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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只鹿读书摘抄大全聚集90句

时间:2018-12-17 07:07

篇一、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是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文章情节结构大开大合,大起大落,每个细节部分的描写又非常的精致、缜密、充实,完全是史诗规模和史诗的笔法。全书描写了一个原,两个家族,三代人,四股力量,五种斗争,六件大事,熔历史风云,男女风月,文化兴替于一炉,表现了清末民初到新中国成立后近五十年的血淋淋的历史进程,展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状态,文化变迁,它以浩瀚,深厚、大气、诗意成为二十世纪中国家族小说的巅峰之作。

《白鹿原》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根基。原上的“乡约”,为本地宋代状元吕大焕所作,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三大部分,几乎集中了儒家文化的全部精华。小说中的《乡约》为朱先生所作,白鹿原因它而一片朗朗书声,人和人的关系从此根本改变:耕织、家教、祭祖、满月酒、婚礼、求雨、治丧、迁坟、认干亲、拜亲人,一切都是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白鹿原》中祥和兴盛、无争无斗的原上世界,寄托了作者文化救国、礼仪兴邦的儒家理想。

白鹿原做为清末民初解放前夕中国历史的见证,可以视为民族历史发展的一个缩影。以政治文化角度看,其社会结构有以田福贤、岳维山为代表的國民党反动势力,有以鹿兆鹏、白灵为代表的共产党革命力量,有以鹿兆谦(黑娃),大拇指为代表的农民土匪武装。以民间文化角度看,有以白嘉轩、鹿子霖为代表的宗法家族团体,有以朱先生为代表的白鹿原的精神领袖。阶级矛盾、家族纷争、利欲情欲的角逐,相互融汇交织,构成白鹿原半个多世纪的“民族秘史”。

小说写残酷的斗争,目的是对斗争予以批评,原上的儒家思想兴盛不衰,很快被政治斗争和暴力革命所取代,白嘉轩不但腰被土匪打断,而且很快被革命政权从组长的位置上拉了下来。黑娃十兄弟在白鹿原上搞农民运动,地主和乡长都被戴高帽子游街,國民党打回来后,乡长田福贤在白鹿村开反攻倒算大会,残酷批斗并且处决农会干部,小说借朱先生之口,说白鹿原简直成了一只“鏊子”,老百姓成了鏊子上翻来覆去的烙饼,为了反对无谓的斗争,《白鹿原》还批评了共产党内部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例如将白灵这样一位坚定、纯洁的老资深女革命者打成特务后活埋。白鹿原上仁义白鹿村的败坏说明了暴力斗争的恶果的极其可怕。

在《白鹿原》的创作手法上,可以说他已现实主义为主,以史诗笔法叙写人事,又融合了潜意识、魔幻现实主义等其他创作手法。

作为一个“民族的秘史”,它把叙事的焦点始终对准白鹿原这块西北黄土地上的文化状态和文化冲突,突出地描绘了文化冲突所激起的人性冲突(礼教与人性、天理与人欲、灵与肉的冲突等,以及众多生命在传统礼教压抑下的被扭曲、荼毒、萎谢,展示出白鹿原一片惨烈的文化景象:田小娥之死、白孝文的堕落、黑娃的出走等等。)无论是描绘白、鹿两姓的宗法关系和冲突,还是叙述白、鹿两家年轻一代的生死、爱情、出走、回归,作者都着力于揭示历史生活形态后面所隐藏的文化因素,将家族作为民族文化的聚焦点,借白、鹿家族的兴衰变迁,去探索民族生存发展的文化隐秘。这就使《白鹿原》的主题超越了一般的政治、阶级、社会、历史的层面,而通过诸如出走与回归、繁衍与毁灭、腐朽与再生、必然与偶然、机遇与宿命等的描写,将主题提升到生命哲学、文化哲学的高度。

西方现代主义在80年代初传入中国,在10年时间内将西方现代主义100多年的历史全部上演了一遍。《白鹿原》有选择地加以吸收。把潜意识、魔幻现实主义等现代主义的手法大胆引进作品中。如:白鹿原上世代相传的白鹿奇闻——白鹿精灵。田小娥死后在鹿三身上的灵魂附体,白灵死时分别向她的祖母、父亲和母亲托梦,朱先生死后化为白鹿飘然而去等,都给小说增添了浪漫和魔幻的意味。

《白鹿原》从文化人格的角度,塑造了一批经历独特、性格鲜明、思想行为惊心动魄的人物形象,构建起了白鹿原文化关系变迁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急公好义的儒家文化的乡村领袖,封建家族的族长:白嘉轩。

白嘉轩有刚毅的意志。他的一生可谓多灾多难,不仅同整个白鹿原上的广大群众一样经历里了兵灾、匪祸、饥谨、瘟疫,而且本人年轻时在婚姻上就遭到六娶六丧的严重挫折,《白鹿原》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白嘉轩最为壮豪的就是一生中娶了七房女人”。中年以后更经历了长子白孝文的堕落,爱女白灵的背叛,贤妻吴仙草的暴死,以及自己被土匪打折腰杆等沉重打击。他腰虽然弯,但头仍然昂着。表现了他刚毅坚韧的精神。他有着慎独的品行。慎独是儒家的重要思想,也就是一个人独处时,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白嘉轩虽然没有受过系统的儒家教育,但对儒家文化中“修身为本”的精义能心领神会和身体力行,坚持耕读传家。他有仁义的精神。如对长工鹿三。但是也有残忍的习性,在其宗族范围内,一旦有谁触犯了儒家礼义和族规乡约,他就显得刻薄寡恩,心冷手硬。甚至是对他的亲生儿子,他也决不手软,严施酷刑,显示出其残忍的一面。尤其是对田小娥残忍狠毒。可见这个最敦厚的长者同时也是最阴冷的食人者,这也再次证明中国历史的每一页虽然都写着仁义道德,但是字缝里却写满了“吃人”二字。

文中的黑娃和白孝文可以说一个是无根的浮萍,一个是笼中的野兽。因为同一个女人堕落的两个男人,却有着天壤之别。黑娃和田小娥是对自由恋爱的落草鸳鸯,革命的风暴让黑娃,落草为寇。在匪巢内乱之后有被招安,他立志改过自新,从头做人。强行戒烟

白灵与兆海最初相恋,都是满腔热忱的爱国少年,都急于报效祖国,因而掷硬币选择分别加入国共两党。然而世事难料,他们对待党的了解和认识发生分歧,党派政治干预进他们的感情生活,即便情感 被政治思想所阻碍。就像硬币的正反面永远存在,他们两个的对立也永远存在,他们的感情终不能有结果。百灵和鹿兆鹏才是真正的白鹿精魂,他们相对于黑娃和白孝文来说是一种超越。他们二人有惊人的相似,同样接受先进的教育有独立的思想、同样是新文化的代表。他们都不愿意遵守父母之命,鹿兆鹏不愿娶,白领不愿嫁,都选择离家出走。他们身上洋溢着青春的热情,流淌着叛逆的热血。他们有百折不挠的勇气,为后人闯出一条崭新的道路。而令人惋惜的是,白领死在革命者的刀下,鹿兆鹏也在革命胜利后远走他乡,不知所终。这也许是作者要揭示的民族秘史,一种崭新的思想形成要付出代价。 他们两人,就像双飞的蝴蝶,向光明和未来而去!

《白鹿原》中人物的人生各有不同,朱先生是作者心中的理想化人物,清贫正直,令人敬佩,飘逸走过一生。冷先生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悬壶济世,冷冷的走过一生。鹿三则是一个本分的农民,勤劳一生,儿子却叛逆,最终杀死儿媳,致疯而死,是个悲剧人物。田小娥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封建的叛逆者,也是封建的牺牲品。小说中人物死的结局有很多,像仙草的死是那么地镇静;像鹿兆鹏家里,那位鹿兆鹏的媳妇,死又是那么地让人感到可怜与可怖;像最后鹿子霖的死又是那么地窝囊,一切仿佛都是因果缘分。不禁让人感叹: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

书的开头有巴尔扎克的一句话: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作者陈忠实以巴尔扎克这句

篇二、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白鹿原》是本好书

这书还没读完的时候就有想写这个书评的打算了,之后一直在构思。读完后因为赶上返校的日子,来学校后又散漫了几天,今天终于开始着手写了。估计再不写之后会更加懒得写了。

我是去年才开始养成阅读这个习惯的,相较于刚开始读的一些畅销书,陈忠实先生这部荣获茅盾文学奖的不朽之作,更有一种魅力吸引着我。这本书简单的来说概括为:一部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雄起史诗,一幅中国农村宗族式生活的斑斓画卷。

书的开头就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读下去:“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详。接着就是关于他七娶六丧的详情了,而同时也确定了本书的核心人物——白嘉轩。即便长辈同辈和一些后辈都相继离世,他最后还活着。估计作者是想用这人的眼睛来着这五十年的历史。再之后情节愈发的深入,就如同一幕幕鲜活的话剧上演着: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终究让人罢读不能。由于背景设定于落后的封建社会,因而有些事件为了推动情节而发展,其真实性就不是那么的考究了。整体来说这本书的内容是比较通俗的,即便有不少污言秽语和不可描述的香艳场面,也犯不上低俗一说,对于《白鹿原》中的性的描写,众口难调,或太过露骨,或恰到好处,鄙人之拙见还是以为对于此书的框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未太过出格。书中的人物个性分明,为人处世或圆滑,或刚正,或稳重,或轻浮。小说借由历史这条时间轴展开的,中间穿插着较多的回忆片段,但却并没有让我读着混乱。以白鹿原上的白鹿村里的两个大户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主线,各个人物的命运为结局展开的。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也是印象极为深刻的。我想要具体说说我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

首先是白嘉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他的人物特点是代表着广大的农民形象的。无论是皇帝没了,军阀来了,还是國民党和共产党谁能得天下,他大部分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观望着,基本不掺和,老实本分的种自己的庄稼。只有当他作为庄稼人时的利益被侵害时,他才会反抗,所以闹出了鸡毛传帖这档子事。他的这份淡然处之的心态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同时作为族长,他对整个村子的人负责,什么事都想着要给大伙一个交代,监视着任何想坏了规矩的人。因此即便是他给予厚望的长子做了不耻的事情后,他也按族法处置。不过他的这种大公无私更多的是倾向于自己要脸面。他领乡亲们诵读乡约,也是为了维护自己族长的权威。白嘉轩同时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小说的开头才会说他对自己的六娶六丧是引以为豪的。他不顾那些女人的死活,只想能保住白家的香火。这也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的父亲死前还交代他去把第五房娶了,不用为自己守孝,绝了后才是大逆不孝。母亲也说过女人不过是糊窗子的纸,破了烂了揭掉了再糊一层新的,家产花光了都值得。可见白嘉轩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他成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也不足为奇。虽然后面讲到他绞短辫子,不让女儿裹小脚这类顺应时代发展的举措,但却不能动摇其根本。即便失女丧妻,家破身残,他的文化信仰也不是能轻易撼动的。文中是这样提到的“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人们,只要是人,迟早都会跪倒在祠堂里头。”。但白嘉轩既然代表着农民的形象,作者在其身上还是展现了庄稼人应有的优良品德,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在小说的结尾看见几近疯癫的鹿子霖后,对于设计夺取他的风水宝地一事还是心存愧疚的。

而与其斗争的另一个家族里,鹿子霖这人就和白嘉轩截然不同。虽同为庄稼人,但这人却不是那么的讨喜。这人两面三刀,颇具城府,攻于心计。明面一套话,暗地又是另一套。我认为这个人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不能坚守本心的人,更是个软弱的人。他想光宗耀祖,不想输给白家,于是想着各种办法想对付白嘉轩。巧取风水地这一事件他以为是他自己占了便宜,之后又利用田小娥来色誘白孝文,让白嘉轩把他大儿子从家里赶了出去。再之后又借此买白孝文的地,拆他的房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白嘉轩颜面尽失。但结果是自己却过得并不那么顺心。大儿子因为包办婚姻的事和他闹翻,让他对亲家过意不去,同时又因为鹿兆鹏共产党的身份差点连坐罪名,之后二儿子也因为国共内斗而死。之前夺过来的田又都因为保释卖了回去,最后自己也落得个疯癫的结局,不过我并不认为他这人有多么值得同情。他落魄过也潇洒过,权当是报应罢了。整个白鹿原的人都知道他表面是个看似正派的人士,可私底下却是个禽兽。命苦的田小娥走投无路求他,他却把人家给潜规则了。还有本村的,邻村的一些女子也与他有染,最后又闹出个四处认自己私生子女为干儿子干女儿的笑话。这样的人实在无法多施舍一点同情予他。所以做人还是得本分为好,至少经历了多舛的命途之后还会值得人去怜悯的。

朱先生这个角色是我最欣赏的,之所以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朱先生这个人物的存在。关于朱先生的原型貌似是真的有,并没有做太多了解,只是觉得此人是以一个上帝视角来观看着全局的。幽默这个词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言行举止间无不令人觉得风趣而又引人深思。因为他是“圣人”,“圣人能看透凡人的隐情隐秘,而凡人却看不透凡人的所作所为”白嘉轩是这样诠释这个圣人一词的。诚然,朱先生无论是生前只身一人劝退军阀的进攻,还是死后不用棺材一切从简戏弄后人的故事,无不充满传奇色彩。他是个睿智的人,他的双眼能看清眼前事物的本质,更能看到未来(一句有意的提醒让白嘉轩免遭土改的厄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评价于他是不算过誉的。他一个儒学大家能成为白嘉轩眼中的圣人甚至是读者心中的圣人并不意外,因为他就是白鹿原上那一只庇佑着这原上生命的白鹿。“平生自愧无憾事,死后方敢对青天”,这幅挽联是对其最高的评价。他是一个角色,更是作者表达自己态度的媒介。文中不少地方作者都借朱先生之口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更多的是对于种种闹剧的批判,用个不那么恰当的词叫吐槽。作为一个读者,能感受到这本书不单单是为了写作而成书,更有作者对于这数十年里中国命运变迁的情感在其中。这种情感作者在当时不能表达出来,而将其寄于此处。

鹿兆谦,很陌生的一个名字,还是叫黑娃熟悉点。一个年少轻狂不爱上学的小子后来竟成为了朱先生的得意门生。黑娃虽然有不少出格的事,但其实根本算不上坏。黑娃是一个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斗争者,当然不只是他敢和田小娥偷情。他自小就很叛逆,他知道白家待他父子俩亲如一家,但他就是不喜在白家做事。他嫌“嘉轩叔腰杆太硬太直”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要去大村子里闯,可见他是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人。后面闹农协,去打仗,当山贼,暗中帮助共产党,他从没有退缩过。他亦是重情重义之人,听闻小娥的死后便带着山贼弟兄去报仇,鹿兆鹏几次溃败他也都想法帮着他。在求学朱先生后也开始明事理了,对于以前所做的恶行也都表示了悔过。朱先生送他的四字“学为好人”是多少人能做到的?无奈的是这样一个人最后还是被陷害死了。他糊涂半生,混账半生,闯荡半生,而当一切都开始走向正轨后,在新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即将到来时却被当做共产党的敌人处决了。或许他的死是为了向我们揭露那个大时代背景下的真实,但我还是有点不太愿意接受的,可以说他的死比田小娥和白灵的死更让我为之触动。他的死也很讽刺,上学堂时和鹿兆鹏白孝文三人一起逃课看配种,而今却落得这光景。

现在开始说说鹿兆鹏和鹿兆海两兄弟,鹿兆鹏一直在挑战着封建礼教,从拒婚开始就注定了要和封建思想抗争到底。可是,他的革命成果代价却很大,农协失败,连累黑娃不说,之后的几次军事行动也都成了丧家犬,要不是黑娃和土匪大拇指,早就身首异处了。之后为了掩护身份,没想到和白灵假戏真做了,他弟弟和白灵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干系。盲目的革命就像不懂事的小孩到处屙屎却要别人擦干净尻子(这几个词汇我是从这书学到的,就借来用用)。可以说他的成功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成功的革命家。而他的弟弟鹿兆海,一个青年中的佼佼者,正是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死于内战。而本来和白灵好上的他却因为与其政见不和,都不愿让步的双方最后却选择分手。一段战乱年代美好的爱情却被政治玷污了,确实有点惋惜,果然政治这东西害人匪浅啊。鹿兆海无疑是悲剧的,女朋友跟大哥睡了不说,最后死的都不是那么光荣(若是光荣也就没必要隐瞒事实了)。可怜他还发誓非白灵不娶,真可谓是自古多情空余恨。这这也让我讨厌白灵多一点理由了。

白孝文这个人很不喜,懒得说他了,直接跳过,接下来是此书中两位举足轻重的女性角色——田小娥和白灵。

田小娥,一个基本算做被卖了做洐奴的可怜人,想反抗命运却遭遇种种困难而终究无法逃离其魔掌的女子。她的死我并不惋惜,我觉得这对她何尝不是一种解脱。食不果腹,无依无靠,名声极其败坏,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纳的她活着对她自己何尝是种煎熬。对于田小娥的不齿行径,我觉得并不能做太多批判。和黑娃偷情,是对命运反抗的第一步,不过却也是最后一步了。之后为了就黑娃不得已和鹿子霖不轨,之后勾引白孝文一开始是为了满足鹿子霖的要求,后面也不过是为了找个依托罢了。对当下社会最原始的反抗就得用最原始的方式——性。田小娥与《1984》里的茱莉亚的方式不谋而合。你可以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他们的行动,但你无法束缚他们追求最原始的自由。田小娥真的是放荡和堕落吗?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在用仅剩的资本反抗罢了。田小娥并不是应该是遭人唾弃的人,她只是个走投无路的人。

但对于白灵,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了。书中描写的白灵一开始是白鹿原上的精灵,活泼可爱的,国难当前义不容辞的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敢于追求爱情自由的她也是个刚烈女子。我本以为她和鹿兆海的爱情在经历父辈的阻挠后会修成正果,但作者不会这么这么俗套,这毕竟不是言情小说。在安排了她和鹿兆海的矛盾激化分手以及她和鹿兆鹏的结合后,白灵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狂热的革命者,她身上的灵性没了,我竟开始讨厌起这个角色来了。可能这也是我个人的偏见吧,不愿让任何东西玷染纯洁质朴的爱情。她的死最后还是让人不禁恻隐——为了省子弹将人活埋,死于她投身全部的共产党,她的死和黑娃一样不值。

《白鹿原》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当代文学作品,相较于之后看过的《活着》,《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起来而更加的舒适——整本书都写活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放荡不羁的措辞。而也正因为这本书,勾起了我对当代小说的兴趣。我很欣赏那个时代,那时的作家大部分都是真才实学,如今的所谓的畅销书作家难以望其项背;那是的物质生活虽不发达,但他们有我没有的信仰。更重要的是,那时的爱情,很多人都还是相信的。当然我不会真的想去那个时代,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正视那个时代。

篇三、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白嘉轩是《白鹿原》的主人公之一。

《白鹿原》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当代名家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作者是陈忠实。

白嘉轩已经娶了六个媳妇,六个媳妇都死了。他想请个阴阳先生看看,到底问题出在哪儿。在请阴阳先生的路上,他在雪地里撒尿,发现了一坨无雪的慢坡地,从慢坡地里挖出了一个自认为是怪物的东西。他决定去找姐夫朱先生问一问。朱先生是大家公认的神人。当他把这个怪物画下来时,朱先生神秘地告诉他“你画的是一只鹿啊!”。白鹿,是神奇的。白鹿,是精灵。白嘉轩认为神灵把白鹿的吉兆显示给他,而不是显示给那块地的主家鹿子霖,他要按照神灵救助白家的旨意办事。他要把鹿子霖的那块慢坡地买到手。

白嘉轩去找冷先生帮忙。冷先生和白家是莫逆之交。他要卖掉河川里那二亩水地,那是一年两季收成的好地。白鹿村有力量一次买走这二亩水地的只有鹿子霖。冷先生从中说和,一切顺利。但在关键时刻,白嘉轩节外生枝:二亩水地卖给鹿子霖,鹿家原坡上那二亩慢坡地转到白家,好地换劣地的差价,由鹿家付给白家。鹿子霖欣然同意。真应了那句俗话“别人把你卖了,你还傻乎乎地帮人家数钱。”一切都按白嘉轩的想法进行,真乃是“万无一失”,不露“蛛丝马迹”。

初看白嘉轩卖地,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白嘉轩好狡猾”。1、他明明早就盘算卖地时和鹿家换地,但他让冷先生从中周旋时却只字未提。2、他明明知道鹿家那块地是风水宝地,却装着和人家换地是吃了天大的亏一样。3、和鹿家换地,他心底是求之不得的,但他的表情一直是苦大仇深,被逼无奈。

先入为主,白嘉轩给我的印象不是太好。

故事结尾,鹿子霖疯了、傻了。白嘉轩看着鹿子霖的疯傻样,想起以卖地形式作掩护巧取慢坡地做坟园的事,儿子孝文的县长,也许就是这块风水宝地荫育的结果。他蹲下身子,对鹿子霖说:“子霖,我对不住你。我一辈子就做下这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我来生再世给你还债补心。”白嘉轩忍不住流下眼泪。故事结尾,白嘉轩的左眼已经瞎了。

白孝文是白嘉轩的大儿子,他听话懂事,很自然地接任族长一职,掌管族里的大小事务。在他被鹿子霖陷害,和田晓娥做出了伤风败俗的事时,白嘉轩铁面无私,对孝文进行了惩罚:白嘉轩谁也不瞅,端直走到槐树下,从地上抓起扎捆成束的酸枣棵子刺刷,这当儿有三四个人在他面前扑通扑通跪倒了。白嘉轩知道他们跪下想弄啥,毫不理睬,转过身就把刺刷扬起来抽过去。孝文一声惨叫接一声惨叫,鲜血顿时漫染了脸颊。白嘉轩下手特狠,比上次抽打娥和狗蛋还要狠过几成。

其实,白嘉轩完全不知内情。在孝文受罚的时候,他和田晓娥之间还没有实质上的进展。他没有询问、没有了解,他想的最多的就是“这个儿子丢了他的脸亏了他的心辜负了他对他的期望。”他为他丧气败兴的程度远远超过了被土匪打断腰杆的劫难,所以,他用刺刷抽击这个孽种是泄恨是真打而不是在族人面前摆摆架式。

我认为白嘉轩不懂得教育。1、他不相信孝文是好人。2、他惩罚孝文,不是真正为孝文的成长考虑,而是觉得孝文丢了他的脸、辜负了他的期望。3、孝文出现问题,他采取的不是精心“疏通”,而是一系列“强堵”。他除了大打出手,还有分家、不借粮,当孝文走投无路把水地卖了换钱、换粮食后,他举起手中的拐杖又抽击到孝文的脸上、腿上。以至后来,孝文真的和田晓娥走到了一起。

如果他发现孝文的做法后,相信孝文不是那样的人,能按住心头的怒火,听孝文说一说事情的来龙去脉的话,或许能挽救孝文,或许孝文还会是以前的孝文,或许孝文会成长的更优秀。

白嘉轩对待三儿子的做法,是卑鄙无耻的。

在三儿媳吃了好多药还是不怀孕的情况下,在怀疑毛病出在三儿子身上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让兔娃和三儿媳怀孕。

白嘉轩和长工鹿三的感情让我感动。

对于年龄越来越大、动作越来越迟钝的长工,可能有很多主家都要把他辞退,但白嘉轩没有这样做,他待鹿三如兄弟,教育自己的孩子们也要对三伯好。

白嘉轩对自己的两个儿子和鹿三的儿子说:“你们三伯你大老了。人老了就是这个样子。你三伯能做啥想做啥活儿由他做一点,他不想做啥活儿哪怕啥活儿都不做,你们谁也不许指拨他,拿斜眼瞅他粗嗓子吼他都不准许!”

白嘉轩孝顺。

白嘉轩腰杆子直。

白嘉轩严于律己。

白嘉轩是陈忠实笔下一个活生生的人。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1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小鹿斑比》,我对它爱不释手,已经看了好几遍,还意犹未尽。那时我刚上学时妈妈给我买的书。文中讲述了聪明、活泼、助人为乐的小鹿斑比。让我看后十分感动。

斑比喜欢和森林中的动物交朋友,它向往美好的生活,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斑比从小生活在妈妈的身边,享受着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和美好。动物们的生命受到威胁。但随着妈妈的牺牲,小鹿斑比在一次次危险中逃离。不断成长,不断进步。在没有妈妈的保护伞下磨练自己,保护自己的朋友,最后成长为一支非常有威信的鹿王。

以前,我对妈妈的很多做法不理解。她要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作脖子上挂饼却饿死的人,不学鸡蛋无缝怎么吃……看了《小鹿斑比》,我终于明白妈妈的良苦用心。不做温室里的花朵,要在风雨中坚强,面对困难,不要躲避,要迎难而上,披荆斩棘,直到成功。就像我的名字一样,搏击长空,自由翱翔。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2

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末书,受益匪浅。

讲的是一只鹿妈妈生了一只小鹿,叫斑比。斑比从小到大经历的所有事情:听到的、看到的、知道的、闻到的、经历的……浓缩到一起就汇成了这本书。

开始鹿妈妈非常爱他,但到后来,妈妈就经常让他独立,把他一个人扔到外面。

从这件事我知道独立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妈妈也都肯定的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独立的,总有一天我们要独自面对生活,面对生活中的千千万万;面对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所以说,我们要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独立的了。想到独立,我就会有点羞愧:衣服还是妈妈洗的;被子有时还是妈妈叠的;整理房间还必须得让妈妈提醒着,否则屋子里变成“杂货铺”。我也懒得管,照玩不误。不过,不要以为妈妈不帮我们干这干那就是不爱我们,因为妈妈是想让在艰苦的情况下,不断地去磨炼我们。

小鹿斑比的妈妈就是因为她爱斑比,要保护他,斑比的妈妈才死于“他”的“第三只手”下的。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3

暑假中,我认真的阅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是之前妈妈推荐给我的,现在我认字多了,并且有了拼音和字典的帮助,终于可以自己顺利地看完这本书。

斑比是一只聪明,可爱,活泼的小鹿,书中讲了从他还是一只小鹿开始,克服苦难,学习本领,直到成为了大家尊敬的鹿王的故事。

在斑比还是一头小鹿的时候,在一次被猎狗的追赶中,妈妈为了让斑比逃脱,不顾自己与猎狗搏斗,最后,斑比失去了妈妈。他很伤心,但是幸运的是老鹿王一直在陪伴他,并且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善良和勇敢,收获了很多的友谊。种种经历后,斑比成了一只健壮、勇敢、聪明的雄鹿,并最终成为了受大家尊敬的鹿王。

这本书让我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4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小鹿成长的故事,从他刚出世不久一向讲到他成年。

森林中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小生灵,他们是小鹿班比、小白兔加纳、臭鼬花吉等,他们经常在一齐玩耍。

斑比从小爱问问题,只要是不懂的事就问,直到妈妈给出满意的答案,斑比这时会佩服地五体投地。斑比在妈妈的精心抚育和耐心指导下,渐渐长大,了解了越来越多的知识,还学会了生存的本领。我也要向斑比学习这种爱问的精神,在学习中碰到不会的问题就去同学、老师或爸爸妈妈。

冬天来了,找食物是难上加难,这令斑比十分头痛,但是冬天唯一的好处就是朋友们能够常常聚在一齐谈天说地,在聊天的那天晚上,所有鹿都梦见了人类和他们结成了好朋友,开心地一齐玩耍……

我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人类必须要保护它们,珍爱它们的生命,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完美。

《小鹿斑比》这本书,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书。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5

《小鹿斑比》主要写了一只鹿的成长故事。文章以斑比刚出生不久一直到成年为线索写的。

斑比是一只聪明,可爱,活泼的小鹿。斑比从踉跄学步开始,就和可爱的兔子,机灵的小松鼠……森林中的伙伴们一起经受自然界的严寒与炎热,以及生命中的快乐与伤心。在神奇而又风险重重的大自然,他学习,生活,成长,斑比慢慢的学会了坚强,当有人类杀害斑比的家人或者伤害自己的朋友时候,斑比总是挺身而出,带领着大家逃离人类的伤害,保护了自己的同伴。最后,他成了真正的森林王子。

斑比的妈妈是一位和蔼可亲的母亲,她教育斑比怎样逃离人类的伤害……而这样的好母亲,却在一次人类的捕猎中被残忍的杀害了。

我们长大了总是要离开爸爸妈妈的,所以我们要学习斑比,做一个勇敢的,坚强的人。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6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好书——《小鹿斑比》。文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并令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

这个故事讲了一头小路从出生到长大,并成为鹿王的成长故事。小鹿斑比是一头活泼可爱,机智善良的雄鹿,他对大自然充满向往,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心。斑比每天都和伙伴们还有妈妈愉快而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危险正一步一步向他们靠近。终于有一天,刺耳的枪声划破了森林往日的静寂——猎人来了!从此森林里危机四伏。亲朋好友们的离开,让斑比经过了一场心灵的洗礼,得到了严酷的磨练,最终,成为了强大的鹿王。

想想自己平日里的表现,再想想故事里的斑比,我感到深深的自责与羞愧。直到现在还依靠在妈妈的怀抱,我决定从想在开始,我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再依靠父母,我要学会独立!

要成功,坚强和独立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故事中的斑比既柔弱又依赖父母,他还会成为鹿王吗?我们要学习斑比坚强、善良、独立、勇敢的品质,结出美丽的果实。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7

我看了一部电影《小鹿斑比》。这部电影讲的是小鹿斑比的成长故事。

斑比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鹿,大家都非常喜欢他。斑比什么都不会,是他的好朋友小兔子“打手”教它的。小兔子为什么叫“打手”呢?因为小兔子非常会拍打,“噼里啪啦,噼里啪啦。”所以,他的名字叫打手。

冬天来了,小鹿斑比在雪地上奔跑、玩耍。冬天没东西吃,他们勉强吃一点树皮,斑比都饿坏了。

这天,斑比和妈妈去找吃的,发现了鲜嫩的草,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突然鹿妈妈听到了一个声音,她赶紧让小鹿快跑。小鹿顺利地逃回了家,可妈妈却被猎人抓走了,再也没回来。从此以后,小鹿就和父亲生活在一起……

小鹿在成长的过程中并没有一帆风顺,后来还发生了一次灾难,但他在父亲的鼓励下逃过了这次灾难,最后还继承了父亲,成了森林之王。

我想,人类的成长过程也许和小鹿斑比的成长过程是一样的,总会遇到许多困难,对此,我们要学会勇敢面对,克服困难,这样才能得到成长。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8

最近,我接受了同学们的推荐,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也很感动。

《小鹿斑比》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成长为鹿王的故事。小鹿斑比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妈妈,它痛苦彷徨,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但后来它在爸爸老鹿王的教育下茁壮成长。这期间它学会了怎样适应残酷的生存环境,学会了团结互助,学会了坚强。当它因为救助别人而受伤倒下的`时候,周围是一片火海,它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勇敢地冲向火海后面的路,因为它知道只有这样才有活的希望。看到这里,我激动地热泪盈眶。我们是幸福的,整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我们身上却缺少斑比那样坚强的品格,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碰到点困难就打退堂鼓。

俗话说的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里的鲜花,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所以我们应该向小鹿斑比学习,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挫折,只要迎难而上,不断磨练自己的毅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将来才能承担起建设国家的重担,让我们学习小鹿斑比的精神吧!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9

记得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小鹿斑比》。这个暑假我认认真真地把这本书看完了。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时就被它所吸引了,因此我对它爱不释手。我承认这个奥地利的作家费利克斯·萨尔腾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塑造的小班比的世界把我彻底征服了!这是一本充满爱,探求生命意义的作品。

《小鹿斑比》讲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故事从小鹿斑比的出生开始讲起,讲述了它与森林里的伙伴们一起度过春夏秋冬,它在了解外部世界的复杂与残酷时,也让心灵经过了一场“战争”!斑比是一只既聪明又善良的小鹿。它有一位慈祥和蔼的母亲,它温柔亲切,能尽到母亲的责任,它教会斑比怎样逃离危险,怎样识别敌人。就是这样一位好母亲却在一次人类的捕猎中被杀害了。但是斑比在一次次的危险中不断成长,不仅学会了保护自己,同时也学会了保护自己的同类,最后成为了鹿王。

以前,我认为妈妈不够疼我,而对妈妈有些不满!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依赖自己的.父母,要学会坚强、勇敢、独立,只有把自己的“翅膀”锻炼的强劲,才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

小鹿斑比读书笔记10

寒假里我读了《小鹿斑比》,书中讲述了一只小鹿从出生到成年的成长故事。

小斑比是一只聪明、善良、活泼、彬彬有礼的雄鹿,他非常热爱大自然,时刻向往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由于偷猎者的出现让小鹿斑比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他失去了好多的朋友,心理非常难过。最后小鹿斑比在鹿王的引导下离开了森林,过起了孤独的生活。

文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人类猎杀动物的情景,动物们争先恐后地逃命,他们的血液几乎把每一寸土都染红了。突然,一声巨响,斑比的妈妈也倒下了,大腿被血映红了,可是妈妈不顾自己的疼痛,对斑比说:“别管我!赶……赶快往前跑。”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这个场景深深的打动了我,看到了动物的母爱,看到了动物的亲情。我暗暗下决心,要保护动物不受侵害,让他们幸福的生活。

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做过许多错事,象狩猎者一样呢?比如我捉小鸟玩,将小鸟关进笼子里,不给它自由;和小伙伴追着猫玩,看着猫仓皇逃窜,我们兴奋无比……

读了《小鹿斑比》之后,我懂得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也是需要我们关爱的,我不仅要做一个爱护动物的人,还要保护动物。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1

《老鹿王哈克》讲的是有一个老鹿王名叫哈克,它想在临死前为自己的鹿群做点什么。

有一次它看见一只怀孕的母鹿被一只老狼抓住了,老狼还惨忍的先吃掉了母鹿肚子里的鹿宝宝,母鹿临死前特别的绝望。哈克也为自己没有能救那只母鹿感到难过。它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想法就是杀死老狼,为族群灭掉这个祸害。

突然有一天一直叫杰米的大公鹿来挑衅哈克,哈克是有能力战胜它的,但是为了保存体力和老狼决斗,哈克输给了杰米,失去了鹿王的宝座。之后,他的日子比较惨,没到一个地方所有的鹿都吃过的草它才能吃,喝过的弄脏的水,它才能喝。

终于有一天老狼追赶着鹿群到来了,为了就一对鹿母子,哈克和老狼展开了决斗,他一度被老狼逼到了山崖边,进不进,退不能退,它用尽自己的所有体力和智慧,最后和老狼同归于尽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被老鹿王的勇于牺牲自己保全族群,即使被鹿群其它的鹿歧视,它还是坚定的要帮助它们,帮它们除掉那只可恶的老狼的精神所感动。也为他的死感到伤心。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2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中国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3

动物世界,无奇不有。清明假期,我读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老鹿王哈克》。

有一位老鹿王叫哈克,它已经很老了,临近死亡。可它总想为鹿群做最后一点贡献。

这些天,总有一只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老狼幽灵似的跟在鹿群后面,几乎每十天就要光临一次,顺手牵鹿。

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杰米,一头已经成年的公鹿竟出格地想夺走哈克头上的皇冠。国家人员哈克有一身格斗的绝招,但它为了不让鹿群消失得那么快,无奈地下了岗。

最后,但老狼又准备吃鹿时,哈克用机智和多年来的

它们是动物,但却可以为了同类,为了种族的生命而放弃一切。不到十分愤怒的时候,它们是不会把怨气发泄到其它动物的身上。再回头想想人类,有人为了小私小利,而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哎,我们真应该向动物取取经啊!

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老鹿王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4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在大草原上,有一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

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过,但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困扰,每十天都会叼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

几天后,在一天晚上,哈克遇上了老狼,和他决一死战。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5

《老鹿王哈克》讲述了在老狼侵犯时,杰米突然出来向鹿王哈克挑衅,你就和杰米开始一对一的战斗,你老了但是还很有精神,而且很有经验,打败杰米简直是轻而一举。

在一个血如残阳的黄昏,老狼突然来临,杰米带头跑的最快,可是你却向老狼的地方跑去,把老狼引到一个山谷里,与它开始了激烈的战斗,经过了几番厮杀,你终于将琥珀色的鹿角插进了老狼的胸口,当老狼却很狡猾,在那里装死,可是突然,他又跳了起来,咬破了你的喉咙,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

你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你不仅没有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

虽然你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你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6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7

哈克,你知道吗?你是伟大的。然而别的鹿嘲笑你,不理解你,但是我理解你。你是为了整个鹿群才放弃王位的,你还为了整个鹿群去和狼决一死战。你是鹿群里最伟大的鹿。

这十五个春秋,你没有白白度过,你带领着你的子民过着富裕的生活,然而在你生命的尽头时,一匹老狼出现了,它每次的到来,也就意味着你要少一个子民,而你,却只能看着,不能做任何事,你悲愤,你开始慢慢储蓄力量,准备和狼决一死战。就在这时,杰米向你发出挑战,你却把王的位置让给了杰米,到最后,你还是战死了。

你为了鹿群和老狼决一死战,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是老狼太狡猾了,你不但失去了生命,还失去了王位,只是让人惋惜呀!

我们也要多学习学习哈克,这股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精神。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8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们的看不起、嘲笑、践踏之下,你没有放弃,没有退却,甚至把你的王位都让了出去。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可我仍认同你是一位伟大、优秀、无人能比的好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利用了你的智慧,利用了你前几天在愤怒中积攒下来的体力,利用了你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为集体无私奉献自己生命的精神!牺牲一个,挽救千万个。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无数个,可是往往又有谁会在乎?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那些个鹿肯定会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鹿王哈克,你是英雄的,我们会记住你!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痛惜,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从此再次当上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9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老鹿王哈克》。

哈克是鹿王,它已经15岁了。半年前迁到这的一头老狼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老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已有14头鹿葬身狼腹。老鹿王哈克决心要打败这只老狼,就在这时,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可是尽管哈克知道杰米的缺点,可以轻松取胜,但当它想到那头凶恶的老狼,它最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了杰米。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鹿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也筋疲力尽。经过一下午的恶战,狼和老鹿王哈克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哈克,因为当他不是鹿王时,连他妻子艾莉都不理解他为什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他都没有放弃与老狼决斗,而他为了杀死老狼,克服了鹿懦弱的天性,现出生命。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10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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