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个人的角色,由什么人来分配决定呢?既非导演,也非上帝,而是由自己来决定的,每个人,演的一定要是自己。演得成功也好,失败也好,至少还是一个自己。若是不演自己,刻意去掩饰造作,演技再好,掌声如雷,到头来连自己也没有了,真是悲哀之至。
演自己最容易,是怎样就是怎样,一点也不累,不必背
赞美不妨扩大十倍
高帽人人爱戴,好话个个爱听。当你当面称赞别人的时候,不妨就你心中所想的,酌量增加四五倍,以至十倍二十倍不等,增加的倍数再多,也不会对自己有什么不好,反正一句话,怎么讲,有什么关系?
听他人对自己的赞美,只能接受十分之一。他人对你的赞美称颂,若是照单全收,心中大是飘飘然,本来也是赏心乐事,没有什么大坏处。但如果真的认为他人真心诚意,确实如此认为,那就未免在日后行事之中,会有闪失吃亏之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打个对折、三折,甚至一折,那就妥当得多了。
没把握的事一定要试
不论是什么事——多数是有求于人,也有本来是互利的事。但在未曾付诸行动之前,考虑下来,成功的把握不大,多半不成,所以就放弃了。做都不去做,结果自然不成功。
一定要试的好处是,万一试成功了,这是意外的收获,而试不成功,和不试一样,一点损失也没有。应该试,是不是?
自己大事人家小事
每一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也特别紧张。在路上,常见有人跌了一跤,路人匆匆而过,至多投以一瞥而已,谁会在意?但是,跌倒的人是自己,却当作是一件大事,仿佛全世界人都记得他曾在路上跌过一跤。很多自己认为没有面子之极、不知如何下台才好的事,在人家看来,根本不是什么严重的事。面子,只是一个人的感觉,在他人心目中是不存在的。为了面子而放弃一些事、不敢做一些事,是十分蠢笨的。
一窍不通无意见
对自己一窍不通,一点也不了解、不明白的'事,最好别在人前发表意见。
既然对这件事一点也不懂,讲出来的话,一定错多于对。世事十分复杂,不开口,人家不会把你当哑巴;一开口,所讲的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世上,要是有人肯当面笑你、指出你的不是,那是上上大吉,只怕没有这样的好事。
利人利己皆大欢喜
人际关系复杂,但不外人、己、利、损四大因素而已。这四个因素组合排列,可得四种情形,最好的一种,自然是既利人、又利己,大家欢喜。一切成功的人、成功的事,都离不开“利人利己”四字。
但是,要利人损己,不是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千万不要勉强去做,不然做了之后,望人报答而不得之际,更加苦了自己。
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把人家在背后说你的话,搬到你面前来的人,其心叵测,不会是你的朋友。最好在他一开口之际,就把他的口封住。不过,要做到这点甚难,尤其是女性。这是女性的天性之一。如果是你的朋友,必然在人家背后说你坏话之际,为你辩驳争吵,而且在事后,也不会在你面前提起。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想找寻烦恼,就将之更复杂化;想快乐一些,就要将之尽量简单化。而不听是非,是简单化之首。
朋友带我一路翻山越岭,前往深山密林间去寻找那位养蜂人,只为给远方的亲人买到最为纯正的蜂蜜。
在转过一个山窝时,一条清凌凌的小河,突然出现在面前。
蓦然抬头,前面不远处,一个穿红格衫的女孩,正蹲在河边的那块青石板上,蘸着河水,轻轻地揉洗着长长的秀发。她没有使用洗发香波,也没有用香皂,只选了从山中采来的天然皂角。那垂向河水的如瀑的黑发,与她柔曲的腰肢,以及身后那青翠的山林,构成了一幅天然的美图。
女孩直起身来,拿出一把木梳,以河水为镜,一下一下,爱恋有加地兀自梳理着湿漉漉的秀发,像一只极为爱惜自己羽毛的孔雀。
真是一个爱美的女孩。我轻轻地赞叹道。她是美给自己看的,朋友说道。
是的,她一定是居住在幽深林间的某一个小屋,很少有人能够看到她的美,但那又何妨?她可以美给自己看哪。
继续往前走,眼前猛地冒出一大片开得正艳的芍药花,我和朋友都惊喜地喊叫起来。我们跑过去,欣喜地用手抚摸着,贪婪地嗅着花香,还拿出手机,不停地拍照,恨不得把那令人惊颤的美,全都收录下来。
可惜了,藏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很少有人能够看到它们的美丽。我有些惋惜地说。
它们是美给自己看哪!朋友说道。
对,它们的美丽是给自己看的。我和朋友恋恋不舍地走开了。
终于见到了那位养蜂人,他穿一件很干净的深色衬衫,头发整齐,胡须剃得干干净净。真是一个利索人,与我想象中的`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形象,实在是相去甚远。
距离那一大排蜂箱两百多米远,有他搭的帐篷,还有用枯树搭建的凉棚。他从凉棚底下,搬出一罐罐封好的蜂蜜,一一地介绍给我们,热情地让我逐一品尝。果然都是上好的蜂蜜,他的要价也不高,比我预想的还要低一些。在愉快的交流中,我发现,他的居所四周都作了精心的美化,碎石块砌成的排水沟,藏在幽密处的厕所,帐篷前居然还移栽了两大排野花,而凉棚上缠绕的,则是一簇簇的牵牛花和紫藤花。
我不禁赞叹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独自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还把一切都安排得那样井井有条,让人看着舒畅。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告诉我们:已经习惯了。一个养蜂人,走到哪里都是家。是家就要装扮得漂亮一些,没有人来看,就给自己看。
就算是吧,干净一些,利索一些、漂亮一些、自己看着心里也舒坦。养蜂人说着,把一个自己用桦树皮编织的精致小花篮送给我,我道了谢,想起了朋友说过他喜欢看书,便从背兜里掏出特意带来的自己写的书。看到我在书上签了名,他满脸自豪地说,以后再有人来这里买蜂蜜,我就拿给他们看,告诉他们说,我有一个省城的作家朋友,也喜欢我的蜂蜜。
我笑着对他说,您的蜂蜜不用我的书打广告,看到您周围这一片美景,就能想象得到。
此行不虚,不仅买到了上好的蜂蜜,还有了惊喜的发现和由衷的感喟——无论身处何地,无论日子是否顺意,都应该像那些恣意绚烂的野芍药,像那个临河梳洗的少女,像那个把自己和帐篷里里外外都装饰得漂漂亮亮的养蜂人,即便无人欣赏,也要尽情地美给自己看。
前两天朋友找我吃饭,抱怨工作没成绩,连地铁口卖鸡蛋灌饼的小哥都不如。“我真讨厌这份工作。”我还没劝好朋友,表弟又光荣下岗了。表弟的团队在一次竞标中败下阵来,被老板痛骂一顿。他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辞职了。“我真讨厌这份工作。”他坐在星巴克吐槽了一下午。
为什么我们这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
我曾在一家外企做过几个月的主管助理,开始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这份工作。我每天顺着人流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下车,跟那些妆容精致、一身战袍的职场精英,一起走进金碧辉煌的高档写字楼。那时候,我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喜欢的工作。
可是没过多久,我越来越讨厌这份工作了。我不喜欢总加班,遇到紧急事件,连周末都休息不了;我也不喜欢总翻译外文
后来,我利用闲暇时间在网上写文章,一开始的时候,我的文章经常被大公众号转载,几个月的时间,就有20多篇10万+的热文在网上流传,我幸运地成为了签约作者,出版了文章合集和单行本。我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最热爱的工作。我甚至想以后就辞职,专心在家写小说好了。
可是慢慢地,蜜月期过去了,我擅长的文章风格逐渐不流行了,更多、更优秀、更有个性的作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我压力极大,度过了一段极其郁闷的瓶颈期。于是,我又觉得,自己也许没那么喜欢写作。
一次,我在饭局上认识了一位心理学专家,忍不住向她说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我总是从喜欢一份工作,慢慢变成了讨厌和逃避,除了单纯的喜新厌旧,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她放下筷子,认真地问我:“你是讨厌你的工作,还是讨厌工作中那个不怎么成功的你?”我忽然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世间万物都是你内心的投射。我喜欢那个意气风发走进写字楼的自己,所以一开始,我很喜欢这份工作;可是,我讨厌那个英文差、和同事聊不到一块的.自己,所以,我狼狈地放弃了它。如果朋友的工作成绩是全单位第一,如果表弟顺利拿下了项目,如果我天天都能写出爆文,那么,我们肯定会很喜欢自己的工作。它给我们带来了成就感和自信心,证明了自我的价值。
喜欢的工作,会因一时的不顺心而心生厌恶,可不喜欢的工作,也会因勤奋努力而逐渐熠熠生辉。我们不是讨厌工作,而是讨厌那个不争气的自己,同样,我们不太喜欢这份工作,但依旧会感激永不言败的自己。忽然想起张德芬说过的一句话:“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