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克功案件》
19XX年10月5日傍晚,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逼婚不成,在延河岸边枪杀投奔延安的进步学生刘茜,制造了震惊陕甘宁波及全中国的“黄克功案件”。是依法办事、杀人偿命,还是戴罪抗日、将功赎罪,成为当时各方人士争论焦点和艰难抉择。最终,党中央坚持赏罚严明、功不抵罪、罪不否功,责成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及时挽回了党的名誉和形象。
黄克功案件警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极端重要。一位哲人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大量史实也不断证明,坚持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必须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得到最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正如毛主席在信中所写:“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黄克功案件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夙夜震畏、不敢荒宁”。党教育和培养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极其不易,一个党员干部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样不易。因一时不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教训时有发生,给我们党的事业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像珍惜眼睛一样珍爱自己的声誉、人格和形象,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始终坚守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才能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党和国家。
黄克功案件提醒我们,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黄克功少年时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身经百战屡立战功,正是这样是一位革命功臣,却犯下了不容赦免的大罪。正如毛主席信中所说“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由此可见,不管是革命功臣还是普通党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才能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抓党风、转作风,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四个城市”建设大潮,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更多贡献。
篇一:
7月16日下午,电影《第一大案》首映礼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导演沈悦、编剧谈锐及主演邢岷山、郭广平、陶玉玲、侯勇、郑昊、居文沛出席。据悉,这将是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时隔24年后再度登陆大银幕,诸多细节均由国家档案馆首次披露。
《第一大案》讲述的是在建国初期“三反”运动中查出的一起党的领导干部刘青山、张子善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历史资料显示,两人的贪污数额达到171.6亿元(旧币)。当年的焦点在于,两人都曾是革命功臣,很多人对是否枪决意见不一,但为了严惩腐败、杀一儆百,亲自批示处决两贪官,显示了我党的反腐决心。
近年来,《黑瞳》、《黄克功案件》等影片陆续面世,许多历史人物和历史资料都是首次登上大银幕,突出了反腐倡廉的'社会主旋律。
首映礼现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将《第一大案》定性为廉政警示教育电影,他希望全国的电影工作者能够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舆论导向,畅想中国梦,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创造出更多更新的优秀作品。
当天,82岁高龄的陶玉玲前来助阵,尽管在片中只有一场戏,但秉持着“演员有大小,角色无大小”的原则,她认为“哪怕只有一个镜头,也要像一部戏那样严肃对待!”
侯勇则尽显绅士风度,亲手扶着陶玉玲上下台,过程中两人不时热聊,笑容满面。侯勇此次在电影中饰演了一个审讯人员,并非主要人物,但他说:“角色有大有小,但演戏的情怀不变。”
《第一大案》是剧作家邵钧林先生的最后一部作品,他在首映礼的80天前因病去世,主创们现场致敬邵钧林先生,感谢他对影片作出的贡献。
篇二:
电影《第一大案》是以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侦办始末为蓝本,讲述1951年,陈怀邦(郑昊饰)在反特行动中,挖出了地委书记刘青山(郭广平饰)的惊天秘密,昔日战斗英雄成为巨贪,陈怀邦并没有因旧时情谊而放弃内心所追求的正义,而是选择了忠诚于党纪国法,忠诚于人民,终将其送上了人民审判台的故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在致辞中说:“《第一大案》怀着还原历史的严谨态度,有机融入了电影的叙述技巧,增强了影片的观赏性,主题明晰、叙事流畅、人物塑造丰满,是同类题材创作中比较有深度和有特色的艺术实践。希望各界能支持这部质量很高的廉政警示教育电影《第一大案》的发行和宣传,让更多的观众能够看到这部影片,受到触动和教育。”
据了解,影片取材自真实的历史事件,主创人员在创作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使影片中每一个细节都是对历史的真实还原,将历史性、现实性与艺术性完美的统一起来,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反腐倡廉深入人心的时代背景下,《第一大案》的上映无疑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谈及影片创作初衷,导演沈悦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一部反腐影片,引发观众来自内心世界的思考,警示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恪尽职守。”
影片的演员阵容也十分强大,从30后的表演艺术家陶玉玲到60后的侯勇、邢岷山,从70后的郭广平再到90后的年轻演员,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国家反腐工作的高度关注。特别客串演出的陶玉玲表示:“演员有大小,角色无大小。我很荣幸能出演这部电影,哪怕只有一个镜头,也要像一部戏那样严肃对待。”
首映礼现场,参与活动的人员一起缅怀了刚刚过世的影片艺术总监邵钧林先生,主演郭广平说,“相信这部电影的上映,能告慰邵老师的在天之灵。”主演郑昊认为,《第一大案》作为献礼建党95周年的主旋律影片,刷新了人们对过去 “喊口号”式主旋律影片的看法,“电影寓教于乐,不仅适合党员来一次精神洗礼,对普通观众而言,也能对自己的亲朋好友加以监督、引导。
这部电影反映的两个主题:一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群众已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描写一个传统概念中的弱者(怀孕的农村妇女)对抗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踢伤人死不道歉的村长)的坚强意志和不出精神。
看完《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虽已很久,但至今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及很大的感触。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而不断上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具体来讲,一个农民如果需要建房,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他就取得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这也是不正确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笔钱。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们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所以我们当代的农村法制建设需要加强,例如可以通过放映电影在农村进行法治的宣传,可以在定期的在农村开展一些关于法治的宣讲会,向广大农民群众宣扬法律知识,他们可以说是一群弱势群体,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
其次,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失败,因为法律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在剧中村长算得上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批准秋菊家建辣子楼,是因为国家有规章制度在上面,他没有办法,可是秋菊丈夫恶语中伤他,使得他气不过踢了秋菊丈夫一脚,在中国的农村中,这是很常见的,可是他没有踢好地方,又遇上了倔强认死理的秋菊,他让秋菊捡钱代认错固然有些蛮横,但是从他的角度来看也确实是村长受了委屈,毕竟自己是为国家办事,受了阻力还要道歉,这对于好面子的农村人而且可以说还是有一定地位的村长来说,他的心情肯定不好受。后来秋菊不退反进,层层上告,让村长在县里市里都丢了面子,可是后来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秋菊性命攸关之际他挺身而出,在寒冷的夜里为秋菊找人送她就医,可以说,村长在这紧要关头充分的体现他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大公无私、竭诚为民的优秀品质。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却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了。这一切看来是多么的讽刺,此时的秋菊已经完全没有要讨说法的想法,在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场纠纷时法律给的结果却来了。
秋菊此时的心愿已了,她想要的说法虽然村长没有给,但是村长却给了一份更大的人情,村长救了她和她孩子,她已经满足了,对村长她心中只有感激;而法律,法律自然没有错,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因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是在农村,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依法行使,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是利用强制手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的,而此时法律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还会带来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像秋菊家与村长家的将来肯定很难交好,而且,这次秋菊可以说是彻底得罪村长了,他们家在村里的日子肯定也不能像以前那么好过。因此,依法行事,罔顾人情,会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些更严重的问题;而同时,考虑人情,罔顾法律,这样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就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这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的农村,有着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这是经过五千年锤炼出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它更贴近人性,能更灵活的解决问题。而法律的现代化则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以及除了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强制、评价、保护外并没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和谐与温暖,秋菊一家势必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遭到村民们的冷眼。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但是可能没有人再敢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为法律带来的副作用不是每一个人都承受的住的。
总之,从《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现在的法律并不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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