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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军装的读后感10篇精练60句

时间:2018-11-23 00:12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读了《三国演义》中的《刘备三顾茅庐》后知道了本篇文章中的主要内容及一些道理。文中主要讲了夜水镜先生向刘备讲了许多关于诸葛亮的事情,刘备听后激动地一夜都睡不着觉。第二天早上刘备带着关羽·张飞挑了一些礼物,去南阳隆中拜见诸葛亮。到了卧龙山庄以后,只见山坡上有几间草屋,刘备见后边去敲门,只见一个书童从屋中走出,并问刘备他们是干什么的。刘备请求拜见诸葛亮,童子却说诸葛亮出去了,刘被听后很失望。知道诸葛亮不在家便走了。

刘备回到孙野以后便派人去打听诸葛亮回来了没有。派出去的人都说诸葛亮已经回来了,刘备听后便再次去请诸葛亮。。刘备等人到了卧龙山庄以后走进草屋,看见有一个人在吟诗,一位此人便是诸葛亮,谁知走进一问才知此人是诸葛亮的弟弟——诸葛均。刘备经不住常非的催促,只好留下一封书信边走了。

新年过去了,刘备准备再挑个好日子再去拜见诸葛亮。在卧龙山庄旁边又遇到了诸葛均,得知诸葛亮在家,就走进草屋,等诸葛亮午休过后,刘备一再苦苦相求,诸葛亮最终同意了辅助刘备。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做什么事都应该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三年级寒假我读了《小公主》这本书。

故事发生在英国,讲的是富人克鲁上尉的女儿萨拉的经历。很小的时候,她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为了不让她缺少爱,对她百般疼爱。萨拉并没有因此被宠坏,只是更爱戴自己的父亲。

七岁时萨拉被送到了明奇女子学校,校长明奇小姐因为她富有的父亲让她享受着最高的待遇。但她却很爱帮助别人,也很善于助人。例如,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女仆贝琪,每天饿肚子睡在又破又冷的阁楼上。萨拉便趁她打扫自己的房间时,给她蛋糕、肉饼等。

但好景不长,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那天传来了一个天大的坏消息——父亲去世了。狠心的明奇小姐看她成了穷人,就让她和贝琪一起当女仆,住在贝琪旁边的阁楼里。她很坚强,百般虐dai从没让她流过一滴眼泪。她依然以公主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并帮助别人。一次,她捡到四分钱,买了几个面包。尽管自己饥饿难忍,但当她看到门口可怜的小乞丐,还是把面包给了他,而自己只留了一个。

她从小就用很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贫富,都会助人为乐。在面对逆境的时候,她那颗坚强不屈的心深深地触动了我。每个人都会遇到不顺利,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向萨拉学习,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钓鱼的启示》。今天,我来和大家谈谈这篇课文的读后感。

这篇课文讲得是:作者和父亲在捕捞鲈鱼的前一个晚上一起钓鱼,钓到了一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因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才能捕捞鲈鱼,让作者把鱼放回湖中,作者很不情愿,但最终他还是把鱼依依不舍放掉的故事。从这件事里,作者得到了终身的启示,其中有一句话写的非常好: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生活中,我也碰到了类似的事情。

七岁的一个周末,妈妈带我到附近的公园去玩儿,在摩天轮售票前排队买票,排在我前面的一位大概十六七岁的姐姐掏钱购票时,一张二十元的钞票落在地上,她显然并不知道,拿上票急匆匆的挤开人群走出去,我捡起那张纸币,看了又看,刚想塞进口袋,只见妈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咬了咬牙,还是叫住了那个姐姐并把钱还给了她。

从这件事后,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也会遇到类似的道德问题进行选择,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今天,我读了《雷锋的故事》,了解了雷锋乐于助人、勤俭节约的故事。

两百元钱在那个时代是个不小的数字,当雷锋从报纸上得知自己曾经工作过的辽阳地区遭受水灾,便毫不犹豫地把两百元全部捐了出去。

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日舟曲泥石流事件,从山上下来的泥石流冲毁了一切,房屋没了,没有住的地方,没有吃的东西,刚从死亡中逃出来的人们眼前一片废墟,不知所措。可是当他们看到身穿绿色军装的救援人员在忙碌着救灾抢险,许多白衣天使在抢救受伤人员时,他们感动了,自发的加入了搜救工作。当这个灾难在全国播放后,全国各地的捐款像雪花一样从四面八方飞来。吃的解决了,住的问题解决了。真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让我感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十三亿人血脉相连的真情,让我能成为祖国的一员,感到十分自豪。

雷锋叔叔如果活着看到眼前的景象他也一定很自豪。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近日,我从报刊杂志上看了一篇文章,记述的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件事《难忘母一巴掌》。

这是一件真实的故事,讲的是:1960年困难时期,那时每个人每天吃四两粗粮,有一次“我”饿极了就到厨房偷了一个菜团子吃,妈妈看见了我就打了我一巴掌,她生气地告诉我:“饿死了也不能做贼。”妈妈还饿了“我”一天,到了晚上妈妈把她的菜团子让给了“我”,“我”泪流满面。偷着吃在那个时代是不允许,可是“我”当时是一个小孩是可以原谅“我”的。通过这个故事在看看我们现在这幸福生活,有的还挑食,有的还浪费,真是天差之别呀!我们要及时改掉自己的坏毛病,长大后才是祖国有用之人。同时文章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伸手。”现在有些同学看别人的东西好就拿走了,他们光想眼前,没有想过以后,现在只是偷个小东西,长大后就会偷钱的,到那时你被人发现想改正已经晚了。 所以说文章中:“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伸手。”

这句话对我们这一代青少年都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上个星期,我们老师教了一篇叫《乌塔》的课文,里面的主要内容是说一个有主见而不盲干,胆大心细,会待人接物,还懂得自我保护叫乌塔的德国小姑娘独自一人游欧洲的故事。读完后令我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为什么别的国家的父母可让他的儿女独自游欧洲,但为什么在中国又没有父母敢这样做呢?这就是教育上的不同了,德国的小朋友一生下来他们的父母就开始锻炼他们的自理和自我保护意识,所以人家的父母敢这样做呀;在中国,孩子一生下来就像享清福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点自理能力也没有,要是哪一天父母不在了,那要怎么生活呀,这也是中国在教育上要改变的。

我再想想自己,平时生活有什么困难就只会叫:“妈妈、爸爸……!”就是因为我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所以我的'自理能力丧失了。还有我的父母经常把我当成娇贵的露珠,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连平时过马路都要千叮咛,万嘱咐。为什么我们不能像乌塔那样独立生活呢?这样把我们那张原本可以展翅高飞的翅膀给折断了。

爸爸妈妈请不要在把我们关在笼子里了,给我们一片“展翅高飞”的天空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放学后,我就像一阵风似的飞跑回家,走进客厅,立即打开电视,但还是晚了,20xx年度开学第一课,“幸福在哪里”专题节目已经开始。

节目正在讲述一个小故事:一个5岁的小女孩,她父母双亡,在她妈妈临死前,把这个小女孩托付给了邻居。可怜的是3年后,养父养母先后患病,养父不久医治无效死亡,养母患病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这个8岁的小女孩过早的学会生活自力、自理。每天还要给养母洗脸、洗脚,照顾养母:吃饭、睡觉、大小便。小女孩一天天长大,他经常推着养母一起去买菜、逛街,散步。盼望着养母早日恢复健康。

看了这个故事,我只不住落下泪来,我想起自己从小受到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每天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今年我已经11岁了,在家里什么也不会做,父母也不让我动手,妈妈经常给我洗澡,包揽我全部的脏衣服。

想到这里,我真是羞愧万分,我决心从现在开始,学会生活,做到自力、自理,学会帮助别人,学会孝敬父母。努力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大学,让全家人都开心、幸福,成文国家栋梁。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8

今天我读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是《爱的教育》这本书上的一个故事。

一位帕多瓦的少年被父母卖给了戏班子,饱受困苦。又碾转法国,西班牙,后来逃出来。得到意大利领事馆的帮助,登上回家的船。船上的乘客同情他,给了他一些钱。少年起初很高兴,后来听到有些乘客辱骂自己的国家,他立刻将钱砸还给他们,捍卫了祖国的尊严。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里掀起了巨浪。一个少年还是一个穷小伙子,却抛弃了金钱,捍卫了国家的尊严。真让我大吃一惊,我敬佩这位少年,他那爱国之心深深震撼了我,他的身躯里流淌着英雄的血液!

这位多值得我们学习呀!

同学们,如果你遇到类似的事情,你会怎么办呢、是搂住金钱不放,对国家的尊严置之度外?还是视金钱如粪土,,捍卫祖国的尊严?我希望大家都能选择后者。因为只要全世界的人类都有一颗爱国之心,这个世界会更加美好,富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9

《追踪小绿人》是一部很美妙的童话,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非常有趣。

‘我’从小就认识了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小晓。小晓非常善良,她带着‘我’走过了七座五彩缤纷的桥。这七座桥奇迹般的出现,让‘我’感到非常惊讶。

当我读到“每当亮光闪说的时候,我就看见枝枝杈杈上站满了许多小绿人”、“随后,我看见枝干上闪烁着银色的亮点,树梢上的花心里也有一个个亮点在移动。”、“我真后悔都怪自己太冲动……”这些句子时,我读出了小绿人被“我”吓跑了而感到后悔的心情。因为他不是单纯的想把它们占为已有。从中我也懂得了只要存在的生命,我们要把它们看做一个种类,真心与它们交“朋友”。

当我用心去阅读到小绿人们因餐馆客人们那么“恐怖”的食物而瑟瑟发抖,甚至流出眼泪,许多客人在吸烟导致小绿人咳嗽得弯下了腰、憋红了脸时,我的心里和小叶子、小晓一样:心疼、难受。一位小绿人失踪,我同样着急万分。

这种抑扬顿挫的情感,令我的心情叶时刻伴随着书中主人公的情感一切产生共鸣。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0

《查理九世》这本书是冒险系统,讲的是墨多多和他的几位小伙伴的冒险事件。

查理,全名查理九世,是一只可爱的小狗,他可是dodo冒险队的老大,它拥有地球上最纯正的皇族血统。被墨多多称为“疯狗太郎”,墨多多,真名墨小侠,被队员们公认为“小兵”,他的梦想是长大成为侦探,他被同学们叫作“问题多多”,因为他能一口气能问出十几道问题。如果他把冒险的精力和好奇心用在学习上,婷大人的班长位置就危险了;尧婷婷,身份:参谋,被大家叫为“婷大人”,是班上的班长,她的学习成绩很好,但很胆小,每次冒险时,都会被墨多多他们激火,扶幽,一位天才小发明家,很有想象力,他的“百宝箱”里有各种东西,在危险的时总会派上用场,他可是dodo冒险队的技术哦,虎鲨,真名胡沙,经常自称本大爷的战斗机,他经常欺负墨多多,他用改良版的第十套广播操来打人。还有很冷酷的神秘少年唐晓翼,他有一只很大的坐骑,基奈山狼王!

我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各大书店都有哦!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1

看了《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那是班长马上要退伍的时侯,许三多在那里哭得昏天黑地。他舍不得班长走,班长是他的依托。班长动情地说:三多啊,你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寄托在别人身上。其实你心里就开着花呢,一朵一朵的,多漂亮啊。我走了,能帮你割掉心里边最后一把草,三多,你该长大了。是啊。不能总依靠别人,不能把自己的希望老寄托在别人的身上。自己有自己想法。自己有自己的目标。自己有自己的活法,才是一个人长大或者成熟的标志。每个人的心里都该开着花。

不抛弃不放弃这句是钢七连每个战士,他们心里都想的一样。不抛弃,不放弃,这是他们必须下的决心。其实我觉得这六个字,更适合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不管什么时侯,不管对什么事。能做到不抛弃不放弃。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2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题目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文艺复兴》,文章的开头是这么写的:"当代中国在创造物质财富高速增长的奇迹的同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确显的苍白贫乏。就在西方人惊叹中国物质技术的进步、惊呼" 21世界将是中国世纪"时,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成了中国人的精神面孔。这种物质进步和精神堕落的反差,不但使中国人有愧于"中国世纪"这个伟大的时代,也必将使物质的进步难以持续。"用精神堕落可能有点过了,但是我觉得我们的社会确实生病了,或者所处于亚健康状态,。拜金主义和实用主义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呀!我们的社会太浮躁和太焦虑了。

我们的物质文明确实进步很多也很快,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在追求富裕生活的过程中,我又失去了什么,或者我们缺少什么,当我们看到成才一次次为我们做实用主义的范例的时候,难道我们从心底里不是很认同这样的行为吗?因为这合乎社会主流价值观。成才说,从踏上火车的那个时候开始,就慢慢的变成了电线杆,在老 A遭受挫折后,反思要去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那么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要经受过类似的挫折后,才开始反思呢?

我想,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但是也不能苛求于环境,从自我做起,许三多说,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是就是好好活!这样的话放到十几年前肯定没什么,但是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有着非常的意义!我能不能这么理解?好好活是为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为社会。不抛弃,不放弃是好好活的精神支柱。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能让社会更健康的发展,反过来都能让我们都能好好活!我以前觉得奉献这个词离我们遥远,甚至很假,因为奉献会让我们没有回报,会让我们吃亏,真的没有回报吗?看了士兵突击我学会了两字:我信,但这个回报不是金钱,不是名利,而是友情,是亲情,是一种经历。过程可能是艰辛的,但它却是能让我们长成大树的枝枝蔓蔓。

可能每天的销售工作就是简单而枯燥的重复,但是简单不代表可以忽视,枯燥不代表没有意义,认真去做自己的工作,平凡中就会孕育出伟大,身体力行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我们同样不是被剧中的人物,老马,班长,伍六一,所感染和感动吗?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3

《士兵突击》为我们展现了我军最新的做战武器、战术以及演习新思路,真是大开眼界。但是主人公许三多的出现,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套用钢七连连长长对他的评价“明明是个强人,天生一副熊样”。我是比较喜欢这位主演,他人本份。友善。从不人计较小的过失。 通观本剧,很多情节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让体会了什么叫战友情意,也深深的体会到吃亏是福的道理。

许三多取得的成功与下述两点是分不开的:

一、朋友的信任、帮助与支持

有人可能要说他自己的努力应该排在第一,但我不是这样认为的。主人公许三多入伍时是一个木讷的农村孩子,但他的班长史近给了他巨大的信任、支持和帮助,并为他后续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还有后续的战友们对他的鼓励和帮助,使他走出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排解一个又一个的迷惑。如果没有这些,三多将还是那个木讷的少年。所以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周围亲友的鼓励、支持和帮助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同事之间的互助与理解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日后要更加珍惜周围的亲友们,不会让那些默默支持我关心我的朋友们失望。

二、个人的努力。

了解自己,并有良好的习惯许三多刚入伍时基本功特差,连一个向后转都会把自己的弄摔一跤。但他自己知道自己那里差,非常努力去改进这些不足,追上别人。他还有非常让人佩服的自我约束能力,按原则办事,保持着良好的习惯,无论到那里都保持着自己的良好作风,练好基本功。一个“恒”字太难做到了,自己学东西时就缺乏这种精神,三分钟热情,很难持之以恒,贵在坚持。

从士兵延伸到职场发展的感受最初来自许三多这个人物。三多所有在外人看来的成就,没有一样是自己有意识努力去争取的,他的目标都是别人给他的,他完美的执行了别人给他的工作,做到了最好,然后成为了“傻人有傻福”的最好诠释者。但真的是傻人有傻福吗?三多这个人,自卑,怯懦,表达能力差,人情世故半点不懂,“天生一副熊样”,这样的人怎么能得到一棵别人只能仰望的参天大树呢?仅仅是“傻福”么?这句话放在三多的经历上,真的太轻了,五班的那条路,钢七连从绝情坑副坑主到尖子,老A队长给三多的评价是:不焦虑,耐得住寂寞。什么是不焦虑,是不怕得不到,三多之所以不怕得不到,因为他完全没有想过去得到,他唯一想到要做到的是不做错,因为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总是做错,于是每接到一个任务就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的抓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做好,恰恰这一点,使他走到了巅峰。

回头来看看我们这些所谓的职场中人,和三多有些什么共同点呢?我想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刚获得一个职位,对于该职位在公司所起的作用,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的发展态势,行业现状和前景都属于一个信息闭塞的状态里,如同刚到军队的三多,有人会反驳,我做了功课的,我要是对行业不了解,对我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基础的认识,公司怎么会聘请我,这个是没错,但是也恰恰是这一点“自信”,堵塞了你前进的脚步。

松下幸之助去向一个高僧请教企业发展之道,高僧什么也没有说,放了一个杯子在桌子上,一直往里面倒水,直到水里面漫溢出来,他告诉松下,这就是企业发展之道,松下一下子就悟了,当你用一个“满杯”的状态加入一家公司,那么必然装不下这个公司所要求加入的东西,比如理念,工作流程,做事方法等等,就像漫溢出来的水成了你这个杯子的负担,也使你融入不到团队中去,而许三多恰恰是这样一个天生的空杯,加入的任何物质都会为他的发展加码,直到满杯,然而不管他是否已经到了满杯的状态,在每个阶段他都是以一种空杯的心态来对待下一个任务,这样他在每个阶段都达到了满杯的结果,然后在每个满杯的结果上再成为空杯装载更丰富的内容,所以他一直是上升的。

扪心自问,我们真做到了吗?有人时做到了,没人时做到了吗?有考核的时候做到了,没考核的时候做到了吗?一个工作任务和指令,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到切切实实执行了吗?真的做到了,这才是不做错的标准。而往往难做到,或者难以一如既往的坚持做到,因为很多时候,大家太“自信”了,基础的工作太繁琐,上司的想法太落后,同事的能力不咋地,团队的凝聚力太松散,归根结底,我应该可以得到更好的,为什么我得不到。

偏偏就是这样的想法使我们得不到,我也是一个基层员工,在很多时候有很多困惑和牢骚,不过有时候我在想公司是一头大鸟,它按照自己的方向飞行,而员工就像从别处移植来的羽毛,可能多少都有些排斥反应,但是只有真正和大鸟的血液兼容,才能使得大鸟的翅膀更大,挥动更有力,朝目标前进得更快,而不能兼容的羽毛只会被淘汰或者自行脱落。

列宁说:“战争就是战争,它要求铁的纪律。”我们所从事的营销工作也是一样,营销是一个组织的活动,所以在营销中:组织就是组织,必须要求铁的纪律!

那么,先做个最好的执行者吧,就像许三多,他的最初也许是贫乏的,但是他却因为优秀的执行力成为了“强人”,“将帅之才”也许稀缺而珍贵,而优秀的“士兵”却更是公司不可或缺的。我想这就是对执行力最好的理解。

剧中很多台词非常有深意,值得慢慢体会,我把自己觉得经典的台词下一下:

1、不抛弃,不放弃

2、人不能过得太舒服,太舒服就会出问题。

3、想到和得到中间还有两个字,那就是做到,只有做到才能得到。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4

我难忘,难忘父母和老师对我的忠心教导,难忘电视剧里的一些有顽强的精神的人,难忘书中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有这样一个人,他看起来傻里傻气,但他纯真善良憨厚,有这样一个人,他虽然笨头笨脑,但他坚持不懈;有这样一个人,他虽然胆小,但他遇到事情不抛弃,不放弃。他就是《士兵突击》电视剧里的许三多。

许三多他憨厚善良,在他18岁生日那天,他所在的部队接到一个歼灭荷枪实弹贩毒团伙的任务,他与战友们和贩毒分子进行了激烈的枪战,犯罪分子死在他的枪下后他很茫然,不吃不喝,让我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心地十分善良。

在他被分到边疆看守武器库时,从来没有人来监督他,他依然坚持不懈的每天出操,排练。因为他克守军规忠于职守坚持不懈。

他遇事不抛弃,不放弃,在要进老A时,有的人吃不了苦放弃了,有的人为了竞争抛弃了别人,只有许三多他不抛弃,不放弃,正是他的善良憨厚和他遇事不放弃,不抛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从一个别人看不起得人,变成一个下等兵,渐渐成为每一个当军人都想成为的老A。

我发现,我不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遇到事情缺乏耐心容易放弃,每次我遇到不会的问题时,我就不做了。遇到干不了的事时我就不做了,我想了又想,我发现自己很多地方都比不上那个傻里傻气,呆头呆脑,胆小怕事的许三多,我深感羞愧,我要学习他的精神,我要成为他那样的人,做个善良憨厚,坚持不懈,不抛弃不放弃的人。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5

失败和成功,是人们经常谈论的话题。很多人都说:“只要给我相同的机会,我也肯定能成功。”但关键是,如果有一天,机会从天而降,人们真的能把握住机会吗?

有一部曾在电视台热播的军旅剧,叫做《士兵突击》,讲述了一个叫许三多的农村孩子从孬兵成长为一代兵王的故事。剧里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想要和得到中间还有俩字,做到。”许三多在家里排行老三,从小在农村长大,家境贫寒,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许木木”。很多人都嘲笑他的木讷,可这种木讷却沉淀在他的血液里,反过来制造了机会,滋养了他独特的人生。

进入部队后,曾经有一次模拟演习,许三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抓住了对方一个中校,搏斗中伤痕累累。中校不解地问他“你这样拼命是为啥?”许三多干脆地回答:“因为你把我在演习中想好好表现的战友一枪干了,我很生气!”并非为了自己的成绩,心思全在为他人——中校被这种不带功利的,少见的质朴与单纯打动了,接下来,他欣然帮助许三多从连队转入了特种部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老A,攀登上一个步兵成长的巅峰。

《士兵突击》里还有一个主角——成才。他和许三多同村,父亲是村长,家境相对富裕。成才是一个聪明人,懂得见风使舵。剧中有这样一个镜头:新一批士兵选入A大队,有场实战考试,五十多人只选三个,当时第一名已被抢了,而许三多、成才和受伤的伍六一是一组的,危急时刻,成才抛弃了受伤的伍六一,自己跑向终点,而许三多不抛弃,不放弃,死死地等待着战友跟上。最终,伍六一体力不支,遗憾地宣布放弃选拔,许三多这才一步一回头地含泪跑到终点。选拔结束了,成才这艘高扬风帆的船进入了A大队这个大湖,他自我感觉良好,却不知山雨欲来。还在演习时,中校袁朗就目睹了成才在危急时刻对战友的狠心抛弃,心中有所疑虑。训练结束后,袁朗狠狠地呵斥了成才,他的那番话,如龙卷风袭来,撞断了成才生命的桅杆。耍小聪明的成才此时才知,自己的行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人生漫漫,究竟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失败?德不配位,必有殃灾——学业的成功,如果没有品德的相随,似乎并没有更大的意义。这部电视剧中,透过荧屏,许三多和成才的成长故事,阐释出了别样的人生哲理,留给无数观众们去感受去回味。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6

《士兵突击》,这一部六年前红遍中国大地的励志电视剧,我在研究生班上课过程中不断地给学生推荐的电视剧。偶然之中,我又看了几集。其中看到了许三多由于无意之中把毒贩杀害,在自己的人生路上陷入又一个低谷的时候,在“老七”的精心策划下,再次来到草原五班所在的地方。面对着成才的改变,尤其是面对成才的又一次困惑,说去所谓的“很舒服”这样的话语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很经典的话语:“做人不能太舒服,太舒服了会出问题!”观赏着《士兵突击》的故事,我的脑海里不断地回荡着这句话语,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中……

说实话,在人生的路上,哪一个人不想过得舒服一些,过得快乐一些,过得幸福一些。对于这个话题,我们每一个人完全可以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

所谓的舒服,就是指我们的身心都感到安恬称意,或者说我们的生命的自然状态及心理上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后的感觉就是舒服。你想想,不仅仅是身体感到某种惬意,而且是心理也感到某种如意。如此的状态,有哪一个人不愿意拥有;如此的情况,有哪一个人会拒绝。

翻开人类的历史,你我都会看到:为了追求舒服,人类从兽皮树叶之类的衣服开始,发现制作了越来越美丽、舒适的衣服;为了追求舒服,人类从最原始的手抓饮食开始,发现创造了越来越让人留恋的美味佳肴;为了追求舒服,人类有了汽车、空调、洗衣机、电冰箱;为了追求舒服,人类有了因特网、电脑、手机等等。

有谁想到:在一个看上去有点点呆傻的许三多的嘴里能够说出如此的话语:“做人不能太舒服,太舒服了会出问题!”细细品味这句话,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大家深思的重要话题。

我以为,当我们在向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进军的过程中,的确不能去追求、去想让自己“太舒服”,因为在那样的背景下,人们一旦只想到去追求“太舒服”,极有可能就会让自己的斗志消失、状态松懈;尤其是在我们人生最紧要的关头,更不能去追求所谓的“太舒服”,因为,那样就只会让我们的努力功亏一篑。再就是,人都是由惰性元素制成的,你想尽办法压一压、挤一挤,就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生命状态、进取的状态,

我以为,现实的情况是,太多的人都希望、都期盼能够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于是乎,有太多的人整天都在哪里做梦,都在哪里什么事情也不想做,等待着天上掉馅饼;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谁能够稍稍坚持一下静心、努力、拼搏,也许他的人生就会不一样,也许到最后他真的就能够过得很舒服、很慵懒。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7

假期里看了一部电视剧,让我深深感动,这部电视剧就是《士兵突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因为许三多的的木讷和傻乎乎的样子,让人觉得好笑;再后来,为他折服;最后,每次看完就哭。金戈铁马,斗志男儿,许三多、成才、袁朗、高城、伍六一……一个个人物在脑海里闪现,每个人都有许多闪光之处,许三多是最突出的。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硬是凭着自己的单纯和执著,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因为他的笨,让全班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著,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

憨厚的身影,两排皓洁的牙齿,操着一口浓重的河南口音,带着一些可爱,嘴里经常说着:“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这句话,已经深深植入许三多的脑海里,让他认真甚至执拗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他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从一个很胆小、很懦弱的年轻人,成长为具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子汉。他做出了让大家都为之震撼的事,不仅仅是靠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一条路,更是让五班的士兵恢复了战斗力和精神支柱;不仅仅是凭着自己的333个腹部绕杠为三班争回了先进班集体的荣誉,更是让三班的士兵明白“一切皆有可能”的道理。在他的字典里,没有懒惰,没有戏言,只有坚持到底的毅力和决心。

许三多的坚持影响了许多人,五班班长老马就是其中一位。面对方圆百里的大荒原,在“对羊粪看得都出奇”的乏味单调生活,他妥协了,消沉了,甚至为了维护“大家庭”的团结局面而包庇放纵手下。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像老马一样,在人生不得志时,浑浑噩噩地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丢失了多少宝贵的时光,浪费了多少与人争锋的机会。是许三多的执著,傻傻地去修一条路,他白天修路,可晚上路被破坏,他仍坚持着修路。这让他明白:人要讲原则,穿一身军装,就要干军人的事。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多人迷上了《士兵突击》,后来我明白了。“许三多”是这个浮躁社会的清醒剂。他执著、本真,坚守着钢七连的连训,也坚守着做人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而这正是当代人所真正缺乏的。“不抛弃,不放弃”,是一种坚忍,是在任何艰难困苦中,不动摇,不乱方寸的毅力;是一种信念,是在陷入无尽的黑暗与绝望时,力量的源泉;是一种使命,哪怕没有希望,也要尽到最大的努力。每一个在功利社会迷失的人,都应该从“许三多”身上找回自己。“许三多”给了我们什么?或许正如王宝强所说,是给了我们一朵心中的花——永远不抱怨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信心。

写完这篇稿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自习室里就我一人,格外宁静,我想起了自己走过的路。在小学时是班里的第一名,顺利升入初中,中考时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省重点高中;第一次高考虽然落败,但复读了一年,考入了吉林大学车辆工程系,这是我很喜欢的专业。但进入大学后,以前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正在逐步消失,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不久前考的英语四级也没过。一个个失败摆在我面前时,我才猛醒,原来我失去了很多。《士兵突击》里面的战士让我感动,让我自叹不如。新的一学期开始,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正如许三多所说,“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但愿那些还在人生路上徘徊的人能从这些钢铁战士身上学到些东西,让我们重温这首没有曲调的刚七连连歌吧,让我们找到久违的勇气、胆气、志气和豪气。“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刚七连,钢铁意志钢铁汉,铁血为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我的20xx开始起航了,你呢?准备好了吗?我们一起努力!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8

寒假里,我看了一部电视节目,名叫《士兵突击》,里面的许三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许三多是出生农村的呆小子,他排行老三,因此大家都叫他三呆子,就连他父亲也叫他龟儿子,意思是说他什么都做不好,但是至少有很多人关心他。可是自从他当上兵之后,生活就完全变了,变得寂寞,孤独。在部队里真正关心他的只有一个——班长。除了班长,别的人不说关心了,就连正着看他一眼,也从末有过。总以为他什么都做不好,但在他的顽强毅力下和班长的鼓励下终于做好了一件事——单杠旋转。

以前,他最多只能翻二十七个,一向对他有偏见的连长说如果他翻五十个就给他颁个奖,他就去翻了,平时爬好几分钟的他,今天一下子就上去了。二百二十七,二百二十八……战友们在心中默默的记着,他没力气了,就停下来问班长:“够了吧?”班长骗了他:“还早呢。”他再次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又开始旋转,他再次停了下来,只见他头上豆大的汗珠如雨般往下掉,他想想爸爸,想想班长为他的付出,再次忍着痛苦爬了起来,痛苦的叫声和争扎组成一幅动人的图画。他再次问班长:“够了吧?”班长微笑的说:“够了。”他晕倒了,吐了十四次,当战友告诉他,翻了三百三十三个时,就连自已也不敢相信是真的。连长简直认为这是个奇迹。

用努力证明自已是强者的人是最强的强者。最后他成兵王(老A),从一个农村出生的呆小子到兵王(老A)。这其中经过多少磨练,付出多少心血、汗和泪才得以成功,成功不是因为成功而高兴,而是因为得到了一些东西而高兴。我们学习也是一样,不经过努力奋斗和顽强拼搏是能成功的吗?所有成功的人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和许三多相比我觉得自已太微不足道了,在学习中我从来就没有像许三多那样坚强。嘴上说翻二十七个,实际翻三百三十三个,这其中三百零六个的差距是用汗水和努力换来的,我在学习中何曾有过这样“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只要遇到因难就放弃不做了。我要像许三多学习。只要经过努力奋斗什么都可以做到。想做一件成功的事就必须在“努力”这条路上走下去,百分之一的天份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等于百分之百的成功。难道不是吗?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9

寒假我看了《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剧中讲述一个农民出身许三多的成长历程,最终成为一名出色的兵王,剧中许三多真性情打动了我,他让我开始更加深入的反省。

许三多一直秉着“好好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信念,在军中不断挑战自我,自已反应迟钝便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心血来训练自已,把平常的每一次训练和小事当成是人生中的大事来对待。刚进入军中训练站姿,许三多站不稳,一堆就倒,但最终经过刻苦训练站成了最标准的军姿,甚至回到社会上走路时也是用标准的军姿走正步。许三多被分到荒无人烟,没有人管的驻地场,五连的人失去最初的自已,没有纪律,每天打牌,许三多来了以后还是坚持当兵的良好纪律,每天出操,做好内务,不受其他人影响,许三多明白做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事情,他坚持修路,不论风吹日晒,坚持站好每一班岗。他的自我管理能力很强,让我很钦佩,不管是不是在完成任务,不管有没有人监督,许三多都按军中纪律严格要求自已。不破坏规则,哪怕在训练演习中很疲惫很饿也不吃厨房的馒头。即使钢七连只剩下最后自已一个人看守军营,依旧每天打扫得干干净净,按时作息、出操、吃饭等,许三多自我管理的能力值得我学习,坚强的意志让我敬佩,他让我明白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大事小事,只要做得精进就是专业。

许三多执着、信任他人、忠厚、诚实和简单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在军营中很多人都是为了荣誉而争,为了能留下来往更高的位置走而争,许三多却不争,他只想做好自已,做有意义的.事情,为集体荣誉而感到自豪,为他人的成功而感到开心。他信任自已的战友,对战友仗义相助,在演习中成才被敌人击败了,许三多仗义出手追击敌人并把对方给俘虏了,为自已的战友以身冒险,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战友,把钢七连的精神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让人肃然起敬。

许三多好学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刚进入部队,许三多分不清楚什么是骡什么是马,便拿起字典查询。当领导跟士兵说明接下来的训练,即使许三多不清楚那些训练科目和武器,但他都背下来了,他好学、记性好的特点值得我学习借鉴。许三多想看书但却不知道看什么书,便从图书馆A类开始阅读到Z类图书,考核时许三多可以把整本书背下来甚至是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许三多不断的进行自我学习,这种自学能力能够不断的拓宽自已的知识面,值得每一个人学习。

剧中成才的性格特征和许三多是相反的两种人物,像一个地地道道的“社会人”,成才明白自已要什么,明确自已的方向,经常欺负许三多,但许三多还是拿他当朋友对他好,成才很精明,懂得讨好领导,平时兜里装三包烟,不同价格不同的烟给不同的人,离开七连是为了得到更好的晋升,他始终体会不到七连“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特种兵训练选拔得知只有三个人能进入老A时,成才快到达目的地看到只剩下两个名额的时候,成才为了能进入老A,抛下了自已的战友。在特种兵训练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装抢打靶,高要求的时间限制和打靶要求让很多人都没有达到标准,有士兵提出疑问挑战袁朗打靶,成才知道袁朗可以做到但却没有阻止战友向袁朗挑战,令许三多和袁朗很失望,成才最终还是没通过考核,成才不服,袁朗告诉成才如果一个人不相信自已的战友,那么在战场上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后来成才服气的回到了五连,戒了烟改变了自已,珍惜许三多这个好朋友,明白了人活着的意义。我觉得很现实,许三多和成才两个人物性格特征成为了鲜明的对比,让我不禁反思自已,在成功路上是否像成才一样急功近利,并且明白了人活着的不能完全是为了名利和荣誉。

一个好的人品让许三多在人生路上赢得很多真挚的友谊。许三多虽然很笨很傻又爱笑,刚开始接触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但最终他用行动俘获了许多人的心。许三多刚到五连的时候帮战友叠被子,做卫生,他想融入那个集体,不管别人怎么作弄他,他都坚持做自已认为有意义的事情,矢志不渝的修路,最后战友被他的执着和真诚所打动,跟他一起修路。在七连时许三多连上扛都不会,伍六一都不肯教了,其他战友看到许三多的执着,决定教他,最终他不仅上了扛还破纪录赢回了荣誉。七连连长一直都不喜欢许三多,后来许三多对自已的执着和坚持的训练,用自已的实力来证明自已能够当好一个兵,最终连长被许三多的真性情所打动。许三多所到之处都结交了真挚的友谊,那些朋友都被他的善良、简单、执着和诚实的美好品行所打动并愿意帮助他渡过难关,帮助他训练,帮助他成长。许三多人生起点虽然比别人低,但他的努力、执着和好的人品让他在人生路上赢得了许多赞赏,以至于顺风顺水,我觉得许三多是幸运的,他的幸运来源于他的努力。

剧终许三多成为了兵王也真正成长起来了,主动承担家里的事情,解决问题,像一个真正长大了的男孩一样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帮家里还钱为父亲办理保外就医,刚开始家人都不相信他能拿出那么多钱,后来许三多说出具体要还多久的债务以及怎么还的时候,家人觉得他认真了,开始相信了许三多的话,许三多的这一系列举动让我明白,一个人真正的成长是收起脾气踏实,踏实解决处理每一个棘手事件的时候。在和袁朗的争辩中,许三多坚持自已的立场认为成才合适当老A,把成才所经历的事情告诉袁朗,纠正袁朗对成才的偏见,许三多拥有自已的思想和立场并且把想法说出来说服他人,许三多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的彰显出一个人成长懂得担当的作为。最后成才也学会了知足和珍惜,明白了“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并用行动来证明,最终袁朗还是接受了他。

《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10

刚刚看完了十分感人的士兵突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些英勇的战士都十分令人钦佩。

刚开始,看见许多士兵,想必他们都有三十来岁了吧,当士兵接受采访时,看见了他们的介绍,我不禁吓了一跳。一群几乎都是九零后的青年在训练!有的还未满十八岁,我不禁暗地佩服了一下。想到我哥都xx年龄的增长更是向往军营,“没当过兵后悔一辈子,当过后后悔半年”真是不错。没有到过军营去磨练一番,更是喜欢看些军事小说、电影、电视剧,比如国之利刃、兵王等,一部亮剑是先读了小说,再隔三差五的浏览了下电视,应该说在剧中李云龙这个角色塑造的很成功,因为看说小说的缘故,电视不是很吸引自己。士兵突击就不一样了,只是偶尔看到一些海报片花,很期待是什么,里面有什么惊喜呢?马上迫不及待的下载了,然后昏天昏地的看了好几个晚上,里面的二个主角一个是成才,一个是许三多。整个故事讲得是发生在钢七连里这二个农村兵的成长过程,成才生长在一个父母比较溺爱、经济比较宽松的家庭中,从型有些小聪明,性格很自我,凡事以自己为中心去考虑问题;而三多则是在有三个儿子的单亲家庭里,从型是被父亲龟儿子叫着长大的,在家长的眼中是一文不值的臭小子,动则脚踢手打,在小伙伴中也是挨打受气的份儿。

就是这样的两个农村兵在新兵营里,成才很聪明的展现自我,完美的无缺点而留在钢七连;许三多笨拙的表现,什么都要比普通人多花几倍时间才能做好,部队把他放在了方圆几公里没有人烟的红三连五班。在这里他遇到一个迷途的老班长——老马和一些无所事事吊儿啷铛的老兵油子,按说在没有人考核没有人来管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环境中,完全靠自己自觉是难有一番成就的,可是在主人公许三多眼里,人生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是很朴素的一句话:“人活着是为了做很多有意义的事,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在这里,他完全自觉的按部队的要求正常出操、做内务,帮助别人整理内务,在同班冷嘲热讽中为了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完全靠个人的努力修了一条用全班人员命名的道路,整出一个用红五星做点饰小广场,在他坚持与执着下愣是把一个从没组织没纪律、作风懒散的班变成一个上进想做有意义事的先进班。

应该说主人公许三多是幸运的遇到了几个很“傻”又很有骨气与血性的战友,从慧眼相中并能坚信他能是一个响当当士兵的史今,是他让许三多知道如何做到“好好的活”,在他的鼓励与培训下让许三多真正成为一个兵;再到找到归途的老马,在找到了人生的坐标,找到曾经的“血性”,是他的坚持下让许三多得到展现自我的舞台,而不是去占居不该属于自己的那分奖赏;再到原来一直瞧不起许三多笨拙样不喜欢他的老乡伍六一,而正是他在老A选拔赛中为了让许三多能胜出在,最后关头果断的拉响弃权弹,而战时哪就是光荣弹啊I以说他们都很“傻”,他们在成就许三多的同时都没逃脱退伍回家的“厄运”,成了主人公成长道路上的“铺路石”。他们确实是“傻”——他们把自己的大好前程弃之不顾,让我们的部队损失了一个个好兵。但是他们却又那么的“聪明”——为我们的部队培养了一个更好的兵!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舍小家而顾大家的精神吗?

整部电视剧是以“不抛弃、不放弃”这种精神贯穿始终,让成才二进老A很好的说明这点,在部队里自私、自大的性格是要不得,因为在战场上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命交给一个自私的家伙,他也不会融与一个整体,也没有机会与同组人员同进共退。正因成才不知道这六个字的含义而让老A的队长袁朗无情打发回去,当他在许三多待过的五班懂得了这六个字的真正含义后,再经过战场的洗礼后最终才真正成为老A的一员。

通过观看这部电视剧触动最大的是我们的子弟兵牺牲了很多,是他们保障了我们现在的和平环境,有了他们守护国门我们今天才能在明媚的阳光下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而通过这部电视剧更让自己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是:活着就是为了做很多有意义的事,不能安逸于现状,要有乐观向上的精神对待一切,学会不抛弃、不放弃一切努力去战胜所有困难,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样做也就是很好的活了。

《红与黑》读后感1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2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3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后感6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7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8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读后感9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10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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