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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著读后感1700字精选86句

时间:2019-05-31 17:05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20xx年六月初,在我人生遇到了迄今最大的坎坷之时,在我感觉到自己被生活欺压到濒临抑郁之时,在我夜夜失眠,睡着便会幻听,醒来又无法把自己内心的痛苦倾诉与人时,我选择了两种方式进行自我救赎,第一是跑步,第二便是读书。

我有买书的习惯,偏爱纸质书籍,家里书籍颇多,也常有读书的喜好,所以那段持续至今半年灰暗的时光里我读了好些本书,其中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也都曾让我泪流满面,但是我不想写什么感受,这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在一个屋里散满月光的深夜翻开的……那晚我一直在失眠,除了啜泣还在思考而立之年的我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再年少的岁月让我陷入了一种彷徨,庸俗忙碌却又不顺的生活让我开始质疑自己。我坐在那里不禁想起《飘》中佳丽斯的人生,她跌宕的不退缩的生命,可我找不到答案,因为她的生命捆绑着宿命中缘分,故事的结尾她失去了所爱,虽然“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但是明天到底该是什么样一天……我找不到心中的答案……

又想起大学时读过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记得书中的序是村上春树写的,评价颇高,我印象中这是一个穷小子逆袭的故事,犹然自己当时读完还颇多感慨,一直跟朋友说人生无力,宿命论……

忽然来了兴致,想再去看看……从凌晨两点半到下午三点多,刷了第二遍。

毫无疑问,再看,这依然是一场悲剧,然而这一次,我看到了盖茨比与命运抗争时孤独而不屈背影,听到了他梦碎的声音。也思考了一下人生真的有宿命有天意,我们又该如何不让它变成悲剧……。我想人始终是一个独立个体,想要掌握命运,就只能靠你自己。

盖茨比与黛西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因为战事盖茨比不得不远走他乡,战火纷飞的战场,黛西成了他生命的'“绿灯”在于生死和孤独抗争之时,他不断自我美化黛西的形象,把原本就有着美丽外貌的她化身成了“完美”,变成他梦想的追求。在这种动力下,穷小子盖茨功成名变身富豪,买了豪宅。他每日举办豪华派对,就是希望能引起黛西的注意,然而黛西总是没有来……黛西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西的事情。绝望中的黛西遇到盖茨比相遇了。茨比似乎也意识到,现实中的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那般完美,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直到死于非命。

人,活着,梦想是要有的,有梦想会助力你成功,然而不能依托他人,不然梦会破碎。

盖茨比是一个有梦想的人,黛西就是他的美梦,靠着自己舔砖加瓦的梦他熬过了战火纷争,也是梦想的力量使他变成东海岸大富豪。使他对梦想的坚持才使他得到了回应“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你一辈子也不过能遇见二三次。它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一刹那,然后就凝注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不可抗拒的偏爱。”然而梦想有的时候是苍白而令人无助的,现实中的黛西并不是盖茨比梦想中那般完美,盖茨比与不断与现实抗争,最终却死于非命。一场美梦变成了人命。

有人说是黛西成就了盖茨比也毁了他,错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黛西变了。然而在我看来一个人的成就或是毁灭也只有他自己能做到。盖茨比是一个偏执狂,小到他从小对自己生活的严格规划,大到他对黛西执着一生的追求。他把自己的梦想定义成一个随时会变的人,而别人注定达不到他要的完美,所以他注定要失望,注定会失败。

深夜之中我也常常去想自己要做什么样的人,去想从小老师的问题你的梦想是什么?去想我对学生们的嘱咐,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偶尔也会纠结萧伯纳所言“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想梦想可能实现的过程艰难无比,得到后也会变味。尽管如此我们依旧要有梦想,哪怕得到后,生活还会迷失方向,然而它曾经让生活变有趣过,让生命变丰盈过……。因为如果没有了梦想你注定会平凡庸碌一生。

人生苦涩而漫长,一地鸡毛生活总会让我们感到迷茫,所以夜晚辗转不甘时,愿你给自己寻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当然最好不要捆绑他人,轻轻把梦想放在心里,努力却不执念的活着。终有一天,它在生命中带来回响,给我们的人生鼓掌。

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读完《大卫科波菲尔》,上下册,厚厚的两本书。值得自豪的是,我没有走马观花地浏览一遍,因为是狄更斯的作品,因为狄更斯是《双城记》的作者,大文豪,更因为小说的开头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精明强悍的贝西姨婆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窗外,咄咄逼人的气场使大卫孩子气的母亲(姨婆评价她简直是吃奶的娃娃)害怕,使前来接生的大夫齐利普先生(男性中脾气最柔顺的人)胆战心惊,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姨婆听说生的是男孩儿,而不是她期望的女孩儿(姨婆甚至早已取好名——贝西特洛伍德科波菲尔)时,“一言不发,只揪着帽带,可能把它当成了投石器,砸向齐利普先生的脑袋。帽子被砸扁了,也就这样戴着扁了的帽子走了”,她像一阵风一样,或者如鬼魅般消失,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甚至都没有上楼看一眼产妇和新生儿。姨婆神秘的出场以及其怪癖果断的性格不能不叫人喜欢,那个可怜的遗腹子、新生儿大卫.科波菲尔的命运又将如何呢?这部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开端如此精彩,怎能不叫人用心去往下读呢?虽然工作繁忙、琐事缠身使我少有闲暇,但每当我抽出时间,舒适地倚在床头,心情愉快地打开崭新的书,翻到上次读到的页数,就立刻沉浸在大卫.科波菲尔的人生经历中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享受啊!

读完后我想写一写心中的感受,却发现有些力不从心。如此的鸿篇巨著,可提炼的主题很多,可分析的典型人物很多,值得品味的情节很多。阅读的过程中,我的感受随着情节的发展而变化,千头万绪的,该从何写起呢?

小说的上部,写大卫童年的那部分,曾让我深深地感到愤怒。《灰姑娘》的故事早让世人领略了后母的恶毒(当然不是所有的后母都那样),但继父虐待孩子的事情还是相对较少的。可是在这部小说里,大卫的后父摩德斯通先生及其姐姐摩德斯通小姐就像魔鬼一样可怕。当摩德斯通先生娶了大卫的母亲后,立刻控制了这个美丽柔弱的人。当分别两周的儿子回家时,做母亲的甚至不敢表现出和孩子的亲热,因为摩德斯通先生不许她激动。摩德斯通小姐一搬过来就要走了家里所有的钥匙。

大卫母子俩就像一对可怜的小鸟儿任人宰割,看着摩德斯通姐弟俩的脸色过日子。原来他们和女仆皮果提一起在客厅的火炉边说笑的日子不见了,大卫的卧室被换了,他从优越的小少爷变成了被虐待的小奴隶。摩德斯通先生以继父的'身份第一次和大卫谈话说:“如果我要对付一匹犟马或一只凶狗,你认为我会怎么做?”“不知道。”“我揍它,”他接着说,“我要让它害怕,让它学乖。我一定要征服这家伙,哪怕要让它把血流干,我也会那么做。”有一次,摩德斯通拿着鞭子听大卫背书,因为害怕,大卫背得很糟。摩德斯通先生把大卫的头扭到胳膊下打他,大卫咬破了他的手,差点儿被打死。在屋子里禁闭了五天后,八岁的大卫独自一人被赶到离家很远的一所寄宿学校。校长是摩德斯通先生的朋友。大卫一到那里就被勒令在脊背上挂一块牌子,上面写道:“当心他!他咬人。”失落、屈辱、绝望,可以用来形容大卫的这段生活。两年后,母亲被折磨致死,大卫被送到摩德斯通格林拜公司做童工。如果不是后来他逃跑找到姨婆并被姨婆收留,他可能来不及长大。

关于人物的描写,精彩之处太多了!比如尤利亚.希普的外貌——头发剪得很短,像贴地皮刈过的麦茬,几乎没长眼眉,一根睫毛也没有,红褐色的眼睛。瘦骨嶙峋,手很长,骨骼根根突起。说话激动时,身子像蛇一样扭来扭去。和大卫握手时,那手又湿又冰,摸上去真像只癞蛤蟆。他挂在嘴边儿的语言是:“我很清楚我是世上最卑贱的人,我母亲也是一个很卑贱的人,我们住在一个卑贱的地方……我父亲先前的职业很卑贱,是个教堂看墓人。”

说到语言,我不得不提到许多人的招牌语句,米考伯先生:“我冒昧恳请老友科波菲尔先生或老友内寺成员特拉德尔先生(若此人尚在人间,可呼之即出者),枉驾趋彼处一会,重叙旧谊。若蒙首肯,幸甚,幸甚。”米考伯太太:“我绝不抛弃米考伯先生。”迪克先生:“我就要写那呈文了。你的姨婆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斯梯福兹称呼大卫:“我亲爱的雏菊,你这可笑的雏菊。”达特尔小姐:“哦,真的?你知道我很无知的,我只是请教,可是不是总是那样呢?我认为都认为那种生活是——是不是?”朵拉:“哟,卖肉的当然知道怎么个卖法,还用得着我知道怎样买吗?我说,你这个傻孩子!姨婆称呼朵拉:“小花朵在哪儿呀?””米尔斯小姐:“照一般道理讲,温馨的茅舍胜似冷漠的宫殿,爱情所在,一切皆备。”安妮:“夫妻之间的不和,莫大于志不同道不合。……我的爱情立基于岩石之上,是能历久不变的!”

至于这本书的主角大卫.科波菲尔,无论是童年时历尽艰辛长途跋涉去找姨婆的历程,还是姨婆破产后他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那种精神,就像姨婆评价的那样:“坚忍、独立、克己”,这些,都让人敬佩。

最后,让我以书签上的一句话来结尾吧:“你可以不了解社会,但你不得不看《大卫科波菲尔》。”的确,这本书让人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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