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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三年的读后感集合50条

时间:2019-05-08 07:07

红楼梦人物赏析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中一部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巨著,是作者曹雪芹“呕心沥血,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长期艰辛劳动才给子孙后世留传下来的一件宝贵的艺术珍品。《红楼梦》出世以后,它所具有的思想艺术力量,立刻惊动了当时的社会。人们读它,谈它,对它“爱玩鼓掌”、“读而艳之”;又为了品评书中人物而“遂相龃龌,几挥老拳”;还有的青年读者,为书中的爱情故事感动得“呜咽失声,中夜常为隐泣”因此在当时有“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之说。书中的人物个个形象鲜明,深入人心。现摘取几个人物,对他们做浅要的赏析。 林黛玉 《红楼梦》中的人物,褒贬最多的恐怕就是林黛玉了。她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每次读完《红楼梦》,她都能引起我的深深思考,她本身是一个柔弱的女性。而她却用她的敏感多疑,用她的反抗,用她的痛苦和眼泪,甚至用她的爱情来反抗统治阶级的压迫。 因为林黛玉的家世、出身,她在最根本点上所表现的是一个贵族阶级的小组。在探春理家之后,黛玉评论说:“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算著,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可见她对于自己是属于贵族阶级,对于与自己休戚相关的贾家贵族的命运也是非常关心的。当湘云等人说一个扮小旦的伶人模样很象黛玉时,她是很气恼的。“黛玉冷笑道……我原是给你们取笑儿的,拿着我比戏子,给众人取笑!”这里不仅是由于她使 “小性儿”,更重要的是在于:她在自己和社会地位低贱的人们——例如伶人——之间划下了一道深深的鸿沟。认为拿自己与这类人相比,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这里,她的封建阶级思想表现了出来。 另一方面,她的性格中虽然存在着叛逆因素,但也并不是说她就一味地与封建阶级抗争。在宝玉的叛逆思想与封建传统观念冲突,矛盾最激化的时候——宝玉挨打 ——黛玉却在宝玉被打后劝她:“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还有,她偶尔说了两句《牡丹亭》和《西厢记》的曲文,被宝钗听到了,宝钗就对她作了长篇的说教。黛玉对此不但没有反感,而且“心下暗服”从此变得和宝钗非常亲密。显然,在黛玉性格中,封建传统观念是与叛逆因素并存的。

林黛玉的性格与她所生长的环境有着很密切的关系。由于她出身在贵族世家,自幼受父母的疼爱,因此养成了她贵族小姐的性格也就不足为怪了。不过,在她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也就是她对封建礼教的叛逆。 林黛玉出身于世袭侯爵的“清贵之家”。由于父母钟爱,把她当作男孩来培养教育,使得她的才华得到进一步的培养。后因父母早丧,她寄居到每日每时都发生仇恨、倾轧、争夺、欺诈的“本也难站”的贾府内。“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一家子亲骨肉,一个个象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在这样一种险恶的环境下,黛玉得不到一点欢乐幸福。同时,险恶的环境更推进了她的叛逆性格。她永远也学不会薛宝钗的处事圆滑,也学不会讨好封建统治家长。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尘埃。无视“温柔敦厚”的封建规范的存在。她用她那“比刀子还厉害”的言语对贵族家庭中种种黑暗和丑行揭露和嘲讽。我们常说,黛玉是任性多疑、敏感小心眼的。但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她正是用她这种独特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的。 除此之外,林黛玉还直接反抗封建礼教。薛宝钗曾经一本正经地向她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信条,她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她才华横溢,写诗做赋直逼须眉。而且她还和宝玉有着同样的爱好,爱看《西厢记》、《牡丹亭》这类“移人心性”的“杂书”。她蔑视封建礼教的庸俗,诅咒八股功名的虚伪,从来不劝宝玉为官做宦,从来不用“仕途经济”一类的“混帐话”去劝宝玉,因而深得宝玉敬重,被宝玉视为“知已”。他们的这种共同点也成了他们爱情的基础。

红楼梦人物赏析

一、贾宝玉

主人公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红楼梦人物简析及读后感。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

在他的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无疑就是与林黛玉的相爱了。这场恋爱,一方面开始于叛逆性格,另一方面又促使了他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这是他生命史上最大最重要的叛逆行为。宝、黛不但要求婚姻自主,而且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导致了两人的悲剧结局。

二、林黛玉

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正如小说中所描写的“黛玉葬花”一幕,就突出了这一点。花开花谢本来就是自然景象,但她却由此而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聚散无常。她为落花叹息,她把宝玉引为知己,同看《西厢记》,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但又感到很难如愿。于是,她因想争取自己的位置但又多次失败而顾影自怜,暗泣于无人之处。

他们的相爱使曹雪芹将黛玉对宝玉的一段痴情演绎得美丽异常,刻画得入木三分,为世人塑造了一个“心较比干多一窍”、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

三、王熙凤

府内,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王熙凤的阴毒可谓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弄权作势,用毒计害死贾瑞,又阴谋逼死尤三姐。她生性尖酸刻薄,到最后害了全家。她的个性是泼辣的,在文中表现的十分鲜明,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务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宠爱。又因此遭到嫉妒。

四、薛宝钗

薛宝钗是一个赋予理性力量的冷美人。她冷观世人,泊淡贞静博学多识,宝玉曾以仙姿形容她的端持貌美,但宝玉悬崖撒手之后她品尽孤独滋味,幸而有冷香丸能让她“历尽别离而自安”,作文指导《红楼梦人物简析及读后感》

《红楼梦》内容概括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我认为这篇文有带有一些作者自己的感情色彩,有些地方就是作者当时生活的写照。

作者在当时就如宝玉那般家势贵盛,气派显赫,后来其父因事获罪,产业被抄没,家道衰落。

《红楼梦》突破了传统的取材和构思方式,将社会高度浓缩于家庭范围内作整体展现,贾府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缩影,道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落没,还有作者心中的无可奈何。

红楼梦人物赏析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他祖先原是汉人,但很早入了满籍。从他曾祖曹玺开始,三代世袭江宁织造的官职。曹雪芹的一生恰好经历了曹家由盛而衰的过程,由一个贵公子降为落魄的寒士,这一经历促使他对过去的经历作出一番深刻而痛苦的回顾。这就为他写《红楼梦》准备了良好的基础。

作品:

《红楼梦》共110回,前80回在曹雪芹去世前10年左右就已经传抄行世,后30回作者也已基本完成,只是未能传抄行世,后来终于迷失。到18世纪末,高颚续写了后40回,补成了现行的120回本。《林黛玉进贾府》选自《红楼梦》第三回,是全书序幕的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贾府做了第一次直接描写,塑造了小说的典型环境。

《红楼梦》是我国18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上占有显著的地位。

作者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大约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他祖先原是汉人,但很早就成了正白旗内务府的“包衣”(满语奴隶之意),入了满籍。从他曾祖曹玺开始,三代世袭江宁织造的官职。曾祖母还做过康熙皇帝的乳母。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的“侍读”,两个女儿都被入选为王妃。康熙六次南巡,就有四次信在曹寅的江宁织造署内。曹寅还奉命经常以密摺向康熙报告当地政治情况和大官僚的动态。因此,在康熙朝,曹家是非常显赫的贵族世家。

曹寅是当时有名的藏书家,自己又能写诗填词谱曲。曹雪芹深厚的文学修养和这种家庭环境是不无关系的。

康熙末年,皇子们分朋树党,争权谋位。最后是四皇子胤祯夺得了帝位,这就是雍正皇帝。

雍正即位后,立即开展了一场穷治政敌的凶残斗争,残酷地迫害与己争夺皇位的诸兄弟和异己的政治势力。曹雪芹的父亲曹 因跟皇室派别斗争有牵连,以及在江宁织造任期内财款亏空等原因,被罢官、抄家,家道从此衰落。

曹雪芹的一生恰好经历了曹家由盛而衰的过程,由“锦衣纨 ”“饫甘餍肥”的贵公子,降为落魄的“寒士”,当他著书时已过着“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和“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贫困生活。这种天壤之别的生活变化,促使他对过去的经历作一番深刻而痛苦的回顾。这就为他能对社会上种种黑暗抱有不满和批判态度,写出反映封建统治阶级、封建制度没落衰败的《红楼梦》,准备了良好的基础。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具体年月已无从知晓,我们只能从该书的第一回中知道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据专家考证。《红楼梦》共110 回,前80回在曹雪芹去世前10年左右就已经传抄问世,后30回作者也已基本上完成,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传抄行世,后来终于迷失,这是不可弥补的

损失。到了18世纪末,高颚续写了后40回,补成了现行的120回本。

主要人物介绍:

金陵十二钗之————林黛玉

林如海与贾敏的女儿,因父母先后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来荣国府扶养。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和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官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宝玉把北静王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他和宝玉有着共同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但这一爱情被贾母等人残忍地扼杀了。林黛玉泪尽

而逝。

金陵十二钗之————薛宝钗

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热衷于“仕途经济”,劝宝玉去会会做官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被宝玉背地里斥之为“混帐话”。她恪守封建妇德,而且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她挂有一把錾有“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薛姨妈早就放风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被迫

娶薛宝钗为妻。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婚后不久即出家当和尚去了。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金陵十二钗之————王熙凤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并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家的女儿和某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著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体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加速贾家的败落,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金陵十二钗之————贾巧姐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与王熙凤的女儿。因生在七月初七,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巧姐从小生活优裕,是豪门千金。但在贾府败落、王熙凤死后,舅舅王仁和贾环要把她卖与藩王作使女,在紧急关头,幸亏刘姥姥帮忙,把她乔装打扮带出大观园。后嫁给一个

姓周的地主。

金陵十二钗之————贾探春

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 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强烈,所以对处于婢妾地位的生母赵姨娘轻蔑厌恶,冷酷无情。抄检大观园时,她为了在婢仆面前维护作主子的威严,“令丫环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人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对探春动手动脚的,所以当场挨了一巴掌。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 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贾探春远嫁他乡。

金陵十二钗之————贾元春

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作为长姐,她在宝玉三四岁时,就已教他读书识字,虽为姐弟,有如母子。后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吏。不久,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贾家为迎接她来省亲,特盖了一座省亲别墅。该别墅之豪华富丽,连元春都觉太奢华过费了!元妃虽给贾家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金陵十二钗之————贾惜春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珍的妹妹。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别的事一概不管,而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怜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咬定牙,撵走毫无过错的丫环入画,对别人的流泪哀伤无动于衷。四大家族的没落命运,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后入栊翠庵为尼。

金陵十二钗之————贾迎春

贾迎春是贾赦与妾所生的,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

金陵十二钗之————李纨

李纨,字宫裁,贾珠之妻,生有儿子贾兰。她出身金陵名宦,父亲李守中曾为国子祭酒。她从小就受父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育,以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几个贤女便了,每日以纺织女红为要。贾珠不到二十岁就病死了。李纨就一直守寡,虽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不闻不问,只知道抚养亲子,闲时陪侍小姑等女红、诵读而已。她是个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的典型。

金陵十二钗之————秦可卿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蓉之妻。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小名可儿,大名兼美。她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其年轻早夭。

金陵十二钗之————史湘云

金陵十二钗之一,是贾母的侄孙女。虽为豪门千金,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史鼎抚养,而婶婶对她并不好。在叔叔家,她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且不时要做针线活至三更。她的身世与林黛玉有些相似,但她没有林黛玉的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大青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算是好朋友,在一起时,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她襟怀坦荡,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后嫁与卫若兰,婚后不久,丈夫即得暴病,后成痨症而亡,史湘云立志守寡终身。

其 他 人 物------贾母

贾母,贾代善之妻,出嫁前为金陵世家史侯的小姐。她在贾家从重孙媳妇做起,一直到有了重孙媳妇,凭著她的精明能干,才坐稳了贾家最高统治者的位置。她虽已年老,也不管家,但余威犹在。当她发现有下人在园中聚赌时,便立即一一查实,并作严厉的处罚。她是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她的儿孙成了淫棍和赌徒,只要他们不来搅扰她的享乐,她是不干涉的。她不大喜欢大儿子贾赦和大儿媳邢夫人,偏爱小儿子贾政和小儿媳王夫人。她喜欢众孙女,溺爱孙子宝玉,但并不支持宝黛的爱情。她批准了王熙凤的“掉包计”,使宝玉被迫娶了薛宝钗。后以八十三岁高龄去世。

的皮!”外甥薛蟠打死了人,他公然徇情枉法;对贪赃暴虐的贾雨村,他却最是热衷与其来往;外放江西粮道时,在他的纵容下,手下人横行不法,公然纳贿。他无能又孤独,儿女亲属相聚谈笑,他一出现就会让大家敛声屏息,弄得索然无味,致使贾母也不得不“撵他出去休息”。当锦衣军来抄检贾府时,他只会 “跪在地下磕头”,“心惊肉跳”跺脚长叹而已。

其 他 人 物————贾珍

贾敬之子,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生活极度放纵,他虽有一妻二妾,但仍和儿媳秦可卿、妻妹尤二姐关系暧昧。秦可卿死后,是他流泪向王夫人请求让王熙凤料理丧事,让她“爱怎么办就怎么样办”,姿意奢华。为了丧礼上风光些,他特意花一千两银子为儿子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这场奢靡的丧事,也足以说明他与秦可卿之间的特殊关系了。后因作恶多端,被人参奏革去世职,派往海疆效力赎罪。

其 他 人 物————贾敬

宁国公贾演的孙子,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的次子。是丙辰科进士,却一味好道,在都外玄真观修炼,烧丹炼汞,别的事一概不管,放纵家人胡作非为。后因吃秘制的丹砂烧胀而死,死时腹中坚硬如铁,面皮嘴唇烧得紫绛皱裂。死后天子追赐他五品之职。

其 他 人 物------贾琏

贾琏,贾赦之子。他捐了个同知的官位,但不务正业。住在叔父贾政家里,和妻子王熙凤帮著料理荣府家务。他一味好色纵欲,女儿巧姐出天花,按迷信要夫妻分房,他一离开王熙凤就找“多姑娘儿”鬼混。王熙凤去过生日宴会,他就把鲍二媳妇勾搭上手,见了尤二姐,又贪图其美色,骗娶为二房。父亲贾赦却夸他能干,又把自己的丫环秋桐赏给他。他和王熙凤同床异梦,也不知她背地里重利盘剥,是个典型的纨绮子弟。

其 他 人 物------贾蓉

贾珍之子。他原为监生,妻子秦可卿死后,为了在丧礼上风光些,父亲贾珍花了一千两银子给他捐了个五品龙禁尉。后娶胡氏为妻。贾蓉长得是面目清秀,细挑身材,但生活上却和他父亲贾珍一样荒淫无耻。他和婶娘王熙凤有著不可告人的关系,还和姨娘尤二姐不乾不净。为了达到能与尤二姐不断鬼混的目的,他想出了让贾琏偷娶尤二姐并安置在府外的主意,使得尤二姐被王熙凤逼死。由于他和父亲作恶多端,被人参奏,宁国府被锦衣军查抄。后依附荣府生活。

其 他 人 物————贾赦

贾赦,字恩侯。世袭一等将军之职,贾母的长子。他好色,平日就不好生做官,整日在家和小老婆喝酒。在他胡子花白,儿子、孙子一大群时,还看上贾母的丫头鸳鸯,非要把她收为妾。由于鸳鸯的强烈反抗,贾母又不舍得,他才没有得逞。但事后,他还是花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来做妾。贾母不大喜欢他,这使他颇为不满。八月十五中秋赏月,他用讲笑话的形式影射母亲偏心。席间,贾宝玉、贾兰、贾环作诗,他只对不受贾母宠爱的贾环大加赏赐,并赞他的诗有侯门气概,有世袭前程。后因交通外官,仗势凌弱,革去世职,发往边疆充军。

其 他 人 物————贾敬

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出身虽系世禄之家,却也是书香之族。考中探花后,哎为兰台寺大夫,钦点为巡盐御史。娶妻贾敏〈即贾母之女〉,生有一女名叫黛玉,夫妻爱之如掌上明珠。黛玉六岁时,贾敏一病而亡。贾母爱惜孤女,便把她接到贾府生活。后林如海也身染重病而亡。

其 他 人 物------王夫人

贾政之妻,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薛姨妈是一母所生的姐妹。她虽是贾家的二儿媳,也不太说话,但深得贾母的信任。她虚伪残酷。丫环金钏和宝玉的一句玩笑话,就被她一个巴掌“打得半边脸火热”,还把她撵了出去,致使金钏儿投井身亡。金钏儿死后,她却流下伪善的眼泪,并向宝钗说,金钏儿前日把她的一件东西弄坏了,一时生气,打了她两下子而已。宝玉的丫环晴雯,只因她蔑视王夫人为笼络丫头们所施的小恩小惠,又遭到她的残酷报复,在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硬把她“从炕上拉了下来”,撵出大观园,当夜就悲惨地死去。但王夫人向贾母回话时却说晴雯又懒又淘气,且得了女儿痨,才把送出大观园的。

其 他 人 物————邢夫人

邢夫人,贾赦之妻。她禀性愚弱,只知奉承贾赦,家中一应大小事务,俱由贾赦摆布。出入银钱,一经她手,便克扣异常,婪取财货。儿女奴仆,一人不靠,一言不听,故甚不得人心。作为贾家的大儿媳,她得不到婆婆贾母的欢心,也没有当家的权力,自己的媳妇王熙凤又一味奉承贾母与王夫人,这使她极为不满。她一直伺机反扑,不时给她们制造难堪。当她发现傻大姐拾得的五彩绣香囊时,便以此作为武器,打发人交给王夫人,把王夫人“气了个死”,这才引起了抄检大观园。

其 他 人 物------尤二姐

尤氏继母带来的女儿。尤二姐模样标致温柔和顺。贾珍馋涎妻妹的美貌,对尤二姐无所不至,当他玩腻后,就把她让给了贾琏。贾琏因惧怕王熙凤的淫威,只得偷偷娶尤二姐为二房,并把她安置在荣国府外,但不久被王熙凤发现,在她的借剑杀人计谋下,尤二姐备受折磨,当胎儿被庸医打下后,她绝望地吞金自尽。

其 他 人 物------尤三姐

尤氏继母带来的女儿,尤二姐的妹妹。尤三姐模样儿风流标致,她又喜爱打扮得出色,自有一种万人不及的风情体态。贾珍、贾琏、贾蓉等好色之徒,对她颇为馋涎。但尤三姐不愿像姐姐那样遭人玩弄,她用泼辣作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她看中柳湘莲后,就一心一意等他。但因柳湘莲误听他人传言,怀疑尤三姐也是个不乾净之人,要索回定礼,刚烈的尤三姐在奉还定礼时拔剑自刎。

其 他 人 物------袭人

袭人,原名花蕊珠。小时因家里没有饭吃,老子娘快要饿死了,才把她卖给贾府做丫环。她一开始服侍贾母,后服侍史湘云。因贾母恐宝玉之婢不中使,又把她给了宝玉,宝玉把她改名为袭人。她细挑身子,容长脸儿。她的所做所为合乎当时的妇德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主子命令她服侍谁,她的心里便唯 有谁。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博取功名。宝玉挨打后,她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宝玉“男女不分” ,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袭人因此取得了王夫人的宠信,王夫人把她升为“准姨娘”,被晴雯斥为“哈巴狗儿” 。宝玉出家后,她嫁给蒋玉函。

其 他 人 物————香菱

香菱,薛蟠之妾,原名甄英莲,甄士隐的女儿。三岁那年元宵,在看社火花灯时被骗子拐走,十二三岁时,被薛蟠强买为妾,改名香菱。她生得袅娜纤巧,做人行事又温柔安静,夏金桂极为嫉妒她。香菱备受夏金桂的折磨,不仅名字被改为秋菱,还险遭谋害。薛蟠出狱后,把香菱扶了正,后难产而死。

其 他 人 物------晴雯

晴雯,从小被卖给贾府的奴仆赖大家为奴。赖嬷嬷到贾府去时常带着她,贾母见了喜欢,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她长得风流灵巧,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她的反抗性最强,她蔑视王夫人为笼络小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儿”;抄检大观园时,唯有她“挽著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著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还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她的反抗,遭到了残酷报复。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了出去。当天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便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脱去了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赠给他。当夜,睛雯悲惨地死去。宝玉深感哀伤,特作《芙蓉女儿诔》,祭奠晴雯。

主要人物特写 :

王熙凤:

作者写王熙凤这个人物,采用了侧面描写的方法,从林黛玉的眼中来写,从贾母的口中来写,从王夫人的心中来写,写出了王熙凤在贾府中的特权地位及其取得这一特权地位的原因。正面的描写则采用外貌描写,写其穿着,写其容貌,采用语言描写,写了她在贾母 前时笑时哭,讨好贾母等人物的表现。人物性格:在《林黛玉进贾府》一文中,主要表现王熙凤的贪和诈。从她的穿着上看,他集绫罗绸缎,奇珍异宝于一身,可谓珠光宝气,体现出她内心的贪梦,狂热的占有欲。而从她出场后的言行表现看,内心十分鬼诈,时笑时哭,极尽表现之能事。她对林黛玉的赞耀,对林黛玉的同情都出自于对贾母的讨好,似真实假。而一句话能讨好多个人物,以及其他言 话如和王夫人的对话,则体现出她的才干。正是“司晨才调若风狂,衣锦还乡路渺茫。此妇若除贪与诈,承欢理剧胜姑嫜”。

林黛玉:

外貌描写——林黛玉的外貌描写是从其他人眼中来写的。一是从众人眼中来写黛玉的年貌,举止言谈,身体面庞和风流态度;二是从宝玉眼中见黛玉时,对黛玉的外貌和神韵的描写。两处描写虽然出自不同人物的观察,但却反映了黛玉的两个共同特点:美貌多情、体弱多病。而在宝玉眼中还体现了林黛玉的聪慧。

细节描写——尽管外祖母口口声声“心肝儿肉”地疼她,林黛玉却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所以待人处世始终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文章对这一点主要采用了“细节描写”。细节描写中有两处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关于读书的事。林黛玉对贾母和宝玉的相同问题回答时答案是不同的。另一处是饭后的喝茶,由于和家中的习惯不一样,所以林黛玉也不得不改正过来。正是因为这些细小的地方,林黛玉都不放过,说明了林黛玉的“步步留心,时时在意”。

贾宝玉:

描写方法——本文描写贾宝玉采用了侧面虚写和正面实写的方法。主要有三个重点:出场前的侧面勾勒,从王夫人的口中来写贾宝玉,从林母的口中来写贾宝玉;出场后的肖像描写,从林黛玉的眼中来写贾宝玉;《西江月》二词对他的性格特征加以总结。

人物性格——贾宝玉在王夫人口中是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在林夫人口中则是个“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这些贬斥说明贾宝玉的所作所为是与封建的正统观念相抵触的,是与世俗的常情格格不入的,他是封建阶级的一个“叛逆”。在林黛玉的客观观察中,贾宝玉却是一个眉清目秀、英俊多情的年轻公子,看不到一点惫懒与懵懂。贾宝玉是这封建贵族家庭的叛逆者,他具有反对封建束缚,要求自由平等的思想。他蔑视世俗,卓然独立的种种表现,正反映了他对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的反抗。

西江月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能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乘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又。寄言纫裤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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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读后感1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说的是“太史公”司马迁写的《史记》。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要数项羽本纪中的《四面楚歌》。

项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古典主义英雄,战胜千万英雄豪杰,却因一次失败而自刎而死。难怪三国时期曹魏著名谋士郭嘉说他:“昔项籍七十馀战,未尝败北,一朝失势而身死国亡者,恃勇无谋故也!”我不禁为项羽这位霸王感到惋惜,同时,也为他自豪。惋惜的是他一意孤行,落得十面埋伏、四面楚歌、兵败身亡的下场;自豪的是项羽连死的时候都毫无畏惧,保持了一位霸王应有的尊严和立场。

项羽也是愚蠢的。他食古不化,竭力施展个人的聪明,却不肯与时俱进,他认为霸王的功业还跟春秋时一样,要分封天下,要靠武力征伐诸侯、治理天下,结果在五年间丢了国家、自刎乌江。楚霸王失败后,仍不觉悟,竟然拿“,不是我用兵的过错”来自我解脱,难道不愚蠢、不荒谬吗?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西楚霸王项羽的远大志向和傲骨气节确实令人折服。但同时如唐代杜牧的诗所言:“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生活并不总会一帆风顺,像楚霸王一样,有破釜沉舟的胜利,也会有垓下之围的失败。但是正确面对失败,重整旗鼓,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再站起来,才是人生应该有的态度。

《司马迁》读后感2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总共有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里的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这部世界闻名的鸿篇巨著,作者司马迁先生因此成为流芳百世的文化名人。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场景中。随着情节的起起伏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改变,我感受到了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多么纷繁的时代,多么紧张的情节,这本神奇的书仿佛把我带回到了那些遥远的年代。

《史记中》,我印象最深刻的的人物是秦始皇——嬴政。为了一统天下,他努力奋斗,在一次次成功和一次次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千军统一六国。他于始皇十七年灭韩,二十二年灭魏,二十四年灭楚,二十五年灭燕、赵,二十六年灭齐,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他建立秦朝以后,还统一了货币,让天下使用同一种方孔钱;统一了商人们使用的秤、斗、尺的标准,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他的故事还有很多,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呢!

通过读《史记》,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了解了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知道了一些已经被遗忘的历史典故,懂得了每一个历史事件都有独特的背景、曲折的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读了《史记》,还让我学到了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呢!

《司马迁》读后感3

今天,在语文课上,包老师给我们讲了《司马迁发愤写》这一课。使我很受感动,给了我很大启发,使我在学习上有了前进的指明灯。

让我最感动的是课文的第三、四自然段,课文中是这样写的:

正当他专心致志写作《史记》的时候,一场飞来横祸突然降临到他头上。原来,司马迁因为替一位将军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司马迁悲愤交加,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生,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我如果就这样死了,不是比鸿毛还轻吗?我一定要活下去!我一定要写完这部史书!”想到这里,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耻辱、痛苦全部埋在心底,重又摊开光洁平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一行行工整的隶书。

就这样,司马迁写作用了整整13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巨著,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他忍辱负重,历尽艰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很大感触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就退缩了,学完这一课使我懂得了:在今后的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退缩,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计较个人得失,就一定能在学习中取得成功。

《司马迁》读后感4

司马迁是西汉的史学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在我眼里,他是个读破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人。司马迁年幼时在父亲司马谈的指导下习字读书,十岁时已能阅读诵习古文《尚书》、《左传》、《国语》、《系本》等书,后又拜孔安国、董仲舒名师为师,学习十分认真刻苦,遇到疑难问题,总是反复思考,直到弄明白为止。20岁时,他在父亲整理的皇室图书馆发现战国末期到汉朝开国的这段时间,刘邦跟项羽争雄的历史资料很不完整,就想以“眼见为实,考察求真”的想法去这些历史上关键性的地点考察采访,于是就漫游各地,汨罗祭屈原、寻访舜帝遗迹、走访韩信故里了解风俗,采集传闻。

他还是个正直、敢说真话、坚持真理的人。他父亲司马谈死后,公元前108年(元封三年),司马迁接替做了任太史令,继承父业。司马迁编写《史记》,这件事被汉武帝知道了,便派人偷抄了一份,汉武帝一看,发现司马迁把父亲汉景帝和自己的好处坏处都写,不禁大怒。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大怒,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触怒了汉武帝,就借他给李陵说情便把他打入监狱,并处以宫刑。

他还是个为了理想一直坚持的人。从司马迁开始写史记,到被汉武帝把他打入监狱,并处以宫刑,在狱中还在坚持写。最后,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之后他发奋著书,全力写作《史记》,大约在他55岁,历经19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司马迁》读后感5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创造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大家都知道,司马迁是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之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伟大的《史记》,可是他缘何受辱?受辱之后又是以何种心态生活?如何完成了历史巨著?

好好的太史令,却因为不愿阿谀奉承,随波逐流,祸起李陵,含冤入狱。李陵是“飞将军”李广之孙,天汉二年,汉武帝为了让宠妃李夫人不懂军事的哥哥李广利建立战功,任命名将李陵屈就于李广利的军队后勤,李陵身为名将之后,其雄心壮志是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啊,于是请缨带自己的五千步兵单独出征,汉武帝自然不高兴,一个骑兵也没有派给他,可要想打赢匈奴非得骑兵不可啊,谁知李陵越战越勇,匈奴都准备撤兵了,不料此时有人泄露军情,匈奴加派兵力至八万人,李陵被俘,含恨投降,计图留得青山,有朝一日将功赎罪。司马迁与李陵并无私交,只是将事实陈述给汉武帝,希望汉武帝宽宥李陵,汉武帝却听信谗言,诛李陵九族,同时将司马迁治罪。

事实上,汉武帝早就知道了司马迁如实记录自己问神求仙等不妥行径,借着此次李陵事件,以“诬罔主上”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监狱,秋后问斩,但是,有两种方法可以免于一死,一是缴纳50万钱,二是接受宫刑,也叫腐刑,就是施行于男人的下身,接受这种刑法的人,畏冷怕风,随时有生命危险,因此施刑的牢房必须保暖,好像民间养蚕的屋子一样,所以受宫刑也叫下蚕室。司马迁无法筹措到50万钱,为了活命接受宫刑真不如一头撞死,当时社会人们的心中接受宫刑的人被看做是最下等的人,但是如果死,《太史公书》如何完成?这样的死去不就如鸿毛一样轻?就这样司马迁带着无尽的耻辱苟活于世,只为著书。

接受宫刑之后的司马迁不能继续担任太史令,只适合在内宫活动,因为才华横溢,升官做中书令,在皇帝身边工作,这在别人看来可是因祸得福啊,可司马迁早已心灰意冷,他没有眼泪,没有悲哀,不想见朋友,也不愿与任何人交往,办完公务,便关起门来全力以赴潜心《史记》。

《史记》完成后,司马迁也不知去向,一说他自杀身亡,二说被武帝处死,三说他寿终正寝,他的死随着《史记》的诞生成了一个历史之谜,但无论如何,他的故事和他的《史记》永远的留下来了,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是我们心中永不陨落的史学巨匠。

《司马迁》读后感6

司马迁从元封三年被封为太史令后开始阅读、整理史料,准备写作,到太始四年(公元前91年)基本完成全部写作计划,共经过十六年。这是他用一生的精力、艰苦的劳动,并忍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用整个生命写成的一部永远闪耀着光辉的伟大著作。

《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司马迁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五个部分,一百三十篇约五十二万六千多字。记述了从传说中的黄帝至汉武帝太初四年上下三千年的历史。它同时也是一部文学名著,是中国传记文学的开创性著作。它的主体部分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其中列传是全书的精华。

司马迁撰写史记,态度严谨认真,实录精神是其最大的特色。他写的每一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都经过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对史实反复作了核对。司马迁早在二十岁时,便离开首都长安遍踏名山大川,实地考察历史遗迹,了解到许多历史人物的遗闻轶事以及许多地方的民情风俗和经济生活,开扩了眼界,扩大了胸襟。汉朝的历史学家班固说,司马迁“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也就是说,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这便高度评价了司马迁的科学态度和史记的记事翔实。

司马迁要坚持"实录"精神,就必须面对现实、记录现实,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忌讳"的问题。可是他在给人物作传记时,并不为传统历史记载的成规所拘束,而是按照自己对历史事实的思想感情记录。从最高的'皇帝到王侯贵族,到将相大臣,再到地方长官等等,司马迁当然不会抹杀他们神奇、光彩的一面,但突出的是揭露他们的腐朽、丑恶以及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尤其揭露了汉代统治阶级的罪恶。他虽是汉武帝的臣子,但对于他的过失,司马迁丝毫没有加以隐瞒,他深刻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盛行的封禅祭祖、祈求神仙活动的虚妄。在《封禅书》中,他把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无聊行为淋漓尽致地描绘了出来。

《司马迁》读后感7

在汉武帝时期,一位史官忍辱负重,历时19年,终于写成一本史书,这本书叫史记,这个人是司马迁。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位史官,他的祖先也是史官,而秦始皇把史书放火给烧了,对史实的民间传说也说法不一。司马谈就想写一部史书,司马迁帮父亲去各地访察,回来了一段时间,汉武帝派去南方安抚当地的一些国家,完成后回来,这是父亲病重,临终前父亲还念念不忘史书的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司马迁用业余时间写史记,这件事被汉武帝知道了,便让人偷抄了一份,武帝一看,发现司马迁打自己的好处坏处都写,不禁大怒,就借他给李陵说情便把他打入监狱,并处以宫刑。司马迁忍辱负重,艰难的写着史记。历时19年终于完成,从此史书上便没有了对司马迁的记载。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这是司马迁的生死观。他认为自己的死不过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就是这种信念,使他坦然地接受宫刑。也正是这种信念,使它能够忍辱负重写完《史记》。还是这种信念使他明白,从他父亲去世的那一刻,他的生命就不只属于自己了,他还属于父亲的遗愿,属于《史记》,虽然他在现实中遭受冷落,但司马迁在史书中有权利评价每一位帝王将相,他在史书中,自己就是统治者。

司马迁看不起碌碌无为的人,也看不起受宫刑的人。所以当他遭受宫刑,只为了一个愿望而苟活,那就是完成《史记》,在他自己眼里自己只不过是个刑余之人,可在我眼里,他是个大人物,因为他是个敢于指责皇帝的人,他是个大丈夫,因为他可以忍辱负重,他是个圣人,因为他给后世留下了《史记》,

真正的大人物,并不是大权大贵之人,而是那些有作为、有事业、有理想,可以忍辱负重,可以看破生死名利的人,司马迁坎坷的一生,是大人物的写照。生活上的成功并不在于权贵,而是在于一颗有作为、有事业、理想,看淡名利的心。

《司马迁》读后感8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纪传体通史,位列“二十四史之首”,其规模宏大,涵盖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学等。从传说中的黄帝写起,一直到西汉汉武帝太初年间结束,上下三千多年,共五十二万字。作者司马迁。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在临终前对他说:“一定不要辱没祖先的名声,要写出一部光耀千古的历史巨著。”司马迁流着泪答应了父亲的嘱托。后因李陵兵败事件遭到牵连,司马迁被捕入狱并受酷刑。期间他想到人的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他又想到周文王、孔子、屈原、孙膑、韩非子、吕不为等一些圣贤,都是在逆境中坚韧不拔、勇往直前,最后完成了轰动天下的文化巨著,又想想父亲临终前的遗言,若是就这样一走了之,多年的心血将半途而废,那样更对不起父亲。

于是他化悲痛为力量,忍辱负重,各地历史古迹间的奔波、史料的搜集、古籍的整理,狱中精神上的压力和痛苦、经受饥饿的折磨,多少汗水、多少艰辛、多少劳累,都伴着屈辱的泪水化成了长篇巨著《史记》。

为不负使命,他呕心沥血,倾尽了毕生精力。正因为有他艰苦卓绝的努力、逆境中的百折不挠,才使这部沉甸甸的、厚重的、不朽的历史巨著得以传承,才能够让我们世世代代目睹它的风采。他的名字将和这部辉煌的巨著《史记》一样,永垂不朽。

通过读此书,使我受益非浅。他的文笔,幽默、风趣,又恰到好处。有的让人看了忍不住就想笑,觉得司马迁老先生很可爱;有的让我充满敬意;有的让我忍不住落泪;有的让我陷入深深的沉思;有的让我豁然开朗,使得困扰我多时的问题终于找到了明确答案。

我想那个曾经去龙门山实地考察“鲤鱼跃龙门”的少年司马迁,不正如那条鲤鱼一般,迎难而上,纵身一跃,即使跌倒在“滔滔洪水”中,也绝不放弃,始终有一颗未了的恒心屹立不倒,那就是撰写《史记》。这是上天赋予他的神圣使命,尽管他历尽万般艰难险阻,最终也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跃过了“龙门”,完成了一部伟大的、轰动天下的辉煌巨著。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夫”,这在司马迁身上得到了充分的的验证。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屈不挠、持之以恒、忍辱负重、不畏强权、爱憎分明、公平公正、精益求精、好学上进的高尚品格。社会需要更多的像司马迁这样为人正直、有良知的人。

自从《史记》完成后,历史上再也没有关于司马迁的记载,包括他之后的生活如何,他活了多大年纪等等。历史已无从考证,这一切成了永久的谜团。他记录了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然而他自己的人生却被历史遗忘。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有《史记》在,司马迁和他的精神就一直活在人们心中。

《司马迁》读后感9

《史记》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所著。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史记》之前,中国的历史书只有两类。一种是编年体史书,而另外一种是国别体史书。《史记》则开创了中国史传文学的先河,创立了纪传体这一文学体裁。鲁迅将《史记》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由此可见《史记》地位的重要性以及它经典的内容可以与《离骚》相媲美。

读过《史记》,我从中深切体会到了作者的那种思想。他将自己的感情完全倾注到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中去。由于《史记》的大部分是作者忍受宫刑这一巨大屈辱所作,因此从整体上看《史记》饱含着作者的爱憎之情,尤其是对于一些悲剧人物。

拿《项羽本纪》为例:司马迁将项羽政治上的幼稚描写得淋漓尽致。例如在鸿门宴上,项羽本有机会将刘邦捉住,并将刘邦除掉。但是项羽却仍把刘邦视为自己的知己,认为刘邦还是自己的友军,自己的好兄弟。但他殊不知此时刘邦已是与自己争夺天下的敌人。因此放走了刘邦,而当刘邦逃跑的消息被项羽一方得知时,范增十分恼火,说了庶子不足以为谋这样愤怒的话,并将刘邦送与自己的礼物用剑剁碎。而项羽却不以为然,将刘邦送与自己的礼物安然的收好。丝毫没有意识到刘邦的危机。并且在刘邦的一番阿谀奉承之下,将自己要杀刘邦的念头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作者通过范增等人的态度将项羽没能把刘邦除掉而充分的表现出了作者对项羽的失望,对刘邦的溜之大吉表现出了作者十足的憎恨。而当作者在描写项羽乌江自刎之时,作者对项羽的那句天将亡我又表现出了作者对项羽的惋惜与绝望。其实项羽是有机会生存的,他完全可以度过乌江,重整旗鼓。但他却早已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因而项羽唯心的说出了天将亡我这样的话。让司马迁以及我们后人对项羽的丧生感到扼腕叹息。

同时在《史记》中的《季布列传》中,作者将自己的遭遇同季布在朱家当奴隶一事进行了深刻的托物言志。在《季布列传》中司马迁写到:以项羽之气而季布以勇显于楚,身屡典军,搴旗者数矣,可谓壮士。然被刑戮,为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负其才,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在这里,季布与司马迁的遭遇似乎有些相似。季布在朱家为奴,日后成了汉的名将。而司马迁自身忍受着宫刑这一巨大屈辱,日后写成了《史记》,成为伟大的史学家。

在《史记》中,作者还语言犀利,文采斐然,表达了自己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生死观。因此,在读过《史记》之后,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司马迁的那种忍辱负重的精神。不仅做事要脚踏实地,还要淡泊名利,最终成就自己的大业!

《司马迁》读后感10

寒假里我读了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其中一篇《管晏列传》令我受益匪浅。《管晏列传》记录了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与晏婴的事迹。管仲的传记主要记述了管仲与鲍叔牙真挚的友谊,晏子的传记主要记述了晏子重用人才的故事。

读管仲的传记,我被鲍叔牙对管仲真挚的友谊深深打动了。鲍叔牙无私地帮助身处困境的管仲,总会为他多拿些钱,为他打抱不平,令我感动。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鲍叔牙一样,关心、帮助身边的人,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最让我敬佩的是鲍叔牙并没有遗弃管仲,在齐桓公面前举荐他,才让管仲成就大业。他尊重人才、重视人才,能从国家利益出发,抛弃私人恩怨,宽容管仲,说服齐桓公重用管仲,这足以见他多么宽容大度,品质多么高洁。这些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包容、多考虑朋友优秀的一面,多宽容朋友的缺点。读管仲的列传,在欣赏他们真挚友谊的同时,也让我更加珍惜每一份友谊,帮助和关爱他人。

第二部分写的是晏婴。他是春秋时期齐国的名臣。他足智多谋、清正廉洁、重用人才。书中通过两个故事突出了晏子重用人才的这一特点。一个是救赎越石夫却与他绝交的故事,一个是重用车夫的故事。晏婴救赎越石夫,体现了他知人爱才、礼贤下士。晏子举荐车夫,体现了他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晏子“进就想到竭尽忠心,退就想到弥补过失”。难怪《史记》中太史公对他有高度评价:“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

读完《管晏列传》,发现管仲和晏子身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由此,我明白我们对待人才也要宽容、善待、尊重他们。

《司马迁》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司马迁的故事》。

司马迁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少年时的司马迁,勤奋好学,不耻下问,对任何事都要刨根问底。15岁时,司马迁就认识9000多字,会写8种文字,就连当时最有名望的大学者孔安国和董仲舒等都对他赞许有佳。

司马迁在41岁时开始写史记,当时司马迁已经当上了太史令,但是好景不长,由于一件小事,被人陷害关进了监狱,司马迁被处以“腐形”,“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少年的时候,司马迁把长安当成龙门;清、壮年的时候,他把宫廷当成龙门;知道他爸爸死去才真正看清楚,《史记》才是它的龙门。他用毕生的精力,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辛,把《史记》当作自己的一切、当作自己的生命,司马迁的名字和他写的《史记》一样,永远流传于世。我们以后不论在学习中还是别的方面,都要学习司马迁的这种坚定坚强的精神,不要被困难吓倒,要勇于克服困难,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司马迁》读后感12

《司马迁自传》是《史记》的作后一篇,“迁生龙们,来共牧河山之阳”,是《司马迁自传》的开端,当时司马迁带着复杂的心情写下这个的。《司马迁自传》这篇文章主要记载着他与君臣们之间的重要学习论证的对话,父亲嘱托他继承太史令的使命与《史记》的著作,还有他一生的求学、讲学的事迹生涯和他对《春秋》、《易》《尚书》等做论述与分析。在他的自传里,我能看到他的“好学深思”,他为我树立了伟大的思想,汽笛我走上光明的求知之路。他的事迹处处散发着激荡人心的力量,让我“心知其意”。“好学深思,心知其意”让我感受到司马迁折中激情的滋养,我已动情于这种平凡而又朴实无华的精髓。

司马迁年幼在家乡韩城龙门度过,常常帮家里耕种庄稼、放牧牛羊,从小就积累一定的牧农经验,不但很懂事,也养成吃吃苦耐劳的习惯。父亲司马谈做过汉朝的太史令,很有学问,在父亲严格要求下,司马迁十岁就随父到长安读书,同时也快事阅读古代史书,学习十分认真,一边读一边摘记,遇到疑难问题总会反复思考,知道弄明白为止。

司马迁20岁后两次游历全国各地,还不忘探察各地的有关事迹。为以后的《史记》做铺垫。老太史公司马谈逝世曾对司马迁说:“在我死后,你一定要当任太史令的职务。当了太史令,不要忘记我所要完成的论着。”司马谈去世后三年,司马迁果然继任父亲的太史令,有机会博览朝廷收藏的图书典籍。公元前104年开始写《史记》,用了16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历史巨作——《史记》。《史记》中很多都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块垒”。文章气势浩瀚,雄伟深厚。

《史记》很了不起,我觉得在现代的人出去面试,少不了司马迁的《史记》。它比什么面试大全之类的书看完的人,去面试成功的可能性还要大。看看《项羽本纪》的什么叫义气;看看《吕不韦列传》的什么叫投资;看看《留侯列传》的什么叫智慧,什么叫做人。在《史记》里,真的可以找到。还有如金庸小说里,有的武功都是那里面搬出来的,什么八荒六合功,什么是八荒,什么是六合,《史记》里都有提到。太史令司马迁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很多东西都要跟他学。特别是缺乏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

很多作者心中有郁闷积结,又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如同司马迁替李陵辩冤幽闭于牢狱。又如大多的先贤先圣为抒发心中悲愤之情才追述往事、向往未来,所以写出了他的自传。因为他知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们也要向司马迁一样究天下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面对悠久而丰富的历史,究竟怎么去了解它,认识它并从中获取教益,受到启迪与鼓舞?那就该记住司马迁的名言:“好学深思,心知其意”。

《司马迁》读后感13

《史记》是一部记录我国汉朝初年以前历史的书籍,作者是司马迁。今天我要讲的是《葬马》。

楚庄王有一匹马,毛顺顺溜溜,光光滑滑,楚庄王特喜欢这匹马,让它他穿着锦缎做的衣服,住豪华的宫殿,还怕它风吹日晒,不让它出那间美丽的房子,这还不够,还让每天吃糟莩,结果马一身肥肉,活活给累死了,或者是给糟莩给轰死了。这匹马的死,令楚庄王很伤心,下令用葬大臣的礼节埋葬马。

一天,大臣尤梦进宫来。他进宫就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楚庄王让他给弄懵了,问:“何必这么伤心呢?”,尤梦继续哭着说:“好马呀,好马!这真不是一匹普通的马。我见到它就如同见到大王您呢!”随着尤梦的哭声,楚庄王也掉下了眼泪。但是听到后头那句话,楚庄王心里有点不舒服,”见到马就如同见到我?那,马死了,就如同我死了?哎!尤梦一定是太伤心了,原谅他吧。”尤梦接着说,“大王呀,用葬大臣的礼节来葬马,太轻了!应该用葬国君的礼节来葬马!”楚庄王终于听出来尤梦的意思了,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在批评我。那你说应该怎么操办这件事呢?”尤梦说:“马死了,就如同牛羊一样,应该把大锅当它的棺材,加上美味的佐料,把它埋葬在人的肚子里。”于是,楚庄王就把马交给了厨师操办。

尤梦因为说服了楚庄王,而得到大家的尊敬。

我觉得楚庄王是很英明大度的国君,别人的建议,他可以听从,并立刻改正。楚庄王最后真的成为了霸主。

我要学习楚庄王的英明大度,会认真思考别人的建议。

《司马迁》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个小故事:赵国名将赵奢有个儿子叫赵括,此人从小学习兵法,谈军事。连父亲也不放在眼里。但赵奢看出了赵括的弱点。果然不出所料,在秦赵长平之战时,赵括抗害了四十万赵军,自己也落得个乱箭穿心的下场,这就是后人所说的“纸上谈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死读书,读的书应该把知识,联系实际将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付诸行动。

只有通过实践,我们对书本上的道理才能真正领会,比如登山,可以设想不管别人对你说登上山峰时感觉是如何的”一览众山小“,你还是不容易体会到,因为你得到的只是间接体验。再如一个读书人和一个常年在山上打柴的樵夫比登山,读书人由于没有亲身实践,所以一到山上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满腹知识也都是毫无用处,但樵夫就不同,因为他经常上山,熟悉山上的一切,所以他上山就好似上山打柴一可望而不可及轻而易举不费什么力气,因此他们有如此大的区别。

在我们人类文化发展中实践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富兰克林研究雷电就是其中的一例。他小时候,听他父亲说雷电是上帝在惩罚,于是富兰克林便想上帝在惩罚哪个可怜的人啊?可为什么只有在夏天发怒而冬天不发怒呢?于是从小立志要解开这个秘密,富兰克林长大后得知雷电是摩擦而成的,不是上帝在发怒,而是一种自然现象,请你想想:要不是富兰克林做个实验而是死读书,他读到的只是“上帝发怒”的答案,人类也会晚些得知雷电的秘密,至今还在浑沌的世界里,由此可见实践是多么重要。

人们掌握知识从而离不开身体力行的求索,让我们感受赵括“纸上谈兵”的前车之鉴,在学习的过程中科学使用大脑,成为一个善于实践的人。

《司马迁》读后感15

《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李长之著,三联书店1984年5月版。

从总体上来说,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介绍和评价司马迁及《史记》的学术专著。然而,它又不仅仅是一本学术专著。读完全书,我想了更多。

首先,在看完整本书后,我对司马迁这一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和他所著的《史记》有了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李长之先生用自己手中的笔为我们“复活”了历史上的司马迁,使司马迁对于我来说,不再只是一个文学和历史学上的专有名词,而是一个具体可感的形象,他的话语思想精神全部铺现在我的眼前,变成一个立体的活生生的人物。

对于想读或正在读《史记》的人来说,这也是一本很有借鉴价值的参考书。因为作者在分析司马迁的同时,也对《史记》从各个方面进行了仔细而深入的分析,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诸位对《史记》的兴趣,我即是被吸引的一位。

就学术性而言,这本书远超过其他同类书籍。作者在书中引入了翔实的史料,而更重要的是,作者有自己独特的观点,而不是人云亦云。譬如,作者对司马迁的生年为建元六年作了猜测。尽管只是猜测,作者也举出了丰富的证据来加以说明。而比之更为重要的一点,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加入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这也使得整本书不那么枯燥,吸引着我不断地看下去。当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使得作者对司马迁和《史记》的评价不够客观,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然而,有点遗憾的是,我并没有完全看懂整本书,或者说,我对这本书的某些部分,某些细节并没有完全看明白。李长之先生在说明观点的时候,往往会恰当地引经据典,而由于这些材料都是古文,鉴于我的古文功底不是特别好,我仍有许多地方不理解。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了不小的收获和体验。然而,说实话,我还是不太喜欢这一类的学术著作,也许是因为其中引用了较多古文的关系吧。举一个也许不太恰当的例子来说,在读完整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吃了许多大的实心汤圆。慢慢地,汤圆的面粉表皮被消化掉了,却仍留下了许多没有被完全消化掉的内馅,这些没有被完全消化掉的内馅就留在了胃里,让人觉得堵得难受。

另外,整本书又不仅仅有对司马迁和《史记》的介绍,还有对楚文化、齐学、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等其他文化的介绍,而作者更是将这些貌似不相干的文化巧妙地串在了一起,让人不得不叹服作者渊博的学识和扎实的文学功底。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作者李长之先生升起了一种敬佩之情,当然,还有司马迁。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

暑假里,我细细品味了一遍《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读完后,感触颇深。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宾逊不顾父母的劝阻,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活,几次险些丧命。有一次,他乘坐的商船触礁沉没,全船只有他一人幸存,被海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近三十年漫长艰辛的孤岛生涯。后来,他救了一个被水手背叛的船长,共同夺回了船只,终于重返已阔别三十五年的故乡。

看了鲁宾逊的漂流故事后,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看这本书之前,我好多事都不敢尝试,常常依赖父母,事后才懊悔不已;读这本书之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妈妈做饭时,我都帮她打下手,也学到了许多知识。比如,有一次,妈妈做拉条吃,我帮妈妈的忙,可我手里的那条面似乎很顽皮,和我玩起了游戏——我一拉,它就断。因此,我常常一条还没拉好,妈妈已经拉好四五条了。我丧失了信心,也有垂头丧气的感觉了,妈妈见状,鼓励我说:“没事儿,这有什么垂头丧气的?谁学一样东西是一下就学好的?我教给你技巧,掌握了技巧,你不就会了吗?”妈妈边说边做的,让我会熟练的拉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也许是我的一个改变点,因为它使我悟出了许多道理:父母,他们不可能让你依赖一生,我们必须懂得什么开拓进取,什么是自强不息。父母也会离开我们,身边的任何人或许都不能陪伴走完人生的“生命圈”,只有我们自己,能陪伴我们一生。因此自强不息的精神,挑战自然的信心,我们要时刻具备。鲁宾逊,他虽非真人,但他的精神——自强自立,早已家喻户晓了。

《鲁宾逊漂流记》是我们终生受益的一本书。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2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代表作品。书中讲述了鲁滨逊这个人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了风暴,一个人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与自然抗争,与命运抗争的描述。鲁滨逊为了生存下去,从大船上搬运东西来维持生活,历经恐惧,历数磨难,他采集野果、捕猎野兽、饲养动物、种粮食、造工具、造船,凭借不屈的勇气克服了一个个困难,最终战胜自然,把一个人的潜力发挥到极限。

鲁滨逊是一个百折不挠、坚强不屈的人,他先被俘为奴,逃离之后船只失事,独自一人被困在荒岛二十八年之久,可他始终毫不气馁,靠着勇气的力量把握着自己的生活。

想想我自己,我有时也像鲁滨逊一样。我坚持练跆拳道已经两年了,有时候真的很累,特别是一开始的时候,超强度的基本功练习,还有时候跑圈,真的是很累很累,好多跟我一起练的同学都放弃了,而我却依靠坚强的勇气坚持了下来。但有时候就做不到了,做奥数题的时候,遇到太难的题,我没有坚持多思考,而是先发急生气,最后还是选择放弃,想想太不应该了,我应该像鲁滨逊那样面对困难不气馁,不放弃,用最大的勇气最顽强的力量去克服。

鲁滨逊拥有一个人所应具备的一切特征——勇敢,智慧、理性、勤劳、坚强,超强的勇气,有了这些,无论什么困难都会被打败!

鲁滨逊,你是好样的!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3

这是一部长篇探险小说,蕴藏着许多生机。书中的主人公鲁宾逊从小喜欢航海冒险。19岁时,他没给父母说一声,就坐船去冒险,一次遇到了巨浪,被刮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在岛上生活,建造堡垒,做面包,种庄稼,晒葡萄干,管理山羊,挤羊奶等等,都是一个人在管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的他,又乘船回了故乡,成为了千万富翁。

鲁宾逊,一个普通而平凡的人,竟能在荒岛上独自活28年(当然,有些日子是和星期五度过的),这是多么艰辛啊!鲁宾逊说过,“我是这个小岛的拓荒者。”最后的小岛,是那么的欣欣向荣,屋舍林立,人丁兴旺,牛羊成群,是那么富庶,和平,安定。人们都忙着为养家糊口而辛勤努力着。

这本书的优秀之处数不胜数,第一,它能让我们学习鲁宾逊坚强,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第二,能让我们学习到平常生活的各种窍门,掌握各种技巧,来对付生活中面对的各种困境;第三,能让我们学习怎样分配,管理日常的东西,做到有条有理。总之,这本书不但帮助我们提高阅读理解能力,而且提高我们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它告诉我们,困难是吓不倒我们的,只要我们有勇气、有毅力就一定可以战胜困难,接受生活对我们的各种考验,我们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所以,不管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以乐观自信、积极顽强、不畏艰险的精神去面对,以勇于抗争、机智勇敢、坚忍不拔的生活勇气去战胜。要相信美好的一天终会到来。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4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部外国名著。写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流落到了荒岛,开始时他非常不幸,不过经过几次去海中寻船。拿下船里的东西。生活也过得不错。不过心中的寂寞没有办法化解。开始他养了一只鹦鹉,后来抓了一个奴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再后来他帮助船长夺回船只,最后离开了他住了二十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小岛。

我记得最深的一段是:鲁滨逊曾把上衣口袋中的污秽物倒在路旁,过了几天就发芽了。鲁滨逊又为怎么把小麦变成面包发了愁,他用一颗大树做了一个自己刚刚能拿动的棒子,又找了一个凹进去的石头把小麦扒皮,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小麦终于做成了面包。

解决了吃的问题,又因为寂寞捕捉了一只鹦鹉教他说话。一次鲁滨逊已经睡觉了却听见了一句话那是他在荒岛上几年来听过的第一句话虽说不是人说的又过了几年鲁滨逊在荒岛上找到了别人的脚印他非常紧张又过了几天他又来到那个地方看到了几个野人准备开一场人肉宴会,不过鲁滨逊早已经准备好了,他早就希望救下一个野人,他发出了一枪吓跑了野人,救下了星期五。

读《鲁宾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人在逆境不应该顺其自然自暴自弃,应该寻找一切机会逃脱逆境。只有心中抱有对生命的向往,永不放弃的精神,才能领悟生命的真谛。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5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6

是他让我学会了坚强和勇气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一个荒岛上,一片丛林里,一顶帐篷下,坐着一个奇异的男人,他就是鲁宾逊。克鲁索。

生活在中产阶级家庭的鲁宾逊。克鲁索,有着一颗想冒险的心。先后出海四次,第二次由于变故,成了一个奴隶。不过,又坐着主人的船逃走了。就是这一次,让他在巴西有了一个种植园,随后因为抑制不住自己的冒险念头,来到了一个荒岛,其余人都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因为船上的食物,让鲁宾孙得到了一线生机。后来的二十八年里,从最初的辛苦、饥寒交迫,转到了能自食其力。这么过了几年,后来又发现了野人,并救出了星期五和其他要被野人吃掉的人。最后鲁宾逊选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回归祖国。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欣赏鲁宾逊最初在荒岛的奋斗过程。粮食没有,衣被没有,住处没有,什么都没有。但他用自己的双手从破船上搬下自己所需的东西,在荒岛上造了一间“秘密基地”;把食物种出来,从短缺成为自行供应;山羊皮从羊身上割下来做成衣被;水源也能自己寻找,甚至养了一圈山羊。于是,我总结出一个道理:人必须靠自己,而且要勤劳、有毅力,还要善于发现。至于这个发现,你想想,鲁宾逊要是没发现岸边有破船,没有发现破船上的食物,他能活下来吗?总而言之,具备着三个特点,你就近乎完美了。

我在生活中也想这么做,但我总差那么“一点点”。是不是我意志力太差了?我会坚持磨练的,你能有这些特点吗?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7

一个人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必须学会乐观地接受现实,并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我从小说《鲁宾逊漂流记》里得到的最大收获。

众所周知,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漂流在太平洋的荒岛上艰难求生。然而,太平洋上繁若星辰的岛屿,一直到十九世纪才一一精确地标注是在欧洲航海地图上。此前,太平洋基本上是一片没有岛屿的汪洋。

在英国文学中,《鲁滨逊漂流记》是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创造了新的文学体裁!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英国青年厌倦了家里平淡无奇的生活,决意周游世界。1659年他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不幸遇到了可怕的风暴。他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靠着双手说和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从土著人的刀下救了一个人······鲁滨孙用了二十八年的时间,把荒岛建设成了一个世外桃源,最后又奇迹般的回到欧洲!

笛福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具有征服自然的无限勇气和坚韧不拔的实干精神的鲁滨逊的形象,他代表了资产阶级在原始积累时期的冒险进取精神!

这篇小说的每一个地方都让我难忘,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不能想象鲁滨逊是怎样忍受住那二十多年的寂寞的,也想象不出他在自制工具、加工食物的时候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我更不知道当他遭遇地震、生病和看见野人时,心里是多么地害怕。我想我以后也要象鲁滨逊一样,坚强,乐观,执著,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8

鲁宾逊从小就痴迷于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解,依然出走,最终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再一次航海中,他被巨浪送到了荒岛上。从此,就开始了历经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遭器具、种粮食、养动物……克服了各种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

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了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就出了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帮手,

这些都充分的表现了鲁宾逊坚韧不拔的

鲁宾逊可以被看作西方学中第一个理想化形象。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9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梦想,自己孤身一人,在一个荒岛上生活,浪迹天涯,终于成功!

<<鲁宾逊漂流记>>描述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年为了实现自己的航海梦,不顾父母的劝告,放弃了自己安静舒适的家庭,开始了自 己的航海梦。

从书中我可以看出鲁宾逊是一个非常勇敢、积极乐观,还十分爱劳动。他所在的船遇到大风发生不幸的时候,所有的船员都遇难了,他几乎也放弃了希望,但求生的欲望开始让他自力更生,最后他成功地上了岸。他开始断定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肯定活不了多久,但是他也不想放弃,便从他们乘的船上拿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他先养了一只山羊,然后又养了一只鹦鹉,通过他的不断努力,最后他拥有了好几十只羊,一栋“别墅”,并且学会了做面包。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救了一名船长、大副和水手,经过激烈的战斗,成功地夺回了大船。他乘船回到了巴西,然后又骑马前往英国,虽然途中遇到了几百只狼,但他一点也不畏惧,成功的到达了英国。

从中我可以感受到,不管遇到再大的困难,我们都应向鲁宾逊那样,要有积极乐观的心态,不被困难吓倒,要勇敢的面对它,去克服它,不经历一些艰难困苦,怎能尝到胜利的滋味呢?愿我们每个人都做生活中的强者和胜利者。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0

谁能长期独处?谁能够孤身一人在慌岛上生活多年?谁能够给自己建造房屋,学会种植谷物并制造面包,学会用动物的皮为自己缝制衣服?反正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是自愧不如,因为我肯定是不能的。

27年中在慌岛上,他形单影只,孤独无援,但他完全靠自己独立的干。他是一个坚毅的人。没有工具,自己想办法制造,做不成,重新在做,不做成不罢休。他不怕艰难困苦,在逆境中始终奋发向上,他热爱劳动,善于创造,敢于向自己索取生活资料。他能将劣境转变成适于生存的环境。

看完这个故事,让我倍受感动。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尽管生活的环境是那么的恶劣,生病了没有医生,发生灾难也要独自应对。要忍受着恐惧,忍受着孤独,但他却能安然处之,苦中做乐,让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

而我生活在一个拥有礼貌,物质优越的现代都市,却并不觉得快乐。每一天早上起来,为了一点小事情我都会与爸爸妈妈纠缠不休。令自己恼怒不已。我和鲁滨逊之间的距离竟然是这么大,我深深地感动。要以乐观,用心的态度应对每一天的生活。

鲁宾逊能独自应对每一个困难和挫折,我相信我也能。就算不能,也有很多朋友帮忙我应对,所以我不会孤独,寂寞。我也会慢慢地快乐起来,要在这个五彩的世界中露出色彩斑斓的笑容。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1

今天,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我有了新的'看法。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了人,若没有了自理能力,就没有了生存能力。要想成为一个对社会有巨大贡献的人,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我们可以学习鲁宾逊。

一向爱好航海的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难。狂风夺去了同船同伴的生命,却只有鲁宾逊一个人漂流到了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三是多年。他没有吃的,没有用的,离开了社会,离开了集体,怎么生存下去?然而,他却没有被困难吓倒。他不进自己创造了生存的条件,还收留了一个食人族的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

鲁宾逊的这种生存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平时生活的一点点小小的事情开始,然后才逐步形成独立生存的能力吗?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多么多么地只能够要啊!

在家里,我的自理能力是不错的。自己的房间总是干干净净的,书都整整齐齐的排列在书柜里面,地上干净的,可以夸张地说,地板都可以当镜子照。家务活我是最喜欢干的事儿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成为鲁宾逊那样了不起的人物,我们就得从现在开始开始更好地锻炼自理能力,虽然说我和鲁宾逊在孤岛上独立生活比起来,我还差得很远。但那是,我决定了,我一定要把自己锻炼成鲁宾逊那样能克服一切困难的一个了不起的勇敢者!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2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了《鲁宾逊漂流记》,虽然是走马观花,但我还是被鲁宾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在问世后一直备受读者欢迎。这部小说讲诉的是英国人鲁宾逊出海冒险的故事。鲁宾逊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所乘商船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近三十年漫长而又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在荒岛上建设自己的家园。后来,他救了一个被水手背叛的船长,他们共同夺回了船只,终于重返故土。

鲁宾逊十分的乐于助人,在荒岛生活的过程中,从食人族的手下救走了一个俘虏,因为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鲁宾逊给他

鲁宾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与这简陋的荒岛生活简直是云泥之别啊!但是他还是坚持在荒岛中生活了下来。鲁宾逊这一形象其实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中敢于冒险、勇于开拓的典型的代表。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3

当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篇文章后,让我深受感动,因为它让我体会到了鲁宾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屈的精神。

鲁宾逊是这本书的主人翁。在一次航海旅行中,鲁宾逊的船撞到了礁石,大水很快淹没了船舱,船上的水手和人员也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宾逊幸运的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到了海岸上,他克服了悲观与绝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斗争。

看了这本书我深受感触,一个人身处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去创造生活,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活中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要学会克服困难,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困难。闲来没事我就喜欢把《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拿出来读,这本书是我在六年纪时买的,书中的纸已经被我翻得泛黄,封面也十分旧,可我却十分的珍惜它。因为它带给我无限的精神财富,教会我怎样生存,怎样在逆境中与困难斗争到底,是它教会我怎样做人,是它教会我怎样去独自生活,是他教会我面对困难要不能低头,不能投降,不能萎缩,要相信自己,勇敢面对,努力去与它去做斗争!

《鲁宾逊》这本书相信大家都看过许多便,这其中的道理也有很多,我的爸爸也很喜欢这本书,其实那本书是他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的,他还说假如有条件就把这本书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你说这本书是不是比黄金还值钱啊!

他不光给了你物质财富,有时候给多的是精神财富!!!你去慢慢发现吧!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4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N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明白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感悟到了在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就应勇于应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好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确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但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齐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必须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发奋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5

他,勇敢无畏,具有冒险精神;他,多次陷入绝境,又五次三番地逃生。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英国作家笛福笔下的鲁滨逊。

鲁滨逊是《鲁宾逊漂流记》的主要人物,喜欢航海。一次去南美洲时,流落到荒岛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后,救了一个英国船长。船长答应他把他带回英国去,鲁滨逊才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鲁滨逊一个人生活在荒岛上,无依无靠,虽然后两年有“星期五”作伴,(他依然)……。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绝望,自己打造了工具,修建了“城堡”和“别墅”,开辟了农场和牧场,(逐渐)变得衣食无忧。鲁滨逊没有像一般人那样怨天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是选择)挑战命运,最后克服种种困难,逃出了孤岛。他真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而又有聪明才智的人。(对应到)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他的这种精神会给我们有益的启迪,因此我们面对困难要勇往直前,不能见险止步、畏缩不前。如果那样,我们将会一事无成。

我们还要学习本书的作者笛福。鲁滨逊的原型是一个英国人,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两年后被救出,没有什么作为。而笛福却从中发现了素材,用他那大笔细致地刻画了鲁滨逊这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这说明,生活中不是没有素材,而是缺少发现素材的眼睛和感悟人生的心境。

《鲁滨逊漂流记》这一本书启迪了我,希望大家都去看一看,这样会得到更大的启发,甚至改变人生。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6

我们今天的生活比以前好了几十倍,但是有些人仍然不满足,这让我想起了罗宾逊。

罗宾逊在航行中死亡,其他船员没有去。罗宾逊独自来到了一个荒岛。起初,他绝望而悲观,然后他恢复了信心。他用木头和帆搭建了一个简陋的帐篷,开垦荒地,种植小麦和水稻,驯养山羊。他在荒岛上非常孤独,有时他不得不忍受痛苦,但也要防备野生动物的袭击。对我来说最感人的事情之一是罗宾逊冒着生命危险从野蛮人手中拯救了“星期五”。罗宾逊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拯救了周五,所以周五也是对罗宾逊的忠诚。罗宾逊拯救了星期五,尽管他无法控制自己。"喷涌的泉水回报了滴水之恩。"“星期五”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很困惑:是什么让罗宾逊克服了所有的困难,让他过上了艰苦的生活?是希望,是一颗充满希望的心。活着回家的希望很渺茫,但他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没有希望的人是不完整的。没有希望和理想,他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人类的心灵需要基于物质需求的理想。"这时雨果曾说过,他直接而明确地指出“希望和梦想是人类心灵的必需品。没有信心我们做不到,更不用说没有努力工作了。我们必须有一个目标,并不断努力实现它。

罗宾逊最终逃离了这个荒岛,因为他相信自己的信仰,相信自己,并且努力工作。学习罗宾逊的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7

一阵微风吹来,我轻轻放下《鲁兵逊漂流记》,掩卷沉思,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文章的主人翁鲁冰逊先生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十分向往航海,毅然离家,最终在一次航海中遇险,唯独他幸存了下来。他被海浪冲上了一个荒岛,开始了长达28年的荒岛生涯。初到荒岛,他先做了个木筏字,将破船上可用的东西搬了下来,打猎,播种粮食,医治疟疾,挖地窖储水,驯养山羊,救下“星期五”,最后帮助一位英国船长夺船回国。

我最敬佩的是鲁冰逊身上锲而不舍的精神。他曾说过:“我的脾气让我做一件事,不成功决不放弃。只要我能站着,就不肯倒下;只要我会划水,就不会淹死。”这一句句坚定的话语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回忆过去,妈妈给我买个模型,我看着复杂繁琐的图纸,百思不得其解,最终还是放弃了,将它丢在了一边,可读过了《鲁冰逊漂流记》后,我翻箱倒柜将它找了出来,在不懈的努力后,我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从那以后,我做什么事总尽己所能,尽管结果并不如人意,但我依然会全力以赴。

《鲁冰逊漂流记》告诉我: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花不总是艳的;草不总是绿的;人生也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只有拥有自信心,可以自强、自立,不断向前探索,敢于迎接挑战,克服困难才能迎来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8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好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垦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

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如果鲁宾逊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吃掉的时候,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小学生也应该向主人公学习,要勇于向困难挑战,打不垮,压不弯,压力越大越要坚强,这样才能塑造出一个崭新的。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勇于探索……我们一定要学习鲁滨逊的创新。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19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有这么一本好书,它让我爱不释手,它告诉了我无论在怎样困苦的环境里,都要坚强不屈,不能向命运屈服。这本书就是家喻户晓的《鲁宾逊漂流记》。

书中的英国青年鲁宾逊,从小就喜欢幻想,渴望出海远游。为了达成梦想,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离家出走,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漂流生涯。可不幸的是,

在一次航海中,他乘坐的大船在大西洋上遇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人被巨浪卷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搭起了房子,种植小麦,圈养山羊……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野人斗勇。他还搭救了一个土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收他为仆人。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屈的劳作,他在孤岛上一直生活了28年,不停地劳作生息,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直到第28年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踏上了回归祖国的历程。这个在孤岛上艰辛生活了28年的英国水手,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从此,他幸福地生活着。

这本书不但描绘了西方古代水手的传奇生活,也讲述了一个人在命运折磨下的艰辛历程。它告诉了人们一个道理:

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命运,但更不能向命运屈服。来吧,把握住你的船舵——勇气,拉紧你的风舤——毅力,迎着凉爽的海风——信心,面向金黄的朝阳——希望,向幸福的彼岸驶去!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2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深有感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鲁滨孙的英国水手,有一天乘船出海遇险了。等到第二天风浪平息时,船上仅有他活了下来,被冲到了一座小岛的沙滩上。

鲁滨孙为了生存,从那艘遇难的船上取回来许多有用的东西。他还自己建了一座小木屋,并种了一些粮食,养了许多家畜。他在岛上过得可谓是丰衣足食。然而,在这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能生活得如此之好,这一切的缔造者正是鲁滨孙自己!他靠着他那生存技巧和乐观的态度,让他能在与世隔绝的荒岛上生活整整二十八年,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后来,他又与野人斗智斗勇,收服了一位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之后,他还解救了一位船长。船长还帮鲁滨孙回到了英国。

我读后,不禁感慨万分!一个人竟然能在孤岛上独自生活这么久,真是太厉害了!换做是我,我能在岛上生活几天呢?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都不行。虽然我会独自生活,但在那没有任何资源的情况下,也是无济于事的。我佩服鲁滨孙那非凡的生存技巧和乐观向上的态度。

鲁滨孙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要多学一些生存技巧。

生存,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学会的本领。在困难与逆境中,我们要保持冷静,灵活运用所学的生存技巧,还要怀着乐观向上的心理来面对困难。我们只要心中有着战胜困难的信念,就一定可以度过难关,迎来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21

坚强毅力深深感动,也为自己平时的举动感到自愧不如。

17世纪,有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为他的孤岛上,为了战胜死亡,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勇气生存了下来。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返回了故乡。

二十八年,多么惊人的数字啊!最令我欣赏的是鲁滨逊的勇敢与机智,他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中竟存活了28年,可想而知,他在岛上是何等的艰苦和寂寞!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而且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唯一陪伴他的,只是一只叫“礼拜五”的大猩猩。鲁滨逊只能靠自己。

而我,当妈妈让我每天写一篇日记和看20页课外书,我觉得太困难了,我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愿意每天坚持完成,到现在我也没能养成这个好习惯。当我学舞蹈和跆拳道好几个月了,因为身体的原因考级没有通过,我就没精打采,一蹶不振,最后放弃了。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说过:“挫折就像一块石头,对弱者来说是块绊脚石,使你停止不前;对强者来说却是块垫脚石,会使你站得更高。”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到,要勇敢的面对困难,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困难,我要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不再畏惧困难和逃避困难,而是要积极、勇敢地面对和挑战各种困难,在困难面前学会自强。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篇22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有人会知难而退,有人会勇往直前;有人会畏首畏尾,有人会披荆斩棘。你愿做前者还是后者呢?事实上,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只有勇往直前,坚持不懈才能成功,将困难作为前进道路上的垫脚石,才能使人生得到一次升华与历练。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才发现鲁滨逊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坚持不懈地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改造孤岛上的环境,制造精美绝伦的生活用品,还努力帮助船长,最后回到了久别的家乡。当我合上书本时候,我也想起我曾坚持不懈,努力克服困难最后成功的事。

记得那天爸爸带着我去钓鱼。我因为无法把鱼线、鱼钩抛到河里合适的位置,而心浮气躁。又因为眼瞅着别人的鱼钩接二连三上钩,可我的浮漂还是一动也不动,急得满头大汗。太不好玩了,我气呼呼地丢下鱼竿。

经过爸爸的劝说和技术指导,我终于把鱼线鱼钩抛到了合适的位置。可是我还是等了又等,就是不见鱼儿来咬钩。当我真的要坐不住的时候,又想起了爸爸的话:做事遇到困难时候,一定要坚持,努力克服困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焦急又快绝望时候,一条大鱼上钩。我绷紧的鱼竿都成了大弯弓了。我和大鱼展开拔河大比拼后,终于钓上了这条大鱼。

是啊!只要我们肯努力、肯坚持、肯用心,你我都可以成为下一个鲁滨逊,将困难作为垫脚石,使人生得到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与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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