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科技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科技局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一、工作制度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和主持科技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2、局长召集和主持科技局全体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科技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科技局全体会议或局长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
3、副局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意见。受局长的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承担专项任务。
4、局长外出期间,可由副局长主持工作。
5、科技局的全体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强化工作责任心,按照具体分工各自履行好工作职能,对局长、副局长负责。
6、科技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下乡或办其它事情,必须向领导或办公室报告,以便掌握去向。
二、会议制度
1、科技局会议主要有全体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
2、科技局全体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全体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科技局全体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县委政府的主要会议精神和党的科技方针政策,研究安排部署县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科技局的重大事项。
3、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至二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科技局急需办理的事项。
三、学习制度
1、全体人员要争当勤奋学习的楷模,学习内容主要以理论、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论述、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以及现代科学知识和科技管理知识为主,同时还要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重大会议精神的学习。
2、学习的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
3、围绕学习内容,每人每年至少写出两篇深层次的心得体会。
四、小车管理制度
1、小车实行派车制度,驾驶员凭办公室的派车记录报销差旅费。
2、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进行保养、检查、维修,保证车况良好和安全行车,做到随喊随到随用。如车辆有故障或个人有困难应事前通知办公室,否则不得在安排任务后,才提出具体困难而不出车。
3、小车要进行维修、购买材料必须事先与领导或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和更换材料,并实行换新交旧。
4、小车的油费统一由出差人员或办公室负责经手支付,驾驶员不得私自加油。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守财经纪律,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各种财务报表必须经领导审阅后方可报出。
2、做好财务保密工作,管好财务档案,为领导提供用财决策当好参谋。
3、加强现金管理,出纳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现金收、支、登记工作,每月与会计兑帐一次,现金支票及其它银行票证印鉴坚持两人保管、两人盖章后方可生效,如有事外出必须将印鉴交领导或办公室保管。
4、各种票据必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凡手续不齐、字迹不清,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
5、财务人员要对办公用品以及公共财产进行登记,加强管理,不准私用公共财产。外单位要借用,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在借用期内及时归还。
六、廉洁自律制度
1、不准用公款和单位的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公车办私事。
2、在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宴请、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礼品。
3、勤俭节约,防止浪费。严格按接待标准接待各级领导和基层人员,不得借机大吃大喝。外出出差办事,要严守制度和纪律,不准借机搞公费旅游,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营业性歌舞厅。
4、严格依法行政,在职权范围内按工作程序办事,不得违章办事,弄权渎职。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档案法规的学习,增强档案管理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2、要经常保持档案室档案、图书资料的清洁卫生,要勤检查,做到防虫、防尘、防潮、防火、防霉、防盗,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本单位的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要做到归档准确,柜中档案排放整齐、有序,案卷登记准确无误。上年度的文书资料在第二年的5月30日前必须装订归档完毕。
4、重要文件材料,要严格按照保密法要求范围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摘抄其内容,严禁出现泄密现象。
八、公文处理审批制度
1、上级下发的文件以及各部门送来的文件,办理人员要逐件清点,并进行登记,由办公室提出办理意见,及时送局长和副局长阅批。
2、领导在签署文件处理意见时,应写明怎样处理,由谁人处理,在多长时间内处理完毕,以便办理人员操作。
3、办理公文传阅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4、公文办理人员根据领导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人员进行及时办理,办理结束后,办理人员应在文件处理单的办理结果栏写明办理情况,并写上姓名和日期。
5、县科技局所发的文件由局长(局长不在可由副局长)负责签发,没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公文一律不准打印发放。
6、凡涉及到下级部门呈报的请示,一律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经集体会议讨论后,由局长签署具体意见。
7、机密文件的传阅范围由领导控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九、调查研究制度
1、科技局全体人员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一般情况下,每年每人深入乡(镇)或村社开展调查研究不得少于100天。
2、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局长、副局长每年应撰写两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其他干部职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十、安全保卫和值班制度
1、认真抓好防火防盗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单位安全。①经常检查室内电线,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私拉乱接电线,做到安全用电;②办公室抽屉内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责任到人;③下班后必须锁好抽屉、办公室门和巷道门。
2、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做到:①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处理好办公室的日常事务;②搞好电话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③热情接待基层干部群众的来访和咨询,协调处理基层干部群众来访咨询的各种事项;④负责打扫办公室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管理好花草,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事业单位工作守则2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浑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结合区住建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区政府赋予的职责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节约型机关。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同时接受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业务指导。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工作职能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保及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责任。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租金核减、实物配租、按份共有产权的调查、审批、发放、分配工作以及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廉租住房补贴审批发放及建设管理分配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档案室管理制度【一】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档案室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xx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三】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 现住址或单位×××××××
申请人于××××年××月××日×××时, 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
此致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二: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 孙*民 男 **岁 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村 驾驶人 联系方式:电话*********************
请求事项
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对你队于20XX年7月30日制作的哈公交 07-200700042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已于8月1日口头向你队申请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现场勘查资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材料,办案人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予以拒绝。现今再次书面申请,请依法批准为盼。如仍拒绝,请书面答复申请人,以便申请人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凭据。
此致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大队
申请人 孙**
xxxx年八月二日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三: 讼诉代理人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555字)
被执行人***认为化州市人民法院(20XX)化法审执字第833、834号民事执行案件执行过程违法、依法提出异议一案,***讼诉代理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XX]39号)要求查阅、复制该执行案档案的执行卷正卷。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20XX年12月24日实施)规定律师查阅诉讼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因该办法是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只有对内效力,并且相对于上述“法释[20XX]39号”来说是“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是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其阶位高于《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档案材料,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只要不影响案件审理和档案保管,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都可以提供给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已经结案的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同时规定,执行卷宗正卷、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应当予以公开。
综上,请档案室工作人员及有关案卷保管人员、有关主管领导依法准许申请人查阅、复制相关案件材料,谢谢!
此致
化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