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
《扣子老三》是周锐写的一篇童话,故事讲的是一颗名叫《老三》的红扣子,本有自己的位置,一不小心被主人弄掉了,于是它茫然不知所措,甚至无法把握自己了。其间它碰到了鸟爸爸和鸟妈妈,之后又碰到了忠厚的扣子老黑,然后是一头名叫“镇三街”的好心野狗送回了家,它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却发现它的位置已经被别人取代了,最后被女孩包在毯子里,从此一下高一下低地跳个不停。
看完这篇童话,我为《扣子老三》感到同情,也为它感到后悔,与其这样,还不如和鸟爸爸和鸟妈妈呆在一起,或许它和忠厚的扣了老黑在一起更好一些,就算跟那个叫《镇三街》的野狗在一起也好呀,也就不用落到这步田地,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扣子老三》被主人弄丢的时候,只想着怎么回去,它确没有看到这些帮助它·安慰它和跟它聊天的朋友,或许它那时没有想到如果跟眼前的朋友在一起会更快乐。
这篇童话告诉我一个道理,人生的目标原来是要不断更正的,随遇而安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是这部作品的主题。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从出生到成年。
斑比是一只活泼可爱的雄鹿,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一有不懂的就问妈妈“为什么”。斑比一天天长大,妈妈也不像以前一样,每时每刻都陪伴着他,斑比问妈妈为什么,妈妈回答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独立生活”。
在那次大屠杀中,斑比失去了他的妈妈,从那以后,斑比就独自生活了。斑比渐渐习惯了独自生活,学会了坚强。长成大鹿后,斑比当了亲王。
读了《小鹿斑比》,让我感觉人类真是太残忍了,要是人类和鹿是朋友的话,鹿群肯定会生活的更好。同时也告诉我们小朋友要学会坚强和独立,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养活自己,父母不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我们也应该学会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该冒险的时候就别冒险,有时,会丢了性命的。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里的鲜花,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最终,我们要使自己拥有一双强劲有力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
我最近看了一篇名叫《母亲的米袋》的文章,这是篇催人泪下了文章。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母亲为供儿子上学,导致风湿病。儿子要帮助母亲,被母亲打进了学校。当时每月要交三十斤米,虽然家里很穷但母亲却送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食堂的熊师傅都要了,第三次熊师傅说什么也不要了。这时,母亲居然跪下了!母亲说这饭是她讨来的!熊师傅要告诉校长,被要维护儿子自尊心的的母亲阻止了。后来,校长以特困生的名义免了儿子高中3年的所有费用。儿子考入了清华,知道了这件事,抱着母亲号啕大哭。
同学们,你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呢?你们有没有为父母着想一下。尝到做的菜不合口味就大发脾气,这样行吗?不要埋怨自己的条件差,说自己条件不好。我们和这位贫困潦倒的母亲和儿子相比之下,我们得到的已经太多太多了。我想起了自己的处境,想起了过去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为我日夜操劳的父母双亲,我心里彼不是滋味。自己要努力开拓属于自己的天地,用成功的未来回报父母,让父母过上好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每一天,走好每一步,我们的成功与成才是献给父母最好的礼物。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4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对一些建筑的描写,那些象征着权力与奢华的教堂让人们都假借着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把人性深深的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教堂里多么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反抗。全文会让人的心灵深刻体会到迷茫、困惑和不安。
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一定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的阴云,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报复。
不一样的待遇,就像天使和恶魔,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它深刻地揭示了人们的内心世界。无论在什么时刻,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就看天使与恶魔你想当哪一个?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5
今年暑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好多书,我量喜欢的书是《属鼠蓝和属鼠灰》这一本书。我看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给你们讲讲。
有一天,属鼠灰掉了一颗牙,把牙放到口袋里。第二节课是语文,老师给大家讲谜语。以前,属鼠蓝猜谜语很厉害,而属鼠灰总是想啊,想啊想破脑子也猜不出来谜底是什么。于是,属鼠灰开起了小差。他就把双手放到口袋里一块一块数着牛肉干:“一、二、三、四、五”,然后,数着一颗一颗花生豆:“一、二、三、四、五。”属鼠灰摸到一个四四方方、硬硬的东西,这是什么?他悄悄的把它拿出来,一看,不禁大叫了一声:“是牙!”
刷!大家都看着属鼠灰。属鼠灰看着教师,等着老师的批评。“属鼠灰,恭喜你,答对了!”老师高兴地说。这时下课的铃声响起来,老师的脸上有淡淡的笑容。
我讲的故事好听吧。我很喜欢属鼠班的故事,我也想成为属鼠班的一员,如果你也喜欢属鼠班,就和我一起来看书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6
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一文,并深受感触。
圆明园是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园内珍藏了许许多多的奇珍异宝,可是,1860年,英法联军这帮可恨的强盗闯入园内,为所欲为。这一壮观美丽的艺术瑰宝,就这样毁于一旦。
但这种奇耻大辱何止一次?“落后就要挨打”是我们的祖先留给后人的教训。但是,现在,我们已经不再落后,已经慢慢强大起来,科技渐渐发达起来,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以前就像一头沉睡着的狮子,那么,现在的中国就是正发怒着的雄狮,无人能敌。
我们作为中国人,谁不想一览万园之园——圆明园?那些精致的亭台楼阁,那些珍贵的文物,那些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呢?可圆明园被英法联军一番掠夺后,就只剩下一片废墟了。
我们的祖国犹如一个巨人,将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只有我们强大,就不会有人敢来侵略。所以,我会牢记这奇耻大辱,总有一天,我会为祖国付出一份力,为国争光!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7
阳光姐姐系列的书是我最喜欢看的了,因为书里的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
今年暑假我看的是《没有秘密长不大》,书中讲到:张小伟是一个“单翼天使”,一直就得自己很孤单,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离开了妈妈,遇见了性格开朗的朱子同,从此,成为了好朋友……这两个男生的友情中包含着许多成长中的“秘密”,包括早恋,沉迷网络游戏等等,张小伟从这些秘密中领悟到了生活的经验和教训,而这一切,又都成了他成长过程中永远的秘密。这本书中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张小伟和朱子同见面后,朱子同告诉张小伟,她的前排蟑螂是他的爷爷,蟑螂的同桌狐狸是他的奶奶,左边的鱿鱼是他的大伯……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许多的秘密,那些隐私带给我们的烦恼和心事,包括自己曾犯下的一些错误,它们曾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困扰,也造成自我怀疑和恐慌,但回想我的成长,我们又很庆幸自己曾有过那么多的秘密。没有秘密的孩子又怎能长大呢?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8
六年级的时候,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巴黎圣母院》,本来觉得很乏味,但慢慢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这是外国的名著,虽然我看完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但起码看懂了。
印象深刻的是女主角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看到她是无瑕的,是没有一点污垢的。可是,这般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却是最肮脏的对待,流浪,被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最后,做了彻底的牺牲。
这本书的关键词人性,讲述了当时社会的扭曲。作者笔下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劝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表现。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建筑群,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精彩的书,要细细品味,琢磨出其中蕴含的道理。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9
暑假里我有机会拜读了《杨家将》,他是中国的著名爱国主义小说,讲述了杨继业一家三代保家卫国的故事,我深深被杨家将满门英烈,精忠报国的故事所感动。
故事大概:老令公杨继业在与辽国的战斗中大败,杨继业带着只有一百多个受伤的士兵,在突围没有希望的情况下,杨继业为了不被敌人活活擒住而撞死李陵碑前,杨继业的八个儿子为了国家死了四个。尽管在敌人的入侵下,但是还在奋勇杀敌。等辽国灭亡,西夏趁机吞没了辽国大片土地并认为宋朝已无良将,便去攻打,有大臣保举杨六郎的儿子杨宗保去挂帅出征。有一次,被敌军诈败,把宋军引入金山中包围,情况万分火急。佘太君让十二女将出征,后来西夏大败并投降。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杨家大将门都是充满着昂扬的爱国主义激情的英雄。为了祖国的安危,老百姓的疾苦,他们宁可牺牲自己的一切,勇敢地和侵略者们作斗争。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幸福安宁的环境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学习,为了祖国明天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0
今天我读了这篇文章对我启发很大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的故事。晋国对楚国在濮曾有一场大战,当时晋国的兵力不如楚国。晋文公大臣狐偃请教用兵的策略,狐偃讲了怎么用欺骗的手段赢得战争的计策。晋文公把狐偃的计策告诉给了雍季,雍季说了个浅显的例子表明自己的看法。他说:“先把湖里的水排干,当然可以捉到鱼,但是以后这里就无鱼可捉了。”欺诈“这种战术偶尔用一下可以取胜,但是以后就不能用了,毕竟这不是长远之计。晋文公还是听了狐偃的计策,果然胜利了。战争结束了晋文公奖励了狐偃,他对雍季说你说的是百年大计;狐偃的计策只是为了一时之利,我们怎能认为一时之计比百年大计重要呢?
是啊雍季说的没错,狐偃的策略只是在这一场战争中可以胜利,但是以后呢?楚军也不是傻子人家就不会上当了。所以说晋国再也不能用欺诈的方法了,在生活中我们也不能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欺骗别人。贪图小便宜,而丧失了信任,为了眼前的利益,见利忘义丢掉了诚信。
同学们,贪心是祸啊,我们要杜绝贪心不搞欺诈的手段,让我们做个诚信的人。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1
我爱上了一本书——《爱迪生》。阅读这本书,我笑在脸上,甜在心里,越看越有趣。
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学,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流浪饥饿的痛苦,有数不清的令人沮丧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每一次实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地工作,肚子饿得厉害,他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得睁不开,他就伏在桌子上打个盹儿。不知历经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个辛劳的白天,他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成功靠勤奋。这是我读书的最大收益。记得有一次参加语文考试之前,以为自己取得好成绩一定是十拿九稳,于是我就马马虎虎地复习,结果语文只得了76分。从那以后,我下决心认真对待学习,决不马虎。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做作业,认真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由此,我真正认识到,成功不是容易的事,要靠人的毅力和勤奋。
看着爱迪生的画像,我不禁想到了他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我缺少灵感,所以,更需花费百分之百的血汗来勤奋学习。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2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题目叫做《榜样》。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榜样》讲述了一位送奶工人的故事。一天,小明从梦中醒来,见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他想:今天喝不成牛奶了。突然,门响了,小明把门一开,一看,原来是送奶工人——王叔叔,他简直是一个“落汤鸡”,湿淋淋地站在门口,手中还拿着瓶牛奶。小明接过奶,握住王叔叔的手,他的手是冰凉冰凉的,心却是火热的。
读完《榜样》这篇文章,使我想到了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像送奶工的人。为了人们的幸福,都愿做人们脚下的路。
拿我们的老师来说吧,他们本来有远大的理想,本来可以做出一番事业,但是她们为了培育人才,从事了教育方面事业,当了一粒不起眼的小石子,老师无私奉献着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从头上踏过去,攀登新的高峰。老师多么像送奶工人,在他们身上闪烁着小石子铺路的光辉,这是多么有意义的生活呀!
啊!在这个社会里有多少个像他们那样的无名英雄,他们像铺路的石子一样,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的工作多么平凡,但精神又多么的可贵啊!
他们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4
读了《光阴》这篇文章,我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心潮澎湃。
作者优美的笔风、精炼的言语、巧妙的构思无一不令我赞不绝口。但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对时光的感慨,还是文章中蕴藏的那份真情实感。一篇不长的文章,多出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时间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时光一直是那么匆匆,一去不复返,并告诫读者一个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却又没有真正重视过的人生真理――珍惜时间。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美好的假日遥遥无期,令我满心期待;而到了暑假寒假,又觉得时间瞬即逝,快乐地嬉戏玩耍的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渐渐的,我有些迷茫,时间到底是个慢吞吞前行的白发苍苍的老者呢,还是个坚持不懈奔跑的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时间没有快慢,它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前进。它像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庭庭长,坚守自己的原则,自始至终遵守着自己设定的生存方式――给予每个人相等的东西,并且让这些东西以相同的速度消逝。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5
《尊严》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洲沃尔逊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的杰克逊大叔热心招待他们,他刚把菜揣上来,那些人就狼吞虎咽吃起来,只有哈默例外,哈默说,吃你这样多东西,你有什么活让我干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的,于是他说,不,我没什么活让你做,哈默说,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说,我家的确有些事需要你去干,不过,等你吃完饭我再慢慢地分配给你,哈默说,不,我现在就要做,等干完你的活,我再吃这些东西,杰克逊大叔于是让哈默给他捶背,过了一会,杰克逊大叔说,小伙子,你捶得好极了,刚才我的背很僵硬,现在好多了,说着把饭递给哈默,哈默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杰克逊把哈默留在他庄园里干活,过了两年,杰克逊大叔把他的女儿许配给哈默,杰克逊大叔对他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他百分之百将来成为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过了许多年,哈默果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读了这故事之后,我想,人一定要有尊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别人的劳动成果。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6
“他背着满满一背篼柴火,他背着五彩的彩霞归来了。”这便是《背篼》中的主人公——山里的孩子。作者曹雷将他刻画得如此普通,而我学完这篇文章后却再也不敢说他普通了。他小小年纪就为妈妈打柴,每天早出晚归。而我呢?虽然常常帮妈妈拖地,总是叫苦连天。这不,今天早上妈妈临走时让我把地拖干净,我全当作没听见,结果被批评了一顿。
他小小年纪已听见或看见妈妈在呼唤,他就会立马回来。而我呢?有时在楼下玩,妈妈叫我回家,交了三四遍都不会上来,必须她轻自下楼叫我,我才勉强回家。他小小年纪就会和邻家小弟弟们和睦相处。而我却为了一点小事儿吵翻了天。最严重的是小时候那一次,邻居把我的小火车给弄坏了,我怒气冲天,便和他打了起来,结果呢,还不是两败俱伤,我真恨那时候的我。
有人用“小皇帝”“小公主”来比喻我们这些独生子女也不过分。人生的道路,恐怕永远不会是笔直平坦的,我们应该从小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生活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7
今天下午,我读了《非常小子马鸣加》中的《植物园的厕所》。这篇故事写的是马鸣加的老师明天要组织一次春游,午餐要学生自己带。放学后,马鸣加就跑到超市里看有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他一看他想要的波力海苔、牛肉干、泡泡糖等等都有,就赶紧跑回家叫他妈妈来给他明天午餐需要的东西。他妈妈给他买了一大兜子零食。在回家的路上,他妈妈问他能吃完吗,马鸣加说:“没事,我能吃完。”第二天,他装了满满一书包零食去上学了。到了学校,已经有好多小朋友在那里等着他了。全班同学都来齐之后,老师组织同学上了大巴车,马鸣加在车上吃了好多零食,到植物园的时候肚子疼了起来,老师问:“你要不要上厕所?”马鸣加想了想说:“要。”老师就把马鸣加领到了厕所。马鸣加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肚子不再疼了,浑身有劲他刚想叫同学玩,老师吹哨子集合了。在回来的路上,同学们都议论着植物园的东西,而马鸣加只知道植物园的厕所。
通过这篇故事,我懂得了吃东西的时候,不要太贪吃了,要么不仅你的身体难受,还会影响你参加活动。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8
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踏上这片土地时的情景,但我们总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原本以为,这是一寸人间净土,是爱情最初开始的地方,踏上了这片土地后,我发现其实这片净土景色依旧,只是早已物是人非。
街边已经有了很多现代娱乐场所,当酒吧鳞次栉比地在街边排列时,我觉得原本那些淡淡真挚的感情在时间的流逝里变成了极速消费的感情。我还清晰地记得我在出发之前别人问我为什么如此执著于凤凰古城,我当时的回答是遇见爱情最初的样子,回归最简单的生活。那个朋友当时就和我说,我的希望太过于美好,要是不说,她还以为我是要去开发一段艳遇的呢她跟我说,现在的凤凰因为太过出名,全是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爱情圣地早已演变成了艳遇开始的地方。
说起边城,就不得不想起故事中的女主角翠翠。文中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9
罗老师的跨年演讲,我始终觉得对我来说主要的作用在于推荐书,在听完全版的罗胖跨年演讲后,我就好奇地买了他重磅推荐的《变量》这本书。
《变量》是何帆今年出版的书,据他自己说,要写到2049年,对此我表示好奇,也很八卦地准备观察下去,看是否坚持得到30年,也许,很多读者都是这么无聊地基于这个原因看下去。
这本书用了小趋势的概念,小趋势应该不是本书作者先提出来的,按照美国未来学家马克,佩恩的定义,小趋势就是占人口1%的群体出现的变化。但是作者认为,先有大趋势,再有小趋势,发展初期看大趋势,发展后期看小趋势。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
作者通过几个不同的故事来阐述小趋势中的变量,看得出来,成书很新,书中含的故事和案例都很新,延禧攻略都位列其中,作者试图通过每一个故事的解析来说明在观察时代带来的小趋势时,要剥离那些无关紧要的变化,而是关注重要的变化。这样,才能找到变量的密码,
读完觉得这本书更像是面对面类似的节目,通过观察找出背后隐藏的规律,通过纷纭的现象找出同理,今年的`规律和道理是小趋势,明年是什么?想来作者在忙着选题和分析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0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小狼小狼》、《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草原上的小木屋》、《苦儿流浪记》等等,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冰龙》。
一条全身澄澈晶莹的龙,一个孤傲冷漠的小女孩,《冰龙》独特的封面设计让我一拿起它便再也放不下了。整本书的文字很少,却包含了很多内容;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心由寒冷到温暖的故事。阿黛拉是众人眼中的冬之子,她喜欢搭冰城堡、玩冰蜥蜴,甚至喜欢骑冰龙,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寒冷的、寂寞的、孤独的。她从来不哭、不笑、不闹,并且最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在冬天才会看到冰龙,会摸到冰龙,会骑到冰龙。但当龙骑士哈尔叔叔大战而死,当家人受到外敌的侵扰,阿黛尔冰冷的心出现了裂缝,她恳求前来救她的冰龙帮忙。于是,冰龙于火龙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冰与火的交融最终化成了一湖水,两行泪和一段难忘的童年,也融化了阿黛尔冰冷的心,让她变成了一个爱哭、爱笑、爱闹的正常女孩,也让她明白了温暖与温情。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亲人,更离不开祖国。在亲情和国家面前,我们每个人都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去付出,去守护。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1
本来带着好奇来读书,读来读去,很多地方,都想笑,不是情节搞笑,而是余秋雨大师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实在搞笑。
他自序说:“我在文学创作上,被读者熟悉的是散文,被观众熟悉的是戏剧。”我理解是他想证明,其实他也可以写小说。可是证明的结果是,他还是接着写散文吧,千万不要再写小说了,这本小说,真是自毁长城。
他书中有两端插叙,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一段在十八章开头:
插叙:说故事的人如果比较心急,总是会把最精彩的段落省掉。
这是不必奇怪的。正因为精彩,读者就有了想象的动力和空间,那就不必唠叨了。
孟河最精彩的经历一定与考试有关。她初到京城是怎么找旅舍的?在登记处又遇到了什么怪事?进入试场必须经过严格的搜身,她一个女孩子是如何通过的?她面对的试题是什么?又怎么设计出奇特的答题方略,把众考官惊得魂飞魄散?
这整个过程,险隘重重,妙招连连。一旦追述便会滔滔不绝,很难收住,干脆彻底删除,完全跳过。只剩下结果,那就从那里说下去。
我不明白,是因为说故事的心急故意不讲,还是因为读者都会想到就不必写?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2
偶尔的机会拜读了茶圣陆羽的《茶经》一书,方知一杯好茶的冲泡需要那么多的工序,更深刻体会了品茶如品人生的意境,对茶文化也产生了兴趣。以前只知唐宋是中国茶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国的茶文化还不如日本。
如今一提到茶,大概很多人会想到日本的茶道吧,而茶文化传播到日本是始于我国宋代。但经过时间的沉淀,日本用茶道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茶文化,并发扬光大了。而茶文化的发源地中国,现在又有多少人还了解茶文化呢?这个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我们的文化精髓,外人在发扬,而我们却在慢慢遗忘。
就好比欧洲人喜欢的红茶,我们在17世纪的明朝就开始生产制作了,并远销了欧洲,而如今外国人却认为红茶是原产于印度的,而事实是18世纪红茶才开始在印度种植,如今印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红茶产销地,一提到红茶人们就会想到印度。造成如今的这个局面应该都是我们不重视传统文化发展的结果吧。
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不应该忘记自己的传统文化,而是要大力发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不要让这个国家民族丢掉自己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传统文化正是我们走向世界的软实力。读了茶经方明白品茶如品人生。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3
每当我拿起《磨炼孩子意志的108个好故事》时,我就想起了《第六根手指》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皮皮的左手长着六根手指,为此他很自卑,总是把左手藏起来,不想被人看见。可是在学校,同学们还是经常嘲笑他。皮皮变得很沉默,老师批评了那些嘲笑他的同学,可皮皮还是不爱说话。一次,学校举行数学竞赛,皮皮得了第一名,所有的同学都很崇拜他。皮皮慢慢地开朗起来了,开始和同学说笑了,也不再将左手藏起来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关键是看站在什么角度去看、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每个人都有多方面的才能,一个人某方面有缺陷,但总有另外一方面有长处。只要有了积极心态,就可以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克服、改正、自己的弱项,把自己的某种缺陷转化为自强不息的推动力量,也许你的缺陷不但不会成为你的障碍,反而会成为你成功的动力。因为它促使你更加专心地关注自己选择的发展方向,促成你获得超出常人的动力,最终成为超越缺陷的卓越人士。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4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5
文章说一次她在一年级的时候,她有了赖床的毛病,每天早晨该起床的时候犯愁,因为她知道自己起床之后就不早了,走到教室被罚站在门边,心情非常恐惧。
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她早上自己醒来已经很晚了,心里愁的不得了,但是她却勇敢的赖在床上不起。她向妈妈请求不去上学,但是转眼间爸爸来了,听了我的话,生气极了,抄起一把鸡毛掸子,狠打了好几下,但最后还是去上学了。
老师叫我们静默5分钟,说了一些关于爸妈和功课的话,自己听了鼻子酸了一下。
但是在静默当中,有人碰我睁开了眼睛,原来是老师来暗示我向窗外看,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征求了老师的意见,去爸爸身边。爸爸什么话都没说,给我一个花夹袄和两个铜板。
从今以后,我来的特别早,是全校第一个进校学生。
在“抄起鸡毛掸子狠打了几下”能看出爸爸很凶。在“给我一个花夹袄和两个铜板”能看出父亲对我的爱。
在这件事情上让我懂得:做错了事马上改正才是一个好学生,不能屡教不改。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6
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学了《军神》一课。学完这篇文章,我要向被人称为军神的刘伯承学习他的优点。
刘伯承将军在一次战斗中不幸右眼负伤,面对疼痛他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去求治。更惊人的是他在手术中居然不使用麻醉剂。他那只有军人具备的坚强,果敢,镇定让德国军医敬佩与赞叹,真是当之无愧的军神!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多么幸福呀!可有时候我们做的自己想想,真有点惭愧。受点小伤,就娇气地撒娇。不小心把手摔破了皮,就哭得没完没了。记得有一次,在和小朋友玩耍时,把头蹭破了,当时妈妈抱我去了医院,缝针的时候我不管那么多,使足了劲乱踢乱打医生,哇哇大哭,把医生和妈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妈妈还跟着我心疼的哭了好久。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还有平时做作业一碰到难题就问家长,自己不想思考动脑筋。养成依赖的习惯。
学习了刘伯承是怎样成为将军的?我明白了做事情要沉着冷静,要靠自己努力,依赖别人是不行的。遇事要多为别人考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一次次的失败才能铸就最终的成功。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7
作者描写春雨时,既正面描写雨的形态,又通过雨中景物进行侧面描写,文中描写了五种景物:树、草、人、灯、由和房,作者在文章中寄托了一种喜爱、欢悦的感情。在作者心目中,春风也是有性格的,江南春风的性格是轻柔温暖,北京的性格是讯猛强劲。作者用的是对比的手法,表达了自己喜爱北国春风的感情。
《春》的语言非常精美,准确生动,朴实鲜活。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怎样写好一篇好的文章,要按怎样的顺序来写散文,像文中“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作者用这种手法来描写花的多,让我受益非浅。文章中分了几个方面:盼春图、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和迎春图,主要是盼春图、绘春图和赞春图。我认为我们的学习也应该像“一年只季在于春。”这句话一样,刚刚开始新的学习,有的是时间,有的是希望,我们应该把握住这个紧要的关头,把基础打好。作者赐予了春生命,我们也让我们的学习也像刚破土而出的树苗一样,经过风吹雨打变成苍天大树!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让我们把握住“最美好的事物”,努力向上,相信我们会做的很好的!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8
今天,万里无云、碧空如西,我带着好心情翻开课本开始读《尊严》一课。读完后我受到了深刻的教会。
这里面每个人都有我学习的地方乡亲们热情、镇长先生认真和年轻人的热情。本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些村民给一群难民做饭,只有一个人没有吃,因为他没有劳动就得到食物是不好的,最后镇长请他给自己捶捶背后才肯吃饭。他就是哈默,石油大王。
通过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尊严很重要,因为只有有尊严才能走向成功,这位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尊严,这使我很敬佩他,并且我认为尊严等于一切,因为有了尊严被人就会尊重你,所以我认为尊严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我也很尊重这位认真的镇长,镇长竟然看见一个人没有饭吃亲自给他食物,并且他在年轻人说明自己不吃的原因时尽然用最简单的、最快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不是走开,他很理解别人。知道这位年轻人其实饿的很,想让这位年轻人尽快肯吃饭。
读完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只有尊严和认真的结合才能获得成功。我要学习他们每一个角色的优点。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9
《书架》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作者对书籍的爱好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从一味往书架上填充书籍充门面到爱上读书,爱上填充自己这个“大书架”的转变过程。
书贯穿了整个文章,从前为了充实空书架,到处搜罗书籍,爷爷、妈妈、姐姐、妹妹的房间里面的凡是书籍都一股脑的拿回来放在书架上,去书店、逛书摊、逛书市,把乘车、看电影和买冰棒的前全部用来买书。可不知不觉,他已经不再为了装门面买书了,原本最重要的书架变得次要,甚至没有意义了,渐渐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硕大无比需要填充的“大书架”,最终书架变成了油腻、乌黑、肮脏的碗架。现在依然爱书,依然像小时候一样,掏出了原本打算买袜子、香烟、橘子的钱来买书,这跟小时候的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就像作者说的那样,书是读不完的,就像一片汪洋大海,你只不过是站立在浪头的弄潮儿而已。
小孩子天性纯真,有样学样,不禁想到自己小时候,那时候看到别人有一大串钥匙别在腰间觉得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就到处去搜罗一些废置的钥匙,硬生生做成了一大串钥匙,去小伙伴跟前炫耀。然而当你到了一定了岁数之后,你就会发现当年的纯真是永远找不回来了,只在脑海中留下支离破碎的片段。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0
今天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触颇深。
《童年》主要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他和母亲投奔外公,在外公家度过的一段艰难岁月。在外公家里,他看到了许多不可理解的事情:舅舅们为了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还做了一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的事情……此外,阿廖沙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他一点儿都不开心。幸运的是外祖母十分疼爱他,常给他讲故事,使他不幸的童年生活有了暖色。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可就幸福多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管什么事情都是父母帮忙,不用自己费心,吃得饱,穿得暖,生活条件比阿廖沙那时好的太多了。但是拥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却还有人不以学习为重,每天只想着玩……要知道,在阿廖沙童年时很多人想上学却不能呢,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全面发展我们的德、智、体、美、劳,同时提高我们的独立性。现在有些同学只顾忙于学习,一点也不独立,家务事不会做……我们不但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动手能力强,争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少年。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1
《论语》是我的经典启蒙老师,在生活中她像一盏明灯,时刻为我指明方向。
初次接触《论语》是在幼儿园的诵读课上,漂亮的刘老师带领我们每天进行晨读,我现在都能熟练地背诵十章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述而第七”中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段话告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他两人或者其中一人必然会有某一方面比另外一个强的,我们应该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好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为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更要提高修养、虚心好学,这样,无论同行相处的人善与不善都可以为师,做到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带着这样的学习态度,我进入了小学,虽然认识的字要比别的同学要多一些,但我从不骄傲,反而虚心向同学们学习,小朋友都愿意和我交朋友、坐同桌,有了良好的学习关系,我学习起来劲头更足了。
老师常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小,不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从《论语》中学习如何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态度与习惯却是我们小学生应该做的。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2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 ,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3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我的秘密淘气笔记之种田游戏》。多米上幼儿园了,教室后面有一排存放书包的柜子,多米的柜子在最下面,他不开心,他认为下面的不好,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妈妈给多米做了一个种田的游戏——春天播种,夏天施肥,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也到了,土豆、小麦、玉米都长出了果实。
土豆收获的是地底下的球茎,小麦收获的是株顶的的麦穗,玉米收获的是枝杆中间的棒子。这些果实分别位于植物的上、中、下部。多米明白了,柜子的位置是没有区别的,他个子矮,被分配在下面,对他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我也明白了这个道理——适合才是最好的。比如我们买衣服的时候,买大了也不好,买小了也不好,适合才是最好的。我们平时穿衣服也是这样,穿多了就不方便,穿少了就容易生病,适合才是最好。又比如我们现在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我们要学习的东西也只能是我们这个年级段的文化知识,假如超出了,我们就无法理解,也就无法学习接受。妈妈有的化妆品,她的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她只买适合她自己的化妆品。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4
第一次接触到毕飞宇的小说《推拿》是在2008年,一口气看完便深留在记忆中。后得知此书于2011年8月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颇觉得欣慰。奖落《推拿》说明该书获得的好评如潮。评委会评价说:“《推拿》将人们引向都市生活的偏僻角落,一群盲人在摸索世界。毕飞宇直面这个时代复杂丰盛的经验,举重若轻地克服认识和表现的难度,在日常人伦的基本状态中呈现人心风俗的经络,诚恳而珍重地照亮人心中的隐疾与善好。他有力地回到小说艺术的根本所在”。
没有《推拿》,我们知道的盲人只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1976年出生的萧煌奇,因为先天性白内障而全盲,4岁动了眼部手术后成为弱视。15岁那年,因用眼过度而永远失去视力。萧煌奇凭着超常的毅力和对音乐的执着,自组视障音乐团体――全方位乐团,并推出首张创作专辑《你是我的眼》。萧煌奇一唱三叹感慨身世的凄凉,不无悲伤的唱着,“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人们说的天空蓝,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我望向你的脸,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深情,哀婉。他渴望爱,渴望“你是我的眼”。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5
最近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名叫《守株待兔》。
这个成语主要是讲一位懒惰的农夫想不劳而获的故事。这个农夫每天都要去田里种菜。有一天,一只野兔突然从森林中惊慌失措地飞奔出来,一头撞到田旁的一棵树桩上,死了。因此,农夫一家就在晚上美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再也不在田里干活了,而是每天守在树桩旁等待下一只撞死的兔子。结果,田地里的野草越长越高,庄稼都死了,而农夫也再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了。
看完这个成语故事之后,我想这个农夫也太傻了。他也不想一下,如果几十年之后一直都没有兔子撞死,那他不就会饿死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这次只是一次碰巧的现象,不是每只兔子都会往树上撞的。如果农夫还像以前一样每天都辛勤劳动,那么,他就会有很多粮食吃。我还联想到了现在社会上的那些乞丐。他们有些看上去也不傻,又有手,又有脚,但是他们却在大街上向过往的行人要钱,这些就是不劳而获的人。其实他们可以去餐厅洗碗或是去搬运东西,这些工作总好过他们去低声下气的乞讨吧!他们就是不想劳动,而又想有得吃,有得穿。我们不能做这样的人。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凡事不能靠碰运气,要靠自己的辛苦劳动来改变自己的人生道路。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6
趁着假期的闲暇时光,细细品读麦家的《刀尖》。《刀尖》分为《刀·刀之阳面》和《刀尖。刀之阴面》上下两部分。在结构上,作者使用双线补充叙事结构,分别通过男女主人公两个第一人称叙述,再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谍战史诗。
女主人公林婴婴一个富商之女,从小衣食无忧,父母宠爱,如果没有战争,那么她的一生将在和平的阳光下倘佯。可怕的战争彻底改变了她和她的家人命运,一个个至亲成了日军刀下冤魂,在逃亡途中,又惨遭日军蹂躏,从此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荣辱兴衰、家国苦难都在她身上发生了。不仅仅是她,当时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也遭遇着她所遭遇,正是这屈辱的过往唤醒了沉睡的雄狮,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林婴婴也在一次次变故中蜕变,成为我党一名优秀特工,以军统的身份潜伏在敌后战场展开地下情报工作,为党中央输送大量有效军事情报,为保卫延安不被敌特分子破坏,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这跌宕起伏的人生深深地震撼了我。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赋予众多人物的是漂泊命运,像野草,像浮萍,被海浪裹胁着四散开来,活下来的每个人都曾被狠狠打碎过,又重新拼好,既绝望又充满希望!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个系列的书,它在全世界都是一套热门书,我早就想看了。
开学初,倪斯涵带来了一本书,问我要不要看,我拿过来一看,这不就是我一直想看的《哈利·波特》吗?我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马上像倒蒜似的使劲点头。
这本书描绘的是一个魔法世界,故事是由一个名叫“伏地魔”的黑巫师引起的。在某一天的晚上,哈利·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一岁的哈利·波特被伏地魔杀死了,而伏地魔本人也因魔咒反弹,而暂时死亡。九年后,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认识了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以及其他的许多同学。
在霍格沃茨的每一个学期,哈利都会遇到一些和伏地魔有关的危险,第四个学期快要结束时,伏地魔居然靠自己的魂器复活了!
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伏地魔这个恶魔的复活而死去。为了不让更多人再受到伤害,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经历千辛万苦,找到并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最后打败了伏地魔,并取得了胜利。
这套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那些变幻莫测的魔法,它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首先,我明白了要学会团结,如果哈利他们各自坚持各自的意见,不团结在一直,是不可能战胜伏地魔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不团结,不往一处使力,就会使团队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如果我们不团结,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成!
我还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冲动,一定要先让自己静下心来冷静地思考,再去做这件事情,否则,你做的事情可能不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在做的过程中,还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懂得了看人不要老看外表,一定要对那个人多了解,不然很容易误把好人当坏人,把坏人当好人。
这套书充满悬念,引人入胜,吸引着读者一点一点跟着作者一起去探索其中的奥秘,在探索过程中,同时获得了许多宝藏,取得了精神上的财富,这真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
这学期,我怀着期待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套书是J·K·罗琳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巫师杀害后,哈利为了给自己的父母和其他被黑巫师杀害的人报仇,坚持不懈地和邪恶的黑巫师作斗争,并最终获得了胜利的故事。
哈利是个坚强的男孩,他为了消灭黑巫师,失去了一些朋友,自己也曾受过重伤,但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反而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深深地被他的这种勇敢、坚强的精神打动了。记得有个情节,哈利波特的好几个战友都为了抵抗黑巫师而牺牲了,但哈利并没有因此而气馁,更没有向这个巨大的困难屈服,而是怀着愤怒给了那些无恶不作的黑巫师致命的一击。
在困难面前,我惭愧地觉得自己和哈利的·波特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我做事总是容易被困难打倒,比如参加爬山,没爬多久,只要腿有一点点酸痛,就会叫苦叫累,打起退堂鼓;我做手工也一样,只要有一点没学会,我就急躁起来,生出放弃的念头。相比之下,哈利波特面对的困难比我大的多,面临的挑战也残酷的多,但他却能勇敢地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不断地克服困难。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相信我以后也会慢慢勇敢起来,遇到困难,我一定会像哈利波特一样——勇敢面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3
凤凰走到一只乌鸦面前,傲慢的问道:“乌鸦,你怎么是世界上最美的鸟类呢?550字作文”“你好,我叫叶风。我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几秒过后就打好了。”从那时开始,哈密瓜的名字就一直流传到现在?不经意间发梢已被染湿。”刘备最喜欢搭讪别人了。可是没过几天,它便穿上了翠绿的外衣?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想起了自己。最近的暑假作文有30篇,我一点也不怕写作,但是,30篇作文都打在电脑上怎么可能呢?于是,我退缩了。最近,我去学游泳。有用多简单啊!可是,老师偏偏让我去大人池里游,天哪,那里可有我一个人这么高哦!于是,我又退缩了。
现在,我要学哈利波特一样,永不退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4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5
《哈利·波特》系列是畅销全球的青少年读物,是一部想象力很丰富的幻想小说。
本书的作者JK·罗琳就是一位非常喜欢幻想的作家。她在写作之前,曾是一位教师,不过因为爱幻想导致在工作中失误,最终辞职。后来,罗琳在从曼切斯特到伦敦的一趟延误的火车上看见了一位奇特的小男孩,便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在接下来的七年中,她一点点勾画出每一部故事的情节大纲,并开始撰写。
在书中,普通人类世界的哈利是一个总是被人欺负、默默无闻、被人称作是怪胎的男孩;但在魔法世界里,他被人们称作大难不死的男孩,在那里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大人物。但是在魔法世界被那么多人关注,有那么大名气的哈利并没有就此而骄傲,他还是那样的谦虚,总是在危难关头表现出自己的勇敢,总是愿意牺牲一切去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想他们因为自己而失去最宝贵的生命。
读完一整部《哈利·波特》,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哈利的做法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打动,也许是因为在每一次的危难时刻他都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往前冲,为了自己的平静生活,也是为了整个魔法世界而战斗。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哈利一样,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不依靠他人,不断地独立起来,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
《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许多有意义的道理,不仅有欢乐还得到很多的知识,真是一本好书啊。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6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讨厌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知道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己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助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通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7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是一个名为JK罗琳的英国女作家写的,全书共七本,分别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男孩,哈利,自生下来起父母就都双双去世,从此被姨父母收养,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当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已经没有乐趣时,“天使”降临了——海格,霍格沃茨的门卫,他告诉哈利说他自己是一名巫师,哈利万分惊喜。从此,哈利便开始了七年的魔法学习,因为他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大魔头——伏地魔!
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我之所以很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主人公哈利有着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刚练习骑飞天扫帚时经常摔跤,但是却坚持下来了;练习“呼神护卫”咒语时尝试了很多遍都无法成功,经过上百次的练习终于学会了;被伏地魔纠缠了7年却仍不放弃,不向坏人低头。哈利的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
第二:善待朋友就是善待自己。看过这套书的同学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黄金三角”。没错,这就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为什么叫他们“黄金三角”呢?是因为这三个人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他们三人是打倒伏地魔的主要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魔法世界的“国泰民安”。哈利曾多次帮助过它的朋友——帮纳威找到丢失的青蛙;帮金妮脱险等。反之,被哈利帮助过的人也在最后的大决战中赐予了哈利“力量”。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应如此,多交朋友、多帮助朋友,这样你的人脉就会变得很大,也会有很多乐于帮助你的人。
尽管这套书是个科幻小说,不可信;但是里面的角色的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读完此书应该去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改正;找到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总之,《哈利波特》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9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0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1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2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再次读了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系列。
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哈利·波特的男孩一家遭到了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的袭击,哈利的母亲和父亲为保护哈利双双去世,为了保护哈利,阿不思·邓布利多将他送进了他的姨父德思礼家。在十一岁生日那天,饱受欺凌的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跟随邓布利多的信使,来到了霍格沃茨。他遇到了好朋友赫敏和罗恩,在所有老师的精心的教育下,三人历经困难,终于成长为出色的巫师。为了击败卷土重来、无恶不作、杀人无数的伏地魔和食死徒,三人离开学校搜集阿不思告诉哈利的三件死亡圣器——隐形衣、复活石和老魔杖,在决战中,老魔杖的阿瓦达索命反噬了伏地魔,哈利三人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开启了魔法界的春天。
我喜欢书中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更喜欢罗琳天马行空的想象描画出来的奇幻的魔法世界:鹰头马身的有翼兽、独角兽、会说话的蛇等神奇动物,打人柳、曼德拉草等好玩的植物;魁地奇比赛时,漂亮的飞天扫帚载着身着斗篷的球手漫天飞行,快速飞舞的金色飞贼让找球手费尽心力去捕捉,每一场比赛都让我目眩神迷;差点没了头的尼克、哭泣的桃金娘、忠诚的精灵多比……让我这个“麻瓜”,对魔法世界充满了希向往。
从主人公哈利身上,我学到了坚强、勇敢、正直等许多美好的品质,从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身上,我发现了爱、信任、友谊、团结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不可摧的力量,从伏地魔身上我也看到了如果你冷酷无情,即使你的法力很高强,最终也不能摆脱失败的命运。
总评:
这是一篇介绍魔幻小说《哈利波特》的作文。开头介绍了哈利波特的生世、遭遇和成长过程,使读者对《哈利波特》一书的内容有简单了解,中间部分讲了小作者对这部惊险离奇的魔幻小说的喜爱,最后讲了小作者读过此书以后的收获。全文结构完整,重点放在介绍书的内容上。全篇语言通顺,层次清晰。行文中有些小的瑕疵,例如“让我这个麻瓜对魔法世界充满了希向往”这一句,句中多了一个“希”字。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4
想当年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J·k·罗琳也因此被众人知晓。《哈利·波特》这一系列小说的创作起源于一躺延误的火车,也就是小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里通往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列车。整个系列的小说都充满了奇幻的想象。
这个系列延续了十年了,哈利波特的魔法旅程也早已到达了终点站,我不舍地走下来自霍格沃兹的列车,仿佛像是我也经历了那些事一样。直到这本书的落幕,这么多年里一切的疑团都已经一一解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的善意的欺骗,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以来对莉莉·伊万斯默默的爱和付出和对哈利的帮助和保护,詹姆,小天狼星以及卢平等人往事的回忆,霍格沃兹的种种秘密以及伏地魔的黑历史等,都公众于世了。
说到这个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哈利波特,不是罗恩韦斯莱,也不是赫敏格兰杰,也不是阿不思·邓布利多,而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有人对他的初印象并不是很好,因为他是以一个反派身份出场的,他总是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刁难哈利,罗恩和赫敏,从表面上来看,斯内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大反派,殊不知,他还有另外一面,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虽然她最后选择了詹姆波特,但是斯内普还是依然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她死后,他一直暗中保护哈利,他成为了邓布利多的间谍。协助邓布利多打败伏地魔,最后在邓布利多本人的要求下亲手结束了邓布利多的生命,成功博得了伏地魔的信任,但后来,伏地魔认为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他为了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在死前,让哈利把他的记忆提取出来,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过了斯内普的记忆后,才明白了一切。不得不说,斯内普的结局真的是太悲惨了。虽说结局不太好,但是我个人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这个系列小说里面最伟大的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本,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带给我的是一半开心,一半伤心。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岁月,几乎成了难割难舍的朋友,它的离开让我十分不舍。但是,只要心里有它,我相信魔法时代仍然在延续。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5
有一天,我一做完作业,就直接回房间看电视。
妈妈问:“前几天给你买了”哈利·波特“看过了吗?”我摇摇头。“给你买的书你为什么不看?上次你想看到的”火把“我你买你转身便随手抛开了几页的结果,实在是我浪费钱。”
妈妈就是脸色铁青,用铜铃般的眼睛才会瞪着我。我知道,如果一个眼神我们可以通过杀人这样的话,我已经被妈妈给“嘁哩喀喳”了。我赶忙战战兢兢地拿起自己妈妈他们身边找到那本《哈利·波特》,一头扎进了城市书房。呼,总算没有逃过一劫。我松了口气,打量了学生一眼《哈利·波特》,“这分明是男孩才爱看的科幻书,我可是这个女孩啊!”我一边犯嘀咕,一边漫不经老师心地工作看起来。
起初,我不明白这本书的内容,但是当我看到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叔叔和婶婶住在家里被杀,从欺凌他们的儿子达德利———痛苦的时候,我开始跟哈利同情波特,我希望有人救他。怀着希望,我读了。当哈利·波特长大到11岁,是一个多的人———邓布利多派海格收到的书面学校,遇到了一位好朋友罗恩在火车上学,在学校的好朋友赫敏见面。哈利·波特终于有了自己的好伙伴,我为他感到高兴。后来,为了保护魔法石三他们没有被伏地魔带走,勇于突破陷阱魔布各位老师的领导下,在最后一关,只留下哈利·波特知道一个人。我在这本书中输入的情况。
“都8点半了,你在干嘛?”正当我读得非常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情节中拽了出来。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心却依然可以沉浸在自己书中的精彩生活世界里。
二年级的时候,我在我母亲的床边,看到一本龙英台写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想看看,但是看不懂。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也不知道andrea是谁。但是当我四年级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了一些。我突然意识到,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时代阅读,不仅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心态下理解书中的内容,获得不同的灵感和收获。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与世界的桥梁。无论什么类型的书,只要你想读,它们都会成为你最真诚的伴侣。当你真的爱上了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你的生活也会因为阅读而变得美丽而漫长。
有书真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6
一部名为《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接着以一年一部的速度迅速抓住了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在2010年之际,我有幸收获了一全套《哈利波特》小说,细品后深切地感受了一段心灵上的魔法之旅。
小说笔法轻快优美,以一种十分迎合读者接受程度的口吻来叙述这一件件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时间。
整套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场景,描写了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以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译为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本,位列世上最畅销小说之列,此外,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将其改拍为8部电影,成为世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总票房收入达78亿美元,作者也由一个“灰姑娘”转变为“白天鹅”,过上了幸福安逸的名人生活。
小说是由第三人称表述的,以哈利波特为中心人物,全程以哈利的视角来表达,或许这也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次要角色也刻画得活灵活现,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不断升级和激烈化,人性阴影也被淋离尽至展现出来。
经过我阅读,我发现此书中作者将现实社会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也融入了情节中,这些偏见是反派伏地魔的观点,书中偶会出现一些不会魔法的普通人,作者也称她写的这七部,一部比一部灰暗,随哈利的成长,伏地魔也日益强大,作者笔法也愈来愈成熟,加之主角的不断成熟,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至高潮。
其中哈利的许多品质都很值得青少年学习,特别是坚持这一方面,也许在些许老师眼中,哈利并不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孩子,相反却有些调皮,会公开与老师顶撞,但当他下定决心认真去做一件事时,任何困难和理由都不能阻挡他的前行,例举其一个片段来说明:幼小的巫师同能力有限无法攻击其它灵物,但一次幼小哈利为了救他的哥哥,竟奇迹般地将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魔法完成,打退了摄魂怪。这一段令我很难忘却生活中许多事也是这样,只要你有信心,坚持下去,往往奇迹就会发生。
现在我想我知道《哈利波特》被列入中小学课外必选阅读一样中的主要原因了,进行一场心灵上的魔法之旅,何乐而不为呢?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7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8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9
《哈利·波特》是我一直爱读的书。我每一次翻开它,对它的认识都会更深一刻。
哈利的成长同时也伴随着我的成长。
他11岁时,收到了一份他永远都无法想象的礼物并拥有了两位愿意与他冒险的朋友,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友谊是什么;他12岁时,用勇气拯救了他和别人的未来,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勇气有多么重要;他13岁时,冒着巨大的危险得到了他最渴望的亲情,让当时的我懂了只有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14岁时,靠着自己的努力和朋友的支持与鼓励证明了自己并非爱出风头、一无是处的“救世主”,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努力是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他15岁时,他的勇敢让他失去了最亲的亲人,让当时的我明了勇气并不是一个人的所有;他16岁时,他的勇气让世界上所有人失去最信任的领袖邓布利多,17岁时,他为他的莽撞行为担起了责任,依旧不畏一切地加入了那场最激烈的战斗。
一个仅仅17岁的男生,为了他身边的所有人,加入了一场战争,与黑暗斗争,他没有考虑后果,他只想过当前。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
他只有17岁,谁会责怪他导致邓布利多死去,虽然光明失去了领导,但他曾经拯救过这个世界,他一个17岁的男孩,做的已经够多了,没有任何人可能责怪他。
可他责怪自己。
他认为是因为他,黑暗才会再次出现,光明才会无法抵抗,他让所有人失去了邓布利多,他认为不可能有人能代替邓布利多带领大家消灭黑暗,他唯一能够赎罪的,就是替邓布利多拯救这个混沌的世界。
他认为,这是他的责任。
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当他毅然决然的冲上前线时,我看见了,属于哈利·波特的闪光点。
无数人看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气,赞赏他的勇气,而我更赞赏他的责任感。
勇敢是哈利·波特的标签,责任感则是他在我眼中最亮的闪光点。
拥有勇气的人不在少数,但能够为自己鲁莽的勇气买单的人却不多。
勇气使一个人更出众,而责任感使一个人更耀眼。
如果一个人拥有三分勇气却拥有七分责任感,那即使他不是救世主,不是英雄,他也是闪闪发光的!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0
最近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所写的魔幻型长篇小说。《哈利·波特》一共分为七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哈利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他小时候,父母就被黑暗大王——伏地魔给杀害了。哈利成了孤儿,在姨父姨妈家生活。姨父姨妈待他很不好。十年后,哈利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这里,他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一生中的宿敌马尔福、慈祥而又严厉的曼格教授……通过努力和奋斗,哈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魔法师。正如校长邓布利多所说:“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长大之后成为怎样的人!”这套书让我们见证了哈利的成长。
这套书的语言确实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再举个例子,哈利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从厄里斯魔镜里看见了自己已经死去的爸爸妈妈,他当时就像疯了一样。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哈利经过努力,放松了自我,战胜了魔镜的魔爪。这对我的触动特别大,以前我特别喜欢看电子产品,它从虚幻的游戏中常带给我很多“乐趣”,我都快近视了。读了书中的这句话,我明白了我必须学会控制,在学习之余可以下象棋、看书等,我要抵制手机对我的诱惑。
这部书的情节也十分生动,吸引人,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我每次都读得废寝忘食,仿佛我也设身处地地与哈利·波特一起保护魔法石、与蛇怪搏斗、智斗火龙等等。
《哈利·波特》这套书带给我们很多可贵的精神。《魔法石》教我坚持,《密室》教我勇敢,《阿兹卡班囚徒》教我亲情,《火焰杯》教我智慧,《凤凰社》教我反抗,《混血王子》教我挫折,《死亡圣器》教我正义。《哈利·波特》教会了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向前、坚强勇敢、奋力拼搏、坚持不懈等等,这套书真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5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6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7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8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
伟大的思想家纪德说过:“所谓千年不朽的艺术作品,其特点就在于无论时尚如何改变,它总有办法满足任何人。”《伊索寓言》就是这样一本书。
前一段时间,我看了《伊索寓言》这本书,第一个故事就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整本书,作为古希腊时代的作品,它是西方文学中闪闪发光的瑰宝。
这本书的作者是伊索,是一位传说中人物,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他的故事不但生动有趣,而且通俗易懂,大都以拟人的形式,以动物为主角展开故事。
其中有许多故事富有哲理,如故事《梭子鱼和猫》。
从前,生活在池塘中的梭子鱼想和猫一样,上岸去吃他认为好吃的鼠肉,结果差点缺水而死。他令我印象很深,如果脱离实际,自已不能做到的事就不要去做,不要为了一时的面子而不知天高地厚,超越自已的能力去冒险,这注定是要失败的;《伊索寓言》故事虽短小,可十分有道理,有的揭露了强者欺凌懦弱的故事,有的描写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有的反映穷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它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内容,写出了许多哲理,它所撰的启示和人生智慧让我收益良多,不断进步。
我要读更多的寓言,得到更多的人生智慧来充实自己的生活,我们每个人的成功都是来之不易的,人的一生会有各种机遇,我们不要放弃,不要害怕困难,具有和困难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在成功的喜悦面前也不骄傲,做一个清醒的成功人。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
《夏洛的网》讲的是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
小女孩弗恩养了一只落脚猪,取名为威尔伯,她十分喜爱它。但后来威尔伯长大了,父母不同意再养时,它被卖到了霍默·朱克曼舅舅的谷仓里。在谷仓门口,也就是猪栏上的方有一只灰色大蜘蛛叫夏洛。在那里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一个可怕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天快冷了就意味着意威尔伯快要被杀掉,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知道后害怕的叫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这时娇小的夏洛对它说“我有办法让你不死,但你不许再哭!”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霍默·朱克曼舅舅决定不杀威尔伯,这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3
试着停慢你追逐生活的脚步吧,在月亮羞涩掩藏之时,在炉火边,请捧起一卷书,仔细阅读,然后,慢慢地闭上眼睛,那么,全世界的织锦繁华,都装在了你的心里……
窗外的晚霞,渐渐消散,繁星开始闪现在星空中,我被浸在黑暗里,静品一杯清茗,手捧一本《来吧,和生命跳支舞》,让千百年前的悠悠山风,伴随着自己的精神,放飞到自己静谧、温馨的心灵田园,让自己的心沉淀、沉淀,在现代都市的躁动之中收获一份世外的宁静……
《来吧,和生命跳支舞》用华丽又平实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励志的故事——文章、任月丽、刘伟等这些执着于追梦的年轻人,用微笑和毅力跳出了人生与众不同的舞支,让我明白: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生命,人是银河星云中的一粒微尘,每一粒微尘,都有自己的价值;通过《一小步与一大步》的讲述,让我们知晓 “不积跬步,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每天进步一点点,迈近成功一大步”的人生哲理!”的人生道理;更重要的让我明白了,在纷纷扰扰的世界,心灵当似高山不动,不能如流水不安。居住在闹市,在嘈杂的环境中,不必关闭门窗,任它潮起潮落,风来云涌,我自心若轻风,人淡如菊。
来吧,和生命跳支舞!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很多时候,我们的内心都会被外物所遮蔽,从而听不到或不愿承认自己的最真实的想法,因此在人生中留下里许多的遗憾。心若轻风,走慢些,但不能走得太慢,因为花会凋谢;也不要走得太过匆匆,因为那时的花,还未开放。最好的方式,是心念着欢喜,追逐一朵花开的美丽,然后,停下来,静视心灵,和生命跳支舞。
来吧,和生命跳支舞!舞蹈背景是慕恋一场无疾而终的雨,音乐是聆听一曲静谧悠然的歌,而舞伴则是吟诵一首旖旎多姿的诗,不论生命起伏、坎坷或反复,一如既往地在舞步中保持一颗安然而又坚定的心!心若轻风,人淡如菊……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4
读了《蚂蚁与蜘蛛》这篇文章之后,我受益颇深。生活是公平的,你付出什么,你就收获什么:付出一种心态,收获一种思想;付出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动;付出一种行动,收获一种习惯;付出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命运。收获,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可是它也有自己的前提——付出。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小蚂蚁觅食了一天,却一无所获,他看见了蜘蛛那种“一劳永逸”的样子,非常羡慕蜘蛛,想要请教蜘蛛,蜘蛛让他留下来了。在夜里,蚂蚁看见了蜘蛛那种通宵达旦的劳动精神,受益匪浅,接着觅食去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没有天上掉下的馅饼,我们美好的生活不可能白来,只有用自己的努力,才能有美好的生活。我记得有这么一件事: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不理想,我很着急,到了二年级的时候,为了提高成绩,我不仅更加仔细听讲,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做各类习题,还坚持参加英语培训班,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成绩有了提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虽然学习很辛苦,但我觉得克服困难的过程是一种收获,我很开心,也变得自信了。
记得有一位老师对我们说过:“因为你们还不懂得付出,所以收获的并不多。”听了这句话后,我真的觉得很惭愧,自我哇哇落地那天起,我付出的寥寥可数,而别人为我付出的则是多不胜数,例如父母为了养育我而付出,老师为了教育我而付出,他们的付出都不渴望回报。而我们呢?不但没有付出,还希望收获。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真是太不应该了。
或许付出与收获不一定会像速度与路程那样成正比,但也绝对不会成反比。我一直坚信并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付出过的人就注定会一无所得!”
我想:在学习上如果想取得收获,就要不怕挫折,勇于挑战,就像蜘蛛那样,依靠辛勤的付出才能实现。
有这样一句古训: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啊,世上并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一个人的,就你看是否会去付出自己的努力了。要是努力过,付出过,就算没有成功,也不要灰心丧气,因为你并不是一无所获,至少你获得了一次宝贵的经历了,这样也是向成功迈近了一步。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5
前几天我看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那是一篇钉子的故事写的是:一个爱发脾气的小男孩的爸爸让他发一次脾气就钉一颗钉子在围栏上,第一天共钉37颗,几个星期后男孩开始控制他的脾气,终于少发脾气了,他开心的告诉他的爸爸,爸爸让他一天没发脾气就拔一颗钉子,几个月后他拔光了所有的钉子。他爸爸领着他到围栏边,告诉他:“虽然钉子拔光了,但是钉子还残留下一个小孔,这个小孔会永远留在那里。”好比你在别人的心里插上一刀,你忍气吞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别人原谅了你,刀子拔了出来,但是还残留下一道疤痕!他爸爸的一番话让他恍然大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坏习惯会让我们罪恶一生!就算你改掉了坏习惯,但是再你拥有坏习惯时所伤害的人呢?他们早已遍体鳞伤了,但是我相信他们还是会原谅你的,因为我身边就有个很好的例子—我的大表哥。他家里就他一个儿子,他的父母对他百般呵护,什么事就谦让他。从小把他宠坏了,长大了不得了了,时不时就发脾气,要钱不给就扔东西,砸坏过家里的冰箱、电视……一骂他就回房间,不去上学,不来吃饭。有时候甚至离家出走,他的家人都怕了他。在外面学的坏习惯就更加多了,抽烟、喝酒……他还不知道错。终于让我姑丈把他送到青年教管所里,改掉坏习惯,他在里面学习了几年。终于出来了,又重新和他的家人一起生活了,即使他“插”过刀子在父母的心里,但他还是改过自新了,他的家人还是会原谅他的。
这些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要改掉一个坏习惯并不难,难的是坚持,但是只要你愿意,并朝着这一方面努力,你一定会改掉坏习惯的。好习惯让你受益终生,坏习惯让你无法自拔。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6
在你能收到的所有礼物中,它是最珍贵的!一本《礼物》,让你感受生活、工作的乐趣。让你在欢乐中遨游,让你变得更快乐,更成功!这是《礼物》给我的回忆。
其实在我们小时候都知道那份礼物,我们知道在哪里能找到它,长大了,只是一时忘记。“要找到你自己的那个礼物,就想想你在什么时候感到快乐,做事也有效率,想想你在感到更成功的时刻。”这是书中老人告诉少年,也是告诉我们有关礼物的方向。再反复想想老人的话,没错,快乐就在身边,在小时候画画的时候,在过自己生日的时候,我们好像忘掉了一切烦恼,全身心的投入,忘我的玩耍是多么幸福啊!小的时候,我们对它了如指掌,常常欢声笑语,现在,只是一时忘记。
以前幼年的我跳舞时,全身心投入了舞蹈中,我的心思不再游离不定,耳边也只有那跳到的音符,让我手舞足蹈,虽不好看,却好快乐,整个心都蹦跳起来,所有的一切都在脑后。啊!一个人的世界多么快乐呀!那种效率足以让我背上一本书!我只关注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却未预想着下一秒。那种集中和专注将带我领向成功!
现在的我再想往事都会沉思,那份礼物也像即将呈现,专注欣赏自己所在的地方,享受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原来如此!那个礼物,既非过去,也非将来,那个礼物,就是此刻!那个礼物,就是现在!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只要我们专注于此刻美好之事,现在就能感到更加快乐。这将是礼物——把握此时的力量和自信!
一本《礼物》,一份让你今天就变得更快乐、更高效、更成功的礼物。用我们的心去描绘一幅美好的图片,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现在,收下这份独一无二的礼物,收下这本独一无二的书——《礼物》!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7
每一个生物,都有自己的使命,物尽其用,各司其职。我看了一本老舍的小说,里面有一篇《猫》的文章,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在娓娓道来的优雅言语中,道出了耐人寻味的意义。
故事讲了,猫的性情、习惯、脾气,和小猫小时候的可爱的动静,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猫的热爱之情。在文中透出各人在对于养猫的不同看法。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家里的小猫,它总是喜欢到处走走,跑跑,喜欢钻来钻去。一会儿,敏捷地扑捉蚊子;一会儿,灵巧地穿越阳台;一会儿,狡猾地戏弄乌龟;一会儿,乖巧地躺鱼缸里仰望星空———小猫的一举一动,深刻地烙印在我的心里。
我认为小猫应该像武士般的生活,实施捕猎天职。我提供了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让小猫每天乐于训练自己的捕猎技能。有时,我会搓一些小纸团,当做老鼠,训练敏捷。有时,我会拿着扫把,引诱小猫,训练跑步技能。有时,我会在半空中悬挂小球,训练弹跳技巧。有时,我会提供一些旧袜子,训练牙齿、爪子撕扯能力。小猫每天都乐此不疲。偶尔,发现小猫还发明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技能训练。比如,攀爬书架、追逐苍蝇、捕猎脚踝等。我知道小猫自己想做一只有用的猫。
小猫每天都能坚持不懈地训练自己,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我认为小猫不只是想做一只"宠物猫",它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武士",就好像火星一样,成为杰出的"猫武士"。我和小猫在这点上真有点相似!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8
命运真的存在吗?它是物质还是精神?如果说命运真的存在的话,是不是代表我们的人生从一出生或者还没有出生时就已经成了定数,任凭我们怎么努力,大船的总舵都不会改变方向,那么我们又有什么努力的必要呢?反正上天已经为我们制订了一生的航线,我们再怎么努力也只是这计划中的一首小插曲,不是吗?
所以不要一味的相信命运,说不好听一点,它只是人们在人生不如意的时候,用来抱怨的对象而已。可是命运有什么罪呢?凭什么人们总是在悲伤、愤怒、事事不顺的时候想起它的存在,将一切的责任怪罪于它,当人们开心、激动的时候只会为自己骄傲。
很多人经常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其实公平与不公平不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吗?你也许会抱怨自己没有出生在大老板的家里,但你有没有想过人家是真的生活的无忧无虑吗?人家也因为出生在富人家里付了一定的代价。也许你会抱怨为什么自己的智商不如别人,你可以先问问父母,他们给你们吃的什么,胎教和后天教育是不是很好,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因,你还得问问自己,有没有认真的学习,既然你没有和别人一样的天赋,你就应该比别人更加努力,这样你的成绩不见得比别人差。
命运,它不属于冥冥之中任何未知的力量,它无法操控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只要你内心坚定,你肯吃苦,命运会跟着你的方向走。所以不要被命运像小狗一样牵着走,而是反过来制服它,支配它。
我不相信上天定好的命运,也许偶尔它可以作为你倾诉、责怪的对象,但是你不能放任它不管,它就像水滴一样,会越积越多,总有一天会让你动弹不得。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一个命运拥有着一个主人,别人不可能成为它的第二个主人。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9
《景阳冈》节选自《水浒传》第二十三回。课文写的是广为传流的“武松打虎”的故事。“武松打虎”想必大家不会陌生吧。
读了《景阳冈》这篇课文之后,我有一些疑惑:比如,“景阳冈”的冈,是读“gāng”,还是读“gáng”呢?课文中还有一些字词的意思,古代与现在不太一样,应该引起注意:比如“行了几日”的“行”是“走”的意思;“几日”相当于现在“几天”的意思;“道”应该解释为“说”等等。
课文的第十一自然段,写的是武松赤手空拳勇斗猛虎,形象生动地凸现了武松打虎的英雄气势,淋漓尽致的刻画了武松勇猛过人的英雄形象。
课文分明讲的是武松打虎的故事,可为何文章用了那么多的篇幅讲述了武松在酒店里喝酒甚至喝了那么多的酒呢?
如课文第三第四自然段,为了表明店家的酒有力度“三碗不过冈”来做店名,一般人也的确喝过三碗就醉了,不但过不了冈,就是大门也出不了了。而武松却一口气喝了十八大碗。这到底为了什么呢?从店家和武松的一番对话,我不但看到了一个倔强豪爽的武松,从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之后,我还看出他的酒量就不是一般常人能敌的,那力气就别提了。哦,我明白了:作者这样写是从另一个侧面衬托武松的力大无比、勇猛过人、豪放倔强、勇敢无畏等性格特点。
“别意悠悠去路长,挺身直上景阳冈。醉来打伤山中虎,扬得声明满四方。”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迎难而上,不愧是英雄好汉!我们也要学习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我们要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0
《景阳冈》这篇课文出自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水浒传》。课文从“喝酒”和“打虎”两个方面对主人翁武松进行了描写,一个栩栩如生的打虎英雄仿佛生活在我们的身边。
喝酒的描写是从“武松在路上行了几日,来到阳谷县地面。”这时的武松肚中饥渴,望见前面一家一面旗帜上写着“三碗不过冈”的酒店。“主人家,快拿酒来吃。”“好酒!”“恰好吃了三碗酒,店家再也不来上酒了。”到“店家无奈,只好又给武松筛酒。武松前后共吃了十八碗酒。”从“三碗不过冈”到共吃了十八碗酒,我们可以看出武松绝非等闲之辈。俗话常讲,你有多大的酒量就有多大的胆量。当然这俗话也未必正确,但用在武松的身上也是很恰当的。店家不是说了:“但凡客人来我店中,吃了三碗的,就醉了,过不得前面的山冈去。”说明一般人只能喝三碗,而武松喝了十八碗还没醉,他就不是一般人了。
打虎的描写是从武松在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不听店家的好言相劝,孤身一人前往景阳冈。在半路上还看到了官府张贴的榜文,“武松读了才知道真的有虎。武松想:“转身回酒店吧,一定会叫店家耻笑,算不得好汉,不能回去。”“怕什么,只管上去,看看怎么样。””这时的武松酒力发作了,老虎也出来了。经过一番搏斗,武松赤手空拳的把老虎给打死了。
从喝酒上看,武松是个有品德的人,他不光是酒量大,就是喝多了也不耍酒疯,照样清清楚楚的付了酒钱,不差人家一分半厘。从打虎这方面看,武松是个武艺超群的人,他把危害一方的“大虫”给毙了。从另一个层面上看,我们可以把武松看着是打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人物。不仅那个时代需要他,我们这个时代同样也需要这样勇于献身的人物。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这本书写的是高尔基的童年生活。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物质上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就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能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的人性丑恶面,舅父们为争夺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唯一的阿廖沙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故事的熏陶,健康地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因为经常受到屈辱、欺凌而落泪。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与贫苦大众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我觉得我们的生活比高尔基幸福,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拥有一个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工作吧!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2
母亲是最伟大的人,而母爱是你寒冷时的一件棉衣,母爱是你饥饿时的一个面包,母爱是你失落时的鼓励……
读一读《裤子还是白点好》吧!它会告诉你,母亲干的每一件事,母亲做的每一个动作,母亲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我们最无私的爱。
作者的家里有许多电器,可缺一台洗衣机。作者的母亲洗衣服很费力,看着母亲忙得不可开交,作者常常劝母亲:家里不是没钱,加上你也太累了,就去买一台洗衣机吧!既省心,又省力。可母亲很固执,坚决不买。有一次,作者故意生气,说把裤子洗白了,之后顺水推舟说买一台洗衣机,母亲只好答应。看着母亲的样貌,作者心里不是滋味,于是对母亲说:不买洗衣机了,自我洗的衣服舒服。母亲笑了,笑得很开怀。刹那间,作者明白了,母亲坚持洗衣服,是因为母亲将浓浓的爱意倾注于肥皂泡沫之间。
是啊,母爱无私,母爱无价。母亲把世界上最真挚的爱给予了我们;母亲把世界上最无私的爱送给了我们;母亲把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赠送给了我们。
母爱很平凡的,它是我晚归时的一盏灯;母爱很无私,它是我沮丧时的那杯热腾腾的牛奶;母爱很伟大,它是我悲哀时的一声安慰;母爱很纯洁,它是我失败时的信任的目光。母爱,是沙漠里的绿洲,母爱是黑暗中的明灯,母爱是久旱后的雨水,母爱是寒冷时的一件棉衣。
每一个母亲都是一片春雨,滋润这我们。母爱早已溶解在了行动中,溶解在了话语中,溶解在了物品中。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学学乌鸦反哺,让我们用良好的成绩,用安慰的话语,用实际行动去回报母亲,去感谢母亲。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友谊与宽恕”。
书里是这样写的:四年的一对儿好朋友,因为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绊倒而忘了说对不起这种小误会,两个人就分手了。分手以后,她们俩好像变成了天敌,其实只是为了和对方赌赌气而已。她们一见面就说对方的坏话,大吵大闹,越闹越凶,最后还得好朋友把她们拉开才肯善罢甘休。过了几天,其中一个人实在忍不住了,就对另一个人说:“咱们和好吧!”那个人很乐意,便爽快地答应了:“ok!”就这样两个人又变成好朋友了,而且都说再也不为一点小事而和对方斗气,尽量宽恕对方。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和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的很僵,后来我们相互写纸条道歉,很快就和好如初了,我们的友谊也越来越深。
其实,在人和人的交往中,友谊是十分重要的。好朋友之间的友谊应该是这样的:当你成功时,她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告诫你不要骄傲,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当你遇到挫折时,她会伸出温暖的手,帮助你战胜困难,走出逆境。真正的友谊是朋友之间真诚相见,相互尊重、理解和帮助,它是一种美好的情感,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友谊就象一棵大树,需要朋友精心的培育和呵护,宽恕,就是培育呵护的重要内容。人犯错误是难免的,朋友之间发生误会,产生矛盾,甚至造成一些小小伤害都是正常的,这些都需要我们正确的对待和处理。体谅别人的难处,宽恕别人的过失,给别人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就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越来越牢固,成为四季常青的参天大树。
最后,我想对所有的好朋友说:为了友谊常在,学会宽恕别人吧!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4
爱,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爱,让世界变得和平,爱,让世界变得平等。让我们一起来阅读《爱心企鹅》,感受爱的美妙之处吧!
爱,让主人公——小企鹅塔明诺充满勇气。他居然决定独自一人去解救被可怕的“大脚兽”(人类)劫持的帝企鹅公主娜努玛,虽然,她和自己素不相识。
爱,让塔明诺以智慧脱离险境。他以帮助“天敌”海象潜水捞锖鱼为由,在海象的獠牙下,在即将被吃掉的险境中逃走了。
爱,让塔明诺在寻找公主的旅途中,结识了许多真心帮助他的朋友。两只海鸥载着塔明诺飞上了大西洋的上空;他和“大脚兽”菲特交上了朋友;他经骆驼介绍,骑着章鱼赶往米兰;甚至一只蜗牛也要驮着塔明诺“慢慢”地赶路。他在米兰有一位好“导游”——一只很爱酷的老鼠;他遇到了未卜先知的留声机,并给了他一个重要提示。塔明诺还碰到了一滴可以帮助他实现愿望的泪珠;他又和一头奶牛结伴同行;接着,一只足智多谋的“老乡”海豹给他出了个绝妙的主意;最后,爱,让塔明诺和公主娜努玛终于相遇了!
在最后的逃亡中,爱,让所有的朋友都尽力了。海鸥、菲特、骆驼、章鱼、蜗牛、老鼠、奶牛编织了一条爱心“传送带”,塔明诺和公主娜努玛平安回到了帝企鹅王国。悲伤的哀号成为了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举国上下的欢腾。
如果“大脚兽”拥有博爱,那这本书开头那一幕就不会上演,他们不会将娜努玛公主劫持;如果“大脚兽”拥有真爱,那他们就会认识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并不能主宰世界,也不会去打扰帝企鹅王国。所以,“大脚兽”们,让我们用爱心拥抱世界,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永远和平吧!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5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非常残酷的,有无数人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安妮日记》的主人公是安妮·弗兰克——来自德国的犹太人,1929年6月12日生于德国的法兰克福。193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后,开始疯狂地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伤害。安妮一家被迫移居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安妮在这里开始上学,度过了一段愉快的学校生活。后来,由于法西斯已进军荷兰,安妮的父亲带着他们一家与同样是犹太人的凡·佩尔斯一家,牙医医生阿·杜瑟尔躲进了他公司大楼后的一些隐蔽的房屋里面。1942年7月6日躲进,1944年8月四日被逮捕,这期间,全靠公司的几位员工向他们提供物资。安妮在与世隔绝的密室里度过了花季少女最重要的两年,没有人听她内心的苦闷,陪伴她的只有日记本。八人被逮捕后,相继去世,只剩下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后来,他在密室里发现了安妮的日记,并与1947年出版。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伤感,就是这残酷的战争,让无数无辜的人献出了生命;让所有人都厌恶,厌恶这残酷的战争;厌恶这无情的屠刀;更厌恶满手鲜血的希特勒。
想想吧,想想战争付出的不仅仅是鲜血,还有各种各样的悲欢离合;想想战争到来只会让地球母亲的子女们互相争斗;想想我们的地球母亲要遭受怎样的灾害;想想……
如果没有这残酷的战争,人与人之间都多一份关爱,还会让年仅15岁的倩影少女安妮惨死吗?是的,安妮是无辜的。她的死不仅仅是因为她是犹太人,许多不是犹太人的人也被这残酷、无情、可怕的战争害死。
让我们共同呼响“要和平不要战争”的诺言,把曾经满是鲜血的战场化作泡影,用对生活的热爱来换美好的明天!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6
读完《斑羚飞渡》,关上书本,斑羚们那凌空跃起时,划出的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个唯美又悲惨的故事: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上和另一山峰相距六米的伤心崖,而斑羚只能跳四、五米远。在这进退维谷的境界里,头羊一声低吼,斑羚们分成老、少两拨。接着,两支队伍里分别走出一老一少两只斑羚,一前一后,几乎同时往悬崖上蹿跃出去。在离悬崖四米左右的地方,年轻斑羚急速下降的时候,恰巧在老年斑羚身上蹬了一下,飞跃到对面的山峰。与此同时,老年斑羚却坠入深谷。随后,其它年轻的斑羚也以同样的方式飞跃悬崖。最后只剩头羊了,他坚定地走向悬崖。
为了种族的延续,老年斑羚毅然决定牺牲自己,没有要求,也没有强迫,好像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老年斑羚用死亡做成了桥墩,为年轻的一代架起了生命的桥梁,它们心里很踏实,很坦然:“为了下一代,我们有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地斑羚飞渡。”它们毫不退缩,从容地走向死亡,这一点,已不知震撼了多少人的心!
其中,那镰头头羊最使我钦佩,它在老年斑羚少了十几只时,自己带头走进了那队注定要死亡的老年羚羊的队伍中去,没有犹豫,没有胆怯,最后当伤心崖上只剩下它一只斑羚时,且中了枪,却依然昂着头,坚定地走向一头连着伤心崖,一头连着对面山峰的彩虹。镰头头羊的举动,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崇高品质!这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之路的伟大精神。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7
人世间最伟大的莫过于母爱,上天赐于了母亲一种超出本身的能量。七八岁时,我在读过一些关于在雪崩、地震中母亲救孩子表现伟大母爱的故事时,曾经傻傻的认为妈妈对我那不是母爱。终于,随年龄的变化,我在细微之处感受到妈妈的爱。我醒悟了,原来母爱是无法言喻的,平凡的母爱更会让作为子女的我心中荡漾阵阵暖意。
今天,我读的《疯娘》又是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它讲述了一个“疯娘”为了摘桃,为了子女不顾生命的故事。她的母爱让人们震撼,一个连自己都不知是谁的女人,竟为了自己儿子,甘愿被婆婆骂,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原来,天下的母亲都有一个本能――对子女无私地奉献。
“小树”对母亲转变了,因为他发觉了母亲的爱,发觉了母爱对自己的付出。那个毕竟是亲生他的娘,血浓于水啊!可醒过来的日子却如此短暂,读到这里,我不禁觉得老天爷实在不公,为何母子和睦相处的日子如此短暂?为何不让他们多点时间感受人世间的新情?
亲情无形,等到自己明白母亲的`爱时,却觉得做了许多对不起母亲的事,不禁懊恼不已。也许母亲在晚上为你盖被子一瞬间,也许在母亲鼓励你做某件事的一刹间,你便猛然感受到母亲的受。
遇到挫折时,母亲默默支持安慰你;面对成功,母亲为你的喜悦而喜悦。母亲总是会让我们自己的喜怒哀乐而影响到自己的喜怒哀乐。母亲的爱因平凡而伟大,又因伟大而变得平凡。
母亲对儿女的爱就像一首永远谱写不完的颂歌,为我们美好的明天而唱,为我们的人生而唱。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8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孤独之旅》。书一到,我就撇下电视,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知不觉中,这篇故事读完了。主人公杜小康面对困难不退缩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杜小康由于失学,无奈之下只好跟着父亲离开家人去一个孤僻的小岛上放鸭,他十分孤单和思念母亲。然而,他就在这逆境中炼就出了一把宝剑:在一场暴风雨中,他们家的鸭全都丢了,杜小康一个人挺身而出去寻找鸭子。过程中,他变得更加坚强勇敢。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纪伯伦。是啊!只有经过暴风雨的花儿才能开出最绚丽的花朵。杜小康的生活条件和遇到的困难都比我们差与难。那么我们每次遇到的小小的难题,有什么不可以去占胜的呢?读书的过程中,我也慢慢地领悟着其中的道理。世界上有许多的成功人士,他们难道就不会遇到困难吗?!肯定会!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以前要吃削了皮的水果时都叫爸爸削,自己却不敢削。爸爸叫我尝试一下削皮的时候,害怕极了!怕会削到手。我一直都不敢面对这个困难,直到我这么大了,也不会、不敢。但是最近,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去克服它,就永远都不会。当自己尝试着去削的时候,发现并不是很难。困难有大有小,重要的是看你怎样去面对,如果我们不去面对,永远也不会成功,那么就要选择去克服它们,战胜它们!
讲了这么多,总之就一个道理:通往成功的路上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困难,面对困难我们决不能退缩!用勇敢,坚强地去克服困难。风雨后总会有彩虹!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19
生活中,你一定碰到过许多诱惑的事吧!在诱惑面前你能抵挡得住吗?
这是一只能抵挡得住巨大诱惑的警犬——拉拉。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花园里突然传来噗噗声,拉拉跑过去,闻到到一股肉包子的气味,还是刚刚出炉的牛肉包子,散发出一股令狗馋涎欲滴的扑鼻香甜气息。要是普通狗,很难抵御美食的诱惑,会迫不急待将两个牛肉包子吞进肚里去的,可拉拉是警犬,从小受过特殊训练,即使饥肠辘辘的饿狗眼发绿,也绝不会碰来历不明的食物,也不管这种食物多么无色俱全。但他只是闻了闻包子,咽了口唾沫便走开了。这真是一只高贵、优雅的警犬。
这个寒假,我又一次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警犬拉拉》,警犬拉拉即使肠辘辘,在美味的诱惑面前也丝毫不改变一点主意。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件真实的事。一天我和妈妈打完羽毛球正准备回家时,在楼梯旁意外地捡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有两张一百元的现金,一张身份证,还有许多银行卡。我的眼睛一亮,兴奋的对妈妈说:“妈妈,那么多钱啊!我们把钱占为已有呢,还是怎么办呢?”没想到妈妈一脸严肃地说:“如果我门把这个钱包还给失主,他一定会感激不尽的!”
于是,我们把钱包交给了保安,并在整幢房子上贴满了失物招领的告示。两天后,在保安的帮助下,钱包终于如愿地回到了主人的手中,钱包的主人感激地对我们说:“真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可能就找不到钱包了!”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诱惑,比如金钱和美食,但是诚信才是最可贵的。一个人要是从小就得到这样严格的教育的话,就会受到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0
生命是什么?这一直是人们思考的问题。难道它是每天健康地活着?难道它又是每天与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和鸡毛蒜皮的小事接触的生活?还是有更深的意义?读了《敬畏生命》这篇文章,我懂了什么是生命。下面不如跟着我一起来看看,相信你也会懂得什么是生命的。
本文讲述“我”在一个下午正在湖边看书,忽然发现树在不断传送纤维,随着风儿大团的纤维在空中飘散。这是树儿生命的延续啊,“我”当即被这种不计成本投资的生命所打动。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震撼。那些树所传送的所有纤维中,可能只会有极少一部分会落地生根,但它为了哪怕再渺茫的希望,也会尽全力去拼搏,只是为了完成它来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使命、真正的意义。我觉得人活着,尤其是在年轻时,就要付出努力、汗水,也要有不怕失败的决心,肯去奋力一搏,即使失败,也问心无愧。
比如在生活中很多人在遇到了一个可能对于自己人生算不上什么的小挫折时,却从此意志消沉。再比如就像很多乞丐,他们在生活窘迫的时候,为什么不振作起来,去想办法谋生。哪怕从最底层干起,只要肯坚持、努力,只要怀着一份对生活的热忱,只要踏踏实实、肯等待,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就像周杰伦在《稻香》中唱的那样:“不要这么容易就想放弃/就像我说的/。”那时候,即使你的得到没有预想那么完美,你也可以骄傲自己曾付出过,就像文中那棵树那样曾为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
我想,大家知道什么是生命了吧?生命就是充实地过好每一天,努力、拼搏支实现自己的梦想,这就是生命!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1
我喜欢看《童话故事》,它们一个个故事简短而精彩,包含的寓意深远而精辟。其实,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快乐王子》。
它的故事是这样的:快乐王子原本住在无愁宫里,完全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以为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像自己一样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当他的雕像“看得见这个城市的一切丑恶和贫苦”时,却再也“忍不住哭了”。于是,他把佩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了贫苦的女裁缝和她生病的孩子,把两颗做眼睛的蓝宝石分别送给了饥饿的剧作家和寒冷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把满身贴着的薄薄的纯金叶子一片一片全部的送给了其他的贫苦人。还有那只可爱的飞往埃及过冬时掉队了小燕子,在王子的一再请求才也毫无怨言的帮助王子一次次完成心愿,把宝石和金叶子送个贫穷的百姓,同时,也把无私的爱播撒到每一个穷人的心中。
在给予别人温暖和希望之后,快乐王子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而小燕子也因错过时节,抵御不了北欧的严寒,冻死在了王子的脚下,王子因此痛碎了“心”。当然,有好人和善良的人就有坏人和可恶的人的存在,就如故事里面那些住在王宫里面的美貌的少女,在漂亮的房子的寻欢作乐的有钱人,把在桥洞里面避雨的小孩赶到大雨中的看守人。他们自私的内心和行为,更加说明了王子和小燕子的善良和无私。
我们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王子公主们,有着爸爸妈妈的关心疼爱,有老师们的尊尊教导,有社会的关爱等等。也正因为在这样爱的包围下长大的我们更要懂得爱,珍惜爱,奉献爱。祝愿我们美好的心灵远离一切丑恶的东西,做一个充满爱心的王子公主,也祝愿世界健康和谐美好!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2
谁能想到,在俄罗斯的美丽风光背后,会藏着如此黑暗的农奴制度?
谁能想到,在那些“和蔼”的地主的面具下,会是一副副狰狞的面孔?
谁能想到,在地主、贵族的张狂奴役下,又是多少农奴的悲惨?……
屠格涅夫尖利的笔锋戳开了地主的面具,向世人揭露无数邪恶和恐怖。
“风度翩翩”的地主佩诺奇金是个“正派人”他待客热情,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拜访他。佩诺奇金在客人和奴仆面前戴着厚厚的面具,看起来和气仁慈;面具下却是阴森:奴仆若忘了把他的酒烫热,便要遭到严厉惩罚。即便如此,他也忘不了面具前的客人:他仍显得文质彬彬,只是低声地吩咐总管去“处理一下”就行。
佩诺奇金还偶尔去村里看看,只是“慈祥地点点头”,便让村民、农奴们吓得魂飞魄散,连小娃娃和鸡也害怕地躲起来。这地主面具下的残暴早已被农奴们发现,却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口——那样并不能使他们的痛苦减轻,反倒让生活的压迫更重,甚至去送命,这没有用。
村里的可怜的庄稼人交不起租,就要给村长当牛当马,一切听他的命令。这还不够,老头家里的唯一一头母牛被牵走,第三个儿子也被迫拉去当兵。他原以为他的高高在上的主人“为仆人着想”,且“受高等教育”,谁知,这就像上述情况一样,被欺负得更惨……
这使我想起了《伏尔加河上的纤夫》这幅画:在一片踩满脚印的沙滩上,一群衣着破烂的纤夫正吃力地拉着远处海面上一艘巨大的船,那船看上去极其华贵。在最前头的纤夫很老了,面色黝黑,应该当纤夫很久了;中间的年轻人皮肤白晳,大概是刚来的,他的眼睛无力地望向右前方,好像对自己的未来一片迷茫……
我翻过最后一页,轻轻叹了一口气,眼前又浮现出地主面具下的狰狞面孔……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3
屠格涅夫的笔下,农奴生活在整个沙皇时代的最底端,被地主与贵族欺压得“体无完肤”。而我,也似乎从这残酷的欺压,得了些什么…——题记
沙皇时期,可谓是我俄国统治最黑暗的时期。《猎人笔记》的作者屠格涅夫,就深深感受到了这种残暴的统治——他的母亲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农场主。屠格涅夫终日听着母亲对手下五百多个农奴的打骂,逐渐萌生了写出一部批判黑暗社会的作品,《猎人笔记》就诞生了。
在《庄园》这个单元中,屠格涅夫塑造了一个虚伪的青年地主——埃尔卡季·巴伯雷奇。他外表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但是到对待自己仆从的时候,就变得粗鲁无礼,他还有一位专门为他管理仆从的总管。这个总管与他一样,甚至还要比他更穷凶极恶。村民们一旦看到他——一个小男孩哭喊着跑进屋里;农妇投掷着木片轰赶着狗,就连母鸡也惊慌失措地钻到门里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这位总管的可怕,村民们对他的恐惧……他对农奴们百般折磨,对自己的地主却低声下气、百般献殷勤。这是一个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人物形象。
《草莓泉》一章中,出现了一位可怜的农奴——弗拉斯,他的儿子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虽然只剩下他一个人,但地主依然没有减少对他的压迫——他不仅得交自己的一份代役租,还要还上他儿子欠的债呢!只可怜他沉浸在愁苦中无法自拔……
法国作家莫洛亚把《猎人笔记》比作一部“诗意的现实主义”。是阿,屠格涅夫笔下的地主个个丑陋无比。他揭露、批判了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我默默合上了那本《猎人笔记》,既为农奴的命运感到悲哀,又对地主感到无限的愤恨……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4
之所以会看到这本书是因为阅读馆的要求,我接触了。不只是看到了残暴的地主形象,还看到悲惨的社会底层的农奴们。它不仅要我们这样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民看到这一个个故事,还要我们知道在十九世纪,沙皇时期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
屠格涅夫生自贵族,但从小看着家中的农奴被压迫、剥削。早就产生了对农奴悲惨处境的同情。本书他以猎人的角度,让我们看到地主的邪恶。
例如这本书中的《总管》,这位地主作者并没有说他很凶很坏,而是说他待客亲切热情、通情达理,受过良好的教育,办事公道,关心下属利益。作者只用褒义词来形容他,但是作者用文段中的几句话揭示了地主的可怕。帕夫雷奇发现待仆没有把酒烫一下,就这样一句话摘抄文中的原话“那个待朴发窘了,愣在那里,脸色刷白”。作者用简朴的语言就让我知道地主的坏。后来,这位待仆被实实地打了几棍子,后来总管来了,娃娃哭了,狗狗闹了,连母鸡也躲起来了,可见总管多么可怕呀!
不只是外国,我们中国西藏也有农奴制直到一九五几年才解放,当时的农奴做牛做马。我看过一个片段,是地主家的儿子,要农奴做牛给他骑,但农奴不肯,于是管家把他摔趴在地上,趁他还没有爬起来让地主家的儿子骑上,再找一根藤叶来鞭打他。
当他们解放的时候,当他们的手铸铐被打开的时候,他们是多么快乐啊,我相信当时他们泪流面满。他们开心地唱起歌来。
这本书让俄罗斯的人民反对起农奴制十年后,没有了农奴制。三十年后,就没有了沙皇。可见这本书多么伟大啊!
当我们再次看到《伏尔加河上的纤夫》这幅名画时,我们终于懂得了这幅画的真正含义了。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5
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是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夺走了生命是她成为了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书里怎么净是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怀着这个问题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对比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狄肯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
如果我是玛丽,我也会厌恶所有的人或事,因为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个总是不回家的人,而我的母亲也每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只让保姆们照顾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单、寂寞,一个快乐的我渐渐地变成了谁都不理睬、对什么事都感到烦,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书,更希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因为他,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甚至是自己的人生。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6
一提起曹文轩写的小说《青铜葵花》,我就会想到其中的那个苦命的、可爱的女孩——葵花。
在葵花5岁的时候,妈妈病死了。7岁那年,爸爸以及一群城里人从城市来到一个农村村庄——大麦地附近的芦苇荡里建成的干校从事劳动和思想改造,无依无靠的葵花也跟着爸爸来到了这里。白天,爸爸很早就去干活,直到很晚才回来。孤独的葵花就坐在船上无数次羡慕地看着河对面热闹的大麦地村,那里有炊烟、牛鸣狗叫、欢乐的号子声和孩子们的欢笑声,这一切让她十分着迷。可隔得太远,不能把对面的情景看得很清楚,她想乘船过河去,可又没有那胆子。再后来,葵花的爸爸在一次旋风事故中落水身亡。至此,葵花就过上了孤苦伶仃、没有亲人的日子。在此境况下,经大人们商定,葵花就被寄养到哑巴伙伴——青铜家。从此以后,她成为住在大麦地村的青铜家的一员,又过上了欢乐的日子。白天,她和哥哥青铜一起放牛;晚上,她跟在青铜的妈妈后面学织芦花鞋。转眼,到了该葵花和青铜入学读书的年龄了,因家中的经济条件有限,只能供葵花和青铜中的一人上学。经过全家的商议和青铜的全力成全,葵花终于进入了期盼以久的学校读书,而青铜则继续他的放牛生涯。深知学习机会来之不易的葵花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再加上她天资聪颖,成绩一直非常优秀,在学校里总是名列前茅。在学习之余,她还经常教青铜识字。另外,她还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常陪青铜的奶奶谈心,逗得老人家很开心。葵花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同时又是一个快乐可爱的女孩,她的善良懂事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读了《群鸟学艺》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许多鸟都到凤凰那儿学本领——搭窝。凤凰热心地为大家讲解,猫头鹰、老鹰、乌鸦、麻雀来不及听完就自以为已经学会,拍拍翅膀飞走了。只有小燕子专心专意听完凤凰说的每一句话。结果其池的鸟的窝很粗糙,有的甚至不会搭,而小燕子搭的窝又漂亮,又结实,又暖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学一样本领,都要虚心,有耐心;不虚心,没耐心,就什么也学不会。
对这个道理,我是有体会的,有一次,我向妈妈学着做包子妈妈一边示范一边说:“瞧,先把一团湿面揉得圆圆的,再用手压平……”我不等妈妈说完,就嚷起来:“呢了知道了,知道了!”找顺手拿了一团湿面,用手压了几下,变成了面皮。我挺爱吃肉馅,于是夹了许多肉馅放在面团中心,接着,我学妈妈的样子,想把面皮边捏拢起来。唉!怎么搞的?不是捏不拢就是而皮拉得很薄,肉馅都露出来了。看妈妈,她做得又好又快,我呢?半天才做了这一个,还这儿瘪、那里胀,像个丑八怪!我心里一急,手就越不听使唤,额上还渗出了汗珠儿。妈妈看着我那“熊”样子,笑着说:“你不是知道吗?看事容易做事难啊!”一句话,说得我怪难受的。接着妈妈又把做包子的要领说了一遍。这一次我可不敢马虎了,一边认认真真地听,还一边跟着妈妈做。这一次做得强多了。妈妈看了,高兴地笑了。她学着古人的样子,摇头晃脑地说:“凡事学则会,不学怎会焉。”
是啊,学本领都要虚心,有耐心。今后,我一定要向小燕子学习。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8
冬天,雪花飞舞。水的任务完成了:连汹涌的大河流都被冰封了。大地和森林盖上了雪被。太阳躲到乌云后面。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长。白雪掩埋了无数尸体!一年生植物按期长大、开花、结果,然后枯萎,让种子像它们一样重新过完他们的一生。我认为,在森林的的一些动物一定使用它们的脚印写字,在冬天的书里写着:“大地上均匀地铺着雪。就像旅游时,有人会写‘某某到此一游。’
森林报是一本科普书,但和我以前看的同类书很不同,它竟然分期来写,象报纸一样。这样的形式,是我见到的最奇怪的一种形式。在分期的每期里还有一些小文章,比如说:“森林中的大事”、“集体农庄事件”、“打猎”、“打靶场”等等,我喜欢这种形式,那些小文章真的很有趣。在一系列的文章中,还有哥论布俱乐部等等。在看打猎的故事中我还学会了天鹅叫:“克鲁鲁,克鲁鲁”;在打猎时一些猎人还用了一些不公平的竞争方法,学鸟叫引来猎物;有些人在“求偶场”旁边放出一只母琴鸡,引蛇出洞拿回家了十只公琴鸡;在河里也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在春天的一条河里有些人看到了一些在水里游来游去的小兽,他把小兽捉了来大家一看,这是一种很像家鼠的东西,但比家鼠要小,这是什么东西?大家一看都知道,一起回答:“水鼠!” ……
我最喜欢它的“打靶场” ,因为里面有很多问答题,看完故事后,能正确回答出问题让我很有成就感!要是我们的课本也能设计成这种形式就好了。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要不你也来读一读吧!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2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学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可是,其他科目就不容易了。所以同桌华汪德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但是黄金鑫并不灰心,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拼搏,赶上其他的好同学,于是,他用了这一招:笨鸟先飞。终于赶上了其他的同学,不再成为笨小孩了。
俗话说得好: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成功的。就我个人认为,世上本没有天才,所有成功的人都是靠自己的汗水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像黄金鑫这样的同学,虽然有点笨,但是仍在默默的努力,从来不放弃。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更加努力,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不仅要更加努力,还需要有耐心,这是成为天才的开始。不会就要学,不会就要补!人与人之间虽然智力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大多数人的智力是差不多的。只要自强不息,加倍努力,那些被认为所谓“有点笨”的来说,采取“笨鸟先飞”的精神,一分努力一分收获,终究会取得成功。其实,“笨小孩”不比聪明的笨多少,那些聪明的也不比“笨小孩”聪明多少,决不是“不可救药的笨蛋”,也决不应该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聪明的稍不努力会变为“笨小孩”,“笨小孩”稍加努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也会成为聪明的人。只要你认真学,努力学,就没有什么聪明孩子或笨孩子之分!
小学优秀读后感 篇30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当我们摔倒了流血,最痛的不是我们,是妈妈的心;当我们不听话,妈妈动手打我们,最痛的同样是妈妈,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
可是,当妈妈帮我们补衣服刺到手指,妈妈仍然会觉得开心,因为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就算是痛不欲生,对于妈妈来说也是值得的。这使我想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游子吟》妈妈对我们所付出的实在太多了,而这是我们做子女的一生也没办法报答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真的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伟大的人,而这怎么可以用三言两语表达出来呢?在这个地球里,每个人只有一个亲妈妈,我们必须争取在有限的时间中为妈妈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妈妈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唱出《世上只有妈妈好》,就这么简单,妈妈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