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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成诗读后感500字汇合80句

时间:2018-10-31 11:11

【七步成诗的读后感一】

《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曹操去世后长子曹丕继位。曹丕唯恐几个弟弟与他争位,便先下手为强,夺了二弟曹彰的兵权;又逼四弟曹熊上了吊。此时就剩下老三曹植,曹丕深恨之。故命曹植在大殿之上走七步,然后以“兄弟”为题即兴吟诗一首,但诗中却不能出现“兄弟”二字,成则罢了,不成便要痛下杀手。曹植不假思索,立刻脱口而出:“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便是赫赫有名的“七步成诗”。曹丕听了以后潸然泪下,没下得了手,只是把曹植贬为安乡侯。

看到这里,大家都会惊叹曹植的才思敏捷,认为是超乎于凡人的才华救了他一命,自愧弗如。其实则不然,曹植之所以能大难不死,七步成诗,全靠他平时的“积累”和“沉淀”。不错,曹植的确聪明过人,诗词歌赋无一不精;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但他也是人,也有很多毛病,拿他老爸曹操的话说就是:“为人虚华少诚实,嗜酒放纵。”就说这七步诗吧,其实早在刘备进军成都,消灭刘彰之时就已然写好了。

在第六十五回,刘备不顾同是大汉后裔,出兵灭了刘彰。本来刘备对蜀地早已是垂涎三尺,势在必得,但见到刘彰却哭着说:“宗弟,非吾不行仁义,奈势不得己也!”大家都听得出来,这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所以曹植听闻后有感而发,写下了:“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令他没想到的是,信笔一首小诗,竟然在最最关键的时刻派上用场,救了他一命,看来这机会永远只给有准备的人。

而且,曹植这么干也不是头一次了。当年曹操想试试曹植曹丕这哥俩的才干,就经常出题考他们。可每当问到曹植的时候,曹植竟然有问必答,而且还是对答如流。曹操心下生疑,派人一打探,原来是杨修早早的就准备了几十道题的答案,让曹植事先背熟,等到曹操问的时候才能对答如流。这算什么?这拿现在的话讲就叫作弊!不过话又说回来,正是因为平时下面的付出,曹植才能在殿上逃过一劫,也算有福气了。

又及:当然,除了我的考证之外还有别的说法。摘入郭沫若的《论曹植》如下:

“《七步诗》初见《世说新语》‘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云云,帝深有愧色’。其诗云:

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诗不见本集,有人疑是傅会。又有一般传世的只有四句,首句作'煮豆燃豆萁',二三句缺。过细考察起来,恐怕傅会的'成分要占多数。多因后人同情曹植而不满意曹丕,故造为这种传说。其实曹丕如果要杀曹植,何必逼他做诗为借口?子建才捷,他又不是不知道。而且果真要杀他的话,诗成了也依然可以杀,何至于仅仅受了点讥刺而便“深惭”?所以这诗的真实性实在比较少。然而就因为有了这首诗,曹植却维系了千载的同情,而曹丕也就膺受了千载的厌弃。”

【七步成诗的读后感二】

有一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曹植七步成诗》。读了这个故事之后,对故事中的主人翁印象十分深刻,他就是曹植。

曹植自小就聪慧过人,而且他父亲曹操也十分的痛爱他,但因那时是“立长不立幼”,否则如果让曹植做皇帝的话,就能让天下黎民百姓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了。曹植的哥哥曹丕一直都想把曹植除掉,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弟弟曹植比自己聪明,群臣会选他做皇帝,最后弟弟曹植会把自己杀掉。于是他就对自己的弟弟曹植苦苦相迫,让他在七步之内一定要作出一首诗,否则就把他杀掉,他想用这样的方法把弟弟除掉。结果弟弟曹植真的在七步就能作出一首诗,并暗讽他何必兄弟间苦苦相迫、自相残杀呢?

我觉得曹丕真是**人忧天了,因为曹植有很大的抱负,就是要为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而且他对兄弟间的感情的珍惜,绝不会为了个人的私欲去迫-害自己的兄弟。我一点也不喜欢曹丕,因为他为了达到做皇帝的目的,就不择手段,想出各种的阴谋诡计去陷害自己最亲的兄弟,这样自私自利的人,就算让他做了皇帝,他一心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他会花时间去多想想老百姓的疾苦吗?我想他是不会的。

我喜爱曹植的七步诗,因为它不仅十分清晰地表达了兄弟间感情,而且从中更体现出曹植的智慧超群。短短的七步,就能作出如此好的诗句,我真佩服他!

延伸阅读:七步成诗故事

孙权占了荆州,杀了关羽,怕刘备报复,就派使者给曹操送了封信,表示愿意归顺曹操,并且劝曹操顺应天命,趁早即位称帝。

曹操接到这封信,就随手递给他的心腹大臣看。他微笑着说:“孙权这小子,是想把我放在炉火上烤哩。”

自从汉献帝迁都许都以来,朝廷大权和兵权全掌握在曹操手里。曹操要废掉汉献帝,自己称帝,还不容易?可是他考虑到汉室虽然衰落,还有个正统的名义,怕自己做了皇帝,还有人心里不服。所以他认为孙权劝他称帝,是成心要让他为难。

他沉思一下,又说:“如果真有天命的话,我就做个周文王吧!”意思就是让他的儿子来做皇帝。

这件事过了不久,曹操旧病发作,请医服药都没有用,终于死在洛阳。这一年,他六十六岁。

曹操去世后,太子曹丕继承他做了魏王和丞相,掌握朝廷大权。曹丕即魏王位以后,有人告发他的弟弟、临淄侯曹植经常喝酒骂人,还把他派去的使者扣押起来。曹丕立即派人赶到临淄,把曹植逮住了押回邺城审问。

原来,曹丕和曹植都是曹操的妻子卞(音biàn)后生的。曹操不但是个政治家、军事家,又是个文学家,兄弟俩也擅长诗文,文学史上把他们父子合称为“三曹”。曹植从小聪明非凡,十几岁时候,就读了不少书,能写很出色的文章。有一次,曹操看了曹植的文章,有点怀疑,问曹植说:“这是你请人代写的吗?”

曹植跪下来说:“儿出口成文,下笔成章。怎么会叫人代写呢。父王不相信,可以面试。”

曹操试了曹植几次,觉得他果然才华出众,因此对他特别宠爱,多次想把他封为王太子,只是因为有些大臣反对,才决定不下来。

曹丕怕自己地位不稳,想方设法讨曹操欢喜。有一次,曹操出外打仗,曹丕、曹植都去送行。临别的时候,曹植当场念了一段颂扬曹操功德的文章,大家听了十分赞赏。

有人在曹丕耳边小声说:“大王要离开了,你只要表示伤心就是了。”曹丕果然抹着眼泪向曹操告别,曹操很受感动,也掉下了泪。

这件事使曹操觉得曹丕文才虽然不如曹植,但是心地老实,对他有感情。再加上左右侍从替曹丕说好话的人不少,曹操宠爱曹植的心渐渐变了。

曹植是个不注意小节的人。有一次,他竟在王宫里坐着车马,私自打开王宫外门出去。这件事可违犯了宫里的规矩。

曹操听了这件事,大为恼火,把管宫门的官员办了死罪。

又有一次,曹操派曹植带兵出征。曹丕得到消息,事先送酒食去,跟曹植一起喝酒,让曹植喝得酩酊大醉。正在这时候,曹操派人找曹植去,连催几次,曹植还没醒来。曹操只好把派曹植出征的事取消了。

打这以后,曹操就打消了把曹植立为太子的念头。

曹丕做了魏王以后,仍旧忌恨曹植。这一回,就抓住机会把曹植抓起来,要处曹植死罪。

他母亲卞太后知道了,着急得了不得,连忙在曹丕面前,给曹植求情,要他看在同胞兄弟份上,宽恕曹植。

曹丕不能不听母亲的话,再说,为了一点小事杀了兄弟,自己也不体面,就只把曹植的临淄侯爵位撤了,降为一个比较低的爵位。

据说,曹丕把曹植召来以后,为了要惩罚他一下,要他在走完七步的时间里做出一首诗。如果做得出,就免他一死。

曹植略略思索一下,就迈开步子,走一步,念一句,随口就念出了一首诗:

“煮豆燃豆萁(音qí,豆茎),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了,觉得自己对弟弟也逼得太狠,心里感到惭愧,就免去曹植的死罪。

曹丕做了魏王,不像他父亲那样怕人家议论。就在这一年秋天,由他的亲信联名了上书,劝汉献帝让位给魏王。

汉献帝做了三十多年的挂名皇帝,接到大臣上书,就宣布让位,改称山阳公。曹丕的亲信大臣还隆重举行一个“推位让国”的禅让仪式,表示汉朝的皇权是献帝自愿让的。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建立魏朝,就是魏文帝。到这时候,东汉王朝才正式结束。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学到了许多课本学不到的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植物、人体、动物......书中的一个个内容都让我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例如:为什么袋鼠的腹部长有口袋? 因为袋鼠属于哺乳动物,但它很低等,没办法像一般哺乳动物那样使胎儿在妈妈肚子里成长后才生出来,因此它的腹部上长着一个口袋用来养育小袋鼠。小袋鼠一般是在怀孕三天后出生,出生后它能爬进袋鼠妈妈的口袋中,在那里吃奶、生长。大约七八个月后,它就自已进出袋子,到外边活动了;再例如:斑马身上的花纹有什么用?斑马身上长着一道道黑白相间的美丽条纹,这不仅为了好看,更是为了适应环境的保护色,由于黑白条纹的颜色深浅不同,因而对阳光和月光吸收的反射情况也不同,这就能破坏和分散他们身体的轮廓,源源看去,很难将斑马与周围的书影分开,这样,斑马遭受蒙受侵害的机会就大大的减少了,读后感《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作文》。还有鸭子为什么会游泳?驴为什么要在地上打滚?等问题。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丰子恺的散文很少记述惊天动地的大事,更不堆砌华丽的辞藻。正如他的漫画,寥寥数笔,情景全出。《阿咪》一文正是属于这样的优秀之作。

《阿咪》全文20xx字左右,对象便是作家中名叫“阿咪”的小猫。文中描绘了小猫的性格与常态。“除睡觉外,毫无片刻静止。地上尚有一物,便是它的游戏伴侣,百玩不厌。人如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语言和你大打交道。”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一只胖乎乎的小猫,伸出它的小爪和我“大打交道”。“好玩”,是人们对小猫的共同印象。作家用传神的笔法,勾画了几幅活泼好动的小猫的“漫画”。它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心,读者读阿咪的喜爱之情由然而升。

接着描写的是生活中的阿咪。作者采用“乐府诗”中描写罗敷美貌的方法,用客人对阿咪的态度衬托阿咪的可爱。作者写到:“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片时休息与调节。”这段所采用的正是侧面烘托的艺术手法,它比直言赞赏往往效果更好。该文最后描写的是已故去的一只黄猫。此时作者倒多写它的逗人有趣,而是白描了一个令人忍俊不禁的画面:“此时,我看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近乎滑稽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这个淘气的家伙由衷的喜爱。

我们从《阿咪》这篇便可以丰子凯散文的一些艺术风格。丰子凯写散文决不会大喊大叫,他极善于从细小的生活中提炼出情趣盎然的意蕴来,他的散文有思想,更有智慧,读者往往能在轻松的状态下领略生活的真谛,《阿猫》的艺术美感亦正在于此。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刚拿到这本崭新的《古典幽梦》时,我就被这散发着艺术气息的四个黑体字所深深地吸引,一个个壮观的场面就在脑海中闪现,唤起我沉睡已久的好奇心。

《古典幽梦》中有太多的句子使我感慨,使我震撼。作者朱以撒先生以朴实而又优美的笔斛重现了当年历史的原貌。在作者笔下,我嗅着淡淡的墨香,蓦然沉醉于怀古情思中。我寻梦一回,开始了行古典之旅。

沉心观望,我仿佛身处乡间田园,赤足行走在松软的泥土上。我不禁想起作者的一言佳句:“稻穗的锋芒不停地摩擦着我的腿脚,那奇痒处我知道是蚊虫乘机对我裸露的部位进行了袭击。”朱以撒先生没有用呆板的语言,更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只是用真情实感的流露,就描绘了一幅惟妙惟肖的具有乡村风味的卷帙,可谓是妙笔生花。

侧耳倾听,我仿佛置身琳琅满目的古物前。尾随作者一起洗耳倾听唐朝大诗人杜牧的心声,见证他借古讽今,怀才不遇的言论,以及作者的真情叙说:“只有中意它那粗糙古厚,那种愣头愣脑的气度。我想沐浴过秦时明月汉时风雨,才有这等模样。”确实如此,古树、古桥、古宅、瓦当、古船……虽已破败不堪,斑驳陈旧,但只有它们见证了岁月流逝,历经了历史沧桑,看透了兴盛衰败。也只有它们,唯有它们能引领我们的怀古思情。

不忘古典,追寻幽梦。牢记历史,缅怀历史!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王妃黑叶猴》。我读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令我知道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丹顶佛所在的族群遭到了毁灭性的灾难:由于族群大王和二王都死去了,其它公猴的实力都相差无几,都想成为猴王,便互相残杀,几只金钱豹又把族群的其它猴支全部给叼走了,只有丹顶佛和幼猴血臀幸免,为了生存,它抱着血臀来到了云雾猴群,可是,猴群有个规矩,若新来的母猴带有幼猴,需把幼猴杀掉,这样才能保证猴群血统纯正,为了使血臀不受伤害,丹顶佛费尽周折,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还有金腰带猴王的迫害,上了王位,白胡子公猴认可了血臀,血臀这才免除了”死刑“。

这本书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丹顶佛为了自己的孩子,费劲了不知多少心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丹顶佛遇到了一只狡猾的黑尾蟒,他正在盯着金腰带猴王的儿子黑橄榄,丹顶佛认为这是暂时赦免血臀的最后机会,于是便把金腰带猴王和孔雀蓝王妃的注意吸引了过来,然后把黑尾蟒压在地上,赶走了它,金腰带猴王才赦免了血臀。后来由于嫉妒,金腰带猴王又想暗杀血臀,它的阴谋每次都被丹顶佛所化解,这也使得丹顶佛身上伤痕累累。这又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妈妈给予了我那么多爱,我却总跟她顶嘴,真是不应该呀!我长大了一定会报答她的!

妈妈,我要对您说一声:我爱你!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在假期里我读了马来西亚著名作家许友彬的小说—————《七天》。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白荷、健云、晓玲、君须和欧叔五个同学在上放学途中乘车时不幸翻入了一个不知名的大山洞。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平常看不到的景物:有被人们认为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有直冲云霄的大荷花,还有比人还大的`巨蜻蜓。在那里他们还惊喜地发现了一个老婆婆—————君顺失散多年的祖母。后来他们通过自己的智慧都分别获救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头怦然一震。合上书心里感慨万千,这几个和我差不多年龄,还有比我小的孩子在没有父母也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竟然能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整整生活七天!七天,在平时看来也许只是短短的一周时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可是在这些孩子看来,这每一天都像是一年。这七天,他们不知遭遇了多少磨难,这七天,他们几乎每天都在想念自己的父母;这七天,他们多少次在绝望中挣扎,多少次想要放弃,又多少次站起来勇敢地面对现实。我真佩服他们,他们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纯洁的友谊,什么是团队精神,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具备友谊、担当,还要有责任感!虽然君顺比较自私,吃的喝的他都争着多一份,而且还挑这挑那,但是善良的白荷处处让着他,最终用自己的行动感化了他。“我们一定能出去”这句话伴着他们艰难地度过了不平凡的七天,他们同甘共苦,誓不分离的精神让他们在危难中得救,我要向他们坚起大拇指。

《七天》这本书,作者用他特有的生动语言带我们飞到那片神秘的土地,让我成为白荷他们中的一员,在经历一连串艰难险阻之后,把回忆深深地留在我心中!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很感人的书,书名叫做《海伦凯勒》。

海伦才刚看到世界一年多,就被黑暗之神夺取了光明,被声音之神夺取了听力,从此,海伦又聋又瞎,生活在一个既没有声音又没有光明的世界中。

读到这里,我默默地流着泪:“小海伦真可怜,上帝把她的听力视力,这两扇窗户,都给关闭了,她对外界一无所知,整天生活在黑暗无声的世界中,生不如死,可是她仍不懈追求,不懈探究,最终成为伟人。”

我想:这如果换做是我,不要说信心了,我可能连她的千分之一都不如吧,因为我既有听力又有很好的视力,所以,我要更加努力的学习。比起她来,我是不是更幸运呢?

海伦凯勒拼命的学习,去努力去奋斗,从学字母开始,每一个单词都要用手去摸索,去感知。而我呢,只要睁开眼睛一看就可以明白了。海伦却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学到东西,我只要费其十分之一,不,二十分之一就可以熟练的掌握了,所以比起她来我是不是更幸运些呢?

海伦日夜不停的摸索,以至于她的手指都磨出了血,虽然知道“字”了,但是对于这个“字”这句话写的是什么样子的事物,是什么颜色,怎样的好看,她却会发出怎样的声音还是一无所知的。而我呢,睁眼一看,侧耳一听,便知道了,当然也比他了解的深刻了。所以比起她来我是不是更幸福呢?

这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不容置疑的,我比海伦幸运,比海伦幸福!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努力奋斗,争取做一个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人才!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在我的眼里,共产党最大的敌人就是日本鬼子,其次便是xxx。中国共产党在和xxx的一次次的明争暗斗中,虽然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许多革命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董存瑞便是千千万万革命英雄的一个代表。

在一次红军与xxx的桥形暗堡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虽然红军奋起反抗,可是血肉之躯毕竟不是机枪碉堡的对手,许多战士纷纷倒在了血泊中。这时,董存瑞怒目圆睁,双眼进迸出愤怒的火花,他毅然自告奋勇地去炸碉堡。在手榴弹的掩护下迅速前进,可惜,他的脚中了弹,但他还是咬着牙,忍痛向碉堡爬去,他隐蔽在桥形暗堡下的枯河里,可这太光滑,周围也没有支架,董存瑞急得团团转。这时,嘹亮的冲锋号响起来了,战士们奋不顾身地进行冲锋,又有无数的战士永远地倒在了沙场,董存瑞义无反顾地把自己当支架,托起炸药包,犹如一个巨人屹立在那儿,他不仅仅托起了炸药包,还托起了队友的希望。“砰”一声巨响,碉堡已粉身碎骨,可董存瑞也已灰飞烟灭。

读了这个可歌可泣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而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为了祖国的利益竟然舍身炸碉堡!要是我,也许会胆怯、临阵脱逃,而董存瑞却毫不畏惧,反倒勇往直前。正是这样铮铮铁骨的革命,抛头颅,洒热血,我们的革命才一步步走向成功,才换来了如今安定的生活。他们用鲜血演绎出无穷无尽壮丽的诗篇!董存瑞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他用热血奏响壮烈的凯歌,用青春谱写光辉的历程。长存,丰碑永恒!

合上这本书,此刻的我已经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大家都知道,在动物世界,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天敌。就如狐狸天生爱吃鸡;蛇吃老鼠半年,老鼠吃蛇半年;就算飞得再快的蚊子,也躲不过青蛙那又细又长的舌头。有一句家喻户晓的歇后语是这样说的“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当然,也可以说“狐狸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在人们心中,狐狸和黄鼠狼一样,奸诈贪婪,不怀好意。可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别样的狐狸,改变了我心中对狐狸的看法。

书中讲述的内容是:一只狐狸偷了15只鸡蛋,它高兴极了,就在狐狸喜不自禁,准备美餐的时候。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15只蛋变成了15只小鸡,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怪事,狐狸惊得目瞪口呆,手足无措。

这时,一只老鼠突然跑了过来,小鸡吓得纷纷躲到了狐狸的肚子底下。就在这一刻,狐狸感觉自己好强壮,好伟大,这种保护弱者的感觉真好。它决定把小鸡养大了再吃。从此,山坡前的草地上出现了一种奇异的景象,一只狐狸带着一群鸡,狐狸走到哪里,小鸡们就前呼后拥地跟到哪里。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过去了,小鸡们都长大了。狐狸心绪万千,它曾一次又一次想方设法地吃它们。可望着它们毫无防备地依偎在自己的身旁,又下不去口。最终,狐狸在一个夜晚偷偷溜走了。

感悟:顿时,我觉得它十分伟大,如果,我是一只狐狸,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吃掉它们,毕竟,狐狸吃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它,却不忍心这么去做,反而把它们当成儿女去养。它是只善良的狐狸,令我十分感动。

从此,我明白动物也是有善心的,即便是阴险歹毒的狐狸,也有它善良的一面。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今天我读了姐姐书里的一篇课文,是美国著名作家巴德舒尔伯格的“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

这篇课文讲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巴德舒尔的父母对他小时候写的一首诗的不同评价的事。母亲对他的评价是精彩极了,因为她知道巴迪还是个孩子,他需要鼓励。而父亲的评价是糟糕透了,因为他认为只有严厉才能教育好孩子。

在生活中,我也遇过这样的问题,在三年级的期末考试,英语我考了99.5分,在一道判断题中,开始我认为是对的,我就打勾,但后来我想了一下,认为是错的,我就只在勾上加一划,当老师看的时候,他不知道我是判断对还是错,就扣了我0.5分,那时我排第一名,我高高兴兴地回家了。我回到家,急忙的告诉妈妈,并拿给她看,妈妈看后满脸喜悦,高兴地说:“你太棒了!”我听后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的想给爸爸看,我想爸爸英语较好,他一定会表扬我的。爸爸回来了,我把试卷拿给爸爸,爸爸看后,他的神情出乎我的意料,“你太粗心了,原本可以考100分的,你把这道题抄20遍,并且记住。”爸爸火冒三丈,皱着眉纹凶狠狠的说。“我不明白,爸爸为什么这么对我难道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我以前有这么想过。

现在,我明白了父母的我们这么严厉,是为了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不会失去平衡。

父母的不同评价,都出自——爱,这个字比划不多,可它真正的含义是千言万语也表达不尽。让我们在这个不同的爱中平衡自己吧!使自己成为一个“不倒翁”。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今年暑假,读了《铁皮狗》,我的童年似乎多了一份感动。

《铁皮狗》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的林冰的童年。它描写了少年林冰在油麻地镇中学六年的美好时光。在那里,他尝到了酸甜苦辣的人生四味;体会到了友谊的纯洁和宝贵;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那只陪伴他整个的童年“铁皮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看来林冰的少年时代是幸运的,因为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那只“铁皮狗”一直忠诚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出现在他的梦里,陪他度过了无数个繁星点点的夜晚……就像“小白”于我。

不像林冰在操场捡的铁皮狗,我的小白是一只普通的白色毛绒熊,有一双黑宝石色的眼睛。“小白”是妈妈送我的。第一次放开妈妈的手独自行走,小白在前方给我加油鼓劲;离开妈妈的怀抱一人睡觉,小白温柔地看着我,我抱着她柔软的身子安然入睡。读后感·每次不管我心情不好或是心情很好,小白都是我最忠实的听众,陪着我一起哭泣和欢笑。现在我长大了,小白还是原来的模样。身边的玩具越来越多,但我对小白的珍爱却从来没有变过,她是我童年成长的`见证,也是我的童年带给我欢乐与微笑最多的朋友。

望着床头的小白,我继续翻阅着《铁皮狗》,时而落泪,时而窃喜,多么幸运,遇见了这本书,带给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翻完书的最后一页,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到身心无比轻松:我也想躺在书里那茂密葱翠的芦苇荡中,抱着我的“小白”,望着那奔流浩渺的大河,栖身于宁静柔美的水乡小镇……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中的《懒鬼哈利和胖婆特琳娜》,哈利和特琳娜做什么事都偷懒,最后一无所获。

一、书中的好词有:放牧、成年累月、唉声叹气、片刻、漫无边际、自寻烦恼、疲惫、物以类聚、无所事事、麻木。

二、好句有:蜜蜂每天忙着飞进飞出,一点也不知疲倦,它们在蜂窝里酿满了诱人的蜜,到了秋天,哈利就聚上了满满一罐蜜;你也知道,有只蜗牛曾应邀去参加婚礼,可是等别人生下了小孩,并要举行命名仪式时它才赶到,到了屋前却一下跌下了篱笆,它不是口中还说:lsquo;欲速则不达rsquo;嘛;

三、好段有:哈利是个大懒鬼,其实他只要把羊赶出去放牧,也别无它事。不过每天放羊回家后,他总要唉声叹气:“这活实在太累了!

成年累月都要去放羊,太乏味了!只是到了秋天才能休闲片刻,要是能躺下来睡上一大觉有多好啊!不过你休想,你得时刻睁着只眼,否则它就会损坏幼树,或穿过篱笆进入人家的花园,或干脆跑掉。人怎样才能坐下来逍遥逍遥呢?”他于是坐了下来,绞尽脑汁地想着,希望能卸去肩上的负担。他就是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突然眼皮一眨,大叫道:“有办法了!胖婆特琳娜不是也有头羊吗?我何不娶她为妻,这样她不是可以照看我的羊吗,我也不用再自寻烦恼了。”

四、我的启发:学习要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人的一生,只不过是一本书,傻瓜们走马观花似地随手翻阅它,聪明人则用心阅读它。因为,他们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而没有机会去重新阅读。

一个人的一生似洪水奔流,有的人活得轰轰烈烈,有些人却平淡无奇。

在仅有十一年生命的江小迪眼里,他的每一分钟都活得精彩、活得有意义、活得有价值……他用自己生活的每一刻里,证实了自己并不比别人差,体现了自己的能力,让别人知道:自己并不是永恒的“病人”,总会有“站”着来的一天。江小迪把握每一分生存的希望,每一分都有自己努力与收获,因此而证实了生活的价值。

人不能熄灭希望的火焰,但还要把这团火焰燃烧的更加明亮。把自己的一生点燃吧!创造精彩生活。

将把握拥有一切,不断向上攀登,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人生的路途永远不会有捷径。珍惜每一秒,利用每一分,和时间赛跑,不断追求……

萧伯纳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不是一只短短的蜡烛,而是一只由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的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的人们。

“让我们暂时拿着火炬,”或许漫长而又长远,可能短暂、快捷,但是无论时间长短,当它在我们手中时,我们则要让它燃烧和焕发!

蚕在临终之前,总会吐出自己全部的丝,才肯瞑目;蜡烛在它有生之年,总放射出夺目的金光;更何况我们人类呢?让我们活得精彩起来把,放飞希望之花。

让我们做个聪明人,认真耐心的阅读和品味人生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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