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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迁徙时读后感五年级汇合96条

时间:2019-01-20 03:0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驯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开外,蒙古人。早年曾从事成人文写作,后转向儿童文学,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散见《天鹅牧场》、《鬼狗》、《狼血》等作品。曾获得过多种奖项,有多部作品被译到国外。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临其境,跟着秋鸟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去看风,去探访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从失去妈妈以后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微笑过。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帮这位老人喂驯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鸟。“我”给一只纯白色小鹿取名——海德薇。渐渐的我知道一个关于乌鸦的常识,乌鸦永远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们在发现了食物时会高声地鸣叫,而它们的食物,很多的时候会是死去或将死的动物。所以,森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习惯通过乌鸦的叫声去寻找那些负伤的猎物。现在,驯鹿鄂温克人已经不再狩猎,但秋鸟已经习惯通过乌鸦的报信来寻找那些被偷猎者的套索套住的驯鹿,如果他来的及时,还可以将驯鹿救下。“我”到秋鸟的营地,他就送我那块红布,让我扎在头上。“我”一直不明白这块红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这块红布是来遮挡阳光或者雨雪又不够大,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鸟去寻找驯鹿,他要求我必须佩戴这条红布。我曾仔细究过这块红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鸟一直让我佩戴它。后来我带着海德薇在丛林中散步,我们拐过一片灌木丛,几乎在我看到那个人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那巨响是挟带着气流从我的耳边冲过,我有些糊涂的回头看时,有断裂的树枝从我身后的树上滑落下来。“我”用了将近半分钟才从嗡嗡作响的耳鸣中清醒过来,“我”的耳膜差一点儿被震破了。这下我终于明白秋鸟为什么让“我”戴这块红头布,因为怕我被猎人误伤。

“我”第一次坐桦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们的船驶过一片花海,我们就像是在两边的花墙之间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几乎让我无法呼吸,“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花。,随后是三头站在河岸边喝水的马鹿。它们的毛色比驯鹿略淡,但身躯更加高大伟岸。在过了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变的开阔,河水也变浅,就在这时秋鸟轻轻地伏下身,将头低向水面,贴着水面喝了一口水。看着他的动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来,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水,清凉的河水毫无异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向秋鸟微笑,而我已经好久没有笑了。

这一天“我”和秋鸟去看风。我们走着走着遇到了一棵落叶松,这棵树有一个树瘤。树皮已经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质,树瘤上留下了无数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就是人类贪婪的印迹。黄昏,我们回到营地,没有看见海德薇,“我”向帐篷走去,发现一个显眼的烟头,“我”把这支烟头给秋鸟看,秋鸟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树上,随后我们向简易公路跑去,秋鸟看到了一辆红色越野车,秋鸟拿出了腰间的猎刀,横在越野车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经吓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纯白色小鹿在森林难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经学会了不少技艺,比如:过苔藓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袜就会湿透,还有平衡能力,“我”在过独木桥是非常小心,但是“我”发现越小心就越过不好,后来觉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驯鹿鄂温克人怎么烹饪。后来“我”去采蘑菇,秋鸟告诉“我”千万别采被虫子咬过痕迹的蘑菇,一开始我没有仔细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鸟给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树桩上。过了几天“我”在去树桩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时候,发现蘑菇都被幼虫所吃了,这会我才明白秋鸟为什么不让我采被虫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随驯鹿出游,之后便没有回来。

秋鸟送“我”一个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们滑到山谷里,“我”跟这他向森林深处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脚步,树的下面有一个小洞,“我”在洞外听着,原来是一头熊的呼噜声。

血,秋鸟和驯鹿掉进别人设的陷阱里了,他的伤口开始流血而那只驯鹿皮的毛色,醒目的红色,“我用脚将雪踢下去,盖住驯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时“我”发现那是鹿仔不见了,“我”看见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伤,“我”用针线把受伤的母鹿的伤口简单地缝合了一下,之后在伤口上抹上了红霉素软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关于熊的知识都告诉我那是一种巨大的野兽,异常巨大,行动缓慢。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奋力地去追这头熊,可是这头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鸟的床下找到了那个巨大的矛头,我为这个矛头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桦木杆,耐心地打磨……

我紧跟着作者的步伐等待着海德薇的归来,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学习作者在糟糕的环境中如何成长,变得强悍。同时也能平静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胜利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驯鹿之国》是由一位蒙古族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写的动物小说系列之一。

这本书和其它的书不太一样,同样的动物小说,描写凶猛动物时多了一份野性而少了一份细节,而《驯鹿之国》不仅讲述了黑夜之王——雕鸮、好吃的驯鹿——牛仔裤等等,而且那份细腻的写法是无可挑剔的。主人公在变,场地在变,故事在变,不变的是隐藏在字里行间的作者对动物的喜爱。

五个故事,给了我五个不同的感受,给了我的心灵五个不同的感慨。书中那只从小羊那么大的小家伙——小犴,如今变成了一人多高的巨犴。作为读者,我看到了一个巨兽的成长。准确的说,是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机会,目睹了犴的成长。当我看的聚精会神的时候,总会有小犴、小黑马从我脑海里窜过。在犴的'结尾,我感慨:“如果人人都能像格利什克一样爱护动物,那么世界上将有一个词语永远地消失——‘杀戮’”。

一只母马,一只即将临盆的母马,在十三岁男孩——波的帮助下,顺产出了一只纯黑的小骏马。它从出生起,就注定要面对大自然给予它的神秘礼物——永远的第一次。它让我明白了生命地辉煌与活力,也让我联想到了死亡的破败与落魄。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书中人与动物是那么和谐、自然,但,这也只是书上写的。而现实呢:人们为了金钱,不惜将熊的胆汁活生生地取出来,做皮制品要把皮从动物身上活扒下来,他们却不曾想:动物是我们最好的伙伴,我们为什么这么做?我希望有更多人能读这本书,净化自己的心灵,爱护动物,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快乐、和谐地生活下去。

读完《额尔古纳河右岸》后,我想,我对平等的认识,已由浅入深。平等是没有种族界限的,人、草、木、石、兽都有共同的生存权利。平等文明无条件的,它像无声的细雨,悄然滋润万物。

这本书讲的虽是一个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族的生存故事和百年沧桑,但在他们与大自然的对话中,平等却无处不在,它埋铺在故事的字里行间。

卷首的第一句是女主人公的心里独白:“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已过九旬的鄂温克族的最后一位酋长的女人,把雨和雪、跳动的火焰当作听众,故事从清晨讲到了黄昏,她回忆了一生,从女孩到暮年。那句话像清风,吻了我心内的平静湖面,荡起阵阵感动的波澜。在漫长的岁月里,她和雨雪是相互作用的,她们成了老熟人。这一份跨越种族的平等,也愈鲜明了。我忽然想起了现代社会里一直提倡的“人人平等”,理念很好,只是人类中心主义太根深蒂固,当人们提到平等时想到的几乎都是人类之间的,但其实平等是无关种类界限的,不是吗?人存在于天地之间,其他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也同在这天地,万物都平等地存在着的呀。

鄂温克族生活在中俄边界的额尔古纳河古岸,他们与驯鹿为伴,享受着大自然恩赐的同时也在艰难地生存,他们要征服自然吗?不是。桦树林是他们的皮肤,清溪流是他们的血液,驯鹿是他们的眼睛……大自然承载了他们的全部,他们把全部交付给了大自然。女主人公在小的时候,亲眼见证了一头灰色的驯鹿仔代替病重的姐姐列娜去了一个黑暗的世界。姐姐的“乌麦”找回来了,但那头原本活蹦乱跳的小鹿却再没了生息。母鹿失去孩子的同时也失去了哺乳能力,直到姐姐意外死去,母鹿才重新有了奶和活力。驯鹿失,姐姐得;姐姐失,驯鹿得。人和动物,没有任何一方是无偿的付出和得到,生存权利谁都没增,谁也都没减,大家都是平等的。

火种是鄂温克族的.希望之一,他们不管迁徙去哪都带着,百年来从未变更。故事的末尾中,鄂温克族的生活方式和现代文明冲突不断,生存环境渐劣,族人决定下山定居,却没带走火种。他们说布苏的房子里有火,再也不需要火种了。不愿意去定居而留在山上的女主人公独自坐在火塘前无奈而忧愁:我们的火种是用镰刀和石头打出来的,而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光,这样的火,怎么能使人的心和研究明亮呢。孙子安草儿往火塘里添了几块柴,她又想起族人烧火从来不烧鲜木,只用树木里的枯枝断木。他们看到汉人门房前后堆着满满的劈得整整齐齐的柴时会心疼不已,好像躺在那儿的不是柴,是他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道“我们平等的相爱,因为我们互相了解、相互尊重。”鄂温克族在百年光阴里握紧了自然的手,和它一起去感受变化、感受疼痛。平等不再只是“人人平等”,而是“众生平等”,它们都基于对天地和谐的期望,都是对精神灵魂归属的寻求。于是,平等,让所有的渺小成为不渺小,让所有的平凡成为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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