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故乡读后感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读后感2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鲁迅故乡读后感3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鲁迅故乡读后感4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鲁迅故乡读后感5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鲁迅故乡读后感6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创业者,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行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实现自己的目标。
鲁迅故乡读后感7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鲁迅故乡读后感8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故乡读后感9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鲁迅故乡读后感10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起床啦!起床啦!”那烦人的闹钟又叫了起来,我睁开朦胧的睡眼,突然一惊!一把飞天扫帚和一件巫师衣服放在我面前,是不是眼花了,我蹦下床又仔细看了看,我的眼睛没看错,果真是。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我穿上巫师衣,刚骑上飞天扫帚我就飞了出去。“啊!不好,前面是墙!”我紧闭双眼,双手抱头,过了一会儿我觉得一点事也没有,我睁开双眼,原来因为我有了魔力所以我从墙上穿了过去。
我飞到了医院,看见一个患有非典的病人正在躺病床上呻吟着,我用了我的魔力让他的病情好转,他脸上露出了胜利微笑。因为生命之神正在向他招手。
我又飞到一个小偷的身边,发现这个小偷现在虽然沦落了但其本质并不坏而且很聪明是个可造之才。我又用了魔力将他脱胎换骨,他从此变成了有用的人才。
我又飞到干旱沙漠,看到了茫茫无际的一片黄沙,心想这应是多好的良田啊!我又用我的魔力变出了适合在沙漠地区生长的魔力种子和让种子生长的又快又好魔水,将它们撒向干旱的沙漠,从此干旱的沙漠变成了美丽的绿洲。
我又飞到了非洲的灾区,看见非洲灾区的人们瘦得皮包骨头。我洒下了许许多多的粮食,让非洲灾区人民不再饥饿……
我希望用我的魔力让世界变的再也没有干旱、饥饿,没有战争,永远和平!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中国文化被别人搬上银幕,亲切,多少也有点别扭。根据中国故事改编的动画片《花木兰》,不仅仅看到了爱国爱家的闪光点,还挖掘出了属于花木兰自己的心路历程,就是如何找到真实的自己,如何开发潜藏的能量。影片采用了超多写意式的水墨画作为背景。山水,花草,庭院,田野。色彩并不是迪士尼通常的那种浓重,而是完全模仿了水墨画中的清淡。
当花木兰发现自己永远不可能做一个完美的贤妻良母时,外人否定她,认为她不能为家人争光;家人则鼓励她,期望她努力改变。是快乐地做自己还是沮丧地迎合他人可汗大规模的征兵,不得不让木兰做出了代父从军的决定。
军营的生活并不好过。每一天从早到晚的耐力训练,让木兰有些跟不上他人的脚步。但她从未放下,还是相信,生活虽不完美,但也不是太糟糕。
战场上,靠的不仅仅仅是力气,有时候也得靠智慧。木兰制造的雪崩,使军队胜利。当然,《花木兰》中的木须,也是功臣之一。在人生的过程中,每个人总是不断地在寻求自身的价值,这并不代表我们活在他人的眼光和掌声之中,而是对自身的一种自我肯定。当木兰都承认了自己其实只但是是假冒的时,她便接近了真实,因为她最终成就了最真实的自己。
最后,她为之努力,又发挥潜能的转折点出现了,替父从军、击败匈奴使她成了全民女英雄。
就像木须所说:“那是因为头盔太脏了,我给你擦擦干净。”也许再擦擦,我们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发现自己的美与善良以及勇气。在故事中能令人处处得到启发。人,只有在发挥所长时,才能散发出强大的光芒。含苞待放的花朵,也有属于它的春天。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突发奇想、妨碍、无处不在、犹豫不决、形象动人、鬼斧神工,不伦不类、争论不休、喃喃自语、上窜下跳、故伎重演、翻来覆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色彩鲜明、横空出世……
精彩片段:
笨笨狗没版画展,一纸篓的画,满了就倒掉,所有的人都只看到他尚未画完的那一张,《笨笨狗努恩》读后感500字。30年以后,人们对流氓兔的画已经不感兴趣了,笨笨狗的画横空出世,震惊了画坛。人们把流氓兔的画从墙上撕了下来,扔进了纸篓,又将笨笨狗扔在纸搂里的画贴在了墙上。
成功的故事和传说常常会使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使一些人相信成功是突发或偶然的,读后感《《笨笨狗努恩》读后感500字》。实际上那些一举成名的故事背后都有一个积累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十分重要的,因为那是成功的关键所在。
在人生跑道上的长跑者,首先必须要有平和的心境,从而步伐才能均匀,持续有力,不然必会导致中途歇力,前功尽弃。高度的文化水准,是显示我们的平和气质下。平和不是缓慢,而是均匀;不是松懈,而是稳健;不是无谓,而是真正的有所谓的大前提。
读后感:
《笨笨狗努恩》这本书是将笨笨狗的日常生活,每一小个故事都有一个非常深刻的大道理,而作者就能将这个大道理巧妙的融入一个小人物的生活里,真厉害。
我的问题:
主人公是笨笨狗,为什么还有一大半是写流氓兔?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孔融是一个个聪明好学,才思敏捷之人。4岁时,他已能背诵很多诗词歌赋了。一天,他的父亲买来几个金黄的鸭梨,父亲拿了一个最大的梨给孔融,孔融却把梨让给了让给了哥哥,自己拿了一个最小的梨。父亲故意问孔融为什么不拿大的梨。孔融说:“我年纪小,应该吃最小的,这些大的梨应该让给哥哥吃。”父亲听后,开怀大笑,连连夸赞孔融。
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是小孩,应该吃最好的,每次爸爸妈妈买什么好东西,全都应该给我吃,而我也不懂让给爸妈吃,自从读过孔融让梨的故事,我懂得了道理,决定以后要像孔融一样,尊老爱幼。
10岁生日那年,我们全家人去餐馆吃饭,餐桌上放着许多丰富的佳肴,我拿起一个面皮,在里面放些吃的,在沾些酱,完成了,可不要误会是我嘴馋,这是给妈妈准备的,我把这个递给了妈妈。妈妈摇了摇头让我吃。我说:“这是给你吃的,如果我要吃的话还有,这个你就吃了吧!”妈妈听后,便吃了下去,脸上荡漾起甜蜜的微笑。然后,我又拿了几个给爸爸,爷爷奶奶吃,他们笑着夸我懂事,我开心极了。
从那以后我决定要当小孔融,尊老爱幼,做一个有美德的少年。把它当作自己的目标,不断的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德"的人.
要做一个美德少年,其实并不难,只要从小事做起就行了。再乘公交车时,给年老的人让位;遇到盲人过马路要去搀扶;看到老人拿较重的东西,主动去帮忙......在家时,要帮家人做事,有好东西要与家人同分享,让父母少为自己操劳。
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小孔融,尊老爱幼,懂得谦让,爱护身边每一个人,让世界充满美德与爱心!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我读了《小飞龙》这本书,书中的小飞龙许多优点都让我难忘。
小飞龙很爱鸟,他和狐狸芯湿地护鸟站的秦建国、吴飞、陈桐叔叔他们一起护鸟、养鸟,和鸟儿在一起玩耍。小飞龙爱湿地也爱鸟,他满脑子都是鸟儿了,每一次秦建国要去护鸟,他都会迫不及待的跟着去。因为爱鸟,妈妈离世后,他没有感到孤独,他把对妈妈的思念转成对鸟儿的热爱,这也是妈妈的心愿。
爱湿地,爱朋友,爱亲人,爱叔叔们,小飞龙按照妈妈的遗愿去做,心中有爱,他才能很快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他才有了新的快乐和幸福,也寻找到了友情。
小飞龙有个朋友叫米花,米花的爷爷奶奶也都喜欢小飞龙。小飞龙经常和米花在一起玩耍,可开心了。米花也很爱鸟,她喜欢和小飞龙在一起谈论怎样护鸟,一起学习,一起成长,米花从小也失去了妈妈,爸爸曾经因打鸟被抓进了监狱,米花为此偷偷的流泪,自从认识小飞龙后,她也快乐起来。这是因为她也懂得了爱的道理。《小飞龙》让我明白了,心怀大爱的人都会快乐幸福的。
读过《小飞龙》,我还学会了很多知识。好孩子要听妈妈的话,就像小飞龙那样,在妈妈的引导下,很快学会独立。小飞龙还懂得应用生活知识学习数学,连王可心阿姨都夸奖他聪明。
小飞龙的这些优点都在等着我们去学习呢!我希望大家都多读一读这本书,它能让我们懂得更多的知识和道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得未曾有》是在寒假里读的一本书,作者庆山,也就是之前我们所熟知的安妮宝贝。这是她改名后的第一本作品。书中记载了她从江南到甘肃遇见的四个不相识的人。爱作画且善于烹饪的厨子、回归农村的摄影师、年轻的僧人、以古法弹奏的老琴人。
他说:“我们研究自己,最终是为了忘记自己”
花竹和气,验人安乐。心寂境喧,万物森然。她说,安妮宝贝这个笔名随机而抽象“除了一个持有永久的女童式形象,别无深义。”这次改名,她并没有解释,但是当你读完这本书之后,或许会明白这个缘由。在时光的沉淀下,洗净浮华,还原最初的自己。人在成长,物质,情爱,得失,执念随时间流淌,渐渐变得稀薄而淡漠,景随人易,不复当初。江山依旧云空碧,昨日主人今日客。从今起,当称—庆山。
我认为庆山这本新书,突破了他一向从内向性书为主题的模式,走出了内心私我自我的小天地,不再用大段大段的独白和呓语,不再着力构建精致却封闭充满感官意象的心灵世界,她走进别人的生活,感受他人的.人生哲学,站在一个记录者的角度,将自我色彩消融,讲述四个不相识的人的故事。
四位主人公不相识却又相似,身份不一,性格迥异。生活状态的泰然与简净,以心为准。在这个快速转动的世界中拣择出了自己信任与喜爱的方式去生活。并非信仰那么强大而庄重,但却传达出一种状态。
清明,简淡。坚守,持戒,以此明人辨性。她一直坚持如此,不受天下熙熙攘攘的尘世里栖得真正的内心平静。
任光阴荏苒,万物致异。找到最想要坚持去做的那件事,从此寄云渡水,以心守一事,求定得清欢。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莫里斯。梅特林克大家可能还不熟悉他吧!他是比利时的著名作家,在近六十年的文学生涯中,他创作了《不速之客》、《佩莱阿斯和梅丽桑德》等十七部剧作和十九部散文集以及两部诗集。当然,《青鸟》这本书也是它的一大力作。看了这本书后,我激动的当晚难以入眠。就让我向大家慢慢道来。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两个孩子寻找青鸟的故事。樵夫的孩子狄狄和美狄 在平安夜见到一位仙女,仙女说她的小女儿必须得到青鸟才能幸福,吩咐他们寻找。两个孩子用仙女的魔钻,召集了面包、糖、火、水、牛奶、猫、狗和光的灵魂,先后搜索了思念之乡、夜宫、森林、墓地、幸福花园和未来王国,却一再受挫。醒来时,狄狄却意外的发现。整个故事有童话、寓言和传统戏剧的长处,所以很受各国人民的欢迎。
当我读了《青鸟》这本好书以后,我特别喜欢作者的那种写作手法,又神秘还不失幽默。让读书的人能深深的和他的书融为一体。它还让我知道了真正的幸福并不藏身于某个遥远的地方,它就藏在我们身边藏在日常生活里,但却需要智慧是我眼睛去发现它。幸福并不是只要找到就能够长久的,而是在寻找它的路途中获得对幸福的领悟。
然而,《青鸟》并不仅仅是蕴含着深刻道理的书,虽然幸福是这部作品的中心,但却远远不能代表他的全部,因为书里还有很多面对现实的勇气和办法。啊,感谢您,梅特林克先生!您的这本书让我们懂得了很多,让我们那双被现实生活中的诱惑蒙蔽了的双眼亮了起来,我们衷心的感谢您!
水浒传读后感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水浒传》,令我感慨万千。
水浒传具体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塑造了一大批梁山泊好汉忠义,替天行道的光辉形象。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比如一百单八将中的宋江,江湖上人称他为山东及时雨宋押司,他深明大义,急盼招安,愿为国家出力。在兄弟托塔天王晁盖死时,他十分悲伤,几次要哭昏过去,每日都会领众举哀,遵从晁天王遗言,发誓要带领好汉们,活捉敌人史文恭,为晁盖报仇,在不断地努力下,他做到了。他军法严明,宋江手下的军校因为酒肉少而杀了厢官,宋江哭着命他痛饮一醉自缢而死,而后,他顾着梁山泊时的恩情,盛棺安葬,他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好官。
而反过来呢,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使人愤恨,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宠溺养子,使计拿下教头林冲,刺配沧州道,险些被防送公人董超和薛霸结果了性命。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后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而后却转面无恩,连日称病,不敢上朝,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让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令人可忧可悲。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科技文化蓬勃发展的新社会,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勇敢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成为我们积极向上成长的新动力。《水浒传》在我遇到困难时使我想到梁山好汉们在遭到朝廷的讨伐时携手共进,积极出力的事迹。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梁山好汉仿佛变成我的指路人,告诉我要对朋友热情主动。
读过《水浒传》后,我仿佛被注入了正义的能量,它恰如一首史诗,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的国势特征和民俗风情,但它为我们传达的更多的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传奇。
水浒传读后感2
《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读完《水浒传》,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水浒传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后来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水浒传读后感4
今天我看完了水浒传的第三十回,使我获益匪浅,与大伙儿简洁明了的沟通交流一下。
说起这五回里要我最很感兴趣的是哪一回那么就非第29回施恩重霸孟州道武松醉打蒋门神莫数了,在这里一回中创作者对武松与蒋门神的描绘十分细致,例如蒋门神:“那厮不专长大,原先有一身好本领,促使好枪棒;拽拳飞脚,相扑为最。自言过其实言道:三年上泰岳争交,不曾有对;四海之内没我一般的了!因而来夺小弟的路面。小兄弟不肯使他,吃这厮一顿手脚打了,2个月起不能床。”
武松此生最是声望心地善良,专爱伸张正义,听了以后,不闻不问身体状况,马上要前往。到快活林,先是有心找茬儿,接着将蒋门神的媳妇一下子丢进酒坛子里。那酒保,“提”过一个来,双手“揪”住,也望大酒缸里只一“丢”,都装在了酒缸里了。另一个酒保,也落个个一样的运势。可以说打得酣畅淋漓!蒋门神来了之后,你看一下武松:“说时迟那时快,那时快;武松先把两个握拳去蒋门神面部虚影一影,猛地回身便走。
蒋门神大怒,抢将来,被武松一飞踢飞起,踢中蒋门神小腹上,双手按了,便蹲下。真有点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觉得。可是与鲁智深不一样的事,武松较为明智,没把人击败,武松原本就相关司在身,在被一个简直杀头的罪!
水浒传读后感5
读了这回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林冲对我的冲击都是深切的,梁山好汉了一半本性都要从林冲来发掘,来体现。林冲来到梁山之后,白衣秀士王伦小人见识,容不下林冲这一条好汉,非要林冲拿什么“头名状”来,林冲岂是那铁石心肠的无义之徒,三日拿不到头名状就将被王伦赶下山去,就在这最后时刻,却与另一条好汉青面兽扬志得遇,好一场英雄会,杀了个天昏地暗,不分上下,正是英雄惜别英雄,不打不成交,一场虎斗,成全了一对英雄情义。
可是小人王伦非但不醒悟,心里更怀了芥蒂。可怜林冲英雄血性,杀掉恶贼,刚刚冲出道德的匡束,一片赤诚来投奔,却遭遇了一盆冷水,这且不说,关键是看到扬志,一条好汉,仍有一个自由之身,可以自由地行走天地之间,光明磊落,堂堂丈夫,而自己也曾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而今却不得不寄人篱下,看人嘴脸,有家归不得,有苦无人诉,一想到这个,不免感慨万千,百感交集,看着扬志上船将去,刚刚结识了一个知己之士,却转眼又要离去,能不伤怀?
实实感人!有时想想,人那,究竟怎样的生活才能无忧无愁,无烦无虑呢?即如智深,毫气冲天,一身刚直,侠肝义胆,快人快语,多么可爱。为什么林冲就不能这样?为什么林冲就要顾虑重重?其实,人还是要看开一些才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直言快语也是一生,为什么要瞻前顾后,处处小心,处处在意呢?
水浒传读后感6
前些天,我读了《水浒传》,水泊梁山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那一百零八将栩栩如生的性格长久的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冲,最可怜的就是宋江。
林冲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忍;二是狠。高衙内欺辱他的妻子,他忍了;诱他进白虎堂,判他去充军,他忍了;解差用开水烫他,甚至要杀他,他忍了;从八十万禁军教头到看守草料场,他忍了。他忍,是因为他对朝廷还存有幻想。当到了“风雪山神庙”时,幻想破灭了,他忍无可忍了,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六个人。投奔梁山,王伦不肯收留,他忍了,寄人篱下,当晁盖上山时,他又忍无可忍了,杀了王伦,体现了一个“狠”字。
在说宋江,他从来就是脚踩两只船,对朝廷充满幻想,总以“给兄弟们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聚义厅变成忠义堂,人人得而诛之奸臣高俅倒成了座上客,导致林冲气的吐血,他接受招安的日子,也是林冲吐血身亡的日子。接着,他又征讨同样是起义军的方腊,结果兄弟们是死的死、亡的亡。最后朝廷对他还是不放心,赐他自尽,他临死还带上李逵。可谓可怜、可悲,令人心生厌恶。因此,我喜欢豪爽、仗义、百折不回的武松、鲁达,以及对朝廷彻底死心的林冲。讨厌和宋江一路货色的吴用,卢俊义。
总之,我喜欢着本书,那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人将伴我同行,这就是我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受!
水浒传读后感7
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是我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它讲述了北宋徽宗年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号除暴安良起义的故事。但可惜,他们只反权奸不反皇权和朝廷。宋江,虽是头领,却不顾众人反对,最后受朝廷招安。一百零八位好汉最后归隐的归隐,出家的出家,惨死的惨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是悲痛和愤懑。
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任何事情,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
是啊,不正确的选择让昔日威风凛凛的梁山泊毁于一旦。设想,如果当初宋江没有错误地决定受朝廷招安,而是继续做着除暴安良的事业,虽然草莽名声,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结局也许不会这样悲惨?
《水浒传》这本书,其实也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有着智慧启示。
小朋友面对糖果的诱惑,选择不正确,可能被拐骗,导致家庭破碎;青少年面对电脑的吸引,选择不正确,致使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老年人面对骗子的花言巧语,选择不正确,可能让自己省吃俭用一辈子积攒起来的钱物被骗一空……这些,足以说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多么重要。
小鸟不贪嘴,可以免去多少危险;人类不大兴土木,可以存活多少森林;科学家不研究毁灭性武器,可以让地球减少多少危机……正确地选择很重要,这是《水浒传》给我最深刻的启示。
水浒传读后感8
最近,我校有好书漂流的活动,我们班拿到的是《水浒传》这本名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以后如何做人。
在这本名著中,每一回都离不开忠和义。忠每个人都做得到,但义却很少人做得到。
面对金钱的诱惑,有人背叛了义字,义字是人生中的目标,在现实的社会中,有的人因为一个义字而取得成功,也有人因为一个义字,而错失良好的机会。虽然义字只有三画,但却是用一生来谱写的这三画,一个不留神,就会写错。
在这本名著中,有许多人物,有性情急躁、为人豪爽的鲁智深;有逆来顺受、安于现状的林冲;有不拘一格、性格刚烈的武松……
鲁智深虽然性情急躁,为人却很豪爽,但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我读了那些鲁智深打人的文字,不禁毛骨悚然。现实生活中,在我们班上有不少像鲁智深这样的人。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看见有两位同学在“打人”,他就立刻跑上去,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事后,他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在玩游戏,他真是后悔不已啊,但他过后,马上就向他们道歉。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要向书中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一样,吸取他们的好汉精神,这样我们的生活才有意义。与其一生都平平常常,不如擦出一些火花。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水浒传读后感9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一部不朽的古典文学名著。它描写了北宋年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英雄事迹。就艺术成就而言,《水浒传》英雄人物的塑造,对后世影响深远。
在水浒传中,至少出现了一二十个性格鲜明的典型人物,这些形象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林冲、武松、鲁智深、李逵等英雄人物的性格都成为了后世创作以英雄为题材的小说取之不尽的宝藏!
对于书中的精神,我有一点自己的体会,我觉得主要是写“忠”和“义”。“忠”是对地位、权利诱惑毫不动心。晁盖六人夺取生辰纲,没有一人有私心,这就是“忠”;“义”这个字在梁山好汉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义”一可以解释为正义,仗义。武松杀人后,为了不连累别人,在墙上留下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义”,这是个人的小“义”。而在这次疫情中,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叫“民族大义”!中国为了控制这次疫情的传播,第一时间封城,为世界抗击病毒争取了时间。中国还向全世界宣告,只要你们有需要,只要我们能做到,不管人力、物力、财力,我们都可以支援!这样的义薄云天才是大义!我是中国人,我骄傲,我自豪!
“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孟子曾说过的。古往今来,所有英雄都能舍生取义,他们选择做正义脚下的垫脚石。书中所有英雄的忠义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地方。而民族大义需要我们每个人代代相传!
水浒传读后感10
在这一学期,我们学习了许多课文,如:师恩难忘、陶校长的演说、黄鹤楼送别、莫高窟等等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就要数《林冲棒打洪教头》了。
故事中的豹子头林冲,因受官府陷害,被开封府发配到沧州,路上经过柴进庄上,便进去坐坐。这时,柴进的师傅洪教头来了,一定要和林冲比试比试,林冲推辞不过,只得和洪教头切磋一下,而洪教头却以为林冲不会武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被林冲打得落荒而逃。
这个故事风趣幽默,用洪教头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形象,把林冲刻画的忠直淳朴,武艺高强,威武,谦逊。文中还把洪教头写的带有有几分喜剧效果,使这个故事更加的生动、有趣。
《林冲棒打洪教头》本是根据《水浒传》中的一个故事改编而成,《水浒传》是一部根据史料为依据而编写的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小说,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惊险刺激,以山东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和智多星吴用带领的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与官兵斗智斗勇的故事。
那时候的帝王腐败无能,官府大量的向民间收税,榨取民间的财产,滥杀无辜,民间哀鸿遍野,妻离子散,灾民们啼饥号寒,不是死于官兵的刀下,就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冻死,病死,饿死……他们已经忍无可忍,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受够了官府的黑暗,不再做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小绵羊,而都去了梁山造反……
《水浒传》——一本让你受益终身的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