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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的秘密读后感20字集锦76句

时间:2020-03-30 10:10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非常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认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读,因为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很好、很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青年。不过小说并没有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因为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曾经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属于也不被属于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仅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和每一个没有被打击、侵蚀、腐辱的年轻人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比其他人智慧,更是因为他的命运宿命似的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似乎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的美德和幸福,但命运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赢得自己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以及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一切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因为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实现,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属于那里,但现实没有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分离奇,我无法说清楚,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青年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也许还会继续下去,只要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超多运用心理描述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透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此刻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此刻两份感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感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摆脱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玛特尔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马特尔,或许还有德瑞那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读后感 篇8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 篇9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 篇10

红与黑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那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此刻的肥差,从而把自我同复辟政权栓在一齐。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11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红与黑读后感 篇12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 篇13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 篇14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 篇15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 篇16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红与黑读后感 篇17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能够经久不衰?

原因在于小说不仅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潜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个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读后感 篇18

读一本书,就是读一个时代。

——题记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 篇19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冗长的进程,由于工夫已给了文豪和文章最自私而又偏心的评判,我的浏览姿态自没有能像对于滞销书这样无所顾忌,又没有能像对于言情闲书这样模棱两可。我是正在存心灵去与那个时期攀谈,力点也放正在历史以外的探索和考虑。

引领我啃完着该书的是其自身的硕大魔力。笔者从一纸容易的刑事事例材料中展现出那个时期狭小的政法画面,把一度一般的刑事罪状进步到对于十九百年年初法国财产阶层政法政策,停止历史和哲学钻研的程度。闲书令我看到正在僵硬的历史册上无奈感想的,那段法国大大公和财产阶层交替统治的要害时代的情况。我居中理解到事实学说文章的另一种艺术特征——司汤达钟情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领会的巴尔扎克的“形成一集体的境遇”有很大没有同。

全文最夺目也是著作史上著名的人士做作是于连·索雷尔,“平民身家,较高文明,任家族先生,与女佣人发作爱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极刑”是他终生的骨子,“谋求”幸运的“热忱”和“毅力”、对于阶层差别的镇压所体现出近乎豪杰的气魄就是可爱的血肉。笔者用淡化精神刻画而一般手快追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正在成年的激动下谋求“豪杰的妄想”阅历,这是对于那个政法状态的镇压,也是对于碌碌有为、蹉跎青年的镇压。

正在政法事实障碍完成志向时只要两种取舍:退却或者是镇压。那些当着小职员没有求进步、终日埋怨生涯乏(味的成年就是退却者,他们大概平凡是得舒服却被政法的行进所淘汰。能一直建立人生指标、决议完成人生现实的便是和于连有异样气魄的镇压者。某个时期千万没有欢送虚假的言行作为手腕,但依然需求对于生涯的热忱来镇压充实的度日。那样,于连喜剧性的终局除非昭示“集体镇压行没有通”外,就有了对于当今政法更实践的意思。

写至此,没有得没有引到这部闲书的一度“创造”——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手快的恋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绪的恋情”相映成趣。虽然这两个大公男性的恋情景式一模一样,一度深厚,一度狂热,他们正在这两个根本点上却是分歧的,那就是:对于本阶层的讨厌,对于保守门阀政策的忠诚。记切当于连—发觉本人的恋情正变质成清高的机器时说“我把本人毁了”,象样后的底细是“一种傲慢之间带着好意的表情很快的接替了最真诚、最激烈的恋情的表情。”那时的大公小姐却是解脱了一贯慢得像王八爬一样的生涯,用损失威严的办法赢得恋情。书中两段喜剧恋情的停顿一直随同着新贵的没有即没有离和于连的自馁带来的信任,以至生活将要终结时,恋情才迸发出杯水车薪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念。

当我将落笔时,发觉意图识写出感受的工夫已可与用物质浏览原着的工夫相比拟了。我镇静于本人失去镇压平凡是的启发,打动于那些虽然歪曲而仍然壮烈的恋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骄傲地正在答复“我读过”前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寻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 篇20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正因时刻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刻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刻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 篇21

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 篇22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 篇23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 篇24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25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 篇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至皇帝首相,下至三教九流、平民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进行了真实而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一个出生农村家庭但却才华横溢的青年。他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沸腾的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极端反民族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似乎已看到这条路尽头的两堵坚实的墙,阻隔着他未来光明前途的那堵墙。只有通过教会一途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他是成功的,是勇敢的,但也是可悲的。有些事也会因人们的自身性格而异。他是值得可惜、惋惜的。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是军队,黑则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与不屑,找到迅速将他们踩在脚下的捷径,也使于连得到了市长夫人的欢心与青睐,成为了她的情夫。因此进了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最终目的。后到巴黎,有幸成为了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有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特。正准备与玛特结婚,飞黄腾达,市长夫人因嫉妒,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虽说是迫不得已的,但这封信却使于连被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明明崇拜拿破仑,却要当众羞辱拿破仑;明明不信神灵,却把《圣经》读得滚瓜烂熟,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蒙蔽自己真实的内心。这非但不会达成自己的目的,反而会害了自己。

读《红与黑》是一段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经给了作家和他的作品最无私而公证的评判,阅读态度自然不同于畅销书那样毫无顾忌、囫囵吞枣,也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始终德·雷纳尔夫人坠入情网的那种喜悦、那种痛苦、那种忏悔而又不甘放弃来之不易的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体现得更淋漓尽致,令人拍案叫绝。不仅表现了于连一生的无尽坎坷与虚假的面孔,更是为了告诉我们——要在社会上立足并站稳脚跟,不只是需要才华,更需要的是最重要的真诚。像小狗们对我们人类的依赖、信任。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解开纠纷的友谊;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打开心结、心锁的那把重要的钥匙……

朋友之间需要真诚来维持友谊,母女之间也需要真诚来促进交流,夫妻之间更是需要真诚来将爱情永恒……请多一些真诚,少一些虚伪吧,这样才是“人间自有真情在”。没有真诚,我们就无法生存,没有真诚,世界上就将再也没有“永恒”。

人,一定要活得真实。虽然拥揽那份真实,是何等不易。笑,未必开心;点头,也未必满意。可我们却不惜背弃诚实去营造一种公认的随和。世俗往事,我们无以超拔;物役累重,我们不忍减缓。我们用傲然来掩饰内心的卑微,用强蛮来蒙蔽意志的脆弱。在不知不觉中,行为就这样被判真意。无论随意还是故意。因此,我们活着会有一种败北的失意,大概是由于灵魂陷入困境。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更好地活,而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原本本地、实实在在地活过。

红与黑读后感 篇27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细菌世界历险记》的书,其实这本书买了好久了,也看过好几遍了,但还是很喜欢。

这本书一共有三章,有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我最喜欢第一章菌儿自传了,菌儿自传其实就是高士其先生站在细菌的角度写的自传,里面的语言幽默风趣。它讲了细菌以前默默地为人付出,又被发现去做研究。还写了细菌的种类,并把细菌入侵人体的具体过程童话化。真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啊!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色——谈色盲”,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以前只知道有色盲,却不知道分完全色盲和绿盲、黄盲、蓝盲之类的区别,高士其爷爷懂得可真多,要不是看了这一章,我还以为只要是色盲就看什么都混乱不堪呢!

我还懂得了有色之党,又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正色,一派是杂色。正色有三种:红、黄、蓝,杂色就是各种颜色混合搭配,数不清有多少种。其实完全色盲是很少的,大多数色盲都属于红色盲系列:比如把红色认成绿色的,或把绿色认成红色的,但把红色认成绿色的又是很危险的,因为有很多交通工具示意都是用红绿来区分的。如果他们都把红色错认成绿色的话,那不是很危险吗?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3

这个学期,我在语文书的指引下找到了一本书一一《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生动形象地向我们介绍了各种细菌的特点让我充分感受到了细菌的奇特。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作者把自己想象成细菌,通过一系列的说明方法生动形象的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关于细菌的知识,如:溶血链球菌是猩红热的正凶,肺炎双球菌是肺炎的主犯,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流行性感冒的祸首······

细菌如同一群可恶的强盗,在人类身上肆黁,让人类患上各种各样的恶疾,在痛苦中挣扎,在绝望中生活,感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这些片段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日军侵略我华夏大地的时候就曾利用过细菌。在日本人的帮助下,成为了瓶瓶罐罐的生化武器一次次的取走中国人民的生命,在我华夏大地肆黁。虽然现在的科技已十分发达,但仍然有许多疾病无法治愈。

虽然细菌是一群助纣为黁的坏蛋,但其中仍不乏一些善良的细菌,这些细菌不仅不危害人类的性命,而且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酵母菌,它能使面包发酵,把面包变得松软可口,是制作面包、馒头必不可少的东西;真菌和放线菌等菌类能将生活垃圾变成卫生的、无味的腐殖质物质······

细菌对人类有显而易见的坏处,也有不容争辩的好处,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但是我相信在现代科技的威逼利诱面前,细菌将发挥它更大的价值。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4

这学期,我每天津津有味地读《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读完之后使我感受还不少。

在这本书里,高士奇爷爷淋漓尽致地以拟人的手法来剖解每一个“菌儿”,让我们深刻体会到细菌科学的奥秘,感觉仿佛画面就在眼前一样,而且我们还学到了不少科学知识。高士其爷爷虽然在一次实验中不小心残疾了,但是他对科学和细菌的研究性质并不残疾,他依然每天坚强地站在科研实验室里。

在《人身三流》里高士奇爷爷着重写了尿的全方位功能。我、最新鲜的感觉是:尿液的清浊能判断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尿液也就成为我们身体健康状况的“晴雨表”。看来,我原以为最肮脏的尿液论其功能却是最伟大的。让我们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懂得有的细菌是我们的朋友,有的细菌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朋友,要像冬天般的冷酷对待敌人,更要像夏天般的热情去细细品味《细菌世界历险记》!

读完了《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再也无须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高士其爷爷彻底为我们揭去了细菌科学神秘的面纱。他以其诗人的情怀和极具人性化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精妙的科学世界,以童话的心情读这本书,你会在《细菌世界历险记》里尽情地,逍遥地遨游。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5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终于看完了,因为我是断断续续看的(中间还看了好几本别的书),所以看了三个月之久。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细菌(比如有害细菌和有益细菌,细菌和人的关系等);第二部分讲的是人类(比如人的舌头尝到的味道,人的耳朵听到的声音,鼻子闻到的气味等);还有一部分讲的是科学(比如人类的发明)。

其中印象深刻的就是人类的发明:人类从钻木取火到放大镜取火。人类耕田需要一个小时,由动物代替人类耕田大约需要半个小时,机器又代替动物耕田只需要几分钟。出行的变化,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发展等等。

在这本书里我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大肠里的8大菌众。关于色盲(有的是全色盲,有的是一色盲,有的是半色盲)。

我还学到了英国大师翁莎士比亚写的一篇千古不朽的名诗,由婴儿起到暮年止,把人生分为七期,描写得极其生动逼真。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对周围这个世界的认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了。结识众多的细菌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细菌,跟人一样,有好也有坏,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它们,不仅能避免被侵害,还能利用它们造福人类。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6

今天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使我感到很震撼。

这本书主要写了高士其爷爷为我们彻底揭开细菌的神秘面纱,向我们一一述说细菌各种资料。他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科学讲得生动形象,明白晓畅。

文中最另我感动的是那两句话,“而今这个养在鸡身以外的心肉细胞,竟然已超过了死亡的境界,而到达永生之域了。至少,在人工培养之中,还没有接到它停止分身的消息啊!”这话使我感到细胞的伟大,还有他长生不老的精神和力量。但可惜被死板板的环境所限制,因而细胞受到了委屈,生物都有了死亡之祸。

读了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湖南宁乡一对老年夫妇因食用野生毒菌中毒死亡事件。2008年7月19日下午,望北峰村金锣山组72岁的张梅桥和其65岁的妻子秦章秀食后均感不适,双双卧病在床。次日凌晨,其侄张晋经过张梅桥家门口时,听到张梅桥的呼喊后即叫人将两人送往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张梅桥和秦章秀于7月20日死亡。据周围群众介绍,望北峰村山地广,山中野菌多,张梅桥从八九岁起即在山中拾菌,吃了几十年的野菌,也常常将野菌晒干卖出。不想打了一辈子交道的野菌,今日却成了断送自己性命的“罪魁”。

读《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会令你有许多赞叹,也会让你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觉。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7

《灰尘的旅行》一书所收录的作品由科学童话、科学小品、科学趣谈三个部分构成。科学童话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菌儿”的细菌:“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我们好几十万挂在人类的身上,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这是菌儿对自己的简述。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调皮的菌儿和人一样,会走,会跑,喜欢吃人体内的红血球和其它动物胃肠里的残渣或者刚刚进入肠子的食物,不管是什么,都喜欢吃,不挑食。只要被菌儿一族碰过的食物,都会变质、腐烂、发霉;当不小心进入身体时,假如没有及时用水或者碘酒杀菌,它就有机可乘,发出现流脓、流血水、发痒、溃烂等,像最近我国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动物身上的细菌传染给了人类,到达呼吸道,引起了发热,咳嗽,严重的甚至会死亡,这都是菌儿的“杰作”。但并不是所有细菌都是对人体有坏处的。书中还提到了许多有益菌,比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酿酒,酿制酱油,制作豆腐乳等。还有我们小孩喜欢喝的酸奶里就有乳酸菌的功劳,乳酸菌能提高我们的免疫力呢!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知道了细菌也不是这么可怕,只要我们平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饭前饭后洗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过期食品、尽量少吃剩菜剩饭,并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强健自己的身体,增强自身对外界细菌,各种传染病的抵抗力。特别是我,平常不太注意个人卫生,今后一定要改正过来,不要让细菌攻占我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8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我想我对细菌的理解又提高了。

《细菌世界历险记》由三本书组成:《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作家高士奇完美地结合了这三本书,完美地展示了细菌的神秘、有用和本质。

是的,细菌是微不足道的。它们的体积像灰尘一样小。但即使是这个小小的“小家伙”也在大自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例如,死去的动物需要清理它们。小灰尘,有他们来清理;美味的酸奶就是由它们制成的……细菌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很棒。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菌儿自传》中,作者高士奇把自己比作细菌,从细菌的角度刷新了人们对细菌的“生活”,受到许多教师和读者的喜爱。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和好朋友。这让我学到了很多。《细菌世界历险记》,谢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9

这次我利用了一个寒假的时间,看完了没有正本《细菌作为世界历险记》。

首先,我认为这本书和其他书不同,因为书中的细菌实际上是自己。 后来我想知道为什么作者知道此刻细菌在想什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里作者分别写出了人体肠道中的“有益菌”、“有害菌”和“中性菌”三大类细菌,以及各种类型的球菌。

这本书让我我读的是最难忘的事“吃经验的血。”细菌使用的是中国的古话“民以食为天”来形容自己,我觉得特别好。由此,我也很欣赏硬盘细菌生命:徘徊在空气中,在水中漂流,土壤越过崎岖,通过肠道缠绕,在沙漠太饿,冻在冰和雪已被烧毁,是酸浸写作也一样,等等。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细菌并没有一个那么这个可怕。细菌是人类发展离不开的生物,无论是在动物上,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都可以可以看见细菌的身影。但并不是企业所有其他细菌一般都是好的。像肺炎链球菌,稍不注意这细菌就会直接导致中国疾病,甚至可能面临选择死亡的危险。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掌握了细菌具有各种特性的。人体一旦发现有害细菌,它会使用一切手段消灭他们。如在巴氏灭菌牛奶技术的使用,牛奶被加热到正好七八十度,几十秒,怕热牛奶的微生物,该热量将被消除后,并且细菌仍然可以存活。

所以需要我们一定要做好自己个人生活卫生,加强学生锻炼,不让致病菌侵入我们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0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由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抢过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细菌世界历险记》是一个叫菌儿的细菌自传,采用了生动活泼的形式与妙趣横生的比喻来向人们传播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的知识。

细菌在17世纪以前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东西,但在公元1675年被伟大的看门人列文虎老爷爷发现以后便广为流传开了。因为细菌的身子非常非常的小,所以很容易进入动物、植物的体内。我们应该要加强保护,这样细菌就不容易进入我们的体内了。但细菌最怕高温,超过100℃便要死亡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细菌爱吃人体内的红血球,还有其它动物肠里的食物。菌儿什么都喜欢吃,不挑食,只要被细菌碰到过的食物,便都会变质、腐烂、发霉、发臭等。一般来说,细菌我们是很讨厌的,给我们的印象是肮脏的,能使人生病。通过菌儿的自述,我了解到只要讲卫生,有良好的饮食习惯,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并且不一定是所有细菌都是对人体有坏处的,书中还提到了许多有益菌,比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酿酒,酿制酱油,制作豆腐乳等。还有我们儿童喜欢喝的酸奶里就有乳酸菌的功劳,乳酸菌能提高我们的免疫力呢!我还知道不仅世界有细菌,而且我们人体也有不少的细菌呢!

读了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也让我对细菌和微生物世界有了不同的看法。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1

这次我利用了寒假的时间,看完了正本《细菌世界历险记》。

我首先觉得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不一样,因为在书里出现的细菌其实就是他自己。后来又感到奇怪,为什么作者会知道细菌此时此刻在想什么,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里作者分别写出了在人的肠道有“有益菌”、“有害菌”和“中性菌”三大类细菌,还有各类球菌。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篇“吃血的经验”。细菌们用中国古人说的一句“民以食为天”来比喻自己,我觉得特别好。从中,我也体会到了细菌生活的艰苦:在空中流浪、在水中浮沉、冲过崎岖的土壤、穿过蜿蜒的肚肠、饿在过沙漠上、冻在过冰雪上、被火烧过、被酸浸过等等。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细菌并没有那么可怕。细菌是人类离不开的生物,无论是在动物上,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都可以看见细菌的身影。但并不是所有细菌都是好的。像肺炎链球菌,稍不注意这细菌就会导致疾病,甚至面临死亡的危险。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正在逐步掌握着细菌们各种各样的特性。一但发现了对人类的身体有害的细菌,就会使用各种手段来消灭它们。像是在牛奶上运用的巴氏消毒技术,只需把牛奶加热到七八十度,几十秒之后,牛奶里怕热的微生物,就会被这热度消灭,而有益菌仍然可以活下去。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个人卫生,加强锻炼,不让致病菌侵入我们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2

《细菌世界历险记》是一本关于“细菌”的科普读物,书的第一部分“菌儿自传”以拟人的写法把我们带入到了细菌的世界,开启了一段奇妙之旅。

“菌儿”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它的家乡、食物、生活的环境等等,我们知道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比如,细菌很小,人类的肉眼都能看到纷飞的灰尘,却看不到灰尘上的细菌;用放大镜能看到苍蝇的脚,却看不到苍蝇脚上的细菌,因为细菌逼苍蝇脚小1000倍!

细菌的家族很大,主要有球菌、杆菌、螺旋菌三大类,是自然界种类最多、分布最广的有机体。它们生活在天空上、大海里、土壤中,还有人的身体里,“菌儿最喜欢的窝就是人和动物的身体了,特别是肚肠。”

细菌分为两种,有害细菌和有益细菌,有害细菌会让我们生病——感冒、发烧、咳嗽。有益细菌帮我们制作酸奶、乳酪等等好吃的食物。所以,细菌是有两面性的,我们不能只是看到它不好的一面。

通过对“菌儿自传”的阅读,我对细菌的认识更加全面了,激发了我对科学更大的兴趣,科学是如此神奇而有趣!我要学习更多的科学知识,探索更多的未知世界!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3

这个学期我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感觉非常有趣,所以想跟大家分享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章节——色盲。

书中用红色来举例,有一种人非常爱红,常认为红是吉祥如意的象征,可以为结婚生子做最好的标志。可是往往这样,人们会忽视掉多姿多彩的世界里其它的颜色,只对一种颜色情有独钟。还有一种人,对什么颜色都感觉很陌生,举个例子,他们可能会把绿看成红,红看成绿,在他们眼中,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这种人就叫做色盲,色盲分为三类,全色盲,半色盲,一色盲,分别都是不同程度的视觉障碍。总之,色盲是一种先天性视觉障碍疾病,这些从小就没有辩色能力的人没办法领略世界的光彩,很可怜。而我们这些明明可以看到所有颜色的人,为什么还要偏偏只爱一种颜色呢?有喜欢的颜色虽然不是坏事,但抹杀了对其它颜色的记忆就不对了,只有充分领略所有美丽的颜色,才能最好的享受这个彩色世界的多姿多彩。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知识也让我着迷,真喜欢这本书啊!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4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好书,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它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带我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士其,作者以菌儿的口吻描写了一个细菌在天空到人的身体,从被科学家抓走到被扔进水中,又从搭蚊子大叔、苍蝇大妈的便车,到乘风直上5000米的高空,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妙趣横生的比喻向人们传播了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知识。书中的语言不仅形象而清新,既用简明的语句又运用拟人、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将科学道理阐释出来,虽然包含专业术语与科学知识,但读起来朗朗上口,趣味盎然。

日常生活中,人们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就会让细菌进入人的身体,细菌会驻扎在人们的肠胃,还在人们的肚子里兴风作浪,会让人拉肚子,严重的还会得肠胃炎,一旦人们治好了这个病,细菌就从人们的身体里出来,有时,细菌还会感染人、动物的伤口,如果不及时医治,就会让细菌有机可趁。所以,我们要讲卫生,不能让肚子成为细菌的天堂。

细菌还是一种生存能力很强的生物,细菌在宇宙开创的时候就诞生了,以前人们还没有发现细菌,后来,人们才发现它们,开始想尽办法折磨它们,消灭它们,可它们还是活了下来,它们的生存意识还是很强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细菌其实没有那么可怕 ,它也有它可爱的一面。有了细菌,酸奶才能发酵;有了细菌,粪污才能变肥料;有了细菌,皮革才会变柔软,细菌其实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菌儿带领我们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让我们对细菌有了更多的了解,得到了更多的知识,也让我们对科学更加热爱。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暑假中,我的书架上又添了很多新成员。在这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属高士其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了。

在《细菌世界历险记》中作者用“菌儿”的口吻,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细菌的世界,让我们了解了许多细菌的知识。看到“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一粒顶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哩。”这句话时,我不由得咂舌惊叹,细菌真的很微小。跟着菌儿,我去了许多地方,大海、江河、天空、动物、人体……我也知道了许多平常不得而知的知识。例如,痰花口沫都是细菌的密集栖身地;人类的肚肠是细菌的天堂;细菌可以在水中繁殖、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如果人或者动物受了伤,伤口一定要尽快处理干净尽,尽快消毒否则会导致细菌导致细菌滋生,伤口感染。我也知道在呼吸中,我们也会吸入许多细菌,这些细菌从咽喉入了肺,要是空气质量差或者平时不加注意,肺就危险了!所以平时我们就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慎入口。在空气质量差的情况下尽量少出门,一旦出门就得带口罩。

《细菌世界历险记》告诉了我许多知识,也让我了解到了不一样的细菌。我会细细品味其中的乐趣,细细探究科学的知识。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6

我读过很多课外书,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了。

在《细菌世界历险记》中,高士其爷爷带我们进入一个五彩缤纷的科学世界。书中以拟人化手法,以一个叫菌儿的细菌为主人公,给我们讲了细菌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防止细菌进入人体内的科学知识,向我们展现了神奇的细菌世界,让我们了解了关于细菌的知识。

跟随着菌儿的脚步,我去了很多地方,浩瀚的大海、广阔的天空、各种动植物中,甚至还有人体中。在旅行中,我知道了许多新知识,例如:痰是细菌的密集栖身地;在人口众多的房间里必须经常通风;衣服要勤换洗,要经常拿出来晒晒太阳,以免细菌繁殖;还有人类的肚子和肠里也是细菌的天堂……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平时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饭前饭后要洗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过期食品、尽量少吃剩菜剩饭……因为这些都是细菌能繁殖、生活下去的地方。还有在雾霾出现时,尽量少出门或不出门,出门时,一定不要忘记戴口罩。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养成了爱干净、讲卫生的好习惯,还找到了读书的乐趣。所以,我喜欢它!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7

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的课外书,如《红与黑》、《爱的教育》,但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菌儿”的细菌,以自述的口吻,让我们了解到“奥妙无穷的细菌世界”。小小的菌儿搭乘过蚊子大叔、苍蝇大妈的便车来到5000米的高空,从天空到事物,从事物到科学的实验瓶忍受高温,又进入身体与白血球作斗争。高士其爷爷以生动活泼、诙谐的语言带我们游历细菌王国。

让我了解到细菌爱吃人体内的白血球,还有动物胃肠里的食物,它不挑食,什么都喜欢尝试一番,凡是经过他接触的食物都会变质、腐烂,我们人类如果不小心吃到了带有细菌的食物,细菌就会在肚子里兴风作浪、甚至让我们的胃肠生病。我不喜欢它!目前全球面临的严重的新冠状病毒她在里面担当着重要的角色,这不得不让我们引起重视,如果我们从自身做起,不吃生冷海鲜、变质食品,勤洗手、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让细菌有机可乘。

细菌虽然会让人生病、肆意侵略,但也有许多益菌,像酵母菌可以用来造酒、加工奶酪、酿制酱油,酵儿和霉儿在制作的过程中,功不可没。有的细菌还会分解垃圾,帮助地球减轻负担,给土壤增加肥力。在菌众中还有其他作用,等待我们去探索呢……

在《新陈代谢蛋白质的三种使命》中,作者将国家比作人体,小学生比作蛋白质,催促我们要好好学习。在许多个小故事中作者还融入了衣料会议、镜子的故事、电的眼睛——电视,诙谐有趣的写出了细菌的不死精神。

看来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利也有弊,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研究出能掌控病毒侵害的最先进武器,让我们中国,不,是全世界的人类都能健康,快乐的生活。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8

《细菌的衣食住行》这本书放大了细菌、病毒们的生活,使我不得不赞叹:“这个世界太丰富了。”尤其是人体内,竟有那么多的细菌。

科学家从细菌的角度,把我们从头到脚比喻了一翻:从前门里进去,第一间是切菜间,两排大大的“磨菜刀”,上面一排又扁又平的“大板刀”,所有的“刀”都呈半月型排列得整整齐齐。再进去就是一个“厨房”,一部分细菌就在里面,慢慢吃,也有吃得过火的,在里面乱咬乱撞。当然,大脑会私自让“厨房”里流出一种腐蚀性液体,将细菌给淹死。然后就是小食堂、大食堂了,里面的细菌可多着呢!一个挨着一个,都快挤不下了,各种各样,最后就是后门了,很多细菌都是从那里出去的。

大家一定都认为细菌是裸体形状的吧。其时,细菌也是有着一层薄薄的蜡制外衣的,只要放在水上一烤,细菌就露出娇嫩的皮肤。嘿!这可真有趣。

很多爱美的女人,天天在皮肤上抹胭脂,涂粉。她们讨厌农民工身上的气味,嫌他脏、臭。其实,这些农民工整日泡在阳光下,这才叫健康美。而那些爱美女士,娇得爬不了山,下不了地,走不了路,体质太差。虽然每天可以洗澡把汗水、细菌冲掉,但是细菌哪是说没就没了?它们可是最喜欢皮肤娇嫩的人了,最喜欢待在她们身上,找机会进到她们身体里去。而那些拉车的、种地的,有着一身厚实的皮肤,细菌很难进去,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不能天天洗澡、换衣,可是,太阳帮他们杀菌呀,这可比洗澡都好呢!

那些病毒来势汹汹,还不一样样被我们踩在脚下?说明我们人类是很厉害的。不过,这个世界太丰富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细菌都可能把我们致死。所以,《细菌的衣食住行》真是令我们大吃一惊呀!不得不赞叹:“世界真丰富,细菌真奇妙啊!”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9

说到细菌,大家第一感觉往往是肮脏,因为我们生病大多和细菌有关,比如感冒、拉肚子、伤口感染……

看过《细菌世界历险记》之后,你会发现细菌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原来,细菌是地球上最早的生物之一,也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生物,它们有的生活在水里,有的生活在土壤里、人类或动植物的.身上,各有各的特点和本领。

有的细菌为我们做出的贡献可不小,如乳酸杆菌、发酵菌等等;有的就会对我们的身体产生危害,比如肺炎链球菌和口腔里的细菌,通过这本书我第一次知道生病是怎么回事,大多数时候它们与我们的身体相安无事,只有当身体免疫力下降时,才会导致疾病。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人类已经开始掌握细菌的种种特性,比如用消毒液消灭致病菌、预防传染病,或是利用乳酸菌等有益菌为人们服务。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知道了细菌世界是多么神奇,它不只是人类和动物的敌人,也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将来还有更多的科学谜团等着我们来揭开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0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叫《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讲了细菌的世界,作者是苏联的高士其,里面写了科学童话:菌儿自传,科学小品:细菌与人,和科学趣谈:细胞的不死精神。

“菌儿自传”中,作者以细菌的名义介绍了细菌,里面还讲到了细菌最怕高温度的火。

“人与细菌”中又让我对人和细菌多了一点了解:人生七个阶段和五味、六色、二声、三香、一触还有细菌的衣食住行、形态和生物三元论等。

“细胞的不死精神”中我又明白了,一个细胞只要源源不断的有能量吸收就可以成为我们口中常说能长生不老的神仙,一个细胞就是一个大魔法师,因为它能分身,一变十、十变百、变千、变万,细菌飞的最高最远的旅行就是火山喷发,细菌和火山灰一起飞上万多米的高空慢慢的飘呀飘,它大概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回到地面上哦!大家一定知道温度计,它是用热胀冷缩的功效来计算温度。这本书还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水银容易冷冻所以水银温度计不太适合用于测量零摄氏度以下的物体,而酒精容易沸腾,所以酒精温度计不太适合用于测量温度太高的物体,比如沸腾的岩浆,与水银相反,就可以用于测量零摄氏度以下的物体。

这本书不仅给我上了一堂细菌生物课,它还给我带来了不少科学知识!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1

在这本书中,高士其爷爷彻底揭去了科学神秘的面纱。他用拟人化的手法,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深奥、神秘的科学讲得形象生动,明白晓畅。他以其诗人的情怀和极具人性化的笔触,为读者展现了一个精妙的科学世界,让读者在与其零距离接触的同时,又能沐浴文学的清辉,乐享知识繁荣滋养。

细菌在人们眼里看起来是很弱小,可是我们不能低估了细菌的威力,它除了会吃植物,尸体外,还会吃人的细胞。是不是很可怕啊?为什么大人经常要我们讲究卫生,勤洗手,勤换衣服,看来是很有道理的呀!细菌并不可怕,人们会相处许多的办法来对付他,我们也要努力多学知识,更好的认识它。

读了着本书,我仿佛从显微镜里看到了那小小的微型大家族,我学会了许多,原来细菌也是一个和人一样的生物呀,它们有自己的生活 ,它们有自己的祖宗,它们有自己的能力,想更多的了解这个微型大世界吗?快去看看高士其的作品细菌世界历险记吧!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2

自从读了高士其爷爷的《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微生物在大千世界里的生活,多姿多彩,渺小却又伟大。

生活中,妈妈常常告诉我们要勤洗手讲卫生。因为有很多有害菌在我们周围,如结核菌、链球菌等等都会引起大大小小的症状,让我们的身体不舒服。但细菌也有可爱的一面,像酵母菌乳酸菌等等,它们对我们人类很有益处,没有酵母菌就没有面包,没有乳酸菌就做不成酸奶。

一个渺小的细菌却是土壤的劳动者。每克土壤大约含有300万至2亿个细菌,而生物死后都要归入土壤,它们身上的蛋白质和纤维素都会被细菌分解下来。因为细菌在昼夜不息地工作,我们的家园才会如此美好。

一个渺小的细菌也是地球的繁荣者。我特别羡慕细菌的“分身术”,当一个细菌吃饱喝足后,它嫌自己太胖太重了。于是,就使用“术法”变成“两半”了,它一天最多能分几十次身,从此繁衍生息,正如书中所说:“生之日益多,死之辰益近。”

我想,等我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微生物学家,找出更多的细菌,并从中提炼出对我们人类有益的物质,让更多的细菌变成人类的好帮手。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3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才发现,原来,这个地球居然还有另一个世界:细菌世界!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细菌,名叫“菌儿”,他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以及习惯,还介绍了自己的能力以及家庭。书的作者高士其,采用把自己当作“菌儿”来写此书,内容丰富,科学好玩,特别适合我们少年来读!接下来我将同高士其一样,把自己当作书的主人公“菌儿”,慢慢给你们讲解细菌吧!

大家好,我叫菌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细菌!我永远是这么的小,由一粒“细胞”出身,可是别小瞧我,能够积成几千、几万、几亿!人类都把我当成小坏蛋,以为所有的细菌都是所有病的祸首。但是,我也是为了生存啊,要不是为了生存,我早就不进人类的身体了!

我的生存能力永远是那么的强。不过,只要上了60摄氏度,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了,到了100摄氏度,我就彻底Oner,我最喜欢暖血动物,它的体温是37摄氏度,对我来讲,刚刚合适。我的食欲也是十分好的,碰啥吃啥,绝不抱怨!最喜欢吃血了,特别是那种,半生半熟的血,对我来讲简直就是美味佳肴啊!我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我可以跟着风儿翩翩起舞,可以跟着水流慢慢流淌,可以躺在地上晒晒太阳......反正我是无处不在!我也是一个清道夫,替大自然清除腐肉烂尸,满世界都有我的足迹。

我跟人类打仗这么多年了,最令我骄傲的,就是那场肺港之战了!刚打完这场仗时,我还以为我征服了全人类呢,兴奋的感情怎么说也说不出来!这场战斗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我们细菌家族的三大将领!分别是溶血链球菌,是猩红热的元凶;肺炎双球菌,是肺炎的主犯;还有,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流行性感冒的祸首!(跑龙套:我也遭过流行性感冒杆菌的袭击的,呜呜呜呜......)我的这三个孩子,他们的行动并不是那么的单纯,有时是扁桃体炎,有时是丹毒,还有时是咳嗽......总之,他们是犯案累累!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肺港之战的经过吧!

那一天,我的细菌军队和三大将领一一会师以后,我们一起往肺门进攻,不过路上遇到了许多波小分队的阻拦,让我的许多士兵一一战死了!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之后,我们终于杀到了肺港!肺港是一个曲折的深渊,我们刚刚才踏进肺港一步,就“呼噜呼噜”的滚下去了,先进入支气管,后进入小支气管,又进入小小支气管......反正他们一直在缩小,拦也拦不住!后来又挤进了肺叶,穿过了肺泡小管,进入了空气洞。为方便吸血,我们用冲进了肺泡,抢占肺房、放毒纵兵、轰炸细胞,又冲进血管,与白细胞恶战!没过多久,人类就被我们攻下了!

好了,介绍完细菌以后,来谈谈感想吧!我觉得,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确实给我长了不少见识。比如让我知道了细菌的生活习惯,他们吃什么,他们怎么使人类生病,以及他们如何生存......最让我惊讶的,也是最让我觉得好玩的,就是“肺港之战”了。刚刚给大家讲述了“肺港之战”,我也就不多说了!我觉得,这篇文章也让我知道了很多:1.让我知道了,人类身体里的某些部位。2.让我知道了,细菌是如何让人类生病的。3.还让我知道了,某些病的元凶是谁!好了,我也不多说了,你们自己去看吧,真的很好看哦!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4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东西比苍蝇的眼睛小1000倍,比一粒顶小的灰尘还小一百倍吗?没错,它就是细菌。就在寒假,我读了高士其爷爷所写的科学巨著《细菌世界历险记》,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这本书可不像一般的科普书籍那样枯燥、无味,作者以菌儿的口吻,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整个细菌世界。

我相信,一直以来,细菌往往都是以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当然,我也是这样的,一提到细菌,我就会心生厌恶。可自从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后,我了解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尤其是关于土壤细菌的知识。

大家知道为什么土壤里的养料会用之不竭呢?给土壤补充养料的任务究竟是谁承担的呢?也许有人会说是蚂蚁或者蚯蚓。可蚂蚁和蚯蚓在土里钻来钻去,忙的是属于自己的私事,它们只能帮助土壤流通空气,但是对土地养料的补充,是不起丝毫作用的。也许有人会说是农人锄地并施的肥。但锄头只不过是松解土壤,肥料只是增加土壤里的有机物而已。真正的土壤的劳动者,是我们肉眼看不见的土壤细菌,是它们这群“小宝宝”一直默默无闻地给土壤补充养料!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很多细菌,知道有的细菌会使人生病,令人害怕,有的细菌却会分解垃圾,帮助地球减轻负担……它们有可怕的一面,也有可爱的一面。

《细菌世界历险记》一书让我大开眼界,改变了对细菌的看法,激发了我对科学的兴趣,希望同学们都来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会和我一样爱上它的!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5

在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在一条热闹的大街上,在一个海港边,有一个名叫“细菌”的庞大家族或许正在生息繁衍。它就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细菌世界历险记》。他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带着我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

这本书主要分成三部分: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每一个部分都由许多小故事组成,其中肺港之役,最为吸引我的注意。而且本书的主人公“菌儿”也最吸引大家的眼球。它详细的向我们介绍了它的祖籍、起源,告诉了我们他漂泊的旅行生活,有一个怕火的弱点,哪里有食物就飘向哪里。

调皮的菌儿,喜欢吃的是人类和其他类动物胃肠里的残渣或者是刚刚进入肠子里的食物。很多人会觉得细菌是一个坏蛋,但是有许多有益菌。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酸酒、酸制酱油、制作豆腐乳;还有酸奶里面也有乳酸菌的功劳。此外,有益菌的好处还有很多很多。像书中菌儿说的“只要是活在地球上的生物,不管是什么都必自须互相依存,互相被需要。”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英国大师翁莎土比亚写的一篇千古不朽的名诗,由婴儿起到暮年止,把人生分为七期,描写得极其生动逼真。

读完这本书,使我对细菌家族有了新的看法。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细菌跟人一样,有好也有坏,全面的认识它们,不仅能避免被侵害,还能流利用他们造福人类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细菌是一个流浪者。他的家庭生活很好。有一次,它被科学家疯狂的烧,差点被烧死了,其实水对细菌很有用处。而且细菌很喜欢进攻肺。

在现实生活中,细菌无处不在,每一个人都要和病菌做对抗。我读了这一本书知道了“乳酸杆儿”是吃糖产酸那一房的代表,“大肠杆儿”实在肠子里淘气的那一方的代表,“厌氧杆儿”是讨厌氧气那一房代表,“吃x链球儿”是球族那一方的代表,“变形杆儿”是吃死肉那一方的代表,“芽孢杆儿”是吃枯草烂叶那一方的代表,“螺旋儿”是螺旋那一方的代表,“酵儿”和“霉儿”是发酵造酒那两方的代表,这八群是代表大肠全体菌众。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和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攻击我们肺的杀手。

细菌的“历险”使我深有体会。如今,不卫生的地方就会繁殖细菌,所以我们不要在不卫生的地方吃东西,还有不要吃半生半熟的食物。在社会生活中,不讲卫生的人有很多,讲卫生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乱扔垃圾有可能导致细菌的传播,所以讲卫生应该从我做起,保护环境也应该从我做起。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7

暑假里,学校推荐我们看《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细菌在我的印象里感觉就是坏的,我拿起书就想看看细菌到底有多坏。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同时也让我真正认识了细菌。原来在我脑海里对细菌的看法太片面,也太有偏见了。

原来在奇妙的细菌世界里,不仅有有害的细菌,同时也有有益的细菌。有害细菌有霍乱弧菌、沙门氏菌、肉毒梭菌等等。细菌的身体很小很小,很容易进入动植物的身体里,所以我们要加强保护,这样细菌就不容易进入我们的身体了。细菌最怕高温,超过100度细菌就要全部死亡了。通过书本我还认识到了很多有益的细菌,这些细菌可以为人类服务,比如大名鼎鼎的乳酸杆菌,它可以用来制作酸奶、啤酒、面包等发酵的食品。乳酸菌还可以提高我们人体的免疫力呢。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细菌无处不在,比如家里的玩具,家具的表面,还有平时吃的食物,我们每天在用的手机,电脑键盘等等都存在着细菌,细菌通过这些载体在人与人之间不断地传播。

我们生活当中无时不刻地在接触细菌,所以我们平时就要注意手卫生,勤洗手,以防细菌感染生病。

读了这本书,让我改变了对细菌的看法。同时也让我明白,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细菌的世界很神秘,让我们继续探究细菌的世界吧!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科普书,书中讲了一些《牙菌斑》的知识,一起来听听吧!

牙菌斑是甜味留下来的痕迹。世界上有80%的人都爱吃甜食,在我们生活中,白糖也是甜食的表现。虽然白糖可以给我们香甜的味道,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致病痕迹——包在牙齿周围的一层黏黏的膜!有一种叫链球菌的细菌,因为这个家伙也像人一样,对糖有强烈的欲望,所以一但牙齿上面沾有一点白糖,它们就会出现,吃光所有的糖,顺便还在牙齿上制造一些黏糊糊的东西,把更多细菌和糖渣“招呼”到那里去,就好像磁铁在吸引铁钉一样。

想想平时,我最爱吃甜食,尤其是一见到糖,我就迫不急待的打开糖纸把糖给吃了。而且我刷牙的时候一般都是三下两下就刷完了。慢慢的,我的牙齿上有了黄黄的印痕,照镜子的时候一笑,黄黄的印痕就露出来了,好难看。

今天看了这个科学知识后,我以后一定不多吃糖了,认真刷牙,好好爱护自己的牙齿,让自己的身体更健康。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认真阅读了三篇科幻科普文章,它们分别是《克隆螳螂》、《未来我住海洋市》、《遥远的漂流瓶》。

我最喜欢《未来我住海洋市》,我为什么喜欢这篇文章呢?因为他们的房子是用贝壳砌成的,有海螺形的、海葵形的他们吃的是高蛋白食物,没有垃圾食品,还有许多水力发电站,家家户户用的是电器,安全又环保。

如果科技发达了,我要飞上月球,在月球盖房子住,也建了许多发电站,用空气发电,再造许多机器人,有的看守大门,有的帮农民种菜,有的和小朋友一起玩游戏。

今后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完成心愿,我的心愿是长大以后当以个出色的科学家。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

今天,妈妈帮我在百度上搜索了《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的科普公益宣传片。

我看到片子中出现了由于人类无节制地开采,导致地球破坏十分严重。很多污水、很多死鱼、冰山快速融化、城市水灾等。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各种高科技产品越来越多,而碳排放量也越来越多,例如:电视机、电脑、汽车、空调等现代化的产物都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所以我们要做到:少打电脑、少看电视、多植树、节约用水。比如洗过脸的水可以用来冲马桶、拖地板等,还要少开车,多走路,少用空调,多用扇子等等,这样才能减少碳的排放量。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为绿色地球出一份力。

我们要保护地球!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科普公益宣传片》,让我了解了地球妈妈正在受到严重的环境污染。地球妈妈告诫人类,不能破坏环境,否则会给人来带来巨大的灾难。地球妈妈的确很美,山清水秀,但不是青春永远;地球妈妈的确很富,资源广博,但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只有爱护我们的地球妈妈,人类才能永续发展。

这部宣传片,让我触目惊心。看来,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准则,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首先,我们要节约用水,不浪费每一滴水,洗好手关紧水龙头,循环利用每一次生活用水。

其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家里要用节能灯,我要尽量少看电视、少玩电脑。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5

在暑假里,我读了二本厚厚的《科学王国里的故事》,上面有许多精彩的故事。

比如有:大蒜为什么有抑菌防病的作用?椰子树大都生长在哪里?青菜为什么会得病等。这些故事帮助我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活跃思想,提高思想能力。还通过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幅幅精美的插图,讲述天体的来龙去脉,风雨的激荡变幻,地球的身世与风采,物质的运动、构成与变化,数学的缜密与神奇,动、植物的生存与发展,人体的构造与玄妙等等。它们不是不着边际的天方夜谈,而是融会科学的知识于故事之中。让我在故事乐趣的同时,汲取科学知识的阳光和雨露,驱散了心中疑惑的迷雾。

《科学王国里的故事》伴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夏天,也培养了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立志攀登科学高峰的献身精神。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观看了《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科普公益宣传片》。

从片中我了解到了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正在被我们破坏。地球原本是一个美丽的星球,她拥有广袤的草原、波光粼粼的湖泊、茂密的森林、丰富的资源…鸟儿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鱼儿在水中欢快的游着、动物们在森林里快乐地生活着…然而,人类在最大限度地从自然界攫取各种资源,同时,也破坏着全球的生态环境。人们疯狂地砍伐树木、无限制地开采着煤矿和石油。城市中,车水马龙,全世界每年汽车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210亿吨,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大量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温升高。海平面升高,这将导致上海、伦敦、纽约这些城市面临被淹没的威胁。多么可怕啊!

不过,我们人类正在觉醒,我们正努力改变这个局面。上海世博会让我看到了我们的生活将会更美好。节能低碳,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我要做一个环保小卫士,看到垃圾捡起来,看到别人践踏草坪阻止他,少开车,在家里要垃圾分类、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废电池要扔到废电池回收箱。

我们要保护地球!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7

以前,我最讨厌那些令人厌烦的科学了,但是自从我的堂哥冯佳琪送给了我六本又厚又重的《十万个为什么》后,我开始喜欢上了科学。科学为我们生活中带来的好处真够多的!

我表妹家有一盆夜来香,只种了两个星期,已经有了花苞。那天晚上八点多钟,我们发现夜来香的花儿已经吐露芬芳了,它是深粉红的,像喇叭花儿一样,小巧玲珑,招人喜爱。我凑上前闻了闻,芳香扑鼻,果然夜“来香”呀!第二天清晨,我们去为“植物之家”中的植物门浇水了。嗯?夜来香的花儿怎么缩了进去,好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我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自然卷》。

原来,夜来香只在夜晚开花。我还了解了在夜晚开花的植物:牵牛花、昙花和紫茉莉等。

在科学课上,老师让我们回去做了一个实验,如果在一杯水里加入大量的盐,然后将一个鸡蛋放在水里看看有什么现象。我发现鸡蛋一开始在往下沉,接着又慢慢地浮了起来。我又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科技卷》。原来,加了盐之后水的浓度变大了,因此鸡蛋就浮了上来。死海里的海水能是我们浮在水面上不沉下去,就是因为海水里的盐含量十分多,海水浓度就高了。

从此我便爱上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每当我遇到新的科学知识时,我都会翻看这本书,一边学习,一边获取。

为什么人的指甲会长个不停?因为细胞从人一出生到死一层一层不停地在生长,硬角质蛋白就不断的产生,所以指甲就会一直在不停的生长。为什么水管是“S”形的?因为下水管后的是污水,污水会发臭,通过管道传出臭味,为了防止臭味,做成“S”形、鹅颈形是为了积清水成为睹口,隔绝汽味传出……

科普读物教给我们的知识远远比课本上的知识多得多,我们不应该一直埋头于课本,而应该多看一些科普书,为我们的大脑“充充电”!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被称为“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里有许多经典问题:为什么向日葵总是跟着太阳转?为什么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皮肤划破后会血流不止……这些问题都问得我们哑口无言,张口结舌。

在生活中,只要仔细观察,可以得出结论。这样,我的皮肤被划伤后,没有太多的血流量,我对此表示怀疑,问我的母亲。妈妈告诉我:“因为有东西在我们的血液中的血小板叫细胞,血小板会......”从那时起,我已经学会了,一切都应该被仔细研究,以便找到更多的是要求页。

那一次,我有一个学生大胆的想法,往蜗牛一样身上可以撒盐会怎么样呢?我拿了一大包盐,往蜗牛的身上撒了一勺左右的盐,过了那么一小会儿,蜗牛就开始进行不断的冒泡了,一个个的泡泡都是不断地发展出现了,又过了他们一会儿,蜗牛看上去像非常干的东西。为什么学习蜗牛解决遇到盐会被弄成这样非常干的东西呢?我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去问老师妈妈,而妈妈工作却让我自己做实验,天呐!我要做一些实验了。

实验结束后,我知道,蜗牛是软体动物......看来,我的实验成功了,我告诉我的母亲,她的母亲加入泄漏未观察到我,我喜出望外,因为实验是一个成功!

通过对于那次实验我知道了:要仔细进行观察,亲身实践体验,这样你就不会自己变成十万个为什么啦!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9

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看见上面有许多深奥的问题,便产生了好奇心。在五彩缤纷的的世界里,我们面对奇奇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我们只有在书里寻找它的。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读了以后,我知道了它包含了什么,有:神秘宇宙、海洋气象、动物王国、植物园地、地球大观、科学知识、军事航天、交通博览、人体奥秘的未解之谜……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唱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

神秘宇宙的秘密在于整个宇宙中的生物;地球大观的秘密在于整个地球的外观和大小;海洋气象的秘密在于整个海洋中的生物;动物王国的秘密在于整个动物世界;植物园地的秘密在于整个植物的生长;军事航天的秘密在于坦克、飞机的构造;人体奥秘的秘密在于人身体上的各个器官。

海水为什么又苦又咸?以前,我不知道。现在,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知道了:因为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氧化纳就是人们吃的食盐,味道是咸的,氧化纳和硫酸纳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0

是谁让我明白了这么多的知识?

是它——《十万个为什么》。在这里,植物天地争奇斗艳,动物王国各展风采,人体机能奥秘揭示,历史天地多么神奇……漫游于“为什么”中,撑出知识与智慧的天空!

这本书分有三个小主题:《动物天地》、《植物花卉》、《历史天地》。《动物天地》这一主题是在告诉我们发生在小动物身上的千奇百怪的事情,究竟是为什么。《植物花卉》这一主题主要是告诉我们植物界的奥秘。《历史天地》这一主题主要是告诉我们一些未解之迷。

我最喜欢《动物世界》这一主题。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很喜欢小动物的孩子。这一主题有《母兔生完小兔后有时为何会咬食小兔》、《鱼儿为什么要跳出水面》、《变色龙为什么会变色》。看完之后,我才明白:之所以母兔生完小兔后有时会咬食小兔,是因为怀胎时的母兔食量大增,当它生完小兔后若由于食量不足而感到饥饿,就会咬食小兔子。之所以鱼儿要跳出水面,有的是因为喜欢戏水,鱼儿跳出水面是为了好玩;有的是为了躲避敌害,使要吃它的鱼不能抓到它。之所以变色龙会变色,是因为变色龙身上表皮长有可随时改变颜色的色素细胞。之所以……作者把许多我们不明白的问题都生动地向我们解答了,通俗易懂,更是让我爱不释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读一读这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书籍,对开阔我们少年儿童的视野,提高我们的文学修养和精神境界,会大有裨益。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1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籍吧,比如《格林童话》、《小英雄雨来》、《淘气包马小跳》……当然,我也有我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部有许多科学知识的科普读物,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科学、地理、动物、植物。有许许多多的科学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找到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还很有趣呢,比如鱼儿为什么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能力只有几秒,所以鱼儿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晚上为什么不能吃苹果?因为它是碱性的,吃了会生病。还有:虫子的耳朵在哪里?接吻鱼真的会接吻吗……

从《十万个为什么》里,我还知道了吃饭不能挑食,因为小朋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各种营养,每一种食物并不是什么营养都有,有的这种比较多些,有的那种比较多些,有的缺这种营养,有的缺那种营养,只有不挑食,才能增强体质。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在这神秘的科学世界里,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解开了我在生活中不少的迷团,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如《格林童话》、《公主梦想》、《小马宝丽》、《贝贝熊的故事》……但是,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却爱看一本平平常常的书《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也经常称它为“哑巴老师”。

有一次,我在公园里看见许多小蜻蜓在点水,觉得很奇怪,心想:蜻蜓点水,小蜻蜓难到是在洗澡吗?还是在干别的事呢?突然,我想到了科学疑问的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我马上奔回家,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小蜻蜓是在生宝宝呢!

蜻蜓的卵是在水里孵化的,它们的幼虫也在水里生活。所以我们看到蜻蜓点水,实际上是蜻蜓在产卵。它们用尾巴点水的方式把卵排到水中。卵到了水中,会附着在水草上,不久便孵出幼虫。幼虫在水里生活一段时间后,就沿着水草爬出水面,长成蜻蜓了。

还有一次,我在老家看星星。看见有院子里有“星星”一闪一闪地在飞,心想:这是什么星星?怎么会一闪一闪地在飞呢?我查了《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是萤火虫。

原来萤火虫的尾部有发光器,里面含有荧光素和高能化合物,它们与氧化合,就能发出光来。萤火虫发光具有求偶和警示敌人两种作用呢。

谢谢你!我的“哑巴老师”,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给了我丰富的科学知识,是你让我变得更加聪明。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3

暑假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丰富,它里面有地理、生物、人体、医药、天文等知识,除了这些还有很多很多方面的内容,它是一本可以让自己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有用的科普书。书中一个个新奇、有趣的东西,有问有答,很吸引人眼球,会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说:“古代的人是用什么计时的呢?他们是用“日晷”计时的。“日晷”就是用一根木头直立在地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放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的那个位置,就可以知道当时的时间了。但是,这种方法在阴雨天夜晚是不管用的。所以后来人们有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方法(滴漏)。一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在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造了世界上第1个摆的时钟。直到今天,这种摆的时钟还是很受人们喜爱。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金钥匙,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让人百读不厌、受益终身。

我们应该让它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财富、更多的繁荣。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当我们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我们就有了改变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4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了一本好书,知识就会灌进你的脑袋。最近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一天,爸爸正在泡茶喝。当我看到茶杯内壁挂有黑色的茶锈,我百思不解,就问爸爸为什么。可爸爸也说不出道理来。这时我想到了《十万个为什么》,对,去书中找答案。我打开书,仔细翻,这才知道答案:茶叶的成分中含有鞣酸,泡茶时,茶叶中的鞣酸与开水中的铁离子会发生反应,从而产生一种不易被水溶解的黑色的鞣酸二铁。这些黑色的鞣酸二铁就紧紧地附着在茶杯的内壁上。久而久之,茶杯的内壁就变黑了,结成了很不好刷洗的茶锈。哦,原来是这样。

一天,我从外面跑回家,又热又渴,就拿了根冰淇淋吃,可吃完后反而更渴了,这是为什么呢?于是,我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冰淇淋主要是由牛奶、鸡蛋、香精制作的。这些东西多含有蛋白质,人在消化蛋白质时需要水,这样人体内就会多消耗水分。而冰淇淋所含有的水分远远不及用掉的水分。所以吃冰淇淋不但不解渴,反而会更觉得更渴。哦,以后我口渴时,再也不吃冰淇淋解渴了。

从这本《十万个为什么》里,我学到很多我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而且我学了以后,还要去运用,掌握这些学到的知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5

从小,我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问爸爸妈妈问个为什么。但随着年纪的升高,渐渐的我会提出一些问题,于是我便请姐姐去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

现在,一遇到不会的问题,我只需要翻开这本书,就迎刃而解。这套书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发现生活中的许多小常识,它上面都有。这下,我就越喜欢阅读它了,现在《十万个为什么》已经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天天陪伴着我,遇到不会的问题在也无需向父母请教了。树立的知识可比爸爸妈妈的记忆车库管用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学一句谚语叫:良药苦口利于病的时候,我顿住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请教了《十万个为什么》这个“小老师”,很快帮我找到了答案。原来,虽然药是苦的,可是还很神奇呢?我的胃病就是吃中药吃好的,我不怕苦,因为能治好我的病就行。你们想:吃药比打针好吧!所以,我们以后要多看书,不懂的问题我们从课外书找答案。

啊!通过翻阅《十万个为什么》,我一下子知道了很多知识。在此,我十分感谢姐姐给我买的这部好书,是这本书让我的学习变得如此轻松、如此快乐。

我更喜欢这部书《十万个为什么》了,这部书给我们带来了学习的方便,还有一些小常识,所以我以后要多看书,了解一些方面的知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6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现在,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好多好多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有问有答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无论你问些什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风土人情、锦绣河山、科学等很多使你疑惑不解的问题,都可以在这套经典的书中找到答案。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7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这本书。这是一本与科学有关的书。并与我们生活中的数学也有联系,但是十分好奇,想把这本书看完,可惜由于时间短暂,我只读完了一部分。在这一本书中,让我感到有意思的内容《蜂窝为什么都是六角形的》开始我读完题目,想蜂窝也有圆的啊为啥都是六边形的?我拿着问题就认真的读了起来。边读边想,让我联想到现实中的真实的蜜蜂窝了。从正面看上去或者侧面看上去却是整齐的,但是六角形的蜂窝确实也有一定的科学性,而有法国的科学家“乌拉尔奇”,在18世纪初他测量了;他告诉我们一个规律,那就是蜂窝,每个菱形的钝角度是109°28′(读作109度28分)但有什么奥秘吗?由于计算得出,结果竟与蜂窝的角度完全相同,也存在稳定性,而与我们猜想的圆形有太大的差别。

从这次读书中让我感受到了虽然是一件和平常的事物。并非是不合理的的。万物的确有他们的科学性和规律性。而人类在蜂窝的构造上得到了不少的启示如:在制飞机的材料上应用到它这样可以节约材料减轻飞机重量又确保飞机结实和隔热、隔音。同样蜂窝的原理在建筑上也有广泛性啊!神奇的蜂窝凝结大自然无穷的智慧,让我不禁想到了许多,更让我感到智慧的伟大。我们应该多留心一点万物的规律,就会探索到更多的丰富的知识、道理。

只有时间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8

如果你身边有很多解不开的谜团,那么《十万个为什么》便是你的最佳选择。

它是中国第一本普及版的百科全书,虽然它是第一本,但是它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其中的奥妙能让你惊讶地张大嘴!可以说,它揭开了万物神秘的面纱,打开了未知世界的大门。

这真是一本神奇的科学书,它解开了我所有的疑问。在我小学时曾有着数不清的疑问:为什么小狗总是吐舌头?为什么鱼睁着眼睛睡觉?为什么鸟碰到电线不会触电?人是怎么来的……可是当我碰到这本书的一刹那,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布满所有问题答案的世界,里面应有尽有,没有什么问题是你想不到的。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狗的舌头上布满了汗腺,所以它们热了就把舌头伸出来散热;鱼儿没有眼睑,所以睁着眼睛睡觉;鸟儿站在电线上时不接触地面,所以不会触电;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仿佛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地给我们传授知识,使我们受益无穷,使我们意识到科技的不断进步,意识到知识的丰富多彩。而《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们生活中互帮互助的好朋友,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向它伸出援手,它帮助你解开谜底。的确,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万个为什么》是生活中最乐意帮助我们的朋友。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知道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大量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

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大量的光和热。

我还知道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而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一定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0

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我便像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许许多多有趣的问题,看似简单却有着深奥的秘密。《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类丛书,内容包罗万象,大到宇宙世界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短而精炼的文章都会带来?有趣的科学知识。它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真是我的得力好帮手。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八大行星和海市蜃楼。《十万个为什么》里详细的向我介绍了它们的形成过程。使我知道了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是太阳系中的八大行星。海市蜃楼是光的折射现象。当气温在垂直方向分布反常时,就会引起空气密度垂直变化的反常,就会导致折射的产生,从而产生海市蜃楼的现象。

《十万个为什么》中的生活趣事也很多,比如:为什么不提倡放鞭炮?为什么削皮后的苹果会变色?为什么井水冬暖夏凉?等等。书中详细科学的分析,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其中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为什么鹦鹉也会说话”让我懂得了这些都跟鹦鹉的身体结构有关,它有随心所欲的转动的灵活舌头,以及它的鸣声低沉与人类的发音类似,再加上它的记忆力也超强绝佳,所以它能够惟妙惟肖的轻松模仿人类说话。看完我也想养一只这样聪明机智的鹦鹉。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图书,因为它是一盏灯,点亮我们前行的道路;它是一把钥匙,开启我们智慧的大门;它是一架梯子,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1

我们的脑袋里经常会跳跃出无数个“为什么”,比如像是“孔雀为什么会开屏?”、“为什么秋天会落叶?”、“白天为什么看不到星星?”之类的问题,可是,问完“为什么”之后,我们通常都得不到满意的回答。《十万个为什么》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出现的,它将带你去畅游一个个奇妙的未知世界。只要你勤学好问对知识充满渴望,就一定能在旅途中找到想要的答案。古人说:“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学之乃知,不问不识。”这本书把我们常见的问题解答和描绘得准确、浅显、生动,充满情趣,是一本非常适合我们的书。

为什么肥皂能洗掉衣服上的油污?那是因为肥皂是由一串排成长链的分子组成的。长链的一头喜欢水,另一头喜欢油。当肥皂分子遇到油污时,喜欢油的那一头钻到油污里使它分解,喜欢水的那头负责把油污“拖”到水里,衣服就干净了。人为什么老了头发会变白?那是因为人的头发黑是因为有一种叫“黑色素”的东西。当人年纪大了,黑色素就越来越少了,人的头发就开始渐渐变白了。

从《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了解到,明白了,世界上所有的伟大的发现和发明,都是起源于“为什么”。没有苹果树下的为什么?哪有万有引力。没有星空下的为什么?哪有飞船载我们去宇宙的家园。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为什么”让梦想睁开眼睛,实现着人类生生不息的文明与进步;“为什么”让好奇插上翅膀带我们在知识的天空里越飞越远,越飞越高!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2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给我们介绍了许多深奥的问题,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类书籍,内容非常丰富,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它不仅能帮我认识五彩缤纷的世界,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过去,我对神秘的天体是一无所知。《十万个为什么》天体是怎样形成的。我知道了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居住的地球只是茫茫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还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有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怎样的?海水为什么会发蓝?等等。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了许多科学道理,它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太阳为什么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书上说是因为太阳的公转和地球的自转形成的自然现象。后来,我就知道人们说“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一天当中中午最热?因为中午的太阳高度最高;为什么灯泡用久了会发热?因为灯丝燃烧久了发热的缘故。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认识到世界的丰富多彩,科学知识的神奇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3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千奇百怪》等等,这些书都是我喜欢的。但是让我百读不厌的是爸爸送给我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还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丰富,有关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有一次,表妹问我:“为什么蚊子能在黑暗中叮人呢?”一下子,我蒙了,不知道怎么回答。转念一想,跟表妹说:“走,我们一起去查下《十万个为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呀找,哇,被我找到了。原来是这样的:

第一,我们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了我们;

第二,蚊子会感觉到我们的温度;

第三,它能在空气中闻到人的气味。

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能叮人。我跟表妹说完后,表妹用崇拜的小眼神对我说:“姐姐,你好聪明啊,什么都懂,我要向你学习,多看书。”顿时,我心里乐开了花。果然,老师跟大人说的话是不无道理的,多读书对我们确实很有用。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读了这本好书,帮助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受益匪浅,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成长。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把《十万个为什么》的第10卷拿出来看了看。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告诉我很多有趣的知识。

你们知道“皇帝”这个称谓是怎么得来的吗?那我就现学现卖的告诉一下大家吧。在秦朝建立以前,各个朝代和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般称为“王”、“公”或“侯”。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管是德行还是功劳,都比远古时代的“三皇五帝”还要高。

于是他从“三皇”和“五帝”中各取一个字,新创了一个新的称呼——“皇帝”,作为自己的专用称谓,并规定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为皇帝,并说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他还幻想他的统治能永远继承下去,自称自己为始皇帝。于是,后世的人都称他为秦始皇。此后的各朝各代的统治者都仿效,自称自己是“皇帝”。于是这个“皇帝”的称号,从秦朝开始到清朝结束,在我国一共沿用了两千多年。

听了我的介绍,估计大家还有问,为什么电视剧里那些“皇帝”还自称自己为“联”呢。那么这个又要说到秦始皇了。这个自称也是他弄出来的。秦朝以前这个“联”字意思是“我”,人人可以用。可到了秦始皇这儿,他不高兴与大家一样用这个字,就规定,以后这个“联”只能是“皇帝”用。如其他人用就要杀头。真是皇权最大啊。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5

“朵朵花儿向阳开”,这句话虽然最常见、最普通,但它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科学道理。我们已经知道,植物的向阳或向光运动,是受体内生长素控制的,那么,花朵追踪阳光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其实在我们周围,除了向日葵之外,花朵向阳运动的现象并不是很常见,但有三位研究极地植物的瑞典生态学家克捷尔伯雷、卡尔森和卡斯托森,却发现生长在寒冷极地的大部分植物花朵都擅长追逐太阳。这不由得使他们联想到,花朵追踪太阳也许与温度有关。于是,他们用仙女木花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们用细金属丝固定仙女木花的花萼,强行阻止它的向阳运动,然后在花朵上安放了一个带金属探针的温差电阻,用来精确地测定温度。当太阳升起,气温增高时,被他们处理过的花朵内部温度要比普通花朵低0.7℃。于是,这几位科学家认为,极地气候寒冷,花朵的向阳运动有助于聚集阳光的热量,有利于结果和种子的孕育。

人们在研究植物花朵向阳运动时,发现许多向阳植物的地下部分虽然见不到阳光,但也能对光做出反应。这真是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问题。直到20世纪末,科学家发现植物体居然也能传导光线!就像现代化的通信器材光导纤维那样,植物体能把光线输送到适当的部位。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照射到地面上植物的太阳光,可以通过枝条或茎干向植物体的其他部分传送而去。但这种传播光线的方式与植物花朵追踪太阳有什么直接关系,直到目前还无法给出确切的解释。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6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书,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了解课内学不到的。

说起这本书,使我想起了一个事情:在晚上,我看见妈妈正把什么东西都搬到了她的房间,看见她那吃力的样子,我便走上前去,问:“妈妈,要不要帮忙啊!”“不用,你去睡觉吧!”这时,我突然发现妈妈搬进房间里的都是自己家阳台上的花花草草,我很好奇:“妈妈,你干嘛把花草都搬进来啊?”“我搬在房间里,是为了晚上花草“呼出”的是氧气,这样房间里就可以多一些氧气啦!”我顿时摸着了头脑,觉得妈妈说的有道理,便回房了,因为我睡不着,便拿出我平时最喜欢的书——《十万个为什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忽然间,我看见了一

同学们,你知道晚上为什么不能把花草搬进卧室呢?我来替你们解答吧:在阳光下,花草植物吸收的是二氧化碳,呼出的是氧气,而在黑暗的地方,植物和人一样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所以我们千万不能在晚上把花草植物搬进房间哦!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7

《十万个为什么》是中国第一本普及版的百科全书,分物理、化学、天文气象、农业、生理卫生5卷,初版即发行五百多万册。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于1961年1月出版。它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以“套”出版的作品。其内容非常广泛,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介绍各类科学知识,文字不长,深入浅出,非常符合青少年读者的认知方式和阅读特点。它在传播知识、普及科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影响几代青少年走上了科学的道路。近年来,冠以“十万个为什么”的图书层出不穷,把很多众所关注的学科前沿问题也纳入进来,大大丰富了这一品牌的内涵。

本书采用屋内旅行记的方式,对日常生活中最为普通的事物,提出许多意想不到却饶有兴味的问题,比如,穿三件衬衣暖和,还是穿一件三倍厚的衬衣暖和?为什么水不会燃烧?炉子里火旺的时候,为什么呼呼直响?……苏联著名科普作家伊林凭了他那不可多得的才能,用散文的笔调、简练质朴的语言,向小读者们娓娓道来。

作者伊林(1895—1953),苏联著名的科普作家。他运用文艺的形式、散文的笔法、生动有趣的故事、形象具体的描写,来引人入胜地讲解科学。《十万个为什么》《黑白》《几点钟》《不夜天》等科普作品深受读者喜爱,得到了世界性的承认,几乎被译成欧洲所有的文字。对现代儿童科普文学的形成和发展影响深远。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8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本好书啊,所以我期期都看,期期写的读后感都是关于十万个为什么的。

因为我非常喜欢吃西瓜,所以一看到这个题目:怎样培育无籽西瓜,就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

在西瓜里总是有一大堆种子,吃的时候,要把它吐出来,非常烦。现在,人们已培育出没有籽而又多汁甜脆的西瓜。

这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结果。原来在自然界里,除了极大多数需要开花结籽传种接代的植物以外,也有一些只结果实而不结籽的植物。人们对这些不结籽的植物进行了观察研究,发现它们多半是三倍体植物。所谓三倍体,就是它们的体细胞的染色体数,为性细胞的三倍。植物的体细胞的染色体数通常只为性细胞的两倍,所以叫做二倍体植物。只有染色体为偶数倍的植物才能产生种子,普通西瓜是二倍体植物,染色体数是22个,配成11对,所以能传种接代。无籽西瓜是三倍体植物,它的染色体数是33个,但细胞分裂时,染色体分配不平衡,就造成了严重的不孕,结不出种子来,所以果实里绝大部分是无籽的。

有些植物在环境条件剧烈变化下,会发生突变,能使体细胞的染色体加倍,现在人们常用一种生物碱—秋水仙素溶液来处理植物的种子,就能培育出多倍体植物。

目前正在研究用组织培养方法来进行无性繁殖,不久的将来,就可大量栽培无籽西瓜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29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

苹果不知掉了多少年,惟独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虫子不知飞过多少人身边,惟独法布尔写出《昆虫记》;太阳地球不知转了多少回,惟独哥白尼创始日心说……

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卧具的合理高度?为什么月亮跟我走?斑马身上的斑纹有什么用处?蚊子为什么老是往窗户上撞?……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无论你问些什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风土人情、锦绣河山、科学疑案等很多使你疑惑不解的问题,都可以在这套经典的书中找到答案。

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及浩瀚的知识海洋中的一滴水,实在是渺小极了,不过这更会激发起你学习知识的欲望,给你的大脑补充更多的精神养料,充实你那渴求知识的心灵宝库,满足你学习更多知识的愿望,使你成为同学们羡慕的小博士,爸爸妈妈心中的活《百科词典》,或是像诸葛亮一般的风云人物……

我们还小,人生的路还很长,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起,仔细地观察身边的每一件事物,做一个有心人,并加上深入的思考,开动脑筋,展开想象,再加以实践,也许多年以后,《十万个为什么》上就会骄傲地登出你的科学实验哦!我们要努力,不断进取,永不满足!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0

有一次去书店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类科普书我已经有好多本了,所以就没有马上去读。直到偶然有一天,我翻开它,看到了那些不同寻常的标题:《在炉子里燃烧过后,木材到什么地方去了?》《面包的小孔是哪里来的》等等。这些就发生在身边的现象,我确实没有仔细想过为什么。

我曾经以为科学离我很远,只有在大自然、高科技产品、宇宙中才能接触到。但伊林写的这本《十万个为什么》,让我领略到了身边的科学。

为什么面团里放上酵母会发起来?牛奶为什么会变酸?古代人们都吃什么?在这本书里,这些疑惑都得到了解答。

这本书里的语言也很有趣,那些肥皂泡、酵母在他的笔下变得特别可爱。“这时,肥皂就会充分显示出它的作用了。我们涂抹一些肥皂来清洗皮肤上的烟炱,就很容易清洗干净了。肥皂会拼命的朝着烟炱扑过去,把它拖住,然后再把它从皮肤凹纹里面赶出去”这是我在这本书里面最喜欢的片段之一,原来洗衣服的时候,灰尘和肥皂泡是在进行一场大战啊!

尽管,在这本书里作者是以房屋漫游为线索,以日常事务为对象。但它的内容不局限于这些事物,而是延伸到了物理、化学、医学等领域。《十万个为什么》就像一个生活中的老师,让我看到生活中的奥秘,感受到知识的趣味。我决心以后要更细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事物。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1

我用了两周的时间读完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科普名著,它使我学到了很多科学小知识。

这本书的作者是米·伊林,他是苏联著名科普作家、工程师、儿童文学作家,自1924年起他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创作科学文艺短文,1927年发表《不夜天》后又创作了多部作品,其中有《黑白》《几点钟》《在你周围的事物》等。《十万个为什么》采用“屋内旅行记”的方式,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物,提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我想问两个问题:啤酒产生的泡沫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穿上冰鞋不能在地板上滑行?有的人告诉我因为地板不够光滑,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到了答案。有的人可能会说:“那是地板不够光滑。”可是在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冰鞋还是发挥不了在冰面上的作用。原来当冰鞋上的冰刀与冰接触时,因为人体的力量使冰刀和冰的接触面融化,两者之间会形成一层水。这沉水就是两者之间的润滑剂,他削弱了并道与冰之间的阻力,因此我们可以顺畅地在冰面上滑行。

啤酒产生的泡沫是怎么一回事?要解释这个问题,就需要知道品酒是什么原料制成的。啤酒是将已经发芽的大麦和小麦麦粒放进水里,再放入酵母,经过发酵而制成的。加入酵母是让啤酒发酵产生二氧化碳泡沫,就是二氧化碳的杰作。

还有无数个“为什么”,我不能给你们一一列举出来了,我邀请你们走进书的世界,在书中寻找答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2

为了让我增长知识,妈妈为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一套中有很多书,有:动物世界、人体玄机、历史典故、艺术宝库……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海洋漫游》。

这本书的书面做得非常精致,上面画了一只正在呼呼大睡的章鱼、海底中的美女水母,还有五颜六色的蝴蝶鱼和可爱的小海星。书的封皮上清晰地写着几个大字:海洋漫游。翻开书,我忍不住惊叹起来。里面的每一页都印着各种生物的图画,我还看到了蔚蓝的大海和我最喜欢的鱼,鲸鱼。仿佛让我身临其境,来到了这宽广美丽的海洋。接下来,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海中的大块头鲸鱼吧。鲸鱼是世界上最大的哺乳动物,最大的体长可达三十米,最小的也有十米呢!瞧!我看到了什么,哇,蓝鲸已经缓缓游来了。它的身躯瘦长,背部是青色的,好似一把剃刀。它的长可达三十三米,重达一百九十吨,是地球上最大的鲸鱼。

我要用智慧解开自然的密码,用知识冲浪。我对《十万个为什么》爱不释手,每天阅读时都会轻轻地翻。现在,书还是新的,没有任何损伤。书是我们的伙伴,在我疑惑时,它总能为我解答,也让我学会了更多知识。我爱十万个为什么,它肚子里的知识真多,我想起了一句话:腹有书香气自华。我以后要多读能让我变聪明的书,让肚子里装满学问。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3

每当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看见上面有许多深奥的问题,便产生了好奇心。在五彩缤纷的的世界里,我们面对奇奇怪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我们只有在书里寻找它的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一共分四本,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这本《十万个为什么》它不仅能帮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兴趣,真是我们的好帮手。有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蛇老把舌头伸出来是因为它们为了闻味,寻找食物:大熊猫是珍贵的保护动物是因为地形气候、植物的变化,使他们越来越少,逐渐消失了;罂栗被称为“有毒植物之王”那是因为罂栗是制作xx的原料。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企鹅为什么不怕冷?”书上说了那是因为企鹅经过数千年暴风雨的磨炼,全身的羽毛已经变成重叠,密集的鳞片状,这种特殊的雨被,不但海水难以浸湿,就是气温在零下近百摄氏度,也休想攻破它保温的防线。而且,在企鹅的皮层下面,有一层厚厚的脂肪层,对防止体温散失又起到很好的作用。所以,企娥在寒冷的南极也能生存下去。别看企鹅每天都穿着漂亮的礼服,它可是一位游泳健将呢!企鹅游泳的速度很快,每小时能达到36公里。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4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读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丰富知识。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唱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学习兴趣。,它不仅能帮助我开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以前,我不知道海水为什么会有苦有咸,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知道了是因为由于海水含有大量的盐类质。氯化纳就是人们平时吃的食盐,味道是咸的;氯化镁和硫酸镁的味道发苦,因此,海水又苦又咸。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虾和蟹活着的时候是青色的,而熟了后就变成红色的那是因为没煮熟的虾和蟹里面有大量的黑色素,煮熟的虾和蟹里面的黑色素没有了,只有红色素,所以就变成红色的。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加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5

自我识字之后,我便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一套共有四本,分别介绍了“海洋与天文”、“人体与日常”、“动物与昆虫”、“植物与地球”等方面的知识。当我翻开书本认真阅读时,我仿佛进入了无比奇妙、无比神秘的王国。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昆虫、奥妙的太空、蓝色的海洋、多彩的植物、神秘的地球。我就像蜜蜂进入了五彩缤纷的百花园中,忘情地采花、酿蜜。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懂得了许多科学知识,知道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树叶为什么要长叶”、“鸟儿为什么要长翅膀”的道理。它让我改变了偏食的坏习惯,也让我懂得了近视的道理,学会了如何保护好眼睛、防止近视的方法。它让我了解了更多大自然的奥秘,也让我懂得了大自然是无边无际的,学习也是无止境的。我觉得自己学习的知识不多,以后要多看些课外书,多点阅读各方面的书籍,增加自己的知识和阅读能力,不懂的字及时查字典或问长辈,直到弄懂为止。

《21世纪儿童版十万个为什么》图文并茂,彩色插图简单明了,文字说明简明扼要,而且有拼音注音,适合低年级的同学阅读。这本书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很强,值得同学们一读。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6

“喔喔喔”早晨我睡着正香,被公鸡打鸣声吵醒。“妈妈,为什么奶奶家的鸡会打鸣?”“因为奶奶家养的是公鸡!”“为什么大公鸡总爱吵我们睡觉?”“因为天亮了,大公鸡在叫你起床!”“为什么大公鸡会打鸣,母鸡不会打鸣?”“这个嘛……,难住妈妈了,赶紧起床,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答案!”

于是,我起床后赶紧找来我的法宝《十万个为什么》,寻找我的答案。我兴致勃勃地给妈妈念了起来:原来,许多动物身体里有一种像钟表一样的、叫作生物钟的生理机制。它会告诉动物们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觅食,什么时候睡觉,像司令官一样指挥着动物们的行为。大公鸡也有一个生物钟,这个生物钟就生长在大公鸡的松果腺内。当太阳升起时,外面的光线会变强,松果腺感受到光线的变化,就会发出打鸣的“命令”。此外,大公鸡在其他时候也会打鸣,只不过第一声打鸣发生在安静的清晨,所以格外引人注意。

妈妈说,我从小就爱问“为什么?”“为什么小鸟会飞?”“为什么小鱼生活在水里?”“为什么……”我的无数个“为什么”,常常让爸爸妈妈不知如何回答!

现在好了,每当我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十万个为什么》,翻开它,寻找我想知道的答案。《十万个问什么》让我学会懂脑筋,让我对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产生兴趣,最重要的是,它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科普文章读后感 篇37

有人喜欢扣人心弦的小说,有人喜欢天真烂漫的童话,而我却喜欢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被分为八大类:千姿百态的动物、万紫千红的植物、科学的生活常识、健康的生活习惯、博大精深的科学、无处不在的科技、神秘的宇宙世界、奇妙的地理气候。

这本书充满了有趣令我好奇的问题,如:马儿为什么站着睡觉?鸡为什么爱吃小石子?公鸡为什么清早打鸣?……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这些知识就像一条清澈河流,轻轻流入我的心田。

马儿为什么站着睡觉?这是因为它们为了保持高度警觉,好抵挡猛兽袭击。鸡为什么爱吃小石子?这是因为它们没有牙齿,需要一些小石子、小沙粒来磨碎食物,帮助消化。公鸡为什么清早打鸣?这是因为公鸡体内有一座“生物钟”,天一亮,会使“生物钟”的激素发生化学反应,让公鸡的“生物钟”摆动起来。

当你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中的天文地理、科学技术、生活常识后,你的眼界就会变得开阔;当你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中的千姿百态的动物、万紫千红的植物后,你会恍然大悟,感到惊奇……而当你看完了整本《十万个为什么》,你能感觉的一股强大的知识力量充满了你的全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要让书中的知识为我插上美丽的翅膀,飞过彩虹,飞入阳光灿烂的理想国!我爱《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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