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死的灵魂】
悠悠五千年
一个部落征服一个部落
缓缓岁月向前
一个朝代一个朝代更换
自从始皇帝做了一轮明月之后
华汉的关口就定格在月光之下
不美丽则罢 一美丽就是两千年
大有直到永远
狼的魅力在于它能抓住摇摆不定的风
万里无云也是一种心情
战争与和平交替才是完整
历史如蝉翼 伤痕其上 荣光其上
黄色 这大河的原色啊
流经黄土 带走黄土
未曾给黄土留下多少秘密
心向大海 不变的誓言
誓言九鼎 鼎里开一朵不谢的中华
【“八一”军旗高高飘扬】
飘扬吧,
久经风雨的“八一”军旗。
我用我的心,
为您下赞美的诗句。
燃烧吧,
侵染先烈热血的“八一”军旗。
我用我的喉,
为您唱响颂杨的弦律。
盛开吧,
绽满红花的“八一”军旗。
我用我的血,
为您浇灌朵朵鲜艳的月季。
血与火的洗礼,
让您更加高高地擎起。
我心中的“八一”军旗,
祖国卫士誓死捍卫您!
八一建军节
火红的军旗,绿色的军衣,
铁打的营盘,永恒的友谊,
军旅之生涯,终生的记忆,
亲爱的战友们:
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
我向你们致以崇高的军礼!
祝你们永远年轻、祝我们友谊长存!
【八一建军节有感】
猎猎军旗展疆场,
中华军人豪情壮。
飒爽英姿握钢枪,
保卫祖国慨而慷。
南海风云布迷茫,
敌国挑衅极疯狂。
铁血男儿守海疆,
军魂慑敌志气扬。
长征呼啸宇宙唱,
歼10亮相展锋芒。
东风横扫帝国梦,
蛟龙入海敌胆丧。
铁轮滚滚军威壮,
战舰勇猛士气旺。
敌人胆敢来侵犯,
有来无回丧汪洋。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分析文章特点 《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1896一1981创作的长篇小说,茅盾近乎以写史的态度创作小说。《子夜》的情节,是被镶嵌在一九三零年五月到七月这一真实的历史时空里的。小说中描写的一些情景,如公债交易、蒋冯阎大战等,都是有据可查的真实的史实。
同时,《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茅盾的小说,素以全景式地展现宏阔的社会生活画面见长。《子夜》的舞台设置于三十年代初期上海。
作家并没有截取某条小巷或某个街角,而是从居高俯视的视角,整体展示这座现代都市的方方面面:资本家的豪奢客厅、夜宗会的光怪陆离、工厂里错综复杂的斗争、证券市场上声嘶力竭的火并,以及诗人、教授们的高谈阔论、太太小姐们的伤心爱情,都被组合到《子夜》的情节里。
同时,作家又通过一些细节,侧面点染了农村的情景和正发生的中原的战争,更加扩大了作品的生活容量。所以,《子夜》在全局上不仅具有史诗般的宏伟,在细节描写上也极其细腻委婉,他宏图巨制般的展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奢华与滚滚商机,也极其细腻的描写了吴荪甫这个生不逢时的民族资本家,具体展现了吴荪甫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身上所具有的投降性和斗争性。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上小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海的女儿,这是一个美丽而悲伤的故事。小美人鱼为了追求高贵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富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愿受尽种种痛苦,最终在希望彻底破灭时,不惜放弃生命,去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
那个时候的我曾经问自己:这样做值得吗?但是,年幼的我当然不会明白。即便是到了今天,我也不是很清楚。
慢慢的,到了九年级,学习的压力使我喘不过气来。别人都说“一份耕耘,一分收获”,付出的总会有汇报。但是,有时候我明明努力过,却无所收获。还记得那次考试:努力的奋斗,换来的却是不能接受的低分。便埋怨上天的不公平,心中有些不满,做事有些懈怠。
最后,有位好朋友对我说:“再去读一读海的女儿吧,你一定会受益匪浅,你会为现在的所做感到后悔。”会吗?我怀疑,但还是再一次看了那本书。当故事中的一段段,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进入我的眼帘,我感动一股甘泉涌入心田,他像寒冬里的一缕阳光,使我豁然开朗。
我开始有点佩服故事中的小美人鱼,她追求美好的生活,但对于追求过程本身的看重,却远胜于结果。而我,看中的却只有结果。一点点困难,已使我退却,怎么能实现最终的目标?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难免会失败,但只要不气馁,就会有信心向目标走去。结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追求结果的过程,这是实现目标与理想的关键。仔细想一想:这点痛苦,对于小美人鱼来说,算的了什么?她的`每一步都是在刀剑上行走,小美人鱼似乎失败了,但是在精神上,她至高无上。
是的,无论怎样,你努力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懈的拼搏,在过程中遇到困难,我们要不退缩,不放弃,就像小美人鱼那样:努力、勇敢、坚强,最终一定不会有遗憾。因为追求-------本身就是一种美的回报。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暑假里。我阅读了时文选粹第一辑,这本书篇篇都是经典,我最爱看的还是新周写的我们正在忘却的传统文化。
这篇文章对古人和今人进行了鲜明的对比。古人倡导“忠孝仁义信礼智勇”,今人已经架空了它们的内涵;古人15岁已经可以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今人即使是文学博士也要望洋兴叹;古人任侠仗义走天下,今人哭着喊着不想长大;古人诗词歌赋风雅唯美,今人功利麻木冷漠浮躁;古人注重琴棋书画修养声心提高品读后感格式质,今人为了名利和升学而学习;古人宏扬孔融让梨的高尚情操,今人却认为“谦逊使人落后”;古人把民风民俗展现得淋漓尽致,今人却崇尚西方文化而疏远了传统文化。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深深叹息,传统文化精髓在急速流失,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时尚最可怕的一点就是容易让人在感觉良好的状态中失去自我。泥沙俱下的时尚文化中,每一个人都害怕被抛闪,被孤立,于是急匆匆地追赶着,不管明天。如果整个社会都处于这种状态中,就会在集体性盲目中失去持久的动力。一个民族的发展,要的不是水面上迎风飘摇的“接天莲叶无穷碧”,而是深植于传统厚土的“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样才能以独有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并非否定时尚,只是想说,屏弃了传统中的黄金。时尚就是不成熟,甚至不降。
读时文选粹,让我感动的又何止是这篇?读时文选粹,让我受益非浅。
当合上《悲惨世界》这本书时,心中一种难以言明的感动油然而生,我感觉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冉阿让从一个阶下囚变成一个善良,受人爱戴的市长,这是一段多么辛酸的过程然而这部闻名世界的名着却将荒芜惨淡世界中人性种种改变尽收眼底然,我不禁对雨果这位浪漫主义作家心生敬意!
这本书的主角——冉阿让,童年时没有上过学。成年之后,他成为了一个纯朴,热心的园艺工人,帮着他的穷苦姐姐抚养着7个可怜的孩子,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年冬天,冉阿让找不到活儿干了。家里饥寒交迫,一点面包渣儿都没有,于是冉阿让便在一个面包店里偷走了一个面包,后来被人抓住,被判处五年苦役!这是何等凄惨的时刻:社会逐斥并无可挽回的抛弃一个有思想的生灵!冉阿让在监狱里备受凄苦,终于,不堪忍受越狱之苦的他,试过四次逃跑,却因此刑期被加到了19年刑。年复一年这颗心灵逐渐干涸,缓慢的,却是不可避免得,新灵感和,眼睛也干涸。直到出狱,十九年他没有流一滴眼泪。到了出狱的时候,冉阿让耳边听到这样一句奇特的话:“你自由了”但是,一张黄纸通行证,究竟通向什么自由。冉阿让虽然释放了,但却因背负罪名,找不到住处。
冉阿让变得仇视法律,他开始放弃了这个社会。就在冉阿绝望的时候,卞福汝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当晚他在主教家里留宿,然而当主教熟睡的时候,冉阿让竟然想要杀了他,为的是偷走他家的银器,后来主教宽恕了他,将他放走了。卞卡福主教一点点的感化了冉阿让,使冉安让开始弃恶从善,开始了新的生活
冉阿让生性沉静,但并不忧郁,也许,这是天生富于感情的人的特点。冉阿让在教主的感化下,开始恢复人性,后来还当上了市长,成为了富翁的他仍不忘教主的教诲,他开始热衷于慈善公益,然而即使是乐善好施的他,也因法律的滥判无辜,再度成为了阶下囚。,但他仍然将教主的恩惠牢记于心,他救助了孤女珂赛特逃出了法律的魔爪,他办学校、招无家可归的人做工、资助贫困,使当地经济繁荣。但社会的容不下他,法律也容不下他,他最终在孤寂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这不得不让我感叹人性的黑暗,社会的虚伪,人们尔虞我诈的阴险,也让我为冉阿让这类平凡而普通的人民,为反抗社会的不公而做出的伟大贡献,他们是可爱的。故事是悲惨的,但是他向我们揭示的种种真实,是这部恢宏庞大又细腻入微的巨着精彩之处,也是让我为之鼓舞的地方
冉阿让曾经是一个心中没有爱的逃亡者,但是他却被教主的博爱一点一滴的感化着,让冉阿让弃恶投善,对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爱,也许这就是人性的魅力。但是,这个社会的丑陋与压迫,使冉阿让一再落入法律的魔爪之中,所幸他的心已是圣人的心,像那个主教一样。懂得爱,懂得宽恕!他放走了一直追捕他的侦察员沙威,他原谅一切,他是那样的温和、有大爱。谁能想象他曾经是一个残暴的苦役犯?
整部小说在于怎样揭露这种社会压迫如何把人间变成地狱,也让我深切地体会到社会最底层穷苦人的生活,看到人性的善恶,并且时而为之感动。这不得不再一次的让我感叹巨匠雨果的`文笔!光明磊落,宽厚善良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阴险狡诈,自私自利的小人会永远遭到人类的唾弃。书中有许多角色也真是这个社会的缩影,比如店主德纳第,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时声称自己是演员,一时又说是画家,但再高明的欺诈手段高,也掩盖不了自己丑陋的内心。在生活中也有着类似的事情:比如为了提高自己的成绩排名,而不惜考试舞弊,但这种行为纵使欺骗了老师,同学,但却永远也欺骗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的真才实学!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压迫,没有了伪装,大家都像主教那般成为光明的使者,传递无私,善良的精神,让每一个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会是何等的平等和谐呀!
读书笔记读后感2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读书笔记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神犬探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警察局里,有一只很棒的神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受伤——腿断了,被迫退出警察这个工作。神犬走的时候,警长送了他一个警犬徽章,于是他当上了探长,大家都称他神犬探长。
有一天,神犬探长在河边看到一只青蛙,那只青蛙很聪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没有他不知道的。青蛙看到神犬探长高兴得说:“我叫青蛙博士,想做你的跟班,行吗?”神犬探长说“可以。”他们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大象被食蚁兽咬。他们扔了个闪光弹,把食蚁兽炸死了。忽然一粒子弹向神犬探长射来,他的腿受伤了,原来是人类射来的子弹。神犬探长奋力还击,射死了三个人。可是还有一个没有人被射死,他立即向探长发子弹。这时候,大象跑过来把剩下的人撞倒了,然后把探长送去医院。
我很喜欢神犬探长,他为了保护大象差点就牺牲了。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伤害动物。
读书笔记读后感4
我读了《小飞袋貂回家记》这本书中的小飞袋来到了宝丽加姆峡谷。
在澳大利亚的宝丽加姆峡谷,一只小飞袋貂本来是在城市里和爸爸妈妈住在一户人家的屋顶上,那家男主人抓住了小飞袋貂,塞到起车后的备厢里,拉到城外,它想回家了。一只袋熊看见小飞袋貂了,小飞袋貂把一切经过都告诉了袋熊,袋熊和他到鸭嘴兽的家,叫他聚集其他动物们来帮小飞袋貂找回家的路。下午,小伙伴们沿着山路,越爬越高,爬到了山顶的一道瀑布的源头,再顺着瀑布,到了谷底,再沿着小河往前,就到了能治病的大树前,在走到城边,明天晚点就到了。小飞袋貂看见家了,他和小伙伴们互相拥抱,说再见了。动物们回到峡谷后和其他动物们分享他们经历的事,不一会,小飞袋貂和他的爸爸妈妈以后住在峡谷里。
小飞袋貂用自己和大家的努力,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和峡谷的朋友一起开心地住在一起。我也要像小飞袋貂和动物们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地做事。
读书笔记读后感5
今天我读完了梅子涵爷爷写的《对面的笑》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群小男生的故事。
写了“我”带奶奶看电影,奶奶走的特别的慢,节目都快开始了,他们还没有到,“我”由最初的耐心到了最后的不耐烦,但是最后的那一瞬间才发现奶奶老了,自己应该等一等奶奶……我知道这个孩子从这一刻,真的长大了。
“我”和噗噗曾经在一起玩,但是噗噗犯了罪,被关进了牢房,“我”就天天送面包给他吃,最后他还是饿死了……“我”才知道要珍惜生活;
有一次,“我”忘记带作业本,让别人误认为我没有做作业,“我”就告诉他们我做了,而且一直等道青蛙叫了才睡觉。但是他的小伙伴们说:“我们家的青蛙都是9:00钟就叫了!肯定没有做。”“不对,青蛙12点才叫呢!”“你那是癞蛤蟆吧……”他们就天天这样磨嘴皮,争这个,争那个,互不相让。我懂得了要相信他人,被别人冤枉是什么的委屈啊!
虽然“我们”已经上了初中,但还总像那群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大家要友好相处,团结友爱!珍惜现在的一切!比如那个噗噗,最后他才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临死前,才要回头……
如果你们想了解了解,就自己到书的家园去看看吧……
读书笔记读后感6
小女孩弗恩养了一只落脚猪,取名为威尔伯,她十分喜爱它。但后来威尔伯长大了,父母不同意再养时,它被卖到了霍默·朱克曼舅舅的谷仓里。在谷仓门口,也就是猪栏上的方有一只灰色大蜘蛛叫夏洛。在那里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一个可怕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天快冷了就意味着意威尔伯快要被杀掉,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知道后害怕的叫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这时娇小的夏洛对它说“我有办法让你不死,但你不许再哭!”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霍默·朱克曼舅舅决定不杀威尔伯,这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读书笔记读后感7
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相比,真是一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不权吃的好,还经常换口味,三毛经常没有吃的;我天天做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