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丛林故事读后感1
《丛林故事》讲述的是“狼孩”毛克利和几种不同动物的故事。作品塑造了机智勇敢的“狼孩”毛克利,憨厚的棕熊伯鲁,机敏的黑豹巴希拉,乐于助人的卡阿,忠诚的灰狼兄弟等诸多个性鲜明的形象,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难忘。
毛克利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收到老虎邪汉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渐渐地,他长成了一个勇武而聪慧的少年。狼族领袖阿克拉、狼妈妈、狼兄弟、巴希拉、伯鲁、卡阿等,都是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们在毛克利周围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交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规矩”。从此毛克利可以在林中自由的行走。
丛林故事读后感2
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后,深刻体会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一面。
本书主要讲了:莫格里的父母在丛林中被老虎谢尔汗“追杀”,因此丢弃了还是婴儿的莫格里,莫格里误入狼穴,被狼群收养,成为狼族的特殊一员。莫格理为狼族带来火。后来他又到了村子,被村中的妇女收养,当了一名牧童。但狠心的谢尔汗仍紧跟莫格里不放。聪明的莫格里和他的狼族朋友最终用牛重重将老虎谢尔汗包围,将谢尔汗杀死。
我读了《丛林故事》,感受到了莫格里的聪明,更感受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默契合作的一面。莫格里用他的智慧以及狼族朋友的英勇一起打败了老虎谢尔汗,让整个丛林又重新安宁了。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莫格里这种智勇双全的品质,他年轻时,用智慧打击谢尔汗,而他长大后,他用他的英勇将谢尔汗彻底击溃,这种品质难道不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丛林故事读后感3
前几天,我刚读完这本《丛林故事》,他是来自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十本书中的前三名的书。它为何让我这么喜欢呢?有三个理由。第一:我喜欢书中人物是独立的,充满野性的角色。第二这篇故事完全保留了动物的各种特征。第三,作者吉卜林还用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人的语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男孩,被狼群收养到最终离开丛林的经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情节框架,莫格里长成了一个勇敢、强壮、聪慧的男孩。
作者吉卜林为丛林动作定作的一套丛林语言,用人的语言拼出动物的句子。吉卜林创造出非常多的特别的说法来表达动物某些事物是怎么理解的比如“丛林居民”指的是丛林里的动物们,“毒民”指的是眼镜蛇,“树地”形容猴子在树上如覆平地,“红花”指火,“长斑纹的家伙”指老虎,“沉默的家伙”指的是大象等等,吉卜林用绕弯的叫法表现对动物们对某些猛兽和事物的害怕。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只有亲身进入才能领略到它的瑰丽。神奇。
丛林故事读后感4
昙花一现,每个心事,每种牵挂,都在短暂的快乐之后,消逝无影。
——题记
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习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
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
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
丛林故事读后感5
在寒假里,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小婴孩莫格里被丛林里的狼群收养的故事。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群头领克拉、蟒蛇卡阿教会了他丛林的生存技法。凭着丛林朋友的帮助和自身的天赋,莫格里不仅和各种兽类和平共处,还结交了不朋友,并经历了许多既惊险刺激又温馨动人的故事,而且最终成为了护林天使。
这本书有很多优点,讲得生动有趣,莫格里和朋友的友谊让人觉得温馨动人,并赞扬了勇气、奋斗、自我牺牲、忠诚、尽责等可贵品质,对青少年有很大帮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学会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面对困难要自己解决,要学会宽容别人。
以后我一定要多书,读好书,好读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6
一个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小男孩——毛格利,是丛林新的王者,可怕的红毛狗、忠诚的老师巴鲁和巴格西拉……造就了他倔强、勇猛的性格,以及他一颗热爱丛林的心。
噢!可怕的从西边来的红毛狗,它们长着红色的浓密的长毛,所经之地,尸骨遍地,血流成河,无一动物生还。它们自称是森林之王,战无不胜,它们浩浩荡荡地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毛格利所在的丛林。红毛狗这个名字令整个丛林都心惊胆战,但狼群以及毛格利并不害怕,还有一条可怕的蟒蛇卡阿,它们为了抵抗红毛狗,制作了惊心动魄的计划——卡阿与毛格利将红毛狗引到死亡之地——非洲小黑蜂居住的地方。
非洲小黑蜂毒性很强,但卡阿知道,只要跳进水里,在身上涂上大蒜的味道,准能万无一失。然而,可怜的红毛狗却只知道疯狂地叫嚣和追赶,完全没有注意到两旁埋伏着的“敌人”。卡阿一看时机已到,马上跳入水中,这时,无数的小黑蜂向红毛狗冲去,刹那间,红毛狗的哀叫声,小黑蜂密密麻麻的嗡嗡声,以及血的腐臭味,包围了毛格利他们。大约过了半天左右,毛格利偷偷地探出头来,一看,那是多么残忍的景象啊!许多红毛狗都惨死在那里,还有一些非洲小黑蜂的尸体散落在旁边。毛格利总算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我的心随着《丛林故事》一书的情节在激荡起伏着,这本书带给了我巨大的勇气,无论面对什么,都要努力,坚持到底,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对这些可怕的“红毛狗”,我们必须要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畏畏缩缩,悄悄地逃走,要相信自己,告诉自己,你一定会赢的,就像毛格利一样,快乐、勇敢、睿智,这三点,是我们的目标,只有这三点,才能在丛林中生存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本书让我真正勇敢起来,让我变得自信、阳光,让我也能从心里与可怕的“红毛狗”搏斗了。这本书还告诉我,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并且坚持下去,那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丛林故事读后感7
人说动物的话,动物替人说话。豹设法救了人,人和豹做了知己。这可能吗?完全有可能。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丛林故事》,就展现了人和豹之间的这种情感。
黑豹巴基拉曾在铁笼子里待过,人类把它当成了玩物,后来它终于逃了出来。村里的一个小孩被老虎大可汗叼走了,爬到了狼窝,雌狼雷克莎把这个光溜溜的小东西取名为莫格利,巴基拉用一头小牛换回了小孩的生命。
书中的巴基拉并没有记恨人类,反而以德报怨,还和莫格利成了好朋友,形影不离。莫格利最后要离开丛林,回到人类生活时,巴基拉跟他说:“要回来就回来吧,丛林的大门一直为你敞开!”这是多么真切感人的话语,跨越了种族、地域和友情!莫格利更加舍不得离开,但最终还是走了,动物们都纷纷唱起了送行歌。
人和动物的这种情感也体现在生活中。记得幼儿园时组织我们去杭州野生动物园游览,进了大门,我们都坐上了观光车。一路上,看不到笼子和栅栏,各种动物悠闲自在地在园内散步、嬉戏、晒太阳。看到我们的车,长颈鹿好奇地把头伸进车内,小朋友赶紧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青草喂它。骆驼踱着方步走来了,车子马上停下,耐心地等候它过马路。来到孔雀园,各色孔雀纷纷围上来,我们还看到了“孔雀开屏”这惊艳瞬间。
在园内,管理者充分尊重了动物的天性,没有人为地圈养起来,而是让它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着;参观时,不是游客去看关起来的动物,倒成了人被关在车内供动物看。因此人和动物的关系越来越好,甚至亲密无间。
但是,现实中也有人和动物不和谐的一幕幕。动物被人为地迁移并关养起来,说是保护,实际上是为人类所用。人们还杀害动物,用它们的毛皮保暖,血肉充饥,胆汁入药,导致很多物种越来越少,甚至濒临灭绝。动物园内熊的呻吟、狮子的怒吼是对人类破坏自然、伤害动物的有力控拆!
在巴基拉面前,我们应该惭愧、反省并付诸行动来保护动物,和它们做好朋友,共住地球这一美好家园!
丛林故事读后感8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10
《丛林故事》这个书是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创作的。主要讲述了八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故事,向读者们展示了真实动人而又富于奇幻色彩的丛林世界。
这本书主要人物有:莫戈里、黑熊巴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我最喜欢莫戈里,他非常勇敢、坚强。在莫戈里还是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进了狼群,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并且在狼爸狼妈的照顾下和黑熊阿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和蟒蛇卡阿成为了朋友。还跟巴鲁、巴西拉学习怎样在森林里生存,怎么捕捉猎物。这些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老虎谢尔汗。他们想尽办法,先让莫戈里去找人类的火种,然后再找到谢尔汗,把它的皮烫伤,谢尔汗愤愤不平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最终它回来了,是莫戈里的朋友—灰兄弟告诉他的,他又叫阿克拉和灰兄弟让公牛去把谢尔汗踩死。
莫戈里的勇敢和坚强,狼爸和狼妈的爱心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11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
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12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丛林故事》的书。是罗德亚德·吉卜林先生写的。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讲的是一个刚几个月大的孩子爬到了狼窝里,狼收养了这个小孩子。后来,他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蛇卡和丛林里许许多多的动物的帮助下,渐渐长大,渐渐成熟。最终走出丛林生活到人类身边。后来他就保护狼群,保护野生动物。
我从中懂得了知恩图报。在书中,狼们对他很好,所以他回到人类身边,就不让他们伤害狼,射杀狼。我们就应该学习他,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为我们付出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特别是我的奶奶。八十多岁了,还为我做饭洗衣服,我在她生病的时候,给她倒水,给她按摩。可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她就直夸我。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我们一定要学习那个小狼孩,他懂得知恩图报。一个被狼养大的孩子都懂得这一点,我们人肯定能做到吧?
丛林故事读后感13
在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精彩,语言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5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了莫格利因种种原因被狼群捡去,养大。养大后被老虎大可汗发现,并被它追杀。最后,借水牛群之力把大可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班达洛族猴子是一群很坏的猴子,她们只会一味地空谈,从不会去实践,就算实践了,它们过两三天就会忘记,而且它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可它们却每天都在聊得天花乱坠,我现在都同情它们的愚不可及了。
我看完这本书,不仅联想起之前看的电影《奇幻森林》,它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可《奇幻森林》里,大可汗是被火烧死的,《丛林故事》里,大可汗是被水牛踩死的;《奇幻森林》里的主人公叫毛克利,《丛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莫格利;《奇幻森林》里是巴鲁和巴基拉救了毛克利……诸如此类的不同还有很多,但《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相同啊!我觉得《奇幻森林》剧情会精彩一点,因为这里面毛克利的智慧显得多一点,各个人物的个性也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部书都是风靡世界的大作。
我真心推荐《丛林故事》这本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14
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
《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杀,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杀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杀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杀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杀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丛林故事读后感15
寒假里,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儿童读物。书中的插图精妙绝伦,引人入胜。故事的情节惊险刺激但又温馨动人,阅读时我的心情也随之跌宕起伏。
不怀好意的瘸腿老虎谢尔汗虎视眈眈的看着娇嫩无比的小婴孩莫格里,善良的狼夫妇挺身而出,为保护莫格里准备与谢尔汗殊死一战。幸运的是狼群大会上,棕熊巴卢与黑豹巴希拉用一只公牛赎买了莫格里,并同意让他加入狼群,还传授了他各种动物的密语,让他能自由自在的与各种动物交流,做朋友。就这样,莫格里开始了他漫长而又惊险的丛林野兽生活和回归人类社会的神奇之旅。
书中的友情,亲情,令我感慨万分,情到深处泪流满面。而动物之间的相互猜疑、调拨、排挤令我震惊并愤怒,人类的偏见令人生恶……莫格里身上有许许多多闪闪发光的亮点,比如热情、善良、勇敢、正义等,值得我们学习。他曾经为了拯救狼族运用智慧果断的把凶残的谢尔汗赶下台;后来他又为了兽民的安定不得不设计将谢尔汗倒毙于山脚;为了生态平衡他带领兽民英勇的将破坏生态环境的几百只红毛狗杀得一只不剩;面对人类疑惑偏见的眼光,莫格里从容不迫,最终如愿以偿回归了人类。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类只有去保护动物,爱护它们,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这样地球就会成为人和动物和睦相处的美好大世界。
《走出荒野》读后感(一)
《走出荒野》这本书是偶尔一个机会读到的,开始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游记类书籍,因为喜好,我带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翻看起来。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的旅游
谢莉尔,26岁,父母从小离异,19岁早早结婚,母亲生病去世后,她开始放纵自己堕落:吸毒、滥交,于是她与丈夫感情渐行渐远。最终她决定踏上这段漫长旅行——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途中,作者遇到过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过水泡、过敏、擦破和划伤的折磨。一路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了华盛顿州。
这本书读的时间并不长,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隐约体会到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路,经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之后,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未知的风险,面对着我们的生活、爱情、家庭、父母、工作等等,不安的情绪一定会如影随形,所以我们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才能盛得下各种问题和情绪,同时也能产生能量,影响着周围的人。
曾经的我有一颗“不安份”的心,这个“不安份”指的是我对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感觉到厌倦,我特别希望能有一段漫长的旅行,幻想着每天都过着充满新鲜感的生活,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冒险,看着世界上最美的风光。我内心渴望寻求刺激和冒险,这种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干扰着我,我认为这样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的成熟,我慢慢发现平淡生活也能成一种很舒服的生活状态。调整之后的我喜欢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让我觉得满足的事情。现在的我每一天都不曾无所事事,爱人和孩子的陪伴使得我更快乐、读书和音乐使得我更放松、摆弄花草和喂养金鱼使得我更充实、坚持锻炼和烹饪美食使得我更健康。
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气息,只要安静的享受,并不会觉得寂寞。这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心灵的超脱——对平淡的认识,也并不是消极,而只是一种心态。我们何不从容生活,如溪水静静的流淌,淡定的生活,如花开花落的悠闲。
《走出荒野》读后感(二)
昨天刚读完一本叫做《走出荒野》的书,算是自传吗?说的是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26岁的时候因为生活上的总总不顺利,独自一人徒步美国太平洋屋脊步道94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5……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读书的过程中除了感慨和赞叹,还遇到一些值得品味的部分。作者委托朋友寄给自己的补给箱里每次都会放20美元,差不多就是一顿简餐和一晚最便宜的汽车旅馆的费用,完全可以用贫困潦倒来形容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在收到钱的第一时间去餐厅吃饭,会在吃饭的时候点一杯可乐,会在吃完饭的时候给小费。对食物的渴望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超市买可乐喝吗?应该可以省至少一半的钱吧?不给小费不行吗?或者打包外带,应该又可以省一点了吧?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三)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可又该怎样来讲述谢丽尔的“荒野”呢?是22岁时,母亲因绝症去世,在她心上撕扯出了巨大伤口,深如沟壑,流血不止,令她日夜疼痛,悲伤欲绝,却始终无法愈合?还是她在母亲身后,想要努力维系的“家庭”最终四分五裂,继父另娶,旧家不再,姐姐与弟弟也都相继远离,终是物是人非?抑或是,她和丈夫保罗的婚姻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她的出轨、吸毒、自我放逐,与保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离婚?又或是,当她失意、落魄、孤独、愤怒、无助、绝望又悲伤地望着眼前大片大片的荒野,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踽踽独行,只听得到自己沉重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被巨大背包压弯的身体还不得不承受着疼痛折磨——肩膀和腰部被背包磨破的地方,脚上的水泡和掉指甲的脚趾,还有一路上被树枝、荆棘、裸露的石块划伤、擦破的地方,都在隐隐作痛;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迷路,会不会不小心踩到眼镜蛇,遇到外出觅食的狮子或黑熊的时候?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然而,谢丽尔毕竟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验,这一路上她确确实实吃了不少苦。不只是那只硕大背包带给她的沉重负荷及疼痛,也不只是那双小一号的专业徒步靴给双脚带来的痛苦折磨,她几次面对眼镜蛇,甚至与野兽擦肩而过。但更难的是面对自然环境的严峻考验:有时在野外没有参照,她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回到原定路线上来;有时遭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她会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在睡袋里缩成一团,来保持自己的体温;有时她需要爬过雪坡,但手中没有冰镐,只能靠着一根滑雪杖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一不小心坠入深谷;有时她也会面临缺水的困境,当随身携带的水喝完,而净水器又坏掉不能用的时候,她就把碘片放在取来的浑浊不堪的水里帮助净化,以补充饮用水……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路上,谢丽尔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旅伴,他们都是特别热情的人,除了互相聊一聊彼此的经历外,还会传授谢丽尔一些徒步旅行的经验,这给了谢丽尔极大的帮助。比如,有个经验丰富的徒步者在营地帮谢丽尔整理了她那巨大的背包怪兽;还有两个朋友把别人赠予的一颗桃子特意留给了她……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当我看到旅程结束后,谢丽尔独自坐在在哥伦比亚河“众神之桥”旁边商店门前的座椅上吃着冰激凌的时候,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女子,我相信她日后一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也一定会成为她一直梦想成为的作家。瞧,现在我手中的这本书不就见证了她梦想的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1
在一个飘着雪的午后,太阳被厚厚的云朵隐没,拉开窗帘向窗外望去,映入眼帘的是银装素裹的美丽世界。尽管天气寒冷、北风呼啸,我的心情却十分温暖、平静,只因一个故事,一部电影,让我的心渐渐溢满了暖流。
《萤火之森》,曾经大红大紫的电影,原谅我到现在才肯去细细品读这部佳作。这是一部日产电影,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弥漫在心间。6岁的少女萤在森林中迷路,遇到了一个戴着面具的少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此,她开始期待每个夏天来到外公家,与那个少年一起嬉戏、玩闹……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他和她渐行渐远,终于,他不见了。那个少年,叫银。
多么忧伤啊!可又是那么温暖,毕竟,一切都没有了,剩下的还有回忆。我的泪水逐渐涌上眼眶,多么感人的一部电影,歌颂了一段纯洁、快乐的友谊,就如窗外飞逝的雪花那般高洁。
《萤火之森》,飞舞的萤火虫,是在为谁歌唱着一首首动听的歌曲……
那个夏天,你还记得吗?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2
今年寒假,无意间翻到了一部动漫电影——萤火之森。
日本动漫里的夏天,总是停不下来的蝉鸣,夏日祭,和服,烟花,锦鲤。还有不知深处的森林,森林里住着妖怪,或是狐狸,山神……
在电影中,有一个场景让我记忆深刻:在莹要从树上掉下来时,阿金伸出双手去接莹。在掉落的过程中,莹担心的要死,怕与自己的接触导致阿金消失。在最后,阿金还是收回了双手,莹慎重的对阿金说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碰我。说完这话后,莹放声大哭了,那是害怕担心阿金的消失的情绪。当时看到这一幕很感动。莹是阿金害怕阿金为了救自己而接触了自己,那么阿金就会消失。宁愿自己受伤,也不希望阿金的消失。在衰落的过程中,莹看到阿金跑来接自己,眼里的恐惧深深的表露了自己对阿金的关心。
故事的最后阿金扶了将要摔倒的人类孩子,阿金的手发出萤火般淡淡的光芒。渐渐消失。萤火之森,“萤”是萤,“火”是银,萤火又是那个森林中最深的印象,也是那段温暖却短暂的感情。就这样淡淡的,一个拥抱,便是永久。虽然结局早就预料到了,可还是泪流满面,萤深深的爱着阿金,那个温柔,善良的男孩阿金消失了,阿金走了,下一个夏日阿金不再会陪伴莹了。很悲伤动人的故事!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3
这是一部不到40分钟影片,以动画的形式呈现,却让我在新奇中追溯,在温暖中驻足。
六岁的小女孩萤误闯了住满妖怪的山神森林并迷了路,大声的哭泣中,在一个叫金的男孩引领下走出森林。金不是人类,不是妖怪,他只是被山神使了法术延续生命的少年,不会老去、不能被人类触碰,否则就会化为飞沫消失。这样特定的身份决定了这部影片有着悲情的开始,更有悲情的结局。
起初六岁的萤渴望被金拥抱,被金再三敲打之后,便接受了“不能触碰”的现实,无奈接受了少年抛过来的枝条,枝条的这端是她,那端是他,她说:“好像约会啊”,他说:“那还真是无趣的约会呀”。两人都遵守着第一次分手时的约定,每年放暑假,都在在森林入口见面。
一年、又一年,两个人在森林所有的地方玩耍、嬉戏。夏季,变为彼此心中的期待。万物不停的变幻,随之改变的还有两人心中的那份情愫,终于,她在寒冷的冬季不止一次的思念他;他在大雪覆盖的森林入口,孤寂的等她。苦念,是两个人交往的宿命;无果而终,更是这场跨越种族爱恋的最终归宿。
高中的时候,他终于邀请她参加妖界的祭奠,她盛装赴约。在漫山灯火、密集人流中,他拿出一根丝带,牵住彼此,丝带的这端,是她;那端是他,她说:“好像约会啊”,他说:“就是约会呀”。湖边,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思,把面具带到萤的脸上,深情了吻了面具额头的位置,犹如吻面具后的她。
人类的小孩在祭奠上打闹、奔跑、跌倒,善良的金不假思索的去搀扶,手指开始变得透明,在消失之前,张开双臂对萤说:“来吧,我终于可以任你触摸了”。拥抱,等待的如此漫长;拥抱,来的如此凄凉;拥抱,要用化为飞沫的代价来实现。她身着祭奠的盛装、保持拥抱的姿势、手拿他送给的面具,把这个夏季所有的悲凉化为泪水,至此之后,这段美好的恋情永远放置在心中最深的地方,不去触碰。
至始至终,我都知道这部影片是一场悲剧的存在,可是影片中的画面感却十分清新、美好、还有纯净;我感谢影片的末尾,金是为了搀扶人类孩子而消失,为这场无果而终的恋情画上圆满的句号。如果是因为情不自禁而触碰了萤,导致消失殆尽,这样的结局不仅会让萤背负永远无法释怀的伤痛,这场跨越种族的爱恋也会变得满目疮痍。
有人说:“生命里有很多定数,在未曾预料的时候就已摆好了局。“是啊,生活中总有太多始料未及的事情,包括亲情、爱情和友情。在这些错综复杂的联系里面,意外和惊喜总是不停的若隐若现,既然无法选择,那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在它们到来的时候,不逃避、不躲闪,用最大的热情去拥抱、去成全。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4
喜欢上了写观后感,本想为这部精彩的动漫《萤火之森》写部影评。但是我放不开于其中的感动,那浓烈的主观色彩只能让我写篇水准较低的读后感。这只是一部短电影,这只是一部动漫,有朋友说动画这东西太假,都不是真人,表达的感情也不够真实。可我就是深深的被它触动着。我喜欢萤在阿金面前真实的样子,情不自禁想扑向阿金,为了吓阿金忘了自己穿着裙子,倒挂在树上,结果暴了光。
这的的确确是一个很假的故事,是一个童话故事。阿金是一个幽灵,此生都不得与人的肌肤相接触,而且他很善良,在当人类时被人类父母抛弃也不会去憎恨人类。萤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孩子,在森林里迷了路,一看到陌生人就猛扑上去,当听到阿金说他是妖怪的时候还是一脸幸福的表情,总算见到妖怪了呢。
他们就这么相识了,那年萤6岁,天真烂漫,调皮捣蛋,不论怎么捉弄阿金,她都牢牢记着不可以碰阿金。那年阿金是大哥哥模样,于林中散步遇见了萤,初见便不弃她。当萤冲动的要抱她,好奇的想碰他时,他只是闪躲,最后那木棒打她的头。他明明可以跑的远远的,离开这会要他命的人类孩子。只是他没有,因为在初见时,他便喜欢上这个真实的小女孩了吧。渐渐的长大,小女孩上了初中,有了女生的感觉,小女孩上了高中,摇身变成花季少女,情窦初开,她清清楚楚的知道她喜欢那个只能在夏天见面的妖怪。纵使在寒冷的冬天,有人温暖她的手,她想的也只有森林里的阿金,会不会冷。在学校里呆呆的她,其实不是她,女孩的心都在那神秘的森林里。她的灿烂的笑,她的体贴,她的温暖,统统给了阿金。
最后一次相见,似乎是预料到了该分手了吧。阿金让萤忘了他,离开他,因为明明知道,无论如何都是不会有结果的。不过这谁不知道呢,萤不要,萤不要阿金忘了她,永远都不可以忘记。“我呀,就是在冬天的时候也在想你,秋天也是,春天也是,金,别忘了,别忘了我,总有一天,时间会把我们拆散吧,所以呀,在这之前呀,让我们就一直在一起吧。”我好喜欢这句话,萤肯定用了好长时间在想金,为了金,什么都不怕,她会去呵护他,她要一直陪着他,多一秒也好啊。这勇敢的姑娘,明知无果,还是深深爱着,明知是毒,还是甜蜜的饮着。于是,那离期也非常不巧合的发生在他们决心认真在一起之后。阿金约萤参加妖怪模仿人类的夏日祭,在祭典上,每个妖怪都在模仿着人,他们就像一对正常的小情人,逛街,奔跑,除了不可以牵手。祭典结束后,一切都是这么美好,可是一该死的人类小孩从阿金身旁跑过,差点摔倒,阿金第一时间扶了他……当指尖开始变得透明,还有什么还怕的呢,总算解脱了,阿金笑着说可以一起拥抱了。萤终于可以幸福的扑向他,只是一个瞬间,只有一个拥抱,此生都无悔了。这么快被拆散了,就这么快就不能再在一起了,不过,幸好,再见时还有一个拥抱,不过幸好,总算可以好好的相拥了。
我爱萤,我也爱阿金,每一个妖怪都说,阿金,不要和她在一起,阿金啊,要当心啊。可是他偏不,他就是爱这姑娘,从一开始就放不下,漫长的十多年里,便是只能在夏天相见,他还是安安静静的等着她,想着她。于最后,消失时,不悲伤,不后悔,此生,有一拥抱,便无悔,此生,遇见了爱人,便足矣。如果爱,就不顾一切,到不了地老与天荒,也可以爱得没了忧伤,没了怨恨。这么幸运的相识,其实已经很幸福了吧。
有时候爱情,不需要像医学一样用精确的名词解释,就一爱字便是解释,相见是爱,分手也是爱,穷其一生,都是爱。不求唯一,只求相伴过。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5
人类的小女孩竹川萤在“妖怪之森”迷路时,遇见了戴着面具的阿银。一次意外的相遇,但是阿银小时候被山神施了妖术,不可以被人类触碰,否则会消失即灭亡。之后,他们约定好夏天,等待对方的到来。在这一年又一年中他们产生了爱情,最后在妖怪祭时因触碰到人类而消失了,但是阿银终于可以拥抱小萤了。
在电影中大部分的片段都是人生中的小事,就像阿银等待着小萤,小萤期盼着夏天的到来,两人在森林中漫步嬉戏。银陪伴了萤许多个夏天,但最终还是没有机会永远在一起。虽然很多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但是人生没有那么多个来来往往,没有人会永久站在你身后,家人也总有一天会离开。你倒下身后就是空无一人,你不必失望,这会是常态。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强求谁陪伴着你,默默支持就好了。或者说,有种陪伴是隐形的。就像电影中的一句话:“时光总有一天会将你我拆散,可是即便如此,在那个时刻之前,也让我们在一起吧。”所以,来日并不方长,别等,别遗憾,去拥抱吧。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6
刚刚看完时,我并不想接受这——就是结局,一心想求心中已为它写好的结尾。总觉得宫崎骏都未必有那么过分,所以我认为它,一定有续集!
可是在打开ie浏览器的过程中,心中似乎有多了一点感觉,当在百度知道时看见有人说有《萤火之森》第二部时,心中充斥的不仅仅是急切求第二部的心情,是的,还有心中的那种感觉似乎有多了许多。我突然想到了在看结尾时荧进入小木屋时的猜想,跟荧走的不会就是那个拉着荧的手走过冰面的那个男生的吧,荧最终不会就是只把阿银看做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最后变成一个普通人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就像大人们一样……
虽然在百度贴吧中有人解释说那是荧的爷爷,看了一个写《萤火之森》第二部的楼主,并骂了楼主一下,但是心中还是很开心的。
因为,原本跌入《萤火之森》,只是在查找宫崎骏的《萤火虫之墓》时的撞见,结果却选择了《萤火之森》,忽略了《萤火虫之墓》。
正如荧一样,进入森林只为寻找“妖怪”,结果却意外的遇见了阿银,当荧在遇见妖怪时却最在乎的是阿银一样。原本荧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与普通人一样有着自己普普通通的人生,却只因银的出现变得与众不同,而银不在了,那么就只能如此的走下去。
而银呢,他原本应早早的离开人世,又或者就这样的度过自己漫长的人生,而又因荧的介入而从此由来期盼,从此有了人类的感情,那么,一切就是值得的。
你本应与我出现在不同的生命道路中,却只因那一次的迷路,另我们相遇……我们互相补足了对方生命的缺口,尽管之后的路你不会陪我一起走,但是我知道,我们的生命却早已联系在了一起,我所期望的不过是你能在那个世界得到真正的幸福。
这么多的感悟,甚至生活的收获。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7
初看《萤火之森》就被其清新唯美的画风与不愠不火的剧情所吸引。这部根据动画改编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关于狭长时光里的仓促却不失温柔的爱情淡灭在料峭的季风中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便是一片氤氲的森林里,一个年幼无知的人类女孩莹迷路在曲折诡异的树林中,傍晚的余辉促狭地照在枯萎的老树映成张牙舞爪的妖怪模样,婆娑在树干上的风低吟嘶鸣,如同在黑夜里徘徊的梦魇不停地呕哑着。仅仅六岁的萤出于本能,大大的眼睛下那些温暖湿润的液体禁不住恐惧而溢满眼眶。她瘫在地上嚎啕大哭,此时,一位戴着狐狸面具的少年出现在她面前,他是银,是她的宿命。
那个戴着狐狸面具自称银的少年不让萤触碰他的身体,因为银早已不是人类,襁褓时的银被父母遗弃在这片被妖怪笼罩的森林里,山神大人不忍让银就这样死去,用巫术延续了银的生命,但是不能让人类触碰到银的身体,一旦触碰到,巫术将失去效用,银就会消失。
就这样,银和萤就像是命中注定好了一样,在每个燥热夏天每个在生命里无限循环的夏天,都会和银在那片已经被柔软的阳光抚摸得非常光滑的森林里玩耍,对着虬枝婆娑的老树说情话,一起躺在被露珠洇湿的草地上看蔚蓝天穹中那些慵懒的白云软绵绵地缱绻,两人的感情似青梅竹马却非两小无猜,萤对银的爱恋与渴望加快了内心的骚动与情绪,对于不断长大的萤来说,银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六岁那年有他,她12岁那年有他,她16岁那年有他,他是她的少年,仿佛早已镶嵌在她的生命中,赶不走,也丢不掉。
冬天来临的时候,萤送给银一条厚厚的围脖,她希望银能在凛冽的冬天里温暖得如同熟睡在被松果铺成柔软的树洞里的松鼠,同样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是触碰到银,触碰到只有在梦里才能摸得到的身体。
当影片的最后身穿和服的银隔着狐狸面具亲吻着萤,那时银俊俏的脸颊无限逼近,他的轮廓他的侧脸他的'眉眼他的温柔恰似料峭的春风裹挟着阳光融进她的血液里,刻进她的骨髓深处。谁能想到在这莞尓的一瞬间过后,银为了拉一位即将跌倒的孩子,而不得已触碰到人类的身体顿时化作璀璨的萤火逐渐淡灭,最后银笑着对萤说:来拥抱我吧!穿过旖旎幻灭的银消亡的身体,两人紧紧抱在一起,萤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她早该知道她只能陪他走过这段路。凋敝的世界渐渐变化着,可萤的世界一如往常,恣意的泪海汹涌的淹没她,她抱着空荡的和服,脑子里满是当初遇到银第一天,他的狐狸面具盛满了一整个世界的温暖与温柔,这样的少年,永恒而不朽。
或许,在我们远逝光阴的池水里还泛滥着当初的人的模样,那些影影绰绰,现在却不知道在哪一个天涯海角里生活的人,我知道,我们只能走过去。
也许会在满是哈气的公交车玻璃窗内看见你,也许会在人群熙攘的路口出遇见恰好等红绿灯的你,也许会在街角转弯处的咖啡店里,路过的我无意间瞥见正喝着醇香的拿铁的你,也许会在装潢华丽的婚纱店碰见穿得像是公主的你,也许会在发黄得如同琥珀的照片里看见笑靥如花的你,也许会在回忆里泛滥得不可一世的决堤处看见你在远逝光阴的池水里跌宕成影,也许会在梦中荒芜的绝城里看见翩翩起舞的你,也许会在我笔下那些文字里,看见正在捂嘴偷笑的你,也许会在那些梦魇猖獗的无眠夜里想起你,也许会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某个阳光柔软得快要融进我血液里的某个下午,某条曾与你邂逅的大街上,会遇见对我说“好巧啊,你也在这里”的你。我见过千千万万个你,也见过千千万万个你的姿态,不曾清晰地想起你的轮廓你的模样。你就如仲夏野外茂密的森林里那些闪烁着照耀了几个世纪的光芒的萤火虫,你抵得过燥热的夏却捱不过凛冽的冬,我早该知道,那些曾陪你走过的路途,我也只是顺便走过。
我不怪你,也不怨你,因为你是我漫长时光里的无限温柔。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8
《萤火之森》让人产生一种忧伤,淡淡的,像烟一样。
喜欢故事的舞台,那座住着好多善良妖怪的山神之森。普通人一旦进入就会给迷惑失方向。但是山神一定是喜欢孩子的神明。他让孩子在森林里玩耍,甚至允许让他们进入到妖怪的夏日祭。他救下了被人类遗弃的孩子,用妖术维持了孩子的生命。这样充满温情的森林一如《夏目友人帐》里的山林。这也是绿川幸的风格。
喜欢这个森林的夏,茂盛的树木,清澈的湖水,芬芳的花地,这里是金和莹相遇的夏。六岁的莹有着孩子的单纯,面对戴着奇怪面具的金,完全没有怀疑,而是完全的信任和友善。那个夏天以后十年里的每个夏天,莹都和金在一起。那个十年的夏天,就是莹一生最最美好的无法忘怀的回忆。那些回忆就像她人生里的彩虹,短暂但是美丽。
那十年的夏天,蝉鸣,阳光,湖水,树木,一切都因为金的存在和陪伴而变得异常的美好。记得有一幕莹一边戏水一边欢快地说水好凉的之后,金诧异地说:“水当然是凉的啦,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不懂,莹的心目中,只要和他在一起,即使是无聊的事也是无比快乐。
他们在一起的样子是那样的美好,但是他们是无法触碰对方。
岁月的流逝,小女孩莹终于长大,变成了女人。而金依旧是初遇时的少年模样。每个夏天的相处让他们互生情愫,但是彼此心中却不得不为不知何时到来的分离而彷徨着。
“莹,忘记我也没关系哦。妖术维持的身体是那么的脆弱,如果你一直对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一碰就会消失么,就像雪一样呢。时间总有一天会将我们分开吧。但是在这之前,就让我们一直在一起吧。金,不要忘记我哦”
那段对话是他们对两个人的未来的诺言吧。殊不知那未知的分离其实近在眼前。
金消失那刻,多少人哭了?我选择了安慰自己:“最起码莹和他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意。时空无法阻挡他们的思念的。”
心中总是无法停止想象,莹会保留那个面具一辈子,金投胎变成了夏目贵志,莹会和夏目见面。
想了好久,最后想到的只是莹的余生中那么多个四季轮回,每一个在乡下的夏天她都会用来回味那十年的夏日回忆。
《萤火之森》观后感 篇9
日本动画电影《萤火之森》,短短四十多分钟剧情简单的一个片子,看完后,心里却隐隐作痛了许久。
这是发生在仲夏森林里的一个故事,清新的、淡淡的、唯美的,也是忧伤的,心痛的。
原本并不喜欢夏天的我,因看多了日本动画电影中所描绘的那种唯美的夏天,渐渐地也喜欢起夏天来。
那些夏天,阳光明媚,树影婆娑,微风鸣蝉。山野吹拂着绿色的风,山径上有迎面走来的前世今生的故事,伴着筛落满身的光影明灭。那样的夏天,以及发生在夏天的恋情,总是清新的,却又带着淡淡的忧伤。
她叫竹川萤,6岁时暑假期间回到乡下爷爷家,在爷爷家附近的森林里迷了路。天色渐晚,蝉噪的森林,无助的女孩,碰上了戴着狐狸面具的少年银。少年把萤带出森林。他们约定此后每年夏季相见。
银是从小被人类亲身父母抛弃,却意外得到森林中山神照顾而渐渐长大的魂灵。他不能触碰人类,一经触碰,便会消失。
因着与银的约定,萤此后的每年夏天都会回到乡下,与银重聚。年复一年,第十个夏季到来了,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悄悄滋生的爱情终究不能触碰。夏祭那晚,烟花盛放凋落,最幸福的一瞬间后,留下一生的思恋。
狐面少年,轻眉淡眸。月色下隔着面具的轻吻,是山谷里最清爽的风。单纯的爱恋,苍凉让人心痛的结局。夏日年年,岁月轻叹。自此后,她不再期待夏天的来临,只因无法再次与他相逢。
当每个夏季不约而至的时候,那片有他的森林是她永不褪色的回忆。每次想起他时,她心里会掠过浮云般的温柔,还有淡淡萤火的温暖。
清幽的森林,唯美的夏日,风中仿佛又听到他们曾在一起的私语:
她说:和你在一起,就算是无聊的小事,也变的快乐的不得了……
她说:我想和你在一起,不论秋天,冬天,还是春天……
她说:也许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但是,即使如此,直到那个时候,我们都要在一起……
他说:我想我已经等不到夏天了,只要分开,就算需要穿越重重人海,我也想去见你……
他说:扑过来吧,那是我的夙愿……
有他的夏天,淡淡的,暖暖的,静静的,波澜不惊,却在心里留下抹不去的记忆。那些年的夏天,有他隔着木棒牵起的手,隔着线绳放飞的快乐,隔着面具唯一的吻,隔着生死唯一的拥抱……
不能触碰的爱情,一生一次的拥抱。爱情便是如此,无法控制,无法躲藏,无法回避。而又多么幸运,遇见你。
十年淡淡的萤火,十个温柔的夏季,有你,有回忆,已经最够。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萤火之森,里面住着一个狐面少年。无法割舍,不能忘记的是狐面下的一抹微笑,是淡淡萤润的温暖。萤火之森里,承载着我们唯美的爱的梦幻。
有些拥抱,一次就可以温暖一生;有些人,一旦爱上了就是一辈子。纵使你消失不见,终其一生我也不会忘记,那些年的夏天,有你的萤火之森,和我们之间共同的回忆。
长情漫漫,与君相逢在那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