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
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的故事。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乡。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大西洋中,在荒岛上生活4年4个月之后,被伍兹·罗杰斯船长所救。笛福便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己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使“鲁宾逊”不仅成为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而且成为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该小说发表多年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于世界各地,并被多次改编为电影和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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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丹尼尔·笛福(1660—1731)被誉为“英国与欧洲小说之父”。笛福生于伦敦一个油烛商家庭,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在从事商业的同时,他还从事政治活动,代表当时日益上升的资产阶级出版了大量的政治性小册子,并因此被捕。笛福直到晚年才开始创作小说。写《鲁滨逊漂流记》时,他已59岁了。此后,他又创作了《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摩尔·弗兰德斯》等小说,这些小说对英国及欧洲小说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影响以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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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50篇
第1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200字
看完一本鲁宾逊漂流记的书后,感觉掩倦沉思、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主人公他那勇于开拓、勇敢的精神值得让我们学习。
鲁宾逊原来的家庭条件很好,但是他放弃优裕的生活,敢于挑战未来,敢于冒险,他选择了危险的航海事业。他一共经历了四次航海,最后一次,他在航海中遇到了海难,船突然被沉下了水底,只有他一人幸存,并被漂到荒无人烟的岛上,那里只有花草树木和野兽,但他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并勇敢地开始新的生
活,他打猎、种田、筑“城堡”……,并在荒岛上建设自己的家园,他凭着勇敢、顽强的毅力过了近三十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
鲁宾逊那种勇于开拓、勇敢生活的精神值得让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也要勇于去思考问题、面对困难、解决困难,这样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才能变得更加美好。
第2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300字
每一个人总得学会生存,即使是自己一个人,也要勇敢的生活下去。读了《鲁迅孙漂流记》我更加深一步的知道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顽强的生存,完全的活下去。
鲁迅孙很勇敢,很聪明,他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保障了最起码的生活,保住了珍贵的生命。从而创造了一个奇迹。
鲁迅孙在小岛上克服了重重困难,冒着被野兽吃掉的危险,生活在小岛上。他没有人说话解闷,被与世隔绝,没有衣服穿,没有抵抗野人和猛兽袭击的防御和手段。但他能够在面对困难时冷静的面对事实,安于命运对自己的安排,心态更加成熟,淡定,从容。能够乐观的面对困难。
在不同的环境下,人的感情又怎样变幻无常啊!我们今天所爱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恨得;我们今天所迫求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逃避的;我们今天所期盼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害怕的,甚至会吓得胆战心惊。我们应该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了一自我安慰的事情。就像鲁滨逊一样。
第3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400字
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
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
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
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我懂得了,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那么自然而然的才会取得优异的成绩,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第4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600字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有感触。
鲁滨逊刚上孤岛时,他绝望透顶。他经常对自己说自己是个倒霉蛋,生来就一直要凄凄惨惨。但这有什么用呢?上帝又不会听到这些话。就像有些同学跟别人打打闹闹,打完了痛哭一顿,哭有什么用呢?难道上帝听到了会来帮助你吗?拉克司内斯不是说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吗?在像鲁滨逊这样遇到挫折时,我们要做的不是痛骂别人,贬低自己,而是挺过去。就像鲁滨逊后来做的一样:活下去,寻求希望。
鲁滨逊生活在岛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孤独了。在有伙伴星期五之前,鲁滨逊是多么孤单啊!他独自生活,做伴的是猫狗,等待的是过往船只,考验他的是漫长的时间,用来下饭的是孤独。一般人大概会被这种环境逼疯了,但鲁滨逊没有,因为他有自己的希望,正如肖霍洛夫在《静静的顿河》里说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鲁滨逊就是抱着“会有船只过往”这个希望,继续活着。通过鲁滨逊,我觉得我们在最不幸的处境中,要抱着自己的希望,才有可能活下去。
光有希望也坚持不了多久,将希望存于心中的是耐心。鲁滨逊来到荒岛,就好比来到了监狱。想出监狱,就得耐心地一直等到出狱那天。在这期间,鲁滨逊是如何过日子呢?仅仅是抱着希望盯着大海吗?不是!他耐心地等,这期间,他试图让每分每秒都过得精彩。他开始写日记、种田、在洞口围栅栏、打猎……这使他的生活很精彩,也缩短了这28年的时间。假如鲁滨逊没有耐心,没有让他的生活过得精彩,而是干等,那会怎样?很遗憾,性急的他会从希望变成失望,最后变成绝望,痛苦而死。由此可见,耐心也是不可缺少的。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如何生存,还启示我们,在不幸的处境中要抱有希望,耐心地等待着光明的到来!
第5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800字
我翻开《鲁滨逊漂流记》,才读了几页,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烈的好感。故事内容详悉、情节也非常有趣。于是,便蜷缩在沙发细细地品味这本好书。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鲁滨逊。克鲁索。他非常热爱航海,心中一直有出海探险的梦想。可父亲由于哥哥的影响,坚决不同意鲁滨逊出海。就在一六五一年的六月一日,鲁滨逊瞒着父母,踏上了远航之路。
第一次出海远行的鲁滨逊经历了大风大浪,碰到狂风暴雨,还遇见了霸道的海盗。最后被海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看到这,我不禁深呼一口气,鲁滨逊总算是死里逃生,不然就死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里了。
后悔莫及的鲁滨逊并没有放弃,他重新振作起来,面对现实。他从船上拿走生活用品,如:刀、锅、面包、枪、火药还有珍贵的笔墨纸砚等。他无意间还发现一只小狗,他分了些面包给它,好让它以后跟自己作个伴。鲁滨逊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周围围上船上拿下的木板,以防野兽。聪明的鲁滨逊挖了一个大洞,把从船上搬下来的东西放进去,作为储藏室,并把木条钉在墙上,做架子,放些日常生活用品,再用船上的帆和绳做张吊床,一个有创意的住所就完成了!
为了记时间,鲁滨逊还做了个十字架,每隔一日画一条短横,每隔一星期画一条长横。他还把仅有的种子培育成小麦、捕猎山羊并驯养、做陶器、做面包……日子一久,他也慢慢习惯了这种岛上的生活,坚强、勇敢地活了下来。
有一天,鲁滨逊发现了古怪的脚印,他又惊又喜。惊的是,这脚印从何而来?喜的是,难道这荒岛上还有人在!带着这种复杂的情绪,便顺着脚印走了过去,找寻的过程越漫长,心跳的速度就越快,他睁大眼睛,一眨也不敢眨动,四处观望着,而当一堆人骨出现在他眼前时,他一下子愣住了。可恶的食人族,如此猖狂。鲁滨逊便准备找机会杀了他们。可回到家一想,这些食人族又没有伤害到我,我没理由杀他们啊。就这样,鲁滨逊又过了一阵挣扎的日子。而在一次寻找食物的过程中,鲁滨逊救出了星期五,成了鲁滨逊最忠诚的仆人。也在惊险的食人族吃人的时候,鲁滨逊和星期五共同打退了食人族。
鲁滨逊在荒岛上足足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这漫长的二十八年,对于鲁滨逊而言,却是惊险而又精彩的一生。他凭借自己坚强的意志和生存技能,度过了二十八年的时光。也让我明白: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人生路,多凹凸,只有坚强不服输,才能走向成功路。
第6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第7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第8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在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这位冒险家竟能用双手开阔出如此美丽的土地,想到这里,我不禁把自己想象成鲁滨逊。如果我漂流到那座荒岛上,即使有生存的勇气,也会因为缺少经验而干不出什么事来,如果我遇上了一群野人,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我也不会轻易的站出来。现在我们过的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没有谁会为生存或温饱着急,我们的成长道路又是那么平坦,没有经历过什么磨难,所以我们在遇到困难时自己都解决不了,更不用说是面临生存的考验了,所以,在我们这代人中,没有谁能经得起像鲁滨逊那样的考验。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的成长道路太过于平坦了,不经历风雨的小树的根是扎不牢的,但在当今的时代,又有什么风雨呢?也不完全是,我们过多的风雨都让大人承担了自然成长道路就平坦了。所以,让我们承受一点困难和挫折是对的。
啊,春天的风雨,打在那些大树下的小树身上吧!
第9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一个出生在名门贵族的人,他从小就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出海航行,但他的父母亲坚决不同意。但鲁滨逊这个想法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越来越强烈。终于,他背着父母踏上了航海之路。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鲁滨逊所乘坐的船遇难了,除了鲁滨逊之外,船上的人无一生还。鲁滨逊上了一个荒岛,从此自力更生。他先给自己做了一个用木板围成的“家”,就乘着自己做的小竹排去船上拿了许多对他有用的东西。在那生活了二十多年后,他意外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后来“星期五”做了鲁滨逊的手下,又去把快被野人吃掉的几个西班牙人,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后来他们遇到了一艘英国船,船上的人都上来了那个荒岛。鲁滨逊认识了一个被船上的人背叛了船长。于是鲁滨逊帮助船长把背叛船长的人制服了,船长为了感谢鲁滨逊,就带着鲁滨逊回到他的故乡。鲁滨逊在荒岛住了约有三十年,他却能够自力更生,不怕困难,坚强地活下去。
这本书那么好,你也一定很想看吧?不用急,慢慢去书店找找这本书吧!
第10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
鲁滨孙不愿过那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喜欢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一个人要是不劳动,就会变得颓废。劳动可以培养独立能力和自理能力,还可以使人变得勤劳。我们也要像鲁滨孙那样,不怕困难,靠着双手去劳动,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在碰到失败时,要知难而上,不能退缩。如果你劳动了,你总会有进步,但是你不劳动,绝对是一无所有。
在这之前,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不劳而获。当你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你总会有第二步,但不能急于求成。当你成功的时候,你会无比兴奋,为你的劳动所得而感到喜悦……
你也去读一读这边书吧,你会收到前所未有的感觉!
第11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青年时代的鲁滨逊不安于平庸而舒适的生活,独自离家塔上朋友父亲的船去经商。结果遇到了海盗,被摩尔人俘获了。后来他逃往巴西,成为了种植园主。为了补充劳动力,鲁滨逊又去非洲贩卖黑人。不料海船遇难,他只身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在离群独居的恶劣环境中,他很快克服了悲观情绪和无能为力的消极态度,从沉船上搬来一些有用的东西,用各种方法谋取食物,建立住所,制造器皿,驯养野羊,耕种土地,以开天辟地的热情和顽强劳动,战胜了大自然,改变了环境,积累了财富。直到第二十四年后,他才意外地从来岛举行食人宴的“野人”中救出一个将被杀死的“野人”,并用火枪和基督教义将他训练成了唤名为“星期五”的忠实奴仆。最终,鲁滨逊回到了英国。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在离群孤独的环境下,只有依靠自己的智慧,努力劳动,才能存活下来。何来智慧,只有学习。在现实社会中,只有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报效祖国,回报社会,做一个有出息的人。相反,如果学习的时候不专心,将来定会一事无成。这使我想起了《三字经》的这两句“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同学们,你们最近读了哪些书?给我介绍一下可以吗?
第12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你曾长期独处过吗?你能够独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多年吗?你能够给自己建造房屋,学会种植谷物并制作面包,学会用动物的皮为自己缝制衣服吗?鲁滨孙。克罗索他做到了。
在今年暑假,我阅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我看了以后受益非浅,感触也很深。
鲁滨孙。克罗索立志要当一名航海家,就是这个愿望,终究使他付出了惨重地代价,但也懂的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在他19岁那年,不听家人劝告,离家出走,在他第一次出海就是一个恶时辰,狂风暴雨向他们猛烈地扑过来,他害怕了,不过一会儿,他又打起了精神。在他第二次出海时,就沦为海盗的奴隶。后来和佐立逃出海盗港在巴西安家。也许他根本不是航海的料,但上帝总是保佑他不死,可又折磨他。在他在次出海时,迷了路,最后一个人登上了荒岛。他来到岛上,过起了无依无靠孤独的生活。
原来的我不喜欢去冒险,也没有想过。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后我觉得自己也想去冒冒险,锻炼一下自己能不能克服困难,以便以后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勇敢地去克服它。另一方面我也想能自力更生,去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人的一生或许要经历许多磨难,但是,我们面对这些困难又该怎样解决?也许,你的爸爸妈妈会替你承担,可假如你是一位贫困山区的孩子,假如你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没有钱交学费,吃不饱、穿不暖,甚至在没有父母、亲人、朋友的情况下,该怎样面对?一切的一切,有使你措手不及的,有使你悲痛欲绝的,有令你兴奋的,有令你失望的,无所不有。或许你会痛苦、烦恼、彷徨,但我们不能绝望,要学会自力更生,从失望中燃起新的火苗,只要坚强、努力,一定能战胜困难。就好比鲁滨孙·克罗索,在荒岛上,他一个人凭着坚强的毅力顽强地生活着,与恶劣的环境、凶猛的野兽作斗争,并通过辛勤的劳动开辟新的生活。当然,假如碰到和你一样遭遇的人,我们也要帮助他。人不是一生都幸运的,不是一生都完美的,不是不会犯错误的,但上天对我们是一样公平的,只是我们要去发现、去拼搏、去创造。
所以,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奋发向上,克服困难,一路闯关斩将,才能走向人生事业的巅峰!
第13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理想,有人想成为足球明星,有人想成为著名的演说家,还有的人就想去出海探险,前几天读的这本“鲁滨逊漂流记”便是由出海引起的一个令人回味的一个故事。
书中的主角便是有着出海理想的鲁滨逊,其实小时候的鲁滨逊就盼望着能出海,等他差不多长大了,就向家里人提出了这个梦寐以求的想法,可家人都反对,直到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考虑后,最后还是不顾家人的想法,选择了出海。
随后,在鲁滨逊和几个与他有同样理想的人坐船期间,突然来了一场台风,伙伴们淹死的淹死,吹死的吹死,只是鲁滨逊侥幸的活了下来,并在找到的一个荒岛上安居了下来。开始的一两天,鲁滨逊每天都得去旧船上拿一些衣服、面包等东西来维持生计,到了后来,船上的东西基本都拿空了,鲁滨逊便开始学着不用外界的帮助,自己学着在岛上找吃的。打这天起,他开始了独立的岛上生活。当然,生活嘛,就得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屋,于是,他还给自己搭了个两层的“城堡”,过起了一个人的世界……
转眼间,30多年过去了,一天,在找柴火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脚印,这个脚印足足比他的脚小了两厘米,顿时,他感受到了希望,也就是这么一个脚印,帮助他回到了久别的家乡。从此,鲁滨逊过起了可谓是福星高照的日子,娶了一个媳妇,另外还有了三个儿子呢。
仔细算算,鲁滨逊在那个岛上,也呆了三十多年了,他是幸运的,更是勇敢乐观的。我不知道真遇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像他那样坚强,我只是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人生中遇到再大的失败和坎坷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这时候只有学会坚强,因为这时候只有坚强二字才能使这个人度过难关,书中的鲁滨逊面对如此困难,也就是因为他勇敢地坚持了下来,才取得了最终的成功。
第14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山川埋下月光对你的道别,漏船载着思念陪你渡夜,一转眼满庭的花儿随风凋谢,那鬓发一生多少风雪。孤独的你,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承受着无边的孤单和寂寞……
鲁滨逊驾船航行在海上,在一次狂风暴雨之后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孤独一人的感觉是痛苦的,陪伴他的只有小猫、小狗。一个人在孤独中很容易迷失自我,迷失了自我的人便不能存活。但是,鲁滨逊就是鲁滨逊,他坚信自己一定可以存活,坚强地活了下来。
真的,信念可以支撑任何人在不可思议的情况下活下去,甚至作出常人望尘莫及的奇迹。张海迪高位截瘫,不能行走,但她从来没放弃自己,固守着自己的写作信念。看,那是一片水湾,水里的岁月模糊一片,受中那个断线的风筝能飞多远。可是啊,有一句预言:一个信念能成就十个梦想。正是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一人找到了食物和水源,延续了自己的生命。我们看看,鲁滨逊和张海迪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因为他们都有自己那独特的坚定信念。这一切都在《鲁滨逊漂流记》的书里书外。
后来,鲁滨逊遇到了土著人,还有“星期五”,他从中汲取了力量。他还会遇上野兽,他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方式与自然、野兽相处,不怕死亡的气息。和他一样,人类历史上有多少人为信念而拼,为信念而生死。在战场上,那么多的战士为国家而战,在战死的那一刻,他最大的愿望是活着才可以,要回去见自己的亲人和儿女——篝火辉煌,照我兵甲。
鲁滨逊告诉我们些什么呢?他用他的行动在说:不要畏惧困难,去战胜困难,如果不是这样,就会被岁月的恶浪淹没,最终葬身鱼腹。他在想,坚定地活着吧,一生中还有最珍贵的东西,家人正等着远航者的归还。
一个夏,晒过一个岁月;一个冬,吹过一个流年。我们有了信念就等于有了成就。岁月的流水可以把信念的色调冲淡。但是,鲁滨逊的信念在岁月的流水中洗印得越来越鲜亮,越来越强烈,已经弥散在世人的精神殿堂中。
庆幸,鲁滨逊功德圆满,有了一个理想的归宿,至今还快乐在其乐融融的温馨家园里。庆幸,有了鲁滨逊,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生更加诗意浪漫。
第15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小时候就听说过《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那时只是听别人说:“很好看!”“很好看!”但一直没能和它见到面。
一次爸爸手里紧紧地拿着一本书,笑眯眯地对在一旁玩耍的我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书吗?”边说边把手慢慢地把书举起来。配着爸爸微笑着的眼神,我兴奋起来,因为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呀!爸爸看见我这么入神地望着它,便说:“那你要认真看!”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而还不算成熟的他,却整天想着要去航海。一天,他出发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都很顺利,但在第三次却遇到了天大的麻烦—他被落在一个人迹不至,野兽遍布的孤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惊险事,攀登了一座又一座胜利的山峰,另人赞叹。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鲁滨逊塌上了回乡之路……
如果你看完这本书,会觉得这样的经历实在是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这不可能,这非常荒唐,随你怎么想,怎么说,但是,你要记住几点,是什么力量让鲁滨逊坚持下来呢?是因为他有着自信、乐观的力量,让他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
第16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一六五九年,一场无情的风浪推翻了一条小船,埋葬了鲁宾逊的伙伴。他漂落到了孤岛上,从此孤独和艰难缠绕了他二十八年。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鲁宾逊最后逃出了小岛,回到了祖国。这就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鲁宾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
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慢慢的,他独特的个性体现出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我很佩服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因为他孤身一人能在孤岛生存,并生活的津津有味:有自己开垦的麦田、有牧场、有两所木房子、有自己烘制的锅……并且坚持了15年,直到有人到来孤岛来救援他。
而现在的我们,别说在孤岛,一个人在家里都有可能不能自食其力的生存。
我们这祖国的新一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脑子都生锈了。而鲁滨逊?克鲁索在孤岛上必须运用智慧才能存活。假如他当时安于现状,不到岛的另一边探索,就不会发现那边世外桃源似的果园;假如他没用勇气救船长,就会失去让他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难得的机遇;假如他当时没有把自己的“住宅”加了一层防护用的树,那么在阻止船上的人的叛变时,就没有他们既能躲藏又能射击的好地方……
第17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宾逊漂流记》,这是一本男孩、女孩都必须读的“人生教科书”。,它出自英国作家笛福的笔下。这是一本能够给人以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再次回想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经历,我的心里便升起一种深深地敬佩之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和绝望之后,他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精神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的搏斗,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其他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过起了野岛般的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一只鹦鹉和一只狗,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能生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鲁滨逊从落难到返回英国,时间竟长达20年之久,这令很多人匪夷所思。
读过这本书,我深深地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处险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同样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练就生存的本领,学会自力更生,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
第18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感触不少。
这个故事说明了主人公鲁滨逊经常航海,虽然都遇到了不同的困难,但是他凭借自己的意志,顽强地挺过了重重考验,在到处漂泊之后回到了祖国大地。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他顽强的生命里,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的非常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无法抵抗的友情。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不仅勤劳、勇敢还很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既虔诚又仁慈,而且他还有一个知恩图抱的好习惯。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公鲁滨逊的机智和顽强意志,战胜困难、打破困难、消灭困难。
第19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孙是一个有出海梦想的外国人,他为了出海,偷偷离家,和朋友在海上遇到了大风浪被迫停岸,就这样他遇难了,可是他还是不甘心屡次出海,遭到了许多困难,但因为他的坚持成功的成为了富翁。
鲁滨孙漂流记讲了他不管怎么样都要出海的觉心,这个决心一直激励着他出海航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功了,因为屡次的失败,让他有了经验,就靠这点经验成为了富翁,我很佩服他,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也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不怕苦的人只有坚持才能创造成功,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很多,哪一个名人不是坚持才成为名人的呢,我们也应该这样,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我们只有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让我们共同加油吧。
鲁滨孙漂流记讲了他少时不懂事想成就梦想,但他因为自己的坚持,成就了梦想成为了富翁,这时靠他自力更生,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
第20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开垦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面对困境,要用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去战胜它!这是一本充满斗志的书,也是体现人类无穷智慧的书!
第21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富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克鲁索,不听父母的劝阻,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放弃了安逸的生活,当上了充满惊险与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由于货船失事,鲁滨逊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并且还救助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拥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最终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后来一个意外的机会,鲁滨逊回到了祖国。
读到这,我深受感动,想起了学习中的事,每当体育课上老师教跑步两圈,我才跑到第一圈就跑不动了,我心里就想放弃,想走完第二圈;每当上语文课上老师教新课文,我总是不认真听,也回答不了老师的问题。
记得有一次早上,我和奶奶正在剥蚕豆,剥完之后,奶奶去洗蚕豆,叫我把地上的蚕豆壳扫掉,我当做没听见,转过头去走到房间里自己看自己的电视了,可奶奶总是把好鱼好肉省给我吃,自己吃那些没营养的菜。
每次奶奶叫我把房间里扫一下,我总是当耳边风,自己做自己的,从来不去扫一下。我现在感到很后悔,为什么我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呢?
这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东西——永不言败的心所能创造出来的力量。
第22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书中的鲁滨逊是机智的,更是个无所畏惧的勇士,每当鲁滨逊遇到挫折时,他总是勇敢面对,不怕困难,积极向上,总是想方设法地解决问题。他的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让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他。
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很小就有一个梦想,他想航海!于是长大后的他放弃了平安惬意的生活,踏上了艰难冒险的航海旅程。但是他的旅程不那么一帆风顺,船被淹没了!他被漂到了荒无人烟的岛上。在岛上,他战胜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勇敢地与大自然搏斗,与野人交往,并成功地建起了房屋,一次又一次渡过难关。他超人的意志让人难以置信,他在面临绝境时迸发出来的力量更是令人钦佩。
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拍手叫好。一个人身陷绝境,还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这样勇敢地面对困难,创造新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鲁滨逊是勇气百倍,而我与他比,恰恰相反,胆小如鼠。记得有一天晚上,妈妈让我去楼下报箱内拿一下《绍兴晚报》,我看看外面天黑黑的,无论爸妈怎么劝说,就是不肯下去。我和勇敢的鲁滨逊根本无法相比!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逊那样,勇敢坚强,敢于尝试,大风大浪面前无所畏惧。
第23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当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鲁滨逊,文中主要写鲁滨逊外出海,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所有人员全部遇难了,但他却强忍着痛苦和折磨,克服悲观与绝望,独自一人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艰难生存了28年!这生命的奇迹,完全凭借着他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
记得我四岁半的时候,妈妈帮我报名参加了古筝学习,刚刚接触这门乐器,音乐老师弹奏的那一曲曲优美动听的旋律深深的吸引着我,令人如痴如醉。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老师达到今天的境界是付出了怎样的艰辛,因为有了童心的向往,我每周都按时上课,回家按要求练习。
一次课上,老师指出了我弹琴时要注意自己的手型,掌心撑起、好似握着一个鸡蛋。指关节要灵活的弹奏,唯有基本功扎实,将来演奏时动作才会标准。课后一连好几天,我尽力地纠正自己的手型,但一点效果也不明显,妈妈看在眼中,急在心里。还狠狠地批评了我,那时我心里委屈极了,心想:我才这么小的人,每天按琴弦小手指都按得通红,再说我也想努力去纠正啊!你这么狠狠地责骂我。这一刻脑海中闪现了一个念头,“不学了”!以后的学习古筝课程中都一直带着抵触情绪,偶然一次机会我接触到这本书,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曾说的一句话:“我要决定做件事情,不成功不放弃。”正是因为这句话才让我有所顿悟,同时也让我有了改变,鲁滨逊能以顽强的毅力战胜困难。凭借着智慧和勇敢能在孤岛上生存,我这点小困难算的了什么?于是,我暗下决心:向前辈学习并及时纠正自己的畏难情绪,好好地在学习上再拼一次吧!一年不行两年、三年、四年……我把意念化为了实际行动,每天增加一小时的训练量。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经过我刻苦的练习,几个月后,我的手型完全符合了老师的标准。
五年来,我一直坚持不懈地练习古筝曲目,反复机械性地进行基本功手型练习,在上课时,多次赢得了老师的夸奖;在舞台上,赢得观众们的热烈掌声,但我深深地知道,未来的路更加艰辛,还需要流更多的汗水,我一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只要有一线希望决不会放弃。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树雄心,立壮志,记住昨天,把握今天,建设好祖国的明天吧!
第24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又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坚强。上苍给予鲁宾逊的困难,对于他也具体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逊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宾逊再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搭上几根木柱来挂吊床。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以后,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已得到更多的粮食。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麦穗的收成仅货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现在他知道一年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
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造船回乡,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是先没考虑周全,船离海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一个人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燃油然而生!
读了这篇精彩的小说,鲁滨逊是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略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他在逆境中锻炼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使我懂得: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敢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难。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第25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第26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一口气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有很多篇,分别有:《第一次航行》、《遭遇海盗》、《流落荒岛》、《在岛上安家落户》、《艰苦的劳作》、《绕岛航行》、《发现野人》、《救了个仆人》、《与星期五相处的日子》、《准备出海远航》、《与野人交战》、《岛上的新居民》、《来了一艘英国船》、《解救船长》……鲁滨逊是一个勇敢的、喜欢冒险的人。
在《第一次航行》这一篇讲的是:鲁滨逊离家出走的时候,碰到了他的朋友,他的朋友说他要坐船到伦敦,鲁滨逊想都没想就没头没脑地跟着他的朋友一起去坐船。开始船开得很顺利,但后来狂风大浪猛地向船扑来,鲁滨逊感到又惊又怕,船上的乘客都被这幅情景吓得目瞪口呆,接着船沉了一点点,船长就派水手下去抽水,但越抽水越多。有一艘船看见了他们,就放下了一艘救身艇去救他们,果然救出了他们。
《遭遇海盗》这一篇讲的是:鲁滨逊自已做了一只独木舟,他划到一个岛上时,突然,一个快艇向他追来,鲁滨逊马上划船,但他划得不够海盗快,最后还是被海盗抓住做奴隶了。
《救了个仆人》这一篇讲的是:鲁滨逊用船帆搭了一个小帐蓬,当他睡得很香时,忽然,一阵枪声从他耳边呼啸而过,他登上一座小山拿起望远镜往不远处的地面上看,原来是一群被刚刚的枪声打死的尸体,鲁滨逊吓了一跳,走过去一看,野人的尸体旁有一股血腥味、有一个被猎L枪棒打-倒的野人,鲁滨逊好心把那个野人扶了起来,给他喝了点水,野人感激地跪了下来,从此野人就不是野人,而是一个射击高手,这可以鲁滨孙教的,变成了鲁滨孙的仆人。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学到很多知识,鲁滨逊很勇敢,也很有自信,很乐观。
第27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这一本书,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也看过吧!里面的内容惟妙惟肖、丰富多彩,在书的世界里名列前予,不仅充满冒险精神,还有好词佳句的掩饰,不时地让人对它充满好感。
该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大名鼎鼎的人-鲁滨逊,一个充满传奇色彩、拥有胆怯的人,他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岛上快活的生存着,这里不即林茂草丰,而且丰衣足食,过得十分舒服,要知道,独自一人在荒岛上,需要多大的胆量去面对,文中的鲁滨逊并没有感到害怕,哪像我们,没有胆怯的意志力,估计早已逝去了,岛上也就成了吸食人类的怪兽了。 鲁滨逊喜欢大海,喜欢大海哪神奇奥秘的现象,一次次挫折击败他,但鲁滨逊依然没有对大海产生惧怕,终于在一天,他来到了荒岛,来到了不该去的地方,森林以奇怪地响声摧促外人快点走开,大海以浪涛激励鲁滨逊快倒下,鲁滨逊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源,就算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初二啊!第二天漫长地到来了,鲁滨逊意外发现了残船,不即有了食物,还有了水源,够鲁滨逊生存几十天了,接下来的日子里,他渐渐地变灵活了,用小麦做面包,用树枝做弓来捕捉山羊,几年后,他不即有了葡萄园,还有了麦地和羊群,还有几只小动物来陪伴他,但好景不长,岛上出现了五个野人,他们啃咬人类,日常不慌不忙的鲁滨逊竟然不时的发抖起来,最后以自己聪明才智制服了野人,还收了一个仆人,终于在一个下午,一艘巨轮驶过,鲁滨逊获救了。
这本小说充满冒险精神,"害怕危险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是笛福说的,让我们面对困难不要慌,事情总会被解决的。
第28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的书房里有一个大书架,里面放满了书,有四大名著、长篇小说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鲁滨逊漂流记》。
因为这本书我还闹了不少的笑话呢!记得那一次,我正在书房看书,看到最重要的部分时,听到在厨房的妈妈叫我:“杭杭,把盐拿给我,在那个柜子里。”妈妈把手一指。我下意识地应了一声,却一点动作也没有,满脑子都是鲁滨逊如何突破难关,战胜野人的身影。在妈妈再三的催促声中,我只得捧着书,慢吞吞地挪动脚步,来到指定的柜子前,随手拿起一包白色的东西,递给妈妈。整给过程中,书就像有一股强大的磁力将我的眼睛牢牢吸住。眼看菜就要烧焦了,妈妈连看都没看就倒了进去。一会儿之后,就听见妈妈气急败坏的声音在厨房传出来:“李杭炜,你递给我的是什么?我叫你拿的又是什么!”面对老妈的怒火我一脸茫然,不知道我究竟哪儿得罪了平日温柔优雅的老妈。看着我无辜的眼神,妈妈觉得我无可救药,摇了摇头,把刚才我递给她的东西原物奉还。啊,糖!隐约记起妈妈要的是盐,可谁知我竟然把糖当成盐拿给了她。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励志、勇敢的书。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有梦想就要努力去奋斗,这样才能实现梦想。
第29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作者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极具个性色彩的人物。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逊不甘于像父亲那样平庸地过一辈子,一心向往这充满危险玉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私自出海航行,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一次都历经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轮船打翻,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浪跑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然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
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不能。在生活中,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们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其实,我们根本没有咀嚼生活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从来没有感受到接受家人的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真是不应该!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告诉我们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的书。
第30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第31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自从读了一部具有持久魅力的小说后,我的心就如同那波澜起伏的大海一样,久久不能平息,而我仿佛也随着主人公置身于大海中,劈波斩浪的在海上航行。这篇小说就是文学史上的名花异葩——《鲁滨逊漂流记》。
这篇小说不仅仅拥有一个个精妙绝伦的故事,还如同一座蕴藏丰富的宝矿。那动人心弦的情节和源源不断的知识,让我情不自禁的在它身旁津津有味的阅读,直至爱不释手。
真正让我回味无穷的,还是文中塑造的一个英雄人物——鲁滨逊。他的那种大无畏的冒险进取精神,把我彻底的折服了。一幕幕曲折离奇的事情却没有把他打败。他凭着毫不气馁、百折不挠的精神冲破了命运,冲出了死神的手掌
我突然陷入了沉思:如果换做是我,我会有那种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精神吗?我有足够的能力去度过那被困于荒岛20年之久的野人般的生活吗?想到这儿,我又回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我们现在,没有那恶劣的生活环境,也没有那历经磨难煎熬的命运,却不及鲁滨逊的一丝一毫。
我想,我们也可以,也可以做一个坚强不屈,不向挫折低头的人。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做一个从骨子里真正流露出勇敢和坚强的人吧!
第32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十年之前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十年之后却开始思考一些关于理想关于生存的事情,这是书教给我的,而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便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我只读了几句,就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不兴撞上了暗礁,水手们全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鸟上,开始了他长达28个的历险生活。他自己在岛上做了许多生存的物品,救下了一名俘虏“星期五”以及“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之后,鲁滨逊又遇上一艘英国船在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船上闹事的水手抛弃在岸上,鲁滨逊带领“星期五”夺回了船只,因此也回到了家乡。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作者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实际上确是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心中永存信念,勇往直前,不要坚险,百折不挠,那么他终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从鲁滨逊的事中,我想到了自己。我的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大连工作,于是2岁我就被丢在姥姥家生活,我和妈妈相隔千里,一年才能见上两次。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哭喊着找妈妈。上学了,烦心事接踵而至,缺少了母亲的关爱,我的童年世界变得那么苍白。就在五年级的一天,我结识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身上那遇到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逆境才能锻炼人,小鹰不经受磨练怎能练就搏击长空地本领。由此我想到了带妹求学的洪战辉,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而我,仅仅母亲不在身边,就颓废,丧志,自觉汗颜。五年级的下半期,我渐渐地从狭隘地思想低谷中走了出来,没有了悲伤,没有了哀怨,我渐渐地变得阳光起来。优异的成绩,侠胆义肠的性格,使我渐渐被老师欣赏,被同学信任。现在的我自觉请缨,担任着班里的要职,以此来历炼自己。我坚信,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我会创设机会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漫漫长路,它将永远携我同行。
第33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到翻开最后一页,合上书,我的嘴角埋伏了深深地笑容。我现在读的是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晚年时写的一本探险小说。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只遭到风雨的袭击,独自活下来的他被漂到了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无助的他,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活了二十八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直到回到文明社会的那一天让我感叹不已的是,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在废船上找到的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食物,还饲养了动物,过起了生活。虽然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到了挫折,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时候,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可是这一切的困难都难不倒鲁滨逊的坚韧不拔!——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我们也应该这样,遇到坎坷,应该去克服,永不放弃,这样,兴许会使自己变得更坚强更勇敢,永不放弃才能获得光明获得成功。
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不是吗?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第34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过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为鲁滨逊刚登上孤岛的困苦生活而担忧,又由衷地敬佩鲁滨逊的聪慧、勇敢。
鲁滨逊在孤岛生活二十八年,他独自一人建造自己的家——山洞。他在山洞里睡觉,时常扩建山洞、隐蔽自己的山洞,却遭到小地震的毁灭。随后,他努力开发小岛,为自己在小岛上吃到面包感到不可思议,他开荒种地,与野人大战,最后依靠外来船只,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鲁滨逊一生的起起落落,使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学习的起起落落。
小时候,我在外婆家长大,外婆很疼爱我,但对我的要求很严格,我的学习成绩在一二年级始终名列前茅。后来,我回到了爸爸的身边,爸爸工作很忙,根本无暇照顾我。放学后我常常一个人在家,无人管教的我渐渐和电脑、电视交上了朋友,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从此不再知作业为何物,成绩一路下滑。爸爸发现了我的变化,无奈之下把我送到了寄宿学校,在新的学习环境中,我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争分夺秒、奋起直追,成绩终于提高了。在住校的几年,我常常用读书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在书中我明白了很多,特别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几乎是百读不厌。
鲁滨逊能在孤岛上顽强地生存下去,靠的是毅力,对生的强烈渴望。而我们所缺乏的正是这种执着追求的精神。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做事要有自己的主见,心中要有目标,并向着目标前行,坚持不懈,勇于拼搏。
第35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下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己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师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大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己,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没有献出自己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该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领导者,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鲁滨逊一样乐于人
第36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暑假作业刚写完,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书店里跑。
路上,一阵阵微风轻轻拂过了我的脸颊,也拂过了我的心灵。“啊,作业写完的感觉可真好啊”人行道旁的松柏正微笑的朝我点头呢。我整整在书店里待了2个小时,才精挑细选的看中了一本书。海蓝色的封面,上面有个衣衫褴褛的老爷爷和一群动物。旁边还写了几个大字:《鲁滨逊漂流记》。
小说讲述的是在航行的过程中,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家,在和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因为遇上了大风暴,轮船沉没了。鲁滨逊孤身一人在岛上生活了29年。在荒岛上,他借《圣经》消除孤寂和绝望,用船上的工具建造房子,学会了烤面包,与野人搏斗,解救野人星期五……
我特别崇拜鲁滨逊,因为他在遭遇逆境中不放弃,并且坚持了下来。虽然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但他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不屈,奋发搏斗。他惊人的毅力让我折服。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了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对今天的广大青年来说,阅读这部作品,可以激励他们勇于冒险,坚持进取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只有如此,才能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不断创造奇迹。
第37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主人公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难。他被漂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内心充满了孤独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在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又不断安慰自己,凭着智慧和勇气,冲破无数困难,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还成功地救出了俘虏“星期五”和船长等人,最终获得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
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智慧?鲁宾逊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震撼了我!故事中,坚强不屈的他凭着自己的力量在破船上找到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基本的生活所需。在这个过程中,他付出了超乎常人想象的艰辛和努力!比如,他那个两层围墙的小院,用了将近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时,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浪费了宝贵的种子。为了挖几个地窖备储淡水,他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许多次,最后才研制成功……但是,这一切困难都被鲁宾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折服了!
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管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应向鲁宾逊那样,不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去面对它,克服它,“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愿我们每个人都做生活的强者和胜利者!
第38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当你遇到船在暴风雨中遇难时,你会怎样做?当你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时,你会怎样做?当你受到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一切时,你会怎样做?是绝望地任命,还是自信地面对?是勇敢地去接受,还是懦弱地逃避?……在这种种灾难同时降临在我们面前时,我想鲁滨逊他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可以说给了鲁滨逊一个非凡地人生。与世隔绝,但重不放弃一丝一毫对生命的希望。他凭借人类独有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捕猎动物,制作陶瓷,开凿山洞,开荒种地,砍树建房,终于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
有时我禁不住感叹,他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到底从何尔来,因为二十八年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永不放弃,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我想正是因为鲁滨逊他做到了这点,才能在逆境中生存下来。
鲁滨逊虽然只是个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了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为他们的事业成就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同样他在我眼里是一段传奇,他用他对逆境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不畏艰险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世人尊敬的传奇。
第39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非常喜欢看书:《我们爱科学》、《淘气包马小跳》、《小哥白尼》……都是我爱看的书。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位19岁的青年――鲁滨逊不听父命,一心想去海外冒险,3次差点丢掉性命。后来,他被冲上一座孤岛,开始了长达28年的冒险之旅。他先捕捉并驯养山羊来做肉食来源。靠种植大麦来做主食。他还养了只鹦鹉做伴。就这样生活了十几年。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野人出没的痕迹,于是,他又造了一间隐蔽的房子,担担忧忧地过了几年。有一天,鲁滨逊出去打猎,救了一位逃跑的野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野人的名字就叫星期五。然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夺了一条大船,回到了文明社会。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因为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做事就能成功。我也很喜欢鲁滨逊,因为他是一位冒险家、进取者、开拓者、行动者,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一样,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我更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说过的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赶快看一看《鲁滨逊漂流记》呢?
第40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个在现实的角度写的一本小说,主人公鲁滨逊因想获得自由,不让父母为他选职业,他独自出海航行,在与海盗激烈交战后,因遭遇风暴独自一人流落荒岛。
在岛上他并没有太惊慌失措,而是让自己冷静下来,勇敢智慧的面对一切。他有很好的生活常识,还读过很多的书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怎样搭建自己的堡垒,怎样小心捕猎,怎样通过圣经来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他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所以在岛上每天都很充实。他在失落的大船上找到了西班牙金币银币,还找到了面包,大麦饼、饼干、葡萄酒更是数不尽、还有甘滨、椰仑酒等食物饮品。
他在岛上除了自己还以动物为伴,因岛上环境的不同他还学会了做衣服。他还详细的记录了自己在岛上的经历,用日记的形式。后来因没有墨停工。在岛上的生活无依无靠,我觉得这一切不是上帝所获,而是鲁滨逊的机智勇敢,善于想象,勤奋和自己不断反省和创新创造了一切。在与食人族加勒比人的对抗中,英勇善战,用枪械科技战胜了原始。并从俘虏中收留了星期五。一个忠实的仆人,而受到了好的待遇。他们又收留了星期五的爸爸,和几个西班牙人。最后因船长的大船让鲁滨逊从困难中救出,成了有名的富翁,大规模的产业。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困难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用自己的常识和智慧还有勤奋,和知识,等待好的时机,自己一定会获救。
第41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知道了鲁滨逊是一个乐观,会自我生存的人。而且他也很勇敢。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我漂到孤岛一般都是自暴自弃然后等死…但鲁宾迅却在孤岛上活了下来,而且拥有了自己的家和羊圈。把自己的生活智利的仅仅有条。这一点难道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教导我知道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直平坦,总会时不时被绊倒,但你被绊倒的时候想着如何爬起来往前走,而不是在那一动不动,遇到问题也是这样,努力思考到最后会给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我知道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坚毅的人,在孤岛生活了27年,让他活下去是什么?对是自信、坚强和冲满智慧的大脑。鲁滨逊靠这些在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和恶劣的环境做对抗,我相信也可以做到、只要我肯努力。
这本书交会了我,人只要坚持才会胜利,只有实干才会摆脱困境。我认为鲁兵逊强大的乐观精神是旁人无法拥有的,他孤胆自己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鲁滨逊我想我是做不到象他一样生活,我敬佩他,他所拥有的智慧使我无法拥有的,他能在孤岛上乐观的生活那么久,我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喜欢他不怕孤独的勇敢直前的性格,这些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鲁滨逊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我不光敬佩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他的能力。
鲁滨逊,他值得我一生去学习。
第42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利用课余时间和寒假,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触,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学会生存。
鲁滨逊独自在孤岛上,什么都没有。他就去破船里找吃的。然后还去打猎,把羊群养起来,还自己种小麦,给自己粮食吃。
他在岛上生存,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可以在这个孤岛生存下来的原因,靠的是坚持。他靠着坚持,不怕劳累地去锯木头造房子,去打猎,种小麦,这是为什么?可以说,他之所以可以生存下去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跟我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遇到丁点的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下象棋,只是死了两只车就认输。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生存下来,考得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生存的能力。那次爸妈不在家,我又不会做饭,于是,我想,我不会做别人会做呀!于是我就到大饭店里吃了。但是,假如我不能去大饭店,有钱也买不到饭,那我该怎办么办?我又不会做饭,那就得饿死?现在的孩子必须学会做饭,学会生存技巧和本领。
一个人没有了生存能力就等于没有了自理能力,还不如说是没有生命!你想呀,一个人没有自理的能力,就等于不会做饭,那就肯定饿死。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来到了这个岛上,该怎么办?是退缩,等死,还是像他那样,学会生存,永不放弃?我想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应该学会生存的本领的。
第43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看完了《鲁滨孙漂流记》,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禁想起:如果你是鲁滨孙,我会怎么办?
如果我是鲁滨孙,经过了一次失事后,我会想鲁滨孙一样勇敢吗?不!我无法那种困难的生活。
如果我是鲁滨孙,流落荒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能想鲁滨孙那样很快就镇定下来吗?不!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只会十分慌张,不知所措,不会考虑自己的处境,也不会自救。
如果我是鲁滨孙,我发现野人在撕咬自己的同伴时,我会想鲁滨孙一样,勇敢的站出来吗?不!我会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家”,每天祈祷着他们不要找到我。
人不是一生都幸运的,不是一生都完美的,不是一生都不会犯错误的,但上天对我们每个人是一样公平的,只是我们要善于去发现、敢于拼搏、勇于创造,要在逆境中学会克服困难、奋勇向前。
第44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
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最大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了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的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读好书。
第45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
第46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1719年,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小说主要讲述了出身于英国之家却向往着海洋冒险的主人公鲁滨逊,在海难中逃生宇荒岛上,通过自己不断的尝试与智慧一次有一次的制作出了桌子椅子,在之后的野人之战中,鲁滨逊意外“获得”了一个仆人“星期五”。28年后鲁滨逊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勇气终于回到了英国。
当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由得震撼:也许当我也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可能会惊慌失措,一个劲地跑,却怎么也跑不出这荒岛,便大哭起来。没错,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许多人会像我一样,最后落个一辈子都在荒岛。
现实生活,就像一个大网,有甜有苦有酸:当人们来到甜地时,会很自私的像一辈子都在甜蜜度过;当人们来到苦地时,会恨不得离开这个鬼地方;当人们来到酸地时,会一个劲的喊着酸,却怎么也逃不过酸的折磨。
人类,就是这样。嘴里说着自己是高级动物,是世界上最高贵的。这又何尝不是呢?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会有轻生的念头。人类啊,如果我们能够学会鲁滨逊那种敢于同恶劣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该多好啊!那有何尝不是呢?我们现在的生命与鲁滨逊相比,是美好的、是幸福的、是丰富多彩的,可人们偏就这么自私,将自己的生活弄得凌乱、肮脏就算了,还企图想将别人的生活弄糟,导致世界大乱,无辜的小动物也受到了牵连,被人们狠心的虐杀。
当我们在做这些时,为何不停下来想想:鲁滨逊曾经历看怎么多的困难,他都能够克服。可我们能吗?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这也是幸福、快乐的开端,只有勇敢面对,才能够获得这些来自不易的幸福、快乐。
生活本是丰富多彩的,而我们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只有去开创、去挖掘、去体会,才能够使得这生活愈来愈美……
第47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在这个缤纷多彩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它出自于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之笔,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滨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依然无比佩服。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家庭,但他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毅然放弃那安逸舒适的生活,去远航。实现他人生的理想。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他幸免遇难,幸运的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和绝望以后,他凭借自己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他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的28年呀!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的奇迹呀!
我对鲁滨逊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因为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差2天,我必须要自己做饭。可我这种娇滴滴的“小公主”,平日里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只知道吃,哪知道怎么做的?临走前尽管妈妈在三叮嘱我饭怎么做,可我也没做出一样可以下咽的食物,无奈之下我只好吃方便面喝饮料来充饥。难熬的两天终于过去了,爸爸妈妈回来了,我不但没吃好,还把家里搞的一片狼藉。
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不可能像鲁滨逊一样面临着那种困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要学会生存的本领。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被困难吓倒,只有把困难战胜,并一直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坚强的心态,这才是生活的胜利者!
第48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着,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要是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恐怕一个小时,我也熬不过去,何况他还在荒岛上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做出和利用船上的东西获得生活用具。这样一比较,我是多么懦弱,而他却多么坚强。想到这里,我就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要学他那样坚强,不能懦弱。我不是要像他那样在荒岛上生活,而是要在生活中向他学习。
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所房屋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看到这里,我不禁反省以前,我做事一旦不成功,就会气馁,然后就不做了。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我们要学习鲁宾逊的精神。
第49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对于这本书的感想,我真的不由得感概万千。与这本书的主人公相比,我们真的太过于娇气、任性。鲁滨逊生活在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但他却有着实干精神,性格坚强。他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镇定自若,且能想方设法的应付,还能在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他善良、勇敢,是一个永不疲倦、敢于尝试的行动者。我们虽然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却无法跟他做的一样好。尽管他是书中的一个人物,但生活中也有跟他一样的人。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生活在那样陌生的环境,我还能镇定自若吗?我还能像他一样能想方设法的去应付这些困难吗?更何况他还是孤身一人。不,我是无法做到的,我没有那一方面的勇敢、自信。我只会害怕,只会躲在那一个黑暗的角落,不敢出来,就像个胆小鬼一样,乖乖的在那里等死。
那么,如果我生重病的时候,没人陪伴我,关心我,安慰我。我还能像他一样坚强,会有着像他一样的求生的欲望吗?不,我也无法做到。我只会对这个世界绝望,只会哭泣,抱怨自己。因为我很懦弱无能,我能想象到那样的情景,那样的画面,我不敢想象,也不敢去做。尽管,这是想象。
这一本书,让我身临其境。在这里面,我很佩服主人公的勇敢。我推荐这一本书,可以让你找到启示,从而发现自己的缺点。
第50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丹尼尔·笛福的创世佳作。我一直都把这本书当做我一生的航标。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历险好几次遇险,最后一次被困孤岛,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圈地驯羊,制造工具,以非凡的勇气和无尽的智慧活了下来。
进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顽强地活了下来并还救援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了孤岛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鲁滨逊这种具有大无畏冒险主义精神的品质我们要学习啊!他最终成为了一个富人。
探险,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太重要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侮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4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5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是九月,秋意渐浓。
——题记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
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
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6
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终究还是覆灭了,只留下宝玉出家和宝钗作寡的悲惨结局供世人哀叹,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兴盛了几十年的大家族的衰亡?
纵观红楼历史,贾史王薛的衰败是必然。封建统治者有意的削弱了四大家族的权力,同时,四大家族内部的腐朽也是导致这种结局的必要因素。
荣国府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等级分明的“社会封建阶层”,“统治者”的独裁转职,追名逐利的争斗陷害,攀比虚荣的腐朽心理……
要说《红楼梦》中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恐怕就是那些丫鬟们了。她们是为主子服务的直接下属,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主子。有的费尽心思为主子铺路,为的就是“一荣俱荣”;有的则想方设法地迎合“上位者”,以求更大的利益;更有甚者,爬上主子们的床,以求更高的身份……
当然,有能耐再加上运气,一跃成为贾府丫鬟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峰也不是不可能的,金铃儿就是一个典型,可这种人毕竟在少数,剩下的人,无非是一级压一级罢了,得势的去压迫那些失势的,大丫鬟们去压迫小丫鬟们,压迫者趾高气昂,被压迫者有的苦不堪言,不堪侮辱,于是自尽在这肮脏的贾府,成为了一缕亡魂;有的怀恨在心,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择手段的向上攀爬,为的就是一朝得势,报仇雪恨,可这又陷入了不断重复的恶心循环之中了……
贾府中的真正“统治者”是谁,细细想来,不是贾赦,贾政,更不是贾敬,而是年长的贾母,在“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这个答案不足为奇,贾母偏向谁,荣国府的恩宠就指向谁,贾母忽视谁,荣国府的矛头就对准谁。
贾赦与贾政的差别待遇就是一鲜明的例子,继承了荣国府的贾赦成了贾府名义上的主人,然而他住的不是贾府的正房,反倒是深受贾母喜爱的贾政住在了正房之中,贾赦长子贾琏的周岁宴甚至比不上二房次子贾宝玉的满月宴,这都从侧面说明了贾母的地位和对贾政二房的宠爱。
红楼之中,贾府是个纯消费性的“组织”,上到王公贵族打交道,下到街头小贩买物品,都要花钱,而贾府的钱来自于哪里?贾府本身经营并不太好,收入有限,更多的是上头下来的赏赐,还有祖上积累的财富。王熙凤管理贾府财政时,不仅自己补贴了很多钱,为了补贴贾府的赤字,她甚至去放了高贷,这恰恰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一个重大罪证。
再说说林黛玉吧,人们都戏称林黛玉实为零待遇,事实的确如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虽然清正廉洁,但林家身为大家,毕竟也是有几分财富的,然而,在林黛玉扶棺回贾府之后,林家的财产不知所踪,事实上是被贾府王氏所瓜分,即便如此,贾府人待林黛玉并不好。贾母与林黛玉总是带了点亲疏的,无“亲”可依的黛玉身体不好,贾府的丫鬟们总是对林黛玉“用药昂贵”说三道四,心爱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也是纠纠缠缠不清,让她不由心中郁结,充满寄人篱下之感。
此外,贾府妻妾之间的争斗,丫鬟之间的陷害,还有贾府凭借权势,坑害他人,或使犯罪者逍遥法外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大抵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原因了吧。
大青朝四王八公的灭亡,意味着那个时代封建王权的加强,更意味着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暗示着这封建王朝也将如这贾府一般灭亡,正所谓,盛极必衰的道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7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曾经对《红楼梦》的认识仅限于宝玉,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爱情,也曾为过他们的爱情而叹息,可惜。现在重读一遍,就像品尝浓郁的茶一样,觉得爱情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元素罢了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
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开头曲《枉凝眉》中这样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曹雪芹运用了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种艺术手法,诠释了这样一部笑着含泪的悲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8
人生有许多事都是冥冥中早已注定,比如那一梦红楼,梦魂中是多少人生的恩恩怨怨,悲欢离合。或许世上有太多的繁华,衬托着有些人的落魄,命运是公平,或许下一秒钟繁华就灰飞烟灭,随之而来的是有些人继而来之的富有,可谁又知这不是一场循环,环着每个人的命运?
《红楼梦》中就是这种联系的真实写照,这里面的人,都太贪恋人间烟火。在众人物之中,林黛玉最是不食人间烟火,而她错就错在太清高,让谁看得都难受,或许还有种说法,就是林黛玉清高了许多年,最后却贪恋红尘,以至于亡命,是因为她把一切都看得和她一般清高,殊不知身边的人有谁可以对人间烟火无动于衷?这两种说法我都不算赞同,事实上一切都早有安排,金陵十二钗的结局,在那一场太虚幻境中便已明了。因为贾府太繁荣,繁荣得让人看着眼红,而她们,贾府里那些姑娘却并不适合享受这种繁荣,在繁华面前,她们的一颦一笑都要受人约束,可却在约束中荣华富贵,享受仙境般的待遇,更可见想要得到的得到了,可另一件东西却会被取走。她们更适合在乡间纺织,和普通少女一样逛集市、采山花。可惜她们生的太美,太不平凡,在命运面前她们真的无动于衷,她们受命运的摆布,却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
我曾经喜欢过一句话:信命,但不认命。命运是受人指控的,如果贾府没有当年的那气派繁华,也不会衬托着被抄家之后的失魂落魄,或许我们再举一个例子,王熙凤机关算尽,最后却因病而终,谁知道这不是忽然的变化造成的?这就像传说中的冰火两重天,刚经历过寒冰刺骨的人,怎能再经得起烈火焚烧?也就是昔日的人儿太跋扈,落魄之后回想起昔日,才会难受。《红楼梦》里的人,病死的那些,估计大多都是心病,才会没人能医治。
或许《红楼》只有一次,有些人含冤而死却无怨,有些人伤心至死却无恨,有些人熬过了落魄的时候寿终正寝,有些人本就平凡所以有属于自己安乐的一生。最终一切结局,都归在“红尘烟火”这四个字上,贾府像《收尾·飞鸟各投林》中的那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样由盛而衰,和人对红尘烟火的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最终落幕,有些人贪恋钱财,因而不得善终;有些人因贪恋红尘,死得让人心疼;有些人看破世间烟火,才会出家为僧;有些人则不食人间烟火,却因清高和高调死去……
人世间的繁华,终究还是要靠每个人贪恋烟火的程度而决定的,或许这也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对于烟火,节制的人不会善终,贪心的人却只得一晌贪欢。世间烟火,或许不需要太多的束缚,可却不能太自主,烟火不得不食,可却不能贪心不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9
一直对曹翁的红楼梦怀有敬佩之意,然繁重的课业,无缘一窥,今日偶得空闲才有幸拜读,幸也!幸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第一回中曹公近乎于自传的呐喊。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后人专门为他建一门学问,一个是莎士比亚,莎翁写下无数感人的作品,另一个是曹雪芹,曹公只有一部红楼梦,或者说只有八十回,引来无数文人墨士前赴后继。
作为一个悲秋伤月的小女子,我自然是喜欢黛玉的,然而自身性格所限我还是对黛玉的做法不敢苟同,性格影响人生,在我看来即使黛玉嫁给贾宝玉,她也不能接受宝玉的风流,黛玉能与袭人安然的共侍一夫?答案是不可能的。与其在婚后无止境的猜疑与争吵中耗尽两人的爱情与青春,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黛玉在自己最美好的时候逝去,于宝黛而言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喜欢红楼里那些诗词,最爱莫过于葬花吟,黛玉在花下自怜自爱的情节,落花时节缤纷的花瓣伴随娇俏的美人,如果再来一支舞,或者一段琴声萧语,便是小女孩心中最理想的遇见王子的场面,好一个才子佳人的初遇,然而黛玉却看到了伤悲,想到自己的身世,还有宝玉颇多波折的爱情,“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如同身受的哀痛,就像你我在深夜的无由来的伤感,或者说黛玉就是每个人心底那抹哀伤的影子,美丽娇弱的少女,坚强而又哀伤的活在这个浊世中,盼望有一个人,能把她收藏,免她哀伤,免她哀哭,免她流离,这是一个女人的梦,然而宝玉却非良人,纵使他爱黛玉,却也爱别人,他的一切是建立在贾府的基础上,没有贾府宝玉什么都不是,私心里认为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与宝钗生下孩子,上京赶考。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他给不了黛玉一个依靠,死成了黛玉唯一的选择。
红楼梦是体现了传统的天命,和因果轮回,宝玉真身是石头纵然化为宝玉,也不过表象,而黛玉作为一个下届报恩的绛珠仙草也流尽一生的眼泪实现自己的诺言。因果循环天理昭昭,贾家的败落是必然,宝黛钗只是其中的催化剂或者说只是借贾府这个大环境完成自己的历练,文中处处出现的疯疯癫癫道士或和尚的预言,也只有最后才揭示他们的正确。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就其中味?”一首千古流传的诗词吟诵来,拉开了《红楼梦》这部千古巨作的华丽帷幔。——题记
《红楼梦》,我见过比它架构庞大的,见过比它华丽宏伟的,但是,它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人们去一遍遍品读一遍遍揣摩。是了,是曹雪芹倾心刻画的人物形象使这本古典名著魅力无穷。
飘飘洒洒落下漫天花瓣,一个纤小的人影拿着花锄正进行着她认为无比神圣却哀戚的仪式——葬花,那便是林黛玉。黛玉纤弱而敏感,是个痴情悲观的人儿,先天的身体虚弱造就了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的忧郁气质。她一直爱恋着宝玉,却是敢爱不敢说,总是把心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为爱情而死去。
宝玉,一个痴心多情的少年,他平时看似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用情却是一往情深。他一直喜欢着黛玉,却中了凤姐的计策稀里糊涂地与宝钗成亲,最后遁悟空门,随两位仙人而去。
还有那娴静端庄大方温婉的宝钗,狠厉泼辣的王熙凤,具有叛逆性格的晴雯……一个个人都刻画得如此生动、性格鲜明,这正是《红楼梦》最为精妙之处啊。
这本书不但人物刻画精妙,那庞大而华丽的架构也令人为之震撼——《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细致地描写了贾府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这儿到处都是琪花瑶草,金玉遍地,丫鬟小厮到处可见,华丽的布局看得读者们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为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深深感叹,完美地契合了题目,“红楼梦”啊,华丽的朱楼梦境般的富贵生活啊。
当我们沉浸在书中精妙的词藻构造之时,是否早已忘却了书的作者,那位饱经风霜生活潦倒的明代文豪曹雪芹。这样一个曹雪芹——一个洞悉社会、冷眼看世的人;一个怀着惊天纬地之才却被黑暗现实埋没的人,他或许饱尝世态炎凉,却拥有满腔热血;他或许消极避世,却又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不仅是《红楼梦》的开篇诗,更诠释了曹雪芹对艺术与爱情的执着追求。“荒唐言”,小说的本身是荒唐的,给人非现实之感,那《好了歌》讲的便是这个意思;而作者要写这部小说的选择也是荒唐至极的。当时人们认为小说不过都是些虚浮琐屑的言论,庄子曾说过:“饰小说以干县令,于大达再远矣。”但曹雪芹还是执着地选择了艺术,一心去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与爱情。
“说道心酸处,荒唐愈可悲。因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有始便有终,还是一首渺渺虚浮的诗在悠悠回荡,《红楼梦》的故事终了,谁解其中味?还有多少味儿可解?只待你去细细品味慢慢琢磨,《红楼梦》是一部永远品不尽读不完的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1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2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4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
读完红楼后,我觉得有无奈和悲伤,为黛玉而伤,为宝钗而悲。她们的悲和伤,看上去似乎都是宝玉造成的,但谁又能说不是当时的社会间接造成的呢!倘若没有世俗羁绊,黛玉又岂会在无数个夜晚哭泣?黛玉内心所有的伤,所有的不安,都是为了这段情。
倘若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宝钗怎会被一段金玉良缘所负,误了一生。在袭人拜托湘云做鞋子,宝钗知道湘云银子少,所以将哥哥铺里的螃蟹拿给湘云请客。这些无不能看出宝钗心思之细腻令人不得不服。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大家伙行令时,黛玉只顾怕罚把《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句子说了出来。事后宝钗找黛玉谈话,表示理解她,从此宝黛成了知心姐妹。再有就是尖酸刻薄的赵姨娘因为宝钗送了些东西,都称赞她,人好又大方,会做人。所以说,她本不应是依靠谁而活着的女子,是封建礼教迫害她一步步成为了有私心的人。尽管如此,她也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情,她只是明哲保身。所以不论别人如何黑化她,我都坚持认为她仍是那个在大观园中豁达大度、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
一部红楼,浩浩荡荡成百上千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忘不了功名富贵,忘不了爱恨情仇,正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嚷。”
红楼中令我浸湿眼眶的是,黛玉形容憔悴,躺在潇湘馆的病榻上,万念俱灰时,留下一句不完整的遗言“宝玉、宝玉,你好……”之后,浑身冷汗,气若游丝,最后一点余温亦消失殆尽。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的恨离开的人世,她不恨宝钗不恨贾母,只是恨宝玉没有遵守承诺。又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昔日的山盟海誓去往的天国。“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也许她已经预感到了一切。但不管怎样,她的离开并没有引起轰动,说是悄悄的也不为过。我心痛,却无能无力,也许黛玉之死,是一种解脱。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曹雪芹在小说开篇便说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真的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看完这本书,感觉像是一场梦,但这场梦太真实,似乎我经历过那些恍如昨日的故事,也似乎懂得那些岁月里的谈笑。红楼人物之多,像是浓缩了世上每个人的影子,总能在这或者那里看到自己,那里有人间百态,世间万象。
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给人看。所以,《红楼梦》的悲剧美,才会在一旁观看的我们感到震撼与悲痛,和无法自拔的深深陷入。(谢淑明)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5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6
假期,我读了《红楼梦》一书。翻开书,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副对联映入眼帘时,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住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红楼梦》里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得感情丰富、纯洁无瑕,超过了一般人的感情描写,长长的人物描写让我一点也不感到厌倦,好像被一种魔力所吸引,不能自拔。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天资聪慧、博学浏览,跟林黛玉比起来,虽然林黛玉也很聪明,但她没有薛宝钗宽厚、大度。林黛玉一生气就会使“小性子”,还经常讥笑、戒备薛宝钗,但薛宝钗一点也不在乎,在林黛玉生病的时候,还带药给她,表现的很有教养。薛宝钗的优秀品质,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
《红楼梦》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好诗,每一首诗都非常动听,非常有吸引力:无天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干年。此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做奇传?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梦》讲诉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林黛玉本是天上的仙草,而贾宝玉是天上浇灌她的使者,为了报答贾宝玉的灌溉之恩,于是林黛玉跟随贾宝玉也投胎人间。贾宝玉一出生,口中就含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玉”,但从小就喜欢女孩的东西,说话也非常奇怪,这时林黛玉来了,他们一见面,就觉得非常面熟,玩得非常开心。林黛玉聪明伶俐、非常乖巧,可就是心眼太小,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贾宝玉闹矛盾、使性子,让大家都很不开心。
有一次,薛宝钗过生日,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又宽宏大量,贾母非常喜欢她。于是,薛宝钗的生日会就比林黛玉的要热闹、要好,林黛玉就很不高兴,薛宝钗呢,一点也不在乎,选戏的时候照样体贴地选了贾母喜欢的戏,这让贾母更加喜欢她。
因为林黛玉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又看了《西厢记》,他们非常希望能像书中人物那样,可以天天在一起看书、写诗。随着他们渐渐长大,贾宝玉该结婚了,由于贾母非常喜欢薛宝钗,就想让贾宝玉和她结婚,可又怕贾宝玉不同意,左右为难。王熙凤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让薛宝钗假扮林黛玉做新娘,嫁给贾宝玉,正欢天喜地的贾宝玉一看,不是林妹妹,于是就大哭起来。林黛玉听说贾宝玉结婚了,可新娘不是自己,伤心欲绝,吐血身亡了。贾母也从那天起,一病不起,最后也死去了。不久,家也被抄了,整个家就此灭亡了。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小性子的人不可能干成大事,如果林黛玉可以像薛宝钗那样宽宏大量,不那么老使性子,说不定她和贾宝玉就可以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7
你说暗香浮动,刹那光芒;后来玉殒琼碎,疏影横窗。
宝黛初遇,冥冥中应了前世的约定,两人惊异对方那熟悉的面容,却不知,伊是何人?黛玉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而宝玉,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混世魔王。精致的飞檐,在风中优雅地翘着,刻着绮丽的花纹,无言倾听尘世那无休无止的纠葛与喧嚣;古典的青瓦静静卧在空中,没有琉璃那么华丽的色彩,却在月光下折射出柔软的质感,等雨滑过时那细腻的视觉。府门口的两个石狮蹲坐着,凛冽地在无形中制造出气场,属于贾家,属于荣、宁二府永久的威严。府宇间雕梁画栋,院里园里更是一片花海。贾家这般奢华,宝玉黛玉都被贾母所宠爱,而府内各人都平平安安,快乐幸福,宝黛二人的这条路就是宽阔的大路,看上去没有任何险阻与艰辛。
你说窗外海棠,锦屏鸳鸯;后来庭院春深,咫尺画堂。
宝钗或许是宝玉黛玉的羁绊,黛玉葬花,“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句诗不知哭痴了多少人,为黛玉的悲情;宝玉传帕,“横也丝来竖也丝”,这两条半新不旧的手帕,包含的只有思念,是宝玉的深情。宝玉黛玉这一路如此坎坷,路上,陪的人也是走的走,散的散。元旦探亲落寞,因贾政满脑子的荣华富贵,垂泪见过亲人而别。金钢含恨跳井,因王夫人落后的封建思想,不堪羞辱而化作冤魂。鸳鸯抗婚阴影,因贾郝三妻四妾的腐败观念,心理受到沉重阴霾。迎春误嫁委屈,因贾郝虚荣慕利而又贪财,从此被丈夫打骂。败俗的封建社会思想已害了不少人,贾府开始由盛转衰,宝黛身边的人也渐渐失散,或许这条路的尽头,是家破人亡。
你说彼岸灯火,心之所向;后来渔舟唱晚,烟雨彷徨。
从宝玉丢玉那一刻起,宝黛二人就即将分离。宝玉开始变得痴狂,而黛玉则是一病不起。宝玉成亲,贾府放出风声新粮是黛玉,可敏感多疑的黛玉怎会被蒙蔽,一个丫头告诉她,宝二爷迎娶宝姑娘,黛玉回到潇湘馆后,几日下来气息奄奄,焚了诗稿,看着它们渐渐化作灰烬,最终喊出了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宝玉成亲,黛玉归天。他们是被封建社会拆散、分离,梁祝最后化作彩蝶,比翼双飞,宝黛却是阴阳两隔,杳无音信。后来,贾府被抄,曾经兴盛的贾家已经衰落,那标志着封建社会思想的沦亡。最终贾母归天,宝玉中了举人后出家,看透了红尘。一曲终了,躲不过的悲局。宝玉不再是宝玉,他是仙家的僧人;而黛玉,她是天上的妃子,潇湘。
你说霞染天光,陌上开花与谁享;
后来烟笼柳暗,湖心水动影无双。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8
当红楼梦醒时分,恍如折翼的天鹅,不复洁白的飘逸;当红楼梦醒时分,好似断芯的红烛,永无明艳的堂皇。短促的人生真似划破夜空的流星,绚烂中途却终会平复。难道这只会留下美好却空无的祝福?
落幕似乎是终究的结果,但是在落幕前我们又可以怎样表演呢?只是像黛玉葬花似的,感伤惆怅不顺,最终把自己困在旅途中的一座“潇湘馆”中?还是像宝玉一样,不羁,无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敢爱,敢恨,敢抗争。我,作为这枯死,又复苏,在这满园中普通得再也不能更普通的杂草,特有自己的看法。说“杂”是由于并无人刻意栽培,只道是自我求生走自己的“野草”式的英雄路。见证过此起彼伏,明日又不知谁主沉浮的,总会感慨万分——眼前一切的功名财富成就终会成为土灰,永远保值的只有自己,自己的能力、实力。依赖外在扶持的,永远只能是这园中的昙花,美不美?很美,只是灿烂来得快消散得更快,快得容不得你收起得意的笑容。当然,另一种结果就似园中最不起眼的铁树,辛勤终身,汲取日月之精华、天地之灵气。在绽放前,人们不会在意,但绽放后却会让人们大感惊异:“喔,那还是它吗?我为何从未想到它会如此美丽。”是的,同样是短暂的,但仿佛带来的惊喜更持久,也更会被人们所铭记。
那生命终究应像昙花还是铁树呢?是凭借沃土、清波、暖阳早早地绽放,绚烂得太容易,颓败得太迅速?还是只身一人,独揽所遇的悲苦心酸,努力积蓄力量,绽放得太刻骨,幸福得很长久?我会选铁树作为楷模,不是只因为自己是草本植物。还有,作为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我能在土壤深层感受到于铁树心灵的沟通,耳熏目染,崇敬于它甘于在成功前忍受常人难忍受的寂寞,数十年磨砺只为出鞘时似惊雷划破长空。
在铁树坚硬芒刺似乎无法接近的内心中,又有几人知道埋藏一颗坚守者美丽的打动诗人的红心,在野草柔弱弱不禁风无人问津的情况下,又有谁知孕育着用自己的努力绿遍江南岸的雄心?
对,蝉虫在黑暗中努力数十年也可“金蝉脱壳”换回一个夏天,让世间芸芸众生倾听它的歌。每个弱者都有自己的逐鹿中原的一个英雄梦,每个沉默者都在等待一鸣惊人的好机会,每个奋斗者都知道要用自己的力量去改换天地。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何我能不被烈火所摧?有一根直伸地心的根茎。遇烈火,逢暴雪,惨败中难免。但是烈火会平息、暴雪会消停,但是草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坚持着,再次积蓄实力。春天,我及同道的你都会再次冲破泥土束缚,重新拥抱阳光、蓝天下的任驰骋的大地。
终于,驱散红楼上未消的富丽堂皇的外在依靠,落得个闲云野鹤,自相努力向苍穹。唤醒陶醉于花花世界的沉睡的灵魂,勇当个鹏程万里的好人才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9
想必《红楼梦》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富贵人家曹雪芹的著作,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在四大名著中,它就是“大哥”有人说,曹雪芹写出这本书,就是要来诉说自己的身世,确实,书中的贾府也就是当时社会中曹雪芹的家,因为曹雪芹跟林黛玉的身世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如果色彩斑澜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顶峰,俯视万物。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儒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执,被执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颗颗被泯灭的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一张张被抹杀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在我看来,第七十回为最妙,主要为我们叙述了“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尔填柳絮词”。其中最精彩的一段必属丫头们与众人放风筝的事,没过多长时间,众人们的风筝都纷纷飞上了蓝天,可宝玉的美人儿风筝总是放不起来,宝玉急得直出汗,遭到众人的取笑,可他更气更急了,气得将风筝恨地掷在地上,对众人说:“要不是个美人儿,我一顿脚跺个稀烂。”从这段趣味十足的语句中,我感受到了宝玉的天真,率直,纯洁的性格特点,后来宝玉经过那泼辣能干的探春的指点儿,换了顶线儿,美人越飞越高,直至不见踪影。次要的内容便是宝玉与众人结社赋诗。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柳绿花红,莺飞燕舞,在这美好的季节,少不了组织一项活动,宝玉将散了一年多的诗社重新组织起来,请众人写诗......
这本经典文学著作深刻地体现出了当时社会,朝庭,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考试,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制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以一个婉转动听的故事讲述了当时老百姓惨不忍睹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体现出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感,作者的远大抱负。令人感同身受。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感动了每一个人,内容真实,《红楼梦》才得以一代代流传至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0
一本红楼梦,一部旷世奇书,使多少痴情儿女因情而醉,因多少断肠人因感而伤。一个大家族的荣辱兴衰,一对痴情儿女的悲欢离合。在这“假来真去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轻轻切切,皆使我步入红楼。
红楼的夜,皆融在了阑珊的灯火里,一轮醉月在冷凝出悬吟,片片浮萍碎成摇曳的翡翠。溶溶的明月在淡淡的晚风中亦真亦幻,我却一眼望到了潇湘馆,望到了那细细的龙吟,森森的凤尾;望到了它那“一带粉坦,里面数楹修舍。”通过窗棂,我望见了黛玉,她这时散着发,卧在榻上,静静地看着那些诗与纸在盈盈的火光中化为点点灰烬。
最终,纤弱的手将一对儿旧帕也送入了火里,她的手颤抖着,深切的眸子里平静地倒映着火光,随后便将眼里蒸得水汽朦胧。她终是闭上了眼,嘴里念着:“宝玉,你好……你好……”终是静声,那位女子,如烟花,芳华刹那。
黛玉,你在那人生的最后几瞬时,在想些什么?
尘世里的初相见,他是贾府的嫡孙,你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他无忧无虑像一尾活泼的鱼,你心灰意冷像一头受惊的鹿。你们的相遇,像紫藤花与风的相见。紫藤花开,轻轻地放着香,随后一阵风来,吹过了花的心,也沾了一身花的香气。
你们也曾书生意气去,挥斥方遒;也曾嬉戏欢笑,温言软语。是他让你从葬花的伤中走出,将贾府真正当成自己的家;他也曾在挨打之后送你一双旧手帕,你机敏聪慧,又怎会不知他的情意。你们男欢女爱,他不读,不考,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与你骨子里都有一种叛逆。
你在贾府极端奢侈的生活中感到了一种不安,但你与他得这一生,只有那半生的缘分,你们彼此心心相印,是一对诗人,也是一对知己,你们追寻自由恋爱,你对他的爱冰洁透明,爱得一尘不染,但你们的爱在那个封建的时代终究是一场悲剧。
黛玉,你悔否?我想你不悔。你在最美的时光与他相遇,周身越是污秽不堪,他便越发得晶莹剔透,只不过明媚姣好的日子逐渐被封建的矛戳得千疮百孔。
丁立梅曾说:“最好的爱情,原不是长厢厮守,而是爱而不得,怅然相望,无法牵手。是把彼此嵌进灵魂里,用一辈子去想、去念、去追忆。”这样的爱情很遗憾、很凄美,却也因此变得恒久,永生永世占据心头,开出一簇不败的相思花。
所以宝玉在知黛玉死后,一身僧袍离开了家,削发为僧,了却尘缘,重振家业,最后和一僧一道出走。
爱像水墨青花,尘缘相误,流年偷换,谁是谁的劫,这也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君生我亦生,君去我心亦归去。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1
容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
——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是袅娜的潇湘妃子,曹雪芹将她比拟为西施式的清瘦之美。她是黛玉,优雅若清水芙蓉,娴静似娇花映水,圣洁如空谷幽兰。她素淡雅静,不以脂粉和珠翠加以装饰。黛玉,削肩细腰,身材修长,却偏偏患有“不足之症”,弱不禁风,病态柔弱。
黛玉的母亲早逝,因家道衰落,自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黛玉天性自云守拙、多愁善感,保持着忧愁哀伤之态。她喜聚不喜散,不善交际也不会奉承,她就是这样落拓孤傲的女子,却被他人说成“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所以她不及宝钗那般深得人心,面对他人的非议,她只能哑然作罢,然后顾影自怜。黛玉是悲观主义者,她伤情葬花、抑郁惊梦、悲痛绝食、焚诗断情、含泪归天……一幕幕情节,浸染了她多少伤心泪,在那座金雕玉砌、富丽堂皇的大观园里,她终日郁郁寡欢。而她的泪,只落给宝玉一人,唯有宝玉懂她那缱绻的哀伤。黛玉是含着怨恨、无奈、悲痛、绝望的泪水亡逝的,她在世间徒留了太多遗憾和不甘,死后也没能释然。
黛玉的苦,是天性所使,让万千读者感伤落泪。她用凄美的爱情,演绎了悲惨的命运。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是妩媚的蘅芜君,曹雪芹将她比拟为杨贵妃式的丰艳之美。她是宝钗,清逸婉丽,温柔飘逸,文雅静肃,被誉为“群芳之冠”。她肌骨丰泽莹润,举止端庄娴雅,且没有黛玉那份娇弱的病态,与杨贵妃的风韵不差毫分。
宝钗出生在豪奢富裕的薛府,这使她做人处事都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她随分从时,品格端方。曹雪芹说她有着“豁达的胸襟,超出常人的涵养”,她的温和与沉稳是贾府上下有目共睹的。宝钗不会为了小事而斤斤计较,也不会同黛玉那般爱争风吃醋,所以十分能笼络人心,最能圆滑世故,贾母和王夫人对她更是疼爱有加。宝钗恪守封建妇德,传统安分,对长辈言听计从,并痛恨伤风败俗之人。所以纵然自己深爱着宝玉,也要把情感压抑在心底。阴差阳错。黛玉、宝玉的相爱得不到长辈的成全,宝钗嫁给了宝玉。他们成亲那晚,黛玉泪尽归天了。自此,宝玉终日闷闷不乐,失魂落魄。宝钗最为愁苦,本以为能有一段美丽的爱情。不料,宝玉对自己冷若冰霜,对黛玉念念不忘。宝钗终究守不住宝玉,宝玉还是离去了,一走了之,杳无音信。
宝钗的苦,是社会所使,让万千读者扼腕叹息。她用华丽的婚姻,谱写了不幸的一生。
大观园里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她们都被情所伤,为爱受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们都是令人怜惜和疼爱的女子,在红楼中梦一场。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尾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2
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国内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巨作,我仔细阅读一番后,果然名不虚传。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当时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和封建制度下人物的悲惨命运。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上至朝廷下至市井的人情世故和社会风俗,并运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描写贵族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与社交,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一部《红楼梦》,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看似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实则矛盾重重: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之间的矛盾,主仆之间的矛盾,上层奴仆和下层奴仆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嫡庶之间的矛盾……在全书中,贾宝玉挨打和抄检大观园是全书中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薛宝钗藏愚守拙,王熙凤机关算尽,李纨如“死灰槁木”一般,迎春是“有气的死人”,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每个人物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而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玉衔玉而生,聪明灵秀,是贾家寄予厚望的人物。他的思想叛逆而前卫。在他心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蔑视假道学的夫子,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爱惜女孩子,认为女儿家都是水做的骨肉,清新可人,是钟灵毓秀所在。后来,贾府遭遇了一系列变故,历经革职抄家,祖母和元春逝世,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妙玉遭劫……特别是被偷梁换柱与宝钗结婚致使黛玉魂归离恨天,使贾宝玉遭到了极大的精神重创。生离死别,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人间冷暖,使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4
《红楼梦》,一篇流传于世的动人奇缘,一场璞玉与仙草的奇妙邂逅,一支玉与锁的爱世奇歌。
低吟着《枉凝眉》,我仿佛又回到了红楼之中。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看见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独自挽着锄头,漫步在花瓣飘零的桃花园中,走至一棵桃树下,风吹,花落,她看着那满院的残花落瓣,轻轻地捧起,放在丝质的手绢中,小心翼翼地包裹好,流着泪将它埋进无尽的“深渊”中,向那冰冷的泥土诉说着哀伤。黛玉葬的是什么花?她坐在凉亭内,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心中升的忧伤如那飘零的桃花,永远挥不去,抹不尽。无言的相思泪滑过面庞,望着那缥缈的天空,无边无尽,无声无息的风吹着多多白云,划过那有情亦无情的天空。那双宿双飞的比翼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自己却像一只金丝雀一样被锁在这冰冷的金笼中。寄人篱下,无法言出心中的忧,叹出心中的悲,道出心中的伤,她的一生是何等的凄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中月,镜中花”
花凋残了,月还是依旧阴晴圆缺,切不会因为花的凋残而绽放不出那皎洁的光。
“美玉无暇”——贾宝玉。他,本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一颗顽石,被弃在了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却偏偏又通了灵性,成了人,有了感觉,有了情义,有了灵魂,享受到了人间诸诸美好,也吃尽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他是封建家长眼中的叛逆者,史湘云眼中的“爱哥哥”,绛珠仙草眼中的神瑛侍者,黛玉唯一永远的知己,他对黛玉“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宝玉放荡不羁,鄙视世俗,不束缚于封建礼教,不拜倒于功名利禄。他随心所欲,向往自由,想做一个无拘无束的小鸟,在蓝天中自由翱翔。
化看世间事,愁断肠,离人泪,哀多伤;笑看世间事,君王殇,红颜泪,洒天下,世人常叹:“笑看世间痴人万千,怎叫得一个“痴”字?
漫溯古今,曹雪芹写《红楼梦》,无不在于批判。批判抑制人思想的封建王朝,批判腐败黑暗的封建社会,批判束缚人自由的无情统治者。他,向往自由,向往美丽,向往一切美好的事物,只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从红楼中走出来,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不禁感叹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的自由,多么的美好!今天的努力就能决定明天的结果,而不是天生注定身份的尊贵与低贱,也不是生死就在于别人的一句话。想着想着,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向往自由,发奋努力,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活法。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5
我最喜欢的名著是《红楼梦》,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示了贾府的由兴到衰,更妙的是故事的开始以一个美好的神话为首,为这部古典名著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
这部古典名著在华丽的文字下,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曲《枉凝眉》唱尽了人间悲欢。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尤其是黛玉葬花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林黛玉有着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世俗之人难以理解她的心思,“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红楼梦》不愧是经典名著,读后让人久久不能平静,感人至深。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6
风飒飒,嫣红的蔷薇跌花落瓣。辗转间又忆及你娇花照水的容颜,你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爱屋及乌,我想我最爱的,还是《红楼梦》。
唱一声如花美眷音多惨,接一句似水流年意更柔,是一曲属于你唱不完的爱恋。
关于你,我想我承载了太多太多的情愫。少时,便接触了《红楼梦》,亦不幸又有幸。那时的童心未泯,倏然消匿得无影无踪。那时你的音容也每每缭绕于心间抑或梦镜。
初读红楼,混沌未开,只觉颦儿悲戚难懂。再品《红楼梦》,已是初露锋芒了,也懵懵懂懂了解她在寄人篱下情薄如纸的情况下的真实。犹记颦儿最让我铭记的一句:一朝红颜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细细品味,原以为是颦儿怜惜这些落花,倒也罢了,但此后便愈熟稔她的性情。一回回的看罢,多少次轻叩你凄苦的心扉,多少次探问你愤懑的内心,多少次闪现你秀丽的面容,多少个生命的年轮也无法改变你身处封建王朝的境地,多少次无声地啜泣对于你无法和心爱着的宝玉不能完成所谓的“金玉良缘”也是于事无补。贾母曾说道:“惟有我这两个玉儿最可恶!”虽说是这样,但她可以容忍宝玉的叛逆痴狂,却无法谅解你——黛玉的多愁善感。那时我便早已深深铭记这个缜密的颦儿: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绝美的你。
仍记得那夜辗转反侧,窗外被树叶筛洒下来的月色流泻进屋内,湿润了一地银晃晃的忧伤,陡增凄怆之意。白日读毕红楼,悲戚万分乃至蜷袖兀自啜泣。耳边萦绕黛玉香消玉殒,遗恨而去时的一句:“宝玉,宝玉,你好……”夫叹可怜“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可恨“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那日的泪水破堤绵延,延续到今夕都不曾忘怀当时的缅怀。憎恨宝玉的薄情寡义,悲叹人世的悲欢离合,可泣黛玉的欲罢不能。
世人哂笑你的锱铢必较,揶揄你的吃醋拈酸,不屑你的多愁善感,厌恶你的悲春伤秋。而有些人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儿八经的黛迷喜欢着你,却同浴讥裸,把你当做偶像剧女主角或琼瑶剧女主角一样顶礼膜拜,也着实虚伪得让人难过。我只是单纯的欣赏,你天生丽质。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才华横溢,堪怜道韫咏絮才,清照婉辞比不如。你就像是一种境界,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是存在于理想或者仙境之中。世俗之人,难免为各种东西所羁绊,不能达到你的那种高度,那种对爱的真情,如茶似酒,愈酿愈浓。
后记:
你完美的落幕,在我心中灼灼其华,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你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理想的存在,选择靠近只因向往;选择远望,只因我明了这不能亵玩。只有全心全意的人,才可靠近这玻璃般透明的美,若不能呵护于手心一辈子,就莫让脆弱如烟花般的美消逝。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7
在假期,我同爷爷奶奶共读了一本好书。我想大家对它并不陌生,它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以前,我看了不少被压缩改编过的“少儿版”,不觉得它有多好看,但这次,我真真正正“品读”了原著,真真正正感受到了老人们口中常说的不可逾越的巅峰之作。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如:贾宝玉的鄙视功名、珍重感情;薛宝钗的善解人意、处事沉稳、善于笼络人心;王熙凤的爽快泼辣、口齿伶俐、虚伪狡诈、见风使舵、善于阿谀奉承;史湘云的心直口快、开朗豪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小时候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还没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都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她。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吗?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梦,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当了和尚?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有评论家这样说:几千年中国文学史,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8
子鹃在床头哭得厉害,而此刻的你,已然奄奄一息。墙的那边,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贾宝玉,面对的是戴着红盖头的宝钗姐姐。黛玉啊,你若知道自己今日是这样的结局,当初,你还会进贾府吗?
那年你16岁,母亲突然因病去世,从小体弱多病的你,则能经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你也重重的病了一场。于是父亲林如海把你送进贾府。你的命运由此发生了改变。
连王熙凤都直夸没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贾宝玉见了你,忙说:“这位妹妹好像在哪见过。”而你,对贾宝玉也是一见如故,顿生爱慕之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罕的东西,哪能人人都有?”于是贾宝玉抓起项上的玉,就往地上砸去,说:“妹妹没有的东西,可见不是什么好的东西,我也不要有。”病榻上的你,可还依稀记得,当晚你为了自己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掉了许多眼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躺在地上不干净,须得埋进土里才行。于是每当落花之期,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在埋进土里,还不免伤感的哭一场。如今,花犹在,但它的主人却再也不能用它来葬花了。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寄居贾府,虽说衣食无忧,但总免不了悲伤。贾府里的很多人都各怀鬼胎,尔苏我炸,勾心斗角,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该用多大的勇气去消除那些忧愁啊。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由谁怜?”你不停的咳嗽着,还吐了很多血。在贾宝玉掀开盖头的那一刻,你疲惫的闭上了眼。
黛玉啊,我无法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只是的拿着你的香帕——那上的血,该有多少你在贾府流的眼泪啊?来生,你还会进贾府吗?
但你进或不进贾府,注定你必须舍弃某些东西。然而这世的你在成长中学会舍弃,从而导致你最后全都失去了。人的成长充满了各种诱惑,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中善于舍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和熊掌都能得到,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往往世最小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鱼和熊掌中做出选择。即使仅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哪一个都不愿舍弃,盲目的追求鱼和熊掌“二者得见”,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那才是悲剧。
舍弃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如果你本来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再的坚持,总想将弱势变成优势,就很有可能一事无成。舍弃自己的短项,是为强化自己的长项,从而让自己跟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征途中有迂回曲折的坎坷i,也有峰回路转的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需要你慎重思考,该舍弃时就舍弃,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了一片森林。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9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题记
在那本陈旧的《红楼梦》里,我遇到了你——林黛玉。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印象中,你总是杏眼含泪,提着那红帕子,不断拭着眼泪。多愁善感,恰似你。十五岁丧母,你独自一人去荣国府。这路途是何等漫长啊,你坐在似晃似摇的船摆,望着渐行渐远的轮渡,西边的夕阳将余晖撒在你的侧脸,嘴边勾起的,是无尽的哀愁。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感时伤泪的女子。你性情冷淡,不讨人喜。别人都说你刻薄,我却看到了你温柔细腻的情怀。花飞花谢,满树杏花凋零。在这如仙境般美丽的花海中,只有你怜惜花的命运:“花飞花谢花满天,红俏香断有谁怜?”你手握锄头,将那瓣瓣花埋下,泪洒在花冢里,溅湿了朵朵红尘。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痴情的女子。你与宝玉相痴,却终究抵不过一纸婚约,做了一世的梦,却在那一刻无情的说:“该醒了”。还记得你们第一眼对视时惊艳与娇羞的目光;还记得你们一起在杏花树下一起许下的山盟海誓;还记得你们曾扯着帕子漫步在春天的花园里,一切的回忆是多么美好啊!但天地无情,将你在无助中打回原形。一声长叹,你在痛苦中西辞,红尘万丈,最终只是一阙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软弱女子背后的坚强。从一个家世丰厚的小姐,到无依无靠的孤儿,你经历了多少故事,走过多少辛酸。但你在一次次泪的交错下站起,即使风再大,也逆风而行。初至荣国府,你举目无亲,步步小心谨慎,但还会因别人的一两句戏语,躲在帐后偷偷抹泪。泪洒了,情疏了,该面对的依旧得面对。你像是夏日里的向日葵,外表娇美动人,而心却始终向着太阳。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大家庭从繁荣到衰败的过程。当年的荣国府是何等的风光呀!从重臣之家到皇亲国戚,他们一路走来受到了多少的艳羡与梦想,可华盛与璨然总是那么短暂,家道衰败,人离鸟散,最终的繁华却只剩下那些空荡荡的院子和“荣国府”这三个大字。命运总是始料不及,还未触碰,却已消散。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被世俗尘蒙的朝代。衣服的漂亮,终究是掩盖不过内在的丑陋。当清朝正沉迷于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它的内心却向低谷走去。国似华,实切虚。没有其他,只留那苦寂的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遍了人间冷暖,让我学会了珍惜,你的故事,真的值得一品。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0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样的女子有着水样的情愫,黛玉,你把所有的哀怨凝聚于眉宇间,泪光点点。三月,所有的花朵都在争艳,你却用锄,将一片片桃花,轻轻放入锦囊中,将一瓣瓣青春的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儿,一起埋入土中。你轻轻吟唱,你的诗句总是美丽的背后藏着丝丝缕缕的哀愁,淡淡的,却悲伤到了骨子里,化不开,剪不断。
前世情
红楼一梦,是你今世的伤。
前世的你是一株绛珠仙草,徘徊在死亡的交界线,因神瑛侍者的浇灌得以久延岁月,当他准备去人世间走一遭时,你也毅然幻化女身跟随。世人笑你傻,笑你痴,但谁又知道那浇灌于你的露水早已沁入你的心,成为你沉重的诺言,意味着一辈子的偿还,一生一世的守候……
今世缘
遇见他是世界上最美的巧合。那一相见枉若与他相识了千年。
你离开了平静的生活,翩然走进那极尽奢华的大园。锦衣玉食,珍器重宝,都无法抚平你那多愁善感的心。黛玉,你追求悠远宁静,如同潇湘馆的竹影,在这个充满了世俗气息的深府里,你显得那样格格不入。但也就是在这个园子里,你遇见了这一世的他,这一瞥仿若隔着千年的思恋,心中缠绕的是不知名的情绪。或许情根就是那一瞬间在这一世种下。深情一眼存万年,几度轮回绕心弦。
梦往忆
往事的花瓣纷纷飘落,随流飘走的是你的心,而满藏的是你对他的爱。
他走进了你的生活,让你孤寂的心海上多了一艘令你牵挂的船,波荡起你的心海。他欣赏你的清香孤傲,他理解你的情愁多泪,他成了你在幽暗徘徊中指路的那一缕阳光,而你成了他不可或缺的那一根肋骨。从此,在这个豪华的大园子里,有一颗心能与你紧紧相依,你们一起吟诗,一起作画,一起嬉戏,一起在花树下品读西厢。
你的爱如清泉一般,无一丝的污染,但面对世俗,面对封建势力,你却只能焚稿断痴情,流尽你的泪。屋外的笑语唤来的是你内心的冰凉,红色布满这无情之地,也撕裂了你内心仅存的温暖,你的傻,你的痴换来的是什么?你恐你惧你怕,到最后的心欲死。红尘中那一头的线已断,你还在犹豫什么?焚旧稿,烧不灭你与他的记忆。断痴情,断不了你手上紧握的情丝。到最后呢?只剩下……求速死,流尽你的泪却洗不尽内心的情。当你逝去时,呢喃着“宝玉,宝玉,你好……”
黛玉,你的生命演绎着最凄美的伤感。落叶一般随风而上,飘忽盘旋,然后不见。你在用一生一世的泪水偿还了前世的甘露恩情后,选择了带走回忆而留下牵挂。春花飘落有人葬,枯叶落尽无人收。
情牵红楼一场梦,用泪还尽前世情,往事一梦若千年,玉碎泪尽惊梦醒,人散魂破情已裂。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1
金陵十二钗中林黛玉和薛宝钗可谓是大放异彩的二人了,但最后也都是以悲剧收尾。从“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首诗开始就注定了林黛玉、薛宝钗的悲惨命运。“玉带林中挂”预示了林黛玉孑然一生,孤单飘零, “金簪雪里埋”注定了薛宝钗一辈子葬送在封建社会中,不得其所。
一个是潇湘无暇,一个是蘅芜仙葩。
在人们眼中,林黛玉是一个这样的人:两湾似蹙非蹙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皎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弱女子,病美人,可怜可爱。而薛宝钗“"头上挽着漆黑有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面若银盆,眼如水杏,安分随时,自守云拙。标准贤妻良母的形象,是大家闺秀,气态不凡,更是封建社会中男性的择偶标准。也许因为如此,令后来贾母更喜欢宝钗而非黛玉。黛玉像个瓷娃娃,让整个贾府疼着、惜着;宝钗就像一个翡翠,高贵得体,她的雍容华贵、细心聪明能为贾家撑起半边天。论外貌两人都是绝世佳人,但论气质,则黛玉活出真性情孤高自傲。宝叙则处世圆滑,言行举止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中,无疑宝钗的性子更胜一筹。
一个芙蓉傲岸,一个牡丹雍容。
芙蓉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扑鼻的芳香,那般的清高,那般的孤傲。牡丹则是富贵的象征。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的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富贵人家都爱上了这群芳之首——牡丹。黛玉如芙蓉,宝钗如牡丹,是再适合不过了。看《红楼梦》的人皆知,林黛玉说话只随性子,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容他人说一点不是,动不动就闹得梨花带雨。相比之下,宝钗为人随和,稳重和平,就像王夫人逼死金钏儿一事上,宝钗不仅为王夫人解托,还想出了用财物打发金钏儿家人一法子,宝钗将她圆滑的处事手段展露无遗,平时对待下人也是松紧有度,既不过亲也不过疏, 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她们一个观看人情世道,春月秋风,一个却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命途多舛谁能异?
黛玉与宝玉是青梅竹马,朝夕相处,暗生情愫,但最终不能相守。最终成为宝二奶奶的是比黛玉迟来且关系更疏的宝钗。命运总是如此难测,偏偏让她们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局,落得个泣前尘叹无缘,魂散销香的下场。她们的缘起缘灭都因一个宝玉。宿命依旧是宿命,躲不过,逃不过。
黛玉和宝钗都是封建齿轮下的牺牲品,牺牲的是幽魂,葬送的是幸福。她们就是一个悲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2
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3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吾曰:“一书一世界,一卷一乾坤。”
——题记
儿时阅书,是因贪恋墨香,钟情文字。深深的,我眷上了文字,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书。鲁达无酒肉不欢,而我则无书不欢。如今的我不为颜如玉,不为黄金屋,更不为千锺栗,只在书中寻觅独属我的一方净土,寻觅心灵的慰藉!
古有圣贤人说:“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诚然,不信你看---
是谁在轻吟“花开花谢满天,红消香断为谁怜?”手拥《红楼梦》,仿若看到一位素衣女子向我缓缓走来: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便是你---林黛玉。在我的眼中,你是娇如文雅的林妹妹。初读《红楼梦》,我以为是你那涟涟的的泪水害了你,让你红颜消陨,是你悲悲切切的性格才人让你早逝。再读《红楼梦》,我才释然---年幼丧母,寄人篱下,虽然贾母对你厚爱无比,但仍不能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这样的小心翼翼,表明你聪慧无比。在那个金碧辉煌、满眼琉璃的大观园内,你如一朵空谷幽兰,孤芳自赏,顾影自怜。我惊叹你的清高孤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我明白了,柔弱的表面下有一颗圣洁的灵魂。我由衷地敬佩你!
读《红楼梦》,我明白了,再往后人生之中,要坚守自己的灵魂,这,是一个清婉的世界。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交明白玲珑地……此花不与群花比。”手指一卷易安的诗词,便觉“清气满乾坤”,踏入这个诗意的世界,便到处是易安少女时代“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的美好意境。翻阅下去,却又进入了“风住尘香花已尽,月晚眷梳头,无视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凄苦之境。令人感慨之余,微风一卷,又将我带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爱国豪情。
读易安的词,我明白了就算道路骤变,我要应理想不变。这,是一个豪情的世界。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喜欢林微因的作品,跟多的是喜欢林微因其人,带着欣赏一代才女的情怀欣赏她的作品。品味的不仅是“人间四月天”的清新宛丽,更多感受到的是轻盈、空灵、优雅,她所见的景、身经的情,化成
读林微因的诗,我明白了生活,不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更应有“一树一树花开”的诗意人生。这,是一个诗意的世界。
沉醉于书的世界,真好!
在午后无人之时,饮一杯名茗,让世界从指尖缓缓流过……
——后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4
我恨生前未积缘,诗山书海伴流年无端坠入诗书梦,阅却三千烦恼文。
——题记
曾有人说过,将一本书,搁于小窗,任清风翻阅,亦是流年中的浓醉,醇香而清洒,而于我,独坐有风的幽窗畔,静心闲翻,亦是铭在岁月中的惊艳。
世人俱赞《红楼梦》中诗词皆佳,然而又有多少人,入心地读过,入骨地思过,清浅地访过曹雪芹的心呢?惟有细细品来,才会显出别样的韵味。
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黛玉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被多少读者奉为绝唱,此诗之风骨,三分柔情七分愁,字字叩心,仿佛那一株白海棠就在那里,素白如雪,又凝了淡淡的幽怨,仿佛林黛玉也就在那里,如芙蓉含露,眉宇间是化不开的忧愁。反观咏絮之词,薛宝钗词尾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短短十个字,却是字字珠玑,完美概括了薛宝钗的人物心性。人曰:“以我手,写我心。”然而曹雪芹,一生筑一梦,“以我手,写众心。”却亦能有“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境界。纵有“增删五次,批阅十载”的用心,却更因曹雪芹广览群书,无论身处何种境地,书,都是他的“掌上花,心头好”,所以,这一梦,才会穿越百年,令多少人沉于梦中,再难醒转。
再读《红楼梦》,又是一番别样的风景。
《牡丹亭》杜丽娘词云:“如花美眷,抵不过似水流年。”多少人为红楼女儿的悲苦拿去扼腕叹息,清灵美玉陷泥淖,如一场戏,猜得着开头,却猜不到结尾。
看似这不是命——若是真正坚强有才,就应当在府中变故之际明哲保身,免受泥淖之污。
然实则这确是命——在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们仅会吟风弄月,多愁善感,在家族靡溃之际,所能做的,仅是耳耳,有的流浪四方,无处为家,有的香消玉殒,魂归离根,锦绣年华付与断壁残垣……
有多少人,沉醉于这一梦中,就这样眷了一生,念了一生,反却韶华空落,生了那满腹愁肠。只有书读百遍,其义方得“犹抱琵琶半掩面”,多少人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信手翻书,浅吟而铭的,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那么,请托起一本书,无惧于波涛汹涌,自有山水相迎,读书,缘何?不过个中冷暖君自知,若有至淳、至真的气质与作为,便可在菲薄的流年,给自己找一方憩息的天地。
潇湘馆联云:“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也不知林黛玉独坐潇湘幽窗是一种怎样的心境,然而我不必去想,在暖暖的落阳下,只是独坐一方角落,“幽窗读罢心已静。”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5
读红楼梦最开始还是在高三上学期的时候。一次,我的同桌拿出一本《红楼梦》推荐让我看。因为我之前看过《三国演义》,对四大名著也颇有兴趣。所以就毫无犹豫地看起《红楼梦》来了。
高三这一次看《红楼梦》我一直看到八十回才放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高三学习紧张,不能因为看《红楼梦》而影响学习;二是看到七十多回,有晴雯受冤而死,迎春误嫁中山狼,已经够心酸,不忍再往下看。
我们那个教语文的班主任也经常在课堂上讲起《红楼梦》,说《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小说巅峰之作,里面含有大量的古诗词,甚至连里面的药方都可以治病。于是也勾起了我们班很多同学兴趣,就有旁边的同学经常问我:“《红楼梦》主要是讲什么啊?”由于当时只看了八十回的我也只会肤浅的回答,说:“主要讲的就是贾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在一起玩闹,一起吟诗作赋,还有贾府里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也难说得清。”最后还是我那同学一脸失望而去:“哎,同学,解释得不给力啊!”
看完《红楼梦》之后,而我现在的回答是:“《红楼梦》主要讲的是女娲补天是遗留下来灵石下凡经历一段红尘之事,感受爱情、亲情、友情之甜苦的事。
先说贾宝玉。谁说那块玉不假,却还是那甄宝玉真。在小说中贾宝玉是个尊重女性从不像那些须眉浊物一样热衷‘仕途经济’独特的人。正是因为林黛玉也从不劝宝玉走‘仕途经济’的路,所以宝玉和黛玉很是知己。而薛宝钗是封建深灰典型的淑女,她认为作为男子,就应出仕当官。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宝玉才更喜欢黛玉。可是悲剧的是,宝玉和宝钗最终结为了夫妻,黛玉却魂归离恨天,最后是中乡魁宝玉却红尘,是得宝钗年纪轻轻的是就得独守空房。我要说的是宝玉的对女性的尊重固然是好的,但他的不热衷于仕途的品质我却不怎么赞同。给《红楼梦》作序的舒芜说宝玉是封建社会的“新人类”。没错,宝玉确实是一个独特的人,他的独特的品质是得他再封建社会的须眉男子中闪闪发光。但我更喜欢甄宝玉,他也尊重女性,但他也热衷于仕途,绝对是宝钗眼中的好男人,可惜宝钗没有嫁给甄宝玉。如果同情他俩再一起,宝玉和黛玉在一起就一定是幸福的两对。
《红楼梦》及时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这是舒芜说的。的确,颂歌是因为小说中充分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而女性的悲剧则是因小说中众多女主角均是悲剧的结果。从贾府里的小姐迎春、黛玉、宝钗、惜春等到丫鬟晴雯、金钏儿、鸳鸯、司棋等,那个有个好的结果。
且说黛玉临死前说的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在这儿就给读者很大的遐想空间。可以是你好狠心、你好好保重……可怜的林黛玉真的是怜黛玉啊。
总的来说,《红楼梦》真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小说中有两首诗,说的非常好。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6
杜鹃在床头痛哭,你现在要死了。在墙的另一边,锣鼓响亮,灯光五彩缤纷。不太忙!贾宝玉正对着头戴红帽的宝钗姐姐。黛玉,如果你知道你是今天的结束,在开始的时候,你还会去贾家吗?
你16岁的时候,你妈妈因病突然去世了。你这个瘦弱多病的人,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你也病得很重。所以我父亲林如海把你送到贾家。你的命运改变了。
就连王熙凤也吹嘘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贾宝玉看到你,连忙说:“这个姐姐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你,对贾宝玉来说也是一样的老,爱的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有的。怎么每个人都有呢?”于是贾宝玉抓起头上的玉石扔在地上,说:“我姐姐没有的,不是好事。“我也不想要。”你躺在病床上还依稀记得,那天晚上你流了很多眼泪,是为了让宝玉扔玉。
“埋花的人是个傻瓜。他埋花的时候认识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地上不干净。你得把它们埋在土里。所以每次落花的时候,你都会小心地收集花瓣,然后把它们埋在土里。你忍不住哭了。现在,这朵花仍然存在,但它的主人不能再用它来埋花了。
“花落水红。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住在贾家,虽然不愁衣食,但总有悲伤。贾府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鬼魂。在这样的环境下,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勇气来消除这些烦恼。
“花开花落,花开满天。谁怜惜红纱的芬芳?”你不停地咳嗽和吐血。就在贾宝玉打开封面的那一刻,你闭上眼睛累了。
黛玉,我不能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刚拿了你的手帕——上面的血,你应该在贾家流多少眼泪?下辈子,你会去贾家吗?
但不管你进不进家福,你注定要放弃一些东西。然而,当你在这个世界上长大,你会学会放弃,这最终会导致你的损失。人的成长充满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在选择中放弃。
“鱼,我想要什么,熊掌,我想要什么。你不能两者都有。你不能放弃鱼而去抓熊掌。”鱼和熊掌都可以得到,这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性往往是世界上最小的。一般来说,你需要在鱼和熊掌之间做出选择。即使我们只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放弃,盲目追求鱼和熊掌的“两个看得见”,最后一无所获,那就是悲剧。
放弃需要勇气和智慧。如果你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次又一次地坚持下去,总想把劣势变成优势,你很可能一事无成。放弃短期,就是强化长期,使自己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的征程中有曲折的我,也有机会峰回路转。面对挑战和机遇,你需要仔细思考。当你应该放弃的时候,你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一片森林。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
纵古今,横千里,自古以来世界的奥秘是人类孜孜以求而又遥不可及的,地球和宇宙孕育出许多奇妙的生灵、奇妙的现象,在博大的世界中,它们在静静地等待着我们去探索,久而久之就集成了一本书,它就是《世界未解之谜》。
我很喜欢看课外书,而且,特别喜欢看科学方面的书籍!在去年暑假爸爸妈妈就陪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世界未解之谜》,总是算让我如愿以偿了。
这本书内容全面,上至天文地理,下至人文社会、动植物,都有集中而全面的介绍与阐述。本书一共分为四大类别:地球秘境、神秘的自然现象、历史悬案以及人体未解之谜。比如:宇宙到底诞生了多久,他的未来和过去究竟是什么样?百慕大三角让许多过客莫名其妙的失踪,到底是什么神秘的力量在作祟?举世闻名的金字塔是人类的杰作,还是外星人的遗迹?牛顿精神失常,欧洲军事天才拿破仑英年早逝,莫扎特和黑衣使者,历史中究竟隐藏了多少玄机?ufo频频光顾地球是真是假,他们是在探索这美丽的星球,还是在追寻他们失落的回忆等。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大自然究竟隐藏着多少谜题,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开始希望去破解这些谜团,并探索更多未知的领域。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让咱们不妨在空闲之余拿起这本《世界未解之谜》,让我们去好好感受未知世界的神奇力量吧!
读完这本书,我不但知道了许多神秘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而且还学习了很多科学知识,在开拓眼界的同时,我也被其中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所震惊。以后我将继续努力学习,长大后探索大自然更多的奥秘。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2
纵古今,横千里,自古以来世界的奥秘是人类孜孜以求而又遥不可及的,地球和宇宙孕育出许多奇妙的生灵、奇妙的现象,在博大的世界中,它们在静静地等待着我们去探索,久而久之就集成了一本书,它就是《世界未解之谜》。
我很喜欢看课外书,并且,异常喜欢看科学方面的书籍!在去年暑假爸爸妈妈就陪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世界未解之谜》,总是算让我如愿以偿了。
这本书资料全面,上至天文地理,下至人文社会、动植物,都有集中而全面的介绍与阐述。本书一共分为四大类别:地球秘境、神秘的自然现象、历史悬案以及人体未解之谜。比如:宇宙到底诞生了多久,他的未来和过去究竟是什么样?百慕大三角让许多过客莫名其妙的失踪,到底是什么神秘的力量在作祟?举世闻名的金字塔是人类的杰作,还是外星人的遗迹?牛顿精神失常,欧洲军事天才拿破仑英年早逝,莫扎特和黑衣使者,历史中究竟隐藏了多少玄机?UFO频频光顾地球是真是假,他们是在探索这美丽的星球,还是在追寻他们失落的回忆等。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大自然究竟隐藏着多少谜题,科技高度发达的今日,人们开始期望去解这些谜团,并探索更多未知的领域。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的脚步一向没有停止,让咱们不妨在空闲之余拿起这本《世界未解之谜》,让我们去好好感受未知世界的神奇力量吧!
读完这本书,我不但明白了许多神秘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并且还学习了很多科学知识,在开拓眼界的同时,我也被其中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所震惊。以后我将继续努力学习,长大后探索大自然更多的奥秘。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3
最近,我们教室里设立了一个图书角,刚一“开业”,我便借了一本《世界未解之谜》,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世界未解之谜》是一本富有科学知识的书,讲述了神秘宝藏、历史追踪、难解数理化、奇闻怪事、生物猎奇、异域魔境和宇宙探秘等七大类问题。
这里面有许多让我感兴趣的话题,如:宇宙是怎么诞生的?有大爆炸学说——200亿年前,天空中没星星,只是充满了辐射,是大爆炸形成了宇宙;还有宇宙永恒学说——宇宙开始是一个“能量库”,经过不断的爆炸才行成现在的宇宙。还有UFO真的着陆吗?这个问题目前是无法解决的,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此外,还有天书疑云、星星退后之谜……
令我最感兴趣的一
书里还有一些外星人绑架地球人的未解之谜;天上出现UFO的未解之谜;古埃及金字塔和法老、木乃伊的未解之谜……这些事情应有尽有多的让你大饱眼福。
读完这本书,我不但知道了许多神秘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学习了很多科学知识。现在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探索大自然更多的奥秘,解开这些重重谜团。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4
大千世界,茫茫宇宙间有许许多多神奇的事,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也有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了我去探索未知事物,去追寻这些未解之谜的真相。《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里面讲述了世界上许多没有解开的谜题,看了此书,我对大千世界神奇的事有了一些了解。书中一个个神奇的故事和精美的图片,使我身临其境。我就像在探索这个神奇世界的魄力与神秘,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激发了我的求知欲,让我体会到只有思考者才能享受的幸福。
书中“杀人巨蟹的来历之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近几年来,在日本冒出了一种特大海蟹,渔民们叫它“杀人蟹”。它体宽大约30厘米,但它那八条蟹爪和一对螯钳却又尖又长,长度可达3米,最长的可达3、7米,已有数名游客和渔民丧生在凶残的蟹爪之下。这种“杀人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据日本生物学家分析,可能是由蜘蛛蟹变异而来。也许是近些年来,倾倒在日本海附近的核废料,使蜘蛛蟹受影响,而发生了急剧变异,个头不断增大,最终变成了“杀人蟹”。但“杀人蟹”倒底是不是受环境污染而导致的变异,还不能下定论,最终要靠科学家们的努力才能解开这个谜团。
书中还囊括了大地、宇宙、自然、艺术、历史、人物等领域的诸多未解之谜,像百慕大、东亚龙三角、UFO事件、数学奥秘、金字塔能量……这许许多多的谜团就像一个个没有结尾的悬疑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苦苦思索,这里面到底蕴藏着什么样的原因呢?
谁能解开这些谜团?那就要看我们的了!因为我们还小,正在如饥似渴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长大了就一定会有所作为。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只要我们不断地探索,最终一定能解开这些未解之谜。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5
那个年纪,我早就知道世上没有圣诞老人的存在,但脸上还是抹过一阵“诡秘”的笑。可谁知,我们俩也发生过一次矛盾。我感觉她能用那么丰富的词语来丰富我们的知识她一定是个很幸福的人在我的眼里她是一个可爱的老师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九月,红叶似火,转眼间,冰天雪地。时间不等人,一月来临,我三年级第一学期的“长途旅行”结束了。在竞争激烈的今天,人民以社会为主,社会以成就为主,成就以知识为主,知识以书籍为主。回过头,眺望这学期踏过的雪地;转过眼,欣赏这学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冬景;再回忆,用心读读这学期欣赏的书籍吧!
在这漫长又短暂的一学期中,我欣赏了大量书籍,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探索世界未解之谜》,推荐给你。这本书的外壳就令人赏心悦目,内容更不可思议!一个个未解之谜成为一个个故事:有的故事令人夏天打哆嗦,冬天冒汗;有的娓娓动人;有的稀奇古怪;有的让人目瞪口呆......一个个奇怪的故事让人无法相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这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里,笑里藏刀的人面狮身像、令人心惊肉跳的金字塔、让人腿脚发麻的木乃伊、神秘莫测的外星人、生性野蛮的恐龙人、奇特的克隆技术......无不叫人咋舌。这本书里,一个个未解之谜让我追根问底,一位位科学家令我佩服不已,一个个千奇百怪、十全十美的故事让我恍然大悟!《探索世界未解之谜》,你让我奔跑,你让我飞翔,你让我手不释卷,你让我大饱眼福!
夕阳西下,皓月当空,皎洁中我合上书本,陷入沉思......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6
在这个暑假里我还看了《世界未解之谜》,我从小就就喜欢冒险对不解之谜更感兴趣,因为如果哪一天我用学过的知识揭开了一个不解之谜那该多有成就感啊。
第一章讲的是宇宙。浩瀚的宇宙总是能给人们带来许多遐想,还有许多谜题,比如神秘的黑洞,我认为黑洞是由于它超强的吸引力连速度最快的光都被它吸引了,以至于使人们以为黑洞是一个无底洞。再如上个学期科学课时我们看的科学视频上的火星的大红斑也是未解之谜呢。宇宙可真是一个伟大的魔术师当今社会上的热门话题——UFO(不明飞行物)也是他变出来的。
第二章讲的是大地。我原来想大地每天都踩在我们的脚下有什么好研究的?看了后哦才知道大地地下的火山灰使得南极有个不冻湖更奇妙的是——湖底的温度竟然有25摄氏度!还有谜似的百慕大三角和一旦车辆行使到美国爱达荷州的州立公路上就会偏离公路而翻车的死亡公路,甚至还有英格兰斯特拉斯克莱德的克伊山路——这个上坡容易下坡难得违背常理的地方。
书上还有历史悬疑。我们在数学课上学轴对称图形时泰姬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设计完美和谐,浑然一体,气势雄伟,真是印度文化的结晶。但你知道泰姬陵背后的血腥吗?在陵墓完工之后莫卧尔帝国第五代皇帝沙家韩晶残忍的砍掉设计师的头,又砍掉工匠的手残忍程度真是世间少有。
数学之所以是美丽的是因为数学中有黄金分割线,黄金分割线是指:将一条线段分成两段使较长的线段成为较短线段与整条线段的比例中项。可黄金分割线究竟是反映了自然界的规则,还是反映出了人类心理上的活动呢?
诸如此类的未解之谜还有很多,让我们继续探索发现吧!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7
姨姥爷过生日的时候,我向他家的小表哥借了一本书,名字叫《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写满了神神秘秘的事情,让人毛骨悚然。
其中《怪圈之谜》介绍了中国南方某地的公园里出现了一个怪圈。怪圈内寸草不生,怪圈外面的草都枯萎了。放在怪圈里的录音机、遥控器、玩具汽车全部神秘失灵。如果人类走进去就会生病,然后导致死亡。动物也是一样的。
《圣玛丽亚号失而重现之谜》讲述的是圣玛丽亚号轮船从某个地方出发到英国伦敦去,可是这一去就没有了消息,面对茫茫大海人们无从寻找。谁知有一天,埃及女王号轮船前往另一个城市的时候路过失事地点,却发现了失踪六年之久的圣玛丽亚号。它再一次成为轰动全球的焦点。
《恐怖的食人植物》告诉我们世界上大部分植物是光和作用和吸收土壤里的养分生存的,而另有一些植物却是靠吸收人类和动物的养分而生存的。有一次,一个士兵到小河里舀水,一不小心被河里的藻狸缠住,怎么也挣脱不了,别人不敢动他,只好砍掉他的双手。谁知藻狸却将那双手里的养分吸收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白白的手骨。还有一个公园里有一棵大树,树高约3-4米,外边围着坚固的篱笆,旁边竖着一个牌子,上面清楚地写着:游人不得擅自进入。另一块牌子上写着这棵树恐怖的食人过程。
以上就是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地方。你们认为有趣吗?它清清楚楚地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神奇而恐怖的精彩故事。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迷团。
我认为在今后的生活中应该努力探索和发现,尽力解开谜团,发现地球妈妈不为人知的一面。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面纱,看到它的真面目。
世界很大也很小,世界很奇妙。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8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学到了知识,增加了兴趣。我的一大爱好就是看书。而且,特别喜欢看科学方面的书籍!
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世界未解之谜》,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立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挺厚的,我用了两天时间把它看完了。啊!真是回味无穷。昆山中铁快运我最感兴趣的是第72个谜海洋巨蟒。我一看到这个题目就开始发抖,一想到巨大的蟒蛇就觉得可怕。
故事是这样说的:1817年8月,索罗门·阿连这位曾看到海洋巨蟒的船长这样叙述道:当时,仿佛海洋巨蟒的家伙在离港口130米左右的地方游过。这个怪兽身体粗得像半个啤酒桶,长达40米,整个身子呈暗褐色,头部像响尾蛇,大小如同马头,在水面上缓慢游动着。接着,类似的目击事件数不胜数。1938年12月,有人在南部非洲东南海域捕获了在7000万年前完全绝迹的空棘鱼!后来,又捕获了15条。同样,人们会不会有朝一日重新发现海洋巨蟒呢?啊!真是大开眼界,海上竟有这样的巨大生物。它吃什么?属于哪个品种?祖先是谁?跟一般的蛇一样吗?我还想了解更多,可是因为人们好久没看到海洋巨蟒,观察不到更细节的东西,我为之而叹息。
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么多,但我还是不满意。要是能让我们的科技变得更加发达,许多的未解之谜都能迎刃而解,那就更好了。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它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更增加了我对科学浓厚的兴趣,真是大丰收。我希望广大的小朋友能和我一样喜欢看书,热爱科学,让我们的大脑袋永远充满智慧!!!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9
这段时间我不知不觉地迷上了《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地球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奥秘等待我们去发觉去探索。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许许多多五花八门的谜团就像一个个没有结尾的悬疑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
比如:法国有一个小村庄,每三个孕妇中,其中就有一个是双胞胎,在这座村庄的小学,一个班级有30个学生,其中就有11对双胞胎,为什么当地会出现这么多的双胞胎呢?到底是什么原因?有人推测过,但是这一推断是否合理。还需要人们进一步地证实。
还有在西印度尼西亚群岛中,有一个岛屿叫做马提尼克岛,这座小岛让人们感到非常神秘,当地居民们一个个全部身材高大,就是岛外的人到岛上定居一阵也会长高,让人们感到惊奇的是,已经停止长高的成年人到了了岛上也会毫无例外地长高几厘米你要是到了那里就好像进入了童话中的巨人世界,男人们高两米多,十几岁的男孩都比岛外的普通成人高,你在他们眼里好像是从小人国来的,人们都围着你用惊奇的眼光向下看,好像你是立在地上的一个玩物。说是一些科学家曾经对岛上这种奇怪的现象进行了研究。因为科学家的观点没有得到统一,每一种观点的证据都不是很充分,所以说这个小小岛催人长高的密秘还是无人知晓。
《世界未解之谜》带给我们许多不为人知的密秘,以上只是谜团之二,还有很多离奇的谜团,等待我们去解开,去了解宇宙、地球、地理、历史、文明、人体、动物、植物等等。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选择一本有知识的书让一个人会受益终身。看了这本书,让我本来就好奇的心更加振奋,让我本就智慧的大脑更难停下思考的步伐。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类的科学技术一定能让这些谜团一一解开。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生活的调味品,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书的生活就像没有阳光。没有书的智慧就像没有翅膀的鸟。阅读可以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所以我喜欢书。
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叫《世界未解之谜》的书。内容讲述了一系列悬疑、惊心动魄和不可思议的事件,给我的印象是一架深刻的不明飞行物在百慕大三角坠毁。
1947年夏天,当美国人凯南·阿诺德在华盛顿高空飞行时,他发现了几个直径超过30米的不明飞行物。它们闪闪发光,在空中起落,发出绿光,从北向南飞行。传说凯尼恩·阿诺德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目睹不明飞行物的人。后来,世界各地发生了不明飞行物外星人事件。有人说不明飞行物是一艘外星飞船,是真是假还不得而知。面对神秘的空气之谜,整个世界已经开始探索,并且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有外星人吗?外星人是我们人类的敌人还是朋友?这个谜还没有被人类解开。
一个谜团未解,另一个谜团进入。自1945年以来,数百架飞机和船只神秘地消失在百慕大三角,因此得名百慕大三角。有人说魔鬼三角是外星人的神秘基地。埋在海底的无线电信号系统会破坏和干扰飞机和船只上的导航系统,从而导致频繁的事故。一些科学家还指出,百慕大水域悲剧的罪魁祸首是海底产生的巨大甲烷气泡。当气泡从海底上升到水面时,海水的密度会降低,原有的浮力会消失,而过往的船只会沉入海底。当飞机经过时,气泡释放出的甲烷会在遇到飞机燃烧的引擎时立即燃烧并爆炸。这是否是真正的原因还有待验证。没有人能猜出百慕大之谜,成为一个未解之谜!
神秘,神秘,奇怪,《世界未解之谜》带给我们许多未知的秘密,但也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浩瀚的宇宙,无数未知的奇异事物,有待人类去探索和发现。这些谜团激励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用智慧在未来解决每一个谜团。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来吧,伙伴们!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生活的调味品,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书的生活就像没有阳光。没有书的智慧就像没有翅膀的鸟。读书可以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所以我喜欢书。
寒假看了一本叫《世界未解之谜》的课本书。内容讲述了一个悬疑、惊心动魄、不可思议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一个UFO外星人飞机在百慕大三角坠毁的深刻印象。
1947年夏天,美国人凯尼恩A阿诺德在华盛顿高空飞行时,发现了几个直径30多米的碟形飞行物。它们闪闪发光,在空中起落,发出绿光,从北向南飞。根据传说,肯尼阿诺德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目睹不明飞行物的人。随后,UFO外星人事件在世界各地相继出现。有人说UFO是外星飞船,是真是假还不得而知。面对空中的神秘,整个世界开始了群体探索,但有很多不同。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外星人对我们人类是敌人还是朋友?这个谜还没有被人类解开。
一个谜没有解开,又进入了另一个谜。自1945年以来,数百架飞机和船只神秘地消失在百慕大三角,因此得名百慕大魔鬼三角。有人说魔鬼三角是外星人的神秘基地,无线电信号系统被埋在海底,会破坏和干扰飞机、轮船上的导航系统,以至于事故频发。一些科学家还指出,百慕大海洋悲剧的罪魁祸首是海底产生的巨大沼气泡沫。当气泡从海底上升到海面时,海水的密度会降低,失去原有的浮力,而过往的船只会沉入海底。当飞机经过时,气泡放出的甲烷遇到正在燃烧的飞机发动机,会立即燃烧爆炸。这是否是真正的原因还有待考证。没有人能猜出百慕大之谜,它已经成为一个未解之谜!
它神秘而奇怪。《世界未解之谜》带给我们很多未知的秘密,也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浩瀚的宇宙,无数未知的陌生感,都需要人类去探索和发现。这些奥秘激励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用智慧解决未来的奥秘和谜团。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很远。朋友们加油!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2
《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蕴藏着几千年以来,人类无法正确解释的奇异现象、令人叹为观止的神秘人体科学、自然现象等等,大大刷新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我抱着满脑子的疑问读完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那么多难以解释的问题,等着我们去探索、去解答……
“尼斯湖水怪”,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许多作家以这个为主题写出了很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它是地球上最古老、最神秘,也是最吸引人的谜团之一。早在1500多年前,就开始流传“尼斯湖中有巨大的怪兽,常常出来吞食人”的故事。有许多人鼓起勇气,斗胆一试。那些活下来的目击证人对这个怪兽的描述不一:有人说:它有着大象修长有力的长鼻,也有人说:它有着恐龙硕大结实的身材,还有人说:它有着鱼儿灵敏般的尾巴……各式各样的传说让“尼斯湖水怪”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神秘的面纱。近一百多年来,这个怪兽像幽灵似的,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给人一种真实、又不真实的感觉。有些科学家保持怀疑甚至完全否定的态度,他们认为这是视觉的错误——的确,眼睛有些时候是会骗人的。但是,也有很多科学家认为:它是真实存在的,是还未被人类认知的古老生物——是啊!如果我们不去探究那些海洋生物,也许我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鲸鱼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害人?都分什么种类……
《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里,高大雄伟的狮身人面像、让人张目结舌的木乃伊、神秘莫测的外星人……无不叫人惊叹!一个个未解之谜让我眼界大开,想刨根问底,却又无从下手。一位位智慧的、勇敢的科学家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叫我拍案叫绝!
社会在进步,光阴在流逝,这些未解之谜并没有因为时间的久远而被淹没,反而更加不可磨灭。人们也从未停止思考,依旧在孜孜以求地追寻真相。希望我们这一辈人能运用现代人的思维去解开这些谜团,去揭开这些谜团背后的神秘面纱,能为这些未解之谜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生活的调味品,是人的精神食粮。生活里没有书,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读书可以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所以我喜欢书。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世界未解之谜》的科书。内容讲述了一件件悬念、惊险、不可思议的事,给我象深刻的有UFO外星人件百慕大三角飞机失事事件。
1947年夏天,美国人肯尼恩A阿诺德乘飞机在华盛顿高空飞行时,发现了几个直径为三十多米的碟状飞行物。他们闪闪发光,在空中忽高忽低,发出绿莹莹的光芒,由北向南飞去。相传肯尼恩A阿诺德,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目睹UFO的人。随后,世界各地陆续现出现关于UFO外星人事件。有人说UFO是外星乘坐的飞船,是不是真的,还不得而知。面对神秘的空中之谜,全世界群起探索,众所纷纭。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外星人对我们人类是敌还是友呢?这个谜团还有待人类去破解。
一个谜团未解,又进一谜团。1945年开始,有数以百计的飞机和船只,在百慕大三角地区神秘失踪,百慕大魔鬼三角因此得名。有人说,魔鬼三角是外星人的神秘基地,海底埋有无线电信号系统,可以破坏和干扰飞机和轮船上的导航系统,才使事故频发。也有科学家指出,百慕大海域悲剧的元凶是海底产生的巨大沼气泡。当气泡从海底上升到水面,海水的密度会降低,并失去原有的浮力,而此时经过的船只就会沉入海底。飞机经过时,气泡中散发的沼气遇到灼热的飞机发动机,会立即燃烧爆炸。这是不是真正的原因,还有待去考证。百慕大之谜没人能猜透,成为一个未解之谜!
玄而又玄,咄咄怪事,《世界未解之谜》带给我们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也给我带来不小的震撼,浩瀚宇宙,无数的未知奇异,有待人类去探索,去发现。这些奥秘就激励着我们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用智慧去破解一个个谜团和玄机,相信那一天不会远,加油哦,伙伴们!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4
哇!怎么会有“吃人”的树、“放电”的树、能治百病的“圣泉”、能让驾驶员感到恐怖的“死亡公路”……
这些谜团我都是从《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上看到的。去年寒假,我发现个奇怪的现象:本来每次回老家的哥哥,不是去抓鱼就是在玩电脑,可这次却总是捧着同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在看。我很好奇,是什么书有这么大的魔力让哥哥那么着迷?那么地爱不释手呢?带着好奇让妈妈也赶紧给我买了一本。
书的封面上印着:开启科学奥秘之门——好孩子不可不读的世界未解之谜。封面特别的漂亮,我想这本书的封面都有一种神秘感,那里面的内容不就更精彩?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才刚看了两篇就迷上了,真是太神奇了!
书中包括了树木花草、历史文化、人体生理、海洋生命、野人怪人、地理景观、奇象怪事等等最新奇、最有趣、最难解又最引人遐想的未解之谜,内容丰富多彩,引人注目。如大家比较熟悉的恐龙之谜吧。恐龙本是地球上一类曾经繁盛无比的动物,它傲视一切与它同时代的天地之物,却在短时间内销声匿迹。到底是什么原因是这种盛极一时的动物灭亡的?有的说是“一颗突如其来的外来天体同地球相撞”引起的,也有的说是由于地球上的动植物群系发生根本变化而导致的。至今谜团继续存在,扑朔迷离,等待我们以科学为武器不断去探求。
从一个个的谜团中让我知道,我们生活的地球,正是一个十分有趣而又非常复杂和充满神秘的世界。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奇妙无比的世界,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领略大千世界无限奥妙的机会,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永无止境的探索空间。宇宙充满着谜,世界充满着谜。地球上的一切现象都存在着谜团。我那无比慈祥的爷爷就因为生了一种现如今还无法有效医治的癌而去逝的,人为什么要生病?为什么有些病就医不好?所有的谜团都等着我们去解开。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好奇心,永不止步的求知欲,就一定能解开那一个又一个谜团的神秘面纱。让我们一同踏上探索未知的征程……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5
最近我在读一本叫做《世界未解之谜》的书。一开始读时,这本书的内容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尤其喜欢里面关于有没有外星人的这个话题产生的众多谜题。因为在很早以前科学家们就着手研究,讨论到底除了人类世界还有没有其他生物,可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我相信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会由我们这一代人去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逐步解开这个谜题。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小谜题,这些谜题虽然不及那些广泛散布全球的未解之谜,但还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去解决的。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
在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见路边有一个卖金鱼的小摊子。我哭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买两条金鱼。可妈妈就是不肯,说我现在还小,不懂得怎么照顾它们,等我长大一点再给我买。可我偏不干,最终妈妈还是同意了。我拿着那两条金鱼,高高兴兴地跑回了家。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把那两条金鱼放在一个盆子里。晚上我乘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偷偷溜出来,看看这两条可爱的金鱼。可这一看,把我的心脏都快吓出来了。两条金鱼竟然都睁着眼睛。起初,我还以为它们都死了,难道是饿死的吗?一想不对,因为我睡前刚刚喂过食物。难道是撑死的吗?仔细一想还是不对,因为我放的食物量刚刚好。左思右想还是想不出原因,我忍不住哭了起来。爸爸妈妈被我的哭声吵醒了,他们急忙跑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把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他们知道后却笑了起来,还边笑边摸着我的小脑袋。然后说了句令人惊奇的话:金鱼是睁着眼睛睡觉的,它们没死呢。我一听到这话,眼泪立马就止住了。可还是不知道金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爸爸妈妈把原因告诉了我。我才知道金鱼不像人一样,它是没有眼皮的,所以它只能睁着眼睛睡觉。我一听这话,高兴地笑了起来。
其实我高兴,不只是因为金鱼没有死,还因为这件事令我了解了一点小知识。我真不知道世界上究竟还有多少未解之谜,所以我又捧起了《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6
我读了刘兴诗老师的《世界未解之谜探索》这本书后,知道了本书围绕文明、生命、自然的一个个未解之谜,列举出不同的观点。既有科学的诠释,也有大胆的猜想,从中可了解和探索这些神奇的未知世界。
我们生活在谜一样的世界里,身边到处都有未知的谜,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这里那里总有许多未知的角落,等待人们去研究它,揭示它。当我们认识了一个未知的新世界,随着自身认识的发展,身边又会冒出一个个新的谜,变化、发展,没有止境。
这本书的封面令人赏心悦目,内容更不可思议!一个个未解之谜构成了一个个奇妙的故事:有的故事令人夏天打哆嗦,冬天冒热汗;有的故事娓娓动人;有的故事稀奇古怪;有的故事又让人目瞪口呆……这些故事让人无法相信,但我又不得不相信,这就是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里,笑里藏刀的人面狮身像、令人心惊肉跳的金字塔、让人腿脚发麻的木乃伊、神秘莫测的外星人、生性野蛮的恐龙人、奇特的克隆技术……无不叫人咋舌。这本书里,一个个未解之谜让我追根问底,一位位科学家令我佩服不已,一个个千奇百怪的故事读完让我恍然大悟!《探索世界未解之谜》,你让我奔跑,你让我飞翔,你让我手不释卷,你让我大饱眼福!
这部书中有作者自己的观点,书中的条目,笔者大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附列其中,观点倾向读者,当可明眼查出。
其中,我对一篇名叫《外星人到过地球吗》饶有兴趣。如果有人问你外星人是否曾经光临过地球?许多人会做出肯定的回答。有人声称曾经亲自见过外星人,还形容有的外星人是巨人,有的是小矮人,有人声称外星人十分友好,有人还回忆起恐怖的遭遇。人们把这一类事件统统归纳在一起,称为第三类接触。这些传说到底是真是假,人们议论纷纷。加上许多科幻小说和小报新闻的渲染,更加真假难辨了,所以这个问题到现在仍然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世界未解之谜优秀读后感17
有那么一本书,向我描述许多科学未解之谜。介绍了动植物的神奇之处,大家一定想听听这本书的内容吧!就让我给大家讲述,这本书的书名叫《世界未解之谜》。
这本书多数都是写植物的,例如:会吃荤的植物这种植物,名叫宽苞茅膏菜。植物都是依靠叶绿素的光合作用制造营养物质而生存,然而也有少量植物却能捕食小昆虫以吸取营养物质而生存。茅膏菜便是这一类食虫植物。这种植物可以捕食昆虫,然后分泌液体消化吸收虫体的营养物质。为什么会吃荤呢?这个问题仍是个不解之谜。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人类“心想事成”的神话已经成为了现实,人类不仅可以登上月球在上面漫步,还能够在太空站里生活,并能够遥控机器人在火星上进行探测。随着网络交通工具等的发展,地球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看似无法理解的事物得到了科学的解释,然而,还有很多未解之谜并不因为人类科学的发展而被揭开神秘的面纱,让人们依然感到困惑和不解……
青少年的求知欲望很强,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尤其是对世界上神秘的未解之谜的好奇心更大。这是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更是人类社会科学进步的强有力的动力。从科学到艺术,从自然到历史,从地球到宇宙,在这许许多多的领域中,无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成就几乎都是在探索和解答种种未知事物中创造和发展的。
世界上有很多科学家们都能未解的谜团介绍了形形色色奇形怪异的植物有的会流血,有的会运动,还有的会发出人声的古树等。这都让科学家们没能弄明白。
昨天的“未解之谜”已经破解,今天的“未解之谜”随着科学的进步也会破解。爱因斯坦说:“我们所经历的最美妙的事情就是神秘。它是人的主要情感,是真正的艺术和科学的起源。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许多不知道的动物和植物,但也有我们还不能认识的领域。只有等我们的科技更进步更发达一定会解开越来越多的科学之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