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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兔和猫读后感合集60条

时间:2018-05-03 08:08

篇一:《兔和猫》读后感

概括:《兔和猫》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里的一篇文章,讲叙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在故乡,同院的三太太为她的孩子们买了一对白兔,但是当这对白兔生过孩子后,孩子失踪了,并在墙角是不知被谁挖了一个大洞,再过了几天,那一对大兔子也失踪了,这是较为可疑的就是一只大黑猫了。在最后,作者为了那一对大兔子打抱不平,用青酸钾谋死了那只大黑猫。

感受: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兔和猫》。在前面,我们可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描写手法!

篇二:《兔和猫》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兔宝宝,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篇三:《兔和猫》读后感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可恶的是一匹大猫,常在矮墙上恶狠狠的看……”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鲁迅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死》,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人生信条,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鲁迅《兔和猫》读后感1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兔和猫》,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造物主既然造出了生物,却又为何将它们造得太滥,毁得太滥?动物的生命如此一文不值?”听到了吗,这是鲁迅先生在呐喊,在唤起人们对生命的重视,

常言道:“雁过留声”。既然雁飞过也会留下声音,那为何一个小生命的离去没能留下一点痕迹呢?也许是长班们打扫得太干净,太彻底了吧?这儿干净得像连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阔佬们的马车依旧在路上行得飞快,谁又会为刚才的一条小生命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呢?难道人们真的到了漠视他人生命的地步吗?请仔细听听先生这沉重的叹息:“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

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模样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现在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

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尽头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你看,花儿的展颜,舒展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恃强凌弱不是君子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同样的关怀,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

珍爱生命吧,让和—谐的歌声在我们头上响起,让我们和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和—谐相处,像鲁迅先生那样珍爱小动物们,让我们对每一条生命问候:你们,好吗?

鲁迅《兔和猫》读后感2

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兔宝宝,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鲁迅《兔和猫》读后感3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可恶的是一匹大猫,常在矮墙上恶狠狠的看”。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鲁迅《兔和猫》读后感4

概括:《兔和猫》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里的一作文文章,讲叙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在故乡,同院的三太太为她的孩子们买了一对白兔,但是当这对白兔生过孩子后,孩子失踪了,并在墙角是不知被谁挖了一个大洞,再过了几天,那一对大兔子也失踪了,这是较为可疑的就是一只大黑猫了。在最后,作者为了那一对大兔子打抱不平,用青酸钾谋死了那只大黑猫。

感受: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作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作文文章有两个主角,《兔和猫》。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作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描写手法!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让我们好好写份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1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镜吾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2

暑假时闲暇无事,便手捧一本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细细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时那纯洁无暇的童真,我的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时光。

《朝花夕拾》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正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当人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回想当初自己的年少轻狂和那些美丽如初的往事,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正如同那清晨绽放的鲜花,虽然在晨曦照耀下显得那样娇嫩美好,但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它们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却因晚霞的装点而平添了一分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沁人心脾,让人不禁浮想联翩。年少时那童真的味道由心头慢慢弥散开去,荡漾起一纹纹涟漪,会有一种别样的滋味呢。

鲁迅先生是文学界的大家,但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虽然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一份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是最真实的童年。常常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谱写的齐奏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们的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只匆匆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读《朝花夕拾》,我们能在鲁迅的笔下重拾童年的快乐,慢慢体会其中幸福的童年滋味。让那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却有一样的快乐,童年,真是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3

《朝花夕拾》是一部很好的小说,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散文集,因此还有另外一个书名——《旧事重提》,一共十篇小短文。鲁迅先生生平写过许多本书,可是我却觉得只有《朝花夕拾》这本小说最好,也许是因为更贴近生活吧。我是很羡慕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的,尽管生活有些艰苦,却有着一些我们不曾拥有的东西,比我们这些所谓在城市里吃香的喝辣的小孩好过百倍有余。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朝花夕拾》中,我只喜欢的一篇文章是《阿长与山海经》,觉得保姆阿长是个真真正正的好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像这样善良又朴实的人真的很少了,并且鲁迅先生也用了很多笔墨来描写这位长妈妈,字句之间充满了尊敬和感激之情,让人对这位长妈妈十分有好感。长妈妈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很是愚昧迷信,但她身上保存着最朴实善良的爱,这是现代人,城市人没有,也永远无法拥有的东西,令人永生难忘。也只有那些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才会拥有这些,这是我最羡慕的一点,我羡慕鲁迅先生曾经和这位长妈妈相处过。现代社会中,已然忘记了这些,我想,也永远无法记起并拥有这些了吧。这是我们现代人最大的不幸。

关于《二十四孝图》我也有很多话语要讲述,读完后总觉得有些什么涌了上来,是悲哀。

《二十四孝图》中讲了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本身,“孝”是传统美德,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可是这本书中却把“孝”变得封建,变得不可理喻,变成了一种坏习,让小时候的鲁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坏记忆和感觉,这是完全不可取的。封建孝道充满了虚伪和残酷,在磨灭人之本性的时候,在揭示旧中国儿童的悲惨处境之后,我们是否也该反思?

“孝”本身并没有任何错误,多好的一件事,却让人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这不得不让人反思,中国古代到底有多腐败?古代人类到底有多腐败?更让人气愤的是,在现代,更有甚者,完全不尊重父母,不守孝道,不做孝子,甚至殴打父母,败坏现代美德。

守孝道,做孝子,封建,虚伪;不守孝道,不做孝子,败坏美德,更是于理不公。我们到底该怎么做?

我相信总有最好的做法,也总有好人。鲁迅先生写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包含了一种感情,读完之后我都会沉思一会儿,想想其中蕴含的一些道理。这些道理也许不是多么惊天动地,但值得每一个人深思。就像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一般,虽然只是一些回忆慢慢拼凑起来,情节并没有多么跌宕曲折,但那些人物却栩栩如生,会永远流芳百世,令世人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4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5

闲着无聊,我随手拿起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没想到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先说说这个题目吧!“朝花夕拾”,一开始我还不理解,后来通过阅读我便深刻地了解这个题目的含义。“朝”,是曾经;“花”,我想应该是曾经像花儿一样缤纷的童年和年轻时候的美好岁月;“夕拾”等到有了一定年龄的时候重新回想起来。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狗、猫、鼠》。它写了鲁迅童年时的一件小趣事。文中说到:“有人说我是仇猫,原因自然是我写的那篇《兔和猫》。”读到这儿,我脑袋里就冒出一个大大的疑问:为什么鲁迅先生会仇猫呢?后来,读着读着,我就找到答案了。原来,鲁迅老先生小时候养过几只隐鼠,隐鼠也叫鼷鼠,是鼠中体形最小的一种。正是因为隐鼠很迷你很可爱,所以鲁迅先生特别喜爱它。但是,有一天鲁迅先生家的长妈妈(保姆)告诉他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那几只小隐鼠被猫吃掉了。因为鲁迅先生对长妈妈很信任,也就没有怀疑消息的正确性。从此,他便有了仇猫的情结。凡是见到猫,鲁迅先生不是打,就是踢。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隐鼠之死的罪魁祸首竟然是长妈妈,是长妈妈把它们踩死的!

读了这本书,我对鲁迅先生的了解更深入了。虽然鲁迅先生生活年代离我们已经很久远了,但《朝花夕拾》这本书却拉近了我们与鲁迅先生的距离。在字里行间,让我体会到鲁迅也是个凡人,是和我们一样的,一样有一个多姿多彩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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