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 篇1
理智,一块人们区别于其他生命的广告牌
情感,这则广告牌上唯一不掺假的信息
自从人成为了人,就毫不羞涩地给自己脸上贴了一张“思想”的标签,以示高级,孰不知思想并不是一种健康的活动。进化的艰难让人类原始情感的火苗忽而掩天蔽日,忽而奄奄一息;生存的无奈则使众多源于人性劣根的顾虑,思量与心机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理智。
理智与情感,千万年来,交锋在千万颗新的舞台上演绎出种种阴请圆缺的悲喜剧,至今不曾谢幕。
理智与情感的交锋不仅是在沙翁笔下人物的心中进行,同时也在创作者之间展开。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斗,它不但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性的健全,同时也给污浊的工业文明时代留下了无数靓丽的花边。情感本身就是不理智的,它就像是人举刀的左手和持剑的右手,它们的交锋是一种无法回避的悲哀,这就叫无奈,一种自己对自己的扼杀。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内容。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同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我们无法回到那个女士用快速扇扇子表示独身,张开扇子表示爱的维多利亚时代。爱,就要说出口——虽然我做不到这一点。
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就像现在的我喜欢听SigurRos乐队一样,与现在年轻的摇滚乐队相比,他们歌可能不够劲。但他们的音乐依然动听,最重要的是他们勾起了我曾经珍藏到快遗忘的一份美好回忆……
世界上的爱有两种,一种使我们笑,一种使我们疼。两者都能撕裂我们的心。爱是生活中惟一美好的东西,但却往往因为我们对它提出过分要求而被破坏。若人们要求对方做什么来证明他们之间的爱就表示不信任对方,没有信任的爱就靠不住。——真爱是不会成为怨恨的。对此我深信不疑!我说过,自己对感情没有特殊的情结,因为我还没有那样的阅历。
就像我看到的,成年人的爱情是游戏,我不知道连人生都没有度过三分之一的年轻人面对爱情有没有脱离游戏的性质,或许等到有一天我成为情感的当事人时才能真正体会到感情这种“文化”。
每个人对于情感的理解纯属一种一厢情愿,你我都可保留自己的观点。毕竟,理智是有限的问题,而情感却是永恒的问题。
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 篇2
《理智与情感》这本书是英国文学史上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简奥斯丁的成名作之一, 也是她的处女作。英国文坛现实主义作品在经过 40多年的青黄不接之后,终于由这部作品打破了沉闷的局面。《理智与情感》的发表无疑为以后现实主义的重新崛起和发扬光大奠定了基础。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埃丽诺与玛丽安两姐妹曲折复杂的婚事风波,并通过“理智与情感”的幽默对比。小说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对理智与情感、道德与规范的讨论对于今天依然有指导意义。
姐姐埃莉诺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 妹妹玛丽安的感情却毫无节制, 因此面对爱情时,她们做出了不同的反映——奥斯丁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展现了英国乡绅的日常生活和英国乡村的田园风光。品读她的作品,会使人有一种在放松状态下的闲适,恬静的感觉。
埃莉诺——为人和善,性格坚强,能妥善处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即使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爱德华已经有婚约,而且不得不履行婚约时,依旧表现的乐观,让别人,甚至是自己的妹妹都看不出她内心隐藏的`痛苦。这样豁达,大度,举止得体的女性。
玛丽安——聪明灵巧,性格爽直,有火一样的热情,并且天生丽质。使众人追捧的对象。在遭到威洛比拒绝后,痛苦得天天以泪洗面,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后来又得了一场大病,差点死掉。
范妮达希伍德——一个重财轻义,神经衰弱的只会狂叫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又到哪里去找呢?
简奥斯丁让世人看到了一个个呼之欲出的形象。
尽管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对比的描写有时过于夸张,但这种描写能够带给读者深刻的启迪,那就是:我们要理智地对待情感。其实不仅是情感,我们还可以把它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去。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不公平、不顺心的事,有时还会很恼火。这时候我们如果想玛丽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宣泄,那么不仅不会得到同情,还会更加不利于烦恼的消除。虽然后来听说他已经订婚,但埃丽诺能够克制自己的情感,理智地接受这一事实。在被母亲和未婚妻抛弃后,她仍对他一往情深,最终她和德华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妹妹玛丽安代表情感,她一心想找一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威洛比,而对 35岁的布兰登上校不屑一顾。当她被威洛比抛弃后,又自暴自弃,整日以泪洗面,宣泄情感,差点因此而丧命。最终,她听从了姐姐的劝导,以理智克制情感,嫁给了布兰登上校。
另一方面像埃丽诺那样理智地克制自己,冷静地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即使这样不会使事情变得很好,最起码不会使事情变得更糟。在对待友情、宿舍关系,等各种复杂多变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多想想怎样理智地处理这些关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选择理智,我们会变得更加成熟。
《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丁的第一部重要作品,它开创了作者独特的幽默风格——模仿加反讽的讽刺手法,属于简奥斯丁最富有幽默情趣的作品之一。
简奥斯丁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著名女作家之一,介于新古典主义和浪漫运动的抒情主义之间的“小幅画家”和“家庭小说”家,文学评论家眼里堪与莎士比亚在不朽性方面相提并论的英国作家。
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 篇3
读一本好书,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总想一口气读完。近日,有幸读了丛智芳老师的《语文教育的理智与情感》,就读出了这样的感觉。
那温润的语言,那细腻的情感,那善良的心灵,那美好的观点,都吸引着我跟随她一起走入语文课本,走近了她身边的老师、朋友,了解了她熟知的名人,重温了童年,品味着经典。这是一次心灵上的绝美瑜伽,一段情感上的愉悦旅程。
丛老师的情感细腻,语言流畅,读她的文章如水入口,舒爽自然;如酒入心,醇美醉人。捧书细读,如同流连在香气四溢的小径上。在沁人心脾的甜香里,时而会为一朵小花驻足,时而会被一株异草牵引,正是“掬水月在手,弄花满衣香”。
读丛老师的“细读文本”,常常被她对教材品读之“细”而惊到,她怎么就能有那样的独特视角,怎么就会有那么敏锐的触觉:《不要小瞧一只狗》中,那狗竟是个温暖的存在,有了它,画有了趣,人有了情,家有了生机。《晏子的语言艺术在哪》中,晏子的语言艺术是把难听的辞语说婉转,把硬话说软和,声色俱厉却不动声色,义正词严却嬉皮笑脸。《草原之外》中,“这次,我看到了草原。”这句竟然是因为老舍看到草原后,颠覆了以前对草原不好的印象。《这般写花为哪般》中,这般写“花钟”,原来是为取其形象灵动、华丽之美和简洁之美交相呼应,长句和短句彼此照应,读起来有音乐般的错落感。
丛老师书中关于语文教学所举的例子,都是她亲自上过或听过的课堂实例。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丛老师所倡导的语文教育观:“品味词语的表达效果,如果看不到它身上作者的情感因素,语文味还是淡的,还是浅的。”“随文说写要立足文本,选择合适的路径。训练要从文本中来,又到文本中去。”“解读教材要有成人的视野,儿童的视角;科学的视野,语文的视角;原著的视野,篇章的视角。”“教师一定要知道每一课要教什么,怎么教要完全服务于教什么。”“教语文本体性内容,就是语文味的体现。”丛老师反对对教材的过度解读、定式解读、偏执解读;反对朗读教学中标注重音的机械“教”,反对教师朗读前给学生定个情感的调子等等。这些观点都促使我们在被课改热潮冲得头脑昏昏时,冷静下来对以往的教学进行理性的回视和思考。
读丛老师的书,还能认识丛老师的良师益友。在读丛老师的文字时,丛老师所热爱和熟悉的人便会跃然纸上,让你也觉得熟悉和热爱起来。诗人风度、文人做派的程郁缀教授,儒气雅致的曹文轩教授,还有那爱读书的王文儒校长,主持“真人图书馆”的官员魏子华等等,都让人自然地感觉到很亲近、很可爱。读丛老师的《是真的吗?》为她遇到谭国军老师感到幸运,不由自主给她发了个信息:“真希望我们的教师队伍中多一些谭老师,他们会让更多的孩子在童年学习中充满幸福和快乐,谭老师们就是孩子生命里的阳光!”读《丁培忠老师二三事》,虽然文字既不煽情,也不渲染,但平实的小事中却蕴含着对丁老师的敬佩、爱戴和缅怀之情,读来让人鼻子发酸,感动不已。读着读着,就感觉这些人,那些事,早已融入了一個挚爱教育的人的生命里,并成为她的气质,闪耀着动人的光芒。
我和孙志毅老师有同感:“丛老师酷爱文字、文学、文化。表达已经到了自然流畅、不着痕迹的地步。鸡零狗碎的小事,在她的笔下却韵味悠长。”读她书中的“阅读儿童”部分,从汩汩溪流般的文字中读到了别人的童年、自己的童年、书中的童年、生活中的童年,也看到了丛老师的童年:她爬过的大树,她养的小鹌鹑,穿着自己印了杨树叶子图案的老三,会讲故事、有很多小人书的姜富,家里熟了杏子的小蛮,眼睛看不见却多才多艺的奇人二哥……一切在丛老师的笔下都充满了童真之美、童趣之美、童言无忌之美。丛老师是在留住童年的懵懂、天真、幼稚和傻气,是在赶走可恶的教者“行脚僧”,做一个美丽的天使,保护孩子们稚嫩的自尊心,给孩子们保留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童年。
只有多读书,才有消化生活的胃。早就知道丛老师爱读书,却没想到丛老师读书如此之多、之广、之深。仅本书中谈到的就有《语文教育一家言》《今日花开又一年》《生活十讲》《借我一生》《红楼梦》《蒋勋说红楼梦》《世说新语》《诗经》《论语》《庄子》、《孟子》《退步集》《没有围墙的学校》《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给教师的建议》《今日中国的小学教育》《叶圣陶教育名篇》《冯友兰谈教育》《顾随诗词讲记》《简·爱》《第二性》《爱弥尔》《大教学论》等等达二三十本之多,都是古今中外文学名著和教育经典。由此可知,丛老师为什么对教育有那么理智和鲜明的思考,为什么写起文章来有那么精准和诗意的表达。如果教师朋友还不知道该读什么书,该怎样读书,那就先读读本书中丛老师“读书生活”的篇章,然后再去读丛老师读过的书吧。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智者谈话。”我还要加一句:“何况这位智者是一位美丽的、博学的、知性的、温婉的女性呢!”
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 篇4
玛丽安真的变里理智了吗,嫁给布兰顿就是理智了?在那个时候,谁都想要过安逸的生活,而安逸跟钱挂钩,我想了解的是,假如布兰顿没有钱,但是他很爱玛丽安,对她非常温柔体贴,真心关爱她,那她还会在被威洛比欺骗,然后伤心,还生病差点死掉这一系列痛苦折磨以后爱上布兰顿并嫁给他吗?或许她后 来也爱上了布兰顿吧,只是,我在想,如果一个男的很有钱,但是我实在不喜欢,我是不会想同他结婚的。而玛丽安可能当时没得选择,小说没有安排更多的人来让她选择,所以只能选择他。
我还看到有网友评论,女人一定要嫁给一个自己不是很爱但很爱自己的男人。其实,我觉得吧,并没有一定要怎么样这种说法,道理它本身就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你非要找一个自己不是很爱的人来结婚,等着自己以后爱上他,那我觉得并不一定就是好的。那个时候,会有一种情况,你觉得自己压低了自己选择了他,他必须要更爱你更珍惜你,而一旦发现他有哪些地方做的不中你意,你就会觉得自己真不该这么选。他也一样,他觉得拥有了你,自然不可能像一开始那般用心,到时候问题就来了。不要总是把感情看得那么简单。如果两个人都真心相爱,都会一起奋斗,感情不轻易变化,那种选择不是更完美吗?一起成长,一起选择,相互依赖。
书里又提到埃莉诺理智,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感情,对于自己的痛苦她也是深藏起来自己难受,只因为她是姐姐,她不容易给别人增加烦恼,后来玛丽安知道了这些事,向她道歉并向她学习。可能也许因为我没她那种心态,所以我并不太爱隐藏自己的感情。难受就是难受,其实,很多感受都是暂时的,就像痛苦,它不可能伴随你一辈子啊,那也是暂时的。不过,埃莉诺倒是真心深爱爱德华,只是她是女辈,不好轻易开口。她就没那么在乎钱了吧,因为不管爱德华有钱没钱,她都爱他。
其实感情的世界里,谁最有主动权,就是那个最开始已经不爱了的那个人。一旦不爱了,内心没有牵绊,不会再恻隐,不会再在乎,那对方再多甜言蜜语也没有半点攻击力。而爱得深的那个,容易受伤。这是不管两个人是互相深爱着还是有偏差的爱着,都适用。但是,怎么控制自己的感情呢。如果你没受伤过,你就不会懂。爱对方的同时,更要爱的是自己。
约翰就很爱他的老婆,但是就算他再多的钱,他也不会停止赚更多钱的想法,他吝啬得不肯给同父异母的妹妹一点资助,他只是希望她们两个都嫁有钱人好弥补自己的遗憾。
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 篇5
今天终于把《理智与情感》看完了,怎么说呢,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有点失落。就像一个人一直在追赶某样东西,而突然之间那件东西又不见了,此时的我就是这样的感觉。
再来说说这部小说,它将爱情,亲情,友情,人心丢弃在那个社会的大背景下。虽然是喜剧的结局,却也给了人不少的压力。小说围绕埃莉诺与玛丽安两姐妹各自的“三角”爱情展开,埃莉诺爱慕爱德华,却受到嫂子的阻挠,认为他的弟弟要娶一个有财产的贵族小姐,在听到爱德华与地位甚至不及埃莉诺的露西订婚时,气的晕倒。这就是那个社会,人的价值就是用金钱衡量,爱情什么也不是。
约翰夫人,明显就是一个理智有余,感情不足的典型代表。而约翰悟,更是亲情寡淡,答应亡父照顾寡母和两个妹妹,最后却为了省下金钱,将他们赶出去。张口闭口就是“钱”。爱德华明明已经与露西订婚,却又与埃莉诺暧昧,在后来给埃莉诺带来极大痛苦。而露西却又是一个狡诈的女人,在听到埃莉诺爱慕爱德华的消息时,故意与她交好,又装作对她的信任,告诉其与爱德华订婚的事实,这无疑是在埃莉诺的伤口上撒盐。
露西打着友情的幌子,在埃莉诺的面前极度炫耀。而同时她也将自己的无知,势力,巧言令色展露无遗。埃莉诺固然是一个理智凌驾于感情之上的的人,她将自己的情绪控制的很好,没让家里担心,但是自己无疑是痛苦的。所以说太过理智的女孩子是很难让人心爱的,因为她令人心疼。
相反,妹妹玛丽安,一个对爱情充满着浪漫的幻想,认为人生如果没有一场浪漫的爱情是不圆满的。在她与威洛比的爱情中,她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给了他,在得知自己被抛弃后,她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境地中,整日避开人群,躲在角落里。对于一个浪漫的女孩来说,现实无疑能使她快速成长,只有经历过痛苦,才能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她心中的象牙塔。威洛比这个人一直游手好闲,大手挥霍,最后迫于破产的压力,娶了一个有财产的姑娘。他也只不过是有一副漂亮的外表,内心却是空乏的。
故事里的所有人的人生,都是自己选择的,而他们的价值观却是在这个社会大环境的熏陶中渐渐形成的,我们是该谴责他们的无情与虚伪还是该同情他们呢?理智与情感,到底该如何选择的?
英国学者沃尔波尔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单就这部小说而言,它无疑是切合主题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却是无法苟同的。如果生活只能靠理智的约束,缺乏一时冲动的激情,那么生活会失去很多乐趣。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在于是否痛快活过。三毛也说过,“等我长大了,我要做个拾破烂的。拾荒人眼底下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抚媚的花园。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这样洒脱的人生与心态,是一个理智在先的人永远无法体会的。
理智与情感的读后感 篇6
在爱情面前,理智与情感很难各司其职。在那个女人只被当作男人附属品的年代,一段婚姻便是一个女人一生所能期盼的最大赌局。这不但关系她自己的生活状态,更甚她整个家族。艾莉诺,面对心爱的人感情泛滥,最终还是理智至上。玛丽安娜,直到被爱情伤透才拾起早就被丢弃的理智。所幸,幸福都降临在她们身上。
生活不会总一帆风顺。在这本小说中,多的是喜悦过后的绝望。
那个滂沱大雨的午后,骑着白马出现的男子满足了玛丽安娜对于自己另一半的所有幻想,他有着英俊的外表,能背出自己最爱的诗句,愿意带着自己流连于大千世界。然而,所有美好戛然而止。出现在生命中的男子给了自己无限的遐想,然后坐着马车离开,徒留自己一人抱着期望过活。他收拾行囊走向远方,没有一丝留念。玛丽安娜还不懂世事无常,在她心里相爱的人必然在一起,情感至上,无关其他。此后重逢之时,男子对自己置若罔闻,再多的书信也唤不回他对于金钱和名利的渴望,只留自己一人独自心碎,被迫认清现实的残酷。
那个静谧温暖的午后,温文尔雅的男子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也虏获了艾莉诺的芳心。然而现实却将两人分隔两地,即便是许下的约定也来不及实现,埋藏在心底的秘密也来不及诉说。关于他的一切只能从别人口中听说,然而这个“别人”却正是男子年少时私定终生的女孩。世界有时大到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心爱的人,有时却小到心爱的人就在旁边却无法言语。所有的苦难和折磨都只能交给自己来承受,艾莉诺最终还是屈服于理智,献上自己的祝福,默默地继续过着男人未出现以前的生活。
故事到这里,仿佛一切都失去了生机。此前出现的一切幸福事物,都只是为了后来的残破景象做铺垫。然而,就如狭缝中的种子终于开出来明艳的花朵,她们的生活也终于再次被和煦的阳光所笼罩。
毫无生色的玛丽安娜在被迫认清现实后终于成长了。幸好是布兰登上校,只有他才能毫不气馁地一直陪伴在玛丽安娜身边,等到她看清到底谁才是她生命中注定的那个男子。我想,能遇到布兰登上校已经花光了玛丽安娜这辈子的所有运气。如此一来,不论前面遭受了什么也都显得无足轻重了。或许还要感谢前面那位没有担当的男子让玛丽安娜彻底看清了人性,从而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内心再无波澜的艾莉诺穿着素色的裙子,终于等来了被自己小心安放在内心深处的男子。早以为他已另娶,没想到却是一场乌龙。那一刻,埋藏许久的情感犹如决堤之水,再也顾不上理智了。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因为相爱之人必将重逢。
理智不足情感有余,抑或是情感不足理智有余,有遗憾才会满足于当下。
《人类的故事》
从小我就不止一次问妈妈:我们人类是从哪儿来的?生命终结后真的有天堂和地狱等待我们吗?妈妈的回答从来都是含糊其辞。看到面前的《人类的故事》这本书,我想,里面或许能帮我找到答案。
《人类的故事》以时间为序,从人类最古老的祖先,讲到埃及文明的发展与成熟,然后再到中世纪的欧洲,最后再到近代,俨然一幅人类历史的漫长画卷。在这漫漫长卷之中,我们的生命个体只是转眼一瞬,而探寻人类的前世今生,已显得不再重要,倒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家园更能引起我的注意。
若干年前的地球,到处是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生物种类繁多,空气清新,水质清甜,淳朴善良夹杂着野蛮的人类享受着天赐的美好家园,不能不说是一种幸福。若干年后的今天,伴随着设施的完善和制度的健全,我们进化成了文明的人类,但我们的环境却在退化,我们的家园也存在越来越多的缺憾,只有在睡梦中,我们才会飞往远古的地球。
人类需要更加美好的家园,地球也需要更加理智的人类,共同努力,让人类的故事更加精彩一些吧!
《人类的故事》读后感2
我们是谁?我们何而来?我们未来又要去向何方?人类的历史有上下五千年,而人类的来源与历史故事谁也说不准,千奇百怪,但房龙先生在《人类的故事》这本书中,娓娓的讲述人类数千年来的文明历史,使得精彩的历史场景重现,扼要的历史人物点评,使房龙先生赐予了我们一双观看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的眼睛,让我们看到历史的长流中,总是有无数的黑影在里面无尽的蔓延。
而人类在一开始只不过是那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一个弱小的生物,但经过了20xx个世纪的演变,终于,人类成了大自然的”霸主“,创造文字,发明石器,创造语言,与大自然相栖相存,而因为人性之贪婪,使得人们残杀同类获得利益;使得战争连年不断、战火不熄、血流成河,永无止境的在争斗。为了让自己国家实力加强而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让许多动物无法回家,导致灭绝。
人们总是想抹去这历史长河中那无尽的黑影,但有黑影的地方终究是会有光明,同样的,有光明的地方终究也是会有黑暗,血腥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人性的罪恶与善良也是无法抹去的。
而中国,看起来是欣欣向荣,日渐繁昌,可谁又知道,每天有多少人饿死,有多少人被仇人所砍伤。有些人永远只是看到了表面,却不知里面蕴含了什么东西。
《人类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房龙就是讲述了人性的故事,表面鲜明光亮,而背面却十分黑暗。
《人类的故事》读后感3
从细胞到生物,又从生物变为人类,这中间有这不计其数的奥秘等着人们去探索。无论人类的起源到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精辟凝练的论述,全部都包含在了本书中,为我们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
本书的作者是亨德里克。威廉。房龙,他以独特的心思,幽默而有趣的写法向我们展现了一幅人类进化图。而本书最大的特点则是每一片都是独立的内容,正因如此,每一片文章读起来都像是一个小故事一样,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在这本书,有一篇故事尤其让我喜爱,而里面的一句话也尤其让我着迷“就这样,几百万年过去了,唯有绝顶聪明的少数人才幸存了下来。他们日夜不停的和寒冷与饥饿抗争,生存迫使他们发明了多种工具,他们知道如何把石头打磨成斧头和锤子……差点灭绝了全人类的冰河时代,就这样反而成为人类最好的老师,没有它人类就不可能学会开动脑筋。”困难其实是生活中最好的老师,平静的湖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伟人。困难让我们学会冷静,学会思考,更让我们在困难中生存,不经历风雨怎见得彩虹,困难是一座高山,翻过它,就会看见浩瀚的大海;困难是荆棘,拿出勇气,有胆量砍点它,前面的路会更宽阔,困难是礁石,不遇到它,就永远没有汹涌的浪花。你看,在一个个小故事的背后,蕴藏着如此多的道理,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许多,也让我明白了许多。
这是一本有趣而又充满这道理的书,在阅读这本书是,懂得的不仅是知识,更是无尽的道理,阅读此书,懂得人类的故事,更懂得人类的道理。
《人类的故事》读后感4
人类,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但是你真正了解他们么?你知道他们是怎样建造出一个文明社会的么?
《人类的故事》是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的成名作,在认真拜读后,感触颇深,受益匪浅。本书从人类的起源到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精辟凝练的论述,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以人文主义的立场,通俗睿智的文风,将人类各方面的历史都复述了一遍,带你游遍世界。从混沌初开到新世界的诞生,每一章都是一篇独立的内容,却不会让人感到应接不暇,反而让人产生兴趣。
任何事物都有多面性——封建制度也不例外。在欧洲,它成了帮助欧洲度过黑暗时代的使者;在中国,它却被老百姓所憎恨,被无数次地推翻。中国的封建制度已经被扭曲了。帝王用它无端地欺压百姓,仗着自己是万民之主,用残酷的手段,无端地“管教”臣民们。古人创建郡、县,以及相应的官衔,是为了方便管理的,可永远不会满足的帝王们,却把它们作为发泄别人官瘾的娱乐场所!帝王信任与宠爱的人们,比如帝王的亲戚或心腹、朋友等等,便给他们个官来做做——千万个学子苦读多年,应得的俸禄却被这些人不劳而获。难怪老百姓憎恨它!
虽然《人类的故事》是一本写历史的书,但它以平和舒缓语气、节奏带着童真的好奇心用幽默的比喻和插图形象地描绘出一幅幅图片,使你仿佛回到了描写的那些年代。读了房龙写的《人类的故事》之后,我觉得写好一篇文章应该在动笔之前对你写的事物进行调查,并把它放在心上斟酌之后列成一个提纲,这样才能写好文章。
《人类的故事》读后感5
人类,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但是你真正了解他们么?者亨德里克威廉房龙是一个传奇的人物,荷兰籍,与一般作家不同的是即使再做其他工作的同时,他依然并未停止写作,最后依靠“人类的故事”一举成名。
这本书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其中有节奏明快的“大历史”叙述,也不放过任何真正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事件和细节,无论是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或是通读过浩繁巨着的专家,都可以在这本经典的通俗人类史中,获得启发和阅读快感。更重要的是本书以房龙的经典原着加入大量精心选配的插图以丰富的视觉效果,再现历史的重要时刻或秠同时代典型的社会,并以21世纪最新的发现和观点升级了原着的文化背景和时代局限,现在只是读到了第十六章,但是我相信这本书有更多的可读性,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首先从第一章中,我们就不难看出作者的`文笔十分轻快,从开头的几句话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去向哪里?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但是我们对于自己祖先的人士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者更加激起了我看这本书的的决心与毅力,我斌继续看了下去。但是最近实力频繁出现下降,所以看书的效率也大大降低,现在只是读到了第十六章,我刚知道原来人类很早就已经有类似于现在的法律,怪不得即使在那么落后的条件下我们依然天下不乱,哈哈。不过还是要说一句,希望各位读者不要像度百科全书一样读这本书,虽然这看比一本人类的百科全书,但确实没有用说明的交流读来诠释人类,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所以正如房龙所说:历史其实就是一座非凡的经验之塔,是时间在流逝的岁月当中建造起来的。要登上这古老的塔,并从一览无余中获取有益的知识和经验,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儿没有电梯,也没有捷径,只有意志力坚强且虚心好学的年轻人才可以攀爬到塔顶。所以,从现在开始,把握时机,让我们一起踏入《人类的故事》,追寻人类,追溯历史,探求真理。《人类的故事》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值得细细品位,慢慢咀嚼。
《人类的故事》读后感6
暑假中,我读了《人类的故事》。刚开始时,我不禁被它那厚度所吓倒,太多了!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被这本书睿智的语言,以及对历史的熟练掌握所惊讶。
这本书展示了人类历史的变迁,有详有略,让人获得阅读的快感以及被启发时的那一刻恍然大悟。
这本书对历史的不同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让人不禁为作者的博学而赞叹。
作者还在多个方面引导了我到历史的另一面,知道了从一个智者的角度去审视历史的事件和人物,并时不时看看我们自己的理解。这让我觉得历史与我们息息相关,里面的人物再伟大,也和我们一样普通,我们不仅要了解,还要去深刻感受。感受非常最重要!因为它能让我发现很多特别的“好东西”。
当我读完《人类的故事》时发现这本书蕴含着作者对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深刻思考和对人类美好未来富有诗意的期盼。读完这本书,作者渊博的知识和幽默的笔风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人类的故事》也是极好的书。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6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7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12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读后感13
“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种古往今来的词句对“群体”的态度无外乎赞颂,很少见到另类的声音,可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恣意妄为,一旦融入群体中反而觉得不自在的紧,是个人志趣的选择,还是一直被束之高阁的群体同样有其不合理之处呢?
对《乌合之众》早就有所耳闻,仅从其书名,便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群体的态度。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影响力深远的著作,深入阅读后,便对作者关于群体一针见血的定义不禁赞叹。现实的描写,淋漓尽致的批判,结合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史实,更加论证了作者的观点,其对个人心理的描写,与个体由于群体的影响而产生的可怕的转变,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打破了长时间以来人们主动形成或是被灌输的固定观念。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牵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
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于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现如今的社会新闻与主要的舆论阵地,评论下到处都充斥着网络暴力、键盘侠,无论是“围观者因一时新奇便怂恿轻生者跳楼身亡,直播间的观众纷纷留言想要观看主播自杀”,还是“快乐源泉—沙雕网友们的一句抖机灵便让不快的心瞬间轻松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群体可以滋养人们生存,也可以促进大众死亡,这,就是群体舆论的力量。
书中列举了群体的冲动、异变和暴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集体暗示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若是将书中的概念放置于当下,也是贴合现实的紧,甚至是泱泱华夏,这个爱观望的民族,却也是具有乌合之众的气质。
本书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的某些观点固然有些偏颇,但是作者的思想却并不过时,勒庞说,群体只会干两件事——锦上添花与落井下石。个体的思想与情绪过于弱小,无论其利弊,产生的影响力并不大,并很难转化为外部行为,若是其升华为群体思想,便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乌合之众》可以很好的为我们提供警醒,警惕群体潜移默化的同化。
乌合之众读后感14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1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16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