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卖米》曾获得北京大学首届校园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
14年前,《卖米》经权威文学刊物《当代》杂志发表后,引起轰动,而《卖米》也被当时的读者评为“可入选语文教材”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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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飞花,北大才女。原名张培祥,1979年生于湖南醴陵一个山区农户,自小于贫寒中刻苦学习,199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01年攻读法学硕士。2003年非典期间患白血病,三个月后,年仅24岁的张培祥去世。张培祥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文中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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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卖米》读书笔记
在这愉快的假期里,我读了《发现隐形的翅膀》这本书。书中搜集了许多名人文章,其中,《卖米》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受用不尽。
飞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文章还曾获奖,可是,她因患上了白血病,35岁便离开了人世,真是遗憾啊!
文章讲的是琼宝和母亲一起去卖米,母亲认为她家米好,所以米贩子最少出价也得出到一块一。可没有一个米贩子出到一块一,琼宝和母亲只好又辛苦地把米担了回家。
读到这里,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原来,在我们不关注的角落,好多人为了生存,要忍受那么多的痛苦和屈辱。他们在那片贫困的土地上顽强生存,他们被称为农民。这是一个满含悲伤的一家,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水落在地上摔成八瓣的农民!他们辛苦地挣扎,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逃离农村,不要再做农民。做个农民,实在太辛苦了!
我又想起了我,每次吃饭总会剩很多米,蔬菜也不咋吃,我为何没有想到,那是我们远在农村的父老乡亲辛苦耕种的呢?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虽然这首诗我背得很流利,但是我理解了它的真正含义吗?世界是一个大家庭,农民的苦难不只是他们的,想想我们不能帮点什么吗?
因为那些人,也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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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卖米》读后感20篇
第1篇:《卖米》读后感300字
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真实故事,与其说是“故事”,不如暂且称之为“事实”吧!
今天,老师介绍一篇小说,名为《飞花:卖米》,文中介绍了一个农村家庭为了生计和治疗父亲的病而去担米上集市去卖,在卖米的过程中,与小贩疯狂砍价,并坚持自我信念,即“一分钱,一分货”的理念,最终因小贩不肯“市场价”收购大米,而导致大米卖不出去,最终挑着米回家。
通过了这个故事,令我感觉世事无常,徒生几分伤感,现在,报道上经常传出某某商人因造假和种种原因,导致消费者常“大呼受骗”,上当的报道数不胜数。我常想,究竟是什么力量使这些原本醇厚的商人转变为“奸商”呢?是巨大的利益吗?我想,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社会上的种种原因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如:人心的虚伪,贪欲,为金钱所蒙蔽的双眼。
第2篇:《卖米》读后感400字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读卖米了。第一次读,感慨良多,没有思考,也不愿意去作思考,时隔许久,再来读这篇文章,感慨万千!
文章讲的是卖米,实际讲的是这一辈子,平淡朴实的故事,讲述了许许多多无奈的事情,人生从来都不易,成年人的世界更没有“容易”两个字,我们也倔强过,我们也不甘过,更曾努力过、拼搏过,可能结果还是无奈,无论是童年时还是长大后,可能都有一个人蒙在被子里伤心难过的时候,这并不丢脸,不尝尽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怎知生活;不看尽生活百态,如何继续温暖和热爱这个世界;卖米的作者是这样一个人,越是从苦难和磨砺中走出,越能珍惜生活越能体会到幸福,那是一种苦尽甘来的幸福,那是真正笑的灿烂的幸福!
乐观从来都不是傻乎乎的,是经历了许许多多,一样的坚定信念,努力克服,顽强和坚韧的奋斗争取,即使失败了,也曾流过泪,有过伤痛,有过委屈,可还是乐观的!
在人生路上前行,家庭不幸也好,生活不顺也好,抗争过也好,最差又能怎么样?如同文章暗含的结尾一样,自己缓缓,第二天我们再来过!
做一个幸福的人,有担当的人,一个温暖世界的人,做一个其他人看到你就会觉得安心和开心的人!
第3篇:《卖米》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卖米》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爸爸、妈妈住在一个农村里,他们只能靠种农作物来赚钱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女孩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米拿到集市去卖。女孩和妈妈到达集市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卖东西了。一个米贩子看了看他们的米,问他们一斤多少钱,女孩妈妈想卖个好价钱,说两块钱一斤,米贩子说一块零八一斤卖不卖。她妈妈说不卖,后来,那个米贩子走了。后来又来了几个米贩子,都说一块零八一斤卖不卖,她妈妈都说不卖。她们就一直等啊等啊等,等别的米贩子来买她们的米。她就一直等。到了中午,太阳火辣辣的,晒得她们不停地流汗,但是不能去凉爽的地方休息,中午饭是吃从家里带来的咸菜拌饭。等到下午,还是没有人来买米。等到集市快散了的时候,一个米贩子走过来,说一块零五一斤卖不卖,她妈妈说一块一才卖。米贩子说:“集市都散了,还要价那么高,谁会买啊?哈哈!哈哈!”说完就走了。后来,女孩和妈妈一粒米都没有卖出去,没法给她生病的爸爸买药。
掩卷沉思,我知道了住在农村的人生活得很艰辛,他们只能靠种农作物来养家糊口,辛辛苦苦赚来微薄的钱,要想供孩子读书的确很难。我们住在城里,不愁吃,不愁穿,经济条件比农村好,生活幸福,我们要珍惜啊!
作为学生,父母为我选择了城里的好学校,供我上学,我们学校各方面的条件比农村学校好得多,我要珍惜,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4篇:《卖米》读后感600字
近日一篇推文所吸引,名曰《卖米》,初读之,便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作者张培祥,北大人,是我同乡,也长我近十年,不曾谋面,素未相识,寒门贵女,可惜天妒英才,早早便遗憾离世,令人扼腕。
文章讲的是一个生活不易的故事,出生贫寒之家的作者为了弄钱给父亲买药,陪母亲赶场卖米,与米贩子讨价还价,但最终无奈返家。全文并无过多华丽的词藻和曲折的情节,相反,叙述朴素无华,却处处真情流露。我虽未有类似卖米的经历,家庭也不如作者那般清贫,但是文中一处小小的情节却像是在描述我以前的经历,小时候也曾被父亲早早叫醒,让我去给家里的八分水田放水,对话内容也基本与文章中相似,也曾陪着父亲挑着刚收获的稻子到镇上的粮站去交公粮,也就是所谓的农业税。那时候小,不懂事,感觉自家的生活已属不易,为何还要把辛辛苦苦种的粮食上交给公家。
当然,这种不理解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不是我长大突然想通了,而是在不久之后的2005年,湖南便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结束了“皇粮国税”的历史,读后感·同时还出台了多项补贴,让农民家庭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三农政策带来的实惠,直到现在,我还能看到我家那本已经打印了很多页补贴资金的红色存折。
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去过很多大城市,也看过很多农村,看到了不同地区的农村之间宛若鸿沟的差别,有号称天下第一村的华西村,也有温饱尚未解决的大凉山腹地,云泥之别,令人惊叹。
所幸党和国家并没有遗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生活在农村的人们勾画了宏伟而美好的蓝图,同时,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可以预见,农民的生活会怎样红火,很遗憾,张培祥并没有机会看到这个,如果她没走,《卖米》会不会有另外一个美好的结局呢?
第5篇:《卖米》读后感800字
现代快速运行的步伐,如同一台翻滚不止的机器,不断将以前老旧的事物和东西抛之身后。
最近,一篇《卖米》在朋友圈内被竞相转发,火爆了网络。《卖米》的篇幅不长牵着,几分钟就可读完全文,文章几乎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堆叠和修饰,但作者却用质朴的语言道出了一家子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写得人潸然泪下。文章的内容直白易懂,讲了因作者的父亲生了病,母亲就打算和她一起担一些米去集上去卖给她的父亲买药。她和母亲二人一共担了一百五十斤的米去集市,在开市的时候因为她们家的米筛得比其他的都好,米贩给出的价是一块零八,但她的母亲因为坚持要价一块一而没有卖。等到快要散市的时候,母亲就叫价一块零八,米贩给出的价只能是一块零五,二人久持不下,因此也没能把米卖出去。到最后母亲把米价降到了每斤块零五,但那时候没有米贩来收了,一天下来母女二人也没能把米卖出去,所以只得又把米给原路担回家去。回家的时候,因为作者心疼母亲,担了最重的那份,可是她一个不小心把米撒了出来,母亲可惜那些米,就把撒出来的米捡起来放在帽子里带回家去喂鸡。到家后,母亲跟父亲讲了这一天的卖米经过,他们都认为农民种出这些粮食也实在是不容易,不能贱卖。无奈,一家人总是要过活的,父亲的病也是要治的,母亲对她说,明天少担一点去另外的地方转场卖米。全文简简单单,就讲了她和母亲的一天的卖米经过。可是,在那些平凡的字和语句之外,不禁引发了我们的深思。
也许很多人觉得一块一和一块零八不就是差两分钱而已,母亲不必如此的坚持,卖了就卖了呗,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现在几乎就没有分的概念了,连最简单不过的辣条都是伍角钱的。可是在当时艰苦的年代中,不仅要养活一大家子,还要考虑孩子的学费的问题,父母就不得不攥紧手中的一分一毫。作者的父母不过是当时中国几千万农民的一个缩影,他们都是一样的辛勤,拥有如文中白净的米那般淳朴的心,善良,无私的为孩子付出,同时又陷入无奈的困境之中。
他们永远都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人,那个在我们身后为我们付出的父母。
第6篇:《卖米》读后感
有时我在想,这篇文章为何会拿到高校原创作品一等奖。可细细一品便知回味无。文章中一家人的相互扶持,文章中作者的隐忍懂事。文章中母亲的倔强和对生活的妥协,文章中米贩子的精打细算。无不向我们透露了当时的人们为生活的辛苦奔波,他们每个人都没有错,只是不同身份和立场罢了。每个人之间似是矛盾的冲突体,又是一个联系紧密的整体,他们无不散发着奋斗的姿态,无奈结局如何,都要勇敢地承担。位位家境贫寒的北大学子。学历无关乎家庭的经济实力而在于自身。那么审视如今的我们,衣食无忧的我们,学习和自身的品质修养却被身边的嘈杂所掩盖掉了。
我的心里也存在着一个清北梦。一直没有付诸过实践。路街上的霓虹灯吸引着眼球,我在这车水马龙的世界里沉醉。糜烂的生活腐蚀着纯净的心灵,那颗红彤彤的初心早已远去。作者的倔强坚强却像一颗种子撒播在了我贫瘠的土壤上,在发芽,在成长,生长出一棵"明亮的"太阳花。老师说过,振作要从人的缺点开始,勇于改正缺点才是不二法门。
第7篇:《卖米》读后感
相比较而言,今天的我们就显得格外幸福。优越的家庭条件,优质的受教育资源。我们不必在烈日下暴晒一天,不必遭旁人冷眼,不必独自躲在被子里流眼泪,不必踩着泥泞艰难的走上几十里山路。我们不为贫穷所困,却往往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而怨天尤人。也许在我们看来,飞花的生活很辛苦,但她自己不苦,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呢?
愿飞花在天国随意漂游,轻如飞花,再无磨难,再无贫苦。
愿世间小家大家皆欢喜。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第8篇:《卖米》读后感
最后,有关学习,作者的生活条件比我们当然是差得远。 可是,他不照样考北大吗?我们总把自己的失败归于客观,没有好的条件,没有别人家那样的资源,请不起最好的老师!可是我们这样的学习环境已是很多人无法奢望的,当你抱怨鞋不好看时,有的人连脚都没有。真正的智慧与力量来自于内心。"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如今我们风华正茂,应当向梦想奋力拼搏,而不是沉迷于游戏手机等,做一名直升生,更有远大的目标,清北绝对不是我们人生的巅峰。趁着青春,大胆的选择是和远方,留给世界一个潇洒的背影,大不了迎风归来,仍是当初无悔的少年。
生活本没有意义,亦或它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它的意义由你来赋予!
第9篇:《卖米》读后感
再想想我自己,顿时感到羞愧不已,虽然我并没有一味的追求名牌或与人攀比,但在平时的生活中,我对钱没什么概念,花钱也有些大手大脚,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想买。 带回家后却很少用过,最后被我遗忘在某个角落,在学校食堂也是,常常请求师傅多打点喜欢吃的菜,最后却又吃不完,只能倒掉,前几天看到一条新闻,一位母亲因儿子弄丢了仅仅五元的地铁票,而严厉的斥责他,旁边的人劝他:"五元而已,再买一张就好了。"母亲哭着说:"钱好难赚,好难赚。"当时的我不以为然,但如今想来,我大概理解了那位母亲的心情。
面对生活中的挫折,我也要好好学习张培祥的乐观与勇敢,现在的我所面对的挫折,不过是一些考试发挥不好,和同学父母发生争执的小事而已,即便如此,有时我也感到世界灰暗,绝望丛生,其实之后再回想起那些看似痛苦的经历,也只会付之一笑,所以呀, 朋友,当你遭遇挫折,一时间被浓雾环绕而感到迷惘,请不要焦虑,想想张培祥吧,他用乐观淡然的笔处,描绘出一副熠熠生辉的人生画卷,于困境中觅得一地馨香。
第10篇:《卖米》读后感
随着年岁从小变大,走出家的时间,距离都逐渐变长,对家中的感情也就越发的怀念,父亲宽阔的肩膀,母亲温暖的怀抱,无一不让我们魂牵梦萦,将是温暖的港湾,是会流泪的机场,在不断追求物质文化的现在,能有这么一处福天宝地,是极为寻常却又难能可贵的。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却很少有人珍惜,或许多年后在外打拼的我们,回味起这段时光,会庆幸能读到这么朴实文字中所蕴含的的极度纯正温情,更加珍惜家人,那也就足够了。
管他世界艰难险阻,我心向家,无所不往,不要抱怨生活艰辛,不要抱怨家庭条件,有家就是最好,感恩家人,体会真情,这便是真正的人应有的人生信条。
第11篇:《卖米》读后感
再想想自己,数学物理卷子有不会做的题直接空在那,老师讲解后也没有第一时间复习好。直升生,再怎么升到哪也是别人羡慕的对象,有机会见到长本的竞赛教练,并听他们授课,有机会拿到贵如珍宝的一张张试卷,有机会与长本直升生坐在一起学习亦讨论题目……这么好的令人羡慕的机会,何不好好珍惜,好好利用呢,再怎么抱怨再怎么说,想要放弃还不行,还不是要继续过完这一个月,还不如像文中的母亲那样,坚定自己的信念与目标,用积极向上的心态付出行动。
"英雄不问出处", 不管是直升长滨还是长本, 只要认真上课,遵守纪律,谦虚好学,将来能为社会做出大的贡献,就是英雄。
现在,开始行动吧!
第12篇:《卖米》读后感
这几天,整个朋友圈都在为一篇文章潸然泪下——《卖米》。
总以为《多收了三五斗》的故事只存在于那个年代的课本里。却想不到,竟是张培祥——一个出生于1979年的北大*的整个少年。
她脚下那段担着大米踉跄走过十几里的赶集路,起先是贫穷通往活着的路,后来是乡间通往城市的路,最后是人间通往天堂的路。
她拥有贫困,也拥有非凡的才华。她是北大BBS上的“飞花”,著有《大话红楼》及其他翻译作品近百万字,那篇曾获得北京大学首届校园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的《卖米》,只是她书写的诸多文章中的一篇。她因白血病逝于非典那一年,年仅24岁。
正如网友评价:有的人,活着,就已经筋疲力尽。那么,祈愿她在去的那条路上如轻风飞燕,没有贫苦,没有重担,只有一朵自在飞花永驻芳华!
张培祥,究竟经历了一个怎样的人生……
第13篇:《卖米》读后感
《卖米》是北大才女张培祥所写,看后有如写自己之感。其实我或我们比她还要凄惨得多。她家还有米卖,自然灾害年代我们什么都没有卖的。而那时正是我们小升初啊!
六四年国家政策下来了,农村实行“三自一包”,即自种、自收、自销,包产到户。当然,国家的公粮是要缴的。不到半年翻身,菜种出来了,红苕、谷子种出来了。心中那个喜呀自不必说。
父亲为了给我交学费,请一熟人一起挑红苕到街上卖,2分钱一斤。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心中喜滋滋的可以不辍学了。看着父亲黑红色的背膀流着汗水……他的肩上如同压着一座山啦!简单的生活已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
再想想我们参工时初到沈阳,天寒地冻无所适从。有的同学早上上班时将布鞋脱了抱着跑步到车间,师傅见此无不惊讶:“是脚重要还是鞋重要”?因脚粘在冰冻三尺的路上,如果跑慢了脚皮将会粘在冰上,皮会被拔下来的。面对师傅心疼的责怪,而同学给以了憨憨的微笑。同学啊!个中的滋味只有自己知道。那是一种对母亲的尊敬和爱啊!那一双布鞋不知母亲在灯下熬了多少个夜晚?孩儿怎舍得将母亲辛勤劳作的鞋放在冰天雪地里擦磨。这种对父母的爱是羞涩的,是难于言表的行动。不像现在的爱呀在字里行间,是那样随意地从笔尖滑落。
其实那时的我们家境都差不多,也许有条件好的。不管怎么都熬过了艰难时光,度过了岁月的长河。余味苦涩,有了回甘。在这风平浪尽的日子里总想回忆……写下那些酸酸甜甜的过往……
第14篇:《卖米》读后感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起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03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但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曾经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该是具有一定的水准的。但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该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通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后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己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因此,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该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通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不过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进步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天,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但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助,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通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第15篇:《卖米》读后感
《卖米》这篇文章是一位清华大学学生的全国作文比赛的作品,这篇文章获得了一等奖。但是在颁奖当天,作者没有来,因为她已经得了白血病离开了我们。
“没等母亲说完,我就挑起那个80斤重的米担子,颤颤悠悠的朝村外走去。”读到这儿,杂志已经被两颗珍珠染的模糊了。
这篇文章讲了作者与母亲一起去几里外的镇上卖米,给父亲买药。米贩子出1.8元一斤买下,母亲不同意,陪着笑脸,和米贩讲价:“2元还差不多,,我家的米多好呀!你看,又白净又细致……”过了中午,米贩子都回城了,母亲的额头上挂着几颗豆大的汗珠。到了下午,还没有人来买,母亲急了,说要1.8元卖出去,可是在也没人来买了。
真让人辛酸,一个农民家庭,挣点钱多不容易啊!作者在这样的环境下,刻苦学习,还要分担家里的困难,在这样的条件下终于考上了著名学府——清华大学。而我们这些小太阳小皇帝连爸爸妈妈的钱也不珍惜,不好好学习。我们的父母对我们的要求又有什么呢?好好学习,取得好成绩。难道很难吗?不,不是的,我们班也有许多同学会为父母着想,甚至帮忙做家务。那些信手拈来的豪言壮语难道只在纸上和口中才存在?
让我们不要做行动的矮人,说话的巨人,行动起来,为父母做点事其实并不难。当你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别人的感受,你会很自豪很快乐。可是做到的人又有多少呢?我陷入了沉思……可惜这位作者因为不只之症——白血病永远离开了我们,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我们会永远记住这位帮母亲卖米的清华大学学生。
第16篇:《卖米》读后感
今天,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曾经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后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可以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后来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希望可以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该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第17篇:《卖米》读后感
读了《卖米》。这篇文章很平实,很淡然,有一种安和的力量。
作者飞花写这篇文章的年纪,是多大不清楚,面对贫弱的现实,有无奈和伤心,抱怨,或许是因为当时经历卖米这件事情时,飞花那时候是中学生,十五六岁,仍然纯洁,质朴。
然而,通常底层人民的严肃在于,在健康平安的前提下,费尽所有力气,仅能维持生活。
一旦健康不保,或者遭遇意外的伤害、打击,挫折,就真的很难,陷入雪霜的境界。
这真的是一种很脆弱的微平衡,就像站在一根线上的不倒翁,一点点风吹草动,它就要掉下去。
不幸的是飞花的家庭,她爸爸多病,妈妈的手有不便,弟弟年幼。
这在农村,真的是很难。农村的农业,在过去机械不发达的年代,田地里的农活都是体力活,男主人病了,虽然女人也很能干,但依然是很弱的。
所以贫病交加的家庭,是她的状况。而农民又是底层。所以在卖米这种交易中,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不仅是他们,就是其他的农民也是没有的。但是她家的米好,所以收米的人愿意在当时的价格上1块5分加三分钱,他们呢,想按上场的价格,在加两分钱,就死一块一毛,结果没有谈妥。
在临近收场的时候,收米人依然出1块5分,她们想卖1块8分钱,收米人说,开场时,都没卖出去一块8分,现在收场了,谁收?还说了一句,做梦。
她们也生气,于是就担着米回家了。
她担的是重一点的,途中米撒了,妈妈说了她一句,因为心疼米,没有关心她的脚扭伤否,她难受了一下,后来很快调整过来,回家了。
到家后,她跟爸爸汇报了经过,爸爸,没有怪妈妈,直说那些米贩子黑心,只赚农民的钱,并说,在城里一斤米卖一块5毛呢。但是转而,妈妈说,明天去转步的场,卖米,爸爸说,少担一点,一个人担50斤左右就可以了。但,那是十几里的山路啊。
她说,别因为价钱又卖不出去,妈妈说,不会了不会了,无论是1块8分,还是1块5分,都要卖掉的。
她很纠结,难过,想哭,但是不想当着父母的面哭,想被窝里哭的。
但是头一占枕头,就睡着了,她太累了,睡的又香又甜。
这件事就算完了。
也许是她仍然年轻,十五六岁,天真,淳朴,虽然现实幸苦,那时候不那么敏感。她的父母,心态上,却高于一般的农民,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暴躁的情绪。不然,就是她在写作时加工过了。她后来在身前最后一封信种写到了,她是属于心态比较好的,她说她她素来有些傻气,对于太过抽象的概念,不大能理解。人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之一,而她也是容易随遇而安的一个人。她也有伤心难过的时候,不过更注重眼前,那些抽象的飘渺的担忧很少困扰到,反而是那些琐碎的细节更令她关注。生活从来不会是完全的光明,也不会是完全的黑暗,即便是阴云漫天的日子里,也会记住往日的阳光,并憧憬明日的美好。
也就是说,她是一个不那么深刻,不固执的,心态宽厚的人。她很积极,乐观,阳光,因为从她现实的经历看,她从中学开始,都几乎在辍学的边缘,是老师的惜才,她在重点高中读了一年,后来因为经济,转到普通高中。
她还出去打工,因为家庭不能依靠。她的心态还行。如果这种性格可以遗传的话,她的父母也是很善良积极的人。虽然他们贫病加身。
她天分很高,心态也好,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才很平实,很客观,很实际。才能有一种很大的力量。吸引人,感动人。所谓力透纸背。那是当时事实的力量。是很有说服力的。
有一句话,说,很多人的努力远远没有到拼天赋的地步,就在自我设限了,这是向上的限制。这大概是真的。现实中,更多维持微弱平衡的穷人呢,还没有经历过绝望,自己就先崩溃了。所以,穷人,想要逆袭,都要豁出去的,真的拼命的。不然的话,留在底层,依然费尽力气,还谈不上半点尊严,这种尊重,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周围人,她得不到,他就不会施舍出去。
所以,要说贫穷是原罪,倒也不夸张。有一个出身贫穷的作家说,穷人不配有梦想。她说这样的话,也不是歧视穷人,而是她自己就死一个有梦想的穷人,她要改变,她已经改变,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成功,而是她知道,穷人在追梦的路上,有多难,或者是,一生都未有可能实现。
苦难本身不值得歌颂,这些故事能被传颂,是因为作者不是普通的穷人,她是一个天分很高的聪颖的农民子弟,大部分穷人的生活,不被认知。或者他们是如此的相像。
贫穷是一种罪,当你好不容易脱离它后,还会以它为耻。就算你不,你飞上天后的,成功的圈子,也会让你以为。贫穷本身是落后,但是落后的一种强大的力量是,它能扭曲人性。使人脆弱到不若一只蚂蚁。
所以,奋斗、拼搏,是为了改变,是为了摆脱啊。当然事实有用,现在穷人的底线大大提高,机械化,到现在,农田,修路建房,都不需要拼体力。但是很多穷人,他们下作,他们的想法,思维惯性,依然停留在过去,那是对穷苦的深深的恐惧。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深深刻在心里的伴随一生的烙印。
飞花,没有被打败,她是一个贫弱中,高尚的人。但是她短暂的生命,难道不是命运的束缚。好像穷人多病,她说她讳疾忌医。病本身很客观,但穷,使得他们自身免疫系统低下。受到一点侵扰,便无能为力。她的大病,从从确诊,到离世,也不过短短两三个月。
我能从她的文章中得到的,我钦佩她的好心态,努力,她的爸爸妈妈。
这种心情是很无力的。也许能激发出一股力量。
总之,我们是都记住了她。
第18篇:《卖米》读后感
读完《卖米》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文中辛苦一天期待能卖个好价钱却粒米未卖的母亲,一下子让我想起了因分粮忍受屈辱而寻死的母亲。
儿时的记忆里,父亲常年在外工作,母亲一年四季总是起早贪黑,家里、地里连轴转。爷爷奶奶年迈,我们兄妹四个年幼,老的老,小的小,在村里常常被人看不起。那时候,地里的活只有母亲一个人干。为了多挣工分,母亲总是拼死拼活地干,和大老爷们一样,干出粪拉粪、修河堤之类的重活儿。尽管这样,由于挣得工分少,我家总是缺粮户。
有一天下午,母亲高兴地对我说,生产队要分粮了,让我帮着她撑粮袋。一路上,乡亲们拉着车子,有说有笑地往村里的粮仓走去。我开心地在大人间跑来跑去,母亲默默地跟在后面。开始分粮了,队长每喊到一家户主的名字,那家人便欢喜地拿着粮袋过秤装粮。分完了一户又一户,我忍不住催问母亲:“咋还轮不到咱家呢?我急着吃白面馍呢,前几天我看见巧玲吃白面馍了,光想上去咬一口。”说着,我故意给母亲扮出个馋样。母亲笑笑,拍了拍我的头,却没吭声。
等到最后,天都黑了,也没听见队长喊母亲的名字。这时候,母亲小心翼翼地走到队长面前,低声问道:“大兄弟,俺家分的粮呢?”队长看都不看母亲一眼,没好气地说:“前几天不是给你说了,你家挣得工分太少,得拿钱来买。你不拿钱,咋给你家分粮?”母亲陪着笑脸说:“我已给孩他爸传话了,让他赶紧给家里寄钱。等钱寄回来了,立马交给队里。”队长不耐烦地说:“这样吧,你们啥时候把钱拿来了,我就把粮分给你们。”母亲急了:“大兄弟,您就先照顾照顾俺家吧,这几天家里都快断顿了。”队长蔑视地看了母亲一眼说:“你们家就你一个娘们干活,六七张嘴吃饭,想让队里养活你全家?”母亲像遭受了莫大的屈辱,竟杵在原地很久。突然,她扔下车子和粮袋,扭头疯了似的往村南头跑去。我吓得紧紧跟在后面,任凭我哭着喊着,母亲也不回头。我心里害怕极了,生怕母亲出什么事。一直跑到村南的机井旁,母亲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开始痛哭起来。黑暗中,她撕心裂肺的哭声,像刀尖一样深深地扎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赶紧跑到她身边,紧紧拽住她的胳膊,哭喊着让她回家。母亲看着惊恐未定的我,一下子把我揽入怀里。过了好久,母亲才渐渐回过神来,打消了寻死的念头。
到了20世纪80年代,国家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们村第一年刚推行时,乡亲们的心里七上八下都没有底,有的想承包土地自己干,有的还想继续跟着生产队干……就在大家犹豫观望的时候,我们生产队的狗蛋爷第一个提出来要承包土地“单干”。我的母亲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竟然第二个跟着要“单干”,惊呆了村里的不少人。他们背地里议论纷纷,说母亲不知深浅,要出风头。好心的邻居也多次劝说母亲不要逞能,可母亲十分要强,非要承包土地单独干。生产队里那些平时看不起母亲的人也很高兴,他们认为,终于有机会把我家这个“包袱”给甩掉了,等着看我们家的笑话。
后来,在母亲的坚决要求下,生产队按人均2亩地的标准,给我们家7口人分了14亩地。分地后,母亲满心欢喜,越发干得起劲,每天风风火火忙个不停,浑身上下好像总有使不完的劲。在母亲的辛勤劳作下,分地后的第一个麦收季节,我们家的14亩地获得了大丰收。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们家的三间屋子里到处堆的都是麦子,一家人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爷爷奶奶忙着补粮袋,买席子围粮囤,而我和弟弟妹妹们坐在麦子上恣意玩耍,开心的不得了。这一年,母亲终于在别人面前挺直了腰杆。
第二年,那些等着看母亲笑话的人,看到我们家吃上了白面馍,他们纷纷效仿我家,提出来要承包土地“单干”。打那以后,我们整个村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里的所有土地全部分包到户,家家都有了自己的土地。
现如今,母亲再也不种地了,家里的十几亩地也全部流转给了种植大户,但她对土地的情结永远不变。
第19篇:《卖米》读后感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知道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谢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小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这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只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一定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不过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同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但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一定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一定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么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不过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么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不过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第20篇:《卖米》读后感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校园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03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己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悲剧、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悲剧,悲剧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只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己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理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悲剧,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该只看到悲剧和伤情,更应该看到它的积极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己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悲剧,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内容,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对比,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己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只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只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悲剧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只有超越了悲剧,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一。
(一)人物事略
竹林七贤为了避开曹魏政治斗争的锋芒,他离开了京城,到山阳隐居了下来。当时,他和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交往过密,几个人常常游玩于竹林,世称“竹林七贤”。
博才
广陵散绝
(二)名家点评
(晋)颜延之:中散不偶世,本白餐霞人。形解验默仙,吐论知凝神。立俗迕流议,寻山洽隐沦,鸾翮有时
(唐)白居易:吕安兄不道,都市杀
(宋)李清照:两汉本绍继,新室如赘疣。所以
(三)素材运用
话题1:自我认识和别人的期待
材料加工:“哐当、哐当……”听见那清脆的打铁声了吗?清风拂面,强健的肌肉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熊熊的烈火陶冶着高尚的情操。
或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不管他人如何期望,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懈追求,追求自由、追求崇高、追求生命的尊严、追求英雄本色,抛开他人的期望,抛开他人的劝阻,向着自己的认识迈进。(2004年高考重庆满分
话题2:心灵的选择
材料加工:历来最为矛盾的便是文人,他们似乎生来就进行着心灵上的选择,在进与退之间,在生与死之间。
魏晋出英雄——历史学家如是说。
我不知道在别人心目中
若干年后,我们会说:这是最令人回肠荡气的选择!(2002年高考山东优秀作文《心在刃上选择》节选)
话题3:假如记忆可以移植
材料加工:沙漠上的狂风刮过古堡的废墟,书本中妄自描述着空中花园的美丽,人们希冀希冀着听到消逝已久古乐的音律,时光带走了古文字的意义。历史的车轮缓缓轧了过去,轧碎了多少文明古迹。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相信古老的文明也能在今天重现。
昔代“竹林七贤”之一的
话题4:包容
材料加工:
有人说,这是
话题5:家庭教育
材料加工:凡人们的言论、思想、行为,倘若自己以为不错的,就愿意自己的朋友都这样做。但
一告后辈要立志,志之必坚。二告后辈要“见义而作”,赈灾济贫。三告后辈要慎言。四告后辈要少欲,要宽容谦恭,要有涵养。五告后辈不要打探他人隐私。他说:“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强知人私。”六告后辈不要受人之馈。他说:“匹帛之馈,车服之赠,肖深绝之”,因为“常人皆薄义而重利”,别人主动向你破财献礼,则必有所求,必图回报,这是“君子之所大恶也”。
我们就此看来,实在觉得很稀奇:
所以,后来被山涛推荐而做官的
有一次晋惠帝兵败被困,文武百官纷纷逃散,惟有
话题6:自虐
材料加工:自虐,实际上是精神的流亡,是精神苦闷的象征。魏晋士大夫的一个倾向是服药、喝酒、身上多虱,这与其说是隐逸、潇洒,倒不如说是这些部含有自虐的成分。他们追求精神自由,追求高古的人格,不愿与当时的社会达成妥协: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生命的能量只能向内转,通过自虐式的感官刺激来获得暂时的宣泄和解脱。
话题7:坚持自我
材料加工:其实
自己认为最好的朋友,就因为这样就结束了来往,也可以看到
话题8:路
材料加工:
人说你毁坏礼教,不事孝道。“冤哉!”一千七百年前那没有发出的呼喊,就让我替你喊出吧!或许,这有悖于你不屈的性格,但那是在路人皆知司马心的时代,这是称那个“冤”字己完全被世人理解的时代。我知道你表面上毁坏礼教,实则是激愤于挂羊头卖狗肉者之流(如司马懿)的胡作非为,激愤之极而转为不言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礼教!其实啊!司马懿何尝是孝子?可司马氏就是以不孝为名杀了你。悲哉!“阴阳易位,时不当兮”,屈子几百年前的这一悲吟,不幸却又应验在了你的身上。(《哭
话题9:交友
材料加工:冤哉!
你“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在你的眼中,这世界应如你杯中之清酒,无尘渣毫粒,无腐臭之气,而是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甜香赛芝兰之悠长。可遗憾的是,翻遍一卷《中国古代史》,你的名字却印在了最昏晦的那一页:满眼是野蛮的屠戮,满耳是大众的悲鸣。其时,有明哲保身者,更有持“忍饥寒我后当作三公”陋志者。你“常谓之知言”的山涛,此时便弃你而去,留你一人痛饮苦酒:“美酒今以之驱愁,良友兮不可不慎求。人之相知兮,贵识天性,曲者不以为桷兮,诚不欲以枉其天才。”面对山涛的诱荐,你嬉笑怒骂,接舆狂歌。一纸《与山巨源绝交书》阻断了后路,更逞了淋漓之快意,成就了后人敬仰之声名。(《哭
(四)成品展示 正义的选择(02年高考全国卷)
一片竹林,一把古琴,一个遥远的年代。夕阳西下,那个坐在地上,对着夕阳弹琴的影子,赫然印人我的心扉。他的琴声低沉而又高亢,快乐而又悲凉,流露出无限的孤寂。他,一个孤高绝伦的隐士,一个丝毫未被遗忘的才子,在这夕阳下深深地体味人生……
他内心的焦灼与热烈在这恬淡的竹林中丝毫没有消散,反而在这时起时落的琴声中得到完整的体现。他静静地聆听着自己的琴声,感到无比的欣慰。
那是一曲几成绝响的妙曲:一个年轻的侠客,为报杀父之仇,一剑刺死了仇人——那个不可一世的国王,自己也毁容自刎。听吧,高亢代表着刺客矢志不渝的决心,雄浑流露出毅然赴敌的沉勇,激荡显示了拼死战斗的壮烈,委婉透露出一丝的悲凉与赞叹。这就是
夕阳的余辉,把他的心照得如同明镜:欲隐而不能隐,欲退又不能退的境遇,使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他本可以选择退而自全,但文人的良知告诉他不能违背正义。他蔑视权贵,带着一丝嘲讽的口吻问钟会:“何所闻而来?何所闻而去?”为了这种正义,他可以抛去一切:名与利,甚至于生命和友谊。那篇《与山巨源绝交书》不是最好的证明吗?尽管人生短暂,他不知何时能看到司马氏的没落,然而,他还是义不容辞地卷入了朋友吕安的风波。他本来想什么事都不问,只打他的铁,种他的菜,可是却有人用卑鄙的手法来从他身边夺走帮他种菜的人,他再也不能沉默了,于是他选择了正义,站在了被告一边,自己也成了被告。
刑场上,他最后一次弹响了《广陵散》,无数的人被他的琴声所感动。而你可知道向秀的思念?夕阳西下,他的小车经过你旧时的小屋,一切如旧,竹子依旧翠绿,夕阳依旧把它的余辉洒满整个庭院,只有那个对着夕阳弹琴的影子,却为何不见?那首感人至深的绝响为何不闻?向秀的孤寂,更向何人说?只有那晚来的凉风夹带着辽远的笛声,吹过残败的墙垣,呜呜作响,似乎在回答他的心语。
今年6月,高温一直笼罩在洛阳盆地。麦收过后,偃师市首阳山镇石桥村南面的一块地里种上了玉米。
这里曾经是刑场,曾经是魏都洛阳的东市,1700多年前,
只有骄阳下的玉米苗,由于无风显得很安静;只有
一
现在的洛阳人,在向外地人介绍洛阳的时候,他们面带笑容,会说这个城市曾是十三朝古都,很乐意说起她的过去。然而,我知道,
那个时代的寒冷,使人们不敢轻易说话,因为刚刚说出的话,很可能会被冻在半路,成为告密者随时捕捉的把柄。
而就在那个时代,你出现了,你来到了洛阳。
你什么也没带,一身傲骨,是你唯一的行囊。
你来到都城,不是为了做官,而是弄来一把大锤,叮叮当当地打起铁来。可当时你已经名满天下了,有着高贵的节操,写就一流的文章,而且身材伟岸、相貌俊美,人们说你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你的好朋友山涛这样形容你:“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叔夜,是你的字;“独立”,是你的人格。
那真是洛阳一景:你打铁时,为你打下手的,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他安静地坐在一旁为你拉着风箱。炉中的火尽情地燃烧着,你赤裸着上身,肌肉一块儿一块儿地紧绷着,怕是比当今的影星施瓦辛格还酷。你就那样站着,站在一片惊讶的赞叹声里。
到了景元一年(公元261年),曹魏政权又一次遭到重创,妄图篡权的司马昭,竟然杀了曹
你与山涛,是多年的好朋友。他知道你不愿为司马氏装点门面,只好说自己身体不好,想退居二线。他知道,只有你才有资格来接替他的官职——吏部侍郎。
这是个很大的官职,要是别人,早就趴下给山涛磕头作揖了。但你一听,觉得山涛此举多余。你说:“我不愿做官,你非要推荐,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你愤怒了,觉得受了侮辱,挥笔写下了《与山巨源绝交书》,宣布与山涛断交,不再做朋友,同时也拒绝接受这个官职。
你在绝交书中说:如果我做官,就等于手拿屠刀,会沾上膻腥的血迹,实在龌龊得很。你的话,山涛尚能理解,但却深深地刺痛了司马昭。
你还说“非汤武而薄周孔”,本来这是你蔑视封建礼教的宣言,并无特指。但司马昭心虚,因为他擅立皇帝,并以周公摄政自居,还想通过“汤武革命”改朝换代,所以他认为你的话隐含攻击,从此对你恨之入骨。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你的决裂方式,就是大大方方地写一封绝交书,把态度摊在桌面上,从来不搞小动作。但正是这种光明正大的举动,使你屡遭别人暗算,结果断送了性命。
二
这件事的起因,与你完全不相干,但你还是被牵扯进来了。那是景元三年(公元263年),你的朋友吕安突然遇到了闹心事:他的哥哥吕巽,人面兽心,见弟媳貌美,生了邪念,把弟媳灌醉后奸污了。吕安之妻羞愧难当,自缢身亡。吕安回到家里,从仆人那里得知真相,虽恨其兄混账,但碍于手足情面,只好隐忍不发,只将此事哭诉于你。
谁知吕巽做贼心虚,怕这个把柄捏在你们手里对他不利,于是恶人先告状,向司马昭诬告吕安,说吕安对母亲不孝。
司马昭一贯标榜“以孝治天下”,而吕巽又是他跟前的红人,于是他下令将吕安抓起来。吕安不服,揭发了吕巽的丑行,并说有人可以出来作证。
事情到了这一步,你还可以脱身,不出面就行了。但为维护正义,你答应吕安随时可以站出来作证。但司马昭不听吕安的辩解,将其判刑并流放。你好气愤,认清吕巽是十足的小人!于是,你又写下了《与吕巽绝交书》,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无疑给了朋友吕安巨大的支持。
可是,你写给吕安的书信,屡被截获。司马昭居心叵测,从中寻找你对社会的不满言辞,加以整理,胡乱定了个罪名,就下令把你逮捕了。与此同时,吕安也罪加一等,由流放改为囚禁了。
你被下了大狱,本来已够倒霉的了,可钟会却又跑来落井下石。他劝司马昭尽快把你判处死刑,理由是你乃是一条卧龙,不能让你腾飞。于是司马昭决定杀你——唉,钟会这个人,他为啥非要置你于死地呢?
三
钟会在你的生命历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不过这个角色,真是又卑鄙又猥琐又狠毒。
公正地说,钟会也很有才学,还领过兵,打过仗。这小子是魏太傅、著名书法家钟
已经当了大官的钟会,平时倒是很尊重你,并很想与你交朋友。头一回,他去拜访你,你正在打铁,看到他威武的车队过来了,你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钟会在一旁等待多时,神情十分尴尬。他要走了,你才说:“听到啥来的?看到啥走的?”钟会很狼狈,但也很强硬地说:“听到了所听到的而来!见到了所见到的而走!”
这一次,他在街头百姓和自己的部下面前丢了面子,从此开始恨你。但谁叫你的名气大、水平高呢?别人出了书,都想让你指点指点,写个序、跋什么的。后来,钟会写了一本书,也想让你欣赏欣赏,评价一下,但他知道你太直率了,要是当着他的面说起文章的毛病来,自己岂不难堪?他既胆怯,又想炫耀,就将他写的书抛进你家院内,赶紧离开了。
钟会的这种阴暗心理,你当然不知道。但他却窝了一肚子火,心胸狭隘的他,更加恨你了。如今见你出事了,他就想借刀杀人,趁机向司马昭建议,要把你干掉。
余秋雨曾说:苏东坡太出众了,他周围的人就显得平庸了;苏东坡太明亮了,他周围的.人就显得暗淡了。其实苏东坡是步了你的后尘,被无端的陷害和算计包围了,始终没办法突围。鲁迅很喜欢你,曾经多次校注你的文集。许寿裳说:“鲁迅对于汉魏文章,素所爱诵,尤其称许孔融和
但话又说回来,你也并非硬得像顽石,你的身上,有种不露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
四
这种感觉,是在听《广陵散》时捕捉到的,这首曲子令你的风姿展露无遗。此前,我知道天下有这么一曲《广陵散》,因你临刑前的弹奏而成绝响,打算此生只听一遍,成为“绝听”。
在一位朋友那里,我平生第一次听到了《广陵散》。由于心绪不宁,听来觉得很平淡。朋友说:难道你没听到曲子里蕴含的力量和激情吗?我实话实说:没有。
于是对《广陵散》有点失望,对
接着,曲子的节奏又舒缓了,静下来了,直至净化为一湖碧水,净化为一种心态。
其实,我知道《广陵散》并非你所作,此曲取材于聂政刺韩王的故事:聂政的父亲以打铁为生,为韩王铸剑,因误了工期,被韩王杀了。聂政决心为父报仇。他得知韩王喜好音乐,就苦练琴艺,十年终成。聂政事先把匕首藏入琴腹,韩王听他弹琴时,他突然抽出匕首,刺杀了韩王,自己也被杀死了。
壮士赴死,义无反顾,豪侠之气,蕴含在《广陵散》的每个音符里。也许此曲很符合你的性格,所以曲子虽非你谱写,但你弹奏起来却是得心应手。你经历坎坷,早年丧父,家境贫困,但励志勤学。文学、玄学、音乐无所不通。你娶了曹操的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也曾任中散大夫,于是后人就称你为“
“
刑场上萧瑟冰冷,尽管是秋天,那冰冷还是从屠刀下隐隐散开。三千太学生也散开了,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
人们的心被揪得紧紧的,而你的神情却很从容。你几乎是幽默地说:既然离行刑还有一段时间,何不利用一下?哥哥,取我的琴来!
悠扬的琴声,在刑场上缓缓响起,真正的千古绝响诞生了。你一下一下地拨动琴弦,完全是用灵魂搏击灵魂,用尊严拨动尊严。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音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和凝视。
这种受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经过你的升华,铿锵有声,成为永不散去的《广陵散》了。但也有人会向暴君屈服,你的朋友王戎就是如此。
二.阮籍:你看你看阮籍的眼
曹魏和西晋,都在洛阳建都。魏晋时期,涌现出了历史上有名的“竹林七贤”,他们是阮籍、刘伶、
“竹林七贤”名扬天下,却基本上隐而不仕,常常作出一些违背封建礼教的事。譬如
这是个在今天看来非常另类的群体,他们个个经历奇特,人人耐人寻味。首篇先说阮籍,他的个性非常鲜明——
阮籍的故事,很出奇。譬如他不经常用嘴说话,而是用眼睛“说话”。他“说话”的时候,对待讨厌的人,用白眼;对待喜欢的人,用青眼。你说怪不怪?
又譬如他到东平做官,离开洛阳的时候,只骑了一头小毛驴,两手空空,连一张工作方案的草稿都没有,但到那里没几天,他就大刀阔斧地搞改革,很快出了政绩。他搞的改革,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拆墙办公”,他做得可真绝!
阮籍的“现场办公”与“拆墙办公”
话说当年曹操的身边,有一个深受信用的书记官,名叫阮王禹。这阮王禹是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他的儿子就是阮籍。
曹操去世的时候,阮籍正好10岁。当时正值乱世,到处可见鲜血和头颅,阮籍就有了避世的思想,对当官不感兴趣。但他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从学问到人品都非常出众,这就引起了官场的注意,朝廷非让他当官不可。
阮籍当官,完全是抱着一种游戏的心态,他的举动让人深感意外和新鲜。
第一个把他往政坛上引的人,是曹爽。阮籍推辞道:我身体不好,还是隐居乡间为好。一年后,曹爽倒台,他重用的几个文人跟着倒霉,而阮籍没受到牵连,逃过一劫。
司马昭斗败曹爽后,把持朝政,他想与名士阮籍联姻,让阮籍的女儿做儿媳,就托媒人来敲阮籍的门。但每次来,媒人都看到阮籍喝得酩酊大醉,一直醉了60天,联姻的事儿也就搁浅了。
一次,阮籍无意中说:我曾去过山东的东平,那里的风土人情很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司马昭就让阮籍去东平做官。阮籍想:反正东平那地方好玩,去就去,骑着驴就去了。到了东平之后,他发现官
他立即“现场办公”,下令把墙壁都拆掉。框架结构的房屋,有“墙倒屋不塌”的特点,这样一拆,房屋之间一下子就通透了,敞亮得很,既便于大家沟通,又便于相互监督,官员们不得不认真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这是了不起的改革,采用这种高度透明的办公方式,哪个官员想接受别人的贿赂,已经不太可能了。
最令人叫绝的是,阮籍办完这件事后,觉得好玩的已经玩过了,不屑于邀功请赏,总结
潇洒,真潇洒!唐代大诗人李白提起阮籍当官的举动,钦佩至极,写了一首诗:“阮籍为太守,乘驴上东平。判竹十余日,一朝化清风。”李白是何等潇洒之人,竟还佩服阮籍的潇洒,可见阮籍是真潇洒了。
有了前面的政绩,朝廷又要阮籍做官,允许他在一定范围内任选一职。阮籍歪头一想,说:我就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吧。
行!就让你当个步兵校尉。于是,阮籍就有了“阮步兵”的称谓了。大家都以为他还会像上次那样有所作为,再创辉煌,谁料,阮籍来到这个地方后,终日饮酒,不理政事。
原来,他是冲着酒来的!他打听到这个兵营里有一个厨师特别会酿酒,库里还保存着300
除了喝酒,阮籍一件公务也没管过。历史上,像他这样因酒而做官的人,实在太少了,实在太出奇了。
阮籍对封建礼教不屑一顾
阮籍醉酒后,爱躺在一个美女脚边呼呼大睡,他的这种举动,曾引起许多人的非议。
按当时的礼教,男女之间防范很严,叔嫂之间不可以说话;男子对于邻里女子,也不能直视。
于是,所谓的君子都标榜自己不近女色。而阮籍我行我素,从来不把这些规矩当回事。一次,嫂子回娘家,阮籍大大方方地和她说话,与她告别,完全不理会叔嫂之间不能对话的规矩。
阮籍家隔壁有一酒坊,酒坊里有个小媳妇,长得漂亮,阮籍就经常过去喝酒,喝醉了,就在人家的脚边睡着了,根本不避嫌,小媳妇的丈夫也不起疑心。
这样看来,阮籍完全是性情中人,干什么都自自然然的,不做作。他听说有个女孩出身于军人家庭,极有才华,又非常美丽,可是没出嫁就死了。阮籍与这家人根本不认识,更没见过这个女孩,但他听到这个消息后,急急忙忙赶去吊
他哀悼完了,倾诉完了,觉得心里畅快了,就旁若无人地走了。他的眼泪,不是为了亲情,不是为了爱情,只是为了悼念一个美好的生命。这看起来似乎很荒唐,但崇高与纯洁,也就深藏其中了。一个男人能这样哭,确实是心底无私了。
魏晋时期最讲究“孝”,统治阶级常常利用“孝顺不孝顺”为标准,给人定罪甚至杀人。尽孝的方式非常繁琐,父母死后,做儿子的要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欲。更有甚者,还得在父母的墓旁搭个茅棚,守墓三年。
这种礼教对“孝子”是一种折磨和摧残。阮籍对此很反感。他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下围棋。噩耗传来,对手不下了,阮籍却铁青着脸不肯歇手,非要决个输赢。下完棋,他才从别人手中夺过酒杯,饮酒两斗,然后放声大哭,口吐鲜血。
他,在大悲大痛之前,做了一个停顿,这个停顿就是继续下棋。这个停顿,等于把封建孝道,冷冷地搁在那儿了!他是故意这样做的。但他的内心是很孝顺的,以至于在母亲下葬后,他因悲伤过度而急剧消瘦了。
阮籍的青眼和白眼
上面已经说过,阮籍不经常说话,却常常用眼睛当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经他这么一折腾,也就慢慢地有了“青睐”、“垂青”这样的词汇。
细究一下,这里的青色,是指黑色。因为瞳仁是黑的,正眼瞧人的时候,瞳仁在眼睛中间,看起来黑得多,就叫青眼;斜眼看人的时候,眼白多,就是白眼了。我们现在常说的“遭人白眼”,就是这个意思。其实,阮籍这样做,是表明他对人对事的态度,是显示一种立场罢了。
你会说:表明态度,直接说出自己的观点不就得了!看官有所不知,阮籍生活的时代,祸从口出的案例很多,不少人因此被判了死刑,所以阮籍也就懒得说话了,只拿眼睛来表达感情,有时竟像鲁迅说的那样: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
他的母亲下葬前,有不少名士前来吊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阮籍完全不守礼法,完全不委屈自己的心态。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不搭理人家。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给青眼,很欢迎。
他活得是真实的!
由此看来,阮籍冲破“孝”的条条框框,来践行真正的“孝”,只是想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表达一种爱憎,他只想活得真实、自在。
他的青眼与白眼,他对封建礼教的叛逆,除了表现在行动上之外,还蕴含在他的诗文里。他在《咏怀诗八十二首》中,无情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与社会的黑暗,流露了自己的愤
但是,阮籍毕竟生活在令人窒息的社会:宫廷内部刀光剑影,权力之争异常惨烈;门阀士族相互争斗,名士们一批又一批被送上刑场。何晏、
这是何等残酷的现实!难怪何晏会说“常畏大网罗,忧祸一旦并”;难怪
这些知识分子,一方面有“忧生之嗟”,一方面又找不到出路。于是,阮籍就一个人驾着一辆木车往前走,往前走,他要寻找出路。
但是,他一次次地失望了,崎岖不平的道路,把木车颠簸得像跳现代舞一样,但那节奏,却是最封建的音符,一声声使阮籍绝望。于是他大哭,无路可走的时候,他哭!这是史书上说的;有路可走的时候,他还哭!这是我现在推测的——因为从阮籍驾着木车上路之时,他就已经知道,条条道路,都是死路!逼得一个名士束手无策,只有痛哭。魏晋,魏晋,你可伤心?
阮籍找不到出路,就大哭;刘伶找不到出路,就喝酒!看,他提着一壶酒,身后跟着一个人,拿着铁
三.刘伶:酒海里的一条船
“一醉三年”夸好酒
坐在一辆鹿拉的车上,提着一壶美酒,车后跟着一个肩扛铁
炎炎烈日下,构想着鹿车载美酒的画面,我们试图沿着当年刘伶出洛阳南行的土路,去寻找鹿车留下的历史痕迹。在一棵大树下,一位纳凉的老人让我找到一丝寻古探幽的感觉。让我们惊喜的是,他说起刘伶竟然头头是道,刘伶“一醉三年”的故事,尽管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听来却非常有趣。
传说有一天刘伶出洛阳城往南,来到杜康开的酒店门前,只见门上写着这样一副
刘伶一看当然不服气,心想:店主人也太孤陋寡闻了,他不先打听一下我刘伶的酒量,竟敢夸此海口。我刘伶喝遍大江南北,也没醉过半天。既然你口气这么大,我就把你所有的酒都喝干。
刘伶憋着气进了酒店,杜康便端出酒来。刘伶喝了一杯还要喝,杜康就劝他不要再喝,可他不依。直到三杯酒下肚,刘伶才叹道:“头杯酒甜如蜜,二杯酒比蜜甜,三杯酒一下肚,只觉得天也转,地也旋,只觉得桌椅板凳、盆盆罐罐把家搬。”他果真喝醉了,出店门后一路摇摇晃晃往家走去。
刘伶一到家就醉倒在地,以为自己要死了,但还是难舍美酒,就对老婆交代:“我要是死了,把我埋在酒池里,填上酒糟,把酒盅、酒壶给我放在棺材里。”说完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老婆只好按照他说的安葬了他。三年之后,杜康来找刘伶,对刘伶的老婆说:“刘伶三年前喝了我的酒,还没有给酒钱呢!”刘伶的老婆听了十分恼火,说:“刘伶三年前不知喝了谁家的酒,回家就死了,原来是喝了你家的酒!你还来要酒钱,我还找你要人呢!”杜康忙说:“他不是死了,是醉了,走走走,你快领我到埋他的地方。”
他们来到埋葬刘伶的地方,挖开坟墓,打开棺材一看,只见刘伶穿戴整齐,面色红润,如生前一样。杜康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叫道:“刘伶醒来,刘伶醒来!”刘伶果然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嘴里还说道:“好酒!好酒!”
真实形象与鹿车境界
传说中的刘伶是个潇洒公子,但真实的刘伶形象如何呢?市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说,史书中记载的刘伶形象欠佳,他“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有一次与人发生冲突,人家举拳就要揍他,他忙说:“我这一身鸡肋,怎能经受住老兄的拳头?”那人笑笑走了。
刘伶坐鹿车不是为了升仙,是为了过得比仙人还潇洒;带着铁
据说在佛家眼里,羊拉车、鹿拉车和牛拉车代表大、中、小三种境界。在小境界里的人最多,因为牛车太普遍了。大境界则非一般人所能享受,只有晋武帝才能享受这种“专利”。
晋武帝灭东吴一统中国后,就把他气吞山河的气概转到了后宫。他听说南朝女子格外娇艳,就下一道令征选了五千吴国美女。晋武帝一看个个如花似玉,不由得龙心大悦,分派美女至各宫居住。加上此前他选入后宫的佳丽,后宫里的红粉佳人超过一万人。美女太多了,令他眼花
既然晋武帝迷上了羊车,皇家的“专利”不能随便侵犯,刘伶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也有人说,鹿车实际指的是仅能容一只鹿的小车。其实车是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酒,酒是本文主人公的灵魂,是他名垂千古的资本。
美酒和“人体艺术”
如果说刘伶是一条船,那么他的人生就像在酒海中航行。他一辈子什么也不干,就是喝酒。别人写文章呕心沥血,他的传世之作《酒德颂》,则完全是酒精泡出来的。
《酒德颂》大意是说:有所谓大人先生者,他将宇宙看成是自己的家,把天当帐幕,把地当席子,以太阳为门,以月亮为窗,一万年不过是转瞬而已。他随着自己的意愿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行也好,止也好,只有饮酒是他的乐趣。贵公子、
《酒德颂》写得气贯长虹,字里行间弥漫着张扬的自我意识,似乎偌大的宇宙也装不下他!
如果以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刘伶是个十足的酒精依赖者,是病态的。但在他生活的时代,没有人这样认为,相反他却因为大喝特喝而喝出一世英名。在现代人看来,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刘伶年轻时也做过几天建威参军之类的芝麻官,还被请去咨询治国安邦的大计,结果满脑子“无为而治”的刘伶说,这世界本来没什么要紧的事情,都是好事者管来管去把这个世界管坏了。当权者听了这话岂能不恼火,马上就把他打发回家了。
其实刘伶才不稀罕那顶破官帽子,他一心想着如何做个酒仙,好与乱七八糟的政治斗争离得远远的,好把烦心的世事忘得一干二净。他平时不爱与人交往,总是沉默寡言,遇到阮籍、
在竹林之中喝,回到家还要喝。刘伶喝到兴头上还把衣服脱了,光着身子在屋里晃来晃去,按西方人的说法,那是“人体艺术”。有一次,有人来到他家,看到了刘伶的“人体艺术”,但他没有艺术细胞,只有满脑子的“风化”,就笑话刘伶不雅。刘伶却有自己的“宇宙观”:“我把天地当成了房子,把房子当成了裤子,你今天怎么跑到我的裤裆里来啦?”说罢刘伶就笑了,继续伴着美酒进行“人体艺术”表演。
和老婆的“家庭战争”
刘伶这样的“大酒鬼”,本不该娶老婆,他的人生伴侣不是女人而是酒。但他除了与酒为伴外,还娶了个老婆,老婆肯定要与酒“争宠”了。
站在历史的高度,刘伶喝酒是“革命工作”,是为了化解心中的块垒,是名列“竹林七贤”的必要条件。对刘伶的老婆而言,一切要从家庭利益出发,要从普通女人的生活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所以她认为酒是幸福生活的大敌,是刘伶身体健康的克星,劝刘伶戒酒合情合理,他没有拒绝的理由。刘伶这样一个大仙,皇帝的话都满不在乎,老婆的话当然也不会认真对待。可想而知,刘夫人一定是劝了一次又一次,哭了一场又一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有一天,刘夫人终于忍受不了了。当时刘伶大醉一场,醒来后觉得口渴,就让老婆给他拿酒解渴。积蓄多年的怒火一下子爆发出来,这个可怜的女人愤怒地拿起
刘伶的老婆大喜过望,没想到他这次终于变乖了。于是,她兴冲冲地把酒肉买了回来,供在桌案上,然后点上了香烛,做好一切准备。只见刘伶来到案前,双膝跪下,
看来这个刘伶真是不可救药了,他的老婆恼羞成怒,想出一个绝招来教训他。老婆假意支持他喝酒,并特意酿了一大缸酒。酒酿好之后,刘伶的老婆请他伏缸就饮,说一定让他喝个够。得到老婆的理解,刘伶深受感动,就趴在缸边痛饮起来。谁知正在品味美酒时,他老婆用力把他推到酒缸中,然后把缸口盖住,上边再压上木头,她心想:这下子让他喝个够,从此就别再喝了。
三天后,刘伶的老婆一听缸中毫无动静,以为刘伶死在里面了,急忙把盖子掀掉,一看缸中的酒已被喝光,而刘伶酩酊大醉,卧在酒糟之上。过了好一会儿,刘伶酒醒了,抬起头来对老婆说:“你说过要请我喝个够,而今怎么让我在此闲坐着?”
这些故事虽没有多少历史依据,但却真实地体现了刘伶天马行空的性格,也充分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境遇和心态。统治阶级的血腥镇压,使一代名士不得不借酒浇愁,以酒避祸。
四.王戎:卧在算盘上的“隐士”
智慧是个宝,早慧更是稀世之宝。
王戎是历史上有名的“神童”,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神童”长大后却变成了典型的吝啬鬼,变成了“算盘精”。他的算盘在官场上拨得噼里啪啦响,在算计别人的时候,也被别人算计。但算来算去,王戎居然没从算盘上跌落下来,他成了官场上的“不倒翁”,成了一个卧在算盘上的“隐士”……
两眼如电的“神童”
在“竹林七贤”中,王戎年龄最小。他生于魏明帝青龙二年(公元234年),比山涛小近30岁,比阮籍小20多岁,比
阮籍与王浑相处得不错,但彼此没有多少共同语言,阮籍每次去找王浑,总是说不上几句话就走了。自从见到王戎后,阮籍就打开了话匣子,两人谈得非常投机。阮籍感慨地对王浑说:“和你聊天不如和你儿子聊天有趣。”如此聊来聊去,王戎就加入到“竹林七贤”这个小团体之中了。
在洛阳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看来,如果说王戎有趣,倒不如说他有智,而且他的智慧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来,还被人称为“神童”。
王戎7岁时,有一天,他和一群小朋友在大路边玩耍。一群人玩了一会儿后,都感到非常口渴,这时大家才发现路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李子树,树上的李子个大皮红,看着就让人流口水。小伙伴们争着上树摘李子,王戎却一动不动。别人问他为何不摘,他说:“这么大的李子,在大路边却没有人摘,明摆着这些李子很苦嘛!”大家一尝,果然不出王戎所料。
王戎不仅聪明过人,而且还是个小帅哥。更令人惊奇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竟然可以直视耀眼的太阳,难怪一个名叫裴楷的人见到王戎后说:“这小子两眼闪闪发亮,好像有电!”
两眼如电的王戎,小时候还很有胆量。在他六七岁时,魏明帝曹把去掉爪牙的老虎放在广场上,让众人观看。王戎也去看稀奇。忽然,笼中的老虎猛地大吼一声,震得大地似乎也抖动起来,围观的人吓得四散而逃,王戎却一动不动,神态自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魏明帝曹在阁楼上看到这一幕后,也为这个小娃娃的胆量所折服。
也许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非凡胆量,使王戎在讨伐吴国的战争中表现突出,他遣兵布阵、攻城略地,后因其功绩卓著被封为安丰侯,在他的人生留下了光彩的一页。
生不逢时的吝啬鬼
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神童”长大后却变成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世说新语》点评魏晋时期的吝啬鬼的文章共9篇,王戎就占4篇,真让人对这个昔日“神童”的变化大跌眼镜。
王戎的女儿出嫁后,可能因婚事操办得阔绰了点儿,女婿手头比较紧张,就向老丈人借了几万枚铜钱,结果每次女儿回娘家,王戎总是阴沉着脸。女儿当然知道父亲是怎么想的,就和丈夫想方设法赶紧把钱还了。这样,王戎再见女儿时才又“阴雨转晴”。
还有一次,王戎的侄儿要结婚,当叔叔的当然得“出点血”,表示表示。王戎咬咬牙狠狠心,给侄儿送了一件不值钱的单衣当贺礼。过了一段时间,王戎越想越心疼,就伸手向侄儿“讨债”,直到把那件单衣要回来了,王戎才舒了一口气。
王戎有一个独生子,名叫王万,小小年纪就胖得出奇。有人好心地对王戎说,你这个宝贝儿子得的是肥胖症,要赶快给他看病,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王戎听说要花钱,就如同割肉一般难受。不过,他自己倒是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再让儿子吃好东西了,只让儿子吃糠,结果儿子越吃越胖,19岁时便一命呜呼,从此再也不用浪费王戎家的粮食了。对儿子如此,王戎对自己也不大方,从来不舍得多花一分钱,不舍得多吃一粒米。由于他长期营养不良,结果面容憔悴、未老先衰,早早就拄上了拐杖。
钱不是省出来的,是挣出来的,这个道理王戎也懂,所以他想方设法地挣钱。在当时,经商是被人瞧不起的事,甚至还对商人有专门规定:商人必须戴头巾,头巾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和所卖商品的名称;商人还要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爱钱如命的王戎要钱不要脸面。他家种有一棵李子树,品种很好,吃起来非常甜,他就让家人拿到市上去卖钱。令人拍案称奇的是,王戎为了不让别人得到他家的优良品种,出售前总是将李子的核通通钻破?这就是有名的“王戎钻李”典故的来历。
王戎官至尚书令,拥有大量田产,富甲一方。但是,王戎仍不满足,每天晚上还和老婆一起用自制的牙筹(一种计算工具)在灯下算来算去,挖空心思地盘算着如何才能挣到更多的钱。看着钱财一天天多起来,王戎的老婆越算越高兴,忍不住对心爱的老公叫起“卿”来。“卿”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昵称呼,就像现在父亲称儿子“小子”一样,王戎觉得老婆这样叫有失自己的身份,当然很不高兴。有一次,老婆又“卿”长“卿”短地叫起来,王戎就一本正经地说:“女人称自己的丈夫为‘卿’,不合乎礼节,是对我不尊重,以后不要这样叫了!”王戎话音刚落,老婆马上就数落开了:“我亲卿爱卿,所以才称卿为卿。我不对卿称卿,谁该对卿称卿!”王戎无可奈何,从此就听任妻子叫“卿”了。这件事流传开以后,人们就把“卿卿我我”当成了男女恩爱的象征。
现在看来,王戎实在生不逢时,能看出道旁树上的李子苦,说明他眼光独到,善于思考;钻李而卖,说明他有产权意识;灯下算账,说明他不辞劳苦,这些都是经商之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王戎生活在现代社会,那他可能就不会被认为是吝啬鬼,而是一个在资本市场上叱咤风云的理财高手了。
曾是不爱财的“俗物”
王戎何时变得吝啬起来,至今无从考证,但他曾经很“慷慨”。王戎的父亲王浑是个大官,死在凉州后,他的老战友、老部下非常难过,纷纷解囊相助,捐赠的钱财达数百万。但当时王戎却一分钱也不要。这件事使他声名鹊起,人人都知道王戎不爱钱财。
不知道当时王戎是不是在作秀,但由此可以看出王戎的“志向”。魏晋时期,名声关天,没有好的名声,想在仕途上取得大的发展绝非易事。王戎为何要加入“竹林七贤”,和一帮大他一二十岁的老同志混在一起,恐怕不单单是为了讨碗酒喝吧?他看重的是他和谁一起喝酒,因为阮籍、
阮籍、
从这两句对白可以看出,王戎在“竹林七贤”中有点“另类”,其实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王戎祖籍山东,王氏一族在当地是有名望的大家族,王戎的祖父在曹魏时期就被封为贞陵亭侯。王戎的族辈中出了王衍、王澄、王导、王敦等人物,人称“八王”,掌控着西晋、东晋的政坛。“八王”与同为山西名族的裴氏“八裴”并称,两家还结上了亲家,王戎的女儿就嫁到了裴家。生活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的王戎,当然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而不是一直混迹于竹林中喝得烂醉如泥。
小时候,王戎和裴楷一起拜访钟会,和钟会打了个照面就走了。有人就问钟会:这两个小娃娃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通,王戎简要,20年后,这两个贤人应该成为吏部尚书。”这话不会不传到王戎的耳朵里,恐怕从小他就立下了要当吏部尚书的志愿。结果也真如钟会所说,他和裴楷一起成为西晋政坛上的重量级人物。
宦海沉浮的“不倒翁”
父亲死后,王戎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并当上了相国
推荐王戎做官的人,就是那个把“竹林七贤”之一的
王戎确实是个智者,有着非凡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不仅知道如何积累财富,更知道如何在险象环生的宦海中永不沉没。
王戎的族弟王敦曾经名噪一时,但王戎却看出了他的致命弱点,所以每当王敦拜访王戎时,王戎总是推托自己有病而不见他,实际上是想和王敦划清界限。后来,王敦果然叛乱,王戎因此没受牵连。孙秀为琅邪郡吏时,王戎劝弟弟王衍不要得罪孙秀,后来孙秀得志,杀了一大批官吏,王戎、王衍则安然无恙。
王戎官运亨通,位高爵显,本来应该在国家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但他却只是明哲保身、委曲求全。元康九年(公元299年),一心想要专权的皇后贾南风陷害太子,贵为太傅的王戎却始终保持沉默。第二年,赵王司马伦等杀了贾南风,数十名高级官员受牵连被诛杀,王戎也受到牵连,但由于他明哲保身,所以只是被迫辞职,没有生命之忧。“八王之乱”中,王戎因为出错了主意,险遭杀头之祸,他连忙跑到厕所解手,又佯装五石散药力发作,故意掉到茅坑里,弄得浑身腥臭,才保全了性命。
王戎踏入政坛前,也许有远大的抱负,如果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可能会有一番作为。但是,在随时都会招来杀身之祸的魏晋政坛上,“智者”王戎只能自保性命而已,所以就有了他的种种让世人鄙视的立身之道。而“竹林七贤”中的另一个人物山涛,却比他活得从容,可谓悠然自得,左右逢源——请看下篇《山涛:一盆晃晃悠悠的温水》。
五.山涛:一盆晃晃悠悠的温水
好朋友前面已经提到:山涛推荐好朋友
就因为这篇绝交书,从此人们对山涛“另眼看待”。他走在洛阳的大街上,人们迎面热情地与他打招呼,可是扭脸就说他不够哥们儿。其实这有点不公正,洛阳市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说:这是一个误会。
郑贞富说,早就有人提出《与山巨源绝交书》可能是嬉戏之作,是“竹林七贤”哥们儿之间开的一个玩笑,竟然被后人很认真地当成了佳作。结果,人们褒扬
还有一种说法:
那么,历史迷雾背后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竹林七贤”中,
魏明帝曹临终托孤,把齐王曹芳托付给曹爽和司马懿。曹芳即位后,曹爽和司马懿一直暗中较劲。曹爽结党营私,专擅朝政,挤对司马氏的权力空间。司马懿则以退为进,称疾归养,暗中积蓄力量,伺机反扑。
司马懿的夫人是山涛的表姑,因为这种亲戚关系,当时任河南从事的山涛经常去司马懿家。当他发现司马懿并非真生病,就看出了政治局势暗藏的玄机。一天夜里,他和同僚石鉴同宿一室。半夜里,山涛忽然被惊醒,他越想越怕,就推醒了石鉴,对他说:“现在是何等形势,你居然还睡得这样香甜!你知道太傅司马懿为何呆在家里吗?”石鉴却满不在乎,依旧安睡。山涛连声叹息,连夜起身,找地方隐居去了。
其实阮籍、
在曹爽与司马懿的权力斗争中,曹爽最初占上风。但司马懿是何等人物?他表面上不与曹爽争权,闭门装病,实则在耐心等待时机。后来,司马懿果然抓住机会,把曹爽杀了,自己独揽大权。司马懿死后,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野心勃勃,很快废了曹芳,立曹
司马师死后,司马昭继续专权,并把那个最先放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曹
后来司马氏终于篡夺了曹魏政权,在司马昭决定太子之位时,山涛一句“废长立少,违礼不祥”,奠定了司马炎牢固的统治基础。司马炎坐上皇帝的宝座后,对山涛感恩戴德,自然要加以重用。山涛当然也挺身而出,全心全意给晋武帝司马炎“捧场”,他也顺理成章地官运亨通了。
娶了曹氏家族的长亭公主为妻的
从这一点上说,两个人的选择都没有错。但是,这种选择只涉及了两个好朋友的“工作问题”,所以
好丈夫
说到“托孤”,人们往往会想到刘备对诸葛亮的“白帝城托孤”,那种感情是何等厚重,
且看
山涛和
过了几天,
彼此都认为对方值得自己学习,难能可贵!“竹林七贤”中,山涛年龄最长,他的妻子韩氏却让他向两位朋友学习,可见韩氏也是个“贤内助”。最初山涛家里很穷,到40多岁他才戴上官帽,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对妻子说:“你要暂且忍受这种饥寒交迫的生活,我将来会当大官,就怕你等不到那一天。”韩氏对丈夫也很有信心,而不像朱买臣的妻子那样,受不了一时之苦,坚持要“离婚”,结果落个“覆水难收”,悔恨不已。山涛也很讲夫妻情义,后来官做大了,仍不弃“糟糠之妻”。
山涛自信会当大官,说明他有判断力。晋武帝司马炎一统天下后,就有点忘乎所以了,甚至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山涛却对时局有清醒的认识,他劝说晋武帝不得轻视军备,并大谈军备的重要性,大家认为山涛此论“乃天下
好官
山涛是有很多方面都值得称道的人。在家里他是好丈夫,在“竹林七贤”中他是好兄长,在一片混乱的西晋政坛上,他是难得的好官。
山涛40岁才踏入仕途,官运来得够迟了,但当他闻到政治斗争的血腥之后,就想隐居不仕。司马氏夺取政权后,他应召入仕,曾辅佐司马师、司马昭、司马炎,成为司马氏集团的得力助手。司马炎称帝后,任命山涛为大鸿
山涛性情不急不
山涛步入官场后,一向有长者风范,不与同僚相争。司马昭手下有3名得力干将:钟会、裴秀、山涛。裴秀与钟会争权夺利,互不相让。而山涛总是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平心静气地从中调停,让两人能够和平相处。虽然钟会和裴秀彼此互不相让,但对山涛不仅不怨恨,还非常佩服。除此之外,在当时混乱的党派之争中,他不仅不拉帮结派,还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化解矛盾,对稳定政局起了很大作用。
山涛做官,有廉洁之风。当时有个县令,任职期间大肆搜刮民财,因为担心别人告发,就向许多居于要职的官员行贿,试图“花钱买平安”。
当然,这份厚礼也送到了山涛的府第,他送的是百斤丝绸。山涛不露声色地收下之后,命人把丝绸包好,贴上封条,吩咐谁也不准动用。后来那个县令案发了,不少官员被牵连。问到山涛时,他从从容容地把封存的丝绸取出来,只见上面积满了尘土,封条上记载着哪年哪月、何人所送,一切写得清清楚楚。
“竹林七贤”是个隐士小团体,后人常常以山涛入仕做官而对这个小团体有非议。实际上,把山涛放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看一看,在他30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对社会的贡献,远比醉卧竹林要大得多。他为西晋王朝选拔了大量人才,对自己约束很严,不受贿赂,这在当时污浊的政治背景下,犹如清风一缕,对后人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说完山涛,再看阮咸。这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也是竹林七贤之一,故事虽少,却是一位乐坛高手。
六.阮咸:一把带着哭音的琵琶
琵琶是一种乐器。这种乐器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阮咸”。晋以后的一些朝代,干脆将琵琶称为“阮”。
其实,“阮咸”是一个人的名字,他是阮籍的侄子,也是“竹林七贤”之一。他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上的旷达不羁,二是音乐上的细致入微。由于他对琵琶的制作和演奏都很在行,所以琵琶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在历史上并不多见。
可他这么一个情调高雅的人,竟也有“不光彩”的经历:与一头猪同在一个盆子里饮酒!那么,他作为当时很有名望的文人和音乐家,为什么与猪同饮呢?他的处境和心境,又是怎样的呢?
一
阮咸,晋初名士也。他和他的叔父阮籍一样,都是旷达不羁的名士,人称他俩为“小阮”、“大阮”。阮咸讨厌官场的污浊之气,蔑视封建礼教,宁可一人喝酒弹琴,消愁解闷,也不愿与庸人来往,大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超脱与旷达。
当时的洛阳,虽经受多次战争的破坏,但还是比较繁华的,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阮咸的老家在陈留,即现在的开封附近,但他刚刚懂事就很向往洛阳。
他的父亲名叫阮熙,是阮籍的哥哥,曾做过太守,但是不知为何,阮咸家非常贫穷。少年阮咸相貌堂堂、谈吐不凡,但平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这使他有了自卑心理,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不愿与人交往。
晋初的社会风气非常不好,门第观念很重,谁若是贵族出身,就会受到尊重;若是家庭贫困,又没有贵族血统,大家就瞧不起他。阮咸就常遭别人歧视。
当时有一种民俗,是从汉代流传下来的,就是在农历七月七这天,各家各户都要把衣物拿出来晒一晒。按说,七月的阳光很好,把衣服、被褥什么的拿出来晒一晒,让紫外线把那些霉了的、潮了的衣物消消毒,是很有好处的,但当时人们晒衣物的目的,却是为了炫耀。
炫耀什么呢?大户人家,用绫罗绸缎缝制的衣服很多,拿出来晾晒,就像是举行时装展览,红白绿蓝,随风飘舞,煞是好看。可是,那些贫苦人家,只好把旧衣服熨了又熨,把那些破了的和有补丁的地方都掩盖起来,才勉勉强强地挂出来,心里是非常沮丧的。
话说阮姓是个大家族,好几百号人住在一个区域。住在北边的人都很富有,称为“北阮”,住在南边的人都很贫穷,称为“南阮”,阮籍、阮咸等就住在南边。
这南北的一穷一富,形成对峙,有了矛盾,也就有故事了。
这一年的农历七月七,家家户户又要晒衣物了。一大早,“北阮”的人都高高兴兴地把好衣服挂了出来,并互相打着招呼,炫耀着。阮咸在这边看到了,觉得那些人很浅薄,令人厌恶。他回到屋里,拿出一条粗布短裤,用一根长长的竹竿,高高地挑起来晒到外面。
那短裤皱皱巴巴的,样子很不雅,迎风放肆地招摇着。这是他在示威。“北阮”的人看了,心里不是滋味,觉得自己的好衣服面对着一条破短裤,摆阔有啥意义呢?就不再张扬了。有人过来问阮咸:“你怎么挂了一条短裤出来晒呢?”他回答:“既然这个节日到了,我也未能免俗,表示一下意思吧。”
成语“未能免俗”的故事,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二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对魏晋人饮酒、炼丹、服药等现象进行了剖析,说这些名士赤脚、袒腹、裸体,让自己的身体最大限度地接触大自然,真是各有特点。在“竹林七贤”中,最懂音乐的是阮咸、
阮咸喝酒,常常进入一种忘我状态,兴致来了,有酒就喝,一不管酒的质量如何,二不管是谁的酒,三不管身处何种境地。一次,他与族人聚饮,大家嫌用小杯子喝不过瘾,改用一个大盆子代替,正喝得酣畅淋漓时,忽然跑进来一群猪。
那时的酒,类似今天的米酒,有种酸酸甜甜的味道,怕是猪也爱喝。只见一群猪拱着鼻子与大家争饮,众人连忙轰赶这群猪。一群大猪被赶走了,这些人却惊呆了:好家伙,只见留下的一头小猪,正和阮咸头挨着头,一块儿扎在盆子里喝酒呢!阮咸喝得醉醺醺,小猪喝得美滋滋,竟不分彼此了!
众人都笑了,赶紧对阮咸说:快把猪赶跑!它正与你痛饮呢!阮咸却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那意思是说:天地造化万物,原无贵贱之分,为啥就不能让猪喝点酒呢?来来来!共饮,共饮!他热情地邀请小猪,又痛痛快快地喝起来。
阮咸的这种做法,不但无视封建礼教,也超越了人性的弱点。1700多年前的西晋初期,封建礼教每天都在“吃人”,他这样做,绝不是犯傻或者精神上出了问题,他这是在故意蔑视、反抗封建礼教。
阮咸的勇敢精神还体现在对爱情的追求上。他不像那些封建士大夫,心里想着女人,嘴上却贬低女人,见了女人就躲开。阮咸曾经喜欢一个婢女,这婢女是鲜卑族人,很漂亮。阮咸的母亲去世后,这位婢女要远走他乡了,但阮咸只顾读书,竟浑然不知。当他听说这位姑娘拿着行李走了,赶忙向别人借了一头驴,骑上就追。
这时候他还穿着孝服,人们见他拼命追赶那姑娘,觉得有点过分,就问他:你追一个婢女干啥?他竟回答:“人种不可失!”直听得人目瞪口呆,却不知他说的是啥意思。
三
阮咸还是当时最有名的作家之一,但他的文学作品却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无法通过文字窥见他的文采。但是,人们在他的墓穴中发现了他的“影子”。
这个“影子”,是一把琵琶,殉葬品,铜制的。这把琵琶伴随他长眠地下,经历了从西晋到唐朝400多年的岁月。这把琵琶出土的时候,正是唐玄宗开元年间,天下歌舞升平,所以对乐器是非常重视的,唐玄宗让弘文馆学士元行冲对琵琶进行鉴定。元行冲鉴定后指出:此物正是阮咸的遗物。
经过400多年的锈蚀,琵琶已经满身铜锈,不堪使用了,宫廷乐匠只好照着样子仿制了一把,所用材料不再是铜,而是上等的木料。琵琶仿制出来后,经过实验,人们发现其音调激越清雅,就称其为“月琴”。
唐德宗统治时期,著名学者杜估指出:既然“月琴”是依据阮咸的琵琶仿制的,大小、形状以及音色都与原来的琵琶差不多,为啥不将月琴命名为“阮咸”呢?从此,我国的琵琶有了“阮咸”这个别名,以纪念这位有着鲜明个性的音乐家。
现在想想,那把埋在墓穴里的琵琶,不知隐藏着多少风流故事。我们虽然无法目睹阮咸怀抱琵琶的风姿,也无缘聆听他的演奏,但可以肯定他那颗心绝不会与琵琶同朽!阮咸本人也像他的琵琶一样,有着金属般的质地,掷地有声!
阮咸的音乐天分很高,很小的时候就通音律。少年时代,他听音乐时的表现便与众不同,可以做到“神解”。所谓“神解”,就是乐声只要钻到了他的耳朵里,是高,是低,是清,是浊,他都能分清楚,而且丝毫不差。这样说,可能有人不相信,说他会恁神?其实,古人的本领,是万万不可低估的。
三国时期吴国的俊朗人物周瑜,就有这种本事,别人演奏时,他在一旁饮酒聊天,但只要有一个音符错了,就别想瞒过他的耳朵。“曲有误,周郎顾”,当时流传的俗语,说的就是这事儿。
这样一来,阮咸就要得罪人了!他得罪的,竟是执掌全国乐礼的最高长官荀
阮咸当时的官职是“散骑侍郎”。你看,当时的官衔里不知为啥有那么多“散”字,
荀
看来,阮咸遭受的不仅是政治上的压制,在乐坛上,他的才能也不能得到正常发挥,他常为此感到愤
阮咸,是一把带着哭音的琵琶!历史委屈了他!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茫茫人海,谁是他的知音呢?
七.向秀:你为什么那么内秀
一
话说向秀、
由于他们两个都是名士,
那时候,由于刚刚经过战乱,骏马都被征用做了军马,十有八九死在了战场上,民间使用的“交通工具”以驴最多,所以人们与驴的“感情”较深。很多人想喊两嗓子的时候,就学驴叫,连皇帝也不例外。如魏文帝曹丕到了郊外,就让随行的大臣们学驴叫,“独唱”之后还要“合唱”,直到遍地能闻驴叫声。
于是,向秀就在
可是,做大官的钟会这时候来了,他表情严肃,仪仗威武,想让
原来,钟会曾任将军率兵打仗,结果失败了,死了好多兵士——“将军击鼓出征,嗡嗡嗡(驴叫声);战败鸣金收兵,当当当(锤声)。兵士枉死沙场,当当当;将军黯然神伤,嗡嗡嗡……”
这是个笑话,是后人编排着恶心钟会这个小人的,聊供一笑罢了。但也说明,
二
可是,当时整个社会却是灰暗的,没有欢乐可言。
那时洛阳城里有好多槐树。槐树叶子小,秋风一起就落了,灰灰黄黄地落了一地。街道两侧全是灰色的房子,穿着灰色衣服的老百姓,在街头慢慢走着,使整座城市显得了无生气。
所以,向秀的心情是不可能愉快的。他很少说话,就是写起来文章来,也是吞吞吐吐的。鲁迅先生在《为了忘却的纪念》一文中说:“年轻时读《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
鲁迅怪罪的这个“他”,就是向秀。这篇《思旧赋》,是向秀在
向秀是河内怀县人,也就是今天的焦作市武陟县人。他出生于公元227年,于公元272年去世,活了45岁(向秀生卒年份有争议),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洛阳和修武度过的。向秀在思想上推崇老庄,行为也极似庄周,少年时就想为《庄子》做注释。
当时,为《庄子》做注释的已有十几个人,出版的书也有十几种了,但向秀读了以后都不满意。他认为,这些注释远远没有把庄子的思想阐释出来,只是在语言和章句上做了一些皮毛工作。他决心弘扬庄子学说,重新进行注释。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好朋友、大学者
向秀很执著,没有听
当时,他的两个儿子年龄尚小,看见郭象来拜读遗稿,他们就把遗稿给了郭象。郭象发现向秀还有《秋水》、《至乐》两篇没有注完,他灵机一动,就把全部书稿重新整理一遍,略加了一些自己的观点,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出版”了,郭象从此声名鹊起。1000多年来,后人一谈到《庄子》的注释,就将郭象奉为大家,而忽略了向秀的功劳。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之一了。
相对于“竹林七贤”的其他六位而言,向秀的名气不够响亮,《世说新语》里有关他的故事也不多。其实,向秀十四五岁的时候,文章已经写得很好了。“竹林七贤”的老大哥山涛,听说向秀早慧,就专程拜见向秀。两人一见面,山涛就发现这位少年果然超凡脱俗,就如同“已出尘埃而窥绝冥”一样,两人遂成忘年之交。经过山涛的引荐,向秀又认识了
在《思旧赋》中,向秀有意提到
三
当时,被押赴刑场的有两个人。
前面一辆囚车上,站着身材修长的
因为是处决名士,老百姓都来看热闹,刑场就设在洛阳东市,也叫马市。人们从建春门出来向东,走一段路到了东石桥,再往桥南,就看见断头台了。向秀的心,随着那一刀砍下去,就已经碎了、裂了、麻木了。
杀了
不久,朝廷果然请他出来做官了,尽管他不愿当官,但也不敢拒绝,他只好从隐居状态中走出来,又一次来到洛阳。
其间,向秀的人格经历了痛苦的分裂。人格分裂,是当时的文人普遍面临的问题。鲁迅先生也曾提到这个问题,他在《为了忘却的纪念》中,还提到向秀的《思旧赋》,用以隐喻自己身处险境和不屈的心志。向秀屈服强权后,先后担任了“散骑侍郎”、“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等职,完全是可以谅解的。
可是,向秀“在朝不任职,容迹而已”。这一点很像东汉末年的徐庶——徐庶之母为曹操所拘,不得已他进入曹营,但他不发一言,不献一策,以沉默来对抗强权。向秀也是这样。
向秀是主张无为而治的,所以他做官之后不做事,消极无为,但他的内心很痛苦。陈寅恪先生说向秀“在
于是,在热闹背后,他陷入深深的孤独。这种孤独,有时得靠圈内人士从情感上来化解。山涛、阮咸、向秀、王戎,入晋后都做过官,大家在政治舞台上互相扶持,体现出深厚的友谊。如山涛就曾举荐过
尾声:在性格上,七个人尽管都很放纵,但性格还是略有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