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昏里的男孩
那天去大三班值班,顺手在书柜力抽取了一本余华著的《黄昏里的男孩》,原以为是一篇小说,打开细看才知道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里面细细阐述这每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好像都离我们的生活不远,或许说都可以从我们身边发生的故事对号入座。呵呵指示我们听说了这个故事之后,往往会说给很多人听,却从来都不会整理成一个个的小故事,并把它出版成书。
我有个小小的想法,不知道能否实现,每次听同事,听小姐妹,听任何人讲述意见有意义或者可笑、亦或是荒唐的事情,都做个有心人把它记录下来,说不定等我老了,或者说等我有写作热情的时候,我把它整理成一个个的小故事,说不定等我老了老了,却成了作家了呵呵。
看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对待有些事情不能认死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宽容别人就是宽容自己,别让自己活得很累,要善待自己,善待家人,善待朋友。要真心对人!
黄昏里的男孩读书笔记2
读余华的这篇小说,并不是特意去看的,而只是在看书写作业累了之后看的。看小说的开头的时候,写孙福花白的头发以及他在尘土之中时隐时现,感觉这位半百老人的孤独与沧桑,无亲无故的。看着看着,出现了小男孩,一个又脏又饿的男孩。他强烈的渴望着能有个苹果,在向孙福乞求时竟然遭到他的强烈喝斥,小男孩在无奈的时候趁孙福分心的时候抓了一个苹果就跑,可被孙福及时发现,由于体力缺乏,很快就被逮到。由于肚子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在被抓到以后还咬了苹果一口,使劲地咀嚼,可孙福依然不放过他,还卡着他的脖子让他把吃的苹果给吐出来。小男孩万般无奈的将来不及吞下去的苹果给吐干净了。还被不肯罢休的孙福狠心地扭断了中指。读到这的时候,我的心也揪了一下,可怜的男孩,到了这地步还遭到如此的对待,我也开始对孙福产生了极强的憎恶心理都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人了,为何还如此狠心,连一个男孩都不放过,还生生地将他的手指给拧断。更可恨的还在后面,孙福并不因此而善罢甘休,还将其绑在摊前,要他对着所有的过路人喊:“我是小偷!”一直喊到孙福收摊,一直喊到黄昏,他依然在喊。虽然只有咝咝的摩擦似的声音,而非人的孙福心里却非常的满足,他满足他抓住了这个偷他苹果的`男孩,而且惩罚还在进行中,此时此刻,我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男孩只不过是偷了个苹果,难道就值得对他如此残忍和无情吗?对于世人的冷漠我感觉很痛心,而本应该富有同情心的的孙福竟然不择不饶的对男孩进行没有人道的“教育”,深感世道为何如此缺乏关爱与理解。小说的最后,孙福坐在黄昏的小店里,孤单一人,我也知道孙福之前悲惨的经历,儿子淹死了,妻子跟人跑了,只剩下其一人守着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默默地思念着以前幸福的时光…
对这篇小说看了一边又一遍,感觉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开始结合孙福的背景重新审视他对男孩的态度,也许是因为早年丧子在他的心头留下了永远不能磨灭的痕迹,在他的心里造成了永远的创伤,于是他开始报复所有招惹他的男孩以至于让他失去同情心,变得残忍,也许在心中这样才能找到慰藉,正如他的心满意足。或许这种现象正是由社会所决定的,孙福在卡男孩脖子,拧断他的手指,将他绑在摊前的时候,周围没有人出来说句公道话,没有人制止,反而在孙福说”我们以前是不锁门的,这镇上没有一户人家锁门,是不是?“的时候周围还有好多人不住地点头,可见社会对弱小已经不再同情,变得麻木不仁。
整篇小说围绕着“偷”字来写的,由现实中的小偷让孙福联想到很多年前他的儿子被水淹死,他的生命可以看作是被上天给偷走了;过了几年的平静生活后,他的妻子跟剃头匠跑了。在他看来是被剃头匠给偷走了。由此造成他的心灵扭曲,对一切小偷都恨之入骨。这也不得不说是社会的悲哀,也是他个人的悲哀。本来能过平静正常生活的他,对现实社会充满了冷眼和愤懑,而现实又没有人能够指引他,解开他心中的苦闷。
这篇小说读起来心酸的同时更能让我们
黄昏里的男孩读书笔记3
考完试,同学给我推荐了一些短篇小说,其中就包括这篇《黄昏里的男孩》。在这些小说中,“黄昏里的男孩”这个极富诗意的题目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幅唯美的画面。就这样,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这篇小说。
看了题目和文章的开头部分后,我以为它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的故事。一个落魄的、可怜兮兮的男孩已经沦落在街头好些天,正当他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又大又圆、红彤彤的苹果映入他的眼帘。他向附近看了两眼,很快发现了这个可以使他果腹的苹果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半百、有着满头白发的水果摊摊主,他叫孙福。他盯着孙福,试探性地伸出手想要拿到这个苹果,并且多次告诉孙福他现在很饿,希望能得到他的施舍,但是都被孙福无情地严词拒绝了。终于这个被饥饿冲昏头脑的少年趁孙福不注意时,用他那黑乎乎的小手拿了一个苹果,然后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孙福发现后,一边快速跑起来追赶着,一边大喊着“抓小偷”。不一会儿,瘦削的少年终于被孙福抓住了——他跑不动了,没有力气了。大概是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情急之下,男孩咬了一口苹果,大口地咀嚼起来。可孙福仍然不放过他,使劲掐住男孩的脖子逼他吐出来,后来,男孩还是无奈地把已经嚼碎的苹果碎屑一点点全部吐出来了。紧接着,还有对他更残酷的惩罚——孙福毫不留情地将男孩的右手中指折断了。更恐怖的是在后面,孙福并没有为自己欺负弱小的行为感到惭愧,反而是变本加厉地折磨男孩。他将男孩绑在摊前,并强迫他见到一个人就大喊“我是小偷”,直至收摊。到最后,男孩累得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咝咝”的微弱的摩擦的声音,这时孙福就会告诉顾客:“这个男孩在说‘我是小偷’。”终于,孙福收摊了,男孩也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晃动着断指,一步步艰难地向远处蠕动着,虚弱的、摇晃的身体仿佛下一步就会倒下,最终男孩慢慢地消失在黄昏的尽头。
读到这里,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发展狠狠地纠成了一团。这个可怜的男孩多么的无辜、无助呀!他只是个孩子,做错了事难道没有被宽容的权利吗?何必要用那么卑劣、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瘦骨嶙峋的孩子!孩子这么小,难道不会留下心理阴影吗?或许这个孩子在以后会恐惧所有陌生人,他会以为人人都是坏人,他的未来也是不堪设想的。心里除了有对男孩的同情,更怀着对孙福做法的鄙视和反对。他竟然对男孩做出了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凡是有人道的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他对这个单纯的孩子多么苛刻啊!本以为故事讲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还有下文。后面的内容讲述的是孙福收摊回到自家后,回忆往昔。想起了自己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但是美好的回忆却以儿子不幸落水、妻子跟着一个剃头匠离开了他为结局。所以孙福只能攥紧那张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希望能寻找到曾经的幸福感觉……
读完整篇小说,我的心情十分复杂。读到最后,我才明白,小说真正的主角不是男孩,而是孙福。平时我们总能看到做坏事的人,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做坏事。然而文章结尾就很好地诠释了原因。掩卷沉思,虽然孙福开始对男孩所做的事情很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他的曾经,他的无奈,他的悲伤又让人忍不住也想要宽容他、同情他。
文章始终离不开一个“偷”字。开始是男孩偷走了孙福的苹果,在惩罚男孩的期间,孙福一直在反复地提到“偷”这个字。孙福可能认为,他的那个5岁的儿子的意外落水,是上天“偷”走了他的生命;美丽的妻子撇下他和剃头匠离去,也是那个剃头匠“偷”走了他的妻子。而孙福没有从这些阴影中走出来,没有想通,而是一直这样憋着。所以每当看到小偷,或者听到“偷”这样的敏感的字眼,孙福总会变得很激动,行为很无情、残忍,他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可能他自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这种细微的变化,但是在日积月累中,孙福却好像变了一个人。这些事,“偷”走了孙福的灵魂,让他变成了一个残酷的人,渐渐地变得麻木不仁,变得丧失人性。
文章中的少年,在被孙福惩罚后,也变得更加不堪,他的生命或许也会被上天“偷”走,如果他有幸能活下来,可能也会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这使整个故事的结尾弥漫着悲伤的气氛。而文章中围观的群众,在看到孙福用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孱弱的男孩时,只是冷眼旁观,没有采取任何保护的行为,甚至偶尔对孙福的话还有附和。这也体现了这些群众的态度,无关自己的事情,已经不予理睬,也变得麻木了,没有丝毫的想去帮助弱小的想法,没有人情味……这些也都是被“偷”走灵魂的人。
现在,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小悲伤。文章中的群众漠不关心的态度恰好反映了现在整个社会对待弱小被欺凌的态度。我想,绝不能让小说中的情景再次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重演,不能让更多的人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首先,我们应该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遇到这种以强欺弱的行为时,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怀有爱心,在看到他们受到侮辱欺负的时候,应及时恰当地伸出援助之手。此外,我们应该忘记一些仇恨,少背负一些包袱,感觉累了的时候就放松自己。我们始终要相信一切都是有希望的,人间一直是温暖的!就让我们秉承着这种信念,一起迎接明日初生的太阳吧!看,又是新的一天!
黄昏里的男孩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在网上买的,原本是给家里买套电视连续剧《武林外传》的vcd,之后又想买本书看看,网页上列着很多本余华的书可以选择,比如《活着》等,我选了《黄昏里的男孩》,大概因为题目吧,只简单看了书摘,就点击确认了。
收到网站两封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后,第二天书和vcd就送到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vcd的塑料外盒摸起来很凉很凉,书也是凉的,于是先放进抽屉里。过了一会儿,觉得可能变暖和了就拿出书来看,不是读,只是看看封皮,看看序,看看目录。
封皮是土黄色的,左边中下方有些许凸起,我死活也看不出来那些许凸起构成了什么图案,只得联想起了毕加索的作品,比如《萨比诺的女人》。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的短篇小说集,讲述故事的语言风格让我想起《许三观买血记》和《活着》。《许三观买血记》是上学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看的,读的毛骨悚然,尤其是关于卖鲜血的那些讲述;《活着》是我站在三联书店里看完的,让我想起《悲惨世界》,里面讲冉·阿让的话“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
《黄昏里的男孩》里的故事的题目很奇怪,我总是读了几段或一页后就忘记了故事的题目,于是往前翻,看了之后就想,为什么会叫这个题目呢,等看了七八成,却又觉得那题目再恰当不过,也有的时候读到了结尾便恍然大悟,题目就自己跳出来了。
故事的内容我看在了眼里,可还需要我猜猜究竟故事是什么意思,摆在眼前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其他的只能靠猜测了——幸好《黄昏里的男孩》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细节,诸多暗示;另外,还需要多读几遍,到时其意自现。
《黄昏》
《黄昏》这一文是季羡林先生早期的作品,写于他大学毕业前夕的1934年1月14日,本文是以作者独特眼光来审观生活中的黄昏的匆匆流逝以及作者对黄昏的来和去提出了提问。
窗外红彤彤的落日染红了天际,燃烧的激烈,却又带上几分美艳。此情此景,恍若画卷,却又更胜一筹。只是,这绯红撩人的黄昏,又有谁真的有所在意?众人都只是在对的时间干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在错误的时间,在艳红转而黯淡之后,才会无比叹惋,摇头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季羡林的《黄昏》是绝美中带着窒人的叹息。在温馨美丽惬意的黄昏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也是那么的可悲。我们不曾有过欣赏黄昏的经历,却也不曾珍视过这些机会。这些排山倒海般向我们袭来,让我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
总有人爱推迟,总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事等明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明明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殊不知我们自己口中的明日,就足以将你我推入地狱!
曾经有过这么一道益智题:“什么一直在到来却从来也未曾到达?”我一度为想出答案而伤透脑筋。然而,答案出来却让我啼笑皆非——明天。是啊,我们是否对黄昏就如同对待明天一样。知道它会到来,却从没重视过它的到达。有人说,不要只看重结果,重在过程。可是,没有希望没有目的的等待难道不是一种摧残吗?
一天的黄昏有一天的美丽。夏日里看墙角渐暗,看四周的白墙也布上一层阴影,一直看到暗灰的天空里嵌上闪着眼的小星。在冬季,黄昏来得早了,是寒风吹走了它的光和热吗?光秃秃的树枝在风中颤抖,渐渐地它的身影也模糊了。
黄昏真美丽,可他不能久留。当日子悠悠流走,你是否留够时间体会人生的美好,别被太多的梦牵绊,别让这关在门外。
《黄昏》读后感2
何其芳的《黄昏》,尽管有着细致的场面感,通篇却是一种暗淡的色彩,宛如一部灰色调的电影。从前到后,从后到前,作者似乎什么也没有说,除了某些情绪。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幼稚的伤感,年轻时候的孤独(抑或寂寞),莫名的伤感,看不清前路的茫然。
马蹄声永远是那么的单调,它不会孤独也不会忧郁。街道,它就在那里,沉默也好,热闹也罢。所有的情绪,都来自人,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
作者叩问宫墙,其实是在叩问自己:我到底在寻找什么?这个问题当然不会有答案,否则他就不会写出《黄昏》。
那个始终无法到达的小山巅的亭子是一个隐喻。也许那里就是作者所寻找的所在,也许那里有的仅仅是另外的一些孤独和忧郁。重点在于它的不可到达。在我们的生命里,无疑都有那么一个亭子存在,差别只在于有些人发现了它,有些人没有发现。
《黄昏》读后感3
我曾经读过不少描写黄昏的诗文,度过毛对笔下气势雄厚的黄昏,也读过何其芳笔下的那寂寞惆怅的黄昏,还读过诗人勃洛克那缠绵悱恻的黄昏,而季羡林老先生笔下的黄昏却是一种别样的感觉。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这梦一般的《黄昏》。
《黄昏》是一篇意象清新奇雨、思绪轻倩澄清的美文。季羡林既是名扬四海的学者,又是文笔优美、风格隽永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家兼备东方哲人的思维方式和西方哲人的睿智。对人生百态处处表现出广大悲伤,这是我崇敬他最大的原因。黄昏本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而季老先生却把他描写得美轮美奂,用诗化的优美以至于华丽的文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黄昏画卷。黄昏是一个时间概念,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是黑暗的序幕,漫漫黑夜的起点,但是在季老先生的笔下,黄昏却是神秘的是平凡无奇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黄昏天天与人们打着交道;然而,它却是十分美丽迷人的:“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每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真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不足,只能赞叹。一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可叹人们为何不能发现他的美呢?我们不就正好是将美丽的黄昏关在门外的那些人吗?黄昏天天与自己擦肩而过,却无法发现它的美丽之所在。罗丹曾说过:“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篇文章之所以值得阅读,是因为整篇文章弥漫着淡淡的惆怅和忧愁,作者反复咏唱黄昏“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的主题,强调“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这一意象,采用 的手法,往还回旋变文章变得层层深入,逐步揭示出富有深意的主题。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借用这句话来形容季老先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是他散文动人心灵的原因之所在。季老先生这种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巧妙地比喻渲染了黄昏的美,这样几大亮点整式我要向你推荐的理由。《黄昏》中黄昏的灵性与美会使你沉醉于其中,是你真正意识到大自然中那神奇之美。
《黄昏》读后感4
读了何其芳的《黄昏》这篇富有诗意的散文后,感触极深。在里面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一种感伤的沉郁,一种大的苦闷。作者有极高的文字驾驭能力,这使作品更具有感染力,满贮感情因子的语言风格也给读者留下探寻和想象的余地。
90后的一代,大多数青少年是沉郁、感伤的。我们的青春狂傲不羁,会叛逆,会放荡,会去寻找自己的爱情。无论是苦涩的暗恋,还是青涩的初恋,都是春雨洗涤后爱情的朝露,容易消失,容易破碎。
在大多时候我们会感到寂寞,不知不觉中有种莫名的感伤。而当我们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的时候,却是一种苦闷感到现实无法超越梦想,只能在幻想的国度里踱步。时常会问幸福是什么?也许那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情缘,或黯淡时光里一个无法触及的微笑,很甜,却是在梦里……
《黄昏》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灵安瑞村有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是:安妮卡、勇纳斯和大卫。有一次,西蓝德庄园的长期租客悦然森老太太去度假了,爸爸妈妈让他们三人去庄园里照看花儿。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进入了西蓝德庄园最秘密的夏天房间,又在金龟虫的指引下进入了地板下的神秘夹层。在地板夹层里,他们读到了艾米丽与安德里亚的爱情故事,同时也使一个三千年前的安东纳德法老的'双子雕塑的秘密浮出水面:艾米丽的家十分富裕,可是她却爱上了贫穷的安德里亚,自然而然,受到了双方父母的极度阻挠,最后,他们二人突破家族的警戒线,订下了婚礼。
之后,安德里亚又因师父林耐得命令前往埃及,和同事拉姆费德。派恩带回两座附着诅咒的双子雕塑和西蓝德花。可是,拥有雕塑的两个家族成员在一年内都先后送了性命,从此,这两个家族就永远绝迹了,连其他家族也被卷入进来。最终,三个小伙伴从大记者叶普那里找回了双子雕塑的照片,仔细观察、研究、琢磨了一个星期,知道了安德里亚本应带来瑞典的雕塑其实已经放在了英国,而另一具雕塑却不知去向。之后,他们又了解了其实一直通过电话指引他们的朱莉亚老太太在几年前就已经死了!至于电话是谁打的和第二具雕塑的下落这两个大问题就只能有读者来解密了。
《黄昏》读后感6
前几个星期我挑了一本书〈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之所以挑这书是因为这名字吸引住了我,后来我只准备慢慢“品尝”的,可是这本书不但书名吸引人,里面的内容更是精彩。
这是一位著名作家,玛丽亚.格里珀写的。全文主写:勇纳斯,大卫,安妮卡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接着大卫做梦,梦到西蓝得花,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个好朋友请到了那儿去帮忙,然后一阵咳嗽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不知道是碰巧还是什么,他们在庄园夏天的房里竟发现两捆18世纪的书信,从而引出安得里亚和艾米丽的一段悲惨的爱情故事,然后又是一次偶然,勇纳斯,大卫,安妮卡发现了一个丢失了三千年的埃及雕塑,决定去找。而且,他们借用电话里下象棋这个有趣的活动和他们的勇敢,金龟虫的启发。
最后,我也终于跟着他们一起解开这个谜团,而且在我把这本书细细地“品尝”完后,这里的一个个惊险,刺激的故事深记在我的脑海里,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同样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虎队〉,可,当我读到安得里亚和艾米丽那段悲惨的爱情故事时,感到艾米丽好伟大。并且,在这本书里的三位主人公,让我从他们那里学到了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总之,我一定会象他们一样不会被一点点的小挫折而被打败,打退堂鼓,而会一直用这个故事来激励自己鞭策自己,告诉我自己我不能就这么认输了,我要向目标前进。
我建议大家去购买这本书,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也要相信我的眼光哦!
《黄昏》读后感7
这本书是在网上买的,原本是给家里买套电视连续剧《武林外传》的vcd,之后又想买本书看看,网页上列着很多本余华的书可以选择,比如《许三观记》,《活着》等,我选了《黄昏里的男孩》,大概因为题目吧,只简单看了书摘,就点击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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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是土黄色的,左边中下方有些许凸起,我死活也看不出来那些许凸起构成了什么图案,只得联想起了毕加索的作品,比如《萨比诺的女人》。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的短篇小说集,讲述故事的语言风格让我想起《许三观买血记》和《活着》。《许三观买血记》是上学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看的,读的毛骨悚然,尤其是关于的那些讲述;《活着》是我站在三联书店里看完的,让我想起《悲惨世界》,里面讲冉·阿让的话“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
《黄昏里的男孩》里的故事的题目很奇怪,我总是读了几段或一页后就忘记了故事的题目,于是往前翻,看了之后就想,为什么会叫这个题目呢,等看了七八成,却又觉得那题目再恰当不过,也有的时候读到了结尾便恍然大悟,题目就自己跳出来了。
故事的内容我看在了眼里,可还需要我猜猜究竟故事是什么意思,摆在眼前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其他的只能靠猜测了——幸好《黄昏里的男孩》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细节,诸多暗示;另外,还需要多读几遍,到时其意自现。
《黄昏》读后感8
最近读《季羡林》。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怎样才是正确的路?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
《黄昏》读后感9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童年童心,正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开始,无邪、无欲。只是,这开端的美好却终究会消逝。
人总会长大,继而慢慢染上大人的一些陋习,渐渐的改变自己的初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如何,但至少,我相信,我能做到现在的坚持!
说实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我并没有完全读透,只是每看完一个故事,心里便愈发的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悲凉,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很简单的忧心,很沉重,却又不是那种撕心裂肺无法忍受的痛苦,它就那么沉沉的坠着,令人感受到一股窒息。
老人鱼中,在看到穗子最后收到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来信时,在看到穗子后来开始厌烦自己的那个“祖父”,在看到穗子祖父的言行,我不禁想到:只是一个农村的孤单老人啊!因为知识的贫乏,让他身败名裂;又因为年轻时的经历,导致了他痞痞的性子,但是,这又怪得了他吗?要怪只能怪那个时代吧!最后,老人请人代笔写给穗子的信,真的很简单,当他说“病不严重,只是疼得厉害”时,老人心里想的是什么?终究是不想让穗子担心,可是,他却又实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因此,他提到让穗子寄钱给他。毫无疑问,老人的谎撒的很差劲,让人一看就能明白事情的真实程度,穗子当然也明白,可是,她没有回去,因为,她听到了老人的“豪言壮语”。为什么不回去呢?感到丢脸?还是有其他原因?
毋庸置疑,老人的行为有狐假虎威的样式,可是,“狐假虎威”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老人为自己子女的骄傲?举个例子来说,你总不能奢望一个杀人犯的长辈动不动就拿“杀人犯”的名号来壮自己的气势吧!在小说的最后,穗子并没有回去,这又说明了什么?
我想,不用太多的解释就可以明白:这是一个年轻人对长辈,对老人的不耐烦。
说说我们自己吧,现在我们许多的年轻人都喜欢追随潮流,对那些老式的东西越来越没兴趣,对长辈的唠叨越来越不耐烦……针对这一点,我们是否该反省一下呢?
亲情真的很重要!有些事,有些人你错过了一定会抱憾终身。
也许,当你满不在乎的不愿去探望亲戚朋友时,当你信誓旦旦的说着以后时,真的不会再有以后。
说实话,现在的我很后悔,为自己的任性,为自己的不在意,如果生活可以重来,就像周星驰所说的那样,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不会只顾自己,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亲情,没有重播!
《黄昏》读后感10
《麦山的黄昏》这本同《男孩的街》一样,也是常新港的书。我很喜欢这一系列的八册书。
在《麦山的黄昏》这本书中,十二篇故事讲的都是困惑。他是我们必须去认识的陌生人。当你看见他,你必须鼓起勇气去面对他。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陈一言和谭子的平常夏天》。
这个故事是:有一个男生,他叫陈一言。他们班还有一个女生,是他们班上男生最注意的女生,她叫谭子。陈一言和谭子住的很近,有一次,他们回家必须经过的一条街着火了,他们班上的同学都在火焰旁边,包括陈一言和谭子。当一阵风吹来的时候,火屑飘到了谭子的脸上,谭子叫了一声,转身扑到了距离她最近的人陈一言的怀里。他很照顾谭子。但是因此产生了误会。
常新港写的所有的书,都会教我们一个道理,而这本书教我们的是:当你见到一个陌生人,他名叫“困惑”,该怎么做。是应该面对,还是退缩。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
在这次暑假前学校为了丰富我们学生的暑假生活,给我们发放了很多有意义的文学著作。我拿到的则是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著作。其实自己也一直想读读这位日本名人的著作,体会一下他与普通人不同的精神世界。
这本书主要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宇宙、心智、欲望、人类的本性、人生的考验、苦恼与憎恨、共生与竞争等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了“人为什么活着”这一哲学基本命题,并由此展现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与经营智慧,揭示了企业永续经营、基业长青的奥秘所在。本书是写给每一位中国企业家的心灵读本,是企业家的人生与经营指导书。
虽然我不是一位企业家,只是一位很普通的学生,但这本书对于我以后的人生、职场,以及我对梦想追寻的道路有着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其实人为什么活着?是一个人生目的。有些人活着,他等于死了,因为他只是得过且过,机械性的度过每天。而有些人死了,他却等同于活着,因为他的灵魂还在不断的追寻着。稻盛和夫认为人从生到死这期间,怎样把灵魂变得纯洁,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成功和失败、幸运和灾难,人生中遭遇的一切事情都可看作上苍对我们的考验,是上苍给我们的“提升心性、磨练灵魂”的机会,因此我们要由衷感激。这一观点是存在宗教信仰的。
其实,我自己就简单的认为,人为自己活,也为别人活。为自己活是,生命是我们自己的,它来之不易,作为一个人是有思想有追求的,在人生路上我们只有怀揣着梦想,经历一些磨练,才能使自己生命更有价值。而为别人活是,社会是一个由多个人组成的大家庭,我们生存的物质条件也是他人创造的,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说我们也是为别人而活的。
稻盛和夫还分享了他事业成功的秘诀,就是:有坚定的经营哲学,并将之与员工共享。我想这也是很多企业家要学习的地方。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很员工的关系都是比较和谐的。还有对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稻盛和夫的“人生方程式”人生·事业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这也是上次去格莱美公司时老总和我共同解析的人生方程式,他也是经常拜读他的著作。成功的人总是不断的借鉴,所以我们要想提升我们的境界也要经常读好的名人著作。
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想我还会继续读稻盛和夫的著作。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2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活着》,感觉真的是本不错的书,却很难从里面准确的汲取出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看的过程一直很平静,听福贵讲着他一生的经历。随着他命运的不断辗转,对这个人的爱恨也是一直发生着变化。起初,福贵是一个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不过,刚开始也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看待他的一切行为,直到,他竟然打了为他怀了孩子的家珍,才开始愤恨。
家珍是个善良的女人,一辈子跟了福贵,算是没想到一天的福气,不过,却在这样磨难的一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后来的福贵,对她还是不错的,每天背着她出去散心,这也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了吧,值了。对她,我一直抱着一种崇敬和心疼的态度。
凤霞倒是没什么感觉,觉得她的一生挺好,虽然耳朵聋了,嫁的是个偏头,但是,偏头女婿对她真的是没得说,算下来,她也比那个时代的其他女人幸福了些吧,起码比她妈强。
有庆是让我最震撼的一个男孩,他对羊的那份心疼,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养的那两个小羊,那天妈说要把它们卖了,我蹲在羊圈看着它们心疼老半天呢。
有庆的死是让我看这篇文章心情最暴躁的时候,特别是医生的麻木,让我突然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了,别说福贵,就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了,活活的一个孩子就突然这么没了,是谁谁受得了啊。要是谁的亲人被这么不明不白的折腾死了,谁如果没有想把那抽血的护士和医生给整死的冲动,那他肯定不正常。太灭绝人性了!!!
那个年代是个怎样的年代,具体的我摸不清楚,只是很庆幸自己能出生在那个年代之后,少经历了那么多世态炎凉、生离死别。在我感慨现在生活的种种不好时,读了这篇文章,我就开始逐渐感觉平衡了,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
那么多人都去了,留下了福贵。也许活到最后的并不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但是,活着,起码还能感觉到哪怕不幸福和不快乐。
只剩下福贵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连苦根也去了,可是福贵没有放弃生活,这点我很佩服他,他仍然坚持活着……
看完这篇文章,最大的感慨就是——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3
花了一天半时间吧,把《活着》看完了。也似乎又懂得了些什么道理。联想到有些轻生的人十分不该,就在前些天,新车站楼顶还有人嚷嚷着要跳楼,我虽不清楚原因,但相信与福贵一比,定相差甚远。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作者余华在书的一开始就点明主旨,也为之后的记叙作铺垫。
作品采用主人公福贵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语调及其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唯一生活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更深刻。其为我们提供了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去,一次次徘徊在绝望的边缘,但他却有着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在他发现害死他儿子的凶手之一是春生时,他深明大义,也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春生面临绝境时,福贵也依旧尽了朋友的职责,劝他要坚强地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的一视同仁。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想福贵的经历,我们就一定会鼓起勇气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人只能与福贵一样劳累一生。在不公平面前,任何的抱怨、逃避都是徒劳,我们可能需要学习福贵身上随遇而安的精神。
生活给予我们太多无奈与困惑,像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仍然顽强生存下去,他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待生命,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
平凡、琐碎的生活得利地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随着岁月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激情被淡薄,过往云烟的经历和磨练所体现出的是一丝木讷。
在读了《活着》以后,才真正思考了活着的意义,也释然了。现在的生活与福贵相比要好许多,但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还在不停抱怨生活对我们的不公,其实这些苦又算得了什么。
“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坏。只是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4
他,是不幸的,一生由福至贫,历经苦难,亡家、丧妻、失儿,而且还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他是幸运的,虽命运坎坷,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可他始终乐观而坚强地活着。他就是余华笔下的主人公——富贵。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小说时,心理特别难受,眼泪更是不争气的往下淌。掩卷凝神间,惊诧、怜悯、压抑……心头始终有种冲动在胸口蔓延,他的悲,他的苦,他的绝望和希望,他的幸福和苦难,谁人能懂,谁人能诉?
他的一生就如坐过山车,从人生的至高点——一个家缠万贯的富家少爷一下子跌落到人生的谷底,一夜之间因赌博把所有家产拱手送与了龙二。从此,失魂落魄的富贵把日子浸泡在无边的痛苦里,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子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尤其值得庆幸的是无论面对怎样的打击,他始终没有被击倒,总是依旧热情地笑对生活,艰难地与命运抗争着。
读完最后一篇章,我脑中就不时地出现富贵的影子,一会儿是少年富贵飞扬跋扈的样子,一会儿是中年富贵忧伤绝望的神情,一会儿又是老年富贵祥和温情的笑容……我庆幸,我不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而是出生在这个幸福和谐的新时代;我庆幸,我的生活如蜜糖,在家爸妈爱着,在校老师疼着;我还庆幸,苦难没有打垮和击溃小说主人公,富贵在一颦一笑中向我们传递着如此巨大的正能量:只要活着,就是幸福。
是呀,面对生活中的苦难,绝望不存在,麻木更不可取。父母给予我们生命,这是无与伦比的给予,我们又怎能轻言放弃?就如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扼住命运咽喉的伟大音乐家贝多芬,面对困难不低头、不退缩的杏林子……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积极地与命运抗争,去忍受生命赋予他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带来的苦难,因为他们深深懂得: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想想他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不快乐地活着?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的美好时光太多太多: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学会说话、学会走路、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中的一切新事物;
上学的时候,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下,我们获得了不计其数的知识让我们从此与智慧结缘;
课外活动时,我们用自己的真诚结交了情同手足的朋友;
生活中,怀一颗感恩的心,携一缕温馨的风,采撷一束温暖的阳光,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加芳香,更加明媚!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5
人紧紧相拥时的甜蜜,还是许久未见的朋友相遇时的惊喜;幸福是穿着品牌吃着海味的奢侈,还是赤着脚丫享受乡间的静谧……
我想,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吧。小时候,觉得嘴里有根棒棒糖就是幸福;可以装病逃过幼儿园的课就是幸福;能和小伙伴们一直玩一直玩不用回家吃饭写作业就是幸福…。。
上了中学,觉得没有爸妈的唠叨就是幸福;能丢掉繁琐的学习去玩游戏玩得昏天暗地就是幸福;能用上同学们眼中有钱人才会用的苹果手机就是幸福……
所以,我觉得我并不幸福。
别的小朋友嘴里叼着棒棒糖心满意足地蹦蹦跳跳时,我只能吃着苦涩的青菜;同学们身上穿着阿迪达斯用着新上市的苹果八,而我只能穿着地摊上不起眼的帆布鞋,用着早已淘汰过的诺基亚;到了周末,朋友们相约去KTV,去KFC,去大维,去星巴克,而我只能在家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烂于心的课文,写着不知写了几遍的卷子……
我真是不幸。
后来,偶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福贵是书中的主人公。他年轻的时候,是个阔少爷。早年不读书,一心往花堆里钻,往赌摊里凑,直到他输光了所有的家产。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后,过了两个月提心吊胆的打仗生活,好在被解放军俘虏了才得以回家。
他的女儿凤霞不幸生了一场病,成了聋哑人;他的儿子有庆也因给县长的夫人捐血过多而死去,原来勤劳能干的夫人家珍也卧病不起……他觉得一切都完了。
可是,活着的信念仍驱使他活了下来。后来,终于熬过那段最痛苦的时期。凤霞嫁给了老实本分的二喜,日子过得甚是甜蜜。当凤霞生下儿子苦根后却因失血过多而死去。不久,家珍也去了另一个世界,凤霞的丈夫二喜也在一次事故中死去。
天哪。
活着活着就只剩下年迈的福贵和年幼的苦根,可是,在七岁那年,苦根也因吃豆子太多撑死了。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彻夜未眠。原来,活着就是一种幸福。而我,是加倍幸福。
我不会因为牙疼而三更半夜睡不着觉;我不会因为手机影响而成绩一落千丈;不用担心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来纠缠自己,不用为了同学间的攀比而徒增烦恼,增加父母的重担…。每天起床能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每次思考能将复杂苦闷的数学题解出,每天健健康康地活着便是幸福!
原来,平平淡淡也是别人遥不可及的幸福。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6
《活着》在同事推荐的上看到排名看到的,决定看这本书是名字吸引到了我,挺感谢同事给我的电子稿,花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作者余华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故事主人公徐福贵年轻时是个阔少爷,他吃喝嫖赌、挥霍奢侈,甚至目中无人。
在一次赌场上,他输掉了家里所有的地,作为地主阶级的土豪,没有了地,他什么都不是了,从此以后,福贵一家家道中落、一贫如洗,一夜之间,从大少爷变成了贫农,但令人惊讶的是,福贵没有自暴自弃,他突然变得成熟起来,他带着母亲、妻子、儿女,在简陋的平房中过着艰苦的生活,他开始干苦活、下田耕作、早出晚归。但生活总是那样出其不意,令人捉摸不透。在一次回城的路上,福贵不幸被抓去当兵,就这样与家里音讯隔绝了三年,等到他辗转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开了凡间,女儿凤霞成了哑巴。后来生活越来越痛苦,妻子病重,并一步步走向死亡,女儿因产后失血过多死亡,儿子因献血过多死亡,女婿做工时被板车压死,就连外孙吃豆子也被噎死了。
福贵的一生,最痛苦的是见证着一个个亲人的离开,而他还活着,活下来承受煎熬的孤独。之前亲人的离世,他还会痛苦流涕,后来他麻木了,他变得平静了,他也明白了,他就是要这样遭受无数次生活的暴击后仍然继续活着。对老父亲老母亲几十年的血脉恩情,对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十几年的家庭温情,对和孙子相依为命的几年爷孙情...道不完,诉不尽的感情早已无声沉淀,再也激荡不起他心中任何一道波浪。每一次亲人的离开,他能感受得到,是心在割痛,在流血,但却没有了嚎啕大哭,只有饱经风霜的脸颊任由清风刺伤。
人为什么活着?人为了什么而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段话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我认为,人是为了那短暂的幸福与快乐,就要心甘情愿地去承受一生的痛苦。无论多么黑暗的谷底,多么低迷的深渊,多么恐惧.无奈,都不能绝望,因为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什么,只有曾经在记忆中永存罢了。
生活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活着没意思”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口头禅。
当工作稍有不顺心,生活不尽人意时,就开始自怨自艾、怀疑人生。
但只要读完《活着》,你就会明白:任何苦难都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只要勇敢趟过去,就是成长。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7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8
爱情,越是将它看得高尚,就越感觉容易亵渎它,就越想珍惜它,它是我们成长一定时期的阶段产物,我为什么而活着读后感。似乎上天给人们的爱情都是被精心安排的,无论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是精神上的独领风骚之师还是穷酸落魄之士,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爱情,并且都可以为爱情“愿意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陶醉其中”,爱情给人们的满足感是其他一切事物难以媲美的。 但是当今的人们,或者从产生爱情的时刻起,人们这种无知的家伙就用自己的毫不满足的贪婪欲亵渎着自己少有的爱情。
对自己一时迷恋的人穷追不舍,漫无目的耗费着自己的精力与时间,最终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说是爱情伤害自己。孰不知,就是自己经过深思熟虑想要去过一辈子的人,在精心准备后追求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现这不是自己生命所需要的那个人。况且前者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这伤害或许就是冲动的惩罚,自己伤害自己,就像伊甸园内的夏娃和亚当。但终究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上帝让我们伤害我们自己,就已经是对人们最大的惩罚。
对自己想要倾尽一生的人,我们总是害怕失去,想要争取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彼此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起打闹,一起学习,一起厮混,一起流浪等等,多数时候甚至是刻意地安排所谓的邂逅。可是,如果爱情可以衡量为一种定量的东西的话,上天赋予每个人都是相对等量的爱情,经营爱情的时我们不得不支出着这些东西,支出的越多,我们自己拥有的就越少。到最后可能会透支,并且让自己遍体鳞伤,痛苦余生。所以,我们应该都得顺其自然,懂得珍惜。这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阅读大自然变迁的规律来体会和把握平衡感,《物种起源》应该是不错的选择,或者最近的一部影片《海洋》也还好。
总之,不管怎样,爱情还是让我产生了无限的渴望,也似乎可以在寻找爱情的过程中,了解到更多的自己,找回更多的自我。
知识,不一样,我们可以随时获取它,相对的容易得到,但是也容易失去,所以“活到老,学到老”,它是终身产物。小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给自己学,这种思想几乎持续到了高中时代。即使是高中时代,也只是知道“只是能够改变命运”,但是如何改变?一片混沌。直到现在,可能对知识的认识仍然只停留在表面的表面,还是不知道知识具体能够怎样改变命运,因为总感学得太少。但不可否认,我已经对知识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渴望。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9
在拜读日本稻盛和夫先生的《人为什么活着》一书的过程中,让我领悟到了一些做人,做事,为人处世的道理。有些道理对我来说是全新的,尤其是书中管理者的一些理念。下面我就书中“稻盛和夫的经营哲学”中的核心概念中“以心为本”的经营发表我的感想。
书中第十三页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我到现在所搞的经营,是一种以心为本的经营。换句话说,我的经营就是围绕着怎样在企业内建立一种牢固的、相互信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么一个中心点进行的。”......白手起家的稻盛和夫认识到,“虽然没有比人心更易变、更不可靠的东西,但是一旦建立起牢固的信赖关系,那么也没有比人心更加可靠的东西。”.......“以心为本”的经营哲学归根结底是在企业中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公司成员不再是受支配的雇员,而是具有主人翁意识的共同创造者。
“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成就了今天的京瓷。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管理者,构建团队凝聚力是多么重要。一个团队,小至两人大到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人,如果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彼此信赖的关系,很难想像这个团体能有生命力和战斗力。团队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怎样在团队中建立起心与心的彼此信赖,让每个人都有主人翁意识,为了团队共同的目标努力。正如《十兄弟折箭》的故事所讲: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个儿子,但是这十个儿子互相争权夺势,一点都不团结。老国王担心自己死后,他们会为争夺王位而互相残杀,这样下去,国家一定会四分五裂。有一天,他把这十个儿子叫到跟前,给十个儿子每人一枝箭,让他们折断。十个儿子轻轻一折,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手中的箭折断了。国王又给十个儿子每人十枝箭,这十枝箭是紧紧捆在一起的,这回,十个儿子不管怎么使劲,没有一个人能折断捆在一起的十枝箭。这时,国王说话了:“你们就像这十枝箭,如果只凭一个人的力量,很容易被打败,而大家团结在一起,就会像捆紧的筷子,力量才强大。”十个儿子恍然大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团结在一起,力量才是最大的。
团队的管理者应该懂得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的关系是多么的重要。因为,信赖可以创造出美好的一切,信赖也直接决定了团队的战斗力、生存能力。而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赖,需要管理者心中有爱,用爱走进人的内心,用真诚融化心中的壁垒,用激情带领团队去成就梦想。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0
合上《活着》这本书,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徐富贵的人生可谓坎坷,从走路都自带钱串声的阔少爷变为租赁土地对人低声下气的佃户,从锦衣玉食变成了破衣烂衫,吃糠咽菜,但这只是富贵悲剧生活的开始,父亲因为富贵赌博输光全部家产而气郁而死,母亲因富贵在抓药途中被抓去充军最终病死,儿子为校长献血时被抽血抽到停止了心跳,女儿又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苦命的外孙苦根与女婿相依为命,接着妻子家珍撒手人寰,女婿又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夹死,最后自己唯一的亲人苦根也被半锅豆子夺去了生命。
这是何等的苦难啊,而顽强的富贵最终战胜了它们,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最终却安详地活出了自己的风采。无论生活怎样残酷,饱经苦难的富贵依然保持活着的意志,他依然对明天充满希望,坚持顽强地活着。即便是在人生暮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之后,富贵买了一头和自己一样年迈的老牛,并为之取名富贵,他们孤单相伴,一起在黄昏的村头交流、劳作,历尽人生苦难的富贵却留给了世人一片祥和、宁静。
回想生活中我们有多少人因达不到自己理想的体重而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又有多少人因工作不顺而怨声载道。我们会因父母对我们生活的横加干涉而愤愤不平,甚至横眉冷对,我们会有领导额外强加的工作而心中不满。我们会因孩子没有考出自己理想中的成绩而劝解甚至指责,为了让孩子能全面发展而费尽心思地培养孩子各方面的兴趣。我们甚至会抱怨社会发展太快,导致我们总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前脚刚刚迈入,后脚已被时代所淘汰……
我们的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我们抱怨,我们埋怨,我们愤世嫉俗,我们甚至借助平台大声疾呼,指责社会的不公,人情的淡漠。可是,这些与富贵的经历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不堪入耳”的,我们如果为这些事情而苦恼,似乎是太过于矫情了。即便是新闻中通报到的跳楼,寻死事件,他们所经历的苦难与富贵的相比,似乎也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生活艰辛,压力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无论怎样的苦难,都不能成为我们放弃生命的理由。因为,唯有活着,才有希望。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1
“老人的脊背和牛的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细品余华所著的《活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这场旷世之剧,“聚散无常,落叶安知花开日”。每个人的故事总不会顺风顺水,而文中的主人公也依是如此。
回顾书中福贵的一生,眼前仿佛一片漫漫无垠的沼泽地,似乎那么平静。而福贵的亲人却相继在这里陷下去被吞噬在平静背后无尽的黑暗里。一场场生死离别不断上演,而最后,当走出这片沼泽时,只剩福贵孤身一人。回头望望,当初那片埋藏着他无数亲人,痛苦与爱的地方,缺口早已愈合,竟完好如初。
他似乎是那么不幸,却似乎是最幸运的。
幸运的是,他还活着。而活着,就挺好!
纵使他一直等待,却始终不被幸福选择。
纵使他不断看见希望,却又眼睁睁地看着死神用无情的双手扼杀他的至亲,将他的希望之火浇灭,打入绝望的深渊。
纵使苦难总是无情地接踵而至,突袭而来,击打在那最温柔的地方,亦或是渗入那流淌着的红色的液体里。
他也没有放弃,他也没有死去。这就是生活啊!
苦难无法打倒一个坚强者的心,更无法阻止一个坚强者好好活着。正如众所周知的海伦凯勒,命运如此残忍地蒙盖她的双眼,而她却奋发图强,报之一个最美的笑脸。
有时候,学习会让我厌烦。我想去逃避,面对着内心与现实中强烈的“盾”,我不知如何应对。我一面忙着应付现实,一面又得不到解脱。有些人认为死去是灵魂的解脱,活着是痛苦的折磨。其实,死才是懦者的逃避,才是最无能的表现。与福贵相比,我们怎能面对一点坎坷就轻易放弃?人生处处面对绝境,但高尚的'便是置于死地而后生。我们都是一个个黑暗中的不倒翁。苦难的风总是试图把我们吹倒在地,再让我们趴下。
我们要顶风沐雨,决不被泥泞挡住去路,决不被暴雨冲散信念,而是坚定活着,坚决活着,宛如沙漠中的胡杨林,“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就像书中的福贵,经受过痛苦的考验,生死的锤炼,依然安静地活着。
一头老牛,一亩地,余生......
在生命旅途的最后一段路,他们悠悠地走着——“聚散无常,落叶安知花开日”。谁能说福贵以后不会幸福呢?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见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2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3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载着厚重的不可描述的生命的意义。初读《活着》,在安静的大学宿舍里,斜着身子,听着窗外吹来的呼呼的风响;记得盐似的月光,撒在有庆赤脚跑来的路上——这一处记了很多年,记得东北冬天夜晚的雪地上,撒满了月光,清冷宁静,也像是有人在讲着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余华总是能用最平静、朴实的语言勾勒出情节和细节,简简单单,就把人心剜地生疼。再读《活着》,仍是流着泪读完。读完后,却充盈着乐观、踏实和平静。
脑中浮现的是消隐在黄昏里的乡村,黑夜从天而降。广阔的土地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来临。
从一个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生活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宣判,并没有失魂落魄。反而是认认真真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决定要主动的活着。未曾经历苦难的人生,难以言成长。而对于福贵,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他理解的不仅仅是成长的含义了,而是活着的含义。他和命运是一对朋友,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都无法抛弃对方,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最终一起化为雨水和泥土,一起被埋葬。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回忆起的人物都是鲜明而慈悲的。 旁观者看福贵的一生无疑是痛苦的一生,在苦难的旧社会年代,无奈地坚强地忍受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与破坏,最终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幸存者。然而在福贵眼中,他在回忆中能得到踏实和幸福,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儿女。他有着老牛陪着他,等自己死了也和他们埋在一起......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笑地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是一种生命状态,我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我一直在思考,有时灵魂远离人群索居,有时喧嚣随波逐流。有时觉得自己像个空壳,只顾看着别人的幸福和忙碌,丢掉了思想和思考的动力;有时又感觉到身体的另一个自己在努力地活着,忍受现实给予我的苦难、无聊和平庸。
能写出《活着》的余华,眼睛该是有多犀利,看穿了时代的苦难;内心该是有多通透,才能描述出生命的本质和活着的意义。外物牵绊住的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灵魂可以穿透过时间和空间,去感受存在,感受活着。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4
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5
从1993年到20xx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xx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唯一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