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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铭意思加原因加人名整理70条

时间:2018-07-10 02:02

篇一:沉默也是一种爱

正如克莱尔所说——说话是银,沉默是金。外公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他总是默默为我做这,做那,任劳任怨,或许他已经表达了爱,但我未察觉。

记得在上预备年级时,一个冬天的晚上,凛冽的寒风追着太阳嘲笑般吹乱着,发出呼呼?的啸叫声,街上行人稀稀疏疏的,低头、弓着身子,艰难地迈着步伐,老师临时决定加课,惧于师威,我没敢出校门和外公说一声,也许外公会找个地方坐一会儿,躲避这凛冽的寒风?,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但心中的焦虑却一直没有消失。手中的笔也无暇做题目,而在纸上写下几行的外公。风吹打着窗户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连忙起身关好窗户,望着月亮从树边上升起来了,放出冷冷的光辉,越发使人感到寒冷,没有叶子的树,冷悄悄地站着,没有一点活气,连蓝天里的星星,仿佛怕冷似地、不安地眨着眼睛,外公怎么样了?他冷吗?他会生病吗?

令人煎熬的一节课终于过去了,我背上书包冲出教室……

我慌忙向校门口跑去,一路上,外公那瘦小的身影,不时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远远地,我看见外公头戴棉帽,身穿厚厚的长大褂(圣诞节

在回家的小路上,一盏盏白炽灯温馨地照着,外公走在我前面,我分明看见他的背影竟有了弧度,白炽灯在他的背上镀了一层弯弯的月亮?,厚重的棉帽盖不住苍白的短发,北风呼呼地吹,吹过我的耳旁,它分明告诉我外公已是一个弱不禁风的老人,斑白的头发,曾轻易就能抱起我的手已经干枯,岁月就像刀子在他脸上刻下了深浅不一的皱纹,但他仍默默地隐藏着这一切,以他的方式给予我深沉的关爱,霎时,我感到心酸,一种难以言喻的心酸,眼泪又一次悄悄地流下……

我深深感到:外公以他那独特的深沉的爱,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他是那么的沉默,但也是一种爱啊!

篇二:珍藏温馨的批语

有人珍藏衬衫,有人珍藏照片,有人珍藏邮票,而我珍藏的却是一张写有温馨批语的试卷。一看到它,我就想起了那治学有方的张老师。

记得那是上七年级时的第一次语文

打开试卷,让我惊奇的是从头至尾竟找不到一个“×”,全是对号,只是在分数那一栏赫然写着59分。仔细一瞧,发现有一些题旁边没有打对号,当然也没有打“×”,这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起来。翻到卷末,发现老师留了几行字: ××同学,你的书写很工整,批阅你的试卷简直是一种享受。不知道你发现没有,你的头脑是很灵活的,只要你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学习上,老师相信,今天的59分将会变成明天的95分。

看着这温馨的批语,我的眼眶湿润了,从小到大,从没有一位老师这样夸过我,这样信任我。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同时又觉得自己这样的成绩简直太对不起老师了,并下定决心要考一个95分回报老师的厚爱。

我抬起头深情地望着张老师,张老师也望了望我,还对我微微一笑,我立刻感觉浑身暖洋洋的,像沐浴在阳光下一样。这时只听张老师说道:“‘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这次考试有一部分同学没考好,主要原因是我这个当老师的不会教,今后我会努力,努力,再努力,争取当一个会教的好老师,你们愿意跟老师一起努力吗?”“愿意!”全班同学异口同声,那声音超乎寻常的响亮。

从那以后,我便把那张写有张老师温馨批语的试卷小心地珍藏了起来,并一改以往吊儿郎当的形象,开始认真学习了。说来也怪,那些知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难,老师讲的,我竟然全都懂,成绩也如芝麻开花——节节高。这一切都得归功于张老师那温馨的批语!

篇三:美丽的插曲

耳边,是萧亚轩那首《美丽的插曲》。优雅宛转,就好象是只小小船,在心湖里荡着,荡着,不经意间,就撞到了湖底深埋的回忆。。。。。。

他,在高一明亮的夏日里,被我邂逅。我,在每一个遇见的瞬间,被他震撼。就是这样,我不否认,我喜欢上他了。他有着足够的魅力,让我为之痴狂,让我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全跟随了他。

他,有着明亮的嗓子,可以将那些既好听而平常人又唱不了的歌唱得毫不费力,游刃有余。就这样,他靠着一只话筒,将他的思想,他的悲伤,在每一个不经意间,传递给了我。而我就这样,在台下,被他的悲伤击中,不得动弹,只好连自己的呼吸也挂着他,念着他。

我开始认识他。我们开始在每个瞬间“巧遇”。于是他也渐渐认得我。他不知道,我为了这每一次的巧遇,曾傻傻地在他的教学楼下装作走过的样子一个小时,曾经为了想多看他一会而报那些我并不想参加的补习班。而那些补习班,他也只来过几次,就没有坚持了。每次望着他那空空的位置,心中亦是无限落寞。他又没有来。我知道,此刻他应该在网吧里泡着,或是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他就是这样的人,放荡不羁,冷漠,甚是高傲,而学习成绩亦是优秀。关于他的一切,我只知道这么多。我亦是不知晓他的过去,他的心灵,他的任何微小事情,我从不得知DD似乎已经注定,他只是我心中的一个意象,而他本身是那么远,那么高不可摸。存在的,只是一个精神上的寄托,而那实实在在的肉体,那萦绕的淡淡香皂味,似乎与我相隔几亿光年的距离,似乎我已忽视这客观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而他却不得知,不会来和你一起分担这份思念之苦,这真的是一种悲哀。而我,就在这样浓的思念和悲哀中,错误地喜欢了他,而且,还以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延续着。

他喜欢一个人在阳台上看天情感类中考满分作文7篇情感类中考满分作文7篇。我为什么知道呢?他看天的时候我就在看他。他好象很疲惫,总是将自己的两只手全部衬在阳台上,趴着。我不知道他是用这样的形式休息呢,还是用这样的方式发呆。后来他告诉我,他用这样的方式悲哀一些事。他没有告诉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在他趴着的时候为他心疼。我们的教室,中间隔了两个班。人多的时候,挤挤嚷嚷,我就会看不见他。我会着急。我将手反在墙上,身体前倾,视线越过人群,然后看到他。于是才安心。这样的我,就像一个等待公车的要回家的小孩,这样焦急地等着车子来。时不时地朝车子的方向望望,才安心。他,就是这样让我牵挂。中间人少的时候,他也可以看见我。我就是这样怔怔地直视他,他亦知道是我。可是,他却不知道我的表情。因为,他是近视眼。他看不到这样远的距离。呵呵。是啊,他看不到我,我应该是哭还是笑。

篇四:留住那份纯真

从眼前翩翩而去的蓝蝶,勾勒出曾经在这里的纯真。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春天,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题记

睁开眼睛,面对着这片草原,被掩没在青绿中。我们只是并排地坐着,坐在属于我们的天地里。不知多少次,我们一直在这里,看着太阳出来,当第一缕金光划开天际,我们总是手握着手,紧紧地,我们的眼中充满了对新的一天的希望,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我们不需要言语就能明白彼此的思想,只因为我和你拥有着相同的梦想。

被一个寒冷的冬天阻隔了我们每天要做的事。那天,我们来到那个草原。看到你,我心里总有踏实的感觉,但我总是害怕,害怕有一天,你真的会离开,虽然我们许下了千千万万个心愿,要在一起!

一个星期前,我发现你失去了以前的笑颜,我问过你为什么,但你总是说没有什么,就说是心灵相通也好,我总认为你有什么心事。作为朝夕相处的伙伴,我不愿意看到你难过。后来我坚持问你,你终于忍住泪水告诉了我说:“我想我要离开了,我要搬去国外了,我怕你难过,所以我不想和你说,我想自己默默地离开,告别信我已经放在了草原那个我们经常去的地方”我顿时就愣住了,我不敢在看你。你牵住了我的手,温暖的手……那天我们来到草原上看落日,两双晶莹剔透的眼睛中流露出相同的情感。我们依然是紧握着手。

“明天就要走了吗?”我轻轻地问你。你只是点了点头。我底下了头。“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们一起玩吧!像第一次一样,好吗?以前,也是这个季节。”看着你,又一次地笑了,多么灿烂,美丽。我们牵起了手,在这个小小的世界狂奔,享受着彼此带来的幸福,我是多么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慢一点。这是最后一次!

累了,我们躺在草地上,和煦的阳光照在你的脸上,我看着你,你看着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前。一只蓝蝶,从我们之间飞过,那个时候……

黄昏,我们站在海边,手拉着手。你对我说:“我们,今天有第101个誓言,永远的誓言。我会在海的那边,永远地记住你,每天我都会清晰的记得,其他99个誓言。还有,我很抱歉,我们第一个誓言,要在一起,我不能信守了。”看着你的眼神我知道,你很内疚,但是我安慰你:“没关系,第一个誓言并不是没有了,我们依然在一起,我们的心在一起,我们的梦想在一起,无论人在哪里!”“嗯”你笑了,我也笑了。我们还有我们的梦想。

回去的路上,在路口,我们将要分别了,这一次,也许是永远。我们轻轻松开紧握的双手,各朝一边走去。我停下来,回过头,你也回过了头,我们不约而同地说:“一定要快乐!”然后你便迅速跑开了,我好想好想跟过去,但是我只能目送着你离开……

第二天,阳光明媚,我急匆匆地跑到草原,那边,那边,我竟想象中看到了你的身影,在那里向我挥手。可是蓝天下,茫茫一片绿。心里有些失落,我在草坪上走着,一封信悄悄地躺在那里。是你的信,我捡起它,心里一阵痛。没想到,你走地如此匆忙。

我抬起头,一架飞机从头顶飞过,你在吗?我在看,我在看蓝天上,你,在看蓝天下吗?

真的记住,记住蓝天下,我们的回忆,101个誓言,还是还是,我们的纯真。

隔海相望,面对天涯一方。我想你了,我还清晰地记得你的样子,你的笑颜。为了这,为了我们的梦想,我始终将你的笑容挂在脸上,我会快乐。

我们在这里见面,在这里分开。一个季节,我们的季节。

面对大海,我静待春暖花开,回到那个时候……

篇五:回忆是含泪的微笑

回忆是含泪的微笑夜里,冷飕飕的,我路过树下,一只鸟飞过,被打落的树叶飘落下来,落在地上。 回忆将近六年的小学生活,才开始感慨时光的流逝,才开始明白时间的冷酷无情。走过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花儿的绽放、凋零,草儿的发芽、枯萎,每一个教室的气味,每一张可爱的面孔,都是如此熟悉。可奇怪的是,为什么平日里充满生机的他们怎么突然都沉默了呢?

《水调歌头》有这样一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也不会掌握在我们的手中,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在悲伤中画一个完美的句号。 有时候,好想让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让我们彼此看彼此,熟悉对方的面孔。让我们永远不分开,在一块生活、学习,大不了我也可以成为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但是,要来的总是会来的,当暴风雨真正来临的时候,总是不留情义的,将你我之间仅存的一丝“细线”都给冲走,洗净,到时候,在这场暴风雨中,也分不清是流的泪还是下的雨。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畏惧买同学录,也畏惧写同学录,难道我们真的要结束了吗?

翻开同学录,那纸张发出“沙沙”的声音让人不禁涌起一股酸流。看到那些熟悉的字迹,又怎能掩饰不住的泪水。我也害怕与同学们讨论什么时候开同学会,在一起生活了六年的家就这么快拆散了吗?这一散,也许十年之后,我与你擦肩而过,也只是形同陌生人。 我站在树下,又一片叶子落了下来,落在我的发梢上,我拿起叶子,难道我们也要想着“叶子”一样,与“大树”分离了吗?想着,我嘴角扬起了微微的`笑,掩饰不住的泪水始终划过了我的脸颊……

篇六:日积月累

一滴水,何以穿石?

有这么一个故事:

贝尔——电话发明人,居然上了法庭。

起诉他的人名叫伊莱沙·格雷,他说:“早在贝尔之前,我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流。贝尔借鉴了我的装置。”

贝尔承认了这一点,他补充道:“我在格雷的装置上,将间歇电流改变为连续的直流电,这解决了话声短促多变的问题。经过无数次失败,我又将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0。5毫米,于是声音就能够互相传递了,电话宣告诞生。”

贝尔的回答令在场的人们膛目结舌,格雷也愣住了。最后,法院判决格雷败诉,只能单项传声的装置不能从只为电话。

成功者绝不放弃,放弃者永不成功情感类中考满分作文7篇作文。“一般人”往往失败一次都就放弃了,于是成为了“一般人”;但有的人却可以失败无数次而不放弃,于是成为了贝尔。所以“一般人”者众,贝尔少。一个人哪怕失败了一千次,但他只要成功了一次,他就算是成功了;所以,无数次的失败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操练而已。

要有勇气去坚持一件事。富尔顿是个热心的美国青年,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发明莫过于轮船。1803年,他的第一次试验失败了,人们称呼他的轮船是“富尔顿的蠢物”。富尔顿毫不气馁,继续试验。1807年,“富尔顿的蠢物”又一次出现在哈得逊河,这次富尔顿随着他的“蠢物”名扬四海。但是,又有谁理解富尔顿当年继续试验所需要的勇气?

人生像是一场马拉松,不要求你一开始跑得多快,但你必须要跑完;这正如挖井,不一定非要四处开挖,但如果真的要真么做,就一定要到挖出水为止。历史证明,人生是否成功,不是由智力决定的,而是由毅力决定的:当你开始坚持去做一件事时,它也就开始由“不可能”变得“有可能”,再到“很有可能”。

滴水为什么可以穿石?因为水的毅力,它才能够以这小小的力量日益不停地击打石块,才能够滴水穿石。

哈佛大学给毕业生的一个忠告是:“爱迪生失败了一千次,而我们失败了一次,这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再冷的石头,坐上三年也会暖。

篇七:带着芳香出发

踏上这辆驶向中考的汽车,突然发现,回不去了。中考在即,分离在即。

初见您时,您并不是我的老师,我认识您的女儿,于是乎,在您来接她时,我自然与您相识,并叫了一声“阿姨”。

那天,您穿着一条紫色的连衣裙,骑着小电动便搭着我和你女儿去科技馆玩,第二天,我在教室与您相见,我们都感到很诧异,我想,也许是缘分,我们有了师生情缘。我成了您的课代表,感到很开心,心里也默默在感谢着你。

每次写完语文作业,您便会叫我拿给您看,无论多忙,你总是会先改完我的作业再去忙其它的。

渐渐发现,您对每个同学都是那么好,讲题时脸上露着微笑,同学们哪儿理解错了,您都会细心地指出并引导我们。我那时便觉得,我有这么一个老师真好。

课余时,我经常会和几个同学到您办公室打打小转,那时候您总是会拿些小零食与我们分享,我们不好意思便拒绝,您便板着脸说我们太拘小节。

记得您曾说过: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戈壁滩,而我们一生的事业,便是让那里开满鲜花

你用这个比喻来鼓励我们,这句话,我一直记得。

中考前夕,最后一节课,您走进来,穿着那条我与您初见时的紫色连衣裙,您叫我们拿出书来复习:“你们,再看看书;我,再看看你们。”听到这句话,我想全班的人都感动了,我心想您也是舍不得我们的吧。三年的师生情谊,我想并不会因为分离而就此消失,她会在我们心中长存。

您的认真负责,您的温柔可亲,从您身上,我看见了一朵栀子花在绽放,默默无闻,却荟萃了每个学生的青春。

六月,栀子花未开,您的芳香却早已蔓延开来……带着您对我们的期望,带着身上您漫开的芳香,我们出发了……

 

一、阅读刘禹锡《陋室铭》和崔子玉《座右铭》,完成15—19题。(共12分)

【甲】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

【乙】无道人之短,无说己之长。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世誉不足慕,唯仁为纪纲①。隐心而后动②,谤议庸何伤③?无使名过实,守愚圣所臧④。在涅贵不缁⑤,暧暧⑥内含光。柔弱生之徒,老氏诫刚强⑦。行行⑧鄙夫志,悠悠故难量。慎言节饮食⑨,知足胜不祥。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 (东汉崔子玉《座右铭》)

注释:①纪纲:法度;行动准则。 ②隐心而后动:三思而后行。 ③谤议庸何伤:别人的非议怎么会中伤到自己呢? ④臧:褒奖。 ⑤在涅niè贵不缁zī:比喻品格高尚,不受外界污染。 ⑥暧暧:光线不够明亮的样子。⑦柔弱生之徒,老氏诫刚强:徒,同“途”,道路。老子认为,柔弱者久长,刚强者先亡。⑧行行:刚强的样子。⑨慎言节饮食:说话须谨慎,饮食等欲望须节制。

15.解释下列加点短语。(2分)

①惟吾德馨 ( ) ②无案牍之劳形( )

③往来无白丁( ) ④行之苟有恒 ( )

16.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两个句子的意思。(4分)

(1)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2)世誉不足慕,唯仁为纪纲。

17.请从乙文中找出与甲文“斯是陋室,惟吾德馨”思想倾向最相近的一句话。(2分)

18.乙文作者不主张张扬个性和彰显自己真实的思想。文中哪几句可以看出来?(2分)

19.学则须疑,尤其是学习文言文,这样能够更好地学古通今。例如,学习《马说》一文,我们懂得了 _________________ 的道理,但当今更需要人们对自身能力的培养和毛遂自荐的勇气;学习《陋室铭》一文,我们赞赏刘禹锡的高尚节操和安贫乐道的生活情趣,但同时也应该摒弃_________________ 的落后思想。(2分)

【参考答案】

15.① 品德高尚。 ② 使身体劳累。

③ 没有学问的人(或知识浅薄的人)。 ④ 如果能坚持(有恒心)。

(共2分。答对两个得1分)

16.(1)苔藓痕迹碧绿,长到了台阶上;草色青葱,映入了竹帘里。

(2)世人的赞誉不值得羡慕,只要把仁爱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就行了。

(共4分,每句2分。略有欠缺的可以不扣分)

17.在涅贵不缁(2分。答成“在涅贵不缁,暧暧内含光”的建议不扣分。自己概括不得分)

18.参考:“无说己之长”,“隐心而后动”,“守愚圣所臧”,“暧暧内含光”,“慎言节饮食”。(共2分。答出1句给1分,得满2分为止。有偏差的可以考虑给1分)

19.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伯乐;孤芳自赏、清高孤傲。(2分。意对即可)

二、比较阅读《陋室铭》和《爱莲说》,回答问题。

【甲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乙文】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小题1】下列各组句子中,划线词语意思相同的一项是 A.有仙则名/莫名其妙 B.宜乎众矣/ 因地制宜 C.晋陶渊明独爱菊/ 无独有偶 D.香远益清 /精益求精

【小题2】翻译文中划横线的句子。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小题3】理解填空。(4分)

《陋室铭》一文作者认为陋室不陋的原因:

《爱莲说》全文的中心句是:

【小题4】下面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铭”和“说”,都是古代的一种文体。“铭”是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已或者称述功德的文字,一般是用韵的;“说”往往借描绘事物以抒情言志。 B.两文都运用了托物言志的写法。甲文通过赞美简陋的居室,表达了作者不慕荣利、洁身自好的生活情趣;乙文借莲表达了作者安贫乐道、高洁傲岸的生活态度。 C.“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用来比喻君子通达事理,行为端正,因而美名远扬。 D.乙文 通过赞美,说明爱莲的理由,借以表明自己的人格操守。

【参考答案】

【小题1】D

【小题2】(1)我只(则惟独)喜爱莲从淤泥里生长出来,却不受泥的沾染。(2)没有嘈杂的音乐扰乱耳朵,没有官府的公文使身体劳累。

【小题3】(1)赞同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2) 莲,花之君子者也

【小题4】B

(1)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言词语一词多义的能力。加点词意思、用法完全相同的一项是D。D项中两个“益”的.意思都是“更加”。选项A中,“有仙则名 ”的“名”是出名的意思;“莫名其妙”的“名”意思是“说出”;选项B中“宜乎众矣 ”的“宜”的意思为“应当”,“因地制宜”中“宜”的意思为“方法”;选项C中“晋陶渊明独爱菊”中“独”的意思为“唯独”,“无独有偶”的意思为“仅仅”。

(1)本题考查学生翻译文言语句的能力。翻译句子时,第一步:联系语境明大意。联系具体语境,把握句子大意,写出主干。第二步:字句落实莫疏漏。注意重要实词、虚词,看清语法现象,如古今异义、词类活用、偏义复词等;明确特殊句式如省略、倒装、固定句式等。第三步:翻译句子要得法。文言文“六字翻译法”:留、替、补、删、移、猜。“留”,指凡朝代、年号、人名、地名、官职等专有名词,皆保留不动;“替”,将单音词换成现代汉语双音词,将词类活用词换成活用后的词,将通假字换成本字……凡该换的,一律换之;“补”,即补出所省略或隐含的内容,特别是对省略句;“删”,指删去那些无意义或没有必要译出的虚词;“移”,指把文言句中特殊句式按现代汉语要求调整过来;“猜”,指文言句中多义实词、带修辞的句子,要根据上下文灵活猜测处理。第四步:隐性失分要避免。回顾原文,检查是否符合语境“看”;再读一遍,保证句子准确通顺“念”;誊上卷子,字迹清楚端正无误“写”。所以翻译时除了要注意“独、之、而、染、乱、劳”等重点字的意思,还要补充出省略的成份,同时还要注意整个句子翻译句子的完整性、准确性。

(1)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内容的能力。(1)先以“苔痕”二句写“陋室”环境之清幽宁静,以“谈笑”四句写室内生活情趣之高雅;再由此反跌出“无丝竹”二句,使室主人超尘绝俗的胸襟更洞若观火。最后,奇峰突起,连举三位古人来证明“陋室”不陋。“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这是例证,联系上文还看见出作者有自况之意;再引孔子的话作结,更具有雄辩的力量。按:孔子的原话是“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作者省略了上句而只引下句,是因为上句的意思已经包含在“南阳”二句之中。这样来引述既巧妙地回应了开头“惟吾德馨”一句,又显得含蓄无穷,发人深思。(2)“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这是总提,为下文将要说到的“菊之爱”“牡丹之爱”“莲之爱”张本,是入题的准备。接下来,先以陶渊明爱菊和世人爱牡丹二事作烘托,然后用“予独爱莲”一语道出作者心意,这就是入题了。循此继进,自然说到莲的种种可贵之处。从“莲之出淤泥而不染”至“亭亭净植”几句,在描写中渗透作者对莲的无限赞美之情,突出了莲的洁净、单纯、雅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则总括莲的品格。莲既有此品格,菊和牡丹又如何呢?由此又引申出一层新意:“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三者都具有象征不同人群的意义。到篇末,作者再运用感叹的方式含蓄地表明了自己的人生态度:他既不愿像陶渊明那样消极避世,又不愿像世人那种追逐功名富贵,他要在污浊的世间独立不移,永远保持清白的操守和正直的品德。“爱莲”即爱君子之德──这是本文的主旨。”

(1)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内容的能力。B.两文都运用了托物言志的写法。甲文作者通过描写自己的"陋室"表明自己高洁傲岸的节操和安贫乐道的情趣。;乙文借莲表达了作者表达了作者洁身自好,安贫乐道的思想感情。经分析,B项答案是错误的。

《明朝那些事儿》

个人感悟

第九本太仓促了,其中的人物、事件就跟历史书上一样,走马观花一般出来一下就over了,没有色彩。前四五本色彩丰富,这也是区别于教科书的原因。

古代皇帝没有一个是想当昏君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不知道。他天天炼丹,大臣们冒死相谏他会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所知道的是:大臣们都不懂得这样的好处的,这样对我好。我好就是国家好。

这好像一个人的性格。自己最不清楚自己的弱点。书的末尾不是写了吗,能改的叫缺点,不能改的叫弱点。一个小气的人一毛不拔,自己也省吃俭用,朋友有难他不帮,大家都说他小气,可他不会这么认为。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你就那个人,你是故事的主角,你觉得自己坏吗。普通人都不会觉得。

明月的文笔赞一个。只有幽默才能驱使人一口气看完那么厚的书。历史就在眼前发生,好像看电视剧一样,只是这比电视剧更精彩。

说几个人物,让我记忆尤深。

【王守仁】,这位已经属于神话级别了,无所不能,能文能武,能伸能屈。大学里所学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算是当今哲学的主流观点了。唯物辩证法所批判的正是单一的唯心。只是每一种哲学的产生都有他们那个时代所需要的。我一直在想,如果他活了几百岁,能否改变后面的结局。真是个迷。

【杨继盛】不评论了,还是把那段话贴上来吧。记得看到那里的时候,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敬佩之心不能表矣。

”在那个深夜,杨继盛被腿上的剧痛唤醒,借着微光,他看见了自己的残腿和碎肉,却并没有大声呻吟叫喊,只是叫来了一个看守:“这里太暗,请帮我点一盏灯借光。”

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要求,看守答应了,他点亮一盏灯,靠近了杨继盛的牢房。

就在光亮洒入黑暗角落的那一刻,这位看守看见了一幕让他魂飞魄散、永生难忘的可怕景象:

杨继盛十分安静地坐在那里,他低着头,手中拿着一片破碎碗片,聚精会神地刮着腿上的肉,那里已经感染腐烂了。

他没有麻药,也不用铁环,更没有塞嘴的白毛巾,只是带着一副平静的表情,不停地刮着腐肉,碗片并不锋利,腐肉也不易割断,这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然而杨继盛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在这个深夜,单调的摩擦声回映在监房里,在寂静中诉说着这无与伦比的勇敢与刚强。

在昏暗的灯光下,杨继盛独立完成着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以肯定)的手术,当年关老爷刮骨疗毒(真假还不一定),也还有个医生(特级医师华佗),用的是专用手术刀,旁边一大群人围着,陪他下棋解闷。

相比而言,杨继盛先生的手术是自助式的,没有手术灯,没有宽敞的营房,陪伴他的只有苍蝇蚊子,他没有消毒的手术刀,只有往日吃饭用的碎碗片。

杨继盛继续着他的工作,腐肉已经刮得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面的筋膜。

掌灯的看守快要崩溃了,看着这恐怖的一幕,他想逃走,双腿却被牢牢地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曾见过无数个被拷打得惨不忍睹的犯人,听到过无数次凄惨而恐怖的哀嚎,但在这个平静的夜里,他提着油灯,面对这个镇定的人,才真正感受到了深入骨髓的恐惧和震撼。

于是他开始颤抖,光影随着他的手不断地摇动着。

一个沉闷的声音终于打破了这片死一般的寂静:

“不要动,我看不清了。”

二十年前,曾有一部极为轰动的电影《第一滴血》,后来还拍了续集,里面的兰博兄极为彪悍,曾把火药洒在伤口上,给自己消毒,国人为之侧目,皆视其为硬汉偶像。

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在四百多年前,有一个叫杨继盛的人曾经比兰博还要兰博,而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兰博是假的,杨继盛是真的。

杨继盛就这样活了下来,就这样名震天下,就这样永垂青史,因为他的坚忍、顽强、以及正直。

【朱元璋】创造历史的人物,既然走上了这条路,就没有回头路。

【朱棣】同上,按理说朱允炆是个好人,可是在看书的时候,还是期待朱棣能赢,皇帝不需要好人来做,只需要有能力的人来做。

气节,为这两个字丧命的人太多了。前赴后继。按照书中说发来说。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三大都挂了,就剩下中国一个,八国联军,军阀统治,内忧外患,抗日战争,内战。这才是真正的历经沧桑。而在这沧桑中,正是气节,保全了唯一的文明古国。

关于清军入关。不知道广大汉人是怎么看的。当然了,如今是56个民族是一家,不过那个时候可不是。

我猜想,如今外蒙古国的史书上会不会这么写,想我大蒙古国的辉煌历史,几百年前打败了明朝,一统中国,建立了属于我们帝国的清朝。在他们笔下,“我们“可能就是外人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

《明朝那些事儿》记述了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将暗淡的历史焕发精彩。当年明月用他那幽默的笔风,从客观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心理,带着读者去品明朝。

一个王朝的兴起,在于前一个王朝的腐败,一个王朝的灭亡,在于这个王朝的无能。每一个王朝都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打打杀杀,从叔侄大战到闯王李自成,从蒙古部落到后金部,大人物被打倒,小人物赶上去。一个王朝灭亡,另一个王朝诞生,这像是在轮回,但其实是在进步。

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弱的迟早会被强的征服。只有这样推陈出新,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一个经济繁荣,军事力量强大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富有就不会造反,军事国防强大就不会有别国侵略。

一个国家是不能没有钱的。明朝亡于无银。国富则民强,国贫则民受欺。中国原来是世界上罕见的帝国,西汉时有丝绸之路,明朝时有七下西洋,各国的友好使臣,商人留学生不断的涌来,那时何等的强大。后来贫穷下去了,经济不能再使人温饱,军队不能够足以保卫领土,八国联军就来趁火打劫。

为人处事要讲气节,但有时候气节等于死心眼,我们要有气节,但不能死心眼。暂时的忍让是为了以后的长治久安。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否则就是欠扁,很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就是欠扁的。

在很多时候心态和信念是可以决定成败的。一支抱着必死决心的军队是一支无敌的军队。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相信自己能行,仗就打赢了一半,相信自己不行,那么仗就别打了,早点认输投降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所以说士气很重要,坚定信念调整心态,有决心才有动力。自信很重要,但过于自信就成了骄傲,一个骄傲的将军会让手下的千万士卒丧命。一个好将军就是一个高素质的兵。一次次血腥的战役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战友的尸体中获得总结。面对强劲的敌人,不断的战败,败久了就会产生恐惧,但不管有多么恐惧,下次依然要与他再战,因为国家需要。终有一朝打垮敌人所向披靡!那么一块好钢就这么炼成了。

什么物件都有气数,气数就相当于保质期。一个王朝在世界上存在多久,这段时间就是他的保质期。气数的保质期就相当于国力,国力有增无减时气数殆尽。国力如果永远强盛气数就永远不尽。所以我认为气数是可以左右的。

断断续续用了一年的时间终于看完了整套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3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4

认真读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很想写段读书笔记。许是书写的太精彩了,忍不住想写几句。一段几百年的明史,却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第一部里记忆犹新的是那段八股科举

看完第一部后觉得老天格外厚爱朱棣,穿了朱允炆的防弹衣不说,连沙尘暴都格外青睐朱棣一方,那几仗胜利的更外惊险和侥幸。(其实也许是书里故意这么写的,但是那四年的风风雨雨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朱棣的强大,敢弑君夺位,比起宁王那些人,让我佩服不已。至少他不那么做,肯定会被朱允炆贬为庶民。那段洪武年间,那个风雪之夜,便已经让人记忆深刻,这是一个怎样有隐忍之心的男人。也可以感受到朱棣装疯卖傻背后的豪情壮志、说他是社会青年,我觉得并不完全符合。早年跟随父亲征战,可能是父亲疏忽了他,倒也罢。正因为有这样一段不寻常的乱世之战,才成就了后来这样一位不平凡的永乐皇帝。我觉得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 朱棣和朱元璋都有个共同的地方,狠起来,会绝到底。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但是他们的两位长子又与其相反。朱标若是没有英年早逝的话,应该是位仁君。宋濂天天教他的都是做皇帝要宅心仁厚,善待百姓。而那位当了十个月皇帝的朱高炽似乎也是比他老子厚道许多。同样的老子生出来的儿子们可真是性格迥异。 最喜欢书里写的金戈铁马的场面,不算宏大,称不上写的精致,却颇有戏剧化。无论是对战陈友谅火烧那些铁索战舰,还是对战那些前朝元人在那个漫无边界的沙漠里寻找敌人,或是盛庸在追杀北军时突然帅旗刮倒,都觉得充满了戏剧化。正是因为如此,战争才能写得如此精彩。

第一次发现即使没有爱情的小说故事里,也能让人看得如此投入。无论是从哪位强大的将军身上,都隐藏着这样一句话。即使日后身处绝境,亦需坚守,万勿轻言放弃。 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有人说这些事儿,不够真实,其实在我看来,假假真真也好,这段历史能够在轻松的氛围里写的如此深刻,已觉得不易,何必要做到绝对真实呢,本来历史就没有绝对的真实,即便是正式记载,也不能说明绝对可靠。历史可以写的如此好看,像书里所说,生涩的道理用最普通的语言来描述,岂不更易理解。为什么非要钻牛角尖呢。 我想把这部书完全读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作为枕边书,它还是不错的选择,应该有很多人都看过,类似于易中天的品三国。畅销千万册。不过相比之下,无论是品三国还是论语心得,比起这部书,都逊色不少。 那么长的一本书,我居然都记得书里的人名,有点过目不忘。哈哈。就此罢笔。希望你会喜欢。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5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套笔锋惊奇的历史书籍,它不仅让我获得了颇多知识也让我获得了不少的感触……

此书其名为《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笔名)所著。这是一套向我们讲述明史的系列丛书。这位作者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从朱元璋开国到1644明朝的没落其间之事。当我在某书评网站看到这番简介时并没有感觉到这套书有什么太大的亮点。但当我读了之后,我的所有想法全部改变了。我以往读史书都是极其的费劲甚至感到枯燥乏味,但这次不同,这套书让我很容易读懂,而且读后自己也会有很多的想法,也会试着去揣测作者笔下人物当时的想法、感受,这本书令我愈发的渴求,恨不得茶饭不思也要读完。

读这套书之前,我仿佛一直都站在历史的大门外,苦苦寻着开门的钥匙,读完了这套,我才发现打开历史之门的并非是一把钥匙,其实只用轻叩几下扣门环就能看见明朝正拨开云雾向我倾城而来。

当年明月(作者)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说书人,他的文字并不是拘泥于历史的高深莫测和难以理解的文言文,而是掺杂着他自己对历史的理解、感悟与评论,让我们得以更直接得面对历史的沧桑与神秘。就像他本人所说的:“我很喜欢历史,喜欢那些过去的人和事。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我们去回味。我写文章有个习惯,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的很好看。我想写的,是一部让人可以在轻松中了解历史的书,一部好看的历史,仅此而已!”显然,他真的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出色。

作者的写作不仅笔锋活泼幽默,而且加进了自己的感悟,这就拉进了作者与读者的距离,也拉进了古人与今人的距离。这是套好书,除了把史实摆出来,还要评论挖掘,用现代的语言去说。我很赞成作者对历史的解读,毕竟历史本就是一堆堆的故事和生动的人物组成,用人们喜欢接受的方式让他们去了解,是好事。我们需要更多的去了解历史,了解我们祖先的智慧所在。

要说明的是,这部书别看它的叙述语言并没有用那种标准的学术体,但他描写的都是正史,资料来源包括《明实录》《明通鉴》《明史》《明史记事本末》等二十余种明代史料和笔记杂谈,虽然用了很多流行文学的描写手法和表现方式,但文中绝大部分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甚至人物的对话都是有史料来源的,可以看出作者为了写它也是下足了功夫。

明朝,历经了三百年的风雨洗礼,从十六位皇帝的手中成长衰败,就这样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后与世长辞,我们纵有神力也无法再还原那宏伟而沉重的历史,只能从先人留下的文字中窥探到那神秘背后的艰辛。历史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但却真是地存在过。

书中很多的描写刷新了我对一些人事物的看法,比如戚继光,我以前只是单纯的觉得他是一个传统的民族英雄,印象中是一位呆板横冲直撞的略显呆萌的武将。后来我才明白,在战争中横冲直撞只会丢掉自己的性命,真正的武将是有勇有谋的,这才能够在你死我活不择手段的战争中生存并且连战连捷。戚继光的情商很出众,他并不是一个廉洁的官,否则以明朝的工资肯定不能养起传说中的“戚家军”,他善于搞关系,八面玲珑,所以在那些书中介绍的重要任务中他的结局是最好的。这也正是残酷的生存之道。

明朝还有很多让人惊艳的事物,比如王守仁的“心学”。王守仁在我眼中是个天才,军事、思想、文化样样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尤其是“格物致知”这四个字,留给后人的是无限的思考。明朝辉煌的历史长河中还有海瑞、黄宗羲解缙等等等等,相对这些人才来说,明朝的皇帝却是庸庸碌碌了些。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我懂了很多,思考了很多,也让我更明白历史其实并不是单纯的只有历史,在历史中我们甚至能窥见自己,窥见自己的未来。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6

有一本书,讲述了一位出生在贫农的伟大皇帝,用心把这美丽的江山托起。他就是朱元璋,建设了一个伟大的朝代——明。

《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写道,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

我们先来看看朱元璋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呵,朱元璋的野心真大,什么都是他的才行!

再来瞧瞧朱元璋与他的侄子朱文正。朱文正因官位而背叛朱元璋,但朱元璋见到朱文正后一点儿也不玩虚的,直接用鞭子去抽朱文正,一边抽还一边说:小子,你想干什么?

当朱元璋进攻张士诚时,作者是这样写的:可是朱地主用行动告诉他,天下只能有一个最大的地主,而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你张士诚。

最精彩的是朱元璋对付王保保的篇章,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当天晚上,王保保没有睡觉(算他运气好),这个爱读书的人,此刻正坐于军营之中秉烛夜读兵书。突然听见外面喊声大作,他心知不妙,当机立断,毅然决定逃跑,逃跑时颇为狼狈,光着一只脚跑出大营,匆忙骑上一匹马,就飞奔出营。

你问那十万大军怎么办?连我的鞋都不要了,还要军队干什么?可见名将就是名将,懂得权衡利弊,毕竟自己的命最重要,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是这样评价《明朝那些事儿》的:我觉得喜欢看的`人都是有思想、愿意想事情的人,这是好书,除了把史实摆出来,还要评论、挖掘,用现代的语言去说,他有他的角度。

确实,这是好书。它用动人的笔调描绘明朝的历史,使我们讨厌看的史书化为有趣的书。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你一定会很了解明朝的历史了。不用担心史书不好看,真的,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的很好看!

你不妨捧起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细细品读,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7

有一本书,讲述了一位出生在贫农的伟大皇帝,用心把这美丽的江山托起,《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700字。他就是朱元璋,建设了一个伟大的朝代——明。

《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写道,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

我们先来看看朱元璋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呵,朱元璋的野心真大,什么都是他的才行!

再来瞧瞧朱元璋与他的侄子朱文正。朱文正因官位而背叛朱元璋,但朱元璋见到朱文正后一点儿也不玩虚的,直接用鞭子去抽朱文正,一边抽还一边说:小子,你想干什么?

当朱元璋进攻张士诚时,作者是这样写的:可是朱地主用行动告诉他,天下只能有一个最大的地主,而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你张士诚。

最精彩的是朱元璋对付王保保的篇章,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当天晚上,王保保没有睡觉(算他运气好),这个爱读书的人,此刻正坐于军营之中秉烛夜读兵书,读书笔记大全《《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700字》。突然听见外面喊声大作,他心知不妙,当机立断,毅然决定逃跑,逃跑时颇为狼狈,光着一只脚跑出大营,匆忙骑上一匹马,就飞奔出营。

你问那十万大军怎么办?连我的鞋都不要了,还要军队干什么?可见名将就是名将,懂得权衡利弊,毕竟自己的命最重要,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是这样评价《明朝那些事儿》的:我觉得喜欢看的人都是有思想、愿意想事情的人,这是好书,除了把史实摆出来,还要评论、挖掘,用现代的语言去说,他有他的角度。

确实,这是好书。它用动人的笔调描绘明朝的历史,使我们讨厌看的史书化为有趣的书。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你一定会很了解明朝的历史了。不用担心史书不好看,真的,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的很好看!

你不妨捧起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细细品读,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哟!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8

一口气读完《明朝那些事儿六》(简称明六),有感而发,不吐不快。

明六主要是写了张居正死后,万历十年(1582)至天启六年(1626)朝廷中发生的政治、权利争斗,边界的入侵,百姓的生活。主要描写了东林党的崛起和覆灭,魏忠贤的阴谋及势力的扩张,努尔哈赤的强大和对明朝的入侵,最后以袁崇焕领导的艰苦卓绝的宁远大捷和努尔哈赤的死亡作为结局。

明六已经是才子当年明月的第六部作品了,风格不改,幽默、耍宝、充满智慧,虽然已经没有初次拜读明一的惊艳,没有其后五部的叹为观止,但是出于对明朝系列发自肺腑的喜爱,还是对明六充满赞赏,对作者充满钦佩。

读完明六,相比前五部,感觉能让人记住的可圈可点、才华横溢、名垂千古的名臣、名将明显少了,不是作者的写作枯竭,而是——真的没有了,明末那些像杨一清、李东阳、徐阶、张居正等那些很牛很牛的人死光了,接班人要么是天资平庸要么历练尚浅,况且朝廷面临前所未有的黑暗:作为老板的能力太差,奸佞魏忠贤等的素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空前绝后的低。没有很牛很牛的能力,想在这样一个乱七八糟、妖风肆虐、黑暗无比的时代明哲保身、肩负重任,几乎,是不可能的。

天启年间,太乱。书中的几句对现实的细节描写真的让我毛骨悚然:某财主故意杀人,七品县官判其死罪,财主找关系,此人是魏忠贤之流,索要一万两,财主予之,附加条件因知县判刑,杀知县,允。没有天理了……庆幸自己没活在那个时候。

虽然没有可圈可点的人物,还是被一个天资平凡的人感动了——杨涟,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名垂千古、载入史册的人,当我看到黑暗中死囚杨涟的绝密遗书和绝笔还有素不相识、文化水平不高、道德水平未必好的监狱看守不顾生死、不顾地狱的折磨留存,寻找机会昭示天下的时候,我真的流泪了,我知道不管多残酷,高尚的操守终能唤醒良知!

阅罢明六,感悟良多,如果是我,出于黑暗的天启年间,若身居高位,我是选择尚有操守和良知的东林,还是明哲保身的沉默?面对天启年间权监魏忠贤不顾家国天下,任人投靠即给官给权的拉拢与诱惑,我想,能直面魏忠贤的东林党人,即便有很多缺点,也可称作不朽,因为,他们尚存良知,尚悲天下!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9

最近,班里《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特别火,听同学说好看的不得了,我经不住诱惑,也买了一套看。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时不时蹦出来点《三国杀》之类的小插曲也让人觉得十分亲切,这才促使我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看完了整整7本。

《明朝那些事儿》讲述了明朝从太祖皇帝朱元璋38年登基到年清军入关,大明王朝近三百年的兴衰,在这条长河中有于谦、杨涟这些忠臣,有死太监王振、魏忠贤这些奸臣,有浙党和宦党、东林党和庵党的明争暗斗,有严嵩和徐阶、高拱和张居正的首辅之争。

在忠臣里,我最喜欢于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会背“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可当他站在城楼上决定与也先决一死战的时候他还是没带兵打仗过得一个小小的兵部侍郎。我想敌众我寡,于谦绝对不会赢的。可是当他报出自己的作战计划时所有人都团结一心,最终大获全胜,也先不知道,这叫决心和信念。

在皇帝里我最喜欢朱元璋,从一个几乎一无所有的贫农到建立了27年的王朝的明太祖。把元朝的领地一点点的收入囊中,最后建立了明朝,表现出了他过人的能力。

在奸臣里,我最讨厌魏忠贤,没有他,明朝可能就不会灭亡。这都是因为不管事的木工皇帝朱由校,如果我是朱由校,早就把他拉出去凌迟灭九族了。

当然了,历史是不能改变的,历史就是是用来借古喻今,告诫后人的。总之,《明朝那些事儿》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大家可以去多看看哦!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10

说起读书,那真是我的最爱。但要问最爱读的一本书,一定是《明朝那些事儿》。

打开第一页,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这书具有一种别的书没有的魔力。那诙谐而又严肃的语言,令我哭笑不得,我为朱元璋打败陈友谅建立明朝而欢呼雀跃,又被王振,那个惹人恨的奸相气得火冒三丈。

明朝末年的出名坏人魏忠贤与许雪纯的罪行甚至让我流下眼泪,杨涟等人组成的东林党为道统而战,却无可奈何的死在一帮为权力和钱财甘愿失去人性的人的屠刀下。还死的那么不明不白,令人心酸。历史是很精彩的呀,我通过学历史,似乎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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