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中行散文平实朴拙、散淡冲荡,具有独特的艺术品位。记人,他勾魂摄魄,写出人物文化内涵与精神品格;状物,他机智洒脱,常发出智慧之音;言理,他冷静超脱,化高深的学理为平实的意识,充满哲学与史学、灵感与理性的宁静
《义务和善念》
目的,玄远,搞不清,或说鞭长莫及,我们只好缩小范围,由天涯回到己身,想想怎么样生活才好,才对;或者说,就一个人说,未来的路像是很多,究竟应该选择哪一条?这太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是说,只有合于义的行为才是善的,对的。历代道德哲学家,或不成家而也谈论这类问题的人,甚至常人,自觉或不自觉,几乎都可以算作这一派(推重品德就是一证);自然,说到实行,至少有相当多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专就理的方面说,以义为评价行为的标准,问题也不少,只说重大的。一是根基相当渺茫。义好,对,不义不好,不对,谁规定的?古人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周书·
《快乐与众乐主义》
上面说到生比死好,苦少比苦多好,这就理说是由义跳到利。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不用利,而用道德哲学中习用的说法:生活现象虽然多到无限,而所求不过是快乐(偏于心理学的说法);或者说,评定行为的善恶或对错,应该以能否去苦得乐为标准(偏于道德哲学的说法)。与行义相比,这种求乐的想法也许更接近常识。当然,问题也不少。
一是乐与义有时候冲突(小如酗酒,大如吸食毒品),怎么办?二,乐与品德像是没有血肉联系。没有联系,它就有可能被赶到道德规律之外,还会有道德规律之外的评价行为的标准吗?三,乐有人己之间未必协调的问题,如争夺心爱之人或物就是这样,甲乐则乙苦,甲苦则乙乐,怎么办?边沁主义就是想解决这最后一种困难,它把乐的范围扩大,说道德哲学所谓善,应该指能够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幸福的行为。这样,乐在人己之间不能协调的'时候,就可以用计量的办法来解决(自然还难免有算不准的问题)。边沁这种想法,过去称之为功利主义,其实也是古已有之,就是《孟子》的“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不若与众。”(《梁惠王下》)可以称之为“众乐主义”。
众乐主义是“量”的原则的扩大:一方面,就己身说,一分乐不如两分乐,两分乐不如三分乐;另一方面,就社会说也是这样。兼及社会,肯定了利他,可以使道德规律找到更稳固的基石。可是以乐为值得追求的价值,终归是,就己身说容易圆通,因为有“实感”为证;推到己身以外,找理由就不容易,因为没有实感为证,尤其是人己苦乐不能协调的时候。此外还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四,量的原则难得普遍实用,因为有许多事是虽乐而不当做。写《逻辑系统》的小穆勒是边沁主义者,也承认快乐有高下之分。常识也是这样看,如平时,赌博与读诗之间,乱时,整人与宽大之间,绝大多数人认为前者卑下而后者高尚。可是这样一来,量的原则就不得不同质的原则平分秋色,作为评价的原则,允许平分秋色,它就完了。五,还是就常识说,人的日常活动,有不少显然与求乐无关,小的,如挤向前看车祸,大的,如已经苦于不能教养还要生育,等等,都属于此类。有不求乐的行为,而且为数不小,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推想,人生活动的种种花样,如果有动力,或说有所求,这动力或所求,也许是比快乐更为根本的什么。
《目的难证》
上面曾说到“目的”,人生有没有目的?以我们现在所知的宏观世界为背景,像是不能给目的找到靠山。生命是自然演化的一种现象,如何来,正在摸索;如何去,连摸索也谈不到。“人为万物之灵”,这是出于“人”之口的话;如果出于“羊”之口,那就很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一句,因为吃烤羊肉串的是人。由哲理方面考虑,目的是途程中的最远点,指定者应该是人以外的什么。古人设想是“天”,或说“上帝”,或说“神”,不管怎么称谓,都是性格远远超过人的什么,或说至上的什么。可是这“什么”是设想的,或说是由人能造许多物品推想的,证明其为有很难。退一步说,即使勉强以不能无中生有为理由,向一级地推出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什么,我们也不可避免地要碰到个逻辑问题,这“什么”的上面应该还有什么,因为无中不能生有。这是说,在我们的知识系统里,不能推出最初因。不得已,再退一步,承认有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什么,有许多现象也显然与这种设想不能协调。
如一,目的应该是可取的,力求达到的,既然全能,为什么不把它放近些?二,目的不应该是反善的,可是世间分明有不少恶,这怎么解释?三,还是说世间,根据地质学家的考证,有不少生物曾经盛极一时,可是灭绝了,这也是目的中应有的事吗?四,即以日常杂事而论,吸纸烟,打麻将,以及夫妻吵架,飞机失事,等等,说都是预定的趋向某远点的应有的阶段,就更不能取信于人了。其实,设想有目的,性质不过是小生意想赚大钱,自我膨胀。常说的“活得有意义”,“这辈子没白来”,以及“佛以一大事因缘出世”,等等,也是这种奢望的表现。奢望的根
张中行散文平实朴拙、散淡冲荡,具有独特的艺术品位。记人,他勾魂摄魄,写出人物文化内涵与精神品格;状物,他机智洒脱,常发出智慧之音;言理,他冷静超脱,化高深的学理为平实的意识,充满哲学与史学、灵感与理性的宁静邃远之美。作品风格独特,自成一派,行文流畅,文笔精妙,较好地体现了作者的文学水平与艺术素养。
《义务和善念》
目的,玄远,搞不清,或说鞭长莫及,我们只好缩小范围,由天涯回到己身,想想怎么样生活才好,才对;或者说,就一个人说,未来的路像是很多,究竟应该选择哪一条?这太繁杂,不好说,只好由概括方面下手,转为道德哲学的问题,是:评定行为的善恶或对错,应该以什么为最根本的标准?这答案,在古今中外贤哲的言论中也是五花八门。但大致可以综合为两类,曰“义”,曰“利”。先说义。孟子说: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是说,只有合于义的行为才是善的,对的。历代道德哲学家,或不成家而也谈论这类问题的人,甚至常人,自觉或不自觉,几乎都可以算作这一派(推重品德就是一证);自然,说到实行,至少有相当多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专就理的方面说,以义为评价行为的标准,问题也不少,只说重大的。一是根基相当渺茫。义好,对,不义不好,不对,谁规定的?古人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周书·蔡仲之命》)说本源是天命。可是天命虚无缥缈,难知,尤其难证。外,找不到,只好反求诸己,说是内心有良知良能。可是这同天命一样,也是虚无缥缈,难知难证。而且不只如此,我们找它,它却常常和人欲纠缠在一起,使我们大失所望。总之,以义为有大价值,像是很应该,却有缺陷,是难于找到它的娘家。以人为喻,没有根,取得信赖就很难。二,穷理要追根,而义常常像是背后还有什么。以日常生活为例,遇见自寻短见的,救是违反被救人的意愿的,可是通常说是义,为什么?因为都直觉地认为,生比死好。又如撒谎是不义,可是医生向垂危病人说病状,却照例要撒谎,为什么?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病人的痛苦。可见我们所谓义的行为,都有所为;有所为,在理上它就不能是根本。三,义,作为价值观念,有时是浮动的,异时异地且不说,严重的是可以因人而不同,如小至买卖双方,大至交战双方,义的所指总是冲突的。事同而评价异,义的实在性也就成问题了。
《快乐与众乐主义》
上面说到生比死好,苦少比苦多好,这就理说是由义跳到利。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不用利,而用道德哲学中习用的说法:生活现象虽然多到无限,而所求不过是快乐(偏于心理学的说法);或者说,评定行为的善恶或对错,应该以能否去苦得乐为标准(偏于道德哲学的说法)。与行义相比,这种求乐的想法也许更接近常识。当然,问题也不少。
一是乐与义有时候冲突(小如酗酒,大如吸毒),怎么办?二,乐与品德像是没有血肉联系。没有联系,它就有可能被赶到道德规律之外,还会有道德规律之外的评价行为的标准吗?三,乐有人己之间未必协调的问题,如争夺心爱之人或物就是这样,甲乐则乙苦,甲苦则乙乐,怎么办?边沁主义就是想解决这最后一种困难,它把乐的范围扩大,说道德哲学所谓善,应该指能够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幸福的行为。这样,乐在人己之间不能协调的时候,就可以用计量的办法来解决(自然还难免有算不准的问题)。边沁这种想法,过去称之为功利主义,其实也是古已有之,就是《孟子》的“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不若与众。”(《梁惠王下》)可以称之为“众乐主义”。
众乐主义是“量”的原则的扩大:一方面,就己身说,一分乐不如两分乐,两分乐不如三分乐;另一方面,就社会说也是这样。兼及社会,肯定了利他,可以使道德规律找到更稳固的基石。可是以乐为值得追求的价值,终归是,就己身说容易圆通,因为有“实感”为证;推到己身以外,找理由就不容易,因为没有实感为证,尤其是人己苦乐不能协调的时候。此外还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四,量的原则难得普遍实用,因为有许多事是虽乐而不当做。写《逻辑系统》的小穆勒是边沁主义者,也承认快乐有高下之分。常识也是这样看,如平时,赌博与读诗之间,乱时,整人与宽大之间,绝大多数人认为前者卑下而后者高尚。可是这样一来,量的原则就不得不同质的原则平分秋色,作为评价的原则,允许平分秋色,它就完了。五,还是就常识说,人的日常活动,有不少显然与求乐无关,小的,如挤向前看车祸,大的,如已经苦于不能教养还要生育,等等,都属于此类。有不求乐的行为,而且为数不小,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推想,人生活动的种种花样,如果有动力,或说有所求,这动力或所求,也许是比快乐更为根本的什么。
《目的难证》
上面曾说到“目的”,人生有没有目的?以我们现在所知的.宏观世界为背景,像是不能给目的找到靠山。生命是自然演化的一种现象,如何来,正在摸索;如何去,连摸索也谈不到。“人为万物之灵”,这是出于“人”之口的话;如果出于“羊”之口,那就很可能是截然相反的一句,因为吃烤羊肉串的是人。由哲理方面考虑,目的是途程中的最远点,指定者应该是人以外的什么。古人设想是“天”,或说“上帝”,或说“神”,不管怎么称谓,都是性格远远超过人的什么,或说至上的什么。可是这“什么”是设想的,或说是由人能造许多物品推想的,证明其为有很难。退一步说,即使勉强以不能无中生有为理由,向一级地推出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什么,我们也不可避免地要碰到个逻辑问题,这“什么”的上面应该还有什么,因为无中不能生有。这是说,在我们的知识系统里,不能推出最初因。不得已,再退一步,承认有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什么,有许多现象也显然与这种设想不能协调。
如一,目的应该是可取的,力求达到的,既然全能,为什么不把它放近些?二,目的不应该是反善的,可是世间分明有不少恶,这怎么解释?三,还是说世间,根据地质学家的考证,有不少生物曾经盛极一时,可是灭绝了,这也是目的中应有的事吗?四,即以日常杂事而论,吸纸烟,打麻将,以及夫妻吵架,飞机失事,等等,说都是预定的趋向某远点的应有的阶段,就更不能取信于人了。其实,设想有目的,性质不过是小生意想赚大钱,自我膨胀。常说的“活得有意义”,“这辈子没白来”,以及“佛以一大事因缘出世”,等等,也是这种奢望的表现。奢望的根柢是信仰。信仰有用处,或有大用处,是可以由它取得心安。但心理的满足与事实如此是两回事。这引来的问题就是:有目的是好事,可惜像是没有。
不知道从哪里刮来一阵风,说必须整顿,加强。于是来个新教官,据说是上校级,南京派来的。上课,态度大变,是要严格要求,绝对服从。开门第一炮,果然对待士卒的样子,指使,摆布,申斥。这是变太极为敲扑,结果自然是群情愤激。开始是敢怒而不敢言。不久就布阵反击,武器有钢铁和橡胶两种。钢铁是正颜厉色地论辩,那位先生不学无术,虚张声势,这样一
白雄远教官,人也许没有什么可传的;如果说还有可传,那就是他能够顺从红楼精神。因为有这个优点,所以那位先生回南之后,他官复原职,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我的记忆,同学对他一直很好,觉得他可亲近。也许就是因此,有一次,学校举行某范围的智力测验,其中一题是“拥重兵而非军阀者是什么人”,有个同学就借他的大名之助,不但得了高分,还获得全校传为美谈的荣誉。
五
点滴四已经走了题,扯到红楼的外面。俗话说,“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跑出来,索性再谈些不都发生在红楼之内的事。这想谈的是有关入学的种种,北京大学有自己的一套办法,现在看来也许很简陋,但有特点,或者可以聊备掌故吧。
先说第一次的入学,由投考报名起,是有松有紧。所谓紧是指报名资格,一定要是中等学校毕业,有证书作证明。所谓松是只填考某院(文、理、法)而不填考某系,更不细到系之下还要定专业。这松之后自然会随来一种自由:可以选某一院的任何系,如考取文学院,既可以选读历史,也可以选读日语。自由与计画是不容易协调的,于是各系的学生数就难免出现偏多偏少的现象。例如一九三六年暑期毕业的一期,史学系多到三十六个人,其中有后来成为史学家的张政
再说命题,用的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办法。譬如说,考国文是明天早八点,今天中午由校、系首脑密商,决定请某某两三位教授命题。接着立刻派汽车依次去接。形式近于逮捕,到门,进去,见到某教授,说明来意,受请者必须拿起衣物,不与任何人交谈,立刻上车。到红楼以后,形式近于监禁,要一直走入地下层的某一室,在室内商酌出题。楼外一周有校誓包围,任何人不准接近楼窗。这样,工作,饮食,大小便,休息,睡眠,都在地下,入夜某时以前,题要交卷。印讲义的工厂原就在地下,工人也是不许走出地下层,接到题稿,排版,出题人校对无误,印成若干份,加封待用。到早晨,八时略前,题纸由地下层取出,送到试场分发;出题人解禁,派汽车送回家。这个办法像是很有优点,因为没有听说过有漏题的事。
看考卷判分,密封,看字不知人,对错有标准,自然用不着什么新奇花样。只是有一种不好办,就是国文卷的作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且不说准确,连公平也不容易做到。赵憩之(荫棠)先生有一次告诉我,三十年代某一年招考,看国文考卷有他,阅卷将开始,胡适提议,大家的评分标准要协调一下。办法是随便拿出一份考卷,每人把其中的作文看一遍,然后把评分写在纸条上,最后把所有纸条的评分平均一下,算作标准。试一份,评分相差很多,高的七八十,少的四五十,平均,得六十多,即以此为标准,分头阅卷。其实,我想,就是这样协调一下也还是难于公平准确,惯于宽的下不了许多,惯于严的上不了许多,考卷鹿死谁手,只好碰运气。
几门考卷评分都完,以后就又铁面无私了:几个数相加,取其和。然后是由多到少排个队,比如由四百分起,到二百分止。本年取多少人是定好了的,比如二百八十人,那就从排头往下数,数到二百八十,算录取,二百八十一以下不要。排队,录取,写榜,多在第二院(理学院)西路大学办公处那个圆顶大屋里进行,因为木已成舟,也就不再保密,是有人唱名有人写。消息灵通、性急并愿意早报喜信的人可以在屋外听,如果恰巧听到心上人的名字,就可以在出榜的前一天告诉那个及第的人。榜总是贴在第二院的大门外,因为哪一天贴不定,所以没有万头攒动的情况。
与现在分别通知的办法相比,贴榜的老办法有缺点,是投考的人必须走到榜前才能知道是否录取。我就是没有及时走到榜前吃了不少苦头的。考北京大学的人一般是住在沙滩一带的公寓里,我刚为有个亲戚在朝阳学院上学,由他代找住处,住在靠近东直门的海运仓,离沙滩有六七里路。考北京大学完毕,自然不知道能不能录取,于是继续温课,准备再考师范大学。也巧,这一年夏天特别热,晚上在灯下解方程式,蚊子咬,汗流
录取以后,第一次入学,办手续,交学费十元,不能通融。推想这是因为还在大门以外。手续办完,走入大门,情况就不同了,从第二学期起,可以请求缓交。照规定,要上书校长,说明理由,请求批准。情况是照例批准,所以资格老些的学生,总是请求而不写理由,于是所上之书就成为非常简练的三行:第一行是“校长”,第二行是“请求缓交学费”,最重要的是第三行,必须写清楚,是“某系某年级某某某”,因为管注册的人只看这一行,不清楚就不能注册入学。
北京大学还有一种规定,不知道成文不成文,是某系修完,可以转入同院的另一系,再学四年,不必经过入学考试。有个同学王君就是这样学了八年。为什么要这样呢?我没有问他。也许由于舍不得红楼的环境和空气?说心里话,舍不得的自然不只他一个,不过自食其力的社会空气力量很大,绝大多数人也就只好卷起铺盖,走上另一条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