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1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2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3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我的叔叔于勤》有许多内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勤有了钱,“我们”全家希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但通过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个又老又穷的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都躲着他,因为他没有钱,从船长口中得知,他没有回自己家乡的原因是:他在哈佛尔还有亲人,不过他不愿意回去,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
我有点同情于勤,他从以前的“流氓”变成“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有本领,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经在慢慢的改变了。如果我是克丽丝,一定会和他相认,会给他改过的机会,所以“我的母亲”她的做法,我不赞同。
莫泊桑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的不公平,使人见利忘义,显示当时人那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
《关脂球》这篇文章表达了主人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我读着读着,越来越愤怒了,想到在开始,女主人公曾经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而在最后结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让我非常的可怜她,同时对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现在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么好的家庭,有父亲的疼爱与关心,能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每天都开开心心,没有烦恼,生活的很充实。
这本书的内容让人回味无穷,而一个个主人公的经历却让我不由得生起很多感触。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4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最近,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值几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意志坚定’。依我看,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5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这虽然是一篇写于19世纪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过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从而来教育人们应该积德行善,富有爱心。他的作品,对我们现在的人们,同意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6
日日夜夜盼他归来,可你却不知他一直在你身边。你在盼望他的归来,也在忘记他归来的痕迹。
你说你忘了,因为头上的创伤和你心底的伤痕,你不想再记起那个混乱的年代和那些更加混乱的人。你恨他们,所以对你来说忘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可你真的忘得掉吗?
如果真能忘掉,为何就不愿原谅你深爱的,却夺走你所爱的女儿呢?每当丹丹来到你身旁的时候,你都不愿直视她。也从不愿接受她对你的歉意。你只是冷冷的说“我不会原谅你的,丹丹,不会的”为何你连自己的女儿都不愿接受?我想,是因为你对那个男人爱的深沉。
可你真的爱他吗?
如果真的爱他,为何你只记得夺你所爱的女儿,却再也记不起你的深爱的人?是失亿的缘故吗?还是你被他伤的太深?陆陆续续地再想到那些痛的记忆,就使你忘记,连他也被忘记。
可你真的愿意忘记他吗?
为何你想要忘记,却仍记得他归来的日期?5号,你重复的念着,期盼着,你说“5号我爱人就回来了,我得去接他。”每个月的5号,也都能见到你孤独的身影。你独自举着牌子,在寒风中伫立。然后10年,20年过去了,你的身影已不再挺拔,你的脸上已爬满了皱纹,但唯有你期盼的目光,一如往常。
可这毕竟不是时光列车,你已等不到那个过去的他。
但不意味这,他已不在了。相反,他一直就在那里。难道你就看不出那个送你去火车站的同志眼里的无奈吗?难道你就听不去那个念信的同志声里的悲哀吗?可你却从未发现,也从未想起,那个陌生的同志的熟悉的脸和那段难忘的回忆。
这就是《归来》故事,一段望归不归,已归忘归的'半生思念。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7
他们在似曾相识中清醒和混沌着,清醒着本能的坚贞美好,混沌着无法言说的记忆伤痛。
那夜,她没有打开那扇门,从此,她终生再不锁门,她终生再不锁门,却终于关闭了心门。他痛苦于她不再认识他,却在她的不认识中终生体味她,认识她,明白她。
人最记忆之深在于最痛苦与最感动。她一生在幸福地追忆他的名字,半生也在封闭风雨交加中“迷失”的那个夜晚,“焉识”,于她于他焉能不识。这个问号没有留给冯琬瑜,却留给了叫“焉识”的那个人,她用忘记在告诉他“我的心里只有你!”
那段钩沉的岁月,他成为她唯一的牵挂,她成为他唯一在等的人,“焉识”在她心中焉能不识,“琬瑜”在他心中岂止宛如美玉,而他们的女儿“丹丹”,淹没于红彤彤的世界,为了耀眼反而失去光芒,未经淬炼的父爱并未阻止幼稚的红心。
一纸凄凉的离笺压在玻璃下,一滴浊泪落在玻璃上,清脆致断肠,清冷的泪隔着玻璃却拥抱不了看得见、摸不着的温暖;一曲熟悉而陌生的钢琴曲,唤醒了一颗被岁月苦痛浸透的心灵,那颗心流着血,那个人却依然在沉睡,不,沉睡的人如何流着泪,不能忘却的。记忆里,他们相互着唯一,偎依,;一筐凌乱的信,是他们二十年谋心不谋面的生活,清轻的诵读却又是谋面不谋心的温暖悲伤。
用半生的“无好”去迎接曾经的不好,终于明白那个日子是她的最好。
雪花飞舞的日子,他们去共同迎接一个叫“心心相印、相濡以沫、患难真情”的客人,那个“客人”是他们共同的记忆:炉火上冒着的热气,书案上的一杯清茶,一首淡淡的钢琴曲,一抹会心的笑语……
归来,是一个人,是一颗心,是一种生活,是一坎幸福,是一腔期盼,是一份守望。
岁月,那段岁月,那段“老方”的岁月,再不归来。
莫泊桑归来读后感500字8
一首悲壮的情诗,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陆焉识是不幸的,他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一生饱受摧残,但在那个混乱而颠倒的时代,陆焉识的不幸只是成千上万的众多的无以计数的不幸者之一,犹如大海之滴、巨沙之粒,微小而不足为奇,普遍而风声鹤唳。来自女儿毫不犹豫的揭露便是那个时代的缩影。黑白颠倒,搬弄是非,这便是那个时代。比起自杀的大卫,陆焉识又何其幸运?至少他还活了下来,平反恢复了名誉,得以回家与妻子女儿团聚。过去的时代不堪回首,谁对谁错都难以定论。不管是陆焉识还是冯婉瑜,巩素珍还是大卫,陆丹丹还是方师傅的妻子,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受害者,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陆丹丹可以不认自己的父亲并向工宣队队长告密,并不是她丢失了良心,而是在那个混乱的丧尽天良的时代里,为了眼前的利益,说白了是为了生存,父女亲情早已消失殆尽,思想里只能装着一种变异和荒谬的政治信念,服从政治命令便是一个人明哲保身的最佳途径。而亲情和爱情,就变得无足轻重甚至是可有可无了。通过电影,我们更能逼真地了解到那个时代人性病态的点点滴滴。
但命运总是残酷的。当他回到家后却发现自己的妻子失忆了。陆焉识虽然已经回到了家,却终究不能与深爱的妻子冯婉瑜团聚。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冯婉瑜却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年年岁岁矢志不渝地等待着那个永远也没有归期的人。可是陆焉识就在她的身边,在漫天风雪中举着自己的名字与她一起等待她想象中的人的归来。
这部电影就像一杯清淳而略带苦涩的茶,散发出的是温暖人心的甘甜,细细品茗之下,却是能轻易拨动人心灵深处脆弱的情感和欲哭无泪的沉痛和哀伤。
《归来记》属于《福尔摩斯探案大全》第五卷。作者是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本书由多个惊险的探案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我特别喜欢是他的观察和推理分析能力。在他探案的过程中,他通过观察、推理,很快就能找到破案的关键。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中,他通过遗落在现场的金边夹鼻眼镜,判定作案人是“一位衣着体面、如同贵族的女士。她鼻子宽扁、两眼之间距离很近,表情呆滞严肃······”。他通过是眼镜精致的外观,推断眼镜的主人是个妇女;通过眼镜的金边,推断这个人注重服饰及举止;通过眼镜夹子宽度,推断她的鼻子又短又粗······
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六座由同一个人亲手制作的拿破仑半身像被盗窃,并被砸烂丢弃。福尔摩斯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观察,通过推理和归纳法,发现雕像的被盗与几年前一颗昂贵的黑珍珠被盗有关,原来被盗的珍珠就藏在雕像里,所以歹徒到处寻找这几座雕像,实际上是寻到里面的那颗黑珍珠。
在《孤身骑车人》中,福尔摩斯根据来求助女孩的鞋底磨损情况、手指端形状、脸上神情气质推断来人是一个喜欢运动、偏爱骑自行车的音乐老师。
在很多的情节中,他根据一个绳结、一张照片、车轮痕迹、雪茄烟灰等等就推断出破案的`突破点,他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成为破案的关键。
这些故事既精彩又惊险,让人身临其境,我惊叹于福尔摩斯上细微观察力和超强的推断分析能力。当然,他的这一切都源于他对探案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他喜欢长时间呆在他的实验室,自己做各种实验,并得出科学结论。他通过雪茄的烟灰,可以知道雪茄的产地、品牌。福尔摩斯只要心中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的连续几天一直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
正是因为专业,福尔摩斯才能够侦破一个个奇案。很多人都说福尔摩斯是天才,但谁又会像福尔摩斯那样努力,为了破案废寝忘食,彻夜工作,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大圣归来
一、关于故事
齐天大圣孙悟空因为
故事开始。江流儿跟着师父在长安城打坐、参禅、化缘,长成了少年。山妖突然袭击城市,江流儿奋不顾身地救下一个小女孩,山妖一路追击,江流儿抱着女孩逃入一个山洞,孙悟空就禁锢于这间山洞里。江流儿无心的一个小动作竟致山石崩裂,孙悟空从乱石中苏醒,打退山妖,无意中救下两个孩子。然而孙悟空的右腕上还套着锁链,佛主仍能通过锁链继续控制他,山神的符咒也依然是他难以消除的魔障。江流儿第二次帮助了孙悟空,撕掉了黏在山神身上的符咒。
江流儿显然十分崇拜孙大圣,他多么希望孙大圣大展雄威。然而眼前的孙悟空已非昔日的孙大圣,这猴儿似乎意兴阑珊、落寞消沉。猪八戒不期出现了,这个丑陋的家伙本事不大却喜欢吹牛,还嘴馋好吃。江流儿当然看不上猪八戒,他心中的英雄只有孙大圣。虽然他们各怀心思,面对妖魔还是能够协力战斗,他们共同打退了又一拨山妖。这一刻,孙悟空的本性稍有流露,他告诉江流儿,要坚强和勇敢。歌声响起,那是江流儿心中升起的力量,也是孙大圣言传身教的力量。
夜幕降临,孙悟空、猪八戒和两个孩子一同来到一间旅店,这间旅店其实是一个魔窟。在旅店里,猪八戒只顾着找吃的,而孙悟空看顾着熟睡的孩子们,由此可见,消极的孙悟空还保持着善良的本质,相对于猪八戒的自私,孙悟空深藏着责任感。
妖魔们出击了,妖魔们的目标是那个女孩,他们指望着依靠吸食一群童男童女的血肉获得长生。魔主亲自披挂上阵,一场惊心动魄的鏖战开始了。孙悟空、猪八戒、江流儿等在白龙的帮助下冲出妖魔的重围,但是小女孩落入了妖魔手中。是继续战斗,还是抽身而去?江流儿请求孙悟空去救出女孩,可是孙悟空表示“我不想管这事”,见此情形,江流儿毅然转身,他要凭借一己之力救那女孩。江流儿的选择是悲壮的,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赴汤蹈火之举,他哪是众多山妖的对手,他被埋在了碎石之中。
江流儿的“死”终于点燃了孙悟空心中的烈焰,他的意志觉悟了,这意志显示了神奇的力量,在遍布周身的熊熊烈火中,金色的铠甲披挂上身,红色大氅随风飘扬,右腕上的锁链消失无踪,他从耳朵上拔出金箍棒,那个从前的、曾经无往不胜的齐天大圣至此归来!
余下的故事不再有悬念,孙大圣赢得了胜利,这时他惊异地听到江流儿的呼唤——“大圣”,彩霞满天之际面向巍峨群峰的孙悟空回过脸来,几分惊讶、几分刚毅。故事结束。
二、我理解的故事
是什么力量使得已经萎靡不振、心灰意冷的孙悟空重获新生?是什么力量让这个失去了5百年自由的战士重获自由?是江流儿,一个小屁孩的坚强和勇敢、善良和执着。一路过来,妖魔不绝,孙悟空从江流儿这里听到了鼓励,从江流儿身上看到了从前那个无拘无束、乐观坚强的自己,发现了那个英勇无畏、充满正气的自己,那是自己的本质,是历经5百年磨难也不会泯灭的本性。大圣归来,是孙悟空意志的觉醒,是他的“自我”的归来。那加固在孙悟空右腕上的锁链,其实是他心中一时自闭的枷锁,当江流儿一再地表现出正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孙悟空心中的锁链便松动了,最终完成了对他人的.拯救,以及对自我的拯救。
依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理论,每个人都有一个代表了本能和欲望的“本我”,一个理性支配的“自我”,一个具备了所谓良心、理想和信念的“超我”。“超我”指导着“自我”的选择及其行为,压抑着“本我”。如果“超我”式微,“本我”嚣张,那么“自我”就会失去理性。妖魔是由“本我”控制的,因此他们即便嗜血成性也浑然不知罪孽之深重。而江流儿显现了“超我”的力量,这或许正是他跟随着出家人师父修行的收获。孙悟空的一度消沉是“超我”的沉睡和“自我”的放逐,然而他毕竟是齐天大圣,“超我”一旦复苏,“自我”必定站立,于是乎“大圣归来”。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唤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人与妖之间的斗争,何尝不是“超我”与“本我”的较量。人的心中都可能有一个江流儿,谁发现了江流儿谁就找到了“自我”,归去来兮又何妨。
人生难免有挫折甚至劫难,超越它,我依然故我。超越力便是“江流儿”,孙大圣的心中从来就有一个江流儿,山石压躯、铁索加身不过是彼一时也,怎能永远地禁锢住他。大圣归来,不只是那个火眼金睛、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超人的归来,更是那个崇尚自由、降妖除魔、扶危助困、自信豁达的孙行者的归来,是美好品格、强大意志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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