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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的观后感整理50条

时间:2020-08-27 02:02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在七年里,以琛对以玫的深情视而不见,默笙面对应晖的优秀毫不动心,他们愿意坚持着对心里的那个人的爱。

何以笙箫默电视剧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何以琛如是说。《何以笙箫默》带我们重新思索了一个深刻的人生与爱情的主题,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也许,就如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的借范柳原之口所说:“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我们谈的恋爱,真的是爱情吗?

这是一个剩男剩女遍地的时代,北上广的夜,多少年轻人行色匆匆,为事业、为生计、为房子、车子,背后有多少段大学时代无疾而终的爱情?有多少对儿是被父母催婚无奈的将就?个中滋味只有自己

何以琛却独自等待了7年,带着对赵默笙怨恨和误会,却还是放不下转身拥抱别的女孩。赵默笙回国,与何以琛满腹心事擦肩而过,相见不相认,相认又相折磨,首播开篇的几集,就吸引观众进入一个“有故事”的情节点,顾漫这样的处理带着戏剧性的张力,叫人对接下来的剧情充满期待。

赵默笙这个人物角色让唐嫣也诠释得非常精彩。7年回国,带着对爱情的留恋不舍,任事业、前途、环境各方困难汹涌扑来,这个看似瘦弱的小女人自有一份开朗乐观。因为心里坚定知道自己为什么回来,自然接受这一切的落差。

钟汉良饰演的`何以琛看似事业成功,为人严肃刻板,波澜不惊,其实内心对爱有最炙热的渴望。真正最渴望爱情的人,往往最不容易滥情,因为他们心里懂爱情是什么,是只如初见的唯一那个人,是一生一遇的一份爱情,当他真的爱过,就懂得世界最不能将就的就是爱情。钟汉良俊朗挺拔的外形,内敛坚韧又克制的感情,把“内心炙热,爱是克制”的何以琛诠释得入木三分,也恭喜他总算结束2014全荧幕渣男的角色之路,终于本色出演一个用情又深又专的何以琛。

在爱情的世界里,只有爱与不爱,没有将就,更没有备胎,何以琛的独自等待,背后还有何以玫、萧筱的一往情深,赵默笙的背后也有一个痴情的前夫应晖的穷追不舍,但就如何以琛和赵默笙的选择,爱的始终是不将就的那个人。

知音难寻,真爱难觅,“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大概爱情观所说的正是这句“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吧?爱是永不止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有幸在追这部剧的观众能够遇到那份让你不将就的爱情,抓住它,如果爱,请深爱!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平淡简单的幸福。

曾经有一位女网友问过我:”相信这世间有何以琛这种深情的男子吗?“当时只是草草回答,没认真去想深情这二字。这两天见识过《何以笙箫默》之后,还真的不敢确定在现代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仍能保持着那份真心的人是否存在?确实不敢肯定。

七年后在超市里的重逢,被赵默笙抛弃了七年的何以琛第一眼就认出她了,可是他却当没见到她,只对以玫说了一句“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然后离开了超市。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当赵默笙把钱包还给何以琛时,何以琛是以冷峻的表情待人,钱包里却依然保留这赵默笙的学生时代的照片--my sunshine。当知道赵默笙在一间杂志社工作,他几乎每天都去她工作的地方等其他女子。当他听到赵默笙要去相亲,他的眼神变了,表情阴霾。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当他问她:”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她说对不起,我结过婚了,三年前,在美国。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昔日的甜蜜已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 再到后来他们闪婚了。赵默笙才知道何以琛为什么当电视台的嘉宾,因为“如果我无法找到你,我会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你看到”。这中间的过程作者顾漫写得很真实,让人深同感受。

之后赵默笙跟何以琛以及C大的校友在酒店遇到赵默笙的前夫SOSO总裁--应辉,那一刻的赵默笙是多么的不知多措。怕在场的校友怎么看待骄傲的何以琛,也害怕何以琛的表情。那一晚应辉跟何以琛长谈了,才知道赵默笙跟应辉结婚的原因,才知道有一个人曾经拿应辉研发的搜索器搜索过何以琛这个名字,也知道赵默笙心里依然有他,一直没变。

在大学期间何以琛就知道自己的父亲其实是被赵默笙的父亲害死的,所以才对赵默笙说但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可最后的何以琛还是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正如应辉所说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让我们等待。七年前的何以琛在知道赵默笙的离开,正如失去阳光的花朵。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愈合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他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但我不愿意将就。”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从赵默笙离开美国奔向上海的时候,故事在其独白中,缓缓拉开忧伤的大幕。赵默笙似乎有一种大胆来沪,小心行走的姿态,对于上海,是情感一场殇,再回来,是自揭伤疤的惩罚?还是痊愈伤口的渴望?

一切的未知,如同观众对剧情发展的探求一样,赵默笙的新人生,一样的充满未知。

《何以笙箫默》

记得,最早看《何以》的故事是在大学宿舍。顾漫的文字很触心,于是这些年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那时候总在想,要是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谁能演好赵默笙那一抹生命中的阳光,谁又能演得出何以琛七年不变的内敛和执念。最终,《何以笙箫默》没有让我失望,甚至惊喜大于期待。

唐嫣饰演的赵默笙很有着文艺清的质感,而何以琛的腹黑也藏着“不愿将就”的执念。这部快时尚的青春偶像剧多少带上了点年代的色彩。虽然故事里有灯红酒绿的上海,有高傲冷艳的是非名模、也有疯狂相亲的摩登女郎,但情感冲突点主角却还都保留着心底的爱恨痴缠。记得看《致青春》,有一句旁白震彻心扉,说“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情,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何以笙箫默》,没有成人世界的冰冷和计较。交叉进行的校园时光总能让人回味起大学时的爱恋,如同午后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今后的岁月。甜蜜的时光无法忘怀,就连疼痛和忧伤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缱绻难忘。最终的结局,不过是那一句“好久不见”。

都说少年时的恋爱是盲目的自信和勇敢。《何以》中赵默笙便是最好的标杆。少年时代的穷追猛打,一颗倾尽而出的心,只因喜欢不畏世俗。也正是这颗少女的赤子之心成了照进何以琛忧郁内心的第一抹阳光,让他尝到了爱情的滋味,也让他甘心在毫无希望中苦等7年。那句写在照片背后的“My sunshine”是心底的美好和疼痛,那个“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是愿得一心人的的等待。7年的光阴蹉跎,他们走出大学、步入社会,时代在飞速发展,爱情却还留在原地蹉跎。同样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你,有没有想过放下车子房子面子这些世俗的禁锢,去心甘情愿毫无保留的爱一个人。当“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成为集体的病态认知,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爱情为什么会一去不复返了呢?可须知,两个人的爱情从来都与旁人无关。若没有一颗“生命契阔,与子成悦”的心,如何抵挡得了物欲纵流的红尘。

《何以》电视剧中,其实最出彩的就是节奏。小说作者顾漫是出了名的“乌龟漫”,生活过得慢、小说写的`慢,《何以》的故事原版也延续顾漫一贯风格,结构简单、对话简单、人物关系简单。不得不说,电视剧的改编虽然扩大了人物关系,加重了戏剧冲突,却依然保留了原著中慢慢磨“吊人胃口”的路子。所以《何以》的情感发展徐徐展开,渐入高潮。看惯了各种雷剧、神剧的观众们一时无法适应,可这是一部值得静下心来细细体味的情感故事。虐恋是必经之路,但后续的发展便是激情过后的温情脉脉、细水长流。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何以爱情

年少时的爱恋,如同午后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今后的岁月。甜蜜的时光自是无法忘怀,就连疼痛和忧伤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缱绻难忘。

可是你不告而别,留我绝望沉沦。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于是有了那漫长的七年。七年,从青涩到成熟,曾经不谙世事的学生都有了自己的事业。也许很多人还有了自己的家庭,而身旁的人早已不是最初的恋人。偏偏,他还想着她,她还忘不了他。

似乎美好的恋情总是因误会而中止。再重逢的他们却彼此折磨。他爱她,也恨她。可是就算要一辈子互相折磨,也再不会放手了。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们爱着这样始终如一的爱情。因为喧嚣的都市,浮

我多么希望能多一些这样的始终如一。

“我不愿意将就。”以琛和默笙是幸福的,他们最终等到了对方,这段恋情圆满结局。

只是并非每个人都能够不将就。

全剧开头以琛和默笙时隔七年的重逢,让我想起了曾经那些爱情里的时间间隔。

小李飞刀的开头 ,李寻欢从关外回到李园,是十年后,彼时的他眼神憔悴,咳喘不断;而林诗音已嫁作人妇,美貌依旧却满眼幽怨。同样的是,十年过去,他们爱的仍然只有对方。不同的是,他们已不能在一起了。

小说萧十一郎的开头,风四娘从关外回来,也是七年后。关外七年,她以为能忘掉他,却终究爱着他。只不过,他爱的不是她。

同样漫长的时间间隔,漫长的思念和等待,却无法等到那个人。

如果你的那个人出现过,那么你应该庆幸;如果你终于能够不将就,和他在一起,你更应该庆幸。

时间太快,人生太短,珍惜眼前人。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因为有了选择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儿时读徐志摩的诗,只是觉得旋律特别的美,他的文字,就如跳动的音符,让人不自觉的开始学习他的表述方式,试着以这样的语言去写作。

今天在网络上,看到一本小说。是一本太通俗太泛滥的言情小说——《何以笙箫默》。引起我兴趣的是,女主人公的名字来源于徐志摩的诗——赵默笙。而男主人公的名字“何以琛”又与多年前,我同学梦中的那个名字惊人的相似。何以笙箫默,当我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有些答案,在心中好像已经得到求解了。

这个男人,他爱着你吗?

女人对于爱情,特别是深爱的时候,总是诚惶诚恐。她根本无法判断,这个男人,是不是也同样深爱着她。所以,有的时候,会表现得自信满满,总是厚着脸皮,跟在他的身边;而有的时候,又会极度自卑,就像赵默笙,一个人偷偷的远走异国他乡整整七年,为了竞争对手的一个同样底气不足的示威。

这个男人,他爱着你吗?或许连男人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何以琛爱着赵默笙吗?或许,一开始,他也是这样认为的,见面的那一天,阳光透过树缝投影在赵默笙灿烂的笑脸上,然后折射入他的心理。她是他的“my sunshine”!至少爱与不爱,没有那么深刻的认知了。所以,他老是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家庭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大吗?

何以琛与赵默笙的家庭其实是有交集的,只是赵默笙自己不知道这一点。

赵默笙一直认为,自己有一个悲剧式的家庭。大一之前,父亲为Y市市长,中年得女,将赵默笙宠上了天。所以,她才难得可贵的,有如此干净灿烂的笑容。而在赵默笙弃学出国之后,这个家庭发生巨变,父亲贪污巨款被查,在狱中自尽。母亲欲与父亲脱离关系,在父亲自杀前的一个多月,就与父亲解除了婚姻契约。赵默笙有许多不解,要与母亲问个明白,可惜,七八年都未曾蒙面的母女,相见一刻,却好像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问了。

赵默笙是不幸的,但是,她毕竟曾经有一位父亲,如此的宠着她,还拼尽全力,为她的未来做了他力所能及的安排。而何以琛呢?以不到十岁的年龄,父母双亡,起因却是,赵默笙时任银行行长的父亲,对于何爸爸的贷款承诺,出耳反尔,导致何爸爸跳楼自杀,何妈妈亦追随而去。何以琛一直知晓的,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赵默笙,因为他知道,赵默笙很爱多想,知道得越多,只会给她造成更多的心理负担罢了。

天资不够聪颖,门门

赵默笙or 应太太

赵默笙结过一次婚,在美国的七年中,她结过一次婚。

那段姻缘,是另外一个故事。应先生在落魄的时候,收到过一位来美的中国女孩的500美元的救济,三年后,应先生成为知名网络公司的总裁,而这位中国女孩,为了救自己的一位邻居,需要别人的帮助,所以,请求应先生归还其曾经接受的那500美元。

总是帮助别人,不惜搭上自己的赵默笙呀!后来,就有了,在别人的眼睛里的,应先生,和应太太。而在他们的世界里,始终就只有应大哥,和赵小妹。

他们的总后一次相遇,是在C大校园里。赵默笙随着何以琛来参加校友聚会,巧合的是,应先生也受邀回国,参加一个讲座。在大厅里,一位曾经在美国接受过应先生,应太太款待的商人,认出了赵默笙,冲着她大喊:“应太太。”难堪的何以琛正想解释:“她现在不是……”却被赵默笙打断了,说:“你认错了!”不死心的商人,又冲着应先生喊:“应先生,你太太在这里!”这时的应大总裁,风度翩翩的走过来说:“你认错了,我太太现在正在澳大利亚渡假呢!”

“应大哥,昨天酒店大堂的事,谢谢你。”事后,赵默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这样联系应先生。

而应先生的回复是,短短的二字:“不必!”

平静,是因为有了选择!

虽然,何大才子曾经气得口不择言的说过:“你凭什么以为我何以琛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可在第二天早上,他就带着一张身份证,上门逼婚来了。

是什么,让我动了凡心,会娶了你?

我想,是因为相信吧!

赵默笙借书证上的那张照片,何以琛一直收藏在钱包里,一次,被妹妹何以玫发现之后,他还能够平静如初的收回钱包。当时,何妹妹就有一个直觉——他心中,一定是有了选择。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何以琛的选择,竟然是等下去。直到七年后,赵默笙的重新归来。

我曾经认为,爱就是要轰轰烈烈!现在却越来越发现,大爱无痕,真正的爱,却是平静如水的。

平静,是因为有了选择!

大学时代的赵默笙,对C大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死缠烂打”地倒追,与众不同的方式吸引了以琛的目光,一段纯纯的校园爱情悄悄滋生。然而,以琛寄养家庭的妹妹以玫,鼓起勇气向默笙宣战。当默笙去找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以琛和以玫在一起的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深造。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默笙回来了,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这对分手七年的爱人,横在他们中间的,有对以琛一直不死心的同学萧筱,非亲妹妹以玫,有默笙因生活所迫在美国已结婚的事实,有痴情前夫应晖的穷追不舍,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经济恩怨,但这些并没有让这对分手的恋人继续错过,反而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电视剧《何以笙箫默》

年少时的爱恋,如同午后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今后的岁月。甜蜜的时光自是无法忘怀,就连疼痛和忧伤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缱绻难忘。

可是你不告而别,留我绝望沉沦。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于是有了那漫长的七年。七年,从青涩到成熟,曾经不谙世事的学生都有了自己的事业。也许很多人还有了自己的家庭,而身旁的人早已不是最初的恋人。偏偏,他还想着她,她还忘不了他。

似乎美好的恋情总是因误会而中止。再重逢的他们却彼此折磨。他爱她,也恨她。可是就算要一辈子互相折磨,也再不会放手了。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们爱着这样始终如一的爱情。因为喧嚣的都市,浮

我多么希望能多一些这样的始终如一。

“我不愿意将就。”以琛和默笙是幸福的,他们最终等到了对方,这段恋情圆满结局。

只是并非每个人都能够不将就。

全剧开头以琛和默笙时隔七年的重逢,让我想起了曾经那些爱情里的时间间隔。

小李飞刀的开头 ,李寻欢从关外回到李园,是十年后,彼时的他眼神憔悴,咳喘不断;而林诗音已嫁作人妇,美貌依旧却满眼幽怨。同样的是,十年过去,他们爱的仍然只有对方。不同的是,他们已不能在一起了。

小说萧十一郎的开头,风四娘从关外回来,也是七年后。关外七年,她以为能忘掉他,却终究爱着他。只不过,他爱的不是她。

同样漫长的时间间隔,漫长的思念和等待,却无法等到那个人。

如果你的那个人出现过,那么你应该庆幸;如果你终于能够不将就,和他在一起,你更应该庆幸。

时间太快,人生太短,珍惜眼前人。

小说《何以笙箫默》观后感

江南中唱到“不懂爱恨情愁颠倒的我们,都以为相爱就像风云的善变,相信爱一天抵过永远,在这一刹那冻结了时间……心碎了才懂”。也许现代的人,对于爱情,是由渴望,到沉默,再到淡漠。那时岂与现时同?现代的观念和古时自是有很多的差距。譬如泡沫爱情,譬如闪婚试婚,譬如一夜风流,爱情是什么样的,婚姻又是什么样的,怕是大家以为容易解答,实际上却懵懵懂懂的课题吧?

想起张爱玲的“现时安稳,岁月静好”,其实有着颇多的无奈,就这样吧,还能怎样,我屈从于现时的温暖……想起三毛与荷西的爱情,那么自由的一个人,却始终不能忘怀带给她温暖的人,于是梦里痴缠,生死不绝……读过一篇小说,很美的名字,《何以笙箫默》,平淡而深厚的爱情,那么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幸福,以琛说“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于是,放下怨恨,只是为了倦极时得到的温暖,现时的幸福。

故事里总是有坏女子因为不得所爱而纠缠不休,恼羞成怒,横加阻挠的情节,有时候想想,总是觉得可气而可笑。不是你的,即使抢来又能怎样,依旧不是你的,人的心实际是最自由的,越是阻挠,越有冲破的勇气。如果不得,不如放弃,何况真正的爱,需要的不是约束和捆绑,而是给所爱的人幸福,然后,虽然不得,可是能坦然的面对、放下,只有这样,才能有未来。过去的事情属于记忆,未来才是弥足珍贵的,如果不能忘怀,至少要把过去与未来放在不同的盒子里,否则,陷于过往,只会连身边的幸福都被遗忘,之后,再一次的追悔莫及……所以,哪怕放下很难,也一定要放下。

至于婚姻,以琛开玩笑说,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长期的契约关系。确实,婚姻意味着不仅是爱情,更多的还有责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有爱情是不够的,婚姻实际上是由爱情的天堂到现实的生活的转变,钱先生说婚姻像围城,确实不假,在这样的围城里,很多事情,需要彼此的信任,彼此的帮助。否则,可能真的是进去的人想出来的结局吧?

总之,爱情与婚姻这个话题,还会是永不褪色的一道风景,只教人生死相许……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

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

新年伊始,聊聊《何以笙箫默》。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以下简称“《何以》”)是什么时候。小说不长,看起来很快。但故事很有味道,隔个一年两年想起来,还是会再看一遍。

今天再看,是因为看到电视剧即将开播的消息。男主角是钟汉良,说真的我还真想不出来还有谁比他更适合何以琛这个角色。女主角是唐嫣,阳光可爱,也很称赵默笙这个人物。

就我有限的了解来说,《何以》在国内小言界算是经典作品,这多少归功于完美无瑕的男主角。多少女生都心心念念何以琛,理想男人啊,高富帅,还那么专一,苦等七年只为赵默笙一个人。

这也是好多没看过小说光看个梗概就觉得受不了的男生诟病《何以》的地方,哪有这样的男人,都是女生花痴做梦。

顾漫在小说里借何以琛之口,说得很清楚:“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这句话,每看一次都动容。

何赵二人,是有家仇的两个人,简直能算得上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顾漫下笔如刀,让这两个人相爱的最大障碍——双方父母——死的死,疏远的疏远,甩掉最大的牵绊,将这两个人的关系托举到半空中,只为成全。

何以琛的确是个理想化的人物,但这并不是因为他高富帅还专一,而是因为他在爱情到来之际,用一种超乎常人的宽容去放下仇恨,保守秘密,只为还给赵默笙一个清明甜蜜的小世界。如果说在小说的开始何以琛还仅仅是个花痴的对象,那么顾漫将情节一步步铺展到尾声时,已经将何以琛塑造成了一个可敬的人物。说他高富帅,不过是在贴标签,真正动人之处,还是在风骨和责任感上。

赵默笙呢,并非顾漫在明处写的那样,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年少时我以为善良可以超越一切,后来我以为善良不过是弱者为自己硬找出来的优点,现在我觉得善良是一种有它的人并不自知的珍贵品质,它难以量化,很多时候微不足道,却是最好的事情。赵默笙善良,她不仅爱别人,也爱自己。在逆境中也不怀疑别人,这是爱别人。即使生活卑微,却没有埋怨命运不公,没有痛恨自己不够好,依然能苦中作乐,这是爱自己。

何以琛评价她“You are my sunshine”,毫不为过。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灵魂,方能陪伴漫漫长路,在夜色无

那些看得见的优秀,千篇一律,是人为的结果。赵默笙的赤子之心,是无价之宝。

所以我说顾漫写得好,她让赵默笙从云间跌落,让她的善良和幽默感,像金子一样,在尘土里闪闪发亮。

再看的感受,复杂又微妙。顾漫的作品,拥有这个商业时代里非常难得的敏锐的感性。发乎情,有种天真的活力。相比之下,桐华作品里的男女主角,虽然是在谈情说爱,但是女主的选择总是从理性出发,所以纠结,所以作。桐华的女主角,与其说是在男一男二之间艰难抉择,不如说是在理性与感性之间缠斗。

而顾漫,让感性先行。相爱的人们,顺着命运的指引走到一起。而不是计较着自尊和谁爱谁比较多比较早,彼此掂量着对方几斤几两。与其清醒的沉沦,不如幸福的投入。

年纪渐长,越来越觉得可以量化的硬件条件,都靠不住。而那些说起来虚无缥缈的品质和感觉,才是可贵的。

《何以》不是一个高帅富拯救灰姑娘的故事,它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故事。这本写于2003年的理想主义的小言,可能已经不太适合这个热衷于给每个人贴标签的异化时代。

赵默笙初识何以琛的时候介绍自己的名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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