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
观后感范文篇1
特别的剪影在白布后头说着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跌破了众人的眼镜,谁说王子就要爱公主?谁说女人不能胜过男人?米歇奥赛罗颠覆大家的想像,让我们享受酷炫的结局,沉醉在惊艳当中。
王子是否深爱着公主?公主是否也是真心诚意呢?前一秒浪漫的山盟海誓只是虚伪的吗?外表,能让你爱上一个人,却也可以让你掉入万丈深渊,假如你的爱人改样了,你依然能与他热恋吗?王子与公主相吻后,眼前出现的总不是英俊的王子,也不是艳丽的公主,而是可怕的动物,以前甜蜜的爱,瞬间有了一道道的裂缝。
观后感范文篇2
《头号玩家》所描述的,就是一个人类沉迷于虚拟世界,而忘记真实生活的世界。人们除了吃饭如厕睡觉,其他时间都沉沦在游戏里,原本在现实里的一切,都在游戏里完成,而现实生活,反而似乎成了一场游戏。人们把现实和游戏,本末倒置了。
看过了这部影片,让我对游戏产生了新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玩游戏的理由有万千种,但最终归类为“我们打游戏,还不是因为我们孤独”“我们打游戏不是为了赢的,而是为了游戏的过程”……”
也许此时你是一名小学生,你盼着每天老师少留作业这样你就可以随意“吃鸡”,也许你是一名初中生,期盼着中考后的疯狂暑假;或许是一名高中生,怀着一个名校梦,却被网络游戏拖得迈不开步伐;也可能是一名大学生,迷茫惆怅,只能用游戏来填充时光。不论你属于哪一类,终归你要回归到现实,现实是你需要学习、需要努力、需要明确目标、需要作出成绩,这样才能赢得精彩的人生。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只有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用积极的态度来面对一切,游戏并不“害人”,而是自己害自己,只有加强自律,才能成为自己人生真正的主人。
观后感范文篇3
今天晚上看了一部叫《寻找成龙》的电影,主演是张一山和成龙。
故事是这样的:张一山的语文成绩不好,因此同学们总嘲笑他。他就想到成龙学好功夫回来报仇。有一次,张一山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成龙收他为徒,醒来后他决定寻找成龙并拜他为师。
当他得知成龙在谭柘寺拍戏,就准备到那里找他。可张一山把潭柘寺看成了清石观,便没有找到成龙。但是张一山并没有放弃,仍继续寻找成龙。在途中,张一山遇到了一伙强盗,强盗们想用张一山做人质,幸亏警察救了张一山。在一个警察的帮助下,张一山终于回到了姥姥、姥爷的身边。但张一山还不愿放弃自己的目标,在成龙拍戏的门口等着成龙的到来,终于让他等到成龙了,成龙告诉张一山,自己的功夫并不用来打架的,所以不能收他为徒。张一山和成龙拍了一张照片,成龙说什么时候张一山中文
看了这部电影,我知道了做事要有目标,还要坚持不懈才能成功。作为一个中国人,必须学好中文,了解中国文化。这样,别人才看得起你。
观后感范文篇4
今天,我和爸妈看了一些亲子电影,故事情节十分感人,具有教育意义。
在这么多电影中,我尤其钟爱《背起爸爸上学》这一部电影。故事内容是:在一个山村里,有一户贫困的家庭,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只剩下父亲和儿女三口人。因为家境太贫穷了,父亲无力供儿女都上学,逼于无奈,父亲只能供儿子上学。但是女儿很懂事,并不责怪父亲。儿子也很争气,非常努力学习,最终考上了大学,但是父亲却病垮了,父亲为了让儿子能顺利读大学,曾多次寻死,但都被儿子阻止了。最后,儿子以坚强的毅力背起爸爸上学……
看完这部电影,我和爸妈都感动的哭了。我还收获了许多。我想,我生活在这么一个安逸的环境中是有多么幸福啊!但我却不珍惜、不知足,还抱怨生活的不好。比起电影中的儿子,我真的很惭愧。电影中的儿子虽然生活很贫困,但是并不放弃,而是充满希望,容易满足,最终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我要从现在起,珍惜现在的一切,更加努力学习,改正自己爱慕虚荣的坏毛病,学习电影中儿子的坚强意志,遇到困难不放弃,勇于挑战困难。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彩虹一定会出现……
观后感范文篇5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看《背起爸爸上学》这部电影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从小石娃就失去了母亲,和姐姐,父亲相依为命。由于家境贫寒,只能勉强供一个人上学。铜勺决定了石娃和姐姐各自的命运——一个上学,一个辍学在家干活……
这又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石娃和姐姐在艰难的生活中长大。长大后,姐姐嫁了人,石娃通过刻苦努力,也考取了师范学校。面对着录取通知书和瘫痪的父亲,这两难的决择,他徘徊了很久,最后毅然决定,变卖家产,背起爸爸走出小山村,跟他一起上学。
他背起的不仅仅是父亲,还有对未来的希望,他一直努力面对生活,奋勇拼搏。自强自立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却深深地打动了我们,使我们增加了克服困难,努力进取的勇气和力量。
观后感范文篇6
今天天气十分清新,我怀着好心情同妈妈一起观看了电影《背起爸爸上学》但这部电影十分感人,感动得我两眼泪汪汪,使我的好心情顿时复杂起来,感慨万千。
电影记叙了一户一家三口两个孩子因为家里不富裕只能一个人可以上学,爸爸为了公平公正,只好用转铜勺的方法决定哪个上学?勺柄最终指向了然岁的石娃。石娃上了学,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还获得了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一等奖。转眼间,石娃也毕业了。他很争气,考上了县城的师范大学。但这时爸爸不小心中风了,生活难以自理。他心里矛盾极了!他多么想上学啊!但又不能丢下爸爸,他想:“我已经长大了,应该承担照顾爸爸的责任。”
于是就决定放弃学业。爸爸知道了,不想拖累儿子,就直趁石娃熟睡时投井自尽。石娃惊醒了,他毫不犹豫地把爸爸救了上来。他在尽孝和耱学的两难情况下作出了惊人的决定:背起爸爸上学。
看了之后,影片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他的一颗孝心,他要照顾爸爸要尽孝道,就像他爸爸一样,背着石娃过黄河,教育石娃勇敢地面对困难,面对生活,这是他爸爸的责任。我觉得爸爸妈妈对我的照硕是无不微不至的,我长大了也要尽一份孝道,对他们要关怀倍至,要时时记得自已的责任。
观后感范文篇7
今天我看了《小鞋子》,这部电影很好看,我对这部电影感触很深,让我发现了,电影中的哥哥和妹妹,情感很深,我被他们深深的感动了。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哥哥万阿里和他的妹妹之间一双鞋子发生了故事。万阿里买菜时,弄丢了妹妹的鞋子,爸爸也没钱买新鞋子,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他和妹妹每天轮流穿鞋上学,一次,他也在学校看到了希望,季军的奖品是一双球鞋,这正是阿里之所以想要的。比赛开始了,他努力的跑着,在冲刺时阿里忘记了自己的任务,不顾一切的,向前跑去,结果得了第一名,他哭了,因为没有实现对妹妹的承诺。
我觉得万阿里是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他为了妹妹的鞋子,不管有多累,参加了马拉松比赛,由于他在冲刺时忘记了任务,全力向前跑,所以得了第一名,但他至少付出过努力过。
在生活中,这样的哥哥几乎没有,很少见,因为随着一家家得越来越富有,已经很少有因贫穷而买不起鞋子的人了,一般弄丢一双鞋子后,一般的人都会去买一双,而不是靠自己去寻找,或靠自己的力量去得到它。
看了这部电影,我感受到了父母对我们深深的爱,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观后感范文篇8
今天上课,老师让我们观看了一部电影,电影名字叫《忠犬八公》。在电影开始播放之前,老师对同学们说,看完这问电影后,要写一部观后感。于是我仔细又认真的观看了全部内容。
电影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只可爱、活泼的小狗被它的主人遗弃了,后被路过此路的一位老人捡到了。老人把它抱回了家,可是老人的老婆先是不同意让这条狗住在家里,后看老人如此关心、爱护、照顾小狗所感动,因此她也同意收养这条狗。
经过了几年,小狗慢慢地长大了,变成了一条高大威猛的犬,这条狗每天都送老人上班,然后又接老人回家。可是,有一天,老人在上班的时候晕倒后去世了。
这条狗不知道,一直在老地方等老人,接他回家,它等啊!等啊!等!一直都没离开。年复一年,直到有一天,这条狗也老了,也快死了,它在临死前回忆着以前和老人一起生活的`快乐时光,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的眼睛里亮出了水晶,我觉得这条狗对扶养它的主人非常忠心,我被它的行为所感动。就像父母抚养孩子一样,父母含辛茹苦,供养我们长大、学习,若干年以后,等我们长大了,父母们也老了,我要孝顺父母,照顾父母老年,让他们老年幸福和快乐。
观后感范文篇9
大家一定看过《小兵张嘎》这部电影吧!
小嘎子是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他有一把心爱的木头,做梦都想得到一把真枪。后来,嘎子寻找起八路军来,在一次战斗中,嘎子缴获了一把,当他听说缴获上来的枪要上交,就偷偷的把藏了起来,嘎子用自己的聪明的脑瓜想出了一个又一个好点子和敌人斗,使主力部队胜利的拔掉了敌人的炮楼……
在那个时代,嘎子吃不饱,穿不暖。小小的年纪却担负起为奶奶报仇,抗日救国的伟大报复。而我呢?有这么好的待遇,还挑捡四,要这要那。现在,我们的饭菜如果不好吃,就吵着要买好吃的;衣服如果旧了,就吵着要买新衣服。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是国家建设的新生力量,如果我们不好好学习,怎样才能把国家建设的更美丽?国家怎样才能更加强大?
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不挑吃穿,长大为国家做贡献,相信祖国在我们这一代的建设下,会变得更富强,更美丽。
观后感范文篇10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本神话小说,不禁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们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成功取得了真经,修得正果。
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一角色,他不仅机灵、可爱而且聪明。在第五十九回中过火焰山三借芭蕉扇是我记得最深刻的。传说这个火焰山可以把铜头铁身的人化成汁。孙悟空去借芭蕉扇。可第一次被扇到5万多里远的地方。第二次孙悟空跑到铁扇公主的肚子,于是铁扇公主借走了一把假扇子给孙悟空,没想到孙悟空越扇火越大。最后用计策借来了芭蕉扇,灭了火,过了火焰山,继续去取真经。
看到这里,我暗暗想到:在我今后的学习以及成长道路上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现在虽然有父母的帮助,但他们总不会一辈子跟着我呀!因此我要学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我们要学着勇敢,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取得成功。
观后感范文篇11
啊?我们这是在看高科技电影吗?电影刚开始就讲一个高科技产品——钞票检测鞋。其实这部电影真正的“高科技”并不是钞票检测鞋,而是——钟。现在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吧!
大葱有钱时开了一家公司,忽悠了许多人。他忽悠人到他这家公司上班;他喜欢小依,却没有付出实际行动,只会说一些好听的话,十年里没有送过一次礼物;他还忽悠别人买他的产品,比如说,他让一个老总花了三十万买了一个没什么用的东西,就是开头提到的钞票检测鞋。过了几天,有人送了一份快递给大葱,不知道是谁寄的,他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钟。后来,大葱遇到了一个神经病,他对大葱说:“你只要一说话,钟就会倒着走,走到十二点时,你就会死。”在最后几分钟里,表舅对大葱说了一些话,他就幡然醒悟了。他在最后一分钟里做了很多事,说很少话,但还是死了。突然,神经病来到了他的家里,像是天使一样,让大葱醒了过来。
大葱用花言巧语欺骗了许多人,最后用实际行动弥补了以前的过错。
我猜想那大钟是神经病和大葱的老爸一起送给大葱的,他们希望大葱能成为一个少说话多做事的人。这是一部搞笑而又富有哲理的电影。
泽阳问金天“你相信爱情吗”,金天说“相信!但不相信会发生在我身上”。是啊,谁也不敢自信的对别人说,真爱马上就要来我身边了。可是,总是得相信的,如果自己都不相信,那就真的不会有了。相信童话般的爱情真的没什么错。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刚刚看完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回来。这是一部很平稳的电影,没有过多的起伏,但绝对不是烂片。故事很饱满而且有头有尾。我是看了影评才去看的,觉得有一些说的和我的感觉差不多,有的差很远……就说说我的感受。
首先布拉格真的很美,它的建筑风格很有欧洲风情。真的想去看一下,但是电影似乎没有利用好当地的人文风情,(草坪婚礼算吗)就觉得布拉格就真的只是一个背景。
然后剪辑的方面想吐槽一下。这部电影讲述的内容真的很不错,交代得有调理,是清晰的,看完之后是可以将一个完整的故事复述出来的,这是很难得……但是剪辑有点憋屈的。就是有一两个地方你认为可以继续深入,但是它跳了。有的地方可以不需要的但是它却插进来了。这其实不影响故事的流畅,但会某些地方有点不舒服……
对于说男女主人公的相识相爱过于快这点我倒觉得还好。所谓的一见钟情无非就是这样吧。双方有意思一拍即合,有时候开始不就是靠那一时冲动,看谁先迈出第一步而已吗……(他们不也有调情的过程吗?)
对于两代人的爱情,比起奶奶那辈,我更喜欢泽阳和金天的那一对。可能会更接近生活,会更能理解。金天其实也挺神经质,这也是她里面说的缺乏安全感。对于把一切幸福未来寄托在一个人的身上时而他又背叛你的时候可能也会和她一样神经质吧,诚惶诚恐的。王丽坤把这种感觉表现的蛮好的。
泽阳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的迫不得已与责任,对女儿的责任,妈妈的照顾,以及家庭生计的压力。让整个人变得沉稳。所以面部表情不会有太夸张的表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吴亦凡面瘫,但我觉得他很符合这个人物形象,而且他也没有面瘫僵硬啊……)这就有别于罗季的活得自由活泼。这里可以对比出两种生活环境的差异。
对于我比较映像深刻的几场戏是泽阳和妈妈的对手戏,我觉得是全场的亮点。那种无奈心酸是可以感受到的。尤其是和妈妈一起吃药到女朋友的无理取闹的整个过程,是可以看得出这个男人是真的很累也很无奈,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戏。
吴亦凡我觉得很惊喜,他没有影评人所说的面瘫僵硬。在一些小细节上处理的很好,我看他的眼神以及那些小表情看得很过瘾,尽管稍有青涩。但是他未来的路真的可以很长。新人来说我给他85分。而且太帅了……
小说一下老一辈的。他们没有太打动我,就算到了准备进入那所谓的催泪点的时候我也觉得还好。但是画面从年轻医生的.脸变成年老医生的脸,这样相互交替的时候,真的就突然涌起了一阵心酸。(等人好苦的……)看看隔壁,还真的有女生在擦眼泪。竟然粉丝之前不是吹的……
《有一个地方》观后感
《有一个地方》的故事非常饱满,转折点的效果充满了惊奇,比如泽阳的母亲、金天的奶奶和他俩都经历了不同寻常的爱情伤痛,在我们从未想象过的层面和方向探知了生活的喜、怒、哀、乐,一个场景接着一个场景地讲述了一个漂亮的故事。尤其是男女主人公情感的转变,精确、自然地带领我们也经历了那种体验,比如奶奶的“两难选择”:冲动和原欲【做第三者】,还是让情感升华【离开,把爱深埋于心】。因为通常来说,情感是一种短期的体验,达到高峰之后便迅速燃烧殆尽;而感情却是长期的、具有渗透性、弥漫性和知觉性的一种情绪,可以为我们平淡的人生增添色彩。
转折场景“闪回”处理得非常戏剧化,插入了一个个微型剧,比如最后的高潮部分,孙女在雕塑前见到了奶奶的爱人,结局同时是不可避免而又出乎意料,剪辑功力非常了得。用我们身后的台湾女孩儿的话来形容--“超赞哦”!
其他各方面,如取景、画面、服装等等都非常不错!演员表演得也都很到位。特别是吴亦凡的表现,比我们之前的预期要好很多!
特别提一下,电影院里的现场效果中,最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是:1、最后字幕出现时那经久不息的掌声;2、电影中吴亦凡接吻时,场内女孩儿的尖叫声……
总之,《有一个地方》是部老少咸宜、感人至深的一流佳作,难怪我们的父母在国内去看时,是一前一后地进入电影院,二小时后,手牵着手走出电影院……
《老人与海》是诺贝尔文学奖级别的巨著,看看豆瓣的文艺青年怎么评价这本书。
一
在我初次撰写本文的那些天,我在校园散步时读到一则讣告,本校一位退休工人在家中去世,享年104岁。讣告特别提到,他生前是一位淡泊、俭朴的老人。我在对他油然升起敬意的同时,也产生一丝惊讶,我从讣告中得知,他与我同居一幢宿舍,而我却对他一无所知,甚至素未谋面。
我由此想到另一条死讯,2002年1月15号,全世界的重要媒体都竞相报道了一条来自古巴东哈瓦拉的消息:
一个叫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的渔民病逝,享年也是104岁。同时配发的,还有他的照片,棒球帽下,一张苍老而快活的脸。一夜之间,这个死去的老渔民成了继菲德尔卡斯特罗和切格瓦拉之后,最广为人知的“古巴人”。
他曾创下何种丰功伟绩而能享有如此的哀荣呢?没有,他仅仅是一介普通的渔民,就像我那位104岁的老邻居一样平凡,或者说,就像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圣地亚哥一样普通。
但关键之处也正在这里:富恩特斯恰好就是圣地亚哥的原型。《老人与海》也许是整个欧美文学中迄今为止最伟大的一部中篇小说,当它为海明威赢得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富恩特斯就和圣地亚哥一起名垂不朽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20年代末,海明威在海上邂逅富恩特斯,后者向他讲述了自己21岁时捕获一条1000磅重的大鱼的经历。这段经历成为一颗种子,植入海明威的体内,在20多年之后,他写出了《老人与海》。如果富恩特斯真是小说主人公原型的话,那么,这20多年的光阴已经把他变成了一个小说中“枯瘦干瘪”、“颧骨上有些皮癌黄斑”的老头子。
这会使人有些怀疑,《老人与海》的真正主角真就是富恩特斯吗?
1961年海明威吞枪自尽之后,富恩特斯由于过度悲哀而无法出海,从此在家中接待来自全球各地的游客,讲述自己捕获大鱼以及和海明威交往的故事。这是一项收费服务。今年暑假我曾去泸沽湖旅游,听摩梭末代王妃讲述往事,明码实价是一人二十元钱,富恩特斯的收费想来也应该不低。反正,他以此积累了财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靠抽哈瓦拉雪茄、喝朗姆酒和看漂亮的姑娘,又乐陶陶地生活了近半个世纪,最后大概是含笑而卒吧。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关键词,这就是“不朽”。
是什么东西让这样一个老渔民得享不朽的呢?是文学。
在这颗有人类居住的星球上,文字是最不朽的,比石头都还要永恒。一块石头通过文字的描述,可以成为在山崖上展览千年的神女峰、望夫石,即便在风化、坍塌之后,人们也会借助文字重新塑造或者重新指认。在古代的建筑中,幽州台、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也许是最为著名的,不过我们可以设想,沿着中国的长江、大湖,不晓得曾兴修过多少这样的建筑,它们在时间的风雨和兵燹中沦为了废墟,而唯有幽州台、岳阳楼、南昌滕王阁这样的建筑才得以代代重建,因为李白、崔灏、范仲淹、的诗词文章赋予了它们死而复生的神性,换一句话说,它们已经不是登高览胜的土木之身,而成为某种唤醒记忆的道具,和与天下同悲同喜的情怀、故人远去的背影、秋水长天的景色,融汇为了不可分离的整体。
一个有趣的事情是,今年冬天我回了一次阆中老家。阆中是一座地道的古城,嘉陵江三面环绕,北边的玉台山腰,也矗立着一座滕王阁,和南昌的滕王阁一样,都出自唐高祖李渊第22子、滕王李元婴之手。据记载,当时南昌滕王阁规模甚小,而阆中滕王阁巍然宏丽,但所不同的是,前者流芳千古,而后者声名不出蜀中,原因很简单,王勃才华横溢的《滕王阁序》写的是南昌。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大概在曹丕说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之后,追求不朽就成了中国文人的一个理想和一种焦虑。面对河山的兴废沧桑,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文人看到了“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土丘”,也体会到能够超越时间而存在的,只有他们为此而吟哦的诗行。
“故垒西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诗歌、文学,就是映照历史废墟和人们心灵的月光。公元1172年,喝醉酒的陆游于细雨中骑驴入蜀,在剑门关口他有过短暂的伫足,阴沉的天空和嵯峨的群山让他有了些眩晕和怅惘。这个一生都在牵挂家国、功名的中年知识分子发出了一个疑问:
此身合是诗人末?
他没有找到答案,而这句诗这个疑问却从此流传下来,成为了后世文人怅惘和把玩的一个源头。
我们为什么而写作呢?文学的价值何在呢?就实用性而言,纯文学就跟月光一样,根本就没什么价值。阳光带给我们光明和温暖,万物因此而生长。没有月光,生命照样生生不息。但我们可以设想,没有月光的夜晚,是漆黑的,没有梦想的,也许肉体依旧存在,却没有了心灵的位置。文学是为安置心灵而存在的,又仿佛是《红楼梦》中那块女娲补天剩下的石头,它是无用的,却正好用来铭刻虚无的东西:人类短暂的幸福和永久的哀愁。
法国《解放报》曾经向全世界的300个作家提出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而写作?”
回答却是完全不同的。说得大点,是为了改造社会,说得小点,是为了讨朋友喜欢。这都没有切入最本质的部分,因为言说的困难,也许是有意的回避,——真正的作家,仅仅是为了个人的记忆而写作的。
记忆是对往事的追怀,它可以浓缩为一首伤感、含蓄的小诗,“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也可以具有天堂般的长度,比如《红楼梦》、《追忆逝水年华》。在记忆的撩拨下,想像力可以恣意蔓生,无穷无尽,比如福克纳丛林般的南方小说,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百年孤独》……文学家总是背对未来、面向过去写作的,这一点恰好与自然科学家背道而驰:科学拥护进化,文学耽溺沉湎。当新时代到来的时,文学家都心怀疑惧,而为记忆中的生活吟唱挽歌。
回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部小说其实只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
一个老渔民在持续四十天的不走运之后,捕获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大鱼,但后来成群的鲨鱼赶来把鱼肉啃噬一空,老头子运回岸的,只是一具巨大的鱼骨。就一般的意义上说,这是别人的故事和别人的记忆。但这个认识是初浅的,是皮相,是我们能看到的冰山浮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隐藏在水下的部分,才是这个故事的本质所在,它们是海明威卓绝的叙述技巧、只属于他本人的心灵创伤和无法释怀的个人记忆。
二
海明威是20世纪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而他的文学成就和传奇人生结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了文学史上一个超级的偶像。在大多数文学爱好者的想像中,他成为了艺术家最完美的象征:叛逆、出走、漂泊、冒险、英俊、有力,喜欢打猎、拳击、斗牛、酗酒和无休止地追逐女人,而且频频得手。他亲历两次世界大战和西班牙内战,曾身中237片弹片,头上缝过57针,还在非洲经历过两次飞机失事,却写出了五、六部长篇、几十个短篇以及影响广泛的游记、回忆录,并把诺贝尔文学奖收入囊中。1961年7月,当他不堪忍受多种病痛的折磨、灵感丧失的绝望和性无能的焦虑时,就用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这个一生都对浪漫文学嗤之以鼻的男人,最后却让自己的人生永远笼罩在了浪漫主义的光环下。
据说,著名批评家、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特里林因自己没有成为一个优秀小说家而到死都忧伤不已。他曾读到海明威酒醉之后草草写下的一封信,为此他在日记中写道:
这是一封满口胡言的信,毫无尊严地自我暴露,无法无天,孩子气,但它所代表的生活却比我所有可能过的任何生活都要美好。⑴
我读大学时的专业是历史,和中文系的同学同住一条通道,他们经常唱歌、跳舞、喝酒、大笑,这和历史系学生的谨慎、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问他们何以如此欢乐?
他们说,海明威不就是这么生活的吗?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即便寻欢作乐,也是在做着正经的事情,一是侦探,一是作家。
我听了,感慨他们的话真是十分的文学。
我第一次接触到海明威,是1978年念高中的时候,在一本《世界文学》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以及一篇介绍他的文章:《海明威,这头老狮子》。图文都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觉得海明威真是了不起,像他这样做一个作家,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换句话说,海明威之于我,首先是他的传奇,然后才是他的小说。
今天,在我自己增添许多年龄,也陆续写出了一些小说之后,我要说,那些供我们神往和津津乐道的故事,都是外在于海明威的。或者说,他展示给我们的,都只是他乐意让我们看到的表象,而真实的海明威,深藏在表象的后面,比我们所能看到的更复杂、更内敛、更勤劳,就像一个卑微、敬业的手艺人。
我更愿意这样来理解,海明威不像一头狮子,而更像是一只虎,虎有猫科动物的凶猛,也有猫的警觉、细腻,甚至是温柔。
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写过一篇纪念海明威的散文,他回忆了自己28岁浪迹巴黎时和老年海明威在马路上的惊喜邂逅,也充满敬意地谈到了海明威的文学得失,有两点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海明威的小说是以掌握严格的技巧为支撑的;他从海明威那里懂得了,“写作始终是艰苦的劳动”。⑵
海明威在写作的日子里,总是天一亮就起床,天气虽然凉爽或者寒冷,而一动笔,他就感觉到了暖和。为了“想怎样把字眼儿弄得准确一些,”《永别了,武器》的最后一页他改写了三十九遍,而《老人与海》的原稿他也校阅了两百多次。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答谢辞里,他谈到了作家劳动的孤独,“写作,在最成功的时候,是一种孤寂的生涯……一个在稠人广众之中成长起来的作家,自然可以免除孤苦寂寥之虑,但他的作品往往流于平庸。而一个在岑寂中独立工作的作家,假若他确实不同凡响,就必须天天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⑶
事实上,一战过后,1920年代,他曾经携第一任妻子哈德莉奔赴欧洲,在巴黎度过了他艰苦、清贫的学徒生涯。关于这一部分生活(1921至1926年),他在晚年写成而于死后出版的回忆录《不固定的圣节》中有过极为深情的回忆。那时候,他常在早晨抱着笔记薄出门,去圣米歇尔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写作,有时饿着肚子回家,却向妻子撒谎说已经吃得又好又饱。就在那儿,他写下了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在密执安北部》。写作的经过,他在回忆录中有这样的记述:
秋天将尽,巴黎落着黄叶和雨水,他坐在空荡荡的咖啡馆里写着远在美国密执安北部发生的故事,故事里正是同样的坏天气,他写到那些小伙子在喝酒,自己也感到了口渴,就要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喝着。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等着谁。她的头发黑如乌鸦的翅膀,仪态十分安详。事隔三十多年后,海明威在回忆录中这样写到:
“她非常俊俏,脸色清新,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如果人们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润而显得鲜艳的肌肤来铸造硬币的话。”
海明威很少使用形容词,也吝于比喻,但他有两个比喻让我格外难忘:
一个就是上述的例子,把一个女孩比作一枚新鲜的硬币。
另一个在《老人与海》中,他写到圣地亚哥用面口袋补缀过的船帆:“就像一面老打败仗的旗子。”
这是极为克制的海明威终于动了感情的时候。在那个巴黎的雨天,陌生的女孩让海明威心乱,他一边持续地写着,一边不时地抬头看看她,他把她写进了这个小说。后来,他深深地进入了这个小说,迷失其中,不再观看女孩了。直到他写完小说,读完最后一段,他抬起来头来,女孩已经走了。
从这一段记叙中,我们可以发现几个有趣的东西:观察,赋予客观事物(人和事)以主观的想像。以相似的秋风、秋雨、安静的环境,来沟通遥远的两地:在巴黎写密执安北部,会产生一种意外的效果。
《在密执安北部》写一个叫莉芝的女孩同铁匠吉姆恋爱的故事。他们生活在美加边境密执安湖畔的霍顿斯湾小镇,全镇只有五户人家,日子过得清风鸦静。莉芝在史密斯家做女仆,而吉姆在史密斯家搭伙。吉姆是打马蹄掌的,又矮又黑,胡子拉渣,沉默寡言,而莉芝文静、秀气,就像那个坐在雨天咖啡馆的女孩,新鲜得如刚铸出的硬币。但她偏偏爱他,巴望着他来爱自己、疼自己。
秋天的时候,史密斯先生约了吉姆去山里猎鹿,莉芝就想念他,想得睡不着,就像中国古人说的,寤寐思服。
后来他们终于满载而归,史密斯太太跑出去迎接丈夫,而莉芝羞答答地迎接吉姆。晚饭的时候,大家都喝了酒,吉姆在莉芝的房子里拥抱和亲吻了她,她吓坏了,因为她这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触碰。后来,他们去散步,在一个废弃的码头上,吉姆对她对了粗,他说,我要、我要,我要。而莉芝的反映呢,是以微弱的力量反抗着,颤声道,这不可以,这不可以,这是不可以的啊。
但最后,他还是占有了她。接下来,海明威写得更加含蓄和微妙:
码头的铁杉木板又冷又硬,而吉姆重重地压在她身上,他已伤害了她。莉芝推了推他,她被压得这么难受。吉姆睡着了。他老是不动。她从他身下挣扎出来,坐了起来,把裙子和上装拉拉直,并且想把头发弄弄好。吉姆嘴巴有点儿张开,在睡觉。莉芝俯身过去在他脸上吻了吻。他还是睡得很熟。她把他的头抬起一点来,摇了摇。他把脑袋转了过去,吞了吞口水。莉芝哭了起来。她走到码头边上,朝下向水看去。港湾上正有薄雾升起。她又冷又悲,一切都像是完了。她走回吉姆躺着的地方,再一次使劲摇了摇他,看他到底醒不醒。她哭着。
“吉姆,”她说,“吉姆。醒醒啊,吉姆。”
吉姆动了动,把身子蜷得更紧了。莉芝把上装脱了下来,俯身过去拿上装给他盖上。她把上装小心谨慎、干净利落地在他四周掖好。然后她穿过码头,走上陡直的沙土路回去睡觉。冷雾由港湾上穿过树林正升起来呐。
海明威行文的特点是简洁,惜墨如金,但他从不吝啬于细节的描写,甚至可以说,他描写之细,就像手艺人拿刀在木头上一丝丝地雕刻。我们常说“刻画人物”,其实刻画人物就像拿小刀子在木板、蜡版上雕琢细节,细节出来了,人物就让我们触手可摸了。在这篇小说最后的三百多个字里,海明威除了“她又冷又悲,一切都像是完了”这句话,完全不去触及人物的内心,纯用白描,只用莉芝笨拙的动作、吉姆的睡相和升起的冷雾,来曲尽其妙地表达出这个献出或被剥夺贞操的女孩的心乱。如同一幢夜色下的小楼,拉上的窗帘、泄漏的灯光,更唤起我们丰富的猜想。海明威所写到的莉芝的几个动作,只是冰峰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却把莉芝的内心世界作了极为有力的暗示。
这是一种相对古典的写法,和后来盛行、并也被他在《老人与海》中运用自如的意识流手法截然不同。但我们却不能说,这种简练的外在刻画在传达微妙的内心感受上,就输于万语千言的内心独白。李白有一首送别的诗:“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全诗似乎都是客观描写,没有一句主观感受,而那个送别者的背影和他的怅然,却如在目前,他的怅然就如绵绵流水,没有穷尽。这和海明威在这篇小说中使用的手法异曲同工,都是以减法作画,因为有留白,所以更充盈,它们都属于让阅读者共同来完成的作品。
我曾和麦家讨论到通俗小说和纯文学的区别,得出的结论是,前者需要“说”,即把所有的线索、情节、因果都倾尽一空地说出来,唯恐读者不明白。而后者是“不说”,在决定性的情节上,三缄其口,制造含混和暧昧。
二者的区别可以金庸小说和《水浒传》为例,金庸小说是通俗小说中的杰作,但它把一切都说尽了,几乎不再给批评家留下阐释的空间和给读者留下猜测的余地。而《水浒传》却处处都是巧妙的留白,不独让金圣叹的点评可以大显身手,而且也让后世的小说家、戏剧家、批评家甚至政治家跃跃欲试、喋喋不休。1975年发动全国人民重评《水浒》,评来评去,到今天我们也没弄清楚,宋江到底是悲剧的英雄,还是狡黠的投降派。还有武松杀嫂、石秀杀嫂,除了最原始的复仇或洗冤动机之外,我们还能隐隐窥见更复杂、更阴暗的心理在作祟。所以试图解密《水浒》的作品,一直就在文学和舞台上花样翻新,三十年代的新感觉派小说家施蛰存写过一部《石秀》,至今还被视为经典;而七十年代一部为潘金莲翻案的川剧《潘金莲》,虽然肤浅,却也让那位剧作家一举成名。
海明威是“不说”的高手,他的非洲打猎小说《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是其中漂亮的一例:
富人麦康伯携妻子去非洲打猎,在狮子袭来时,他表现出丢人的懦弱,全靠陪猎人威尔逊的勇敢、果断才化解了险情。麦康伯太太为此蔑视自己的丈夫,并睡到了威尔逊的帐篷里。麦康伯为了挽回自己的尊严,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胆量,试图在近距离射杀一头巨大的野牛。麦康伯太太坐在汽车上,眼看野牛的角马上就要冲到丈夫的身上,就操枪向那野牛开了一枪,却刚好打死了自己的丈夫。在瞬息之间,她成了一个寡妇和一个笔巨额财产的继承人。
威尔逊好像什么都明白,他夸麦康伯太太干得真漂亮,而他可以证明这是一次误杀。但他同时又恶狠狠说,你干吗不下毒呢?在英国她们就是这么干的。
然而麦康伯太太只是哭泣,不辩解,她的回答只是:别说啦,别说啦,别说啦,啊,请,请别说啦。
小说就结束了。这一枪的确真漂亮,我至今也不明白,这是误杀还是谋杀?马尔克斯说,这一枪是对写作技巧的一个完美的总结。总结什么呢,就是恰到好处的不说。
一个作家能否写出伟大的作品,大致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天才,一个是技巧。
说到天才,就很玄奥了,我理解的天才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露天煤矿,随便挖一铲起来,都可以燃烧,比如兰波、海子、曹禺、张爱玲……就创作生命而言,他们都是早夭的。而另一种则掩埋在地底的极深处,需要勇气和耐心才能将其掘出来,比如普鲁斯特、曹雪芹、沈从文……他们一辈子都在写着同一本书或者写着同一个地方,到死也都还没有能写完。这个我们且不去多说它。
而技巧呢,常常是最易为人们误解的,行内的人觉得它深不可测,而行外的人则以为写作仅凭灵感就行了。毕竟,人人都会写字啊,一年级写看图说话,二年级写观察日记,到三年级,如果你心血来潮,就可以创作一个故事了。
听到过一个笑话:在英国的一个聚会上,一个不错的脑外科医生和一个不错的小说家相遇了,在必要的寒暄之后,医生说,写小说真好,我退休之后也去写小说。小说家客气道,做脑外科手术也挺好,我写不出小说时也去作脑外科手术吧。旁边的人都笑了,他们笑小说家的不自量力,脑外科手术,他怎么可能呢?!但真正应该被笑的人是医生,他不知道写出一部好小说需要的技巧,绝不亚于脑外科技术。
而小说家的话,仅仅是文学的幽默,可惜没人能听懂。
写作的技巧既然如此复杂,那应该如何去学习和掌握呢?我以为,即便最天马行空的作家,也不可能羚羊挂角:他总得把作品留在文字里。
有文字,就是有迹可寻的。学习写作的方法,就是对文本的细致入微的研究。马尔克斯说,写作的技巧“是在对其他作家的作品的阅读、再阅读中掌握的。”纳博科夫说得更绝,他强调反复阅读,一直要读到骨骼里边去。我们每个人可能对鲁迅的《祝福》都不陌生,因为在中学的课本上学习过,也都会说它写得好,但要是我问你,它的第一句话是如何写的?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回答得出来。带着掌握技巧的目的去反复阅读,学会敲骨吸髓地攫取,把它们的好处点点滴滴地变成自己的东西。
三
《印第安人营地》是海明威早期短篇中最重要的一个,技巧精湛,情节惊栗,而且触及了贯穿他日后一切作品的主题,这就是“死亡”。他曾在一部描写斗牛的专著《午后之死》中说过,“一切故事讲到相当长度,都是以死结束的。”在《印第安人营地》中,死亡是以一个儿童的视角来呈现的,这使死亡在恐惧之外,多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这个儿童的名字叫尼克亚当斯。
尼克的故事海明威共写了二十四个,从儿童一直写到他长成为一个青年。后来,等到海明威自己也长成了一个享有盛名的大作家时,他就把尼克抛开了。
尼克和海明威一样,都有一个当医生的父亲,都随时可能在夜晚去乡下出诊。海明威童年时就有过随父出诊的经历,而《印第安人营地》的故事,正是尼克随父出诊的一次见闻。有人据此认为,尼克的原型就是海明威本人。但更多人的似乎不以为然,因为尼克敏感、脆弱,而海明威叛逆、强悍,后来在巴黎,他曾设法告诉斯泰因小姐,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男人堆里厮混,而且做好了杀人的准备。⑷
但,仅仅据此判断海明威和尼克的相似或截然不同,却是十分轻率的。追溯海明威的童年、家庭以及父母的婚姻,我们会略微惊讶地发现,在他内心深处那个真正的自己,的确就是尼克:敏感、脆弱,缺乏安全保障,有着急于被证明的焦虑。
海明威的母亲是一个能干的钢琴教师,她一个人的收入足以养活全家,也许她也因此自负而专断,出于某种奇怪的控制欲,她把海明威和他姐姐打扮成双胞胎,时而装扮成兄弟、时而装扮成姐妹,有两张照片显示,身着女装、坐在母亲怀里的海明威表情异常尴尬和惊恐。⑸母亲的强大让父亲感到很大的压力,也让所有人都压抑,海明威一生都同母亲关系不好,在他父亲于1928年吞枪自杀之后,海明威抱怨是他母亲逼死了父亲。
海明威年岁稍长之后,立刻致力于摆脱母亲的影响,并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一件事情: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
他对体力运动和暴力题材的偏嗜,似乎都是围绕着这种证明展开的。当有人怀疑他的胸毛是用胶水粘上去的时候,海明威回敬的方式就是拍了一张泡在澡盆中的半裸的照片,发表在报刊上,展示他的胸毛货真价实。
很多年前,我读到过一本外国作家关于母亲的访谈录,吃惊地发现,几乎所有人同母亲的关系都很疏远或紧张,感受不到充沛的母爱。有一位老作家已经年过七十,但他说自己仍有一种孤儿的感觉。与此相反,此前我读过的中国作家写母亲的文章,都无不是饱含着深情和感恩的。我到现在也没想清楚,这种相反是因为文化的差异,还是由于外国作家更加坦率?
不过,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所有艺术家都有过相同的摇篮,这就是童年的孤独。
在我读过的几种海明威传记中,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和父亲的关系是亲密的。但父亲带给他的影响却是决定性的:父亲帮助他走近了死亡。海明威在父亲的诊所和随父出诊的过程中,得以观察死亡,同时以他的'敏感,他会发现在对待死亡的态度上,父亲和他截然不同。父亲是个医生,他对肉体的疼痛和消灭,感觉是麻木、迟钝的,也就是说,死亡这种异常的事件,对他而言也是日常和正常。
但海明威还小,生与死都不啻是世上惊心动魄的大事件,就像稚嫩的舌头初次接触到辣椒,那种烧灼感是永远难忘的。他总是用神秘而严峻的态度来写到死亡。但是当他多次在战争和捕猎中出生入死后,他对死亡的态度似乎变得松弛了,最后他像父亲一样,用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在这个时候,极端也正是平常。没有哪个作家像他一样,经历过那么多死亡、写到过那么多死亡,当死亡到来的时候,不过是对触及死亡的又一次重复,从前用笔,这一次用枪。
海明威夫人在回忆那两声打飞丈夫脑袋的枪声时说,就像两只抽屉同时被关上了。关上抽屉,这是多么日常的一个动作啊。
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都写得精悍、结实,《印第安人营地》只写了尼克在一个晚上的见闻,内容压缩得更加紧密,翻译成中文,也就3300字,以我个人的经验,这样做很容易,但要写得出色,则非常之困难。我有一个短篇小说《李将军》,也是写李广一个晚上的经历,但在一夜之间,同时展开了李广的个人记忆,结果写了他的一生,有一万六千多字,差不多是一个中篇了。中国眼下流行小小说,似乎是王安忆说过,小小说都是些刻意经营的“段子”,算不得真正的小说。我同意这个说法。我也认为像欧亨利那样为了一个出其不意的结尾而写作的短篇,太匠气而经不起反复地阅读。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每一次细微的重读,都会有新的发现。
这个关于死亡的故事开始于漆黑的夜晚,事情的由来是一位印第安产妇难产,生了两天也没把孩子生下来。尼克为此跟随父亲去印第安人营地出诊,他们乘船经过有雾的湖水,踏过被露水浸湿的草坪,抵达了村庄。产妇躺在双层床的下铺,正发出一阵阵尖叫。
海明威没有直接描写她的痛苦,只提到:
“营里的老年妇女都来帮助她、照应她。男人们跑到了路上,直跑到再听不见她叫喊的地方,在黑暗中坐下来抽烟。”
看似轻描淡写的一笔,你却可以体会这尖叫凄惨得多么让人发怵!而她的丈夫躺在上铺,他不能跑,因为他是丈夫,还因为三天前他的斧头把自己的腿砍伤了。海明威没有说明砍伤的原因,应该是心慌意乱吧。尼克的父亲用职业医生的眼光略一判断,就决定给她施行剖腹产手术。尼克不能忍受她的尖叫,请父亲给她吃点什么,让她镇静下来。但父亲这样回答:
“不行,我没有带麻药。不过,让她叫去吧。我听不见,反正她叫不叫没关系。”
这时候,那个始终一声不吭的丈夫在上铺转个身靠着墙,他想必是听到了尼克父亲说的话。接着,尼克的父亲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开始了手术:用一把大折刀切开了产妇的肚子。瑞士作家迪伦马特有一篇叫《嫌疑》的小说,揭露一个纳粹军医在不注射麻醉剂的情况下就给俘虏作腹部手术,是禽兽所为。而侵华日军也曾拿活生生的中国人做实验,在无麻醉的情况下,开膛破肚。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或出于对人类的仇恨,或出于卑鄙的目的。但在《印第安人营地》中,尼克父亲则是在沿着他以为正常的逻辑,在尽到一个医生的职责,他不需要拷问自己的良心,因为他“听不见”产妇的惨叫。这和法西斯的兽行比较起来,显得更加荒谬和可怕。
海明威没有渲染产妇的惨状,他冷静得仿佛尼克的父亲,但是他通过尼克的眼睛看到并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乔治大叔和三个印第安男人按住了产妇,不让她动。她咬了乔治大叔的手臂……手术做了好长一段时间。”你可以设想,这是怎样的惨痛,才会迫使一个产妇不要命地挣扎,而且就在四个男人按住她的情况下,还咬伤了其中一个人!手术终于结束了,海明威像是漫不经心地补充道:还需要用九尺长的细肠线把伤口缝起来。
婴儿生出来了,尼克的父亲很得意,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后球员在更衣室里的那种得意劲。他拍拍上铺的产妇的丈夫,揭开蒙着那印第安男人脑袋的毯子:他已经自杀了。这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可以说压抑的夜色、产妇的尖叫、无麻醉的手术,都是为了抵达这个高潮而作的铺垫,而当高潮到来的时候,海明威不仅一如既往的冷静,而且表现出新闻记者般的精确,其实这正是一切好作家都具有的严峻的克制:
只见那印第安人脸朝墙躺着。他把自己的喉管割断了,刀口子拉得好长,鲜血直冒,流成一大滩,他的尸体使床铺往下陷。他的头枕在左臂上。一把剃刀打开着,锋口朝上,掉在毯子上。
因为这篇小说采用的是尼克的视角,所以这个男人自杀的动机、过程、他在那个瞬间的念头,都被略去了。海明威借此交给读者的,不仅有疑问,更是那具死了但还冒着鲜血的尸体。每一个细心的读者,都不能不在情感和感官上遭受双重的刺激。他的文字看似无情,所以能让读者伤情,他的冷静近于冷酷,所以他那一刀就像割在我们身上。
我以为,好的小说要有精彩的故事、精致的语言和精妙的结构。还要有立场,立场就是价值观、生死观,这是小说的出发点。还要有心灵,心灵就是同情、悲悯。要让立场消失在叙述中,让心灵从字里行间溢出来。还要有感官,这就是“身体”。身体使小说饱满和丰盈。如果结构是脊梁,语言是质地,身体就是血与肉。血肉之躯才会让故事具有暧昧和神秘。海明威成功的短篇小说,都离不开死亡这个主题,而死亡从来不是抽象的,它是身体的消灭,是诉之于感官的刺激,是一刀致命,或者慢慢地腐烂,就像《乞力马扎罗的雪》中患了坏疽等死的男人。
海明威的生死观通过《印第安人营地》的结尾,有过难得的抒情般的流露:在返回的路上,尼克问父亲,“他干吗要自杀呀?”父亲说,“我说不出。他这个人受不了一点什么的,我猜想。”尼克又问,“死,难不难?”父亲说, “不,我想死是很容易的吧。尼克。要看情况。”最后,这个血腥的故事在牧歌般的情景中落幕:
他们上了船,坐了下来,尼克在船梢,他父亲划桨。太阳正从山那边升起来。一条鲈鱼跳出水面,河面上画出一个水圈。尼克把手伸进水里,跟船一起滑过去。清早,真是冷嗖嗖的,水里倒是很温暖。
清早,在湖面上,尼克坐在船梢,他父亲划着桨,他满有把握地相信他永远不会死。
海明威发表这篇小说的时候,大约25岁,对死亡已经抱有既神秘又坚定的态度。他尚不知自己将如何死去,但他一定深信自杀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尼克无可置疑地是内在的海明威,一语成谶,他后来的结局和那个一言不发的印第安男人如出一辙。
现在我们再回头读一遍《老人与海》,我们会发现这个老人和原型之间除了捕获并失去一头大鱼之外,其实并没有多少相同之处。那个故事只是一粒种子,植入海明威的体内,在二十年的时间中,和海明威的成长与失败一起变化着,它和他一道亲历了战争、死亡、几次失败的婚姻,和无法抗拒的病痛、衰老。海明威早年的小说都醉心于写硬汉,他的名言“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成了许多模仿者的信条。但当这个捕鱼者最终从他的笔下现身出来时,他已经成了他本人,开始苍老,开始思考人所不能超越的某个极限。
福克纳看到了这一点,他说,海明威此前的小说人物“仅仅是为了向自己、向对方证明他们能是何等坚强的硬汉”,但《老人与海》不同,“他找到了上帝,找到了一个造物主”,有了“命定”和“怜悯”,“那个老人——他一定要逮住那条鱼然后又失去它,那条鱼——它命定要被逮住然后又消失、那些鲨鱼——它们命定要把鱼从老人的手里夺走”,而“这一切都归于上帝,是上帝创造出这一切,爱这一切,又怜悯这一切。”
海明威素来自大,而对福克纳自然抱有莫名的醋意,但这一回,他对福克纳又褒又贬的评论不置一词,也许他是默认了?回顾他的一生,他早年的小说的确像是少年负气,以逞强的方式证明自己的男性气概。但当成功和失败都一页页翻过去之后,成功和失败达成了和解,它们合而为一,呈现为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并非柔滑、滋润如女孩的肌肤,而是实在的生命之核,一面是放纵溺乐、一面是紧张焦虑,一面是刚烈无畏、一面是敏感虚弱……这是海明威短暂的觉悟,这一次,他离上帝最近,他本人才是他小说真正的、唯一的主人公。
海明威是上帝的产物,而他的文学是他记忆的产物,记忆的碎片挤压着他,使他成为一团矛盾着并不断变动着的物质,《印第安人营地》泄漏出他困扰终生的焦灼和秘密:在这部小说中,他预约了死亡。
《老人与海》则让他呈现出一种最完美、和谐的姿态,清澈而又舒缓。
但这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很快就被别的东西覆盖了,即便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光荣也没能洗净他晚年莫名的抑郁、沮丧。她的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但记忆让他依然在同她斗争,在回忆录中不依不饶地提到她对他作过的“亲密地伤害”。⑹1961年7月2日,他终于用一把12毫米口径双管英式枪把自己的脑袋打飞了,而那位所谓的《老人与海》的原型,却乐陶陶地活过了整个二十世纪。
注释:
⑴《万象》2003年9期,宋明炜文。
⑵马尔克斯《与海明威相见》,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我承认,我历尽沧桑》
⑶三联书店:《海明威谈创作》
⑷海明威《不固定的圣节》,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⑸⑹肯尼斯S林恩《海明威》,任晓晋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