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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人相信的事读后感汇总70句

时间:2021-04-04 15:03

飘读后感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飘读后感2

《飘》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纠葛。

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记得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偷偷找一些名著来读,世界名著像《茶花女》《巴黎圣母院》《简。爱》《傲慢与偏见》等等大都看过。但我唯独就喜欢<飘》。在当时那个年龄看这些书,只是看一些故事情节,根本不能读懂书中的意境,更别说体会书中人物内心世界。

当我有了一些生活阅历,再次捧起这本书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更加的喜欢这本书了。现在就说说我再次读《飘》的感受吧。读这本书,就好比是在读郝思嘉的坎坷人生经历,说坎坷吧,我也不是真的很赞同,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这就奠定了他的人生必定是不幸的。虽然不太赞同她的人生观,但赫思嘉这个人物我还是很欣赏的,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但又沿袭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赫思嘉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对自己认定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在《飘》中,令我感慨甚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德对思嘉的忍让与奉献;不是……;而是思嘉在面对困境时,勇于改变自己,舍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和传统的勇气。无疑,她这种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遇困境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实在是不喜欢写太多的啰嗦文字,就写首小诗来表述我的感受吧。

飘读后感3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读后感4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读后感5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而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亦是一个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只有:我们可以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该停止。

飘读后感8

《飘》是全球范围内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本书因被改编拍成电影,故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而我看完之后,最喜欢的是思佳。问她的不幸而伤感,也为她的'幸运而感动。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塔拉庄园的小姐思佳爱上了“十二以上”庄园主的儿子阿什利,但阿什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梅兰妮。出于嫉恨,思佳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内战爆发后,应征入伍的查尔斯不幸去世,并与之结了婚。而后不久,弗兰克为了报复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对思佳的袭击,瞒着思佳与阿什利等人去参加“三K党”的行动,不料,都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死于这场行动中,思佳再次成为寡妇。后来,他接受了一直深爱她,为她做了很多事的白瑞特的求婚,但婚后的思佳并没有忘掉阿什利,他对阿什利的情感被白瑞特发现,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二人最终分居,而当思佳想向梅兰妮袒露自己的过错时,宽容的梅兰妮阻止了她,保护了她和阿什利的名誉。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思佳最终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

女主人公思佳是幸运的,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出身在一个环境较好的家庭里,几经变故仍有默默守护她的白瑞特,守护她的挚爱。而在战乱的年代,二次成为寡妇,束缚了她的天性,毁掉了她对爱的向往和期待,因而又是不幸的。

我喜欢小说中的梅兰妮。喜欢她的宽容;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处事方式。

我也喜欢女主人公思佳,喜欢她面对困难时的勇于迎接;喜欢她面对责任时的勇于承担;喜欢她面对爱情时的勇于追求。

而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白瑞特的守护因思佳对阿什利无法忘怀而气愤离去这个情节,它让我感触到:要珍惜眼前人,善于发现那些不计回报且无私守护、帮助你的人,切莫等到失去再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也没有可以让时光倒退的机器。我们总是忽略了的身边的温暖,并且伤害了这份温暖和美好。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对未来充满信心,共同铸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飘读后感9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读后感10

《飘》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喜欢斯嘉丽的坚强勇敢,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尼的外柔内刚。

故事发生在南北美战争期间,讲述了一个女孩面对战火毁灭的家园,鉴定不屈,豪不妥协。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经受苦难,包含激情。

我佩服斯嘉丽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够不顾社会上的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战争打到亚特兰大时,她凭借坚强的勇气带着刚刚生完孩子的媚兰逃回了塔拉农场;当她回到家得知家中的变故时,她又艰难的扛起了一家十几口的生活重担;当战争失败,维希礼从战场回到家中时,她慷慨地接受到了他的一家;她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战争结束,亚特兰大市一片狼藉,她意识到木材将是未来应用最多的产品,果断地买下一家木材厂,从而赢得了财富;她有着极强的事业心,当她第二次怀孕时,仍然坚持不懈的奔波于木材厂。这使她顺利地从逆境中站了起来。可以说斯佳丽是那个时代的女强人,拥有着成功的事业和令人羡慕的家庭,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故事中另一个值得我们敬仰的女性就是梅兰尼,她几乎拥有了女性能够拥有的所有美德。她用她的心爱她身边说有的人,即使是嫉妒她、恨她的斯嘉丽,她也待她如姐妹。她的丈夫在前方打仗,她在后方默默的支持,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斯嘉丽打死一个北佬的时候,她没有惊慌,她能干保持镇静。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那么的温柔善良,善解人意。

《飘》是一本值得我们咱三回味的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的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一本薄薄的书,让我只用一两天就能看完的书,带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却一直持续着。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亲近的人还陆续死去。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金钱、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与他为伴。但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去面对这个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似乎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也能平静、清醒地去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情。

而读到家珍的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段落中,最宁静,也是最真实的一段。我想,人活一生,总会承受这样或那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经过岁月的历练,沧桑的经历,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我们又是否可以面对着那些伤痛的记忆娓娓道来呢?

这个世界的却有些不公,有人生来就可以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而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面对黄土,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而面对这样的不公,我们终要在内心去寻找思想上的解脱,平衡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经历,我只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地去实现它的价值。

《活着》读后感2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活着》读后感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余华的小说《活着》,让我感受很深刻。这本书讲述了福贵苦难不同寻常的一生。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穷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尤其是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死去时,他心底那种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读过了《活着》这本书,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长岁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种种磨难,总会遭遇无数的坎坷挫折,总会体验到痛苦难当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当自己还幼小的时候,总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觉得很是烦恼,总认为被父母责骂,被老师冷落,被同学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遭遇流言蜚语的打击,遭遇考试失败,就是没有希望的的人。读过《活着》之后,我才发觉跟福贵经历的这一切比起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贵在经历一种无言的痛苦,一种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头去扛的痛苦。

《活着》说了一种乐观的精神,福贵承受了一切的苦难,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生存,这让我受触动最深。他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一切了,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贵承担的痛苦比起来,有时候我们显得很消极,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开始垂头丧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活着》告诉我,让我相信了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沧海一粟,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的对待生命!好好活着!正是他想说的,也是我从中明白的一个道理。

《活着》读后感5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活着》读后感6

如果说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那除了生命还有什么是我们存在过的意义呢?我们活着享受自己的生命,我们把生命过得像那么一回事,用自己的方式定义生命!

如果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先离开我们,在出乎意料的时候。那么,在他们离开后我们用什么去永远的记住,是否一个人死去后就真的没有了,那些离开的我们爱着的人我们是不是该代替他们更好的活着。活着如果过得孤独,那么是否还要选择活下去。也许现在的我们轻视的生命,是那些挣扎在生死线的人所奢望的未来。不知道从何时起只有死亡才能唤起人性,才能唤起敬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用生命去抗议,挽回自己的权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生命成为附属品,只为证明愚蠢无知的爱情!

在看完小说《活着》之后,我才稍微明白生命的厚度。主人公福贵在曾经是个不管世事的公子哥,年轻的他败掉了家中的田产和房子,气死自己的父亲。那是的他和现在的许多人一样对生命没有任何定义,直至生活落没,母亲因得病没钱医治而死,儿子为县长老婆献血而死,老婆因生活贫苦病死,就叫女儿也因生孩子而死,女儿为他留下的唯一外孙也因为饥饿而吃豆子给撑死啦!人一生最痛苦的,我想莫过于陪伴你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开消失,而你只能目送着他们一个一个离开。仿佛在福贵的心中,他的家人并没有真正的离开,他们把生的意义交托在福贵手上。每次看到福贵一人在田间伴着老牛耕作,嘴里还念着“家珍、凤霞、有庆”的时候,眼眶总会涌出泪水,中国式的活着不是咆哮,不是挣扎,而是默默忍受。

这个曾经的阔少因为年轻的无所顾忌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又在而后的岁月,用自己的双手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这到底是老天对他的眷顾还是惩罚。而他自己总在床头放上十元钱,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给替他收尸的人的,他们也知道福贵在要和他的亲人葬在一起的。活着的背面其实就是死亡,就算最后留下的只有福贵一人,对于死亡他没有恐惧,也没有期待。他只是准备着。

生命正如吃饭睡觉一般平常,如果没有出生的喜悦,没有死亡的痛苦,也许生命真如凡事一样平常。正因为人们敬畏生命,才害怕生命终结。

《活着》读后感7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PS:有的酒越品越香,有的书越读越深刻,看来以后读书得沉下去。

《活着》读后感8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读后感9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活着》读后感10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

《活着》读后感11

读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就如同品尝一杯生命的苦酒,于是,迎着春日和煦的阳光写下了这些文字。

在洒满阳光的绿油油的田野上,一位老人,生命布满了疮痍,他牵着牛,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广阔的土地就像他袒露的胸膛,他望着牛,夕阳和炊烟,沉浸在一片落日黄昏的景象中,他年轻时曾拥有家财万贯的阔绅子弟,却在赌场上输掉了他全部的家产,结束了他富裕的生活。战火纷飞的年代,他被俘虏,在参军和回家面前,他选择了回家。他有一个外孙,由于疾病和种种事故将老人与他们分开。

这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滞重、人间的温情,在我们享有生命时,我们应尽努力去维护它,经营它。然而,当生命将要从我们身上剥离时,我们是否真正的了解它的含义呢?生活中的所有悲伤、喜悦、得失,都将老人的生命变得斑驳、沉静和突兀。或许,生命是激情,是力量。可对更多的人而言,生命何尝不是一种承受呢?战争、饥饿、病痛、孤独……

有时候,我们享受给予却不知如何回报;付出却一无所获;渴望诉说却不知如何表达。但是我知道,我们要用全部的生命去爱父母;用全部的执着去爱恋人;用全部的责任去爱孩子;用全部的真诚去爱朋友;用全部的热情去爱每一个生命。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如此,它充满着矛盾又好似相互瓦解,一同奔跑相互扶持。在它凄凉的底片上,展示着生命永恒的温度,诠释着炽热的渴望,大概这就是活着。

生活中,也许活着比死亡更痛苦,但他却选择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生命的重新获得,它无任何理由,只是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活着的价值。

《活着》读后感12

我总是看见一个老人,牵着那头老牛缓慢的走着。有时候,他们在耕地;有时候,老人坐在草地上,老牛在水里安静地洗澡;有时候,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们没有剩余的言语,他们只是相互依偎着走过余下的时光。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期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

我想,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悲痛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活着。可是欲绝,却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因为我明白,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能够将人生过得完整。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可是我们依然能够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可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活着》告诉我们,从来就没有过不了的命运,只要能活着,我们就该好好的活着。人生的沧桑可是如青石板上的刻痕,岁月流转,水珠滴过而又了无痕迹。以往的挣扎可是是过眼云烟,而事到如今,我们才明白,我们要的从来都不是美丽的人生,我们要的,是一步一步走过的故事。

《活着》读后感13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作家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的死亡更让我震撼,那些或平淡、或惨烈、或失望的死,无一不让人思考生的意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坎坷,遭受了种种不幸,家中破产,先后失去父母妻子儿女,他是在死亡的相随下活着的,接踵而至的死亡将他的生活撕裂得粉碎。但是我认为他又是幸运的,在那个漫长黑暗的时代,他娶了一个好妻子,有懂事的孩子,虽然亲人相继逝去,但他乐观又坚强的活了下来。活着不是最大的幸运吗?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活着》读后感14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2016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活着》读后感15

平凡,但不平庸。——题记

活着或死亡都是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这薄薄的一本书却花费了我好长时间,这让我更加切身体会的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没想到那县长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世人总说“人生之意不如事,十之八九”,可是真正有那十之八九的却极少,当你开始埋怨世界,有没有想过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活着》读后感16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

俗世奇人读后感1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晚期一个小码头上各式各样的"活神仙"的奇人奇事,俗世奇人读后感精选。这些人物,每个人都有一个颇有趣味的绰号,如死鸟、苏七块,酒婆、背头杨……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儿,个个在码头上都享有盛名,堪称"俗世奇人"。

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经过千锤百炼和长期的磨练而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样的绝活呢?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些俗世间的"活神仙"把人生过得一点儿也不平淡。他们正是靠自己精湛的技艺让自己的人生精彩纷呈,生活有滋有味,获得了他人的敬佩。这些才华顺应了那个时代的需求,成为他们赖以生存的实力。就今时今日而言,才华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物竞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的永恒定律。人生就是如此,这不算残酷,事实而已。

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任何妄想着抄近道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淘汰。

俗世奇人读后感2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这本书写的是在天津的码头上,没有才华就难以存活的故事人物,因此造就了一群拥有高超才艺的人,俗称奇人,一奇就演出了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这本书里有许多手艺高超的人,如:凭着精湛的医技赢得了民众尊敬的苏金散;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等等。不过,最令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刷子李。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

纵观此书,作者的笔风有趣、耐读,充满了地地道道的天津味。书中的个个奇人,在作家冯骥才独到的眼里、幽默的笔下,生动有趣,活灵活现,而且将揭示道理和凸显手法合二为一,让人读起来明了、清楚,不愧是一本好书!

回到现在,这样的奇才能士也大有人在。你看,出现在《最强大脑》节目中的每个选手,水哥王昱珩,记忆大师王峰、郑才千,魔方达人贾立平等等,个个是能人、奇人。可是,他们也不是一生下来就那样本事过人,而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有如今的作为。所以,生活中,我们也是一样,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这样才会成功。

俗世奇人读后感3

生活虽平凡,却不平淡,奇人趣事在这俗世纷纷出现,惊起一片波澜。

《俗世奇人》所写之人大多具有传奇色彩,书中所讲之事,又多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这些人物生平脍炙人口,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赞叹不已。

《俗世奇人》中描写的每个人物总有一项技能是非常人所能有的,不管白道黑道,读后感《俗世奇人读后感精选》。书中有一句话我十分欣赏:"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很多人就是百样通,可都不"精",缺少一种愿意去钻研的精神,自然是不可能拥有奇技的,也没法在社会上很好地立足。

是的,随着社会潮流的进步和发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也必然会被淘汰。在现代社会,竞争意识比冯骥才先生描写的社会更强烈,遍地人才,如果稍稍地不努力,不比别人强,你就会被淘汰。身上穿一身黑,干完活没有一个白点的刷子李,其技艺让我尤为惊叹,我见过很多这样的油漆匠,没有一个不是身上满是油漆的。干一行爱一行,你选择一种职业,就是要有必须把这份工作干好干精的决心,拖拖拉拉,混混日子的人终将无事所成。学习也是如此,既然你已经选择当一名学生,那就把这个学习的工作干好干精,在这极短的求学阶段认真学点本领,业余学点特长,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更好地立足生存。

其实,这可以从生活的小事做起,学会快速系鞋带的方法,就可以节约时间,同样,这也是一份技巧,虽不是绝活,但依然受用。一次,家中电脑突然坏了,可我在里面的文件都还没有保存,就请还在就读研究生的哥哥来帮忙,他从小学习电脑编程和计算机技巧,电脑在他的手下,很快就修好了。可见,身怀一项技能既有助于自己,还能方便他人。

俗世奇人不是样样精通,但是他们照样活得精彩,受人尊敬,令后世惊叹。在今天的社会,想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想要在社会上立足,想要出人头地,那么同样,你就必须拥有一份精通的才华!

只要有一技之长,拥有奇技,我们就能创造奇迹,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4

虽然《俗世奇人》的阅读结束时间已经到了,但是我因一些情节而思考出的问题并没有随之而去。和天上繁星一样多的问题,如烙印在黑白两色纸上的晦涩铭文字符,安静地沉默地无时无刻围绕着我,等待着被解答后散发出的那一道曙光。

正如我写的第一篇《俗世奇人》感悟一样,在这最后一篇感悟中,我还是写《雕花烟斗》。

花农只是一个花农,以种花养花卖花为生,一辈子里都没有干过哪种令人一听就会突然爆发某种情感的大事件。他很平凡,不管是他的长相还是生活经历。但是,谁会想到,他竟然能理解唐先生所有作品中的含义?可是,他真的理解了,并且还在唐先生失意的时候去陪伴,在唐先生得意的时候悄然离开,只送上几盆花园里长得最大最好的凤尾菊。或许,花农表达自己敬仰的方式很笨拙。但是,他倾尽了自己所有的能力。

唐先生则是一个画家。他的名声如同坐惊险的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时好时坏,一会儿骄傲地冲向艺术生涯的顶峰,一会儿又坠落到无边的深渊中。在这不断交错的光辉与落魄中,他似乎迷失了自我,在春风得意的时候每天戴上笑脸面具,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不再按照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去画画。他甚至开始厌恶起了那个在他最失意的曾给过他无数希望的花农,只因为觉得花农的行为服装老土,引那些所谓的艺术家啼笑。可是,当那个没有希望的星光点缀着的冷夜融到他再无名声的时刻,他又会第一时间想到花农,感谢上苍给了他一个能安慰他的人。

唐先生本应是伯牙,花农本应是钟子期。却为何在花农过世后,唐先生才惊觉他的知音是谁?

俗世奇人读后感5

三年前因为教五年级的缘故拜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作品《俗世奇人》,对其平实却充满趣味性的笔法深感兴趣。再次捧起这本书,手不释卷的一口气读完。

书中的语言风味独特,作者把每一个人都描写得生龙活虎,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俗世奇人》主要讲了天津的一些奇人趣事,比如刷墙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专门辨别古玩真假的“蓝眼”等等。

在众多人物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泥人张”。一次,泥人张在饭馆里饮酒,忽然大名鼎鼎的张五爷来了。大家都放下筷子看着他,唯独泥人张没有。张五爷刚坐下来,就和其他两个人嘲笑起泥人张来。泥人张没有生气,用左手摆弄着一团泥巴,不一会儿就捏出了一个张五爷的脑袋,比张五爷的脑袋还像张五爷,就是比较小。然后泥人张把泥人往桌上一摆,走了。张五爷对泥人张喊道:“这破手艺也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结果第二天,几个小杂货摊上摆着一排排张五爷的泥像,摊上还都贴着张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大家都乐了起来。张五爷花了大价钱才把泥人全买走,这就是他嘲笑泥人张的后果。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哈哈大笑,同时对泥人张的手艺钦佩不已,他捏泥人的时候是那么灵活,真是心灵手巧。我平时玩橡皮泥,总是笨手笨脚,捏半天捏不出个像样的人来。我跟泥人张一比,那简直就是相差“九十万八百千里”啊!

原来,不仅是在电视、报刊上,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与众不同的人,这些不平凡的人就在我们身边。

俗世奇人读后感6

上个星期,爸爸推荐我看一本书名为《俗世奇人》。我就从网上找到了这本书,买回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这本书我看了后,爱不释手,不肯放下,一连读了好几遍。

这本书主要写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强的吃荤,亮堂,站在路中间;不强的,吃素,发愣,路边发呆。如果不强就活不下去,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

各种人物中,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外号叫泥人张的能人。泥人张真名叫“张明山”。他经常去大观楼看台上的各种角色再用泥巴捏成那个角色。一天下雨,他在天庆馆里喝酒。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张五爷。这个张五爷是当下城里最有名气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大老板。他当年由于为盛京将军卖过命。被收为义子外号“海张五”。海张五看见泥人张就拿他找乐子。泥人张就用右手打鞋底里抠一块泥,捏出一个泥人,把头拿下来。这泥人捏绝了好像真的海张五头没了一样。海张五就说:“这破手艺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第二天泥人张的小摊上就有了一排排的海张五的泥橡纸条上写着 “贱卖海张五”。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笑掉了牙。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这个社会必须有一技之长才可以生活,不然就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和打击。

俗世奇人读后感7

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就被故事里面的人物所吸引。写了在天津卫的奇人异士,如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力大如牛的张大力......其中的《黑头》深深的吸引了我。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条叫黑头的狗,它因从小就长得丑,被人和狗所嫌弃。有一天碰到了一个好心的主收留了它,它也知恩图报忠心的为主人看家护院,深得主人欢心。有一天,主人家修房上梁,来的人比较多,热闹得很,还放了一挂鞭炮,引来了不少在外面看热闹的的孩子连喊带叫地拥了进来,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空蹿跃出来,吓得孩子们又叫又哭,一个邻家孩子的脑袋撞开了口子,邻家大人不高兴了,说了黑头的主人,主人是个爱脸面的人,回头打骂了黑头。黑头知道自己闯祸了,最后在主人家里以死谢罪。

看完后我为黑头的死而伤心,心里赞叹它的.忠心,想想有些人的为人处事有时候还不如一条狗啊!

俗世奇人读后感8

这《俗世奇人》是一篇写人文章,里边的刷子李特别有趣。

比方说这段:“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再加上他刷的墙是“匀匀实实一道白”,“好似打开了一道雪白的屏障”,也不难看出,这手艺有多好了。

俗世奇人读后感9

《俗世奇人》中,每一个人都有各自高超的本领。他们靠双手,靠这份手艺,靠自己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各行各业的手艺人,有心灵手巧的泥人张,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分辨真假的蓝眼……这些手艺的名字很古怪,因为天津人把手艺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久而久之,名字没人知道,只知道一个绰号。

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有绝活。刷子李,他是专于粉刷一行,刷屋子时,必穿一身黑,刷完墙身上没有一个白点,正是因为这些手艺人的不同绝活,让他们丰衣足食,衣食无忧。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泥人张,那一天下雨,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喝酒,这时,从门口进来三个人,中间就是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张五爷有钱,官也怕他三分。但手艺人不怕他。泥人张只管喝酒,吃菜,根本不把张五爷放在眼里。

但过了一会儿,张五爷拿泥人张找乐子,泥人张从鞋底抠下泥巴,一边喝酒,一边用这块泥巴捏弄,张五爷还在找乐子,泥人张把手中的泥巴捏好了,放在桌子上,去柜台结账。旁边的人一瞧,这就是活生生的张五爷,张五爷也看出捏的是他。

第二天,北门外杂货摊上,放着一排排张五爷的泥像,有一两百个,摊上还贴着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三天后,张五爷把泥人和模具全买走了。泥人张不但教训张五爷,而且还大赚了一把。

现在的社会也是一样的,没有精通的专业知识,在社会上无法站稳脚跟,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艺人的绝活,不是一下子就有的,他们经过了长期勤学苦练,不断总结学习,积累经验,精益求精,才在某行业取得非凡的成绩。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作为学生,要认真学习,一步一个脚印打好基础。学好本领,长大后在自己热爱工作中做出卓越的成绩,为社会做贡献。报答父母,报答祖国。

俗世奇人读后感10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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