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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书籍摘抄段落选录100句

时间:2019-07-07 05:05

《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读后感1

赖特·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阐述的问题深刻,对现代社会的变化和人的生存方式进行了深刻的揭示,他认为“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不安和冷漠的时代”。在20世纪30年代期间,“有关价值和威胁等问题还提不到日程上来,更不必说什么明显的社会科学问题了”,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情况就不同了:“价值既不是普遍公认的价值,又不是普遍被感到受威胁的。许多个人的不安状态无以明确表达,许多公众的不适状态不再成为社会问题?不安状态和冷漠状态正是我们时代的根本特征。”

当今“人的首要危险”就在于当代社会本身难以驾驭的力量,同时伴随的是造成异化的生产方式,政治统治的控制技巧,国家之间的无政府状态——一句话,人的“本性”以及人的生活条件和目的所发生的普遍性的转变。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米尔斯没有沿着传统社会学思维方式,而是一反常规,独辟蹊径地提出社会学研究者应该具备一种心智的品质——社会学的想象力。在当时,这一全新的思想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对突破社会学理论平面化状况做出了重要贡献。米尔斯指出了社会学研究中的三种倾向:一是倾向于历史理论,将历史学与社会学的研究混淆;二是倾向关于“人与社会的本质”的系统性理论;第三个倾向是对当代社会问题和问题的经验研究。

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在于他的思考方式。如:他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研究,其过程必须是从事件和历史以及这两者在社会中相互交错等问题出发,而最后又回到这些问题中去。

1、一个特定社会的整体结构是什么?其中的基本构成是什么?它们又如何相互关联?该社会的结构和其他社会的类型有何不同?该社会结构中的每个特性对于社会结构的延续和变化起着怎样的作用?

2、该社会在人类历史中处于何等地位?它发生变化的机理是什么?在人类整体的发展中占有什么位置、起什么作用?我们所考察的每个特征都联系于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特征是如何影响历史,又如何被历史所影响的?而该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和其他时期有何不同?创造历史的根本方式有哪些?

3、该社会和该历史时期中哪类人占了上风?哪类人将占上风?他们是以什么方式挑选和组成的,是如何得以解决或受到压迫的,又怎样变得敏锐或变得迟钝的?观察该社会、该历史时期人们的行为和性格可以揭示出哪种类型的“人性”?所考察的社会中每一个特征有怎样的“人性”涵义?

其中的思考层次性多么清晰,逻辑明确,值得借鉴。

“人只有把自己放进他所处的历史时期里看待,才能理解他本人的经历,才能评价他自己的命运;人只有了解所有和他有关的人的机会,才能认识他自己的机会——这种观点是社会学想象力的首要成果。”

以我的理解,米尔斯认为个人必须了解历史,从而理解社会和处于社会之中的自我,并通过这种了解来决定什么才是个人的价值观。有了这种理解,个人才能真正地参与到社会中,而不是一个孤立的生活。通过这种参与,他就可以解决“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从而解决“坏境中的个人困惑”。按照米尔斯的理论,每一个个体都是都必然要去参与,社会也需要

这种参与,如果孤立于社会,某种程度上说就远离了真我。

“社会学的想象力可以让我们理解历史与个人的生活历程,以及再社会中二者间的联系”,没有这种理解,人们就无法理解自己,也无法认清他们的社会角色。而社会学的想象力就是提供一种洞察力,使人们得以看清影响的社会的种种无形的力量,以及它们使如何相互作用,最终影响到每一个个体。

“社会学的想象力”从“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入手,来处理这个问题。它使人们认识到“坏境中的个人困惑”可能来源于社会的不正常工作,也让人们看到了与自己有着同样“困扰”的人时,这时候就会形成“困惑”还是“论题”的博弈。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社会给予了个人去解决困惑的机会。即使没有改变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来,无法消除困惑,人们由此了解的社会“价值”,从而改变个人“价值”。或者,个人与社会“价值”都因之变化。在米尔斯看来,这种“参与”必要而又积极。“相比较于个人,社会是一独立存在的实体。社会优先于个人,个人的一切都是源于社会,并且在这个实体性的社会中才能表达,才是有意义,有效的。”、“真正影响社会的团结和变迁的是结构层次或社会集体层次的现象”。

米尔斯从社会研究同时具有“学术性”与“政治性”双重性出发,分别对“形形色色的实用性”进行了全面地批判:他认为“研究价值的实用性”无法保证研究者保持价值中立,可能会因偏颇将社会引向未知;“自由主义的实用性”由于其分散的关注点、过分强调“事实调查”、推崇混乱的多元主义使其无法全面地观察社会;“保守主义的实用性”直接为“科层组织”所利用。逐渐的,随着“科层制”现象的进一步发展,“组织化”、“程序化”进一步压制了思想的自由本质。拥有第五章中“科层制气质“的组织沦为了意识形态的工具。而第六章“科学哲学”中,作者认为社会研究不因改被“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模式”所限定,提倡:“一流的社会分析家会避免僵化的程序;在著作中他尽力发展并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

我个人感觉作者在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搭建一条从“批判”到“构建”的桥梁,米尔斯给出了“人类的多样性”、“对历史的运用”、“论理性和自由”、“论政治”四个尺度来使用“社会学的想象力”:保持人类的多样性,维护个人、民族、文化的自然多样化;关注历史,具有时代变迁的宽阔视野的同时要能纵深地看问题;不沉迷于小的情境研究,关注将各种情境组织起来的社会结构;力求理性得以以民主方式在自由社会中与人类事务相关。其中最核心的我认为是第九章的内容,米尔斯倾向于坚持西方自由主义的核心,将理性和自由一同来处理,把理性的运用视作得到自由的方式,也是其前提。当然,米尔斯即使意识到自己会被限制在理性与自由的追求的框框之中,但是要知道一个学者“一旦接受了理性和自由的价值,确定自由的局限以及理性在历史中扮演角色的局限性就成为任何社会科学家首要的职责。”

《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读后感2

初读《社会学的想象力》这本社会学的名著,“不明白,混乱,沉闷,”充斥着我的脑海,慢慢开始品读一回,我又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读完以后,我感叹作者的内容翔实,思路清晰,临界深度。虽然我对于这些例证的研究相当不足,不过其中的关键、哲学的见解让我觉得十分有趣,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的多样性。我很佩服作者用延伸的思维观察到了人类主体的多样性,不同学科,不同重点在这里得到集中展现。

由于我的职业也涉及到教育,所以对于治学我也很敏感。米尔斯的总结简易而独特,他列举了的七种方式刺激社会学想像力的方法堪称经典,也同时适用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

当然对于文章我也有很多我不明白的地方。例如,在第一章中,作者凭什么就断定我们的时代是焦虑和冷漠的?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人偶尔的心情?作者也没有给出一个基础描述,这样的写作容易引发读者尖锐的批评,我觉得这是一点作者不够高明的地方。

不过,细微的瑕疵在所难免,我们不能够单纯因为一点瑕疵全盘否定《社会学的想象力》的意义。《社会学的想象力》之中还是有很大内容,我们还需要慢慢揣摩,我希望更多的读者欣赏这部作品。

《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读后感3

最近在读米尔斯的《社会学的想象力》,读书时我注意到这个观点:一些看起来是个体的事情,当把它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去的时候,就会成为社会学的现象。书中他举了一个很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喝咖啡的问题,人们喝咖啡,什么时候喝,喝多少,跟谁喝,喝咖啡的目的,咖啡的生产和销售等等,种种社会存在都会因为时间、地点、人物、身份、阶级的变化而不同。

米尔斯又说,社会学是社会生活复杂化,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尖锐化的产物。他指出,在古代社会生活条件下,不可能产生也不需要社会学。我个人的观点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人类的生产生活的活动都会因为知识的积累而发展,或者说是复杂化,因为我个人认为,人类本质上的追求还是没有变化。

人们在生活变得复杂的同时,自然也会觉察到不同的复杂体之间,或是一个复杂体自身所产生的矛盾。并且又由于人们的智慧在日益的增进,所以就会有人探索和解读这些社会问题,试图在探索的过程中逐渐解决这些问题。而社会学研究正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门科学。就如书中所说孔德创立社会学说根本目的不是填补学科空白,是适应当时社会需要,探寻认识社会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理论和方法才是其根本目的。因为当时,社会已经发展到需要一门科学解释并解决其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的阶段。

所以说社会学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同时,因为社会的发展,社会学学科也会继续发展。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社会的矛盾和问题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消失,它当然是会不断的复杂化,矛盾会不断地增加。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一百多年来,社会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初创时期、形成时期、发展时期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各国的努力下,社会学的“本土化”工作发展迅速,社会学这一学科已在世界各国扎根、成长。

也许马克思曾经提出人类社会发展到最后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但这毕竟离我们的社会太遥远。就我目前所能看到的是,人们的思想逐渐多样化,人们之间的沟通也逐渐多样化和复杂化。就像先前所说的,不同的复杂个体之间可能会产生碰撞,需要调节,复杂的个体内部同样也会产生矛盾,需要寻求调节。单从这个方面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就需要继续进行下去,还要求发展。

当然,在人们的理性思维控制下,社会的发展应该不会最终是不至于因为矛盾的不断发展和多样化而走向灭亡。而这应该就是社会学研究发展有其重要地位的原因。社会学的产生即是研究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而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矛盾不断多样化和复杂化地同时,社会学学科也在不断地发展,有可能会向不同的形式扩展,比如运用到学校教育中。

我想象这样的发展,最终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是社会多样化发展,人们可以及时的发现生活中的'矛盾,并始终有相关的专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帮助解决问题。这样,不仅问题得到了解决,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又会进一步深入。

《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读后感4

整本书读下来,我的感受是晦涩难懂,一时间很难理解人们为什么会把这样一部理论性和专业性较强的书作为入门书籍,难道他们没考虑到社会学初学者或者是社会学知识匮乏的人的感受吗?难道他们没考虑过这样做会沉重打击社会学初学者吗?我就是怀着这样一种怀疑的态度读这本书的,这样的态度使我慢慢理解这本书被作为社会学入门书籍的原因,也使我逐渐加深对社会学的认识。

难归难,但安静地读下去也不至于什么都获得不了。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三点心得:社会学的想象力的含义及其运用,对本书内容和结构的整体把握以及本书的现实意义。以下作简单阐述:

书籍简介与含义

这本书由美国社会学家、文化批判主义代表人物米尔斯撰写,被视为米尔斯一生学术精华的大成之作,自1959年首次出版以来,已经逐渐成为全世界社会学教学中备受推崇的入门经典。在这部书中,米尔斯运用知识社会学的观点并结合自身在社会阶层的研究经验对美国社会界的成果和传统学科的抽象与僵化界限进行了批判,并以此强调了社会学的想象力的重要性。

对于社会学的想象力这一定义,作者在第一章伊始就做出了解释:它“是一种特定的心智品质,这种品质能够有助于他们运用信息,发展理性,以求清晰地概括出周边世界正在发生什么,他们又会遭遇什么。”对于这一含义,我是这么理解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思维方法、思考的方式,它要求我们从历史变迁和制度矛盾的大角度来看待问题,既要能够将自己的生活模式与世界历史的进程相联系,又要能把握人与社会、人生与历史、自我与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我们要有站在宏观立场看待问题的思维。我一度将它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法,而且它也确然与之雷同,即,用联系的、发展的和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仔细想想,社会学的想象力竟然还蕴含着哲学的味道!

至于它的运用,米尔斯在书中也有所涉及,“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有能力把握历史,把握人生,也把握这两者在社会当中的关联。”“借助社会学的想象力,人们现在可以期望把握世事进展,理解自身遭遇,并视之为人生与历史在社会中的相互交织的细小节点。”作者的意思已经很明确,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运用有助于个人更理性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和思考问题,使个人更有能力透过纷繁多样的情景捕捉到社会结构中的复杂观念。

对本书内容与结构的整体把握

本书结构很简单,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的经典套路解读。本书共有十章,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是第一部分,也就是“是什么”部分,那么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论述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除此之外,作者还对写作背景进行了说明。第二章至第六章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为什么”部分,这一部分是本书的主体部分,也是我将要重点论述的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对当时比较流行的几大趋势进行批判进而强调社会学的想象力的重要性。第七章至第十章是第三部分,也就是“怎么做”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对怎样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和怎样研究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其实按照我的构想,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完全就是多余的。从本书书名来看,我想大多数人的写作思路应该是,对社会学的想象力解释一番即可,再不济举例说明就是了。但是我们完全没想到,作者其实是在借助解释社会学的想象力对当时美国社会学界流行的几大趋势进行批判进而对社会学未来的发展做蓝图规划。不得不说,作者的格局很大,非一般人可比。

米尔斯以批判当时美国社会学界的主要成果为全书讨论的主题,也就是第二部分,作者对当时美国流行的五种趋势的批判,即作者所说的“久而成习的偏向”。这五种偏向分别是:宏大理论、抽象经验主义、各种实用取向、科层制气质和各种科学哲学。下面简要说明作者对以上五种趋势的批判观点:

第一,宏大理论。“所谓‘宏大理论’,也就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组合与拆解”,它“究竟只是一堆胡乱堆砌的繁文冗词,还是究竟有些深意蕴藏其间?我的答案是:确实有些干货,虽然埋藏很深,但毕竟不乏洞见。”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对宏大理论的批判:对问题的分析停留在概念层面,既有以概念解释概念,理论晦涩难懂之嫌,又有以静止的观点看待社会的问题,缺乏历史观的思维,看不到社会变迁。

第二,抽象经验主义。“他们研究了抽象经验主义的问题,但对于那些问题和回答的陈述都只是囿于任意武断的认识论中那些奇怪的自行强加的限制。”“作为一门学派,它是新的;作为一种方法,它的确有待时日检验;而作为一种研究风格,它现在还在逐步扩散到更全面的‘问题领域’。”作者批判这种趋势脱离实际,忽视对社会现象的深入观察,而对以往的研究结果做机械堆积、增加,缺乏方法论的指导。

第三,各种实用取向。说实话,这一章看的是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只是作者感觉在批判:当时部分学者急于求成、贪图利益而不追求科学真谛的浮躁风气。

第四,科层制气质。“从事应用型社会研究的社会学家通常不会以‘公众’作为自己的受众。”“要界定什么是‘好的研究’,就是看它如何契合于特定的流派,因此学术上的成功往往有赖于主动接受占据支配地位的流派的信条。”这种趋势具有迎合逢迎的官僚作风,其学者在学术研究中往往对政治迎合,丧失了自主性。

第五,各种科学哲学。“任何对于某个问题的充分解答,都将包含寻找战略干预点,即寻找据此维持或改变结构的杠杆,并对那些有能力干预却没有这么做的人做出评估。”作者批判这种趋势采用科学办法的教条模型而失去了研究的灵活性和创新性,阻碍了社会学的发展。

这五种趋势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脱离了社会学研究的本真——观察社会现象,研究社会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服务社会。它们或脱离实际,或缺乏方法论,或被其他事物束缚,总之它们已经无法真正完整地完成社会学研究的任务。作者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出手批判以指明社会学的发展道路。

本书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本书的现实意义,我想就是它对于我国社会和社会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米尔斯明确表示“社会科学将日渐成为我们这个文化时代的共同尺度,而社会学的想象力也将日益成为我们最需要的心智品质。”社会学的想象力不仅为社会学提供思维方法,也可为其他社会科学借鉴、应用,从而为其它社会学科学提供新的方法指导,推动它们的发展。

对于作者在书中提到的美国社会学的发展问题我不敢妄言它们在中国也存在,但从中美社会学发展历史来看,相同或者是类似的问题必然会在中国发生甚或已经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扩大开放范围,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深化改革,持续扩大开放范围,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矛盾,必然会出现以往没有出现的社会问题,那么,我们该怎样应对,如何做出处理措施。我想社会学的想象力一定是解决问题的必不可少的心理品质,虽然它无法提供确切的、具体的解决方法,但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以及能帮助解决问题的类似的案例。

《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读后感5

“他是激进传统的激进纠偏者,是对社会学课程满腹牢骚的社会学家,是屡屡质疑知识分子的知识分子,是既倡导个体手艺也呼吁民众行动的辩护士,是深怀绝望的乐观主义者,是充满干劲的悲观主义者。”吉特林的这段话或许是对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的很好刻画。作为一位“特立独行”的学者,米尔斯短暂的一生,留下的作品中,或许《社会学的想象力》最为人了解。

半个多世纪以来,米尔斯的这本《社会学的想象力》名声在外,甚至成为一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入门必读书目,但或许正如本书中文新版译者李康老师所说,“它不是面向大一新生,而是面向所有打算回顾一下自己或长或短、有深有浅、间喜间悲的社会学生涯的学人。”因此,“它不是人云亦云者所荐由零开始的入门教程,也不是半通不通者所见一切归零的解构檄文,而是将悟未悟者所鉴重整积累的反思读物。与其说它能教给你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不如说它更能提醒你什么不是社会学的想象力。”

如果只是将其理解为米尔斯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主流的批判和反叛,或者认为他通过此书“确立”了一种独特社会学方法论,或许都是对本书的误读。这本书讲的更多的是我们怎样看待我们生活的世界与我们自身,这也是社会学的经典理论预设——无论它被称为结构与行动还是个人与社会。

米尔斯敏锐的观察到学术与政治间的复杂关系。哈贝马斯曾整理出来三套关于学术与政治之间关系的模型,即决断论、科技行政及实践论。决断论模式以政治领袖和官僚之间的截然分工为基础。具有强烈意志、有能力自行采取立场的领袖,善用具备了事实信息且受过专业训练的官僚之服务,至于公民,只能对在技术上正确地执行了的领袖之主观决定表示赞同。而在科技行政的模型里,非理性的决定乃是多余的。决策的前提在决策过程中会自行成形,并受技术可行性的支配,却对技术可行性本身没有置喙余地,政治领导于是变成了行政管理,政治参与甚至说不上是由民意来直接表达赞同,而是完全沦为接受技术上的必要。

至于实践论的模型,既不怀疑就技术与实践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理性探讨的可能性,同时,进行讨论的公共领域也未消失,学术与公众意见之间进行持续的沟通,成为了一种公认的必要,进而促成政治的公共领域的组成,在这样的公共领域中,技术性的知识与方法可以和依附于传统的自我意识产生开通的互动。实践的问题可以转变成学术的问题,而这些学术的问题一旦获得厘清,又可以用学术信息的形式,回馈给具备了解能力的公共领域。在这种意义上,米尔斯的看法或可归入第三种模型。

作为韦伯著作的英文翻译者,米尔斯的这本书中时现韦伯思想的痕迹。韦伯指出“理性化与合理化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对他的生存状况有更多一般性的了解”,米尔斯同样认为现在“创造历史的进程超出了人们根据所珍视的价值调试自身的能力”,人们无法看清自己面临的处境,深处一个“焦虑与漠然”的时代,或者说是所谓的“大众社会”,因此他们需要一种心智的品质,一种视角转换的能力,分析个人所处时代的生活历程,历史以及二者的交织,理解并把握自己的境况。

而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由过去的历史塑造,那么在理解我们面临的“公共议题”时就不能忽视历史分析,借由“社会学的想象力”,即“将个人困扰与公共议题结合起来,在结构和个人、历史与传记、宏观与微观之间穿梭”,透过对历史结构中权力的分析,跳出工具理性造就的“铁笼”,重拾人类理性和自由的价值。而作为一名社会研究者,在个人生命体验与学术生活的激荡之中,反思作为一名学者的定位与志业,向人们指出那些想当然的思维危险。换言之,用米尔斯在《治学之道》文末的话来说,就是“理解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

愚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们只是缺少知识而并没有缺少学习知识的能力。

我们不能从片面的角度来判断别人的本质,而应从本质上去看待别人。乡下人又乡下人的特色,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特色,若取人之短比己之长,那么结果永远都是对自己有利。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们在生活上与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

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是直接接触的。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乡土中国》,薄薄的一本书,费孝通先生在序言中将之称为小册子,只有短短185页,但读完这本书里面的十四篇文章却花了很长的时间,我想其中有两个缘由吧。

一是阅读时会引起很多的思考,因为这本书不是对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中提炼的一些概念,是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探索时的首创概念。费先生说: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书中每提出一个概念,就提供了一件工具,可以解释自身经历或道听途说现象的工具。读了一段文字,就要读者结合自身经历联想出大量的现象,从具体现象中去加深理解那些概念,“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作者简练的文字背后,是一个巨大的思考空间。

二是内容足够精彩,因而有不舍得读完的心理,才故意放慢速研读。作者在开篇即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思路去理解中国社会,通过对作为基层的乡土社会的剖析来理解现代社会,无论是现代社会中留存的乡土成分,还是乡土社会中不曾有过的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的新特征。其中在中国延续千年的乡土性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最耐人寻味,正如费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从乡土社会理解中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费先生提出和论证了的“差序格局”理论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社会格局的大门。在描述差序格局时,费先生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书中还将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相比较,从中映射出中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站在乡土视角,由古及近、由下至上来看我们当下的中国社会,分析现象的本质,认识问题的根源,寻找进步的办法似乎都能找到突破口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这两天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差序格局”一章里面有这么一段关于东西方社会格局差异的很有趣的描述:他将西方社会的格局描绘为一种柴火捆的状态。

这些一根一根的柴火,则是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这些团体有非常清晰的边界:谁是圈子里的,谁是圈子外的。这个团体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大家在这个社会框架下和而不同的组合在一起。费老把这种柴火捆称为“团体格局”。

而在中国,关系则是完全不同的,费老将其描述为同心圆,或者涟漪。一圈一圈的是由不同的亲疏远近组成的。陌生人,点头之交,半生不熟,熟人,近友,至亲之类的。这个圈的最中心,则是自己。

这里可以顺手解释一个词,即儒家的“人伦”。伦理的“伦”字即为这水波一圈一圈的形状。后来被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那么这两个模型有什么引申出来的应用呢?一个就是“公”与“私”的问题。在西方的群体格局下这个界限是被明确规定的,即那一根一根的柴火彼此之间明确的边界,这个是“权利”。在范围内可以适当地讲人情,但是范围外则是权利问题。

中国的“公”根据费老的说法意味着人人都可以去占一下便宜,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存在。而有趣的是在中国的“私”不是自私,而是“利群”。就是为我这个小群体来谋求福利的利益。所以对于在局中不顾公共利益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反倒有可谓是“无私”的动机。

但在传统的涟漪结构里,这个圈的大小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存在,而是极富伸缩性的。比如说“家”,究竟是配偶孩子的核心家庭,还是加上附近旁支的家族,还是把各路姑侄老表都算进去的庞大家族,到了最后一句“自家人”真喊起来,感觉天下一家也没什么问题。

而在这个伸缩之中,人在结构里的关系是会产生巨大变化的。可能上一分钟还热乎的很,下一分钟随着重新划定范围就可以冷眼相向。这也解释了为何我们至今依旧对人情世道冷暖如此敏感。

儒家一开始就没打算跟这种思维方式过不去,他们只是加了一个字——“推”。所谓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我们对于小家的感觉推广到更大的受众范围里去。而当所有人都被这一个个扩大的涟漪包裹的时候,就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里天下大同也就不远了。

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这套思维方式依旧在我们的文化里起着巨大的作用。大家还是会想要首先去照顾家人,一些想要改变世界受伤的人会想首先去爱那些爱着自己,真正重要的人。在这个里面都可以看到涟漪的界限与范围。同时在同一个圈内的,往往会出现一些很麻烦的问题。既然都是在考虑亲疏远近,一些至亲之人的博弈就会变得很麻烦,或许解释了为何婆媳关系是中国自古的老大难。

同时也可以看出,这个模型里是没有什么界限意识的。甚至没有自己。所以很多父母含辛茹苦舍命付出的同时也对孩子横加干涉。当我们批判这些社会问题的时候,或许这个里面也有很重的文化因素呢。

最后,可以看到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对于公共事务是一个多重囚徒困境:谁不占便宜谁吃亏。但同时大家都占便宜就会导致这个系统的崩溃。所以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道德来对所有人进行限制和约束,大家同时也要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制裁或者舆论轰炸。

这些听起来,似乎都没有过时呢。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9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

《乡土中国》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但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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