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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动度过难关观后感精练56句

时间:2017-06-17 00:12

银河帝国读后感1

银河帝国系列被誉为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在整个系列中又可以分为三部曲,分别为“基地”,“银河帝国”以及“机器人”。这三部曲既可以单独拉开来看,又可以看成整一个系列,其中充满脑洞的科学幻想以及高超的描写手法,让整个系列被称为科幻圣经。我谈一下我读《银河帝国:繁星若尘》的感受。

在《银河帝国:繁星若尘》当中,讲述的是主人公拜伦法瑞尔在临近毕业的一天晚上,惨遭灾祸。他迫不得已逃踏上星际逃亡之旅,一路上克服千辛万苦,只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而父亲一直拖他寻找的一份神秘文件,又何去何从?阴谋与谎言暗涌的银河帝国中,夹杂着权力与斗争,信念与爱情的亡命之旅,就此展开。

关于此书的具体内容,我也不做过多的赘述,但是看完后的感觉还是值得一说。在整个宇宙这么大的篇幅,这么宏伟的世界观当中,人类显得既渺小但又伟大。作者创造了一个科技极其发达的世界,但即便是如此发达的时代,依然充斥着人类的愚昧,贪婪。他们依旧会因为利益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亡。依旧会凭着一己之意,去凭空捏造。我们可以想一想,我们所向往的大同社会,真的可以实现吗?

看一本书不仅仅是看一本书,还要对一本书的内容进行深度的思考,以及反复的理解。只有自己能把这本书搞懂,才叫真正的读完了一本书!

银河帝国读后感2

写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银河帝国》系列,于今看来,更像是探讨生命形态与社会结构的书。从大的方面而言,在银河系两千五百万个住人行星间曾经存在或可能建成的社会模式,大致有三:

一是以皇帝世袭专制来统御银河,但在书的开篇这旧日帝国就已走向没落衰亡了。

第二是谢顿计划所设立联合帝国,由第一基地创建的市长议会制来引领科技文明,由第二基地微控心灵来确保人类的和平,但在谢顿计划开启五百年后第一基地的自尊心已不容许第二基地的控制与影响,两个基地的冲突不可避免。

第三则是由机器人丹尼尔所创造的盖娅文明,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生命共同体,共享生命的智慧与愉悦,只不过山川大地分享到的意识少一些,而草木虫鱼次之,最高级的分享者与主导者依旧是人类,但彼此和谐共存,达到生态的最大优化。而来自基地的崔维兹依然怀疑和抗拒这种生命共享方式,因为共同体的介入会破坏个体的意志独立与精神自由。就这样,人类创造机器人,而机器人又创造了新的人类文明。

从小的社会形态讲,仅仅帝都川陀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星也存在不同的社会模式:如麦曲生地区的宗教统治,恪守男尊女卑等级制度以及各种严苛的戒律;达尔则贫富分化并疏离敌视,底层贫民窟野蛮无序;川陀南极的卫荷区历代旁系继承人对帝国皇权的觊觎;而九九派以追求平等为号召,暗中破坏帝国设施和秩序,推动民众的不满情绪,利用民意来谋求私权……这些社会形态的原型,在地球当下历史中都能找到对应。不过和阅读《三体》不同的经验感受,就是三体的黑暗森林法则是建立在人性自私极恶的基础上,对未来绝望。而在《帝国》中虽然时有危机,却始终对人类发展保有信心;科幻的触须无论如何延展,但核心的价值依然稳健。

只是,这七本书,前三部干练简洁,到第五部和第六部则繁复拖沓,人物情绪也显得无甚必要。大概开始写作的六十年代,只是为自己兴趣而创作,到八十年代应出版社邀约规定字数而作,就难免有应时之虚了。说到盖娅星系共同体的设想时,初觉不可思议,但细想也未必没有依据。

每次爬山的时候,我总是会将手按住某处岩壁,敛息屏气,仿佛能感应山之呼吸,能洞察太古时代的黑暗与沉寂。这自然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但那种仿佛能融入混沌之中的刹那忘我,确是一种很澄宁的享受。或者世人就是基于这样一种感受,而有瑜伽有禅定有坐忘,而求与万化冥合。再有,如古人对于书籍的迷恋,今人对于网络的依赖,都好像是要寻求文化的认同与共享,而盖亚的生命共同体,只不过是将它活化罢了。我们在同一个星球上呼吸生存,化干戈为玉帛,是人类群体的共同追求;只是作为个体,我们如何能敞开胸怀,与世界分享自己最私密的感受呢?

昨日夜半,看完银河七部。某种意义上,这个暑假,也随之结束了。许久没有这样废寝忘食,虽然不务正业。可是,白日的困意就是浓茶也打发不了了。到底不是年轻时候,夜读金庸古龙二三点,早起一样精神抖擞,岁月不饶人,一戒。

银河帝国读后感3

起初,拿到《银河帝国》这书时,眼中放光,立马就拆了包装,细细品读……

书页一张张翻去,心情是渐复杂。

这书讲了哈里·谢顿因预言被驱逐,带领科学家用编百科全书的幌子,建立基地。在端点星上,塞佛·哈定当市长,用宗教领基地崛起……

翻回封面,在浩瀚无限的宇宙中,所有的色彩汇成了一只大眼,蓝色的深瞳里透露了一切,看到了那个时代……

那个时代科技发达,有了会思考的机器人,有了改造外星球的技术。

那个时代,人类开始了殖民运动,各国的土地越来越大,人类像蝗虫一般繁衍扩张,银河被统一。

那个时代,人类开始冷漠,带着他们永不磨灭的贪婪和愚昧,登上一个又一个荒凉的星球。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就要发生。

不知几时,人们有了4G流量,个个成为了低头族,不在与人交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知几时,人们开始阴谋,见一辆汽车开始来,就横躺地上当“碰瓷”,不曾想过安全,眼里只有钱;不知几时,人们坐公交,见了老人,儿童也不让座,若无其事的坐着……

这是科技带来的冷漠,自私,这是谢顿的预言,这是我不希望的,不想见到的。

银河帝国读后感4

我很爱看书,暑假里的一大乐事,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沉浸于书海中。妈妈说要给我买套书当做我的生日礼物,让我在品味书香的必读书目中挑选。在众多的书目中,我一眼就相中了《银河帝国》。银河帝国?难道是银河里的帝国?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

《银河帝国》是一套系列书,分为基地七部曲、机器人五部曲及帝国三部曲。我刚看完基地第一本,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和那些“英雄”人物的智慧、魄力都让人回味无穷。

故事从盖尔多尼克到川陀为著名的心理史学家哈里·谢顿工作开始。由于哈里·谢顿预言了银河帝国将在三个世纪之后灭亡,他骇人听闻的言论让公共安全委员会的委员们忌惮。在审判及谈判后,哈里·谢顿带着他的手下到一颗银河边缘与世隔绝的小星球——端点星上去完成他拯救人类的计划:编写《银河百科全书》。端点星就是基地。而基地与各星球间又发生着许多故事。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令人钦佩。哈里·谢顿,这位数学家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推演未来。他预测出银河帝国将在三个世纪后完全灭亡,并招来三万名科学家编写百科全书,以端点星为基地,开始了拯救银河帝国的实验。候伯·马洛是一位商业王侯,他曾经打败了科瑞尔共和国,成为人民心中的第二英雄。他掌管着控制行商的权利,他帮助基地扩张,给予基地经济资源。还有我最喜欢的塞佛·哈定,他机智又冷静,打败了安那克里昂的温尼斯,统治着四王国,成为了人民心中的第一英雄。他们有担当,敢于尝试,在他们的努力下,银河帝国有所好转。

其实《银河帝国》还是挺深奥的,我才拜读完基地系列的第一册,其中的奥妙需要我慢慢研读。

银河帝国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银河帝国·基地》虽然有点儿乱,但是我还是对这本书中的三个不可缺少的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哈里·谢顿是一个非常有预见的、愿意为了事业来奉献所有的人。而且是他和一大群科学家在端点星建立起这个基地的,他用强大的科技让基地生存下去。

塞佛·哈定是这些科学家之一。他让这个基地崛起了,还用宗教来让基地更加神秘,同样,他也有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侯伯·马洛也十分厉害,他不但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让基地扩张,而且更可贵的是他还有自己的独立的想法。

通过这三个人的故事以及他们三个人的性格特点我觉得这是现代非常缺少的一些性格。

现在有许多许多的人不像塞佛·哈定一样感于击挑战权威当然,这也包括我,而要一味地认为权威说的话一定是对的,不敢有句否认。可是,权威也是人啊,谁不会有出错的时候呢?人人都有出错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要有敢于去挑战权威的勇气(可是不能胡说八道or不事找事)。这样,总是会尴尬的,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嘛。

同时,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想法,不然,慢慢地“软饭”(指只听人家的想法而自己不去想)吃多了就会有成为一个没有自个儿主见的人了。这是最可怕的事儿了。听家长们说:如果一直不思考的话大脑就会生锈掉,到后来不能再运转了。所以,我们要多去独立思考,要像鸟儿一样,努力冲破鸟笼的拘束,飞向蓝天的怀抱。

银河帝国读后感6

自从美国埃隆马斯克把一辆红色的特斯拉跑车用火箭送上了太空之后,关于跑车上的一切都备受关注。跑车上携带的一套《银河帝国》在各大书店和网站大卖,自媒体上热闹的宣传和群友们的大力推荐,我也把这套书放入了自己的书架上。

阿西莫夫的这套《银河帝国》让埃隆对太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他移民火星的计划埋下种子。现在很多家长为孩子买了这套书,学校也提倡阅读此类的科幻小说,从而激发小孩子探索宇宙的兴趣。也许下一个世纪会有很多埃隆这样的科学家,毕生致力于开拓外太空,让子孙后代在银河的另一端找到怡居的美丽星球。

如果不是这套书被送到太空去,如果不是太多的人推荐这套书,在看了第一章之后,这本书就会被我扔了。看了太多现代争霸宇宙的网络小说,这本书的构思对我来说谈不上新颖。

银河帝国的腐朽,一群谢顿的信仰者在银河的一端建立了一个基地。基地如同一棵小树,经历风吹雨打,茁壮的成长。总共经历了三次谢顿危机,第一次政权危机,第二次宗教危机,第三次贸易危机。

与现在网络小说一个的区别是,精神领袖谢顿已经死了。而现代小说当中,往往都是一个苦哈哈的少年,从小奋斗,踩着各种狗屎运,带领着自己的基地壮大,称霸银河,称霸宇宙乃至平行宇宙。

与现代网络小说最大的区别是,基地这本书好短啊。我只花了两天,竟然看完了。也许是因为我只看了其中的一本,而整个银河帝国有几十本。总觉得基地的情节发展太快了,30年50年75年一晃就过去了。一本书看下来,没有代入感,像快进的胶卷在播放一个基地的发展。若中间的具体过程再写10万字多好啊。

银河帝国读后感7

作为科幻小说家排行第一的阿西莫夫,他在作品中制定的《机器人三大定律》(现已修订为四大定律)至今仍为科学界所用。他笔下的作品归为三个系列,其中以银河帝国系列最为科幻迷熟知。此次再版,必须收藏!

话说,刚一入手此书我就迫不及待开读,在阅读中体会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柳暗花明的转机,在千钧一发、绝处逢生时所彰显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智慧及魄力,都不由得让你欲罢不能,大有一气读完地欲望。从宗教统治到贸易行商统治,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预示着现实中人类社会集团的演变过程。

掩卷回味,偷笑中惊觉此书乃是披着科幻外衣的一部政治小说呀,书中提到的那些政治手腕和外交手段时至今日依旧可圈可点!忽然间,我很期待银河帝国系列能够拍成电影,那绝对是不亚于星战系列和星际系列的荡气回肠的大作。

银河帝国读后感8

终于在奔波中看完了这一系列的7本书,回味无穷。在看书的时候就在考虑怎么样来书写自己的感受,却发现犹如陷入银河的浩瀚中,四处都在闪亮,却难以理出头绪。今天回看了自己在看完《银河帝国基地》时候的读后感,重温了初读书时的感受,也解答了之前自己的一些困惑,不如就着上一篇提到的问题,一并谈谈自己的思考。

首先是哈里谢顿创立心理史学和建立基地的动机。这部分内容在第4、5部(即《基地前奏》《迈向基地》)中有详细的过程,讲述哈里谢顿是如何从一篇论文开始,一步步走向创立心理史学以及建立基的过程。据说这两本书是阿西莫夫在生命中最后五年完成的,通过这两本书为他最爱的主角哈里谢顿立传。我在阅读的时候,也采用了作者书写的顺序:1—2—3—6—7—4—5,最后阅读的这两本书,让整个系列的情感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当你从端点星的第一次危机开始,在经历了基地—骡—第二基地—盖亚星系—回到地球的整个历程之后,回看恍若神明般的哈里谢顿是如何创立出他那惊世骇俗的心理史学,颇有有一番滋味。

不得不说,小说对人物的塑造太成功了,读者不仅仅跟着人物经历了历险般的奇遇,更重要的是感受到了从32岁到82岁这期间人物的成长,相比之下《三体》中的人物经历乏味的可怜。哈里谢顿在夫铭的期望下,在铎丝的保护下不断逃亡,不断思考,终于找到了建立心理史学的可行方式,也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自称是记者的夫铭,不仅仅是帝国的首相丹莫刺尔,而且是传说中的机仆丹尼尔,而一直保护他的铎丝竟然也是机器人。

然而他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并愿意携手相伴,即使她是个机器人,无法生育。为了保护谢顿,铎丝遭人暗算而停摆,在临终前,她对谢顿说:谢谢你,谢谢你对我的爱,让我成为了真正的人类。铎丝的离去成为了谢顿心中难以愈合的伤口,而对铎丝的爱正是是他研究创立心理史学的动机之一。并不是为了拯救什么,得到什么,只是因为能够和她在一起。

银河帝国读后感9

这是《银河帝国》系列的第一本书,开头便描述了神一样的哈利。谢顿博士正在同一位数学家探讨以川坨为首都,涵盖了整个银河系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谢顿博士自创的一门可以用数学工具计算未来的“心理史学”式,那位数学家惊奇地发现:整个帝国居然会在第三个世纪后全面瓦解!

当今,川坨上的高级人员早已知晓这个预言,于是自作聪明地把谢顿流放到了博士早就预料到的地点:端点星。在那儿,人们将进行一项为复兴帝国而编写的《银河百科全书》的计划:谢顿计划。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这本书由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所著,他的文笔十分简练,却又处处埋着伏笔,使后文更加精彩、逼真。他以“谢顿计划”中的谢顿危机为线索,将读者拉入这美妙的意境之中。而且自己发现书中看似无解问题的破绽,用巧妙的笔法勾出几位“智者”,由他们带你解释真正的答案。作者构思新颖,想象力超群,给读者徐徐展开银河帝国的画卷。

我不禁想,如此强大的银河帝国存活了几万年之久,却由于人们的忘我娱乐与君王的腐败而土崩瓦解,那么我们的当今社会则绝对是无比幸福的啊。在庞杂繁复的政治中心里,没有明显的腐化不是非常难得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黄金岁月”啊。同时,我们不能像基地开始建设的五十年里一样无比封建、专注于过去,而要向发动革命的赛佛。哈定市长学习他,学习他与时俱进的超前思维。

微风钻进卧室,悄悄地平复我好动的心灵。“武力是弱者的最后手段。”我一遍遍地想着哈定市长的名言,默默地告诫自己、警示自己。

阿西莫夫的作品无比宏大,令我叹为观止,但我认为他最杰出的作品,还属《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银河帝国读后感10

我对科普书籍一直很感兴趣,凑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科普读物,让我兴奋不已。像刘慈欣、保罗·巴奇加卢皮的作品早已熟悉不过,读了许多科幻小说,偶然发现了一部科幻小说——阿西莫夫《银河帝国》,立刻吊起了我的胃口,如饿虎扑食般地读了起来。

哈里·谢顿出生于繁华的银河帝国。他是一名数学家,预测出银河帝国将在三个世纪后完全灭亡且准确度为98.4%!可公共安全委员却认为哈利·谢顿在诅咒银河帝国,便将他流放于端点星。谢顿早已以百科全书编书招来十万名数学家,以端点星为基础,开始了拯救银河帝国的实验。在基地即将破裂时,塞佛·哈定建立了宗教,使人们相信基地,崛起基地。侯伯·马洛帮助基地扩张并给予基地经济资源。在他们的努力下,银河帝国终于有所好转。

这三位的人物形象鲜明的树立在我的面前,他们都有担当,敢于尝试,为了后人造福。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最后才能成为领头人,一直改变银河帝国的未来。

想想我们,让我们也拥有他们三人这么优秀的品质,还会做不出那些让人头疼的奥数题吗?还会放弃自己唯一的一次机会吗?

前几天,我做奥数题,怎么做也做不出答案,最后我一气之下把笔扔了,不再理会那道题,现在想想,我没有从其他角度去想想,并且不坚持着一直钻研它,怎么可能会做出来这道题呢?于是我静下心来又仔细想了好久,最后居然做了出来并且完全正确,我高兴坏了!

艾萨克·阿西莫夫写出的《银河帝国1:基地》仅仅只是讲述了一件银河帝国由富到衰的故事吗?它不仅反映出科技与数学渐渐的发达、进步,同时还告诉我只有你敢于尝试,坚持不懈地努力做、争取,就会有反转,甚至是成功!

银河帝国读后感11

心理史学家哈里·谢顿,通过严密的数学模型,计算出银河帝国将在未来遭遇毁灭。既然帝国的毁灭势不可挡,谢顿打算将毁灭后进入的蛮荒时期尽可能缩短,让新的文明在一千年之内孕育,接替成为下一个银河帝国。虽然领导人们对帝国的毁灭有所感知,因为文明实际上在近些年来没有大的发展,甚至在退步,但是考虑到社会政治因素,他们对此秘而不宣。为了不让谢顿预言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他们让谢顿带领十万科学家,迁移到银河帝国的一个边缘星球——端点星,去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美其名曰寻找拯救银河帝国的方法,并确定能找到,以此来安抚民心,实则是流放,使其远离权力中心。

三十年过去了,端子星(基地)上的科学家们矜矜业业地执行谢顿的计划,即编纂银河帝国百科全书,将科技记录下来。端子星附近的四星球却是完全不同的局面,他们不断地发生军事冲突,想要成为当地的强者,而他们的文明已经退化到失去了核能。其中的较强者——安纳克里昂星球——则对端子星上的高科技虎视眈眈。但基地上的科学家却对这种威胁视而不见,他们依仗银河帝国的保护,觉得安纳克里昂星不敢对他们如何。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身处帝国边缘的基地显然对于自顾不暇的银河帝国来说,已经脱离了他们的管辖范围。时任市长哈定看出基地来到了生死存亡的第一个危机点,基地需要从编纂图书的老本行中解放出来,进入下一个阶段,但这种主张遭到了星球上的科学家们的强烈反对。

基地的奠基人谢顿,修建了穹窿。他曾跟后来者有过一个约定,三十年后,他将以影像的方式出现在穹窿上,揭示他的预言,或战略部署。谢顿在危机时刻出现了,他说已经预料到这将是基地面临的第一次危机,危机的出现让基地目前只有一条路可走,这条路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按照他的预计进行下去。而当初编纂百科全书的任务,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现在基地需要正式进入一千年建造下一个银河帝国的计划中。谢顿的影像结束之后,哈里成为无可争议的当权者,即便没有谢顿的话,他也做好了武装夺取政权的准备,按照谢顿预计的那般,未来势不可挡地进行下去。

哈定利用四星球之间对于端子星的技术野心,通过星球间的游说,让四星球进入了一种互相制衡,谁也不敢擅自占有端子星的状态。端子星在这种平衡中获得了生存空间。而且他们利用科技差距,创造了科技宗教,即以一种宗教的方式,向四星球输出科技,让星球上的居民对科技宗教的神秘力量深信不疑,端子星与谢顿对他们来说,分别是天堂与上帝一般的存在。端子星对四星球的教育,建立在错误的科学基础上,即以一种混乱的方式掌握最终的结果,却始终无法参悟科技真正的原理。

又三十年后,端子星迎来了第二次危机。安纳克里昂领导者的野心一直未曾泯灭,他想要将端子星占为己有。一次安纳克里昂星收获了一支装载高科技但受损严重的银河帝国星舰,他们想让端子星来修星舰。假若基地不肯修,他们便发起战争;假若基地修了,他们便借助这艘强大的星舰向端子星发起战争。哈定已然年迈,他同意给他们修星舰。但这一行为引起了国内某些势力的不满,怀疑哈定已经倒戈向了安纳克里昂星,打算从他手里夺取政权。在内外夹击下,一场战争似乎不可避免,修星舰不过是延缓了战争开始的时间。

星舰修完后,哈定奔赴安纳克里昂星祝贺其国王成年。在安纳克里昂星,哈定被星球上的当权者软禁了,而侵略的星舰已经开赴端子星。哈定利用之前埋下的科技宗教的力量,让安纳克里昂星国内民众对当权者充满不满,认为此举是忤逆神权。而操控星舰的都是曾被派向端子星学习的传教士,他们对端子星天赋神权的意识更加强烈,星舰被控制在了宗教掌有者的手中,安纳克里昂星也被掌控在信教的民众手中,而宗教的掌有者就是端子星的当权者——哈定,一场不流血的战争结束了。谢顿的影像在这次危机结束之后再次出现,大概就是说,地基在每次危机出现时,都会按那条唯一的路走下去,直到千年计划实现,建立新的帝国。

哈定的年纪已经等不到第三次危机了,下一任出现的基地英雄是马洛。当时,基地已经发展出了行商的行业,即向其他星球兜售技术。马洛是行商长。基地一直沿袭的是哈定的科技宗教控制的方式,控制其他星球。等到了马洛这一代,他决定摒弃宗教控制的方式,将本来以赚钱为目的的行商,转变成用经济贸易来控制其他星球。(文明的进化史?)新事物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总是容易遭受质疑的。果然,马洛的主张受到了政治对手的反对。

这时候,第三次危机也悄悄到来了。科瑞尔星球是一颗跟端子星存在众多冲突的星球,他们严格限制行商活动,甚至严禁传教士入境。但在行商的不断努力下,端子星还是将核能销售给了科瑞尔,用核能包装了他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科瑞尔星球的居民们过上了更便捷的生活,端子星也在贸易中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科瑞尔跟基地的矛盾始终是存在的,他们在银河帝国的军事援助下,发动了对端子星的攻击。此时利用各种手段已经成为了基地领导人的马洛,对科瑞尔的攻击一直采取了退避的策略,目的是不想正面迎战引起银河帝国的注意。当然这种消极应战的方式引起国内的不满,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强。当然,马洛对结果早已胸有成竹。因为前几年对科瑞尔的贸易输出,早已宣告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在战争期间,端子星停止了对科瑞尔的技术支持,科瑞尔星球上的居民刚开始能够为了战争忍受各种不方便。但随着战争的持续,科瑞尔国内的反对声音将越来越强,最终本国民众将会施压,今早结束战争。这场战争结束之后,马洛的领导地位已然稳固非常了。

至此,谢顿、哈定、马洛,成为了基地人民的三位英雄。

听说阿西莫夫在写基地系列时,借鉴了《罗马帝国衰亡史》。读这本书,似乎能瞥见世界文明的发展史,那些各国利益的角逐、社会的变革、经济的演变,读来感觉跟生活都很贴近。架构是虚空的,发生的事件又是“真实”的。诶,读完只觉得任重而道远啊。

最后是摘录。

“观看繁星闪耀的光辉,欣赏星团展现出难以置信的朦胧,好像一大群萤火虫永远禁锢在一处。”“帝国的覆亡是一件牵连甚广的大事,可没有那么容易对付。它的原因包括官僚的兴起、阶级流动的停滞、进取心的衰退、好奇心的锐减,以及其他上百种因素。”“我们见到的只是表面的强盛,仿佛帝国会延续千秋万世。然而检察长大人,腐朽的树干在被暴风吹成两截之前,看起来也仍旧保有昔日的坚稳。此时此刻,暴风已在帝国的枝干呼啸。我们利用心理史学来倾听,就能听见树枝间的叽嘎声。”

“每个人学到的都仅仅是极零碎的片断知识,无用又无益。知识的碎片起不了作用,也不可能再传递下去,它们将遗失在世代交替的过程中。”“为什么科学家都是九流的行政人员。或许只因为他们惯于处理弹性较少的自然现象,而不懂得如何应付善变的人心。”“从头到尾,你们不是依赖权威就是仰仗古人——从来没有自立自强。”“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射,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光明磊落总有好处,尤其对那些以卖弄玄虚著称的人。”

“每次遇到危机时,我们的行动自由便会受限,只剩下唯一的一条路可走。”“只要在战略性的地点,实施战略性的销售,就能在宫廷里建立起拥核的派系。”“任何宗教,出发点都是诉诸信仰和感情。

如果将宗教当成武器,那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武器不会反过来伤到自己。”

银河帝国读后感12

作为科幻小说家排行第一的阿西莫夫,他在作品中制定的《机器人三大定律》(现已修订为四大定律)至今仍为科学界所用。他笔下的作品归为三个系列,其中以银河帝国系列最为科幻迷熟知。此次再版,必须收藏!

话说,刚一入手此书我就迫不及待开读,在阅读中体会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柳暗花明的转机,在千钧一发、绝处逢生时所彰显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智慧及魄力,都不由得让你欲罢不能,大有一气读完地欲望。从宗教统治到贸易行商统治,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预示着现实中人类社会集团的演变过程。

掩卷回味,偷笑中惊觉此书乃是披着科幻外衣的一部政治小说呀,书中提到的那些政治手腕和外交手段时至今日依旧可圈可点!忽然间,我很期待银河帝国系列能够拍成电影,那绝对是不亚于星战系列和星际系列的荡气回肠的大作。

银河帝国读后感13

《银河帝国:基地》讲了一个敲冰求火的问题:如何通过银河系百千亿颗星球中的一颗位于银河边缘荒凉地带的微不足道的小星球,来改变整个银河未来的走势?

人类在小小行星上(他们称"地球")生活了十多万年久,建立两百多个行政区域(他们称"国家")。在地球上第一个会思考的机器人的帮助下,掌握改造外星球的技术,开启星际殖民运动。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带着愚昧与智慧、贪婪与良知,将银河系卷入星际战国时代。直至银河统一为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帝国——银河帝国。在银河帝国建国后12020年,哈里·谢顿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用数学公式推演人类的未来。在帝国走向衰亡期间,谢顿预见银河将经历三万年黑暗。他集合最优秀的科学家建立"基地",期望它成为人类的希望。然而帝国衰微,基地被强邻包围。人类面临抉择:受控制?还是奋战?

前三次谢顿危机都是由某位领导而解决。我不禁产生疑问,如果当时获得端点星控制权的不是哈定,而是百科全书委员会。如果马洛的行商没有出现,而是继续哈定政策的接班人上位。那历史是否改变?历史到底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历史上那些充满偶然性的小事件,如果偏差,是否会将历史导向截然不同的结果?

当然,阿西莫夫的"心理史学"对此是有解释的。心理史学预测的是宏观历史的发展,而不是微观个体的动作。因此,阿西莫夫的假设是,即使哈定、马洛由于种种不确定的原因而没有掌握端点星的权力,也会有其他"英雄"出现,让基地度过危机。用书中的话来说:"我们盲目信仰谢顿的心理史学——它最重要的前提之一,就是个人行为绝对不算数,绝不足以创造历史。因为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巨流会将他淹没,使他成为历史的傀儡。""这些尝试,就像是你在水面上拍击出的涟漪,而谢顿的巨浪则继续向前推进,虽悄无声息,却势不可挡。"

人类的自由意志,在历史中竟如此一文不值?千万人的努力奋斗,只是一场被历史操控的戏剧?那我们人类的个体,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银河帝国读后感14

仰望星空,天外那浩瀚的银河曾引起无数人的遐想;仰望未来,人类那未知的前途唤起许多人的猜测。而艾萨克?阿西莫夫所著的“银河帝国”系列便是其中最明亮的结晶之一。

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本——《基地》,但已经被它那宏大的世界观和层层推进的剧情所吸引:这本书讲述的是人类开启了星际殖民运动进而统一了银河系,建立了银河帝国。一万年后,哈理·谢顿开创了能够精准推演未来的“心理史学”,从而预言出帝国即将覆灭。为了让覆灭后的文明尽快获得新生,他在帝国流放自己的“端点星”上建立起基地,正式启动了一个伟大的拯救计划。

实际上,我一开始读时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本书虽美其名曰“银河帝国”,但作者对帝国和宇宙的宏观描写着墨其实很少,而更多是以许多个人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作支撑来讲解帝国的政治和科技。我习惯了《三体》这种通过猎奇想象震撼心灵的硬科幻,《银河帝国》这样主要讲述人文世故的软科幻确实有些不合胃口,但是,当我深入阅读进去,发现了它的超凡魅力。

《基地》通篇是以基地的起源和经历的三次危机为线索,串联起许多中短篇小故事。每篇都是从一个人物的`视角讲述他的事迹和思想,和其他小说常用的“上帝视角”相比,这种方法表达的内容很有限,也让我初读时倍感困难。但每当里面的人物以个人的口吻、平淡的语气讲解那令人赞叹的计划,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时,这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荡气回肠,却让我领悟到一种与上帝视角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的剧情就是基地与周边王国产生冲突,以及基地的几位英雄力挽狂澜。第一次危机起因是周边四王国对基地的科技虎视眈眈,而基地军事上的弱小而难以反抗。基地的一位英雄塞弗哈定游说各国,使得他们相互猜忌进而相互制衡,谁都不敢将基地占为己有。基地又将科技以一种宗教的形式教育王国国民,于是在第二次危机,其中一个王国的执政者试图发动战争,结果尚未开战就被疯狂的教徒们瓦解。第三次危机时,一个禁止传教、售卖技术的科瑞尔星球向基地宣战,但此前基地一直与其进行科技贸易,贸易的中断使得科瑞尔星球民不聊生,于是只得结束战争。

威慑平衡、宗教统治、经济制约,仔细一想,这些危机的解决方案都影射着现实世界,且每一个都印证了塞弗哈定的一句话:“武力是无能者的最后手段”。确实,在联系了现实中两国之间的碰撞,我明白了有时动用武力的确未必是最佳的选择,这也让我坚信《银河帝国》是一本披着科幻外衣的社会作品。

虽然目前我仅仅读了《银河帝国?基地》,即便它的世界观和主旨还未完全展现,但是其中幽默的语言风格和绝妙的剧情发展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软中有硬的科幻小说也让我体会到不同凡响的快感。

我期待着去看这一系列的其他十四本书。

银河帝国读后感15

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十万年之间,但这种情识一直持续到他们建立了一个会思考的机器人为止。在这种机器人的帮助下,入类最终统一了银河,建立了银河帝国。

在这个帝国建立后的12xx年,一位名叫“哈里。谢顿"的年轻数学家,预言到这个庞大的帝国将在300年内衰落。在银河帝国的质疑下,谢顿带领科学家们在银河边缘的端点上建立了“基地”。诚如谢顿所言,在一个多世纪后,银河帝国的边缘就开始叛乱发生战争,其中也包括端点星。但是,继哈里。谢顿之后,端点星后来的两位市长塞费。哈定与侯伯。马洛却带领基地人民度过了三次危机,成为基地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而每当危机来临时,哈里。谢顿总是会在穹窟中出现,为基地人民指清一条道路,让基地平安度过难关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有哈里谢顿面对法定的审判从客不迫,有银河帝国的皇帝的昏庸愚昧,有基地人民潜入敌人内部趁机发动政变的机智,也各位端点星市长面对帝国威助时的临危不惧。

这本书不是告诉我们一个确切的道理,而是有几十种道理穿插其中,互相牵制。不得不说,作者阿西莫夫真是一位伟大的天才科幻作家,就像他笔下的哈里。谢顿一样伟大。

银河帝国读后感16

刚刚合上这本书,我就心里回想里面的所有内容,时而让我提心吊胆,时而让我惊讶不已时,时而让我疑惑不解,时而让我恍然大悟,心想这本书咋就这么有意思呢?

让我心理变化最复杂的地方就是——基地人民心中第二位英雄,也就是出口成章的塞佛哈定,在94页上说:“四王国的历史中最有趣的局面,无疑是塞佛哈定的执政期间。”有趣的地方就在哈定和温尼斯见面后,在137页时,两人就你一口唾沫星子,我一口唾沫星子吵了起来,吵到139页时,温尼斯说出了他的野心,但哈定却像在玩过家家一样说到:“殿下,我自己正是这么想的。”

140页哈定用12008年的“牛皮”吹起了“气球”,152页,温文斯把自己的头轰得一点不剩,哈定的“气球”里有反击时刻定在午夜零时,再加上尼温斯的儿子被折磨的不像样,他明白一切都中了哈定的计谋,在这十几页子里哈顶都十分稳定,所以说遇事不能心乱,要镇定,而且遇事之前要安排好一切,要是我是哈定,可能都被害了上百回了,哈定的镇定和他那双嘴巴不得不让人佩服。

这本书十分让人欢喜,而且语句幽默,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银河帝国读后感17

不同于《银河帝国》的前两部,这部书是第一次看,只能说,非常的精彩,推翻了很多我在第一第二部中的猜测。

在第二部《银河帝国﹒基地与帝国》中,我猜测谢顿所指的第二帝国应该是一个更加民主更加坚强的政治体系。而在这第三部中,证明了我的猜测是错误的。第二基地的第一发言者解释,所谓的第二帝国将会由心理学家来执掌整个帝国的领导权,这样的帝国才会更加的和平而长久。然而,就算这是第二基地的第一发言者的解释,我现在也不敢确定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谢顿计划中的第二帝国。毕竟,全书的反转太多了,保不准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反转。

文中有两个无关紧要的小细节,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其一,艾嘉蒂娅在逃往川陀的时候在售票机上买票,阿西莫夫对这段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其买票的过程与今天火车站的售票机买票别无二致。科幻小说的描述在现实生活中得以重现,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不敢说在全世界,但就全中国来说,已经进入了一个无纸化的社会。书中所描绘的售票机自主买票那都算是过时的操作了,现在绝大多数的人出行都是网络购票,身份证直接进站乘车。其二,书中提到的艾嘉蒂娅使用的听写机,这个我们今天移动端的语音输入的功能是高度一致的。小说情节与现实交互,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阅读体验。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将骡对第二基地的寻找,第二部分将的则是第一基地对第二基地的寻找。不论是骡还是第一基地,其实都是想要摧毁第二基地。骡想摧毁第二基地是因为第二基地会阻挡他的霸权扩张,这个非常好理解;而第一基地想摧毁第二基地,这个就有一点复杂了。其实,大部分第一基地的人都非常依赖第二基地的存在,他们视第二基地为实现谢顿计划的底牌,这种依赖之强,以至于让他们丧失了进取奋斗之心。但与此同时,第一基地的另外一部分人是非常抗拒第二基地的,他们觉得第二基地的存在使得他们的行为宛若提线木偶,没有半分身而为人的自尊。而在本书的最后,他们似乎也达成所愿了,端点星上不再有第二基地的人,第一基地依旧还是达成谢顿计划的核心力量,殊不知,这也是第二基地想要达成的。

对于第二基地位置的探索,从第二部就已经开始了,在第三部的结局中,终于是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在已知结果的前提下反推,其实,无论是物理学还是社会学,甚至是第一发言者所说的“诗意”的角度来解读,第二基地的位置都指向一个地方——昔日帝国的中枢,川陀。这真的是即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再联系一下第二部中艾布林和第三部中拜耳﹒程尼斯在得知第二基地所在地时的反映,一切早有伏笔。

现在,第一基地自觉摧毁了第二基地,而这也恰好是第二基地的目的所在,他们再次隐身于幕后,作为谢顿的幽灵之手把控全局。第一基地已经有了自己的心理学家和精神杂讯仪,已有的东西真的会如同第二基地猜测的一样被时间洪流所遗忘吗?第一基地和第二基地是否终有一战?迄今为止,仍有众多未解之谜等着读者继续翻阅下文。

银河帝国读后感18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

每个时代有英雄或者说代表人物,但平凡的人才是时代的负荷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翁。平凡,这样一个洗尽铅华的词,从口中读出来,无端端的就让人有历经磨难之后的淡定从容而又宽厚良善之感。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词藻都没有。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人生就如同一个苦行僧的修行过程,我们要尝尽困苦,才能修习圆满。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轻易地,我就对文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因为自己的家乡就在农村,感觉里面这些平凡而深刻的人物形象不经意间就会与自己的乡亲们重合。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粮食作物,播种收获,父母儿女,还有不时的分别与团聚。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是的悲凉,还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平时的小娱乐,这就是乡村人的生活。虽说人生如戏,但戏台上的情节是紧凑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融合在几幕剧里。但人生充满着琐碎的矛盾纠葛,缠绕而又纠结的小细节,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是存在的,但平凡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电视剧里的这些情节抵不过日常生活中的细水长流,天冷的一句嘘寒问暖,天热时的一碗绿豆沙就足以慰藉我们干涸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里面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对那片苍凉而又贫瘠的黄土地的爱,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这里有亲情,有友情也有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那么深的爱,那么厚的情!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原来,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蕴含在这黄土地上平凡的生活里!这是时下流行的偶像剧里的矫揉造作的感情完全不可比拟的!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

少平,少安,润叶,晓霞,金波,兰香等,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朴素平淡的语言,些许带着点忧伤,塑造了这些深刻的人物形象,诉说的是那个时代,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那一个个可爱的人儿,有着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

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到现在回首长叹,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我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小虾米,但是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

从开学开始到现在,用了整整十天的时间看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心中感觉却不是像以前看完一本书的澎湃波涛,而是一种笃定感,还带着略微的一点沉重,在这本书里走了很久,仿佛一直都在追寻答案还是出口,其实到最后才发现,出口就在眼前,答案就在心里。

在这个充满变革与动荡的年代里,农民的生活,随着这个时代的进步,每天都在变化,农民的心情,也随着这个时代的脚步,在波动与纠结。追求?安逸?颓废?逍遥?勇气?沉沦?命运?鬼神?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在摸索与探讨中在慢慢看清。

孙少平,这个书中的有志青年,这个一次次跌倒却又绝不服输的少年,这个在煤矿上也仍有一股书生气一颗君子心的少年,给了我应该追求的榜样,是的,梦想在胸间滚动,无论多大的冷水也无法令其平息这场波涛,在文革的动乱里,小学,初中,高中,这个少年貌似快要改变了家庭平穷的历史,无奈文革破坏,让他失去了那么宝贵的上大学的机会,回家和父母打个上工,集体化的运动,但是怎么可以抚平他一个读书人的决心与志向,他不甘在农村过一辈子,不甘让平庸如此轻易的占据他的人生,他有希望的人生!后来他的命运有了转变,他成为了村上的一个教师,但是这样至少让他有机会再接触那些令人振奋令人大开眼界的广阔的世界,他的心态在命运的转变中成长与成熟,后来文革结束,实行包产到户制,他又成为了一个地道的农民,为家里的生计操劳,可是他仍然不甘于此,仍然不敢一辈子就这样藏在这个小村庄,远离那个丰富而且奇妙的世界!他的心再一次蠢蠢欲动,再一次他的心战胜了这个社会的平庸!即使不能上大学,他也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番,即使可能穷困潦倒头破血流,他仍然要追求那渺茫的机会,仍然要追求那个属于他的幸福!在那个对他来说如此之大的城市,他仅仅是一个工匠,但是即使那样,他也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勤奋在所有人中脱颖而出,并且多次得到贵人的相助,这一切都是他努力的结果。他的未来,转折几番,到了铜城的煤矿上,这就是他在故事里的结局,他仍旧突出,仍旧勤奋,仍旧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他的心智在不断成熟,对人生的看法有了更对的见解与联想。最后他放弃了省城的工作,还是决定回到那个他热爱的“黑姑娘”的怀抱,他的选择,只要坚持下去,又怎么会错呢???对于爱情,孙少平却也在挫折中一步步走出那个狭隘的世界,从最初的郝红梅,因为同是平穷的出身,互相的同情与安慰,到喜欢,但是却被世俗所分开,贫穷的女生不能忍受自己再找一个贫穷的男人,命运多舛。接下去的田晓霞,他们是心灵的慰藉者,他们一样在前进,一样在温暖着彼此,一样在挥洒着青春的热情!他们渐渐冲破了世俗,放下了不平等,接纳了彼此,可是谁知道一个伟大的女性为就一个在洪水里的女孩儿牺牲!这给了他太大的打击,在他们约定的那一天,他去了,可是她却永远无法赴约,这份爱过于伟大,让人沉醉。最后,他拒绝了他一直当为妹妹的金秀,面对这位同是先进的大学生的表白,他仍是男人的冷静与分析,他祝愿她幸福,他退出了这场感情的相互追逐。在我看来,他真的是平凡中透露着伟大,他的梦想不曾放弃,他的坚持不曾断过,他的热忱在一次次的困难后也变得更加强烈,我喜欢这样有骨气的男生,这样的人,生活再苦,也不会将他击倒。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3

--辉煌的一生不是如波涛翻滚,而是平凡如河水般地淌流不息

生活像支万花筒,色彩缤纷包罗万象,在后现代的今天,她衣着华丽,顾盼生辉,步履匆匆。奢华的外表激发着人性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的本能;多情的眸子,迷乱着世人那颗不太安分的心蠢蠢欲动;远去的背影,让追求者的灵魂赶不上疾驰的脚步,置身其中难免习以为常,但当路遥先生的作品《平凡的世界》让我看到时,我仿佛闻到了那黄土高原的气息,心里有种实实在在的感觉,那么清醒的悟道,熙熙攘攘的名利其是只是一场云烟,尘埃落定铅华洗尽,平凡才是生活的本色。

《平凡的世界》描述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实现梦想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痛苦,这是第一个映入我脑海中的词汇。从少平少安这两兄弟记事起,痛苦就像他们的影子,与他们形影不离,生活上的贫困让他们

只能在痛苦与痛苦之间选择,从甲乙丙丁的选择到爱情事业的选择无一不是如此。路遥先生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出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他们兄弟俩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一系列复杂的矛盾纠葛纷繁地交织,荡气回肠。

在这个急功近利,崇尚物质的时代,当更多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鱼肉百姓,有多少人能够像田福军那样不惜以自己的仕途为代价,让村民们丰衣足食;当更多人沉溺于儿女情长而置亲人于不顾,有多少就像孙少安为了身边人的幸福,甘愿放弃自己美好的爱情;当更多人贪图安逸享受,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有多少人能够像孙少平一样甘于投身苦难之中,追求深刻的人生体验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先生着重刻画一个人物是孙少安,他是一个责任感极强的人,凭借其超乎常人的吃苦精神和精明强悍的胆识,孙少安成为了双水村的能人。身为子女,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年少时成绩优异的他,甘愿辍学来帮扶家庭;身为生产队长,他总是带头苦干,无时无刻不操心着村民的生计;身为兄长为了不让妹妹在以后受苦,他辛勤劳作确保她能顺利完成学业。在双水村,他不仅要同与生俱来的贫苦搏斗,还要处处提防村书记田福堂的算计,出于对孙少安才干和威望的嫉妒,田福堂多次利用阶级斗争刁难他,孙少安就是在家庭和政治的双重压力下顽强抗争,负重前行。

随着剧情的发酵,正当我心中的同情逐渐弥漫时,路遥先生的一句画外音将我震醒,痛苦不是白忍受的,它会使人更加强大。如果说从平凡蜕变到伟大需要一种催化剂,那无疑就是痛苦。这也许正应了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

路遥先生说过: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的确,生命总有缺憾和苦难,人们的种种挣扎和奋斗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和苦难。而个人精神和意志,生命周围的亲情和爱情无疑是作品中成为挣扎和奋斗的支撑点,是最后走出苦难,诞生灵魂之歌的基础。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茫..........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4

一次,二次,三次,我在心中默默地念读过的那本书的次数。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那本书又有着怎样的魅力?竟让我这样的情有独钟?呵呵,请别急,我这就为你揭开谜底:这就是当代著名作家路遥百万字的长篇巨著——《平凡的世界》。这部书从一个普通的“双水村”清晰的延伸到铜城的大牙湾,北工大学,展现了西北高原广阔的风貌。全书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渐渐铺展延伸,令人深深地触碰到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穷苦人民的对命运的不满和反抗,时时感受到的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处处能捕捉到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一幕幕纷繁交织的难忘镜头。读来真是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既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又都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作品中的孙家当初可是“村里出了名的穷家子”啊!上有老母,全家住一口破窑,甚至当初连饭也没有的吃。尽管最后少安和秀莲办起了自己的砖厂,一天天的红火;少平也有了稳定的工作,但自农民出身的两兄弟依旧忘不了自己的从前,时间也抚不去过去的点点滴滴,他们一直渴望着改变,绘制别样的生活。而这恰是书中最引人感动的,正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演奏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路遥在这部巨作中为我们描绘了许许多多角色不一、个性鲜明、立体感强的人物形象。可在小说的种种人物之中,我最欣赏的。不,是最在意的人物之一就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在《平凡的世界》整本书中,在哥哥少安的砖厂开始盈利的时候,他身上背负的压力也是逐渐增加,他身后的背景也在不断的改变:一开始是朴素平常的原西县,再者,就是繁华的街头,但是这次少平是以揽工者的身份出现——荒凉而又穷苦。而当他终于到了大牙湾,终于成为了一名正式工人,拿着高薪似乎终于如愿以偿时,在他的生活中却出现了一个晴天霹雳:他深爱着的晓霞却被洪水吞噬了生命!他不敢相信,亲爱的晓霞怎么可能这样离他而去。

我们常见的生活中的普通的人受到生活接二连三的打击,时时怨天尤人、甚至绝望轻生。但他却能咬紧牙关,连“放弃”都没有想过半点,因为他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着和继续奋斗。在我的眼里和心里他无愧于作者精心塑造的典型的西北好汉形象。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他们面对困难的勇气和生活的信念令我一生敬佩。无论你会熬多久的黑夜,太阳明天依旧要升起!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5

家境的贫寒,摧残着他的肉体,却没有摧残他坚韧不拔的意志;生活的压力,消耗着他的精力,却没有消耗他激情似火的热情;他人的嘲笑,打击着他的自信,却没有打击他勇往直前的动力……他,虽处平凡世界,却是不凡之人。他用努力奏响人生优美乐章,他用勤奋绘出人生五彩画卷,他用努力创造人生辉煌。

他,虽处平凡世界,过平淡生活,做平淡之事,但他,却不甘于平凡。他,就是不惧风雨,坚韧不拔,勤劳朴实的孙少安。

他家境不好,穷的可谓是“揭不开锅”,平日竭尽全力劳作,到头来也是“供不应求”。然,在家境如此之贫寒的情况下,他的父亲孙玉厚竟毅然决然地决定送他去学堂念书,这于他而言,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怎甘心放过?他人穷但志不穷,凭借他的努力,他每次考试均名列前茅。若顺着这个趋势,持之以恒,他定能凭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拼出一番成就。但,人生无非是这样,有起也有落,命运就是这样造化弄人:贫穷阻碍了他前进的道路,他不得不在家劳作,挑起了赚钱养家的重担……如此之命运多舛,如此之跌宕起伏,他的热情也并没有被这接踵而至的挫折打消,他反而更加卖力地工作,不止为自己,更为了家人。

他艰辛悲惨的经历,令人唏嘘不已,带给我们更多的,便是反思。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确如此。他们从小就得背负生活的重担,承担我们难以想象的痛苦。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写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究竟是逆境中容易出人才还是顺境中易出人才,这句话就一目了然。顺境中,人们有着丰富的物质条件。有的人,胸怀大志,借着这优异的条件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有的人,贪图安逸安于现状,将这些条件挥霍一空,最终悲守穷庐。逆境中,人们的物质条件贫乏,甚至吃穿都成了生活一大难题,更何况出人头地了。有的人,身穷志坚,他们的物质条件是贫乏的,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他们不甘现状,使尽浑身解数只为改变现状,凭自己的努力攀登世界的高峰;有的人,遭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打击,郁郁不得自终……由此来看,顺境好像更容易出人才,有丰富的物质条件,崇高的精神理念不就如虎添翼吗?

事实上,我们忽略了一个细节。逆境,即困难的处境,经历过人生大风大浪的人,还会恐惧于未来的艰难险阻吗?现实生活中衡水中学、毛坦厂中学努力奋斗的学生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有他们那样努力,那样惜时,那样拼命吗?恐怕没有。那考入知名大学的数据便是他们努力的见证。因而,我们可说,逆境中易出人才。然而,这并不是说让我们感谢苦难,感谢挫折,而是感谢那个在苦难中奋力拼搏的自己。苦难带给我们的是悲伤,无奈和绝望,但在苦难中坚强的自己,才是真正的磅礴的力量。正如孙少安,身处苦难身受雷霆万钧,却努力奋斗,无惧艰险,这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努力是弥补天赋的秘籍,是成功的重要转折点,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不是在打击你,而是在告诉你必须付出比他人还要多的努力,才可以跟上他人的脚步,甚至超越他人。

平凡,不是限制;贫寒,不是阻碍;嘲笑,不是否认。努力努力再努力,奏响人生乐章,描绘人生画卷,创造人生辉煌!在平凡的世界,做不凡的人。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6

第一次看到《平凡的世界》还是在初中,一个晚自习上看到同桌抱着一本很大很厚的书在看,下课他放下书去上厕所,自己就随手拿来翻了翻。同桌正看到孙少平的住校生活,而自己因为是农村户口,父母为了让我接触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也在市里的一所寄宿制学校就读,读到孙少平住校生活的各种心酸苦楚,一下子就形成了强烈的共鸣,于是向同桌许诺各种好处后借到了书,但也只借一天时间。

由于宿舍每晚十点半关灯,所以自己带着手电筒,窝在被窝里继续熬灯苦读。本来打算看到凌晨一两点就睡,但越看越停不下来,一不小心就熬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课藏在桌子下继续看,最终的在截至的时间看完了全书。看完后整个人并没有觉得困倦,反倒高度亢奋,觉得自己内心深处生出了一种强大的力量。

再次看到是在高中课堂上,语文选修小说课本里有一段《平凡的世界》的节选,当时这本书在班上很流行,而且根据原著拍摄的电视剧正在热映,心想自己虽然初中看过一遍,但是看得太过着急,只关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没有仔细体会文笔,细节处不够,于是自己去书店买了一套,一共三本。

当时自己已经考入了市一中,时间和心情都很余裕,加上是老师推荐阅读,要求写出读后感。自己读得很细致,但那时觉得自己已经是高中生了,总以为思想已经独立,处处追求反叛精神。于是在肯定这是一本很励志的书的同时,读出了社会的不公,阶级的分化,乡下人的落后愚昧和心机,城市里人的自私冷漠和精致利己,甚至觉得主人公有点逆来顺受,过于赞美生活的苦难,而未反抗苦难的本质,尤其在好奇之下看完了《人生》,觉得故事过于流俗,套路,一度有点不屑。

高考后成为了大学生,开始初步接触社会,也开始了碰壁之旅,才知人生不如意之事很多,纸面上的理想终究是理想。认识到面对时代的洪流,其实个人都显得那么渺小,卑微不已,无能为力,也就是所谓的平凡,所以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反抗,但我们我们不应该就此自怨自艾,随波逐流,努力过好平凡的一生其实本身就很伟大。

大学旅行期间,有一次去陕西的一个博物馆,叫陕西医史博物馆,匾是启功题的,自己自认为是文史爱好者,于是进入参观。在博物馆的一展厅进门有一堵名人题词墙,上面大多是一些有名的医家,我基本没有一个认识的,但看到“路遥”一下子就觉得亲切起来,如同自己的老熟人一样,然后在回来的路上下载了电子版的《平凡的世界》,看了一路。

看完感慨颇多,于是顺便我查阅了有关路遥的资料,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才重新了解到路遥。在苦难的时代,命运多舛,但依旧不坠青云之志,孙少平是他的影子,也是无数陕北儿女的影子,他们有血有肉,充斥着一种原始生命的张力,在苦难面前他们痛哭过,犹豫过,但最终还是迎难而上,用拼搏去稀释苦难,重新定义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虽然平凡,但绝不平庸。

而是坚信:“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平凡人也能过不平凡的生活”!如书中所言:“他们往往带着一种悲壮的激情,在一条最为艰难的道路上进行人生的搏斗。他们顾不上高谈阔论或愤世嫉俗的忧患人类的命运。他们首先要改变自己的生存条件,同时也放弃最主要的精神追求;他们既不鄙视普通人的世俗生活,但又竭力使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7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你有什么想法呢?下面我对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写了一家人,写了一片人民,写了一个时代的中国。从文革后期到改革开放的前期,在这个时代里老去的一代人,在这个时代里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这个动荡激昂的时代,都给他们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他们的汗水早已蒸干,他们的故事人们不再提起,但他们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我的爷爷,就像刘玉厚一样,朴实忠厚的老农,一辈子扎根于黄土;我看到了我的父亲,经受过文革的考验,然后思想逐渐解放,但就像孙少安一样,再也离不开那几箍窑洞,离不开他的小事业,离不开生他养他的小村庄:我看到了我的母亲,经受了无数的忍冻挨饿的日子,熬过了无数孤独的夜晚,像贺秀莲一样勤快爱家,操里操外,终于凭借双手改变了生活;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我自己,我想孙少平一样,年轻气盛,拥有梦想,不怕吃苦受累,只要有一口气在我都会坚持,渴望通过自己的双手打造自己的天地。

可是在这里他又使我自卑,我自卑没有他那么勇敢独自出去闯荡,因为我还在上学,然而我有没法比得上孙兰香,成绩不好。我自卑没有他所拥有的热烈而甜美的爱情,虽然最后留下了永恒的伤。但他毕竟是故事里的人对吧,我不必对自己失望而妄自菲薄。只不过我们有不同的路,有了更好的选择,因为大时代已经不一样了,因为我们不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我应该珍惜,珍惜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困难,不必为了自己吃最差的饭菜而自卑。珍惜自己没必要因为身份的低微就不敢和“高贵”的女生谈恋爱。所以我是幸福的。

但看完全书我又很是悲伤,悲伤那个时代。悲伤那些有情人最后也没有钟情眷属,悲伤那些受尽苦难的善良的人待苦尽甘来时却离开了人世,悲伤那些随着经济发展而渐渐失去的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情感。

然而,每个动荡的年代都不仅仅伴随着悲伤,还有让人钦羡的激情。

我又不得不羡慕,羡慕那个时代的人们的纯真,同学之间通过通过读书和思想交流辩论而增进感情,那些人性的美都直接植栽在心灵的沃土上,爱的真真切切,爱的轰轰烈烈,没有欺骗,没有隐瞒,没有矫情。有的是相互的理解,有的是更多彼此的关心,有的是永远都誓言。

人这一生并不长,我并不渴望过多么繁华的日子,但求真情长存,真爱相依。若能如此,抛洒再多汗水又如何。但我们生活的时代就是这么悲剧,幼童被撵而车不停,老人跌倒而人不扶,子不孝,亲不交,爱情似乎是金钱的游戏,所谓的家只是一座空房。我们到底该为他们的时代悲情,还是该为自己所处的时代而哭泣。

这也许就是平凡的世界,我们每个人,无论所处什么时代,经历了多少悲伤,都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

我们都上了一列火车,火车开往哪里?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的终点站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前面有什么样的风景?我们也无从谈起。我们作为平凡的人,所能做的不负生命的事就是好好珍惜,好好珍惜短暂的生命时光,珍惜亲情友情爱情,珍惜我们能够看到风景和能够到的地方。无论经历什么苦难和悲伤,抑或幸福,我们都不用过于纠结,因为在时代的车轮上,我们是多么的平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8

本人读书不多,涉猎的杂书又少,所以一听到还要写读后感,头立马就大了。无奈读书会定期都得分享心得体会,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终于想起自己中学时代曾经认真看过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

印象中这是我自己掏钱买的第一本小说,原因是学校的书摊大减价,不买几本总觉得是亏了,翻来翻去也就它厚实一点,觉得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其实,在正式翻阅小说前,我看过路遥的另一部短篇《人生》以及翻拍的电影,《平凡的世界》其实就是《人生》的2。0加强版。同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同样作为西北人的我,和路遥一样对黄土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而这种感觉在其他外省人心中是不那么容易体会到的。

《平凡的世界》有点文革伤痕文学的意思,不知道为啥我比较喜欢这类带有反思性质,又带点伤痛的东西,看起来特别过瘾。书名起得很好——《平凡的世界》,因为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是平凡的人,做着平凡的事,体会着平凡的世界里的酸甜苦辣,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大概也逃脱不了这个世界的平凡。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人生就该如主人公少安、少平那样不低头,不断地去探索和追求,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一种让所有人都为之叹服的人生之路。

路遥通过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给读者呈现出了一个个普通人的平凡的人生旅程,但我们却在平凡之中看到了主人公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成熟经历,展现给大家的是那个特殊的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受过高中教育的少平无疑是那个时代的农村知识分子之一,路遥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当然也有一些我不喜欢的缺点——好高骛远,正因为如此,一个平凡的人的面貌才能如此活生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觉得他就是我们周围的某一个人,甚至是某个阶段的自己。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但是在逆境中的自卑与懦弱我们不应该去嘲笑,相反还要用另一种眼光学会去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来的自卑里的坚强让人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孙少安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们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同时又教导我们怎么去生活,如何面对生活。

在这个人心比较浮躁的时期,每个拥有并在追梦的人都该重温一遍《平凡的世界》,因为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环境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究竟有多大目前还不好说,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改变了青春时期我的思想、行为、态度。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仿佛回到了父辈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等待我们的是幸福还是灾难,就像我们永远不知道看似外表完美的苹果里面是好是坏,只有自己去品尝才知道那未知结果的味道。作为平凡的我们,注定会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9

书的开头,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的农村学生;书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普普通通的煤矿工人。从头至尾,孙少平都没有能够脱离所谓的“社会底层”。可是时至今日,每每想起《平凡的世界》,想起孙少平这个平凡的人,这个人物身上的自尊都令我汗颜。

初中时在读者上面看到了“早晨从中午开始”。对这句话无限感慨,认为它概括了他们那一代人的人生轨迹。我却被这文章中记录的作者路遥创作《平凡的世界》时的各种准备工作所吸引。头一次知道,原来为了写一本长篇小说,要在一个荒郊野外独居数年;要通读十年间的报纸,记录各种事件(后来知道,这也就是所谓的“doingresearch”),翻阅报纸到手指被磨得露出毛细血管。这些听起来艰苦以至于荒谬的事情,对我却有着巨大的感染力。直到今天,我仍然对这种被王小波描述为“反熵过程”的,人对于某一事物不合常理的执著,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

坦率的说,这本书有很多我不喜欢的地方:作者强加在人物身上的褒贬之辞;书中没有一段善终的感情;孙少平和田晓霞好的莫名其妙;田晓霞的死和孙少平的尿失禁等等。甚至每一个人物的身上,都能找到不讨我喜欢的性格。

可是这本书却最终吸引着我,这是因为它有个引人入胜的开头;更重要的是,它教我认识了一个平凡人的自尊。

孙少平在物质生活上是窘迫的,在精神上是寂寞的(田晓霞只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但我从来没有在生活中见到任何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精神世界。

这些年来,我们身边充满着各种或者聪明、或者自命不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人。偶尔回到故乡的亲人中,短暂的享受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莫名的崇敬和优越感,似乎自己很有成就。但一想起孙少平,就如梦醒一样惊悟到自己精神家园的荒芜和贫乏。

我心中的孙少平,是个“讲究”人,在平凡的人生境遇中,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仍一丝不苟。和他相比,那些盛气凌人的“成功人士”们却大多活得像个动物。

儒家讲“慎独”,是在没有监督时的道德自律。而孙少平的精神追求,也是在无人欣赏的情况下的个人的选择。他的周围不是一个能够欣赏和奖励他的这种追求的环境;他也没有如许多“爱书之人”那样如孔雀般陶醉于自己的才情,展示自己的品味;他甚至不是因为专业上的纯粹的热爱而去学习。他对精神世界的一丝不苟,仅仅是因为他把自己作为一个高贵的人,来由衷地尊敬和爱戴;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个动物,潦草的对待;或者当成某个社会角色:“白领”、“x总”,从这些角色中寻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成就感。

这样的态度比任何话语都有力量,这样一个高贵的普通人比任何社会角色都更令人诚服。社会上流行着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来判断他的质量;我身边也不乏动辄对他人的“成就”或“品味”作褒贬之辞的朋友。我总觉得我无法与他们为伍,无法接受这样的价值,因为我见识了孙少平这样的人,我更愿意相信这样的人的存在。人可以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而自己尊重自己,做个高贵的人。

我对自己的种种一直都不甚满意。但《平凡的世界》教给我的,是为数不多让我为自己感到骄傲的地方。《平凡的世界》是一本我愿意让我孩子读的书。只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让我由衷钦佩的人。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0

自我开始看小说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也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了。凡是一部好的小说我都不会囫囵吞枣的去看完,必要是身临其境的感受去享受的。故然在这部小说我没有放过每一自然段,甚至可以夸张的说连一个字也不曾舍得放过。我想慢慢的斟酌,欣赏的同时而且享受着。

平凡的世界是描绘一群为了自己的光景,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地奋斗的平凡人,但在作者笔下的他们是一群不平凡的人。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非常耀眼,书中的人物也好像活着似的。这部小说不仅是让人眼得到享受,更多的是像一场雨对人们灵魂的洗礼。

《平凡的世界》路遥笔下以孙家两兄弟对生活的憧憬而奋斗的镜头式打开全文的文路。而在作者笔下更注重孙少平在高中到省城大牙湾煤矿的情感变化一一清晰地描绘了农民阶级底层的人物形象。详细的写到人的自尊到自强不息再到奋斗、追求自己内心世界,脉路构思让人读起来荡气回肠的。

也许这也是路遥精神世界的一种信仰,所以铸就了这么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孙少平在高中时代所遇见的人和所经历的事都让他自己确信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也可以活得不平凡的,但在每个人面前他不显得那么的自卑,那时候就一餐饭可以衡量一个人的生活条件。仅仅因为一个黑馍馍让他慢慢地从自卑走出来,他变得自信了。恰在这同时他认为了和自己同病相怜的郝红梅的出现了。

就因为这,他们互相借书的过程筑建他们的友谊桥梁。以前的眼神交流也逐渐多是语言上的交流。但这不是长久的,旁人的流言蜚语让他们不得不断了来往。恰在这同时他又遇上了一位精神相谋的知己,她叫田晓霞。日子长了,她也许是心生情愫,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感。

荒凉无尽的黄土高原竟然在他们不懈的努力,焕然一新了。山峦也绿了几处,田野上总是让农民五谷丰登的一幕。真让人感动啊,大地也哭了。正是在作者笔下的十年季节跨越性变化,农民们也渐渐地苏醒了,各家各有自己的家业,家景也胜过往日了。向来死气沉沉的黄土高坡也像复活似的精神抖擞起来了。

是的,平凡的`世界铸就了一群不平凡的人。问心一句,那我们呢?还在生活的路上迷茫着,还在深夜里颓废着吗?我们也许应该早点卸掉身上的累赘,为此为了我们的生活添上几处光彩,哪怕也只有一点点呢!那也让我们自己问心无愧,让灵魂也得到安抚。是啊!生活也那般艰苦,现实是那般残酷的,可灵魂却总是不甘心的向命运屈服啊。人生啊!为何要安排这些情节,这些剧情;或许这早已不重要了,因为活着就是为了让活着更加的有意义。

也许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吧。拿小说里的人物来说,就好比如:少安与润叶有缘无分的爱情,而少安与秀莲发生了一段淳朴的乡村爱情;为了自己的光景步子向前的奋斗着。润叶则是阴差阳错的和李向前结婚了,到后来不知是善良和同情的作祟还是什么,他们也幸福的生活着。孙少平和晓霞一段浪漫的爱情却被一场无情的洪水分隔人间与天堂两地了。金波对草原少女的日夜思念,还有润生和郝红梅的不解之恋。一幕幕让人心暖的爱情故事也在路遥的笔下变得不朽了。

一波三折的故事,突出了惟妙惟肖的人物形象;让人尽收眼底,处处触碰人们深处的心弦,甚至是灵魂也得到了升华。是啊!靠自己生活的人,连灵魂也是安宁的。

这部小说让作者路遥安排得有条有理的,来龙去脉也是那么顺畅。但恰恰不足的是这篇没有颜色的读后感,也只能写到这里了。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1

著名作家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曾荣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当时觉得这本书写得很真实,同时也从孙家人身上学到他那股不服输的韧劲儿;初中看了第二遍,了解了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社会形势和人们的心态,以及一代青年农民奋斗的艰难历程;高中又看了一遍,发现作者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把众多人物的关系交织在一起,成功地刻画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通群众形象;上大学后,在学院图书馆也发现了这本书,便再次爱不释手地读起来了,而且越看越着迷。这次认认真真地读过去,感触又加深了不少,因为这次我从中发现了“平凡的英雄”。

先说孙少平吧,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青年,在他身上我们能发现很多的不普通。从第一章开始,我们便看到这个面黄肌瘦、身材修长的孙少平同学如饥似渴地阅读名著,馈乏的物质生活丝毫没有影响他精神生活的充实;读书期间,他曾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曾让他百般难堪的跛女子侯玉英同学,还有他不计前嫌地用自己苦心积攒的钱去赎偷手帕的郝红梅同学;在他做小学老师的那段时间,他仍不断学习,关心国内外大事,而且主动向金家示好,使孙金两家冰释前嫌;在丢掉这份工作后,他不甘一辈子呆在这个落后的山里,于是他跑出去打工,从最基层、最苦、最累的活干起,咬着牙撑过了那段极其艰苦的岁月。期间,他仍坚持读书,这是多么的难得可贵;由于他吃苦耐劳,懂事好学,获得了曹书记的赏识,在他与晓霞的帮助下,孙少平成了一名矿工工人;在矿区,农村出生的他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而且干得十分出色。他将煤矿当成了自己的家,所以在后来为救工友受伤而能够返城时,无动于衷,毅然走向了他视为家的地方——大牙湾煤矿。

孙少安,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轰轰烈烈的农民企业家。在农村生产体制改革后,他凭借自己的大胆、睿智以及吃苦耐劳的品质,迅速地崭露头角。尽管在他奋斗的历程中不免艰辛,但凭着他坚韧的性格和良好的机遇,他还是挺过来了。他的成功,让孙家人在双水村确实扬眉吐气了一回。在他富裕后,还不忘村里的穷苦人,他乐于帮助村里穷苦人的事还被传为佳话。穷惯了的孙少安在赚了几万块钱之后,心里彷徨了好一阵子,最后终于做出了明智的决定,将部分资产捐出,为村里建了一所现代化的小学,这是一件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义举。

还有我们的晓霞,作为地委书记的女儿,她却对一个掏煤的男人情有独钟。虽然他们之间在地位、生活上有很大的差别,但他们却志同道合,勇敢地走到了一起。让人痛心的是,敢爱敢恨的晓霞却因为在洪灾中为救一个小女孩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一朵铿锵玫瑰就这样从我们眼前凋谢了,但她的身影却深深地刻印在我们的脑海中。

还有我们润叶姐,一个敢作敢为的女子;秀莲,一个默默地为家庭奉献了自己一生的女人;地委书记田福军,一个成功的改革家、政治家;孙少平的师傅王世才,一个为救徒弟而奉献出自己生命的伟大矿工……这里有太多太多奉献在这片黄土地上的英雄。

英雄是“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的伟大形象。有首歌词这样写道“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平凡的世界,同样需要英雄主义光辉的照耀,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也应该向这些英雄式的人物学习,在平凡的生活中做一名平凡的英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2

繁华而复杂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渺小而平凡的。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你和我。

然而就在这平凡里,在黄土高原的另一个世界上,有磨难与幸福,有奋斗与失意,有善良与邪恶,同样也有爱与痛的故事在发生着。

我并不想说书中的时代变迁或者概括改革开放多少年的缩影,我只是单纯地想说说这个故事,这个路遥用尽生命写成的故事。少平少安和他处在社会底层的家庭在这样如黄土高原一样贫瘠的世界里生存着,靠着自己的双手收获那么一丁点的幸福。

少年心事当拿云。

和所有心怀梦想的少年一样,他们也在期冀着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样的未来梦想,我们或许终难懂。这个未来里有《牛虻》,有一份像样的菜,或许还有田晓霞。有一个砖厂,有落在时光和记忆深处的学校,还有一个叫做“润叶”的女孩子。在那个时代,那样的人生里的憧憬和期待。

我们不懂,连同那个时代的奋斗,我们都不懂。少平为了馒头,为了学业,甚至为了尊严而拼命学习的劲头,辍学回家,开挖煤田,用瘦弱的肩膀担起沉重的人生的坚强,我们不懂。少安为了少平和兰香有学上,为了给老人治病,为了那个叫做“砖窑”的人生而经受的贫穷,我们也不懂。人们,早已学会了放弃同情也放弃怜悯,而是用尽生命中最后的气力去生活,从未放弃,从未屈服,哪怕是故事末尾黑煤窑般的昏暗里。

那些贫穷的日子,寂寞的时光里,我们不懂的爱情与人生。少平与红梅的懵懂,与田晓霞的悲剧,少安与润叶难全的痴恋,润叶对向前的责任,金波对蒙古姑娘的罗曼蒂克……爱情总是背负了太多所谓的责任与意义,赋予了太多时代和生活的可怕承重。

田晓霞的死,我彻彻底底地哭了一回,悲剧总是喜欢把美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我揉着哭红的眼睛祈祷着作者安排一个奇迹,让滔滔洪水退去或者侥幸有人相救,给少平也给田晓霞一个团圆的未来。可是,我终究是知道的,人世悲欢总是如此突如其来,即使早有防备也会措手不及,何况那是不曾想到,也不愿发生的。那随着洪水流走的,不只是让少平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田晓霞,也是少安的润叶,是山西煤窑的师娘的丈夫,是金秀淡漠的生活,是那些安放精神的却轰然倒塌的信仰。

欲说还休,我们都不再期待少年心事,那些在生命中闪烁的爱情或者梦想也不会永远光鲜。时光无情流走,剥离生命的呐喊是来自黄土地最深沉的叹息还是来自黄土地之上的少年们用活着的勇气发出的坼天遁地的咆哮?时光的烟灰迟早会流成岁月的河,那里面漂浮着如煤炭般乌黑却闪光的记忆。

苦难是骨子里幸福的血,痛却光辉着。我看着这些人在穷苦的人生里坚定而骄傲地活着,突然意识到那些蛰伏在所有角落里的人都这样努力地生活着,这就是美丽的灵魂。

什么是命运?爱情?亲情?苦难?奋斗?社会?历史?时代?我不得不重新思考。似乎所有的人都是受难者,但似乎所有的人又都是幸运者。因为我们还懂得祈祷,懂得期待,也懂得用最虔诚的心去爱,去奋斗,去生活。我们大多在命运的掌控之下趋于平凡,然而就在那些平凡的琐事之中,坚守着我们一贯的高尚品质,又让我们如此不凡。我们或许离伟大很远,但是离可贵已经很近。这是一部用生命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里有平凡的街景,平凡的生命力流淌着不平凡的感动。平凡的灵魂来到这个平凡的尘世,已经爆响了这个繁华的人间。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3

我读过的书很少,读过的长篇小说更是寥寥无几,《平凡的世界》是我读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被其中的精神品质所触动,对这本获茅盾文学奖的巨著读一遍就写读后感,或许不深刻,我仍旧想写一些心中之感。

首先,《平凡的世界》这个名字直击心灵,芸芸众生中,爱因斯坦似的人物毕竟是千万分之一,我们都是平凡中的大多数,在平凡中创造生活。书中的人物的生活方式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他们仿佛就是我们自己及其身边的人,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演绎着平凡但不平庸的生活。

少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黄土高原的男子汉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六岁便干农活,为使弟弟妹妹上学,十三岁辍学扛起家庭重担,十八岁成为庄稼能手。因为有这个刚强的哥哥,妹妹可以无顾虑的完成大学,弟弟可以离家去远方闯荡,这是一个伟大的哥哥。少安这个理智坚毅的男人,面对纯洁美丽的润叶这个青梅竹马的表白,谁能不喜欢呢?可少安明白门当户对的婚姻对自己的重要性,知道自己家里需要的是一个共同劳动、扛起生活重担的妇女,他给予不了爱情美丽的果实,于是他理智的放开了润叶,寻来了陕西姑娘秀莲。少安,人民创业的典范,少安创业砖窑,在遭受打击,砖窑即将倒闭之时,少安积极为之奔波,再次奋起,面对苦难,他选择了拼搏,并且造福双水村百姓。他不停激励我们,是我们大学生的正能量典范。

少平,不停止前进的勇士。少平即使不念书,仍坚持读书,用知识浇灌心灵,对生活充满希望,用一颗勇敢的心闯荡社会,不安于现状,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诠释到了极致。同时也启示我们:珍惜现在优越的教学资源,努力增长知识,在社会中拼搏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少平,爱情的幸运儿和悲剧者,纵观茫茫人海,寻到真心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何其不易,又何其珍贵啊!少平做到了且行且珍惜,少平和晓霞二人心灵由远及近,渐渐相知,最终缠绕相恋,与甜蜜幸福近在咫尺之时却又变为阴阳相隔,令人分外惋惜,当读到晓霞为救洪水中的小孩意外死亡时,我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我多么希望晓霞像古装电视剧里女主角一样,不管跳崖还是跳湖都不会死还会因祸得福的情节一样啊!读到晓霞父亲通知少平,我才不得不承认晓霞确实去世了这个事实,面对这么大的打击,少平需要多么大的心理承受力啊,少平的坚毅令我们肃然起敬,虽然白天晚上梦里都会有晓霞的音容笑貌浮在脑海,但他在勇敢真诚的活着,他知道晓霞希望他活着,家人希望他活着,最爱他的人希望他活着,他有什么理由去做傻事呢。联系现代,因失恋而想不开的人也不在少数,看看少平,读读《平凡的世界》,你会更珍惜现在。

平凡的世界里,平凡的人在努力的开拓着平凡的生活,这何其不是一种不平凡呢?少平与晓霞的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安与秀莲的婚姻,润叶与向前的婚姻,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晓霞与父亲的亲情,少安与少平的兄弟情,少安与王世才的师生情````这里的人物性格,这里的生活问题,不仅仅表现了人物,也映射了整个社会。人物多而复杂,路遥却写的层次分明,可见路遥的文字功力是何其深,佩服路遥的才华时,又惋惜他的英年早逝,如此的激励性的名著值得我们多读、深度、精度。

我想有时间我还会再读这本书,生活得意时读,提醒我不要得意忘形。生活低迷时读,鼓励我奋力向前。总之,人世间的真情在这本书里,真实的生活在这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4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鲜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安静背地都有豪情磅礴,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殊令人着迷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刻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觉得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埋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成熟。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如许微小,从小学一路走来,不阅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测验失败,情感失踪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拟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到。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缭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一直超出本身的局限,终极取得生活上的胜利,谱写了一曲充斥活气的性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斗争与拼搏、挫折与寻求、苦楚与欢喜,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示出的人物的倔强坚韧的信心告知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辽阔的生活意思在于我们对生活幻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忠诚与热忱中所体现的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常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法摸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泻了终生精神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一般人的生涯上,抒发了强烈的平民心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容易向运气让步的人,他们信任本人的双手可能转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锻炼与升华,表示出当代农夫的坚强与坚韧。小说普遍波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活泼地记载了乡村生活的宏大变更。它表白了昂首向上的发奋精力,展现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负。

没有一条划子不是经由风暴而顺利到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豪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进程中,他也曾遭碰到不断的挫折跟打击。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途径”的黑典范来批评;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义务制的改造而受到县委的严格批驳;最为残暴的是在第一次扩展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本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体?烧砸了。无力偿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发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重要人物,那么的实在,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简直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花样,他贤惠妻却操劳至喷血;田润叶终于明确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断然与之联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收悲剧,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聚终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善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明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挚,那么地仁慈,然而,他也必蒙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休会越深,就越感触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恰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感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清楚维纳斯正由于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懂得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部署也就难能可贵了。正是如斯支配,真、善、美的同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咱们应当相信“火炬固然下垂,火舌却始终向上焚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5

本来没想过要写这篇文章的,但是刚才看了一位同学写的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读后感,勾起了我对这本书的感想。于是,在深夜两点半写下了这篇文章。以下是我个人对《平凡的世界》的部分感想:

虽然路遥在写爱情时明显的将之理想化,带有很强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这绝对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正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很深刻的展现了文革后期到改革开放前期这十年之间中国社会的农村乃至城市的现状,它虽然着重写的是农村,但他也展现了当时的城市生活、中国社会的政治以及人们的精神面貌。我一直以为,如果要给《平凡的世界》一个另外的书名的话,非“变化”莫属。因为全书虽然写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村子、一个城市乃至一个省份一个国家,但实质上还是在写“变化”——作者所写的一切都是处于一个变化的环境之中并且本身也在变化着。

正如有的人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就像一部历史画卷一样,作者以十年之久的广阔的社会为背景,深刻的展示了那个热火朝天的大时代中国社会特别是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起了《红楼梦》,二者有很多的相同之处:作者都写的是一部家族史,但通过这个家族的变迁我们看到的却是整个社会的变化。作者“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作者将这些个体放在激烈变化的社会之中,但是这个变化的社会又是由这些变化中的个体构成的。社会决定个人,个人又构成社会。

以上是从文本意义上对小说的分析,以下则是从人生意义上的分析。

这本书之所以能让我从初二起每年至少看一遍,主要是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人生指导意义在吸引着我。可能很多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甚至不可思议。但是,我觉得每一个熟悉中国农村或者曾在农村生活过的读者都会和我有同感,特别是,特别是那些正是“青年”的和那些曾经是“青年”的读者。我自认为看过的书不少,但是能让我感到这种人生的指导意义书是绝无仅有的。

作者着墨最多的主人公——孙少平——他身上那种近乎宗教信仰般的精神奋斗,让人震撼,我每看一次,都会让我感到精神上的洗礼。

从读书的学生,到村小学的教书老师,到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再到煤矿里的的煤矿工人,看似很平凡的轨迹,但却让人感到震撼:因为所有的这些职业或者说身份的变化都是在十年之内发生的。就我个人来说,是很难想象出一个人在短短的十年内身份会发生这么多的变化。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的,因为这本书里的所有人物(当然包括主人公孙少平)都是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之中的;但是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这是由于主人公的个人特质决定的:没有内心的激情和对生活以及苦难的不甘不屈,有些决定是很难做出来的。

我们也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如果孙少平就呆在那个狭小的农村跟着他的哥哥一起干事业,那他无疑会成为一个相当有钱的人的。但他却主动拒绝了这样的人生,对此我们只能这样解释:与其说孙少平是在生活中奋斗,还不如说他是在自己的精神中奋斗。

我相信那些从农村走出来的或者目前正在奋斗中的青年们(当然也包括我)每次看这本书都会感到精神振奋,浑身充满力量!!!(这其中的原因当然是孙少平的那种不甘现状不畏苦难及其所给与我们的人生指导意义)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6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题记

平凡,是人最基本的生活姿态,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太多伟大的成就来自于平凡,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浩瀚的世界,都十分的渺小与微不足道。曾今没有那么多的感悟,在读完了《平凡的世界》后,才真正知道了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真正的平凡。

在七八十年代,对于没有任何背景的孙少平孙少安兄弟来说,或许他们不会有十分远大的前程,他们或许会和他父亲一样,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那一片黄土地,踏踏实实做一辈子农民。但在那平凡的生活中,他们活出了自己,跳出了农门。

年少的生活是艰难的,在我看来,他们两兄弟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他们都成为了学生年代中的佼佼者,他们的成绩令人震惊,但在生活的压迫下,他们在辍学的边缘挣扎,即使是在学校,他们也始终活于最底层。

对于每一天都等其他人吃完饭后才到学校灶上享受属于自己的"美食"的少安而言,自己独自吃完属于自己的那一顿饭便是对他最好的馈赠。他是平凡的,但决不平庸。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自尊好强的农家子弟。从年少便可看到未来,这话一点也不假,自尊自强的少平即使在一辈子在农村也是会十分出色的。命运总是公平的,他没有给少平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让他有了很多人没有的特质。他的自尊自强,他的深谋远虑以及他的敢想敢做让他活出了不一样的自己。不甘受命运摆布,即使在他的烧砖窑第一次破产之后仍有勇气面对新生活,在一番摸爬滚打之后终于做出了自己的一番事业,并带领全村走上了致富之路。他的人生轨迹是多么的平凡,但在这平凡之中,我们却能看到另一种不平凡的存在。

在《平凡的世界》中,与少平一样不可或缺的存在的是他的弟弟少安,自尊,好强,独立,有想法。虽然高考落榜回家劳动,但他的一言一行中仍然透露了别样的气息,他经历了大旱,抢水,死人等事件后。仍然拒绝了侯玉英以进城为诱的追求。在他自己而言,远离故土打拼自己的事业是他的夙愿,最终,他选择了漂流异乡,在外揽工,他忍受了太多,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折磨,更多的是心灵的牵挂,他是如此的热爱自己的故乡,但为了自己的理想他必须到外打拼,这也许就是那个年代人们的悲落,但即使在现在看来,人们仍然逃不开这种状况,我相信在这平凡之中同样有不平凡的存在。

在平凡的世界里,还有那最纯真的爱情。艰难的岁月里总有那么多感人的东西,无论是少安与润叶还是少平与晓霞,他们的爱在懵懵懂懂中产生,好似雨雾中的朦胧丝雨,隐隐的还带有一丝青涩。虽然他们最终都没能在一起,但他们用心的爱过。润叶与少安青梅竹马,也是彼此的初恋,她为了与少安在一起而愿意放弃城里户口,但却被迫分手。而无论如何,他们有过真爱。性格活泼且美丽大方的晓霞,不仅才华出众,胆识也不一般,虽干部家庭出身但不畏世俗眼光爱上了少平,尽管他们的爱败给了命运,但依旧过着不同于他人的不平凡的人生。

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孤独一定是水,静静的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在平凡的世界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7

读《平凡的世界》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许多的情节都淡忘了,曾经激励过我使我心潮澎湃的励志故事也在记忆中变得模糊。唯有书中的爱情故事至今依然印象深刻,孙少平和田晓霞、孙少安和贺秀莲、孙少安和田润叶、田润叶和李向前、田润生和郝红梅、金波和藏族姑娘、孙兰香和吴仲平、武惠良和杜丽丽、甚至还有孙兰花和那个流氓王满银,他们活生生地演绎了爱在生活中的不同形态。令我惊讶的是,在这众多的爱情故事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不是主人公孙少平和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田晓霞的爱情,而是孙少安和贺秀莲、金波和藏族姑娘的故事。

时间是最好的证明。我想孙少安和贺秀莲的爱情之所以能深入人心,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是最平凡的,最贴近生活的。孙少安和田润叶青梅竹马,“少安哥,我想一辈子和你好”,面对这样的表白谁还有气力拒绝呢?然而,孙少安却拒绝了润叶的一片痴心。社会地位的差距是他们之间的鸿沟,它让孙少安自卑,即使他和润叶在一起,自卑的孙少安也无法感受到爱情的甜蜜。润叶的幸福不是少安可以给的,而少安的幸福也只有秀莲这样的女子才能给。秀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她并不完美,虽然她勤劳、善良、温柔而又热情,但她也有着平常农村妇女的缺点。她是如此平凡,就像我们所见到的千千万万的农村女子一样,死心塌地的爱着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庭,一年到头操持家务、辛勤地劳作,用爱撑起一个家。她能给少安信心,能让少安振作,她和少安的爱情就是农村里最平常的爱情,没有大风大浪波澜起伏,没有玫瑰红酒诗情画意,有的只是凡俗生活中的相濡以沫,一粥一饭中的点点温情。

虽然《平凡的世界》写的是七八十年代陕北高原上的故事,但我现在仍然能够常常见到像他们这样的夫妻。在我的家乡,有很多这样的夫妻,他们没有甜蜜的恋爱史,很多都是通过相亲认识,然后结婚生子,为一个家庭的幸福而努力。他们的爱情是已经与生活融为一体的爱情,生活即爱,爱即生活。

如果说贺秀莲与孙少安的爱情是最平凡的爱情,那么《平凡的世界》中最浪漫的爱情当数金波与那个陌生的藏族姑娘的爱情。

“金波终于忍不住了,他冒着风险,一个人偷偷溜出营房,在马群进场之前,飞跑着到了军马场的外面,和那位藏族姑娘见面了。他们相对而视,他哭了,她为他揩着脸上的泪水,互相激动地说着什么,但听不懂,于是就用手比划,其实他们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她扑在了他的怀里,他紧紧抱住她。那是怎样美妙的时刻呀,好像一切都不存在了,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军马场的政委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一切都随即结束了。金波很快复员,于是他不再顾及什么,他跑去军马场去找他那心爱的姑娘,但她已被调到另一个军马场,只留下一个公家发的白搪瓷缸,而他留下了那支最心爱的竹笛。如此浪漫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爱,就能使一个人到如此的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而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结。两个民族,语言不通,天各一方,甚至相互间连名字也不知道……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吗?

世界上又有多少事不可思议!而最不可思议的正是人,人的感情。”

从未见过像他们这样纯粹的爱,人类的爱本质上不就是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情感吗?语言不通又有何妨,爱是人类、是万物生灵共同的语言。

最平凡的爱、最浪漫的爱,都是最能打动人心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8

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路遥眼中的“世界”正如那下垂的火把,平凡中孕育着伟大。——题记

这是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名时,心中一阵感触,《平凡的世界》朴质中蕴涵着无限的柔美,却在不经意间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伤,恰似一个历经磨难后的老者顿然回眸人生时从容的感慨,给人一种洗静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我深深地被它吸引。

夜深人静,一个人静静地斜倚在床上,捧上这本厚厚的书,清风把我带入了这《平凡的世界》,我一次又一次的停下来,轻轻地将书合在自己的胸前,缓缓地舒出一阵阵的啜叹,我慨叹书中的妙处,《平凡的世界》,它没有什么激烈的矛盾,没有很多戏剧化的情节,更没有传奇性的故事,而只是普通现实的生活,但正是这种真实感的生活给我以激动,给我以震撼,鼓舞着一个热血的灵魂。

掩卷而思,我从心底轻声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一直在思索着自己的人生,不断期许着自己的人生轨迹,想象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慷慨,想象山登绝顶吾为峰的激昂,想象壮志凌云的豪情,从《平凡的世界》中让我领悟了另一种人生的境界,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它提醒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也要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不管以后的人生中失意落魄,还是春风得意,都要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见流淌着全是浓浓的情意,它包括亲情,友情和爱情,因为,情,使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不同领域的人有缘聚到一起,因为情才支撑着这些主人公坦然坚强面对生活。

亲情,双水村孙玉厚一家的亲情是平凡世界中的一个体现,孙玉厚用那长满老茧的双手支撑住了这个贫穷但温馨的家庭。他们相互依靠着,当这个家庭面临困境时,年幼的孙少安丢弃入学通知书,如同当年“高大”的父亲一样,依然用稚嫩的肩膀帮着扛起了家庭的重负,少平求学在外,却始终不忘亲情的恩泽,勤奋求学。双水村这个平凡的家庭,折射出了许多和它一样平凡的家庭,亲情是一条割不断的线,润叶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云的亲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友情,听说过俞伯牙与钟字期那种默契相守的友情,但总觉得那种友情实在太完美,完美地不可亵渎。《平凡的世界》少平与润生的友情,少平与红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都充斥着人生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我想这才是现实中的生活,他们有亲有离,有怨有恨,却又能相互扶持着奋进。想想自己现实的生活,同学情,室友情,朋友情……它们也不都是我们现实生活中宝贵的财富吗!平凡的友情是伟大的。

爱情,记得冰心的一句话:“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的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平凡的世界》里有太多动人的爱,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润生与红梅的爱,少安与金秀的爱,润叶与李向前的爱情……也许结局都没有戏剧性的完美,但他们都服从了自己命运的安排,生活把他们拉在了一起。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平凡的世界》里有太多可以令人挖掘的东西,用路遥后记的一句话: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9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几乎每个人都在不停的经历苦难,但是从来没有人向命运低过头,一直在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少平求学时期不断受到挑战的自尊心,还是热恋时期女友消逝在洪水中的消息,又或是少安辛苦半辈子的产业付之一炬。两兄弟都一直在默默忍受着痛苦,但是双膝从来没有跪倒在地。命运的残酷让生活中多少美好的东西毁灭了,尽管他们不依不挠的在抵抗,世界还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因为,生活在继续着。可是,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却在不断地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也许生活是美好的,只是人是痛苦的。

人生的痛苦可以预测吗?不可以,哪怕是下一秒,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因此人生既没有永恒的痛苦,也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但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存在一个觉醒期,一个关于你对痛苦和幸福的理解的觉醒期,而觉醒期的早晚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在我看来,读书就是孙少平的觉醒期,因为我也是这样的。

少年时期孙少平的自尊心挑战就是相对别人来说匮乏的物质条件,我想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这样的人,这些人不一定会以比差的人优越而骄傲,但是很可能会以比不上别人而觉得自己不一样,或许你我就是其中一个。但是生活的意义并不只是我们现在拥有什么和得到了什么,而是心灵的充实,这份充实则是来自于读书和生活阅历。世界上总会有人比我们富有,因此不必去在意这些,有钱就寻一醉,没钱就寻一睡,与过无争,随遇而安。钱确实非常重要,但是除了钱人这辈子还要追求点别的。记得刚进大学的时候,社团,俱乐部这些组织我都没有参加,就报了一个竞赛,因为听说搞竞赛以后工资高;平日里学习也总是先看一下学习的知识能不能赚钱再决定看不看;毕业找工作的优先级就看工资。本以为青春是充实忙碌的,是有理想有奋斗的,但是很可惜从来没有看清过理想的本质。新裤子乐队在《没有理想的人不伤心》中唱到“那些为了理想的奋斗也不过为了钱”。也许,一个人的命运真不是自己想改变就能改变了的,至于理想,只不过是职业工资的代名词罢了。所以说人身上的对于金钱的渴望真是可怕,当这种渴望以这样的形式出现的时候,你站在精神生活的高度,可能看得清,甚至鄙视,所以不论你招架得住还是招架不住,你还是本来的你。可是,当这种渴望穿起华丽的外衣,摆出一副令人敬仰的姿态,你就会对这种渴望奉若神明,就会完全陷入其中,再也分不清好与坏。但是我们对于读书的渴望是一定要保持的,读书不一定能让我们满足渴望,但是可以缩小我们对渴望的追求。相对来说,也是提高了幸福感。然而不幸的是,有时候你知道的太多了,思考的太多了,便有了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人生就是这样,即便是读书也没有永恒的幸福。

读书是一个人的觉醒期,确切的说是精神觉醒期。如果孙少平只是一个读书人,那么他并不足以震撼我们的心灵,但是对劳动的坚持让他更有力量。而且我觉得认识劳动的意义才是我们现在年轻人真正的觉醒期。“喧哗不止的永远是自视高贵的一群,生活中真正的勇士向来是默默无闻的。”这句话对90后来说真的是提醒的太好了,只有劳动才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不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崇尚那些用双手创造生活的财富者。不管读书会把我们变成一个时光旅行者,跟随作者去不同的年代感受不同的环境,还是通过与众多大师的对话,让我们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意识的个体,但是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自己的精神生活,那痛苦是无法言语的,只有劳动才能把我们的压抑释放出来,只有劳动后的疲惫才能给我们一份真正的踏实。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0

闲下来写一篇自己对这个作品的感触吧,我是在大一上学期看的这本小说,看完之后就一直很震撼,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性格鲜明各有特色,这个陕北黄土高原上的爱情故事也都很感动,是一部值得认真看的作品,今年被拍成电视剧正在各大卫视播出那天还出新闻也提及了它,这是我第一次看的农村题材的电视剧,尽管网上还是有很多关于方言不标准旁白太难听或者删去了其中一个重要角色金波之类的吐槽声,不过我还是觉得是一部很不错的良心作品,虽然男主角被演绎的太傻气有些许瑕疵,但是总体来说每个角色都演得很好很真实值得用心一看!

小说主角孙少平就是这个平凡世界里平凡的一个人,但是他确是这个世界最不平凡的人,是反抗命运的强者,是这个世界人们精神上的执言者,我们现在的孩子可能有他的热血和情感,但是他所经历的苦难和贫穷绝对是不能体会的,所以我们也无法真正理解他的世界。孙少平是幸福的,错过了爱慕虚荣的郝红梅,迎来了带他进步的田晓霞,可能郝红梅是小说中的反面角色不过我没有讨厌她,要错就错在她把学生时代的最单纯爱情和金钱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她竟然在那个年代过早的就势利化不过这就是社会里很多真实的形象,所以说如果你是顾养民你看得清她吗?!然而幸运的是孙少平为郝红梅做的足够成为她一生最暖心的回忆了。田晓霞则不同,她身为官二代白富美不顾一切艰难阻碍和孙少平在一起,别说那个年代了就是现在也没有人会这样义无反顾,真的很佩服他们,异地恋和过大的阶级差距都没能打垮他们不过最后却是让他们阴阳两隔的爱情悲剧!我喜欢和钦佩田晓霞这样敢爱敢恨阳光热烈的女孩子,时刻保持着读书学习进步提升自己内涵勇敢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是孙少平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第二个这样纯真的人。我觉得电视剧里的孙少平显得过度自尊了,他这个人物最大的亮点在于男孩子可以很普通可以很平凡但是不可以不上进,黄土地里的现实与梦想,青春与无奈,孙少平都给了最好的答案,我相信任何一个有梦想的人都能体会到这个人物的伟大奇妙之处!

孙少安和少平其实是一样的人但他们也很不一样,孙少安是幸福的,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田润叶愿意为他放弃干部的家庭生活并且像爱他一样的爱他的每一个家人,又有一个愿意为他洗衣做饭和他踏实过日子把他当做自己全部的秀莲,我觉得足矣了。少安他不可能仅仅因为爱就和田润叶抛开世俗抛开家人不负责任任性的在一起,我想他们最可怜的地方就在于明明两个人相爱却不敢想未来。而他是理智的,所以他最后选择了秀莲,因为这才是家!不过像秀莲这样的女孩子是单纯的但往往也是单调的,我个人觉得哈,秀莲和少安的故事才是最后大家普遍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罗曼蒂克过着过着就有感情了最后就一辈子了。田润叶是悲剧的,李向前也是悲剧的,这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的,不过向前绝对中国好男人一枚,为他点个赞,至于田润叶我用一句歌词来诠释她就可以了: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剧中的其他小角色也很重要,比如少安的二妈是很鲜明的,感觉农村里就是有很多这样的能人妇女,她们绝对活的很风光但是另一方面也很可笑可悲;孙玉厚,一辈子的庄稼人,是个典型的农村中国好父亲;王满银,小说我没注意,电视剧里演员演得很好;田福军,是个好官,我觉得他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反腐的中国所需要的人才,我很欣赏他;润生,他和少平的友谊我想就是那种每个男孩子年轻时候都会遇到的一辈子兄弟情,为兄弟两肋插刀,真的很感动!

最后,我想说在这个浮夸的年代我们也要相信再冷的地方也有暖和的东西,希望在我们人生最恰当的年龄抽空去看一看这个值得一生收藏的故事!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1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这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写出了平凡世界中各层人物在不同地位上生活的苦苦挣扎。是的,太平凡,太真实了,让我觉得这些人就生活在我身边一样。晓霞死了,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一个多才能干的美丽姑娘,一个有着显郝地位却又抛弃一切功名利碌而不顾一切去爱的伟大姑娘,一个处于人生最辉煌时期、最美好时代的年轻姑娘,她在一次采访中英勇牺牲了。她和少平的那个约定还没有实现,就走了。我替少平感到痛苦,仿佛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仿佛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无独有偶,秀莲也得了肺炎去世。少安没了妻子,少平没了爱人,他们生命中两个最宝贵的,最至亲至爱的女人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生活啊,你为什么这样残酷?感动的不只是他们之间那种不至死不谕的爱情,而是这两位女性的伟大。想想看,秀莲也真够可怜。她不嫌弃少安穷,连一分财礼也不是就嫁给了少安。她不怕苦不怕累,体贴善良勤劳能干,和少安一起吃了许多的苦一起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当生活刚刚好转,刚刚有起色的,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这样突然地去了,留给我的是遗憾和悲伤。禁不住又怀疑了,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吗?而少平,我完全理解他为什么不愿在大山里生活,而要到外面去闯荡去经历去受苦。是的,我完全能理解。麻木、甘于现状、甘于落后,这是多么的可悲。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引起了我心灵的震憾和共鸣。可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青年,他连最起码的幸福都得不到,不仅女朋友死了,最后他为了救一个旷工而受伤毁容。欣慰的是,他是那样一个坚强。他从不为自己的地位、自己命运的坎坷而怨天尤人。他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不得不令我折服。但更令我佩服的是孙兰香,她是一个让人骄傲的女大学生。比较一下,我和她一样年纪的时候,我又做了什么,她又做了什么。现在想来,每每读到她,我心里是一阵惭愧。怪不得少平说,他从不为妹妹兰香的交往担忧她妹妹比谁都配。

《平凡世界》中的王满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生性爱逛,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他把孙玉厚的大女儿孙兰花取了回家。如果说他是一个本分的人、勤劳的人,那么他应该算是有个比较幸福的家。孙兰花很爱他,不让他下山干活,拉扯两个孩子,还把他侍候得周周到到,可他不懂得珍惜。一年到头地跑去外面流浪,去做生意。可他做的生意除了能养活自己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弄得狼狈不堪。可他就是喜欢流浪,不愿回家。有一天。他突然从镜子里看到他的眼角的皱纹,头上也有了白发,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谁,他需要的是什么。他需要的是一种平静的生活,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而不是一个到处流浪的孤雁。人到中年,会对自己的前半生做出反思,从而调整心态去对待生活。有时候,往往一个极偶然的因素,就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甚至整个人生。是的,我相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2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平凡的世界》开场质朴而厚重、白描一般快速勾勒出黄土高原的风貌,简练而有力的叙事风格就像一位老者坐在树下给你讲述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品讲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黄土高原上一个普通村庄人们的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和欢乐,描写了他们在大时代所走过的艰难曲折历程。

一本好书,应该深刻地影响一个人,至少让读者读后有所触动。这本书的文字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它不华丽、也不晦涩,但总能吸引你读下去。正如路遥先生所写“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

黄土地总让人联想到贫穷、落后、闭塞,但它也是每个人站立成长的地方,承载着你的欢笑和苦难。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样贫瘠的土地上,是糙红又蜡黄的面容,充满裂纹的手掌和赤脚踩在田间的样子。

主角孙少平家境贫困,家里拖累多、光景差,渴望用知识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走出小小的双水村,走向更广阔的世界。种种因素没有考上大学,现实也打破了他的理想。他慢慢懂得,人活着,就要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不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一生都要经受许多的磨难。后来,无论是在家里干农活、在原西县打零工,还是在大牙湾下矿井,他总是倔强地干好每一件小事,挤出时间去读书,竭力让自己的眼界不被束缚,孜孜不倦地探索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故事的开始,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农村学生;故事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煤矿工人。他没有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甚至失去了更多东西,但他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做到了自己说的——必须要去外面闯荡一回,只是不愿这样过一生。

哥哥孙少安像很多家里的大哥一样,早日扛起生活的重担,要照顾老人,要供弟弟妹妹上学。他没有离开过双水村,却终于也没有过上那一成不变的生活。老父亲孙玉厚,是一个操劳困苦一辈子的人,他就像土地一样深沉,遇到事情,无能为力地蹲在墙角抽着旱烟,苦难是他一生的主题。

还有“小市民”般的孙玉亭、冲破思想桎梏的田福军、代表新青年的田晓霞。每个人在这片土地上越走越实、越走越沉。这样的人物和故事并不新奇,但很容易会联想到自己、父母和身边很多人。在阅读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不断逼迫你去思考人生、人性,去重新审视自己,让你对亲情、友情和爱情有了更深的感悟。

有人说,这本书带有时代局限性,过去那种衣食匮乏的年代离我们已经遥远,对于物质充沛年代的年轻人来说没有吸引力,也难以理解。

我倒觉得,恰恰相反,这本书所传递的在大时代下小人物不屈服命运、独立追求精神世界,对于物欲横流的今天来说尤为难得。满足欲望获得幸福是人的天性,追求物质占有,追求感官刺激,追求精神上满足都能使人感到幸福,但是只有精神上的满足才是长久的、高层次的幸福。精神上的满足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对自己的存在感到认同,是有意义的人生。正如书中人物一样,对世界有大的视野,对自己的人生和困苦就有着深刻的理解。他们并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把这一切上升到理论层面。对他们来说人生的意义是:不要像父辈一样生活、是要走出双水村、是可以弯腰干活但脊梁骨一定不能弯的硬气。

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挫折、压力和责任,无法逃避,波涛汹涌的内心才是每个人平凡而不平庸的世界。

遍地都是黄土地,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3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这是《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又感同身受的一句话。

初读《平凡的世界》,是高中时期。第一次阅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就深深地被书中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样作为一个生在山村、长在田野的渭北人,第一次觉得文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如此引人注目,反反复复地细细咀嚼,我惊奇的发现,路遥的文字无需模仿,无需刻意,日常生活中一些看似再普通不过的琐事在他笔下竟然会如此生动有趣。

之后,在我枕边便常放一本《平凡的世界》,懵懵懂懂地读了3遍,从中得到3次不同的感悟,3次不同的收获,每一次废寝忘食的读完全书,内心都感觉甚为亲切。高原上平凡的村庄,住着一群朴实的平凡人,他们平凡之中映射出生活的真切,虽贫困却不卑不亢,虽艰苦却不折不挠,书中忠厚朴实的少安、少平兄弟俩为了生活和理想不断奋斗,历经艰难曲折。这种朴实与纯真沉淀了我的高中乃至大学生活,也为我最后就业选择埋下了种子。

毕业后的我加入到了中煤铁军的队伍里,随着工作角色的转换,过了将近8年的半迁徙生活,经历了艰苦的工地生活、频繁地迎来送往、琐碎的文字修改,我的人生逐渐完成了一名学生到一个企业员工的转变。可不管生活的角色如何变化,《平凡的世界》始终伴我左右。这部曾获茅盾文学奖的小说,是路遥先生用自己生命浇灌出的伟大文学作品,他将自己的伟大精神全部投入其中,也正是这种正视苦难,挑战命运的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促使我不断战胜自我,走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还记得初来企业,按照公司安排,我担负起企业史志编修任务。当时的我对于企业情况了解甚少,对史志编修也完全不懂,面对一摞摞历史资料、一堆堆泛黄老照片、一卷卷老档案,内心焦躁不安、不知所措,可能是受《平凡的世界》影响,想到书中人物面对困难时,所表现出的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我咬咬牙坚持了下来。期间,通过不断走访、实地调查,在30多度的档案室里汗流浃背。300多个日夜,我和同事一起坚持在历史中学习,在学习中还原,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中进行修改,在一遍又一遍修改中将志书不断完善,最终顺利完成企业志书编修。从那以后,每当遇到困难,书中孙少平那种坚守自我、无愧于心的生活态度,都会传递给我一种坚定的信念,一股强大的力量。

而立之年的我,随着阅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自己也逐渐沉淀了下来,也变得稳当了些,慢慢地也开始有了紧张忙碌过后的静坐思考。这时我还是习惯性地翻开《平凡的世界》细细品味,每每读完一遍总会有所感悟。总之,《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人,无论出身是卑微还是高贵,无论家境是贫寒还是富有,只要能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能热爱生活,生活对他总会是公平的。挫折和成功,都是生活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应该笑对人生,笑对生活,在磨难中坚强,在逆境中成长。

路遥先生用平实的笔触、深沉的感情为我们描绘出了生活这本无字的书,其中的震撼与感动是说不完道不尽的。在这里我只想用寥寥数语表达自己些许看法、些许感触。

《平凡的世界》谱写了一代年青人壮丽的人生,也在我们眼前铺就了一条平凡之路。我们建筑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也是平淡的。工地上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绚丽的五彩霓虹,有的只是平凡而简单的生活。但正是这种生活,教会了我们在平凡中领悟生活的美、发现工地的乐。在这里,哪怕只是一顿平凡的晚餐、一次平常的会议、一场日常的培训,都因为我们的有缘相聚、有梦相守、有路同行而变得与众不同,让我们相约在这平凡中,用对本职岗位的忠诚、坚守,点亮人生的光芒,谱写一段平凡但不平庸的精彩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4

《平凡的世界》,十几年前我就在收音机里听过,并在图书馆里借阅过。当我在人民网上看到开展评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活动的时候,我又首先想到了作家路遥,想到了他付出极大心血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于是我买了一部心仪已久的、属于自己的《平凡的世界》,又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

当孙少平伤愈返回大牙湾煤矿,与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嫂、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小黑子”相逢的时候,这部曾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也就接近了尾声。尽管意犹未尽,尽管生活仍在继续,尽管我还在为主人公的命运设想着种种归宿,但小说确实结束了,它留给我们一个令人深思的长长的省落号。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部小说所给予我的不仅仅是艺术的欣赏,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更加熟悉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黄土高原上及中国农村大地上的那段艰辛而沉重的历史,让我感受了历史发展进程的艰难脚步和那许许多多普通劳动者的艰苦生活,认识了平凡世界中劳动的价值和意义,领略了人世间亲情、友情、爱情的真挚与丰富……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对小说中的一些场景和人物也许并不陌生,其中的一些主要人物在很多方面正是自己及吾辈、父辈们的影子。他们是那样的熟悉和亲切,读着这些文字,就好象走进了他们的心田,与其同悲同乐,共同走过一段段艰辛的路程!在那艰苦的年代里,创业确实太难了,能吃上一顿饱饭、能安心塌实地读书,都要付出那么多的努力和代价!要跨越农村的门槛到城市里来工作和生活,这更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如果有今天这样的形势和政策,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等的命运也就不会那么坎坷了。当然,倘若如此,有血有肉的主人公的形象也就不会跃然纸上了。这正是历史的必然。)

更让我感动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面对苦难和挫折的积极心态和在苦难岁月煎熬中父与子、兄弟姐妹间那真挚淳朴的情愫!他们所处的时代及他们活生生的现实生活,让我们又一次认识到了苦难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苦难是生活的向导,是引领我们走向幸福生活的良师益友。谁都憧憬美好的幸福生活,没有哪一个人偏爱苦难。但是,苦难又往往是与幸福相伴而生的。当一个幸福的时刻出现的时候,又往往被一个个苦难的旋涡所淹没;苦难过后,常常又会洒下一片片幸福的阳光!在每一个人的生命历程里,或多或少、或小或大、或物质或精神,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楚、坎坷或挫折,这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如何面对这些痛苦和不幸。我常想,苦难也许是上帝给我们的一剂良药,它让我们的生命增加韧性和力度,让我们的生活增加不同凡响的音符;我们在幸福中丢失的,又往往能在苦难中找回来,从而演奏出一曲动人的乐章。

当然,含泪播种的未必能够含笑收获。但无论怎样,我们都要感谢生活,感谢我们这个生生不息的平凡的世界。面对未来的一切,我们都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心态,要坚信苦难的日子终有尽头,要像作者说得那样,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要心平气静地耕种下去。

历史的车轮已经碾过了那段泥泞,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生活在这个平凡世界里的人们正在迈着匆匆的脚步,以不同的角色各自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同时也在用实实在在的劳动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书写着历史的一页。我,一个普通劳动者,为有幸目睹这个平凡的世界并参与其中而感到由衷的幸福和骄傲!

我认为,这正是《平凡的世界》及其作者路遥给予我们的的精神食粮。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5

今天看到了一

《平凡的世界》以陕北黄土高原为背景,以主人公孙少平的人生经历为主线,以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再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书中孙少平在给妹妹的信中写到:我们出身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能看出在孙少平心里,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理念,无论是少年时,在出身条件优越的同学面前,还是成年后在生活艰苦的煤矿里,他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在他的一生中,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成就,但他始终用自己的独立与自尊坚守着自己对知识的追求,对爱情的渴望,对责任的担当。孙少平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主流青年,作者以孙少平为例,让我们看到,在当时那个年代,还有很多出身卑微,但却“热爱”苦难,敢于在血与火中洗礼人生的

孙少平的经历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也许不多,但他的拼搏

平凡,是生命的本色,每个人的生命对于这个浩瀚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旅途中在不断地寻找生命的意义。我相信,一个充满追求的灵魂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种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人生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尽管我们不知道前行的路上还有几多风雨泥泞,但我们能做的是有感面对现实,积极改变心态。无论我们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或者我们的生活多么艰辛,都要有一颗火热的心,热爱生活,心怀梦想,脚踏实地,不懈追求,在平凡的世界中活出不平凡的靓丽人生。

路遥身上有许多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6

这是我父母读大学时最喜欢的小说,也多次推荐给我。这个月在家闲着才正式开始看,我爸看到我在看,说:你现在已经过了被这本书震撼的年纪了。

看完以后的确如此,我并不像我父母或者书迷曾介绍的那样,看完书以后被深深的震撼,甚至从此拥有新的三观。但是看完以后,我在另一种程度上被震撼了,我理解了平凡。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为润叶和少安的感情心疼。看着少安只身去山西相亲,想到润叶,我心里一揪一揪地疼。读到那里时,我也觉得两个人身份有别,润叶注定是城里姑娘,少安注定出不了深山。以及思想上两个人也有许多不同——润叶多读几年书,想的一定更远更深刻。秀莲是少安不得不放弃润叶后的次佳选择。

可是后来我发现,润叶和少安的差距没有那么大,而秀莲才是少安的最佳选择。润叶家里更有钱,但和孙家没有本质区别。润叶的大伯一家帮助她开拓了眼界,可是她与妹妹晓霞相比还是差了太多。当大伯的岳丈劝她嫁给向前时,她惊疑不定之下选择违背本心。向前断腿以后,她开始把伺候他当做自己的本职。她仍然有文中农村姑娘的特性:淳朴,懂事,乖顺,吃苦耐劳。她虽然比少安多受几年教育,但这多出来的几年却并没能改变她深层的思想。

润叶不是盲目地想要嫁给少安,她很清醒地知道嫁给少安会面临什么。可惜少安在知道润叶开始吃公家饭以后,心里就没再把这个姑娘当做妻子的人选——尤其是知道有干部追求润叶之后。少安对润叶的定位就是“干部”,秀莲曾怀疑润叶是少安的相好,但是听说润叶是城里的干部后就放心了——城里人怎么会看上她的农民丈夫?这两个乡下人直接把润叶划为城里人,少安也不曾询问或者思考过润叶心中到底是哪里人。他想要的是一个朴实能干的乡下妻子,何必耽误人家润叶呢……

少安就是一种平凡。他的一路奋斗看起来还有些戏剧性,可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人人的故事都可以写成一部书。是时代造就了他们的故事,而这些故事也都平凡。

我很喜欢看各种文学作品里对左倾错误的思考,这部书里也有许多有趣的描写。从农民,从官僚,从知识分子。有些人踏着革命的浪潮翻云覆雨,有些人为不知走向的家国命运整夜哀哭。

“尽管我们都是些普通人,无法改变我们国家的局面,但我们应该有一双分辨黑白的眼睛,有一颗能严肃思考我们国家命运的头脑……”

而在这样的时代浪潮下,少平也有自己的平凡。晓霞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梦,也许就算晓霞没有去世,他们最终也不会在一起。

晓霞是他的引路人。少平在晓霞的指引下,与生活搏斗着寻找真我。他竭尽全力使自己的头脑思考,使自己不在生活中变得平庸。但也仅止于此了。

文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让他安心的还是师父留下的那个小家。有女人有娃娃有狗,他喝着酒吃着菜,就是一天中最满足最放松的时刻。他对师娘嫂子当然没有爱情,但是师娘嫂子带给他的温情,就是他眷恋的。所以最后他选择回到矿区,女人孩子和狗都在等他。

晓霞则是个羽化登仙似的人物。她有崇高的信仰,有不止歇的激情,有对生命的热爱。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冲到前线的洪水中,为了事业,为了生命,为了理想。在《平凡的世界》中,这样不平凡的人难以存在。

她是一束光,为少平在思想的高度打出了一条看不到尽头的光束。少平抬头便贪婪地学习,脚下却还是要踩着矿区的黑色。只是要感谢晓霞,即便少平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只是平凡的一员,但她为他铺开了一条思考的路。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在生活中平凡,但是总有人在追寻着对生活更深一层的认知。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7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当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在这摘抄了几段,供大家欣赏:

......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

......远远近近的山峦,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川道,绿色已经开始渐渐浓重起来。玉米、高粱、谷子、向日葵......大部分的高杆作物都已经长了大半截。豆类作物在纷纷开花:雪白的黄豆花,金黄的蔓豆花......在绿丛中开得耀眼夺目。

随着岁月的流逝,街头的树叶在秋风中枯黄了。黄原城周围的山野,也在不知不觉被大片的黄色所覆盖。古塔山上,有些树叶被秋霜染成深红,如同燃烧起一堆堆大火。天格外高远而深邃,云彩像新棉一般洁白,黄源河不仅樟赛,而且变得清澈如镜,映照出两岸的山色秋光。

陶醉在这些美丽的描写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平凡的故事。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书籍简介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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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狄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狄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

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狄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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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十六、十七世纪之交,英国正处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是英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转折。

伊丽莎白统治的繁荣时期,资产阶级支持王权,而王权正好利用资产阶级,两方面不仅不对立,还结成了暂时的同盟。由于政局比较稳定,社会生产力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这种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虽然加速了封建社会的崩溃,却仍然是依靠残酷地剥削农民来进行的。詹姆斯一世继位以后,专制集权被进一步推行,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反抗遭到了大肆镇压。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秩序,同时为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条件,莎士比亚的创作正是对这个时代的艺术的深刻的反映。

《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八世纪的历史反映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狄斯的斗争,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与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通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间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间为了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

文艺复兴运动使欧洲进入了“人”的觉醒的时代,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这是当时的一种时代风尚。这一方面是思想的大解放,从而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大发展;另一方面,尤其是到了文艺复兴的 晚期,随之产生的是私欲的泛滥和社会的混乱。面对这样一个热情而又混乱的时代,人到中年的莎士比亚,已不像早期那样沉湎于人文主义的理想给人带来的乐观与浪漫,而表现出对理想与进步背后的隐患的深入思考,《哈姆莱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而又混乱的社会的一种审美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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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哈姆雷特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然而当他的父亲死亡、母亲又马上嫁给叔父,再加上父亲托梦告诉哈姆雷特是克劳狄斯害死了他。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重大的变故也使哈姆雷特看到了社会的现实和黑暗,他开始对亲情和爱情产生了疑问,变得彷徨和绝望,他开始变得偏激,离众人越来越远。

父亲死后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哈姆雷特的思想有了重要的转变,他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变得很坚定,他打算奋起反抗,哪怕以生命为代价。他对生活开始有了真正的思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一个悲情式的英雄,他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即使充满了复仇的怒火,他也不滥用暴力。他对生活由充满信心到迷茫到再次坚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在磨炼中他变得坚强,变得不再犹豫,做事果断,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改变命运。最终他虽然为父亲报了仇,但还是为了正义被奸人所害,他的愿想也就落空了。他是为正义而死,死得伟大,但是也让人感到遗憾和惋惜。

丹麦现任国王。他是哈姆雷特的叔父,在哥哥死后继任了王位。老国王的鬼魂告诉哈姆雷特,他正是谋杀自己的凶手。他罪有应得,最后死在侄子复仇的毒剑下。

克劳狄斯是莎士比亚刻画的一个丑恶的人物形象。为了权力,他害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娶了嫂子为妻,夺得了君主的位置;同时为了隐瞒自己的罪行,他设计杀害哈姆雷特,同时还要让舆论有利于自己。他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也是一个阴谋家。在他认为哈姆雷特不知道真相之前,他没有打算将哈姆雷特杀害,他只是想通过哈姆雷特父亲死亡和母亲改嫁的打击使哈姆雷特变得消沉,使他离人们越来越远,失去他的影响,从而巩固自己的地位。然后在他知道了哈姆雷特得到自己父亲死亡的真相后,他便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来杀害哈姆雷特,一计不成便再来一计,恶人有恶报,他最后还是被哈姆雷特刺死。克劳狄斯的阴谋是一环接着一环的,他行事十分小心,生怕出现差错。他是一个十分阴险的人,但是却从不外露,是一个隐性的暴徒。他杀害了自己的王兄,还继承了王兄的王位。他想杀害哈姆雷特却还在众人面前褒奖哈姆雷特。克劳狄斯的性格是资产阶级形象,而不是封建君主,在他眼里,自己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

乔特鲁德

丹麦王后,王子的亲生母亲。老哈姆雷特死后她改嫁克劳狄斯,在莎士比亚的时代这种关系被视为乱伦,所以引起了哈姆雷特的仇恨。她误喝下了克劳狄斯预设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当场身亡。

乔特鲁德对哈姆雷特影响甚大。哈姆雷特刚开始的痛苦更多的不是因为父亲的过世(当时他不知道父亲是被谋杀),更多的是因为他敬爱的母亲在他父亲刚去世就改嫁给了他的叔父。乔特鲁德是一个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女人,她需要的只是一个能给她安定生活的男人和她王后的地位。她不爱先王,缺乏女子对爱情的忠贞,经不起诱惑,她只能从外表上装出贤淑的样子来掩盖她对先王的背叛。而她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她没有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没有什么个人理由,她有的只是她的虚荣,她为了自己的地位和宫廷的生活,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自己的孩子,直到死前她才醒悟。

雷欧提斯

波洛涅斯的儿子。听信克劳狄斯的诡计,与哈姆雷特比剑,雷欧提斯的剑是把毒剑,在激烈比赛中,他们夺去了对方的剑,哈姆雷特又在雷欧提斯身上留下了血痕,雷欧提斯因此倒地。

雷欧提斯是一个心胸狭窄但自尊心很强的人。他虽本性善良,但却经不起教唆和激将。他的本性善良还是可以得到肯定的,从他和哈姆雷特前几回合的交锋中,他一直心中有愧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正如他经不起教唆,克劳狄斯稍微一挑唆,他就失去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从而刺中了哈姆雷特。但是在临死前他才醒悟,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也算是他的悔改,不过为时已晚,他已经没有了重新来过的机会。

奥菲莉娅

波洛涅斯的女儿。她与哈姆雷特双双陷入爱河,但种种阻力警告王子,政治地位使他们无望结合。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她满身盛装,自溺在一条铺满鲜花的溪流里。

奥菲莉娅是莎士比亚笔下优美绝伦的女性代表之一。她天生丽质,有着十分美丽的外表,同时她感情纯真、心地善良。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和母亲的改嫁“发疯”时,对奥菲莉娅进行咒骂,而单纯的她真的以为哈姆雷特骂她仅仅是因为他发疯了,因而痛心惋惜。而哈姆雷特完全没想到他的发泄会造成这个少女的悲痛甚至是绝望。奥菲莉娅得知父亲被哈姆雷特杀害后,她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最终自杀了。奥菲莉娅是封建贵族少女的典型代表,她深受封建社会的影响,坚守封建主义道德,保守软弱,以家庭为中心。她虽然爱慕哈姆雷特,但是在父亲和兄长的教唆下,她不敢和哈姆雷特接近,又在父兄的影响下去接触哈姆雷特刺探消息。封建社会的道德和她受得封建教育思想使她对父兄绝对服从。奥菲莉娅在话剧中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是却为推动剧情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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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和诗人,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近代欧洲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共写有37部戏剧,154首14行诗,两首长诗和其他诗歌。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英:Hamlet)、《奥赛罗》(英:Othello)、《李尔王》(英:King Lear)、《麦克白》(英:Macbeth)。四大喜剧:《第十二夜》、《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六世》《理查二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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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1

为自己新夫的怒火和儿子的“疯狂”而担忧不已的王后约见了哈姆雷特,本想劝诫他几句,却被儿子对事情真相和对自己背叛丈夫行为的控诉说的无地自容。对王室忠心耿耿、有些近乎“愚忠”意味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也因为躲在帷帐之后、替国王探听王子心声而被哈姆雷特当做窃贼杀死。

波洛涅斯之死为国王要求王子离开丹麦找到了坚实的理由,但同时也为自己的灭亡和最后的惨祸埋下伏笔。在前去英国的路上,哈姆雷特与率兵穿越丹麦国境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相遇,在空旷的丹麦原野上,王子再一次受到了刺激。在听闻挪威王子即将率军就争夺一块不毛之地与波兰激战的消息之后,王子感慨道:“……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

最无辜的莫过于奥菲利娅,波洛涅斯的千金、哈姆雷特王子的爱人。她受到王子热烈的追求,却因为身份的不同、地位的高下,受到了来自父亲、兄长和整个世俗的激烈反对,被迫放弃与王子恋爱的意愿、与自己喜爱的人保持距离,甚至还要在父亲的怂恿之下沦为国王窥伺哈姆雷特内心真实想法的工具,在众人都以为哈姆雷特“发疯”之后,追求奥菲利娅不得成了唯一合理的解释,她与王子的距离也变得更远了,而每一次的见面又必须面对哈姆雷特的“疯言疯语”,年轻少女的心灵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一次又一次经受着来自外界的剧烈打击。父亲的死成为了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奥菲利娅疯了,一个曾经洋溢着青春美好的少女就这样完全丧失了理智。当她因伸手摘取长颈兰儿坠入水中时,她的口中仍在吟唱着动人的歌谣。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对这个苦难的少女最好的解脱。

《哈姆雷特》读后感2

暑假中我读了《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写的,保持了莎士比亚的精髓和风格。

让时间逆时针旋转到21世纪的丹麦。有一个意志坚强、刚失去父亲,而感到伤痛万分的人。他,就是伟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亲的魔爪中用装“疯”来对抗新丹麦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现在的父亲(他已经和王后完了婚)。

他为什么要来对抗新丹麦王呢?这又应该从那个旧丹麦的鬼魂说起了。在午夜12时后,旧丹麦王的鬼魂告诉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气愤不已,通过演戏的方法来让大臣们看见老丹麦王是怎么死的,使新丹麦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他想报仇,用叔叔的命来换取父亲的命,但是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欧提斯的意外挑战。谁知国王和雷欧提斯早早地准备好了毒箭和毒药,只要一触到肉体,就会死。我们伟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他完成了遗愿,杀死了国王和雷欧提斯之后,他光明伟大地牺牲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痛苦万分的情况下,用智力来对抗强暴之人,胜利就在你的手中。牺牲也是值得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3

相信大家都读过《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写过喜剧集,也写过悲剧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剧集中的一篇。

在剧中,哈姆雷特从鬼魂(老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那儿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国王)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不惜扮成了一个得了某种癫狂病的人,然后又委托戏团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杀害,其遗孀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非常相似。

在剧中,还有个叫奥菲利娅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但她却因为王子的“癫狂病”,父亲的暴卒和兄长雷欧提斯的失踪而不断焦虑,悲伤,以至于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宫廷周围边唱歌边撒花,游荡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觉得,在剧中,最可怜,最无辜的就是奥菲利娅。她美丽,她善良,却因为宫廷里的阴谋而死。

在剧中,还有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相比,虽然他的出场次数不多,可他却似乎拥有支配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来,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实上,说喜欢他,不如说我佩服他。他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决心有……同时,我也很可怜他,因为他家破人亡。

《哈姆雷特》读后感4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剧,就让笔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与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笔者看来,他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朝臣,他忠于的也只是“国王”这个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旧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于新君。为王事竭忠尽智而已,但仍无法避免沦为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结局。奥菲利娅始终遭到压抑,前文已叙,这里就不在多说。雷欧提斯则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国开拓自己的事业,但丧父和妹妹失心发狂的悲痛蒙蔽了双眼,呀沦为了国王歹毒计谋的牺牲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却一切,而活着还要承受生活的种种挫折与打击,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这也正是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的伟大之处,老农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背负着杀父之痛和复仇的“使命”,是异常艰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后,只会化为枯骨,回归尘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园的情节想要表达的思考,大概也是这样。

《哈姆雷特》读后感5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哈姆雷特》读后感6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哈姆雷特》读后感7

爱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感。《哈姆雷特》因为恨而导致了悲剧,因为恨而导致了湮灭,这是令人哀叹的。可这悲剧可以避免吗?杀父之仇,向来是不共戴天的,忍耐下去,不如自裁。

唯一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方法,只有克劳狄斯当初抑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婪,不去对自己的兄长下毒手,但他与王后的感情能让他不那么做吗?王后的背叛令人不齿,但先王如若不是好大喜功、终日忙于征战的话,自己的爱人又会爱上一个不如自己千万分之一的男性吗?这些都是不可考证的。但智慧的莎翁还是给了一些提示,他安排了福丁布拉斯这个角色,与哈姆雷特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是王子,前者本要忤逆王意、发动战争,但最终凯旋而归;后者则先后失去了自己父亲、爱人、母亲。

剧本最后,福丁布拉斯说道:“……把哈姆雷特像个军人似的抬到台上,因为他要能登上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这让笔者不由得浮想联翩:对于悲剧的主角哈姆雷特来说,是否存在另一条不同的道路呢?

剧本里的“现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8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哈姆雷特》读后感9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哈姆雷特》读后感10

哈姆雷特由自己亲生母亲的经历推而广之到所有女人,他曾这样评价道:“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哼!哼!那是一个荒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想不到居然会有这种事情!刚死了两个月!不,两个月还不满!这样好的一个国王,比起当前这个来,简直是天神和丑怪;这样爱我的母亲,甚至于不愿让天风吹痛了她的脸。

天地呀!我必须记着吗?嘿,她会偎倚在他的身旁,好像吃了美味的食物,格外促进了食欲一般;可是,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不能再想下去了!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短短得的一个月以前,在送我那可怜的父亲下葬时,她像尼俄伯一样哭得死去活来;她在送葬的时候所穿的那双鞋子还没有破旧,她就,她就……

上帝啊!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一些——然而,她就嫁给我的叔父,我的父亲的弟弟,可是他一点不像我的父亲,正像我一点不像赫拉克勒斯一样。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了人了。”哈姆雷特对母亲对父王的不忠贞、虚伪与软弱表现出极度的不满,其实,他的母亲何尝不是一个受害者?她并不知道现任丈夫害死了前任丈夫,夺走了前任丈夫的一切,包括她。如果她知道事情的真相,她还能与如今的国王过着如胶似漆、柔情蜜意的生活吗?

他在幸福之际经历丧夫之痛,于她是个莫大的打击,可她一个女人又能怎么办?她在不了解现任国王人品的前提下,对于国王的真爱,她是有可能被打动的。哈姆雷特在这之后对母亲的言语和行为更多是在他无法从母亲的角度看问题,多次伤了母亲的心,同样,他也伤害了另一个女人——奥菲利娅。

哈姆雷特从个人角度去评判世间所有的女人,把女人看成是见异思迁、喜新厌旧、追求名利,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趋向片面化、单一化,对世间女性来说有着极大的不公平!

《哈姆雷特》读后感11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

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12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1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14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15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后感16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17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后感18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读后感19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20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哈姆雷特》读后感21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干你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阴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哈姆雷特》读后感22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读后感23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哈姆雷特》读后感24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25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哈姆雷特》读后感26

《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可以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

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可以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怪异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俺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俺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俺们所要面对的。俺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难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俺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俺们经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列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答应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

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期望霍拉旭可以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假如哈姆雷特可以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俺们每一个人也是列样,可以说,在俺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俺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俺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俺们的抉择是否正确,俺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 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俺们要面对的难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布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轻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27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莱特的延宕。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卡尔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莱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莱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莱特的忧郁。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莱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的文艺思潮。

哈姆莱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哈姆雷特》读后感28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哈姆雷特》读后感29

最近阅读的经典作品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莎士比亚篇幅最长的一篇剧本,也是他最具盛名的一本。该文主要讲的是叔叔克劳迪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且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而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为了父皇像叔叔复仇。

其中有十分多的个性鲜明,影射现实的角色存在。其中主角哈姆雷特作为丹麦的王子,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既有人文主义中对于理想的向往,他内心中充满着许多的疑惑。在面对复仇时,他的内心充满了犹豫与纠结。因此最后只能与敌人同归于尽。而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角色,克劳迪斯,他可谓是作恶多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而乔特鲁德,这是一个难以评价好坏的角色,她的性格与处境决定了她的变化,她爱丈夫,但却抵挡不住克劳迪斯的诱惑。她爱孩子,是不是为了孩子喝下毒酒,我们也无从得知。还有很多很多的角色,他们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也反映了很多现实人性中存在的问题。

而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每个人的背景,成长经历,环境不同,造就的性格,价值观等也存在种种差异,我们在看故事时容易无意识将自己反射于角色身上。并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细腻而复杂,有着太多的人类共性,所以不同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才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有许多经典的台词,比如,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台词流传千古,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叔叔和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两个人奸情的时候,他痛苦并且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是该继续生存下去还是自杀,读后感.他无法面对生活带来的痛苦,但是对死亡的恐惧也压在心头。他是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呢?这句话包含着他当时内心的矛盾不安与痛苦难耐。像这样经典的台词在文中还有很多很多。‘’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葬礼中剩下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宴上的宾客”。

《哈姆雷特》作为古代西方的名作,不仅仅留下了经典的台词,人物更是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现实。当时的社会混乱,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进行权利的争夺,通过文章,莎士比亚批判了封建势力的罪恶行径。当时也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虽然人们对于人的概念更加重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私欲横流。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产生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读后感30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那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成人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31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哈姆雷特》读后感32

王室的悲剧,是可怕又可悲的。克劳狄斯似乎阴险无比,弑君篡位、霸占嫂子,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将都是不能容忍的,就像鬼魂斥责的那样:“那个乱轮的奸淫的畜生……满足他无耻的兽欲……”的确,先王与克劳狄斯相比,“……真像每一个天神都曾在那上面打下印记……这是你的前夫……这是你现在的丈夫,像一株霉烂的禾穗……”克劳狄斯也曾经忏悔,这证明他还良知未泯,但“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克劳狄斯逃不出对权力和利益占有的贪欲。

或许,新婚的那一天,他真的想给予哈姆雷特父亲般的关怀,以弥补王子失去父亲的悲痛,但当感觉到王子情绪异常之后,守护王位的天性让他急于窥探哈姆雷特的内心世界,以至于走上谋杀哈姆雷特的歧途,也将自己所爱的女性和自己送向了死亡。葛特露,叛夫偷情的先往遗孀,自始至终爱着自己的儿子哈姆雷特:从改嫁之夜劝解哈姆雷特的阴郁情绪,到在遭受哈姆雷特斥责的时候懊悔不已,再到替儿子掩盖复仇的图谋,到最后为替儿子饮酒而亡。

王后自始至终都想调和国王与王子的关系,希望能在叔侄之间搭建一种和谐的“父子关系”,但王后自己也有难以厘清的道德瑕疵,只能说,作为母亲,王后死得其所。先王的鬼魂也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状态,一方面对葛特露的背叛愤恨不已,一方面却不容许哈姆雷特伤害王后,“她自会受上天的裁判和内心的荆棘刺戳”,并在哈姆雷特用言语职责母亲时再次出现,“快去安慰她交战的灵魂吧”。爱之愈深,恨之愈深,难以割舍的爱与恨,也得到比较合适的诠释。

《哈姆雷特》读后感33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34

“一千个读者当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我就是其中之一。《哈姆莱特》以剧本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为父亲复仇的故事。这本书打动我的不仅仅是一个精妙的故事,更多的是那些令人深思的哲学问题、情感深邃的诗歌、以及哈姆莱特和奥菲利亚那若有若无、虚幻缥缈的爱情。

他,本该是一个幸福的王子。他有着过人的才质,至高的理性,纯真的爱情。然而,一次与鬼魂的对话,让他发现了父亲的私绝非意外,而母亲与叔父喜结连理更让哈姆莱特十分痛心。就这样,现实的忧郁、内心的悲愤把他逼上一条为父报仇的道路。

在我心中,哈姆莱特是一个坚毅的、勇敢的、充满智慧的勇士。他在得知真相起,就下定决心为父亲报仇。面对日渐黑暗的现实,他没有选择逃避,义无反顾地坚持自己的信念。他精心安排了一场话剧,让心里有鬼的叔父暴露内心的惶恐,试探事情的真相。他耿直正义,重用霍拉旭这样无名无利的大臣为自己的行动铺路。对于母亲丧失节操的错误他毫不避讳,努力劝说母亲对自己的良心进行忏悔。

而最令我感动的是,他为了完成自己的志愿——为父亲报仇,毅然决然放下了爱情。我相信,哈姆莱特是爱奥菲利亚的。“你可以疑心星星是火把;你可以疑心太阳会转移;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话;可是我的爱永远没有改变……”为了完成使命,他假装变成了一个疯子。奥菲利亚质问他是否爱他,他说那是曾经,并且述说着人间的丑恶与令人失望的现实。读后感·最终也没有做出正面回答。他得知墓下埋的是奥菲利亚,他情绪激动奋不顾身跳下墓中要求为奥菲利亚陪葬。“四万个兄弟的爱合起来,还低不过我对她的爱”,简简单单的一句,让我感慨万分。在我心中,哈姆莱特是忠于爱情、执着勇敢的青年男子。

这本书还令我着迷的是其精妙绝伦的诗歌语句,包含哲学气息,引人深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在跨越千年的今天,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的思想变得松弛昏懒,目的心日益强烈,生活做事不简简单单凭着喜欢热爱而一味地追求,追求一些美丽易碎的幻影,生命的重量也无需多言。而我们死后,睡着了,又会做一些怎样的梦呢?

《哈姆雷特》读后感35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哈姆雷特》读后感36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

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37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这是哈姆雷特的呼喊,对心的呼喊,对污浊的呼喊,对如山、如海、如无际的黑暗一样的愤辱的呼喊。在他看到了自己亡父的魂灵,在他窥视到现任丹麦国王的罪恶,在他认识到皇后的脆弱的贞洁,在他明白为复仇他不得不舍弃自己的爱人,他开始对自己,对生命产生了新的思索。他从过去的娇贵里走出来了,甩掉美好幻想,丑陋、污浊、黑暗让他发生了改变。

然而,哈姆雷特,这个悲剧的英雄,终不向那一切屈服。他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受尽压迫,“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劲辛勤的小人的鄙视”。其实,上述的一切,正是他所经历的,爱人的离去,受尽小人的窥伺,尝尽为了报仇而装疯卖傻的耻辱。经历过那一切后,他找到答案,如同毛虫在挣扎后的蜕变。其实,人畏惧死亡,并不是畏惧死亡本身,畏惧死亡时的疼痛,畏惧未来的人世,而是“惧怕不可之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当哈姆雷特看到福丁布拉斯带兵争夺一块弹丸大小的土地时,他感到了惭愧、鼓励、鞭策。哈姆雷特在那些“为了博取一个空虚的名声视死如归地走下他们的坟墓离去,目的只是在争夺一方还不够给他们作战场或者埋骨之所的土地。”哈姆雷特在讽刺人生的空虚,空虚如清晨山头轻浮的薄雾,讽刺追逐的无谓,无谓得如同乌鸦对明亮的月嘶鸣。但在讽刺的同时,他想起自己的荣誉,身上担负着的亡父的荣誉、母后的贞洁、皇室的声望。其实,在哈姆雷特用生命,洗刷了腐臭的污迹,揭露了叔父的罪行后,如果他能复活一次,他的那句话,成了他励志为父报仇后的人生写照。

“一块块乌云静悬在空中,狂风悄悄地收起它的声息,死样的沉默笼罩整个大地”。宫廷里,在国王和王后的尸体旁,在所沾的毒液未干的利剑上,在还未冷却的哈姆雷特的尸体中,死的静谧,成为悲剧的高潮。

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表达了自己对生命的理解,黑暗的讽刺,思想被发现和解脱的赞美。惊世骇俗的思想,借莎翁之笔,又由哈姆雷特之口,最后由演员讲出,却仍能流传于世。“生存还是毁灭”和为名誉而战的悲剧英雄形象,成了莎翁所创造的不朽经典。

《哈姆雷特》读后感38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后感39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情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一定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己改编了一出描写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己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况。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

新国王知道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己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哈姆雷特这才知道: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个人的批评,可是保持你自己的判断;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考虑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可以怀疑太阳会移动;你可以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通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美好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己的梦想之中或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讨厌,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特别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己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无奈与清白。在我们考虑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己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己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己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己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40

世界名著《哈姆雷特》中有这样一段话,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要是他能够践登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的”。

文中的哈姆雷特身处王子,父亲被叔父谋杀,于是他立志要为父亲复仇,他于是与现任国王也就是他的叔父斗智斗勇,最终他用利剑惩除了叔父而自己也不幸死去。

在我看来,这句话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十分合适的,他敢于和强大的敌人作斗争,证明他有勇气,他誓死为自己父亲报仇,说明他有孝心、有决心,面对敌人的计谋,他灵活地作出判断,体现他的机智;在爱情与理想之间,他果断地做出了决策,展现了他果敢的决策能力。他的素质能助他当一名优秀的国王,可命运使他遭受额外的打击,断送了他的国王之路。

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人的命运并非颠沛流离,而仅仅因为他们的意志不足够坚定、顽强,导致理想终究无法变成现实。有一类人,他们说他们自己有过人才华只是命运对自己有所不公,但是,真正能成功的人,哪一个又不是凭借自己才华和能力度过难关最终取得成功的呢?与哈姆雷特相比,他们少了实际应对挫折的能力,故无法成为真正成功的人。还有一类人,他们拥有素质、能力,但缺少了敢于拼博的精神,所以也无法步向成功。

从《哈姆雷特》的这一段话中我认识到,生活中,只有灵活运用自己的能力,才能走向成功。

正因如此,我也应尝试做一个有这样素质、有拼搏精神,并将个人能力充分发挥在大大小小事情中的人,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获得充分锻炼,成功才会不再遥远。

做一名有勇有谋的人,即是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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