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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特勒名单观后感汇集80条

时间:2018-08-31 17:05

《活出生命的意义》读后感1

最近读了弗兰克尔著作的《活出生命的意义》,书中描述的二战期间集中营内黑暗恐怖的生活和作者对于生命的态度强烈震撼了我的内心。弗兰克尔是犹太人,是著名的心理学家,1942年,他被纳粹关押到曾被称作“死亡工厂”的奥斯维辛集中营,他的父母、哥哥、妻子,不是死于牢狱,就是被送进了毒气室,而他自己也在漫长的囚狱生涯中,遭受了我们难以想象的身心折磨。重获自由后,仅用了9天就完成了这本书。

集中营内的非人生活将囚犯从活生生的人变为一个个号码,除了自身赤裸的躯壳以外,丧失了所有一切。在这种极端扭曲的现实中,集中营内有退行到禽兽一样的行为,但依旧有人走过一个个屋子安慰别人、把自己最后一块面包给别人,闪耀人性的光辉。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有一样东西你是不能从人的手中夺去的,那就是最宝贵的自由,人们一直拥有在任何环境中选择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方式的自由”。作者在一无所有的状况下,发现人拥有选择人生态度的自由,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他自己本来可以安全地逃亡美国,但为了照顾父母他选择留了下来。在集中营里,他怀着强烈的求生欲望期盼有朝一日能够活着与妻子重逢,并完成自己的心理学著作,他从这强烈愿望中汲取力量,支撑他活了下来。当一个人领悟到生命的意义和目的,就有意想不到的无穷无尽力量,能够毫不畏惧地经受任何艰辛困苦。弗兰克尔不但超越了这炼狱般的痛苦,更将自己的经验与学术结合,开创了意义疗法,替人们找到绝处再生的意义,也留下了人性史上最富光彩的见证。弗兰克尔一生对生命充满了极大的热情,67岁取得了飞行员驾驶执照,一直到80岁还攀登了阿尔卑斯山。

弗兰克尔以其切身经历告诉我们:生命在任何条件下都有意义,即便是在最为恶劣的情形下。如果磨难不可避免,那就把磨难作为自己独特的任务,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认识到自己对所爱的人或者未竟事业的责任,就永远不会抛弃自己的生命。生命的充实和丰满,需要我们为了一个有意义的目标而快乐地努力与奋斗。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努力找寻和体验生命的意义,过有意义的人生。作为国家电网的一名员工,我们应在这个平台上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在工作中做出自己的贡献,与此同时,我们就会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许在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困难和失败,我们并不是一定要避开它,要相信,我们一样可以从中找到它的意义,而那时候,也一定会有个比自己想象中更加强大的自己,来面对和克服那些使我们焦虑和恐惧的事情。而经过这样的选择和努力,我们,会收获更大的意义。

《活出生命的意义》读后感2

《活出生命的意义》是维克多弗兰克尔在经历奥斯维辛集中营存活之后,写的一本书。当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着实是被题目吸引,因为我正在纠结“人为什么要活着”。说来,在眼睛一睁一闭之间,这期间所发生的事情,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意义,那我是干嘛来了!

书篇翻开,前面一大半是在描写作者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里悲惨生活——毒气室、鞭打、挨饿甚至需要咬破手指涂在脸上以证明自己足够健康来躲避死亡,这画面让我一下联想到《辛特勒的名单》。这么大篇幅的描写集中营的悲惨,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书的下半部分告诉我,你活着的意义。

精神健康有赖于一定程度的紧张——即已完成的和有待完成的任务之间的紧张,或是当下状态与理想状态之间的差距。人实际需要的不是没有紧张的状态,而是为追求某个自由选择的有价值的目标而付出的努力和奋斗。他需要的不是不问代价的消除紧张,而是某个有待他去完成的潜在意义的召唤。人所需要的不是“内稳态”,而是所谓的“精神动力”,也就是存在的动力处于一个紧张的极化区(其中一级代表有待完成的意义,另一极代表意义所期待的主体)。

人类还遭受一种丧失,那就是原本作为其行为根基的传统迅速的消减,丧失了告诉她必须做什么的本能,丧失了告诉他应该做什么的传统。有时人甚至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这样,他要么去做别人所做的事情(随大流),要么做别人希望他做的事情(集权主义)。

很明显,我之前写的一些文字,大多也跟文中一样,批判年轻人(当然尤其包括我自己),整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浑浑噩噩的一天天这么过着,但终究没能探究到这类现象的原因。叔本华说:“人注定要徘徊在焦虑和厌倦这两极之间”。诚然,每次列完计划的时候,总会有些隐隐的焦虑,感觉很难完成。执行中的时候偶尔有那么几天遇到了突发事件,导致计划延缓后,惰性的思想就会出现,计划便成了一沓废纸。接着,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弄弄这个,摸摸那个,不知道该干什么,躁动不安。又或是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摸着空空如也的脑袋,问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呢?”

人越是忘记自己——投身于某种事业或献身于所爱的人——他就越有人性,越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按照意义疗法,我们可以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发现生命的意义:

1)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

2)通过体验某种事情过面对某个人

3)再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的某种态度。

找到一件事,是你心底想做的,然后卯足了劲儿的去完成,忘记时间,忘记自己。或许,你会说,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没关系,我也曾处于这样的状态,分享给你一句话:先努力看看,看看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走着走着,你就知道自己要什么了。不走,怎么知道!

《活出生命的意义》读后感3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永远活着

一口气读完了《活出生命的意义》这本书,对我的.触动非常大。这是本温婉而坚定,朴实而有力量的书。作者弗兰克尔是著名的心理学家,是20世纪的一个奇迹。纳粹时期。作为犹太人,他的全家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他的父母、妻子、哥哥,全都死于毒气室中,只有他和妹妹幸存。

弗兰克尔不但超越了这炼狱般的痛苦,更将自己的经验和学术结合,开创了意义疗法,替人们找到绝处再生的意义,也留下了人性史上最富光彩的见证。弗兰克尔一生对生命充满极大的热情,67岁仍开始学习驾驶飞机,并在几个月后领到飞机驾照。一直到80岁还登上了阿尔卑斯山。作者着眼于人类存在的意义以及对这种意义的追求,自创我odour意义疗法,认为努力发现生命的意义正是人最主要的动力。

书的第一部分讲的是作者在集中营的经历。

如果你发现经受磨难是命中注定的,那你就应该把经受磨难作为自己独特的任务。你必须承认,即使在经受磨难时你也是独特的、孤独的一个人,没有人能解除你的磨难,替代你的痛苦,你独特的机会就依存于自己和受负重的方式之中。对我们来说,生命的意义包含着从生到死受苦受难这一更广阔的循环。

这是不是说,要发现生命的意义,痛苦是不可缺的呢?不是,作者只是坚持一点:尽管痛苦是存在的,甚至可以说通过痛苦找到意义,条件是痛苦难以避免。如果它是能够避免的,那么消除它的原因才是有意义的事,因为遭受不必要的痛苦与其说是英雄行为,不如说是自虐。另一方面,如果你不能改变造成你痛苦的处境,那你仍然可以选择采取何种态度。如果生活夺走了你的全部,你最后拥有的就是面对生活的态度,这是人拥有的最后一项权利。我们要创造性的去改变让我们遭受磨难的处境,但也要知道如何承受不可避免的痛苦。

书的第二部分讲的是意义疗法。

作者相信,三个方法可以帮助人找到生命的意义。

第一,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它的意义就是成就或成功。

第二,通过体检某种事情,如真善美,通过体验自然和文化或体验另一个人的独特性,就是说去爱某个人。

第三,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某种态度。也就是即便是处于绝境的受害者,面对无法改变的厄运,仍能实现自我超越,并以此改变自己,能把个人悲剧转化为胜利。

作者认为人必须承认是生命向他提出了问题,他必须通过对自己生命的理解来回答生命的提问。对待生命,我们只能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因此,意义疗法认为,负责任就是人类存在之本质。

读完这本书后,大家会不会在心中问自己一句“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我认为思想只有通过行动体现,才能产生其价值,并且开始之后就不要停止。今后,我们可以以更大的热情投身于工作、旅行、创作、交友、爱人之中,归根结底是我们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是我们选择了将生命的任务解释为对社会或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并感谢磨难和对手不离不弃的造就。

《活出生命的意义》读后感4

本书作者是以心理学家的视角来描述他在集中营的幸存历程, 换一个角度来看,是在极端情况下的人类适应的实验历程,极具研究价值——生理的,以及心理的!

比如:

1、集中营的人群,普遍的价值满足感和欲望需求,降低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的最底层:面包以及香烟,就能给他们带来如同“天堂”般的短暂快感——因为生理饥渴的驱使,大脑需要全力聚焦在生存机能上,如同电脑内存不足时的降频,人类降阶返回到动物层级。

2、看到人类的心理适应性的极致:集中营后来的时段,作者看到营友尸体时的感觉是“完全没有感觉”,没有悲痛,没有恐惧,没有想法,即使这是昨天同组聊天的朋友。集中营的任何残暴行径,已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发生——温水煮青蛙,青蛙也是这般适应的么?

本书后半部分,讲述“意义疗法”。

作者是集中营的少数幸存者,并且是更极少数的始终保持“高贵人性“的集中营生存者。通过回溯自己的亲身经历,作者认识到“赋予生命意义”——对妻子的爱和渴望,以及必须完成的心理手稿——让他的能量小宇宙始终在线,最终借助”命运之手”,渡过浩劫。

书中有些具体的案例,讲诉“意义疗法”是如何运作于普通患者的,可以看看。

初步感觉:

1、和《秘密》中的愿景模式的构造有相似之处?

2、和日本“森田疗法”结合起来应用会更好?

《活出生命的意义》读后感5

生命本身是无意义的,我们赋予他什么意义,我们就会有什么样的意义。由于个体的不同,我们无法定义某一种价值观就是最优化的,相反,正是由于人的不同的,所以会有不同奇妙的人生,构成了我们五彩斑斓的世界。

苦难我们无法选择,但如何面对苦难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就像我们面对疫情一样,疫情是我们无法选择,我们能做的就是如何面对疫情,是抱怨还是积极面对?选择权在我们手中,人们一直拥有在任何环境选择自己态度和行为方式的自由,尼采曾说过,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便能生存。

作者创立了意义疗法,他认为,负责任就是人类存在之本质。我们可以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发现生命的意义:

一、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

二、通过体验某种事情或面对某个人(追求真善美或爱上某个人)。

三、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某种态度。

希望你我都能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活出自己生命的意义。

拯救大兵瑞恩(一)

《拯救大兵瑞恩》是一部战争片,一直我都很少看战争片,在某个程度上是因为不能接受那血腥的战争场面,而这一部战争片,它使我真正感受到战争的残酷和对生命价值的重新认识。

这部影片主要是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百万大军登陆诺曼底时,米勒上尉率领一支8人的小分队深入敌后,去寻找空降部队的一名士兵詹姆斯-瑞恩。因为他是家中四兄弟中的老小,他的三个哥哥都已相继阵亡。马歇尔将军怕这颗独苗再出意外,使伤心的母亲绝望,于是做出不惜一切代价将这唯一的儿子送还母亲身边的决定。8 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一个不知生死的人,迎接他们的将是战火的洗礼和生命价值的重新认识。拯救的旅程也是一条通往死亡之路,人性在战争中受到考验……

"一只颤抖的手、一句临终时的遗言、一个用六个士兵拯救的生命……"这三个情结构了火爆的美国进口大片《拯救大兵瑞恩》的全部主题。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会忘记的一个角色,那就是米勒上尉。那一只颤抖的手,在影片中用了四个特写的镜头来表现这只手。米勒上尉最初是中学老师,战争的不断升级和扩大改变了他原有的平静生活。戎马倥偬,硝烟弥漫,使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留下了战争的烙印,这种伤痛本身就说明了战争的残酷无情。看完影片我们依然无法得悉他的手是如何负的伤。但是总是在战争场面就要一触即发之前,导演都有意地让这只手出现我们的眼帘中。影片中这一只颤抖的手不是说米勒上尉在战争前的心理恐惧,而无非是要说明战争给人留下的无法抹灭的苦痛的记忆。

从这一只颤抖的手,我们可以看到,战争不光是政治的延续,它会给我们所有的人留下不同的记忆,或惊栗,或惨烈,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它给人们带来最多的是伤痛。

在战场中找一名士兵,那简直比大海捞针还更难,那不仅仅只是漫无边际的找寻,还时时刻刻面临的是生命的危险。然而士兵的使命感和战争的需要驱使着米勒为完成任务,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用一把小枪在做着实际上是无谓的抵抗的时候,他仍然想起了自己的任务是把最小的瑞恩从战争中拯救出来,能够安全地回到母亲的身边。因此,当生命即将离去,他哽咽着在瑞恩的耳边说道:不要辜负了大家的期望,一定要活下去。这句临终的遗言,不仅影响着瑞恩的一生:"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正直的人".而我们的观众也会因为这句话而更加激起内心对法西斯发动这场战争的仇恨,所以在剧中瑞恩是一定要活着回到母亲身边。

"生命诚可贵"而在战场上,那一张张长长的死亡名单,是那么轻易地从报音员的口中读出。"用六条生命去拯救一条生命",这样的生命价值带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深思。在影片中,分队的一些成员的想法也是可以让人理解和同情的, "为什么用我们的生命去换取别人的生命,难道我们没有母亲,没有兄弟姐妹?我们不是一样在战场上拼死拼活?凭什么他就有这个特权?"这样的生命价值观也只有在战争中才可能出现。战争是无情的,在战争中这样的情形又何止瑞恩一人呢?可导演的刻意,无非的意图是:珍惜生命和帮助他人。在影片中,拯救队员因为帮助瑞恩而知道家庭的温暖和生命的可贵,而瑞恩因为米勒上尉和拯救队而感悟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更多需要拯救和帮助人们。爆发战争对于每个人是不能选择和左右的,但帮助他人是自己可以选择和作决定的。

《拯救大兵瑞恩》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憾除了是故事的情节和所要表现的荡气回肠的情感外,还有一点就是视觉的冲击。影片重现了50多年前惊天动地的诺曼底登陆战的恢宏场面,让人惊骇的目睹了战争的激烈和残酷。壮观宏大的战争场面,血肉横飞的诺曼底战役,血流成河的镜头,让人触目惊心,那感觉中还带有一种惶恐。影片用纪录片的手法表现了腥风血雨的战场,震撼人心。

《拯救大兵瑞恩》这一部伟大的战争片,它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对战争残酷的反思,更多的.是对普通士兵们内心人性的挖掘。战争使士兵所遭受的伤痛会留在那些经历过这段历史的人们记忆中的深处,给他们内心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在影片的强烈音响效果中,我们观众依然如感同身受一样真实,一样惨烈,留给我们的是无限的深思。

拯救大兵瑞恩观后感(二)

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诺曼底登陆,大批的士兵为了世界的和平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就包括剧中的人物瑞恩的三个哥哥。

为了不让失去了三个儿子的瑞恩母亲伤心,美军决定派遣一支由上尉约翰·米 勒率领的小分队深入敌后寻找瑞恩。在经历了千辛万苦,牺牲了两个战友之后,拯救小组终于找到了瑞恩。但瑞恩不愿离开自己的岗位,他不愿意抛下弟兄们,自己 一个人回家。在米勒上尉和麦克中士的领导下,拯救小组的成员留下来和瑞恩所在的101师一起保护大桥。于是,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战死了。

米勒的确是个好队长,除了他的指挥能力之外,他坚韧不拔,无所畏惧的性格特征也令人赞叹,不到最后一刻决不罢休,即使明知是徒劳的。最后在桥上,他身中数弹,却仍然坐在地上拿着枪打坦克;那个喜欢祈祷的神枪手杰克逊,在塔顶为了掩护战友连发8枪后,被地上的装甲车一炮轰得粉身碎骨,就在敌人开炮前,他还大声向身边的战友喊"趴下!";还有那个胆小鬼厄本,简直把我气的要命,太鄙视他了!竟然眼睁睁看着敌人在自己面前用刀子杀死了战友,手中有枪却不敢还击!然而,最大的感触是,为了拯救瑞恩,8个人的搜寻小队有六个人失去了生命,包括米勒队长,这值得吗?

我不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但看到最后,从米勒队长临终前靠着沙包坐在桥上,紧紧握着瑞恩的手缓慢而艰难地对他说:"詹姆斯……别辜负……别辜负大家……"到以及后来活下来的老年瑞恩带着家人来到墓地,独自一人坐在米勒坟上的十字架前像跟老朋友聊天一样地说"今天我的家人也来了,他们想跟我来。说真的,我不知道到这里来会有什么感受,我每天都想着,当日你在桥上说的话,()我尽力活好我的人生,希望这已经足够,希望这至少让你觉得……我没有辜负……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时,我悲伤极了、、、、、也许在某些人眼里,这样做要比丢了100块钱再花200块车费回去找傻得多。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比钱更重要的东西还有很多,如果你丢失了最珍贵的东西(不管它是什么),你会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找回它吗?甚至包括你的生命?我想我会愿意!

当成片的弟兄在眼前瞬间死亡时,人会是什么感觉?当年轻的士兵在尸体中寻找自己断掉的手臂,人会是什么感觉?当想家的孩子痛苦的捧着自己流出来的肠子 大声喊妈妈时,人会是什么感觉?当刺刀缓缓插入心脏的声音响起时,人会是什么感觉?

汤姆·汉克斯饰演的米勒上尉无疑是个英雄。颤抖的右手、倒下的战友、失聪、指挥战斗、抢滩成功……这一切都可以表明他是个出色的指挥官。他会克服自己身上的困难,他会接受下属的所有抱怨。但他更是一个人,是一个思念家乡,思念妻子的人;是一个会在战友下葬时偷偷哭泣的人……他在雷达站时出于善良和纪律放走了一个德国战俘,结局是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这个能力超群的上尉曾经是一名高中的英国文学教师、棒球教练,这不仅是令人感到意外的,也是让人痛心的。因为战争,人们失去了一切,因为战争,人们迷失了原来的自己……

《偷书贼》读后感 篇1

故事的一开始就让读者直面死亡,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一辆缓慢行驶的火车,一个疑是冻死的小男孩,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遍地的白,透露着冷肃的氛围,冻的人的心发寒,一切苍茫的开始,虚无、混沌。每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

然而在战争年代里,活着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情,人命如草菅,一颗颗炸弹落下,希默尔街化为一片废墟,整条街只有主人公莉泽尔幸免于难,她所爱的一切,都如飞而去…

她的养父汉斯。那个银色的眸子的粉刷匠,会弹奏一手好手风琴;是她灰暗人生中的一束光,牵着她走向光明;他有着金子般的心,不以自己是高等种族自居,不歧视当时被是为低等种族的犹太人,“他的嘴角有着夏日香槟的味道,散发着手卷烟的香气,正如他灵魂的馨香。”

她的小伙伴鲁迪。头发像燃烧的柠檬色,他总是永不停息地奔跑着;他很仗义,在艰难的生存条件中,依然会挺身而出,帮助有残疾的米汤,即使被打的头破血流;即便他不懂为什么莉泽尔要偷书,但在书落入河中时,他会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去捞,只为守护莉泽尔珍视的东西。

还有在莉泽尔家地下室藏身的犹太人男孩马克斯。他倔强地活着,哪怕22个月都没能够看一眼外面天空的颜色;他总是顽强的在与死神抗衡,为了活着他历尽千辛,甚至为此丢下家人忍辱偷生,最后却因怕连累了莉泽尔一家选择偷偷离去,最后落入纳粹分子手中。

那位一直骂莉泽尔“蠢猪”的养母罗莎,粗鲁的言语背后是深切的关怀;总是略带忧伤的镇长夫人,其实最是心善;还有那许多的人。例如三十五号邻居家的咖啡香,喜欢听她朗读平服紧张的众人…扯下冰冷的面具,被禁锢的灵魂得以释放,人性的东西静静流淌。

然而这一切都抵挡不了战争的残酷,一颗颗炸弹投下,如收割麦子一下收割着生命。美好在残肢碎沫中支离破碎,明天的期许还未到来,生命便已戛然而止。在那个看不见曙光的深夜,如同永夜。

希特勒的集权主义,肆意扩张的野心,在这一场战争中依旧没有停下脚步,小人物的悲哀,死亡的哀嚎,如同无声的抗议,要和平不要战争的心愿却再也无法实现了。

要是能在阳光下再畅快的踢一次足球该多好,要是能再去迪勒太太那里买个两人份的糖该多好,一切要是能如梦一样,醒来回到最初的地方该多好,寒冷的冬天终会过去,而死亡和阴影,一个走向永恒,另一个或许是一生都走不出来的鬼魅之地。

我不由得想,在今日这个大环境和平的时代里,真是说不清的幸福呀。为何还会有那么多人内心饱含沧桑,灵魂无处安放?

《偷书贼》读后感 篇2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盖世太保”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袭警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平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静坐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偷书贼》读后感 篇3

今天,天气未见一丝好转,还是灰蒙蒙的,就像是老天爷在恶作剧似的。我穿上毛衣、外套和手套,拿起一把大雨伞,便走出家门了。来到书城,看见一本书,我顿时来了兴趣,马上捧起书来看。

这本书是《偷书贼》,9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在这里面,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偷书贼》读后感 篇4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

“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偷书贼》读后感 篇5

还有鲁迅先生。其实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读完书的第一感觉是美好和善良。莉泽尔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弟弟死在火车上,后又与母亲分离。可不幸中的幸运是她去到了莫尔辛。她有了在她害怕的时候陪着她教她认字陪她读书给她拉琴爱她的爸爸,她有了一口一个小母猪爱她的妈妈,她有了为她在冰冷的河里捡书为她赢金牌陪她一起给犹太人扔面包偷苹果偷书的爱她的鲁迪,她有了马克斯,送给她书的朋友,她有了无比善良的镇长太太,开着窗子等待她去偷书,为她准备好食物等她去偷。就连最后整条街上的人都死掉的时候她还活着,真的感到上天眷顾她。

从《掘墓人手册》开始,一本一本的书让她成长,给她力量。文字的力量是特别的,他们可恶的元首也是用文字欺骗了他们,用文字杀死了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和平民。最后引用书中的一段话。

我想说,我常常高估也常常低估人类,唯独很少正确地估量他们。我想问她,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

这个问题需要思考,需要不断的长久的思考。

《偷书贼》读后感 篇6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偷书贼》读后感 篇7

静静的,夜色黯淡了,微弱的灯光下,我又一次拿起了这本沉重的书,细细品读这个和死亡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讲述者,那人很特别。虽然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但他对活着的人,却充满了怜悯和慈爱。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莉塞尔学会了阅读,静观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还难以抗拒的东西—书。于是便是题目的由来,她开始偷书。一系列的小事情,堆积成为莉塞尔的生活。鲁迪、莉赛尔的养父母、小盗贼、足球伙伴、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等等。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我会想念你,那个奔跑的!那个偷窃的!那个假装内酷的!那个其实善良的!我还怀念那些有生命的文字,它们不止有生命,还能拯救灵魂。似乎我该流一滴眼泪,看看是不是变成了文字,是不是会有生命,是不是能够成为一颗种子,变成一颗苍天大树。长成的树应该会开花的吧。墓地就在树旁,碑很长,碑文很短。

《偷书贼》读后感 篇8

我肤浅。

我喜聚不喜散,喜“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不喜“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我乐意去包容喜剧背后的残缺,却不愿欣赏悲剧的美丽。

因此,我甚少去读关于战争的书,尤其是二战犹太人的,这往往意味着逃跑,躲藏,毒气室,焚尸炉。

小学时读过《安妮日记》,情节早已淡忘,脑海里只剩下两种色彩,一种灰色,渲染的是那逼仄的空间,一种粉色,是安妮内心情愫的滋长。

再大些时候,我读了《穿条纹衫的男孩》,书里的内容也早已模糊成一团,惟念念不忘的,是小主人公牵起犹太人的手,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却共同走向“浴室”的背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偷书贼》好像也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在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下,眼睛里总是闪着爱意的爸爸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总是骂骂咧咧脾气火爆,但又在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方式支撑着家庭的妈妈再不能搂着莉塞尔骂她“小猪猡”;而鲁迪,这个聪明,顽皮,还没得到莉塞尔吻的男孩,也投向了死神的怀抱,独留下莉塞尔,在这复杂的世界里,领悟人生与生命。

我不喜悲剧,悲剧总要在饱赚人们的泪水后扬长而去,它告诉你,你以为的永远在时间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你说的过去,永远无法挽回,你说的现在,永远无法到达。

《偷书贼》又好像并不是悲剧,它的故事看似平凡,却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人们在战争面前渺小脆弱甚而绝望自私,但总有些永存的事物能作为心灵拐杖,支撑着人们迈向远方。

也许未来的一天,《偷书贼》的情节也会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淡去。但我相信,我永远不会忘记小莉塞尔在地下室里,为了安抚悲伤慌张的人们读着一本又一本故事书的身影,就像我不会忘记那两抹色彩与那蓝白条纹。它告诉我,精神上的闪光不易失色,即使是迎接死亡,灵魂也是可以站着的。

我依然无法理解悲剧,但我好像隐约看到了悲剧灰色面罩后的光点。美被毁灭了,但也曾驻扎过我的内心。

《偷书贼》读后感 篇9

周围笼罩着巨大的黑暗,甚至,心灵也完全被黑暗占领。在巨大的恐惧中,人们只能掩面而泣。在这时,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十三岁的女孩莎赛尔一字一句地朗读着。吵闹渐渐停歇,飞机的呼啸声和炸弹的爆炸声不再刺耳,朗读声化为一道光芒,划破浓厚的黑暗。

《偷书贼》中的德国没有明亮的颜色,只有黑、红、灰交织融合。黑,是死神和无边的黑暗;红,是鲜血和无声的尖叫;灰,是绝望和永无休止的死亡。这一段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最残忍和湮灭。战争下的德国在三色的挤压下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九岁的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弟弟在途冲夭亡。在冷清的寒碜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解读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一书。两年后,在希特勒生日焚烧犹大书籍的过程中,莉赛尔偷偷救出她的第二本书《耸肩》。随后,镇长夫人的书房向她开放,她接触了更多的书。

即使贫困使莫尔钦小镇成为德国的缩影,人们变得冷酷,但黑暗中仍有不死的人性。温和的寄父汉斯和暴躁的养母罗莎在反犹太人狂潮中偷藏了一个叫马克思的犹太人。收留一个犹太人意味着灭顶之灾,然而罗莎和汉斯却让马克思在地下室隐藏了两年。

在战争的阴影中,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了解到莎赛尔对书籍的渴望悄悄地打开窗户,让自家的书房成莉赛尔的自选超市。后来,在莉赛尔不再到她客厅偷书时,她又写信鼓励莉赛尔写作,促使她走上写作之路。汉斯一家,镇长夫人让我看到在苦难怕悬崖上依旧开着人性的小花。宽容和仁爱,在乱世记了坚定一点点明亮,即使非常微弱,慈父,书籍,挚友······莉赛尔在最坏的时期却拥有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切,直到,爬出地下室后莉赛尔看到废墟冲一切亲迈后人的尸体,战火将莫尔钦小镇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书的最后,死神感叹到:“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连死神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断低谷人类。这是因为,无论死神如何威胁人类,人类善良的人性,永远不会泯灭。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战争的罪恶,纳粹的罪行,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闪烁在黑暗中美好的人性。从这本书中挖掘出的一点温暖,足以让我得到能凿开心灵冰墙的一把镐。

《偷书贼》读后感 篇10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 篇11

历经6个多小时读完了这本匪夷所思的小说,这是一本从死神的角度讲述的故事,小女孩从失去弟弟、失去母亲,到投入养父母的温暖怀抱,开启了第一本从弟弟墓地里偷来的书。爸爸的陪伴和教导,让她深深的沉醉在文字的美好之中。于是,在纳粹焚书坑犹、在镇长夫人的书房,她偷了第二本、第三本。有了输入,她还主动或被动的化为了输出,给防空洞内一起躲避炸弹的邻居们读书,给隔壁邻居太太读书,还给躲在她的地下室生存的犹太人读书,最后,在镇长夫人的鼓励下,她开始了写书,并因为写书,成功逃脱了死神的眷顾,成为唯一生存的那个人。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跌宕起伏又不失温暖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她和爸爸妈妈的亲情,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寄养生活,每每听到“小蠢猪”的时候,却觉得特别的温暖。她和马克思的友情,一段异位的寄养,曾几何时,我以为他们之间能有火花呢,她却为了寻找队伍中的他,洒了面包最后被殴打也浑不自知。她和鲁迪最后的爱情,鲁迪爱了她许久,怎么也得不到她的吻,却在死后得到了。这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的残忍却还温暖。

显然,这是一个有爱的死神,虽然他肩负着灭亡的使命。可他还是收藏了那本小女孩的书,直至她寿终正寝的时候,归还于她。我也希望能有一天,我能看到带领我的那个死神,是如此的赋予人情味,也能将我的故事传播给我的子子孙孙吧。

《偷书贼》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偷书贼,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莉赛尔.梅格明,德国人,纳粹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出生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所发生的事。

这本书不仅讲述了一个人的历史,一个家的历史,一条街的历史,更是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历史的罪恶面貌。

这本书,是以死神的角度来写的,死神常常惊讶人类会有那么顽强的毅力,总之,死神对人类的评价是:人类总是让我捉摸不透。

《偷书贼》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章节,一个又一个让人振奋的情节,一个又一个让人惊讶的片段,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我看着它时,时而兴奋,时而忧伤,随着故事情节变化,我的情绪和思路也在不停地变化。

《偷书贼》这本书就像一个生动精彩的纪录片,值得你去观看。

《偷书贼》读后感 篇13

“文字”在我们生活中占了多大的地位?是否能够想象假使有天没有了他,没有了万能实用的他,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除了能够用文字书信沟通外,人们闲暇之余的知心好友也是他。心中有所感悟的人、享受这个世界的人、擅长说故事的人,无私的将内心随时间一点一滴增加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等等的一切,一股脑儿地给了文字,并辗转交到我们手中。他们敞开了心门、看清了事实,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于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供后人欣赏并咀嚼其中含意。一本又一本的书籍,整齐坐镇在书柜上,一排排的架子顶部,文字婀娜多姿的舞蹈看了着实令人着迷。

纳粹统治的德国是由饥饿的德国人和悲惨的犹太人所组成的,当然,还有元首先生。这个故事的重要角色是“文字”,舞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人们时时受战火威胁,大人们互相咒骂、孩子们纯真地追着敌军丢掷炸弹的飞机、犹太人被押着前往集中营。我们的主角莉赛尔˙麦明葛失去了家人,所以和养父母住在一起,即使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在她眼里“文字”却比任何事物更重要,于是在人心惶惶的每个白天或深夜,一双双发抖的手、一阵阵婴儿的哭闹、一颗颗备受摧残的心,在莉赛尔用平静的语调朗诵着书籍之下一一被抚平。伸手不见五指的防空洞于是被文字的光芒点亮了。莉赛尔这种勤学不倦的精神,当然引起了死神的注意,于是他便将莉赛尔的人生写成了这本书。

在这残酷的环境,莉赛尔毫不退缩,她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有时从中发现人生的悲凉,有时找到生命的美好,心情也随之起伏。除了书本,身边的朋友和邻居对她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养父教她读书识字,犹太人麦克斯和她分享逃避躲藏的故事,好友鲁迪陪她度过刚搬入的适应期,并且一起冒险。然而炸弹依然无情地落下,炸毁了房屋,也摧毁了人们的心灵。就在此时,故事的诉说者死神正为此摸不着头绪:人类的两个面孔竟是由冷血无情的残杀以及发自内心的关心组合而成。

一阵轰隆声响彻云霄,砂砾尘土漫天飞扬,坍塌的房屋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一阵喧嚣后的寂静显得更为诡谲。巧克力色的天边只有一架即将离去的飞机,只剩莉赛尔一个人面对这令人惊叹的断垣残壁。天崩地裂的当下,莉赛尔正躲在阴暗湿冷的地下室浑然忘我地将自己的故事写在空白书页上,虽说那儿已被认定不够深而无法作为防空洞,但幸运地保护了莉赛尔,那正在和文字共舞的女孩。当炸弹落下的同时,莉赛尔几乎被这个残忍的世界给打垮,很明显地流露出他对养父母的感恩以及不舍,看到这一段着实令人鼻酸。战争夺走了无数条人命,摧毁了无数个家庭,留下来的却是孤单茫然的脆弱心灵;而在现代民主理性的时代,不必受到战火的威胁,无法体会当时人们的惶恐和巴望着死神将自己带走的疯狂心理,这也让现代人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和平事物。

这本书以二次大战时的纳粹德国作为背景,以一位热爱文字、天真的女孩当做主角,她无法理解战争的意义而借由阅读让自己彷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在主角学习认字读书的过程,不只自己的阅读能力突飞猛进,同时她也将文字看不到的能量和温暖散播在大家的心田,长成一棵棵砍不倒的大树,慢慢扩张,形成一片蓊郁茂盛的森林,即使战争、元首、杀戮、死亡拿着斧头无情的槌打树干,他们仍然不为所动,伫立在淡蓝色的天空下。而天空,不会因为任何人遇到的任何事而有所改变,而是看人们的心里如何看待这片天空。莉赛尔──偷书贼──正是背负着恶劣环境下的压力,以及文字赋予她的力量,珍惜身边的每个人,每每抬起头来仰望蓝天白云,总是想起大家的面孔,而她的天空,永远都是纯净、没有污染的。

《偷书贼》读后感 篇14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偷书贼》读后感 篇15

战争的硝烟遮盖了头顶上的灰,夕阳洒下了落寞的影子像是死神的衣袂。在战争里我们看不到国家的希望,唯有的一点点关怀的自己,是希望缩小后的最后一点容身之处。失去一个人可以去找其他的依靠,失去了自己的国家,我们才开始在绝望里生存,绝望就像是地下室里的漆黑,你我苟延残喘,希冀着地面上,窗户外的那一点阳光,曾经他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如今仿佛是两个世界的,我无法明白是谁在这里写下了这种错误,他给我们埋下的只有相互的仇恨。

从那个小男孩死的时候开始,一场场离别就像是风里的花一样不断吹过,不断作别。亲近的人,朋友,曾经一起的生活,留下来的熟透了的甜美的回忆,却像裂满了伤痕般,一点点的支离破碎。我喜欢着每一个人,我曾经爱着他们,生活里的点滴都是他们的回忆,如今一切都安静了,而我却还是会在恍惚间仿佛听到他们叫着我的名字-莉赛尔。

我的手指下写满了他们曾对我的微笑,记着他们为我担忧的那一个时间,记着他在床头安慰我的夜晚,记着和他一起在这个村子里四处游击的日子,还有她每一次叫我小母猪的时间。记着他们的拥抱,记着和他们的秘密,还有那几本书,几个人。眼前一片废墟,眼前一片灰色,四野茫茫是无尽的悲伤。我来不及落泪已经变得木然,思考的能力已然终止,双手只剩下无力的承托,想要承托住过去的时间,想要唤醒,却失去在茫然中。

谁曾经爱过我,他如今沉睡,我来不及亲吻的失去,像断了弦的音,戛然而止,却只有伤心在独自回绕。谁曾经拥抱过我,他如今沉睡,我们相互守着各自的秘密,一个埋藏在你我之间的世界,如今当你去了的时候,我在这找不到当初埋藏秘密的地方了,失去了你,失去了自己的秘密。谁曾经不断的在破口大骂,仿佛每一个人都不能称她的心意,可是在这离去的日子,失去了你的声音,我幻想着你的声音,我哭喊着你的声音,却只有我一个人听到。我躲进了文字的世界里,面对这个生活的残忍,我喜欢着里面每一个人生活的故事,我也喜欢文字本身。

有时我也会用文字留下我想给别人的,所以我是属于文字的,马克斯想象着在拳击台上击败元首,我便希望用自己的文字来洗刷掉元首那些丑陋的思想,除掉荒草最好的办法是种上小麦,我希望自己的文字可以重新唤醒,这里所有的人都是我们需要放下武器,我们需要的是在和平中重新建立家园,我们需要扔掉那些对于其他人种的偏见,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那我们便有着同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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