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座右铭 > 小说女主的座右铭聚集86句

小说女主的座右铭聚集86句

时间:2021-03-06 09:09

一、内容简介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时间简史》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起始点——宇宙大爆炸起点。宇宙是不断膨胀着的,它在最初应该收缩为一点,这一时刻被称为宇宙大爆炸时刻。宇宙在这一点的密度无穷大,这一点即为数学上所称的奇点。

2.时间终结——黑洞。恒星由于引力作用会不断收缩,会形成一个“黑洞”。黑洞表面引力很强,时间会在此终止。

3.上帝是如何启动宇宙的?——宇宙的起源和命运。一种是以人择原理来解释的叫做紊乱边界条件的宇宙起源;另一种解释称为“暴涨模型”,它认为宇宙在开始的一瞬间是以加速度膨胀,在远小于1秒的时间里宇宙的半径增大了100万亿亿亿倍。

4.物理学的统一——终极理论。人类在寻求建立一个适用于宇宙中每一事件的、完整的、协调的统一理论,在这理论中不需要选取特定的常数去符合事实。

-------------------------------------------------------------------------------------------------

二、作者简介

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 Hawking,1942年—2018年),英国理论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曾任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

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从小就立志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在牛津大学完成物理学学位课程后,他转而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在此期间,他患上了严重的肌肉萎缩性疾病,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但他仍然继续醉心研究,先后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震惊了整个自然科学界,被推崇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4年,霍金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最年轻的会员。

-------------------------------------------------------------------------------------------------

三、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向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能够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但是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到达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必须难度的,如果你没有必须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好处,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状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潜力与抽象分析潜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先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向持续膨胀,直到此刻,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齐,构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那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适宜,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但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能够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明白,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但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向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向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此刻大部分人都已能理解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但是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关于时间的相对性我还是无法理解,霍金紧之后就介绍了黑洞。我本以为我对黑洞是相当了解的,因为我经常能在科普节目中看到关于黑洞的解释。黑洞是恒星老化后坍缩构成的。恒星靠内部氢原子的聚变产生能量,释放光和热,太阳就是这样。在内部原料用完后,就会发生坍缩,即向一点收缩。当这一点十分十分小时,它的密度就会趋向于无穷大,同时它的引力也会变成无限大。由于引力很大,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从它那儿逃逸出来,那里面也包括光。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那个东西的光进入人眼。此刻那儿不会有光发射出来,所以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看到黑洞的,但能够根据可见星体的运动规律来推测。本来我以为这并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不见就看不见呗。但霍金教授补充了一句,那里是时间的终点,类似于奇点。

我想在这个年龄的大部分青年都思考过宇宙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过去的就过去了么,未来又在哪里,命运是否早已决定好了之类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因想不出来而无限伤感。确实如此,当你发现你根本不明白你所存在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你到底为何而存在,心中肯定会有一丝落寞甚至悲哀。过去我会刻意去逃避这些问题,想得太多或许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看新闻,也会发现一些人因为这些问题而精神出现问题。我选取看这本书,就是想解决萦绕于心中头的疑惑。但这本书只是说了一些猜想和让人费解的理论。此刻,我能够稍微理解那些相信上帝或其它宗教的人,毕竟,心中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的生活失去方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我只期望有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让我来相信。我是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谁也没办法证明。尽管我能够确信上帝佛祖什么的都是扯淡,我也不会迷信和神有关的活动。因为我在心中已不明白把那些个神啊仙啊骂了多少回,但此刻仍活的好好的,那些个神仙连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人都治不了么在某种程度上,我把自己归结为一个宿命论者。因为这个世上巧合总是太多,比如我的存在就很奇妙。试想宇宙中有多少分子原子,偏偏就有那么必须数量的原子组成了我。话虽这样讲,但我也不会拿命运当借口,很多失败的人总把原因归结于命运。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样可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命运,不到最后一刻,答案都不会揭晓。暂时失败的人,也不代表就必须不能成功。很多人都会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有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的,他们的出生难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么你或许能够说人们能够透过后天的努力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你要奋斗的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呢,答不上来了吧。

-------------------------------------------------------------------------------------------------

四、时间简史读后感56篇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创作的科普著作,首次出版于1988年。

全书共十二章,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篇1:时间简史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篇2:时间简史读后感800字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

——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篇3: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霍金: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题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4:时间简史读后感1500字

读完《时间简史》,我颇有感触。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样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构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那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能够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此刻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务必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之后,才明白这就应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好处。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明白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证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状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期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状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79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十分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译者尽量持续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十分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务必依靠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务必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忙能够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一天他务必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构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貌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

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篇5: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

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

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篇6:时间简史读后感5000字

几百年前,物理学的大当家是牛顿。牛顿很了不起,建立了经典力学,创立了微积分,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之后爱因斯坦站了出来,用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使自己在历史上扬名立万, 称雄一时。时代发展到今天,又出来了一个霍金,以他的大统一理论为旗帜,在这个可爱的地球上到处招兵买马,壮大力量,势头愈来愈旺,触角越伸越远,很有点一统江湖的味道。

可以说,《时间简史》是霍金问鼎“武林盟主”最大的资本。它图文并茂,用精辟语言叙说了物理学最前沿的成果,有着十足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它能荣登伦敦《星期日时报》畅销书榜达237周之久,也正因为这样,物理界传言,学物理的人不读它,就不是在学物理,由此可见《时间简史》是如何厉害了。

怀着一颗敬仰之心,花了不小的力气,抱着不求甚解的态度,终于拜读了这一本拳头著作。

在这里我得老老实实地承认,我并没有能够学到《简史》中多少纯理论的知识。但我毕竟不是双手空空,毫无所获。虽然我只能是管中窥豹,却也能领略到书中所描述的那般浩瀚奇妙,生发出来自于物理的那般璀璨辉煌的成就的喜悦。书山有路,在这条路上,霍金老前辈引导着我去采撷物理的奇趣,去欣赏宇宙的异彩,去感慨造物主(未必有)的能工巧手,去获取有所收获的喜悦。而我怀着一颗怦然跳动的心,去接受,去思考,去怀疑,去批判,去充实自我。学海无涯并不一定要以苦为舟,能寻得学习之乐,进而享受这种乐趣,以乐助学,这是老前辈用他的生花妙笔,用他的神奇思想明明白白证实了的,并使我切实体会到了的。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一切尽在阅读中,一切又尽在不言中。

在这里,我想说的,我所说的,是《时间简史》给我的启迪:关于理论,关于追求。

小的时候,抬头仰望天空,但见茫茫苍穹,无边无际,浩瀚缥缈,再一想,宇宙是个什么样子? 就有点儿头疼了,胀了,于是自我就渺小了,就自惭了,于是,就有了人生的感慨,只觉得个人真是太过于弱小无助,人生太过于虚晃渺茫,没有生存的价值与意义,于是心中难免几许萧凉与低沉。可是,正因为喜欢“杞人忧天”,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考虑些没法解决的却又是这个宇宙最基本的问题,想不通了还要想,使得小时的我萌发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发现我自己——的志向。我只知道,人活着,如果连自己究竟为何物,生我养我的宇宙究竟为何都不认识,是很可悲很可怜的。人,应当将毕生精力用于理想的实现, 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人生。这也许是小小的我生发的鸿鹄之志吧!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我只是将这种冲动深埋于内心,而并没有付出实质性的努力。到今天,这种面貌才得以真正全面的改变。特别是阅读了《时间简史》之后,才系统地将当前物理学前沿的风华原貌欣赏了一番。这其间,有着不同于以前那种零零碎碎接受知识片断的全新感觉,这其后,给人的是知识系统全方位的提升,思维的质的飞跃。

都说情人的眼里出西施,尽管眼前的并非是一笑倾人倾,再笑倾人国的西施,而相反,倒有点类同于效颦的东施。同一事务看法不尽相同,有时往往是截然相反! 物理界的现状也是这样,大家大师们比比皆是,各执一词,开山创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这有点盲人摸象的味道,可能大家都对了一点,却又不是全对。而每个人又喜欢点坚持己见,于是唧唧喳喳,哄闹一堂。

事物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理由。简言之,存在即是理由。就像奇点,虽然它不可测,很奇怪,但它是我们这个宇宙的起源,万事万物的根本来源,是它生发出演变成现在的宇宙,现在的你我,一切的一切。我们不能够真正地认识奇点,因为一切物理定律在此起不到任何作用,于是我们对于奇点只能是束手无策,就算我们再怎么聪明也是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将其称为奇点,也就是给它冠个名而已,此外就只能证实它的存在了。然而奇点为何会存在? 难道就只因为要保证我们这些智慧生物的存在? 这是人类目前唯一能说出的不是理由的理由,其间无可奈何的味道之外,不乏有着几分耍无赖的意思。还有,奇点的特性? 形状? 等等,人类的水平已经是无用武之地了,黔驴毕竟有技穷的时候!

我们先确定奇点为某一确定的点,我们知道它的一些特点:密度无限大,质量无限大,能量无限大,而占的体积却无限小,至于其他则一无所知,全然不晓。既然如此,撇开奇点于一旁,请问奇点之外是什么? 是真空? 可是真空中也有场的存在。如果真是这样,宇宙就不是起源于大爆炸! 是无物质和能量存在的“虚空”? 那么这个集宇宙之能量与物质于一身的奇点又来自于哪里? 它不会是“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吧。就假设如此,没有理由说它保持奇点这个态只在一瞬间,就假如它处于这个态有比较长的时间吧,那么它在这一段时间内应该一直都是“安居乐业”,遵规守矩,那它就没有理由毫无征兆地有了一个质的改变,开始大爆炸,去散射物质和能量。我想,能够解释这一点的是,宇宙本就可以随意地伸缩,就比作是一个球体,其半径可大可小,而包围于其外的则是一片虚无。认定的球体(并不真的就是真实的宇宙模型)在虚无的包围中随意行驶它的“主权”,按其自己的意思去演化、发展。上帝的第一推动,也许就是来源于宇宙本身的自我。

一般以为奇点处的宇宙与其他时刻的宇宙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奇点的确与众不同的缘故。于是通常所说的宇宙大爆炸,可以认为是奇点处的那个非同一般的宇宙向普通的宇宙质变。既然如此,如上的假设,同是一个球的存在,又为何在其变化的过程中会有状态的突变? 殊知其外的虚无是不能对其有所影响的! 在无外界的影响下自发的突变,这是难以理解的。我们简单的这样想象,一个人,譬如你我,从婴儿开始,走向成年、壮年,步入老年,并最终灰飞烟灭,这是一系列量变的过程。再从下一个轮回的开始,到“凝聚”成受精卵,这一过程就只能是质变的范畴了。虽然这是显而易见的极其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未必能够将其间的奥秘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理,宇宙在奇点前后,可以看做是面貌不同但本质相同的。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既知其然,而未必知其所以然。

如上所说,我们已经默认宇宙不是唯一的。以奇点为界,它可以分为很多个不同的宇宙。要说明的是,选择以奇点为分界点,是因为奇点还是能够过渡物质与能量的,只是其前其后的物质与能量已经是“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了。比如说,假如你在奇点之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经过奇点的洗礼,你就将“脱胎换骨”,你的身体将被撕裂得四分五裂,化为最基本的物质与能量,你的思想更是不能运作。你先前所有的一切基元,还原为宇宙的尘埃,“随风而流”去了。奇点的这个特性,就如一台功率无限的粉碎机,碾碎一切的一切。我们不知道宇宙为何会有如此恐怖的机器,但我们大可不必为之大惊小怪。宇宙的魅力就是它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神奇而难以理解的朦胧画卷。在宇宙这天然大物面前,人类只有谦卑地学习,再多那么一点点,就是探索了。

承上,我们认为宇宙的“自我管理”能力是很强的,这个我们应该放心。就像原子,那么小,而所含的能量又是那么惊人! 而这个浩瀚无穷的宇宙不知包容了多少这样的原子。不止于此,还有多少人类没有认识的能量呀! 宇宙的自我演化,就是在展示它那能“随心所欲”改变的超强实力。于是,我们就可以接受奇点的存在了, 虽然它很特殊,很“变态”,但宇宙还是能够接纳它的,而谁又能否定,奇点还是宇宙之间不可或缺的呢?

至此,我们认为,奇点只不过是两个貌合神离的宇宙的一个转变阶段。宇宙正是按着自己的意愿,依靠其拥有的强大的神秘力量,在周而复始(周期未必相同)地演化着。从前一个奇点出发,敲响时间之钟,宇宙球的半径越来越大,其间伴随着物质与能量的一系列“动作”,就这样,到了某一态之后,宇宙不愿意再变大了(自有它物理上的原因),于是它掉转矛头,开始自我收缩,半径慢慢地变小,最终又汇聚成一个全新的奇点,此时此刻,宇宙之钟没有了能量(被奇点吸干),停止了它的运作。这,即是一个宇宙轮回。

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宇宙轮回的时间并不相同,经历的足迹也并不相同。因为宇宙并不是真的那么规规矩矩,它不喜欢生搬硬套,而灵动活泼则是它的所好。于是,千奇百态的宇宙相继诞生,此灭彼生,源源不断,无终无尽!

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证实我的猜想。因为我们被前后两个奇点完完全全地封闭了。我们只能寄居于我们这个宇宙,而不能生存于其他的宇宙! 想想看,毕竟奇点是毫不留情地扼杀一切生灵的。如果下一个宇宙还能产生智慧生物的话,那已非你我的生物只会跟你我一样的迷惑,他们也许想法很多,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我认为人类的前景是不容乐观、黯然无光的,我们没有必要好好去活。短暂的人类岁月,连走出太阳系都难,更别说是与宇宙抗衡到最后了,即使能够,人类最终还是要惨死在奇点的魔手之中。这样的话,人类的自生自灭,转世轮回,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恰恰相反,在这个满目疮痍创伤遍布的地球上,人类还是活得那么有滋有味,悠哉乐哉的,这没什么,只因为人活着还是有点渴望与希冀的,人类的生存还是有它的理由的。这已非此处所说的主题,暂且避开不谈。

基于人类的意志,假定一个宇宙轮回从时间的起点开始,时间之箭缓缓而有节奏地前行,最终结束于时间的末端(这些都以奇点为界)。同时,我们把宇宙登台唱戏的场所称为空间。三维的空间加上一维的时间,四维的时空即是我们现在的一切,宇宙的根本。

到目前为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被广为认同。既然说是相对,那么就应该有一个对比的基准。时间的基准是什么? 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以奇点为准的时间———奇点时间了。以一个奇点为起点,按下按钮,开始计时,而这时间就如人们可以想象的,是那样平稳而均匀! 伴随着奇点时间,万事万物“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在广袤的空间里施展着自己的“抱负”。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宇宙的总时间(即每个奇点时间之和)是无限的。它起源于无穷古老的过去,也将永远地走向未来。它有着沧桑的面容,坚定着信念的执著。它宛如一位和蔼的老人,面露微笑地看着他的一代一代的子民,眼神中却又满是期望:多么希望有人了解自己与这个宇宙!

再来说说空间。每一个宇宙轮回的奇点是不尽相同的,但对于其自身是确定的。不过,即是如此,我们也不能由此确定一个唯一的坐标空间来描述宇宙的。比如坐标的方向就可以任意选取。但对于每一个轮回宇宙,在每一个奇点时间,其间的事物是一清二楚地位于那一点的,虽然对于每一个观察者来说它的方位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时刻,物件有它的绝对位置,只是因为人的观察角度的差异,而感觉到的不同而已。

那么空间是否是无限延伸的? 也就是宇宙的外面——虚无——是否也可由空间来描述? 首先要肯定的是,空间只是人类用来套宇宙的一张网,去描述它、形容它,进而接受它、利用它。于是,推而广之,将空间的范围扩大,穿过宇宙的边缘,进入无边无际的虚无,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物质,没有能量,没有所有的一切。不过,这个虚无的世界却能接受宇宙的“入侵”与“胡作非为”。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其实宇宙与虚无本为一体,只是物质与能量被宇宙“吸干”,只剩下一张干瘪瘪的“皮”。而这张皮包容着可爱的宇宙! 于是可以说,宇宙是以无限可伸的虚无为基准坐标的,在没有物质与能量的地方,就是一片汪洋的虚无,而物质与能量汇集的地方,则就是所谓的宇宙了。

还有一个问题颇有意思,即万有引力的本质是什么? 细想一想,本来好端端的,你我身处异端,却彼此“藕断丝连,你拉我扯”。通常认为宇宙的物质会产生自己的场,去 “联系”其他的物质。可是即使如此,还是不能完全地解释引力的产生呀。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先做个假设,即假设虚无的坐标空间是很“脆弱”的,具有“不能承受之轻”(虽然如此假设,但其永远不会被压垮)的特点。于是,当一个物质球(就是一团物质,只是简单地设想为一个球形罢了)在某一时刻到了某一坐标时,由于它的冲量的缘故,这个坐标点会在瞬间被物质球压扁,显示出来就是在坐标平面有一处凹了下去(而这个选择的坐标平面是垂直于物质球飞来的方向),而凹下去的程度与物质球来临的能量有关。但是这个坐标点不肯独自承受“伤害”,于是它将“伤害”沿着坐标平面均匀地散发。此时,我们取一直线,其始于这个坐标点,沿着坐标平面的某一方向,由于“伤害”的传播,这条直线就会像波浪线一样向远处传播(就像你用手去抖动一根绳子一样)直到碰上了另外一个物质球,这时,传导的波动与运动的物质球就会发生关系,另外一个物质球在凹陷的波线中就会向波动来临的方向发生细微的弯曲。由于空间遍布着这种波动,微分向积分的转换,细微的弯曲就会积累成宏观的引力效应。这也就初步地解决了引力的来源了。

同一道理,也能解释微观粒子为何具有波动的特点。

根据简单与和谐理论,任何物质走的路线应该是直线。但是并非如此,微观粒子走的却是弯弯曲曲的道路。这其间原因何在? 微观粒子为什么不选择最简洁省事的直线呢?其实它们也是没有办法,它们也是想走直线的,只是由于虚无坐标的“脆弱”,它们的运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出现了运动的被干扰。于是,在它们运动的时候,某一时间段会有某一方式的波动,而过会儿,它们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种方式。当粒子的量度增大后,由于统计效应的逐渐显著,它们就会明显地偏于某一方式,比如说正弦曲线,余弦曲线等了。

综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宇宙有它特别的奇点,有很多的轮回宇宙,有很多绝对的奇点时间,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虚无坐标空间,以及这种空间的“脆弱”性——这即是我对于这这个宇宙的一个浅显的认识。

一幅五彩缤纷的图景,令人流连忘返;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人苦苦追求;一种追求真理的斗志,启人终生奋斗。《孙子兵法》给用兵者的是计谋战略,《九阴真经》给习武者的是盖世神功,《论语》给少男少女们的是指点迷津,《道德经》给一心修行者的是心灵的洗礼,而《时间简史》给人的则是永远不朽的精神财富,永远不钝的进取之剑。

命运的拘束于轮椅,并没有禁锢住一位伟人的伟大思想。这是一种意志的不屈,一种精神的顽强,一种信念的执著。看过了《阿甘正传》,里面主人公几年不停地奔跑,让我感触极深。人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十载,精彩与掌声不是轻易得来的,其间需要付出多少心血与汗水! 成功的喜悦与理想的实现是多少人终身所求,梦中所见,但单单只青睐那些能为理想付出自己一切的人! 上帝的苹果被牛顿接住,因为他正在沉着思考;相对论的花环罩住爱因斯坦,因为他能矢志不移地坚定自己的信念……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他自己对于不可名状的道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切又变得那么不确定了。但这并不妨碍老子集天地之大乘,修成大德大慧,进而创立道教,宣扬道法精神。皮里的春秋,正因为其散发着诱人的神秘感,才能游人不断,访客不绝。宇宙的内衣,是那么让人猜不透摸不着,思维的翅膀可以在其中任意地遨游,灵感的火花可以在其间肆意地迸发。能不能够成功,就看个人的修为了。勤奋不可少,思考也不可少,但那份心灵的执著与睿智更是不可或缺。天与地的范畴,是那么的静谧,但其实是波澜遍布。学得一份老子的心诚与对天地玄黄的感悟,正是拼搏所必须,正是人生的最终所求。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 无所谓绝对的权威,只有绝对的探索,不屈的人类意志。生活是黑色的,但真理之树常青,追求真理更是可歌可泣。虽然这条路上未必是阳光普照,结果未必是诱人的成就,但拥有那份追求的喜悦与刺激,以及难得的亲身体验与搏击,人生难道还不足够么?

我渴望成功,但并非是痴迷于功名利禄,而是终极真理的发现;但我不等待成功,守株待兔的日子真的是难以迎来再次的幸运。天道酬善也酬勤,我所希望的是,随着时间之箭的前行,能够书写一个简单的人生、完美的人生;我将付出的是,简简单单之我心,一心一意,一步一个脚印,攀登真理的高峰,向理想的神圣殿堂前进!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时间之简史!

篇7:时间简史读后感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篇8: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时间简史》这本书。读过了《时间简史》这本书,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因为我小时候以为宇宙只有太阳系,可《时间简史》时这本书却告诉我宇宙不是只有太阳系,而是好大的,所以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从古代的天文学说到了现代的天文学,也是从宇宙大爆炸说到宇宙为什么会形成黑洞。

《时间简史》这本书说了许多,其中我喜欢《我们的宇宙图像》那一章。读了那一章我知道了人们早在公元前340年就知道了地球是圆的。我还知道1514年哥白尼提出了一个观念,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而地球和其他行星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我读了《时间简史》这本书学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

我看了作者简介:史蒂芬;霍金他出生于伽利略逝世三百周年纪念日。是不是在科学家逝世纪念日当中出生的孩子长大后都会有科学智慧吗?不是的,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认真读书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也要向他学习,以后做个天文学家。

《时间简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学习,以后才有成就。

篇9: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著作。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篇10: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本学期有幸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教研组内集体讨论说要看此书。

翻着这本书,总有一种似懂非懂,一会儿看懂,一会儿不懂的感觉;同时又感觉到一个个精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不忍放下。《简史》从思索宇宙的年轻人演讲到宇宙演化的图像,从牛顿宇宙到相对论,之后讲了弯曲空间、黑洞、大爆炸、虫洞等等理论。一个个理论诞生、发展,一层一层的剖析,然后又被新的理论替代,每一个理论像一个个时代的英雄从弱小到伟大,从成长到衰落。使我们在阅读霍金先生高深思维的同时,也惊叹其优秀的文学逻辑。《简史》的普及版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除了让我们懂得一些基本的知识外,更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这些知识让我们觉得深思给人以启示。如人存原理是指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是因为如果它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人存原理又涉及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霍金先生很精辟的说,许多科学理论也非常符合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其思想是,在任何自我繁殖的有机组织群体中,不同个体的遗传物质和成长存在变异。这些差别意味着,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更能得出有关它们周围世界的正确结论并相就地行为。这些个体就更可能戚并繁衍,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推理能力,这就要我们去寻找完备的统一理论,不会误导我们去得到错误的结论。因此我们以前所认定的牛顿三大理论也有错误,因为牛顿认为时间都是绝对性的,然后爱因斯坦提出来了相对论,他不断的完善他的相对论,从狭义相对论到广义相对论,但我们并不认为广义相对论一定是统一的完美的理论。除此之外,如以太物质,弯曲空间,等效原理,双子生佯谬,膨胀宇宙,黑洞原理,虫洞理论,四维空间,时间与温度的关联等等都给了我知识与心灵的双重冲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

篇11:时间简史读后感

由于暑假里韩老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直都十分热爱数学,而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一定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马上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当爸爸告诉我,他被尊崇为继爱因斯坦以来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时,我着实被吓了一大跳。我掂了掂手里的书,虽然很轻(只有100多页),但我想,里面包含的知识肯定远远超过了这个分量。

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可以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知道,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一定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篇12: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次我读的书是《时间简史》。《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着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史蒂芬·威廉·霍金于1942年1月8日生于牛津,那一天刚好是伽利略逝世三百年。可能因为他出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代,所以小时候对模型特别着迷。他十几岁时不但喜欢做模型飞机和轮船,还和学友制作了很多不同种类的战争游戏,反映出他研究和操控事物的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他攻读博士学位,并在黑洞和宇宙论的研究上获得重大成就。他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ALS),因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这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形象。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当时医生预测他最多活两年,但他至今依然顽强的活着。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我在阅读中学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比如宇宙诞生的过程,以及地球的一些知识。

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人类,才有我们生活的世界。

记得整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再重复一下,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相关的,一个和逆时旅行紧密相关的问题是你能否进行得比光还快,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惊讶。很容易看出,时间旅行意味着超光速旅行,在你旅程的最后阶段做逆时旅行,就能够使你的整个旅行,在你希望的时间内完成,而这样你就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行进!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倒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你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前进,你也就能够逆时旅行。其中一者成立而另一种不成立是不可能的。

无可挑剔的逻辑在字里行间展露锋芒,无死角的思维在史蒂芬的笔下尽情跃动,让人无法相信这本书竟然是由只有三根手指能活动的残疾人霍金教授写出的呢?

没错,作者虽然几乎全身残疾,但在思想和学的领域上,着实是一名伟人!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这样的夜色下,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篇13:时间简史读后感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读后,我有点儿感想: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篇14: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己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后来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通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现在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直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能力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通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通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同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面相互影响,哪怕是非常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6个中间人就可以建立联系,这是通过大量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可以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篇15:时间简史读后感

坚强,是一个伟大的人所必须具有的品质,若想成就一番伟业,就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不怕困难,不怕失败,永远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霍金就是拥有这种精神的人。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赞成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但是,对后半部分却有疑问。我想,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而不是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大爆炸。

我解释为:大宇宙中有很多黑洞的存在,他们是产生大爆炸的种子,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不断的膨胀下去,直到达到了大爆炸的临界点就会产生大宇宙中的大爆炸。产生出和我们一样的小宇宙。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有的就是来自于其它的黑洞大爆炸产生的物质,如星系等等。就是说一个个黑洞不断的产生大爆炸,同时由于物质的聚合不断的产生黑洞。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交流的,霍金的理论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不交流的,这就是霍金的错误所在。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意见,是对《时间简史》认真研读后,出于敬重的质疑。我想会有权威的解释来解释我的疑问让这本书的理论更加权威。

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而今年,我有幸地读到了这一本伟大著作!

书中,霍金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什么是红移、蓝移,什么是类星体,以及许多关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这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敬佩。对一个生活强者的敬佩!

望霍金能继续快乐地生活,而我也会努力,争取成为一名成功的人。

篇16: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茫茫宇宙中,蕴含着神秘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藏在宇宙深处的事物,像磁铁般吸引着人们,激励人们的好奇心。在学校开展的科普书阅读活动中,我有幸读到了《时间简史》这部科学巨著,它是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写的。书中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以及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这些神奇的宇宙奥秘在这本书中有了深入浅出的阐述。读完后,我对神秘的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甚至让我对世俗改变了看法。

一开始,我对科学不感兴趣,对于我来说,地球、宇宙实在太遥远了。可是看完这本书,我对千里之外的宇宙充满了兴趣,神秘莫测的黑洞,宇宙大爆炸,一个个字眼在我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象。这本影响这世界的伟大著作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正确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身边许多神奇的事物。在21世纪,学会用科学的眼光去衡量身边的事物是很重要的,不相信歪理邪说,不迷信。所谓的天经地义,只是人们的盲目服从,并不成定果;所谓的天方夜谭,如今已成了事实,并不再是科幻。

我懂得了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创新是时代发展潮流,只有不断创新,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为“东方不败”。21世纪的青少年,要勇于创新,积极汲取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开拓自己的眼界,不能只钻在书本中一味的学书本上的知识,多动手,多观察,多实践,是自己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得到创新。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人才,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秋雨也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不被已有的思想而束缚,坚持创新,让创新在浩瀚的太空中任意翱翔吧。多读书来充实自己吧,拥有一本好书就是拥有了全部。

篇17:时间简史读后感

所有的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也才知道,我的固有的观念‘如果所有因素都确定了,那么结果一定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原来是一种‘宿命论’。天哪,该怎么办?我本来还坚信人的思维也因为过往环境的确定性而属于定数呢。先姑且不去考虑思想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因为在基于纯物质的理论基础搞清晰前去强迫自己想这个问题,可能无异于思想上的自杀吧。

既然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都随时做好了被推翻的准备,那么,人为定义的一些概念所支持的理论就更不长久了。我深信不疑的数学,也是否有一天被自己的悖论所推翻呢?

我感觉自己已经处于半混乱状态了。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多么精彩或恶心,总有一天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会坍塌成黑洞里的一个极小的点而已。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伸出手来,要去感受一下这周围的空气此刻是否还真实的存在着。而这个‘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也是宇宙永恒的一个组成部分吧。

宇宙啊宇宙,你为何如此的存在呢?他们把宇宙大爆炸那一刻称为奇点,奇点之前就不负责任的不追究了?怎么能这样呢?

人类的目标,仍然是不断去认识和改造自己周围的世界——无论这种认识会带来多么悲观的结果。是否存在有一天,事实终于可怕到再没有人敢于去探索呢?我想一定不会的,要不人类怎么会走到今天——在上帝的关怀下生活不是很温暖的么。

我一想到那些为了科学而放弃生活乐趣的人——他们才真正在推动人类的前进——我就不由得要鄙视自己,同时鄙视了其他象我一样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

当同学把我的书寄过来的时候,虽然少了好些,可是也发现多了几本原本不属于我的书。很让我感兴趣的是有一本侦探小说,可是翻了翻后意味索然,又无意识的拿起了这本《时间简史》。但是拿起来就放不下了。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应该是纯兴趣的选择吧,我仍然热爱科学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好像是大一还是大二吧,不过它的出现并没有转移我们当时打双扣还是电脑游戏的任何注意力。我记得高二的时候看因斯坦传的时候也是抱着浓烈的兴趣在了解那些未知的不能理解的东西的。当然因为高考的原因,这种兴趣很快给中断了。可是为什么进入大学后反而失去了对科学的兴趣呢?这里面当然有个人特性,但是教育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也着实很有问题。

当爱因斯坦在无聊的专利局里花在总结狭义相对论上的时间,被我们的教授们用来考虑做什么了呢?难道当今的科学研究真的就昂贵到那种程度使得连理论物理学家都完全没有施展的空间了?如果有人鄙视我们所有的教授和所谓的专家,我至少不会去谴责这个人。

什么叫做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什么是人道?完美的人道只会让社会退步。必然有些人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但是他们终将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专注于科学的科学家是受我敬重的,即便如霍金这样身形难堪,这难堪也只会在我的敬重中增加震惊而已。

那么夫子提倡的仁德又居于何位呢?想到这里,又想打击一下人为神话了的先古圣贤。都同样是人,为什么先古的就能做到大圣大贤?再更广泛的打击一下那些人为夸张臆想以至于捏造的行为。不论我的思想触动有多大,神,还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那么感情和艺术的地位呢?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里边有些是很崇高甚至伟大的,可是它们毕竟都盘旋在思想体系之内。要通过它们去创新到思想本身的起源以及意义,是不太可能了吧?而这些东西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是必需的。可见我们这个世界为了发展,所需的额外的代价是多么的巨大!

所有的理论,都是总结共性的基础上具有预见性。所以不要在乎理论是否从字面上看起来是否肤浅,更应该注意它是否有效——在此刻或者以后更长一点的时间。

正如书中处处注意处理科学与神学的关系一样,这本书给我带来更多的应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哲学理念上的冲击吧。容我整理一下,让我思想重新有序,才能够再次平和的看待这世界。

有必要补充以下摘录:

迄今为止,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家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至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篇18: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篇19:时间简史读后感

其实初读《时光简史》只是因为它是霍金的著作,只是为了在闲暇之余与朋友之间有一点谈资罢了,不得不说这样的科学著作实在难懂,相比我的张爱玲,三毛,刘墉来说却是枯燥了一些,但它仍深深的吸引了我。将我引向了充满幻想的未来。

说它单调是因为它没有平平仄仄的语调,没有风花雪月的场景,没有催人泪写的辞藻,但他,却拥有极严谨的的探索科学的态度,以一种严谨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蔚蓝的宇宙,神秘的黑洞。爸爸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说我再也看不懂这么深奥的著作,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渐渐的我发现我只能读懂其中一点,而绝大部分仍是懵懵懂懂。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个极平凡的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但他的智慧弥补了先天的不足,轮椅上的他还是可爱的,值得我敬佩的。30岁,他考查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最后以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几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仍出版了《时间简史》,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对于这本书我实在做不出自己的评价,因为,可能在之后的几年,我才能读懂这本书,可是我能感受到这字里行间的一份坚持,一份严谨,甚至一份心酸。

其实更多的我将这本书当作科幻小说来看,书里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时间简史》中,霍金念念不忘的就是大统一理论,这是爱因斯坦未尽的梦想。霍金在本书中坦言,不能用单独的美妙的公式描述和预测宇宙的每一件事情,因为量子理论的测不准原理决定了宇宙是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统一的。在本书中,霍金通过地图模型来说明宇宙的多样性可能需要一组理论来进行描述。

《时间简史》是为想更多了解霍金教授生命及其学说的读者而编的。该书以睿智真挚的私人访谈形式,叙述了霍金教授的生平历程和研究工作,展现了在巨大的理论架构后面真实的人性。该书本来就不是一部寻常的口述历史,而是对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头脑之一的极为感人又迷人的画像和描述。对于非专业读者,本书无疑是他们绞尽脑汁都无法真正理解的,只能当科幻小说看。《霍金讲演录——黑洞、婴儿宇宙及其他》,是由霍金所写文章和演讲稿共13篇结集而成。讨论了虚拟空间、有黑洞引起的婴儿宇宙的诞生以及科学家寻求完全统一理论的努力,并对自由意志、生活价值和人的生存方式及进化原理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读读它吧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

篇20:时间简史读后感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暑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匆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匆匆》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时间。朱先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描绘了时光匆匆流逝的全过程,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读者的心灵。文中一个“溜” 字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时光匆匆飞逝,而“头涔涔”和“泪潸潸”则让读者体会到朱自清对时光流逝之快而手足无措,内心充满无奈。真如晏殊所说“无何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想挽留,有挽留不住。又将“轻烟”、“微风”、“薄雾”比作无声无息过去的日子,更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光阴给人的那种若隐若现、触摸不到的感觉。时间就是一条无声无息的长河,有时喘急,有时静谧,不可触摸。它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总是在我开心的时候飞快地溜过,也经常在我无聊、郁闷时来回渡步。在我聚精会神的做作业时,它总是从我额头顶上豆大的汗珠旁流过;在我欢快的玩耍时,它总是从我有力的步伐中穿过;在我凝望天空发呆时,它又从我凝然的双眼前掠过……奥运会时,人们欢呼雀跃的为奥运会大幕拉开而高兴。比赛如火进行,人们沉浸在兴奋与自豪中。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搜索记忆,评选出自己心中最精彩的比赛时,定睛一看,奥运会已经都在时间流逝中结束。人们都说快乐的时光短暂,果真如此。我凝望春天河塘,微风起,绿波漾,白花飘落,星星点点的坠落于池面,年轻的鱼儿怕羞躲了,绿羽翠鸟轻轻掠过池面,水光倒影,我想:这样迷人的春景,时间也会在此停留吧。但是,我想错了,时间是无情、的公正的,它犹如一把刻刀,老人额头上缕缕皱纹,是它伟大的杰作;少女脸上微微的红晕,是它雕刻出来的;还有那真挚可爱的笑容……很快,就要结束六年的小学生活了,一年级刚入学时的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无所知。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庆幸的是我收获满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所以,我要学会珍惜时光。让时间流过的速度掌握在自己手中。相形慢慢长大、成熟的我不会在让时间跑丢啦!

篇21:时间简史读后感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篇22:时间简史读后感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篇23: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但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2012》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24:时间简史读后感

霍金的《时间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间,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间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我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间也能被感知。时间,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我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可以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不过的话了,可现在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我们从此不再学习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达到想要达到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所以也不知道怎么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相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学习,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我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我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间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间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所以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合适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我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我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希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一定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一定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所以,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我们是不是平面人!当我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特别的注意!

篇25: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本书,第一推从书第一辑的一证。霍金教授遨游到外层空间奇异的空间的领域,对遥远的星系.黑洞........大统一理论。他揭示了当时日益鏰涨的宇宙时间的到溯引起人们不安的的的的的得,那宇宙成丝维空气的一种"没有边境的宇宙理论取代大爆炸理论和上帝,上帝也许曾经是造万物时主要的推动者,也许因为这许许多多的发现从而渐泛围变,从《时间简史》对我们常应语言表达甚于方程的表达对读者是一本里程碑式的佳书。他出于一个对人类是享有杰出质献者之手,这是一本对知识无限追取之之作,是对时空本质之谜不懈的探讨之作。

霍金的一生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的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霍金的贡献是在他二十年之久被鲁加雷斌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则真正是空前的。

宇宙论是一门既古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延续,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不懈的探索则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

这本书中还介绍了牛顿的科学态度: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存在感觉该到非常的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及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蕴含在他的隐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很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位相信所有物质实时,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简介告诉著名的约翰博士的时候,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并大声的说:我要这样反驳他!

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它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最奇异的现象:他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的这些线都想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的量宇宙膨胀的是20世纪最大的智慧革命之一。

科学是一路火苗,点燃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好奇。

科学是一盏明灯,引领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探求。

热爱科学,科学至上。

篇26: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27: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孝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篇28:时间简史读后感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引号内摘自《时间简史插图版》P202图10.5),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篇29: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篇30: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篇31:时间简史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魔术是非常神奇的东西,而宇宙则像一个巨大的魔术帽子里面装满了无限可能。

以前贝特郎.罗素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地球如何绕着太阳运动,以及太阳又是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在演讲结束后,一位老妇人说:“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无限的乌龟塔。”大部份人决得很可笑但不管怎样只能让时间来判断了。

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第一,他认为月食是由于地球运行到太阳与月亮之间而造成的。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总是圆的,这只在地球本身为球形的前提下才成立。但如果地球是平坦的圆盘,除非月食总是发生在太阳正好位于这个圆盘的中心下方的时候才成立。第二,希腊人从旅行中得知,在越往南的地方看星空,北极星在埃及和希腊呈现出来的位置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甚至估计地球大约长度为4000000斯特迪亚。希腊人甚至为地球是球形提一供了第三个论据,否则何以从地平线外驶来的船总是先露出船帆,然后才是船身。

神奇而又难以猜测的宇宙,它的魅力将吸引更多的科学家探索。

篇32: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

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

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

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

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33: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很多很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篇34:时间简史读后感

对于高中时期是理科生的我来说,《时间简史》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和陌生的。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难免对其内容及理论有所接触。而之所以说是陌生,主要还是因为平常并不会对这本书有太多想去了解的意愿。而这一次的特色团日活动便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拜读一下这一部作品。

《时间简史》主要阐述了史蒂芬霍金对宇宙中的各种存在的猜想与推测。其中也不乏理论的阐述与说明。与一般的认识中认为其过于专业而比较难懂所不同,因为其对基础理论的阐述十分详细,所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难懂。

读完《时间简史》说实话,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学习生活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是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自己所处的宇宙之伟大与自身的渺小。在更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能让我们重新考虑一下对自己的定位。

在读完《时间简史》之后,我也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人类未来的可能性重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幻想。可以说,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止是科学的知识,甚至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篇35:时间简史读后感

宇宙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着许多的奥秘。《时间简史》这本书便向我们阐述了宇宙的奥秘。作者在书中探讨了许多深奥并令人生畏的主题。其实,要想读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宇宙是怎样的,还让我明白了空间,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在爱因斯坦以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爱因斯坦所创立的相对论则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他曾用最短且最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过什么是相对论“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玩,不知不觉,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可你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发呆,你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就是这样简短的话勾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里便有许多疑问。宇宙有没有大爆炸?宇宙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到底广义相对论准不准确?人类最远能达到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是速度的极限以致黑洞是人们无法逾越的鸿沟?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让我敬佩的人,就是被称为“宇宙”的霍金,可是命运对霍金却是那么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他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正常活动,就这样,他身残志不残,撰写了《时间简史》,让更多的人爱上了科学!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个人只要肯努力,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一定要相信自己啊,加油。

篇36: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谜团,他们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密切的关注着这些谜团的研究近况。这个假期,我有幸从朋友家中借到史蒂芬·霍金著的《时间简史》,我正襟危坐,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感受霍金文字的魔力。

当我翻开书,发现自己果真“不虚此行”,书中观点独到、措词精准,在“相对论”与“弯由空间”之两章节中,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把它们阐释得深入浅出,淋漓尽致,霍金用谐恢的笔调向大众展示了观点,而又不让人感到单调与乏味。

我一向不崇信什么牛鬼蛇神,对科学情有独钟,而《时间简史》就是用那些简学先辈的实验结果,以及人们对这种的看法与态度去编写的,而且作者还不失时机的纳入理论和观测的最新成果,使人兴奋不已。且书中完全没能那些认读者昏昏欲睡的长篇大论,都是用极其精练的短式文章,更是加深了我对它的好感。

被人搅浑的河水,你一时很难看清河底,你越是急躁,就越看不到,只有平静内心,等尘埃、沙石落定,这是河底的游鱼、彩石、蠕虫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我阅读《时间简史》的心得,虽然书经人修改已变得通俗易懂,可有的地方还需要慢慢品味才能体会出用意,才能更加深入,更加透彻的读懂,倘若你这时心急气躁,就会欲速不达,一段时间内很难读懂。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许多插图,帮助我们们读懂它,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推测与猜想。可看完《时间简史》后发现,书中的知识与精髓相当于“听君十席话”。

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生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37:时间简史读后感

曾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位的科学家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天文学方面的讲演。他描述了太阳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演讲结束时,一位矮个老妇人站起来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驮在一只大乌龟的背上的一块平板。”这位科学家微笑着答道:“那么这只乌龟是站在什么上面的呢?”“你很聪明,年轻人。”老妇人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群啊!”。这个故事自然很荒谬,可是确实我们对宇宙了解的太少了。

宇宙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会消失?它为什么如此神秘?这些问题只能靠探索来解答,在众多的宇宙树的探求者中,有位名为史蒂芬·霍金的人,取得了很多的果实,《时间简史》就是这些果实榨出的汁。

从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足够说明这个由一切时间和空间的综合——宇宙的神秘性,但宇宙怎样产生的呢?宇宙因为一个奇点在150亿年前的大爆炸膨胀产生的,美国天文学家哈勃提出星系的红移量与星系间的距离成正比的哈勃定律,并推导出星系都在互相远离的宇宙膨胀说,说明了宇宙的膨胀一直进行着。

人类的探索精神是最重要的,众所周知霍金只有3个指头能动,但是他的探索精神帮助他走向宇宙,并且促使他成功的出版了《时间简史》这部世界名著,正如达尔文所说“我之所以能在科学上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科学的热爱,坚持长期探索。”探索会使你也获得成功;所以,请不要忘记人最重要的东西——探索!

篇38:时间简史读后感

作为一个很久没有接触物理相关知识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本书。所以接下来我要写下来的或许不能说是书评,顶多只是围绕着这本书所生发出来的感谢。其中多夹带私货,若是能看到有值得讨论一番的地方,希望能交流一下。

我读高中的时候是文理分科的,选择了文科的我在高二之后基本与物理绝缘。我自己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惋惜,毕竟当年的我就已经无法弄清斜坡上的木块到底如何受力,因而也不会想要了解那光线都无法逃离的黑洞。

但是,我热爱看各种各样的故事。这之中便有一些基于物理假说而产生的故事。

我对时空穿越的故事有着天然的好感,特别是将时空穿越作为这个故事必要的推动要素的时候。当然,看多了当下电视剧的操作方法,会觉得穿越或许就是被车撞了或者换个灯泡触电就能触发的事件。而如书上所说的在无法逃逸且不可见的黑洞之中,存在着奇点。这在“广义相对论方程中存在一些解,我们的航天员在这些解中可能看到裸奇点:他也许能避免撞到奇点上去,相反地穿过一个‘虫洞’来到宇宙的另一个区域。”按这种假说,我们知道时空穿越需要制造出空间引力坍塌的条件,使之出现“裸奇点”。这可不是车祸和触电能解决的。

而去时间旅行的可行性在本书仍旧存疑,但文学却不受可行与否的限制。要是要是死死盯着实现条件,那么大部分故事或许都讲不下去了。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把这个假说理论当成是真理,并营造出一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现实。

于是,在《穿越时空的少女》之中,筒井康隆笔下的未来人“肯·索格尔”借助跳越时空的药品,回到了过去。而在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时空之中,女主角通过未来人的道具,同样拥有了这种能力。我个人更喜欢细田守在动画中对于细节的描写。

当女主穿越回几个小时之前偷吃自家的布丁的时候,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便出现了。

假设当人类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之时,那个截点是否存在另一个自己?

即便在这个截点不存在另一个自己,那么从这个截点产生的新的记忆的自己,是否仍旧是未穿越前的自己。

而原本按照时间线流逝的自己又到哪里去了?

这个故事的回应是,新的活动轨迹会覆盖掉原本的活动轨迹,就如游戏存档一般。(还是有盲点的啊,万一女主角跳回自己的孩童时期呢?)

而时间旅行若是真能实现,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去回答。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他的外祖母就没有他的母亲,如果没有他的母亲也就没有他,如果没有他,他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

这就是“祖母悖论”(或者说是“祖父悖论”)。

而霍金认为,任何时间旅行都被限制于未来。“如果可能回到以前并改变历史,则不能够回避引起的问题。例如,假定你回到过去并且将你的曾曾祖父在他仍为孩童时杀死。这类佯谬有许多版本,但是它们根本上是等效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改变过去,则他就会遇到矛盾。”

但是,在故事之中还有别的解决方案。

一个人可以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外祖母,但这将导致世界进入两个不同的(历史;或者说时间线)轨道,一条中有那个人(原先的轨道),而另一条中没有那个人。

而物理学上有这样的假说,“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会有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既然都有反世界的假说了,那么多几个平行时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在我有限的认知中,我觉得《命运石之门》(动画)对于平行时空这个假说的阐述非常透彻。里面的实验工具当然不能细究,但是作为一个通过选择不同时间线来推进情节发展的故事,对于设定的补充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在这个故事中,同样存在着蝴蝶效应的影响,在无数的时间线上,有两个人物总是逃不开死亡的命运,那么是否存在某个时空,这两个人物能逃脱这种结局呢。

但这个故事对于人物的设定是让人物按着既定的剧本进行的,不同的时间线只是不同的故事结局,看起来都是既定的。但后面还是觉得这种设置还是让人挺混乱的。正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若是所有的时空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在某个时空死亡的人,在另一个时空能存活,那这个人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所以这是一个观测角度的问题,但或许这正是一种既活着又死去的状态。

但是,或许正是这种无解的故事才是最吸引人的。

提了两部动画作品之后,还是得回到文字文本。有一本书就特别直白,就叫《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爱情故事。男主角亨利患上了“时间混乱症”,这让他成为一个能够在时间中旅行的人,他有时会出现在过去的某个时刻,甚至跟童年的自己相遇;有时会出现在未来某个瞬间,甚至与成年的自己相伴。他无法控制自己。过度劳累、噪杂的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等等,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的失踪。

这个故事就没有采取覆盖读档的设定了。过去的自己是存在的,流逝的时间仍旧能实现在未来的自己身上。所以男主能与幼小的自己面对面,并且在确切存在的未来之中失踪了。

但我仍旧对时间旅行的方法充满好奇。而除了引发虫洞之外,霍金还向我们展示了另外的假说。“额外的时空维的确是科学幻想的老生常谈;它们提供了克服广义相对论的通常限制的理想方法,即人们不能行进得比光更快或者旅行到过去的限制(见第十章)。其思想是穿过更高的维抄近路。你可用以下方法描绘这一点。想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只有二维,并且弯曲成像一个锚圈或环的表面。

如果你处在这环的内侧的一边,而要跨过环到另一侧的一点去,你必须沿着环的内边缘上的圆圈走,直到目标点。然而,你如果允许在第三维空问里旅行,你可以直接穿过去。”

这可能吗?

不过,正因为是假说才那么迷人。而由假说而诞生的故事,正因为这样才更有魅力。但物理假说是基于当下的研究现实,因而,文学,或者说故事比物理假说要更自由一点。《三体》出来之后就被视为中国科幻小说的一座高峰,至于是否能被逾越那是以后才能讨论的事。在这个故事之中,我们看到了地球被二向箔压成二维的景象。既然降维打击的想象已经出来了,那么往高维去或许也是可以想象的。

在《正确的KADO》(动画)之中,有来自高维的生物。高维生物自降维度,来到人类存在的低维时空。听起来像梦话,但是却陷入了无法证伪并且无法证实的困境。“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骰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我始终相信自然科学的尽头与人文科学相连。正如最近召开的亚太科幻大会上,郭建华先生所说的一样:“我觉得科幻和科研一样,重要的是有好奇心。人类最大的梦想是了解宇宙,很多科幻小说也是关于未知宇宙的。我们见到的物质只占宇宙很小的部分,希望悟空号能打开我们了解宇宙的窗口,为写小说提供灵感。”

篇39: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历史上的众多科学家中,霍金一直是我最崇拜的物理科学家。虽然他的一生是那么的让人同情(20多岁就全身瘫痪)。但是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先后创立了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为人类以及物理学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黑洞的解说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存在于宇宙,那宇宙又在那里?科学家认为宇宙开始于大爆炸,并由于爆炸的冲击力,宇宙正在膨胀,宇宙光线红移可以证明。之后就有三种情况出现: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拉回宇宙,一直拉回到宇宙爆炸之前的状态。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无法拉回宇宙,所以宇宙一直膨胀,最后消失。

最后是宇宙大爆炸的力刚好避过被拉回,但宇宙膨胀的力被无限减弱。

而黑洞则是因恒星耗尽能量而坍缩,最后缩到其引力足以影响光、空间和时间,光是最快的,超光速是不允许的。再加上时间都被影响,可见黑洞的力量有多大。又因为空间也被影响,所以黑洞看起来像一个洞,但是不一定是黑的,黑洞有可能发光或发出其它射线,这点可由星系中心是明亮的来证明,因为黑洞的引力,周围的星都被聚集在一起,就形成星系,所以星系中心一般是黑洞。

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以就要不断的学习。科学永远是唯一的真理,每人都应当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篇40:时间简史读后感

提起史蒂芬·霍金,大家并不陌生。毕竟小学时,我们的课本中就提到过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自那时起,我对这位不屈不挠的残疾人的敬意便油然而生,他的这本《时间简史》也显得十分的神秘莫测。 读完这本《时间简史》,霍金对时间与空间的苦苦探究与对宇宙、宏观世界的思索与领悟让我折服,他对科学界做出的贡献太巨大了,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证明黑洞的面积变化与黑洞辐射;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追溯时间的本源?虽然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与说话都不方便,但他的思维却能自由的穿梭在广博的宇宙之中,有哪座星体能够感知到,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一位毫不起眼的病人,正在洞察他们的奥秘?没错,“宇宙之王”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如若是一个正常人,获得那么多的成就、得到这么大的荣誉或许还不能引人深思,但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是,霍金自二十一岁、当他还是一位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便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从此,他便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了,《时间简史》固然是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著作之一,值得每个人好好阅读与学习,但我们更该学习的,是霍金伟大成就背后隐藏的那份人性:那是一份坚韧不拔的意志。谁能想到一位坐在轮椅上有功能障碍的人,会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博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谁会想到那张歪曲的脸的背后,隐藏着多么高深莫测的智慧。霍金的这些巨大成就背后又有谁能够想象他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恐怕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懂,他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最浅显易懂、又是世界上最难落实的时间的秘密:付出时间,才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途径。 仔细品读霍金,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身体极度贫弱却精神高度富有的学者的魅力。这是什么?有人说霍金出生的那天正好是伽利略逝世的周年纪念日,是否是伽利略转世?我想不是,支撑着这位残疾人走向成功的,是他对科学打心底的崇敬与热爱,是他人性中固有的那份对科学执着的精神。 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给予了霍金无穷的力量,使这位“宇宙之王”与宇宙平起平坐,用最平易的话语描述宇宙的诞生,预知宇宙的爆炸。科学精神敦促他一心追求科学从不为自身名誉所缚,在真理面前,他敢于低头,2004年7月,霍金修正了黑洞悖论观点,信息应该守恒,这样一位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探得科学的诸多奥秘,可见科学并不是一块遥不可及的神秘领域我们这批新时代热爱科学的健康年轻人,又怎能认输?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他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些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 我们有霍金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又有什么理由不渴望拥有他的智慧?让我们行动起来,发觉自己的那份科学精神,成为新时代的又一位霍金吧!

篇41: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旷世巨作——《时间简史》

史蒂芬霍金是当代享有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当今的爱因斯坦。他在统一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普朗克的量子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一本《时间简史》就是他的智慧结晶之一。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围绕我们从何而来?宇宙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等等几个深奥的宇宙秘密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讲解黑洞的那部分,也就是书中的第六章。主要说了黑洞是如何形成的,黑洞是怎么被发现的,黑洞的特性,以及它带来的能源——引力波有什么用途。在这些分支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从书上了解到黑洞的形成过程:先有一个质量为10个太阳以上的恒星在核心中燃烧氢元素,接着当氢元素燃料被耗尽的时候,一个气体的外层开始膨胀,成为超巨星,这是一个质量从10超过30个太阳质量的大质量恒星,最后具有30个太阳质量以上的恒星引力坍缩成一个黑洞(具有10个太阳质量的恒星变成中子星)。其次,我感兴趣的就是黑洞对于光的影响。在没有发现黑洞这个天体前,我们认为光的速度是无限的,只要有缝隙,它都能穿过,可认识了黑洞以后,我们又认识到光的速度是有限的。否则它怎么穿不过黑洞呢?黑洞的引力对光的限制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不是慢慢的吸收光线,而是吞噬光线。

《时间简史》这本书还写了许许多多有关宇宙的问题,快去读读看吧!可不要辜负了这位跨过时间与空间来讲学的大师的一番心血啊。

篇42: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读罢整书后,心中不知为何,像是充满了一股浓浓的怅然,像一团阴云,阻隔了空气,遮挡了阳光,久久挥之不去。我自问这“阴云”是什么,许久,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渺小的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银河和庞大的历史长河面前的巨大落差产生的无穷尽的无力感。曾有一位科学家在几百年前对着人们慷慨的演讲他所研究许久,观察多年的宇宙科学,对人们讲述着宇宙是什么,从何而来,关于他的生命,动态等等。有一位老妇人在他演讲完毕之后站起来,毫不客气的说:“你所说的,你所研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说了一堆废话,”她接着说,“宇宙,就是一只上帝的乌龟驮着的一块巨大的平板啊!”科学家并不生气,他清楚传播新的理念有多么困难,他有礼貌的说:“那么,这位女士,您可以告诉我们,这个乌龟将在什么地方落足呢?”老妇人看了看他,不屑的道:“哼,你自以为很聪明,可是你不知道,支撑宇宙这块平板的,是一只,一只,一只,不断驮下去的乌龟群啊!”看了这则故事,大多数的人们可能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将宇宙比作一个乌龟塔?!多么的荒谬!多么的无知!可是,好好想一想,我们,对于浩瀚的宇宙,又了解了多少呢?霍金教授用了一半的笔墨写宇宙,一半的笔墨写时间,在写宇宙的半边笔墨中,他又用了不少的时间来描述宇宙形态在人们心目中的发展史:在新的理论出炉时,多半的人开始抨击新理论,当新理论成功后,又开始嘲笑原先理论的愚昧。霍金教授风趣的将这称之为是当时人类的思维风气,那些自认“有学问”的人却不敢提出新的理论和观点,这也是科学发展的可悲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宇宙是庞大的。他的体积之大,是让最快速的的光都会无比绝望天文距离。让光来跑目前观测加计算出的宇宙的最大长度,需要39亿亿亿亿亿亿光年。我本想换一种说法告诉你,但是可能是知识有限,我找不到任何别的长度和他对比是可以更容易想象的。宇宙,是千百年来从未改变的科学热点,(以下,是我的思考)但到现在,他还依然是一个最大的迷。现在最具权威的说法,宇宙诞生于一次开天辟地的“创世纪”大爆炸,那时的宇宙的质量和体积都极小,密度极大,而我们生活在爆炸后的宇宙中,那么,有趣的是,在他的形态还是一个小球时,这小球存在在哪里?一个更大的“宇宙”?我们看宇宙的视角,也许正是井底之蛙的蛙的视角,如果宇宙的诞生并非偶然,那么这个宇宙外,可能还有千千万万的宇宙。黑洞,可以称作是恶魔。进去的东西无一可以侥幸逃脱,但我认为黑洞不可能只进不出,如果我们想错了,被吸入黑洞中的东西并不是没有出来,而是没有让我们的发现,那么,黑洞的另一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人类,就像是生物中的一个细胞中的细胞质,我们生活在细胞里——也就是星球上,千千万万的细胞组成的这个人——也许就是宇宙。而这个“人”在什么样的“星球”上,在观察着,研究着怎样的“宇宙”,我也不敢再想了,那也不是我该想的了。这就是这本巨作给一个中学生的启发。然而,如果我们的确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他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让所有人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及普普通通的人,都可以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讨论。如果我们有幸,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思想和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篇43:时间简史读后感

出于对科学家的喜爱和崇拜,我阅读了那本著名的《时间简史》,它的作者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爱因斯坦的同行——史蒂芬霍金。一、对霍金——一代大师的榜样自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迅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文中多有将深艰科学原理设喻为普通生活场景之实例,其构思之绝妙,设喻之恰分,使人叹绝,不禁复感于霍之迅捷才思。如有几例:霍将自旋为2(即旋转一圈两次重复自身)的粒子比喻为扑克牌中Q,仔细观察不难发现,Q正是旋转一圈后,两次回到自身。又如,霍将时间无序度的箭头成比作打桌球,打一杆后,原先有序的桌球,被分散为无序,而再打一杆使之重新回到有序的状态是极不可能的。由此而揭示出时间作为熵的热力学箭头。如此之例,不胜枚举。作者使一本原先注定对常人繁杂、枯燥、乏味的理论科学知识专著,变得如此丰富,多彩而有趣,实在值得称颂与敬佩。二、对翻译——中国应试教育牺牲品说实在话,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同志,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其理科水平当然是冠绝中华的)。翻译的内容至少有好几处是按照英国人的语句而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去译。是比直译更为落后的硬译,这把原先并不复杂的内容译得反而看不懂,特别是在长句复句的翻译时,作者的语文功底就更为捉襟见肘了。我并非想在此吹毛求庇,去挑剔译者的辛勤劳动,只是由此看到了应试教育培养的所谓的专业人才的缺陷。这使人都走上了独木桥,视野狭窄而最终寸步难行,有些人仅凭一张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清华园,但是真要写论文、写科研报告时,文笔上的粗陋就会使文章晦涩难懂,毫无价值。相比之下,霍金却可以称得上是个全才,不仅智慧卓群,视野开阔,其所作文章同样是想象丰富,用词准确,形象生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值得思考的。三、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象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1、时间有初始吗?它又将在何地终结呢?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爱因斯坦在发现广义相对论以后,曾经竭力寻找一个理论,以使得令人讨厌量子论不再这么随意。我也曾经讨厌那种基于统计学的偶然性,那时候我相信世界是一部完美并且严格的机器,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人和文章怀有很大的兴趣。霍金预言2010年左右人类能够发现绝对真理——数学上的,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我喜欢时间这个概念。我认为人存活依靠的是大量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时间上看上去是离散的,不连贯的。(显然,时间和空间都是物质——但物质被证明并不是无限可分的!我这个想法真可怕,我害怕会损害一切和空间时间有关的定理。因为那些定理中,时间和空间都是连续的,是理想的数学状态。好在霍金说,物质的不可分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能量不够大。)在数学意义上,我们走过的时间显然是无限个点连起的连续直线,但我们却只能存活在某些明确标出的点上。换句话说,那些被我们抛弃的点是时间的渣滓。每个人的坐标点不尽相同,但有些历史事件却显著地成为所有人或一群人存活的凭籍——那被茨威格形容为聚集在避雷针尖的电荷。在霍金的描述下,因果关系明显存在,但是被扩大到光速以内。这种宽容的宿命论带给人无穷的遐想。2、是不是会在某一天,所有的理论都被证明为正确的?时间作为一个活动的直线轴看上去和沉静的空间相异。其相异性在于——任何生物都倚赖时间,不论是一维、二维或者三维空间里的生物。对于宇宙的有限无界的概念,爱因斯坦早就构想过。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说法:能量应该守恒。如果宇宙是无限的话,能量会源源不断地流失,于是熵必然减少——这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尽管热力学第二定理是一个非常局部的定理。唯一能够保证能量守恒的概念就是宇宙是有限的,并且是无界的。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这是先哲对宇宙作出的精准描述。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书里比较吸引我的令一个说法是“空间和时间变成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或一个力作用时,它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空间——时间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的作用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这段话看起来,似乎说得和全息论是一个道理,但是前面的光锥理论明显和这个理论有矛盾。这使我很困惑。后来我才发现,光锥是从狭义相对论推出的;那段话是从广义相对论推出的。也就是说,从局部理论推出的定理也只适合于局部讨论。这本书提供的不是终极定理,而是对宇宙的一种科学意义上的看法。

篇44: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且人人拥有,只是,有些人习惯于把时间收缩,收缩到一辈子就等于一天;而有些人,却可以将时间无限膨胀,膨胀到令宇宙万物臣服于他的脚下。《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他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告诉了我们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更让我们认识到,时间竟可以这样书写!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按照霍金教授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固然时间将会结束,但对我们而言,那只是科学的某个概念,存在在未来的某个结点,也许那时又会有新的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产生,新新人类产生。周而往复。然而,我们即已幸运地存在于当下的空间内,就应该成为一个对得起“时间”的人,决不能辜负了那50亿年前的爆炸。

对比霍金教授,我们是何等地幸福。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与死神散跑。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书中,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也许,这就是为何一本科学类的著作能风靡全球的原因所在吧!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月朗星希的夜晚,我便会摆上天文望远镜,通过自己的观测,去感受天体的无限,去感知那遥远的夜空。同时,这样的夜色下,也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我们都只是时空间中,那微小的尘埃,但是,我愿意让这尘埃能在时间的爆炸中,现出耀眼的光芒!

篇45: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虽然还没看完《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但给我最深刻的感觉就是难,不是我这级数能看得明白。刚拿到这本书,看到200页都不够,想应该很快可以看完,谁知看了第一章就蒙了。

这书里面提到宇宙论,宇宙论其实是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的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辛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时间是什么?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对于我们这种非专业的大学生还不清楚,因为并未做过深入的理解。《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可是我们这些常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它从另一个角度再给我解释宇宙的起因,物理、天文 、宇宙学和勇气的前沿被清晰地呈现在《时间简史》之中。

霍金认为他一生的贡献是,在经典物理的框架里,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黑洞越变越大;但在量子物理的框架里,他又指出,黑洞因辐射越变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

虽然这本书的很多理论我都不会,但从历史学家对宇宙,时间,空间等不断的进行猜测,研究,最后得到结果。并且那结果也不是一定的,它可能随着时间变化,人类的研究而改变。这让明白什么东西都是必然的,但不去寻根问低,我们永远得不到答案。我们也可以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有时不需要太执着。也要对事情带有好问之心。

篇46:时间简史读后感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认为;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不对的。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是对的。但是我们的小宇宙不会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直到又收缩到一个点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我们的小宇宙的大爆炸。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

篇47:时间简史读后感

当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理便有一种亲近感,不知缘何而起.记得小时候读过,但全忘了,现在回味起来,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鲜活和贴切,对于那些喜欢追根溯本的人,这本书将和你产生共振,感谢世界不都是中国,感谢文化不都是中国文化.人有自欺欺人的本性,当处于一个未知空间的时候,喜欢寻求臆想的安全感,于是各种神话和传说诞生,然后这些后来的处于未知世界的人,会蜂拥而上,如影随行。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不是因为自相残杀,结党营私,而是为探索,探索未知的自己,未知的人们,未知的世界以及未知的宇宙。当时间归溯到大爆炸时,大爆炸必然从奇点产生,而在奇点处,所有的物理理论都将失效,那么为什么爆炸会产生如此平坦的宇宙,而在平坦的宇宙中为什么会恰好有太阳系这种环境,太阳系环境中为什么恰好能有我们生存,霍金的给出的解释是弱人存原理和强人存原理,弱人存原理指出,在一个时空无限的宇宙里,只有在一定的区域中,才可能出现智慧生命的存在;而强人存原理则指出,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宇宙或一个宇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区域,每个不同的宇宙或区域里面都有他自己的结构和自己的一套科学定律,而人类生存的地方只是这种多无序状态中有序的一例,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也是一个牵强的解释,也许宇宙是没有能被称为“人类”的人看透的本质的,人们只会离这个“真理”,越来越近,但永远没有抵达的一天,也许正因为是由于本身是人的原因,不会做出对“真理”完整的解释,只是按照人的意识,解构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版本,而这些版本,或许在极高的“温度”下,同出一源,至于源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随着量子力学的不断发展,人们猛然发现或许在相对论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在量子力学中或许有完整的解答。因为相对论本身也预言着在自己在奇点处的失效,就如同经典力学中关于引力引起坍圮的致命弱点。因为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人们或许能从微观中探晓这些本质,但是由于这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量子力学的探索,貌似也遇到了瓶颈,在始终没有一个能够统一的能够包含已知的四种力的大统一理论的前提下,宇宙弦理论并随之诞生了,在我看来这种探索似乎并没有尽头,但从这些大家的作品或言语中,我们大概知道,“真知”或者近了。在同源的情况下分支出来的任何学科,包含生物,化学,物理,甚至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所有学科都是同宗的,在对于任何一个学科的归纳,终究会探寻到宇宙学,终究会探寻到这个世界诞生的本质,除非我们是习惯的分析,习惯的从别人丢出的糖果枝上作文章,不断的分析出草莓味的,菠萝味的,或者习惯把一切推给上帝。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因为我们想知道,我们真的很想知道。这些在不断探索着的人,你们是纯粹的人,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天朝夹缝中的一介牛氓布衣,也梦想着能做纯粹的人。像我们这类人,总在思考着自己,思考着生活的价值,而在我们困惑混沌的时候,发现有这样的一群人比我们走得更前,比我们走得更纯粹,你怎能不为之欢欣鼓舞,雀跃心动。我们都在朝宇宙爆炸前的奇点处走着,只是或快或慢而已。

篇48: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周日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1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史蒂芬·威廉·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是真正的空前绝后。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所以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

篇49:时间简史读后感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教给我们知识,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史蒂芬霍金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斟酌,才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本书的作者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伟大科学家,二十多岁时就得了当时罕见的卢伽雷氏病,被禁锢在了轮椅上。到后来他又得了肺炎,冒着生命危险做了穿气管手术,虽没有最坏的可能那么严重,但死神并没有怜悯他,依旧残忍地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并且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更加振作了起来,他虽然身体被禁锢在了轮椅上,但他却用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现在世界上最伟大宇宙学说,解决了许多科学家用一生都未解出来的宇宙之谜。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许多关于宇宙的奥妙,也明白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思考;在地球上,我们每一个人就如一粒沙子那样渺小,地球在太阳系中也是万千星球中的一个,而太阳系在宇宙中也只不过是渺小的一个。

这样看来,我们人类在浩瀚的宇宙中又算什么呢? 在地区万物中,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都有被取而代之的时刻,随着时间的流逝,也终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宇宙是不完美的,正因为宇宙是不完美的,才注定了我们人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这浩瀚的穹顶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的尘土,所以,无论是面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错误时,都应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 创新是后车轮,发展是前车轮,只有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发展。

篇50: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篇51: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

另外霍金在书中写到,宇宙的诞生源于一次空前绝后的大爆炸,大爆炸大约发生在146亿年前,此后便有了空间与时间,而且空间与时间是共生共灭的。大约在50亿年前,太阳诞生,为地球孕育生命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大约46亿年前,地球诞生。此后才出现了人类,才有了一切繁华文明的地方。据天文学家观测,近地恒星正在远离我们的地球。这说明什么?说明宇宙正在不断膨胀扩大,终有一日宇宙或许还会缩小,逐渐变成一个点,时间与空间都将灰飞烟灭,化为乌有。当然这是根据“物极必反”作出的大胆的猜测,或许会有些荒谬,但这是后话, 暂且不谈, 就由时间来检验一切吧!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建设好世界这个大家庭,以抵御一-切可能突发的变故。

其次,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比如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现在是适者生存,他们为了不淘汰而竞争,这也会使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最让我钦佩的莫过于霍金伟大的精神品格。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硬化症,导致瘫痪。此后数十年间始终要依赖轮椅生活,甚至只能靠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帮忙。记得他曾经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颗感恩的心。”这是多么热爱生活而发出的肺腑之言啊!他是物理学家中的巨人,更是千千万万的青年学习的榜样!

篇52:时间简史读后感

步入大二初便计划阅读这本书,不同的年龄段去阅读这本书其实是有不同心境和思维方式的,在以往我会觉得这样的书会非常干涩,让人难以读懂。就如同我在阅读《瓦尔登湖》时,其实是不太明白其中内涵的。

但现在阅读就会感慨原来如此。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既然从古自今即使如此,我们又何必再为此小事而伤神呢?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等到自己累坏了,才知道自己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准确的触及了自己人生的感悟,能够更好地明悟自己的道路,很多理论的变更都给了自己处世之道开导,很多困扰都一一化解,看长远点明白自身所想,其实才免了愚弄。

篇53: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在《时间简史》之后,一个个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斯蒂芬·霍金,《时间简史》的作者。他面对困难,没有恐惧,战胜疾病,创造奇迹。他让我们知道缺陷不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的一生来实现他的诺言,他为热爱着的科奋斗一生。我们可以说,霍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拿着这个沉重的,装满了知识的书,我仔细地看着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钟表,椭圆形的表盘,中间凹得很深,无尽的时间应该是它的代表。我原以为这本世界闻名的科普书会枯燥乏味,也许还会有点费力,但现在我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霍金先生把复杂难懂的句子变成幽默的语言,帮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和奥秘。

我深深地记得霍金先生的名言,那就是“人如果没有梦想,无异于死掉”。是的,霍金先生被限制在轮椅上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活跃。它飞出地球,飞出太阳系,飞出银河系,甚至飞进上百亿光年之外的宇宙深处。

霍金先生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避免外界的干扰,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思考宇宙的命运。他可以为他的梦想和事业做出任何牺牲和放弃,他现在所享有的辉煌成就,不是用汗水和心血换来的吗?

读完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我现在发现我只有一些知识是多么的渺小。它让我爱上了神秘的宇宙,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科学就是力量,进入21世纪,我们将如何加强国力,发展经济,使中国在东方站稳脚跟?答案是科学。

篇54: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说:“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知,这包括宇宙为什么是它现在的样子,以及宇宙为什么会存在”。霍金对物理学的不懈探究以及对真理的热情执着让他成为自爱因斯坦以来世界最著名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其著作《时间简史》更可谓一本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经典。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希望拘泥于学科与专业之限,因而广泛涉猎各学科有关书籍,开卷明理之间做到海纳百川、化为内修。怀揣着最简单也最狂热的求知之梦,我在品读与思考中与《时间简史》结伴,将物理与哲学看似冗杂艰涩实质却本就渗透在我们生命最深邃处的真理与睿智体悟入心,并将一些思考与心得以随笔的形式记录下来诚愿与朋友们分享、交流。

一、时空之境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试图以一种最简单易懂的方式,将不可切实感知的宇宙形态描述为一个有限却无界的空间。它神秘而充满真实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宇宙本身就是代表了存在的意义。书中文字从物理、天文、宇宙学甚至哲学的角度将霍金本人对宇宙、时空乃至生命的理论思考及心里哲思清晰而真诚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从书我了解到,霍金最杰出的贡献无疑是他在经典物理的框架中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推论出黑洞越变越大,同时又在量子物理的框架中指出,黑洞会因辐射而越来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正如本书副题――“从大爆炸到黑洞”,他试图直观的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空间”。

然而如同《金刚经》中的三千大千世界,所谓空间仍是一个“无穷而穷”的境界,我们存在于空间之中,生命如恒河之沙、雾中埃尘渺小到微不可窥,这是“无穷”。反观宇宙之浩渺博大,却终究逃不过有限外延与最终重复重生于毁灭的宿命,此乃“有穷”。

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曾说过,这世间有两样东西让我们越思考越是迷惑,一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律。我们不难想象:在遥远西方古老城邦的智者们将天上的繁星划分为不同星座并赋予别样内涵的时候;在华夏宗族最古老的贤者们描绘着五行八卦、占卜着天干地支日月星辰的时候;在黑暗而动荡的汹涌岁月中,无数凝聚着当时最先进的智慧文明的呐喊声即便难以验证却被当做异端而残忍的扼杀在咽喉的时候,人类仰望着头顶那片遥不可及的星空,怀揣着怎样的兴奋与无奈,却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期待。

然而,在这浩淼神秘的无穷星河中,我们究竟在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呢?我们人类心怀迷惑,而不断的试图将自己的存在与那未知的星河相互联系在一起,似乎这便足以去证明我们人类终究与这无尽的奥秘存在某种深刻的联系。代代往复轮回,人类生生不息,我们从未止步于对这片未知星河的探索,乃至从历史到文明都烙印下那份疯狂的痴迷与偏执的信仰。

但回到“有穷”于“无穷”的命题,我们却总会那么无可奈何,我们自觉已经解开了这宇宙奥秘的一角却越发感受到那份不可捉摸的无尽未知,我们似乎只能深刻的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生命太过短暂的有穷,面对宇宙永恒无尽的“无穷”,是如此微不足道。这里的“有穷”便也就牵扯到了一个时间的问题。

而对于时间的描述,可以引用书中的原文来具体审视其中的哲学思考与物理本身的内涵。“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将时间与空间两者结合而言,书中提及的无边界实际上便条件意味着时空在收缩时无序度的继续加成,当宇宙压缩时,时间的方向也会和膨胀,即现在发生的时间同向。但这也只算是艰深的物理学假象,涉及我们生活本身,实际上更多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心理感受与物理差异之间的奇妙错觉。

时间长久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在我们的历史中存在着、流淌着,生命在时间的河流中飞逝而过抑或虚空久长,让无数生命留下无限多的遗憾以及希望,以“有穷”之生命来探索“无穷”之境界,这也便是生命最神奇的地方,而也唯有当生命与时空相互作用、产生影响,保持着突破这份穷尽的决心,这才能称之为我们所说的存在的那个时空,称之为“世界”。

二、生命无涯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指出,宇宙产生于一场物理爆炸。宇宙里物质密度不均匀的地方产生了核聚变,产生了恒星,恒星又坍缩或爆炸,产生了第二代或第三代恒星,被我们称之为“太阳”,进而产生了地球。

之后,在地球那片荒芜的海洋中无数机遇巧合令化学物质反应重组形成新的个体,一种绝无仅有的个体形式――称之为生命的存在。无可计数似无尽头的柔软的躯体衔接在一起,生命的链条在污浊的海洋中用多少代种族的生息尝试着生命的无限可能,螺旋状的生命图腾交替依存,无所谓一切付出和代价,无意识的亿万个微小的存在就本能的向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度过短暂的岁月,他们似乎什么也留不下,但是每一个微小的牺牲都无垠的时间下总会催生出名曰奇迹的伟岸传奇。

生命演化至今,我们自称万物之灵长,探求时空与生命的真理,而我们又是否真正了解何为生命?在我看来,生命要与时空相连才可称之为“活”。假若我们的生命认定一切存在与努力都终将在身后灰飞烟灭,那无疑始终莫大的悲哀。即便最简单、最鄙陋的生命也是皆大欢喜的。

我们存在于某一个时空,在生活中体验那些勇敢、那些执着、那些坚持,为梦想而挥洒着汗水、为真理而不懈探索、为生活的更好而不断创造属于生命的新的卓越,建立幸福的家庭、延续生命的瑰丽,这世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将生命变的无比光辉的理由。尽管世界不尽完美,但我们作为生命的有限个体,学会珍惜生命,并将生命无止尽的延续下去,才不会在时空中迷失属于生命的本真与尊严。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世界对不同的生命个体来说也是各具意义的。有的生命的世界是从他认识到世界的存在并作为其一部分而产生个体认知开始,一直到他对世界的存在开始否定乃至模糊不清直至彻底遗忘作为终结的。而有些生命,则是从一开始就对世界的存在抱有否定或疑惑的态度,一直以一种暧昧不清的存在混迹于世上直到自己的存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速度逐渐磨灭而亡。更有甚者,其生命的世界开始于人们记得他的出生,终结于人们遗忘他的死亡。但我坚信,我们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在这颗蔚蓝的地球上,我们受到恩泽滋养,代代繁衍生息,成为拥有智慧的特殊的生命。我们在这颗星球上创造出文明,我们穿越平原、翻越高山、征服海洋、翱翔天空,甚至凭借技术的革新与进步突破地心引力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我们却又是如此笨拙,我们曾经愚笨的一再误读那些现在看来浅显易读的真理,但有多少次为那些牺牲与愚昧而沾沾自喜。我们犯下过这世界都难以宽恕的巨大错误,造成自然中从未造成的可怖的悲哀,我们也创造了这颗星球上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成就了自然演进中最瑰丽的奇迹。

但我们仍旧不可否认,对于宇宙来说我们太过于渺小,我们能改变和存在的不过眼前的世界。太阳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恒星,如果以光的速度向它跑去,仅仅需要八分钟。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太阳光,实际上是八分钟之前的存在,而我们在夜空中看到的那些闪烁繁星的光芒,或许早已陨落于几十亿年之前。这样想,可能是个悲哀的命题。

但是请让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这个命题,我们能改造的也许只是眼前的世界,然而我们保护好目前所拥有的,将环境与资源守护于发展中的平衡,延续存在的同时用有限的生命去探索无限的未知,让我们这一代的存在深刻的延续在我们的子孙后代中,这是件多么美妙而神奇的事情。就如同夕阳西下垂垂朽矣,却在这颗蔚蓝星球的另一面冉冉升起,迎来送往间光明永不停息。物质本身即一种存在,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让生命继续,让希望不止,让生命之无涯,在时空之境中交汇处“世界”那份“活”的精彩。

三、总结

在《时间简史》中,时间与空间不再是物理公式推导出来的冰冷数据,而是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存在的证明,它们不可撼动、无比强大,却与我们的存在一同组成了世界的完整,它们亘古自在、无限久远,却也无可奈何的难以掌控自己的破灭与重生。它们就是存在本身。我们不仅思考一个恒久困扰着人们的问题,我们能否就如此简单的去归纳“世界”的概念从而得出这样一组结论:世界是物质的,其组成以宇宙的形态为表象支撑起我们认识的架构?

但事情又似乎并非如此,我们感受到的是超越其因果概念的更为宏大的存在,但却分部在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体内心,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世界是包含了一切已知和未知事物之总和,所谓世界即是我们所拥有的自身。而生命也许只是一种存在的形式,即便它的存在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巧合与难以控制的命运,它充满了平凡与软弱、充满了懵懂与迷惑,但它却如此不懈和坚韧,如此富有尊严的存在着,它不够强大、不够久远甚至可能随时终结。但这正是它的精彩之处,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创造辉煌,用相互衔接的生命脉络去领悟无限种可能与无限的真理,这才是整个宇宙真正奇迹。

在几十年前,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曾做过这样一次天文学演讲,在演讲中他描述地球如何围绕太阳公转,而太阳又如何围绕着一个巨大的恒星集团的中心公转,并告诉人们个集团被称作银河系。直到他的讲演结束之际,一位一直沉默的坐在屋尾的矮小老妪缓缓起身说:“你讲的简直是一派胡言,实际上,世界是驮在一只巨大乌龟上的平板!”这位科学家不禁露出了高傲的微笑,并答道:“那么这只乌龟站在什么上面了?”“你很聪明,年轻人,的确很聪明。”老妪缓慢的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塔啊!”.也许这世间最伟大的奥秘正是如此,我们不能以任何绝对的眼光去否定,也不能以暧昧的态度去承认现实,唯有永无止尽的探索,唯有生生不息的生命,才能达到真理。

正如史蒂芬.霍金曾说过的一样:“朝向终点的永恒仿佛无止境般漫长”,我们追求时空的雏形与演绎、探究生命的起源与终焉,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奇迹与寻常中实现着我们作为茫茫宇宙中的个体生灵所特有的存在意义。就让我们在思考中朝向真理而不懈奋进,也许那会是永无止境般的漫长,但我们仍铭记时空无尽、生命不息,即使永恒也并非绝对,坚持内心那份生命与生俱来并无法为外物撼动的期盼并为之传承延续永不言弃,也许所谓答案已经自显其中、了然会心。

篇55: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迷团。它们就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渴望却难以探索这些迷团。就这样出现了一位思想巨人,他就是史蒂芬.霍金。这个假期我幸拜读了他的著作《时间简史》。

当我翻开书时,它果然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作者在描述“相对论”、“弯曲空间” 这些理论时,措词精确、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丝毫没有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很多精美插图可以帮助我们读懂它。并且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猜测和推想。优美的词仿佛又使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目睹宇宙大爆炸,恒星的生辰与毁灭······俗话说“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可我发现在看完《时间简史》后,书中的知识与精髓更是胜读“十年书”。

再谈谈本书的作者斯帝芬.霍金,《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襟固在一把轮椅上40多年之久,但他身残志坚克服了身体的缺陷而成为了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他超越了“大爆炸”、“相对论”、“量子学”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越过了地球飞向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己的住处,他在其中制造天堂的地狱。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身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56: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重新更新了一下自己对宇宙的认识。对本书及其作者,我是久闻大名,直到最近才有机会读到本书。书有些难懂,里面有不少专业知识,比如粒子左旋右旋之类的概念,但并不影响普通人理解其主要理念。

人类能够认识宇宙的本质吗?从神话到地心说、日心说,从时间的绝对性到相对性,从宏观宇宙到微观量子,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不断进步,现在已建立一系列的宇宙理论。但读了本书,我反倒对人类认识宇宙本质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因为人类的局限性。

从量子的测不准原理等等理论可以看到,不论是从微观量子到宏观宇宙,人类虽然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水平,但在宇宙面前我们仍然显得那么无力,我们无法观察最微小的粒子,无法观察宇宙宏观结构,我们就像是瞎子摸象一样认识宇宙。目前大多数理论的建立,多依赖于数学计算推导出的理论,甚至只是通过观测结果的一种猜想性的反推,永远无法真正得到验证。

人类通过感官认识世界,感官是人类认识的基础,但对于宇宙我们只能通过抽象的概念来理解。这很像是一维世界不能认识二维世界的面,二维世界不能认识三维世界的立体空间,我们也不能认识更高维世界一样,只能看到的是高维世界在我们世界的投影。我们可以用数学去构建,但只能是认识其投影,就像是柏拉图的洞穴。比如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概念,我只能从概念上教条式的理解,很难从感官上进行深刻认识,我想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是很难深刻认识和理解的。

如果把科学等同于神话幻想,我们可以看到,在对宇宙的认识上,科学以远远走在了神话的前面,有些概念甚至是神话也不敢想象的。比如宇宙的尺度、黑洞、大爆炸理论等。孙悟空的金箍棒不过一万三千斤,宇宙弦的大小和质量完全不是古人能够想象到的。

但有意思的是,古人对宇宙的理解和现代科学理论对宇宙的理论非常相似。《文子自然》:“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古人很早就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现代对宇宙解释: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两者都是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

前一阵子在省图书馆,展馆里介绍的无限多元宇宙,其中宇宙的观念很像是西幻DND设定里的宇宙,位面(维度)、晶壁(子宇宙、母宇宙)。科学理论又和神话幻想相似了。

经典力学、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量子理论......,我们越走越远,巴比伦塔越来越高,但是我们能不能找到最终的真理呢?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

内容简介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

飘读书笔记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

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读后感10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1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2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飘读后感14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 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 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15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飘读后感16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7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飘读后感18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 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 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 。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 她 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19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飘读后感2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21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后感22

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无论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斯嘉丽,还是时刻冷静自持的瑞德,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推动情节发展,决定他们各自结局的,除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外,不得不说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同样的社会背景,不同的人生遭遇,在那个社会飘摇,人人自危的岁月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生活,独自生存,独自成长。

骄傲自强斯嘉丽

作为整部书的灵魂人物,斯嘉丽的人生,不可不说是跌宕起伏,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到后来自立自强的成熟女人,从对艾希礼的一腔热情,到最后目睹瑞德的离去,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已承受不住,可她还是走过来了,并且是始终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喜爱。可是,虽然她是女主,作者却并未将她刻画成一个完人,她同样也有缺陷,最初的她蛮横骄纵,爱慕虚荣,在得知艾希礼要娶梅勒妮时,她为了一时之气,而贸然选择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当丈夫不幸在战争中死去,她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还有着几分庆幸,这便是她的贪慕虚荣,以及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然而当战火燃来,当家园遭难,她却能勇敢的扛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帮梅勒妮接生,即使她对此一窍不通,却并未退缩,这又显示出她沉着果敢的一面。

当战争进一步扩张,在生活的压迫下,她也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放下以前的养尊处优。在这场生存的角逐中,我们又看到她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使计嫁给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并在瑞德的帮助下买下一家木材厂,独自经营起来,她像一个男人一样,赚钱养家,即使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却十分的迟钝,即使最后选择嫁给瑞德,甚至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她都一直傻傻的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最后梅勒妮死去,瑞德离开,她才明白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高傲、叛逆、倔强并且贪图虚荣,可她面对困难勇敢沉着,坚强独立,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所以她令读者又爱又恨,只因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精于算计瑞德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他能清楚的看清全局而不被蒙蔽,甚至利用这个机会大发国难财,他头脑冷静,心思细腻,在爱上斯嘉丽后,他能步步为营,使斯嘉丽不得不投入他的怀抱,他能和妓女详谈甚欢只因他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人不得不为他着迷,纵然他也自私自利,狡猾奸诈,做事不择手段,可是当面对女儿时,他又表现出浓浓的父爱,甚至在女儿死后,他也对斯嘉丽疲倦了,在故事的最后选择了离开,可以说这个结局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刻冷静的男人,也无法承受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自己的付出,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可以说从头到尾,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别人。所以最后他才会选择离开。

懦弱绅士艾希礼

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也是女主斯嘉丽的暗恋对象,是众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同时还有梅勒妮这样贤惠的未婚妻,并且对她一心一意,然而随着故事的展开,当面临战争,面对失败,面对生活的压迫,他逐渐显现出他的不足,从战争中回来,他的锐气被消磨殆尽,无法给斯嘉丽提供任何帮助,甚至还需要斯嘉丽来帮助他。

可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却又使人讨厌不起来,纵然他有种种不是,至少他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爱,所以当梅勒妮死去时,他才倍受打击,也同时让斯嘉丽明白了自己的心,原来一切的追逐都只是因为他不爱她。

温婉贤淑梅勒妮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从头到尾,她一直都是那么温柔善良,宽厚待人,并且懂得体恤他人,在困难面前,看似柔弱的她却没有一丝退缩,甚至还屡次帮助斯嘉丽渡过难关。

她拥有者艾希礼对她的爱,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人缘,身边的人都喜欢她,甚至作为情敌的斯嘉丽对她也恨不起来,可以说她的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良好品质,可故事的最后她却也离开了,只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深深的爱。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的最后,一切都没有结束,可同时,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仿佛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不缺,这里的爱情,充满了功利与算计,这里的生活,充满了磨难与挫折,可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人不由的沉思,那些关于生存与成长的过程。

飘读后感23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飘读后感24

“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明天去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自白看来似是心如冷灰,也充满了对变幻莫测的人生的迷惘和惆怅。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嘉丽,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阿希里的失恋、初次失败的婚姻、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巴特勒的离去后,斯嘉丽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等等事件,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是女主人公多次错误的选择导致的吗?还是心灵交流遭遇中断、难以为继?

年轻的斯嘉丽,爱慕虚荣又有着过强的自尊心,富于幻想而又整日担忧现实与想象情境会多少有不同。因为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一次彬彬有礼的来访、一双难以读懂的棕色双眼,斯嘉丽自认为爱上了这样的阿希里。在无意听到阿希里的订婚消息后,神不守舍的她整日都想着如何劝服阿希里私奔。我们这位天真而执拗的姑娘,开始陷入一种不利于她的'理智和清醒发挥作用的境地。劝说的失败、行为的鲁莽,的确“有失小姐的体面身份”。终于,阿希里的婚礼上她外强中干、内心泣血不止后一气之下接受了梅兰妮兄弟查尔斯的求婚,结婚典礼上还悔恨道“我彻底失去阿希里了!”在整个清晰或模糊的世界中,有了一双明亮的双眼、不再沉迷于幻想并敢于抬头直面也许惨淡的事实,才是成长。然而一往情深的斯嘉丽从头到尾怕是都没把深爱阿希里的幻影抛到九霄云外。

巴特勒船长的出现,无意中改变着斯嘉丽的生活,甚至是她自己、他们两个。每个战火纷飞的场景,几乎都有他的身影,天气或炎热,或冰冷,那个平日看似爱挖苦人、嘲笑人的巴特勒,却是危难关头冲过来保护斯嘉丽的英雄。他们有着雷同的性格,反抗着传统、并叛逆刻板的信仰,以及务实的作风和关键时刻冷静理智的头脑——以及少有的诚实和勇敢。

紧急从亚特兰大撤离,是巴特勒带着斯嘉丽和待产的梅兰妮共乘一辆偷来的破旧马车外逃。可以想出,如果船长单独逃跑,速度会提升多少。也许是巴特勒心中认定这是一份责任,不管是看做斯嘉丽等人还是几位南方逃难女士,船长那一种美国公民的本土精神自然而然流露无疑。

当斯嘉丽欲冲破世俗的眼光,独自联系家庭以外的陌生人并接手一个即将破产的锯木厂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一致保持反对态度——包括当时的丈夫弗兰克,因为以那时的主流意见,女人尤其是已婚妇女,外出经商是有违“妇道”的,更是件危险的事。此时的斯嘉丽骨子里的傲气及务实作风又突显出来。她大胆地裁下母亲遗留的窗帘做成一件华美的外套,顶着黑妈妈“大逆不道”的白眼;她不顾路上危险,独自乘着马车前往监狱寻求帮助。但是此时的巴特勒资金被林肯政府冻结,无能为力。气急败坏的斯嘉丽本色毕露,愤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还给了冷冷地说“你在欺骗我”的巴特勒船长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我们的女主人公认定他不会再给自己帮助了,就在一筹莫展时,斯嘉丽却无比惊奇地注视着已富可敌国的巴特勒走来。

其实,斯嘉丽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嘉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是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嘉丽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然而,此时的阿希里——那个让斯嘉丽心软的阿希里,却躲在书房中,寻找着他记忆里和理想中一去不复返的世界。伴着他哗哗翻书声的,正是斯嘉丽辛苦的劈柴声。

小说中巴特勒、斯嘉丽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巴特勒对斯嘉丽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嘉丽心里自以为对阿希里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巴特勒心灰意冷。一个雨夜,巴特勒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嘉丽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飘读后感2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爱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2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飘读后感27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28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读后感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飘读后感30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3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时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时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时代,新时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读后感32

时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说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时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说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时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时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时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时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时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时候,时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时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读后感33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后感34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读后感35

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固执的痴迷,有姐姐们的教科书和一些课外书可以看,是小时候觉得自己有三个姐姐的唯一好处。大姐比我大5岁,二姐比我大4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前我基本上就把初中的语文和历史自习了一遍,所以要不是后来教科书改版的话我的初中生活可能会变得很轻松。那时候看姐姐们的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毕竟书里面难说有她们青春的秘密。所以我一般都是偷了她们的书躲到窗外看,在偷偷摸摸中,我看完了堆起来有我这么高的口袋书和称起来肯定比我重的教科书。不过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就为我的行为作出了辩解,文化人的东西,能算偷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小学那段时间的自己,头脑里就会有一个孩子双腿摇晃在窗户铁栏空隙中面向天空看书的剪影。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色,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军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政治压迫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阴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飘读后感36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读后感37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38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飘读后感39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我读简爱700字1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十岁那年,简被送到了一所孤儿学校里,在那儿读了六年书,当了两年教师,使她厌倦了学校生活。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豪华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罗切斯特先生已经结过婚,他娶了一个疯女人,简不能嫁给他,她认为自己必须离开他。

简在对她陌生的村子里到处流浪,无意中被自己的表哥表姐救了一命,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简的表哥——圣约翰居然要简做他的妻子,和他一起去印度做一个传教士的伴侣和同事,简当然没有同意。在一天傍晚,简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声音在喊:“简,简,简!”简回了一句:“我马上来,等着我,你在哪里?”第二天,简在圣约翰出去的时候,偷偷逃走,去找罗切斯特先生。让人痛心的事发生了。一个疯女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在一天傍晚放了火,把桑菲尔德烧毁以后,跳楼自杀了。存着好心跑上楼顶的罗切斯特先生在下楼的时候,房子突然塌了,但他还没死,他给拖了出来,这时房梁突然倒下来,打掉了罗切斯特先生的一只眼睛,弄瞎了他的另一只眼睛,还压烂了他的一只手。简听说了这件事以后,立刻赶到他住的十分隐蔽的小房子跟前,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并且幸福生活着。

简的聪明,善良,顽强,勇敢和执着令我敬佩,她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罗切斯特先生对简的爱,令我感动;他的双目失明和失去单手令我同情,甚至令我不由自主地抽泣和落泪。简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她的这种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简·爱》这本书,我的感触非常深,我一定需要很长一段时期才可以把自己从简和罗切斯特先生之间的痛苦和幸福的沼泽中拔出来。

我读简爱700字2

人的一生要走过多少风雨泥泞才算坎坷?我不知道。人的一生要有多少丰功伟绩才算辉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坚强面对,坎坷人生一样精彩;只要努力去做,平凡人生一样辉煌。

她像一只丑小鸭同只被遗弃的丑小鸭,童年的她受尽委屈,去从没有流过一滴泪。当姑妈将她送到山中的孤儿院时,她也没有放弃自己,即使自己唯一的朋友海伦也死了,但她依然勇敢坚强地活着,并自觉成才。

人生的迹遇总是奇妙的。

她应征到一个桑菲尔德庄园去做导师,去无意间结识了主人罗彻斯特先生,他英俊而又充满气质,但是地位的鸿沟是那样的宽广,她没有畏惧,毅然而然的跨越鸿沟而来。她强烈的勇敢追求平等自由,就算是罗彻斯特也不能损害她高深的人格尊严。

勇敢的人一定会有收获,勇敢的人一定会有苦涩,勇敢的人,做为一个勇敢的人,就应像她一样――像简爱一样。

曾 经的我算是天真无邪,曾经的我真的是无忧无虑。有一天我发现,我不知从何时起竟有点怯弱,想做的事不敢去做,想说的话也不敢去说。我想要去参加学校的竞赛,却总觉得自己不够资格,机会便被别人拿走了。我的英语不好,上课也不敢大声的说出来。我真想改变自己,但去总是没有那份勇气。

直到看到了《简爱》,我突然发现我幸福多了。我有美好的童年,有疼爱我的父母,还有一群朋友。但似乎生活的平坦让我失去了磨炼的机会,坚强与勇敢被我丢在了路边,于是我就重新拾起。

一粒种子落到了石头上,它绝望过,但阳光依然照耀它,雨水依然滋润它,它于是就决定了:“我要发芽”。石头挤得它的脚好疼啊,但疼痛的它依然在不断的成长。它又欣慰了。终于有一天,它有了两个小瓣,盛开在阳光下,似两个翠绿的翡翠。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我相信,只要坚强面对,不管怎样的人生都会是快乐的。哪怕是石头上的小草,但只要能够发芽成长,小草的一生也是幸福的。

我读简爱700字3

逆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逆境中丧失自我,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尊严。如果自尊自爱,永不放弃,那么生命之花就会在逆境中绚烂地绽放!

——题记

《简爱》是一部堪称优秀的作品,由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

这本书描述了简爱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在这过程中,成功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不安于现状,敢于抗争,追求幸福,平等的女性形象,以小见大,工笔动人。

当看到病入膏肓的海伦憔悴地躺在病床上,简与海伦,两个幼小的身躯紧地挤在一起,简抱着她的朋友海伦,一直到破晓的光照入,海伦彻底地离开了人世。这样的友情,一次次地打动我。在我们正值青春的岁月里,友情就像白莲一样单纯,这种感情多么难能可贵。

长大后,简离开孤儿院,来到桑菲尔德花园做家庭教师。在这里,她初尝爱情,即使她和罗切斯特先生相爱到接近发疯,发狂。可这本来没有遗憾的缘分开始有了裂痕,心灰意冷的简和罗切斯特从此分道扬镳。我第一次看到性格怪异的罗切斯特消沉孤独。我们都是有感情的人类,也许还有些事情没有明白得很透彻,但那一刻,两个深爱的人无法在一起,让我感到深深的心痛。

简为了爱,决定再勇敢一次,尽管旁人的眼光总那么刺眼。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卑躬屈膝,并不会一味地迎合巴结,她轻视那些以家世身世论人,一味寻求虚荣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堕入爱情的旋涡。她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重,也使得简这一形象具有经久不衰的价值。

“我渴望我的双眼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看到那个繁忙的世界,城镇,郡县,那里充满了生活的快乐,我只听说过,从没有见过:我希望有比现在更多的人生经验;与我一样的人有更多的交往、结识更多秉性不同的人,而不是围绕身边的这个小圈子打转。我看重费尔法克斯太太的美德,也看重阿黛尔的美德,可我相信还有其它更生动的美德,让我相信的,我就渴望去体验。”

尊严和爱,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一个是高于生命的灵魂,一个是包容万物的思想。

我读简爱700字4

《简·爱》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人生的故事。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她从小就承受着同龄人所难以承受的煎熬。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无时不刻不折磨她那幼小的心灵。

然而一切又一切的不幸,并不能改变简爱面对生活的勇气。在承受中,她学会了坚强。她依旧正对生活,直面人生,从不会对别人逆来顺受;她依旧自主,自己的命运决不让他人宰割;她依旧美丽,一种超脱凡俗的美丽。这样一位刚毅、豁达、美丽的女孩,是值得被爱的。

故事的结尾,是令人痛惜的,丈夫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也成了残废。这对简爱来说是一个比天还大的打击。面对再一次的不幸,面对人生又一次鞭打,简爱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他——丈夫罗切斯特。不必问简爱为何如此选择,因为她选择的只是自己的尊严。

在命运的嘲弄下,简爱的内心始终是圣洁的,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她矢志不渝地选择了正直、高尚、纯洁和自尊。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何种情况,即使是在穷困潦倒之际,她都有爱与尊严。因为一切的获得,都来自她自己对于命运的主宰。

纵观当今社会,爱和情谊往往被曲解了。人们过多地重视金钱、名利、地位。试问,在金钱的堆积下,有多少人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呢?在选择爱情时,又有多少人被金钱击倒、被权利拖垮呢?在种种诱惑、迷幻之中,有多少人以自己的尊严得到了真爱呢?这些人渐渐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主宰命运的自尊。当然,他们也同时失去了幸福,一种有着真爱的幸福。这样的人,成了可悲的现代人。

掩卷而思,简 爱给我们太多的思考。当我们带着世俗的浮躁之心,读着简 爱时,她就好像一粒明矾,净化着我们心中的杂志。

简爱就像她的名字那样,一直拥有一种简单的爱。然而,简单、朴实的爱,更显示出伟大的人格和尊严。简 爱对现代人发出了忠告:为了爱,请留住你的尊严。简 爱让一个又一个的读者为它鼓掌,为尊严鼓掌!

我读简爱700字5

读了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经典名著——《简·爱》后,我全然被女主人公对爱与尊严的坚持打动。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从小父母双亡的女主人公简·爱,生活在舅妈家里。舅妈完全不喜欢她,任自己的儿子欺负简。简后来被送到慈善学校,不仅环境无改善,还遭到学校管事的羞辱。但在善良校长的帮助下洗清了罪名,并顺利毕业。之后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罗切斯特。经历了一番情路坎坷,最终幸福地生活下去。

简·爱率真、机灵的性子,即使她不拥有精致的样貌,也让人觉得宛若精灵,惹人喜爱。简是出淤泥而不染的。就算她的舅妈和表哥一直虐待她,她也没有坏心思;就算这个社会一直打压她,她还是想用自己热忱的爱去感化这个世界。

简向来是善良的,尽管圣约翰给她的职务沉闷,但能为孩子们做些微薄贡献,她还是毅然接受了。在简得到遗产而富有后,也没有弃自己的职责于不顾,而是选择坚持到有人接替自己。一个可爱,有始有终的人的形象瞬间跃然纸上。在她得知自己有亲人时十分愿意把财产分给亲人,因为她懂得亲情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财富。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妻子时,她悲痛而决绝地离开,当一个情妇只是对爱情的亵渎。这是简·爱自尊自爱的体现。她的爱、尊严、独立意识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你以为我身无分文、身份低微、相貌平平、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了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丰富……我们的精神彼此平等!"这段话是简·爱对罗切斯特爱的表白,也是我在书中很震撼的一段话。我在读这段话时,内心仿佛和简·爱一样波澜澎湃。她追求自由独立的人格,敢爱敢恨敢表达,在爱情面前也始终保持着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让我受到了心灵的熏陶。并且这段语言描写慷慨激昂,鲜明刻画了人物的性格特征,是全书最精彩部分之一。

这本书涵盖了人性之间的美好与丑恶,但更深刻的是好的一方面,我坚信孩子们受到这本书的陶冶后,世上会涌现出更多的"简·爱".

我读简爱700字6

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反抗,坚强理性,这形容的便是《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在这许许多多优秀品质中,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她的宽容。忘记了不公,忘记了仇恨,心里没有这些尘埃,便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在洛伍德学校中,海伦留告诉简·爱,劝她忘记仇恨,快乐地生话。但此时的简·爱始终忘不了舅妈对她的不公平待遇,冷酷无情,表哥一副神气洋洋的样子,对她的殴打,这些仇恨深深地在简·爱心里埋下了种子。在舅妈家中,她曾与里德太太对峙:“我很高兴,你幸好不是我的亲人。我这一辈子也绝不会再叫你一声舅妈,我长大后也绝不会来看你。我一想起你就觉得恶心,你待我残酷到极点。”

在反抗后,简受尝到了复仇的快感,但这份仇恨也会给她心里再蒙上一层尘埃,其实,你越惦记着仇恨,仇恨就在心中扎根得越深。

但在最后,简·受也放下了过去的一切仇恨。在里德太太临死之前,她并没有遵守幼时的诺言,再一次来到舅妈身边,即使里德太太依旧怀恨小时候简·爱对她的粗暴态度,和报复。简·爱告诉里德太太:“我的脾气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坏,我容易激动,但不爱报复。小时候有许多次,只要你容许,我是会很高兴地爱你的。现在我真心诚意地渴望同你和解。”而此刻,简·爱的心中已洗去所有尘埃,不再怀恨,乐观旷达地继续她的生活。

人生短暂,又何必一直让仇恨,悲伤、矛盾充斥着内心,不妨与这负面的情绪和解,那样,你也会得到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曾记得小时候,不小心摔坏同学的笔,而那位同学也一气之下,弄坏了我的。小时候,常常就是这种状态,破坏了我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也要把别人的弄坏,心中才会平衡一些。但也就是这样,不愉快潜入了内心,碰面时,也是白眼相待,谁也不向谁先道歉,就这么僵持着。在听了父母建议后,向对方认错时,双方也就彼此释怀了。

无论是仇恨,悲伤,抱怨,怀着这样的心情其实是在提醒自己的不愉快,而当你放下时,你也就感觉心里洗去了一切尘埃,清新明亮,那时,你将意识到心若无尘,永世合欢。

我读简爱700字7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她敢于斗争,独立自主,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的态度。

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勇敢、独立、坚强、敏锐。她貌似平静,内心深处却有着十分绚丽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一样的热情。她用具有穿透力的眼神,洞察着周围的世界和人的内心。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罗切斯特先生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等的时候,她坚决地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爱笑、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平等的。”简爱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深爱上一个人时,因为担心失去他而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话,甚至可以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然而简爱不能忍受,在她看来:我的感情世界里,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心爱的人不在乎我,即使我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着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而且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是独立的。

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需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简爱是倔强的、坚毅的,她也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以争取独立自由的女性形象,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平庸;她们都具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希望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面对生活。

我读简爱700字8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这样一句话,是《简·爱》中最激动人心的对白,很难想象它出自一位女士之口。她就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作家夏洛蒂·勃朗特。

夏洛蒂·勃朗特是英国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勃朗特三姐妹”的大姐,幼年的灰暗生活给她的一生产生了的影响,因此夏洛蒂在《简·爱》这本书中浇灌了许多作者的切身经历,让《简·爱》成为了一本颇具自传色彩的作品。

这本书里非常成功地刻画了简·爱这个小姑娘,可以说《简·爱》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很大一部分是简·爱这个小姑娘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感,极大地触动了每位读者的心。简·爱的蔑视金钱,不轻贱自己,誓死捍卫尊严的性格在每个人的心中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为简·爱这类型的伟大女性对于当今社会乃至过往都是十分罕见的。不得不说,夏洛蒂不仅在向书中的简·爱致敬,同时也是向同样拥有简·爱一般的高尚灵魂的自己致敬。而透过人物的背后,也分明能领略到那个时代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的社会风貌,是多么不平等的,是多么灰暗的,而这种社会风貌不仅仅给各种人物提供了人生舞台,而且也是促成简·爱拥有这样一种独特性格的原因。

有压迫必定有反抗,而简·爱在这种背景下所进行的不是武力上的斗争,而是精神行为上的斗争。她可以牺牲她的一切去保护她的尊严,她的灵魂,她可以无视“不平等”去追求她该得的幸福,这应是所有人内心中的最基础的“道德底线”,但它却蕴藏着巨大的精神首先力量。

夏洛蒂借着这部书唱出了一首对于尊严的赞歌,诠释了人的美好生活是尊严加爱,而爱也是建立在尊严之上的,书的中简·爱便只接受平等的,富有尊严的爱情,如此有气魄的女性如何不令人动容!

我读简爱700字9

《简·爱》是一本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

在书的开头,不难看出,在简·爱失去双亲的童年生活里,缺少了关爱,还有尊严。她遭受打骂,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也没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在舅妈的眼中,她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因而不曾给予她爱与关怀。简的生活,在由学校到当家庭教师起,对于她,有了从未有过的希望。她努力追求的,是自身的尊严与一生的爱,从她遇到罗切斯特先生起……

我佩服简·爱的精神,她凭自己的坚持不懈与自尊心,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切,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尽管,她没有得到不信任她的人的尊重,但她从未放弃自己。她不愿依附于别人,她要靠自己,拥有自己的未来与幸福。

读这本书,似乎有着古老、浪漫的童话故事一般,记忆里还封存着美丽动人的灰姑娘的痕迹。而这是一位衣着朴素、平凡的女性,敢于追求纯洁、真挚的幸福的感人“童话”。罗切斯特的出现,和他深沉的爱,让简·爱不愿拒绝,这无声的爱,又让她不忍违背自己。她想得到一份美好的爱,却又不得不因罗切斯特曾有过婚姻而逼迫自己放弃……

最后,在简离开了几年后,忍不住的思念,无法割舍的爱促使她开始了爱的追寻。她找到经历了庄园大火,而失明的罗切斯特,他离不开她,她也无法再放弃他,他们终于团聚在了一起。

时间与信念让简找到自己的真爱,重新拾起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我想,真正的爱,就像这样。纵使经历了岁月的磨砺与坎坷,经历了多少次分别,最终也依然会相拥。真正的爱,应该是经得起时光的消磨,甚至是时空的限制,爱是真正可以超越时空的情感。

简·爱清楚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无法抑制,她无法无声无息地隐藏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

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最纯洁美好的,一方的爱无法隐藏也无法长久,可有双方的爱才是最幸运、最坚定的。即便是在那地位不等的社会里,爱也依然存在。真正爱一个人,无声的行动与付出是最好的表达;真正的爱,对方的贫富与美丑,都是与爱情无关的。就像失明的罗切斯特,也毫不影响简·爱对他最真挚的情感,依然愿陪他度过余生。

茫茫人海的遇见是幸运、是缘分,能够彼此相爱,共度此生更是幸福,就像如此的结局……

我读简爱700字10

《简·爱》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著,就因为它所塑造的这个主人公形象非常深入人心。她身为弱势者(既是当时的作为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的弱势,也是作为底层人民相对于富人阶层而言的弱势),既不妄自菲薄,也不过分谄媚,而是始终在用抗争的方式向强势者争取平等和尊严。

小说采用了“成长型女主”的模式,让读者一路见证简·爱的人生成长和性格的完成,陪她在风雨中不断变得更加强大,这是本作尤其能获得读者共鸣的独到之处。

在人物塑造上,它一反常规地没有采取标配的郎才女貌的人物设定,而特意把简·爱塑造为身材矮小、长相平庸内心却有强大自我的形象,而男主则又老又丑,明明很渣却觉得自己很无辜……这种人设在当时的文坛中大概并不多见,毕竟传统文学还是喜欢才子佳人。但也正因这种男主女主的“不完美”,让他们更加有血有肉,更“接地气”,更让读者觉得他们像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在剧情方面,还是有些“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意思。而且不客气的说,个人觉得《简·爱》有点烂尾。最后部分简·爱从桑菲尔德出走,已经将其人格光辉发挥到了顶点,后面紧接的剧情却拖泥带水,更为了表达作者那种宗教信仰而特地掺和进了什么圣约翰、什么去印度传教、什么让简·爱嫁给圣约翰是上帝的旨意、什么冥冥之中的超自然力量传来的呼唤……这让简·爱这个“大写的人”又被扔进了神学信仰的桎梏里没能完全冲离出来,反而使其形象大打折扣。

且最终的“happy ending”,曾经的穷困低贱的简·爱飞来横财,曾经占据主动和优势地位的“主人”沦为废人,作者这样的处理虽然让读者觉得很有报复的快感,但实际上全然破坏了其整体的立意。此时的简爱已经不是那个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奇女子了,她的能量不再来源于小小身体里蕴藏的那种人格能量,反而来自于曾经自己最不齿的那些外部物质力量的加持。最后能与富家公子匹配的人仍然还是千金小姐,这不是精神对物质的胜利,是精神对物质的妥协。

我读简爱700字11

闲暇之余,我阅读了英国1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简·爱》。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书写了这位敢于同恶势力反抗、追求平等的迷人女子。

简·爱是一位心灵纯洁、善于思考的女孩儿,她从小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受尽了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种坚强不屈、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高尚品质更为人们所欣赏。在里德太太家,仅10岁的简面对舅母和表兄妹的歧视与折磨,表现出的却是强烈的反抗精神。而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与好友彭斯更是形成了鲜明对比。她对彭斯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这句话充分表现了简不甘逆来顺受的反抗精神。

简·爱的爱情观,更是深化了她的性格。简认为,每个人在爱情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简之所以钟情于罗切斯特,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没有主仆之分,把她当作自己的朋友看待。在罗切斯特面前,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和朴实。而在罗切斯特心里,简就像一阵凉爽的风,将他的生活变得纯净而清新。可是,当简得知罗切斯特15年前已经有了妻室(阁楼上的那个疯女人)时,伤心之余,简还是决定离开这所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她再次返回庄园,此时,庄园已面目全非,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已双目失明、一无所有。这时的简·爱却毅然决定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这样的写作手法,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写出了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种种高素质的默契。并将简·爱顽强不屈、敢于反抗、善良淳朴的独立个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夏洛蒂·勃朗特从小也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她吃尽了人世间的苦头,却和姐妹们一样希望用笔敲开文学圣殿的大门。曾经,受到大诗人骚塞的冷嘲热讽,受到社会的抵触,她们却一直都没有放弃,坚持自己的理想,终于获得了成功。这也证实了“文学”并不是什么“不是妇女的事业”。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自己的幸福,都必须由自己去努力争取。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幸福吧,它的到来实在不易······

我读简爱700字12

《简·爱》之所以成为英国史上一部有显著地位的小说,成为世界名著,是因为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这在英国文学史上是一个创举。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夏洛蒂出生在英国约克郡哈沃斯一个圣公会穷牧师家庭。因为家庭贫寒,母亲早逝,夏洛蒂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凄苦的童年并没有让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她执着地追求幸福的生活,这一点在书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夏洛蒂在写《简·爱》前曾对她的两个姐妹说过:“我要写的女主角简·爱长相平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的不同寻常的气质,她的丰富的感情世界。她是以一个新型的女性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的。”这让我不禁想起书中女主人公简·爱说过的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身上具有的反抗精神,这便是简·爱在当时那个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里,敢于挑战不公的勇气。

在舅妈家,当里德太太一次又一次残忍地伤害她,简·爱忍到无法再忍时,反抗之心终于爆发,她愤怒地对里德太太说:“你不是我的亲戚,我这辈子永远永远不再叫你舅妈。我一想起你就恶心,你对我残酷到了可耻的地步。”

在劳渥德学校,当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把她当成一个撒谎者当众羞辱时,简·爱心中立刻产生了一种反对里德、布洛克尔赫斯特合伙公司的愤怒冲动在她的脉搏里跳动起来,她咬紧牙关告诉自己:“我可不是海伦·彭斯。”

还有,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加,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在爱情上,她的感情是炽烈的,可是丝毫没有忘记平等的要求。她对罗切斯特先生说过:“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跟你的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读简爱700字13

心有多高,舞台就有多大。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里,放飞梦想,展翅飞翔!

——题记

“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一首婉歌,轻轻萦绕于耳畔,眼前总能浮现出那瘦小却倔强的小女孩——简。

命运的捉弄,使她成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受尽非人的折磨;命运的捉弄,使她第一个好朋友离她而去,痛苦万分;命运的捉弄,使她在爱情道路上历经坎坷,无比留恋……老天都在与她作对,但这又如何,是金子总会发出光芒!

“一切随心,让自己永生不悔!”这是简一生的座右铭。一切随心,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遮遮掩掩;一切随心,不会为了钱财与地位而随波逐流;一切随心,只会为了让自己快乐而无怨无悔!

那倔强的女孩儿,总会让我联想起那“凌寒独自开”的梅。一生的挫折就如那凄厉的暴风雪,而那傲雪枝头的梅花便如你初装。“坚强、不屈”此时便成为了你的代名词。

“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一段发自肺腑之言,沉淀了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这也便是那个时代里最早提出男女平等这一理论的至高境界。也正是如此,才能向我们展示那不一样的风采。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这句话生动形象向我们诠释了简那出众的内心世界。当听到罗切斯特的妻子尚在人世时,飒飒秋风袭过,带走了简,放飞了她那向往自由的心,不被爱的藤蔓束缚住。

简身上的傲骨驱使她错过了罗切斯特的爱,却给予了她另一番别样的人生,也使她找回了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但,同样也是那一副傲骨,让简在面对圣?约翰的求婚时,随心,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

人们常说“真爱无悔”确实如此。即使此时的罗切斯特已又残又瞎,但简却仍是对他不离不弃,直到永远,也确实兑现了她那“一切随心,真爱无悔”的爱之物语。

简?爱经历了地狱的烤炙,炼狱的净化,最后到达了大彻大悟的天国这一理想境界。一切随心,真爱无悔!

我读简爱700字14

伟大的人物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坚强的意志——《简·爱》这篇文章就诠释了这一道理。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小说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确生活经历。因为他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舅妈家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着毒打、侮辱、嫌弃和蔑视……之后,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去慈善学校,在那里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简·爱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八年。后来为了生计做过家庭教师,她正直高尚的品格和纯洁的心灵得到罗切斯特的赏识,并且慢慢的深爱上了她,她喜欢上了罗切斯特。但命运再一次戏弄了他,原来罗切斯特已有了一个发疯的妻子,将因此受到了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伤心之地,钱很快就花光了,就在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一份工作,而且得到了叔叔的一笔庞大的遗产,最后她和罗切斯特历经磨难之后也终成眷属。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周折最终获得幸福。虽然她受到了如此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终将她磨砺成了一个有着坚强意志的人。这使她在今后的生活拥有了顽强的生命力,不会轻易的被社会淘汰,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这将是一事无成。我也一样,以前英语班上课时,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有一个问题没有回答上来,而失去了信心,导致我的英语成绩直线下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总是碍于面子,不善于展示自己,怕事情不成功而爱到耻笑,结果常常失去机遇,遗憾不已。所以我应当善于抓住机遇,在别人没有重视自己的时候,勇于自荐。让别人重视你,给你机会,给你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

我也要做象简·爱一样的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我有《简·爱》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更加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拥有坚强的意志与宽容之心的人物——简·爱。

我读简爱700字15

这本书让我十分喜爱,以致于我把它读了好几遍。

《简·爱》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勃朗特,它主要介绍了一个孤儿——简·爱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最终经历了几番波折,终于与自己所爱的人罗彻斯特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整本书,简·爱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她的勇敢与坚强。不论遇到什么,她总能够勇敢地面对一切,坚强的她似乎很少哭泣。这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我们不应该在受到挫折与失败之后就选择逃避,成天愁眉苦脸。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就要用最好的方式去解决它。想想那些在地震中的人们,他们虽然失去了自己最亲最爱的人,但不也坚强的活下来了吗?在他们中间,甚至也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他们有的也失去了亲人,但是他们却马上走出那失去亲人的痛苦,反而去帮助、去安慰那些同样面临危险、同样失去亲人的人,难道他们不勇敢,不坚强吗?他们永远值得我们敬佩。

再想想那些守卫在边疆的战士们,难道他们不勇敢,不坚强吗?当他们下定决心要去守卫国家的时候,他们不就是最勇敢、最坚强的吗?他们舍弃了与家人一起幸福生活的时光,选择了那寂寞难耐的工作。多少个夜晚,从梦中惊醒,或许想的都是自己至爱的亲人吧。如果要评选“谁是最可爱的人”,那我们勇敢、坚强的士兵们一定是其中的一员,因为他们有一颗“保卫国家”的执着的心。

我曾经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主持人在访问一个老人,这个老人看似很平凡,但是谁能想到,当年他在冲锋陷阵的战场上曾大声喊出“向我开炮”这几个响亮而又简单的字。这四个字,表现出老人当时的勇敢,他不怕死,他怕的是敌人侵略他所热爱的国家。就算炸弹、子弹在乱飞,可他依然大声地喊着那几个字,这是一颗多么“可爱”的心啊!

简·爱她给了我、展现了我从未拥有过的勇气,她向我展示了我们现在没有而在当时她却有的一份对生活的热情,她告诉了我,生活就是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