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著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说、诗歌或戏剧等文字作品被称为世界名著。
1.“名著”一般都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它们不是只风行一二年,而是经久不变的畅销书。《飘》比起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堂吉诃德》来,读者就相对地说要少得多。有人作过较切合实际的估计:三千年来,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至少拥有两千五百万读者。名著问世后未必在那个时代就成为畅销书,要有一定时间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读者。
2.“名著”通俗易懂,不卖弄学问。它们不是专家写给专业人员看的专门性著作,无论是关于哲学或者科学,历史或者诗歌,它们所论述的是关于人类共同感兴趣的题材,而不是学究式的空谈。这些书并非为教授们所作,而是为普通人而写。要学高深的教材,必先学基础教材。“名著”所论述的都是各个专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名著”是基础教材,所不同的是它们不是互有联系的一整套教材,也并非按难易程度和问题的技术性而编排。有一类书却应先读,以便有利于名著阅读,那就是名著的作者读过的别的“名著”。以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和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例。读欧几里德的这本书无需事先学习数学,因为该书本身便是名副其实的几何入门和基础算术入门。牛顿的书则不然,因为牛顿运用数学来解决物理问题,他的著作深受欧几里德关于比例和面积的论述的影响,若不先读欧几里德的书的话,恐怕连科学家也难以一下子读得懂。我的意思不是说科学巨著可以轻易读懂,而是说要按历史顺序读才能事半功倍。正如欧几里德能启发人读懂牛顿和伽利略的著作一样,牛顿和伽利略又能帮助人理解爱因斯坦的著作。这一观点也适用于阅读哲学著作。
3.“名著”,永不过时。为便于比较,我们把眼下流行的书称为“当代作品”,它们只流行一、二年或至多十多年。许多早期的畅销书恐怕你连书名也记不起了,也不会再有兴趣读它们。而“名著”却不会因思想运动、学说更迭、舆论分歧而过时。名著不是供学者研究而积满尘垢的遗著,而是当今世界上潜在的最强大的文明力量。人类的基本问题代代相同。读过德摩斯梯尼的演说辞和西塞罗的信件,或是培根和蒙田的散文,任何人都会发现:人们对于幸福和正义、美德和真理,甚至对于安定与变幻本身是何等的笃信不疑!人类为其目标而奋斗的道路看来是不可改变的。
4.“名著”令人百读不厌。只要你认真阅读,你决不会感到扫兴。名著一页书所包含的思想要比一整本普通书的内容还要丰富得多。它可以使你百读不厌,其中的养料汲之不尽。理解能力不同,或对事物持不同见解的人,都爱读“名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格列佛游记》、《鲁滨逊漂流记》和《奥德赛》。儿童可以饶有趣味地阅读,但未能领会其中能为成年人所欣赏的全部妙处和含义。
5.“名著”最富有教育意义。“名著”含有其他书籍所没有的东西,不论你是否赞同书中的观点,它们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老师。“名著”受到那些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人的广泛讨论,“名著”是许许多多书籍所论述的题材,论述“名著”的书多得不胜枚举,大部分已为世人遗忘。
6.“名著”论述人生有待解决的问题。世上有一些真正奥秘的东西,那是人类知识和思维局限性的标志。人们不仅带着疑问开始探究,也往往满腹疑团终止探究。真正有才智的人老老实实地承认未能理解的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不是显得知识浅薄,而是表明知识的渊博。读书的人都以知识不为国界所局限而深感庆幸。我不知道如何冲破政治上民族主义的桎梏,但我确实知道我们可以怎样成为人类各方面精神的朋友,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就是靠阅读“名著”。其中小说按照篇幅长短可分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及长篇小说。 最早的小说雏形当始于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史》--也有人认为是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戏剧名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莎士比亚戏剧,其中包括《罗密欧与朱丽叶》、《奥塞罗》、《李尔王》、《哈姆雷特》、《麦克白》、《温莎的风流娘们》、《仲夏夜之梦》、《亨利四世》等等脍炙人口的名作。除此之外还有歌德的《浮士德》、萧伯纳《圣女贞德》等等。
诗歌方面的名著有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但丁《神曲》、拜伦《唐璜》等等, 此处不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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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著读书笔记
——《悲惨世界》读书笔记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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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著读后感45篇
篇1:《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孩子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有一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了:“天卉,老师发来短信了,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了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了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了。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了,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了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了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了,让我重新背熟了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开头的几个字,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篇3:《童年读后感》读后感
初读《童年的秘密》,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成人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
篇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番感人至深,震耳发聩的豪言壮语就是来自于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小学时他就嫉恶如仇,敢想敢做。在他还没毕业时,就被开除了,不得不当上了童工,经历了一段苦难的日子。后来在保尔哥哥和老布尔什维克的引导下,保尔参加了红军。在此期间,保尔历经艰苦,饱尝了各种苦难地打击。在一次感染了伤寒病时,在死亡线上徘徊的他,以健壮的身体和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回来,再次为革命事业做出新一轮的奋斗。所以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的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
书中有一段情节使我最为感动。省团委朱赫来派去了三个人,杜巴瓦、潘克拉托夫和保尔去抢修铁路。铁路的抢修工作开始了,谁也不会想到条件会多恶劣,冰冷的秋雨浸透了人们的衣服,冷飕飕的,又重又凉。到了晚上,几百个人就穿着那给雨淋透了的沾满了泥浆的衣服,睡在冰冷的地面上,并且紧紧地挤着,竭力想用体温来相互取暖。他们每天的食物更是让我望而生畏,一碗素扁豆汤和一磅像煤一样黑的面包。每天就是吃这些食物来使全身充满力量去干活的!
是什么动力支撑着保尔走过这些不平坦的道路呢?是信念、理想、毅力。正是他有了坚贞不移的信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理想与顽强的毅力才创出了这块“钢”!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就像一条充满崎岖的道路,要想达到目标,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与险阻,这时我们就要懂得面对,所以我们就得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读完了这本书,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当我在向理想迈进的过程中动摇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我就会向保尔学习,克服种种困难,怀着美好的理想与信念,向成功奋发进取!因为“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5:《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篇6:《简爱》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世界文学作品——《简?爱》。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这本书发表后,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后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
这本书是夏落蒂以自身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里边许多人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取自作者及周围人的真实体验。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的父母早逝,把她托付给了她里德的舅舅。但她的舅舅不久后也去世了,临死前让简·爱的舅妈收养她,她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但对她很不公平。简?爱后来上了学,认识了海伦,她们俩很要好。简爱在学校待了八年,有一次看到了一份招聘广告,决定去应聘,最后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后来她又认识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庄园主——爱德华?罗切斯特。他很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他。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阻挡了他们,说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简?爱知道了这一消息后,毅然离开了他。在她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风餐露宿,沿街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发现圣·约翰是他的表兄,她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曾向简爱求婚,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始终如一,他拒绝了表兄的求婚,回到了桑菲尔德。这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因为他的疯妻子放火烧房子遭遇火灾失去了一只手并且双目失明,但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又毅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简·爱是一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人,如果换做我们是简·爱,我们会忍受那样的压迫吗?我想是不会。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简?爱的那种精神。当然了,简?爱身上还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究;去学习……
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篇9:《西游记》读后感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也许现在的神话都像珍珠一样琳琅满目,但我更爱这枚蓝色宝石——《西游记》。作文
篇10:《三国演义》读后感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汉寿侯爵又如何;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他傻不?不!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官渡之战,成就他王者的垫脚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篇11:《三国演义》读后感
寒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
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篇12:《三国演义》读后感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篇13:《水浒传》读后感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篇14:《简·爱》读后感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篇17:《西游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篇18:《三国演义》读后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篇20:《资治通鉴》读后感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主席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篇21:《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22:《四世同堂》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23:《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名流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的合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富厚多彩,他们的作品博识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牢牢紧驾驭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名著阅读读后感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篇24:《红楼梦》读后感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篇25:《三国演义》读后感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和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
篇26:《简爱》读后感
《简爱》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因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小时候父母就相继逝去,按舅舅的遗愿到舅妈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简爱没有尊严,还常常要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如罪犯般的虐待,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没有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后来她被舅妈像扔包袱一样扔到了劳渥德学校。她所在的这所学校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好的教师,条件极差。
但是简爱并没有悲观消极,在那里学会了许多东西,例如,弹琴、异国语言、纺织等。后来成为了一名知识丰富的教师,被应聘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后来她和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结了婚。但是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无奈于罗切斯特的前妻的破坏之下,她辞了职,一路流浪到了圣约翰家住下,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亲哥哥姐姐,后来继承了亲叔叔的一份巨额遗产,变成了有钱人。但她心里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毅然抛弃巨额财产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可是她看到她曾经爱过的人现已双目失明,腿残废了。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简爱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和她爱的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简爱,她让我敬佩。以前,她没有尊严,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但她用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努力的劳动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另一种生活。
她,在被人逼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依然还是不放弃自己的未来,不愿成为别人的傀儡,立志要走向成功的红地毯。
而我的妈妈,她就是一个拥有简爱的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她也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靠着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走出自己精彩的未来之路。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孩子,将来我不希望你继人膝下,要永远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我不要你做默默无闻的小草,我要你做草丛中的牡丹花。你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挖掘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高端,这样才不会让社会的黑暗给吞没。你看妈妈,不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来创造了令我自豪的成果么?当然,这还不够。等妈妈再赚了钱,就继续一步一步升高妈妈的地位层次。你要以妈妈为榜样,来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创出未来的精彩人生,不要靠着别人去生活。这样,自己亲手创成的人生之路走起来才会觉得自豪!”
篇27:《童年》读后感
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得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它是想要告诉我们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地,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如流量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篇28:《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一粒种子”和“稻草人”。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非常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其实,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要是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相反的效应。就好比种子,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不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花朵都不会强大,何况是人呢?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雨,才会茁壮的成长。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五步只内的事物,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非常着急,怕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一名渔妇坐着一艘小船,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想给生病的孩子熬鱼粥喝。孩子口渴了,渔妇就用碗从河里舀起一碗河水灌进孩子嘴里。孩子咳嗽得更厉害,只剩下喘气,后来就没声了。即使孩子生了重病,渔妇也没有空闲和时间去照料他,不得不硬着心肠把生病的孩子扔下不管,看到这一幕。稻草人恨不得自己去作柴火给孩子煮茶喝。可是,稻草人心里虽然很悲痛,但是他没法动,就只能一面叹气一面哭,像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产全都给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她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可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因为它连半步也不能动。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篇29:《小王子》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由于是柔软的沙地,竟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到:如果哪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经过那样一个地方,请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颗星星下等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
“我只是想说我们忘记了很多我们小时候相信的东西,曾经的理想和曾经的美梦。如此,我才会用‘童话’比喻说我们生活里面应该不能够少了相信这件事情,如果我们一早就不相信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在成年的人世界里,有谁还相信着童话呢?生活的芬芳来自于它与自然的接近,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里上。它时刻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来源有时只是一朵小花儿,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却远远不会是我们每日里忙的数字的堆加。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恰恰不是我们能用金钱在商店里轻易获得的。这便是最简单的快乐。
篇30:《儒林外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篇31:《资治通鉴》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32:《三国演义》读后感
说实在的,一月中旬时,我才真正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五味杂陈,虽然书名是平凡的世界,但我却读出了人生的不平凡。
就从主人公孙少平来说吧,他本来是一个农民子弟,高中毕业后就回家务农,可他的脚步并没有从此停止不前,在家中光景逐渐起色时,他选择离家闯荡。刚来到黄原城时,他很迷茫,可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放弃。最后,他成了一名煤炭工人。并且,一有闲暇时间,他就会读书看报,以至于不让自己的思想停滞。最后,为了救人,少平的容貌尽毁,而当他可以选择安逸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去,做他的煤炭工人。
而在感情上,少平也不像他的哥哥少安,因为自己是农家子弟而不敢直面自己与晓霞的感情。
从孙少平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努力拼搏,不甘于命运的精神。正如路遥在书中所说的:"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看这本书的时候,正是我迷茫的时期,因为自己努力了却没有回报而感到十分纠结。
而这本书就像一束光,照进了我内心最无助的地方,给我勇气;它像一缕柔和的春风,将萦绕在我心头的愁绪通通吹走。我豁然开朗,虽然我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可能我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渺小的一个,但于我自己而言,我就是这场电影的主角。你也许认为我很渺小,但我的内心是一个宇宙。“永远不要小瞧你自己,你的努力终会有一天得到回报,这只是时间的先后问题!”这是老师常说的一句话,起初我并不太懂,但现在却深深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少平的经历也告诉我这么一个道理: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头破血流,也好过听从别人的安排,虚张声势地肤浅生活。
很多时候我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别人成绩比我好?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潇洒自在?渐渐的,我明白,抱怨是没有用的,唯有努力去改变,调整好心态,整装待发,才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有能力的人就是硬气,不是吗?
篇33:《红楼梦》读后感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篇34:《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35:《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跟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跟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跟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跟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跟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跟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跟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篇36:《隋唐演义》读后感
《隋唐演义》讲的是我国古代隋朝唐朝的故事,共有一百回,是清代历史演义秀的一部史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它的整体结构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以隋炀帝跟朱贵儿、唐明皇跟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大框架。
自隋文帝起兵伐陈开始,到唐明皇去世而终,记说了隋唐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作者用巧妙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岁末宫廷生活的豪华奢侈,刻画了隋炀帝花天酒地的形象,客观反映了农民战争的社会背景。
它还展示了唐代皇帝生活的骄奢淫逸。它同时还描写了一些轻佻的夫人,如武后韦后等,她们为了攥位,谋杀亲夫,争权夺宠,残酷无情。它还描写了一些草莽英雄的故事,如秦琼、程咬金、单雄信、王伯当、花木兰等,用笔豪粗,形象生动。在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隋炀帝。
他是书中的主人公,但却是个两面三刀的伪君子。当初在跟兄弟李渊公平竞争时,他明里做个简朴节俭、循规蹈矩、关心人民群众的好君王,暗里却骄奢淫逸,而且还买通宠妾,意欲陷害自己的亲兄弟。
母亲独孤皇后开始越来越喜欢杨广(即隋炀帝),而轻视了李渊。就这样,杨广步步高升,青云直上,终于做了皇帝。但是,做了皇帝后,隋炀帝的一些恶习开始暴露。他变成了一个残暴无情的暴君,骄奢淫逸。
相传有一次,听说某地可以看到一种十分绚烂美丽的花(人称琼花),隋炀帝当即迫不及待地要去观看。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不能迅速到达,隋炀帝便愚蠢地令人马上从皇宫开始修一条大运河。
大运河的修建使许多劳工由于辛苦劳动过度,加上士兵的无情鞭策而悲愤地死去。许多妻子没有了丈夫,许多孩子没有了爸爸,老人没有了儿子……大运河的修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隋炀帝观看琼花的兴致。
由此件经典的事情可以看出,隋炀帝是个只顾自己的感受,不考虑人们利益的暴君。当然,恶人有恶报,隋朝宫廷的花天酒地生活没有维持很久,隋朝就灭亡了。其实,我认为隋炀帝的政策有一些不正确的地方。
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也应该为人民着想。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离不开人民的。一个君主,如果自己非常贤明,但是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的话,国家一样会变得衰败。
没有人民的力量,哪里有皇帝的威风!所以,我认为隋炀帝应该从获得人民的信任跟支持做起,尤其是贫苦人民。他们是特别能够接受新的政策,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贫苦人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有许多的困难,但是如果这时有人给予一点儿的帮助,他们就已经感到十分的感激。如,他们在寒冷的冬天没有衣服穿,所以只要皇帝为他们送来一些粗布袄,就会觉得皇帝十分贤明了。
此外,皇帝除了要获得人民的支持外,还要罢掉一些朝廷里的贪官。贪官不仅让自己从国家资产里牟取暴利,而且还对皇帝阿谀奉承,让皇帝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
这样下去,国家不灭亡才怪呢!所以,通过《隋唐演义》,我也知道了作为人民的领导,决不能只顾用自己的权势来压榨人民,而是要本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处处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服务。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越来越繁荣昌盛!
篇37:《西游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书——《西游记》,虽然是文言文,可结合内容来读,却又觉得颇为有趣。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唐僧受国王所托,骑上马,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这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面临重重危险,各种妖魔鬼怪都想抓住他们,不过他们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他们用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获得了成功。
着每一个小故事,唐僧的勇敢、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忠心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他们每一个人都让我着迷。他们都如此的勇敢,而我自己呢?
我表面上好像是个勇敢的女孩,其实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一到了晚上,总要把电视啊、灯啊之类的东西全部打开。其实是自己手脚不利索,打翻东西,可却总是莫名其妙的吓自己。实在不行了,我就做一条小尾巴,走进走出地跟在爸爸、妈妈的身后,从不离开半步。
有一次,晚上六点了。妈妈换鞋子准备出去,我问:“你去干什么?”“我去买袋盐,你快写作业去。”妈妈不耐烦地说。我跑了过去,说:“我作业早写完了,我跟你一块去。”“买袋盐你也跟着,又想干什么啊?”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却已经换好鞋子,跟着妈妈跑了。
还有一次,爸爸的公文包落家里了,那是以是晚上八点半了。爸爸要上夜班,急得很,叫我给他拿下去。可是我看了看黑黑的楼梯,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停住了脚步,说:“我怕,你自己上来拿吧。”“我要迟到了,你快点拿下来。”爸爸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我看看楼梯,打了个冷颤,固执地说:“你自己上来拿。”
哎!我太懦弱了!我一定要向《西游记》里的人学习:我的人生还有很多风浪,我不应该去固执的躲避,而是勇敢的面对。
篇38:《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受大唐皇帝李世民嘱托取得真经的唐三藏在遇到了三位徒弟,于是师徒四人结伴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斩妖除魔,化解危机。他们为了取到真经,不惜劳苦。佛祖最终被他们的真诚所打动,于是赐予唐三藏真经。并封唐三藏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师徒四人功德圆满成正果。
师徒四人中最憨厚老实的就是沙和尚了,他在取经路途中任劳任怨,一心想要取得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每次探路他都是去睡觉。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但是他在与妖
怪战斗的时候,便是悟空的左膀右臂。由于悟空下不了水,他便成了水下的猛将,一点也不怠慢。
孙悟空,这是大家心中最喜欢的角色了。他报上名,哪个妖怪见了都会闻风丧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勇敢,打败妖魔鬼怪,救出师父。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
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
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4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舅舅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篇41:《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篇42:《草房子》读后感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著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篇43:《朝花夕拾》读后感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篇44:《爱的教育》读后感
别人说,只有复杂的目光才能看懂复杂的东西。但是,“心”却是不一样,只有最纯真的心才能读懂最伟大的爱。亚米契斯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巨作《爱的教育》就用小孩最单纯最渺小的心表达了世间最复杂最伟大的爱。
而在这渺小而单纯的心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故事是写男孩马可尔家里很穷,为了还债,他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马可尔决定独自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艰难历程……
在路上,马可尔经历了一切酸甜苦辣:船上的颠簸使他站不起来;疾病的煎熬使他痛苦不堪……但是,一路走来,有许多人给了他爱:酒吧老板的一点路费;船长请的一顿午餐;以及所有的人,都给予了他一份渺小的爱。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水滴,一点一点,汇成了小溪,汇成了江河,滋润着"心"的沙漠……
最后等到的,不一定是完美。当马可尔气喘吁吁地来到一家医院时,他见到了妈妈苍白的嘴唇,憔悴的面容,以及那忧伤的眼睛——妈妈得了重病!最后,马可尔用爱滋润了母亲干枯的心,手术很成功,妈妈终于得救了。医生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有做,是马可尔救了自己的母亲啊。”
对于爱,我不懂也不会。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制造与派送爱;对于“心”,我还是什么也不明,所以,我也要学会体会与感动。也许,这也是人生的阶梯。
篇45:《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m.lz13.cn)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一座红楼,埋藏了一颗明月心。她,林黛玉,才华横溢,孤高傲世;她始终清高自诩,目下无尘;她荷锄葬花,掩馆抚琴;她是阆苑仙葩,真善的代表;她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有一颗明月般的心。
真,宝钗会一切遵循封建家长的意愿,黛玉不会;宝钗会使各种手段逢迎讨好贾府的上上下下,黛玉不会;这就是真——率真。善,宝钗会在金驯儿跳井后拿出一套冠冕堂皇的话去安慰王夫人,而不掉一滴眼泪,黛玉不会;宝钗考虑周到,却会拿让黛玉伤心的东西给她,黛玉不会,这就是善.身处红楼的黛玉做到了真善,她用自己率真善良的心为红楼挂上了一轮明月,着凉了那个黑暗的封建社会.可处于自由社会的我们,又有几个做到了呢?我们在“生活”,“现实”的油桶中变得圆滑,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刻意去迎合他人变得愈加虚伪,每个人都戴上了一张张面具,甚至连自己都不认识原本真实的自己。有时甚至对的不是对的,错的也可能是对的,这一颗颗明月心被欲望和利益遮上了一层布。
不知是世俗的目光变了,还是人变了,这种“真善”成为了“傻”。清楚的记得拥有一颗明月心的郭明义,在一则公益广告中说自己被别人称为“郭傻子”。就是这一句话,说出了他的那种“固执”,他的率真和这傻的可爱的性格。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善,更看到了他的真。然而这世上的“傻子”还有很多,当女教师张丽莉推开学生,自己被车撞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颗明月心;当吴菊萍伸出双手接住坠楼的孩子时,我看到了一颗明月心。这一颗颗明月心照亮了这世间,成为了一道亮丽的光辉。
心似明月明月心,让这世间多出几颗明月心,找出那份真善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狐狸永远单眼皮这本书一开头用简短、幽默、搞笑的一段话介绍了第一位小主人公“厕外”同样他也是大眼睛眼皮。他们这些单眼皮的同学们有一个特别的爱好:观察单眼皮族和双眼皮族行为上的差异。
我最喜欢爱上单眼皮男孩这篇文章,先用很时尚的语句介绍了女主人公朱雨果,外号:猪才怪。她作诗《躺在心灵窗口上的那道波纹》,一周后,登上了报刊,真是了不起啊!
303男生部落联盟经过紧张的最后投票,总结出对朱雨果的评价不能高调,但是也不能低调的原则,对朱雨果美丽、大方,应该对他尊重。本来就是女士优先吗!303男生部落联盟你们是好样的,男生就要对女生宽容、谦让。
书上说:朱雨果写作常有搞费,学校的校花级人物。!真是一个来头不小的人物。我一定要想的朱雨果学习,把写作能力提上去,也能在校园的广播站里读出来。
接着用现代手法写了朱雨果和她的同学高语声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高语声早恋了!到这里的时候,我很震惊!
但是这个事情被远方的舅舅阻止了,高语声的舅舅发表《论早恋的危害》。看到这里我想说:“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要好好学习,长大要为祖国做出贡献,不要想着恋爱。
在这次舅舅的劝导下,结束了文章。
作者用时尚的手法写出了小主人公们的快乐的校园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找到了真正的快乐,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经过风风雨雨,怎能见彩虹,意思是:不经过许多伤心、难过、失望的事情,哪能有美好的事情呢!
好了,希望大家像他们一样,天天快乐、天天开心!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火了很长时间的《山楂树之恋》,在张艺谋拍成电影后我才知道,从同事那里借来了书,本打算在旅游的途中打发时间,但是打开书的第一页,作者艾米提到那是个真实的故事,于是我放弃拿它作为打发时间的娱乐项目。
旅游回来后我开始认真地读书,慢慢的品味,前天终于了解了整个故事,沉淀了一天我才开始写写我的感想。我不在静秋那个年代无法理解那个年代的事情,无法体会静秋因为成分问题的担惊受怕,无法体会那种喜欢又故意的拒绝。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静秋让我很佩服,她为家庭去打临工,所承受的痛苦是我不能承受的;她聪明且手巧,我羡慕不已。说实话我一开始并不喜欢静秋,因为我不喜欢她的胆小和无知,这两天想想或许是不想自己那样所以才会对她有排斥。自己比静秋大还是做着很无知的事情,还是一样的胆小怕事。后来静秋和老三在一起了,想尽办法的去寻找老三,这个女孩突然间大胆了。我对她有了种莫名的欣赏,慢慢品尝来才发现她的魅力。
读到后面,我仿佛看到老三每天在学校外面静静的看着静秋,感动 的泪水在心里翻腾,老三最后走了,我心中一紧。朋友说这是个凄美的结局,但是我并觉得凄美,因为我一直认为这是个真实的事情,静秋和老三就像是我熟悉的人,我希望他们可以在一起,至少没有人会离去。我的职业让我不得不面对很多人离去,但是身边的人离去,还是会伤心。这个真实的故事被人们传颂为最干净的爱情,何谓干净呢?我不得解,是老三这种不求回报的付出和爱,还有静秋那死心塌地的听从?不管是什么,那个爱情感动了我。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我们学习了《詹天佑》这篇课文后,我深深地被詹天佑的爱国精神和不怕困难的精神所感动。
文中介绍了詹天佑修筑京张铁路的艰难历程。在詹天佑获得了京张铁路的修筑权,顶着一些外国人的嘲笑和讥讽,肩负着国人的热切期盼,依然开始创造条件马上施工,从南口到八达岭,一路都是高山深涧,塞外狂风怒号、黄沙漫天,他攀山越岭,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时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他修好。
正是他这种爱国精神,才使铁路比计划提早两年全线贯通,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少先队员,也应该像他那样热爱我们的祖国,从现在起,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掌握更多的本领,将来好报效祖国,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在詹天佑带领大家修筑铁路时,要经过很多高山,不得不开凿隧道,当时设备很简陋,工地上没有抽水机,他就带头挑着水桶去排水,他这种以身作则、不怕困难的精神让我们感动。
詹天佑经常要求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不应该出自我们工作人员之口“。他这种工作态度和和我们在学习上的马马虎虎、不求甚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们体会到,他们在当时那么恶劣的条件下,克服困难,为国争光,为人民争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应该从小养成认真学习的好习惯,不怕困难,为国争光!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最近我正在读《古典幽梦》这本书,这是一本散文集,我被文中的美景所淘醉,被文中的人物所感动。
本书中《赤足而行》让我记忆深刻,文中描写初夏月下的原野朦朦胧胧,影影绰绰。月在云中穿行,色泽因月隐月现而深浅不一,抬头瞩望满天星斗,脚下却是如此苍老和深厚的土地,星空更有神秘感和诱人的魅力,它开启了人类的美妙想象。作者虽然描写月夜的美景,但作者更加热爱人们日曰行走的工地。不管是黄上地也罢,黑土地也罢,都是那么的朴实无华,这样的土地引得作者只想赤足而行,让脚去感受土地那熟悉而惬意的味道。
作者发现现在的青年为了自己的梦想而远离生养他们的土地,热衷于独步异乡,但这些青年忘了农民的朴素,忘了满仓的硕果都是土地赏赐。他们哪怕现在在异乡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
不管怎样不能再回到农民的作者却发现自己对土地有了更深的感恩情绪。作者只能时常登高去亲近土地为了延续他对土地的思念。正如作者觉得:一个人如同一粒微尘,无论怎样飞扬怎样喧闹,末了还是要落实在土地上。作者在山中感受着土地末修整过的'天然随意,登顶后看幽鸟相逐清风与归,那时的作者怀古、怀远、远眺。作者此时既快活又伤感,因为“巨大的城市把乡村吸干了。”
所以,让我们有这种感悟,趁现在让我们赤足而行,要不然当土地被水泥制品覆盖,我们将永远无法体会土地的亲抚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我在我们语文书的后面看到了一个叫做《琥珀》的文章,他讲述的是很久以前有一只苍蝇,和一只蜘蛛的故事。一只苍蝇停在大树松树上,然后蜘蛛想要把它吃掉,当他爬到苍蝇身边时,老松树滴下了一颗浑浊的泪珠,把苍蝇和蜘蛛困住了。然后一滴又一滴,浑浊的眼泪把两只小虫重重地包裹在里面,几千年一转眼就过去了,谁也不知道有两只小虫一直被埋在一个松脂球里,后来水位不断上升。把森林淹没了,后来,有一个小孩发现了他,然后对他爸爸说:“这是什么?"爸爸说:“这是琥珀。两只小虫子在里面,这种是非常少见的。”
这个文章中有一个这样的句子:“小苍蝇不能掸翅膀了,蜘蛛也不再想什么美餐了。”这是他们已经淹没在老松树浑浊的眼珠中了。我觉得,这句话写出了他们多么渴望想逃出这个老松树的浑浊的眼珠外,重新飞上天空。但是他们怎么也做不到,因为后面还有一句:“他们前伏后仰地挣扎了一番,终于不动了。”他们不管怎么努力的挣扎,还是逃不出老松树的黄色的泪珠。
我觉得,他们在淹没在老松树的黄色的泪珠里的时候,他们就像一根绳上的蚂蚱。你动不了,我也动不了。所以蜘蛛就不会再想什么美餐了,他现在只想逃出去。
这篇文章写的很有趣,讲述了一个奇特的故事,还让我了解了琥珀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 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 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 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 谭波儿 ,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 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 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 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 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 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 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 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一、书籍简介
《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是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戏剧,因其知名度而常被误称为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实为《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及《哈姆雷特》)。
该剧讲述意大利贵族凯普莱特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的儿子罗密欧诚挚相爱,誓言相依,但因两家世代为仇而受到阻挠。
《罗密欧与朱丽叶》虽是一出悲剧,但两个青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本身却不可悲。他们不仅彼此相爱,而且大胆追求他们的爱情。不惜以命拼争。他们的爱情力量使他们敢于面对家族的仇恨,敢于向生活中的障阻挑战。他们为了追求新的生活模式。不怕做赎罪的羔羊,因而他们的死亡虽是生命的终结,却在道德上取得了胜利。终于使两个敌对的家族言归于好。许多学者和评论家从这个意义上称这出戏是乐观主义的悲剧,也就是人们惯说的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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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和诗人。莎士比亚于1564年4月23日出生在英国中部斯特拉福德城一个富裕的市民家庭,幼年在家乡的文法学校念过书,学习拉丁文、文学和修辞学。后来家道中落,曾帮助父亲经商,1578年左右只身到伦敦谋生,据说从事过马夫或仆役一类当时被看作“最下等的职业”。后来当了演员和编剧,随着剧团到各地巡回演出,与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有比较广泛的接触。他在剧团里扮演过像《哈姆莱特》中的鬼魂之类的配角,也担任过导演,但主要是编写剧本,开始时不过是给旧剧本加工,逐渐由加工而改写或自己创作。他后来成了剧团的股东,1613年左右从伦敦回到家乡,1616年4月2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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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30篇
第1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400字
罗密欧死了,死于一杯毒药。
朱丽叶也死了,死于一把尖刀。
同时死掉的,还有他们的爱情。他们再也不能一起跳舞,罗密欧再也不会牵着朱丽叶的手甜言蜜语,朱丽叶再也不能趴在窗边对罗密欧朝思暮想。
但我们还总是愿意相信他们死后还会在一起。在一起读书,在一起看夕阳。因为他们有着至死不渝的真爱。
巴里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是整个悲剧中最无辜的牺牲者,他甚至死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妻子”不仅不爱他,甚至讨厌他。他甚至死都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为了保护未婚妻而死的。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的人还不叫傻瓜?他认为自己是亲王的近亲,他有权利,有金钱,他就可以亵渎爱情,他忽略了爱情,直接就想要婚姻,事实证明他这样做的结局非但不幸福,甚至还很悲惨。一个这样的人还不叫傻瓜?
好在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化解了彼此的仇恨,这些可怜的人们,直看自己愚蠢的行为酿下了多大的恶果之后才肯放下彼此的“尊严”与仇恨,才肯心胸开阔平静地生活。但毕竟,他们醒悟...
第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500字
以前,我曾读过不少触动人心的书籍,但它们无法跟《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本能震撼心灵的图书。
自从那一次狂欢节舞会,上帝很顽皮地让罗密欧和朱丽叶相遇,还让爱情之剑不知不觉射中他们。命运总是那么那么残酷,他们的家族竟是仇家,这种爱是不能允许的。最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起牵手永远离开了这世间。
我觉得罗密欧是一个痴呆的人,痴痴爱着朱丽叶,痴痴地忘记自己家族和她的家族是仇敌……可为了她,自己不顾杀生之危险去看她。为了她,自己不怕被驱逐而杀了想要把自己和朱丽叶剥离的朱丽叶哥哥……
而朱丽叶确是一个傻人,傻傻喜欢罗密欧,傻傻的答应罗密欧与她秘密结婚……但为了他,自己时时刻刻担心他会不会招来杀生之祸。当罗密欧被驱逐之时,自己却被逼婚,朱丽叶为了他,不怕那一瓶“假死药”是神父给的毒药喝了下去……
可付出那么多都是没有用的,在朱丽叶假死这一段时间,罗密欧悲痛无比,生不如死。他来到她的坟茔中,服下毒药,倒在了朱丽叶的身旁。当朱丽叶醒后,赶来的神父告诉她了一切,朱丽叶临终前的一句遗言是感人的:与其让我活在这个没有罗密欧的世界,还不如直接去那一个世界吧,死便是上天的恩赐,罗密欧,我来了!
这篇小说在我心中已经不再是小说了,它是我保留在记忆里的珍藏回忆。
第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800字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 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后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助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知道真相 ,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爱情,悲惨的结局,无不可以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爱 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快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面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爱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 事情与自己无关又能够让自己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 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但是最后,他们终于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起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第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000字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现实生活毕竟是现实生活,没有书中的故事那么动人与甜蜜,也没有书中的世界那么地温馨和可怕,生活中能够说得出这种肉麻的甜言蜜语来的会让人感到是那么的可怕,蜜里藏刀让人躲闪不及在无形中、不知不觉中成为爱的奴隶,成为爱的牺牲品。我们可以想象甜言蜜语,可以享受书中、电视剧中、电影中的甜言蜜语,可以和主人公们共同分享他们甜蜜的爱情生活,可是现实中并不让我们拥有着太多的甜蜜生活,只会让我们在刚尝到甜头的时候,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再加上酸甜苦辣或其他的味道,让你不知所措,甚至是迷失在爱的港湾,成为一只孤独飘泊的小舟,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混杂的味道才能让我们更加地感受到爱的甜美吧!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第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你们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吗?它是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写的巨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16世纪在意大利的维洛那城有蒙太古和开普莱特两大名门家族,他们是冤家,一见面就打架。罗密欧和朱丽叶就分别出生于这两大家族。他们在一场假面舞会上认识,而且彼此都忘不了对方。于是,就偷偷见面,秘密结婚。后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死了,就自杀了。朱丽叶看到罗密欧死了,也自尽了。最后,两个大名门家族终于和解了。
这本书太精彩,太吸引人了,真不愧是世界名著。可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彼此深爱着对方,但最终却都死了,真可惜!这都怪两大名门家族,是他们的仇恨葬送了两条鲜活的生命,也断送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这真是一个悲催的故事!
第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这个无忧无虑的暑假,我看了不少书呢,其中有一本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感人肺腑,莪看后都情不自禁地哭了,它讲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惊心动魄、大胆与真诚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暗中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给她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这样也许能躲过这场灾难。罗密欧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十分悲痛,于是,他也打算一走了之。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随着丈夫,服毒而死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求情下,他们终于言归于好。
这本书用优美的文字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第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故事,感受颇深。
这本书主要讲了城里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不知为了什么,曾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于是,一家一族,甚至于佣人,都不断地互相反目和争执。出生在两个冤家里的罗密欧和朱丽叶,虽然萌生了美丽动人的爱情之苗,可是,为了两家的纠葛,在为开花结果之前,竟被暴风雨摧残了。这两个年轻人做了两家的牺牲者,等到两家的父母发觉错误时,应经后悔莫及。
在生活当中,我们不能太骄傲自满。正如刚才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同学们,你我之间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争吵。
因此,同学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互相友好。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第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感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明白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期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以前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此刻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正因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虽然十分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但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感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齐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感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杯具,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第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约写于16世纪90年代中期,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创作的高潮。该剧主要讲述男主人公罗密欧与女主人公朱丽叶的凄美感情故事,在一连串的机缘之下,两人最后双双殉情。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杯具创作史上的一块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杯具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感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完美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酿成杯具,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这不得不谈到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在那样的时代里,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罗密欧与朱丽叶双方的家族本是世仇,当两人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最后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能够就此消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械斗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罗密欧推向了被放逐的境地,?唉!我是受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刻,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亲王的亲戚巴里斯向朱丽叶求婚,朱丽叶被逼出嫁,在被逼出嫁的前夕,朱丽叶服下了神父劳伦斯配置的假死药,可一切却变的阴差阳错,四十二小时后,期望全都化成了泡影,两人生命的篇章也这样永远的完结了。
仇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杯具的根源,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也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第1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爱看书,一到暑假,便缠着妈妈到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个性吸引我的眼球,我一口气把它给看完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它讲述了这样一个经典的感情故事: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订下了海誓山盟,但双方家族是世仇。罗密欧在格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堂兄,被驱逐出城。朱丽叶被父亲逼迫嫁给一位伯爵。万般无奈之下,朱丽叶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死讯”,连夜赶回,在朱丽叶身旁服毒殉情。药效过后,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己死,她悲痛欲绝,将匕首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当我读到“罗密欧从他怀里掏出毒药,倒进嘴里”时,我的心仿佛被揪了起来:“罗密欧,你等等,你等等,朱丽叶只是服用了假死的药!朱丽叶立刻就要醒来!”但是,再喊什么也没用了,毒药结束了罗密欧年轻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死,换来了两个家庭的和解,但正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杯具。为什么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能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也许就不会如此。
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就应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经常见到同学之间正因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仇恨不会使人快乐,宽广的心胸才能与人和谐相处。
第11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看完了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中国的经典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两者的大体内容都是深深相爱的恋人在家族的反对下,双双殉情。但在我看来,两部爱情故事还是有所不同。而我个人觉得更值得玩味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人是在凯普莱特家的舞会上结识的,并且很快便坠入爱河,可谓一见钟情;而《梁祝》却严格遵守了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这可以从侧面映射出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东方含蓄蕴藉,西方显得跳跃性强,更加直截了当。
如果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那么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就有一支残破的独木桥。在劳伦斯神父的帮助下,朱丽叶本可通过假死药在墓中相会罗密欧,永不分开。可阴差阳错,罗密欧未得传信,不幸在墓前饮鸩而亡,朱丽叶也随夫而去。那独木桥本可使两人相会,却中途断裂,有情人难成眷属,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在《罗朱》中,戏剧冲突描写得也十分到位。当朱丽叶得知哥哥提伯尔特被罗密欧杀死后,庆夫之生、悲兄之死的感情同时而来,让她不知是喜是悲。“滴滴细流本是悲哀倾注却呈献给喜悦”,这分明是朱丽叶内心的哀号。不过最终罗密欧被放逐的痛苦仍占了上风,进一步表现了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
看书并不是单纯地看书中人物的卿卿我我,或打打杀杀。这是一种很不成熟的阅读方式。一部书籍之所以能够万古流芳,不只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更在于它的历史意义。莎翁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因而他的作品中常常闪耀着人文主义的光辉。凯普莱特夫人对帕里斯的赞美,罗密欧对放逐的感慨,可以充分地看出莎翁对人性与人的价值的肯定,这在当时对新兴资产阶级在思想上的反封建斗争是极有价值的。而我想罗朱的死,也是莎翁对封建势力的代表—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大家族扼杀人性扼杀爱情的控诉吧!
第1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本悲喜小说。这是一本十分经典的爱情小说,叫人百读不厌。偶然一天,我发现了这本书,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故事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罗密欧爱上了仇人家的小姐朱丽叶,虽然萌生了美丽动人的爱情之苗,可是,为了两家的纠葛,在未开花结果钱,就已被暴风雨摧残了。这两个年轻人做了两家仇恨的牺牲者。故事结尾是悲惨的,但是正是他们的牺牲,才使得两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化敌为友,但是两个年轻人的生命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其实罗密欧与朱丽叶两家人并不是坏人,他们也有好的一面,只是两家人坚持自己的立场,因此产生了误会,最终酿成悲剧。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年轻人,但也许双方家长的看法会使他们寻不到真爱。世界上不是什么故事都能完美收尾,但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它也可以很完美。
这本小说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的动人作品,它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代表作之一。
直到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依然广为流传,相信你阅读之后,也一定会为可怜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撒下同情的热泪。
第1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罗密欧与朱丽叶》。
讲述地是两个家族世代为仇,但双方的儿女罗密欧与朱丽叶却一见钟情。迫于家族之间的仇杀,两人秘密举行了婚礼。后罗密欧因替友复仇刺死了朱丽叶的表哥而被放逐,朱丽叶也面临被逼婚的窘境,服安眠药装死。罗密欧赶回,不明真相,自杀殉情。朱丽叶苏醒以后,见爱人已死,也在悲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阴差阳错,令人扼腕顿足。
同样是两个血统同样高贵的家族,因祖上留下的宿怨结下了世仇,每个家族的人手上都沾满了鲜血。因命运的捉弄,这两个敌对的家族出现一对不幸的恋人,他们爱却不能,苦不堪言,终以双双殉情和解了父辈们的恩怨。那段荆棘密布的爱之路,以及父辈们的粗暴,结束了两个恋人的生命,从此万劫不复。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想,为什么,这两个恋人在家族仇恨面前不能在一起,难道家族仇恨比自己的亲人痛苦还要重要吗如果罗密欧与朱丽叶结婚的话,那两个家族的仇恨就会化解,两个家族的祖先接下仇恨,难道还让自己的子子孙孙和对方接下仇恨吗?难道就不能让这两个家族世代为友吗?我知道了
有时我们会被仇恨蒙蔽双眼,也会被爱冲昏头脑。
第1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日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明白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感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潜质,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完美感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感情忠贞不渝,为了感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感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感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感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明白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杯具,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感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正因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感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完美,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第1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前几天的课堂中,我们有幸的拜读了莎士比亚的大作——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并且还看了同名电影。 上完课之后感触颇深,在此小小流泻一下。
在那无忧的纯真年代,我们嬉笑着,奔跑着,追逐着……没有男女授受不清的顾忌,没有懵懵懂懂的爱恋,有的只是对快乐的向往,和一往无前的天真。花样的豆蔻年华,花一样的年纪,我们的内心世界开始萌动了,仿
佛刚出土的小草,开始了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年少无知的我们有着非凡的热情和勇气,敢于去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年轻。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初恋……
在学生们之间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十八岁前一定要谈一场恋爱。仿佛十八岁就是青春的界限,而恋爱就是这场年轻的战场上的最好的证明。这样,对么?莽撞地轻信,冲动的举措,短暂的甜蜜,一切都是浮云罢了。几
日前还热恋着罗瑟琳的罗密欧,在见到美丽的朱丽叶之后,一见钟情,不能自拔了。不禁让人置疑这是否就是所谓的爱情。才见面一日,便约定婚姻,次日成亲。躁动的冲动因子,荷尔蒙的刺激,在此刻显露无疑。
年轻的冲动引领罗密欧品味了爱情的甘美,也让他犯下了不可弥补的过错。最终两人以死来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试想一下,朱丽叶不是正值芳龄的美丽女子,罗密欧会倾心于她么?如果不是因为一张美丽的容颜,又岂
能赢得年轻少年的爱慕呢?如果他们相遇是在30多岁呢,还会以殉情来纪念他们的爱情吗?
虽说年龄不是问题,可年龄却主宰了他的思考方向。气血方刚,大脑来不及运转,手脚早已做出了行动,如口无遮拦般,不经大脑,早已脱口而出。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可见一个人的思想成熟时期远远迟于生
理成熟时期。而真正能冷寂思考的年龄,早已失去了年轻时的冲动,热情及精力。试想,一个40多岁的男人在追求一个30多岁的女人,虽说还可以接受,但又有多少人会嗤之以鼻,嗤笑他们年轻时的错过。
年轻是资本,但脑子才是关键。血涌心头,不代表激情澎湃,面红耳赤,不代表春心萌动。
热情永远等不到冷静。
第1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作品中比较出名的一部反封建的爱情悲剧,才子佳人,本是最为般配的一对,无奈命运捉弄,在家族之间宿仇之下,两人终成了封建观念的牺牲品。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应该可以说是广为人知的,初时听到,便是无尽的惋惜,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中间却隔了遥远的距离,家族之间的恩怨在他们之间构成了难以跨越的鸿沟,最后朱丽叶假死,不知真相的罗
密欧也随之而去,醒来的朱丽叶伤心难耐,自己也殉情了。本应是完美的爱情故事,却以这样的结局告终,任谁听了都会叹息吧。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一旦出现,就是难以控制的情思,爱情这东西,本就折磨人,它能让我们无法控制的去爱,最后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情之所起是一往而深,为爱情抛开一切,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人
正是追求爱情的典型。
与《罗密欧与朱丽叶》同样流传久远的爱情悲剧,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梁祝化蝶的故事也曾让我们潸然泪下,爱情总不能完美,也许也正因这些不完美,才让这样的故事为人感动。
古往今来,爱情一直是大多数作品的主题,在世人眼里,爱情永远是珍贵而圣洁的,只是也许现在的世界太过现实,总有那么多无奈的感情存在,掺杂了太多因素的爱情,不再如以前那般简单。而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
纯洁、高尚、悲壮的生死恋情,更使无数世俗的爱情显得黯然失色。
我们大概都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体会不到它所能给予我们的力量与勇气。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了爱情而死,也让他们的爱情一直存在、停留,他们的逝去是对爱情的宣告,忠于爱情,忠于自己的内心。也许让我们欣
慰的,是故事的结局,两大家族因此和好,不再争斗,只是可惜,这样的结局却是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用生命换来的,两个无辜的人也只成为了仇恨的牺牲品……
爱情,再多的言语都不能诉尽,离合悲欢,谁都不能预料和控制,只希望在爱情来临的时候,我们都能紧紧握住,在可以的时候,抓住爱情,把握幸福……
只愿天下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第1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坏消息,总是比好消息传的快,朱丽叶的死亡噩耗就已经传到了罗密欧的耳朵里。
在此之前,罗密欧还一直非常欢乐和轻松, 他曾梦到自己死了(一个奇怪的梦,死了人还能有想法),妻子来看他,发现他死了,就亲吻他,把气吹进他嘴里,他竟然复活了,并且成了国王。
这时有人从维洛那城送信来,罗密欧认为肯定是好消息,会如梦里的征兆,送来什么好消息,但是消息和他们梦却恰恰相反,真正死掉是自己的妻子,无论他怎样亲吻她,她也不会复活了,他立刻叫人备马,因为他决定当晚就回维洛那城。去妻子的坟墓里去看她。
就在他刚要离开曼图亚城时,劳伦斯神父派去的人遇到了罗密欧,他对罗密欧说,这是神父策划的一场假葬礼,他的爱妻只是表面上诈死,暂时趟在坟墓里,等着他去阴森的墓室里,把她救出来。
这时,罗密欧心中的巨石才放了下来,不过当罗密欧想起朱丽叶还等着他去救,便骑上马,朝维洛那城出发,准备去爱妻的坟墓里见她。
她在午夜十二时,抵达维洛那城。他在凯普莱特家祖坟的正中央,找到了爱妻的坟地,他拿出烛光,铲子和铁锹,来撬墓门,他小心翼翼的撬着,因为他是个罪犯,根据维洛那城的法律,他只要在城里被逮着,就是死罪,罗密欧打开坟墓,里面躺着他的妻子,妻子依旧那么美丽无比,看来死神一点也么有办法,让她的容貌或色肤变样。
罗密欧亲吻了一下,妻子的双唇,朱丽叶从昏迷中慢慢地睁开了眼,看到了她心爱的罗密欧,高兴极了。他要带她去曼图亚。
她同意了,正当他们要走时,年轻的帕里斯伯爵在半夜来朱丽叶坟上献花哭泣,而她本应该是他的新娘了,可是他看她和他在一起,他高兴朱丽叶活了,他憎恶她和他在一起。
朱丽叶对帕里斯数落,她真的爱的人是罗密欧,她和罗密欧在一起,无论生活多么困苦,她都很幸福,因为她本来就不爱帕里斯。
帕里斯看见罗密欧,竟然生命危险来维洛那城,来救朱丽叶(帕里斯以为朱丽叶死了,是罗密欧用爱情的力量唤醒了她)知道罗密欧深爱着朱丽叶,而朱丽叶心甘情愿和罗密欧去曼图亚,朱丽也深爱着罗密欧,他便对他们说,我祝你们幸福。
罗密欧与朱丽叶谢过他后,迅速起程赶回了曼图亚,
而伤心的帕里斯也知道,朱丽叶也根本不爱他,向凯普莱特和蒙太古说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的天荒地老,生死不离,表明自己愿意让步,退出与朱丽叶的关系,希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不再敌对。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两家在承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上成了亲家,他们开始策划把罗密欧与朱丽叶接回来,他们向神父寻求帮助,而神父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主持,神父自信的说,他能说动亲王,赫勉罗密欧,而事实正是这样。
罗密欧与朱丽叶回来后,他们立即找到帕里斯,并将他看作是他们的大哥,而帕里斯和他们结拜为金兰。
此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之间的仇恨消除了,而罗密欧与朱丽叶成了幸福的鸳鸯。
第1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死了,死于一杯毒药。
朱丽叶也死了,死于一把尖刀。
同时死掉的,还有他们的感情。他们再也不能一齐跳舞,罗密欧再也不会牵着朱丽叶的手甜言蜜语,朱丽叶再也不能趴在窗边对罗密欧朝思暮想。
但我们还总是愿意坚信他们死后还会在一齐。在一齐读书,在一齐看夕阳。正因他们有着至死不渝的真爱。
巴里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是整个杯具中最无辜的牺牲者,他甚至到死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妻子”不仅仅不爱他,甚至厌恶他。他甚至到死都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为了保护未婚妻而死的。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的人还不叫傻瓜?他认为自己是亲王的近亲,他有权利,有金钱,他就能够亵渎感情,他忽略了感情,直接就想要婚姻,事实证明他这样做的结局非但不幸福,甚至还很悲惨。一个这样的人还不叫傻瓜?
好在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化解了彼此的仇恨,这些可怜的人们,直到看到自己愚蠢的行为酿下了多大的恶果之后才肯放下彼此的“尊严”与仇恨,才肯心胸开阔平静地生活。但毕竟,他们醒悟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能够让人们心中得到些许安慰的结局。
我想,只有维洛那的那两座纯金雕塑能够告诉我答案——所有问题的答案。
第1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透过波澜起伏的戏剧冲突,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优美抒情的人物语言,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感情杯具。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结合。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明白他们,秘密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立刻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赠以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以躲过这场劫难。罗密欧则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悲痛万分,抱了以死殉情的决心连夜回到维洛那,在朱丽叶的身边服毒自杀。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饮毒、自刎死去。罗、朱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主持下言归于好。从这个故事梗概中能够看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位封建家长,代表了陈腐没落的封建思想和传统,他们心胸狭窄、武断专横,无视青年人的自由和感情,酿成了家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给所在的城市带来了动乱,又自食其果失掉了自己的儿女。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思想,他们同封建思想和传统作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尽管斗争的结局是
一场杯具,但换来的却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和弘扬,我们在杯具中感受到的是莎士比亚那澎湃的激情、高昂的斗志和崇高的理想。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潜质,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完美的感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感情忠贞不渝,为了感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感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感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感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药,都是为了实现她的完美感情;她把感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生死恋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这种纯洁、高尚、悲壮的感情,使无数世俗的感情显得黯然失色。
感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感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感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主角,它能够是杯具的导演也能够是喜剧的策划人;它能够是毒药也能够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感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正因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能够劈开松柏的雷电。不好以为坚定的感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正因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正因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
第2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近期读了简写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使我感受颇深。也了解到世间真情的可贵,人间真情可以超越一切,甚至生死。故事发生在英国维洛那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互相知视,因为两家有着积怨很深的世仇,
大有不共载天之势。在一次盛大华丽的宴会上,凯普莱特大人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大人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她求爱,朱丽叶幸福地拥入了他的怀抱,两个家族
的深仇大恨阻挡不了爱情的狂潮,花前月下,他们互诉衷肠。来自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反而使爱情之火越燃越旺。他们私订终身,并在好心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朱丽叶望着身边英俊而多情的罗密欧,心中充
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谁知,罗密欧在街上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两人发生了格斗,罗密欧杀死了对方,被逐出维洛那城。
朱丽叶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心和情已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思念着罗密欧。然而,父亲却逼她忘了这个家族的仇人,嫁给帕里斯伯爵。朱丽叶不敢背叛家族,又不愿意背叛心上人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
盾撕咬着,左右为难。好心的芝伦斯神父再次帮助朱丽叶,让她吞服安眠药,以假死来搪塞帕里斯的求婚,拖延时间。
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信以为真,伤心地为朱丽叶送葬。这时罗密欧悄悄地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急急忙忙地赶到墓地,望着安详、苍白、停止了呼吸朱丽叶,他千呼万唤,悲痛欲绝,他无法离
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无法孤独地、没有爱情地活着,他喝下毒药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过了,她苏醒过来,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罗密欧告诉他,他快要死了,朱丽叶抱着他,不相信这一
切,然而他一点点衰弱下去,朱丽叶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赴黄泉,他们也不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他们拥抱着爱情升入了天国。
一对情人殉情而死。他们的鲜血终于唤醒了两个互相敌视的家族言归于好。
对此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一切要等到无法挽回才去后悔,就像汶川地震,发生以后才后悔为什么没有把房屋建坚固?为什么偷工减料?
第2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现在的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听到“孩子是无辜的”说法,可往往故事的最后,孩子的命运却是最悲惨的。为了家族的利益,罗密欧与朱丽叶彷徨着,在走投无路时,选择了解脱。爱驱使着他们向死亡迈进,情催促阗他们抛开家庭走到一起,仇却注定了他们命运的相斥,痛苦的背后藏着多少无奈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不仅仅是一出戏,它一定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太多太多的身不由己,数不胜数的无可奈何,这都是爱情带给人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爱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爱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爱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角色,它可以是悲剧的导演也可以是喜剧的策划人;它可以是不好的药也可以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爱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可以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一个美好故事的结局,通常都以喜剧告终,读者看了固然高兴,可看过以后过几天就会被遗忘。一个故事如果以悲剧结尾,那它一定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点什么,或是遗憾,或是可惜,让读者反复咀嚼,思考。人都是追求完美的。与此同时,人们也赞颂残缺之美,这似乎很矛盾,但又不似乎不矛盾。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出悲剧,如同我上面所写的,它在我心里留下了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遗憾吧……
爱比天大,但比生命小!
第2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生死相随的美丽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第2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 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第2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但是这一次我是真正深入这部经典戏剧,走近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运用了丰富多彩的语言,美妙的音韵,复杂的人物关系刻画了一位位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导演了一个凄美的悲剧故事。
“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有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累世的宿怨激起了新争,鲜血把市民的白手污渎。”开场诗这第一句已经挑明了故事的前因。仇恨使许多人失去生命。罗密欧与朱丽叶不顾两家之间的仇恨,私下结婚。提伯尔特与迈丘西奥的争斗,由于罗密欧的争斗,两人先后去世。罗密欧被放逐后,朱丽叶在嫁给巴里斯前夜服毒假死,而罗密欧却不知情,与巴里斯争斗后,杀死巴里斯,自己服毒自杀,朱丽叶醒来也拔剑自杀。罗密欧的母亲在他被放逐后也去世了。
两人相恋,一直希望能够长相厮守,可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悲剧,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仇恨使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家人长期生活在互相交恶,而命运的决定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恋,一同离去。
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或许就不会如此了。“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要种下祸根。”这是朱丽叶在舞会上的一句台词,她放弃了仇恨,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纯洁的爱,宽容使她爱上了罗密欧,而罗密欧也是如此。
凯普莱特曾在舞会上对罗密欧宽容过,可以使短暂的他说过觉得罗密欧人不错,只是是蒙太古家的人。可见,这一点点的宽容终还是不能释放仇恨。
富兰克林曾说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体谅。”提伯尔特和迈丘西奥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那么他们就不可能纷纷命丧黄泉。
莎士比亚运用了精妙的艺术表现手法给我们揭示了人性的这一丑恶——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应该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
古往今来,许多为人因宽容而走向成功。鲍叔牙荐管仲,齐桓公不计前嫌重用管仲,成就了霸业。奥巴马上任担任总统,荐前竞选人希拉里为国务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时常见到同学之间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
仇恨不会使人快乐。《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伟大的戏剧呈现给我的不仅是凄美悲伤恋歌与各种精湛的艺术手法,还让我了解到宽容是那么重要。或许宽广的心胸才能开拓更多的可行之路,而斤斤计较,心怀仇恨只能终日饱受煎熬,似一道厚重的墙挡在前进的路上。
第2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从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悲剧中我看到了人世间爱情的酸,甜,苦,辣。
“爱情蒙着眼睛,却偷偷的闯进人们的心灵”你便能看到罗密欧对爱情的感叹。文中的主人公不正是这段话里的传奇吗?在百般磨难下,终于可以相见,但由于消息得不灵通,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死了,所以在情感的追逐下罗密欧服毒自杀,假死的朱丽叶醒来见罗密欧已经死了也用匕首殉情了。人们常说情大于天地,或许也正是因为两人的感情融化了积有世仇的两个大家庭,最终消除了长久的仇恨。小说以悲剧的形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但是结束却不是悲剧,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不同凡响,轰轰烈烈,两大家族的恩怨也解除了,也就是意味着后代的人们可以不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要随时背着“秘密法则”了!
罗密欧喜欢朱丽叶的淳朴、善良,而朱丽叶呢?她也是喜欢着那最激动、最幸运的灵魂。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长长久久就是幸福?不,幸福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来说是消除了两家族的世怨,是更多人的无阻挠的恋情,是伟大而神圣的名誉!造福后代的他们相信上帝会收下这两个疲惫而激动的灵魂的,会让他们在天堂上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
第二幕的第二场里写到在罗密欧的眼里,朱丽叶犹如他生命里的阳光,在他的世界里有了朱丽叶而使得鸟儿误认为黑夜已经过去而在所谓的黎明里唱歌。一场舞会造就了一对不该爱而爱的死心塌地的情侣,正是这样后人因有他们而骄傲。
朱丽叶也悲望过,为什么他偏偏是罗密欧呢?姓名本来是毫无意义的,但是由于家族的原因……这样的绝望,这般的痛苦,但是爱情是伟大的,是它让这个悲望的女孩抛开了家族的歧视,像沙子一样慢慢地沉到海底,最终依偎到罗密欧的怀里,永远的沉寂,沉寂……在热恋里的了两人连短暂的夜晚也看作是生死离别,在这对热恋中的人们,连神父的劝告也当成是“废话”,这可能就是爱情的力量冲击了他们的大脑。
在第三幕的第五场,面对凯普莱特的威胁——星期四嫁给妈妈的朋友,否则就不认她这个女儿,但这对于朱丽叶来说就好像是知道似的早就打好了预防针,而这不也正能衬托出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恋么,世界因爱而精彩,但为什么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这么的痛苦,憔悴。
真爱是什么?是一种超脱世俗的爱恋,是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分钟,一起躺在草地上静静地等待着厄运的来临……
在恋人的眼里时间犹如金梭,飞剑。在清晨的破晓时,还固执的以为那是半夜,还不肯面对现实。
在第五幕第三场里,我们不也看到了罗密欧对“失去”朱丽叶而伤心欲绝的情形么,没有什么能比失去最爱的人而难过了吧?在罗密欧亲吻朱丽叶时,他多想把自己的灵魂取出而从嘴尖送给朱丽叶,但他不明白吗?当她醒来知道自己害死了最亲爱的人,那是怎样的情感!
朱丽叶和罗密欧并没有无辜的逝去他们留给这世界太多的思考了“瞧你们的仇恨已经收到了多大的惩罚,上天借手于爱情,夺去了你们心爱的人,我为了忽视你们的争执,也已经丧失了一双亲戚,大家都受到了惩罚”面对亲王的斥责大家都面面相觑,无语…
我认为这就是本文的高潮,就是本文的主脑,是最能表现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痴情的真谛。
随着幸福的沉沦,两人的幸福就会是希望,在天堂,神圣的天使会让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我们会祝福他们的。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上,维洛那城的人们都出来祷告,因为他们知道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寄托,是后人们联姻的希望,在这之后再没有了愁苦,而是无尽的阳光洒在这座小城上,那正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在笑……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悲欢离合,而谁曾见过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哀怨辛酸!
不被家人祝福,没有华丽的殿堂,而这不正是人世间超脱凡情的爱恋吗?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而你也可以主宰!
第2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爱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理解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爱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并以“她已经立誓割舍爱情,我活着也就等于死去一般。”来答复班伏里奥,可见他对罗瑟琳的爱有多么深了。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希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曾经对于罗瑟琳的爱情,“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现在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因为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虽然非常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可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爱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起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爱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除了他们的感情外,对于剧中的搏杀与死亡,我也认为过于夸张和仓促了,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他们说动手就动手,说死亡就一命呜呼,给人一种草菅人命,人命薄如纸的感觉。或许这又是戏剧的另一个效果,是我班门弄斧,在乱发感悟,但我读完之后,确实是这么一种感觉。
第2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一撇一捺书写人性的美好,一言一语讲述着纯朴的誓言,一针一线编织起绚烂的爱情,一笔一划谱写着华丽的篇章,一男一女演绎着动人的故事。
鱼缸外是两双充满好奇的双眸随心而动,鱼缸里有那四目相对传递着的情意,闪烁着那一见钟情的电光。相遇,相识,相知,相爱……虽只有短短几天,但那曾与自己对视的“匆匆过客”却早已潜入了对方的心窝,埋下那颗名为“爱情”的种子。
“在爱情面前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墙”,这便成了你前来的理由,宁静的泳池旁,有一个隐匿于盆栽中的身影,正窃笑着偷听着她的小心结,是啊!姓氏算什么呢?我爱的只是你的人,即便不是蒙太古姓氏,你还是一样的可爱!只要你把这叫做爱!我也可以不姓凯普莱特。不需要什么海誓山盟,只要“我爱你”三个字。不需要什么官权富贵,只要“伴你一生”的诺言。这或许就是爱情最纯朴的模样。
天使与魔鬼之间都存有爱,不过一个是大局观的爱,一个是自私的爱。“为了我们的家族,我替你找了一个非常好的伴侣,你俩之间在一起真是天妙绝伦。”与之配对的是无情的推搡与谩骂,这便是来自天使老爹的那份爱。
“为了你,我甘愿成魔,屠尽这世界,只为靠近你一点!”直升机的呼啸声,警车的鸣笛声,枪弹的碰撞声,军方的警告声。这算什么?我不怕!“凭什么你们对着不明不白的死坐视不管?凭什么你们要将她的青春葬送于这花开的年华?凭什么你们一定得对我们的爱情百般阻挠?
……怕?怕!我怕的只是她在黄泉路上,在那冰冷的世界里孤身一人。好!既然你们不去陪她,我去!你们无法阻挡我的脚步,因为在地狱的轮回里仍有爱!”那个泪流满面的魔鬼立下他的铮铮誓言,并逐一实践。这或许就是爱情最强大的模样。
“最致命的毒药,痛的也不过是身体,可你的离去在我心中划下的条条刀口,正血涌而出!”死亡早已不再使我胆怯,当我抚摸着你冰冷僵硬的身体时,在你唇边留下最后一吻时,会轻声对你说一声“别怕!我来陪你了。”平淡无奇中有一份无比沉重的份量!一句话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这或许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模样。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雨还在下,你听得见吗?这是我对你最真诚的告白,种子撑开了绿芽,长成大树了,结出了爱情的果实了,愿你们这对鸳鸯能相伴着走向黄泉路的另一段,那里没有命运的相斥,那里没有家族的斗争,那里没有复杂的人心,只有那说不尽的情话与涌不尽的情愫。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第2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主要描写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在维洛纳城,凯普莱特与蒙杰克两大家族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然而,浪漫的爱情却偏偏在这两个家族之间发生了。
凯普菜特为他的独生女朱丽叶举行盛大的舞会,因为少年英俊的帕里斯已经向她的父亲求过婚了,而这正是凯普莱特热切希望的。除了蒙杰克一家,城里所有富人都在被邀之列,蒙杰克之子罗密欧带上面具和朋友梅尔库乔和本沃里奥冒险混入了宴会。
达官贵人提巴尔持和被指定为朱丽叶未婚夫的帕里斯在欣赏着朱丽叶那迷人的舞姿。趁梅尔库乔吸引人们注意的机会,罗密欧走近朱丽叶,向她倾诉爱慕之情。他的假面具意外地掉了,那英俊的面孔深深地吸引住了朱丽叶。意外的暴露迫使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不得不离开庄园。奸诈的提巴尔特发现了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们,并且告诉了朱丽叶的父亲。
舞会结束了。朱丽叶从奶娘那里得知,俘获她芳心的名字叫罗密欧,是她家族仇人蒙杰克的儿子。朱丽叶走向阳台,望着银色月光下的花园,思念着英俊的罗密欧。终于,她发现偷偷溜进花园的罗密欧。在梦幻般的银色月光下的花园里,这对一见钟情的恋人情不自禁互诉爱慕之情。
可怕的灾难还是发生了。傲慢的提巴尔特阴险地杀害了梅尔库乔,而他自已也在决斗中死于为友复仇的罗密欧之手。罗密欧被判终生离开维洛纳城。
罗密欧来到朱丽叶的房间,当两人最后一次相拥在一起的时侯,朱丽叶的父母和奶娘进来了,帕里斯也来到了屋内,但朱丽叶对他冷若冰霜。朱丽叶的父母怒气冲天,威胁要把女儿赶出家,绝望的朱丽叶找到劳伦斯神父恳求帮助。神父想出一个办法,建议她喝下一种假的毒药,喝完后会像死去一样昏睡。她的父母以为她真的死了,就在家族墓地给她举行葬礼。神父会把实情告诉罗密欧,让罗密欧连夜赶回来,带着苏醒后的朱丽叶远走高飞。晩上,朱丽叶假装答应父母第二天嫁给帕里斯。第二天早晨,当父母和新郎来找朱丽叶时,他们见到的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朱丽叶。
朱丽叶服毒自杀的消息不径而走,迅速传遍全城。得知心上人噩耗的罗密欧不知内情急奔维洛纳城。凯普来特的家族墓地里,全城的人们都来参加葬礼。当人们离开时,罗密欧冲入墓地。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心上人,喝下随身带来的毒药,倒在了朱丽叶身旁。苏醒过来的朱丽叶看见身边死去的罗密欧悲痛已极。失去罗密欧,生命于她已毫无意义,她拔出匕首,刺人自已的胸膛。
看着死去的女儿,爱情的力量超出了维洛纳城两个家族的不共戴天之仇。双方老人终于抛弃前嫌把手伸向对方。
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悲歌!
为了得到爱情,一个不惜冒着死亡的危险喝下毒药,一个不怕犯死禁夜闯坟墓;为了难以圆满的爱情,一个饮鸩自杀,一个利刃穿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第3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行走在平凡与不平凡之间
人生就像行走在一条路上,在这条路上有少数人,他们拥有着祖先的荫庇,或是拥有着旁人无法想像的上天赐予的才华,他们可以比较轻松的度过这一生。而更多的人他们拥有着平凡,以及不知道多少次的挫折与磨炼。
我无法判断谁是幸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就像“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一样,那些个表面上风光的人总有太多个身不由己,总要做很多有关责任方面不得不做的事。反而观之平凡的人有平凡的自由,使心境更加开拓,更加贴近于自然。所以纵使我无法判断,我更偏向于最开始的平凡。因为平凡可以增加我生命的韧性。或许因为本身就是平凡人,所以我有种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心理吧!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我在这里只能阐述我的想法,生命的存在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恨情仇,当然更不是为了贪嗔痴恨。生命的存在在我看来并不是因为任何原因,但是正是因为没有原因才要寻找。它就像是一场历练,只不过,在这之中的感情是作为一种……一种什么呢?说不清楚。她是与生命同在,他们就像朋友,相辅相成。
活下去是为了爱
时间流逝,留下许多痛苦,许许多多的错过,这些错过的造成不过是因为对感情的愚昧表示。接下来的话,你说我无情也好,说我冷漠也罢,但请你试着去理解。
爱你的人希望你活下去,因为他们爱你更甚于自己,他们不希望因为他们的离去造成你的困扰。或许你会在那一段时间内觉得生不如死,可是人总是活着好。有人大概会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你是否想过那些真正爱你的人希不希望你消沉,他们的离去是无可奈何的,所以纵使路途艰难,或许你穷尽一生都无法到达你要的目标。但是请为爱你的,或是你爱的人坚持下去,纵使他们不能陪在你的身旁。
曾记,初中时时常喜欢摆起一副伤春悲秋的模样,喜欢提伤感的人或事。当时感情很好的一个朋友看不惯我这副样子,和我说了很多,我记得一句:人活着就好,无论如何的痛苦,最起码我们还是活着。
事事无奈避不开
生活总有太多的无奈,我总要学着去承受,逃不过不如欣然接受。我承认接受与逃避不能相提并论,但逃避不是长久之计。面对现实很痛苦,就像我现在正在面对着这篇写作一样,写作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写一个规定的内容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是我一样要面对,一样不能退缩,所以尽量找一些可以令文章形成长篇大论的观点写进去。
当然,不能乱写,承受和面对不是敷衍了事,你所做的每一件事它都代表着你,从这件事可以充分体现出你这个人,你的行事风格、习惯心理……它们代表着你,当然,你也代表着它们,你要对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有一个交代。
每个人都会成长,每个人在成长中付出的不一样,但我真挚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快乐,捉住自己的幸福。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说明这个社会人性如何如何,我只是为了,那些曾经与幸福擦肩的人能够掌握自己手中的幸福,能够去感受生命存在的意义。说实在的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观点还是很混淆,换句话说吧!就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只是把自己心里想到写上去,有点凑字数的行为。
但是对与朋友的那句话,我永远坚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生命来之不易,我要好好珍惜罢了。我的理由很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