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1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2
转眼间,我已经结束了对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半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行政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行政法学的看法和学习心得。
1、 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行政法学神秘的面纱。
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通过《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我了解了行政法学的特点、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和基本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外书,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行政法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
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我们行政法学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从深层讲,行政法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
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法讲的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总之一句话,对于行政法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3、“模拟法庭之张婉诉某大学拒授学位案”教学活动让我明白了以下几点:
(1)模拟法庭的举办消除了我对法学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2)我作为剧本编写员之一,在模拟法庭筹划阶段,经历了熟悉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教师指导等环节,了解了法庭诉讼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员构成,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谨,也萌生了对法官的崇敬和对法律相关职业的向往;在模拟法庭审判阶段,我们身临其境,各司其职,完整体验了庭审过程;在休庭阶段,我们都积极踊跃地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程序;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苏天照书记对整个活动流程及同学们的表现给予客观评价,指出不足,并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辩护双方对适用法条的运用和把握,不仅丰富了医学法学教学模式,也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做到“法律进生活”、“法律入头脑”的教学效果。
4、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更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学习法律十分重要,我们应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而人的行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贵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通过讲理使人良心发现,并归依法律,可以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强制性,它强制人们服从,人们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从法律,在一个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越是强制性的东西就越要讲理。法律跟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息息相关,如果法律不讲理,无理地剥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推行这样法律的社会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应具有权威,但法律的权威最终不是来自“力”而是源自“理”,因为“力”最终也是源自“理”,讲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权威可言。
(3)法律的规则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无限复杂多样的。法律规则是固定的,而其适用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规则能够灵活地适应活生生的人,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要讲理。
(4)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这个社会是非、真假、善恶、美丑的最后评判标准,自应是最讲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连法律和法院都不讲理,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是非颠倒、真假不辨、善恶不清、美丑不分的社会,这种社会无正义可言,也无可救药。
(5)从法律的实施来看,之所以要设立法庭,要有严格的诉讼程序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讲理,给人们提供一个充分讲理的地方,保障人们讲理的权利,通过讲理去发现谁更有理,并根据理的有无和多少来分配各自的责任。所以审判也叫审理,审的就是一个“理”字,而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书就是一份说理书。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现在我已把学习法学知识带进了生活,我会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时我还要学会重新的开始,学会管理自己,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从而提高自己意志。学会管理自己的生活、时间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张扬自己的个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他人。我相信我们的未来将充满色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的!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3
上了一节课,能感觉到老师的学术造诣,老师能够出口成章,能够滔滔不绝的讲四节课,真想自己也能那样,要做的就是要多读书,多了解,并要深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做生活的有心人!
将需要做的事情总结如下:迅速转变,和大学是不一样的!
1.研一注意夯实基础,巩固专业知识,多读书,多写东西,做一个勤快主动的人。平时多查资料,找到有价值的问题。
2.不要太苛求外界的条件,不要茫然,好好学习,对于学生会和其他的不要花太多时间。
3.锻炼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看到人能迅速找到话题,深入了解,这一切的前提是先使自己强大起来!
4.写文章要从实际问题入手,不能空谈,只讲制度条文,先从三段论开始吧。看《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通过读报寻找话题---思维扩散---国外有没有研究,看一份英文报纸------选一个好的切入点深入研究,不断跟踪,例如:城乡发展,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借鉴国外的。
5.好好研究下“第三部门”。
a,思想汇报专题概念来源进行梳理;
b,解释,国内外研究,研究到什么程度,需要进行比较才;
c,联系中国现实,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提出有分量的问题和建议,最终的结课可能要完成论文,好好写,进行修改完善,发表!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4
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曾经指出:人的自然权利应该受到自然法的限制,但自然法的实行、契约的实现不能仅靠人们自身的力量,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公共权力或共同力量来保证,这就是国家,巨兽“利维坦”。早在大一时期,我就通过与公法类学科有关的一些法学启蒙读物培养了对行政法学的浓厚兴趣。在本学期潜心研习行政法、将所学知识与社会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融会贯通之后,我更是受益匪浅。
首先,我通过学习行政法重新认识了依法行政、公共监督的必要性。因公权力具有利害双重性,对其采取限制与约束措施是不可或缺的。我国《依法行政纲要》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而目前的“巨额公路罚款问题”正是行政机关违背这些要求的典例。每年3000亿的公路罚款额,不仅使货运司机不堪重负,更令物流成本水涨船高。在我看来,政府部门本应是公路规则的制定者与监督者,现在却变成了参与利益分配的分成者。从我国1994年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开始,18年来它们不仅没有绝迹,反而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向超载车辆出售通行月票的现象。这种纵容超载、“养鱼执法”的行为,形成了“罚款—超载—再罚款—再超载”的怪圈。那么,我们对于这种公路罚款乱局应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呢?在学习课本知识、查阅相关资料后,我认为我们首先要解决公路运输管理法规繁多、处罚部门冗余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对于超载货运车辆享有处罚权的有交警、城管、运管等四个行政管理部门,他们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确定不同的处
罚标准。在课堂上,我了解到公安部门只能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而交通、路政部门居然最高可以处以3万元的罚款,相比之下两者相差了一百多倍。因此,不仅法律法规的适用要统一,还应当将公路罚款权交由公安部门统一行使,才能从体制层面上治根治本。其次,我们要思考社会监督机制的构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地方执法部门的罚款账本应当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防止因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冗余形成的“吃饭财政”肆无忌惮地侵吞行政相对人的财产。
其次,通过学习行政法,我学会了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反思制度的合理性,以此作为改进现有制度的突破口。“比例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实现行政目的时对相对人的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两者处于适度比例。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高了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数额,这正是比例原则在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该法出台以前,政府对农民的土地低买高卖,巨大的差价导致矛盾频发,而现在将征收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农民可以拿到比以前多得多的征地补偿。但是在我看来,提高农民土地收益的比例虽然不失为一种改革的好思路,但是如果能让农民也成为土地交易的主体,从而自由地流转自己的部分集体土地,这样是不是会更好呢?目前政府垄断土地,导致其靠卖地赚钱,推高地价与房价,形成看似欣欣向荣、实则日薄西山的“土地财政”。如果将土地市场的交易主体地位也授予农民,则不仅能在多个主体之间形成竞争,从而压制地价与房价,而且能通过向农民征收土地交易税的方式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吃紧问题。
一年之前初涉法学专业的我,在阅读《社会契约论》时曾十分赞赏卢梭“将公民权利毫无保留地交给社会,增加社会的力量来保护公民利益”的观点。然而,在系统地学习了行政法学之后,我更相信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的、无阻碍的绝对权威将造成多数人的暴政。保障人权、治官制权、维护公平正义与民主政治,正是行政法学的意义之所在。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感悟与体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我将更加勤思笃行,将所学知识化作贡献于祖国民主法治事业发展的力量。
学习行政法心得体会5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完善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解决了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实施主体混乱。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法,从制度上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对《行政强制法》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将其应用于工作实际中来,用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用实践来检验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达到薛泳成果转化的目的。
1、行政法平衡理论:功能、挑战与超越
2、行政法的治理逻辑
3、论行政法与公共行政关系的演进
4、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5、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重构
6、二十一世纪的行政法
7、美国规制影响分析与行政法的发展
8、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兼评“新行政法”的兴起
9、社会行政法的范畴及规制模式研究
10、论行政法的自由意志理念——法律下的行政自由裁量、参与及合意
11、论行政法上的公法权利
12、英国行政法上合法预期的起源与发展
13、行政法的适用
14、国家建构与美国行政法的史前史
15、行政法平衡理论比较研究
16、权责对等的行政法控制研究
17、论行政法的宪政基础——对行政法与宪法之间关系的再认识
18、公共行政变迁与新行政法的兴起
19、经济行政法理论探源——经济法语境下的经济行政法
20、论行政法对宪法的积极功能
21、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的回应
22、风险行政法研究的前提问题
23、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
24、行政法案例的范畴及价值研究
25、论行政法理念的塑造——契约理念与权力理念的整合
26、风险规制的兴起与行政法的新发展
27、论调整公私协力的担保行政法——域外经验与中国建构
28、行政法理论基础回眸——一个整体观的变迁
29、英美传统行政法“合法性解释模式”的困境与出路——兼论对中国行政法的启示
30、行政法基本原则新探
31、新世纪行政法发展的走向
32、论行政法领域的类推适用
33、部门行政法与行政法总论的改革——以药品行政领域为例证
34、论行政法的效率原则
35、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
36、论行政法上的意思表示
37、论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8、行政法理论基础比较研究
39、行政法基本原则重要性与确立标准之再认识
40、行政法规范之违反与过失实行行为之认定——基于新过失论的阐释
41、中国行政法(释义)学的本土生成——以“行政行为”概念为中心的考察
42、现代行政法的终结与后现代行政法的来临——后现代行政法精神之论析
43、中国行政法发展:现状、瓶颈与思路
44、新行政法与依宪行政
45、法科生行政法案例教学模式之研究
46、论市场主体的基本经济权利及其行政法安排
47、海事行政法论纲
48、行政法中的公法与私法
49、行政法中的不和谐因素研究
50、论正当行政程序与行政法的全球化
51、论行政法的惠民理念
52、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发展动向分析
53、治理语境下的'多元行政法
54、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裁判的一般方法初探——以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为例
55、论行政法与公共道德——兼及行政法与公共道德的相互转化
56、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
57、论社会行政法
58、住宅权之行政法保护
59、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
60、行政法上合法预期之保护
61、论行政法的合作理念
62、行政法案例研究方法之反思
63、行政法的失衡与平衡
64、行政正当性需求的回归——中国新行政法概念的提出、逻辑与制度框架
65、论宪法与行政法的统一与互动——兼谈宪法与行政法在公法体系中的地位
66、外国行政法对中国行政法的启示
67、行政法理论基础诸说的反思、整合与定位
68、论行政法对公产的积极保护
69、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发展的一个分水岭吗?——透视行政法的支架性结构
70、行政法上的假契约现象——以警察法上各类责任书为考察对象
71、WTO基本法律原则与中国行政法
72、作为私权担保性质的行政法——兼及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反思与重构
7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与展望
74、概念法学和政府管制背景下的新行政法
7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进路与反思——兼谈宪法规范分析方法的运用
76、论“规制行政法”的范式革命
77、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
78、诚信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之证成
79、行政法中合法预期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
80、论行政法教义学——兼及行政法学教科书的编写
81、行政刑法性质的科学定位(上)——从行政法与刑法的双重视野考察
82、对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讨论的评价
83、权力清单的行政法价值研究
84、中国的美国行政法研究——一个学术史的概观
8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问题探究——以行政判例制度的建立为视角
86、论行政检查与行政法实施——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得到真正落实为视角
87、论行政法对刑法的规范效应
88、行政法是中国履行WTO义务的核心法律机制
89、全球行政法的进路——基于两篇经典文献的诠释
90、行政法总论与各论的“分”与“合”
91、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简论
92、行政法案例教学研究
93、全球行政法的兴起:背景、成因与现状
94、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品质塑造——诚信理念之确立
95、认真对待利益——利益的行政法意义
96、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宪法学解读
97、法院如何发展行政法
98、论当代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99、论私法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
100、行政法信赖保护与诚实信用两原则比较研究
药物代谢动力学,是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ADME)随时间变化的过程及规律的一门学科。新药的开发、药物的评价以及临床药物的治疗都离不开药物代谢动力学。纵观国内国际的药物研发历史,刚初始的偶然性、经验性的药物研究已经发展到现今的系统性科学性研究。美国最近一项报告指出,药物研究过程中只有10%的新药候选物可进人市场,而大约40%的药物是由于无体内活性或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不佳而遭淘汰。药物代谢动力学越早的介人到药品研发中,就能越早的排除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不理想的候选化合物,从而更好的控制药物研发时间,降低药物研发成本。另外,药物代谢动力学新的研究进展也可以为药物创新提供不一样方法途径。高通量筛选、药物作用新靶标、信息技术等新的药物筛选模型和技术加快了新药研究速度。本文就药物代谢研究在新药设计和新药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作用作一论述。
1药物代谢动力学在新药设计中的作用
药物代谢动力学性质是除药效外考察新药的另一个重要筛选指标。低毒性、稳定的作用时间以及良好的生物利用度是理想药物不可或缺的3个要素。然而很多药物并不能满足临床要求,出现的问题可能为毒性太高、代谢太快、药效强度不大、吸收不好生物利用度低等。因此根据药物代谢试验反映出来的问题需要对药物的“hot-spot"进行该造。
1. 1对药物分子进行改造,使其在体内不经代谢对先导药物进行结构改造可得到在体内不代谢或仅经水解酶代谢的候选物。在体内不经代谢,可以避免系统酶对药物分子的生物转化,从而减少甚至避免活性代谢产物或者毒性代谢产物的产生。由焦磷酸盐改造而来的骨吸收抑制剂双磷酸盐(hisphosphonates)正是如此。在体外焦磷酸盐可以通过与磷酸钙的结合从而阻止磷酸钙晶体的进一步变化,但焦磷酸在体内较易水解,无法实现与磷酸钙的结合,但如果将焦磷酸中的P-O-P键用P-C-P键取代时,可以得到与焦磷酸盐有相似活性的双磷酸盐,其在体内的代谢途径只有肾排泄。因此,这类安全、低毒的药物在药物设计中常被应用。但是体内存在多种代谢酶,作用底物广泛,因此机理开发药物较难得到。
1. 2对药物分子进行改造,增强其代谢稳定性大部分药物进人体内要经过P450酶系统的作用,经过酶的处理,药物活性大多减弱或者消失,若对药物进行分子改造,阻止其被酶处理快速失活,则可相应增强药物效果。最早用于口服的头抱菌素类药物头抱菌素111,在体内吸收后被代谢为去乙酞头抱霉素111,其体外抑G一菌的作用减弱为母药的1/4-1/8。若将药物分子中的3CHOCOCH3改为3-CH3后,代谢稳定性增加。
1. 3对药物分子进行改造,增大其生物利用度,降低其毒性有些药物在研发初期发现生物利用度较低,可以对原药进行修饰,从而达到增大其生物利用度的目的。例如,氨节西林(ampicillin)亲脂性较差,口服用药只吸收30%-40%,将极性基团梭基醋化后生成匹氨西林,口服吸收好,在体内经水解后产生氨节青霉素而发挥作用。同样道理,如果研发初期发现原药毒性较大,努力找到原药的关键化学部位,对其进行尝试性的改造,从而进一步挖掘出毒性较小的修饰物。
2药物代谢研究在筛选新药方面的作用
对药物代谢产物的分析和研究将会给新药的开发提供很多思路和方法。现在广泛采用的方法是利用多种高通量体外筛选模型对药物的'代谢特征进行筛选,以便在新药开发早期就确定待筛选的继续研究价值。部分药物进人体内经过代谢,产生的代谢产物的相应药效反而增强,高于原药相应药效,这时就可以合成此代谢产物作为新一代的替代药物。例如:第二代抗过敏药去梭氯雷他定的开发,在对氯雷他定药物代谢研究中发现,氯雷他定在消化道被代谢掉乙氧碳基侧链后,生成的去梭氯雷他定的活性反而增强。虽然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较小,但药物的代谢活化可以为寻找新药提供直接的线索。
3药物代谢研究在促进中药现代化方面的作用
在欧美等西方国家,中医药理论尚未被广泛理解和接受,而中医药要想有突破性的发展,必须打进西方医药市场。现在禁锢中医药的是活性成分不明,作用机理不能用化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的方法诊释。药物代谢研究是实现中药现代化的一把重要钥匙,部分中药的体内体外活性差异巨大,可以在体外设计出与体内相似的生物环境来代谢中药提取物,从而进一步分离发现新的有效物质。但是同时中药提取物除了受胃肠道的代谢外,还会受到其他系统组织的影响,代谢产物繁多,因而分离鉴定难度较大。
单方及复方中药,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其药理活性的表现是多个单体化学物质共同作用的结果。辨证论治、君臣佐使等原则又是中医用药的精髓,整体观思想又是中药研究的一大特点,也是中药药动学研究应遵循的指导思想。然而近年来对中药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分有限,中药药物代谢动力学发展阻力依然很大。中药要实现现代化,①要突破现在流行的单组分药物代谢动力学模型的方法,建立以中药多个单体化学物质为基础总量统计矩药动学数学模型的方法;②一个良好的符合中医药特性的数学模型是必不可少的,在中药药物代谢动力学中的许多理论瓶颈问题都可以尝试用总量统计矩数学模型解决;③中药谱效学与中药药物代谢动力学的联合使用,开拓了中药现代化的新思路;最后,代谢组学的介人,将会极大的解决中药及其复方的药物代谢动力学问题。
4药物代谢研究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现代用药的一个特点就是多药并用,而其负面作用是不良事件的显著增加。造成药物不良反应增加的一个原因就是药物之间易发生代谢性相互作用。钙通道阻滞剂美贝地尔与其他药物尤其是心血管类药物合用时,会发生代谢性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原因就是其为强的肝药酶(CYP3A4)抑制剂。与美托洛尔合用后能使其血药浓度增加4-5倍,从而导致严重心动过缓,有4例发生严重心源性休克,其中1例死亡;与环抱素合用后能使其血药浓度增加2-3倍,进而产生严重的肾毒性和氮质血症。
5研究前景与展望
药物基因组学是近年来发展的一门新兴学科,其中药物应答是药物基因组学的关键。由于药物基因的差异影响了药物代谢转化和动力学,因此,在基因水平上对人体进行研究为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如由于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使药物代谢酶转基因细胞系研究得以实现。
在新药开发的任何阶段都离不开药物代谢动力学的参与,在每个阶段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结果都起到左右候选化合物命运的作用。因此,运用药物代谢动力学对化学物质进行ADME评价与分析,评估化学物质活性最强时的最佳化学结构,尽早排除无用候选化合物,筛选出潜力化合物。然而处于初始阶段的中药复方代谢产物研究仍然缺乏科学的系统研究以及适当具体方法的指导。因此,摸索出一个中药复方代谢研究的通用方法,阐释中药复方的作用机理,分析中药复方的具体活性物质成分是当前中药新药研发的症结所在,这对中药的国际化及现代化都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