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
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乡土中国》,薄薄的一本书,费孝通先生在序言中将之称为小册子,只有短短185页,但读完这本书里面的十四篇文章却花了很长的时间,我想其中有两个缘由吧。
一是阅读时会引起很多的思考,因为这本书不是对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中提炼的一些概念,是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探索时的首创概念。费先生说: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书中每提出一个概念,就提供了一件工具,可以解释自身经历或道听途说现象的工具。读了一段文字,就要读者结合自身经历联想出大量的现象,从具体现象中去加深理解那些概念,“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作者简练的文字背后,是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
二是内容足够精彩,因而有不舍得读完的心理,才故意放慢速研读。作者在开篇即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思路去理解中国社会,通过对作为基层的乡土社会的剖析来理解现代社会,无论是现代社会中留存的乡土成分,还是乡土社会中不曾有过的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的新特征。其中在中国延续千年的乡土性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最耐人寻味,正如费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从乡土社会理解中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费先生提出和论证了的“差序格局”理论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社会格局的大门。在描述差序格局时,费先生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书中还将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相比较,从中映射出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站在乡土视角,由古及近、由下至上来看我们当下的中国社会,分析现象的本质,认识问题的根源,寻找进步的办法似乎都能找到突破口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这两天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差序格局”一章里面有这么一段关于东西方社会格局差异的很有趣的描述:他将西方社会的格局描绘为一种柴火捆的状态。
这些一根一根的柴火,则是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这些团体有非常清晰的边界:谁是圈子里的,谁是圈子外的。这个团体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大家在这个社会框架下和而不同的组合在一起。费老把这种柴火捆称为“团体格局”。
而在中国,关系则是完全不同的,费老将其描述为同心圆,或者涟漪。一圈一圈的是由不同的亲疏远近组成的。陌生人,点头之交,半生不熟,熟人,近友,至亲之类的。这个圈的最中心,则是自己。
这里可以顺手解释一个词,即儒家的“人伦”。伦理的“伦”字即为这水波一圈一圈的形状。后来被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那么这两个模型有什么引申出来的应用呢?一个就是“公”与“私”的问题。在西方的群体格局下这个界限是被明确规定的,即那一根一根的柴火彼此之间明确的边界,这个是“权利”。在范围内可以适当地讲人情,但是范围外则是权利问题。
中国的“公”根据费老的说法意味着人人都可以去占一下便宜,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存在。而有趣的是在中国的“私”不是自私,而是“利群”。就是为我这个小群体来谋求福利的利益。所以对于在局中不顾公共利益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反倒有可谓是“无私”的动机。
但在传统的涟漪结构里,这个圈的大小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存在,而是极富伸缩性的。比如说“家”,究竟是配偶孩子的核心家庭,还是加上附近旁支的家族,还是把各路姑侄老表都算进去的庞大家族,到了最后一句“自家人”真喊起来,感觉天下一家也没什么问题。
而在这个伸缩之中,人在结构里的关系是会产生巨大变化的。可能上一分钟还热乎的很,下一分钟随着重新划定范围就可以冷眼相向。这也解释了为何我们至今依旧对人情世道冷暖如此敏感。
儒家一开始就没打算跟这种思维方式过不去,他们只是加了一个字——“推”。所谓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我们对于小家的感觉推广到更大的受众范围里去。而当所有人都被这一个个扩大的涟漪包裹的时候,就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里天下大同也就不远了。
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这套思维方式依旧在我们的文化里起着巨大的作用。大家还是会想要首先去照顾家人,一些想要改变世界受伤的人会想首先去爱那些爱着自己,真正重要的人。在这个里面都可以看到涟漪的界限与范围。同时在同一个圈内的,往往会出现一些很麻烦的问题。既然都是在考虑亲疏远近,一些至亲之人的博弈就会变得很麻烦,或许解释了为何婆媳关系是中国自古的老大难。
同时也可以看出,这个模型里是没有什么界限意识的。甚至没有自己。所以很多父母含辛茹苦舍命付出的同时也对孩子横加干涉。当我们批判这些社会问题的时候,或许这个里面也有很重的文化因素呢。
最后,可以看到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对于公共事务是一个多重囚徒困境:谁不占便宜谁吃亏。但同时大家都占便宜就会导致这个系统的崩溃。所以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道德来对所有人进行限制和约束,大家同时也要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制裁或者舆论轰炸。
这些听起来,似乎都没有过时呢。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
《乡土中国》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但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读书笔记《礼记》【篇一】
上古时代,人们把乐律和历法联系起来,依照《礼记.月令》,一年十二月正好和十二律相适应。所谓“律中”,据《礼记.月令》郑玄注就是“律应”,“律应”的证验则凭“吹灰”。吹灰是古人侯气的方法,据说是用葭莩的灰塞在律管里,某个月份到了,和它相应的律管里的葭灰就会飞动起来。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中吕。
仲夏之月,律中蕤宾。
季夏之月,律中林钟。
孟秋之月,律中夷则。
仲秋之月,律中南吕。
季秋之月,律中无射。
孟冬之月,律中应钟。
仲冬之月,律中黄钟。
季冬之月,律中大吕。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相配。如果以四季为纲排列起来,它们之间的配合关系是:
第一次认识《礼记》来源于初中老师所教的对“四书五经”的认识,五经指的是《诗》、《书》、《礼》、《易》和《春秋》。这里的《礼》通常包括三礼,即《仪礼》、《周礼》、《礼记》。“四书五经”是古人通过科举走向仕途的必考科目,因而那个时候对于《礼记》的认识无非就是古代封建社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一套迂腐的社会礼仪制度罢了。
读书笔记《礼记》【篇二】
今天,真正读《礼记》方才对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总体来说,《礼记》记载的是春秋战国时期上至国君诸侯,下至庶民百姓的婚丧嫁娶、待人接物的典章制度、仪式和各种繁文缛节。
但是,何为“礼”?“礼”究竟是什么呢?
“礼”是华夏文化的主要特点之一,几千年来,礼制一直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可以说,中国文化的特质就是“礼”。在古代中国,从家庭到家族、国家,都是按照“礼”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大到国家典制,小到人们的服饰、建筑、行为方式等等,无不贯穿着礼的精神。礼制对人们的影响俨然已经内化为了一种习惯。
陈明远和金岷彬在《陶器时代:“礼”的起源和发展》中认为:“礼”最初表现为:(1)尊重死者的随葬品,(2)祭祀天神和崇拜祖宗,(3)人际关系出现的等级观念。而在中国的古典文献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古人对于礼的理解:
“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汉)许慎《说文解字》
“礼者,法度之通名。大别则官制、刑法、仪式是也。”
——章太炎《检论·礼隆杀论》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礼记·曲礼上》
根据以上文献,我认为“礼”的原始意义可以解释为(1)敬神祈福的仪式,这是一种祭祀祖先的需要,诸如《礼记·祭义》中记载的“致齐(祭祀)于内,散齐于外”。(2)一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必须要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诸如《礼记·曲礼下》中记载的“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3)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和道德观念而形成的规范,诸如《礼记·曲礼上》中记载的“临财毋苟得,临难无苟免”以及“长者问,不辞而对,非礼也”等。
具体而言,我认为古代的“礼”主要指的就是一套完整严密的等级制度,小到见面、穿着、丧葬等日常生活,大到政治、法律等,它包含着古人对于“神权”的敬畏,以及对于皇权的服从。即便是对人们日常交往中、对人们孝顺父母、尊敬长辈的一些言论,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最终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皇权的尊严。
时代发展到今天,“礼”也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的改变和发展,其内涵也发生了改变。特别是五四运动和文革使得传统的“礼”文化中落后、糟粕的一面大多被剔除。今天的“礼”指的主要是符合社会道德、审美、有序的行为规范,其基本的原则是真诚、简易、克己和适度。
1.1.2礼的作用与原罪
前面说到,我认为古代的礼体现出的是对于神权的敬畏和对于皇权的服从,其本质就是体现等级划分与秩序,是特权和不平等,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的专制统治。
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
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自称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适子孤”。
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礼记·曲礼下》
我们不难看出,礼制的核心是等级名分制度,用以确定上下、尊卑、亲疏、长幼之间的隶属服从关系。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礼仪不过是“礼”的外化表现,是“礼”的物化载体,它们既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又是用以区别贵贱等级的标志。
我国古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女性的“三从四德”,君子的自制与自勉,一方面维护了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中很多习俗都成为了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财富传承了下来。另一方面,封建礼制的桎梏导致了无数悲剧的产生,“浸猪笼”、“缠足”、“卧冰求鲤”等不一而足,礼制的发展史同样也是一部血泪史。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礼是有原罪的。虽然它也结出了甜蜜的果实,但这绝对无法掩盖事实——它从本质上就是一种“恶”的制度,是一套束缚人的枷锁。它将人区分为三六九等,使人们变得愚昧和顺从,从而更好的为封建专制皇权服务。
尽管,不可否认的是《礼记》中强调的很多原则都是宝贵和优秀的文化遗产,但其产生的目的的不纯正性就注定了它背负着历史的原罪。
读书笔记《礼记》【篇三】
《大学》原本是《礼记》中第四十二篇,唐代韩愈、李翱等把《大学》《中庸》看作与《孟子》《易经》等同等重要的“经书”。但是在宋代以前,《大学》的地位并不是很突出,经北宋程颢、程颐竭力尊崇,南宋的朱熹又作了《大学章句》,才成为儒家经典中重要的篇章,最终成为“四书”中的一员。宋元以后,《大学》成了科举
为什么要读《大学》?朱熹认为“四书”中应先读《大学》“以立其规模”,即给自己设定一个治学的目标,《大学》便是一个人治学的“纲目”。虽然“四书”其他经典中也有关于治学思想的内容,但是《大学》却是最系统的。我私以为朱熹先生讲的“规模”是学习的境界,是你想要在“为学”这条路上可以达到的高度。你可以是“学习、洒扫、应对、进退礼节、礼乐射御书数”等基础知识、技能的“小学”阶段,也可以是“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大学”境界。现在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加初中)学的基本便是算数、认字等基础知识,应对、进退等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读到这里我不免产生了疑问,如果“小学”阶段要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礼节,那以我自己为例,在大学学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所学的《工程力学》《流体力学》等课程虽然较《数学》《物理》等更为复杂,但是就所学专业来说也只能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此类推下去,知识是无穷的,谁都不敢说自己现有的知识不是认识世界的基本技能了。那这样看来,具象的学科皆属于“小学”,岂非不妥?
“大学”到底指的是什么呢?这让我想到了另外一组概念——“本我、自我、超我”。“本我”即是人的原始性、动物性,这是与生俱来的,自然不用后天学习。“小学”中该学到的是为了适应社会生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是用来约束自己的基本行为,并且受限于时代和社会,更像“自我”的要求。而“大学”阶段的要求“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是在精神上更道德化的“自我”。道德化的“自我”自然需要理想的追求和良心的约束,我们在学习中(学校教育和非学校教育)中关于理想和善念的提倡很大程度上便是“超我”精神的提倡。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划分“小学”与“大学”了。“小学”多半是社会层面的生存要求,而“大学”则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样的精神理想了。朱先生说“大学”要“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即“大学”阶段我们应该获得的能力是分析事物(追根溯源)、端正本心、修养自身、管理人的原则和方法。如果说“大学”之前我们还处于人格发育阶段,那么“大学”就应该是人格成型阶段。这样说来,区分大小学教育并不是年龄上的界限,而是深浅上的区别。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大学”应该学什么,那我们就来思考一下“大学”应该怎么学。《大学》中提到治学的方法是“穷理、正心、修己、治人”。其中“穷理”即分析事物(追根溯源)的能力,与我们常提到的逻辑思维能力很接近。所谓物有本末之分,事有先后之序,当我们对事物的先后充分了解,也就到了“近道”的要求。这个道理虽然说起来很简单,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很难做到,不然为何会有诸多对他人的责难与心中难抒的愤懑。我们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持有一颗同理心,便会了解他人所想,即便不能认同,也会让自己内心无扰。正如柴静《看见》里的一段话“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便是对这个道理更具像的描述了!
“正心”即人不能有愤怒、恐惧、喜好、忧虑之情。处理事情时,人若有倾向性情绪就会影响到我们的判断,所以我们要端正自己的心态,及时排除不良情绪。这个观点对吗?我认为是非常可取的。这和情商(EQ)的概念很像。虽然现实中我们不能完全排除干扰情绪,但是我们时时以“正心”要求自己,让我们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和判断事物才能避免许多阻碍自己发展的因素。“正心”主张的是一个人的情绪管理能力,“修己”讲的则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和文化内涵的沉淀,“治人”讲的则是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由此可见《大学》虽是古人之语,历尽迁年却依然指点着今人的作为。
《大学》在一定程度上宣扬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封建礼教的思想,获得了历代封建君王的推崇。但治学却不能因噎废食,让我们对它的光彩之处视而不见。它所提倡的行为准则、思维方式依然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更重要的是,它提倡的教育理念值得我们细细思索。杨澜说“我们的坚持是为了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这才是大学所要传递给每一位学子的真正价值。大学教育的失败在于自己没有获得与之相匹配的胸怀与格局。
所有受过大学教育的人,你应该知道《大学》和“大学”的意义!
欧洲美术史读书笔记【一】
17—18世纪的欧洲美术是美术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它上承文艺复兴,下启欧洲的19世纪。17世纪的巴洛克艺术影响了后来的罗可可艺术,影响了19世纪的浪漫主义、印象主义以至20世纪的野兽派和表现派 ;17世纪的学院派古典主义影响了后来的新古典主义和立体派美术等;17世纪的现实主义艺术倾向,对后来的18世纪市民艺术、19世纪的现实主义也都有着明显的影响。
17世纪的美术是多元化的,即各种风格流派并存,并互有影响。在这本书中把17世纪的欧洲国家分为三种类型,而在这三种类型的国家中基本流行着三种艺术风格。第一种是天主教势力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在这些国家,受到宗教势力支持的巴洛克风格占上风;第二种类型是君主专制和王权至上的国家,如法国,在这里占上风的是古典主义艺术风格;第三种类型是以商人和市民为主的国家,如荷兰,在这里,封建王权、教会均不占主要地位,流行的是现实主义的市民艺术和卡拉瓦乔主义。
在上述三种类型的国家里,都流行着不同程度的卡拉瓦乔主义。卡拉瓦乔主义就是17世纪的现实主义,是一种倾向和思潮,曾在欧洲各国获得普遍承认和流行。它具有鲜明的 时代气息和民族、民主思想的特色,带有质朴的非官方的特征。卡拉瓦乔主义在17世纪的欧洲影响颇大,只有充分地承认它的存在,才能全面理解17世纪的艺术和17世纪艺术领域的对立和斗争。
与文艺复兴时期相比,17世纪的欧洲美术首先是出现了许多新的民族画派,强调打破和谐,主张真实的自然美。卡拉瓦乔的艺术就是这样。同时,17世纪美术作品中的人物多具有鲜明的社会特色和时代风貌。有时带有明显的社会批判色彩,这和17世纪动荡不安 电动势带有关。进入17世纪,美术作品中的宗教气息更加淡薄。在这一时期,艺术家的队伍开始两极分化,有的成为教会或宫廷的座上客;有的走向基层变为平民,甚至成为贫民窟的破产者,不可避免地促成了艺术思想上的对立,加剧了流派之间的斗争。17世纪美术的体裁和题材大大地丰富和扩大了。17世纪艺术家由于重视观察自然,加深了对描绘形象的研究,更加丰富了艺术的表现手段,特别是对光的运用。
总之,17世纪各派杰出的艺术家都作出了不同的贡献,各有千秋。卡拉瓦乔主义艺术、巴洛克艺术和古典主义艺术构成了17世纪艺术发展的主要内容,但是,这三个流派之间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既有区别,也有相互交流与影响。正是由于这种关系,才造成了17世纪欧洲艺术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欧洲美术史读书笔记【二】
约翰·赫斯特的这本《极简欧洲史》是我读过的第一本教科书以外的西方历史读物。因为本人的历史知识积累比较少,书中有些历史事实还需要借助互联网搜索引擎。但读完了这本书之后,确实增加了自己对西方文化的了解,也让我对西方的历史产生了兴趣。读史可以使人明智,希望可以在今后的日子里多读历史,增加自己的文化积累和修养。
这本书是本公认的好书,极简却不简单。作者主要通过三大元素——古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日耳曼蛮族之间的关系和发展来引出整个古代、近代欧洲史。前部分概述了这样的关系和发展,后部分通过几个主题来展现特定时期的历史风貌。这三大元素的三次连接分别是:罗马帝国变成基督教的天下;教会变成罗马人的教会;基督教会将希腊和罗马的知识成就保存下来。这三点基本算是构成近代欧洲的起源。后面的六章分别涉及到争战、启蒙、政体、神权与皇权、语言和民生。从时间维度看,作者将欧洲史划分包括古典时期、中世纪和近代。古典时期从公元元年到476年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中世纪从476年到1400年。虽然书名叫做《极简欧洲史》,这本书却脉络清晰的将欧洲史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剖析和讲解。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最大的困惑就是为什么西方的历史进程和中国的历史发展会产生如此大的差异。直到读到书的最后结语部分,有句话我想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解答。“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属于国王,这是欧洲自由和繁荣的基石”。针对这句话,我也在网络上寻找了一些更具体的中西方历史文化的对比,我的答案是正是西方这种权利的制衡成就了现代的西方文明。欧洲虽然跟东方国家一样有王国专制的朝代更替,但东方国家是将所有权利收归于皇帝一人独裁,并且重农抑商,重视农业经济的自给自足,抑制商人发展的繁荣。而欧洲国家不仅有国王,还有宗教里面的教皇,王权与神权之间互相牵制。而且当时的欧洲继承了古希腊的民主概念,对于财产所有权和私有制非常重视,所以拥有财产所有权的商人地位并不低,商人可以以财富为筹码去决定整个国家的统治者。这样也引发了各种思想变革浪潮在欧洲蓬勃产生,而在东方国家,诸如中国“焚书坑儒”、“八股文””等,从源头上就遏止了思想火花的绽放,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不到两百年也被“独尊儒术”所替代。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四大发明在中国,但经济的繁荣,科技的革新却发生在欧洲,因为那里有滋润各种思想的土壤。
第二个困惑就是宗教为何在西方文明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中国似乎并非如此。我们从书中可以看到中世纪的各种热潮争议都没有离开过“宗教”这个话题,从古典
时期的宗教是上帝拯救人间的桥梁,到后面怀疑宗教是否是迷信,是否是属于私人思想领域的权利。于此种种,而在古老的东方,据我对历史知识的了解,并没有一种宗教可以像西方的基督教一样在社会和文明的变革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对于这个困惑,我同样查阅了相关资料。任孟山老师在对《中国社会中的宗教》这本书的书评中写道,“在欧洲、印度和中国这世界三大文明体系中,惟有中国宗教在社会中的地位最为模糊。与欧洲国家不同,在中国历史上的多数时间里,没有强大的、高度组织性的宗教,也没有教会与国家之间长期无休止的斗争。”另一方面,“在西方社会的组织架构中,基督教有着正式的组织性体系,独立于世俗社会之外,而且拥有非常明显的结构性地位,甚至可以和主权国家分庭抗礼,中国则不是。中国是一种分散性宗教,其神学、仪式、组织与世俗制度和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观念与机构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对于这个问题,让我想到基督教信奉的是唯一的神,人们所有精神的需要都向惟一真神祈祷。但是中国人是为不同的目的向不同的神明祈祷。直到现在依然如此:做生意想发财的时候敬财神,想要孩子的时候拜观音,不想挨饿的时候敬灶神,祈求下雨的时候敬龙王。正是这种宗教的分散性导致没有一种权利可以和君权相制衡,也就无法在社会文明的进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第三点我个人非常喜欢和向往西方集理性、科学和浪漫、信仰于一身的文化。从这本书中我也找到了西方为什么能形成这种文化的答案。赫斯特在书中写道,“其他的文明只有单一传统,不是这种具有三重元素的大拼盘,欧洲在道德和智识生活上一直受到煎熬、困扰和瓦解。欧洲的血统来自一种非常混杂的渊源,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我觉得就是这种矛盾形成了欧洲文化的魅力。法国启蒙运动宣扬理性、科学,而以德国尤烈的浪漫主义运动崇尚感受、情绪以及所有强烈的情感。这点让我想到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灿烂文化,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崇尚西方的文化和思想,却越来越失去本国的文化和信仰。怎样将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文明更好的结合,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以上是读了赫斯特《极简欧洲史》的一些感想和思考,这本书虽不能让我真正走进西方的历史,触及到西方文明的本质。但却是一个很好的开头,让我对西方文化史有了个框架性的认识,也给了我学习英语的一些背景铺垫,同时也让我拥有了继续了解西方历史的兴趣和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