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写在前面: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的想法告诉大家。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摘自《盗墓笔记》
说起《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们的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
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小哥)、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段话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而这段话的确就是对他们三个人最精准的描述,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
吴邪,故事的主角,本书第一人称的“我”。他是一个平凡人,就如胖子叫的,他是“天真”的。但也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做的才更显伟大,更让人佩服。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子,但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有着自己的聪明,他懦弱却愿意为了闷油瓶挺身而出,他敏感却无法逃避他所必须要去面对的,因为不想伤害身边的人,所以他必须要经历下去,成熟起来。随着故事的发展,吴邪被重重谜团包围得越来越密不透风,而身在风口浪尖,他就是迎着风浪成长起来了。可是,最难能可贵的也就在其中突显——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纯净,像一股清泉,可以看到他的本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地帮他、救他。
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冰山面瘫”。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但更让人心酸的是,他并不知道,他忘记了一切往事,甚至在与吴邪、胖子相识十年之后、当他从长白山青铜门后走出来的时候,他会忘记与吴邪、与胖子一起经历的所有事。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甚至在千万次的眨眼中的某一次之后,他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使命,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在本书中,陈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这种孤独感在“铁三角”的经历后,似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可是这之后,仍是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更甚于从前。三叔没有给他一个完全明确的结局,可我们知道,在青铜门里的十年,他一定是靠着跟吴邪(也许他已经忘了这个人)的约定,继续活下去。
王胖子,盗墓里必不可少的主角,请注意,我说的不是配角是主角!在“铁三角”中,甚至在整本书中,他代表着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在恐怖探险之外还多了许多逗乐。但他绝不仅仅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思维活跃而敏锐,常常突发奇想,使困境迎刃而解。如果说,吴邪是逃避痛苦的人、闷油瓶是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则是唯一能化解痛苦的人。当然,他也有很多臭毛病,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盗墓笔记》里有两个“强大”的人,一个是生理强大的闷油瓶,另一个就是心理强大的王胖子。他能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的痛苦,并在心中一一化解。可是,三叔仍然给了他几乎是致命一击,云彩的离世,让一向是快乐的代言的胖子失声痛哭。最后的最后,一切尘埃落定,胖子决定留在巴乃,与这段痛苦的记忆在一起。他强大的内心不允许不好的情绪停留,他会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长出快乐的果子。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省、解语花、黑眼镜、潘子……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也有各自不同的色彩。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盗墓笔记》读后感2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盗墓类悬疑小说,感触颇深。在高中时就有耳闻三叔的《盗墓笔记》,但一直没深入接触,一来自己对恐怖的东西恐惧感往往比好奇来的更胜,二来手里也没实体书,一直到大学,偶有看到关于瓶邪的同人文,作为一个骨灰级腐女,自然兴趣不在话下,却并不知道文中所说的闷油瓶和天真是出自三叔的《盗墓笔记》,直到偶然的机会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名腐女的原博,具体写了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这么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盗墓笔记》,之后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小哥张起灵的传说,那是一个神的存在,大大地激发了我去拜读《盗墓笔记》去接触小哥的决心。
刚开始看《盗墓笔记》,我潜意识里只想着寻找小哥的影子,寻找所谓的腐点,以致有关盗墓的很多场景我都很模糊,具体七星鲁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都说不出来,只知道每次天真遇到危险时,我总能第一个想到小哥会立马出现搭救天真,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腐化思想。但可悲的是小哥的出场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也没说上几句话,更不论和天真有什么接触的机会,我也曾因此小小的失望了很久。
从七星鲁王宫到怒海潜沙到脱险到分别,第一、二部完结,我一直是处于混沌的状态,不知所谓,同时内心溢满了失落感,直到秦岭神树,老痒的物质化,铜铃的迷幻,无邪的分析,让我感到恐惧的同时,也陷入了思维的困境,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执着于瓶邪之间的基情(因为第二部小哥压根就没出场过),而是重新正视这部小说,虽是不同的活动场景,但似乎都有一条主线在串联着,之间充满了悬念。与其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探险恐怖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故事性的悬疑小说,能够凝聚人思维去揪出疑点,寻找答案,所以后期我看《盗墓笔记》都像是在看侦探小说。
随着剧情的发展,疑点越来越多,看似情节要达到瓶颈,答案即将浮出水面,而一切却也只是水面上的一些铺垫,故事越陷越深,坑越来越多,直到盗八结束三叔封笔,我至今脑子里仍然是一片困惑。
大家都说三叔设了很多坑,这点不假,我最大的困惑是终极究竟是什么,张家人一直在守护的世界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以致会形成两种对立的局势,一部分人想要秘密露出水面,而一部分人却想要秘密石沉大海,还有就是“它”究竟是什么?除了裘德考的一股势力外,还有一股势力是什么?当年考古队从巴乃运回的埋葬在吴家地产下尸体是谁,为什么要守护隐藏那具尸体,最后却一把火烧成灰烬?还有就是阴山古楼养老院里那诡异的画面有什么意义,究竟想说明什么?阿宁的死作何解释?
虽然答案无从知晓,但看到后面,竟然也不怎么纠结了。潘子的死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疙瘩,无邪去整理潘子生前的一些事情时,看到桌子上那碗腐烂的面条,看到这我突然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的。
《盗墓笔记》之所以吸引我,除了它本身故事的架构性,还有就是鲜明的人物个性。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对话,都很触动人心,尤其是那铁三角之间的感情。印象最深的是无邪说的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我能想到的我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你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还好我没害了你;你胖爷我也有自己对待朋友的原则……也许这些都是看似很平常的话,但用在他们身上总能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震撼。
最后,关于终极的事,我自个替三叔找了个说法---能够让世界上部分人苦命追求只为执着于一个答案,而部分人舍命隐藏只为让答案石沉大海,关于世界终止与永生的东西,那不是能用语言能解释清楚的(所以三叔想疯了),它是一种想象,是一种智慧,只能靠我们的联想去构架。
《盗墓笔记》读后感3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xx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4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
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5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6
昨天晚上通宵看完了盗墓笔记八,看完了以后,完全没有你们所说的那些烂尾,我觉得这是最好的结局。
不知道那些骂盗八的人看了三胖子的后记了没有,如果你们看得电子版里没有后记,麻烦你们找去看看。
我想说的是,那些谜题,那些你们始终没有得到答案的谜题,比如青铜门,比如老九门,比如汪藏海,比如铁面生,三胖子有太多的问题没有解释。
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三胖子不解释,他懒还是怎么?大家对于盗墓笔记印象比较深得就是三胖子从来不写日常,在盗墓笔记八里面三胖子就没有写吴邪易容成三叔以后回到杭州,也就是去巴乃之前那一段时间的事情,在七星鲁王宫回来,连接秦岭神树的时候,日常是几乎没有的。
这也是三胖子的风格之一,日常的东西,通常只用时间表过,为什么?因为没有必要写,重点不在这里。
同样这些谜题也是一样,为什么不写,因为重点不在这里,三胖子想说的不在这里,盗八给的交代不是这些谜题的交代,而是人物的交代,三胖子或许要的只是尘埃落定。
为什么你们说烂尾,因为你们把这本书当成盗墓类的书看了。
《盗墓笔记》,我更愿意说他是一本纪录类的书,在盗墓笔记八的最后一页,有盗墓笔记的年表。
重点是人心,重点的铁三角,重点的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到现在一件事情的发展,人心不停的交织,不停的穿梭,不停的连理,然后构成的这个故事。
三胖子用另一种方式,诠释了人心,这不得不说是相当巧妙的。
至于有些人说盗墓笔记最后什么果断的耽美什么的,腐女是强大的,连天宫一号和神州八号都能裹在一起,你们认为瓶邪算得了什么,当男女比例失调,男大于女时,腐女就能存在,所以,《盗墓笔记》只是恰巧碰到了这个点上。
关于潘子,这个汉子,在死之前唱得那首歌,被很多人嘲弄过,但是你们听过这首歌吗?没有听过你不妨去听一听,浑厚的歌声在墓穴里回荡,伴着小哥和吴邪,走过那条布满六角铜铃的路。
这是生命的绝唱,是一个人对生命最后的一种释放,看到那里的时候我哭了,真的,你们可以去了解了解少数民族吊丧,婚嫁等等重要事件时所表达情感的歌,就是一种纯粹的能量的释放,对于一个从战场上下来的人,经历过那么多事情,在临死的时候这样唱,你们不会为之动容吗?而是去嘲笑那些歌词?
潘子你走好。
云彩死了,王胖子很伤心,看了后记的人知道,三胖子说王胖子是一个神佛一样的人,不知道大家感觉到了没有。
打个比方,你失恋了,有的人恋恋不忘,有的人忘的彻底,这两种人都不算的上神佛,真真在恋情里解脱的人,而是当别人提起的时候,他一笑,没有任何反应,因为这次的失恋于他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王胖子就是这样一个人,当初第一在巴乃打密陀罗的时候,王胖子的肠子掉了出来,吴邪把他们救了出去,王胖子醒来的反应不像小哥那么沉默,也不是吴邪那种担忧焦虑。
他就跟个没事人一样,自己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说了这么多你如果看不下去你就退出,我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王胖子这次为了云彩真的伤着了,但是我相信他会好起来。
你们一直在追求着谜题的答案,却忘乎了盗墓笔记想表达的真正的含义。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每一本优秀的小说,作者会将自己精神支柱的一部分放在书里,那么三胖子把他的精神支柱放在了哪里呢?
至少他不会放在这些谜题里,到了最后,这些谜题是否解开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准备从头把盗墓笔记再看一遍。
或许我能找到这个精神支柱。
三胖子写盗八要的不是谜题解开,云开看月明,三胖子写盗八,要的是尘埃落定,他写到这里,应该迫切的希望一切都平静下来吧。
这也是吴邪最想要的,铁三角最想要的。
但是很难,人性叵测,谁都无法弄清楚。
那些执着于谜题的人,你们没有看到重点,知道当你们拿到盗墓笔记八的时候,是带着之前所有的谜题来看的,你们希望寻找到答案,但是很可惜有很大一部分你们没有找到,你们失望了,愤怒了,但是你们思考过吗?
你们相信像三胖子会写的这么烂尾吗?
就像是下斗一样,一定是有暗道,张家古楼你要上一层,虽然没有楼梯,但是肯定有上去的地方。
请你们再看一遍,带着平静的心去寻找复杂人心中你们想要的东西。
《盗墓笔记》读后感7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时隔两年,我依然心存敬畏,从《盗墓笔记》到《藏海花》,我沉浸在三叔构建的宏大盗墓世界中。震撼于每一个环环相扣又谜团迭生的情节。
我看到了可爱天真的吴邪在历练中不断的成长,从对三叔和小哥的依赖中慢慢学会独立,当他戴上三叔的人皮面具去从容应付陈皮那些人的时候,我知道,他可以挑起家族的重任了。
闷油瓶,再危险的时刻,仿佛只要他一出现,所有人包括读者悬着的心都能感到心安。可他却又如此神秘,他的家族成员都有着麒麟纹身,齐长无比的手指,他的血能够驱走粽子,禁婆,尸蟞……然而,他却患有家族失忆症,每隔一段时间,他的记忆便会被清空,他一直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而生,或许只是家族使命。最后,他选择了回到长白山,留给读者和吴邪的是一个清瘦的背影以及十年之约。而稻米们在十年后的20xx真的就来到了那里,景区被挤爆了,大家也许觉得那些人不过是脑残,但在粉丝心中,这不过是为了完成心里的梦,梦中的小哥就住在那座山。
胖子是最搞笑的,各种活跃气氛,闷油瓶善于缄默,他则喜欢车大炮。仗义善良幽默每一个都是他
《盗墓笔记》读后感9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www.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我是从结束了《藏海花》的阅读后,才萌生要写些什么的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近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喇嘛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席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席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相信每人小的时候都会天真地想:我长大后会是什么样?我长大以后会去干什么?做什么工作?当然,我也不曾例外,但就是当初这样一个天真的的想法,竟成了我的梦想。
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我十分喜欢看童话故事,当时觉得十分对我的口味,也在当时给予了我丰富的想像力,再加上里面艳丽的插图和对儿童富有吸引力的情节,使我爱上了看书,这时也为我长大后的梦想奠定了基础。
再长大些了后,我又喜欢看更多类的书了:小说、名著、杂志、散文。每次看书看到幽默之处,我便不由哈哈大笑,不知情者恐怕会以为我犯病了呢!看到悬疑之时,又不免为书中人物着急,慢慢提高了默读的速度,心跳也随着故事情节渐渐加速,一页页快速地往后翻着,迫切地想得到答案。看到感人的`情节,我也不禁心生哀伤,有时还会忍不住为主人公流下眼泪。。。。我不管在哪里,只要手中有书,我都会将全身心投入到阅读中去,虽置身于书外,却置心于书中,细细品味书中故事的点点滴滴,遇到绝纱之处,我还会多多品读几遍。
沉浸在书香世界,我乐此不疲,久而久之,我竟有了这样一个梦想,我长大后想当作家!这份感情来源于我对作家的敬佩,他们竟能写出如此令赞叹,佩服的作品。我也希望用我的笔墨来描绘我内心丰富多彩的世界。
我知道想要完成这个梦,可不是一件简单事情,因为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所以我会为之去奋斗——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写作练习之路。经常用笔记录身边的事情,每周做一个总结;我还会把我看得经典片段摘抄下来,揣摩作者用词的精妙;即使是到了初中,在更加忙碌的学习之余我还是每天都会坚持阅读,去学习他人的优秀作品。我想到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了的。”我也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知道,有梦想人人都可以,但是要想实现它却需要去付出一生的努力,作为学生的我,离实现梦想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会为了这个梦想最终成为现实而加倍努力。我相信:心若在,梦就在!只要努力拼搏,就一定会圆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
我大概也算是出生在“书香门第”吧!因为打我记事以来,家里的书柜里,桌子上、茶几上、甚至凳子上,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书,因此妈妈常抱怨家里太“凌乱”。
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认识字都难。于是,三、四岁,我就认识了不少字。看图识字、幼儿读物、还有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书上的故事,成了我幼年时代的精神粮食。
稍稍懂事了,我把爸爸的书翻了个遍,虽然不少是爸爸教书用的,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东翻翻、西看看,以至于爸爸找不到书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找到的。
幼儿时候,我最喜欢那些彩页的童话故事,它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生动的童话世界。好几套童话故事书几乎都让我翻烂了,那些五彩绚丽的故事似乎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终身忘不了了。
上小学了,语文老师很惊讶我的语言理解能力。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同学们羡慕地问我,“陈玥,你的语文为什么这么棒?”我也毫不卖关子地告诉他们——多读书呗!
有书读是福气,我爸爸曾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想当书店里的营业员,他们那个年代,书很少,好书就更少。好不容易买到或借到一本书,常常是爱不释手,挑灯夜战——难怪他眼睛近视。他很爱惜书,小时候看过的书不少仍然保留着。
读古今书籍犹如欣赏美丽的画卷,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缤纷无限,中外新奇事物琳琅满目。徜徉在书的海洋,朝可拜谒孔子,暮可走访太白;夏可观十里荷花,秋可赏三秋桂子;意在北可驰骋塞外草原,心向南可流连江南雨巷……在书中能让你发现一个又一个神奇:随“突尼斯”骑鹅旅行,和多萝茜寻访《绿野仙踪》;“嫦娥奔月”让我们有了探月计划,《海里两万里》的科幻让人类遨游湛蓝的海洋……有书可读实在是人生一件乐事!
我渴望通过“书籍”这座桥梁与智者交流,打开通往世界之窗。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我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咳,那不成了“四眼狗”了吗?——噢!这句话犯忌,对老爸不尊重,删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宝书”闯天涯!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4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的课外书很多,从最初的漫画书《三毛流浪记》、《父与子》、《丁丁历险记》、《多啦a梦》,到名著《鲁滨孙漂流记》、《金银岛》、《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
在我读过的阅读书目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意志坚定的唐僧带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五指山收复孙悟空、高老庄智降猪八戒、流沙河勇斗沙和尚,猴王大闹五庄观、悟空三打白骨精、大圣挪骗宝贝、车迟国猴王显法、悟空三调芭蕉扇、功成行满到灵山等经典故事,成功的讲述了来自大唐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历尽艰难到印度取经的真实故事,塑造了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妖魔的无畏气概,也代表了正义的力量。猪八戒它贪吃贪睡,自私好色,而且好进馋言。唐僧虽然懦弱胆小,缺乏社会经验,但凭着坚定的信念,义无反顾,历尽磨难,取得了真经。他身上凝聚着人类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
当我看到这段片段:好猴王,束一束棉布直裰,撩起虎皮裙子,揝着金箍棒,抖数精神,径临涧壑,半云半雾的,在那水面上,高叫道:“泼泥鳅,还我马来,还我马来!”却说那龙,吃了三藏的马,伏在那涧底中间,潜灵养性。听得有人叫索马,按不住心中火发,纵身跃浪翻波,跳将上来道:“是哪个敢在这儿大话伤我?”行者见了他,大咤一声:“别走!还我马来!”轮着棍,劈头就打。那条龙张牙舞爪来抓。他两个在涧边前,来来往往,战罢多时,盘旋良久。那条龙力软筋麻,不能抵敌,打一个转身,又撺于水内,深潜涧底,再不出头,被猴王骂詈不绝,也只推耳聋。
经过反复的阅读《西游记》这本书我从中收获了对于目标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千万不能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畏缩缩、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中也是如此。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5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6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7
淡淡的墨香,洁白的纸张,一个个飞舞的精灵,一段段跳跃的文字——书,她是我一生中最知心的朋友,她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记忆。牵着书的手,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我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玩累了,疯够了,躺在床上。每到这时,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放在我的手上。翻开书,那夸张的人物形象映入眼帘。虽然看不懂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文字,但活泼 生动的小主人公却以它独特的姿态演绎着一幕又一幕无厘头的故事。它就像一个小吸盘一样把我吸在家里,让我在安静的氛围里也能过得充实愉快。精彩之处,总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此刻,全身的疲惫已经一扫而光,剩下轻松与愉悦。慢慢地,我进入梦乡,连梦里都有自己甜甜的笑脸。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快乐。
渐渐地,步入了小学,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次课间,我正聚精会神地读者《安徒生童话》,后面的突然要向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他,只听见他说:“钢笔好像没墨水了。”我回头一看,他正将钢笔的推手往下一推,一股墨汁猛地一下喷射出来。顿时,我身上那件雪白的衬衫立刻染成了“豹纹式”。我气极了,刚想和他大吵一架,忽然想起童话书里的灰姑娘,她的与继母对她那么恶毒,她都愿意原谅她们,我为什么不能呢?看着他满脸的歉意,我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听了,也笑了。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宽容。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坚强。
书,让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牵着书的手,我能体会到的不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深刻的情感。牵着书的手,长大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画画,动不动就会拿起蜡笔、水彩笔涂鸦一阵。我经过的地方常常会有一条彩色的线或一只变了形的兔子,至今家里墙上还留着我的“杰作”。
有人会问,画画跟看书有什么关系呢?我来告诉你吧。画画不仅仅要靠自己想象,还要参考书上的图画,要想精通绘画,还得从书中学会技巧和方法。
画画是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鼓励我先自学。这天,我在图书馆,走到“艺术”这条长廊时,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手在书上拨来拨去,细细地盯着每一本书的书名。这时,我看见了一本粉红色的《超级漫画技法宝典2》,欣喜若狂地将它捧起,快步走到桌子边,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没多久我发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全方位指导动漫绘画的书!兴奋的我立即拿出手机,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请爸爸替我网购这本书,爸爸同意了。正当我想再了解一下这本书,一位小姑年跑了过来,在我桌边停下来,看了看书的封面,然后小声地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打算还吗?”我紧紧地抱住书说:“我打算借。”她一副失望的表情,也走向了“艺术”那一条走廊。我心想:“现在的‘漫迷’可真多呀,我可要好好努力,免得看了这么多书还一事无成。”
心爱的漫画宝典到手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从第一章开始细细品读,把注意事项、特点什么一类的词全划下来。看看上面的图片,有时我会文思如泉,涌现出一个个形象,那时我就根据书上说的、自己想的、现实中结合起来,动笔画着试试。两个月下来,我不、圈起来,还要多练练笔。让我们一起爬上人类进步的阶梯,登上书的顶峰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9
“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一位伟人——爷爷说的。这句话表现出了毛爷爷对读书的酷爱。我也为读书痴迷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读罗伯特—罗素的作品《兔子坡》。书中绘声绘色的故事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越看越觉得有趣,我非要把这本书看完不可。“涵涵,吃饭啦。”妈妈在厨房叫我。“马上!”我立刻回了一句。心想:先把这页看完了吧。可谁知,越看越停不下来。“徐一涵,这都几点了,你干嘛呢?不吃饭了啊?!”妈妈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哈啊,老妈,这才几点啊……啊哈哈,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啊……啊哈哈,我马上……马上就去洗手吃饭,您……您大人有大量,绕了小的吧。”说完,我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还有一件关于书的事。记得,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去深圳的老姨家玩儿。我和大宝、小宝(我老姨生的一对儿龙凤胎)玩儿的正欢,无意间发现客厅的墙上有两个大字:煮书!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煮书?书也能煮吗?”我跑去问在厨房做饭的老姨,“老姨,书也能‘煮’吗?‘煮书’是什么意思?”“当然啦,是东西就能煮啊!不过‘煮书’的意思嘛,最早提出文字可以‘煮’的,是宋代的董嗣杲所谓‘煮书’,就是反复品读、钻研,将书中的内容深入了解,透彻了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做呢?”“你可以先从你们的教科书入手啊!”老姨笑着回道。“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姨!”“不用谢!”
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还要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加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一开始的图片画到带着拼音文字的故事书,再到只有文字的书籍,我都一路看了过来,少说也有几百本。妈妈夸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说我与阅读有不解之缘。
在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待在家,十分无聊,于是我翻箱倒柜,想找到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神笔马良》,我十分开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回来见家里乱七八糟,还以为进小偷了。我告诉妈妈缘由后,以为妈妈会责备我,但是没有,妈妈还说看书是个好习惯,要保持。几天后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作文书,故事书,小说……各种各样,从此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泛,知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我曾与爱丽丝一起漫游仙境;也曾与《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一起体会人间的真情;还与《根鸟》一起逃离坏人的磨爪……阅读到精彩的地方,我会忘乎所以,更让我爱不释手。通过这些书籍,我能深深地体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了解了他们之间深深地情意。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也不再孤单寂寞,文字像可爱的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动,给我带来快乐与知识,伴着我健康成长,让我进步。
记得有一次作文比赛以童话为题,因为我读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想象力丰富很多,得了奖,我十分开心,同学和老师,还有爸爸妈妈都表扬了我,有了他们的夸赞和鼓励,我更认识到了阅读的好处,更加爱上了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后,我还要坚持多看多读,并且带动同学们一起,共同进步。我要把阅读当成一位语文老师;当成知己,让它充实。点化。陪伴我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1
我是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就一定要“啃”到底。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啃”书,妈妈突然叫我:“朱?B怡,洗手吃饭啦!”因为当时“啃”得正带劲儿,被妈妈这么一喊,心里不禁烦躁起来,说:“我不饿!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儿吃。”嘴上说是一会儿吃,其实已经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我还依然沉迷在阅读的故事中,直到被妈妈责怪,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谁让咱答应过一会儿去吃饭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吃饭吧。
还有一次,应该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正在看《阿凡提的故事智慧篇》,我的前桌冷不防地把我正捧读的书给抽走了,说:“朱?B怡!别看啦,再看就成书呆子咯,出去运动一下吧!”“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我就跟你出去玩,如果没答对,就让我在这儿安静地读书好不好?”因为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被打断,也不想冷了同学的善意,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争取继续看书的机会。结果,是我的小聪明得逞,我争取到了继续看书,哈哈哈……
类似的小故事还有很多。无论是主动挑选的书籍,还是被爸爸妈妈所强迫阅读的书籍,总之,我喜欢上了阅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很小的时候看图文并茂的幼儿书籍,到现在的唐诗宋词元曲、名人传记,以及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阅读的优秀作文等等,虽然有些书,我还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坚持阅读,我已经收获了很多学校里、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书海里遨游,让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充实。我喜欢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3
书是一艘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
从前,我是个特别讨厌读书的人,一见到书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惊慌失色。有一天,妈妈带了两本书回来家里,我见状以为是让我看,我急忙跑到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漫画书来看。看了有一小时左右,便沉不住气了,心想:妈妈怎么还不来呢?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客厅,可是眼前的一幕惊的我嘴巴成了“O”型。妈妈竟然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书,我连忙走到妈妈跟前定睛一看“哇哦”!那有趣的故事情节,那优美的文字,一下子就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妈妈手中的书本上!
从此,我就染上了喜欢读书的“恶习”,刚开始迷上读书那会儿就是一有空就看书,哪怕是上厕所,都要带着书进卫生间!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问妈妈:“妈妈,您也是每天都看书,为什么您的视力就那么好呢?”妈妈说:“傻闺女,读书也不能盲目的读啊,可不要小看它,读书也是有科学方法的,首先,你每读30分钟就要做一次眼保健操,接着,每次读书都要细读助思,反复琢磨研究,一定要掌握好读过的内容,不能草草了事,最后你只要按照妈妈刚才说的去做一定可以做到有效的读书”。
听完了妈妈说的话,我恍然大悟,读书不仅使我们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例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断案如神的包公。我爱书,它赋予了我智慧还有力量!和它在一起我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
指导老师:陈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4
从我记事以来妈妈每天都会拿着绘本坐在我的床边给我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正是有了妈妈的坚持不懈,使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当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后,我便开始自己独立坚持着每天阅读的习惯。周末的时候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从科学漫画到名人故事,都是我喜欢看的书。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书已经把家里两个大大的书柜都占满了。
读书可以让我集中专注力,记得暑假里,我早早的写完了作业,在书房里看《昆虫记》,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因为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我已经完全进入到这个书的世界里了。我觉得,我正在与达尔文一起在森林里观察有趣的昆虫,它们有的穿着华丽的衣服,有的唱着动听的歌,有的正在忙碌,有的正在休息……我一边聚精会神地观察,一边奋笔疾书,正当我在用放大镜查看蚂蚁的时候,突然,被拍了下肩膀,我转过头去,呀,是妈妈!我还以为是达尔文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原来,刚才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竟然没有听见!看来老师说的对,在你全身心投入读书的时候,你会与世间隔绝,进入到书的世界……
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记得那个难忘的星期天,我正在读《爱的教育》,看到和他的父亲去里渥的故事。那天,瓦梯尼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人,他显摆自己漂亮的衣服,后面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一个盲人。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骄傲自满,要阳光,积极的对待每个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它不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是书籍让我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大家拿起书本,一起快乐的阅读,自由自在地畅游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5
如果把知识比作迷人的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香甜的美酒,那书籍就是储存佳酿的酒窖,如果把知识比作耀眼的星辰,那书籍就是辽远深邃的夜空。
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懵懂无知时就爱听妈妈讲述睡前的故事。有一次听完依然意犹未尽,吵闹着让妈妈给我买来《大闹天宫》的图画书。打开扉页,精美的绘画与精彩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充满好奇的眼睛,也攫取了我向往自由的心灵。整整一天时间,我都沉浸在书籍所描绘的奇异世界之中,吃饭、喝水、午休、玩耍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手不释卷地阅读,从清晨到日暮,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已然化身为神通广大、胆魄过人的齐天大圣,纵横三界,跳出五行,横扫千军,一统江湖。妈妈见我读书兴致如此之高,十分高兴,鼓励我说:“你如果认识字,就可以看更多的书。”我急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教我识字。
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似水流年,转眼我就成为阳光女孩。近十年来,书籍的吸引力未减反增,它像一块磁石又像一座宝藏,不断地丰盈着我的心灵,拓展着我的视野,滋养着我的人生。从童话世界与神话世界中走出,步入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步入《万物简史》的科学世界,步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步入易中天的历史时空,步入余秋雨的文化时空,步入史铁生的灵魂时空,粗糙的情感被琢磨的细腻,枯竭的想象被拓展成恢宏,贫乏的语言充盈饱满起来,而幼稚的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愿此生与书籍相伴,共同走向无限美好又无限神秘的远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6
古人曰:“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我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再熟悉不过了,它是说:“我们要广泛阅读,不能只局限于一两本书,这样所得会十分有限、枯燥。”
我读过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鲁宾逊漂流记》。它使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在生活的道路上,命运不可能公平,但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并且正视命运、乐观向上,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金仓湖游玩。那时正值夏日,天气十分炎热,阳光也十分刺眼。我们来到金仓湖后,爸爸准备和我去走吊桥,望着远处的吊桥,我大意地说道:“嘿嘿,就走那个桥,这也太容易了!”“那我们就去试试。”随后,我们来到了吊桥边,为了给爸爸展示我的勇敢,我冲到了吊桥上。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吊桥竟然摇摇晃晃起来,再一望脚下竟是一个水塘,这可把我吓惨了。只见我满脸煞白,嘴唇发紫,眼神无光,呆若木鸡,腿不停地发抖。渐渐的,我的脸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冰冷的汗湿了我的衣服,我就这样一时不敢动了。
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好想看穿了我:“你就这样放弃了,不是说自己很能干吗?快,继续冲吧!俗话说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加油啊!”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到了吊桥对岸。
开卷有益,要知道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啊!正是由于读了这本书,我才克服了心中的障碍,走到了桥对岸,所以说,我们要多阅读。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走上成功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7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看书,觉得它没什么用处。过了一段时间,我翻开作文本时,总会发现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要多看课外书,提高写作水平。妈妈也时常唠叨着:“儿子,你不能只学语文书上的知识啊,你要多看课外书,课外书上有许多语文书中没有的知识。”
每次要阅读考级的时候,我总是在老妈的威逼下完成的看书任务,说实话,自己脑海中根本没进去多少,也没有仔细去回味作者优美的文笔。直到那次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喜欢上了阅读。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一连串的问题就从我的脑壳里跑出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呢?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我想答案都在这本书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带给别人光明的女性。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她度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但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竟毕业于拉德克利夫学院。读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就十分感动,我好像和作者融合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书原来是这么生动。
从那以后,妈妈给我买的书越来越多,我认识的字也就越来越多,读书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所以,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是得心应手,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就是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都是我爱上阅读的结果呀!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8
我正式读书是从七岁开始的,那时爱读《三字经》,唐诗之类的,还有《科普画报》,《故事大王》这些书,我当时读的书很杂,看的书有好多种类,我还记得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漫画书,买了好几本,在家里看,上复习课时看,结果有一次被老师没收了,回家后,又被我妈妈批评了一顿,从此,我就不怎么看漫画书了。
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让我开始看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现在我最爱看的就是金庸写的小说了,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看了这么多,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天龙八部》中的萧峰鏖战聚贤庄,因为金庸笔下上千次的打斗中,以聚贤庄萧峰力战群雄最为壮烈、痛快,堪与诸葛亮舌战群儒相媲美,萧峰在此战中斗得性起,蛮性发作,犹如一头猛兽,单刀飞舞,出手如狂,血流漂杵,白墙如洗,不少高手上来接战,只一招半式,就被萧峰用更快、更猛、更精的招数给杀了。我在这些小说里最喜欢的人也是萧峰,因为萧峰有超乎寻常的沉着与冷静,还有异于常人的威严与果断……所以我最喜欢他。
阅读了几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后,我又阅读了几本《图说天下》。图说天下有好多册,有宝藏寻踪、地球之谜、法国、英国……我最爱看的是古埃及—法老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埃及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3000年的某一天,南方的上埃及王美尼斯率领他那强有力的军队踏平了下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从此,埃及历史进入到了更加辉煌而神秘的时代,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黄金时代,它带给了世界一个又一个谜,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目前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逐渐长大,喜欢逛书店,进了书店就不爱出来,现在就成了真正的“书迷”。
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快乐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着,组成一段一段生动有趣的画面。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书籍,他以动物为主角,通过对它们的行为,目光透露出来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将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的娓娓道来。将你深入其中,感同深受,和它们一起笑,一起悲。我仿佛就是书里的狼王,报恩的猛虎……更加深入了解它们、走近它们、爱上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它们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也会让我们汗颜。
书就像一块魔力的吸铁石,吸着你。睁开眼晴,不等穿上衣服,一页一页的翻,妈妈一遍遍的催促声“快点”、“好没了”,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马上”、“等会”。读到激动的时候,“哈哈……有你的,”悲伤的时候“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妈妈总会莫名其妙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说好睡觉前半个小时看书的,这半个小时,分针就像长了腿一样飞快的过去了,气得妈妈让我睡前定点听故事,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时间给改了,“怎么这二十分钟还没到”妈妈嘟囔着,我马上回答:“这就到了。”常常因为没看完一个故事,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全是对故事发展的猜测,甚至在梦里还和他们一起编、一起演。
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着我的生活;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0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1
家里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我正坐在爸爸的腿上全神贯注地看一本杂志,看上去我似乎在认真读书,其实当时我才有几个月大,一个字也不认识,一副不懂装懂的模样,或许当时我正被杂志上的色彩所吸引,这恐怕是我第一次阅读吧。
大概在4、5岁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爸爸为我读书时,我有时会心不在焉。而我的哥哥非常爱读书,不管到哪里,都喜欢带上几本书,一有空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深受启发,也开始看书,而且不管是去吃饭、旅游还是走亲戚,我都会学着哥哥的样子,带上几本书,无聊的时候看看书。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书。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阅读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特别是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捧上一本书认真地细细品味,在温暖的灯光下,在书的海洋里,与一个又一个的作家对话……这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但由于第二天要上学,总是会听到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催促:“别看了,快睡觉。我总是哀求道:“看一篇吧,就最后一篇。”有时确实太晚,他们会一把从我的手中夺过书,我又立马找借口说:“让我记下页码。”又利用机会偷偷摸摸地看上几行,才依依不舍的把书交给爸爸。
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指引着我学习的方向,让我有了很多梦想,带我去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书又让我笑、让我哭、让我思考,《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冒险小虎队》让我既害怕,又着迷;《彩乌鸦》中的 “妈妈走了”,让我泪流满面;《丁丁当当》让我感受到善良是人类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故事还将继续,书也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2
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3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更加多姿多彩……
我非常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校园幽默类的小说。因为这种书里的内容很真切,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好像自己就融入了书里,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这样,这种书还能以幽默风趣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道理,而且在每一章的节尾,作者总能以巧妙的语句给读者留下悬念,让读者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新竞选时代》的校园幽默小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这本书钻进了自己的书房,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几遍,我充耳不闻,只管一心一意地看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夺走了我心爱的书,愤怒地说:“吃完饭才能看,不然我就再也不给你买书了。”顿时,我眼睛一酸,泉涌般的眼泪冲出了我的眼眶,肆虐地在我的脸上流淌。当然,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飞快地跑到餐厅,三口二口就把饭塞进了肚子里。然后就跑去找妈妈,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突然间破涕为笑,妈妈看我笑了,她也欣慰地摸了摸我的头,笑了!晚上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喊我睡觉,我却被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先假装睡了,待妈妈一走,我便又起身开灯,继续看书,可谁知道看着看着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过了一会儿竟然睡着了,早上妈妈看见我这副样子,她说真是哭笑不得啊!
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学会道理,但是,看书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为不讲究方式方法看书而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哦,这是我的看书心得!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4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的开头主要讲了鲁滨逊为了实现航海梦想多次与他的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劝他不要出海,可鲁滨逊不听,偏要出海。不料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沉了,他和几个同伴乘着小艇逃了出来,最后,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几天,终于被一艘船救下了。这个部分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固执己见,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否则有可能会事与愿违。
中间的部分讲的是鲁滨逊再次出海。这次船又遇到了风暴,但这次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的同伴们全部都葬身鱼腹,只有他侥幸逃生,可是他只有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闸烟叶。读到这时,我想鲁滨逊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他能活下去吗?读到后来,奇迹发生了,第二天早上,鲁滨逊惊奇的发现,他们的大船没有被冲走,而是被冲到了离小岛很近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然后,把它划到离大船很近的地方,从船上运回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并且在岛上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在此后的生活里,鲁滨逊在搜索一艘漂来的大船时,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他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朋友。后来,鲁滨逊还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他的名字叫星期五。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了鲁滨逊很多忙。后来鲁滨逊遇到了一艘被海盗占领的船,船长被俘了,鲁滨逊救了船长,收复了大船。船长为了表达谢意,把他和星期五送回了英国,结束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鲁宾逊的离奇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不懈,保持乐观的心态,就等于有了一线希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5
“哎哟,小周,原来你还读了不少书啊!”这是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擅长理科,殊不知我也是很喜欢读书的.
我自幼就喜欢读书,据我爸爸说,我小时侯不听上两三个故事就不肯睡觉.上了小学,学了拼音,我就开始自己读一些带拼音的书,虽然几乎都是故事书,倒也确实读了不少.到了五年级,我渐渐的喜欢上推理小说,光是《福尔摩斯》就买了六七本。六年级之后,我的涉猎范围就更广了:都梁的《家国四部曲》,刘慈欣的《三体》,JK罗琳的《哈里波特》,二月河文集……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一共六部十一本,带我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的遥远时代,在那时,我亲耳听到了张仪那激越的声音:谁用儒家,谁家灭亡……三日不见君王,其心惶惶;一月不入官府,不知所终……儒家在这个大争之世,充其量,不过是一群无用的蛀书虫而已……”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秦国强大的过程:从秦孝公赢渠梁挥剑断指血书国耻”到秦始皇赢政一统中国,短短七代君主,却因为商鞅变法,在不到五百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那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君啊!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这是当时百姓对为维护新法而牺牲的商鞅的悼念!呜呼,哭我商君!
我的读书计划暂时还不会停止,我似乎已经看到《左传》,《战国策》,《指环王》在向我招手,我确信它们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6
高尔基说过:“阅读书籍并不在于略读,草草收场,而是精读,学会积累。”这句话十分有用,使我至今还受益匪浅。
读书讲究方法,积累始于仔细。我们语文书上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教我们如何掌握方法的。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积累。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时,我便会在阅读中寻找好词好句,用铅笔划下来,当然是自己的书。如果是别人的书或是学校的漂流书,我便会找到一本专用的记录本,把它们一一记下来。名人名言啊,对神态动作的描写啊……我都不会放过。
日积月累,在我的“积累圣殿”中的“金子”越来越多,记得上一次在补习班中考试,作文题为“勇气”。边上写着“多用好词好句,用得恰当可加分。”只见边上的同学十分紧张,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硬凑词语。此时长期积累便派上用场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添好词好句,果不其然,这次作文考试我的加分是最高的。
积累和平时的看书是相通的,如果你轻率地对待它,那么到重要时刻便什么也记不起来,平时看的书全都是白费的。如果你认真对待看书,那么,到关键时刻便会文思泉涌,做起来得心应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述说,是否觉得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十分有用呢?那就赶快养成属于你的读书好习惯吧,相信你也会有精彩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8
读书,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充满自己知识的宝库。会有谁从来没读过书?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读书也有着不解之缘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不爱看书,甚至是漫画书都不高兴翻一下。家里也没有一点书。当我幼儿园的同学津津有味的看书时,我就不理他。是啊,谁都恨书,特别是我。
上小学了,老师拼命鼓励我们看书,但能记住书名就已经很不错了。那时,教室里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就有我那时最喜欢的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当然,还有许多人也喜欢这本书。可是书架上只有一本,所以大家传来传去都没有传到我的手里。我觉得很不公平,眼泪都想往下掉。
我去上电子琴课的教室的楼下就是武进图书馆。那儿的房间很大,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次,我早下课,妈妈还没来接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去图书馆“探险”。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个“儿童文学”的分区。我就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我来到了“D”的分区,惊喜的发现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于是我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刚看完开头的第一章,糟糕,妈妈到了,看见我在看书就没有打扰我。我一抬头看见了她,于是就脸红的跟她走了回家。
从那以后一直到三年级,我都一直挂念着这本书。
现在,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却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因为我的年龄在变化,想看的书也在变化,现在我已经喜欢看科学、探索、悬疑等之类的书,书就是通往知识海洋的宝船,我就是那勇敢的船长,在知识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9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0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一本书。书上面讲;在一个小镇上,里面有一个东倒西歪的院子,里面住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皮皮。她没有爸妈的呵护。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爸爸也不在他身边,他是个船长,常年在海上航行。她非常的滑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穿袜子,一只是棕色,而另一只是黑色。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座房子里,她还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陪伴着她。他到了那个镇上以后,还交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的名字叫杜米和阿尼卡。他们经常到皮皮家去玩,他们在一起做游戏,还经常做饭给他们吃。皮皮只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她却有着惊人的力气,力气大到可以举起一只大鲨鱼。她胆量也很大,有一次有两个小偷,发现他家有一大箱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金币没偷着,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
皮皮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天她看见有五个人一齐用拳头在打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边哭一边用手护着脸。“打他,伙计们,那位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喊”,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在这条街上露面。这时皮皮走到男孩们身旁三两下就把他们打倒了。并对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要欺负人了,要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一次。可见他有一种见义勇为的可贵精神。她的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等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得地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总是沉迷于电视,气愤的妈妈干脆把电视打坏了。我问妈妈为什么什要打坏电视机,谁叫你每天都在看电视。没电视看了,我便顺手拿了一本《马小跳》来看。看了看真有趣,好像和马小跳自由自在的玩耍。不知不觉己经翻到最后一页,一看时间都到中午了。
凌峰,来吃饭了!我不舍的得放下书想继续看下一本。妈妈跑过来笑着说:“你这孩子叫你吃饭不吃饭,叫你看书的时候不看书,来,先吃饭,再继续看书”。我只好从书中出来,三两口就把饭吃完。然后又来看我的《马小跳》,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
晚上九点半了,妈妈说睡觉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于是我悄悄地把一本书放进了衣服里我对妈妈说:“你不出去,我怎么脱衣服”。等妈妈睡着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个手电筒,又偷偷去外面拿了一包薯片,边看边吃,不知过了多久,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妈妈走进房间一看薯片压成了碎片,手电筒的光全放没了,而我一直睡到早上久点左右,看见垃圾桶里的薯片我怕了。妈妈轻轻的走过来说:“看书是好事,但也有时间,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今天上学你已经迟到了”。我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在也不这样了”。妈妈高兴的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捧了整整十几本《马小跳》。我高呼“太棒了,妈妈万岁”。
有书看,真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2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我是个“小书虫”。不管什么时候遇见我,总能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书在埋头读书。教室里、操场上、台阶旁……总有我的读书背影。阅读就是我的最爱!
我读的书可多啦!最喜欢看的书要属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了。书的大概内容是:孟小乔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他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又能给人带来惊喜的女人叫蜜儿。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书中还提到了《出租时间的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时间出租给了蜜儿,每出租一次他就长大10岁,他共出租了5次,最后他变成了一个62岁的小老头。后来他后悔了,当他再一次见到蜜儿的时候,蜜儿决定把时间还给他,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宝贵时间,他非常珍惜,他决定立即去上学,好好珍惜时间。神秘的人物,有趣的故事让我徜徉书海,流连忘返。从中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动听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的童年,我爱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