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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中疏离读后感汇编86句

时间:2021-05-02 18:06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1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所有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生命中有很多东西,能忘掉的叫过去,忘不掉的叫记忆。一个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隐藏得太久,时间太久了,人就会变得沉默。那时候,有些往日的情怀,就找不回来了。或许,当一段不知疲倦的旅途结束,只有站在终点的人,才会感觉到累。限制我们前进的,往往不是限制我们前进的,往往不是外界,而是自己。你现在的付出,都会是一种沉淀,它们会默默铺路,只为让你成为更好的人。

生活中的许多苦难,我们要学会承受,学会担当,学会在泪水中直立自己的灵魂。生活从来都是波澜起伏的,命运从来都是峰回路转的,因为有了曲折和故事,我们的生命才会精彩。有时候,哭泣,不是屈服。后退,不是认输。放手,不是放弃。沉默,不是无话可说。摔倒了又怎样,至少我们还年轻。睡前别忘了提醒自己,我们都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过。给所有的失去一个温暖的结局。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2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封面是蓝天、海、岩石、一个伫立石上的男子。作者是耿帅,我不熟悉,于是搜索了一下,他也是出版人,狮子座,灵魂渴望数字是9,外在性格数字是1,天赋数字也是1,生命旅程数字是9。1是独立、自我、先锋。9是博爱、慈悲、人道。1和9可以说就像两个极端,从1到9的人是跌宕起伏、充满矛盾的,既复杂又纯真。

作者一定是偏爱蓝色吧,这本书里的插图页都是蓝色,蓝色的天,蓝色的海。蓝,静谧,冷静,忧伤,神秘,疏离感。

代序文章题为“所有热爱的事情都要不遗余力”,我也很喜欢这篇文字。里面写道,耿先生说:每写一次书,就像过了一辈子。每本书就是一个世界,写一本书,就等于活完了书中的世界和时间。那我们每读一本书,是不是也像过了一辈子呢?生命的长度有限,但我们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写书、读书都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

代序文章里还写道,真实而深厚的感情,一开始便有定数。当人与人相遇,莫名的心动和欣赏会牵引着两个人,一切相遇皆是命中注定,喜欢的感觉是永恒的,因为灵魂与灵魂的吸引是不受时间、空间阻隔的。这样的两个人,分开后再次相遇,就像从未分开一样,一切都那么的自然。

我喜欢耿帅的文字,克制不渲染,平平淡淡地道来,句子读着很舒服。

书中第二个故事“时间会让你遇见更好的人”,里面有一句话打动了我:当初她对他那样冷淡,其实他也是热烈地爱着别人,却跟她一样求而不得。人世间这样的悲剧比比皆是,爱情甚至婚姻中的两个人都不是彼此的心上人,由于妥协、将就走在了一起。如果世间每个男子女子都能纯粹地活、纯粹地爱,会很幸福吗?极致的幸福,你我可以拥有吗?

书中第三个故事“我们没必要再去怀念从前”,闺蜜和男友在一起了。男友苏先生是射手座,难道射手真的花心吗?为什么和男友出国旅行还要携带闺蜜呢?身为双鱼爱吃醋的我,是理解不了这样的行为的。

书中第四个故事“别回头,我不在你身后了”,粉丝与作家的爱情。她应该是很崇拜很迷恋他的,这样的爱情应该是很好的,迷恋和崇拜会让爱情熠熠生辉。出轨仅仅是一念之差吗?喜新厌旧是某一种人的本性吗?会难以改变,时不时发作吧。天性浪漫、多情、感性、注重体验、又不受道德观念束缚的人便会如此吧。因果,因为伤害了你,所以我以命相抵,是吗?因为她有这样的心理负担,所以才生病了,情绪体现在身体上,是吗?何苦这样。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3

单身的人愁没对象,热恋中的人被父母阻挠,成家的人抱怨没自由,分手的人说感觉再也不会爱了……够了!我们何时才能放过自己。

妳们的老公宋仲基经典撩妹台词:“妳一定没有男朋友吧,医生那么忙!”其实,我真的有一位单身了好久好久的`医生朋友,不过是男生。他总是劝我:“妳找对象千万别找医生啊,陪病人的时间比陪妳还多。”刚开始我以为他是在自黑还是自嘲,慢慢的才看清,他是真的悲观到接进绝望了。其实他的条件一点也不差,184的大长腿,有点小帅,父亲是个商人,手术台上练了几年专业技能无需质疑。女生们,听我这么一说,是不是都开始心动了呢。可是吧,他本人可不会这么想哟。他也不是没联过谊,就是关键时刻就退缩了,他就是觉得怕自己空闲时间太少,照顾不好对方。

我还有一个朋友,他呢,每次恋爱都被距离打败。对方都还没有担忧这个问题,他就先忧虑的问“妳父母应该不会同意妳留在这吧,因为妳老家在…”女生听了这么没信心的话,自然觉得他没担当啦。

耿帅的新书《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是一本爱情故事集,有终成眷属的喜悦,也有散尽天涯的离别,有闺蜜插足的痛恨,也有破镜重圆的美满……爱情,总会被我们拥入怀中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很多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自己困扰着自己。还是那句老话,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一直很想找机会说说我父母的爱情,就像这本书里的故事一样,也是经历过心酸之后才等到的幸福。首先,他俩都属于晚婚。其次,在那个交通并不便捷的年代,从外婆家到我家要经过汽车、轮船再汽车这样几天的路程。还有,我妈的口味是无辣不欢,而我爸完全不吃辣。而且我妈嫁给我爸的时候,我爸不只没房没车,收入都不稳定。我读小学的时候每到开学季都要见证我爸一通又一通电话帮我借学费的过程……不需要说那些曲折动人的情节,光凭这几点就足够的力量让你们相信爱情了吧!你们口口声声的爱情障碍,通通被我爸妈用爱消除了。

爱真的需要勇气!爱也真的是一种能力!被爱的前提是懂得爱自己!

或许这就是我不着急、不担忧未来的原因吧,我坚信那些失去的和还未得到的,都已经变成福报向我走来。可能幸福的脚步很慢,但是它一定就在前来的路上!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4

“再见,最好的你”,一语双意,不得不令人揣摩作者将这句话摆在封面上的意蕴。再见,过去的你,青涩却也美丽的自己;再见,最好的你,在时光的打磨下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又没有失去最初捧着初心远走的自己。

一个人从最初追求热闹繁华,高朋满座到适应恬淡安静的日子所历经的心路大概自己才能深切感受。大海,荒石,孤影,像极了历经了内心的不断挣扎与反思后蜕变的我们站立孤寂的人生边上的样子。也正像代序里林楚茨所说,“人的孤独感是随着时光增加的。”我们不是不热爱热闹,只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需要获得一种与自我和解的力量,就像大海冲刷岩石,磨损的同时也改变了内核与气质,使其目标清晰。”

大概这也是书里插图大多是空旷的海面,辽阔的天空以及高云层的原因。孤独的行走,保留疏离感,也乐意为自己所爱付出。耿帅说,他一直相信人与人,人与书之间皆是有文字之缘的。是的,人与人之间,文字与文字之间,人与文字之间,在最初见面的几分钟里就已经决定了一切。

我因着喜欢这无意之间见的文字从而喜欢起这个作者,或因喜欢这个人而喜欢他笔下流淌出的丝丝情感从而结识。缘分大概是这样子攀结的。

在耿帅的书里也极有这样的例子,读者与作者之间的情感来的较为纯粹,因文字结缘,因此会买光货架上他的书,会坚持每一天都给他写长长的邮件,此后情感的表达自是不用再提,但最后终究会因为一些事情失去,大概人与人之间有一根线,线断了缘分亦会截至。最后她因胃癌离开这人世,而他相忘于江湖。过程之中虽然受过伤害但是最终能存下的也只有感慨与感激。

恰如七堇年说,有人为我们沏了一碗感情深致的茶,我们却总说来日方长,于是将茶碗搁置,且待花间一游再回,或他处小酌而归,以为它仍旧会热香扑鼻在那里,殊不知这世上回首之间,便已经是人走茶凉……正如耿帅自己所感悟,“许多人许多事,正是因为不懂得知足与珍惜,本该拥有的东西就与你失之交臂,当你回头时,他已经不在你身后了。”

耿帅的文字朴实而又简单,而这些感悟也是从自己本身的故事中得出。正如他人对他的评价,“他写的文字跟他的人一样,坚韧洁净,有倏然而至的沉静。在阳光下旺盛生长,在寂寞的时间里不断行走。”

像是一颗独立生长的树,活得恣意安然,岁月远去,时光打磨但是他还是以本心意愿而生长。外界喧闹也好,外界淡漠也罢,我自岿然不动。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5

在这条所谓的人生路上,我们彼此相遇,擦肩而过,互相点头,含蓄微笑。谁不依赖谁,谁也不欠谁。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一个个故事讲述着不同恋人们的悲欢离合。他们何尝不是我们的缩影,下一次的相遇不知用什么做点缀,而下一次又会用什么的方式不期而遇。书中的故事确实不怎么吸引人,如果你懂里边的悲欢离合,那你一定是有故事的甲乙丙丁,如果你感觉他很烂甚至让你感觉到乏味木讷,那你一定过得特别幸福,是一个将军主宰着自己的世界。

我,21岁大学马上毕业,出来实习一年了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甚至没有能把自己养活的薪水。我交过两个男朋友,初恋再猛懵懵懂懂中度过他陪我走过了青春最美的路,而我却忘了初心最后让这份感情卑微入土。那时候的感情真的好纯洁,一瓶2块5毛钱的美年达足以让我乐半天一个五毛钱的棒棒糖会让我觉得那就是爱情。不掺杂任何的物质元素有的只是在他身边我很快乐。我们14岁在一起从初三到大一,我喜欢他的大眼睛喜欢他的双眼皮,那种眼神甚至可以放光足以让我花痴到发呆。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我们在一起五年,现在已经分开两年了。现在身边的的那个他百依百顺,而我却不能让以前那份卑微入土的感情永远埋没。我是个怂蛋,活在过去的回忆里,却又不甘心的面对着现在。他去哪了我真的不知道,正如歌中唱的我已经为你失去了泪流面满的权利。

写这些东西真的没有思绪,那些失去的东西真的会在某年某月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而归来的却不再是你当初所期待的模样。我不知道我们何时再能见面,也不知道下次再相遇的时候是否都已经是为人夫,为人妻。陪我走得路我不会忘,那是我最年轻的时光也是青春最动听的圆舞曲。

岁月绵长,我们总要学会,对热爱的事情不遗余力。愿以后大胆的放开怀抱,拥抱生活。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6

刚读完《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这本毕业时收拾东西的时候舍友送给我的书!花了一个星期静下心好好去看,写下这读后感。

这类故事集的书读起来很快,七个中午的时间就看完了,但看过能够激起感触的中的一两句话。

岁月与记忆背道而驰

人的心境每一个阶段都会发生改变,生命中会有一些空白期是要你来想清楚一些事,来规划一些方向的。总有人浮躁的向前扑,奋斗着、焦碌着、抱怨着、悲伤着也狂喜着,大抵这都是丰富人生的过场,我们耕耘命运也期待收获灿烂。也总还是有一些人活的细腻而认真、执着于生命本身的珍重,即使岁月风吹雨打、时光庸庸碌碌,都愿意温柔以礼相待,充实而饱满。那些走过的路最终都会与记忆背道而驰,难过的、开心的都将在长河中冲刷、亦或拾起碎片再也拼凑不完整,希望沉淀在心里的都是成熟后温柔的接纳。

回首岁月都是相聚离别,别说来日方长

我用长长的人生等你来,你说你也用长长的人生等我来,殊不知岁月的记忆是长河可以蜿蜒、可以奔腾、亦可以涓涓细泽,但岁月的时光是单行线。我们只有短暂的交集,但一份情谊,即使微不足道的细节我也被打动到了、而你对我的了解总会在时光里留下最美好的见证,见证一个个平凡而真实的人生状态、也从中看到自己的窘迫、看到自己的步步成熟。

好好珍惜身边在乎你的人,要记住对你好的人,他们本可以不这么做,离开一个地方,离开一座城市也许最初你想要看的是风景、也许你只是为一个机会、但最终能带走的、最珍贵的都是人与人的情谊,那些故事。那些温暖了你岁月的人也要报之以最美好自己,有些人是要用来珍重的,惟愿无事常相见,别说来日方长。

时光荏苒,我们不再年少时

这个城市生活的每个人背后都有不为他人所知的艰辛和落寞,所有的经历都是步步积累打造出一个独一无二的你,你看的见的坚强和成熟以及那些你看不见的改变岁月都在帮你雕琢,眼里写满故事,脸上未见风霜、心灵依旧通透善良,见过世面知世故而不世故,只要你愿意相信,美好随时都在发生。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读后感 篇7

当代著名年轻作家耿帅的畅销励志书籍《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简单质朴的装帧设计,陪衬着精美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作者以自己平凡而又普通的人生经历,真切地讲述身边的人和事,文字简洁凝炼,观点新颖别致,视觉细腻独特,行文如云流水,让人感同身受,受益匪浅。

作者好友林楚茨为本书写的代序《所有热爱的事情都要不遗余力》,瞬间便可吸引广大读者的眼球。对待工作,对待生活,对待事业,对待兴趣爱好,难道我们不都应该如此吗?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不遗余力,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去干工作,去生活,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那还会有什么爬不过的火焰山,克服不了的困难呢?

人永远都是任何事情的主导者。生活的历练让我们每个人不断地成长和进步。一个人人生的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自己对待事业的态度。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一而终,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把喜欢的事情做到极致,让别人无法替代,那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将会是传奇成功的一生。

本书80后作者耿帅无疑就给我们树立了这样一个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榜样。他大学毕业后,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力捧多位新人作家并策划监制数十部脍炙人口的畅销书而备受关注,如今,暌违五年,勤奋耕耘,从幕后走向前台,携暖心力作《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重磅归来,再次受到广大读者的追捧。他这样认真做事,热爱生活,从一而终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是我们大部分人身上或缺的吗?

全书共分十个章节,讲述了作者身边多个生动而有趣的故事,在每个故事当中,我们都或多或少能找到自己或身边人的影子。其中第六个章节《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讲述了作者和好友徐卓扬、蓝以沫之间一段曲折离奇的爱恨情仇。三个好友情同手足,相谈甚欢,蓝以沫内心深深地喜欢上了徐卓扬,但始终未完全表白,阴差阳错之间,徐卓扬因一场出奇离谱的交通事故,喜欢上了如出水芙蓉般的苏婧,两人你来我往,很快坠入爱河,闪婚。但婚后瞬即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让徐卓扬猝不及防。

原来,苏婧为了给自己的非法公司融资,专门挑选豪车碰瓷,以便结识成功人士,以身相许,进行更大欺骗。当徐卓扬意识到自己被苏婧感情欺骗后,迅即离婚。在徐卓扬遭遇公司破产和离婚的双重打击之后,蓝以沫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在悄无声息的帮助中,让徐卓扬起死回生,得以重新发展壮大。故事曲折离奇,让人读后酣畅淋漓,正如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读后的感受或许也都是不一样的,但我们不得不佩服中真爱的伟大和无私。愿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找到这样一份实实在在的真爱。

第九个章节《在我行走很久很久的路上》,讲述了作者的童年、小学、中学、大学和参加工作后的美好时光,讲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姥姥姥爷,自己的好友、同事以及自己不喜欢的“嘴欠王”,不急不缓,娓娓道来,犹如一名知心好友相伴左右,给你讲述他的生活感悟、情感历程、所得所失,探寻人生哲理,让你百听不厌,兴趣顿生。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初期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和积淀之后,为什么差距会愈来愈大呢?大家都在努力的思考这一问题。岁月更迭,光阴荏苒,人与人之间因知识积累、思维方式、做事风格、眼界格局、社会地位、经济基础等等方面的不同,而以后的人生历程变得千差万别,愈来愈大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在本书的其它章节还讲述了许多颇有意味的动人故事,有作者的心路历程,真情实感,有让人醍醐灌顶,一针见血的独到见解,有让人心领神会,引发共鸣的深刻感悟,有做人行事,待人接物的独到秘方,有许多让你意想不到的收获,给你讲述人情冷暖,万水千山,不认真阅读揣摩,反复品味是难以体会得到的。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时,颇有感想。

这时发生在电车上的一幕,作者看到两个西洋人,他仔细的看其中的一个孩子,不料却受到那个西洋孩子的袭击——眼神的攻击,那眼神中也透露着轻蔑与鄙夷,让作者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我觉得朱自清说的对,人人都应有赤子之心,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某种人,也不属于某国人,更不属于某个人。我们都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也是文中世界之世界的含义。而文中的“小西洋人”却片面的嵌入了国家与人种的定型中了,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所以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来践踏国人的尊严,这不光是中国人的损失,更是世界的损失,这也是对世界的侮辱,再回头想想也就是那时中国人“低三下四”,才会出现“中华不振”的情况。也就是那是中国的“弱小”才“育”出了那样的小西洋人。而我又从“脸上布满了横秋的老气”看出,这样的优越感不仅能使人变成穷凶极恶的禽兽,也能使天真的儿童变成老态横秋的老人。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称那个孩子为小西洋人而并非“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世界,只属于大洋彼岸一个渺小、孤独的人。

文章的最后,作者说那白种人是一位强者,适者,但我觉得一个以侮辱别人来获得“强者”这个标签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强者。世界天天都在变,而只凭借那一针见血的表现能成为一名永远的适者吗?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更加看清了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其中一份子。而在这时我想,胜者也不一定为“王”,败者也不一定为“寇”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在《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那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4

在那寂静的夜空中,一轮明月照耀在我的床前。我一个人静悄悄地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心中回荡着《朱自清散文》中的一段段如美酒般醇厚而富有哲理的话语。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那些朴素中包含着清丽的文字,说实在比那些华丽的童话更是深入人心。我的心,瞬间成了一个清幽的峡谷,对朱自清先生世界的呼唤许久不散去。说起朱自清写的散文,如天上的彩桥,诗词的天堂,唱响一代又一代青年热血沸起的心海。

在我心情难过、忧虑时,躲在书房的角落中,细品朱自清写的散文是种享受。品味《背影》时,那时,朱自清已20岁,他的父亲却总对儿子放心不下,非要送儿子去北京上大学不可。父亲事事亲力亲为,背影不光是父亲离去的印象,还是“父爱子,子敬父”的父子情深的彩桥。

再品《匆匆》,时间匆匆,岁月匆匆,匆匆流逝的时光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就是——时间。时间,滴答、滴答,就在我提笔、眨眼、写诗的一瞬间,滴答,它,又走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自然会给予每个孩子有限的时间精灵,需要你去照顾它,它的长度由你决定,想长就长吧,想短就短吧。它,就是你是灵魂。你的灵魂,用挥手的一把汗握在你幼小的手心。珍惜时间吧,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每一秒。就是我们一生最伟大的举动。

夏夜里,我慢慢读着:“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迎着月儿,吹着凉风,我似乎隐隐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月睡了,星困了,夜宁静了。月合上那明朗的眼,洒下一丝丝亮片,让孩子做个帆船之梦。而此时,月夜下,我睡了。她为我点亮夜的最后一束火把,夜,又宁静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质朴缜密,语言精炼,如文学世界的美酒,我,醉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5

一次读书活动,让我有机会接触朱自清的散文。我对朱自清的初次了解是通过《背影》这篇文章开始的,之后又在高一学习了《荷塘月色》这篇文章。霎时间被他特有的优美文字所吸引,便在这个假期决定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位“诗人”的世界。

朱自清的每篇散文中都不时地通过对一些细致景物的描写来体现他优雅的行文风格。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别与冰心的飘逸,异于周作人的隽永,也不似鲁迅先生的深刻犀利。他在每篇文章中都在体现着,浪漫的气息。他将不明不暗的梅雨潭写出了醉人的绿,他将万物复苏的春描摹成一个初醒却睡眼惺忪的孩子,没有过于华丽的辞藻,却又不失细腻,这就是朱自清的文字。

“薄薄的青雾泛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下的荷塘在朱自清的笔下是朦胧的,作者的内心也是如此。大革命失败后,作者对共产党的“革命”产生怀疑,处于白色恐怖时期的作者经历了好友闻一多、李公朴的身死,又对自己的命途与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飘过处,送来缕缕幽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对荷塘的描写都是云里雾里的,看不真切的所以这是作者的内心缩影,是如此的迷茫与无奈。

五四运动落潮后,朱自清又意识到当时的青年们崇尚过去、忧虑将来,将本来应该做的都荒废了。为了使这些象征着“新生命”的青年觉醒,作者写下了《匆匆》这篇文章。他像是反复责问自己,又像是在责问别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吗?”他不甘心八千多个日子在自己的手中溜去,便又问道:“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么匆匆的呢?”他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是对心灵不平的一种诉说。这也是五四运动低潮后青年们的普遍情绪。因此,他要让青年们知道,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的时间里,都有它相当的位置。

朱自清的浪漫中是夹杂着对现实的宣泄,这对我们的写作也有一定的启示。作品是抒发真情实感的媒介,并不是无病呻吟。带有真情的文字,即使没有华丽的辞藻也可以意味深长。

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美帝的挑衅下,他忍不住了,用行动向那些压迫中华民族的侵略着说“不”,挺起了中华的脊梁。

我喜欢他的散文,更敬仰他的为人。一个浸润着春雨的诗人,一个留给我深思的背影……他既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也是满腔热血的民族斗士。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6

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我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7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8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9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名篇,我是在十几年前开始读的,至今已看了很多遍。每次读时内心中都有所感,可是仔细品味时,又无法确切的明白其中的滋味。多年后,我在生活的磨练中,品味了世事的艰难,人生的变迁,对社会、对人生渐渐有了看法,经由这许多经历之后,在闲暇时偶尔内心里会浮现出《匆匆》上的一些话语,平淡里却蕴含至深哲理。倏尔似有所悟,才渐渐体会到这篇文字优美的散文,在淡淡的愁思里却寓意深刻。所以禁不住想写点什么出来,如果有缘人偶然看到,能有所获,则欣欣然矣。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很多很多说法,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里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朱自清先生感叹,我们的日子逃去如飞。佛说:我们的生命是念念生灭,比射出的箭快。你掩着面叹息,又能怎么样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你何曾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呢?就算你有无尽的财富,广大的声望,可是你能带走什么?你终将赤裸裸的走,不留一丝痕迹。如果你一生无尽的求取中,在临命终时,猛然发现做了一辈子欲望的奴隶,可是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走这一遭?这是多么可悲啊!所以,当你有生命时,应该看到那些同样拥有生命的众生,我们的生命是相同的,大家都是天地所养育。当你为人时,除了看到那些生活舒适而富有的人,同时更应看到有很多人的贫苦悲惨。芸芸众生,我为何物?所以,从这里你就可以体会到古圣先贤的救世苦心。佛祖教诲我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孔子教诲我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善不积不足以扬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刘备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你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众人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避恶向善,我们的社会就是天堂;反之,则是地狱。我们的快乐,是源自我们的内心;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知足感激之心,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如果失去了这些,就算你拥有无尽的财富,你的快乐又在那里呢?

最后,“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相关资料

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子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烩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美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三是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0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1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2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不同,但总能带给人们一种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正是这样一种滋味。

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的正是那片清秀雅丽的《荷塘月色》。在读这篇文章时,去查询了这篇文章的时代背景,深有感触。在旧中国,正值大革命失败,白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中国正处于一片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文章的开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是啊,朱自清先生是一位作家,虽有满腔爱国之心,可也无法做到投笔从戎,只能通过自己的文章,拿起笔战斗!内心是抑郁的,是始终无法平静的,可这一片《荷塘月色》又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却又冷清的景色呀!

夜晚的朱自清,仿佛是自由的,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当我们只身一人在这片荷花中,心里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想着想着,也没有人会催你,“快些,快些”。好像……人们所看见的景色,都是凭借自己的情感而改变的吧。记得,我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没考好,回家的路上,身旁的树,草加的花,都是不好的,都是讨厌的。这是一种情感的发泻。而朱自清先生则不然。他虽然处于中国黑暗时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有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的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世俗人。即使他心中是不满的,可依然没有改变美景在他心中所定格的形象。在这篇《荷塘月色》中,荷花依然是那么美,月色依旧是那么亮。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月光在这儿,仿佛就像一位母亲,将自己最美好,最柔软的光芒无私的献给每一片叶,每一片花上。我觉得,此刻的朱自清,也是想到了如今的地球,就像一位母亲一样,甚至将自己身上的每一寸都毫无保留的献给人类,而它的孩子们只有战争与硝烟回报了它。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讲究文字,又不过分雕琢不,追求朴素自然。他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3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4

“纸醉金迷”“六朝金粉”的秦淮河,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逐渐失去昔日风韵,朱自清“浆声灯影里的秦准河”以浓墨重彩为它猛绘一笔,再次展现了浓装艳丽秦淮河的风采。

朱自清成名作《浆声灯影里的秦河》记叙夏夜之泛舟秦淮河的见闻感受,作者在声光色彩的协奏中,敏锐地捕捉到了秦淮河不同时地、不同情境中的卓越风姿,引发人思故之幽情。富有诗情画意是文章的最大特色,秦淮河在作者笔下如诗如画一般。奇异的“七板子”船,足以让人发幽思之情;温柔飘香的绿水,仿佛六朝金粉所凝;缥缈的歌声,似是微风和河水的密语……平淡中见神奇,意味隽永,有诗的意境,画的意境,正所调是文中有画,画中有文。

作者的笔触是细致的,描绘秦淮河风光时,不求气势豪放,而以精巧展现美,具体细腻地描绘秦淮河的秀丽安逸,充分体现了作者细致的描写手法。船只、绿水、灯光、月光、大中桥、歌声……种种景物,作者抓住其光、形、色、味,细细描绘,却是明丽中不见雕琢,淡雅而不俗气,使秦淮河在水、灯、月交相辉映。历史是秦准河的养料,可说历史成就了秦淮河,没有历史的秦淮河失去了一切意义。作者从现实走进历史回忆,从形态与神态两方面唤醒了秦淮河。“舱前的顶下,一律悬着灯彩;灯的多少、明暗、彩苏的精粗是不一样的。但好歹还你一个灯彩。”这灯彩实在是最能钓人的东西:“在这雾霭和微漪里,听着那悠然的间歇的桨声,谁能不被引入他的美梦去呢”只愁梦太多了,这些大小船儿如何载得起呀?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我们真神往了。我们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光景了。于是我们的船便成了历史的重载。”

作者由灯开始堕入历史,模模糊糊中、恍惚中,实在是许多历史的影像使然了:行走的船只、雾里看花,尽是飘飘然,朦朦胧胧;缥缈的歌声,似幻似真……,作者借助对历史影像缅怀,将秦淮河写的让人陶醉,令人神往。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5

朱自清先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大家,他的语言求真化俗、自然亲切,这种执着表现人生的态度和自觉的审美追求让人赞叹不已啊!

朱先生的一生显然有些传奇,他有过两位太太,三个子女,一生奔波,去过不少地方教书,也在不少地方旅行过,喜欢钻研学术,常常独自思考,但他却乐此不疲,常常待在书房内用笔记下脑中的一闪而过的灵感,由此出了出了不少书。

朱先生喜欢旅游,在温州时,他欣赏玲珑妩媚的海棠花,欣赏了那仙岩绿到不可思议的梅雨潭,欣赏了那如梦如画的白水漈,还欣赏了那波光粼粼的白马湖;在扬州的时候,他总喜欢邀上好友,带点花生米、五香牛肉、白酒去城外的文选楼,天保城等古迹那自在逍遥一番;或者挑一个茶馆,悠闲地喝茶,感受炎炎夏日中扬州那份微微的清凉;在北平时期,朱先生去的地方就更多了,他常常带着他的夫人去坛拓古寺感受历史的痕迹,它比北京的历史还要早上千年,还有松堂、戒坛寺等等景点。朱自清先生不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用他那种独特的视角,欣赏的眼光,细腻的文采,生花的妙笔,向我们读者描述并展示我们美丽祖国的大好山河。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清新感人,脍炙人口的抒情散文《背影》,还是宁静悠远,意境卓绝的写景散文《荷塘月色》都给人一种清新惊道,雅俗共赏的感觉。在那个年代白话文才刚刚开始代替文言文,而朱自清先生是极少数能熟练驾驭新文学语言的散文家,其散文精品甚至能够和古典散文名著比肩。

在朱自清的散文里,对于他国外生活的描述也很多,但他从不拿这些外国的经验与中国比较,因为他明白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无可代替的。

尽管如此,世界各地也还是留下了他的足迹。像水城威尼斯、浪漫之都巴黎、风车之都荷兰、斗狮之国罗马、欧洲公园瑞士以及柏林、莱茵河……能够说朱自清是一个充满幻想,勇于充实自我,丰富自我阅历的一个人。他由外国的发展而联系到我们的祖国,为国家未来发展而担忧,这种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你会发现有一个特点,他异常喜欢写一些论文,涉及各个方面,能够到达遇神说神,见鬼谈鬼,没事找事的地步。比如说他写的《论青年读书风气》,《论白话》,《论说话的多少》,《论清华的精神》,《论百读不厌》,《论雅俗共赏》等等。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篇论文叫《论做作》,在这篇文章里他把什么叫“做作”,也就是“装”解释的清楚直白,也说了人为什么要做作,怎样才能做作的好。这种做作的学问,装蒜的学问也仅有朱自清先生能够冷静而又理性的站在局外的角度去思考的这么明白了。

还有两篇论文,《论自我》与《论别人》,朱先生也是将自我抽出肉体,在一旁十分冷静细腻的分析自我与别人的关系,自我与社会的关系,能够说我读来的感觉就像朱自清本人在开一个检讨会,他在重审自我,他在不断的反思,使他的灵魂不断的升华,道德品行的修养也在不断提高,这只能能让我这个拜倒在她的飞扬文采的读者赞叹道:“真不愧为大师啊!”

朱自清在清华园呆了不少的时间,他对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曾有过不满,因为他认为太强调这种精神的话,有时会使人只见树而不见林,而我觉得这种精神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追求的。

朱自清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励志,期望我们也能够像他一样,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到达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6

有一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特殊作业,要摘抄5段写景文章。

当我抄完后,惊奇地发现:5段文字中,有三段是朱自清的文章。

这让我对朱自清产生了好奇,朱自清有这么强的写景能力!我赶忙拿起了《朱自清散文集》读了起来。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

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好像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

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

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

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

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

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可以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

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7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书卷——《朱自清散文精选》。

我十分喜爱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清新而且淡雅,读起来很美,带着一丝清秀之气,让人就像沐浴着柔和的春风。

欣赏《荷糖月色》仿佛在欣赏一幅月夜荷糖长卷,淡淡的月光,如流水般倾泻在宽大的荷叶上。

我似乎轻轻一捧,那快溢满的月光都能在我的指间悄悄流走。

亭亭玉立的白荷,在轻风中荡漾,仿佛降临人间的仙子,袅娜地跳起了舞,在黑夜中彼风低吟。

那生动形象的比喻,隽永的文字,为我展示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一种雅致的美,这种美可以荡涤心头的尘埃,

让我常怀一种感动,欣赏每一个平淡又真实的日子,让我在喧嚣的生活中安定下来,我的心也便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平静之感。

《背影》总让我感动得潸然泪下。

文章委婉含蓄,选材独特,作者反反写了义父为儿子买橘子这一件小事,处处都写父爱,但文中却没有出现一个“爱”字,而足将浓浓的父爱巧妙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娓娓而谈,引领着读者去感悟。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

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父爱真得很伟大!直到风烛残年,他也会倾其所有,尽其所能,把自己的全部心血耗尽在子女身上,父亲的一生,究意为了我们做了多少事,流了多少泪和汗!

这就是父爱,需要我们敞开心扉感悟,他们的爱,爱得渘沉,爱得浮厚。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还透着哲理的气息。

记得他说过:“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

因此,我学会了珍惜时间。

我不愿过上“头涔涔而泪潸潸”的日子,面对时间,我更加珍惜。

有一段歌词:“昨天的太阳,照不到今天的树叶。”

昨天不管是好是坏都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宝贵的时间在于今天,青春逝去再叹年华如烟,这样的人生太过可悲了。

一阵淡淡的墨香迎面袭来,捧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就好像喝一杯清茶,每呷一口都是那么清幽,又仿佛是与一位智者谈话,让人受益匪浅。

让我们尽情地享受书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8

作品简介:《荷塘月色》是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这样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这本书使我深受感触。书中收录了许多经典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背影》等。每一个故事都让我那么的难忘,那么的触目惊心!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还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更加珍惜时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这句话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而且一去就再也不会回来。可见时间多么宝贵啊!

想到自己,下课了就跟同学打打闹闹,聊聊天,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有没有想过在这段时间里能安安静静看会书,学习知识呢?当我在看那些无聊的电视时,有没有想过时间就这么白白的浪费了呢?所以,我想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这本书告诉我的远远不止这些,它还告诉我父母爱的伟大,告诉我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了秋天才会硕果累累……我爱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

同学们,让们一起来阅读这本书,体会人生的真谛!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0

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人,才是真正的斗士。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心头总会涌起一些不同的感受。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带我读过《春》,那可是除了李白、杜甫等唐宋诗人,我记住的第一位散文家。“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那时听得还像童话,但已经在懵懂中领略到语言的美。后来再看他的文章时,才知道原来朱自清先生早年还写诗,后来转向散文创作,但亦未放弃过对诗歌的研究,这是我最初了解的朱自清。

由于入选过课本,想来《荷塘月色》定是都读过的,还曾听中学的语文老师声情并茂地背过“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清新、自然,这是情与景的交集,描述之细腻,甚至有位同学还曾梦到过它。而朱先生的《论气节》,为何时隔73年,读来仍能令人振聋发聩。只因其不仅气势如虹,更印证了他的“自清”精神。1917年浦口火车站的父子一别,像一粒种子,经过8年的埋藏,终于沉淀为他的散文名篇《背影》。其实那段时光里,命运弄人,父子俩亦曾产生过不少矛盾,亲情仿佛也日渐疏离。直至1925年朱自清初任清华教授时,才在京收到父亲的来信,当得知父亲身体不适,连下楼都非常困难,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当年那个肥胖的,身着黑布大马褂父亲温暖的背影,又一次浮现眼前。

清贫大约是朱教授一生的底色,一定也有不少人将眼光停留在《背影》父亲送的那件“紫毛大衣”上了。据亲属朱小涛介绍,北大求学期间,朱自清看上了一本14元钱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辞典》,那可是他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求知的欲望还是让朱自清忍痛割爱,将这件大衣拿去了当铺。

爸爸的书柜里一直珍藏着半页报纸,那是朱自清去世时清华大学的现场报道和图片。朱光潜、沈从文、俞平伯……文中说这是北平数十年文人聚集最多的一次。妻子陈竹隐还忍痛亲笔题写了挽联,在她眼里,朱自清更是一个勤奋的人。吃饭总是大口大口地吃,从未放松过一分一秒,生怕耽误了时间。正如他在《匆匆》里说的:“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在《论吃饭》中,朱自清写出了自己对穷人的深切同情。成都的穷苦人因为生活成本的上涨而饿得没有饭吃,只好一群一群地起来“吃大户”,这惨痛的情景给朱自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虽是一个知识分子,但他的立场从来都是坚定的。

作为一名教授、学者、文学家和诗人,朱自清先生对自己的事业是兢兢业业、锲而不舍的。他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编辑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他心血的结晶。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散文集,我认为他就是一个斗士,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家或一个好丈夫。他确实是有骨气的,毛爷爷曾说:“我们应当写朱自清颂,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1

《朱自清散文集》读完了大半,这里面有我们熟悉的《背影》、《荷塘月色》、《匆匆》、《春》,都是学生时代让我们记忆深刻的文章,因为有背诵的段落,所以对其印象尤为深刻,想想背诵课文也是大有好处的。

除了背诵的几篇课文外,印象最深的就是《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不能亲见,但从文字中可感受十朝都会、六朝古都的繁华绮丽,对比正在读的《瓦尔登湖》,虽然同样风景秀丽,但中国作家的文章往往更有历史厚重感,虚实相生、情景交融体会文字所传达的意境,这正是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体现。从前旅游只是简单的看山,看水,看花鸟虫鱼,最不喜游览历史古迹,对我而言那只是漂亮的建筑,生硬的砖瓦横墙。看了本篇文章后,我想去南京,走近文人墨客,走近江湖侠义,走近历史,在他们曾经走过的路走一走,在他们曾经沉吟的地方停一停。

文集中有一半是游行杂记,威尼斯典丽风华的玻璃器皿,和运河上意大利歌女的小夜曲;佛罗伦司五色纷纶的嵌石,乌费齐画院意大利画的精华荟萃。如果将来有幸能去到这些地方,我一定会在去之前好好品读一番。

另一些文章则多是生活琐事,我想只有像他本人亲身经历过,才能晓得文内所包含的情感,我体会不了也感悟不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海边每一次的浪拍礁石,河边闲适地小坐垂钓,人生每一次开心与失望的交错,无数个你我他成为生命中的过客,弹指一挥间,时光将无数个点滴片断揉碎进生命的轨迹里。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2

我合上书,回味着他纯熟老练独特的用笔,总有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他——朱自清,与我们这些文学大海中的一滴水相比,他在无垠的文海中算上占有一席之地了。若他能存活至今,创出的作品该令上帝众神为之倾倒,更是有一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还是于1948年8月12日因病逝于北平。

他的散文在用词上不免精雕细琢,娴熟的技术使他脍炙人口的佳作更加有力优美。他善于抨击打击黑暗社会;也善于写出情景交融给人以身临其境般感觉的作品留传千古。称他文学界一颗夺目的明珠一点也不过份。

他的文章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议论文了。名言于想法的完美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美妙绝伦,给人难得一见的教育,并将议论文中罕见的'美文佳作留于后人,留传百世。

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再次欣赏他简洁精要的文笔,欣赏字里行间鲜明的政治色彩,欣赏这本《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3

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意义并不体现在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现在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

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达到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因此,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己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4

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5

在记忆深处,总有抹不去的背影,朱自清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让人感同深触,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却留下拭不去的痕迹,如一块小石子击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细细涟漪。

文章讲的是几十年前朱自清的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字数不多,读起来淡淡的,却让人深受感动。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真情实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丝丝无形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以及无限的感激。

车还未开,父亲不肯走,往车外望望,便执意要帮“我”买几个橘子。“我”本要自己去,但父亲不肯,还是自己去了。即使就是小小的的一个“不肯”,也足以看出父亲对自己儿子的浓浓的关爱。父亲很胖,所以爬上月台有些艰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每每读到这一段时我都会被那份深深的却不彰显的父爱所打动,眼前仿佛出现了朱自清的父亲艰难爬上月台买橘子,又艰难回来的画面。虽然当时作者已经20岁了,已经学会了自己照料自己,但父亲还是忙前忙后地为他做这做那,也许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还小,始终需要自己帮他,在他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当时父亲本是说让一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的,但是他始终还是不放心,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到车站送儿子。因为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父亲便忙着与脚夫讨价还价:帮儿子在车里找好位置;甚至在送儿子上车时还细细交代茶房好好照应他,而“我”,却“暗笑他的迂”虽说是这样,但父亲对儿子还是无微不至的。作者对父亲的关爱也充满感,整篇文章的角角落落都弥漫着感激。

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背影就如我的一颗定心丸。每天放学,我总是会在人群中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就知道爸爸来了,便会嘻嘻哈哈地走过去,放好书包,一只脚跨过座位,手撑在爸爸的肩上,一用力,坐上座位,回家了;雨天,我靠着爸爸的背,躲在雨衣里,总能觉得很定心,心里暖暖的;妈妈不在家,爸爸就会为我烧饭,虽然经常把厨房弄得脏兮兮的,但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我总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我们都会一下子认出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正是处处关爱自己的父亲。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6

《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

我们要想秋天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7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读过《朱自清散文》匆匆后,我更是有了这样的感受。

人的一生从我们刚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从小到大,学习过的要珍惜时间的名言不计其数,但到了生活中,却又是如此的难做。记得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业之前为自己列了一张清单,钻好了时间。可时间却向飞流的瀑布一般逝去,弄的我束手无策,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想,最后也只是刚刚好写完作业。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并非一毛不值,而是无价的,我就算有上亿元的钱,却买不回我这几年来虚度过的每一分钟!

《匆匆》里曾经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我勒个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先生说的没错,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就像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时间都在我的笔尖上流走。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又是那么的伟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过最后的那个字——“死”!

但是,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的的确确逃不过着一个令人伤悲的字,但却可以在活着的时候保住每一寸光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多挤一挤这些水,时间就能流逝的有意义!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在写下这本书,这篇文章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成功的!——他的作品永远的留在了这个世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与时间赛跑的道路上留下了足迹,这也能算是一种和时间拼搏后的成功吧?虽然人不能把什么带走,但要是在这世上留下了精神财富,也是带走了一份成功,让世上跟多的人懂得了珍惜时间。

时间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来,若想要珍惜时间,就从现在做起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8

读过许多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其中,最令我陶醉而沉迷的,便是这《荷塘月色》了。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我的眼前立时就有了这样一幅画面:这月下的荷塘静如隔世,风轻花香,吸引着诗人的光顾,同样也吸引着我的目光。细细观来,宽阔的荷塘中亭亭玉立着些沉睡的荷花、荷叶,我仿佛看到,月光柔和地铺在花上、叶上,哪怕是最中央的花蕊,月光也慷慨地洒下她的怜爱,整个荷塘好似笼罩着轻纱,在梦中沉睡。空气中,淡淡的花香,夹杂着薄薄的雾气,真是个人间仙境啊!

“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也更见风致了,月光如流水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上……”花儿受叶儿滋养,叶儿被流水洗涤,一切的生命源于这水,这脉脉的水,这清澈的水,这细密密的水,而水却被荷叶朦朦胧胧地盖住了,使叶子更清更晶了。

伴着这清香的荷塘,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观察的细致入微,对美的向往,对宁静平淡生活的憧憬和对家乡那种江南水乡的无限回忆与怀恋。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树立了“白话美文的模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9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

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0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盛夏午后,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我独自坐在书房,双手托住脑袋,思考着该用什么东西来打发点儿时间。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爸爸晚餐后爱不释手的那本书——《朱自清散文》。

书很快就被找到了,我翻开它,随意阅读起来。当我翻阅到《背影》这篇文章时,我被文中的内容深深打动了。这篇文章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记录着父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文章内容看似平淡如水,却意昧深刻,耐人回味。

我们从小都是听着赞美伟大母爱的诗篇与歌曲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爱太过深沉,难以找到;也许是父亲的爱太过朴实,细微到我们无法察觉。但是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其实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温暖。父爱就像一棵大树,能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是文章的开始,也是作者对父亲浓郁情感的表达。那年冬天,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失业了,这正是家境最困难,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但父亲还是一定要为即将离别的儿子送上一程,并处处为儿子着想,去买了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到这里,我瞬间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孩子买一些小小的橘子,竟拖着肥胖的身躯,艰难地去穿越铁道。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在后来的生活中,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发生改变。

读完《背影》整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父爱也许不如母爱明显,但这爱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他对我们深深的爱。

记得去年寒假的时候,由于我平时表现比较好,因此,妈妈同意给我买那传说中的高科技产品——六轴陀螺仪飞行器。自从拿到它以后,我就不管天气如何,每天总是要带着它“遨游”一下子。连去奶奶家,我都带着它。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天,正当我在妹妹面前炫耀时,一个不小心,飞行器掉到了高高的围墙顶上。就在那一瞬间,欢笑声戛然而止了。围墙实在太高了,很难爬上去。爷爷拿出了家里所有的梯子,都试了个遍,可是还是没能爬上去。

因此,那几天,我总是高兴不起来。过了一星期以后,突然有一天,爸爸静静地走到我身边,默默地把飞行器放到了我的手掌上。“哇!”当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赶紧帮心爱的陀螺仪擦去身上的灰尘,充上了电,满心期待着它能再一次“展翅高飞”。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去关心一下爸爸,去帮他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拍打一下他身上的尘土,去感激地问他一声:“爸爸,你是怎么它拿来下来的?”现在想想,不免有些惭愧……

一个背影,让我们知道了,爱,在不经意间。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写在前面: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的想法告诉大家。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摘自《盗墓笔记》

说起《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们的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

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小哥)、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段话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而这段话的确就是对他们三个人最精准的描述,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

吴邪,故事的主角,本书第一人称的“我”。他是一个平凡人,就如胖子叫的,他是“天真”的。但也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做的才更显伟大,更让人佩服。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子,但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有着自己的聪明,他懦弱却愿意为了闷油瓶挺身而出,他敏感却无法逃避他所必须要去面对的,因为不想伤害身边的人,所以他必须要经历下去,成熟起来。随着故事的发展,吴邪被重重谜团包围得越来越密不透风,而身在风口浪尖,他就是迎着风浪成长起来了。可是,最难能可贵的也就在其中突显——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纯净,像一股清泉,可以看到他的本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地帮他、救他。

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冰山面瘫”。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但更让人心酸的是,他并不知道,他忘记了一切往事,甚至在与吴邪、胖子相识十年之后、当他从长白山青铜门后走出来的时候,他会忘记与吴邪、与胖子一起经历的所有事。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甚至在千万次的眨眼中的某一次之后,他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使命,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在本书中,陈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这种孤独感在“铁三角”的经历后,似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可是这之后,仍是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更甚于从前。三叔没有给他一个完全明确的结局,可我们知道,在青铜门里的十年,他一定是靠着跟吴邪(也许他已经忘了这个人)的约定,继续活下去。

王胖子,盗墓里必不可少的主角,请注意,我说的不是配角是主角!在“铁三角”中,甚至在整本书中,他代表着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在恐怖探险之外还多了许多逗乐。但他绝不仅仅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思维活跃而敏锐,常常突发奇想,使困境迎刃而解。如果说,吴邪是逃避痛苦的人、闷油瓶是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则是唯一能化解痛苦的人。当然,他也有很多臭毛病,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盗墓笔记》里有两个“强大”的人,一个是生理强大的闷油瓶,另一个就是心理强大的王胖子。他能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的痛苦,并在心中一一化解。可是,三叔仍然给了他几乎是致命一击,云彩的离世,让一向是快乐的代言的胖子失声痛哭。最后的最后,一切尘埃落定,胖子决定留在巴乃,与这段痛苦的记忆在一起。他强大的内心不允许不好的情绪停留,他会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长出快乐的果子。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省、解语花、黑眼镜、潘子……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也有各自不同的色彩。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盗墓笔记》读后感2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盗墓类悬疑小说,感触颇深。在高中时就有耳闻三叔的《盗墓笔记》,但一直没深入接触,一来自己对恐怖的东西恐惧感往往比好奇来的更胜,二来手里也没实体书,一直到大学,偶有看到关于瓶邪的同人文,作为一个骨灰级腐女,自然兴趣不在话下,却并不知道文中所说的闷油瓶和天真是出自三叔的《盗墓笔记》,直到偶然的机会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名腐女的原博,具体写了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这么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盗墓笔记》,之后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小哥张起灵的传说,那是一个神的存在,大大地激发了我去拜读《盗墓笔记》去接触小哥的决心。

刚开始看《盗墓笔记》,我潜意识里只想着寻找小哥的影子,寻找所谓的腐点,以致有关盗墓的很多场景我都很模糊,具体七星鲁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都说不出来,只知道每次天真遇到危险时,我总能第一个想到小哥会立马出现搭救天真,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腐化思想。但可悲的是小哥的出场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也没说上几句话,更不论和天真有什么接触的机会,我也曾因此小小的失望了很久。

从七星鲁王宫到怒海潜沙到脱险到分别,第一、二部完结,我一直是处于混沌的状态,不知所谓,同时内心溢满了失落感,直到秦岭神树,老痒的物质化,铜铃的迷幻,无邪的分析,让我感到恐惧的同时,也陷入了思维的困境,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执着于瓶邪之间的基情(因为第二部小哥压根就没出场过),而是重新正视这部小说,虽是不同的活动场景,但似乎都有一条主线在串联着,之间充满了悬念。与其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探险恐怖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故事性的悬疑小说,能够凝聚人思维去揪出疑点,寻找答案,所以后期我看《盗墓笔记》都像是在看侦探小说。

随着剧情的发展,疑点越来越多,看似情节要达到瓶颈,答案即将浮出水面,而一切却也只是水面上的一些铺垫,故事越陷越深,坑越来越多,直到盗八结束三叔封笔,我至今脑子里仍然是一片困惑。

大家都说三叔设了很多坑,这点不假,我最大的困惑是终极究竟是什么,张家人一直在守护的世界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以致会形成两种对立的局势,一部分人想要秘密露出水面,而一部分人却想要秘密石沉大海,还有就是“它”究竟是什么?除了裘德考的一股势力外,还有一股势力是什么?当年考古队从巴乃运回的埋葬在吴家地产下尸体是谁,为什么要守护隐藏那具尸体,最后却一把火烧成灰烬?还有就是阴山古楼养老院里那诡异的画面有什么意义,究竟想说明什么?阿宁的死作何解释?

虽然答案无从知晓,但看到后面,竟然也不怎么纠结了。潘子的死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疙瘩,无邪去整理潘子生前的一些事情时,看到桌子上那碗腐烂的面条,看到这我突然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的。

《盗墓笔记》之所以吸引我,除了它本身故事的架构性,还有就是鲜明的人物个性。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对话,都很触动人心,尤其是那铁三角之间的感情。印象最深的是无邪说的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我能想到的我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你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还好我没害了你;你胖爷我也有自己对待朋友的原则……也许这些都是看似很平常的话,但用在他们身上总能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震撼。

最后,关于终极的事,我自个替三叔找了个说法---能够让世界上部分人苦命追求只为执着于一个答案,而部分人舍命隐藏只为让答案石沉大海,关于世界终止与永生的东西,那不是能用语言能解释清楚的(所以三叔想疯了),它是一种想象,是一种智慧,只能靠我们的联想去构架。

《盗墓笔记》读后感3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xx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4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

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5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6

昨天晚上通宵看完了盗墓笔记八,看完了以后,完全没有你们所说的那些烂尾,我觉得这是最好的结局。

不知道那些骂盗八的人看了三胖子的后记了没有,如果你们看得电子版里没有后记,麻烦你们找去看看。

我想说的是,那些谜题,那些你们始终没有得到答案的谜题,比如青铜门,比如老九门,比如汪藏海,比如铁面生,三胖子有太多的问题没有解释。

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三胖子不解释,他懒还是怎么?大家对于盗墓笔记印象比较深得就是三胖子从来不写日常,在盗墓笔记八里面三胖子就没有写吴邪易容成三叔以后回到杭州,也就是去巴乃之前那一段时间的事情,在七星鲁王宫回来,连接秦岭神树的时候,日常是几乎没有的。

这也是三胖子的风格之一,日常的东西,通常只用时间表过,为什么?因为没有必要写,重点不在这里。

同样这些谜题也是一样,为什么不写,因为重点不在这里,三胖子想说的不在这里,盗八给的交代不是这些谜题的交代,而是人物的交代,三胖子或许要的只是尘埃落定。

为什么你们说烂尾,因为你们把这本书当成盗墓类的书看了。

《盗墓笔记》,我更愿意说他是一本纪录类的书,在盗墓笔记八的最后一页,有盗墓笔记的年表。

重点是人心,重点的铁三角,重点的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到现在一件事情的发展,人心不停的交织,不停的穿梭,不停的连理,然后构成的这个故事。

三胖子用另一种方式,诠释了人心,这不得不说是相当巧妙的。

至于有些人说盗墓笔记最后什么果断的耽美什么的,腐女是强大的,连天宫一号和神州八号都能裹在一起,你们认为瓶邪算得了什么,当男女比例失调,男大于女时,腐女就能存在,所以,《盗墓笔记》只是恰巧碰到了这个点上。

关于潘子,这个汉子,在死之前唱得那首歌,被很多人嘲弄过,但是你们听过这首歌吗?没有听过你不妨去听一听,浑厚的歌声在墓穴里回荡,伴着小哥和吴邪,走过那条布满六角铜铃的路。

这是生命的绝唱,是一个人对生命最后的一种释放,看到那里的时候我哭了,真的,你们可以去了解了解少数民族吊丧,婚嫁等等重要事件时所表达情感的歌,就是一种纯粹的能量的释放,对于一个从战场上下来的人,经历过那么多事情,在临死的时候这样唱,你们不会为之动容吗?而是去嘲笑那些歌词?

潘子你走好。

云彩死了,王胖子很伤心,看了后记的人知道,三胖子说王胖子是一个神佛一样的人,不知道大家感觉到了没有。

打个比方,你失恋了,有的人恋恋不忘,有的人忘的彻底,这两种人都不算的上神佛,真真在恋情里解脱的人,而是当别人提起的时候,他一笑,没有任何反应,因为这次的失恋于他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王胖子就是这样一个人,当初第一在巴乃打密陀罗的时候,王胖子的肠子掉了出来,吴邪把他们救了出去,王胖子醒来的反应不像小哥那么沉默,也不是吴邪那种担忧焦虑。

他就跟个没事人一样,自己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说了这么多你如果看不下去你就退出,我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王胖子这次为了云彩真的伤着了,但是我相信他会好起来。

你们一直在追求着谜题的答案,却忘乎了盗墓笔记想表达的真正的含义。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每一本优秀的小说,作者会将自己精神支柱的一部分放在书里,那么三胖子把他的精神支柱放在了哪里呢?

至少他不会放在这些谜题里,到了最后,这些谜题是否解开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准备从头把盗墓笔记再看一遍。

或许我能找到这个精神支柱。

三胖子写盗八要的不是谜题解开,云开看月明,三胖子写盗八,要的是尘埃落定,他写到这里,应该迫切的希望一切都平静下来吧。

这也是吴邪最想要的,铁三角最想要的。

但是很难,人性叵测,谁都无法弄清楚。

那些执着于谜题的人,你们没有看到重点,知道当你们拿到盗墓笔记八的时候,是带着之前所有的谜题来看的,你们希望寻找到答案,但是很可惜有很大一部分你们没有找到,你们失望了,愤怒了,但是你们思考过吗?

你们相信像三胖子会写的这么烂尾吗?

就像是下斗一样,一定是有暗道,张家古楼你要上一层,虽然没有楼梯,但是肯定有上去的地方。

请你们再看一遍,带着平静的心去寻找复杂人心中你们想要的东西。

《盗墓笔记》读后感7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时隔两年,我依然心存敬畏,从《盗墓笔记》到《藏海花》,我沉浸在三叔构建的宏大盗墓世界中。震撼于每一个环环相扣又谜团迭生的情节。

我看到了可爱天真的吴邪在历练中不断的成长,从对三叔和小哥的依赖中慢慢学会独立,当他戴上三叔的人皮面具去从容应付陈皮那些人的时候,我知道,他可以挑起家族的重任了。

闷油瓶,再危险的时刻,仿佛只要他一出现,所有人包括读者悬着的心都能感到心安。可他却又如此神秘,他的家族成员都有着麒麟纹身,齐长无比的手指,他的血能够驱走粽子,禁婆,尸蟞……然而,他却患有家族失忆症,每隔一段时间,他的记忆便会被清空,他一直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而生,或许只是家族使命。最后,他选择了回到长白山,留给读者和吴邪的是一个清瘦的背影以及十年之约。而稻米们在十年后的20xx真的就来到了那里,景区被挤爆了,大家也许觉得那些人不过是脑残,但在粉丝心中,这不过是为了完成心里的梦,梦中的小哥就住在那座山。

胖子是最搞笑的,各种活跃气氛,闷油瓶善于缄默,他则喜欢车大炮。仗义善良幽默每一个都是他

《盗墓笔记》读后感9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www.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我是从结束了《藏海花》的阅读后,才萌生要写些什么的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近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喇嘛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席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席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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