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炼金术》读后感1
乔治索罗斯可谓是金融圈里最出名的投机客。93年成功打败英格兰央行,做空英镑赚到20亿美元。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被人指责为始作俑者并赚得巨额利润。创办量子基金28年(19691997),资产由400万美元变成了60亿美元。对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任何金融业者都不得不心怀敬畏。其地位如同篮坛的乔丹,八卦圈的宋祖德。最近难得闲下来有时间,正是满怀敬畏和憧憬的心情打开了索大爷的著作《金融炼金术》。
在写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索罗斯和这本书先。
索大爷1930年出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一个犹太家庭,老爸是律师,家境富裕。1944年为躲避战争灾难,全家开始流亡并最终在1947年来到英国。在伦敦经济学院读了个本科,专业是哲学。没错,索同学当时学的就是哲学,而且此后他再也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那些博士头衔都是名誉的。“离开大学后经历了多次不明智的尝试,最后成为一名国际股票套利商,先是在伦敦,后来在纽约。”其实从索同学的讲述来看,当时就是一个股票分析师,向美国人推销欧洲股票。在挖逐渐在几家投行崭露头角之后,他的野心也逐渐暴露出来。不甘心为别人打工的他在1969年与他人合伙创办了量子基金。此后就是他在金融市场中的几十年惊艳演出。80年代末在旗下几只对冲基金走向正规,逐步退居二线,开始从事促进国际(主要是东欧)自由化、开放化工作和慈善活动。其间还来过中国,估计也曾试图鼓动中国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的复兴之路。
《金融炼金术》是一本讲金融市场的书,但既不同于学术大师的“固定收益手册”,也不同于股市名嘴的“股市金手指”、“股神秘籍”之类。它更像一本索罗斯在讲自己对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认识的哲学基础。所以我觉得加一个副标题可以更好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金融炼金术索罗斯金融哲学的理论基础及实务》。
这里强调哲学基础,主要是索同学似乎对自己的哲学基础颇为得意,在书中反复强调。特别是在再版的序中,索同学更是通过对前版序中一些对经济学理论的批评进行了自我批评,来进一步展示自己对金融、对经济的认识在哲学高度的高人一等。
然而读完了整本书之后,我觉得索同学的嚣张是有资本的。可以说在之前读过的任何一本关于经济、关于金融的书中都没人探讨过索同学的反射理论;在实际的投资者中自然也没有其他人按照他这种理论去理解市场和进行投资或投机。
传统的经济金融理论假设参与者是理性的,总会根据当前的供求关系做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而供求关系由基本面决定,在分析框架中属于给定的因素。比如说股票市场,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了股票的价格,价格会有波动,但市场最终会是正确的,在供求双方的博弈下价格最终会趋于均衡状态——股票的内在价值。而索同学在工作中发现,股票的价格经常大起大落,很少会停留在均衡状态(如果有这样一个值的话)。难道所有经济学家都在骗人不成?在书本中找不到答案的索同学充分体现了爱读书不死读书的钻研精神,在反复思考、系统分析后发现了问题所在。
1、不能像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是独立于研究对象存在的,换句话说自然科学的研究是客观的。例如两个数学家对一个猜想进行研究,他们最终的成果——证明过程可以有一个客观的统一的标准被其他数学家所验证。而如果他们的证明过程如果是正确的(这是可验证的),那他们对猜想的结论一定是一致的,要么都认为是对的,要么都认为是错的。研究的对象,某个数学猜想不会因为某个数学家的研究而从对的变成错的。而在社会科学中,比如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会影响市场本身。如果一个研究员发布报告说某只股票具有投资价值,股价难免受到影响。
2、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不全是理性的。事实上这句话估计所有经济学家都认同,但传统的经济学总是在假定人是理性的前提下研究问题。经济学家都回避了这个问题,认为如果没了这个假设,就无法研究经济学。而索同学说:错了!传统的经济学在人是理性的假设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这跟现实世界完全不符,以后经济学再这么走下去是没有前途的。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难免有偏差,应该考虑在允许这种偏差的存在下研究金融市场,这才是现实意义的经济学。
3、市场很少处在均衡状态,研究均衡状态的学说都可以认为是没用的,应该去研究价格变动的过程。这点确实很有道理,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参与者关注的就是价格的变动,就是要在动态的过程中赚钱,而不是知道在未知的某个均衡状态的价格。
《金融炼金术》读后感2
大众传媒提到索罗斯的时候,前面经常有个诨号叫“金融大鳄”。这很容易给人一个印象,索罗斯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甚至是大魔头一类的人物。几年前亚洲金融危机正严重的时候,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公开指责索罗斯窃取了马来西亚人民的财富。在这场危机中,传媒对索罗斯最好的评价大概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亚洲国家的经济体制和政策是不是“无缝的蛋”尚有争论,索罗斯是“苍蝇”这事好像已经铁板钉钉了。等到我拜读完索罗斯的大作《金融炼金术》之后,发现索罗斯完全不是媒体描写的那个样子。
索罗斯在《金融炼金术》一书中致力于阐述他自己的理论:反身性理论。索罗斯从他的老师波普那里汲取了一个重要的科学哲学原理:
对于科学方法来说,完备的知识是不可企及的,科学家们的工作就是不断检验似真的假说并提出新的假说。但是索罗斯并不同意他的老师所阐述的“科学统一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使用同样的方法和标准。索罗斯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自然现象属于一个世界,科学家的陈述属于另一个世界。自然现象可以充当独立的客观标准,科学则赖此判断其陈述的真理性或有效性。但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这样的客观标准。由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反身性理论:由于不完备理解的问题,事件的参与者会形成固有偏见,他们根据这个固有偏见作出的决策会影响事件本身的发展进程。事件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构成一种被索罗斯称为的反身性关系。在这里,不会有均衡的结果,只有一个永无止期的变化过程。反身性理论是一个立意甚高的理论,它所要批判的对象是主流经济学,甚至是现在所有的社会科学。索罗斯甚至认为,“社会科学”一词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隐喻,在这个领域里,只有炼金术。
相对于以完美无缺的完全竞争理论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来说,反身性理论的.确更符合人们的常识。人们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宁的世界里,主流经济学描述的完美图像恐怕一分钟也没有存在过,而索罗斯所说的“繁荣/萧条序列”则到处可见。在中国股市不长的历史中,绩优、资产重组、网络等概念相继登场。每一次热炒过后,留下的都是一片狼藉。几年前的海南房地产热潮到现在仍然是沉重的负担。再往远一点说,中国的“文革”、纳粹德国的兴衰,其中都可以看到一时的参与者的“主流偏向”对实际历史本身带来的灾难性的影响。
书中还有个非常有趣的“悖论”。索罗斯写道:“跨越国境的国际资本转移深受欢迎,应予,但投机资本的运动具有累积不稳定的危害,有必要建立一个令投机行为无利可图的体系。”众所周知索罗斯是管理投机资本最出色的基金管理人,但他竟然主张完全遏制投机行为,真是颇为奇怪。但仔细想一想也不奇怪。一个惟利是图、贪得无厌的人怎么可能在金融市场上取得如此出色的成绩呢?这种人太多了。“玩火者必自焚”,他们都被金融市场吞噬了。只有索罗斯深知我们现在金融体制的缺陷,这才使他成为最出色的投资家。
索罗斯本人希望以伟大的经济学家甚至是科学家的身份名垂青史,但他这方面的贡献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传媒认为索罗斯只是个“失败的哲学家”,这可能很不公平。索罗斯对抗的是整个的经济学界甚至是社会科学界。如果他了,他就是哥白尼或伽利略一流的人物。但是单凭《金融炼金术》这一本书还不够,虽然这本书对主流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批判有足够的分量,但他的反身性理论本身的建设还远远不够。书中只有关于这个理论的轮廓的大致阐述,不足以和汗牛充栋的主流经济学、社会科学理论相抗衡。《金融炼金术》只是一个起点。也许在百年或千年之后,人类除了科学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之外,还有索罗斯开创的炼金术。
《金融炼金术》优秀读后感1
乔治索罗斯可谓是金融圈里最出名的投机客。93年成功打败英格兰央行,做空英镑赚到20亿美元。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被人指责为始作俑者并赚得巨额利润。创办量子基金28年,资产由400万美元变成了60亿美元。对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任何金融业者都不得不心怀敬畏。其地位如同篮坛的乔丹,八卦圈的宋祖德。最近难得闲下来有时间,正是满怀敬畏和憧憬的心情打开了索大爷的著作《金融炼金术》。
在写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索罗斯和这本书先。
索大爷1930年出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一个犹太家庭,老爸是律师,家境富裕。1944年为躲避战争灾难,全家开始流亡并最终在1947年来到英国。在伦敦经济学院读了个本科,专业是哲学。没错,索同学当时学的就是哲学,而且此后他再也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那些博士头衔都是名誉的。“离开大学后经历了多次不明智的尝试,最后成为一名国际股票套利商,先是在伦敦,后来在纽约。”其实从索同学的讲述来看,当时就是一个股票分析师,向美国人推销欧洲股票。在挖逐渐在几家投行崭露头角之后,他的野心也逐渐暴露出来。不甘心为别人打工的他在1969年与他人合伙创办了量子基金。此后就是他在金融市场中的几十年惊艳演出。80年代末在旗下几只对冲基金走向正规,逐步退居二线,开始从事促进国际(主要是东欧)自由化、开放化工作和慈善活动。其间还来过中国,估计也曾试图鼓动中国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的复兴之路。
《金融炼金术》是一本讲金融市场的书,但既不同于学术大师的“固定收益手册”,也不同于股市名嘴的“股市金手指”、“股神秘籍”之类。它更像一本索罗斯在讲自己对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认识的哲学基础。所以我觉得加一个副标题可以更好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金融炼金术索罗斯金融哲学的理论基础及实务》。
这里强调哲学基础,主要是索同学似乎对自己的哲学基础颇为得意,在书中反复强调。特别是在再版的序中,索同学更是通过对前版序中一些对经济学理论的批评进行了自我批评,来进一步展示自己对金融、对经济的认识在哲学高度的高人一等。
然而读完了整本书之后,我觉得索同学的嚣张是有资本的。可以说在之前读过的任何一本关于经济、关于金融的书中都没人探讨过索同学的反射理论;在实际的投资者中自然也没有其他人按照他这种理论去理解市场和进行投资或投机。
传统的经济金融理论假设参与者是理性的,总会根据当前的供求关系做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而供求关系由基本面决定,在分析框架中属于给定的因素。比如说股票市场,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了股票的价格,价格会有波动,但市场最终会是正确的,在供求双方的博弈下价格最终会趋于均衡状态——股票的内在价值。而索同学在工作中发现,股票的价格经常大起大落,很少会停留在均衡状态(如果有这样一个值的话)。难道所有经济学家都在骗人不成?在书本中找不到答案的索同学充分体现了爱读书不死读书的钻研精神,在反复思考、系统分析后发现了问题所在。
1、不能像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是独立于研究对象存在的,换句话说自然科学的研究是客观的。例如两个数学家对一个猜想进行研究,他们最终的成果——证明过程可以有一个客观的统一的标准被其他数学家所验证。而如果他们的证明过程如果是正确的(这是可验证的),那他们对猜想的'结论一定是一致的,要么都认为是对的,要么都认为是错的。研究的对象,某个数学猜想不会因为某个数学家的研究而从对的变成错的。而在社会科学中,比如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会影响市场本身。如果一个研究员发布报告说某只股票具有投资价值,股价难免受到影响。
2、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不全是理性的。事实上这句话估计所有经济学家都认同,但传统的经济学总是在假定人是理性的前提下研究问题。经济学家都回避了这个问题,认为如果没了这个假设,就无法研究经济学。而索同学说:错了!传统的经济学在人是理性的假设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这跟现实世界完全不符,以后经济学再这么走下去是没有前途的。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难免有偏差,应该考虑在允许这种偏差的存在下研究金融市场,这才是现实意义的经济学。
3、市场很少处在均衡状态,研究均衡状态的学说都可以认为是没用的,应该去研究价格变动的过程。这点确实很有道理,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参与者关注的就是价格的变动,就是要在动态的过程中赚钱,而不是知道在未知的某个均衡状态的价格。
《金融炼金术》优秀读后感2
索罗斯在《金融炼金术》一书中致力于阐述他自己的理论:反身性理论。
索罗斯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自然现象属于一个世界,科学家的陈述属于另一个世界。自然现象可以充当独立的客观标准,科学则赖此判断其陈述的真理性或有效性。但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这样的客观标准。由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反身性理论:由于不完备理解的问题,事件的参与者会形成固有偏见,他们根据这个固有偏见作出的决策会影响事件本身的发展进程。事件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构成一种被索罗斯称为的反身性关系。在这里,不会有均衡的结果,只有一个永无止期的变化过程。
反身性理论的确更符合人们的常识。书中还有个非常有趣的“悖论”。索罗斯写道:“跨越国境的国际资本转移深受欢迎,应予鼓励,但投机资本的运动具有累积不稳定的危害,有必要建立一个令投机行为无利可图的体系。”众所周知索罗斯是管理投机资本最出色的基金管理人,但他竟然主张完全遏制投机行为,真是颇为奇怪。只有索罗斯深知我们现在金融体制的缺陷,这才使他成为最出色的投资家。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超出人们的一般想象,它可能接受参与者某种思想的影响,但事实或结果在多数情况下决不是参与者的想当然。其中的关键是,思想也必须接受事态的影响,而且在相互影响中推进。
在均衡和趋势面前,传统经济学家否定趋势的存在及意义,而金融投机家则相反。大凡金融投机家以追逐趋势为投机手段,在预期趋势来临和追逐趋势过程中获取利润。均衡概念意寓市场是即时静止的和终于静止的,而趋势概念或不均衡概念则意寓市场是运动的,运动是市场的本质。
索罗斯金融理念在两个方面显示出它应有的价值。一个方面是提出市场本质上不均衡、不稳定的观点,从而有别于传统经济学,指出它与传统经济学关于市场的区别是事实与幻想的区别,金融投机家对市场的研究着眼于认为市场的现实是什么,并根据趋利避害原理对现实加以运用。另一方面,在理论上解释了价格趋势运动的过程和原因,从而解决了市场真正底和顶的意义。前者对是否存在干预市场的可能提供了新思路,后者对投资者如何分析市场、如何提高投机绩效提供了帮助。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索罗斯的分析法属于一种创新的分析方法。
金融书籍优秀读后感1
人类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反复提醒我们,我们需要的并不是规模更大的金融,而是更好的金融。而判别一个金融是好是坏的标准在于它能否有效降低资金两端建立信任的成本,进而降低融资成本,提升金融中介效率。《我们热爱的金融》这本书以金融发展的制度背景及历史沿革为基础,透过金融演进的视角,分析全球金融体系尤其是中国金融体系过去70年不断变迁背后的深层逻辑;并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实证证据,揭示出中国金融体系的一些结构性问题。
书里提到目前是中国金融发展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一个时代,我国金融业增加值的GDP占比在20xx年就已经超过美国。20xx年《银行家》发布的全球前1000家银行排行榜中,136家来自中国的银行赫然在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雄踞排行榜前四名。我为我是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但同时也深深地感到了压力。虽然目前我行名列第一,但其它三大国有银行紧跟其后,随时有追上来的可能。因此,“三比三看三提高”里提到,我们要和市场同业比,要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差距,提高市场战斗力。这是我们今后的战略方向,也是我们的目标和任务。
科技革命的技术主义者相信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甚至数字货币等的力量。它们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一定程度降低资金两端建立信任的成本。而目前我们开发中心有工银魔方、工银天俊、工银图灵、工银聚物、工银玺链、工银天眼等十大技术平台。这些技术平台的搭建,也是为了更好地将信息科技赋能“数字化银行”和“智慧银行”。
书中还提到:“我们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绝不是最少的金融创新;金融更活跃地帮助我们的社会实现其应该实现的目标。”对于工行来说,金融的业务创新需要金融的科技创新持续提供供给能力,这样才能有力地支撑全行的业务发展。面对越来越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我们要做好DevOps全生命周期工程的建设,以此提升快速交付和部署高质量产品的能力,以及高质量生产运维及业务运营的能力。
目前我行第一个人金融银行战略实现良好开局,境内外汇业务首选银行战略形成整体框架,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方案基本形成,改革创新迈出了新步伐。面对挑战,抓住机遇,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金融书籍优秀读后感2
唐涯老师推荐的书都是经典,从莫干山回来我就开始了《千年金融史》的阅读,只恨读的太晚,十分精彩。
历史上几大文明都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古希腊文明,罗马文明,中国的唐代宋代。读到复利,船舶抵押合同,保税人公司,有限责任,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自由人变为奴隶,或者奴隶自己赎回自由人,代理问题,有种历史和现在错乱不分的幻觉。债务更是导致危机一次次发生,因为债务无限扩大的本质造成的。很多政治家为了赢得民心都进行过销账的行为,中外均如此。历史和金融的结合留足了想象空间,古希腊的神庙,码头,罗马扩展到很远的银币。我很好奇上海是19世纪20年代的一个金融中心,这个是如何产生的,值得了解。
下肢训练六十几天,很明显的一个体会是修身养性需要投入功夫,典型的滋养型投资。这个微习惯教会了我每一天都要拜访一下自己的内心,以免想法和行为偏离太远。
金融书籍优秀读后感3
此书从经济学与行为决定论方面分析了法律法规在公司和其他企业的发展与成功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介绍了美国法律与公司金融的历史以及运用跨国实证分析的方法来检验基础法、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金融发展的具体影响,最后依据实证分析所得出的结果以及美国市场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当前的有关争议。此书涵盖了大量的材料,运用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浅出地向读者展示了作者的学术成果,适合商务人士、法律专业的学者、研究生以及本科生阅读。
如今,随着中国金融市场愈加开放,金融创新服务不断涌现,金融产品的收益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是高风险、高杠杆。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成为了今后几年优化中国经济结构、加大社会有效供给的重要任务。而降低金融风险的有效方法便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而事实上,在适用回归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时,也是有一定的障碍的。一方面法律法规不同于金融数据,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能代表法律法规的现成及准确的量化测量。另一方面,就像有部分学者并不认同“恶法非法”一样,法律可能并没有好坏之分,这就导致了我们没有办法简单地用序数的方式来衡量法律的差别。但是我们可以将某一法律规定的存在与否用一个二元变量来表示。也能够将它们整合在一起作为一个连续的变量,以此来刻画当某一自变量发生变化的时候,会导致用于衡量金融市场变化的因变量发生何种变化。如此便可探究此前的有关法律和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的正确性以及可靠性,同时也可以将其引入到实践当中,便于确定已经颁布的某一法律规定对于过去的金融市场的影响程度,进而评价该法律规定存在的必要性,为日后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指导作用。当然,确定了研究法律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效果的方法,还需要确定研究中需要用到的'自变量与因变量。
《法律与公司金融》一书中是运用了跨国实证分析的方法,其所确定的变量对于研究中国的金融制度改革有一定的意义。但是鉴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仍需进行一定的修正。
此书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了传统法学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引入了经济学中的回归变量分析方法,因为其中的研究不仅覆盖了法学学科,还包括了经济学。事实上,此前类似的研究都是由经济学家进行的,虽然也为法律的价值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案例,但始终还未能成功地获得较好的法律变量。于是,此书的作者进行实证分析时,使用了一些前期研究相同的变量,同时利用自身法学研究的工作经验及丰厚的法学知识,增加了一些变量,使之更有效、更准确地研究法律规定对不同的经济收益措施产生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