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著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
这是一本关于荒野求生的书,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航海冒险遇到大风,船被吹翻,同伴淹死,而自己却被海浪打到岸上,鲁滨孙捡拾了船上所有有用的东西,独自生存,后来吃喝成了问题,但他都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每天都打猎,有了成群的山羊,他还播种了小麦,烤出了面包,就这样,鲁滨孙在岛上苦苦生活了27年后,鲁滨孙终于遇到了一艘英国的船,鲁滨孙和自己救出的野人“星期五”一起打败船上叛逆的水手,救出了船长,并返回英国的故事。
故事中刻画的鲁滨孙性格鲜明、有血有肉,让我非常敬佩鲁滨孙那种勇敢坚强、聪明能干、不畏艰险,的精神品质,就是这样的品质,才让鲁滨孙有机会重返英国。
和勇敢的鲁滨孙相比,我还差十万八千里,还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的我,怎能和鲁滨孙相提并论呢?读了这本书,想到自己以前的所做所为,真是羞愧万分。那天,我和妈妈在商场购物,我在商场里乱转,走着走着就找不找妈妈了,当时,我一头冷汗,非常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位售货员阿姨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告诉我妈妈的去向,很快,我便又回到了妈妈身边,要不是那位阿姨,我有可能整天都出不去。现在想起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太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以后,我不能在像以前一样那么缺少自我保护的意识了,从现在做起,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向鲁滨孙学习。以后遇到困难也要镇定下来,想解决的办法。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3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写的,他把书中的鲁滨孙描写的有声有色。卢梭曾评价过:“每一个正在成长的男孩儿,都应该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孙在航海时遇难,船员都淹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被冲到了岛上,他在岛上开始了独立生存。在岛上他克服了各种困难,还救了一个野人,教化野人,与他一起生存,终于在二十八年之后,又回到了英国。鲁滨孙是一个聪明能干、乐观向上、勇敢的人。他在岛上能够生存二十八年。靠自己的才智制作了陶瓷。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自己在家的时候,总是在家里宅着,都不愿意出门,家人让我做一点儿事情我都不情愿,总想避开任何事情。遇到小小的困难的时候,总是让家人来帮忙,不想自己把它解决掉。就这样我每天还唉声叹气,对生活觉得太不满。与鲁滨孙相比,我这些算得了什么?
以后我要大胆的向屋外走去,经常到外面走走,不要总宅在家里。我要经常到远处逛逛,鲁滨孙敢在孤岛上到处逛,我连在城里面逛都不敢吗?家人让我干的事,我要想办法做的最好。遇到困难的时候,我要勇敢的面对、要冷静下来,靠自己聪明的头脑来解决。我要乐观的对待生活,鲁滨孙在孤岛上都能乐观向上,在科技发达的社会上,我为何不能乐观向上呢?
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书中鲁滨孙有很多品质,都是值得我学习的,我要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养成好的品质。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4
“现在我要开始过一种世界上闻所未闻的忧郁而寂寞的生活了。”这是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书中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鲁滨逊是一个喜欢探险的人,有一次探险的路上遇上大风,桅杆断了,伙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流落在一个荒岛上。鲁滨孙一人在岛上生存,他乐观地面对这事实,就这样,鲁滨孙在这座荒岛整整生存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里鲁滨孙也做出了许多不可能办到的事情,由此可见鲁滨孙的品质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
读了之后我觉得自己非常的惭愧,鲁滨孙在千里之外的地方都不害怕,而我只是离开家人一小会儿都害怕,由此可见我是有多么的差呀!
我记得那一次我和家人出去,我由于说话说得太入神而走到了别的地方,当我发现时已经有半个小时,我开始四处张望家人,可就是找不到,我当时心想:怎么办呢?难道我再也找不到家长了!怎么办才好!我越想越害怕,脑子里一片混乱,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好想哭,可是哭有什么用处呢?我呆在原地,希望家人能找到我。终于!在我精神快崩溃的时候我的家长来了。我顿时跑向家长那里。
想起这件事后我感觉非常的惭愧,相比之下走丢了也算不上什么,而我却如此的面对问题,那以后磕磕绊绊可就没法解决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任何事都要沉着。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5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在课上,我们学习了《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读了这篇课文后,让我越发想买这本书来读了。
这本书里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喜欢航海冒险,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了大风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有他一个幸存者,被大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后来,潮水退了,船浮在海面上,他在船上找了许多的用品,后来他开始在海上生存,20多年后一个过往的船只,把他送到了英国。
在这篇课文里,最让我喜欢的就是鲁滨孙,他发了善心救了一个野人,后来又开始教化野人,还给这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让野人陪他聊聊天儿,让他不再孤独寂寞,后来,这个野人叫醒了睡梦中的鲁滨孙,后来,又发现船长被水手们绑架了,他和星期五又救了船长,船长答应了带他回国。
鲁滨孙是一个不畏艰险、知足安名的人,我觉得我和他很像遇事都会冷静下来想办法解决。
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到达活泉公园里玩儿,爸爸妈妈说:“你去那儿玩儿吧,我们在这里等着你,玩儿累了,咱再回家。”“知道了。”我回答说,然后,我就去里面玩儿了,结果,我出来了,因为人太多,我找不到了爸爸妈妈,我看过电视,当找不到家长时,可以,向旁人借用电话打电话。我记住了这一条,然后,找了一位阿姨,向阿姨说明了事情的原因,阿姨愉快的答应了我,我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号码,不一会儿就找到了爸爸妈妈。
我们以后要做一个勇敢坚强,懂得自我保护的人。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
炎炎酷暑,我百般无聊地呆坐在书桌前,无所事事。无意中瞥到了那早已堆满书籍的箱子,一本蓝色封面上印有几个大字的书籍映入了我的眼帘:《鲁滨孙漂流记》。
从那时起,这本书就成了我整个暑假消遣时光的精神食粮。而现在,经过我的苦苦钻研,终于对其中所发扬的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
虽然鲁滨孙出身在一个富足家庭,但他却无法安于这种现状。他的那种冒险精神使他遇到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转折:第一次出海。
不幸的是,他的命运似乎注定要如此曲折。在这次航行中,船队遇上了漩涡,所有船员全部死于非命。当然除了他例外,因为他强烈的求生意识让他一直保持清醒,最终被冲到了一座荒岛上,而且一呆就是三十多年。
在他的故事中,我深深意识到了自立自强的重要性。鲁滨逊在缺少一切生活必须品,陷入绝望之地时,依靠着平时掌握的求生技能以及坚强不息的意志力存活了下来。在我看来,他的一切成果都来自于他的自立自强的本领和不服输的精神。
当他不顾一切将礼拜五从野人手中求出时,我被震撼了:一方是单枪匹马的鲁滨逊,而另一方则是杀缪成性的野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在故事的结尾,他的为人处事的方法和态度使他得到了众人的信任,终于得到了安定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多: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舒适,宽松,科技也越来越发达。也正因为这样,家长们也开始溺爱起孩子,不让他们遇到哪怕是一丁点的困难。但家长也许没有想过,为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的家长没有条件给他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孩子们只能从小开始学习家务,学习自力更生的本领。虽然他们或许没法读书,但往往他们比大城市里的孩子更加具有生活经验,也成熟的要早。
试想:如果将城市里的孩子和山村里的互换一下,会是怎样的一幅情景?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7
在第四单元里,有一篇叫做《鲁滨孙漂流记》的课文。这篇课文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使我不仅找来了这本书来细细品味。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笛福所写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鲁滨孙从小就很羡慕那些出洋远游的人们,可是他的父母却一心一意让他学习法律。长大后,鲁滨孙虽然学习法律,可经常出海旅行。鲁滨孙遭遇过许多危险,可每次他都能化险为夷。这一次,鲁滨孙乘上了前往南美洲的船,却不幸遭遇大风,船被刮翻了,同伴都死在海里,只有他,被浪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孙靠着数得清颗数的麦粒,打猎捕到的羊,让自己不愁吃;鲁滨孙靠着自己的勇敢和智慧,让自己得到了一个得力的助手——星期五;鲁滨孙靠着自己的乐观和知足安命的思想,让自己有了生的希望。就这样,鲁滨孙在这个荒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
我本以为鲁滨孙他坚持不了多久,就会在孤岛上死去,可就是因为鲁滨孙坚定的信念,他才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活了下来。我不禁想到我们:如果我们也流落孤岛,我们有信心坚持自己活下去吗?我们有能力让自己吃饱吗?我们有勇气去营救“星期五”和船长吗?答案是:没有。想如今,许多孩子的书包要父母背,走路要父母抱,简直就是一个个“小皇帝”。不知有多少大学生还不会洗衣服,不知有多少大学生还不会煮饭,不知有多少大学生还离不开爸爸妈妈。当今社会,学习,不再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社会要考察的还有独立性、自主性。我们现在依靠父母,长大以后,还能继续依靠吗?父母总有离开我们的一天,当那一天到来,我们难道就等着被饿死吗?
亲爱的同学们,不要再依靠父母了,书包我们自己背,走路我们自己走,这样,在以后的路上,才不会被人讥笑,才不会被人笑话啊!同学们,学着自主吧,像鲁滨孙一样地去生活吧!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8
学会生存,是每个人必须要具备的。学会生存,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立足,才能为未来的美好生活打下一个稳定的基础。
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孙漂流记》的书,这本书中的鲁滨孙给我的印象极其深刻。他是一位爱冒险的人,他的一些生存技巧十分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鲁滨孙是一位英国人,有一次,他出去航海,不慎流落到了一座荒岛上,那里,荒无人烟,处处充满了寂寞的味道。因此,生存下去是个难题,但他遇到的所有困难都被一一克服了。他在这座荒岛上,饮食、住所、温饱等等,都是问题,但他能够靠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在这荒岛上生活,主要靠的还是他的生存技巧。他也克服了饮食方面的难题。他搬回来的食物马上就要吃光了,他就是把打猎来的山羊蓄养起来,把搬来的麦子播种下去,这种生存技巧使他不愁吃了。生存的方法让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最后,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虽然,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也不会遇到这么大的问题,但是,这不能说生存技能对我们没用。
在一天放学时,我不小心跑太快,没留意,撞到了人,害得自己摔了一大跤。那秒,我觉得天昏地暗,那是的我就想:就要这么倒下去了么?我这是怎么了?可真够惨的啊!一睁开眼,突然觉得浑身不自在,感觉到自己的嘴巴上边和膝盖上,还有胳膊上都剧烈疼痛,让我的心揪成了一团。我往疼痛处看了看,那里全都有伤,让我疼痛交加。大家见此情况,便围了过来,安慰我、扶起我,我忍住了疼痛,憋住了眼泪,对他们说:“还好,没事的!”我踉踉跄跄回到了家,在家里,我把受伤部分消了毒,涂上了些药酒,开始好好保养起来,稍做剧烈运动,避免再次摔伤,好好休养,使伤口尽快愈合。这也是生活中的生存小技能。
生存是一大难题,但学会了生存,就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9
远远地,林子里走出了一个白人,紧握着一杆枪。他穿着兽皮,像个怪物一样,眼中,透着刚劲与不屈的信念。身后,一个野人赶了过来,忠诚地跟随着他的主人,寸步不离。
没错,他就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鲁滨孙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
鲁滨孙有一个航海梦,不顾劝阻,独自出海。一次,他们的船遇到暴风雨,只剩鲁滨孙一个,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在岛上,他生存了二十八年,不断用双手改善生活,还收留了野人“星期五”,直到他们帮助了一位船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乘船重返家园。
鲁滨孙的遭遇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大风大浪,大船进水,小船破碎,孤身一人,流落荒岛。可是,他为什么还能顽强地活了下来?没错,就是那种乐观的心态。他没有坐以待毙,没有一味抱怨,而是不断从坏事中挖掘自己的幸运,正如文中的一句:“在考虑灾祸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灾祸中包含的幸福,还要考虑到伴随着灾祸而来的更大的幸福。”这让我想到《塞翁失马》,遇到不顺的事,何必越想越坏呢?遇事乐观,多往好处想,心头的坏事,自然有了阳光的一面。
鲁滨孙定下了住所,存够了食物,可他并没有打算偏安一隅,而是把脚步跨向了岛的深处。驾船下海,激战野人,寻木造船……他不怕困难,勇于探索,敢于冒险。我想,我们遇到困难,也不要退缩,一定勇敢挑战,在生活的风雨中,大步向前!
鲁滨孙还有一颗感恩的心。他给了帮自己经营种植园二十多年的老船长一大笔钱;给了自己已逝恩人的妻子一百磅;在岛上时,不信教的他也对救自己一命的上帝十分感激,每天祷告……他的心灵在不断成长,学会了感恩。我们,也要学着去感恩。其实,身边的一切都值得感恩:父母、老师、朋友,甚至笔、本、桌椅……是他们,成就了现在的我们。
合上书,慢慢品,慢慢思,这书中无穷的底蕴……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0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鲁滨孙漂流记》的书。看完这本书,我被鲁滨孙那种机智、勇敢、坚强、乐观、聪明能干的精神所震撼。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写了:鲁滨孙﹒克鲁索在一次乘船去南美洲的路上遇上了大风,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有他被大浪冲到了一个到处是乱石野草的一个无人岛。到了这里,他绝望了。但他克服了绝望,在岛上找到了容身之处,在岛上找到了食物。十八年过去了,他忽然看到了野人的脚印,他惊恐万分,将羊圈养。几年后,他救了一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最后,他和“星期五”救出了一名船长,坐着这名船长的船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朴实生动、通俗易懂,处处展示着鲁滨孙的勇敢。特别是当我读到:“我一面呐喊,一面向前飞奔。我一路向那可怜的俘虏们跑去。那两个正要动手杀他的屠夫,在我们放头一枪时,早已被吓得魂不附体……”我被鲁滨孙的勇气所震撼。虽然他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一一克服:没有住处,他就搭帐篷;没有吃的,他圈养山羊、种粮食;担心有野人,他就插杨柳桩子、分开羊。从这些事中,我知道了他是个机智勇敢、坚强乐观、聪明能干的人。笛福创造了一个勇敢的人物。
鲁滨孙非常勇敢,但我根本赶不上他。记得有一天,我在去于尚民家过生日派对前,让妈妈赶紧把奶箱钥匙给我,妈妈不给。我参加完派对,飞一般地向家跑去——我不喜欢黑暗(除非有人陪)!等我上去,妈妈让我下去拿奶。我摇着头坚决不肯。无论妈妈怎么做我的工作,鼓励我,我还是不敢去。从这一件事中,可以看出我根本没有鲁滨孙那种勇气。面对困难,我勇气不够,总是被困难吓倒。
读完这本书,我掩卷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会有无数的困难,总是害怕、躲避怎么行呢?我应该向鲁滨孙学习,勇敢地克服困难。我决定以后好好锻炼一下我的胆子,最起码让自己不再害怕黑暗。我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受益匪浅。从鲁滨孙身上,我学会了坚强,知道了做事不能半途而废的道理。
《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写了出身商人家庭的鲁滨孙,本可以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幸福的生活,可他却喜欢并选择了航海。在一次航海中,遭遇了大风暴,所有的人都葬身大海,而鲁滨孙却幸运地被冲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鲁滨孙在岛上搭建帐篷,开垦土地,还救下了差点被吃掉的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就这样,鲁滨孙靠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在岛上生活了28年,直到一艘英国轮船在荒岛周围搁浅,鲁滨孙帮船长制服了叛反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英国。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积极乐观、做事不半途而废的人。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做事要有耐心的品质。以前,我做事总是半途而废,经不起挫折,可自从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后,我做事不再半途而废了。有一次,我衣服的袖子被扯开了线,裂开了一道缝,当时妈妈恰好又不在家,总不能就这样穿着吧!怎么办呢?我只好自己动手了。我拿出针线,开始穿针,我左手拿针右手拿线,对着针上的小孔小心翼翼地往里穿,这个动作需要非常有耐心才能完成,我试了好几次最终才成功。然后,我把线的一头打个结,再一针一线很细心地缝了起来。一开始还很顺利,可是久了,我看得有点晕了,就有些不耐烦了,一不小心手被扎到了,血立刻就流了出来,这时我很想放弃了,但是我想到了鲁滨孙,他一个人在荒岛上遇到那么多的困难都能坚持下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呢?于是,我把血珠挤掉,又开始小心翼翼地缝起来了,最后终于把开线的地方缝好了。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向困难低头,即使陷入困境,也要沉着冷静地应对,不能自暴自弃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2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篇文学作品。我不禁掩卷深思,鲁滨逊。克鲁索为什么能成为一位资深的探险家?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度过了荒岛28年的孤独时光。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的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并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没有因为漂落到荒岛上而失去踪迹,表现出了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永不放弃自我,永不放弃生活,这是成功的重要一步。鲁滨逊。克鲁索之所以成为探险家,是因为他有着浓厚的兴趣,勇敢的种子。
历史的长河至今仍闪烁着许多亮点。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小就对昆虫十分着迷,有时甚至忘乎所以。他不顾父母的责骂,对昆虫依然痴迷。有一次,法布尔听见草丛里传出的一阵歌唱,他很好奇,为了找到这位“歌唱家”,他竟在草丛里观察了几天。正有着这种执著的精神,法布尔才走进科学的殿堂。许多成功的人不都是靠着浓厚的兴趣走过来的吗?
再看看我,整天幻想着长大以后做什么,一天换一个,没有一个专一的目标,也没有一点专长,懂得一点皮毛就骄傲自大。而鲁滨逊。克鲁索不屑守成,倾向开拓,不满足于现状。像我只说不干,好高骛远如何能做成大事,如何能做得惊天动地。
我们要铭记鲁滨逊。克鲁索给予我们的启示:对自己的爱好要相当执着,不畏艰险,一定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愿望;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对生活充满无限的憧憬和向往,为求得生存乃至幸福奋斗不息。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3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碰到一些困难。当你克服一次困难,那么你将又多一次自信;当你克服了一次困难,你就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当你克服了一次困难,你将会变得更加勇敢。其实困难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逃避困难的那颗心啊!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鲁滨孙漂流记》的书。它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之一。本书中讲述了鲁滨孙在航海中遇到了海难,漂流到了孤岛生存了二十八年,最后得救了的传奇故事。在作者的笔下,鲁滨孙是一个积极乐观、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敢于探险……的人,读完这部小说,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还对鲁滨孙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来的刚毅和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最让我震撼的便是他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二十八年,整整二十八年啊!鲁滨孙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顽强与毅力去挑战种种困难,他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凭借着自己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和智慧战胜了困难。从遇难获生,从获生到生活,从孤独寂寞的生活到找到同伴,再到回到祖国。多少风风雨雨啊!他都挺过来了!支持他坚持三十年奋斗的就是毅力!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我们是不是因该向鲁滨孙学习呢?遇到困难是不是因该勇敢面对而不是逃避呢?想想自己,我不禁感到十分惭愧。
比如,我以前是个钢琴爱好者。记得刚开始学习钢琴的时候,我的兴趣很浓,练习的曲子很简单,每天都能自觉练习。随着曲子难度的慢慢提高,训练次数也越来越多。在困难面前,我开始逃避,面对重复多遍的练习,我开始讨厌。老师布置回家练习的曲子,我开始疏懒起来……结果呢?可想而知。面对鲁滨孙,我感到十分羞愧。
我想生活学习就像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便是惊涛骇浪中的一艘小船。让我们一起向鲁滨孙一样学习,不畏惧困难、不逃避困难,我们要克服困难!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4
这几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整整二十八年,一个多么令人震撼的数字。鲁滨孙传奇的经历令我震撼,他的惊人的毅力令我敬佩。
书中讲述的是:从前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险,同伴们全部身亡,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下来,他漂流到一座孤岛上,这里荒无人烟,他并没有沮丧,而是怀着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继续生存下去。他选择了一个适合容身的地方定居了下来,靠打鱼,捕猎为生,并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以便吃到更多的羊肉,喝到更多的羊奶。他还把麦子反复种收,到了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就这样解决了食物问题。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他还救出了野人“星期五”,并开始教化他,“星期五”很快就成了他的一个好帮手。他就这样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获救回到了英国。鲁滨孙靠自己的知识,智慧和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平安地度过了28年。
在恶略而又艰苦的环境下,鲁滨孙无依无靠,他是需要克服多大的困难呢?需要具备怎样的勇气和毅力呢?面对这样环境的挑战,鲁滨孙并没有绝望与妥协,而是勇敢的面对现实,以知足安命,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同困难作斗争,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美好幸福的环境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根本没有经历过这样艰苦的生活。所以根本没有这样的毅力和生存能力,如果是我遇到了这样的事,我一定不会想着接下来该怎样生存下去,而是哭着闹着喊妈妈,根本不会像鲁滨孙那样勇敢地面对困难,在这样的环境中,我能生存几天?一天?两天?多不过三天也就被饿死了。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下定决心,今后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想办法去克服困难,像鲁滨孙一样,不畏艰险,坚强勇敢,乐观向上!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5
暑假,在农家书屋,我读了一部长篇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受益匪浅。这本书讲的内容是鲁滨孙有一次出海遇到了海盗,被强迫变成了奴隶,但鲁滨孙依靠自己的智慧逃了巴西,在巴西开了种植园。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乘的船被海浪打到了一个荒岛上。
鲁滨孙靠着惊人的毅力和头脑,在荒岛上存活下来。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没有房子,自己搭建;他还自己摸索做桌椅,做陶器,编篮子,做面包。
在第二十六年的时候,有一群野人来到岛上,鲁滨孙搭救了一个被三个野人追赶的野人。因为那一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本领,成了鲁滨孙的朋友。最后,鲁滨孙帮英国船长夺回了船,船长带着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书里写了许多人物,比如:星期五、野人、船长等,我最喜欢鲁滨孙,他是一个诚实能干、坚毅勇敢的人。喜欢他身上的坚强品质。鲁滨孙能从荒岛上存活下来并回到英国,是命运的安排吗?当然不是。是因为他的坚强和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他也曾恐惧过,迷茫过,但他在面对生死时是多么冷静。
这个故事是虚构的,我们在生活中不大可能会象鲁滨孙一样飘泊到荒岛上一个人生活这么多年,遇到那么多无法想象的困难。但故事里主人公鲁滨孙坚强的毅力令我敬佩,这个人物深深刻在我的脑海时,总在生活学习中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特别是在我遇到困难,想到放弃时,脑海中闪现出鲁滨孙一个人在岛上生活的那些画面,给我继续坚持的勇气。
记得有一次做一张卷子最后有道奥数题,我冥思苦想,可就是想不出来怎样做。于是我闹起脾气来,将卷子扔到一边,这时,我仿佛看到鲁滨孙在荒岛上生话的身影,他生活二十八年了不放弃终于回到家乡,而我呢?碰到难题就退缩了吗?不能。我的心又恢复了平静,开始专注于题目思考。最后,我终于想了出来,高兴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生中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要勇敢去面对。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6
读一本好书,就是同一个睿智高尚的人对话;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里畅游;一本好书,更可以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给我们许多人生路上宝贵的财富,让我们受益匪浅。
这几天,只要一完成作业,我就一头扎进书的海洋,细细品读《鲁滨孙漂流记》,书中富有哲理的故事仿佛让我一下子长大了许多。
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遭遇翻船。同伴们都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可以想象,他会遇到多么严峻的困难和挑战,他的生活,是何等的孤单与寂寞。然而,鲁滨孙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他用勇敢战胜了恐惧,他用智慧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生活难题。他用勤劳的双手建起了属于自己的家园。这是多么漫长,多么艰苦,多么难挨的二十八年啊!这简直就是一个神话,一个勇敢者创造的神话!
我对鲁滨孙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他面对挫折,与命运抗争,不屈不饶的精神也让我佩服不已。
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一道数学难题,焦头烂额地算了大半天,都没有一点儿头绪,看着做好的同学越来越多,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烦躁不安。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真是左右为难:放弃吧,太可惜了;不放弃吧,又做不出来,最后,困难让我退缩了。从那以后,我对此类难题就“感冒”了。如果经历一点风雨都退缩,那以后遇到大风大浪,我们还将怎样面对?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我幡然醒悟:原来我的生活,是那么幸福,那么快乐。掩卷而思,我思绪万千:鲁滨孙、张海迪、海伦﹒凯勒……一个个自强不息的身影仿佛就在身边。他们的坚强、乐观,无不激励着我们。《鲁滨孙漂流记》一堂触及人类灵魂深处的生命课程,让我微笑着面对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7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的内心犹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被鲁滨孙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震撼了。
当鲁滨孙一个人漂流到孤岛时,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生活下去。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孙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他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气和乐观,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直到成功获救……我觉得我们就是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绝对不能放弃!只要我们相信自己的实力,天底下就没有任何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努力,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我们的学习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能使自己进步,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
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在波涛汹涌的世界里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平静如镜的万里晴天。一个人要取得胜利,那就是自信、顽强和充分的勇气,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自己。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鲁滨孙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鲁滨孙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在荒岛上自我求生二十六年,最终活了下来,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而这正是说明了,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冒险,我将在人生的冒险中,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8
说起鲁滨逊,。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他就是英国18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的笛福笔下的一个熠熠生辉、令人敬仰、坚强而伟大的人物。
年轻时的鲁滨逊也许有些叛逆:不听父亲劝告,执意要出海;也许有些鲁莽:独自一人登上远去的轮船;也许又有点坚强:面对初次出海的的失败毫不气馁,依然坚持自己的理想……
在追逐理想的过程中,尽管鲁滨逊屡受挫折:遇到大风浪;被海盗掳走;又遇特大风浪,流落荒岛28年。但他总能够化险为夷,成功脱险。特别是流落荒岛时,他不像一般人那样
消极、悲观;而是凭着一种积极、乐观的念头——我一定要活下去,一定会有船只路过这里,到那时我就能脱险了。就这样,他一直坚强的生活。他开动自己所有的智慧,并巧妙地从漂到岸边的轮船上运下了所有能用的东西,还建造了“乡间别墅”、“林间小屋”……请大家扪心自问,自己能在这种无比困难而艰苦的环境中生活下去!谁敢说自己不会为这件事而崩溃!只有他——鲁滨逊!
尽管鲁滨逊是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
古今中外,有许多人像鲁滨逊一样,身陷困境依旧能战胜它们,取得最终的成功。虽然他们并没有流落荒岛,但这些困难也是他们所在领域无人问津的“荒岛”。
著名音乐家贝多芬从小就有极高的音乐天赋,但先天性的耳疾曾使他一度丧失信心,但他依然凭着超人的毅力战胜了耳疾的困难,谱写了许多传奇的优美乐章。
无论是鲁滨逊还是贝多芬,或者其他一些人,当他们遇到那些常人无法承受的困难时,总是凭着一股超人的毅力、智慧的头脑、不向困难屈服的
事实上,我们也应该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应该一昧畏惧它,而是应该使出浑身解数去解决它,并靠着“正义始终战胜邪恶”的意念摧毁它。让我们一起与鲁滨逊那样,勇敢地面对困难,坚强地面对生活,闯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9
轻轻翻开《鲁滨孙漂流记》,优美的文字映入我的眼中。书中的惊魂历险使我万分着迷。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面对危险时的沉着冷静令我万分敬佩。
我轻轻翻开第一页,“此书献给依赖父母的独生子女们。”看到这句话,我心中对这本书产生了些许反感。对,我们是独生子女,没错,我们是傲娇、依赖父母,整天都被爸妈宠着、惯着的。可,这又不是我们不想改,我们也在努力啊!为什么,要把这些名头滥加在我们头上呢?
可,当我的手沉重地翻过最后一页,我深深地折服了。鲁滨孙,一个19岁的少年,因为理想,出海冒险,却不幸沉船,来到一座孤岛。他从此过上了孤独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在绝境中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祖国。看完后,我的心中有了一个疑问,如果我是他?
如果,我是他。我会因为心中的理想,一而再地出海冒险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这个勇气,比起顺着心意在海上冒险,我更愿逆心而为,在陆地上过平稳安宁的生活。
如果,我是他。我能在海浪将我送上孤岛后,在岛上生活下来吗?不,不能,因为我没有像鲁滨孙那么冷静,岛上便是什么都有,我依旧会十分恐惧和害怕,我不敢去挑战新的事物。
如果,我是他。我会在野人向我这边逃来时,开枪救下“星期五”吗?不,不会。因为我十分胆小。我更愿躲得好一点,野人不会发现我的踪迹,将我杀害。
如果,我是他。我能像他一般在岛上生活28年吗?不,不可能。因为我没有鲁滨逊的勇敢、沉着与聪明。鲁滨逊,他在孤岛上发生的一切,都让我敬佩。如果,我是他,一定做不到!
或许之前,我对《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有过反感。如今,我对它只剩下喜爱了。鲁滨孙,他更让我敬佩与感动。他让我明白了在危险的时候,沉着冷静,就能突破难关,脱离危险。他完成了一件可称为不可能的事。我要向鲁滨孙学习,以他作为目标进发。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0
绝处逢生的小草,暴风雨中的海燕,绝境中逆转的鲁滨孙,是在告诉我什么吗?一个乐观向上有勇有谋的人,陷入完全未知的处境,他不会一蹶不振,恐惧,逃避,而会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回自己生存的权利。一个以苦为乐,不愿屈服于命运的人,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陷入多大的险境,他也不会服输,永远都怀着胜利者的姿态,来看待命运。一个苦中作乐的人,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勤劳的双手,打造了一条生的路,一片美好家园。
鲁滨孙漂流记写的是鲁滨孙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面临着食物问题,安全问题,住的问题,孤独的问题这4个困难,后来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了一片美好家园,教化了星期五,最后救出船长,回到祖国的事。这部小说使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许多求生知识,同时也深深地敬佩他,他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仍有坚定的信念,打造一个家,多么震撼人心啊!
同样,我在电视上也有看见许多求生频道,学到许多求生知识。例如,记录频道里的大真探之荒野求生中夫妻搭档求生,他们在沼泽里捞了一碗水,在水里有细菌,寄生虫等生物,不能喝。他们就找了一些鹅卵石,在火堆里烧热了,放到沼泽水里,用石头的温度把水里的细菌烫死,水就可以喝了。
还有贝尔·格里尔斯求生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绝境中发生逆转,是因为他没有放弃一丝生的希望,有一丝坚定的信念。有一句话说得好,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他依靠自己,生活了下来。他从全体成员中被剔了出来,独免一死的原因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终于知道了绝处逢生的小草,暴风雨中的海燕,告诉我的是什么了。它们告诉我,坚持就是胜利!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1
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一心想当一名水手。为了实现自我的梦想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富足的家庭,离开亲爱的父母,与朋友一齐去探索。
探索在危险中不断地进行,灾难最终发生了。在一次航海中,他们的大船被搁浅,小艇被打翻,所有人被波涛吞吃,他虽死里逃生幸免于难但被一个接一个的大浪推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在经历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重新对生活充满期望,他运用自我聪明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在孤岛上开拓荒地、修建房屋、种植粮食、圈养牲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从生存下来,到生活下去……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就这样他独自一人生活了28年,把荒岛开发成“世外桃源”;把野蛮的土人(星期五)改造成侍从;把恶劣的绝境经营成自我的小王国。完成了一个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一个高大的形象浮此刻我眼前,他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科学家、企业家。他就是天才的让人佩服的鲁滨逊。
联系我们学过的知识,鸟,若不经过破壳的磨练怎能体会“天高任鸟飞”的欢乐;鱼,若不经过海浪的冲击怎能体会“海阔凭鱼跃”的幸福;蝉,若不经过蜕变的痛苦怎能体会“居高声自远”的赞美!
我们也一样,必须经过困难、痛苦的锻炼,才能不断成长。
学习也是这样,也要充满信心,勤学苦练,勇往直前。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学习时的苦痛是暂时的,未学到的痛苦是终生的。”“没有艰辛,便无所获。”
平静的湖面练不出精干的水手,安逸的生活造不成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惰性,阻碍人的成长。环境恶劣生活困苦,反而会奋发向上,促使人的成长。我们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求生存的信念,在困境中不畏惧的精神。
信念比盲目重要,坚持比信念更重要……坚持,就是为了超越,超越了自然、超越了自我,就是奇迹!就是成功!向鲁滨逊学习!!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2
生存是生活中的一项经典故事。学会生存是每个人的本能,只有学会生存,才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
在人生长途的生活中,只有那些善于生存、学会自我保护的人才算得上是生活中的最强者。学会生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本领。
鲁滨孙在荒岛上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并且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整整二十八年呀!我们之间又谁能在这无人的荒岛上生活整整二十八年呢?我们这一生中又有多少个二十八年呢?我们之间谁都可以想象,在这二十八年中他曾经在荒岛上经受的各种艰难困苦、孤独、寂寞。但是,是什么支撑着他能够如此呢?是生存!他用生存的本领,克服重重困难,战胜重重危机,创造出人类史上神话般的奇迹。由此可见,生存是一项本领。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生存。
当汤姆?索亚与贝琪被困于魔克托尔山洞时,他们用风筝线去探路并寻找出口,在风筝线能到达的情况下顺着两条通道向前探路,又去探索第三条通道,直到风筝线不够用了为止。最终,在一片摸索中找到了出口,并被人们解救出去。这一切,都源于生活的经验,都源于对生存的欲望。由此可见,生存是一项本领。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生存。
生存说简单也不简单,说艰难也不艰难,对于那些会生存、善于生存的人来说,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生存好像一场游戏。在遇到偶发事件、危险以及灾难时,我们要学会不惊慌失措,积极开动自己的大脑,用之前在生活中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来使自己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在我们的人生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意外:例如触电,煤气中毒,火灾,洪水,地震,火山爆发等等一系列灾难。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要生存!“生存”这两个字会使两种人走向两个不同的世界——一种走向天堂,另一种存活于世,谁不想享受这美好的世界啊?可有啥法子?这就是生存,我们要学会生存。
让我们学会生存,不被生活玩弄于股掌之中,学会生存,你会获得更多……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3
我最喜欢读《鲁滨孙漂流记》了,它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喜欢它,不仅因为它的故事跌宕起伏,更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主人鲁滨孙在经历“海上风暴”后,意外掉落在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里面有野兽,有“食人族”……他在那里没有被困难所打倒,却种出了足够供自己吃的麦子,蔬菜,喝到自己养殖的山羊的奶,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终于,在经历了28年的孤独生活,饱受沧桑的鲁滨孙成功脱难,回到了阔别已久的英国。
我想了想,我们现在生活在如此幸福的环境里,不愁吃、不愁穿、不愁钱,我们的动手能力却下降了不少?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景,我们会感到恐惧?害怕?会因为害怕而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句俗话不假,可在实际行动中,大家做起来特别的不容易,甚至不做,可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无论干什么事,都应该依靠自己,相信自己,只有自己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才不会被困难击倒。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我是家里的独生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掌声明珠,从我记事起,奶奶就指着暖水瓶告诉我:“这个啊,可不能碰,要不然会被烫伤的。”我点了点头,听话的我再也没有碰过暖瓶。每当我口渴时,总怕被烫伤的我,总是让奶奶拿水给我喝。直到有一次,爷爷奶奶有事出去,只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家里。我非常的渴,嗓子干的都要冒烟了,可已经是五年级学生的我就是不敢用暖水瓶倒水,这时,我想起了鲁滨孙,小心翼翼地提起了暖瓶,手试探地碰了一下,本能地收了回来。试探了几次后,我最后一次鼓足勇气,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小心小心,小心就好,终于,滚烫的热水流了出来,我的内心,也窃喜起来,原来我可以。
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我,我要摆脱对父母的依赖性,养成独立自主的习惯。我要向鲁滨孙那样去勇敢地克服困难,勇敢地战胜挫折,只有战胜困难,才能成功!(王台晶)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4
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内,但他不甘平庸,不满足于现状,有实干精神,性格坚强。从小特别喜欢航海,对于此爱好相当执着。有时甚至不去听从父母、朋友善意的劝告,不畏艰险,一定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愿望。
在一次航海中,他不幸遇险,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这一呆,就是28年,28年,一个多么令人惊讶的数字。
起初,他希望在岛上等人来救援,或是有来往的船只,可以把他带回家乡。这个愿望在等了一两年后落空,于是他干脆放弃这个念头,克服了最初的悲观绝望,开始与大自然作斗争。从搁浅的破船上取走了几乎所有可以取走的东西。他靠着自己的双手,靠着智慧,利用船上留下的简单工具,克服无数困难,为自己的生活创造了条件。他又挖凿山洞,修筑栅栏,驯养山羊,种植谷物,制造独木舟,焙制陶器,加工面粉,烘烤面包等,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很富裕”。最后他竟然有了自己的种植园、牧场、两处住所、许多家具,甚至还建立了一个包括狗、猫、羊、鹦鹉在内的热闹家庭。他每做一件事都要花费很大的劳力和很长的时间,但他失败了再干,从不气馁。他用近半年的时间造了一只能坐24人的独木舟,但要把它放进海里却需要花12年的工夫挖条小河,他只好放弃这条船,又用了一年时间另造一只。这种征服自然的无限勇气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使鲁滨孙的形象产生了巨大的艺术魅力。作者借此歌颂了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冒险进取精神,强调了他的聪明、信心和毅力。
是啊,这就是鲁滨孙——一个坚毅,一个新兴的英雄,一个面对困境不后退,一个坚忍不拔,一个敢于依靠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去战胜困难的顽强精神的人。
《鲁滨孙漂流记》作品以生动的、吸引人的故事说明,人只要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就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来。
我喜欢鲁滨孙,更崇拜鲁滨孙的坚毅顽强,这本书教会了我学习生存,还让我学会了怎样生存。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5
老师上课时就已经介绍过了,这是一篇外国的长篇小说。它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大风,被大浪冲到了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上。他在这个荒岛上克服重重困难生活了二十六年,最后回到了英国的故事。
老师上课后给我们简单地解释了一下梗概的意思,就是本文的大概内容。“鲁滨孙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得到的答案也很多。“面对困难时不气馁。”“他会自力更生。”“他很善良,即使知道野人有危险,也救下了野人。”“很好,这说明他生活在荒岛这么多年,还不失本性。”“……”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自力更生、不放弃、乐观、无所畏惧、理智、不丢失本性等词语来形容鲁滨孙。
鲁滨孙喜欢冒险,这从第一自然段就可以看出,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喜欢那种自由的感觉。“用不到一百字来概括这本书的内容。”张老师无聊的数过,课文上的梗概一共有一千多字,将它缩短到一百字以下,有点难度。抓住人物,时间,做的事情,这是一种方法,最终,合全班之力,写出了一个极短的简介: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到风暴,流落在了荒岛,二十六年后救了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又过了两年,偶遇船长,被带回英国。一共64字。
鲁滨孙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还能找到安慰,没有生活在绝望中,这种精神,值得称赞。他是顽强的,不被现实生活所打倒,不被各种困难给难倒,很难想象,如果换成是我们,又将会怎样?
鲁滨孙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永不退缩的精神在荒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后来的淡然处之,他不曾想过放弃,这样的生活一直到了他被救下的那一刻。他在荒岛上的生活也许是艰苦的,但也是充足的,他在荒岛上感受到了文明社会中感受不到的一个体验,一个特别的体验。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6
带着对《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好奇,我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透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潜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此刻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潜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留意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以前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潜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7
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孙不顾父母的反对,开始了航海生活,后来他的船触礁了,船员们都不幸葬身海底,只有他很幸运爬上了一个荒岛。他顽强不息地劳动并与大自然的环境合作,利用触礁船上的一些简单工具,不仅让自己丰衣足食,还建造了两处住所,拥有了牧场,种植园......后来,他从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土著人,取名叫做星期五。他们俩又一起帮助了一位船长,制服了叛逆的水手,才得以离开生存了二十八年的荒岛,返回英国。
在鲁滨孙初来这座荒岛上时,是多么的无助,他埋怨着上帝的不公平,但当他发现了岛上可利用的自然环境以及自己九死一生的命运后,便不再埋怨,而是学会了感恩,感谢上帝给了他生的机会,他把握住了机会,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岛上的一切。
鲁滨孙这种不畏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深受启发。在我六年的钢琴学习之路上,也遇到过困难和瓶颈期,在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时,我也会有失望,愤怒,抱怨,迷茫的复杂心情。我多次想要放弃,想要过舒服的生活,不想每天被强迫着进行枯燥乏味的练琴任务。每到我坚持不下去,心灰意冷的时候,妈妈总是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既然选择了,就要懂得坚持,才能收获成果,不然,只能前功尽弃,前面已经吃得苦也没有任何意义了!”在妈妈的耐心开导下,我一年一年的坚持了下来,今年终于完成了十级的考级任务。此刻我才真正明白妈妈说的道理,因为我坚持了下来,在学琴这条路上收获了阶段性的成功。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妈妈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没有我的坚持不放弃,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完美的结局,最终得到的只能是半途而废的结果。
我们要学习鲁滨孙这种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热爱劳动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也要因时顺变,不要被困难所吓倒,只有战胜了困难,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态度,你,就是生活的胜者!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8
透过书本,我好像看到了你执着的目光,透过了书页,注视着芸芸众生。衣衫虽然破旧,但你的神色间,带着一种不可阻拦的坚强。
也许,正是那种种看似不可战胜的困难,磨砺出了你那坚定的目光,坚强的神色。
你初登岸时除了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匣烟叶连同自己侥幸逃脱的一条性命之外,再别无他物。我们生活中的灰心丧气,又有哪一次能与你此时的绝望相比较,你又饥又渴,却没有任何东西可充饥;你看不到任何出路,除了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但最后,你成功的从绝望的心情中摆脱出来,靠自己的努力,重新又乐观起来,那么在生活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失败后灰心丧气,不能自拔,我们没有缺衣少食,我们不用替自己的性命担忧,我们有丰富的物质资源,我们在遇到打击与挫折时,身边还有父母和朋友的安慰,与鲁滨孙相比,我们是幸运的,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沉寂在失败的阴影之中,不再存有希望呢?
你初登岛时,没有安身之所,没有食物的来源,没有可以保护自己的工具,生活在你眼前是那样的无望,你以后的生活中看起来没有一丝光明的阳光,你没有木匠的功底,只能凭借自己的想像来制作家俱。你更没有陶匠的手艺,你只能在一次次的实验中,慢慢寻找最适合的火候,而我们的生活中又有什么困难能比你所面临的困难更多,更难翻越吗?考试的失利,不善长的数学题,拗口的作文,这些困难,并不可怕,只要用心,尽力,一定就可以翻越。
鲁滨孙面对的,是威胁生命的绝望,仍能够乐观起来,重燃希望之火。那当我们面对失败后的失望时,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振作起来呢。
鲁滨孙面对的,是我们想都想不到的,看似不可战胜的困难,但他依旧靠坚韧的毅力,不屈的精神,打败了一个一个困难,在荒岛上生存下来。那我们在生活中所面对的困难,在我们的信心与努力面前,它们当然也无法阻拦我们前进的脚步。
走出阴影,战胜困难,什么也阻拦不了我们向上攀登的脚步。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9
你能独自一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一本这样的书——《鲁滨孙漂流记》,他是美国作家丹尼·笛福59岁时发布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所以,我便去读这本书了。
细细品味过这本书后,我静下心来,脑海中跳出一个个情节,回想着鲁滨孙的那份坚强,那份感动——鲁滨孙去冒险,他的船遇难了,他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在这种极度与世隔绝,有要面临大自然的考验的情况下,他必须尽力让自己保持理智,他在岛上将一个野人从他的同伴手中救出,而当他在面对一个野人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教会他一些正常人会的东西。他将野人取名为星期五,而且叫他称呼自己为主人。最后,不幸的星期五被奴隶贩子射杀,鲁滨孙伤心不已,星期五毕竟也是在岛上陪伴了他多年的一个伙伴。鲁滨孙在两年的流浪生涯之后带着这段友谊的怀念及一个全新的自己回到了家乡,并回世界。
书中那些描写鲁滨孙的荒岛生活的精彩片段,不仅描写得非常生动,让人回味不穷,还表现出鲁滨孙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鲁滨孙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生存本领与大自然做斗争,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绝望的情绪后,立即投入了自力更生,打败求生中种种困难的斗争中。当然,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他每做一件事都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很多的时间,但他不气馁,不断尝试,直至成功。
我不光被着本书中的形象描写吸引住,还被鲁滨孙顽强和勇敢深深的感动了。从中的收获就是: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到,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并且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太平盛世,没有太大的灾难和不幸,但是,我们也应该锻炼一下我们的生存本领和自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孙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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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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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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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霸王别姬
(一)
血,染红了天,一声声号角响彻天际。战争,又开始了……
已是夕阳西下,梦里花开终落。她慢慢踱向窗边,站立,陷入了沉思。
灰色的天幕间似乎还挂着那些零碎的记忆星辰,缭乱着,迷离着。凄冷的烛光映在她的脸上,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多久了,有多久了呢!真的倦了,累了。望着眼前的镶金匕首,泪眼朦胧间,记忆像雪崩般轰然倒塌,一时收不住,喷涌而出。
“姬儿,这剑乃先祖所留,乃千年玄石所练,无坚不摧,削铁如泥。今日曾与你傍身。”“谢过大王。”她从项羽手中接过匕首,揣在怀里,亦如揣着世间最珍贵的物品。雪,下着呢,太阳把它那鹅黄的光辉抛向两人。时间仿佛永远定格在这一秒,永恒……
她,虞姬,拥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两弯似蹙非蹙眷烟眉,一双似喜为喜含情目”。
他,项羽,天生神力,仪表堂堂,“仰一世英名,齐一世高歌”。
两个人,一段情,半生缘,相思泪,断愁肠。
(二)
“虞姬,请听刘邦一言。项羽乃粗俗鄙俗之人,怎能配得上你?他心如浮萍,毫无定向。刘邦今虽无名无权,但有一颗坚若磐石的心啊!望虞姬妹妹好生思量。”
“谢兄厚爱,虞姬只是区区一平庸女子,既无倾城之貌,又无绝世之才。幸得大王垂怜,今生誓死追随大王。只把你当作兄长,望卿勿复言。”
“事已至此,我便不再提了。但我的心不会改变,总有一天,你会改变主意的。”
(三)
“我拥兵百万,怎会不如区区一沛县小厮,亏我还如此信赖他,今日兄弟情断,他日兵戎相见!”
岁月蹉跎,时光荏苒,转眼间已过去了多年。
窗外歌声清越,她的思绪渐渐拉回。
楚歌!是楚歌!难道刘邦已经攻了过来!她连忙起身去找项羽。
此刻,项羽睡的正熟。虽然连年的征战使他苍老了许多,但仍挡不住他那逼人的英气。他沉沉的睡着,安详而恬静,一如他们初次相见。她不忍心唤醒他。
他猛然从梦中惊醒,坐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那墨绿的瞳孔中发出骇人的光芒。由于过于激动,他一阵阵剧烈的咳起来,他那俊俏的眉已经拧成了个大疙瘩。她走上前,轻轻地抚着他的眉,想要抚平他那躁动不安的心。那一刻,他们仿佛又回到了最初。她甚至都能感受到他的睫毛在她掌心翼翼扇动。一股清凉滴在她的掌心。她一怔,是他哭了吗?他竟哭了!这一刻,她才懂,原来英雄也是会流泪的!
猛然间他甩开她的手,艰难的站起来,步履蹒跚的向前走去。她看着他歪歪斜斜地扶着座榻坐下,对面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战甲,战甲泛着阴冷的寒光。烛光已燃尽,残晓的清光透进帷幔。
“拿酒来!”他强撑开眼说道。
当他捏着盛满酒泛着流光的酒盏时,她看着他:“虞姬,我们完了!如今我们真的没有后路可退了。多么讽刺啊!我们在玩一场游戏,知道吗?现在,游戏结束了,赢家不是我,但我也不会输给刘邦那小人的!我会用我的长枪刺穿刘邦的咽喉。虞姬,穿上你的战甲,我们走!”
她不跟他去,怕他分心。
他笑:“对,你还是留在这儿吧,让汉军发现你,然后把你交给刘邦。”
她也笑:“我们为什么会到这一步呢?”说罢,她抽出怀中那把镶金匕首,只一刺,便深深刺进了心窝。那一刻,她好美。
他冲过去。他那墨绿色的瞳孔里垂下了几滴晶莹的泪滴。她依然在笑。他凑向她那颤抖的唇:“大王,姬儿其实好怕好怕,怕你一朝登上帝位,到时候姬儿一朝红颜老,到那时您身边还会有我立足之地吗?累了,姬儿累了。大王,其实这是我想要的结局,大王,还能不能再听你叫一声姬儿”他张开嘴,却始终发不出声音,然而这是,她却永远闭上了眼睛……
待她的尸体冷却之后,他拔出了那把匕首,在他的军大衣上揩掉血迹,沙着嗓子咆哮道:“来人,我们杀下山去……”
激战过后,尸骸遍地……
鲜血染红了乌江,他最后自刎于乌江,和那把匕首永远沉寂在乌江。
“姬儿,你在哪儿啊!我打败项羽了!你快出来啊!”
“禀告主公,虞姬姑娘已仙逝。”
“不,不可能……不可能”“姬儿,你怎么这般狠心,你不与我同在,这江山又得来何用!“说罢,把手中的玉玺向地上摔去。
不久,汉高祖刘邦逝世。
观花开落尽,叹如梦无痕。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过去了……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2
“这是宿命吧,”乌江畔旁,将军帐里,他一身乌金铠甲如同山岳,如岩石般菱角分明的面孔上无一丝波动。
数年之前,那残暴的胡亥就是这样在自己手中绝望,而今天却换成了自己。他双眼陷入了迷茫,这浩渺江山千秋万载,谁又能永世执掌?
他重重的叹了口气,望向远处那兵败如山倒的战场,不禁想起了当年横行宇内,并吞八荒,亡灭六国的大秦始皇帝,那样一个传奇般的男子,可那又如何?最终还不是化成了一堆枯骨,埋在骊山之下。
想起阿房宫内那鳞次栉比,大气磅礴的景象,极尽天人之造化。但这又如何?还不是被自己一把火烧成了漫天灰烬,成为了过眼云烟。
皇图霸业,万里江山又如何,百年之后不过是黄土一堆,最珍惜的,只有在身边的人儿。
他转过头去,看着那个跟随他南征北战,打败了大秦无敌铁骑,如同旷世幽兰般的女子,正怀抱凤琴,默默地注视着他。
“虞儿,”他大步走了过去,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她光洁的脸庞,“这些年苦了你了,”他咧嘴一笑,如同一头迟暮的雄狮。
“大王,虞儿不苦,”女子淡淡的道,语气里似乎无一丝感情,望着那绝代的容颜,他只觉得双眼一酸,想起了叔父项梁的话。
“大王 ,您乃未来乾坤之主,执掌万里江山,其妻应为名门之后,德才兼备,方能母仪天下,虞姬乃一歌姬尔,岂能为后,若让天下豪杰知晓,定然会嘲笑大王,若大王一意孤行,梁必自刎于大王面前。”
他欲言欲止,只能在虎目里深深地注视着这张面孔,将她印进灵魂里。远方阵阵喊杀声传了过来,那曾经追随自己百战沙场,纵横不败的西楚项族勇士在数倍的敌人围攻下损失惨重,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失去了光泽。
“是我对不起你们,”他虎目一热,耳旁响起了昔日同众位兄弟联手杀敌的呼喝声,顿时热血沸腾,一把抓起一旁的虎头盘龙戟,就要出帐跨上乌骓,杀他个血流成河。
“大王,不可啊,”身旁的数位将士顿时大惊失色,连忙将他拦下。
“前方乃必死之地,大王万金之躯,千万不可为呈一时之勇武而毁掉不世之基业。”
“是啊,大王,请立即上船,只要到了江东,以大王之雄才,定能东山再起,募得百万雄师,到时候再与刘邦这小人一绝生死。”
众位将士苦苦劝诫。
他身后的乌江奔涌不定,狂风如同怒龙嘶吼,将身后的披风吹得猎猎纷飞。
滚滚马蹄声如雷震,一声大喝由远方传来,“汉王有令,枭霸王首级者,赏千金,封邑万户。”
“哈哈哈哈,”他仰天大笑,这笑声,似乎压过了惨烈的厮杀和怒吼的军阵,
“籍崛起于会稽,闯郡府,杀殷通,巨鹿之战,破釜沉舟,亡灭大秦,彭城之战,以三万之勇士大败五十六万大军,尸山血海,威震天下。秦亡后,封十八路诸侯,自号西楚霸王,众王之王。”他目眦欲裂,怒声如雷,“刘邦是何人也,抛妻弃子,嫉妒贤能,虚伪小人尔,今置此末路,非战之罪,实乃天亡我也。”
他不理众将的劝阻,最后望了一眼那人儿,手握铁戟,冲出帐去,骓马嘶鸣间杀入军阵,一时间尸山血海,血流浮橹。
血腥的风在放肆的咆哮,他一人一马纵横披靡,霸气冲天。刀剑的碰撞,战马的长嘶,猩红的鲜血将沙场覆盖。他一戟刺下,将一名汉兵连人带马,戳出了一个大大的血窟窿,他持戟横扫过去,数颗头颅冲天而起,血喷三尺,他持戟扑下,一名汉将血肉成泥。
这战场如此熟悉,却有说不出的悲凉,“谁人与我血染征袍,削平天下,”他怒吼连连,数万大军挡不住他一人的冲杀,“吾等大楚勇士誓与大王同生共死,”数百声咆哮由战阵中传出,血染的将士奋力搏杀,震荡着这乌水滔滔,所有的汉兵望向他的眼神都写满了恐惧,羽之勇武,千古无二。
“汉王有令,枭霸王首级者,赏千金,封邑万户。”
“大王。”虞姬那古波不定的脸庞终于露出了哀伤,她冲出军帐,望着那道浴血厮杀的身影,满脸苍白,“虞儿从来不想你成为什么霸王,秦亡之后,这天下已经大可去得,虞儿只想与你归隐山林,做一对寻常夫妻,可你却割鹿中原,纵横天下,大王,大王。”两行清泪终于由她的脸上流了下来,滴在了大地之上。
“虞儿,你看这万里江山如此瑰丽,待我灭亡暴秦,救天下百姓于水火之中后,定让你做我最美的皇后,”大秦函谷关上,那男子一袭青衣,望着她霸气冲天的道,“虞儿不想做什么皇后,只想和籍做一对普通的夫妻。”如同青莲般的少女羞红了脸,低着头喃喃自语。
“虞儿,此战凶险万分,籍定会拼尽全力,打败秦军,只要籍有命在,定会娶你为妻。”滔滔江水前,面对着数万的大秦铁骑,男子一身铠甲,满身血污,抱着怀中的少女纵横冲杀,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数万大军,无人是他一合之敌。
“虞儿,天下诸侯畏我如虎,兴重兵五十余万困我彭城,可我又有何惧之,待籍取这领军大将的首级来献给虞儿。”他哈哈大笑的独骑而去。
“虞儿,。”
往昔的一幕幕如同流水般在她的眼前划过,化成了两行清泪滑落在地上,“你答应我的,你答应我的。”她咬着嘴唇喃喃自语着,双眸中有说不尽的悲伤。
在封侯的利诱之下,越来越多的汉军围了上来,即使他拥有万夫不挡之勇,在千军阵里,终究是回天乏术。
他一人一骑,在军阵中来回冲杀,汉兵的鲜血将骓马全身染得通红,在无数刀剑之下,他越来越疲乏,就连身下日行千里的乌骓宝马也摇摇欲坠,只能且战且退,直到军帐旁,抬眼望向四周,原本数千的大楚勇士只剩二十八骑,各个血透全身,染红征袍,在一旁不远处,一身雪衣的虞姬正泪眼朦胧的望着他。
“想我项籍当年纵横天下,无人能敌,手下百万大楚勇士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今天却落到如此田地,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此时英雄末路,耳旁听着由四面传来的楚地歌谣,面对着滔滔的乌江,他不禁悲从中来,一世豪情,满腔的雄图霸业,皆化作一声长叹,
“大王,”虞姬静静的望着他,迷离的双眸似有说不出的温柔,她抱起古琴,横于膝前,喃喃自语,“就让虞儿为您最后弹奏一曲。”泪水湿了她的眼,她的灵魂。他探出染满血污的手,颤颤巍巍的伸向虞姬,却最终呜咽着说不出话来,只能徒然垂了下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一曲既罢,她将琵琶猛然掷于地上,倾世的容颜上泛起了凄美的.微笑,三千青丝如瀑,一袭白衣如雪。
她望着他,陡然拔出腰间的三尺青锋,大声道,“项籍,虞儿恨。虞儿恨。”泪水由她的眼眶中落下,最后望了一眼那随她流离了一世的人,遂拔剑自刎,灵秀的双眸瞬间失去了光泽,如同纷飞的蝴蝶扑向了熊熊的烈火。
“虞儿。”他疯狂的冲了过去,一把将那身影抱进怀里,两行虎泪落了下来,“对不起,对不起。”他如同痴呆似的喃喃自语着。
周围的汉军如潮水般涌了上来,余下的大楚勇士拔出长刀,杀进敌群,最终死在了千军阵里,涛涛的乌江怒浪悬天,嘶吼咆哮,仿佛在为英雄唱着一首最后的歌谣。
“汉王有令,枭霸王首级者,赏千金,封邑万户。”
“哈哈哈哈,”他抱起虞姬的尸体,仰天大笑,笑声如同哀猿啼泪,杜鹃啼血,千军阵里,此刻竟空寂无声,只有他的笑声在八方回响。拾起脚下虞儿自刎的长剑,他和而为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遂亦拔剑自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3
他是她的命,但他走了,所以她不是她了,只是一副骨架撑平皮囊。
谁没有过中二时期,这是我的中二的年华。
如今看来,矫情酸腐。
现在,我想再用上这句话,送给他。
如果没有遇见他,我想我依然是那副皮囊,充斥着肮脏的,所有阴暗卑劣,摊开在阳光下就会燃烧灼伤的,统统隐藏着,混着潮湿的沼泽慢慢腐朽。
当然,所有的自卑,都是从遇见一个完美开始。
初见他,他着凤冠霞帔,深红,苍白,错落的妩媚,捻着兰花指,纤细的指尖搭着纸扇,凤目微扬,淡淡的扫过,舀一瓢秋水惆怅,扯几瓣斜阳牡丹慵懒,融进他清冷的目光中,慢慢晕染开来,却似落花流水,叹好一个愁。
颦眉,蹙目,在泼落的水袖中淡漠,水墨素色,他端姿态立着,空气里似乎布满尘埃,在暖透的光下,慢慢腾飞,铺就整幅画面,是港台片里永远擦不净的屏幕,才造就这般景色,昏黄的格调,犹如挣脱不开的梦魇,灰暗着,颓废着,他独自优雅,如羊脂玉净瓶里的低垂的花,天鹅垂颈的纤细,或是栀子花,或是昙花,素白抹开,或是在熏醉的春光下明净温润,或是在凄凉的月芒中孤芳自赏,在迷恋的目光和喧嚷的叫好声中行礼谢幕,他还是他,却又不是他,澄澈依旧,只是目光间游离痴妄迷醉。
清水洗净,露出白皙的脸,却是个净面小生,他闲坐着,还是捻着的,捻着酒杯,斜眯着凤眼,清闲落寞,台上,他是绝代倾城的虞姬,举手投足间风华毕露;台下,他是求爱不得的俗人,是吃醉饮恨的贵妃。
是的,脱下精致艳丽的戏服,扒开高贵冷艳的皮囊,为爱低姿态,谁不是个俗人呢?
不疯魔,不成活。
他知道这是戏,却执着于人生。
他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学这般为爱痴狂,奋不顾身,何苦何苦,可叹可叹。
风光无限,却抵不过时光流逝,终是一场虚妄。
他选择逃避,他是霸王,却是个假霸王,只是浮华鲜亮表象,掩不住他的虚伪懦弱。
他选择疯魔,他是虞姬,却是个真虞姬,只是混乱荒唐世道,容不得他的执迷不悟。
所以骄傲,尊严,人生被践踏。秘密,禁忌,错爱被揭开。
他以为他活着,早已死去。
他以为他死去,却还活着。
再见面,他不躲,他也不恨。
沧桑掠过,忘却前尘。
他洗尽铅华,再着戏服,深红,苍白,错落的凄凉,他仿佛还是那个虞姬,敛目,低眉,烟视媚行,甩袖,舞剑,惊艳妖媚。
他却不是那个霸王。
他以为只是一场戏,所有人都以为是一场戏,偏偏他当了真,用了情,都云他人戏不分,疯魔一时,他自个儿心里却明了,他看得清戏,看得清人生,却独独漏算了一个他。
明亮炽热的光,照亮他素白的脸,透过他,落下一大片阴影。
他演着戏,身段不够柔软,姿态不够端正,心不复灼热。
可那样的他,还是一如既往,如单薄的雪花,纤细的,迷醉在融融春光中。
可他忘了,他也忘了,再美的雪,若贪恋奢望春光余晖,便只会消融在天地间。
可他不管,他哪是疯魔一时,分明是疯魔一世,他太清高骄傲,容不得半点污秽,所以世间再无程蝶衣。
可世间还有个假霸王,还有个段小楼。
他赢了,他输了。
他这自私怯懦的一生,只能活在无尽的怨悔中。
他终是没有他一意孤行的勇气,没有他孤注一掷的决心,没有他宁为玉碎的傲骨。
所以,在这世道,行尸走肉,腐朽一生。
可我爱的他呀,毕竟不是程蝶衣。
他是那个傲娇洁癖活泼自恋贪玩大大咧咧不通世故爆粗口不穿袜子一困就会三眼皮的张国荣,他可以前一秒楚楚可怜,梨花带雨,下一秒冲段小楼say good bye。
嘿,那个我爱的谁,我真的好想你!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4
烈烈风中,一身凌厉戎装的霸王,年上竟流露出一丝绝望与无奈,甚至不舍……
怀中,是他一生的挚爱,此刻却香消玉陨,随风而去。霸王口中喃喃:“虞姬虞姬,奈若何?!”
萧瑟的军营,再不见往日红颜那银铃般的欢笑,掩面的娇羞。剑在手,蹒跚一路冲到江边。咆哮!震惊天地,眼中却有泪滴……霸王啊!曾经受万人敬仰的霸王啊!一场鸿门宴的失机让你丢了天下。失去的一切,真的再也找不回了,连同虞姬,都丢了……
眼前又浮现红颜拔剑自刎时那一幕,锥心的疼痛仿佛让他用尽一声也疼不完。
虞姬啊……你何苦……你那一剑,让霸王负你以生。你奢望的沧海桑田啊……
“虞姬,人世间有百媚千种,我却之独爱你一人,今生负你,只得来世为你称雄!”一段最绝望的誓言,一个落魄的君王。他拔剑指天,厉声喝道:“你说!这天下,谁是英雄!”但回答他的只有江面上翻滚的浪花随风跃起,岸边的密林伴着呼号的风声摇曳起舞,漫天落叶,只能旋转围绕着一代霸王,似乎想安慰,却无言以对。高高举起的剑猝然落地
铮——
刃尖贯入地面,震起以片离家的鸟儿,遮住了那灼灼的骄阳,也遮住了霸王眼中最后那以零星的光亮……
归去路上,有人执剑,猩红仿佛洒满长江,洒再红颜离去的地方。江水托一片红绸,飘荡……
红得如同天边残阳般浓烈。江东的平原上,似有人在呼唤——虞姬——虞姬——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5
我立于帐前,只见你伫立于乌江河坢,战蚫裹不住的,是你那魁梧身躯。乌江水汹涌澎湃,你只是静静望着。你转身。抬眼,视线却于我相对。我知道,这时的你,心中定如这乌江水般湃澎,永不停息。
项王,琴,虞姬拿来了。我轻轻吐出一句话。你微怔,慢慢点了点头。乌江边上响起你那慷慨激昂的歌声。竟是那首霸王别姬。我淡淡一笑,脸上现出一行清泪。
这,是生平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可,就算这样,项王,虞姬也很满足。一切对虞姬来说,都足够了。歌声中,你的无奈与忧愁,我能听出;你的不甘于无助,我亦能听出。一曲终了,我含泪吟唱和亥下歌,项王,虞姬不能做些什么,惟有与你清唱一曲。恍惚间,我竟听到你的叹息。
虞姬,明日,我项羽定会护你周全。
不,项王。如果在你身边,虞姬为你累赘,那么,虞姬愿为你除去这累赘。就算一切都结束了,也请你不要忘记那个曾经你爱过的,疼息过的人,不要让这个无力的名字在风中凄美。这样便好。剑起,人亡。倒下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你那憔悴的面容还有那响彻云霄的怒吼,同时听到的还有那凄美的歌声。那首项王唱给虞姬的霸王别姬。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6
正因为虞姬的自刎,才使末路英雄西楚霸王的悲剧更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我分明看见那个早晨的阳光刚刚照亮山头。她就用剑那么轻轻地一抹,那喷薄而出的鲜血便如同灿烂的朝霞映红了半边天空。她便慢慢的倒下了,倒在满是鲜花的江畔。她在耀眼的阳光照耀下像羽毛般轻飘飘地漂浮起来,融入了那片霞光里。好像空气一样慢慢散开去,长留在这片山水间了!只有那血红的朝霞还在东方的天空绽放。
我突然明白项羽为什么宁死也不肯再过江东。因为他的心已随她而去。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虞姬已经走了,他一个人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那一刻我看到他的心碎成一小片一小片···
我不是霸王,也没有虞姬。这些都只是我梦中看到的情景。那她是谁呢?也许只是邻家的女孩,也许是为了殉情才自刎的。也许她就是虞姬的后世?我为何如此伤心?难道我的前生真的是西楚霸王?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引剑自刎却无能为力,又怎能不心碎呢?
醒来泪水早已湿了枕巾,胸中好像堵了什么东西。
难道这是对我的预言吗?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7
我是人称的西楚霸王。多年来,我战无不胜,剑锋挥指之处所向披靡。龙且项庄是我的顶上王牌,范增居巢是我的左膀右臂。这世上,我未把任何一个人放在心上。直到那日在江畔遇见了她,她的眼神迷离彷徨,身着一袭白衣施施然地立在浅浅的江心。她在湖中,又似乎在之外。美人若如斯,何不早入怀!我的心,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倾倒。我知道了,她就是无数男子拜倒的虞姬。来不及多想,跨上马鞍,一把将她拽上,她不怒,笑盈盈地望着我。这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与她。耳边是风独自的呼啸。
不知怎的,我越来越怕。我怕,怕那粗鲁的将士冲撞她;怕那肮脏的血腥玷污她;怕那纷呈的沙场迷乱她。虽然我知道,她并不惧,但,或许这就是爱吧。鸿门宴上放刘邦,不管后人骂我入骨,我亦无悔。为虞姬,我愿牺牲一切。
那夜,四面楚歌。虞姬含泪作舞。舞完,她倒下了,手旁,是沾满鲜血的匕首。她的脸上有浅浅的一抹笑容,也有一滴晶莹的泪。她不想连累我,才会如此。我的眼中溢满了忧愤,穿上战袍,带上利刃,虞姬,我要为你而拼!
厮杀过后,唯剩一人。面对乌压压的汉军,自知回天无力,我的百万精兵,此刻都化为乌有。举起长剑,上面映照的是她姣好的脸庞。含笑举剑,虞姬,等等我……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8
孤城万仞,残阳如血。战鼓重重催,号角声声鸣。狼烟滚滚风云起,大地血雨漫腥风。惊雷天际来,寒江锁冷秋。楚汉相争处,遍野鸣哀鸿。
萧萧枯草霜天远,飒飒霸王临风寒。垓下暗云隐残月,壮士无泪也轻弹。敌营百里十埋伏,重围杀不破,粮尽人已绝,项楚旌旗俱覆倾,八千弟子一朝尽。
仗剑天涯客,当年豪情生,叱咤风云路,披靡向巨鹿。破釜沉舟英雄胆,不扫秦皇誓不休。策马引兵二十万,铮铮铁骨踏平川。驰骋沙场剑出鞘,西楚霸王一统天。成败一刹那,猛虎落平原,不忍来时路,一声长喟然。
饮剑帐中酒,虞姬伴缱绻。素手轻把盏,千杯愁不减。帐外西风紧,帐下乌骓鸣。孤鸿惊离树,枯枝作歌哭。穷途一梦醒,末路夜犹寒。虞兮虞兮奈若何,苍天何处是乡关。自斟杯酒仰天啸,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虞姬起红妆,款款舒长袖,对君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强秦无道江山破,主君聚义起干戈。侠肝义胆快恩仇,光明正大是磊落。剑胆琴心重,铁骨柔情深。妾身冰玉洁,不侍二主心,生当磐石立,魂随君归去。
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生。霸王美人别,相思泪揉碎。幽幽埙曲悲,哽咽不能语。虞兮虞兮,此生缘尽来世聚,千年轮回不相离。今日护侬突重围,他年祭扫燃纸眉。羽兮羽兮,树上比翼鸟,树下连理枝,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寒光闪消香玉坠,流水呜咽泣和鸣。
荒野滩上只一人,乌江畔边意难行。挥泪长洒向故土,无颜不肯过江东。寒风望远恨无穷,一把长剑独绝尘。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9
我心中你最忠悲欢共生死同你用柔情刻骨换我毫情天纵我心中你最忠我的泪向天冲来世也当称雄归去斜阳正浓。——题记
天,灰蒙蒙的,让人倍感压抑。
帐外的天已注定了我的命运吧!力拔高山,气魄盖世,又如何?时运不利,天要亡我项羽,又怎可敌?
帐内的虞姬一直坐在我的身边,不曾说话,虞姬就是这样,她静静的,默默的陪了我半辈子。看着她疲惫的面容,我后悔了。或许我不该带着虞姬随我征战。她应该像褒姒那样受尽万千宠爱;她应该像妹喜那样拥有酒池肉林……可我却什么也给不了她,陪伴她的只有无休止的战争。
帐外传来阵阵刀枪蠢动的声音。战争,一触即发。
“虞姬,你走吧,走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我对她说。
虞姬笑着站了起来,她的笑,好甜,好甜。轻轻摇了摇头。她望向我,目光突然变得好幽邃,带些少许的留恋。我不曾看到过亦不明白。“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语毕,匕首已划过脖颈。血,喷涌而出。
“虞姬”我大叫了一声,可虞姬再也听不到了!
我冲过去抱住了她,想说些什么,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虞姬死的那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抱着她走出了帐外,世界霎时变得好静,只剩下我和虞姬。没有人阻拦我,我来到了乌江边,跟随我的还有乌骓,还有已经追上来的汉军。乌江水中停泊着一只小船。
“大王,快上船吧!”见我迟迟不动,乌江亭长急道。
我摇了摇头,把虞姬轻轻地放入水中,长剑出鞘,“刘邦,罢了,这天下我给你就是,再多的战争只会引发更多无辜人的死亡,就像虞姬,不是吗?”
说罢,我将那把犀利的长剑刺入我的胸膛,血染红了乌江水。我知道,道,乌江水是凉的,我的血是热的。
我倒了下来,嘴角始终挂着一抹浅浅的笑。为我的选择而笑,为我虞姬而笑……
乌骓长啸,可惜我再也不能骑着它驰骋沙场!
再见了,我的乌骓;再见了,我的天下;再见了,我的父老乡亲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