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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欢喜读后感2000字聚集80句

时间:2021-05-06 07:07

皆大欢喜读后感1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著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此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剧情描述被流放的公爵的女儿罗瑟琳到森林寻父和她的爱情故事。正如剧名所表现的那样,剧中被压迫受害的人纷纷得到好报,而恶人则受到感化,最后所有的爱情都得到美满的结局,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以善胜恶的理想境界。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从语言上来说,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活泼、具有生命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够随着人物性格、身份、地位的不同来深刻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最重要的是,这部剧中许多的语言都已成为英国乃至全世界语言的精华,既生动活泼又耐人寻味。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 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 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突然离开你的同伴,像我的热情现在驱使着我一样,你也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以分为七个时期。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然后是背着书包、满脸红光的学童,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然后是情人,像炉灶一样叹着气,写了一首悲哀的诗歌咏着他恋人的眉毛。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著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终结着这段古怪的多事的历史的最后一场,是孩提时代的再现,全然的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口味,没有一切。”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人物上,剧中的每个角色都具有独特的性格特征,奥兰多对罗瑟琳的真诚爱情与和兄长奥列弗的手足之情,西莉亚与罗瑟琳的姐妹情深和最后与奥列弗的一见钟情,老公爵的宽容大方与其弟篡位的阴险狡诈,试金石和亚当的忠心跟随,希尔维斯的痴情与非瑟最终的接受,共同构成了这部喜剧的美满结局,增添了一抹又一抹的喜剧色彩。

在这部剧中,个性鲜明,光彩夺目的罗瑟琳更是格外突出,她天生丽质、年轻、善良、聪明,更突出的是活泼开朗,而且又蕴含着某种调皮狡黠,这一个性是在进入亚登森林后才显露出来的,罗瑟琳在得知心上人奥兰多也来到亚登森林时,她兴奋连忙询问西莉亚:“嗳哟!我这一身大衫短裤该怎么办呢?你看见他的时候他在作些什么?他说些什么?他瞧上去怎样?他穿着些什么?他为什么到这儿来?他问起我吗?他住在哪儿?他怎样跟你分别的?你什么时候再去看他?用一个字回答我。”这么多的问题,却要别人用一个字回答,分明是不让西莉亚回答,只是想把自己的兴奋之情表现得更露骨些罢了,她的活泼可爱正是在这一幕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当她看到奥兰多时,她并没有换上女儿装,仍然披着大衫短裤,提出了要奥兰多把她当作心上人,每天到草屋前向她求爱,以治疗他的“相思病”,最后,她不仅促成了自己与奥兰多的爱情,还让父亲与自己的女儿重聚,让希尔维斯与非瑟终成眷属。她的聪明、活泼、甚至有点狡黠的性格展露无遗,因此,罗瑟琳也成为了莎翁笔下最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

另外,这部戏剧有三条主要线索:公爵被弟弟篡夺爵位;公爵之女罗瑟琳和僭主之女西莉娅被放逐;青年奥兰多被哥哥夺去产业。三条线索里的正面人物都会合在亚登森林里,最后恶人悔改,公爵复位,情人结为终身伴侣。是典型的大团圆结局。

最后,这部喜剧显示出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和格利乌斯的著作中,意思是指“人性”和“万物之灵”。古希腊,古罗马哲学注重对人的根本的思考,经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发展,初步奠定了人文主义的传统。人本主义作为一种较系统的思想状态是和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的主旋律和灵魂,它反对封建专制的统治与基督教神学的禁锢,大力赞美和宣扬人的伟大,尊严,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在这场“最伟大的,最进步的变革”运动中,涌现了许多“巨人”,莎士比亚就是这批“巨人”中的一位。莎士比亚的戏剧从主题到人物刻画和细节描写,处处反映出了他的反封建,反神权的强烈思想。《皆大欢喜》通过对照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为上,篡权,谋害等人类丑恶现象与牧歌社会中无忧无虑,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最终表现出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于平等,自由,幸福的田园生活的向往。在第一幕第一场中摔跤师查理告诉奥列佛说老公爵“已经在阿尔登森林中,许多快乐的人们和他在一起;在那里他们像古时候英国的罗宾汉一样生活着;听说每天都有许多青年贵族们成群地去依附他,他们无忧无虑的打发岁月,像人类在黄金时代那样。”这里,阿尔登森林被描绘成一个牧歌式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静谧祥和之地,这群被放逐的人过着天真、纯朴的田园生活,拥有没有界石的广阔平原,这里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在阿尔登森林中,人们呼吸着自然、纯朴、幸福和平和的空气,真正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田园生活的理想和愿望。《皆大欢喜》主人公之—奥兰多受尽兄长奥列佛的虐待和陷害,选择逃往森林。由于对罗瑟琳一见钟情,奥兰多在林中树上到处刻写情诗,以抒发对罗瑟琳的相思之苦。在林中,当发现正面临来自蛇和老虎双重危险的熟睡人是苛待他的亲哥哥奥列佛时,手足之情和善良天性促使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哥哥解救出来。这样一个勇于追求自己幸福,善良的人正是莎翁笔下“真、善、美”的体现。在剧中,这样的人最终抱得美人归,与罗瑟琳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故事中两个“反面”人物—弗莱德里克和奥列佛痛改前非,由“恶”到“善”的转变也反映了作者希望人类的善良和慷慨能化解邪恶,最终人类能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愿望。剧中弗莱德里克贪慕权势,篡夺了自己亲哥哥的爵位,自己当上了新公爵,把老公爵放逐到亚登森林里。罗兰爵士的大儿子奥列佛部遵亡父的遗志,不但不好生教养弟弟奥兰多,反而视他为仇敌。先是挑唆拳师查尔斯在角斗中摔死他,继而又准备放火烧死他。奥兰多被迫于老仆亚当一起逃进亚登森林。老公爵的亲女儿罗瑟琳原来一直居住在宫廷中,弗莱德里克唯恐她的好名声掩盖了自己女儿西莉亚的贤德,把她从宫中驱逐出来,西莉亚随同她一道也投奔了亚登森林。作品情节生动丰富,富于生活气息,思想也更加成熟,既宣扬了人文主义的生活理想,又嘲笑了封建教会的禁欲主义。在作品中,小丑试金石就用及其通俗的语言,把这个意思清楚的表达出来,他对杰奎斯说:“先生,牛有轭,马有勒,猎鹰腿上挂金铃,人非木石岂无情?鸽子也要亲个嘴;女大当嫁,男大当婚。”(第三幕第三场)这种崭新的爱情观与宗教禁欲主义和封建婚姻制度截然对立,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锐利武器。剧中(第一幕第二场)罗瑟琳和西莉亚谈论命运女神,觉得她的“赏赐老是不公平”,尤其是她在给女人赏赐的时候,尤其乱来。还有把“造物”取笑为傻瓜。作品通过两位公爵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智慧的女儿的消遣对话,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上帝绝对权威的质疑。

通过《皆大欢喜》这一喜剧,我们可以看到,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进步的思想,在反封建反教会的斗争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毕竟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没有能从阶级斗争的高度去认识社会现象,社会斗争的一方—“善”的一方在面临个人生命、权力和领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无情的掠夺后,而不是积极地去迎战,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利益,而是选择了逃避,逃到了所谓的世外桃源:森林中。再有,从最后的大团圆结局来看,也是有些牵强。两个 “反面”人物的弃恶从善,改过自新虽说是最完美的结局,但却有些突然,让人读起来不禁哑然失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在此剧中,莎士比亚揭示了篡权、谋害等反映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发掘出这些现象之后的本质—产生“恶”的社会根源,因而只能在喜剧中想出道德感化和宗教教化的办法。这无疑是莎士比亚的局限,也是那个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局限。但我们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不能简单地用“虚伪性”、 “不真实”等结论去否定它的历史进步意义,相反,甚至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的伟大就是在于在扼杀人性的封建社会里,他发现了人性。

《皆大欢喜》虽然只是一部小小的剧本,其中也有作者过于理想化的一面,但从里面折射出来的人文主义的光辉却发出了万丈光芒,激励了当时许多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思想的青年男女。

皆大欢喜读后感2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来源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著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就是弗雷德里克打倒了他哥哥这一合法的公爵,并把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里。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是想把罗瑟琳留下来陪伴他的女儿西莉亚。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两个姑娘都去劝说他别角斗了,可他却说他没有家人,哥哥对他一点也不好,还不如死了好。罗瑟琳非常同情这位年轻人,也似乎可以说她已经爱上了他,原来那位年轻人叫奥兰多,他在决斗中居然赢了!。

后来,由于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瑟琳再待在宫里,便准备把她也赶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赞成,便与堂姐一起前往阿登森林。然后,罗瑟琳和西莉亚竟然在阿登森林不仅碰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也碰见了罗瑟琳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现在已经友好相处了。

最后,罗瑟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列佛同时举行了婚礼!接着,又传来了好消息,罗瑟琳父亲的国土归还给他了。西利亚也为此祝贺堂姐,虽然她已经不在是继承人了,堂姐妹两的感情是那么的纯真,一点都没陷入嫉妒心。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1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片语。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一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达西的爱情。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xxxx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得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感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情……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2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于1813年发表的。她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没有上过正规学校,在父母的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傲慢与偏见》就是其中的一部。

全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在拥有五个千金女儿的贝纳特一家人,虽然他们一家人家境并不是非常富有,也无任何显赫的社会地位,但贝纳特太太却处心积虑想替五个女儿寻找到和上流社会的贵族联姻的机会,小说围绕着贝纳特太太如何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其中又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爱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终于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最终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美丽而善良的大女儿简,和机智勇敢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她们置身在整个附庸风雅、贵气逼人的上流生活圈中,仍执着面对自我,并勇于维护自尊,在扑朔迷离的形势中所表现出的难得真情。在重重误解、心机、成见与持续华丽表面生活的遮掩下,挡不住的爱情仍如结晶的璞玉一般,终究不能不脱颖而出,小说不仅在文字和语言风格上令人沉迷与陶醉,更以严谨的结构,饱满的人物形象,深刻的心理描写,以及引人入胜的爱情故事,吸引我们步步深入,逐渐进入小说的美妙境界。

这是一段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雷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得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汉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生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情感,这并不代表伊丽莎白世故,相反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的姑娘。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处于那样的地位,他慷慨大方,助人为善,并最终以他的善良与高贵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芳心。说到达西先生,他开头并不认为她怎么漂亮。“他在舞会上望着她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丝毫的爱慕之意,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也只不过用吹毛求疵的眼光去看待她。不过,他尽管在朋友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功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伊丽莎白完全不明了这些情形,她只觉得达西是个到处不讨人喜欢的男人,何况他曾经认为她不够漂亮不配跟他跳舞。”这是他们刚认识时双方对彼此的感觉。

在第三十四章中,伊丽莎白对达西说过这样一段话:“从我认识你的'那天开始,几乎可以说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刹那开始,你的举止行动就让我感到,你为人傲慢,自私自利,小瞧其他的人,这一切都是我心存不满的原因,接下来的一连串事更是在这上面建上了根深蒂固的厌恶的围墙。认识到你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感到,在天下男人中我最不想同他结婚的就是你这样的人。”这是伊丽莎白听说姐姐简的婚事被破坏了,冒雨外出发泄情绪,达西随后追出,在石亭中,达西抛开世俗向伊丽莎白表露心迹,但是伊丽莎白认为他破坏了姐姐的婚事,怀着怒恨拒绝了达西。

有这样一个细节,伊丽莎白和他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游玩时,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与感激。

记得在第五十八章,达西对伊丽莎白说:“我虽然并不主张自私,可是事实上却自私了一辈子。从小时候起,大人就教我,为人处世应该如此这般,却不教我要把脾气改好。他们教我要学这个规矩那个规矩,又让我学会了他们的傲慢自大。不幸我是一个独生子(有好几年,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从小给父母亲宠坏了。虽然父母本身都是善良人(特别是父亲,完全是一片慈善心肠,和蔼可亲),却纵容我自私自利,傲慢自大,甚至还鼓励我如此,教我如此。他们教我,除了自己家里人以外,不要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教我看不起天下人,至少希望我去鄙薄别人的见识,鄙薄别人的长处,把天下人都看得不如我。从八岁到二十八岁,我都是受的这种教养,好伊丽莎白,亲伊丽莎白,要不是亏了你,我可能到现在还是如此!我哪一点不都是亏了你!你给了我一顿教训,开头我当然受不了,可是我实在受益非浅。你羞辱得我好有道理。当初我向你求婚,以为你一定会答应。多亏你使我明白过来,我既然认定一位小姐值得我去博她欢心,我又一味对她自命不凡,那是万万办不到的。”这无不说明伊丽莎白对他的影响,也正是因为他接受了伊丽莎白对他的批评,才使他更加优秀完美,最终打动了伊丽莎白并走到了一起。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贝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克与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真实的感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这是英国社会当时的生存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她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着斗智意味的爱情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必须行动和自省才有希望,人的尊严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透过理性的行动,把人类的王国建立成一个具有心灵价值的模式,以与物质俗世有别。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3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透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

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爱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感情问题的不一样态度。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生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生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因此,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务必建立在感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思考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取,婚姻少了感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取。之后,伊丽莎白透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一样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但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好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生,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样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但是,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正因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透过后面的资料说,我理解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一样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能够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期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

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因此,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我本人很喜爱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主角描述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透过作者的描述,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貌。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但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透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理解。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取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务必有感情呢?即使在此刻,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刻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我在心中给她加了个标签——淑女中的极品。小小自怜了一下,可能这辈子与淑女无缘了。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生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爱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

但是,谁没有“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但是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取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期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联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必须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生求婚的男生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感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感情的坟墓,而是感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感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必须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感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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