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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6万字读后感集合70句

时间:2018-03-21 05:05

世界名著读后感1

小时候别人总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但,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怎么爱看书。喜欢看书,还是在高老师的“逼迫”下养成的。高老师让我们看课外书,看过后让家长签字。在一定的时间内比赛看谁读的多,是必读的,所以我被迫读书了。开始我为了得第一,所以囫囵吞枣的读了读,让妈妈给我签字,慢慢的我发现读书也有很多的乐趣和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比如说《雷锋的故事》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生好事就难了,可是做一生好事雷锋做到了。这不正是让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吗?那一篇篇生动的童话故事,让我哭过,也让我笑过。我在书中还了解了安徒生,他小时候家庭条件不好,但是他在肌寒交加的生活中吸收了不少精神食粮,最终成为一位著名的童话作家。还有在《名人故事》中的高尔基的精神,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还那么爱看书,比如说有一次,他给主人烧水,因为看书竟把空壶放在了煤火上,女主人看见空壶放上去而且烧坏了,非常生气,就用木棍狠狠的打了一顿。当医生心疼的从他的皮肤里弄出十几根刺时,他说:“可以读一本好书,被打一顿,没什么。”他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一日无书,百日荒芜。”这句话激励着我看更多的好书。

世界名著读后感2

读了《小王子》这本世界名著后,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这本书通过叙述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来到地球所经历的种种传奇故事,来向你倾述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一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小王子》让我懂得了如何选择,如何正确控制行为、情绪和情感。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感人的通话。特别是故事结尾,从认识小王子到道别小王子,从满心欢喜到念念不舍,作者以别出心裁的手法使小王子回到了他自己的星球。因为小王子的身躯沉重,而归去的路途遥远,躯体就得留在地球,所以小王子找来了毒蛇帮忙使自己离开了自己的躯体。

书的篇幅不长,不过区区数万字,但他带给我的思考和启示却是始料未及的,也是深远与广垠的,小王子有那么纯真的思想,那么美丽的想象力。他看的懂作者画的蟒蛇而不是槽糕的帽子;他相信世界万物都拥有生命语言;他常把天上的繁星比作无数笑脸…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看到小王子,让我想起正在从我们身边流失的一些东西…我们一定要重新找回这些东西,让它们成为我们宝贵的永恒。

世界名著读后感3

作者把篇篇名作装在一个美丽的花蓝里,让它熠熠闪烁的光辉照耀着我们茁壮成长,梦幻般地度过金色的童年。

特别是其中的一篇格林童话的<<白雪公主>>更使我百读不厌。

白雪公主是个美丽的女孩,可王后是个恶毒的女人,千方百计想害死白雪公主,都没有得逞。而白雪公主的善良和美丽使她和七个小矮人愉快地生活在一起;最后在他们在帮助下,白雪公主,终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而恶毒的王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看完白雪公主这篇童话故事,我想起了小时候梦见自己变成了白雪公主,由小人儿长成了巨人,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童话具有永不凋谢的魅力,使我长出想象的翅膀,使我充满魔术的希望。它生动有趣,寓意深长,开发了我们的智力,丰富了我们的想像力,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培养了我们热爱劳动,鄙视懒惰、反对邪恶与暴力的思想,培养了我们诚实,机智和勇敢的精神。

我读了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诚实待人。

世界名著读后感4

海伦凯勒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虽然在她19个月大时,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大玩笑,让她失去了光明、。听力和"春天"。她很没有信心,一直绝望着,直到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才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于是不怕困难,认真学习,竟然考进了哈佛大学。

海伦。凯勒在这样艰难的环境里都能生活得那么光彩,那我们这样的正常人就更应该珍惜时间了。生命是很短暂的,顷刻间,一天就走了,再也回不来了。海伦。凯勒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虽然我即看得见又听得到,还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可我们哪里比得上海伦。凯勒啊!看我虚度了多少时光啊,早上睡个大觉就大半天没了,玩起电脑来一下就是一个小时,哪有她那么用功啊,外面的世界多美好,可我没有好好的珍惜。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面对残酷的现实,海伦。凯勒勇敢地接受了挑战,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就像泰戈尔说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是啊,心不残疾就不算残疾。

世界名著读后感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重要小说,描写密西西比河畔小镇男孩汤姆和伙伴们的有趣经历。以逼真传神的方法刻画了一个调皮孩子的形象,并借用儿童的心理、观察及感受反映了当时复杂社会的各个层面。

书中有一个片段深深地吸引了我:在汤姆学校,想看《圣经》就必须拿十张黄票来换,而获得票却很难,需要表现好才行。汤姆用巧妙的方法,让伙伴即帮自己干活,又送给自己票,没过多久,汤姆就攒齐了票,换来了崭新的《圣经》。这个消息轰动了全校,不光学生觉得惊讶,老师们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汤姆的学习成绩不算好,他怎么这么快就攒齐了票呢?汤姆成了学校的名人了。同学们都懊悔当初不该上当给他票。汤姆机智的语言让我十分佩服。

最令我愤怒的是那一章:汤姆和哈克出去探险,看见了印第安人乔杀死了大夫,却栽赃给了酒鬼波特,波特以为真是自己杀了人,远远地逃走了,乔真是太坏了!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的心情随着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变化。我还要多看几本这样引人入胜的书。

世界名著读后感6

《昆虫记》这本书是一部描写昆虫的巨著。它是由大名鼎鼎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一生的时间写成的。书中一个个昆虫故事带领我们走进了奇妙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中最令我感到有趣的是蓑蛾这种昆虫它是以“穿衣第一,吃饭第二”这种样子活下去的。这种虫子十分弱小,容易受到天敌的攻击。但是它却有一个非常厉害的技能——穿衣服。它可以将树叶、树枝、纸等等裹在自已的身上,做为保护,隐藏自已,以免遭到天敌的攻击。每一天,它都会换一件新的衣服,变化多端,总是把穿衣服放在第一位。这种昆虫是不是非常奇特。还有更多好玩有趣的故事呢,尽在《昆虫记》中。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刻的感觉如果没有这部书我们就会对昆虫一无所知,没有这部书我们就看不到这些动人的故事。《昆虫记》第一个字里都有法布尔的心血,为了写这部书,他花费了整整30年的心血。因此,我们要深深的感谢这位“科学界的诗人”——法布尔。所以让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一起翻开《昆虫记》这本描写昆虫的的巨著。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篇1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篇2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篇3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习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习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近。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名著读书笔记1

在这一次的寒假读书计划书单中,我选择了《简爱》这本书,打开书架,取出爸爸送给我的那本《简爱》翻了起来。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名著读书笔记2

其实,当我们捧起《红楼梦》时,对此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归根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故事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名著读书笔记3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迫百姓反”。

《水浒传》这一书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有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名著读书笔记4

《西游记》,一本能够震撼世界的小说。书中人物形象逼真,描写传奇,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本书内所描写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我也被书内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善良正直,胆小如鼠的唐僧;本领高强,顽皮好动的孙悟空;贪财好色,善良嘴馋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为人耿直的沙僧。他们几个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等一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他的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此书中最喜欢的角色。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保护唐僧等一路西天取经。而且在他的身上有一股蛮劲儿,凡事不做则罢,一旦要做,必定有始有终,我十分欣赏他的这一点。他还敢于挑战,不欺软怕硬,敢于同比他强大的势力做斗争。

而八戒则不同,他好吃懒惰,贪财好色。有时会撒个谎儿,可他嘴巴笨拙,又说不好,所以经常闹出笑话来。但是他有一点精神十分可贵,他在战斗中从不退缩,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与敌人对抗。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同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但是唐僧为人善良,他慈眉善目的,许多人都愿意与他交往。沙僧随性子慢,但外表不俗,粗中有细,心地善良。

他们一行四人虽性格不同,武功高低不一,但他们十分团结,他们在取经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坎坷,但他们都克服了,他们团结一心,走过了万水千山,最后迎接他们的,只有成功!

人生也是如此,只要你和你的伙伴团结一心,不怕困难,那你剩下的就只有成功,加油!

名著读书笔记5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格林童话》在语言上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又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令人倍感亲切。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名著读书笔记6

前天无意中看到了我曾读过的《童年》。

记得第一次碰到这本书的时候,那是六年级放假的时候,我死死缠住不放,妈妈才给我买的到现在买回来,我一共才看没过10页,现在看到了,反正也就看一下吧!

一直看到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这本,真的非常让我感动!里面讲述了高尔基童年事的悲惨经历,从小失去父亲的阿廖沙在母亲与外祖母的陪伴下度过了童年的一段凄凉故事。这本书的语句非常美,让人看了有种进入小说角色的感觉,其中除了慈爱的外祖母之外,还有一个人与她正好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外组父为人阴险狡诈,而外祖母为人宽厚老实,和蔼可亲。

名著读书笔记7

这本书是一个意大利的四年级学生安利柯,在一个学年的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其中,也有他父母给他的一些劝戒性的小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小故事。我还没有一一读完,单单读过的几个小故事已让我感动不已、感慨颇深了。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并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它在感动我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爱的一些思考。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天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轻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天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了作者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其实也包含着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

名著读书笔记8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品,同时,整本小说其实叙述的就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对于读者来说,整本小说的感染力也是非常强的。

在小说当中,最受到关注的就是作者本人以及海伦的启蒙老师。其中,作者的人生的一个转变的过程就是通读整部作品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因为海伦是一个天生残疾的孩子,同时这样的一个被上帝遗弃的孩子拥有着高于普通人的自尊心。所以说,在故事的开始,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就好像是一个叛逆的小魔鬼。

这样的一个小魔鬼不愿意走入别人的世界,同时也是坚定地守在自己的世界当中,她的内心其实是相当脆弱的,但是她的外在表现却是极度强悍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启蒙老师出现了。她就好像是黑夜当中的明星,通过自己的淳淳教导,将这样的一个小魔鬼重新带回到了天堂当中。

直到故事的发展慢慢进入到了正规当中,海伦的生活开始慢慢地出现了光明。这就好像是第一感受到什么是水一样,世界开始变得精彩了。

同时因为这样的一份精彩的来之不易,对于海伦来说,她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也是要高出普通人很多。也就是在这样的信念之下,海伦在生活当中渐渐真正的变成强者,而不是像童年那样包着一层强悍的外衣。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生活本身就是五光十色的,所以幸福也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在这样的先天优势之下,对于生活更多的应该是一种美好的期待,而不是无尽的抱怨。

名著读书笔记9

读了《小王子》这本世界名著后,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这本书通过叙述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来到地球所经历的种种传奇故事,来向你倾述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一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小王子》让我懂得了如何选择,如何正确控制行为、情绪和情感….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感人的通话。特别是故事结尾,从认识小王子到道别小王子,从满心欢喜到念念不舍,作者以别出心裁的手法使小王子回到了他自己的星球。因为小王子的身躯沉重,而归去的路途遥远,躯体就得留在地球,所以小王子找来了毒蛇帮忙使自己离开了自己的躯体。

书的篇幅不长,不过区区数万字,但他带给我的思考和启示却是始料未及的,也是深远与广垠的,小王子有那么纯真的思想,那么美丽的想象力。他看的懂作者画的蟒蛇而不是槽糕的帽子;他相信世界万物都拥有生命语言;他常把天上的繁星比作无数笑脸….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看到小王子,让我想起正在从我们身边流失的一些东西….我们一定要重新找回这些东西,让它们成为我们宝贵的永恒。

在我的图书柜里,有许许多多的图书。但是,我尤其喜欢我的那套《四大名著》,他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快乐。我尤其喜欢《水浒传》里的人物。

名著读书笔记10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幽默无比的《淘气包马小跳》;有让我笑口常开的《笨狼的故事》;有写出了女孩心声的《贾梅日记全传》;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一至十回,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心肝宝贝。也许因为是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只有贾政(贾府的老爷)和贾宝玉两个男人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琵琶、办小报。呵呵,好像跟林黛玉有些相似,我也很爱哭,而且,哭起来没完没了。不过,这些应该改正,现代的孩子要坚强些,不要那么多愁善感。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名著读书笔记11

昨天,我从书城买了杨红樱的一本新著作——《一棵长着耳朵的树》。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有趣的童话,例如:小人精和迷糊豆。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傻呆呆而充满孩子气的迷糊豆意外的遇到了卷心菜里小精灵——小人精。小人精和迷糊豆在一棵参天大树的帮助下飞上了天空,看到了天上的世界,他们还帮助短松鼠增长尾巴然后参加从最高的树上跳到地下的比赛,帮助杜鹃妈妈孵鸟蛋,帮心脏病的同学实现跳舞的梦想。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迷糊豆是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孩子,而不是只会拿着书本死读书的书呆子,不是被补习班排满周末而慢慢消磨掉童年快乐的学生。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喜欢帮助任何人和动物。这正是真正孩子的天性——天真、善良。在小人精出现之后,迷糊豆的天真和善良又有所增加。

这本书的作者——杨红樱想告诉我们的是童年时的快乐时光是可多不可少的。童年只有一次,时间是最宝贵的,童年也是最宝贵的。童年的时光是不能被补习班的时间取代的。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什么都珍贵,所以一定要珍惜童年,珍惜时间。

名著读书笔记12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个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之后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其实,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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