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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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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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一、书籍简介
《沉思录》是公元2世纪后期古代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传下来的一部个人哲学思考录,主要思考人生伦理问题,兼及自然哲学;是奥勒留所作的一本写给自己的思想散文集。这本与自己的十二卷对话,内容大部分是他在鞍马劳顿中所写,是斯多葛派哲学(斯多亚哲学)的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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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简介
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公元121—180年)著名的“帝王哲学家”,古罗马帝国皇帝,在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修辞、哲学、法律、绘画方面受过很好的教育,晚期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奥勒留也许是西方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哲学家皇帝。自青年时代起即三度出任执政官,并在40岁(161年)时成为拥有全权的皇帝。但是,他坚持同养兄维勒斯一道继承皇帝之位,形成罗马帝国的历史上第一次由两位具有同等地位和权力的皇帝共执朝政。他为帝国夙兴夜寐地勤勉工作,作为体恤民情的法律实践者,他颁布大量法令,作出诸多司法决定并从民法当中删除不合理的条款,作为统帅,他为平定兵患动乱而风尘仆仆征战四方,并最终死于军中。利用辛劳当中的片暇,他不断写下与自己心灵的对话,从而著就了永悬后世的《沉思录》。他是一个比他的帝国更加完美的人,他的勤奋工作最终并没有能够挽救古罗马,但是他的《沉思录》却成为西方历史上最为感人的伟大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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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沉思录》读书笔记
沉思录是一本好书,尽管随着时间流逝,奥勒留写书时的历史背景和一些感想的来源已经不可考察,也所以造成很多理解上的困难,可是我们仍然能够学到很多的东西。沉思录这本书本来就由许多只言片语组成,可是正是从这些一段一段的文字中,让我们吸取到精神的营养。
书中阐述了很多人应当具有的可贵品质,比如,卷一中所说的奥勒留的亲友们所具有的品质。有的人坚持仁爱宽厚,学会活的慢条斯理,为他人着想。有的人善于自制,既亲切和蔼又庄重威严。有的人低调朴实,不故弄玄虚。这些良好的品格都值得我们去借鉴。可是真正最为可贵的,不正是马克奥勒留善于发现他人长处的个人素质吗良好的品质,不只在于它让生活在具有完美品质的人身边的人生活地更惬意的环境,也在于,给拥有良好品质的人一个与环境更加适应的机会。这正是伦理的意义吧。
读一本书,有的是学会技巧,有的虽然不能让人学会技巧却能够真正的使人的内心发生改变。沉思录是一本具有改变人内心的力量的书。
读沉思录,让我改变了自我的观念。对善良,或者对自我做人处事的方法,有影响。在之前我一向以为,善良就是尽量让别人更加方便地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此刻,慢慢的学着尊重自我的理性。将理性与道德结合起来。做事情要成熟一些,而不是像小孩子一样做事情。当然,依然没变的是时刻记得尽量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正如书中所说,“不能被欲望驱使,在做一件事情之前要研究,自我是不是出于与野兽无异的欲望而去做的。要想想作为一个人,自我将要做的事情是否对自我有益。”
对一本书,不一样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东西。有人说沉思录是一本哲学的册子。在我看来,它带给我更多的是对于自我生活方式的启迪。它教会我们做一个冷静而又达观的人人是感性动物,上天在给予我们感情的同时,也给我们理性。所以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先要衡量并且计算用不一样的方式行事的得与失。
书中很多地方给我们做什么样的人供给指导:“时时处处只注意自我的行为正当、高贵和良善的人,他的心灵是多么坦然啊!不要窥探别人的内心的黑暗,不要左顾右盼,而只是笔直地一路向前。”又或者这句“在别人问到你在研究什么事情的时候你能够毫不犹豫地把自我正在思考的事情说出来。”我明白这些事情很难办到,可是至少它们供给给我们一些思路,让我们去反省自我的行为。我常常把这些话铭记在心,常常反省自我,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自我的目的是什么不可否认,人们常常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譬如无谓的抱怨之类的东西,可是,这类事情,是经过仔细研究能够避免的。或许有成就与无成就的人的区别,很大部分就是因为有成就的人做了更多的有意义的事情。
当然,由于自我的无知,很多地方还读不懂,可是这并不影响自我从书中获得一些东西。比如马克奥勒留一向在讲与神性相连通的理性,或许他本来是要讨论一些更加深刻的哲学的问题,可是对于我个人来说,了解尊重自我的理性已经是很大的收获了。
其实自我的收获,或因为零散难以陈列,或因为抽象难以表达,所以上边说到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读完这本书,更加坚定了我读更多的书的信念,我将会在下学期尝试着读更多的书籍,尽量完成自我大一时为自我制定的读完一百本课外读物的阅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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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沉思录》读后感30篇
第1篇:《沉思录》读后感200字
此时此刻在回家的高铁上,节假日的车站总是人挤人,难免会遇上磕磕碰碰。繁华的城市总是免不了快节奏的生活,同时也避免不了一个永恒的话题,究竟是呆在繁华大都市里辛苦打拼,还是安逸的留在自己的家乡?不免回忆起《沉思录》中的所表达的含义,
修养在于内心,与你所处的环境没有太大关系。无所谓你身处何处,自己的修行一直是永恒的命题:抛开膨胀的欲望环境的干扰,看清自己想要的,找到自己乐在其中的平和安静,大概是我们追求的最好的生活状态。
第2篇:《沉思录》读后感300字
读《沉思录》时,总感觉它不是有某种体裁的书籍,而更像是作者在戏言自语,一开始觉得很乏味,可是在读完第一章时却发现:这都是我们明白的道理,可我们却没有遵循,这本书正是告诉我怎么样实践它。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我作为一个青少年,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所应该做的、不该做的、该忍耐的、该发泄出来的……我从中懂得了:人与人要相互体谅,不要因为一点小事闹翻;我们要远离奢华的生活,因为我们不赚钱,花的都是父母的钱;我们要学会忍耐,学会避让,因为愤怒就是在摧残自己……像这样的道理,这本书解释了很多,我想,如果我们想做好这些,就一定可以做好,虽然有些有点难,但是难做不等于不能完成,我们只有具备了这些品质才能更进一步,才能再次升华。
《沉思录》这本书在帮助我前行,引领我探索人生的意义,找到自我的价值,虽然我们难以改变周围的世界,可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
第3篇:《沉思录》读后感500字
马克·奥勒留作为古罗马的皇帝,他关心百姓,普建慈善机构,甚至出售私人珠宝用于赈灾。但他真正的历史性成就,在于他醉心的哲学,在于这部《沉思录》。
这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人可以通过双眼看世界,但是有个死角就是自己,所以看清自己、与自己对话从来就不是用眼睛能够做到的,唯有用心灵去审视过去,去反省过往。而反省自己,与自己对话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绝对真诚、平和的心态,需要超凡、决绝的勇气。
在这本《沉思录》里,作者好似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前面,告诫镜子里头的自己,书中“你……”的句式就是最好的明证。这不是简单的内心独白和情绪倾诉,这是自己与自己的交谈,这是解剖灵魂对自己进行告诫。
这部黄金之书以庄严不屈的精神负起做人的重荷,直接帮助人们去过更加美好的生活。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类友好,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
如书中有一篇是这样说的:“有一种人,一旦做了好事,就当作是对别人天大的恩惠及在他的账簿上。还有一种人虽不至于如此,可在心里人就把别人当做受惠者,觉得人家欠他的情。第三种人呢,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好事。这样的人就像一架葡萄藤结出的葡萄,并不因为自己的果实要求什么报酬。”
奥勒留要求人要按照本性生活,做一个真正、高尚、有道德的人。特别强调的是:德行是不要求报酬的,是不希望别人指导的,不仅要使行为高贵,而且要使动机纯正,要放弃一切无用和琐屑的思想。
第4篇:《沉思录》读后感600字
轻轻地,我把那个绿本子合上了,可是,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却无比沉重,手中捧着那本沉甸甸的书,心里塞满了对人生的感悟。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敬爱的温总理那么喜欢这本书,现在终于懂了,它不仅能为我们净化心灵,洗去俗尘,而且能让我们深刻明白“我思故我在”的道理。-
曾记得,在康德的墓志铭有这么一句话:“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由此可见道德法则于我们的重要性。这个道理或许很多人都知道,可是能真正做到的又有多少呢?-
道德这东西无色无味,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唯有用心才能领悟。之前,对于道德和人性的探索一直只停留在表面,直到我读了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后才有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思考。《沉思录》是一本能够为那些寻求生命更深层境界的人,铺设灵魂阶梯的好书,它不只是尼采的哲学思考,也不同于罗曼罗兰的文钞,这是一本用灵魂写就的不朽之书。-
《沉思录》的词句不显华美,却词词打动人心,句句发人深省。其中让我最震撼的一句话是:“热爱你所遭遇的一切,神用命运之线为你织造的一切,因为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你的呢?”是呀,不要去埋怨你所遭遇的,更不应去无谓地痛苦。既然可以选择笑,为什么还要哭呢?你应该要感谢上苍,因为你比别人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只要你相信自己不是弱者,能够承受苦难,那么你将会从苦难的历练中浑然新生,犹如被烈火灼烧过的真金,光芒四射!-
当然,在《沉思录》中,这样的好句子比比皆是,多如牛毛,如果要一一细说,恐怕要耗尽我的余生。
第5篇:《沉思录》读后感800字
《沉思录》是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对身羁宫廷的自己和所处混乱世界之身的感受,他在书中阐述了灵魂与死亡的关系,解析了个人的德行、个人的解脱以及个人对社会的责任,要求常常自省以达到内心的平静,不仅要思考善,还要付诸行动,他的思想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治学为人的思想不谋而合。
时刻沉思自身能力修养。奥勒留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学习过希腊文学、修辞、哲学、法律与绘画等。在他执政的近20年间,古罗马帝国水灾、地震、瘟疫、饥荒、蛮族入侵、军事反叛等天灾人祸不断,尽管他以其坚定的意志和超人的智慧,夙兴夜寐地工作,也不能阻挡古罗马帝国的颓势。公共职责的沉重负担和个人际遇的沉痛经历使他陷入了极大的悲观中,而使他能忍受下来的是哲学,他试图以“哲学的沉思”来避开人世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安宁。守住自己的本性就必须不断与自身进行对话,在反思自己的同时不断加强学习,在学习中不断剖析自身修养,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告诫,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不断地提高自身修养。
时刻沉思自身责任良知。我们要时刻深思自己的工作责任,时刻想到要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做一个有责任良知的党员干部。马可·奥勒留在文中写道:“有多少人在享受赫赫威名之后被人遗忘了,又有多少人在称颂别人的威名之后亦与世长辞。”“最长久的名声也是短暂的。”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立足本职岗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做爱岗敬业党员干部;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把对上承担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解决问题。对自身的工作失误,要勇于承认主动挑起责任,为成就事业树立威信,凝聚力量。
时刻沉思自身道德品质。马可·奥勒留在卷一中就如此写道:“从我的母亲,我濡染了虔诚、仁爱和不仅戒除恶行,甚而戒除恶念的品质,以及远离奢侈的简朴生活方式。”一个人的良好品德“闪耀在良好的传承中”,党员干部的优良品德在和平年代也应该继承我们党一如既往的优良革命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铭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良品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到不唯上、不唯利、不为名,如马可·奥勒留一样常思“我为普遍利益做过什么事情吗?”。要正确对待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把自己当成人民群众的公仆,走进群众,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目标,把群众情绪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意愿化作决策思路。
第6篇:《沉思录》读后感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了这部具有神秘色彩的哲学书籍,发现该书并非一本“快餐式”的心灵鸡汤,亦非具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引人入胜的着作,而是初读可能会令你大失所望且略感索然无味,但细读之后你就会觉得该书充满睿智而富有哲理,朴素无华、平淡无奇,但却直达你的心灵,是一本需要用心慢慢去品读的书。《沉思录》是一本像对着镜子拷问自己灵魂的语录体作品,极如中国的《论语》,思想的火花闪烁着人类的智慧,充满浩然正气和深远大气,读起来令人冷静,发人深思。
第7篇:《沉思录》读后感
看一本《沉思录》,是在与一位时空相隔甚远的长者神交,他把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娓娓道来,让人学会坚定自己的理性,反思自己的灵魂。马可·奥勒留作为一位帝王,是伟大的,他的伟大除了权势,还有心灵的富足。我们成天都在为生活而忙碌,在马可·奥勒留智慧的浸润中,我在反思,什么是幸福。
幸福百态,滋味自知。幸福是什么?幸福又在哪里?每个人的幸福定义皆有不同。有的人认为安安稳稳过平凡日子是幸福;有的人认为轰轰烈烈过不平凡的日子是幸福,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对幸福的理解。我们每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不同,都会朝着自己幸福的方向前进。所以,不要将你认为的幸福强加在他人身上,也不要和他人盲目攀比。幸福不幸福,不是给人看,是自己说了算。
幸福感不是来自拥有的越来越多,而是计较的越来越少。凡事积极乐观、竭尽全力,而后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最终心存感恩、知足常乐,这种心态就是“享福”。
健康是福,平安是福,知足是福,清醒是福。保持单纯快乐的心态,过一种脚踏实地的生活,有一种真正的清醒和顿悟,拥有一份不盲目追逐的淡定和从容,这是马可·奥勒留给我解答的幸福。
第8篇:《沉思录》读后感
我以前对《沉思录》这本书很陌生,只因为偶尔看到了温家宝总理曾说的一句话“这本书天天放在我的床头,我可能读了有100遍,天天都在读”,怀着好奇之心我暑期拜读了它,它是由古罗马帝国皇帝马可。奥勒留。安东尼所写。
这不是一本时髦的书,该书没有过分讲究辞藻,也没有较好地去安排结构,而是任凭思想随波逐流的一部经典哲学名著。它朴素无华,平淡无奇,却充满睿智和哲理,能直达心灵,更能够引导我们用冷静而达观的心态去面对工作和人生。它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是一本拷问心灵的书,每一句写给自己的话语,都是一次向着心灵的凶猛攻击。即使是在时隔两千年的今天,我们仍能跨越时空,隔着两千年的时光仿佛看见作者低头沉思,与自己内心对话。作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沉思录》启迪我,要干好教书育人这份工作,要在三尺讲台上有所作为,首先要从自我的内心处开始修炼。
一、善于学习
书本的开篇就能够看到作者用长篇幅表达自己学习和感恩的过程,“从我的祖父那里,我学习到弘德和制怒;从我的父亲那里,我懂得了谦虚和果敢;从我的母亲那里,我濡染了虔诚和仁爱,以及远离奢侈的简朴生活方式;从我的老师那里,我学会了忍受劳作、清心寡欲、事必躬亲,不干涉他人事物和不轻信流言诽谤”等等。作者从不同人身上学到许多优秀的品质和宝贵的人生经验,更重要的是,他掌握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正确方法。“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身边的人都是自己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在生活中时常发现他人的优点,善于吸收有益的经验。每一个人都有如金子一般的闪光点,关键要看我们是否有一双慧眼,有宽广的胸怀,能否如海绵一般,拼命吸收,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善于向别人学习,使自己能力更全面,人格更健全。正如书中所说:“想想那些和你生活在一起的人的德性,例如某个人的积极,另一个人的谦虚,第三个人的慷慨,德性的榜样在与我们一起生活的人身上展示……”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需要我更努力地学习,不断进取,在实践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耕好手中的“责任田”。
二、勤于思考
如果缺少思考,就无法形成自己的思维,永远只能够跟着别人的.脚步走,其灵魂就很难提升到另一个新的高度,对事物的理解也会十分局限与狭隘。阅读完这本书,时常会使我静下心来思考人生,也让自己培养出一种纵横交错的哲学思维,学会多角度分析问题,尽可能客观地评价事物,这样会帮助我们在人生的旅途中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多将思想放在自己的身上,每日三省,想想自己能为学校、为学生做些什么,“当你不把你的思想指向公共利益的某个目标时,不要把你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思考别人上”。因为注意别人的缺点和行为,将会使我们忽略掉观察我自己的缺点和行为。
三、学会宽容
作者认为“人们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不要以恶报恶,而是要忍耐和宽容”,“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有优点必定就会有缺点,我们应该经常有包容之心,善待自己,也同样善待别人。真正的宽容,本质上就是爱护,宽容并不等于放任其自流、撒手不管,如果对学生的缺点听之任之,不管不顾则是一种纵容。宽容是一种心态、一种智慧更是一种技巧,其中具有丰富的内涵,代表了你心灵的充盈和思想的成熟。如果真正领悟了宽容的艺术,达到一种兼容并蓄的境界,就能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广。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保持宽容心态,不但可以提高生活的幸福指数,而且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宽松的发展空间。
四、坚定信念
一个人的新年和理想,是一个人的行为和思想的总开关。信念决定我们人生的方向,只有坚守住信仰,在身处逆境时才会不泄气,不放弃,身处顺境时才可以不骄傲、不折腾。我们要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社会,克服急躁、消极和抱怨的情绪,理性地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去做好自己的份内应做的事。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它的长度,而在于它的宽度和厚度。其实,生命的不完美就是完美,人生不要背着过多的包袱,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无论生命长短,都能做到无愧于自己的使命。
《沉思录》这本书值得我们静下心来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作者深刻的感受,他那内心的超脱与自我的完善,不断的反躬自责,不断的警醒鞭策,不断修炼和提高自我的精神境界,完善自己的人格,加强道德和人文修养,保持宽广的胸怀,以从容豁达的心态、理性清醒的认识,饱满向上的精神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努力追求自我的不断的完善,做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人。
最后我将书中的一段优美的语句和大家共勉:“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一切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是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会迅速落入忘川。那么一个人靠什么来指引?惟有哲学。”
第9篇:《沉思录》读后感
今天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抽出来了,于是翻看了一下午。还没看完,就看了卷一和卷二。先把一些想法记下来。
卷一里,奥勒留一直在类似感恩的记录,谁谁谁让他认识到了什么,谁谁谁又让他学习到了什么。这部分的内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这种反思方式却值得学习。
读它的时候我想到,如果是我,旁边的人都有哪些是值得我学习的。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管是谁,都有自己的亮点,无论我喜欢与否。所以,接下来,我应该写一篇关于身边人的优点,以及她们对我的影响。不仅能让我更加客观的看待他们,也能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和解剖自己。
卷二里,奥勒留表达了一些很经典的观点。一看这些句子的眼熟程度,就知道被引用了很多遍。比如:
“你的每一桩行为、每一句话,事实上只有这个是他所有的,而他所没有的东西,他当然也不会失掉。”
“要记取,一切事物均取决于我们的看法。”
“人生之过程不过是一个点,其本质是变动的,其知觉是模糊的,其整个身体构造是易于腐朽的,其灵魂是一个漩涡,命运是不可测度的,名誉是难以断定的。”
这些哲学思想,到现在仍然是时尚又经典的,被许许多多的人所认同。
第10篇:《沉思录》读后感
班主任曾推荐一本叫《沉思录》的书,作者是马可·奥勒留。起初看时并不认为这本书写得很好,可后来我对它改观了,原因在于作者睿智而深刻的思考如和煦的春风抚平了我的焦燥的心。
“每茖人都仅仅生活在现在,丧失的也只是现在。”提醒我们要把握现在,珍惜时间r“当你十分烦恼或悲伤时,想一下人的生命只侑一瞬,我们都很快就要死去。”教会我们不要被无意义的事折磨r“人们互相蔑视,又互相奉承,人们各自希望自己高于别人,又各自匍匐在别人面前。”警醒我们做一茖真实的人……
《沉思录》快被我读完了,书的最后一小章节使我颇侑感触。马可·奥勒留在书的终了谈了一茖人生终了会遇的问题——死亡。《沉思录》全书都在谈理性,将死亡这茖问题放在最后,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死亡是最需要理性看待的呢?也许是的。世尙总侑不少人看不清死亡,即使是将化为一g黄土。幸而我们遇了《沉思录》,它总结出了人生应遵循的几茖准则,也告诉我们死亡不是一件可拍的事。的确,侑些人会常存在我们心中,马可·奥勒留就是其中一位。
《沉思录》是一本好书!
第11篇:《沉思录》读后感
天灾人祸,世事变迁,这些变故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你区区一个个体能够掌控的;那么在一个乱世之中,你能掌控什么呢?无非是你自己的心灵的宁静,是内在的和谐和平衡。所以,斯多亚的明智有一种力量,这个是“自我坚持”的力量;斯多亚的明智有一种“自由”,虽然那“经常只是一种否定的自由、是说‘不’的自由”,但却是实实在在的自由,不空洞,不浮夸,是你自己能够掌控的自由,是最关切于你自身的自由。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来说,懂得什么时候。应该“断”、“舍”、“离”,这个也恰恰是心灵自由的力量所在。
真正的哲学治疗其实就应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尤其是斯多亚派。一说到治疗,那肯定涉及到两个问题,治疗什么,怎么治疗,也就是目的和手段。大家日常生活里面经常会接受各种各样的“治疗”,所以会有“对症下药”,“药到病除”这样的说法。那么,哲学要治疗的“症状”是什么呢?那肯定不是生理或心理的某个局部的毛病,而是你整个人的迷失,找不到你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那通过什么样的“药方”来治疗呢?看来只有一个,就是找到你身上真正属于你的本性的那种力量,这种力量能够划定内与外的边界,把你从外部世界的束缚、干扰甚至奴役之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你对自身的掌控。那么你想一想,在你身上的各种力量,情感,欲望,理性,到底哪一种能够实现这样一种自我治疗呢?欲望肯定不行吧,因为它整天把你拖向外部的世界,让你难以自拔地卷入到物欲的横流之中。情感也不行,因为情感一激荡起来,你的内心世界就开始翻江倒海了,那就更加失去自我的控制。所以,最终只有理性,那种冷静平和的理性才能治疗人生的迷惘,才能真正实现自我控制,才能真正展现说“不”的自由。
这一点在《沉思录》开篇第一卷的自述之中表达得都非常清晰。奥勒留说,“从阿波罗尼奥斯,我懂得了意志的自由,以及目标的坚定不移;懂得了在任何时候都要依赖理性,而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所以,斯多亚的明智说到底有两个重要特质:“一方面能足够地强健地承受;另一方面又能保持清醒的品质,正是一个拥有一个完善的、不可战胜的灵魂的人的标志。”
第12篇:《沉思录》读后感
《沉思录》没有过分的讲究辞藻,也没有注意交代和结构安排,而是任凭思想随波逐流的一部经典哲学名著。“一个人退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如退入自我的心灵更为宁静和更少苦恼,个性是当他在心里有这种思想的时候,透过思考它们,他立刻进入了完全的宁静”。但就是这些简单的话语,让人有一种听古典神秘音乐时的静谧感和认同感。
“一本温总理读了一百多遍的书”本以为只是一个宣传叫卖的噱头,但真正阅读过才发现它的确是一本能净化人心灵的书籍。本书译者何怀宏这样说到:这不是一本时髦的书,而是一本经久的书,买来不必须立刻读,但必须会有需要读它的时候。近两千年前有一个人写下了它,再过两千年必须也还会有人去读它。我坚信这一点,因为它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是一本拷问心灵的书,每一句写给自我的话语,都是一次向着心灵的凶猛攻击。即使是在时隔两千年的这天,我们仍能跨越时空,看到作者低头沉思,与自我内心对话。
《沉思录》,这是一本记录自我与自我对话的书,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人用双眼看世界,却看不到自我,所以要先看清自我惟有用心。反省自我过往并构成对话那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绝对的真诚、平和的心态和超凡的勇气。这本书中字里行间常常出现的不是“我……”,而是“你……”,好似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对镜子中的自我做出告诫与提醒。他不是简单的内心独白和倾诉,而是自我与自我的对话,是对自我灵魂的解剖和对自我的告诫。他这样说到“你错待了自我,你错待了自我,我的灵魂,而你将不再有机会来荣耀自身。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足够的,但你的生命却已近尾声,你的灵魂却还不去关照自身,而是把你的幸福寄予别的灵魂。”他一向这样拷问自我。
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战胜自我便能战胜一切。古训道:“待人宽、责己严”,这句话人人都明白,可是做起来却很难,所以《沉思录》里说“不要不情愿地劳作,不要不尊重公共利益,不要不加以适当的思考,不要分心,不要虚有学问的外表而丧失自我的思想,也不要成为喋喋不休或忙忙碌碌的人。”我们应做的是把心思放在自我身上,自我反省,想想能为家人、为社会做了什么,“当你不把你的思想指向公共利益的某个目标时,不要把你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思考别人上”,不要只注意别人的缺点而忽略了审查自我的行为。因为仅有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然而人不是孤独存在,人是社会性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不能脱离社会、脱离整体而存在。这也正是《沉思录》中反复强调人的社会性,人不是孤独存在。每个人都向往和谐完美的生活,这就需要每个个体努力发挥自我最大的力量,不断完善自我,以一颗仁爱之心善待与你相处的每一个人,以平和宽容的心态学会理解,做到心灵的平静和安宁,遇事坦然应对,不受干扰,勇于承担。维护和谐社会,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每一个人都不能忽视自我对整体的作用。《沉思录》中多次提到,要让自我的行为和活动限定于有益的社会活动中,因为这贴合人的本性。记住我是整体的一部分,才会更加珍视整体的团结,维护整体的稳定。犹如礼貌洁净的生活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不乱扔垃圾或主动维护环境卫生,事虽小,但好处大。这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它还影响到他人和整个社会,甚至影响到下一代的世界观。
再如遇到不顺的事情,不要一味地责怪他人,应先要检讨自我的对与错,学会沟通和交流,凡事尽力做到以身示范、以身作则、以理服人,构成良好融洽的工作氛围与和谐的社会环境。以用心的心态认识社会,正是因为一个个多样的个体存在,才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世界,才使大家的生活丰富多彩,与人同行,才不再孤单寂寞。
第13篇:《沉思录》读后感
《沉思录》,书如其名,是一本需要人把心沉静下来阅读并思考的一本书,这是古罗马哲学家帝王马可·奥勒留的人生思考与感悟,是一部直抵人灵魂深处的西方经典哲学著作。多年前,在网上搜索时,无意中得知此书是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精读百回的枕边书,心中顿生好奇,是怎样的一本书,让总理这样的情有独钟、青睐有加呢?满怀期待,四处找寻,在文化街上的一家期望书店里我找到了这本由北方联合出版传媒公司万卷出版公司出版印制的微型书。回家后随手翻阅,能读懂的段落并不多,对于好多语句的理解只是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程度。没过几天,这本书便被我遗忘在了书柜的角落里。时隔几年以后整理书籍时,重又翻开了此书,细细品读,才发现了这本书的真正价值。或许是这几年的生活积沉,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的体悟,从而对这本书有了重新的认识。犹如醍醐灌顶,从前晦涩绕口的语句,而今成为了箴言警句、谆谆教诲,点亮了我的智慧和心灵之灯。
环视星球,仿佛你是和它们一齐运行,不断地研究元素的嬗递变化吧,因为这种思想将濯去你尘世生命中的污秽。
灵魂的力量在于让人以最善的方式生活,它能对无关紧要的事物采取漠然的态度。
不要总去注意别人心里的想法,那么,一个人就很少会被看成是不幸福的,而那些不注意自我内心活动的人就必然是不幸的。
以上几段话摘自《沉思录》,从宇宙到人生,从灵魂到死亡,马可·奥勒留无所逃避,真抵人心。如今,这本书已经成了我的随身宝典,有空便翻开逐字逐句地精读,其间的每一个字符,每一句教诲,都教导人类摒弃一切无用的思考,去正直的思考,过朴实的生活,从而抵达心灵的最大宁静。
第14篇:《沉思录》读后感
《沉思录》的作者是马可·奥勒留,被誉为“帝王哲学家”。作为古罗马帝国晚期的一名有名的君主,也是着名学派斯多葛学派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幼时坦率真诚便赢得了赫德利安皇帝的好感,之后便成为了皇帝的后嗣,最终与维勒斯共享皇权,但是显然后者不如奥勒留名垂千古。
马可·奥勒留在位的二十余年,罗马帝国正处于一个衰亡崩溃的时代,战乱频繁、灾害不断更为加剧了这一趋势。即使他夙兴夜寐,坚定不已地工作,也无法挽救一个病入膏肓的帝国。面对一个时代的悲剧,他大多数时间不是呆在罗马,而是在边疆或行省的军营里。《沉思录》也就是他写给自己的书,其中便可以看出很多“你……”,而不是一般写给读者的“我……”。由此,他对于人生、宇宙与帝国的思考也掺杂了斯多葛学派的特色,面对乱世,更希冀个人的品德来获得自我抚慰。
他是罗马皇帝,也作为这一哲学学派的一个代表,另一个着名代表是奴隶出身的爱比克泰德。两个人的出身与社会地位极为悬殊,但是并不妨碍他们拥有共同的一个生活状态。从书中隐约透露出来的,对于人自身精神力量的巨大作用,有着极为繁重具体的描述,但是对于一个时代来说,并不足够。
这本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尤其是积极进取的年轻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这里面强调的是个人努力接受宇宙的一切,忍受生活的一切,并把这个作为磨砺自己的存在。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尝试运用你的观察与理智去教化他人。当然,这种处事方式需要极大的克制与自持。因而,他更适应一些需要时刻谨慎与保守主义倾向的人群,可以提供个人一个自我反省与避免犯错的参照。而且作为一个庞大帝国的皇帝,其中很多君主的思考层面也适用于国家层面的治理。其中提及的一种世界主义的包容心态,也确实值得后世借鉴。
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出演一台戏,终究有谢幕退场。这就是人的命运,不管准备好与否,都该为后来人腾出地方。或许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本书提供我们的人生思考是极其有益的:幸福在于做好你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享受你的本性自由。这也是福柯所说的“生活美学”与“自由实践”。换言之,运用你的理性与道德智慧,追求一种井然有序的生活。
第15篇:《沉思录》读后感
《沉思录》古罗马唯一一位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所著,是一本记录自己与自己对话的书,也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沉思录》的词句不显华美,却词词打动人心,句句发人深省。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感受一:修身养性,笑对人生。人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善待与你相处的每一个人,以善抑恶,修身养性,以平和宽容的心态学会理解,做到心灵的平静和安宁,遇事坦然应对,不受干扰,勇于承担。正所谓知足常乐,不抱怨,朝着正确的方向勇往直前,乐观生活,笑对人生。
感受二:看清自己,常常反省。“待人宽,责己严”的古训人人都知道,但是在工作和生活中,却不容易做到,所以马可·奥勒留说,“不要把你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思考别人上”,因为,注意别人的缺点和行为,将使我们忽略观察我们自己的缺点和行为。在当今,以自我为中心,自我不断膨胀的时代,这是一曲清凉剂,让我们清醒,少埋怨社会,多想想自己为社会做了什么。
感受三:换位思考,学会谅解。《沉思录》强调,所有事物都是互相联结的,这一纽带是神圣的,几乎没有一个事物与任何别的事物没有联系,因为事物都是合作的。他还强调人的社会性,认为人不能脱离社会、脱离整体而存在。因此,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或管理人员,我们待人处事还是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不是生搬硬套地讲教条,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相互鼓励、相互帮忙、相互促进,学会换位思考,让每一位成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自发地产生回归感,自然而然地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总之,《沉思录》中关于人应遵从自然而生活,按照本性而生活,惟此,才是真正的幸福等观点,对我们现代人来说是一句温暖的提醒,也是一方解脱心灵焦灼的良药,因为简单所以快乐。
第16篇:《沉思录》读后感
古罗马思想家爱比克泰德在他的《沉思录》中写道:“与人交往要小心。对你在与谁交往这件事,要留心在意。”他之所以强调与人交往要小心、慎重甚至要有所警惕,我理解主要有以下三层含意。
一是交友要慎重,人与人之间会相互影响。他说:“人类善于模仿他人。我们会不知不觉地接受他人的兴趣、观点、价值观以及思维习惯。你与他人交往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且总有一种会发生。或者你变得像你的同伴一样,或者你让他们改变思想观念,与你一样。就像一块未燃烧的煤接触到一块正在燃烧的煤,或者前者使后者熄灭,或者后者点燃前者。”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不慎,遇人不淑,是年轻人常常遇到的杯具。我的主张是:让有影响的人影响你,这是交友之道;让你去影响有影响的人,这是成功之道。
二是交友要选择,绝不能随波逐流。他说:“不要因为有些人对你友善,你就应该与他们在一起消磨时光;也不要因为他们找到你,对你或你的事感兴趣,你就应该与他们交往。让谁当你的朋友、同事或邻人,一定要经过选择。所有这些人对你的命运都会产生影响。世上到处都是令人愉悦的、有才能的人,关键在于,只结交那些能够提升你,能激发你身上最大优点的人。”这就是说,你与什么人交往,你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对待孩子,做父母的不要过于在意其学习考试成绩,但一定要关注其与什么人交往,经常在一起玩耍的好朋友是谁。
《左传》曰:“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高贵而有理想的人,是不会随随便便交朋友的。我认为,有些人越是想结识你,越表明他们根本不值得你去结交。只有那些不想结识你的人,才值得你去用心结交。交友不如己,不如不交,千万不要以为这是攀高枝的势利。
三是交友要警惕,对同事有保持戒心的必要。中外历史表明,越是了解你的人,越是你身边的人,关键时刻越容易背叛甚至出卖你。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拉布吕耶尔说:“跟敌人相处,应该时刻想着有朝一日敌人会成为朋友;跟朋友相处,应该时刻想着有朝一日朋友会成为敌人。” 圭恰尔迪尼说得更偏激:“只要你不轻信任何事,不轻信任何人,你就不会犯错误。”
我以为,我们与人交往不能怀疑一切,草木皆兵,那样会活得很累很累,但保持警觉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人说距离产生美,与人交往特别是与下属交往,保持适当的距离,有助于树立你的权威,保持你的神秘,展示你的魅力。两个人好得穿一条裤子,无事不谈,无话不说,最终你将咽下自己酿成的苦酒。
第17篇:《沉思录》读后感
在人的生活中,时间是瞬息即逝的一个点,实体处在流动之中,知觉是迟钝的,整个身体的结构容易分解,灵魂是一涡流,命运之谜不可解,名声并非根据明智的判断。一言以蔽之,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迅速落入忘川。”
读《沉思录》是一种折磨,如一碗味道怪异的汤,在口腔内充塞之际,只觉胃内一阵阵的酸水泛出,却又不得不入喉,仿佛相声里御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试举一例:“没有一个人天性不可忍受的事情对那个人发生。同样的事情发生于另一个人,或是因为他没看到他们的发生,或是因为他表现一种伟大的精神而使他保持坚定和不受伤害。那么无知和欺瞒竟然压倒智慧就是一种羞愧。”如此佶屈聱牙,让人怀疑《沉思录》何以作为经典流传千年。
在现世中存活的芸芸众生们,整日里为了蝇头小利狗苟蝇营,为了金钱和物质的享受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殊不知,灵魂先于身体早衰是一件让人羞愧的事。浮生若梦,一切的虚名甚至身后的名声都将不复。不要以为你将活一千年,死亡时刻在窥视着你。当你活着的时候,当你的行动在你力量控制范围之内的时候,思考一下什么才是值得你真正为之努力的东西。佛说涅磐,上帝说你可以上天堂,是否真有所谓的灵魂,在人死之后变得轻灵超脱?“如果灵魂继续存在,大气怎么无穷地容纳它们呢?大地又怎样容纳那些古往今来被埋葬的人的尸体呢?在此正像这些尸体在保持一段时间之后变化一样,不论它们变成什么样子,它们的分解都为别的尸体腾出了空间,那移入空气中的灵魂也是如此,在继续生存一段时间之后便被改变和分解了,通过融入宇宙的一种再生的智慧而获得一种如火焰一样的性质,以这种方式为到达那里的具肉的灵魂腾出地方。”这是马可·奥勒留对灵魂继续存在的这种假设给出的回答。
《沉思录》是一部感伤的著作,感伤隐藏在文字背后那个无法过自己理想生活的灵魂。尽管奥勒留以高贵的姿态来描述心中的哲学,以永恒的道德与理性指引人生,然而人生终究不能完全纳入理性的轨道。奥勒留站在罗马帝国衰亡的十字路口上,即便纵马扬鞭抚平四海,也无法挽回日落的结局。
当无法改变的现实使我们裹足不前,人要做的是遵循自己的本性,“使自己保持朴素、善良、纯洁、严肃、不做作、爱正义、崇敬神灵、和善、温柔、致力于所有恰当的行为吧”,自我道德的完善,不为他人的行为所左右,这是奥勒留应对的措施,退回到内心中沉思。他的功过也许要历史学家做更系统的论述,然而面对现实的压迫,一个高尚灵魂的深深思索仍足以令千年后的人们动容。
“所有你看到的事情都将迅速的衰朽,那些目击其分解的人们不久也将逝去。活得最长的人将被带到和早夭者同样的地方。”斯人已逝,沉思仍将继续。
灵魂的事,归根结底不过是浮生一梦罢了。
第18篇:《沉思录》读后感
这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书中涵盖了包容、平等、理性、公正、和谐等调和各种矛盾的人所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特性,《沉思录》读后感。要用一篇读后感去描述这样的一本思想巨作,则略带着侮辱的嫌疑,但在以完成任务为目标的背景下,则又释然了。奥勒留作为古罗马的皇帝,在公元162年40岁时继承王位,却遇内忧外患,没什么好日子过。他戎马倥偬一生,美国大片《角斗士》中留有他的形象。作为军人,他战功赫赫;作为皇帝,他关心百姓,普建慈善机构,甚至出售私人珠宝用于赈灾。但他真正的历史性成就,在于他醉心的哲学,在于这部《沉思录》。《沉思录》成为古罗马哲学斯多亚派的最后一部典籍,与古罗马人注重实践、崇尚理性的性格相契合。因为《沉思录》,奥勒留被称为“偶像们的偶像”。
卷一中作者向我们列出了他通过奚心观察,虚心地学习和发扬家人、良师、益友身上可贵的品质和闪光的精神,这不由地让我想到孔子提出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无独有偶,奥勒留在卷二中开篇写到“一日之始就对自己说:我将遇到好管闲事的人、忘恩负义的人……但我不可能迁怒于他们,或者憎恨他们。否则就是自寻烦恼。”作为一国之君,能够如此谦逊地学而不厌,不断地锤炼自己的品性,真地很令人敬佩。所谓“有容乃大”,只有胸襟宽阔的人,只有能清楚地认识自己和看清别人的人,才能够使自己的内心获得真正的平静和安宁。正如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我想正是对这一理念的最好诠释。
“热爱你所遭遇的一切,神用命运之线为你织造的一切,因为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你的呢?”是啊,不要去埋怨自己所遭遇的,更不要去无谓地痛苦。相信神明的安排,相信自己能够承受苦难,相信自己不是弱者,那么,你将会从苦难的历练中浑然新生,犹如被烈火灼烧过的真金。
第19篇:《沉思录》读后感
人与人之间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之所以能把握好自己的位置,就因为他们分得清楚这两种概念——“理性化与情绪化”。在日常生活当中,这两种概念都是必备的,因为,人之常情难免会有一些小情绪或者是过于理性化地行事。但是,这两种概念只能以二选一。
情绪化:人之常情之中是会有一些情绪的。比如说,你和另外一个人在有矛盾的时候,你的心其实是十分不服的,因此,你骂出了一些难听的脏话,大声吼叫,而不像理性行事的人清楚、沉稳地向对方说出你想表达的东西,同时也会带一些大一点的声音。换而言之,从另外的一种角度来看,情绪化,是一种思维不清晰,脑子混乱的症状,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没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与理性的概念,有再大的怒气也都比不过有理性思想而说话的人。情绪化也有另一种概念,我举一个例子给大家证明:就像刘备错伐吴的例子,在那时,关羽命丧吴国,毕竟是在当年帮助刘备脱离心理困境的知己——关羽,被自己的敌人杀死了,当然总有一股怒气冲上心头。这时,刘备犹豫了,因为在左有诸葛亮曰:北伐征魏,杀去汉室之愁;而在右有张飞言:东征伐吴,早忘桃园之誓。而在这次,刘备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东征伐吴。就因为他太急于复仇了,太情绪化了,而诸葛亮给出的建议是理性的,先联合吴伐魏,到时候一举歼灭吴国,这不是比这样意气用事有效多了吗?
理性化:理性化行事的人是比情绪化意气用事的人好多了,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因为,人的脑子里要是一有理性,就说明了你的头脑清醒一些,说出的话也就有条理一些,比如说辩论赛,你拿出一些论据就有可能说服别人。但是,需要说出来的是,人要是太理性化了必定会物极必反,因为太理性化的话,别人就会厌倦,因此,人要做随机应变的人,这样才能做更好的自己。
第20篇:《沉思录》读后感
“君子赠人以言,庶人赠人以财。”《沉思录》就是一个君子——奥勒留,思想汇聚成语言的集锦。书中汇集了社会和个人伦理,精神信仰,理智的诚实,平衡的中道,温和的坚定,此世的超越精神等。一切都看似矛盾的思维内容,却在奥勒留的笔下协调统一,在他的著作中获得一份宁静和谐。
习惯是一条巨缆,我们每天编结其中一根线,到最后我们最终无法弄断它。因为有了习惯,我们才不会被一阵什么风吹跑。或许,《沉思录》中每一句话就是一根线,拧在一起,就成就了无数人思考的习惯。也许正因为如此,《沉思录》成了无数人的枕边书,直至我们敬爱的温总理。
奥勒留说不仅把自己视为一个罗马公民,也把自己视为一个世界公民。他的哲学思想与其说是尊重人,看重人,不如说是尊崇人的理性和责任。《沉思录》与其说一本著作,不如说更像是灵魂的低语。
阅读《沉思录》,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阅读的,也不知何时结束了这本书的阅读,因为一直在枕边,只是今天闲暇时无意中发现每一页上已经都标有记号,由此证明我都已读过,但绝对不是每页都只读一次。读这本书,可以随时拿起,随时放下,一次能读多少就读多少,不必一次读完,也不必按顺序读。因为人的思维本来就是散漫的,对于生活在喧嚣城市中的我们,最重要的是我们一天中能有多少时间能让自己深入思考,能让自己从繁忙中抽出属于自己的宁静。《沉思录》就有这样一种魅力,它能帮助读者进行一种精神和德性的训练,阅读时能感受到一种从纯净心灵中汩汩流出的美。
我们都是自己灵魂的主宰,生活的目的不同,掌舵的方式也不同。但是,我们都追求乘风破浪的力量,也寻求喧嚣中宁静的港湾。《沉思录》是对我们看不透的生活的梳理,奥勒留给予我们整理生命的方式。
第21篇:《沉思录》读后感
前段时间,正在读大学的女儿送我一本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使我受益颇多。最初吸引我的是作者的双重身份,马可·奥勒留是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同时还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柏拉图一直所期望的“哲学王”。柏拉图说过:“唯有哲学家为城邦之主,城邦方有生之希望,得见天日。”也就是说他认为只有自身品行端正、学识渊博且精通哲学的君主才能建立“理想国”。马可·奥勒留无疑具备前述所有的优秀品质,只是尽管他竭忠尽智,夙兴夜寐,凭他一己之力也无法挽救古罗马帝国江河日下的颓势。他的一生都在应付帝国危机中度过,身先士卒,征战四方。但是在他的戎马一生中,马可·奥勒留从未停止他对人生真谛的思考。他在转战南北的征程中,思考人生,与自己的灵魂对话,并将他的感悟写成著作《沉思录》流传千古。
《沉思录》中并没有很多华丽的词藻,平实的语言浅显易懂,但是却深入浅出地阐述着世界的本源、规律以及人生的哲理,字里行间传递出一股浩然之气,令人高山仰止。在我看来,理性、德行、自然是本书的关键词。作者认为,人最优秀的品质在
于理性,他将其视为人与其它物种存在的最本质的区别:“行事若能遵从理性,不急不躁,保持内心的纯净正直,即使你随时可能放弃生命也无所畏惧。”感性的人如溪流,清澈且慷慨激昂,理性的人如湖泊、海洋,深沉睿智,能容天下事,能汇天下人。只有随时保持理性,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准确的判断力,不至于做出草率的决定。
马可·奥勒留作为一位君王,还非常看重人的德行,他时常向身边的人学习,来反思自己的不足,他的著作对于个体性格的养成和修养的提高有不可估量的帮助。他为后世提供了这样一个楷模:无论命运将什么事情加注于他,他都怀着崇敬接受;不玷污内心的神明,不让各种妄念搅扰它,而是保持宁静,规规矩矩地侍奉它,不说违背真理的话,不做违背正义的事。即使别人都不相信他的生活简朴、谦虚和满足,他也绝不动怒,终其一生不偏离这条道路,循着这条路,他将获得纯粹、宁静。
生活中会有各种纷扰和诱惑,已过不惑之年的我要努力成为这样的人:朴素、善良、严肃、不做作、爱正义、恪尽职守。这是我在阅读本书后,对自己的要求,也算是一些感悟。
第22篇:《沉思录》读后感
马克·奥勒留的《沉思录》是今年的第三本书单,阅读过后,才觉得这本书更适合有一定阅历,一定年龄的人阅读会更好,理解的更透彻。通读全文,我也只是简单的知道一些皮毛,还不能理解作者的深意。本书提到最多是意志、自然和谐等。下面就从以下几点理清我的感想。
卷一:就是让我们区分那些是能控制的,那些是不能控制的,我们都是每个群体,每个思想,每个独立的意志,判断事物的好坏取决于我们对该事物的看法,也就是说伤害我们的是我们对事物的看法。其实仔细想想还真是,我们因爱情,友情,权利,金钱,健康等等而苦恼,这些都是我们控制意志外的事物,是我们主观对事物的看法,或高兴,或悲伤,或嗷嗷大哭。我们对事物的看法决定我们的行为。
卷二:自己的意志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最好的生活方式,有人问,什么是好的生活,怎么去评价是好或者是坏的生活,只有内心平静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这是作者的原话,我很喜欢。我们去努力的追求我们心里认为的好的生活,不仅仅只在乎结果而忽略过程的重要性。任何事情具有两面性,看到其中一面,我们觉得事情可以承受;看到另一面我们又觉得无法承受。怎么取舍,唯有自己遵从内心最真实的选择。
卷三:有时再想,人为什么而活着,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伟大的哲学家也不能给你其答案,人的一生何其短暂,短短几十年,看过了霍金的时间简史,感觉人类太渺小了,在浩瀚的宇宙中微不足道,我一直坚信是有外星人,说不定我们是被外星人关押的囚犯。所以,人是为自己而活,短短几十年,我们要将人生视如赴宴,把自己最华丽的一面展现出来,不遗憾,不后悔。也有人会说,想做到何其难,社会上各种压力以及责任,你可能扮演各种角色,都有着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什么是责任,责任必须在人际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路漫漫系
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卷四:勇于面对困难,不要悲叹哀怨。当困难来临时,不用悲伤,即使你悲伤了,也是于事无补,与其在困难中顾影自怜,不如好好分析是那个环节出的[]错误,想要实现目标,就得付出汗水,没有谁能随随便便获得自己想要的追求。一个人所处的境况能显示出这个人的本性。自由的人儿,如果一个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不被强迫,阻碍,能自由的选择,成功的实现愿望,避免可以避免的事情,他就是自由的人。
卷五:知足方能与自然和谐一致。古人云:知足者长乐。不论你渴望拥有什么样的外在事物,过于看重价值,你的内心会被它牢牢套住,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没有办法去控制你意志外的事物,有自知方能自如,与自然和谐相统一,才能过宁静而幸福的生活。
第23篇:《沉思录》读后感
“那对身后的名声有一强烈欲望的人没有想到那些回忆他的人自己很快也要死去,然后他们的子孙也要死去,直到全部的记忆都通过那些愚蠢地崇拜和死去的人们而终归湮灭无闻。”
“有多少人在享受赫赫威名之后被人遗忘了,又有多少人在称贺别人的威名之后亦与世长辞。”
古代中国知识分子,把“名节”看得重于一切,一句“留取丹心照汗青”,将此种思想推向了高峰,教育了千千万万的知识分子。“要留当留万世名”一直是很多人自认为伟大志向的标准之一。但当读完《沉思录》后,我心灵受到一股震撼,来回激荡着:“即使留万世名,你又知道多少?你能享受到当中的乐趣吗?你还在吗?”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就是答案。
换一个角度来审视名声,它本虚无,只能通过别人的眼睛来确认自己的幸福。如果根据自身的感觉来判断,就很难找到究竟是否幸福的答案。我们能引以自慰的只是别人对自己的羡慕和模仿,这使我们因为名声而得到骄傲和荣誉,与此同时,我们心中的感觉也许恰恰相反,我们会常常感到忧虑,甚至直至生命终结才能意识到自己盲目追逐的错误所在。正如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所说:“尽管名满天下,自己却一无所知,这样死去是不幸的。”
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思量名声,它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追逐好的名声如同人体中的胆汁,是一种促人分发行动的体液。但是当它被阻扰而不能稀释时,它就有可能成为一种使人恶毒的毒素。因此,当追逐名声而感到事业有所希望成功时,他们是忙碌的人物。但是当他们的抱负受到压抑而心怀积愤时,他们将成为危险的人物。
名声,多少人被名声所捧?终而又被名声所累?读过此书,我明白我不能被“名利”二字所遮盖了双眼,而忘却发现身边更美好的东西;不能被“名利”二字所束缚,而失去那种做自己想做之事的自由。
第24篇:《沉思录》读后感
17岁那年,在语文课外读本里读到,“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迅速落入忘川。”便立即着迷于这般洁净、高贵的文字。开始寻找他的书,我忘记是哪一年我第一次拥有了一本,后来随我去西安、青岛的途中,和一整箱其他的书一并丢失。后来买到了如上的版本,何怀宏在1988年从Geroge Long 英译转译过来的,他的译本已经给我留了深刻印象,我自这本后再无读过其他译者版本。
六年间,我多次,反复地读《沉思录》,但始终没能写点什么。少女时期所能体会到,是一种语言本身的宽广魔力,而并非真谛本身。也许恰如译者前言里认为,斯多亚学派对于年轻人来说,可能是一件太早的事情。日渐成长所自我培养的判断力,让我每次重读都觉得珍贵、又能开始学会主动去思考。
我是一个常常会过度焦虑的人,总希望所有的事情都在自己的控制或者期许之下发展,对于过去也时常会突然上泛起无法抑制的悔恨。“一个人没有的东西,有什么人能从他夺走呢。任何人失去的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只是他现在所过的生活;任何人所过的也不是什么别的生活,而只是他现在失去的生活。”我再次要求自己,远离对未来所有事情的焦虑,因为那些事情即使发生了,不发生,我也会照样用我对待目前时的理性,在那一日对待它。而所有的故事都会在时光里消逝,你的记忆会消失,别人记忆中的你也将消失。
他的自省。他如此热诚地从身边人们身上学习他们最优秀的品质,果敢、谦逊,仁爱……他希望人们去热爱劳作,了解自己的质料和艺术,尊重公共利益并为公共利益而努力。永远想着最好的东西,偏爱最好的事物,给予自己的健康合理的关心,不沉溺他人强烈的感情……从十七岁以来,两千年这位在马背上的古罗马皇帝,我一直在他颠簸战场时写就的文字里寻找解脱。
我深信一个孩子的成长,一定需要一个充满智慧、拥有开放心态的成人。而命运让我缺失了,我很庆幸自己能在17岁的语文读本里知道马可·奥勒留,在一本小说合集里读到加缪的雅尼娜,从而初次知晓了自己的质料和内心激流,在书店的角落看到了吕坤的《呻吟语》,我为那种文字,传达千年、百年的缘分所感动。所以,这条人生道路我没有走错,并且一直也热烈地开放自己的心,去寻找其他能发自内心喜爱、信赖的一切。
第25篇:《沉思录》读后感
对于生命,我们需要的是思考,需要的是细细品味。我一般选择寂静的夜晚来聆听季羡林先生的教诲,只有这样,我才能从他的沉思中引发我对生命的反思。
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这本书呢?震撼力?一个年过九旬的老者用词应该是平和淡定的,但在这看似必然的规律中往往爆发出惊人的思想火花。这是一个智者长年累月的积累。
我目视先生的书,书的题目告诉了我答案。这是一位年过九旬的老者倾其一生的思考凝聚成的智慧结晶,我们思考了一个问题,一点问题,一些问题,他却思考了一辈子问题,他不断的思考,思想也就给了论题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正是这种生命力缩短了我渐悟人生命题的时间。
人类能永存,能达到大同的境界。在向大同之域前进的途中,每一代人都有必须完成的使命。人生的意义也就在完成使命中得到实现。
先生思考人生的见解是独到的。但他并不特立独行,只是从不人云亦云。人生的契合应该在线上而不在点上,或许一样平淡无味的连成直线,或许一样跌宕起伏的连成曲线。先生对于世事的剖析是充满睿智的,同时又有一种无奈感:“我没有对任何人打击报复,并不是由于我度量特别大,能容天下难容之事,而是由于我洞明世事,又反求诸躬。”先生是孤独的思考者。虽然他深知:“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但是,在他内心,却渴望与知己举杯邀明月,共谱人生曲:“我不谬托自己是锡予先生的知己,我只能说锡予先生是我的知己。”我们并没有读到舍我其谁,鹤立鸡群。但却读到了相得益彰,另辟蹊径。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部电视剧,自己是主角,但一个人是不可能演下去的。所以人生不是孤独的。
“做人”是中国人一直很重视的问题,在励志书,人脉关系书泛滥的今天,“做人”的话题更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多了惶恐与艰难。太想取悦于这个世界,而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完美源于你颓唐的、忘却一切的、甚至忘我的……
现代人的焦虑,不自在,往往不是因为把自己看的太重,就是因为太想取悦他人。
我觉得,一个作家最重要的品质是爱祖国,爱人民,爱人类,在这三爱的基础上,那些皇皇巨著才能有意于人,无愧于己。先生对于文学的论断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如他自己的文风:沉稳、大气、厚重、凝练。
我们能感受到先生学术观点的凝聚力,是因为中华文化之花早已在我们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生根发芽。先生的学术观点不拘泥于小处,而是着眼于大处:“我缺少慧根,毕生同佛教研究打交道,却不能成为真正的佛教信徒。但是,我对佛教的最基本教义‘万有无常’却异常信服。我认为,这真正抓住了宇宙万有的根本规律,是谁也否定不掉的。”
生命在于运动,身体的运动强健了我们的体格,而头脑的运动则增加了我们的智慧。生命需要沉思,外部环境是喧哗的,处世是艰难的,我们更需要一颗平静祥和的内心,以我们的智慧去迎接漫漫人生路。
第26篇:《沉思录》读后感
《沉思录》是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对身羁宫廷的自己和所处混乱世界之身的感受,在他的书中阐述了灵魂和死亡之间的关系,解析个人的美德、个人自由和个人责任的社会,常常需要自省来达到内心的平静,不仅要思考,而且还付诸行动。
奥勒留受过良好的教育,学习希腊文学、修辞学、哲学、法律和绘画。在他执政的近20年里,古罗马帝国遭受了洪水、地震、瘟疫、饥荒、野蛮人入侵和军事叛乱等天灾人祸。
尽管他用坚强的意志和超人的智慧不知疲倦地工作,但他还是无法阻止古罗马帝国的衰落。
国家责任的沉重负担和个人遭遇的痛苦经历使他陷入极大的悲观主义,他所能忍受下来的是因为哲学。他试图通过“哲学冥想”来逃避世间的烦恼,追求内心的平静。
从马可·奥勒留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修养的人不仅是一个用地位、金钱和外表来衡量的人,也是一个自省、自律、敢于挑战自我的人。
在这个快速发展、竞争激烈的社会里,人们不可避免地变得焦躁不安。要保持自己的本性就必须不断地与自己对话,在反思自己的同时加强学习,不断地分析自己,不断地告诫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不断改善自己。
经常反省自己的责任感,始终想到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马克·奥勒留写道:“有多少人在享受了名声和荣耀之后被遗忘,有多少人在赞美他人的名声和荣耀之后死去。”“最长的名誉是短暂的。”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牢记党和人民的大义,立足本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热爱岗位;我们应该有承担责任的勇气。
我们要主动承担责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自己的工作失误,必须勇于承认,主动挑起责任,为企业树立信誉,积聚实力。
正如马克·奥勒留写道:“从我的母亲,我濡染了虔诚,仁爱和不仅戒除恶行,甚而戒除恶念的品质,以及远离奢侈的简朴生活方式。”一个人的良好品德"闪耀在良好的传承中",
在本职岗位上做到不唯上,不唯利,不为名,如马可·奥勒留一样常思"我为普遍利益做过什么事情吗"。要做到为百姓做事,为百姓着想,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27篇:《沉思录》读后感
书桌上的白纸已经被风刮得凌乱不堪,有的安静地躺在地上。
我把窗关得留下一条缝隙——吃得稍肥的飞蛾无法进入的缝隙;然后,满意地回到书桌旁,继续沉浸在《沉思录》中感悟人生。
“热爱你所遭遇的一切,神用命运之线为你织造的一切,因为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你的呢?”
是啊,不要去埋怨自己所遭遇的,更不要去无谓地痛苦。相信神明的安排,相信自己能够承受苦难,相信自己不是弱者,那么,你将会从苦难的历练中浑然新生,犹如被烈火灼烧过的真金。
联想到一些人,或富或贫,或长或幼,都有一颗赤子之心,即傅雷所说的那颗坚强的心。他们用自己无比坚强的意志力,将这种与苦难对抗的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是英雄,伟大的英雄!
美国女作家之一海伦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英雄。在读完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我被深深震撼了!那种心潮澎湃的感觉,我至今都难以忘却;每每想起,心中的分量就又沉重些许。
曾在读书笔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对于泰戈尔的‘距离论’和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我极其赞赏;但海伦那一份不很优美,也不很具有哲理的真切,竟让我前所未有地怔住了。”
对于海伦的平身,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耳闻。她自幼因病成为盲聋哑人,但其自强不息,克服重重困难读完大学。一生写了十几部作品,同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和教育家。
在此,先撇开一些表面的东西,注意整个过程。试想,如果一个人,没有克服困难的过人毅力,没有坚强的赤子之心,怎么可能接受神明的安排,又怎么可能从如此的遭遇中站起来呢?
这是一种属于人类的潜志。它在我们内心深处存活着,时刻等待着爆发。神明对于人类的安排是各不相同的,但请不要抱怨或是庆幸,因为你现在的状态都只是暂时的,每个人都拥有那种潜志,每个人都是有机会的,只要你去争取,只要你好好把握。
在中国绵延的历史长河中,也有着许许多多的英雄。名震古今中外的史学臣著《史记》就有着一位伟大的作者。
司马迁,因直言进谏而遭宫刑,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也没有放弃写书。在他写完《史记》的同时,实际也为自己写出了精彩的人格。
在我看来,这本《史记》的历史意义,已不仅仅停留在文化上了,它的精神,从窄而言,是司马迁的精神,从广而言,是中华民族的精神。
这条巨龙,在磨难中存活,历经五千年的风雨,蒸蒸日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它的脊梁上,屹立着多少不灭的灵魂,它们将英雄的坚强诠释,它们将英雄的精神发扬。
在神明的安排下行走,一路上,不停。
不屈于苦难的压迫,不屈于遭遇的不公,挺起胸膛走下去。
感悟之余,回过神,微微光晕打在《沉思录》的其中一页上,有一只飞蛾,正在用自己臃肿的身体拼命往窗里挤动……
第28篇:《沉思录》读后感
这是一本写给自己的书,是让生命重生、涤荡心灵的书,尽管书中语言并不华丽,也尽管有些地方甚至是苦涩,但品读这本书,真的是让我们心灵得到洗礼,让生命得到重生。
他不是一个作家,但却比一般作家有着犀利的手笔,他不是诗人,但他的话语却有着诗意,确切的说,他是一位著名的帝王哲学家,是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在令人羡慕的帝王生活中,马可.奥勒留没有纸醉金迷的奢靡的生活,有的只是睿智的思考,这本书大部分是他在鞍马劳顿中写成的,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马可.奥勒留是一个悲怆的人,在一系列必须加以抗拒的欲望里,他感到其中最具吸引力的就是想要隐退去过一种宁静的乡村生活的那种愿望。但是实现这种冤枉的机会始终没有来临。”
这是一本写给他自己的书,也是留给我们世人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的很多的哲学的思考,都足以警醒我们现代人,为什么活着,怎么样活着。“一方面能足够强健的承受,另一方面又能保持清醒的品质,正是一个人拥有一颗完善的、不可战胜的灵魂的标志。”,这是他在充满感恩的心里下写出来的警世名言,他感恩于他的祖父、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曾祖父、他的老师以及他所认识的所有的人。“唯一能从一个人那里夺走的只是现在。
如果这是真的,即一个人只拥有现在,那么一个人就不可能丧失一件他并不拥有的东西”,“不要主意别人在心里想什么,一个人就很少会被看成是不幸福的,而那些不注意他们自己内心的活动的人却比如是不幸的”,这些话是在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好好的珍惜现在,正确的对待得与失,只要自己内心踏实,也就无所谓失去,关键的是把握好现在,把握好现在所拥有的东西,沉湎于过去取得的成就,那只能说明这个人是不成熟的,过去的永远过去了,任何人是无法夺走属于你的过去的东西,而将来还是可望不可即的,所以更谈不上获得或者失去。
所谓的名利得失,其实都只是过眼烟云,随风而逝了。“一个人退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如退入自己的心灵更为宁静和更少苦恼,特别是当他在心里有这种思想的时候”,所谓的苦恼、高兴和悲伤、难过都只是个人的内心的感受和体验,生活是无法逃避的,只有当自己回归到真实的自我时,人才会达到心灵的宁静,正所谓保留一颗平常心,换的一片自留地,这样我们才能正视现实,才能过一种有滋有味的属于自己的自由人的生活。“这是一个羞愧:当你的身体还没有衰退时,你的灵魂就先在生活中衰退”,人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或者是困难,都必须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人,也就是说人云亦云者,还真的像是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在世上。跟风与盲从,只能导致自我的丧失。
尤其是在当今思想浮躁的今天,我们必须保持一份清晰的头脑,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追求什么,不该追求什么。“不要老想着你没有的和已有的东西,而要想这你认为最好的东西。道德品格的完善在于,把每一天都作为最后一天度过,既不对刺激物做出猛烈的反应,也不麻木不仁或者表现虚伪”。这是人格修养的最高的境界,人不要因所拥有的或者所获得的而沾沾自喜,也不要因为没有的东西而穷奢极欲的去追求,而要踏踏实实的珍惜好最值得珍惜的人或事。正如痛苦不是忍受或永远持续的那样,没有永恒的成功,也没有永远的失败,关键的是你怎么来对待。
一个人是需要读点书的,读点那些让我们不断自我完善的书,读点那些值得我们品味的书。读好书能让我们发现生活的美,读有哲理的书,能让我们洗涤心灵,《沉思录》这本书值得我们认真的去读,用心的去感悟作者的思想,感受他那内心的超脱与自我的完善,不断的反躬自责,不断的警醒鞭策,努力追求自我的不断的完善,做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人。
第29篇:《沉思录》读后感
一本充满平静的书,一本凝结智慧的书,一本拷问心灵的书,这就是两千年前的古罗马帝王马克·奥勒留从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文字——《沉思录》。“《沉思录》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它甜美,忧郁而高贵。这部黄金之书以庄严不屈的精神负起做人的重荷,直接帮忙人们去过更加完美的生活。”美国的费迪曼如是评价。的确如此,在时隔两千年的今日,我们仍能跨越时空,看到作者低头沉思,与作者内心对话。
用灵魂去思考
此刻,快节奏的生活工作让人渐渐忽略思考的重要性,在忙碌的生活中,往往疲于应付,没有时间安静下来细细思考。作为古罗马的帝王,奥勒留在他执政的近20年间,遭遇水灾、地震、瘟疫、饥荒、蛮族入侵、军事反叛等天灾人祸不断,公共职责的沉重负担和个人际遇的沉痛经历使他陷入了极大的悲观中,而使他能忍受下来的是思考,他以“哲学的沉思”来避开人世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安宁。他就像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时常自省,对镜子中的自我作出告诫与提醒。所以,贯穿在书中最为明显的是一种隐忍的恬淡,和对人的命运的深刻洞察。有人说,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人们渐渐疏远,信仰渐渐缺失,一切都流于世俗。我认为,一味的否定是逃避,而思考将是一剂良药。这种思考不是无用和琐屑的思想,而是一种深层的思考,是对自我心灵的拷问,是与自我灵魂的对话。如同长途跋涉需要小憩,我们在行进的过程,身体的劳累能够经过睡眠缓解,然而心灵的劳累更不能忽略,也需要思考作为驿站。哪怕几分钟的沉思,也能让源自灵魂的潺潺溪水洗涤浮世尘埃。
用灵魂去生活
奥勒留认为,事物不能拂乱灵魂,“外部事物使你烦躁不安,那么请你注意,使你心境烦乱的并非事物,而是你对事物的看法,而只要你愿意,你是很能够将它打发掉的”。在生活中,我们容易被外界影响,让我们躁乱不安。很多外界的事物,似乎都“来者不善”。我认为,“不善”的并非事物,而是内心无法抑制的“不善”。人经过双眼看世界,可是有个死角就是自我,看清自我,与自我对话不是眼睛能够做到,唯有用心灵。当繁琐的事物压来,你是否消极低落?当生活的不公袭来,你是否怨天尤人?奥勒留会告诉你,当你低落,当你埋怨,你只是在逃避生活。古往今来,有很多人所谓“看破红尘”,便要退隐,寻找山林,寻找海滨。他们放弃了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肩负的职责。奥勒留教给我们,怎样用恬静、自然、完美的态度去对待一切。其实要相信,我们的心就是一个宁静去处,我们能够挖掘灵魂的力量,既获得平静,又担负职责,并且让这种平静更好地为担负职责而服务。所谓“大隐隐于市”,当俗世的烦嚣和肩负的重任都不能让我们烦恼退缩,我们便懂得了用灵魂去适应生活,改善生活,我们便懂得善用灵魂的力量,去加重生活的分量。
用灵魂去创造
奥勒留在后期很少待在罗马,大多是在帝国的边疆或外省的军营里度过。《沉思录》大部分就是在这种鞍马劳顿中写成的。正如我们明白的,奥勒留并不像一般的隐者那样逃避自我的职责和义务,他从不怠慢社会历史赋予一个罗马皇帝的使命。“……去履行一个人所负有的职责,难道我会不乐意履行我之被塑造,我之被生于此世间而应当负有的职责吗?”奥勒留对于使命,对于职责,是进取的。在灵魂与外界使命、职责之间,他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要用宁静之心、关怀之心创造出一个有爱的帝国。当我们懂得如何用灵魂去思考,如何用灵魂去生活,我们要勇于承担职责,学会如何用灵魂去创造,为这个世界创造价值,为人类创造未来。要从周围人们身上汲取优良品质,热忱地从其他人身上学习他们最优秀的品质,化为自身成长的精神钙质;要时刻不忘自我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本分,致力于整个社会的利益,热爱自我的使命,并为之努力;要抱有创造的心态,不断审视自我,完善人格,加强职责,让生命脱离庸碌无为。
第30篇:《沉思录》读后感
一本书和一本好书的区别在于,好书让你读得越多,得到的越多,经过阅读获得强大的精神力量。《沉思录》为我们净化心灵,洗去俗尘,它更让我明白“我思故我在”的道理。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这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墓志铭。当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并不了解它的本意。
对于道德和人性自身的探索,直到我读了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后才有较为深入和系统的思考。《沉思录》,这是温总理的枕边书,这是克林顿在《圣经》之后受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这本书来自于一个罗马皇帝的人生思考。马可·奥勒留,一位卓越的罗马帝国哲学家,他没能阻挡罗马帝国的轰然倒塌,可是却用自我一生的思考,为无数寻求生命更深层境界的人,铺设了灵魂的阶梯。
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不是尼采的哲学思考,也不一样于罗曼罗兰文钞,这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人这一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能战胜自我的人,便能战胜一切,而这也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一点。“待人宽,责己严”的古训人人都明白,可是在工作和生活中,却不容易做到,所以马可说,“不要不情愿地劳作,不要不尊重公共利益,不要不加以适当的研究,不要分心,不要虚有学问的外表而丧失自我的思想,也不要成为喋喋不休或忙忙碌碌的人。”我们应当做的,是多将思想放在自我的身上,每日三省,想想自我能为家人、为社会做些什么,“当你不把你的思想指向公共利益的某个目标时,不要把你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思考别人上”,因为,注意别人的缺点和行为,将使我们忽略观察我们自我的缺点和行为。
在这本《沉思录》里,作者好似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前面,告诫镜子里头的自我,书中“你……”的句式就是最好的明证。这不是简单的内心独白和情绪倾诉,这是本我与自我的交谈,这是解剖灵魂,对自我进行告诫。比如他在书中这样对自我说道:“你错待了自我,你错待了自我,我的灵魂,而你将不再有机会来荣耀自身。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足够的,但你的生命却已近尾声,你的灵魂却还不去关照自身,而是把你的幸福寄予别的灵魂。”他总是这样在书中狠狠地拷问自我。如果我们的精神水平尚不能到达自我批评的高度,那至少,我们能够经过阅读,理解《沉思录》给我们灵魂的洗礼。
《沉思录》不仅仅是对自我更深层次的探索,也充满对人类道德的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礼貌日益丰富的同时,我们的精神礼貌却在悄悄退化,而《沉思录》正是让我们重新找回“逝去的礼貌”的钥匙。在本书首卷中,我们便能读到这样的话,“从我的祖父维勒斯,我学习到弘德和制怒”。在马可的时代,还是由神权所统治。如果说,神和道德扮演着同样的主角,都是人类欲望的救赎之路,那么,神可是是基于道德而产生的一个具象的实体。林达在《西班牙旅行笔记》中写到:“人们常常把基督徒看作是一群愚民,实在是小看他们了。真正的勇士,是有勇气挑战自我内心的人。这是悟性的开启,是人认识自我和神灵的最关键一步他们被神灵擦亮眼睛,最终想改变的只是自我。他们和赛内加一样,试着借助自我的创造力,用那些哲学、伦理和逻辑来摆脱内心困境。终究如拔着自我的头发想离开地球那样,无法成功。于是,他们走向神。”走向神,平凡如我们,无法拯救他人,但至少能拯救自我。而在伟大的神明背后,其实便是宏伟的道德,在几千年中,真正扮演救赎主角的其实便是我们人类自身的道德。如此说来,人的一生,原也是同内心欲望战斗的一生,而战斗的终极目标,可是是道德。如果我们能战胜自我,由一个高尚的道德所引导,那么这个社会的丑陋面也会随之淡去。
一、内容简介
庵赵庄有座荸荠庵(实为“菩提庵”,被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庵内13岁的小和尚明海因为家里人多地少而被舅舅带来出家的。他舅舅是庵里的当家和尚仁山。庵内和尚们并不恪守戒律,一样过着俗世的日子。明海在第一次来庵上的的路上认识了小英子,小英子家住在荸荠庵附近,明海老往她家跑。明海会描画,这一技艺令小英子即将出嫁的姐姐着实风光了一回——大英子照他描的画绣出来的鞋三十里方圆都传遍了。明海和小英子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薅草、车水、放割稻子、打场看场。四年以后,明海就要受戒,受了戒就能做“沙弥尾”,将来能做方丈。小英子划船送他去善因寺受戒。数天后,小英子又划船把接受过戒的明海回庵赵庄。回来的路上,小英子要明海不要当沙弥尾也不要当方丈,天真的明海一概应下。当小英子问他:“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大声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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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明海
“荸荠庵”里17岁的小和尚。因为家里兄弟多田地少,出于生计考虑选择了出家,13岁时到“荸荠庵”出家。庵内的当家和尚仁山便是他的舅舅。他与“荸荠庵”的邻居赵姓人家的女儿小英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认了小英子的母做干娘。
小英子
庵赵庄的赵大伯的小女儿,与明海年纪相仿,心灵手巧、活泼美丽。她家是“荸荠庵”的邻居,日子过得很兴旺,除了自家的地外还租种了庵上的十亩地。
仁山
明海的舅舅,“荸荠庵”的当家和尚,负责管理庵内的账簿,教明海念经,深谙佛门的升迁之道。其人黄、胖,不修边幅,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披着短僧衣,光脚趿拉着僧鞋。
仁海
仁山的二师弟,很爱干净。有家室,老婆每年夏秋之间会到庵里住几个月。
仁渡
仁山的三师弟。年轻漂亮,聪明能干,不但经忏俱通,而且身怀绝技,会表演“飞铙”,还会放“花焰口”唱山歌。很有女人缘,据说外面有相好的,但是平常表现很规矩,看到姑娘媳妇连玩笑也不开。年下庵里杀猪时由他掌刀。
赵大伯
小英子的父亲,是个能干的庄稼人,不但田里场上的活计样样精通,而且会罾鱼、洗磨、修水车、砌墙等等手艺。不咳嗽、不腰疼,身体结实得像一棵榆树,为人和气,平时沉默寡言。
赵大娘
小英子的母亲,五十岁了但两个眼睛还是清亮亮的,无论何时都是精神饱满,头梳得整齐,衣服穿得体面。热爱劳动,一天到晚不闲着。除了会做农活和家务,还会剪花样子。喜欢明海聪明、会画画,认他做了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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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戒读书笔记
谈到汪曾琪,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小学课本上的《端午的咸鸭蛋》,而是他与沈从文的师生关系。这两点与他的文风都关系颇深。
本次入手的是中国工人出版社文学馆小经典系列的小说和散文集,以汪老的代表作《受戒》命名。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的小说多让人体会到乡邻的和谐之美。短篇小说的故事基本发生在作者的家乡江苏一带,要么是水乡,要么是张家口,水乡故事更具代表性也更引人入胜。
《鸡鸭名家》讲的就是一位放鸭大师和一位炕房孵鸡大师。陆长庚似懂鸭语,能把进入芦苇荡的群鸭刷的召唤出来,余老五则能孵出远近闻名的好鸡。《大淖记事》说的则是居住在大淖周边的儿女故事,美丽勤劳的挑女巧云和英俊机灵的小锡匠十一子。《岁寒三友》则讲述了三四十年代小县城里三个老友跌宕的生活,卖炮仗的陶虎臣,开绒线店的王瘦吾,卖画的靳彝甫。虽有过暂时的好光景,却很快又陷入落魄,但所幸有老友之间的相互扶持。
汪曾祺的文章让人看着很舒服,同样写的旧社会,同样有批判,但他很少用尖锐的语言去揭露黑暗的社会现实,也不怎么用讽刺的手法去批判当时的制度。他只写最普通的老百姓的生活,市井间的故事,用朴实又生动的语言。然而,普通的百姓的生活是最能反映时代面貌的,我们读着有趣的文字,自可想像背后的动乱时代,又不必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总而言之,汪的文字,可以让你感受水乡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可以让你一窥旧社会普通人民的卑弱。他的小说,读起来有趣且无心理负担,甚至会让你特别想去体会一把文章里所描绘的风俗。比如,我看完《端午的咸鸭蛋》,就很想去买一盒正宗的高邮咸鸭蛋,砂红色的蛋黄,一敲壳就溢出的油脂......
曾在网上看过几幅吴冠中的画,我想,汪的水乡故事,配上吴的水墨画,堪称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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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戒读后感42篇
《受戒》是汪曾祺创作的短篇小说,发表于《北京文学》1980年第10期。作品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
篇1:受戒读后感400字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篇2:受戒读后感500字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3:受戒读后感600字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篇4:受戒读后感1000字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一定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可以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同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应该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起去,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达到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知道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己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来文字是可以这样纯美的!
篇5:受戒读后感2000字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 田园牧歌 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 表白爱情 ,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
篇7:受戒读后感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篇8:受戒读后感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篇9:受戒读后感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奸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欲望,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欲望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性爱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
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奶 子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束缚,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篇10:受戒读后感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篇11:受戒读后感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就应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我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我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向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透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就应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但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就应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述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但是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那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能够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好处。作者就应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此刻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比较。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我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篇12:受戒读后感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篇13:受戒读后感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能够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齐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齐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个性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述“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述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完美。《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礼貌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应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完美。
篇14:受戒读后感
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但是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情绪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能够喝酒吃肉,能够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此刻,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忙,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那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感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感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感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齐以及不在一齐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此刻,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但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打 砸 抢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政府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政府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篇15:受戒读后感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16:受戒读后感
以前,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那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貌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齐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齐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个性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述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最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期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完美,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篇17:受戒读后感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但是人家住得很分散,那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 子”。在那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那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但是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们过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构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向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我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齐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之后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一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个性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应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我。
篇18:受戒读后感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特别的作品,从内容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爱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接受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这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可以娶妻生子;这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这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美好,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接受的,这不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希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可以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希望自己可以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直前行,也希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可以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篇19:受戒读后感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篇20:受戒读后感
人生是一场单行程的旅行,走过去的就是走过去了,想回头再也不能回头。这是人生的缺憾,也是人生的可贵。不过总是走过这一遭,人生精彩也好,平常也罢,用心才不枉人活这一世。 说来人生百年不过一瞬,看见的,听到的,小心思里想法的都在局限里,就像孙悟空画的圈,很难出去,出去了也就不是本真的自己了。
所以我们喜欢看电影,看电视剧,读小说,在情节里体味别人的酸甜苦辣,在文字里看别人的人生百味,千回百转。有些故事走心,有些故事温暖,这些故事就像清明上河图的人物千姿百态,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汪曾祺先生的文字就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有爱,有暖,有缺憾的世界,看到了有为了生活失了自己的女人,有懵懵懂懂遇到爱人的小和尚,有遇到人生知己的痛快和敞亮。 汪曾祺先生是江苏高邮人,出生于上个世纪的20年代。一生写文作诗画画,文字里都是生活,没有极致的悲凉,也没有刻苦铭心的爱恨,总是淡淡的,平凡的,就像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汪曾祺先生是年少时学业不错,大学时却被开除学籍的江苏人,他是京派作家的代表,他师从沈从文,一生虽无长篇,但是短篇小说的人物颇耐人寻味。汪曾祺先生晚年的时候写诗解释自己为什么从事写作。——“我事写作,原因无它/从小到大,数学不佳。” 数学不佳的汪曾祺先生是写小说讲故事的行家。他的文字里透着让人着迷烟火气。浪漫的爱情行云流水,不着痕迹的就让看客知道爱情来了。仔细想来,生活里的的爱,就是这么自然的落尽了心里。
《受戒》里的明海和小英子,“明子老往小英子家跑。”一句话我们就看见了一个有了自己喜欢的人的男孩子。“她一路问了明子很多话,好像一年没有看见了。”这样的感情最好了,她心里有他,他心里也有她。 汪曾祺先生讲述的每一个故事里的女人都是爽快的,没有扭扭捏捏的性格,从来就不会拖泥带水,爱了就是爱了,能说的就赶紧说,像英子和明海。可是也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有些时候爱也是爱的,可是爱情总也抵不过命运,《辜家豆腐店的女儿》,那个苦命的女孩子,她的命运就像天天给他父亲熬制的汤药,苦涩,却治愈不了人生的苦难。人生就是这样,其实就算没有走到一起又何必牵肠挂肚。
人活一辈子又不是只为了爱情,人的一生不会永远在命运的手里,早早晚晚会打个翻身仗的。 可是有些人能逃过命运,却逃不过人情,《陈小手》是个男接生婆,他不管别的男大夫为什么都不愿意学习妇产科,他愿意学,不管什么原因,他学了这一行,也做了这一行。他在那些土生土长的接生婆都无能为力的时候,救了许多人。女人生孩子本就是鬼门关走一遭。
有陈小手在,女人和孩子都有一层保障。就算如此救死扶伤,却还是死在了背后打来的黑枪。大时代的背景,让我们可以解释那个打黑枪的兵大爷的委屈,他的女人别人不能碰。只是惋惜了一个救死扶伤的人还没有卸去救人的疲惫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性命。有些时候的爱恨情仇真是说不明白。 汪曾祺先生做为一个既能写诗又能画画的作家,在《鉴赏家》里我们看到了他的功力。
写起扬州八怪之一李复堂,汪曾祺先生就是最好的“鉴赏家”。 “季陶民最佩李复堂。他认为扬州八怪李复堂功力最深,有笔有墨,也奔放,也严谨,也浑厚,也秀润,不装模作样,没有江湖气。” 他把叶三对季陶民的崇拜,让我们看到了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场景。 “他给季陶民磨墨,漂朱磦,研石青石绿、抻纸。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 汪曾祺先生的《受戒》收录了他17篇小说,12篇关于神仙鬼怪的故事,读完所有,就会发现似乎每一篇里,都有他自己的影子在。人生就是这样,心思里想的不知不觉就落到了文字里。文字本就是生命里的一部分。
篇21:受戒读后感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篇22:受戒读后感
对于写作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输入。很多写作者都认识到了这一点的重要性,于是大量阅读输入。市面上的图书种类太多,往往让人迷乱了双眼。
写作者最应该读的书是那名著。它们经过了时间的洗礼,留下的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最近在读汪曾祺先生的《受戒》,以我一个小写作者的身份,不敢妄自评价。但作为写作小白,我们能在这本书中学到很多东西。
我手上的《受戒》是一部短篇小说集。除了名篇《受戒》、《大淖记事》,还收录了汪先生改写的《聊斋新义》,读起来更增添了很多趣味。
下面来看一下,作为普通的写作者,我们能在这本书中学到什么呢?
一 写作内容来源于小生活
普通写作者最发愁的事儿,就是没有东西可写。今天好不容易写出一篇,可能三五天之后才能再写出一篇,更有甚者,写了一篇之后就开始长久的沉默。
新手写作者需要大量的练笔,而写作素材成了大家发愁的重点。我们常说,写作素材来源于生活,但很多写作者认为自己写不出高大上的东西,主要是因为经历有限生活狭窄所致。我们要改变的就是这一认识。
汪曾祺老先生的这部小说集中,写的主要是生活中的小事。
比如名篇《受戒》,主要讲了明海小和尚为何出家,在庙上怎样生活,和小英子朦朦胧胧的情感。
《詹大胖子》就是写了一个学校看门人的故事,《王四海的黄昏》讲了行走江湖打把势卖艺的王四海的一段经历。
汪曾祺先生笔下的这些人物,没有很高的身份,没有做过惊天大事,他们都是生活中的小人物,但他们的故事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故事来源于生活,写作素材也来源于生活,如果我们耐心地观察生活,体味生活,还会发愁没有素材可写吗?
二 文章结构精妙,让人意犹未尽。
有了写作素材,我们就随手的记录生活,把它写成流水账肯定不行。一篇好的文章,要有精妙的结构才会让读者念念不忘。
汪曾祺先生的小说集中,有一篇名为《陈小手》的文章,至今让我唏嘘不已。
陈小手是产科医生,专为女人接生,由她接生的女人都能顺利产下孩子。汪先生在文章开篇就介绍了陈小手的技术,用了大量的笔墨渲染他的接生技术好。
文章后半部分讲陈小手为伪团长的女人接生,累得陈小手一身大汗,孩子终于顺利生了下来,陈小手拿了接生费,骑上白马回家,团长在背后开了枪,陈小手死了。
短短三页纸的小说,无端让读者觉得心内凄凉。前文大量渲染成小手的高超技术,给读者一个热腾腾的期望,后文短短的数十行字写陈小手的死亡,前后对比鲜明,让读者在短短的三页纸中就记住了这个故事。
贾平凹说:汪是一文狐,修炼成老精。这话讲的不错,三页纸的内容能挑动读者的内心,可见非一般之“精”。
汪曾祺先生的小说还有一个特点,他会大量描写故事中的风土人情。比如《大淖记事》中,他大量描写了大淖那片湖水,以及湖边人家的生存百态,刚开始读,让人觉得拖沓不爽利,但配合十一子与巧云的爱情故事发展,又让人觉得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场景描写不可或缺,正是那样的生活环境,才造就了逆境中坚韧不拔的巧云。
布局结构是文章的骨架,汪曾祺先生是这方面的高手,值得我们去学习。
三 洁明快的语言,让人那么爱读。
不管是读小说还是读其他文章,我都喜欢比较简洁的语言。
汪曾祺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洁清丽,让人不忍释卷。简短的用语读起来非常上口,让我们来看文中的一段。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跟细细的,足弓缺了一块儿。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
对小英子脚印的描写,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字,但痒了的不只是明海的心,还有我的心。
再看小英子与明海的一段对话。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汪先生用寥寥数语,将小儿女情窦初开的羞涩与纯真,描写地淋漓尽致。比起琼瑶式大段的咏叹,我更喜欢这活泼清丽的美!
汪曾祺先生说: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情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
他用自己的笔,书写着普通的生活,用清丽的语言创造着阅读的美感。美不是过于高大上的,汪先生让我们明白,美就藏在生活中。
作为新手写作者,我们不要羞于书写生活,大师笔下的生活是美的,语言是美的,我们应该从大师的作品中,学习、领悟,然后勤于练习。
历史不仅由大人物组成,文学作品也不仅仅作家能够书写,我们每个人都有书写的权利,我们也可以用手中的笔创造美,创造诗意!
篇23: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篇24:受戒读后感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 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篇25:受戒读后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席子的、出画匠和出whore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往生咒"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篇26:受戒读后感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篇27:受戒读后感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 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 ,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 。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28:受戒读后感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篇29:受戒读后感
在我的印象中,——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的世界里,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推崇的名篇不过是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的,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不用受清规,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污吏,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时时和谐,人民盼着和谐。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和宽容。
篇30:受戒读后感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在我看来,汪曾祺的《受戒》中,最打动人的是这段话。而在这段话中,最打动人的是最后一句。
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篇31:受戒读后感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平等的职业人,与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的,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不用受清规,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
《受戒》并不是倾诉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推崇的名篇不过是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界接受的,这不仅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与反观。,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并不是为了,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早以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和宽容。
篇32:受戒读后感
初识汪曾祺先生,还是得源于初中课本中所学的《端午的鸭蛋》。依稀记得初读《端午的鸭蛋》就感觉到汪曾祺先生文风的清新、雅致。今日拜读先生《受戒》一文,甚是喜爱。
《受戒》展示了明海和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互相表白的过程。因家里人多田少,明海通过舅舅的关系当上了和尚,住在荸荠庵,紧靠着英子家。荸荠庵并无多少清规戒律,明海一有空就到英子家,因为他的聪明能干,英子一家人十分喜欢他,而明海也常常帮忙干些杂活,画画花样,和英子一块牵牛“打汪”、采集荸荠。两人在日益相处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微妙的感情,英子在陪明海受戒回来的路上,以她的方式表明要做明海的老婆,明海答应了。
小说讲述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人情世故的矛盾,有的是扑面而来的泥土香带给我的清爽宁静。《受戒》中写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的描写是这样的:“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汪曾祺先生内心是美好的,写作也是优雅的。“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美丽的脚印把明海的心搞乱,而轻淡的文字撩动我沉寂已久的心。
明海和英子两小无猜,嬉戏玩耍,在天真浪漫的田埂上渐生情谊。他们的情谊区别于冠笄礼后的郎情妾意,而是那种懵懵懂懂、似情又非情的喜欢之情,犹如一种初恋的味道。初恋的味道,甜蜜的惆怅,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而又陌生。熟悉是曾经年少懵懂,与初恋在校园的甜蜜回忆,林间散步、湖边戏水玩耍,陌生是时光荏苒,年少不再留。
情窦初开、两情相悦、淳朴天真,明海和英子之间的情愫在汪曾祺先生的笔下如山间小溪,悄声细语地诉说着山野之间的美好,而我也在先生的文字中追忆逝去的年华。
篇33:受戒读后感
“你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我做你老婆好不好?”
轻声读过这一声追问,一声回答,仿佛能听见两个稚嫩的童音在芦苇丛中回荡穿梭,像两只翩翩的蝴蝶。伴着一个个“不”字中,一片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已渐渐拉开了帷幕。只是,明子头上扎眼的戒疤,在天边阳光下映出异样样的光芒,在这光芒下,一个个不字显得那么无力、敷衍,像极了一个蹩脚的谎言。不由得想到小时看过的电影:同样是一个聪颖的小和尚,只是增长了些年纪,跪在老方丈的面前。老方丈端坐在座上,半睁眼望着小和尚头顶:
“戒女爱,汝能持否?”
小和尚默不作声,只是低眼看着藏在门外的姑娘,目光中流转过千言万语。
“能持否?”老和尚不依不饶。
“能,能持。”
姑娘眼中泪光一闪,扭头走了,只留下沉默的小和尚。望着书中的水光潋滟、岁月静好,我不由得想到他们的未来会否一样?也许更甚吧……这天下哪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能改变世间的清规戒律。
至此,作者没再写下去了,也许是为了留一个好的念想,也许只是不忍再着笔墨。受戒,短短的十天,却意味着小明子将从一个无拘无束的少年人变为规矩繁多的和尚,而头上那几个漆黑的戒疤,也如同一副铁链,约束着他未来的点点滴滴,知道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而在这个顾虑约束繁多的世界,少年人单纯的祈愿,又怎能成真。其实,谁又没受过戒呢?自出生起,我们就被灌输了许多的规矩,一点点将本真的欲望藏起。儿时,我们便知道不能不听话,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待到少时,不能的事情变越来越多,一环一环地将我们束缚起来。想来,待到长大时,规则终将我们自己的欲望彻底框进方圆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则所约束的将渐渐深入我们的思想,与我们浑然一体,压制着人类本能的欲望。唯一不同的是,明海心中的戒压制的是不应属于他的爱情,而是世人心中的戒则压制着欲望
爱和欲望有什么不同么?我不由的问自己,无言。其实这二者本就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人最本能的渴求。欲望本身只是人对追求的原因,并没有褒贬之意。例如生的欲望使人活下来,爱的欲望缔造了世间单纯的感情……只是在欲望的促使下,人会显露出贪婪的一面,也会露出坚强的一面,他如同一把双刃剑,既能激发希望,也能带来绝望。也许正是为了控制欲望,才有了规则和戒律。通过规则,人们压抑、约束着自己的欲望到一个可接受的底线,从而约束着自己成为一个能自控的人,更维系着一个安稳的社会。
可即便有约束,欲望也依然存在。就像小明子的小英子的爱一样,无法因为清规戒律而彻底消除。也许,欲望本就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赋予了人烟火气息,没有了欲望,人也难成为人。受戒,便是人性中接受规则的那一刻,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中。那十数个戒疤便象征着规则的约束,约束着人心底的欲望,更意味着其与欲望的不断抗争,在人心底的角落。
篇34:受戒读后感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平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可是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86。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篇35:受戒读后感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篇36:受戒读后感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篇37:受戒读后感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F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38:受戒读后感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潮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篇39:受戒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篇40: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篇41:受戒读后感
这几年间看的小说其实不少,但国内作家的小说不多。之所以国内的小说看得不多,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没什么味道。但这样一种“偏见”,在读过了汪曾祺的短篇小说集《受戒》之后有所改观,觉得不是国内作家的小说写得不好,是以前没读到好的,所以量变引起质变,认为国内小说都不怎么样了。至少,在仔细地读过了汪曾祺在《受戒》中的29个短篇小说之后,内心的感觉和读过欧·亨利或者马克·吐温的小说的差不多,就是一种很平静的氛围之下,那一种余音缭绕的情境,越品越觉得别有一番味道。
由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受戒》版本,收录了汪曾祺的29个短篇小说,分为了“受戒”“大淖记事”“聊斋新义”三辑。一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很快就觉得自己像是入了门、上了道,竟然欲罢不能,非得一口气读到最后一篇才肯停下来。以前似乎没怎么读过汪曾祺的小说,只是似乎曾经听别人说过其人其文;这次读到真文了,其人的形象仿好像也在品味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了起来——仿佛看到了汪曾祺先生就坐在他的书桌前奋笔疾书,偶然间会停了下来,有意无意地抬起头瞧了一眼正在读他的小说的你我他,似乎想要问一句:“怎么样啊,我的小说?”
《受戒》是汪曾祺其中一个短篇小说的名字。不知为什么这个集子采用了这篇的标题作为了全书的名字。或许正如他在目录之前所讲的那一句:“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悟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这个目标还真是讲得颇为诗意。自第一篇《受戒》起,循着《复仇》《异秉》《大淖记事》《黄油烙饼》《邂逅》等多篇广受赞誉的经典小说一路读过来,越来越觉得讲出了一位老作家的一种真心实意。他的小说,果真在忠实地实践着他对自己创作的小说的一种期望——“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在汪曾祺的笔下,情节好像是次要的,碎片化的叙述却能够在不经间间把整个人物给表现得那么恰到好处。有的时候,故事好像并没有讲完,好像猛然一下子就停住了;然后,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足够让人去稍微平静下来去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做有究竟好在哪里?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和尚明子和英子之间那一种纯真无邪的爱,卖果子的叶三对绘画发自内心的热爱,小人物王四海以自己不情愿的方式过一生的怅惘……普通人、普通事,展现出来的却是一个自然、舒展、欢乐的别样世界!
很显然,汪曾祺讲故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着急,一幅从容不迫的样子;即使是他改写的那十个聊斋故事,整体风格也是如此。偶然间,才猛地想了起来,他是师从沈从文的,文中既有沈从文的一些影子,但更多的则是他自己的,如他自己的个性一般,虽然恬淡无比,却自有一种耐人寻味之处。
这样的一个人,当然足够让人长久地记着;这样的一个人的文章,好读耐读当然就是一种理所应当。
篇42:受戒读后感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