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大森林是一部西安拍摄的电影。下面是电影
走出大森林电影观后感
我是个苦恼的男孩,从小就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可我一点也不觉得温暖,我就像一只关在笼里的小鸟,没有自由.我时常向往爸妈当年放牛、喂猪、挖野菜的生活,可他们就是不理解我,说我“拣了便宜卖乖”.
星期六下午,我做完作业,无精打采地望着窗外那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它们虽没什么地位,但它们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实在令我向往.
突然,我觉得一阵清风托起了我,把我送向蓝天……等我清醒过来,只见一片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小溪发出潺潺的流水声,知了在树上悠闲地唱着歌,与草地上的“蛐蛐儿”一起谱成了一首优美的交响曲.
我这才发现自己来到了大森林,顿时觉得心旷神怡.这里没有老师,没有家长,更没有那没完没了的作业.虽然一个人也没有,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寂寞,我向往的就是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这里,我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属于我一个人,我终于找到了“桃源”.
好奇心驱使我向森林深处走去,想找个小动物做朋友,可小兔、小羊、小鹿、小猴等见到我都像躲避瘟疫一样逃走了.我十分伤心,我又没恶意,它们为什么这么怕我?我正想着,突然从远处跑来一只猛虎,头上的“王”字特别显眼,露出尖尖的牙齿,径直向我冲过来,一直把我逼到河边.我吓坏了,用颤抖的声音问:“你,你为什么吓唬我?”我刚说完,就明白自己是在对“虎”弹琴.“你自己明白!”我差点儿掉到河里——老虎竟然能说话.我以为自己碰上了妖怪,浑身直哆嗦.
只见老虎一声长啸,森林里所有动物都跑来,用愤怒的目光注视着我.老虎、狮子、狼竟和山羊、花鹿和兔子站在一起.它们连捕食和逃跑的意识都没有,就因为来了我这个人.“你们怎么啦?我只是到森林里玩一下,又不想害你们,你们和亲人生活在这么好的地方,有什么不高兴的!”我大声喊着.“亲人?笑话,我们早就没有亲人了!”小鹿嚷着,“我妈妈早就被你们抓到动物园去了!”“还有我的哥哥,被你们杀了!”小野猪不甘示弱.“我舅舅最倒霉,被你们在街上耍着玩,简直是侮辱我们的‘猴格’!”小猴气得咬牙切齿.“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凭什么你们人类占上风,我们比你们早进化数万年,你们应该对我们恭敬才是.可每次有人来森林,都要打死或抓走我们的同胞,你要不是个孩子,我们又要遭殃了.”老虎最后发表讲话.
我没想到人类在动物界的名声这么不好,不过这也确实不公平,动物到城里就被人欺负,人到森林里又欺负动物.我想到自己小时候去逮麻雀,心里别提多难受了.我现在明白了自然界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
“我建议我们联合起来对付人类,比如再有人来森林就抓住他,咱们办一个‘人园’,专门展览人.”小猴想出了馊主意.
小猴的建议得到了响应,动物们决定拿我当试验品.我吓坏了,人类是有自己的过失,可动物也不能……我看见大象拿柳条来捆我,吓得一头栽进河里.可能因人类的毁林,使大片森林变成沙漠而让河流干涸的缘故,河水也拼命吞噬着我.
“救命啊!”我喊出了声.爸爸拍拍我的肩膀说:“胡思乱想什么?作业做完了就做点数学习题呗!”我这才从遐想中醒来,连忙问爸爸:“你喜欢动物吗?”“喜欢.”爸爸回答.“人和动物平等吗?”我又问.“这……我想是,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既然你知道人与动物平等,干嘛不说‘人类是动物的朋友’或‘动物和人类是朋友?’”爸爸没想到我会提这样的问题,开始不知所措.“这没办法,自然界的规律就是以强凌弱嘛.”爸爸总算揭了底.我相信这个规律,可不愿接受这个规律.人类连原子弹都造得出来,为什么想不出改变自然界不平等规律的办法?唉.
虽然那次去大森林运气不佳,可我还是向往那里,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在那里办一个“人与动物联合会”,让地球上所有生物能互相平等,共享安乐
走出大森林电影观后感作文二:
双手往右边的笼子一抓,吃完后,我就告诉余彬,还找我要,有一只猴子往铁笼上爬了几格,我赞叹的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它们把目光转移到我们这些不速之客身上,有绿树成阴的竹林,还有的.就在地上津津有味的吃着游人丢给它们的食物……,我的妈也!这里竟然有猴子。
可惜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候山这里游玩,它一把抓过去又一口送到嘴里,一个高难度动作完成了,处处显着春的气息,有一只老猴子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真是满园春色关不住,快乐的玩耍,又来到了一个地方,我们在继续往前走,另一只猴子也不甘示弱。
前面有几个笼子、黄的……花,两边都是茂密的树林,车突然停了下来,双脚往后一蹬,我只有把剩下的饮料全给它喝,它拿到后,可心里经他这么一说,就伸出它那只黑乎乎的手、紫的,他们走在我们前面,用两只手往上一爬,然后我们又走到另一个铁笼子跟前,它是不是想要我手上的这盒饮料,猴子们都使出自己的绝活,虽然我表面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喝完后,竟然从左边的网上,真有点害怕我们一路上提心吊胆的走着,喝完后,里面关着许多猴子,连饮料袋也要,还把它拿着到处跑,我们沿着蜿蜒的小道走着,然后我们故意等了他们一下,百花争夺着春天的景色尽收眼底?”我理直气壮的说∶“当然没有,我就到了一点给它喝,我实在无能为力,有惊险刺激的游乐场……,另一只手往口子里面捞,红的,赢来了观众们的掌声,用一只手握住盒子,终于快到了出口那里,余彬也转过头看了看,它干吗。
我们还参观了许多景点,后脚往下一蹬、姐姐闹着玩,它那熟练的步伐,原来你胆子只有这么小”,它更猛,观众再一次鼓掌,那只猴子也用手不停地拍,原来是有几个哥哥,我又走向另外一个铁笼,我往左边一看,这次游玩真是不虚此行,我就拿了一片薯片、白的,加块乐脚步,我和余彬一起雨游森林公园,走到它们跟前,惹的大家哈哈大笑,我们一起坐着游览车观看森林公园的风景,慢慢地享受这美味的佳肴,有的猴子在树枝上懒洋洋的睡觉,空荡荡的,往回看一看,递到它手里,这里可精彩了游森林公园
今天虽然下着零星小雨,有百鸽齐飞的放鸽坪。
到了森林公园,看的我眼花缭乱,它竟上了瘾,我有点迫不急待了,原来是看上了我手上的半瓶薯片,其中有一个猴子竟使出飞檐走壁,雨突然停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想着,敏捷的身手,原来已经到了猴山,突然听到一声怪叫,真是天助我也,我们在后面紧跟着,吓了我们一跳,花草树木都已发了芽,余彬提心吊胆地说∶“这里有没有鬼呀,它竟然这么贪心,有的从这一棵树用手甩到那一棵树上,从左边的笼网上迅速地爬到上面的笼网,它还不满足,就把薯片盒递给它,随后我们离开了这片给我门带来了欢声笑语的地方,但是阻挡不了我的兴致
丛林故事读后感1
《丛林故事》讲述的是“狼孩”毛克利和几种不同动物的故事。作品塑造了机智勇敢的“狼孩”毛克利,憨厚的棕熊伯鲁,机敏的黑豹巴希拉,乐于助人的卡阿,忠诚的灰狼兄弟等诸多个性鲜明的形象,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难忘。
毛克利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收到老虎邪汉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渐渐地,他长成了一个勇武而聪慧的少年。狼族领袖阿克拉、狼妈妈、狼兄弟、巴希拉、伯鲁、卡阿等,都是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们在毛克利周围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交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规矩”。从此毛克利可以在林中自由的行走。
丛林故事读后感2
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后,深刻体会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一面。
本书主要讲了:莫格里的父母在丛林中被老虎谢尔汗“追杀”,因此丢弃了还是婴儿的莫格里,莫格里误入狼穴,被狼群收养,成为狼族的特殊一员。莫格理为狼族带来火。后来他又到了村子,被村中的妇女收养,当了一名牧童。但狠心的谢尔汗仍紧跟莫格里不放。聪明的莫格里和他的狼族朋友最终用牛重重将老虎谢尔汗包围,将谢尔汗杀死。
我读了《丛林故事》,感受到了莫格里的聪明,更感受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默契合作的一面。莫格里用他的智慧以及狼族朋友的英勇一起打败了老虎谢尔汗,让整个丛林又重新安宁了。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莫格里这种智勇双全的品质,他年轻时,用智慧打击谢尔汗,而他长大后,他用他的英勇将谢尔汗彻底击溃,这种品质难道不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丛林故事读后感3
前几天,我刚读完这本《丛林故事》,他是来自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十本书中的前三名的书。它为何让我这么喜欢呢?有三个理由。第一:我喜欢书中人物是独立的,充满野性的角色。第二这篇故事完全保留了动物的各种特征。第三,作者吉卜林还用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人的语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男孩,被狼群收养到最终离开丛林的经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情节框架,莫格里长成了一个勇敢、强壮、聪慧的男孩。
作者吉卜林为丛林动作定作的一套丛林语言,用人的语言拼出动物的句子。吉卜林创造出非常多的特别的说法来表达动物某些事物是怎么理解的比如“丛林居民”指的是丛林里的动物们,“毒民”指的是眼镜蛇,“树地”形容猴子在树上如覆平地,“红花”指火,“长斑纹的家伙”指老虎,“沉默的家伙”指的是大象等等,吉卜林用绕弯的叫法表现对动物们对某些猛兽和事物的害怕。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只有亲身进入才能领略到它的瑰丽。神奇。
丛林故事读后感4
昙花一现,每个心事,每种牵挂,都在短暂的快乐之后,消逝无影。
——题记
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习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
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
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
丛林故事读后感5
在寒假里,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小婴孩莫格里被丛林里的狼群收养的故事。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群头领克拉、蟒蛇卡阿教会了他丛林的生存技法。凭着丛林朋友的帮助和自身的天赋,莫格里不仅和各种兽类和平共处,还结交了不朋友,并经历了许多既惊险刺激又温馨动人的故事,而且最终成为了护林天使。
这本书有很多优点,讲得生动有趣,莫格里和朋友的友谊让人觉得温馨动人,并赞扬了勇气、奋斗、自我牺牲、忠诚、尽责等可贵品质,对青少年有很大帮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学会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面对困难要自己解决,要学会宽容别人。
以后我一定要多书,读好书,好读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6
一个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小男孩——毛格利,是丛林新的王者,可怕的红毛狗、忠诚的老师巴鲁和巴格西拉……造就了他倔强、勇猛的性格,以及他一颗热爱丛林的心。
噢!可怕的从西边来的红毛狗,它们长着红色的浓密的长毛,所经之地,尸骨遍地,血流成河,无一动物生还。它们自称是森林之王,战无不胜,它们浩浩荡荡地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毛格利所在的丛林。红毛狗这个名字令整个丛林都心惊胆战,但狼群以及毛格利并不害怕,还有一条可怕的蟒蛇卡阿,它们为了抵抗红毛狗,制作了惊心动魄的计划——卡阿与毛格利将红毛狗引到死亡之地——非洲小黑蜂居住的地方。
非洲小黑蜂毒性很强,但卡阿知道,只要跳进水里,在身上涂上大蒜的味道,准能万无一失。然而,可怜的红毛狗却只知道疯狂地叫嚣和追赶,完全没有注意到两旁埋伏着的“敌人”。卡阿一看时机已到,马上跳入水中,这时,无数的小黑蜂向红毛狗冲去,刹那间,红毛狗的哀叫声,小黑蜂密密麻麻的嗡嗡声,以及血的腐臭味,包围了毛格利他们。大约过了半天左右,毛格利偷偷地探出头来,一看,那是多么残忍的景象啊!许多红毛狗都惨死在那里,还有一些非洲小黑蜂的尸体散落在旁边。毛格利总算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我的心随着《丛林故事》一书的情节在激荡起伏着,这本书带给了我巨大的勇气,无论面对什么,都要努力,坚持到底,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对这些可怕的“红毛狗”,我们必须要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畏畏缩缩,悄悄地逃走,要相信自己,告诉自己,你一定会赢的,就像毛格利一样,快乐、勇敢、睿智,这三点,是我们的目标,只有这三点,才能在丛林中生存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本书让我真正勇敢起来,让我变得自信、阳光,让我也能从心里与可怕的“红毛狗”搏斗了。这本书还告诉我,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并且坚持下去,那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丛林故事读后感7
人说动物的话,动物替人说话。豹设法救了人,人和豹做了知己。这可能吗?完全有可能。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丛林故事》,就展现了人和豹之间的这种情感。
黑豹巴基拉曾在铁笼子里待过,人类把它当成了玩物,后来它终于逃了出来。村里的一个小孩被老虎大可汗叼走了,爬到了狼窝,雌狼雷克莎把这个光溜溜的小东西取名为莫格利,巴基拉用一头小牛换回了小孩的生命。
书中的巴基拉并没有记恨人类,反而以德报怨,还和莫格利成了好朋友,形影不离。莫格利最后要离开丛林,回到人类生活时,巴基拉跟他说:“要回来就回来吧,丛林的大门一直为你敞开!”这是多么真切感人的话语,跨越了种族、地域和友情!莫格利更加舍不得离开,但最终还是走了,动物们都纷纷唱起了送行歌。
人和动物的这种情感也体现在生活中。记得幼儿园时组织我们去杭州野生动物园游览,进了大门,我们都坐上了观光车。一路上,看不到笼子和栅栏,各种动物悠闲自在地在园内散步、嬉戏、晒太阳。看到我们的车,长颈鹿好奇地把头伸进车内,小朋友赶紧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青草喂它。骆驼踱着方步走来了,车子马上停下,耐心地等候它过马路。来到孔雀园,各色孔雀纷纷围上来,我们还看到了“孔雀开屏”这惊艳瞬间。
在园内,管理者充分尊重了动物的天性,没有人为地圈养起来,而是让它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着;参观时,不是游客去看关起来的动物,倒成了人被关在车内供动物看。因此人和动物的关系越来越好,甚至亲密无间。
但是,现实中也有人和动物不和谐的一幕幕。动物被人为地迁移并关养起来,说是保护,实际上是为人类所用。人们还杀害动物,用它们的毛皮保暖,血肉充饥,胆汁入药,导致很多物种越来越少,甚至濒临灭绝。动物园内熊的呻吟、狮子的怒吼是对人类破坏自然、伤害动物的有力控拆!
在巴基拉面前,我们应该惭愧、反省并付诸行动来保护动物,和它们做好朋友,共住地球这一美好家园!
丛林故事读后感8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10
《丛林故事》这个书是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创作的。主要讲述了八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故事,向读者们展示了真实动人而又富于奇幻色彩的丛林世界。
这本书主要人物有:莫戈里、黑熊巴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我最喜欢莫戈里,他非常勇敢、坚强。在莫戈里还是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进了狼群,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并且在狼爸狼妈的照顾下和黑熊阿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和蟒蛇卡阿成为了朋友。还跟巴鲁、巴西拉学习怎样在森林里生存,怎么捕捉猎物。这些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老虎谢尔汗。他们想尽办法,先让莫戈里去找人类的火种,然后再找到谢尔汗,把它的皮烫伤,谢尔汗愤愤不平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最终它回来了,是莫戈里的朋友—灰兄弟告诉他的,他又叫阿克拉和灰兄弟让公牛去把谢尔汗踩死。
莫戈里的勇敢和坚强,狼爸和狼妈的爱心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11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
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12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丛林故事》的书。是罗德亚德·吉卜林先生写的。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讲的是一个刚几个月大的孩子爬到了狼窝里,狼收养了这个小孩子。后来,他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蛇卡和丛林里许许多多的动物的帮助下,渐渐长大,渐渐成熟。最终走出丛林生活到人类身边。后来他就保护狼群,保护野生动物。
我从中懂得了知恩图报。在书中,狼们对他很好,所以他回到人类身边,就不让他们伤害狼,射杀狼。我们就应该学习他,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为我们付出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特别是我的奶奶。八十多岁了,还为我做饭洗衣服,我在她生病的时候,给她倒水,给她按摩。可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她就直夸我。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我们一定要学习那个小狼孩,他懂得知恩图报。一个被狼养大的孩子都懂得这一点,我们人肯定能做到吧?
丛林故事读后感13
在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精彩,语言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5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了莫格利因种种原因被狼群捡去,养大。养大后被老虎大可汗发现,并被它追杀。最后,借水牛群之力把大可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班达洛族猴子是一群很坏的猴子,她们只会一味地空谈,从不会去实践,就算实践了,它们过两三天就会忘记,而且它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可它们却每天都在聊得天花乱坠,我现在都同情它们的愚不可及了。
我看完这本书,不仅联想起之前看的电影《奇幻森林》,它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可《奇幻森林》里,大可汗是被火烧死的,《丛林故事》里,大可汗是被水牛踩死的;《奇幻森林》里的主人公叫毛克利,《丛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莫格利;《奇幻森林》里是巴鲁和巴基拉救了毛克利……诸如此类的不同还有很多,但《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相同啊!我觉得《奇幻森林》剧情会精彩一点,因为这里面毛克利的智慧显得多一点,各个人物的个性也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部书都是风靡世界的大作。
我真心推荐《丛林故事》这本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14
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
《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杀,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杀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杀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杀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杀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丛林故事读后感15
寒假里,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儿童读物。书中的插图精妙绝伦,引人入胜。故事的情节惊险刺激但又温馨动人,阅读时我的心情也随之跌宕起伏。
不怀好意的瘸腿老虎谢尔汗虎视眈眈的看着娇嫩无比的小婴孩莫格里,善良的狼夫妇挺身而出,为保护莫格里准备与谢尔汗殊死一战。幸运的是狼群大会上,棕熊巴卢与黑豹巴希拉用一只公牛赎买了莫格里,并同意让他加入狼群,还传授了他各种动物的密语,让他能自由自在的与各种动物交流,做朋友。就这样,莫格里开始了他漫长而又惊险的丛林野兽生活和回归人类社会的神奇之旅。
书中的友情,亲情,令我感慨万分,情到深处泪流满面。而动物之间的相互猜疑、调拨、排挤令我震惊并愤怒,人类的偏见令人生恶……莫格里身上有许许多多闪闪发光的亮点,比如热情、善良、勇敢、正义等,值得我们学习。他曾经为了拯救狼族运用智慧果断的把凶残的谢尔汗赶下台;后来他又为了兽民的安定不得不设计将谢尔汗倒毙于山脚;为了生态平衡他带领兽民英勇的将破坏生态环境的几百只红毛狗杀得一只不剩;面对人类疑惑偏见的眼光,莫格里从容不迫,最终如愿以偿回归了人类。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类只有去保护动物,爱护它们,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这样地球就会成为人和动物和睦相处的美好大世界。
《走出荒野》读后感(一)
《走出荒野》这本书是偶尔一个机会读到的,开始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游记类书籍,因为喜好,我带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翻看起来。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的旅游
谢莉尔,26岁,父母从小离异,19岁早早结婚,母亲生病去世后,她开始放纵自己堕落:吸毒、滥交,于是她与丈夫感情渐行渐远。最终她决定踏上这段漫长旅行——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途中,作者遇到过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过水泡、过敏、擦破和划伤的折磨。一路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了华盛顿州。
这本书读的时间并不长,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隐约体会到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路,经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之后,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未知的风险,面对着我们的生活、爱情、家庭、父母、工作等等,不安的情绪一定会如影随形,所以我们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才能盛得下各种问题和情绪,同时也能产生能量,影响着周围的人。
曾经的我有一颗“不安份”的心,这个“不安份”指的是我对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感觉到厌倦,我特别希望能有一段漫长的旅行,幻想着每天都过着充满新鲜感的生活,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冒险,看着世界上最美的风光。我内心渴望寻求刺激和冒险,这种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干扰着我,我认为这样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的成熟,我慢慢发现平淡生活也能成一种很舒服的生活状态。调整之后的我喜欢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让我觉得满足的事情。现在的我每一天都不曾无所事事,爱人和孩子的陪伴使得我更快乐、读书和音乐使得我更放松、摆弄花草和喂养金鱼使得我更充实、坚持锻炼和烹饪美食使得我更健康。
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气息,只要安静的享受,并不会觉得寂寞。这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心灵的超脱——对平淡的认识,也并不是消极,而只是一种心态。我们何不从容生活,如溪水静静的流淌,淡定的生活,如花开花落的悠闲。
《走出荒野》读后感(二)
昨天刚读完一本叫做《走出荒野》的书,算是自传吗?说的是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26岁的时候因为生活上的总总不顺利,独自一人徒步美国太平洋屋脊步道94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5……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读书的过程中除了感慨和赞叹,还遇到一些值得品味的部分。作者委托朋友寄给自己的补给箱里每次都会放20美元,差不多就是一顿简餐和一晚最便宜的汽车旅馆的费用,完全可以用贫困潦倒来形容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在收到钱的第一时间去餐厅吃饭,会在吃饭的时候点一杯可乐,会在吃完饭的时候给小费。对食物的渴望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超市买可乐喝吗?应该可以省至少一半的钱吧?不给小费不行吗?或者打包外带,应该又可以省一点了吧?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三)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可又该怎样来讲述谢丽尔的“荒野”呢?是22岁时,母亲因绝症去世,在她心上撕扯出了巨大伤口,深如沟壑,流血不止,令她日夜疼痛,悲伤欲绝,却始终无法愈合?还是她在母亲身后,想要努力维系的“家庭”最终四分五裂,继父另娶,旧家不再,姐姐与弟弟也都相继远离,终是物是人非?抑或是,她和丈夫保罗的婚姻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她的出轨、吸毒、自我放逐,与保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离婚?又或是,当她失意、落魄、孤独、愤怒、无助、绝望又悲伤地望着眼前大片大片的荒野,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踽踽独行,只听得到自己沉重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被巨大背包压弯的身体还不得不承受着疼痛折磨——肩膀和腰部被背包磨破的地方,脚上的水泡和掉指甲的脚趾,还有一路上被树枝、荆棘、裸露的石块划伤、擦破的地方,都在隐隐作痛;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迷路,会不会不小心踩到眼镜蛇,遇到外出觅食的狮子或黑熊的时候?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然而,谢丽尔毕竟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验,这一路上她确确实实吃了不少苦。不只是那只硕大背包带给她的沉重负荷及疼痛,也不只是那双小一号的专业徒步靴给双脚带来的痛苦折磨,她几次面对眼镜蛇,甚至与野兽擦肩而过。但更难的是面对自然环境的严峻考验:有时在野外没有参照,她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回到原定路线上来;有时遭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她会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在睡袋里缩成一团,来保持自己的体温;有时她需要爬过雪坡,但手中没有冰镐,只能靠着一根滑雪杖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一不小心坠入深谷;有时她也会面临缺水的困境,当随身携带的水喝完,而净水器又坏掉不能用的时候,她就把碘片放在取来的浑浊不堪的水里帮助净化,以补充饮用水……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路上,谢丽尔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旅伴,他们都是特别热情的人,除了互相聊一聊彼此的经历外,还会传授谢丽尔一些徒步旅行的经验,这给了谢丽尔极大的帮助。比如,有个经验丰富的徒步者在营地帮谢丽尔整理了她那巨大的背包怪兽;还有两个朋友把别人赠予的一颗桃子特意留给了她……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当我看到旅程结束后,谢丽尔独自坐在在哥伦比亚河“众神之桥”旁边商店门前的座椅上吃着冰激凌的时候,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女子,我相信她日后一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也一定会成为她一直梦想成为的作家。瞧,现在我手中的这本书不就见证了她梦想的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