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美的科普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动物,因为我觉得动物的世界是那样丰富多彩:它们有的庞大,有的弱小;有的凶猛,有的友善;有的奔跑如飞,有的缓慢蠕动;有的能展翅翱翔,有的能自由游弋……多么神奇,多么美好,所以我对动物有着无尽的兴趣。
假期我读了《最美的科普书之动物世界》一书,让我对丰富多彩、奥妙无穷的动物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也生发了许多感受。
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从前所不知道的秘密:动物有惊人的运动天赋,一个小小的跳蚤跳跃高度可达自己身高的200倍,相当于一个人跳过纽约的帝国大厦;动物也有情感,就连最凶残的狼,对待自己的孩子也十分慈祥;动物世界中也有着各种各样的丧礼,它们还隔三差五地搞一次聚会。动物王国里还有许多生动有趣的事:比如鸟类世界中绝大多数种类都是一夫一妻制;织布鸟用嘴可以织成大厦,缝叶鸟利用植物纤维可以缝出空中楼阁;猴子会为王位斗争,红松鼠会为领土而战…… 正是有了这些动物的存在,才使得这个美丽的世界平添了无限的生机。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喜欢动物,更想呼吁人们要爱护动物,和动物和谐友好的相处。
科学家们对动物界的奥秘进行不断探索,解开了很多疑问,我知道还有许多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读了这本书后,我有了一个梦想:将来做一名动物学专家,探索更多的奥秘。
最美的科普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读了叫《最美科普》的这一系列的书。此系列丛书共分6册,分为《太阳时钟》,《花的时钟》,《树木时钟》,《大地时钟》《草地时钟》,《蝴蝶时钟》。
它让我看到了一边草地就是一片充满趣味的世界,树木是大地的卫士是人类的最好朋友,蝴蝶的一生是神秘而美妙的传奇,花的美妙不是为了取悦人类而是为了完成最重要的任务-繁衍,宽阔土地的怀抱是孕育一切生命的'基础,未有太阳,地球不会有任何生命。
《太阳时钟》是我在这六本书中最喜欢的,它让我知道:地球上为什么会有四季?万物为什有丰富的色彩?植物和动物怎样度过他们的白天与黑夜?太阳的能量怎样被储藏,怎样通过食物链在不同的生物之间传递?翻开这书,会用生动的语言告诉你一切。
通过对这一系列丛书的阅读,让我对自然界的好奇心又加重了一些,大自然是如此的美妙,令人神往。自然界有太多的奥秘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去解密。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只有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知识,才能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另外,我还要锻炼好身体,只有健康身体,才能抵抗大自然的狂风暴雨。
我向大家推荐《最美科普》这套书,这是一套内容丰富的自然科学,文字优雅,图画精致,是知识,文学与艺术的三重盛宴!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科普书,书中讲了一些《牙菌斑》的知识,一起来听听吧!
牙菌斑是甜味留下来的痕迹。世界上有80%的人都爱吃甜食,在我们生活中,白糖也是甜食的表现。虽然白糖可以给我们香甜的味道,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致病痕迹——包在牙齿周围的一层黏黏的膜!有一种叫链球菌的细菌,因为这个家伙也像人一样,对糖有强烈的欲望,所以一但牙齿上面沾有一点白糖,它们就会出现,吃光所有的糖,顺便还在牙齿上制造一些黏糊糊的东西,把更多细菌和糖渣“招呼”到那里去,就好像磁铁在吸引铁钉一样。
想想平时,我最爱吃甜食,尤其是一见到糖,我就迫不急待的打开糖纸把糖给吃了。而且我刷牙的时候一般都是三下两下就刷完了。慢慢的,我的牙齿上有了黄黄的印痕,照镜子的时候一笑,黄黄的印痕就露出来了,好难看。
今天看了这个科学知识后,我以后一定不多吃糖了,认真刷牙,好好爱护自己的牙齿,让自己的身体更健康。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认真阅读了三篇科幻科普文章,它们分别是《克隆螳螂》、《未来我住海洋市》、《遥远的漂流瓶》。
我最喜欢《未来我住海洋市》,我为什么喜欢这篇文章呢?因为他们的房子是用贝壳砌成的,有海螺形的、海葵形的他们吃的是高蛋白食物,没有垃圾食品,还有许多水力发电站,家家户户用的是电器,安全又环保。
如果科技发达了,我要飞上月球,在月球盖房子住,也建了许多发电站,用空气发电,再造许多机器人,有的看守大门,有的帮农民种菜,有的和小朋友一起玩游戏。
今后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完成心愿,我的心愿是长大以后当以个出色的科学家。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
今天,妈妈帮我在百度上搜索了《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的科普公益宣传片。
我看到片子中出现了由于人类无节制地开采,导致地球破坏十分严重。很多污水、很多死鱼、冰山快速融化、城市水灾等。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各种高科技产品越来越多,而碳排放量也越来越多,例如:电视机、电脑、汽车、空调等现代化的产物都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所以我们要做到:少打电脑、少看电视、多植树、节约用水。比如洗过脸的水可以用来冲马桶、拖地板等,还要少开车,多走路,少用空调,多用扇子等等,这样才能减少碳的排放量。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为绿色地球出一份力。
我们要保护地球!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科普公益宣传片》,让我了解了地球妈妈正在受到严重的环境污染。地球妈妈告诫人类,不能破坏环境,否则会给人来带来巨大的灾难。地球妈妈的确很美,山清水秀,但不是青春永远;地球妈妈的确很富,资源广博,但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只有爱护我们的地球妈妈,人类才能永续发展。
这部宣传片,让我触目惊心。看来,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准则,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首先,我们要节约用水,不浪费每一滴水,洗好手关紧水龙头,循环利用每一次生活用水。
其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家里要用节能灯,我要尽量少看电视、少玩电脑。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5
在暑假里,我读了二本厚厚的《科学王国里的故事》,上面有许多精彩的故事。
比如有:大蒜为什么有抑菌防病的作用?椰子树大都生长在哪里?青菜为什么会得病等。这些故事帮助我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活跃思想,提高思想能力。还通过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幅幅精美的插图,讲述天体的来龙去脉,风雨的激荡变幻,地球的身世与风采,物质的运动、构成与变化,数学的缜密与神奇,动、植物的生存与发展,人体的构造与玄妙等等。它们不是不着边际的天方夜谈,而是融会科学的知识于故事之中。让我在故事乐趣的同时,汲取科学知识的阳光和雨露,驱散了心中疑惑的迷雾。
《科学王国里的故事》伴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夏天,也培养了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立志攀登科学高峰的献身精神。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观看了《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科普公益宣传片》。
从片中我了解到了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正在被我们破坏。地球原本是一个美丽的星球,她拥有广袤的草原、波光粼粼的湖泊、茂密的森林、丰富的资源…鸟儿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鱼儿在水中欢快的游着、动物们在森林里快乐地生活着…然而,人类在最大限度地从自然界攫取各种资源,同时,也破坏着全球的生态环境。人们疯狂地砍伐树木、无限制地开采着煤矿和石油。城市中,车水马龙,全世界每年汽车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210亿吨,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大量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温升高。海平面升高,这将导致上海、伦敦、纽约这些城市面临被淹没的威胁。多么可怕啊!
不过,我们人类正在觉醒,我们正努力改变这个局面。上海世博会让我看到了我们的生活将会更美好。节能低碳,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我要做一个环保小卫士,看到垃圾捡起来,看到别人践踏草坪阻止他,少开车,在家里要垃圾分类、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废电池要扔到废电池回收箱。
我们要保护地球!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7
以前,我最讨厌那些令人厌烦的科学了,但是自从我的堂哥冯佳琪送给了我六本又厚又重的《十万个为什么》后,我开始喜欢上了科学。科学为我们生活中带来的好处真够多的!
我表妹家有一盆夜来香,只种了两个星期,已经有了花苞。那天晚上八点多钟,我们发现夜来香的花儿已经吐露芬芳了,它是深粉红的,像喇叭花儿一样,小巧玲珑,招人喜爱。我凑上前闻了闻,芳香扑鼻,果然夜“来香”呀!第二天清晨,我们去为“植物之家”中的植物门浇水了。嗯?夜来香的花儿怎么缩了进去,好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我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自然卷》。
原来,夜来香只在夜晚开花。我还了解了在夜晚开花的植物:牵牛花、昙花和紫茉莉等。
在科学课上,老师让我们回去做了一个实验,如果在一杯水里加入大量的盐,然后将一个鸡蛋放在水里看看有什么现象。我发现鸡蛋一开始在往下沉,接着又慢慢地浮了起来。我又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科技卷》。原来,加了盐之后水的浓度变大了,因此鸡蛋就浮了上来。死海里的海水能是我们浮在水面上不沉下去,就是因为海水里的盐含量十分多,海水浓度就高了。
从此我便爱上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每当我遇到新的科学知识时,我都会翻看这本书,一边学习,一边获取。
为什么人的指甲会长个不停?因为细胞从人一出生到死一层一层不停地在生长,硬角质蛋白就不断的产生,所以指甲就会一直在不停的生长。为什么水管是“S”形的?因为下水管后的是污水,污水会发臭,通过管道传出臭味,为了防止臭味,做成“S”形、鹅颈形是为了积清水成为睹口,隔绝汽味传出……
科普读物教给我们的知识远远比课本上的知识多得多,我们不应该一直埋头于课本,而应该多看一些科普书,为我们的大脑“充充电”!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被称为“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里有许多经典问题:为什么向日葵总是跟着太阳转?为什么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皮肤划破后会血流不止……这些问题都问得我们哑口无言,张口结舌。
在生活中,只要仔细观察,可以得出结论。这样,我的皮肤被划伤后,没有太多的血流量,我对此表示怀疑,问我的母亲。妈妈告诉我:“因为有东西在我们的血液中的血小板叫细胞,血小板会......”从那时起,我已经学会了,一切都应该被仔细研究,以便找到更多的是要求页。
那一次,我有一个学生大胆的想法,往蜗牛一样身上可以撒盐会怎么样呢?我拿了一大包盐,往蜗牛的身上撒了一勺左右的盐,过了那么一小会儿,蜗牛就开始进行不断的冒泡了,一个个的泡泡都是不断地发展出现了,又过了他们一会儿,蜗牛看上去像非常干的东西。为什么学习蜗牛解决遇到盐会被弄成这样非常干的东西呢?我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去问老师妈妈,而妈妈工作却让我自己做实验,天呐!我要做一些实验了。
实验结束后,我知道,蜗牛是软体动物......看来,我的实验成功了,我告诉我的母亲,她的母亲加入泄漏未观察到我,我喜出望外,因为实验是一个成功!
通过对于那次实验我知道了:要仔细进行观察,亲身实践体验,这样你就不会自己变成十万个为什么啦!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9
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看见上面有许多深奥的问题,便产生了好奇心。在五彩缤纷的的世界里,我们面对奇奇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我们只有在书里寻找它的。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读了以后,我知道了它包含了什么,有:神秘宇宙、海洋气象、动物王国、植物园地、地球大观、科学知识、军事航天、交通博览、人体奥秘的未解之谜……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唱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
神秘宇宙的秘密在于整个宇宙中的生物;地球大观的秘密在于整个地球的外观和大小;海洋气象的秘密在于整个海洋中的生物;动物王国的秘密在于整个动物世界;植物园地的秘密在于整个植物的生长;军事航天的秘密在于坦克、飞机的构造;人体奥秘的秘密在于人身体上的各个器官。
海水为什么又苦又咸?以前,我不知道。现在,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知道了:因为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氧化纳就是人们吃的食盐,味道是咸的,氧化纳和硫酸纳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0
是谁让我明白了这么多的知识?
是它——《十万个为什么》。在这里,植物天地争奇斗艳,动物王国各展风采,人体机能奥秘揭示,历史天地多么神奇……漫游于“为什么”中,撑出知识与智慧的天空!
这本书分有三个小主题:《动物天地》、《植物花卉》、《历史天地》。《动物天地》这一主题是在告诉我们发生在小动物身上的千奇百怪的事情,究竟是为什么。《植物花卉》这一主题主要是告诉我们植物界的奥秘。《历史天地》这一主题主要是告诉我们一些未解之迷。
我最喜欢《动物世界》这一主题。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很喜欢小动物的孩子。这一主题有《母兔生完小兔后有时为何会咬食小兔》、《鱼儿为什么要跳出水面》、《变色龙为什么会变色》。看完之后,我才明白:之所以母兔生完小兔后有时会咬食小兔,是因为怀胎时的母兔食量大增,当它生完小兔后若由于食量不足而感到饥饿,就会咬食小兔子。之所以鱼儿要跳出水面,有的是因为喜欢戏水,鱼儿跳出水面是为了好玩;有的是为了躲避敌害,使要吃它的鱼不能抓到它。之所以变色龙会变色,是因为变色龙身上表皮长有可随时改变颜色的色素细胞。之所以……作者把许多我们不明白的问题都生动地向我们解答了,通俗易懂,更是让我爱不释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读一读这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书籍,对开阔我们少年儿童的视野,提高我们的文学修养和精神境界,会大有裨益。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1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籍吧,比如《格林童话》、《小英雄雨来》、《淘气包马小跳》……当然,我也有我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部有许多科学知识的科普读物,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科学、地理、动物、植物。有许许多多的科学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找到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还很有趣呢,比如鱼儿为什么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能力只有几秒,所以鱼儿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晚上为什么不能吃苹果?因为它是碱性的,吃了会生病。还有:虫子的耳朵在哪里?接吻鱼真的会接吻吗……
从《十万个为什么》里,我还知道了吃饭不能挑食,因为小朋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各种营养,每一种食物并不是什么营养都有,有的这种比较多些,有的那种比较多些,有的缺这种营养,有的缺那种营养,只有不挑食,才能增强体质。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在这神秘的科学世界里,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解开了我在生活中不少的迷团,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如《格林童话》、《公主梦想》、《小马宝丽》、《贝贝熊的故事》……但是,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却爱看一本平平常常的书《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也经常称它为“哑巴老师”。
有一次,我在公园里看见许多小蜻蜓在点水,觉得很奇怪,心想:蜻蜓点水,小蜻蜓难到是在洗澡吗?还是在干别的事呢?突然,我想到了科学疑问的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我马上奔回家,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小蜻蜓是在生宝宝呢!
蜻蜓的卵是在水里孵化的,它们的幼虫也在水里生活。所以我们看到蜻蜓点水,实际上是蜻蜓在产卵。它们用尾巴点水的方式把卵排到水中。卵到了水中,会附着在水草上,不久便孵出幼虫。幼虫在水里生活一段时间后,就沿着水草爬出水面,长成蜻蜓了。
还有一次,我在老家看星星。看见有院子里有“星星”一闪一闪地在飞,心想:这是什么星星?怎么会一闪一闪地在飞呢?我查了《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是萤火虫。
原来萤火虫的尾部有发光器,里面含有荧光素和高能化合物,它们与氧化合,就能发出光来。萤火虫发光具有求偶和警示敌人两种作用呢。
谢谢你!我的“哑巴老师”,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给了我丰富的科学知识,是你让我变得更加聪明。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3
暑假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丰富,它里面有地理、生物、人体、医药、天文等知识,除了这些还有很多很多方面的内容,它是一本可以让自己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有用的科普书。书中一个个新奇、有趣的东西,有问有答,很吸引人眼球,会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说:“古代的人是用什么计时的呢?他们是用“日晷”计时的。“日晷”就是用一根木头直立在地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放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的那个位置,就可以知道当时的时间了。但是,这种方法在阴雨天夜晚是不管用的。所以后来人们有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方法(滴漏)。一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在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造了世界上第1个摆的时钟。直到今天,这种摆的时钟还是很受人们喜爱。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金钥匙,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让人百读不厌、受益终身。
我们应该让它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财富、更多的繁荣。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当我们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我们就有了改变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4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了一本好书,知识就会灌进你的脑袋。最近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一天,爸爸正在泡茶喝。当我看到茶杯内壁挂有黑色的茶锈,我百思不解,就问爸爸为什么。可爸爸也说不出道理来。这时我想到了《十万个为什么》,对,去书中找答案。我打开书,仔细翻,这才知道答案:茶叶的成分中含有鞣酸,泡茶时,茶叶中的鞣酸与开水中的铁离子会发生反应,从而产生一种不易被水溶解的黑色的鞣酸二铁。这些黑色的鞣酸二铁就紧紧地附着在茶杯的内壁上。久而久之,茶杯的内壁就变黑了,结成了很不好刷洗的茶锈。哦,原来是这样。
一天,我从外面跑回家,又热又渴,就拿了根冰淇淋吃,可吃完后反而更渴了,这是为什么呢?于是,我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冰淇淋主要是由牛奶、鸡蛋、香精制作的。这些东西多含有蛋白质,人在消化蛋白质时需要水,这样人体内就会多消耗水分。而冰淇淋所含有的水分远远不及用掉的水分。所以吃冰淇淋不但不解渴,反而会更觉得更渴。哦,以后我口渴时,再也不吃冰淇淋解渴了。
从这本《十万个为什么》里,我学到很多我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而且我学了以后,还要去运用,掌握这些学到的知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5
从小,我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问爸爸妈妈问个为什么。但随着年纪的升高,渐渐的我会提出一些问题,于是我便请姐姐去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
现在,一遇到不会的问题,我只需要翻开这本书,就迎刃而解。这套书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发现生活中的许多小常识,它上面都有。这下,我就越喜欢阅读它了,现在《十万个为什么》已经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天天陪伴着我,遇到不会的问题在也无需向父母请教了。树立的知识可比爸爸妈妈的记忆车库管用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学一句谚语叫:良药苦口利于病的时候,我顿住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请教了《十万个为什么》这个“小老师”,很快帮我找到了答案。原来,虽然药是苦的,可是还很神奇呢?我的胃病就是吃中药吃好的,我不怕苦,因为能治好我的病就行。你们想:吃药比打针好吧!所以,我们以后要多看书,不懂的问题我们从课外书找答案。
啊!通过翻阅《十万个为什么》,我一下子知道了很多知识。在此,我十分感谢姐姐给我买的这部好书,是这本书让我的学习变得如此轻松、如此快乐。
我更喜欢这部书《十万个为什么》了,这部书给我们带来了学习的方便,还有一些小常识,所以我以后要多看书,了解一些方面的知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6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现在,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好多好多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有问有答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无论你问些什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风土人情、锦绣河山、科学等很多使你疑惑不解的问题,都可以在这套经典的书中找到答案。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7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这本书。这是一本与科学有关的书。并与我们生活中的数学也有联系,但是十分好奇,想把这本书看完,可惜由于时间短暂,我只读完了一部分。在这一本书中,让我感到有意思的内容《蜂窝为什么都是六角形的》开始我读完题目,想蜂窝也有圆的啊为啥都是六边形的?我拿着问题就认真的读了起来。边读边想,让我联想到现实中的真实的蜜蜂窝了。从正面看上去或者侧面看上去却是整齐的,但是六角形的蜂窝确实也有一定的科学性,而有法国的科学家“乌拉尔奇”,在18世纪初他测量了;他告诉我们一个规律,那就是蜂窝,每个菱形的钝角度是109°28′(读作109度28分)但有什么奥秘吗?由于计算得出,结果竟与蜂窝的角度完全相同,也存在稳定性,而与我们猜想的圆形有太大的差别。
从这次读书中让我感受到了虽然是一件和平常的事物。并非是不合理的的。万物的确有他们的科学性和规律性。而人类在蜂窝的构造上得到了不少的启示如:在制飞机的材料上应用到它这样可以节约材料减轻飞机重量又确保飞机结实和隔热、隔音。同样蜂窝的原理在建筑上也有广泛性啊!神奇的蜂窝凝结大自然无穷的智慧,让我不禁想到了许多,更让我感到智慧的伟大。我们应该多留心一点万物的规律,就会探索到更多的丰富的知识、道理。
只有时间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8
如果你身边有很多解不开的谜团,那么《十万个为什么》便是你的最佳选择。
它是中国第一本普及版的百科全书,虽然它是第一本,但是它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其中的奥妙能让你惊讶地张大嘴!可以说,它揭开了万物神秘的面纱,打开了未知世界的大门。
这真是一本神奇的科学书,它解开了我所有的疑问。在我小学时曾有着数不清的疑问:为什么小狗总是吐舌头?为什么鱼睁着眼睛睡觉?为什么鸟碰到电线不会触电?人是怎么来的……可是当我碰到这本书的一刹那,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布满所有问题答案的世界,里面应有尽有,没有什么问题是你想不到的。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狗的舌头上布满了汗腺,所以它们热了就把舌头伸出来散热;鱼儿没有眼睑,所以睁着眼睛睡觉;鸟儿站在电线上时不接触地面,所以不会触电;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仿佛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地给我们传授知识,使我们受益无穷,使我们意识到科技的不断进步,意识到知识的丰富多彩。而《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们生活中互帮互助的好朋友,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向它伸出援手,它帮助你解开谜底。的确,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万个为什么》是生活中最乐意帮助我们的朋友。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知道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大量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
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大量的光和热。
我还知道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而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一定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0
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我便像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许许多多有趣的问题,看似简单却有着深奥的秘密。《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类丛书,内容包罗万象,大到宇宙世界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短而精炼的文章都会带来?有趣的科学知识。它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真是我的得力好帮手。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八大行星和海市蜃楼。《十万个为什么》里详细的向我介绍了它们的形成过程。使我知道了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是太阳系中的八大行星。海市蜃楼是光的折射现象。当气温在垂直方向分布反常时,就会引起空气密度垂直变化的反常,就会导致折射的产生,从而产生海市蜃楼的现象。
《十万个为什么》中的生活趣事也很多,比如:为什么不提倡放鞭炮?为什么削皮后的苹果会变色?为什么井水冬暖夏凉?等等。书中详细科学的分析,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其中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为什么鹦鹉也会说话”让我懂得了这些都跟鹦鹉的身体结构有关,它有随心所欲的转动的灵活舌头,以及它的鸣声低沉与人类的发音类似,再加上它的记忆力也超强绝佳,所以它能够惟妙惟肖的轻松模仿人类说话。看完我也想养一只这样聪明机智的鹦鹉。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图书,因为它是一盏灯,点亮我们前行的道路;它是一把钥匙,开启我们智慧的大门;它是一架梯子,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1
我们的脑袋里经常会跳跃出无数个“为什么”,比如像是“孔雀为什么会开屏?”、“为什么秋天会落叶?”、“白天为什么看不到星星?”之类的问题,可是,问完“为什么”之后,我们通常都得不到满意的回答。《十万个为什么》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出现的,它将带你去畅游一个个奇妙的未知世界。只要你勤学好问对知识充满渴望,就一定能在旅途中找到想要的答案。古人说:“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学之乃知,不问不识。”这本书把我们常见的问题解答和描绘得准确、浅显、生动,充满情趣,是一本非常适合我们的书。
为什么肥皂能洗掉衣服上的油污?那是因为肥皂是由一串排成长链的分子组成的。长链的一头喜欢水,另一头喜欢油。当肥皂分子遇到油污时,喜欢油的那一头钻到油污里使它分解,喜欢水的那头负责把油污“拖”到水里,衣服就干净了。人为什么老了头发会变白?那是因为人的头发黑是因为有一种叫“黑色素”的东西。当人年纪大了,黑色素就越来越少了,人的头发就开始渐渐变白了。
从《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了解到,明白了,世界上所有的伟大的发现和发明,都是起源于“为什么”。没有苹果树下的为什么?哪有万有引力。没有星空下的为什么?哪有飞船载我们去宇宙的家园。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为什么”让梦想睁开眼睛,实现着人类生生不息的文明与进步;“为什么”让好奇插上翅膀带我们在知识的天空里越飞越远,越飞越高!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2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给我们介绍了许多深奥的问题,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类书籍,内容非常丰富,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它不仅能帮我认识五彩缤纷的世界,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过去,我对神秘的天体是一无所知。《十万个为什么》天体是怎样形成的。我知道了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居住的地球只是茫茫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还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有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怎样的?海水为什么会发蓝?等等。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了许多科学道理,它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太阳为什么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书上说是因为太阳的公转和地球的自转形成的自然现象。后来,我就知道人们说“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一天当中中午最热?因为中午的太阳高度最高;为什么灯泡用久了会发热?因为灯丝燃烧久了发热的缘故。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认识到世界的丰富多彩,科学知识的神奇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3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千奇百怪》等等,这些书都是我喜欢的。但是让我百读不厌的是爸爸送给我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还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丰富,有关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有一次,表妹问我:“为什么蚊子能在黑暗中叮人呢?”一下子,我蒙了,不知道怎么回答。转念一想,跟表妹说:“走,我们一起去查下《十万个为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呀找,哇,被我找到了。原来是这样的:
第一,我们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了我们;
第二,蚊子会感觉到我们的温度;
第三,它能在空气中闻到人的气味。
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能叮人。我跟表妹说完后,表妹用崇拜的小眼神对我说:“姐姐,你好聪明啊,什么都懂,我要向你学习,多看书。”顿时,我心里乐开了花。果然,老师跟大人说的话是不无道理的,多读书对我们确实很有用。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读了这本好书,帮助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受益匪浅,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成长。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把《十万个为什么》的第10卷拿出来看了看。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告诉我很多有趣的知识。
你们知道“皇帝”这个称谓是怎么得来的吗?那我就现学现卖的告诉一下大家吧。在秦朝建立以前,各个朝代和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般称为“王”、“公”或“侯”。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管是德行还是功劳,都比远古时代的“三皇五帝”还要高。
于是他从“三皇”和“五帝”中各取一个字,新创了一个新的称呼——“皇帝”,作为自己的专用称谓,并规定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为皇帝,并说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他还幻想他的统治能永远继承下去,自称自己为始皇帝。于是,后世的人都称他为秦始皇。此后的各朝各代的统治者都仿效,自称自己是“皇帝”。于是这个“皇帝”的称号,从秦朝开始到清朝结束,在我国一共沿用了两千多年。
听了我的介绍,估计大家还有问,为什么电视剧里那些“皇帝”还自称自己为“联”呢。那么这个又要说到秦始皇了。这个自称也是他弄出来的。秦朝以前这个“联”字意思是“我”,人人可以用。可到了秦始皇这儿,他不高兴与大家一样用这个字,就规定,以后这个“联”只能是“皇帝”用。如其他人用就要杀头。真是皇权最大啊。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5
“朵朵花儿向阳开”,这句话虽然最常见、最普通,但它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科学道理。我们已经知道,植物的向阳或向光运动,是受体内生长素控制的,那么,花朵追踪阳光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其实在我们周围,除了向日葵之外,花朵向阳运动的现象并不是很常见,但有三位研究极地植物的瑞典生态学家克捷尔伯雷、卡尔森和卡斯托森,却发现生长在寒冷极地的大部分植物花朵都擅长追逐太阳。这不由得使他们联想到,花朵追踪太阳也许与温度有关。于是,他们用仙女木花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们用细金属丝固定仙女木花的花萼,强行阻止它的向阳运动,然后在花朵上安放了一个带金属探针的温差电阻,用来精确地测定温度。当太阳升起,气温增高时,被他们处理过的花朵内部温度要比普通花朵低0.7℃。于是,这几位科学家认为,极地气候寒冷,花朵的向阳运动有助于聚集阳光的热量,有利于结果和种子的孕育。
人们在研究植物花朵向阳运动时,发现许多向阳植物的地下部分虽然见不到阳光,但也能对光做出反应。这真是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问题。直到20世纪末,科学家发现植物体居然也能传导光线!就像现代化的通信器材光导纤维那样,植物体能把光线输送到适当的部位。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照射到地面上植物的太阳光,可以通过枝条或茎干向植物体的其他部分传送而去。但这种传播光线的方式与植物花朵追踪太阳有什么直接关系,直到目前还无法给出确切的解释。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6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书,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了解课内学不到的。
说起这本书,使我想起了一个事情:在晚上,我看见妈妈正把什么东西都搬到了她的房间,看见她那吃力的样子,我便走上前去,问:“妈妈,要不要帮忙啊!”“不用,你去睡觉吧!”这时,我突然发现妈妈搬进房间里的都是自己家阳台上的花花草草,我很好奇:“妈妈,你干嘛把花草都搬进来啊?”“我搬在房间里,是为了晚上花草“呼出”的是氧气,这样房间里就可以多一些氧气啦!”我顿时摸着了头脑,觉得妈妈说的有道理,便回房了,因为我睡不着,便拿出我平时最喜欢的书——《十万个为什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忽然间,我看见了一
同学们,你知道晚上为什么不能把花草搬进卧室呢?我来替你们解答吧:在阳光下,花草植物吸收的是二氧化碳,呼出的是氧气,而在黑暗的地方,植物和人一样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所以我们千万不能在晚上把花草植物搬进房间哦!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7
《十万个为什么》是中国第一本普及版的百科全书,分物理、化学、天文气象、农业、生理卫生5卷,初版即发行五百多万册。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于1961年1月出版。它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以“套”出版的作品。其内容非常广泛,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介绍各类科学知识,文字不长,深入浅出,非常符合青少年读者的认知方式和阅读特点。它在传播知识、普及科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影响几代青少年走上了科学的道路。近年来,冠以“十万个为什么”的图书层出不穷,把很多众所关注的学科前沿问题也纳入进来,大大丰富了这一品牌的内涵。
本书采用屋内旅行记的方式,对日常生活中最为普通的事物,提出许多意想不到却饶有兴味的问题,比如,穿三件衬衣暖和,还是穿一件三倍厚的衬衣暖和?为什么水不会燃烧?炉子里火旺的时候,为什么呼呼直响?……苏联著名科普作家伊林凭了他那不可多得的才能,用散文的笔调、简练质朴的语言,向小读者们娓娓道来。
作者伊林(1895—1953),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他运用文艺的形式、散文的笔法、生动有趣的故事、形象具体的描写,来引人入胜地讲解科学。《十万个为什么》《黑白》《几点钟》《不夜天》等科普作品深受读者喜爱,得到了世界性的承认,几乎被译成欧洲所有的文字。对现代儿童科普文学的形成和发展影响深远。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8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本好书啊,所以我期期都看,期期写的读后感都是关于十万个为什么的。
因为我非常喜欢吃西瓜,所以一看到这个题目:怎样培育无籽西瓜,就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
在西瓜里总是有一大堆种子,吃的时候,要把它吐出来,非常烦。现在,人们已培育出没有籽而又多汁甜脆的西瓜。
这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结果。原来在自然界里,除了极大多数需要开花结籽传种接代的植物以外,也有一些只结果实而不结籽的植物。人们对这些不结籽的植物进行了观察研究,发现它们多半是三倍体植物。所谓三倍体,就是它们的体细胞的染色体数,为性细胞的三倍。植物的体细胞的染色体数通常只为性细胞的两倍,所以叫做二倍体植物。只有染色体为偶数倍的植物才能产生种子,普通西瓜是二倍体植物,染色体数是22个,配成11对,所以能传种接代。无籽西瓜是三倍体植物,它的染色体数是33个,但细胞分裂时,染色体分配不平衡,就造成了严重的不孕,结不出种子来,所以果实里绝大部分是无籽的。
有些植物在环境条件剧烈变化下,会发生突变,能使体细胞的染色体加倍,现在人们常用一种生物碱—秋水仙素溶液来处理植物的种子,就能培育出多倍体植物。
目前正在研究用组织培养方法来进行无性繁殖,不久的将来,就可大量栽培无籽西瓜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9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
苹果不知掉了多少年,惟独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虫子不知飞过多少人身边,惟独法布尔写出《昆虫记》;太阳地球不知转了多少回,惟独哥白尼创始日心说……
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卧具的合理高度?为什么月亮跟我走?斑马身上的斑纹有什么用处?蚊子为什么老是往窗户上撞?……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无论你问些什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风土人情、锦绣河山、科学疑案等很多使你疑惑不解的问题,都可以在这套经典的书中找到答案。
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及浩瀚的知识海洋中的一滴水,实在是渺小极了,不过这更会激发起你学习知识的欲望,给你的大脑补充更多的精神养料,充实你那渴求知识的心灵宝库,满足你学习更多知识的愿望,使你成为同学们羡慕的小博士,爸爸妈妈心中的活《百科词典》,或是像诸葛亮一般的风云人物……
我们还小,人生的路还很长,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起,仔细地观察身边的每一件事物,做一个有心人,并加上深入的思考,开动脑筋,展开想象,再加以实践,也许多年以后,《十万个为什么》上就会骄傲地登出你的科学实验哦!我们要努力,不断进取,永不满足!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0
有一次去书店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类科普书我已经有好多本了,所以就没有马上去读。直到偶然有一天,我翻开它,看到了那些不同寻常的标题:《在炉子里燃烧过后,木材到什么地方去了?》《面包的小孔是哪里来的》等等。这些就发生在身边的现象,我确实没有仔细想过为什么。
我曾经以为科学离我很远,只有在大自然、高科技产品、宇宙中才能接触到。但伊林写的这本《十万个为什么》,让我领略到了身边的科学。
为什么面团里放上酵母会发起来?牛奶为什么会变酸?古代人们都吃什么?在这本书里,这些疑惑都得到了解答。
这本书里的语言也很有趣,那些肥皂泡、酵母在他的笔下变得特别可爱。“这时,肥皂就会充分显示出它的作用了。我们涂抹一些肥皂来清洗皮肤上的烟炱,就很容易清洗干净了。肥皂会拼命的朝着烟炱扑过去,把它拖住,然后再把它从皮肤凹纹里面赶出去”这是我在这本书里面最喜欢的片段之一,原来洗衣服的时候,灰尘和肥皂泡是在进行一场大战啊!
尽管,在这本书里作者是以房屋漫游为线索,以日常事务为对象。但它的内容不局限于这些事物,而是延伸到了物理、化学、医学等领域。《十万个为什么》就像一个生活中的老师,让我看到生活中的奥秘,感受到知识的趣味。我决心以后要更细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事物。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1
我用了两周的时间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科普名著,它使我学到了很多科学小知识。
这本书的作者是米·伊林,他是苏联著名科普作家、工程师、儿童文学作家,自1924年起他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创作科学文艺短文,1927年发表《不夜天》后又创作了多部作品,其中有《黑白》《几点钟》《在你周围的事物》等。《十万个为什么》采用“屋内旅行记”的方式,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物,提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我想问两个问题:啤酒产生的泡沫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穿上冰鞋不能在地板上滑行?有的人告诉我因为地板不够光滑,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到了答案。有的人可能会说:“那是地板不够光滑。”可是在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冰鞋还是发挥不了在冰面上的作用。原来当冰鞋上的冰刀与冰接触时,因为人体的力量使冰刀和冰的接触面融化,两者之间会形成一层水。这沉水就是两者之间的润滑剂,他削弱了并道与冰之间的阻力,因此我们可以顺畅地在冰面上滑行。
啤酒产生的泡沫是怎么一回事?要解释这个问题,就需要知道品酒是什么原料制成的。啤酒是将已经发芽的大麦和小麦麦粒放进水里,再放入酵母,经过发酵而制成的。加入酵母是让啤酒发酵产生二氧化碳泡沫,就是二氧化碳的杰作。
还有无数个“为什么”,我不能给你们一一列举出来了,我邀请你们走进书的世界,在书中寻找答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2
为了让我增长知识,妈妈为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一套中有很多书,有:动物世界、人体玄机、历史典故、艺术宝库……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海洋漫游》。
这本书的书面做得非常精致,上面画了一只正在呼呼大睡的章鱼、海底中的美女水母,还有五颜六色的蝴蝶鱼和可爱的小海星。书的封皮上清晰地写着几个大字:海洋漫游。翻开书,我忍不住惊叹起来。里面的每一页都印着各种生物的图画,我还看到了蔚蓝的大海和我最喜欢的鱼,鲸鱼。仿佛让我身临其境,来到了这宽广美丽的海洋。接下来,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海中的大块头鲸鱼吧。鲸鱼是世界上最大的哺乳动物,最大的体长可达三十米,最小的也有十米呢!瞧!我看到了什么,哇,蓝鲸已经缓缓游来了。它的身躯瘦长,背部是青色的,好似一把剃刀。它的长可达三十三米,重达一百九十吨,是地球上最大的鲸鱼。
我要用智慧解开自然的密码,用知识冲浪。我对《十万个为什么》爱不释手,每天阅读时都会轻轻地翻。现在,书还是新的,没有任何损伤。书是我们的伙伴,在我疑惑时,它总能为我解答,也让我学会了更多知识。我爱十万个为什么,它肚子里的知识真多,我想起了一句话:腹有书香气自华。我以后要多读能让我变聪明的书,让肚子里装满学问。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3
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看见上面有许多深奥的问题,便产生了好奇心。在五彩缤纷的的世界里,我们面对奇奇怪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我们只有在书里寻找它的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一共分四本,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这本《十万个为什么》它不仅能帮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兴趣,真是我们的好帮手。有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蛇老把舌头伸出来是因为它们为了闻味,寻找食物:大熊猫是珍贵的保护动物是因为地形气候、植物的变化,使他们越来越少,逐渐消失了;罂栗被称为“有毒植物之王”那是因为罂栗是制作xx的原料。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企鹅为什么不怕冷?”书上说了那是因为企鹅经过数千年暴风雨的磨炼,全身的羽毛已经变成重叠,密集的鳞片状,这种特殊的雨被,不但海水难以浸湿,就是气温在零下近百摄氏度,也休想攻破它保温的防线。而且,在企鹅的皮层下面,有一层厚厚的脂肪层,对防止体温散失又起到很好的作用。所以,企娥在寒冷的南极也能生存下去。别看企鹅每天都穿着漂亮的礼服,它可是一位游泳健将呢!企鹅游泳的速度很快,每小时能达到36公里。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4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唱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它不仅能帮助我开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以前,我不知道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知道了是因为由于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质。氯化纳就是人们平时吃的食盐,味道是咸的;氯化镁和硫酸镁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虾和蟹活着的时候是青色的,而熟了后就变成红色的那是因为没煮熟的虾和蟹里面有大量的黑色素,煮熟的虾和蟹里面的黑色素没有了,只有红色素,所以就变成红色的。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5
自我识字之后,我便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一套共有四本,分别介绍了“海洋与天文”、“人体与日常”、“动物与昆虫”、“植物与地球”等方面的知识。当我翻开书本认真阅读时,我仿佛进入了无比奇妙、无比神秘的王国。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昆虫、奥妙的太空、蓝色的海洋、多彩的植物、神秘的地球。我就像蜜蜂进入了五彩缤纷的百花园中,忘情地采花、酿蜜。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懂得了许多科学知识,知道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树叶为什么要长叶”、“鸟儿为什么要长翅膀”的道理。它让我改变了偏食的坏习惯,也让我懂得了近视的道理,学会了如何保护好眼睛、防止近视的方法。它让我了解了更多大自然的奥秘,也让我懂得了大自然是无边无际的,学习也是无止境的。我觉得自己学习的知识不多,以后要多看些课外书,多点阅读各方面的书籍,增加自己的知识和阅读能力,不懂的字及时查字典或问长辈,直到弄懂为止。
《21世纪儿童版十万个为什么》图文并茂,彩色插图简单明了,文字说明简明扼要,而且有拼音注音,适合低年级的同学阅读。这本书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很强,值得同学们一读。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6
“喔喔喔”早晨我睡着正香,被公鸡打鸣声吵醒。“妈妈,为什么奶奶家的鸡会打鸣?”“因为奶奶家养的是公鸡!”“为什么大公鸡总爱吵我们睡觉?”“因为天亮了,大公鸡在叫你起床!”“为什么大公鸡会打鸣,母鸡不会打鸣?”“这个嘛……,难住妈妈了,赶紧起床,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答案!”
于是,我起床后赶紧找来我的法宝《十万个为什么》,寻找我的答案。我兴致勃勃地给妈妈念了起来:原来,许多动物身体里有一种像钟表一样的、叫作生物钟的生理机制。它会告诉动物们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觅食,什么时候睡觉,像司令官一样指挥着动物们的行为。大公鸡也有一个生物钟,这个生物钟就生长在大公鸡的松果腺内。当太阳升起时,外面的光线会变强,松果腺感受到光线的变化,就会发出打鸣的“命令”。此外,大公鸡在其他时候也会打鸣,只不过第一声打鸣发生在安静的清晨,所以格外引人注意。
妈妈说,我从小就爱问“为什么?”“为什么小鸟会飞?”“为什么小鱼生活在水里?”“为什么……”我的无数个“为什么”,常常让爸爸妈妈不知如何回答!
现在好了,每当我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十万个为什么》,翻开它,寻找我想知道的答案。《十万个问什么》让我学会懂脑筋,让我对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产生兴趣,最重要的是,它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7
有人喜欢扣人心弦的小说,有人喜欢天真烂漫的童话,而我却喜欢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被分为八大类:千姿百态的动物、万紫千红的植物、科学的生活常识、健康的生活习惯、博大精深的科学、无处不在的科技、神秘的宇宙世界、奇妙的地理气候。
这本书充满了有趣令我好奇的问题,如:马儿为什么站着睡觉?鸡为什么爱吃小石子?公鸡为什么清早打鸣?……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这些知识就像一条清澈河流,轻轻流入我的心田。
马儿为什么站着睡觉?这是因为它们为了保持高度警觉,好抵挡猛兽袭击。鸡为什么爱吃小石子?这是因为它们没有牙齿,需要一些小石子、小沙粒来磨碎食物,帮助消化。公鸡为什么清早打鸣?这是因为公鸡体内有一座“生物钟”,天一亮,会使“生物钟”的激素发生化学反应,让公鸡的“生物钟”摆动起来。
当你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中的天文地理、科学技术、生活常识后,你的眼界就会变得开阔;当你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中的千姿百态的动物、万紫千红的植物后,你会恍然大悟,感到惊奇……而当你看完了整本《十万个为什么》,你能感觉的一股强大的知识力量充满了你的全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要让书中的知识为我插上美丽的翅膀,飞过彩虹,飞入阳光灿烂的理想国!我爱《十万个为什么》!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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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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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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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