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时间赛跑》
读完和《时间赛跑》这篇课文,我思考了很久,觉得人的确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人可以在自己拥有的时间里快跑几步,虽然那几步很小很小,作用却很大很大。
时间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匆匆过去了;时间在我们调皮玩耍的时候,悄悄溜走了;时间在我们正在为一件小事生气的时候,倏忽飞逝了……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我们的指尖划过,我们的时间是有限的,趁我们现在还小,一定要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学习更多的技能,免得将来慨叹“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这个年龄,没有能力做大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给自己补充更多的知识,以待将来用于奉献社会。
我们要努力跑在时间的前面,让有限的生命谱写出更华美的乐章。
篇二:《皮皮鲁总动员》读后感
皮皮鲁总动员是郑渊洁写的一部童话小说,主要人物是:皮皮鲁、鲁西西、罗克、舒克贝塔等……
其中最主要的是讲皮皮鲁和鲁西西的,皮皮鲁总动员中有魔方大厦、红沙发音乐城、309暗室、期期号巡洋舰四个冒险地区,我觉得309暗室最有趣了,309暗室里有金门、银门、铁门还有铜门,金门中是一座金城里面的东西全是用金子做的连人都是金子做的,银门是一个名人的头颅,里面有一个觅工他发明了一个叫致聪盔的'头盔一带在人头上大脑里就会出现Z字形沟回,就会变得聪明无比他们给一头猪作了实验,后果却是不堪设想,他们就回去告告诉觅工,叫觅工把致聪盔改成致痴盔……
听了金门和银门的故事你就迫不及待的想听铁门还有铜门了吧!
篇三:《绿野仙踪》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写得《绿野仙踪》。
书中讲述了善良而勇敢的小姑娘多萝西和她的宠物小狗托托被一股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多萝西为了和自己的亲人亨利叔叔和爱姆婶婶团圆,开始了神奇之旅。在这路上,她结识了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大脑的稻草人和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五人结伴同行,去寻求法力无边的翡翠城统治者——奥芝大王的帮助。路上,他们历尽艰险,碰到了许多古怪的人和事:让人沉睡的婴粟花田,乐于助人的田鼠王,可怕的西方恶女巫,会捉人的树……
最终,他们借着勇敢、不屈服的毅力和珍贵的友谊见到了奥芝大王,并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没有事情难住我们。
篇四:《漂亮老师与坏小子》读后感
你看过这样的老师吗?她从来不打,骂孩子,事情做错了,她也不责怪孩子,她的学生家的猫难产了,可是那个学生的妈妈不喜欢那只猫,学生没有钱,只好打电话给她,她竟然给那个学生送钱去。
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米兰,一个漂亮又有爱心的老师。
这个故事的主人就是米兰和她的学生肥猫、豆芽儿、兔八哥、米老鼠,另外还有几个好玩的人,比如他们的学生,还有两个想追求米兰的人,一个是牙医,一个是副校长,到底谁会追到米兰呢?这我可说不了,说不定米兰是把他们当朋友呢!
我觉得米兰很好,因为米兰不是把他们当成学生了,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朋友,如果我们的老师把我们当成朋友的话,我们会更敬重老师的,我们的学习也会越来越好的。
篇五:《狼牙山五壮士》读后感
《狼牙山五壮士》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八路军七连六班的五个战士为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把敌人引上了绝路,最后英勇跳崖的故事。
学了这篇课文后,对五位战士爱党,爱民的精神感到骄傲。但是,到了今天,同学们早已忘记那些为国牺牲的战士们。在学习当中,学到英雄们的事迹时,有些人会认为他们做得很傻,不值得,甚至会嘲笑他们,难道同学们就没有觉得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吗?这可是无数位战士们换来的,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成了一面永不褪色的五星红旗。
我们只有认真的学习,热爱国家,长大后以人民国家的利益为重,这样帝国主义国家才不敢欺负我们,在新世纪中阔步前进。
篇六:读《位置》有感
《位置》是一篇文章,但大家看这个题目的时候,一定想的是自己在班上或家里做的位置,但不是,那时一篇怎样的文章呢?请听我说说。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千万别把自己堵死在一条路上。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迈克对读书不感兴趣,理解能力非常差,没有一所大学想录取他,他母亲以失望不已,有一天,迈克无意中看到一件艺术品,从此他对雕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一次难得的机会上,他雕刻的作品得到政府的认可,有了荣耀和成功。
其实,有很多人根本不笨,只是没有把自己放到成功的位置而已,父母对孩子期盼很高以为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当这条路做不通,聪明的人应当及早产生做一条路的灵感和勇气,只有扬长避短,才有可能柳岸花名,找到自己理想的位置。
篇七:《屠杀平民》读后感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心被耻辱啃啮着,被愤怒的火焰灼烧着,我对这些可恶可怕的日军侵略者的暴行简直恨之入骨,无论用什么词语也无法形容我对他们的仇恨。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日本市民大部分都非常愧疚他们的前辈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不可饶恕的伤害。
不知大家可否看过《海豚湾的泪》这部片子,它讲述了现代日民的残暴。日民们把野生海豚抓来练习杂技,练不好的海豚便会被屠杀卖钱,在《屠杀平民》这个故事中,日军杀了许多人,更可恶的是他们竟连老人和妇儒都不放过。
日军为什么可以这样横行呢?因为那时中国太弱了,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长大成才,让祖国更加强大,再不受欺辱!
篇八: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了英国青年鲁宾逊由于乘坐的货船在海上遇难,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为生存而奋斗:做木筏,造房子,养牲畜,种粮食等等。鲁宾逊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这些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得来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人不是一生都是幸运的,不是一生都完美,不是一生都幸运,但上天对我们每一个人是一样的公平。只要我们善于观察发现,敢于拼搏,勇于创造,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要在逆境中学会克服困难,奋勇向前!
一、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要写出真情实感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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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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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一本好书有感4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篇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篇2:读一本好书有感
应为我没有好的习惯,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好习惯》这本书。这本书像爪子一样,紧紧地抓住我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58个好习惯,每一个好习惯都有详细的讲解。里面不仅有好习惯,还有名人故事、笑话和漫画。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心要宽这个好习惯,书上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读到这里想想我自己,我的肚子里连条鱼都装不下。
记得上次,我离家出走拿回。那次,因为我中午自习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老师让我回家吃饭了。我一回家,妈妈就凶巴巴地说:“叫你调皮,连老师都不要你了……”家人都开始批评我,我一肚子怨气,泪水不住的往外流。可妈妈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我吃饭时也没放过,又痛骂了我一顿,并狠狠地说:“走,去学校找老师去。”我非常生气,气冲冲地从后门走了……·今天读到那个好习惯,一想那天真不应该,我应该像宰相肚一样心宽,改了我的脾气,把坏习惯改了。俗话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由此可见,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养成了坏习惯,让我变了。我要行动起来,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心宽的人。
这本书不禁让我懂得怎样做人,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真是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了。
篇3: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金波先生写的《我的一个小本本》,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文章讲了金波先生小时候翻看了父亲的一个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父亲中学时的诗歌、散文。他深受启发,决定也将自己的作品纪录在笔记本上。刚开始他只抄书中的好词句,后来读了契诃夫的手记,便开始将自己的见闻想像写入笔记本。后来金波先生长大了,那些好词句大派用场,帮他写下许多好文章。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周围的一些同学。他们平时写作文,总感觉脑袋空空如也、一片空白,选个题目就得花十分钟,构思还常常十分混乱,有时甚至会前言不搭后语。不知你有没有呢?如果有,你一定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吧?其实,无非就是要学会留心观察身边事物。以前的我,看到天空中十分美丽的晚霞,便过去了;即使去到花园,看到百花齐放,也仅仅是看,没一点想法,因而那时的我作文成绩也不理想。通过我的事例,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正是由于这样对生活的不细心才致使许多同学写不好作文。
因此,我也为自己找了个“小本本”,也当一个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学习金波先生,这样一定会大有收获!
篇4: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篇5: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对父子俩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们来听听这个有趣的故事吧!
儿子和爸爸去买一本好书,这本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儿子和爸爸在一个商场里买书,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一本很好的书,忽然,儿子发现有一个店子里写着“好书”两个字,他和爸爸马上去看一看,爸爸说:“这本书真的很好吗?”店里的商人说:“当然,这次搞热卖,只剩四本了!”爸爸说:“拿给我看看!”爸爸拿起书马上津津有煨的看起来爸爸觉得这本书真得很好,就把这本书买了。
儿子在路上都等不急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又一边笑,爸爸为了看书,把烟都放在背后面,书把爸爸和儿子迷住了,爸爸的烟快烧到衣服了都不知道,儿子没看路,差点撞到大树上了都不知道,他们就这样回家了。
爸爸回到家里口很渴,就想泡茶喝,正好儿子在那儿看书,爸爸又看起来,看完了一篇就哈哈大笑,不知不觉地把一包茶叶到进了茶壶里,再一喝苦死了。
他们吃了晚饭,爸爸拿起书又想洗个澡,爸爸看地太入迷了,他连衣服都没脱就开始洗澡了,儿子也被书迷住了,也没在意这一点,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醒过来,知道自己没脱衣服就洗澡了。
一本好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看来真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啊!
篇6: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7:读一本好书有感
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吧!它将会让你深有感触,受益终生的。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
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
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
篇8:读一本好书有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一定会被现在的人们所接受,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现在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所以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可以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可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曾经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通过关系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贪污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贪污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应该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接受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篇9: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篇10: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篇11: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凌辱,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篇12: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就是我们释放灵魂的一种方式,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伴侣。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知识,让我们在书的时间里尽情地去遨游,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享受。
例如《爱的教育,《要学会爱人》……让读者感到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一个简单而又深邃的字——爱!没有了爱,就没有现在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只有人们向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就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贪婪自私的人,总会有悔彻的一天,他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读一本好书,就会帮我们打开心中的一把枷锁,让伤心雨悲哀释放出去吧!一本好书,我们就会失去未来,因为书是每个领导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船上的帆,向着未来前进,给道路铺上了一条条幸福的大道。
读一本好书,就会让你懂得如何珍惜时间,如何孝顺夫妇,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生命。书在人们身边是缺一不可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你的未来!!!
篇13:读一本好书有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篇14: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篇15: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篇16:读一本好书有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篇17: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篇1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19: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20:读一本好书有感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篇2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篇22:读一本好书有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十分感人,讲了桑桑的小学六年。
这本书讲了桑桑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这本书还讲述了许多人,如:秃鹤,纸月,白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人物秃鹤,秃鹤秃鹤,他是一个光头,没有一根头发,因此他有一些孤独和气愤,每个同学看见他,都想摸他的头,后来,他要求凡摸他的头,必须用东西换,他的爸爸也很着急,想尽各种民间办法让儿子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成功。于是,秃鹤的爸爸给他买了个帽子,大家都不习惯,一次,全班同学把他的帽子弄到了国旗杆顶上,他伤心的哭了,后来,他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别人对他的赞叹。
我感觉秃鹤真的十分了不起,虽然他是秃子,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不过他就此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的表现自己,打压曾经对他嘲笑的人,真的很厉害。假如在我们的班级里,也有一个像秃鹤一样的光头,我们可不能嘲笑他的,他是秃子,本来内心就有阴影就有一些自卑,如果再嘲笑他,那他就更加自卑了,我们因该关心他,帮助他,缓解他的自卑和阴影。所以我觉得秃鹤内心很强大,遭到别人的耻辱,也不气馁。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更喜欢曹文轩的纯美小说。
篇23: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篇24:读一本好书有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篇25:读一本好书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篇26: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篇27:读一本好书有感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篇28: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篇29: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童年,那里的风景最美!
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的驼铃声,城南的故事久浮在我心头......
——题记
闻着墨香,翻开《城南旧事》,品味着英丰富多彩的童年。每天英子身边发生的事情都不一样,古老的小巷,咿咿呀呀的唱腔,虽有些平淡,但在英子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那么斑斓多彩!
惠安馆的秀贞、遍体鞭痕的妞儿、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这些出现在小英子童年生活中的人,都给小银房子带来了很多幸福和快乐!老北京的城南、咿咿呀呀的唱腔、依稀模糊的片段,英子把这些宝贝,都分享给了上千名读者。朴实的文笔,伴着老北京的故事,让我们意犹未尽,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酸甜苦辣、丰富有趣。
和小英子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有很多爱好:唱歌、跳舞、弹钢琴、阅读......都是我最好的伙伴!还有陪伴,教导我做事的杨老师、我的知己曦姐......都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英子的勇敢、善良,值得我学习!英子的写作手法,朴实,却格外吸引我!真诚流露出的感情,才是最打动人的吧!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童年生活!《城南旧事》中英子的童年,梦一般的感觉!
篇30: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篇3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篇32:读一本好书有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篇33:读一本好书有感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34:读一本好书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篇35: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与海》文中曾这样说到。人可能失败,但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失败。失败后,要重新站起来,继续拼搏,为胜利而战。即使最终无法成功,但仍应该做一个毫不畏惧失败的英雄,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来到过,我们看到过,我们尝试过。”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坚持,老人始终坚持,从未放弃。
“我奉陪你到死”这是老人对大马林鱼说的话。他下了决心,也会为这个决心负责。痛苦一次又一次来袭,老人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可他仍然坚持,履行自己的诺言,甚至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人可能在心中提醒自己: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当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把大鱼束缚时,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是立刻感到身心疲惫呢?还是精神焕发,丢掉了所有痛苦,高兴得几乎跳跃呢?老人的感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又有涵养的老人。
坦然,老人坦然面对困难。
鲨鱼到来时,他毫无畏惧,而是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决心、坚毅使他的头脑十分清醒。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要面对什么,要克服什么。他选择了勇敢面对。真的,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可怕的。
拒绝,老人拒绝孤独与黑暗。
在茫茫大海中,老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那个男孩,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是那个男孩在该多好。“但事实上,克服困难的只有他一个人,面对黑暗与孤独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男孩只能默默的祝福他。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敌人——那条大马林鱼当作朋友;一只鸟儿落在船上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老人总会给自己找点乐子,使自己不再孤独。
那么,老人究竟有没有成功呢?他成功了!因为他已经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他战胜了自己。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架骨骼,但骨骼就是一种精神,是不屈不挠、有着顽强毅力的精神!
一个朴实的老渔夫,所说的,所想的却都是真正的人生哲理,为什么呢?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作者海明威又何尝不是这样?海明威遭受了病痛和精神抑郁的折磨,但他仍然坚强,从不屈服。于是他塑造了一个坚毅老人的形象,实际上是暗喻他自己。
不管有多少困难,什么困难,只要有决心、毅力,并且付出努力,问题总会迎刃而解。勇敢面对,胜利就在前方!努力拼搏,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篇36: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头儿现在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但是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是的,至少这种危急的时候桑地亚哥老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跟恶鱼战斗。“长不高”的足球场上的巨人—梅西,他从小与其他的孩子比起来个头比较小,后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生长,之后开始治疗,他每天会给自己打一针生长激素,他没有抱怨,就这样适应了这种生活,就在2007年时,一直做替补席的他一脚提出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除了天赋以外,更多的是靠个人的努力和敢于直面艰难的精神,人的一生会遭遇许许多多的艰难险阻、逆境困难,只有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勇敢面对挫折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生少了挫折这道风景线,人生就会黯然失色,而《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地亚哥,一位经历沧桑的老人面对以此次来袭的凶猛恶鱼,从开始没有了鱼叉、到用折断了的刀子、再到用双手,他完全没有怯场。我们在一次次考试的面前就应该像桑地亚哥老人面对一次次来袭的恶鱼一样,以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考试。
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要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篇37: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空空荡荡的沙滩上,一位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年迈的的身躯和一具庞大的马林鱼的骨头在沙滩上艰难的走向他的窝棚为了这条马林鱼,老人与鲨鱼搏斗了五次,结果,这条钓了八十五天才钓到的大马林鱼,还是被吃光了只剩下这具白森森的鱼骨头这位老人就是美国小说家厄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渔夫,一个硬汉。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奋斗,勇敢拼搏在鲨鱼的第一次袭击时,老人损失了磅肉和一柄鱼叉;第二次袭击,大鱼的四分之一被吃掉了;直到第三次袭击后,桑提亚哥所有杀伤力的武器都没有了,但老人并没有放弃,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大马林鱼。第四次,鱼的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不能总在失败当中活着”,他说“一个人是可以被毁灭的,但决不能被打败!”不管怎样困难,他总是充满信心,满怀希望的。
最后鲨鱼群袭来了,老人拼尽全力击打鲨鱼,但也无法避免鱼肉被鲨鱼全部吃掉的结果在和鲨鱼得战争中,桑提亚哥老人彻底失败了,把大鱼带回窝棚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他得战利品仅仅是一副白森森的鱼骨他精疲力竭“老人着时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嘴里有股怪怪的铜腥气,却带着甜滋滋的味道,他一时害怕起来好在这味儿不浓“老人这时可以说是身心俱疲了,这种感觉是人在用尽力气后产生的眩晕感觉但还有生命在,还有意志在,他还是乐观的他真正体现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使我想起了海明威,一个极具进取精神的硬汉子,一个时代的强者海明威生活的时代,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呈现一片混乱的景象:经济危机,市场萧条,战争频繁。这个充满着战争,暴力,凶杀,邪恶,堕落,恐惧,绝望和死亡的世界,对海明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打击,并在他的肉体和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治愈的可怕的创伤,从而把他推向了痛苦,迷惘,绝望和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并没有被打垮,他像一头“受了伤的狮子”,用笔同那个荒诞的世界做了无数次战争。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海洋,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的字――超越极限!”这就是海明威,那个始终坚持“冰山原则”写作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海明威,那个要超过莎士比亚,干掉屠格涅夫,把莫泊桑,汤斯达打在地上的有远大理想的海明威,那个时代的强者!而今天,在新时代里,充满着和平,自由,快乐。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没有战争,没有暴力,没有恐惧,一切都欣欣向荣,仿佛天堂一般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的幸福,就像温室中幸福的花儿,虽然也是有阴雨天气,也时有电闪雷鸣,但是与海明威那个时代相比,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可温室中的花儿一旦被放置在室外,就可能有凋零的危险。
就像现在的我们。我们中间不乏有一些禁不住困难挫折的人。跳楼,割腕,他们以为这是解脱,其实不是的。想想看,一个没有暴风骤雨的人生有什么意思?面对这些挫折,挑战它们,又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人是不能被打败的,只要我们有信念。不要向它们屈服,要像桑提亚哥老鱼夫一样,大鲨鱼固然是最后的胜利者,但高于鲨鱼胜利的是桑提亚哥的精神!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勇敢拼搏,不向挫折低头,面对困难,厄运,要勇于去克服它,去打败它,做新时代的强者。要时刻记得,我们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征服!
篇3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终于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毛,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的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合上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一、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成为精英,而孩子和母亲的努力也会互相印证。二、不要只注重一点的培养,应该全身心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人才。三、你努力了,不代表你会成功。而你成功了,则你一定是努力了。四、你的父母永远爱你,因为你是他们的重生!
篇39: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未完成的狼王梦,而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她总共产下了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仔媚媚。紫岚培养的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在这其中死去,她只能将希望寄予母仔媚媚今后生下的孩子身上……
雌性动物其实也和人类母亲一样,具有丰富的感情。一次,紫岚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巢穴,可媚媚却以为紫岚是来抢回巢穴和把自己将要出生的狼崽给吃掉。就将紫岚赶走了。紫岚在远处听到媚媚的嗥叫,猜到媚媚此时正在分娩,可就在这时,天空中飞来了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狼孙有危险,就以身犯险,让金雕抓住自己回到雕巢,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一起摔落乱石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天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散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到达了路的尽头。就在准备返回时,姐姐的脚不小心崴伤了,妈妈满脸心疼地对她说:"你的脚扭伤了,已经走不了了,我打电话让爸爸开车来接我们吧!"可姐姐却一把抓住妈妈的手:"既然已经说了是来散步的,就算脚受伤了,也不能半途而废,我没事的,我能坚持走到家!"是啊,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就这样姐姐拖着受伤的脚一路走回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动物在怀孕,分娩,哺育和教育的过程中,跟人一样,也有伟大的母爱。并且紫岚从未放弃过梦想,不管有多困难,遭遇多少挫折,一直勇往直前。"紫岚",我也会像你一样坚持不懈的!
篇40: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专吃小动物的,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得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进入了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宇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平时她会教我做很多事儿,但是我犯了错误,她会很严厉的批评我、训我,如果屡教不改时,她甚至会打我,我特别伤心难过,可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最爱我的,像紫岚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母爱如海包容、伟大,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平安。
篇41: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是伟大的,知识是无穷的。它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小动物,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今天让我介绍一下狼。它是一种哺乳动物,它的人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它们与其他小动物为食物。全世界的狼都在寒冷的冬季集合成群,一起度过整个冬天。
《狼王梦》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大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了,临近分娩,但也要四处寻觅食物。在一次和猎狗的较量中生下了5只小狼崽,4雄1雌,却不幸被大雨淹死了一只雄性狼崽。紫岚精心培育她剩下的四只狼崽,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雕叼走了;二狼崽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被猎人抓走了;三狼崽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群咬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临近分娩的小母狼。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分娩,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孩子铲除了敌害。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既健康又强壮。狼还有强大的野心,每头狼都希望自己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我们不能怪罪狼的凶残,因为狼只是为了生存。大家都说狼吃羊,狼咬人……可是人也吃羊,难道人类就不残忍了吗?
篇42:读一本好书有感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是沈石溪作品中的精品。
母狼紫岚正临分娩之时,饥饿的她跑去鹿场偷鹿,被大白狗追杀,于对战时产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把狼崽们叼回洞里,发现已经死掉了一只,她不得以将那只狼崽吃下,才有奶给其他狼崽喝。这四只狼崽,老大因为像死去的黑桑,取名为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叫媚媚。
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能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溺爱黑仔,什么都让着他,在两岁的时候,黑仔出去抓松鼠,被金雕抓走了。于是,紫岚又重点培养起蓝魂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踩入捕猎夹,紫岚为了不让猎人抓走蓝魂儿,狠心咬死了他。双毛天生胆小,紫岚运用激将法,成功激起双毛的勇气。他挑战王位,跟狼王对战,狼王用眼神唤起潜藏在他心里的恐惧,最后狼王咬死了双毛。
紫岚的梦想一次次落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没想到媚媚竟跟一只地位低下的公狼恋爱了。紫岚与媚媚吵了一架仍没效果,她也只能默许。为了不再重复悲剧,为了即将出生的狼孙,紫岚决定跟金雕拼命。她使出“装死”骗过金雕,最终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世界的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我真希望作者能加个好结局上去。
篇43:读一本好书有感
王一农暑假我和父亲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摆着很多本书,《狼王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喜欢看电视中播放的动物世界,看到过介绍狼,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父亲对我说,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就一定会成功。听了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篇44:读一本好书有感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紫岚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勤能补拙?奋发向上?你读了《狼王梦》后,就会明白成功的秘诀是—学会竞争!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在狼的世界里,排列在最末端的狼会被猎杀或吃掉。而在大自然中,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道理。所以紫岚更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书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紫岚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凌辱儿子双毛。媚媚鬼点子多,戏弄的别出心裁且花样翻新。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又不能让青蛙逃脱。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上午,狼毛都差一点儿给初夏的炙热的太阳光烤焦了…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篇45:读一本好书有感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平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平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近在咫尺。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篇46:读一本好书有感
时光流转,光阴似箭。在漫漫人生路上,《鲁滨逊漂流记》就如一位最真挚的朋友,陪伴在我的左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纯粹是被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而读。鲁滨逊是一个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而努力奋斗的一个人物形象。即使在航海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不屈不挠,面对现实,用自己的智慧,以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斗争,并开辟出自己的新天地。
我非常喜欢大自然,喜欢科学知识,骨子里似乎天生有一种热爱冒险的性格。这一点和鲁滨逊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每漫步在大自然中,我喜欢自然界的那份狂野,喜欢自然界的那份静谧。因此,我更加变得喜欢探险,梦想走遍世界各地,成为一名探险家。
卢梭曾经说过:《鲁滨逊漂流记》是每个青少年成长时必读之书。渐渐地,我有了仿效犹太人坚持看一本书100遍的想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我发现鲁滨逊的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以前的我,做事莽撞,容易冲动。现在,我渐渐意识到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考虑事情要尽量周到,并就像鲁滨逊一样,学会了克制与忍耐。遇到困难也不再害怕和退缩,有了勇于尝试,不轻言放弃的人生信念,鲁滨逊像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教会我许多处世哲理。
在追随鲁滨逊的脚步中,我也在不断成长着。当别的同学还在父母每天全程接送上下学时,我已学会了自己如何安全的上下学;当别的同学还在等着父母做菜做饭时,我已熟悉各大菜场,学会购买菜品,学会了厨房中基本的生活本领......虽然没有鲁滨逊当年的艰辛,但鲁滨逊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会带着我的理想,不断努力前行。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最后成功。这不就是我最喜欢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个老朋友对我的鼓励吗?
篇47: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篇48: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了很多书,却好奇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很惭愧,当要写下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时,我却只读了这本书的目录。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学生时代,有为学业读的书;再后来,有为兴趣而翻的书;再到婚后有了孩子,就有了为陪伴孩子一起学习而阅读的书。纸质书,电子书,时代在变,阅读的方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自己静心下读书的习惯。这种沉浸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学习。
然而,每当工作和生活状态,在“读书”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于是先要自我检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任务,也无不反映了不少年轻人的学习状态:
一是忙。工作占据了一个人的白天大多数时间,而回家的家务繁琐又占据了早晚的时间,读书便成了挤时间完成的艰巨“使命”。
二是浮。越是信息接收多、事务处理多,便越会影响自己的心境,心一浮,便静不下心、沉不下心来读书。
分析到了问题和原因,便想结合这样一次读书活动和对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的任务,去克服困难,坚持一些好习惯,最终实现一些原本因为不能实现的目标,因为“读书”,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学习”之悟。
“如何阅读一本书”,既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成长读本。它从阅读的层次、分析阅读、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及阅读的最终目标,层层深入、教育引导,最终实现生命和心智的成长。本书的的标题和目录让我重新认识了“读书”,及对读书的态度。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将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提升主动意识。每天抽出30分钟时间静心读书,将《如何阅读一本书》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通篇阅读。也要翻阅8月书单推荐书籍,完成读书任务。
二是学会知识转化。读书,便是学习的过程,不论专业论点还是案例呈现,都源自生活各方面。学会把有用的知识点转化成实际操作,改变一些陋习,改变一些以往不足的观念和意识,以不一样的视野和思考力去看待和处理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三是树立榜样力量。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举动。读书既是自我学习,也是给孩子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好方法,让我读书,带动家人特别是孩子的读书和学习习惯,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读书,很难,也不难。先从意识和习惯开始。
篇49: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我如何做人。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便迷上了它,日日夜夜地抱着它看,爱不释手。
主人公海伦.凯勒作为一集聋盲于一身的残疾人,她并没有为此感到悲哀。她不但没有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平,还以乐观的心态,顽强的意志与命运抗争。更可贵的是,她的精神激励着芸芸众生。
从海伦.凯勒那朴实的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她对光明的渴望。虽然只是幻想遥不可及,可是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个盲人,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不是停留在表面。在这宝贵的三天里,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绮丽的自然风光,神秘的名迹。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情,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上完了英语课,准备自己走回家。可是我怎么翻找,也找不到我的雨伞,我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百般无奈,只好自认倒霉。这时,旁边有一位叫Lulu的同学从书包里抽出一把伞:“给你。”我一看,生起气来:“你怎么拿了我的伞?真是!”还不等那位同学回答,我就跑出了学校,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家里,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给我吃水果,而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看老师给我发的留言:“Mary,我希望你能感激别人,如果不是Lulu帮你拿了伞,那你现在肯定还在学校里。”虽然话很短,但却让我感到很羞愧。我想到海伦.凯勒的在书里说的:“我要从‘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的人们”,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一早,我去Lulu家道了歉。没想到,Lulu并不在意,她还说:“只要你明白就好。”我高兴极了,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是她让我懂得了感恩的意义!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人。
一、书籍简介
《唐·吉诃德》(又译作《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等)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长篇反骑士小说。
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唐·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
文学评论家称《唐·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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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堂吉诃德》一书全名是《拉曼却的机敏堂·吉诃德传》,共两部,第一部出版于1605年,第二部出版于1615年。
拉曼却地方一个乡村的小绅士叫吉桑诺,将近五十岁,身段颀长,面孔瘦削,有一匹瘦马,还有一支长矛.一面旧盾,家中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女管家,一个二十来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帮工,一般生活可以维持,但并不大富裕。他有一个嗜好是喜读骑士小说,读得入迷了,不打猎,不管家事,后来竟然把土地卖了去买这类书,并见人就与人议论书中的义理。从黑夜到白天,从白天到黑夜,他每天这样谈,以致脑汁渐渐枯竭下去,终于失掉了理性。他脑子里满是魔法、战车、决斗、挑战、受伤、漫游、恋爱、风波以及书中种种荒唐无理的事,凡是书中所写的他都信以为真。于是发生奇想,为了增进自己的声名利谋求公众的福利,他要去做游侠骑士,把书中见到的都实行起来,去解救苦难,去亲历危险,去建立功业。他于是给马起了名为罗齐南脱,意为从前劳役的马,找出矛和盾,把一个乡间女子臆想为身为骑士的自己的夫人,便出了村子去行侠仗义,游走天下。
在客店里,他把店主认作堡主,硬叫他封了自己,然后第一件遇到的不平事是一个富农拷打一个小牧童,是因为牧童放羊时丢了羊,堂吉诃德见状不平,他不仅叫富农放了牧童,还叫富农把欠下的九个月的工资照致发给放羊的孩子。那个财主叫郝屠多,当时虽然答应下来了,可是当吉诃德一走,又把小牧童安德列斯绑起来打了一顿,他的仗义毫无结果。后来,他回家来了,约见了他的邻居——个老实的农民桑丘·播萨,约请其为侍从,答应将来叫他做海岛总督。于是怀着梦想的桑丘,骑着小毛驴,作为侍从与他一起“建功立业”去了。在两次外出游侠冒险中,闹了无数的笑话,傻把风车当巨人,把旅店当城堡,把苦役犯当作被迫害的骑士,把皮囊当作巨人的头颅等等。他有百折不屈的精神,愈挫愈奋,最后是同村的加尔拉斯果学士,装做一个骑士把他打倒了,令他回家隐居一年,堂吉诃德这才履行诺言,回到了家。之后又外出冒险游侠,以善良愿望做了许多荒诞之事。最后在垂危中理智醒来,发现过去自己的荒唐,死前立下三条遗嘱,一是过去付给桑丘的一笔钱,都不用算了,花剩下的都给他用,因为这个人心地纯良,做事忠实;二是遗产全部归甥女,但如果嫁人时,那个人要读过骑士文学,就不要嫁给这样的人,遗产全部收回,拨给宗教充做宣传费用;三是向以他为题材的作者致歉,令其写出了这部荒唐的书,自己为此有良心负担。最后,这位骑士便安心地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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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维德拉(1547一1616),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的小说家、剧作家、诗人。
塞万提斯最初写的是剧本,以悲剧《奴曼西亚》(1584年)最为成功。其他作品有短篇小说《惩恶扬善的故事》(1613年)、长诗《巴尔纳斯游记》(1614年)、《八出喜剧和八出幕间短剧集》(1615年)以及一些诗歌。他在50多岁后开始写作长篇小说《堂吉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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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堂吉诃德》读后感45篇
第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拜读了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这一小说作品,塞万提斯被人们称为“现在小说之父”,这本书讽刺了在当时风靡的骑士文学,作者通过这本书反应了当时社会的封建文化,在他出版的一册《堂吉诃德》时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而第二册可不是太好,最后知道塞万提斯进入了棺材人们才了解的《堂吉诃德》,开始关注他,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堂吉诃德》的故事。
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瘦小的、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一天他看了一本骑士小说被书上面骑士劫富济贫的精神感动了,于是他竟然骑上一匹消弱的老马,找到一柄生锈的长矛,带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顺便还雇了一位农民叫桑丘潘沙做侍从,还把邻村养猪的姑娘当作自己的女恩主,然后带着那位侍从上路了,在路上他们闹了不少的笑话,把风车看做巨人,把绵羊和放养男孩看做敌人,结果被男孩有石头砸得半死,还把乡村看做城堡,把老板看做债主,把妓女看做公主,最终在路途终于见了一伙被警察挟持的罪犯,堂吉诃德把警察打跑,救了罪犯,然罪犯去感谢他的女恩主,那个养猪的姑娘结果却被痛打了一顿。
最后到死堂吉诃德才悔悟,原来做好自己该做的才是最好的。看我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要扯英雄,做好该做的,再做其他的。
第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600字
读《堂吉诃德》让我马上联想到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他们有着共通的人物性格特点,也有着深层的讽刺意味。堂吉诃德是那么的“自以为事”他认为正确的事情绝不会听别人说的。
阿Q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都有着许多荒谬让人不能理解的行为。他们所处的时代并不相同,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惊奇地相似,他们都渴望得到“胜利”。堂吉诃德希望做一个正真的、出色的骑士,阿Q总是希望做别人的“爷爷”。
他们身上都有一份自尊自大的心理。另外有一点他们更是神似两兄弟,就是“精神胜利法”。堂吉诃德的精神胜利法用得比阿Q还出神入化,被人打得趴地上的时候堂吉诃德也如此啰嗦:“是我一时冲动,和下等人动起手来,严重违反了骑士制度,上天以此作为惩罚,这都是我的错……”但是这句话并非像阿Q一样是羞耻之甚而自圆其说,而是他在经历中摸索出的所谓“骑士道真理”。
所以阿Q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感,连他自己都懒得去信自己说了什么。而堂吉诃德就是硬要结个真理的套子让自己勇敢上吊。其实这两个角色的相似是必然的。因为两部作品的目的都是一个“批判当时的社会现实”。前者是揭示骑士社会的荒淫无度,后者揭示的是封建社会的愚味无知。他们都是普通人民的挣扎,也是作者对社会现象不满而缔造的武器。
意犹未尽,却书尽言毕,《堂吉诃德》这本外国名著用它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我,虽然“似懂非懂”,可是真真假假并不是阅读的初衷,享受了阅读中的思考,享受了阅读带来的体会,就算“懂”与“不懂”也再没有多少关系。《堂吉诃德》也正是让人在这个“似懂非懂”的过程中体会和感受,从而明白了、知道了。以上就是我对《堂吉诃德》这部作品的一些感受,希望以后还能赏读更多优秀的作品,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味。
第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800字
《堂吉诃德》乃是西班牙大文豪提斯的代表作。让我们看看,在他的笔下,堂吉诃德是怎么样的吧!
原来,堂吉诃德本是拉曼査某一地方的一个没落贵族,此人时年不惑,闲来在家无所事事,变好看骑士小说,来蹉跎时光。久而久之,心神为其蛊惑,看不够,便自己备甲备马,准备效书中之人,成为游侠骑士,远征天涯。后来,因为人“决斗”落败而负伤,被邻里乡亲“押”回家。伤愈,便私叫其邻,桑乔做他侍从,并答应他征服一个国家后,分给他一座最好的岛屿,让他做总督。这一次。他“浪迹天涯”,无所不为——与风车决斗,与绵羊混战,发疯于荒野山岭,里限于奇山异洞,殴打木偶,解放“囚犯”与镜子骑士斗于森林,与白月骑士决斗于沙滩……无所不为,我所不做!
他虽然疯癫,但他却正义——他见到一群士兵押着一群囚犯走过,想象小说情节,以为是一群强盗押着一群教师,牧师。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指着士兵们的鼻子大骂,然后架盾挺矛,冲了过去——最后他当然被大扁了一顿。不论如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教士”,是正义的。
他虽然愚蠢,但却善良——他曾以为他“美丽的博托索的杜尔西内亚”是被一位邪恶的魔法师施放的大魔法所致,变成粗鲁的农妇,便在途中把桑乔打了三千鞭子(为了驱散魔法)
但最后,他被参孙卡拉斯科学士所扮演的银月骑士打败了!根据赌约,他们必须回到家乡,至少呆上一年,然后再也不能“重出江湖”!也就是说他不得不“金盆洗手”,“闭门封刀”了。他是一个诚实的骑士,自然会遵守承诺。
在回到家乡后,他由于长时间“远征”身体差到极点,发了数天高烧,立下遗嘱。熟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亦善。他在发烧后醒悟,才知道骑士小说害了他。最终,再抨击一番万恶的骑士小说侯溘然长逝。
小说内容虽然简单,但要仔细思考也不容易明白。
堂吉诃德虽然有病,但他却是最清醒的。他发疯时,做的无不是除暴安良,斩奸除恶之类的事。他为了向他心上人证明他的勇气,于是狮子”搏斗“,赢得了狮子骑士的称号;他为了”拯救少女“,向邪恶的魔法师,巨人勇敢的挑战;他为了对他心上人表决心,不惜在深山峻林中”苦修“……试问,着如此胆识,如此勇气,如此正义感,我们这些生在真实世界中的芸芸众生具备吗?《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对人性的批判!对现实的讽刺!对正义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幻想!
俱往矣,数英雄人物,还看前朝!
第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900字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终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第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1000字
作为文艺复兴时期,代表西班牙文学的一部杰出作品,《堂吉诃德》主要描写和讽刺了当时十分流行的骑士小说,并向人们揭示了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疾苦。因为这一力作,塞万提斯的名字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他塑造那一瘦一胖、一高一矮的游侠骑士和侍从,更是老少皆知的文学形象。虽然,塞万提斯并没受到他那个时代的足够重视,甚至只被当成是一个平庸的诗人,没有成就的小说家,但就如同金子总会发光,这部小说的问世以及之后产生的巨大影响,却使塞万提斯在之后的世界文坛中跃升为声名显赫的伟大作家,乃至于狄更斯、福楼拜和托尔斯泰等都将他誉为“现代小说之父”。
塞万提斯出生在16世纪中期马德里附近一个小镇,在文艺复兴的冲击下,中世纪的基督教文明已岌岌可危。如果说,中世纪任何一个男子的最高荣耀和最大梦想,就是成为一个骑士的话,那么,直到16世纪,仍然有许许多多人妄想自己成为一个可以与历史上任何一个伟大骑士比肩的骑士,原因很简单,太多太多的骑士形象蛊惑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
塞万提斯基于“要世人厌恶荒诞的骑士小说”并把骑士小说的那一套扫除干净,而创作了这本书。不得不说,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奇迹就这样诞生了,骑士小说就此销声匿迹。
这部作品,内容包罗万象,将近百万字的大作,涵盖了几乎整个西班牙社会全景。公爵、公爵夫人、封建领主、总督、僧侣、神父、士兵、牧羊人、农民、市侩,每一人群都出现在书中。作品尖锐地、全面地批判了这一时期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之成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巨著。
有人说,第一次读《堂吉诃德》,是笑;第二次读,是哭;第三次读,是思。堂吉诃德——一个立志锄强扶弱、见义勇为、英雄盖世的游侠骑士,其实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把脸盆当头盔、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厮杀的大军的头脑不支持的人。然而,就算他头脑不正常,他一生恪守自己的骑士精神,仗义疏财、保护妇女,对自己的意中人忠心耿耿。就算第一次出门,驼在驴背上被送回来;第二次,被关在笼子里送回来。他也不改初衷,孜孜追求自己的梦想。我们在觉得他可怜可笑的同时,是不是也要心生敬意才对?
以前,跟学生讲中世纪的骑士,是如何如何的风光无限。学生听了似懂非懂,半信半疑。后来,我就让学生自己阅读如下文字。“试问,哪个游侠骑士还交过产业税、贸易税、国王娶亲税、土地税、道路交通税和航道税呢?哪个裁缝给骑士做了衣服还收工钱?哪个国王不请骑士入席?哪个姑娘见了骑士不倾心相爱?”骑士的高人一等是否跃然纸上?你的心中是否也有了一个迷人的骑士?然而,再风光的骑士,也终将抵不住历史滚滚向前的车轮。
最后,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段话来作为此文的结尾。“《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唯一的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第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一位拉·曼却地区无名的绅士;堂吉诃德,一位对骑士道走火入魔的疯子;堂吉诃德,一位被人耻笑,一生荒唐的怪人。这就是堂吉诃德·台·拉·曼却。
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将风车当作巨人,将客店当成堡垒,将砑布机当作妖魔。他放囚犯,助贫农,与骑士决斗。他只为了心中的理想:能够铲除世间不平等,匡扶正义。但塞万提斯描述他的离奇经历的本初却是为了讽刺骑士小说。这无疑一开始就是悲剧。
鲁迅先生说:“堂吉诃德是立志打不平,是不能说他错误的;不自量力,也并非错误。错误是在他的打法。因为糊涂的思想,引出了错误的打法。而且是‘非徒无益,而又害之’的。”
鲁迅先生的评价,我实在不敢苟同,堂吉诃德的思想境界就比其余那些浑浑噩噩混日子之人要高出一层。他的做法虽然有点欠缺,可他的初衷,他的行为是无比高尚而可爱的。不是“并非错误”而是至高无上!不是“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而是“醒世警人,功德无量。”
堂吉诃德的傻又可爱的无畏行动,也深深地惊醒了我,让我体会到这当好男儿就不能浑浑噩噩,以至于让我想起在学校里混日子,上课捣乱的日子就不禁后悔万分。而堂吉诃德的行为被人唾弃与嘲笑也让我认识到,做任何一件事,无论你的初衷是多么的高尚,你也要讲究做事的方法,做事后的影响,否则不但一事无成,而且还会损人损己。这也让我明白为什么我的好心好意对同学进行管制,同学们反倒大怒不堪。
我敬仰堂吉诃德,但绝不做堂吉诃德。我要当一位无论主客观都清醒处事的智者,让生活变得如堂吉诃德所期望的那样美丽。
雨果曾说过:“塞万提斯的创作是如此地巧妙,可谓天衣无缝;主角与桑丘,骑着各自的牲口,浑然一体,可笑又可悲,感人至极……”《堂吉诃德》不愧为一部经典之作。
第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这本名著用堂吉诃德那幽默可笑的事迹告诉了我种种看似美好的精神品质在不断与现实生活碰撞后发出的生存的思索,让我从笑声中读史明理,了解当时西班牙的社会背景,而此时,也让我明白了堂吉诃德也是一种精神,一种守信、正义、勇敢、坚强、正直、乐观的精神。
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土壤与环境,所以总是找不到让它们发芽的阳光与温度,所以总让人觉得悲凉与心酸……同时也让我思考:人应该怎样即保持自己真实善良的本性又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生存的更好更有价值和意义!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悲剧,有人说它是一个喜剧。说它悲剧,是因为他虽然有着美好愿望、崇高理想却想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构成不可调的矛盾;说它喜剧,理由是他的疯癫、愚痴好、具有十足的讽刺意味,被世人所嘲笑。我觉得这部作品可能两方面都具有一点,这取决于个人立场的不同。正着看即为喜剧,反着看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当然就我个人而言,倾向于把它当作一个悲剧,毕竟堂吉诃德不论是在他自己的世界还是外在的世界里都是个十足的失败者。
然而“遗憾”的是,他最后竟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败。这恐怕也不是塞万提斯的本意,了达到警醒世人的目的才不得不作此选择。在我看来,这实在不够“完美”。
一个人到底应该死在他自己的世界中还是回到众人的世界中再死去?这实在是个问题!对于此问题的探讨极容易进入到在宗教领域中。尽管处在反对神学如火如荼的文艺复兴时期,但作者仍不免受到了基督教世界观的影响。认为死前需要忏悔才能升天堂。堂吉诃德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善的,不升入天堂似乎太不值。当然也可以从另一方面解释。堂吉诃德是为中世纪腐朽的东西所害,造就了荒唐一生,故在死前一定要从中解脱出来。我个人认为两种解释都具有合理性,虽然从意识形态上讲,第一种更合适。
我觉得堂吉诃德还可以用很多词来描绘,比如:打抱不平、志向远大……
之前还有一篇写他看《昆虫记》,讲了几种昆虫一个比一个厉害、每个都有制服它的天敌,然后总结道:我觉得世上没有永远的强者也没有永远的弱者。
第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一部经典的讽刺喜剧小说。是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这个瘦削的小贵族,由于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骑上一匹老马,找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他雇了农民桑丘·潘沙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做侍从,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堂吉诃德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奇怪的对待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第一卷最后被人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还不安生,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直到他死前才悔悟他糟糕的一生。
主人公堂吉诃德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当他沉浸在骑士文学里的时候,他是有着高度道德原则的正义骑士。而他的仆人桑丘·潘沙也是一个特点鲜明的人物:对比起堂吉诃德疯狂幻想,他更加现实。对比起堂吉诃德丰富的学识,他知识非常贫乏。对比起堂吉诃德又瘦又高精干身材,他只是又矮又胖的圆滚体型。桑丘·潘沙和堂吉诃德其他事情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但是在品质上,他们都是鲜亮、纯洁的白色,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优良品质。
最开始时只是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是很滑稽罢了,但是真正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的讽刺的意味,只有主人公在看小说入迷时,才会体现出人身上的正直、善良。多么讽刺啊,在疯狂的、神志不清的精神世界,主人公却展现出了人身上真正的良好品质:无畏、正直、善良……但是也正是这样疯狂地时刻,越是遇到灾难、挫折,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人越是愈挫愈勇,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也就越显鲜明。
堂吉诃德可以说一生都沉迷于骑士小说,在他沉迷于小说的时候,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他的品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直到他死前。看起来似乎堂吉诃德的沉迷使他办了许多“奇怪的事”,当我们在旁边感慨:“千万不要干什么太入迷!”时,难道我们没有特别入迷过一些事吗?当我们看书入迷时,会随书上情节的起伏而惊心肉跳、激动不已;当我们玩电脑入迷时,会两眼发直时间观念完全消失;当我们工作学习入迷时,会不听不闻,专心致志……看似我们没有入迷或是说没入迷那么深,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会为感兴趣的东西沉迷不能自拔,我们都曾有堂吉诃德时刻。
第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读后感今年暑假,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刚开始没觉得怎么好看,可后来越看越有味,看到后面简直有点爱不释手了。一有空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式绅士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而入迷,说自己是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去除强扶弱,维护正义和公道,实行他所谓的骑士道。他单枪匹马带了侍从、桑丘出门冒险,但受尽挫折,一事无成,回乡后郁郁而死。他脑袋里装的全都是什么大力神、魔法师等等,因为看骑士小说他只知道打仗呀,魔法呀,奇迹呀……
有一次他看见风车,说巨人要把他们杀掉,不听侍从的劝告跑过去,结果被风车打了回来,事后还说这肯定是魔法师施的魔法,故意迷惑他的。粗粗一看,你一定觉得堂吉诃德是一个像疯子一样的人,疯疯颠颠的他可却是一位博学广闻的诗人,因为看了很多书而富有诗意。
堂吉诃德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富有哲理的话语,在书中比比皆是。看来,堂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堂吉诃德总是头头是道,立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疯疯傻傻,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从堂吉诃德的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我们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我们学的《鱼游到了纸上》这篇课文,故事主人公虽然是个聋哑青年,但为了学好画画的本领,每天坚持来西湖的玉泉边观察描摩,不论是天晴还是下雨,不论是酷暑还是严冬,最后画出来的鱼栩栩如生,竟让鱼“游”到了纸上,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和长期的努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第1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堂吉诃德对骑士事业的忠诚,我感觉我们小学生以及青少年们都应该具有堂吉诃德这种醉心事业的精神,为了自己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付出所有代价。堂吉诃德同时在生活中也是一个幽默有趣的人。把皮带当作魔鬼,把羊群当作敌人。可是在关键时刻,为了维护正义,竟然可以牺牲生命,把生死置之度外,这种精神是崇高得。
最后。我希望人们都可以学习堂吉诃德这种精神,维护正义,维护理想。
第1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著,它的名字叫做《堂吉诃德》。读了这篇名著,我感受颇深,并增强了我的语文功底。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要从中有所收获,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就是我从堂吉诃德学到的真理!
第1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穷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第1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个好朋友,它的名字叫做书。书可以伴随我们快乐的成长。我家里的书很多,可令难忘的就是《堂吉诃德》了。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四五百年前,是个真实的故事。那时的欧洲的骑士时代已经结束,但是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先生却读骑士小说入了迷,有点走火入魔的境界了。于是他找出曾祖父曾经用过的盔甲、长矛和盾牌,打扮成骑士的模样去周游世界。他有一个忠实的仆人,每次收到挫折他都会想起老婆、孩子,但堂吉诃德许诺要给他封一块地,要让他做国王,做不了国王也要封他个伯爵,就这样这个仆人跟着主人堂吉诃德闯荡天下。
堂吉诃德自己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骑士,一心一意地要为人民、为国家除暴安良、打抱不平,他不怕苦,与敌人进行顽强的战斗。
书中还有许多地方会让人开怀大笑。例如:堂吉诃德已经走累了,他向前望了望,看见一座城堡,骑士那是一个简陋的茅舍。当他走到茅舍门前时,正好有两个姑娘站在门口,他认为她们是尊贵的夫人和美貌的公主在城门恭候自己的光临呢!可是当她们看见堂吉诃德的时候,她们却吓得躲进了屋子里。
如果你想得到快乐,就请你认真看看这本书吧!
第1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看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它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共上下两卷。
小说写了一位年逾五旬的乡下绅士堂吉诃德,因酷爱读骑士小说而陷入疯狂,走火入魔的故事。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骑士将骑士小说中的无稽内容与现实生活互相混交,因此从而产生一连串令人捧腹大笑的荒唐行为。他一下把风车当做巨人,与它大战,虽然在骑士生涯的途中,他被砍了一只耳朵,打掉了许多牙齿,也被打断了几根肋骨,虽屡战屡败,却执迷不悟,不知悔改。透过这种荒唐的行为,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理想社会的热望和高尚道德的赞美。
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差,许多少年因不好好读书,很小就干上了偷窃等恶劣的勾当。还有,别人在椅子上落了一个手机,看见的人本应该还给失主,或拨打110,可良心终究敌不过贪婪,直接一转身将手机收入囊中,再溜之大吉。还有,银行卡调包事件,在你不注意时,立刻用手挡住卡,再只用一两秒的时间,就成功了。社会的风气不给力,可监控与民警很给力,现在到处都是坏人的“老鼠夹”,天罗地网,抓不抓只是早晚的事。像酒驾,还是有人乘机钻空子,最后不仅吊销了证件,还坐上了班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做坏事,你一定就会后悔。
堂吉诃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最后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看书不能太沉迷了,否则就会走火入魔,控制不住自己,我们千万不能这样。
第1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这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书,让我走进了一段荒诞而又妙趣横生的游侠生活。
这本书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尽情嘲笑骑士那空虚的理想和可笑的制度,也体现出当时西班牙封建社会不好的气象,让读者真是哭笑不得呀!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英勇”的骑士在骇人的风车奇险中,他做了一件很荒唐的事:堂吉诃德发现了田野里的风车,他立刻回到了骑士小说里,给他的随从说了一句:“在征险方面你是外行,他们是巨人,咱们的机会来了。如果你害怕了,就靠边站,我去同他们展开殊死搏斗。”说完便向他那空虚的夫人祷告了几句,然后拿上长矛奔了过去。风车那么大,显得他是那么的小,风一吹,那三十多个风车转了起来,堂吉诃德哪能经得住,一下子被摔出了十几里远,可怜的堂吉诃德,牙被打掉了好几颗。
还有一次,堂吉诃德与他的随从正走着,前方一个牧羊人赶着很大一群羊。可是,这堂吉诃德非要说成是两军队在打仗。他就象书中的骑士那样,思考了一下该去帮哪一队。然后给他的随从讲了一大堆关于“这两个军队”的故事,比较现实的桑丘__堂吉诃德的随从竟然相信了。那两荒唐的人便杀了进去。牧羊人大喊大叫也劝不住他们的疯狂,牧羊人为了保护他的羊,就用石头砸那两“疯子”,结果打断了堂吉诃德两条肋骨。
在堂吉诃德眼里,他所见的一切都是他看的骑士小说里的片断,他会把自己放在小说里,扮演着小说里的骑士,幻想着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主人公。结果,一次又一次,自己把自己弄得遍体粼伤。哎!真是自作自受。
最后,堂吉诃德醒悟了,他痛恨骑士小说,是骑士小说给他罩上了无知的阴云。堂际诃德生前疯疯癫癫,临死他意识到了读那些骑士小说的愚蠢性和危险性。可后悔自己觉悟太迟,没有时间能读一些启迪心灵的书来补救自己了,他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第1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堂吉诃德的“疯”老头,因痴迷于骑士小说而离家出走去当游侠骑士,还带着同村桑丘出去冒险的精彩故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都被他那不切实际的骑士精神所“克服”。当我读到“堂吉诃德根本不理会桑丘的叫喊,很快冲进了羊群,举枪乱刺”这一节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正是讽刺那些不切实际的人们吗?整天生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怎么可能获得成就呢?
这本书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地醒悟过来,看到了理想的梦幻性质,而桑丘则看到了他主人的精神世界渐渐地美好起来。
临死前,堂吉诃德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终于从梦幻中醒来,为了弥补过失,他把神父请来为自己忏悔。
这本书既幽默又讽刺了那些喜好幻想不切实际的人,它告诉人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地去工作,才能会做出真正的成就来。
第1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一本非常特别的小说,原本,我也只是听过这本书的名字,直到最近,我在我表哥家发现了这本书,于是我就迫不及待的把堂吉诃德借回家看了,没想到我居然被这本书给吸引得走火入魔了,两三天就看完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他完全迷失在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潘沙也是一个典型形象。他是作为反衬堂吉诃德先生的形象而创造出来的。他的形象从反面烘托了信仰主义的衰落这一主题。堂吉诃德充满幻想,桑丘潘沙则事事从实际出发;堂吉诃德是禁欲主义的苦行僧,而桑丘潘沙则是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堂吉诃德有丰富的学识,而桑丘潘沙是文盲;堂吉诃德瘦而高,桑丘潘沙胖而矮。桑丘潘沙是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可笑的实用主义者。
看完了堂吉诃德,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会看了,堂吉诃德不仅写得生动有趣,里面折射出的种种问题也引人深思,我喜欢这本堂吉诃德。
第1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第1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对此我感悟颇深。
《堂吉诃德》讲的是一个真名被遗忘、自称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很帅气人中年人,因为痴迷于骑士小说而骑着一匹封为“第一瘦马”的马匹,带上年轻气盛的侍从,三次离家出走,追寻自己成为骑士的梦想。
在旅行中,堂吉诃德当过国王和伯爵,当过乞丐和身无分文的穷人,但,他没有放弃,他一心追着自己的梦想。有人说,堂吉诃德太傻了。不,他不傻,他是一个执着的人,并且,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确的。他的事在当时传遍了许多地方,而他受到的更多是尊敬与鼓励,他没有错,只是比常人更勇于追求梦想、实现梦想。
这是在书中的事,可能它并不真实,但真实生活中,我们不也需要一些他的精神吗?就好像一场马拉松比赛,名次不一定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于梦想的实现与这其中的过程,名次只是一次冲线,而过程是汗水换来的。就像我画的一幅画,我费了好长时间才画好的,而同学来了却不顾不问,说实话,它不美丽,但,它是我对梦想执着的见证。因为我实现了这个小小的梦想。
我喜欢堂吉诃德对梦想的追求,并且我会发扬他,因为,我喜欢追求梦想。
第2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读了《堂吉诃德》上,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呆、傻、疯、痴……当读完了整册书时,我被打动了,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是疯,是癫,是笨,但是,我们这些处在现世,自认为很高明的人又如何呢?
至少,他有毅力,想做什么,就去做。他的马没有名字,他用了四天的功夫给它取了个好名字;盔甲生锈,他用尽所有办法来清洗;没有面甲,自己造!
尽管,他把风车当做巨人,把让自己摔得狼狈不堪,把修士当成法师;被客店里的人捉弄;被人们嘲笑……但,他没有放弃!
至少,他不像现在的人那样只为了钱。在他心中,有一个坚不可摧的理念——骑士道。这,是任何东西无法改变的。
至少,他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宣扬骑士道,不管困难重重,他也是一生为其奋斗。
至少……
至少……
文章的最后,因遵守约定返回家乡的堂吉诃德发烧不止,当大夫说他性命不保时,大家都放声痛哭,可他却异常镇定。
在临死前,他醒悟了,他深深忏悔生前的一切,懊悔自己沉迷于骑士小说……
堂吉诃德,哦不,是待人和气,性情厚道的善人阿隆索。吉哈诺,安详虔诚的卧床而死了……
堂吉诃德固然疯,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的好。他是个疯子,但是,我郑重的告诉大家,他也是英雄,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拂开疯、呆、笨这些灰尘,我们可以看见,灰尘之下,是厚道、坚韧等等这些金子般珍贵的品质!而那些清醒的人的道貌岸然之下,却是势力、贪婪、贪生怕死,尔虞我诈、纸醉金迷……
从这个角度来说,谁才是真正的疯、癫、傻呢?
第2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看见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直指反动腐朽的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堂吉诃德看骑士小说看迷了,决定像骑士一样,用打抱不平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最后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出门冒险。
这本书的影响力太大了,以至于这部书出版后没有一个人在看骑士小说,如果人们看见了一匹瘦马,就会说:“这不是堂吉诃德的马吗?”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骑士制度,所以天主教会就特别狠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第一部发表后,塞万提斯并没有写第二部,而是从事了诗歌文学的创作,这时候,有人伪造了《堂吉诃德》第二部,这第二部和第一部完全不一样,竟然站在教会和封建贵族的立场上,把堂吉诃德写成了一个疯子,把桑丘写成了一个傻子,歪曲了整本书的事实。这让六十七岁、并患有水肿病的塞万提斯非常生气,他加快了创作,以表示对伪造者的抗议,只用了一年,《堂吉诃德》第二部就完成了。
这本书揭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假面具,塞万提斯特别憎恨封建贵族和教会,不幸的是他在一六一六年逝世于马德里,人们在他的墓前造了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以示纪念。
第2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今天我在书店里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堂吉诃德》,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文章讲了一位西班牙贵族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影响,陷入一场疯狂的幻想中,随着桑丘四处冒险的故事。一路上他们与风车羊群展开大战,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但是,堂吉诃德丝毫不知反省,还以为魔鬼在和他作对,最后不仅把国王的囚犯们放跑了,还把一家客栈搞得一团糟,虽然做了许多荒唐的事情,惹了很多祸端,但历经很多艰辛后,堂吉诃德依然保持着狂热的幻想力和勇气。临终前,他终于醒悟过来,不许他的唯一亲人,侄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人,否则就剥夺他的遗产继承权。
《堂吉诃德》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和危害,嘲笑了骑士理想和骑士制度。同时,作者,通过堂吉诃德的游历经历,反映了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西班牙广阔的社会现实
我觉得堂吉诃德是一个不畏强暴,坚持骑士道,不承认失败,不怕人们议论、讥笑、咒骂,不怕遭受侮辱和打击,甚至不怕死。为了追求自己的正义理想,为了社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善于幻想、主观主义。
堂吉诃德他的所作所为让我难以忘却,让我受益匪浅。
第2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暑假因为没有事情可做,便去书店看书,一本《堂吉诃德》映入我的眼帘,出于对这本书封面的好奇,我便把这本书买了下来。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老人穿着铠甲,拿着长矛和盾,后面是一架风车,老人带着一顶破乱不堪的帽子,闭着眼,好像在享受阳光。好美的画面!
这本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作者塞万提斯,他出生于1547年。他是文艺复兴期间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是欧洲近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先驱。他被誉为是西班牙文学世界里最大的作家。评论家们称他的小说《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步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看完这本书的作者简介,于是我好奇的翻开了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个没落的贵族读骑士小说后鬼迷心窍决心复活骑士生活,于是他在家找到了破烂不堪的铠甲,长矛和盾,带上他们家瘦弱的马,带上了农民侍从桑乔,化名“堂吉诃德”去探险。在这一路上他闹了很多笑话,他把风车当成了巨人,与他决战,把绵羊当成了百万大军,搞的绵羊鸡犬不宁,他也被牧羊人狠狠揍了一顿,吃了不少苦头,闹了不少笑话,他在大家的眼中是神经病。可是他却不理会大家,丑态百出。我看了之后令我捧腹大笑,到了最后,他败归故里,直到快死了,才明白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
第2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一天下午,我没有事情,就去书店逛了一圈,这时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吸引了我。我就抽出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不觉哈哈大笑,因为主人公吉哈达太可笑了。
《堂吉诃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哈达,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历。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又物色了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侍从,共三次周游全国,希望创建除暴安良的骑士业绩,谁料闹出不少笑语,他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做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诃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又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
堂吉诃德是个涂抹着喜剧油彩的悲剧主人公,一方面,他向往自由,具有高尚的人文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他是个天才的幻想家,在自己的白日梦中,不断幻想着用过时的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而因屡屡上演闹剧,引爆了无数让人捧腹大笑的笑料,从而发人深省。
《堂吉诃德》以夸张而色彩斑斓的幻想,以生动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和极富情趣与荒诞色彩的各色人物,构建了这本传世佳作。真不愧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和欧洲最杰出的作品。
第2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堂吉诃德》。读完后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讲的是吉哈诺原本是一位绅士,由于读了大量的游侠骑士的小说,所以变得疯疯癫癫,竟想模仿游侠骑士,并把自己改名为堂吉诃德。他又收买了一个农民当他的仆人,这个人叫桑丘。他们去周游世界。一路上,堂吉诃德老是把客栈看成城堡;把店主的女儿看成公主;把风车看成巨人;把羊群看成军队···他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有时会给他人带来更大的困难和危险。直到他临死时,才悔悟过来。
这本搞笑的讽刺书籍常常令我忍俊不禁,开怀大笑。堂吉诃德的所为实在太幽默了,桑丘也是傻乎乎的。虽然有时他们会帮人家倒忙,但他们是善良的,是无恶意的,只是有点傻罢了。
其实,堂吉诃德如果不看那些骑士小说的话,绝对是一个完美的绅士。他是很富有哲学的。桑丘当海岛总督之前,他还叮嘱桑丘做总督的一些行为,比如要公正、仁慈还有宽容什么的,这证明堂吉诃德并不是傻到极点的人,不然绝对说不出这种话。也证明他是公正、仁慈和宽容的。而且他很讲义气,别人帮助了他,他永远不会忘记,并且努力报答。他也不会忘记那些与他朝夕相处的朋友,比如桑丘,他跟着堂吉诃德受了不少苦,挨了很多骂名,堂吉诃德悔悟时将家产分了桑丘一半,作为报答。
桑丘也是好样的。他在海岛当总督时公正,秉直,破了无数案子。给当地人民无数的温暖。走的时候他也没有拿走当地任何财产,只身来,只身去。跟现在的那些贪官是典型的对比。
读过这本书,我懂得了凡事都要适可而止,否则会像堂吉诃德一样,疯疯癫癫,不务正业。
我记住了,“休息时间”也是很重要的!
第2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即使被所有的人嘲笑,被所有的人孤立,我们活着,只活这一次,当然是为心活,为我们理想的那个世界活。为什么要和大多数人一样,染上这种通病?堂吉诃德的不被人理解使我想到那个在荒原上绝望呐喊的梵高,被认为患有精神病,没人理解他的想法,悲苦地绝望挣扎,用画撕扯表达所有的强烈。如今,他的画作成为珍藏巨作。梵高为心爱的女人割下自己的左耳,这样的极端与偏执,是属于他自己顺从内心的作为,为什么要被别人评头论足,恶语中伤呢?没有任何人有资格。
行进途中多少次,堂吉诃德感到害怕畏缩,他不断鼓励自己勇敢,提醒自己是一个骑士,这才能够促使他不断迈向自己的理想。人的心,即是万物的主宰。你笑,这世界便与你一起笑了;你哭,世界都一片昏暗。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鲁迅如是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拥有理想主义的冒险家。初读《堂吉诃德》时,每每看到他那种疯狂的举动我都会觉得不可理喻,但后来深入阅读下去,我渐渐开始敬佩堂吉诃德。人总是要在现实和理想主义中作出选择,堂吉诃德选择了后者,去实现他伟大的骑士梦,去实现他那个被别人嘲笑的梦想,坚定不移。这需要多天真的心情与足够的勇气。也许用世俗的标准判断,堂吉诃德的理想没有实现,失败了。但是用自己的心去衡量,堂吉诃德绝对是人生的真正的骑士,为自己的梦去闯荡这么一回,人生足够完美。
第2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现实与理想有什么区别呢?塞万提斯用她笔下的《堂吉诃德》来向我们做了完美介绍。而堂吉诃德,原是一个住在一个村里的乡绅,由于平常频繁的阅读骑士小说,在后来,终于忍不住,自己开始冒险。而作者以喜剧的效果展现了现实的悲惨。
对于作者,塞万提斯的人生可谓是跌宕起伏,小的时候随父亲去闯荡,也可以说是他做了“助理医生”,生活不言而喻,他还做过教主的侍从,受教主影响开始写诗,还当过兵,却不幸受伤,又不幸被海盗抓了起来,那时的他,到底经历着什么,终于,很长时间后,他被放出来了,而他却成了无业游民,好不容易混个官还总是出问题,最后,他终于心灰意冷,开始创作。
人生总是一场悲剧的片段,塞万提斯历经苦难,却写下了幽默小说,无形在刺痛着人们的心。堂吉诃德,在冒险途中,令人耻笑,但他却无不代表了一类人,更代表了16、17世纪西班牙社会的腐朽,也有着鲜明的个人主义倾向。
他对于骑士很执着,程序也很全,但就是东西不到位。他牵一头瘦马当做自己的宝马;还给自己封号,想到自己没有城堡,他就把客栈当做城堡,让主人给他册封;骑士的话当然要找公主,没有公主,他就找了个村姑,而那个村姑长得还特别像男人;又给自己找了一个随从。一切都无不衬托出幽默。
由他上演的精彩好戏——大战风车,大战羊群,更是闹剧一堆。在最后,有位公爵听到了他的故事,故意拿他寻开心,他派桑丘到自己属下的一个小镇当总督,并布置了各种疑案和海盗去吓唬他,又一次他差点送了命他在也不当了,而这时,堂吉诃德也成为了笑柄。而又有人假装跟他决斗,他失败后就只得回家去了,然后一病直到回光返照时,他才醒悟过来。
鲁迅说过“堂吉诃德立志打抱不平,是不能说他错误的,错误的是在他的打法。”确实也是,现实总是与理想相违背的,造成了一系列的悲剧。有人说,对于堂吉诃德是一种含泪的笑。当笑出现在某个特殊的时代是,便会出现不定程度的悲剧。
塞万提斯也说过“两种愿望一样的痴愚,或者要当前再回到过去,或者要未来马上在目前实现。”或许,就是这种想法才写出来了不朽名篇。
第2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无知,可我并不这样认为。
在这本书中塞万提斯写了堂吉诃德是个乡绅,因读骑士小说入迷而异想天开,自命为游侠骑士。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骑着一匹瘦马,带上一个侍从桑丘,便开始周游各地,行侠仗义。堂吉诃德满脑子都是骑士小说中的古怪念头。他把风车当巨人,把旅店当城堡,把羊群当军队,不顾一切地与之搏斗,结果闹出无数荒唐可笑的事情。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的无知可笑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让我们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无数的哲理。让我感受到了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坚毅和执着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没有找对方向,找对起点,只要起点错了,那么终点就会是一场悲剧。
他的勇敢、坚毅和执着值得我们所有人进行学习,我们也应该努力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但是在这之前我们一定要找对方向!
我们时时刻刻都需要方向。
走路需要方向,如果我们走路错了方向,就不可能到达目的地。《南辕北辙》故事中的想去楚国的那个人,就是如此。尽管他的马好,路费多,车夫也好,可是他走错了方向,永远也到达不了楚国。
做事需要方向,如果我们做事错了方向,就会把事做得一塌糊涂。记得有一次画手抄报,我并没有想好该怎么画,就随便地做了起来,想到什么是什么。结果,我换了好几张纸,画了好几遍,不是那位置错了,就是这边框画歪了,画得一塌糊涂。
人生亦需要方向,如果人生走错了方向。不然一生就只会是一场悲剧,堂吉诃德的一生就是以错误的方向完成骑士梦。人生不可以重来,走错了或许再也回不去了,这就是堂吉诃德的悲哀。
堂吉诃德——一个可悲可笑的疯子,一个可爱可亲的灵魂!他怀揣着一颗骑士的心追寻梦想,因为走错方向而毁了一生。所以,让我们找准人生的方向,带上勇敢与坚毅,用堂吉诃德式的执着,朝着梦想一路前进!
第2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作者是西班牙伟大的作家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维德拉。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吉哈达的破落乡绅受骑士小说的影响,仿照骑士的做法,拼凑了一副旧盔甲,骑上一匹瘦马,并为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先后三次出门游历。第一次,他单枪匹马来到一个他认为是城堡的客店,哀求“城堡长官”封他为骑士。他离开城堡后,看见一个牧童被主人绑在树上打,他上前去解救,当其得意的扬鞭而去后,小孩又被主人打得死去活来。之后,堂吉诃德遇上几个商人,他认为他们是一伙骑士,便与之比试高低,结果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来,他找了同村农民桑丘·潘莎做侍从,再次出门行侠。
这次堂吉诃德把田野上的风车看做无法无天的巨人——干了一桩桩荒唐可笑之事。
最后,堂吉诃德与桑丘·潘莎第三次出游,经历了一次次离奇的冒险——最后他从自己古怪的思想中走出来,痛斥骑士小说的危害。
从这部小说中我感到不能空想、虚幻、异想天开、主观主义,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迷信。
第3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读过《堂吉诃德》吗?你们知道它是谁写的吗?你们知道堂吉诃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哈哈,不知道吧!那就同我一起走进《堂吉诃德》,让我带领你们进入堂吉诃德的世界吧!
《堂吉诃德》是赛万提斯写的,赛万提斯是西班牙人,这本《堂吉诃德》是他的代表作,堂吉诃德本不叫堂吉诃德,叫阿隆索。基哈诺,可他迷恋骑士小说,设想自己是骑士,还起了“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具有骑士风度的名字,他生活在虚拟的骑士世界里,见到什么都以为是敌人,是军队!他中间曾被家人“提回家”两次,但他都又固执地离家出走了。后来,因同情差不多已成为疯子的堂吉诃德的参子小博士,连续扮成“镜子骑士”,和堂吉诃德进行博杀,两次厮杀,第二次终于击败堂吉诃德,命令他回家一年。临死前,堂吉诃德终于变回阿隆索。基哈诺,虽然不疯了,但却死了。他的故事到此结束。
“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伟大的疯子,是一个人们欢迎的疯子。这本书尽情地讽刺了骑士制度。我佩服堂吉诃德的勇敢和执着,但不崇尚他的痴心和莽撞。
大家有空一定要读一读哦!
第3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名字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自从他看了些武侠小说后才改了这个名字。
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又是一个为了维护正义,拯救世人,甘愿牺牲自身生命的无畏勇士。他见义勇为,从不胆怯退缩,经常好心办坏事,他主张“一切东西都平等”,社会地位的尊卑是暂时的,只有“美德”才是真正的高贵。他尊敬妇女,主张个性解放、男女平等、恋爱自由。他心地善良、幽默可亲,学识渊博。作者实际上把自己的爱憎与希望寄托在了这个人物身上。
这本书先后出现了将近200个人物,描写了从贵族城堡到外省小客店、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深山广阔的生活场景,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无耻,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同时还广泛涉及了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方面的问题。
《堂吉诃德》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
第3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由于疯狂的迷恋上了骑士小说,便发誓成为一名骑士——这位时代的勇士的历险就开始了。
也许堂吉诃德的年代并不适合做一名骑士,但同样有许多人受到不公平、耻辱甚至虐待。所以堂吉诃德这位骑士变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他替人打抱不平、见义勇为。他为了世界的和平,他为了世界少一些黑暗面,把一生都献给了时代,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勇士!最后一章令我深受感动:堂吉诃德吃了一场败仗,这对一名武士,不,是一名优秀的武士来说,代表着什么?耻辱?因此他回到家乡时,垂头丧气,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其实那又如此呢?但这件让我们看起来不起眼的事,却使堂吉诃德这名优秀的骑士失去了机会——永远地失去了机会。他最终死于忧郁症。堂吉诃德的死令我惋惜又感慨。一位凡人中的明珠,他的生命之光却暗了下来,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光明永远战胜黑暗,一件事不代表永远!
当你挫败时,想一想美好的未来,当你愉快时,想一想更美好的未来!只要有信心就有许多成就。让我们一起期待胜利女神的微笑!
第3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读了《堂吉诃德》,我认为这本书带有一些讽刺意味,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好笑,笑过后又会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此书出版后,骑士小说就很少出版了。《堂吉诃德》写的是一个看骑士小说看得走火入魔的贵族,随便让人把他封为骑士,闹出许多搞笑的事。不过有些事是值得人深思的,比如冲进羊群里乱砍乱杀,结果让牧羊人打断两根骨头,这不就是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吗?自作自受,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别人是无法替你分担的,只有你自己忍受。
再比如,管家烧书的时候,把几本值得保存的书也给烧了,如果换成人际交往,就等于大家在交往的时候,一个人犯了错误,有可能会牵连到其他人,不过,书没有嘴,不能为自己辩解。可是人有嘴,难得就不能为自己辩解吗?如果人家原谅了你,你还为这点小事往心里去,岂不是太小肚鸡肠了吗?
第3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讽刺小说后,受益匪浅,我不仅认识到了不切实际,意气用事的后果,还了解到脚踏实地的重要性。故事的主人公吉哈达是一位乡绅,可他沉迷于骑士小说,导致自己的一生过得毫无意义。
他梦想自己是一位伟大的骑士,从自己的仓库中找到一件破破烂烂的盔甲,洗干净后披在身上,把自己用来扛东西的老马当作胯下坐骑,把一根生了锈的长矛和一把没有磨过的长剑当作武器,还物色了一个憨厚老实的仆人——桑丘,把自己暗恋多年的挤奶姑娘当作意中人,称杜尔希内娅,而自己则改名为堂吉诃德,三次荒谬的出游就开始了……
在这几次旅行中,堂吉诃德把袭击自己的人当作巨人,把看错的人当作魔法师的把戏,把酒囊当作敌手,把苦役犯当作骑士“同胞”。他和仆人桑丘挨了无数次打,遭了无数次骂。直到死,才幡然悔悟。
从这本书里,我悟出一个道理。一个人,无论你是懒懒散散地过完一生,还是争分夺秒地走完全程,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与其虚度光阴,不如珍惜时间;与其珍惜时间,不如多做奉献。千万不要向堂吉诃德“学习”,不能天天做白日梦,真正胜利的果实是要凭自己的努力摘取的!!
第3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最近,闲来无事,又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一遍,经典毕竟是经典,无论读多少遍都不会感到厌倦,想起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是感觉好笑,跟看笑话似的,看到堂吉诃德各种荒诞不经的行为,内心就感到好笑,感觉作者写这本书就是单纯描写了堂吉诃德这个搞笑的人物,并没有深入过去了解什么,鉴于当时比较年幼,社会阅历和文学素养的水平的不成熟,只把这本讽刺社会现实的名著当成了一本笑话书来看,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
不过现在再看这本名著,渐渐发现了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所反映出来的深刻内涵,从堂吉诃德这个看似荒诞不经的人物身上,我读到了更深一层的内涵,已经没有了当时看笑话的心态了,更多的是对作者对于社会黑暗的揭露,这本书主要描写和讽刺了当时西班牙社会上十分流行的骑士小说,并揭示出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困苦。塞万提斯表面上描写了这个行为搞笑的堂吉诃德,并通过堂吉诃德一系列离谱的行为展现了这个被骑士精神侵害的近似疯癫的搞笑人物,实际上是对社会黑暗和人民困苦的反映,作者通过辛辣的笔墨,严厉的批判了社会的黑暗和教会对人精神上的摧残。
在文章的最后,堂吉诃德终于清醒了,他意识到他以前的骑士精神在他看来也是一种疯癫,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骑士精神也是一种疯疯癫癫,在文章的最后,堂吉诃德对于骑士深恶痛绝,或许,这就是作者塞万提斯所要最终的目的,进一步批判了教会对人的残害,批判了骑士精神的荒诞。或许,这就是这本书,作者塞万提斯所要表达的深刻含义。
第36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对于读名著小说,我并不是很感兴趣,更喜欢一些网络小说。所以一直到现在我才翻开了这本由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万德拉写的西方最伟大文学作品之一《堂吉诃德》。
主角堂吉诃德,是一个爱好沉迷于骑士小说的人,他很崇拜那些游侠骑士。他痴心不已,简直走火入魔,居然卖掉了家里的大部分田地去买骑士小说。实际上他理性尽失,他产生了一个连疯子都没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要做一名游侠骑士维护正义。
既可以体改自己的威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居然真的开始就慢慢的准备了,先把他曾祖父的盔甲洗干净,再自己做了一个破烂不堪的头盔,买了一匹瘦骨嶙峋的马其了个名字叫罗西南多。离开了故土后,堂吉诃德就这样有些滑稽的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生活。
从出征的一刻开始,他自己已经完全认为自己是一个勇敢的骑士。把他碰到的所有事情都与其实小说里面的情节联系起来。尽管周围的人都知道堂吉诃德不再正常,但是还是像看笑话般的来配合他,比如一个店主和两位女士帮堂吉诃德举行骑士仪式。后面在堂吉诃德的劝说下以给一座小岛的报酬招了一个仆人桑丘。
在行走的路途上,堂吉诃德都把周围的景色当做小说里的情景,见到了一栋房子便说是城堡。遇到了几个人便认为他们是坏人。周围的人都不知道堂吉诃德在干什么认为他是个疯子,可是堂吉诃德却总认为自己是对的,说一堆别人听不懂的话,攻击别人。最后的后果往往是自己受创。有一次碰到了几个好心的牧羊人,虽然他们都知道堂吉诃德不正常但是他们还是很友好的对他。堂吉诃德有很好的家人,他们知道堂吉诃德看了小说后失去理智,便将他的那些害人的骑士小说给销毁了,心里一心只想他赶快好起来。《堂吉诃德》看完上部后只是觉得很可笑,一个这样的主人公的故事不知道后续是怎么样的。
第37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家,他创作的《堂吉诃德》更是开创了欧洲现代长篇小说的先河。由于一生的坎坷磨难,让他对生活、对世人更多了一份睿智的见解,自《堂吉诃德》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不尽相同,或许人们仅仅只为了主人公堂吉诃德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空想和疯子行为发笑,却不知这里面暗藏着作者多少心血、多少哲理。塞万提斯具有深厚的文学底蕴,他把对社会各阶层的描写同对社会现实的描写结合起来,逼真的再现出贵族绅士的专横跋扈和普通老百姓的辛酸苦辣。
在作品一开始,作者就让人跌入堂吉诃德真正姓名的迷雾,接着开始描绘疯疯癫癫的堂吉诃德的可怜遭遇,他告诉人们,阅读骑士小说会给人带来多可怕的影响。比如堂吉诃德在幻想自己作为骑士的意中人杜尔西内亚的时候,将她想象成一位公主、一位至高无上的女王:她的头发是金丝,眉毛是天上的霓虹,眼睛是太阳等等,并且在每次杀敌前总是喃喃自语让她给他力量。还有最搞笑的是他把风车当做三头六臂的巨人,便骑着瘦马舍命冲去,结果被掀倒在地不能动弹,他的侍从桑丘告诉他那不是巨人是风车的时候,他仍然辩解说是魔法师把巨人变成风车。看到这些,你会认为那就是一个疯子。然而,在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还有另外美好的一面,那就是锄强扶弱、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以及对人类美好未来所持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
还有一方面让我赞叹不已的就是作品中有很多诗,特别是十四行诗,虽然是翻译过来的,仍然很优美、很押韵,很多都是爱情诗,抒发对情人的思念与祝福以及内心的孤独苦闷等。十四行诗是文艺复兴时期很具特色的新诗,以上这些都可以看出“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以及勇于抒发个人思想情感的复兴精神。
第38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幻想自己能够得到小说中火剑骑士用过的剑,可见,他已经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将两者之间的界限擦掉了。并且,他将幻想世界中的一切搬到现实中来,将现实世界的事物抹杀掉。
堂吉诃德游侠的目的在于改造社会,清除人世间的不平。作者表达了自己对西班牙社会黑暗的不满和拯救社会的个人愿望。堂吉诃德虽然博学多识,但他的即兴想象和发挥,并不是简单得胡言乱语,必定要求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基本的文学素养,才能对许多事情顺利地进行描述。
每当堂吉诃德“发疯”的时候,桑丘总是会尽责地阻止他。但是,堂吉诃德对桑丘的警告总是置若罔闻,从而导致他的最终受害。本章对堂吉诃德与桑丘对话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堂吉诃德种种行为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丰富饱满的骑士形象。从堂吉诃德的言谈举止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沉于幻想,一切从主观出发,行为荒唐、鲁莽,不会吸取教训。如将羊群看成军队,并且对桑丘的劝阻置之不理。另一方面,他的所作所为的出发点,却有高尚的一面,即为了奉行一种崇高的原则,他要做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他要锄强扶弱,伸张正义,并为此而奋不顾身。主观上,堂吉诃德是追求和维护真理,只是他所追求的是脱离实际、早已过时的“骑士道”。所以,他在现实中注定只能碰壁,最终害人害己。
第39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第40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天真者才有真天地,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堂吉诃德式的梦想。堂吉诃德是一个形容词,它包含的意义是,知难而上,为理想与现实勇敢斗争,不管宇宙洪荒,天寒地冻或是路远马亡。
塞万提斯利用堂吉诃德这一形象无情地嘲笑和抨击了腐朽荒唐的骑士制度和流行的骑士小说,指出它对人的毒害,从而给骑士小说以致命的打击。实际上堂吉诃德在自己理想世界中没有成功,却在当时真正的现实社会中起到了这样的作用。自《堂吉诃德》问世以后,西班牙的骑士小说便销声匿迹了。塞万提斯用堂吉诃德讽刺了当时社会,以抨击当时社会舆论传播的信封教条,用无形的大手,扇了一个响亮的巴掌,扇走了之前风靡流行的骑士小说,达到了作者初想的目的,甚至超出了作者预想的传播效果。塞万提斯用这部文字传声器起了无声的渲染作用,在传播过程和历史上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甚至能够改变、引发一类社会现象,使之人人追随。足见想要传播和表达一种理念,思想,一定要选准确一种方式和具有代表性的东西。使其具有强大的舆论性和典型性,成为某种“子弹”,受众一旦接受就会应声倒下,成为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典型代表。一定选准传播武器中的典型,这是传播成功的先决条件。
伟大拉曼查的堂吉诃德骑士,你的主人是塞万提斯。但塞万提斯也是将他自己现实生活中全部的不得意倾注在你的身上,你是勇敢,你是理想,你是突破俗世陈约的真正斗士,这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第41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寒假里,一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出现在我的眼帘里。之后,便久久抹不去。
《堂吉诃德》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由于看多了骑士小说,便幻想着成为一位威风凛凛的大骑士。于是,他改名堂吉诃德·拉曼恰,让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做他的侍从,开始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旅途。期间,他把羊群看做敌人,把旅店看做城堡,把酒囊看做巨人头,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不断的不顾青红皂白的乱杀乱砍。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他人,自己也受苦,正可谓:损人不利己。最后,他立下遗嘱,如果唯一的亲人侄女嫁给骑士的话,就取消她的继承权。
这本书诙谐幽默,读着不禁令人发笑。但作为世界名著,自然有他深刻蕴含的道理:有一份幻想固然是好的,但如果是不切实际的妄想,最终不仅会伤害别人,还害了自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是美好的,但他实现这个梦的过程,却不理想
这不禁令我想起了如今,不是还有不少人是这样吗?!有的人为了成就自己的成名梦,不惜作践自己,用金钱去开路。有的人为了自己能上一所好的大学,不惜采用作弊的手段。这不是一样令人发笑吗?
但是,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勇于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只为金榜提名;多少热血少年发愤图强,只为在奥运为国争光。这,不正恰恰体现出了那份为梦想的执着吗?
堂吉诃德,一本数十万字的堂吉诃德。却时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成为下一个堂吉诃德!
第42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只顾自己奋力奔向前,不顾桑丘因为追上他而从驴上掉下来,面色苍白。
堂吉诃德看到了桑丘狼狈劳累的样子,居然又认为是什么魔术师的把戏,并且更加确定了这一点,并发誓要帮桑求报仇。“我凭借自己的名誉发誓:要是我能爬过墙头,或者能下得马,我一定会替你向那些粗鲁的卑鄙小人狠狠报仇,让他们一辈子也忘记不了我对他们的严厉惩罚。”即使要违背骑士规则,堂吉诃德也愿意为桑丘报仇,这是他对现实妥协,也暗示了作者塞万提斯自己对现实的屈服与无奈。这里也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品质中善良的一面,这是他性格中的这一面,才会使他愿意为了自己的随从不惜违背自己的原则。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堂吉诃德才能相信与坚持他的正义理想。
但是桑丘听了这一番话并没有受到感动,而是反驳到:“不,我倒不管骑士不骑士的,宁愿自己报仇,只不过是无能为力罢了。”桑丘努力维护他自己的个人利益,他的话传达出他对骑士规则的蔑视,他跟随堂吉诃德出游根本不是因为支持和信任堂吉诃德的梦想,而是因为它自身的利益。
其实,桑丘早就看清了堂吉诃德的行径可笑,“我们这样到处冒险,到头来只会是自讨麻烦,吃尽苦头,恐怕连左脚右脚都分不清呢》”桑丘的话解释了一个一直存在却无人向堂吉诃德说透的事实,那就是堂吉诃德所谓的出征以及“斩妖除魔”,动机虽然善良,得到的却是危害人的后果。这不仅是小说中桑丘对堂吉诃德善意的劝告,也是作者对堂吉诃德行为的渗透到现实中认知,即既敬佩又无奈。
第43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第44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当读到《堂吉诃德》这本巨著时,便爱不释手,这本以骑士道为题材的小说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堂吉诃德与桑丘,这两个形象生动活泼,仿佛真实。他们趣味的谈论与奇妙的故事让人感到滑稽。但更多的,我感到的是铺于文字下的悲哀。
这本书的主角我认为是堂吉诃德与他的仆从桑丘共有的,他们仿佛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堂吉诃德是个没落的小贵族,因看骑士小说入迷,自命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锄强扶弱,维护正义与公道,实行他所崇信的骑士道,单枪匹马,与仆从桑丘出门冒险,历经了许多力气有趣的事,但最终一事无成,郁郁而终。
最初读到这本小说时,我为堂吉诃德的滑稽和桑丘的趣谈而忍俊不禁。因此我最初看到的堂吉诃德是一位疯癫可笑的骑士。但继续读下去,我感受到堂吉诃德所处的社会的悲哀,这也让我开始思考社会的内蕴。堂吉诃德对桑丘说过:“桑丘,让他们管我叫疯子吧,我还疯的不够,所以得不到他们的赞许。”堂吉诃德仿佛从被讽刺的对象成为了讽刺者。是啊,正是因为它与现实社会的不相符才令他人觉得他疯的无药可救,是这样么?我倒觉得堂吉诃德具有一种超然于社会的无畏精神。他是疯子么?也许是,但只与那些“清醒的人”疯的种类不同罢了。他因为他人所见的疯病而受到嘲笑,我们也会因其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感到可笑,但同时,在笑话他时,我也感受到了淡淡的可怜意味。他这么执着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受到嘲笑,却不以为然,“傻乎乎的”去踏这虚架的路。英国作家约翰生说:“堂吉诃德的失望招的我们又笑他,又可怜他。我们可怜他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失望;我们笑他的时候,自己心上明白,他并不比我们更可笑。”我想,我们也许与他有相同点,我们会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有时长或云云走的路不对或对我们的目标而嘲笑,我们是否会坚持?但同样我也想,究竟是对还是错,是想堂吉诃德一样郁郁而终,还是开辟新的道路呢?堂吉诃德选择了坚持而不理睬他人的嘲笑,我认为不管结果如何,想要做的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坚持下去,至少可以因此而充满乐趣。这是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复杂交错的。他的疯癫可笑是其中的一方面,但他的疯癫可笑似乎是体现在用骑士道讲道理,严肃而理性分析问题的时候。但同时,这也正体现了他所具有的美好品质。无可非议,堂吉诃德有理性、讲道德,象征着没有判断的理性和道德观念。而他的仆人也正象征着没有想象与理性的常识。这两者结合就是最完整的智慧。堂吉诃德具有强大的想象力、道德观念和理性,以至于撇开了感觉,以自己的想象行事,这才让他可笑,但实际上,这点也是因该受人钦佩的。所以当我看到堂吉诃德与桑丘意见的争执时,听从的是桑丘,但往往更敬重的是堂吉诃德。
第45篇:《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情愿牺牲自己,一心要实现一个与现实所不容实现的理想,所以既可悲又可笑。我猜想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的作者,写作目的不是要笑声,而是为了讽刺,为了那些看不到的荒唐文字底下的泪水。读这本书时,我慢慢寻到这动人而伟大的思想感情,叫人失笑,又叫人下泪。联系到上面所述,他愿意去锄除强暴,或者组织罪恶,可是作者使人们感到无法实现的无奈。堂吉诃德追求正义,他的美德却使他成了疯子,狼狈不堪,更加一步说明,这的确是社会世事的可悲与可笑造就了堂吉诃德。所以堂吉诃德的崇高志愿成为了可笑的梦。令我感受到现在自己所处的环境的着一种复杂性。但堂吉诃德宁可舍弃性命,决不放弃理想,有不可动摇的信念,在他身上存在着一种永恒而普遍的,必须是我们至诚地努力,经历过磨难才可以换得的东西。
可以看到,作品的客观内涵超过了作者的主观意图,但对不切实际的英雄的讽刺却还是有所体现的。骑士小说中的英雄武力超人,战无不胜。但堂吉诃德却被桑丘封成“哭丧着脸的骑士”。游侠骑士都有一位绝美美人作为意中人,可堂吉诃德却以一位粗壮的农家姑娘作为自己的杜尔西内娅,还为其写情诗发疯。但最终只成为了笑柄。
堂吉诃德不仅是一个夸张的滑稽的闹剧角色,他具有骑士应有的学识、修养以及大大小小的美德。他会写诗、会辩论、会说教、有着对笔杆子和对枪杆子的奇论。他的忠贞、慷慨、勇敢、建议、纯朴和坚持真理都让我对他深深敬佩。他最大的特点在于他的严肃,但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因这个而可笑。他严肃,一切以骑士道的规矩做事,虽可笑,却越发令人敬佩他的严格律己,至少我们是难做到的。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因堂吉诃德而逐渐充实。最初之时,我以为他是没有理性的傻子形象,当后来,他暗中打小算盘的样子然我印象深刻,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他狡黠可爱的一面。但同时他对主人的恩惠感激不忘,随受苦受难,却始终不肯背离。他与堂吉诃德形成了一种对照,两两衬托出对方的深层形象内涵。他们又结合成一体,理性与常识的结合,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最后,我还是要思考堂吉诃德是英雄还是疯子,是可笑还是可悲可敬可敬。从客观上看,他是疯子,却也可悲可敬;同时作者在主观上批判他,写其可笑。这也就让我们感受到了开怀大笑后的辛酸回味。我想作者的嘲笑也有着对自己身世艰苦的悲哀。堂吉诃德的确是个疯子,但社会中会看到很多人与他一样疯,看到自己和他的相同之处,桑丘的傻也是如此。也许他的这种令人回味无穷,捉摸不透的形象让他成为经典,《堂吉诃德》也成为传世巨著。读完后,对这荒唐可笑文字的底层,我产生了很多很多的社会与人生的思考,这便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最大最有价值的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