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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雅.鹿鸣读后感精选66句

时间:2018-09-07 09:09

呦呦叫的小鹿们在野地里边吃艾蒿,一边相互呼应。人们也在一片琴瑟鼓笙中,一边宴饮,一边招呼嘉宾。这是《鹿鸣》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一片热闹却一片典雅中和的气象。

《鹿鸣》作为一首经典的宴饮诗篇,颂扬礼乐精神,但是并不在意对具体纲纪的强调,摆脱了对维系一个王朝政治各项法则的陈说,回归到了宴饮本身应有的安详和快乐。而这种安详和快乐,正是由宗族的团结支持,必要的武力支撑,以每一个参与者的品德支持形成的。宴会上的琴瑟合鸣,营造出一种热烈和睦的气氛,烘托出参与宴饮主宾都是高尚文雅之人。着意对一种生活境界的歌唱,而这种超越的生活境界就是礼乐和谐,人们世世代代不断追求的理想。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喜事、丧事,纯粹满足我们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突出的是,这种吃喝这种所特定形式表达的意义。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从古到今,宴饮在中国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它的地位却没有祭祀那么正式和庄重,但宴饮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人们在觥筹交错、大快朵颐、笙歌乐舞之中,制造出为了一种轻松快乐的气氛,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聚会通常选择聚餐作为更进一步的沟通一个重要途径。聚餐中轻松气氛,更让每一个人都融入其中,取得生理上和精神上的,满足。在这个过程中,宴饮便达到了人自身精神与生理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理想。

据文献记载,周代各种典礼都离不开乐器的伴奏,诗篇《鹿鸣》歌唱伴奏这现象,更体现和谐这一概念。“鼓瑟吹笙”音乐对人们精神振奋,为宴饮更添愉快气氛,再加上适度饮酒对神经的放松,人与人之间超越了等级的隔阂,个人更容易融入群体中,这个和谐的环境使每一个都沉醉在精神的共鸣之中。通过以上的品读,《鹿鸣》所体现的和谐和理想之道对我们现代社会生活仍然有很大的启示。正如美国人赫伯特所指出那样,“精神不再是一种受到利益影响的外在存在;恰恰是在礼仪之中,精神得以生动表现并获得它最大的灵性。”我觉得,这也能对《鹿鸣》解读中,道出这首宴饮诗歌的精髓。

诗经·小雅——《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雅》是周秦旧都的乐歌,地域就在西周王朝的国都“镐京”,“丰京”,约相当于现在陕西的长安县一带。“雅”,古文字写作“

居夏而”,夏与楚、越地区不同,音乐也与楚、越有别,这是久来的传统。谈政治的反映它引入国家政事,说是“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一共有105篇,分为《小雅》和《大雅》。

《小雅》与《大雅》相对而言,划分的标准有种种说法。《小雅》本来有八十篇,分为八组,每组十篇,但是其中有六篇佚诗,有题目,无歌词。现在实存七十四篇,每组以第一篇命名。《小雅》音乐的风格,古人的评价是“思而不贰,怨言不言,”反映了“周德之衰”,但还有“遣民之风”的特征。

【注释】:

呦呦:音优,鹿鸣声。

苹:

簧:乐器中用以发声的.片状振动体。

承筐是将:古代用筐盛币帛送宾客。

示我周行:指我路途。

视:示也。

民:奴隶。一说自由民。

燕:一说通宴。

式:发语词。

敖:游逛。

湛:音耽,过度逸乐。

燕:安也。

【赏

《鹿鸣》描写宴会以美酒、音乐款待宾客,表现了待客的热情和礼仪。唐以后常用于举行招待乡试的考官和举子的宴会。诗以鹿鸣食苹起兴,不过正是表现适得其所的意思,客人得主人的礼遇。

《鹿鸣》,《诗经·小雅》篇名。也是《小雅》第一篇。《诗经》中所谓四始之一。为先秦时代华夏族诗歌。全诗三章,每章八句。是周朝宴饮群臣宾客的一首宫廷乐歌。《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

呦呦鹿鸣,食野之

【注释】

①呦呦you):鹿的叫声。②苹:草名,即

【译文】

野鹿呦呦不停叫,在那野外吃青苹。

我有高贵的宾客,相邀弹瑟又吹笙。

吹笙鼓簧悦宾客,礼品成筐送上来。

众位宾客关爱我,为我指路多广阔。

野鹿呦呦不停叫,在那野外吃青蒿。

我有高贵的宾客,品德高尚声名好。

教人忠厚不轻伙,君子循规要仿效。

我备美酒和佳肴,宾客宴饮乐陶陶。

野鹿呦呦不停叫,在那野外吃

我有高贵的宾客,弹瑟奏琴勤相邀。

弹瑟奏琴勤相邀,融洽欢欣乐尽兴。

我备美酒和佳肴,宴乐宾客心愉悦。

【赏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狂欢、丧事,纯粹满足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十分突出的是吃喝这种特定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换句话说,在宴饮之中,精神性的内客压倒了生理性的内容。

也许,宴欢这种仪式最能典型地说明我们生存中两种生存层面的结合:生物性层面和精神性层面的结合。

饥饿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和欲求。饥肠镇键的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饱餐一顿,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人同饮食对象之间是一种实际的功利关系,没有多少精神性的'内容可以言说。当一个人不是为了单纯满足生理欲求而宴饮时,他同饮食对象之间便主要是一种非功利的关系,这时,精神性的内容乃至审美因素(比如饮食样式、色泽、香味等)便突现了出来。在杯跳交错、大快朵颐、笠歌乐舞之中,人们制造出为了某一目的的特殊气氛,以满足特殊的精神上的需求。

在咱们中国,宴饮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其地位似乎不如祭把那么正式和庄重,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宴饮的最高形式是狂欢。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

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赏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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