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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人的嘴脸摘抄合计70条

时间:2021-01-06 13:01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

不知不觉间我的妹妹快两岁了,她开始牙牙学语文,但是,她最喜欢陪我看书,尤其是那种花花绿绿的图画书,看着妹妹,我禁不住想起了自己从妹妹这么大开始看书的经历。

在我模模糊糊的记忆中,我最早读的书是现在称为绘本的读物,就是那种图画很精美的,字很少的书,比如鼹鼠的故事、长大做个好爷爷、火龙爸爸戒烟记……妈妈说我小时候很爱看书,长大一定学习很好。再大一点后,我喜欢看童话书,虽然不认识字,但我看得津津有味,看得不过瘾还要缠着爸爸妈妈讲,每天晚上,童话故事陪我入睡,《不来梅镇的音乐家》引得我哈哈大笑,《莴苣》让我感觉到巫婆很可恶,《三兄弟》让我感觉到兄弟要团结……

上小学后,这一类书已经不能使我满足了,我的识字量增多了,我喜欢看学校图书馆、新华书店的书了,我读书很快,囫囵吞枣,大致意思都不懂,但是我感兴趣的书我会反复看,我喜欢看故事情节曲折的、人物充满传奇色彩的书,《长袜子皮皮》让我看得如痴如醉,《狼王梦》让我看得浮想联翩。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我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如饥似渴,但我感受到书是我们的好伙伴,当有些时候没人陪我玩的时候,当我不高兴的时候,我都会捧起一本书看。

每当老师布置一个命题作文时,我都会想想我从课外书里学到的好词好句,我很认同《我的“长生果”》作者说的那句话:写作一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要写出好的作文,还是要靠真情实感,写出自己的东西。

好书陪伴我成长,还将把我的生活点缀得丰富多彩。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2

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财产。书每天陪伴着我,让我成长。在与书相伴的岁月中,也发生过许多有趣的故事。

一天的晚上,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西游记》,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妈妈走进了我的房间,对我说:“汶禧,把书给我!已经十点多了,该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学呢!”我正沉浸在书中,哪里听得见妈妈的话,只是聚精会神地继续看书。妈妈看见我不理睬的样子,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把我赶上了床。

躺在床上的我,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总想着书中的故事内容:唐僧能识破白骨精的奸计吗?孙悟空,能不能打败白骨精呢?他们这次能顺利过关吗……一个个问题在我脑海里不断地冒出来,怎么能睡得着?突然,我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妙招……

侧着耳朵听了很久,我才摸着黑,踮起脚尖,慢慢地开了房间门。爸爸妈妈房间的灯已经关了好一会儿了,爸爸妈妈应该已经睡着了。我不放心,把耳朵贴在他们的房门上,听了一会儿。听不到什么动静,应该睡着了,我心里暗喜。我小心翼翼的,轻轻地打开他们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向妈妈的书桌。这时的我,屏着呼吸,生怕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趁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光线,偷偷地把书桌上的书拿走,迅速地走回我的房间里。

看着手中的《西游记》,我心里乐开了花。我赶紧关了房间的灯,迫不及待地拿起手电筒,又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终于把这一个章节的内容看完,才心满意足合上书睡觉。

书永远是我们的知识伴侣,陪伴着我成长,陪伴着我们走向未来。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3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新鲜味美的果汁,让人滋心润肺;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阅读书籍可以让我提高素质,从知之甚少慢慢变为知之甚多,阅读伴我成长,让我成为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阅读,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从小我就爱看书,《西游记》《水浒传》《朝花夕拾》等,里面的优美句子,写自然环境,神态和动作描写的手法,都在我写作文时派上了用场,使我作文中的人物栩栩如生。

阅读,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一个人要想提升自己的价值,就要为他人做出奉献,减少他人的痛苦,为社会做出尽自己所能的责任,你才会感受到自己的价值,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阅读,让我有了人生目标,使我在新的起跑线上,勇敢地站起身来往前冲,迎接尚未到来,但即将来到的重重挑战。它让我对青春有了更深的了解,因为它多半是激情的,充满动力的,同时也是幸福的,这使我们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着热情和希望。

阅读,开拓了我的视野。人不可能没有疑问,如“鱼为什么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呢?”“天上的月亮为什么在中秋节才最圆呢?”“螃蟹为什么要横着走呢?”等,这些问题都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但当我看完《十万个为什么》时,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当小朋友问我时,我总会得意地讲给他们听,我一直相信,只要你有心,只要你喜欢阅读,你就会充满智慧。

从小到大,从懵懂到懂事,十几年了,阅读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它使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它伴着我茁壮成长,一步步教给我许多难以言说的东西。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阅读会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我也相信,在未来的某段日子我会写下我童年的脚印,让我在未来开创一片辉煌的天地!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4

从咿呀学语,我就开始接触书本,那时的书本对于我来说只是可以拿在手里玩的物件。渐渐的,在长大的过程中,书本,从“玩具”变成了图画、文字。

书本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给与我很多的养分。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认识了替父从军的女英雄花木兰;精忠报国的岳飞;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读一本好书本,就像是交了一个良师益友。”每次作文时,我不会觉得词穷,也不会为为何下笔而烦恼。只要看到作文题目,我的脑海里就涌现出很多内容,下笔时,优美的词句就会像源源不断的泉水直涌而来。

书本籍像妈妈一样在我成长的每个路口引领我走向正确的方向;书本籍像爸爸一样在我犯错误时总会很严厉地指正我。书本籍又像我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一样总在我孤独寂寞时给我温暖。书本籍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

书本籍是我人生方向标。我爱读书本,我爱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要在书本籍中找到自己奋斗的方向,让自己的每一步都走得精彩,让自己的生活能够五彩缤纷。

书本中的知识就像新鲜的精神血液在我的身体里流淌,我读书本时为了让精神能够得到丰富,精神能够有所净化和提高。

我爱读书本,我爱和书本交朋友,我爱和书本交谈,我在沉静在书本中……我读了很多书本,从图册到拼音读本,再到文字读本。我的好多想法和思想随着读书本的积累越来越多。我感谢书本,让我学会了思考,让我懂得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让我爱上了和同学们讨论彼此的想法。

“书本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的座右铭。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5

懵懂的小时候,初次接触的书,是一本六十多字的注音绘本《狐狸妈妈的萄葡》,那时,我还不识字,就捧着那本书“唧唧喳喳”地读起来,逗得爸爸妈妈捧腹大笑,小小的我不明白,也跟着笑起来。是啊!我幼小的心灵和天真的头脑,怎能体会书的奥妙?

四岁生日那一天,妈妈送给我一份生日礼物:一本《唐诗宋词三百首》她说:“孩子,妈妈把这本书送给你,如果再过四年,你能背上一半,并背熟,我就在你九岁生日那一天,再送你一本书。”我幼稚的眼神盯着那本在我看来老厚老厚的书,心里满是犹豫,但听着门口学校里传来的清脆的读书声,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它给背会!

四年了,多少的辛苦与泪水都已成了过去;几度放弃,几度坚持,欢乐与泪水并存,我还是坚持了下来。这四年,除了背诵诗词,我又看了不少的书:《安徒生童话集》《哈佛家训》《西游记》《中华上下五千年》……童话、真理、神话、历史……太多我无法描述的美和真理藏在书中,等待我去探索、去发现。

九岁的那年生日,妈妈果然信守诺言,送给我一本《三国演义》她说:“你打开看看。”我一翻,掉出一张小卡片。“这是什么?”我将那天蓝色的小卡片捡起,问道。“这是一张借书卡,你可以在图书馆里借书看,因为那里的书种类齐全,在那里你可以博览群书。”“哦,是这样。”我打开书,一页页地翻阅,我觉得这书里装的不仅仅是历史的知识,还有一份沉甸甸的母爱。

如今的我,读了许多许多的书,明白了太多太多的道理;多少次泪流满面,多少次开怀大笑,多少次的崇敬或憎恨,都给了书中的人物。书,陪伴我成长;母爱,给予我坚持学习的力量!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6

书,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像一只小船,把我栽到知识的彼岸;书,像绢绢细流,滋润着我那块小小的心田。如今,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读过的书更是积攒了满满一书柜。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作家雷欧幻象写的《查理九世》。

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小狗,别看它是一只狗,但它拥有着超群的智慧,是“世界冒险协会”的“探索者”,还可以通过神奇的“变声领结”说话。在故事中还有几个主角,他们分别是墨多多、尧婷婷、扶幽和胡沙。在查理的带领下,他们破解了一个又一个谜案,组成了dodo冒险队,分别获得了“好奇心”、“智慧”、“创造力”和“勇气”的谜境徽章。

在最初认识查理的时候,他们在查理的引导下,破解了一个集团的阴谋,拯救了上百只白狐。接着,他们又破解了“校园案”、“地狱拍卖会”,以及“鬼影迷踪”这个庞大的犯罪组织的多次阴谋。在他们一的次次英勇事迹中,我懂得了什么是团队精神,什么是不离不弃。令我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

《查理九世》让我读得如醉如痴,于是,我把一至二十册快速地集齐了,就像我的“购物狂”姐姐在“淘宝”上疯狂抢购一样。爸爸还对我苦笑着说﹕“你妈妈给我的零用钱全部都贡献给你买书了!”我嘿嘿一笑,心想﹕谁让《查理九世》这么好看呢!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仅收获了写作技巧,更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是在课本中学不到的。读一本书,是与作者灵魂的一次对话;更是作者通过人物来告诉我他感悟出的人生道理;也是在作者那奇思妙想世界的一次旅行。感受着作者的奇思妙想,脑海中闪过一幅幅书中描绘的场景,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读书使我快乐,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7

在我们的成长中,阅读占了全体的1/3,因为我们无时无刻不再诵读。

浏览的内容丰盛有风趣的、言情的、对于历史的滑稽的又分为二种,一种是搞笑,一种是凉啼的。它们的独特特色都是能使己失笑,不共点是搞笑能使人哈哈大笑,折不拢嘴而寒笑却是使我啼笑皆非。其中我比拟喜欢搞笑的那一种。果为它表白的比较直交。还记得有二个故事最让我历历在目,它们是:“爸爸斥责儿子:“街坊弛家很不愉快,由于你一拳打碎了他儿子的眼睛,你说那是没了意外是实的吗?”“该然是真的。”儿子说:“我原来想击中他的鼻子的。”另一个是:“从前有一对勤弟弟,他俩都不愿干家务事,可是,父母在野时又不得不作。一地,父母出往了,哥哥对兄弟说:“爸妈归去了,你就说尔始终病在床上,不能下地。”弟弟答复说:“你就告知爸妈,我助你请医生去了。再睹!”是不是很搞笑啊!

言情的个别都是母孩子喜欢的,它普通都是描述学校面的是如几个女孩子在教校里,望到了多少个帅哥,经由了一些预先,这个女孩跟她爱好的帅哥在了一讫,又离开了,最后仍是在一伏了,就是这么一个情节,实在里点一点难看的都不,替什么父孩子皆喜欢瞅呢?

关于历史的货色那可就多了,有打仗的,记事的……其中我比较喜欢打仗的,因为那让人冲动,打起来很带劲。还记得我看功一部电视剧,名字鸣《三邦演义》,里面的内容名字叫长板坡救阿斗,那里面就打的十分刺激,也很出色,特殊是赵云,他勇敢擅战,也很帅,所以我无比喜欢看。

阅读有佳处也有害处。利益是能增加大家的常识,也能非富本人的课外知识,坏处是让人着迷,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恶书,有抉择的读书,这样才干非富咱们的知识。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8

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书就是我的朋友,现在我10岁了,书已成为我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伙伴。

我与书是在床头成为朋友的,在我牙牙学语时,妈妈就拿着绘本绘声绘色地念给我听。记得在我4岁时,妈妈给我讲述了一只母恐龙为保护一个不是自己孩子的小恐龙而付出了生命的故事,故事的情节深深地感动了我,我把自己当成了故事中的小恐龙,听完故事的我泪流满面,我问妈妈“为什么那只大龙那么坏,为什么恐龙妈妈要死……”从那时我就知道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它可以超越一切,也懂得了从小就要做一名孝敬父母的孩子。

我不仅与书一起哭,还与书一起笑,在读杨红樱老师的系列书《淘气包马小跳》时,我常常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忍不住哈哈大笑,马小跳那淘气又不失义气,可爱且温暖的形象时时在我脑海中出现,生活中的我也要做一个像马小跳那样的有爱心、兴趣广泛的孩子。书也可以说是我的“心理医生”,在我不开心时我会看看书,她会让我忘记烦恼,变得开心起来。

书还是我的“良师益友”,记得小时候我问妈妈“地球是什么样的,我们这么多的人生活在地球上,地球会不会爆炸……”每当我问完一个问题,妈妈都不急着回答,而是抚摸着我的头,向我竖起大拇指,然后牵着我的手走进书房查阅资料,我的每一个问题总能在书中找到答案。至今为止,书帮我解决的问题已不知有多少,书真是我的好老师。

我与书的故事很多,总之在博览群书时,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或兴高采烈、或暴跳如雷、或悲痛欲绝……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9

书是钥匙,助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是阶梯,助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是明灯,能照亮我前进的道路,书是望远镜;助我开拓视角,探索新大陆!

我情愿做一条书虫,在书海遨游;在知识的天堂飞翔;在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自从识字以来,书便伴我左右。四大名著,世界名篇逐渐占据了我的书架,取代了那些童年的玩伴,坐上了书寨的头把交椅。望着三国的烽火硝烟,体会红楼梦中的世态炎凉,细评西游记中的种种奇事,惊叹水浒传一百零八将的神勇威猛。四大名著的各具特色令我叹为观止,爱不释手。每每读书之际,我总会浮想联翩,仿佛生活在了书的世界。刚刚在前苏联体会到了保尔柯察金的钢铁意志,不一会儿又卷进了王子复仇记中的恩怨纠葛。才随着“鹦鹉螺”号在海底一番冒险探秘,不久又跟着可笑的堂吉柯德进行他所谓的骑士之旅。这种感觉,难以言喻。

进入小学后,渐渐爱上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书中刀光剑影的拼杀,高深莫测的武功与那些性格迥异的英雄人物,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此乃对金老先生的作品概括,亦为金迷的是四字箴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读好书,好读书。无书则虚,失书则悲。书,伴我度过每个朝朝暮暮!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有益的知识,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使我学会了欣赏名家笔下的佳作,提高了作文水平和欣赏水平。每当我得到一本知识健康的书时,都会感到如获至宝,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让书陪伴我们成长!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到大,总有一样物品、一个人陪在你身边,每天都能互相看到对方,陪伴着你不离不弃……

我就有一样物品,它是我从小到大保留的一样东西。虽然已经过时了,但还能勾勒出我往事的回忆……

从我记事起,那是我五岁的时候。那是我一本书都没有,纸倒是有很多张,我天天在上面乱涂乱画。直到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了一本动漫题书,因为他那五彩缤纷的颜色图画引诱了我,他很神秘,用透明膜包住看也不让看。所以我才忍不住想要这本神秘的书。

回家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它拆开,翻开一看,让我口目惊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人,还有贴画。翻着一张张崭新的一页面,我不禁异常激动,按耐不住的就站了起来。就像考了100分在到处炫耀。之后我就拿出我的画笔,开始做题。只见“嗖”的一下,就写完一页。像鲨鱼捕食闭着眼张嘴都能捕到食物,就这样,我和它度过了一下午的时光。

但到了第二天,翻开那本书。我已经写完了。多想把们擦掉哇,可惜呀,擦掉第一本书也就“没”了。我只好每天静静地看着它,也有一页的翻着。无论是有了新书,我也会每天拿着它。它是第一个传授给我新知识的书,我永远不会忘记它。这样我就跟他度过了每天都每一分,每一秒。但时间久了,就有人觉得没用了,想扔了那本书,我和他开始了激烈的“战争”……

经过了激烈的“战争”以后,终于我把我的书给挽救了回来。成长中的每一件物品,都很重要。“它”的好坏决定了,我们的现在。所以我们要重视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样物品。

快乐健康的成长,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要守护好身边最重要的东西。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1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让我们畅游理想的世界,去浏览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妙,它能让我们懂得许多知识和道理。

我什么书都读,它就像我的朋友,在快乐时我能想起它,在悲伤时也能想起它。它能让我钻进书里和主人公对话,帮助书里的人物解决问题,带给了我无限的欢乐。

在学前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好几套书,当时我也不是很爱看,只想看里面的图画,因为那时字认识不多,拼音掌握的也不太牢固,所以自己读书有点困难,有时都是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王老师就让我们每天至少读半个小时的书,还要写亲子阅读表,并让我们总结内容跟家长交流,写出从中懂得的道理,再把难理解或者一些不懂的字词划出来,查字典解释,还可以选择词语造句,这样读书,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慢慢的我就爱上了读书,中午放学我在看,睡觉前我也在看,写完作业后我还在看,只要有一点时间我就让书陪在我身边,我们俩已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的书柜都快放不下了,我发现当你全身心地读书时,书中的画面就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书上的人物也就动了起来。

三年级时,王老师让我们准备几个小本儿开始摘抄书中优美的句子、写每个章节的感想,这让我们更进一步的精读书。

在这几年里,书一直陪伴着我,是它,给我带来了快乐,是它,为我打开了智慧的翅膀,在天空翱翔。是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它像一个指南针,为我指引了通往知识的光明大路。

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让书一直陪伴我们快乐的成长。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2

在我小的时候,家里简陋的屋子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屋里最显眼的就是爸爸用粗糙的木板做的书柜。我没什么玩的,就趁大人不在家时把书当砖头玩,因这没少挨骂。上学识字后,我便真的开始摆弄这些“砖头”。家里书柜中的书难嚼,我就找同学借。记得有一本《卫青与霍去病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读它时常常忘了吃饭,从这两个人物身上,我真正明白了“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道理。

慢慢地,我识字多了,五花八门的书都涌进了视野,使我眼界大开。《十万个为什么》让我领略了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妙,我常常为种种难解之谜设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答案;《一千零一夜》又把我带进了故事的王国。有时,我便东施效颦学着给妹妹讲故事。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常让我心醉神迷。各个活生生的人物、鲜活的故事,让我学会了勇敢,明白了真善美,知道不辱使命,同时也领略了君臣和宝贵不计个人恩怨、胸怀宽广的美德。

现在我似乎有些狂妄了,将过去视为宝贝的童话集,都一律视为“小书、垃圾”扔到了一边,一心一意读起了名著,《阿Q正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国演义》、《福尔摩斯探案集》,以及泰戈尔诗歌散文集,我都啃了下来,偶尔也看看爸爸常读的《大河文摘报》。天天同一些中外文学名家见见面真是一件好事,说不定哪天我也会跟他们一样。

读着书,我慢慢长高了,但心中却不再有往日的平静,常常忧伤着书中主人公的忧伤,快乐着他们的快乐,苦恼着他们的苦恼。少年维特的经历告诉我,有了烦恼离长大就不远了。我渴望长大,因为长大了,才会读懂生活这本无字大书。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3

如果有人说我不爱书,我一准儿跟他急。我是班里众所周知的“藏书家”爱书狂”,怎么可能不爱书呢?我跟书是最好最好的朋友了,对它们的照顾,自然是细致人微,呵护有加了,不信,到我家看看吧。

打开我的书柜,你立马就会发现,我的书不仅品种全、花样多,而且排列整齐、纤尘不染。它们个个都衣装笔挺的样儿,就像一队队训练有素的士兵正在给你行着注目礼,等待你慢慢检阅呢。

再把书一本本翻开,哎,先提醒你,可一定要加倍小心哟!你会发现,每一张书页都是崭新的,还散发着诱人的墨香呢!这么说吧,不论你用多大倍数的放大镜来看我这些书,都很少能见到我的指纹—我“爱”书“爱”得动都不舍得动。我誉告你,千万别找我借书,请看书柜一角:此书恕不外借。怎么样,我对书够朋友吧!

可也常有使我为难的时候。本人有一好友,稚号“书痴”,凡到我家必软磨硬泡,索几本“精神食粮”。起初我还是固守自己的`原则,但是终于有一天挨不住她的苦苦哀求,千叮呼万嘱咐,便借给了她几本。一星期后,书是被还回来了,却已经被“整过容”了:

首先是脸上明显减过肥,但看起来不太匀称—书皮居然被残忍地撕掉了一个大角。

其次,原先的那头直发也是踪迹全无,都打着卷儿垂下来—书角是流行的波浪式。

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就在那位老友看书时吃什么东西我都清清楚楚—书里夹满了食物“标本”。

看着书的惨状我怒不可遏,可再看看朋友那一脸的歉意,只得大气长舒一口,唉,有火就压在心里吧,以后不借就是了。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4

每个人都有自己情有独钟的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有一本无所不能之书,是它让我喜欢上看书,我对它一见钟情。

它是我十岁生日的礼物,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也是我的“同伴”。

它的外表是一个方正正的长方形,表面有着神王——宙斯,神奇女侠——雅典娜,《三国演义》——赵云,《西游记》——孙悟室……我小小的书柜上放满了薄薄厚厚的书,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

它给了我课外知识,给了我再次沐浴在知识海洋的机会,给了我充满乐趣的生活。你是我的“同伴”,谢谢“你”。

它让我在识得赵云,与他并肩作战;让我知道西游记怎样经厉了九九八十一难;让我知道在神的世界审斯是有多么伟大;让我和罗贯中先生一起观看《水浒传》的历史,让我和爱迪生一起把世界的科技展现出来;并让我懂得什么叫爱——《爱的教育》。

它像一颗炽热的心,不仅燃烧大地,也在我的心发光,像一团烈火炙烤着大地,把它的知识散落在中华大地。

它每天和我形影不离,不论是我去游乐场,还是在农家乡村,每一刻它都和我像一个双跑脸,手牵着手,向前方进步,我们每天和谐相处,每天生活在一起。它也是一个“人”,一个拥有知识的“活人”。

无所不能 ,你真好,你让我怎样提高自我,让我知道即使天资聪颖,也要“笨鸟先飞”,不努力终究会泯然众人矣;让我懂得上课不能天马空,不要自以为是,求学路上总不能满足;让我懂得怎么做有用的人,不能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书已是我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书的海洋里漫游,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美丽。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5

有一句话说得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一出生就有书伴着我。

小时候,我对书很陌生,一听到母亲在给我讲故事,我就在摇篮里大哭,可母亲坚持给我讲故事。慢慢地,我生活中缺少不了书的相伴,每天晚上必须听三个以上的故事才肯睡觉。

渐渐的,我上了一年级,对书更是喜欢。母亲给我买了一本拼音彩绘《格林童话》,我用我的小手一个挨着一个,大声读出来,那些曲折的情节总能让我流连忘返。

长大了,对校园小说更是喜爱。有一次父母不在家,让我自己玩。我便跑到书店。我轻巧的避开了光头老板,在书店里打转。突然我眼前一亮,这不是《哈利波特》吗!我找到毯子的一角津津有味的读着。在书的海洋里我把自己当成哈利。因头上的伤成为了大名人。当哈利遇难,我害怕极了,当阿不思-邓不利多死时,我眼泪情不自禁流了下来,哭得稀里哗啦,光头老板走来说:“没事吧!”我简直不赶感相信这个泪人就是我。抬头一看时间到了,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店。

直到现在我对《哈利波特》的兴趣,丝毫没有削减。一次机会,爸爸见我书太少,想给我买书便问我要哪本。我说《哈利波特》!书一到手我便废寝忘食。有一天晚上,我肚子突然特别疼。想上厕所,可是我书没看完,只好带着上则所。看到伏地魔杀哈利的一刻,一段话打破了压抑。“你好了吗?”妈问。“没有!”我答着。”便秘了赶紧出来!”妈妈叫着。我突然发现我看书投入,上完了还不知道。像这种看书看到忘我的事,比比皆是。

书就我的朋友,它伴着我成长,希望它可以伴着我走完人生之路!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6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爱惜书,认真读书,是我认为很重要的事。当然,我和书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记得小时候,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晚上都会拿着一本《儿童睡前故事》,蹦跳着到妈妈面前,让她给我讲几则小故事,然后才睡觉。有时妈妈不给我讲,我就对妈妈说:“妈妈,你给我讲讲嘛,讲完我一定好好睡觉”。其实每次我都听不够,听了一个还想听一个。有时候妈妈实在没时间,我就自己捧着一本小故事书看,虽然有些字不认识,但也看得津津有味。

现在,我长大了,但是与书的感情却从未断过。我看的书从小时候的《睡前故事》《识字篇》,变成了现在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笑猫日记》等四大名著和青少年必读丛书。我总能从每一则故事中悟出一些道理:书让我明白了人生不可能是平坦的,要去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去不断的探索和进取,再大的困难也能够克服。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虚假,贫困没关系,但是一定要有爱心;穷苦没有关系,但是一定要有诚信。书让我明白了人穷志不穷,做事要有持之以恒,就算是失败,也要坚信自己,我一定能成功。书让我看清了旧社会丑恶的嘴脸,剥削阶级终究不会有好下场。书让我明白了,我们要有一颗爱国之心;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有一种不怕困难,敢于拼搏,永攀高峰的精神。

《三国演义》让我大概了解了中国的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人思潮起伏,更多的是振奋人心;《伊索寓言》告诉我人生的意义;《十万个为什么》带我探索世界的秘密;《笑猫日记》培养出人一生很重要的情商……

书,是我的导师,也是我的朋友!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7

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让人清爽舒畅,读书让人身心快乐。书,是我的良师,又是我的益友。

我从呱呱落地到长成懵懂少年,书一直陪伴我成长。在书中,白雪公主邀请我漫游七个小矮人的世界,刘备带我见识千军万马,康熙让我见证七岁登基十三岁亲政的威武,凡卡让我领悟世间的爱恨冷暖,江姐让我见识什么是英勇和正义……从小时候的《安徒生童话》到后来的《鲁滨逊漂流记》,再到现在的《明朝那些事》,我从书中找到了快乐和温暖,学到了善良和勇敢,懂得了人间最美是真情。

读书,让我进步,让我开心,让我成长。书,就是一座知识的大宝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像老师一样,在我迷茫的时候帮我走出困境;在我疑惑的时候,帮我答题解惑;在我得意的时候,时刻提醒我戒骄戒躁。书像老朋友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我,帮助着我。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那里让我看到了大千世界,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图书馆和别的地方不一样,人来人往,却没有喧哗,没有打闹,非常安静。找一个位置坐下来,我也加入到这个安静的活动之中,用心感受着那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图书馆响起了铃声。我抬头望了望窗外,是啊,路灯亮了,很晚了。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掂着脚轻声走出去。

第二天我又去了图书馆。这里依然是那样忙碌,那样安静。我静静地坐下来,再次置身于书的世界里,尽情遨游知识的海洋。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到了许多知识。

感恩书籍,感谢图书馆。

谢谢你们,给我快乐,伴我成长!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8

有句古话叫做:“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说的是:“人如果一天不读书,做什么事都觉得没意思了”。可见,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能带给人们知识与快乐。

记得那是二年级的时候,班主任李老师要求班上同学学习写周记。我信心满满,很快地完成并上交了,心里还洋洋得意,觉得写的不错。可是当周记发下来的时候,我见到上面写了三个大字:流水账。李老师虽然没有当面批评我,但我的心里却像针扎一样难受,对写周记也就产生了一丝畏惧。一周后,李老师又要求我们写周记。愁眉苦脸的我回到家,看见桌上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由让我联想到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悲惨身世以及他经历种种挫折与苦难,却从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故事。我想,他遇到了那么多的挫折与困难都能挺过难关,在自己生命的乐章上写下辉煌的一页。再想到自己,只是遇到周记这只小小的拦路虎就胆怯了?不觉得面红耳赤,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写好这篇周记。我冥思苦想,谋篇布局,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写出一篇关于游鼓山的周记,李老师给我的批注是优,并写上了“文章真实、结构合理、语言优美”的评语,我开心极了,是那本书激励了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在我读六年级了,正是因为我平时广泛阅读课外书籍,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因此写起作文来得心应手,常常挥笔而就,一气呵成。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的好朋友——书。

书像一个老师,带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书像一个长者,给予我最真诚的帮助;书更像一个朋友,伴我快乐成长!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19

书,这个字眼大多人都不会注意,但是,它却在我的心里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飘荡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美丽书皮的书时,心里不禁又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排第二了。我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一种依恋吧!每当我看着一本本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时总感觉心里空空的像少了什么。

不仅如此,我还为差点打了我的表妹呢!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还不是认识很多字,还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我家阳台上看我那本珍爱的书,看着,看着,咦?一个不认识的字,我连忙拿起字典留心查字,这时,表妹偷偷把那本我最喜爱的书拿走了,我查完了,正准备继续读我的书时,它不见了,这时我看见地上的碎片,这不就是我的书吗?我正在想是谁把我的书撕碎时,表妹拿着剩下的一半书时,我心里非常气愤,恨不得打表妹一巴掌,表妹吓的跑到妈妈那里,妈妈也帮着表妹说我:不就是一本书吗?下回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我委屈地跑到房间里哭了起来也许你也会这样说我,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如此感想。

书,我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我不感到失望,因为,是书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很欣慰。但是有一点:那全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20

书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老师,可以说是我的亲人了。

我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每天睡前都给我讲故事,我每晚都是在故事中进入了梦乡。上幼儿园了,我开始认识一些字,看一些简单地绘本,从此妈妈给我订购了《咪咪画报》,我看着书上那些黑黑的字,不懂就问妈妈,幸好有图片,我就想象故事情节。每次我看完之后,都要叫妈妈给我讲一遍。就这样,《咪咪画报》陪我度过了幼儿园三年的时光。

接着上了小学一年级,我学了拼音,就开始看那些带有注音的故事书。觉得自己认识字真好,可以饱览群书,不要妈妈陪我看了。我经常把书弄的皱巴巴的,妈妈说:“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书,那么他的书肯定会保管的很好,很干净,就像你姐”。开始我不懂是什么意思,直到二年级,我才开始整理书,不让书受到损伤。我喜欢书,就像小鸟爱天空,老鼠爱大米,野马爱奔跑我也经常跟同学交换书看。我喜欢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等作品。

三年级,我开始看动物小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书中让我体会到了狼的感情,在我印象中狼是凶狠的,贪婪的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狼的另一面,它们也有血有肉,也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的幸福,狼必须严厉地扮演一个坏人,它们也有自己的情感,但比人更无奈。

通过看书,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掌握了知识。我可以在书中周游世界,看天下美景,也可以看各种各样的动物。书中有个大世界,你想知道的东西都藏在其中,只要去探索,就会发现很多〃宝藏〃呢!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书能把人的心情带动起来,可以让你开心,也可以让你心情低落,也可以让心灵得到安慰。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21

假如有一天你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那里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但是要做几天的轮船,而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你会带什么呢?一本有趣的书,一副美丽的图画或者一台平板电脑。我相信很多同学都会选择平板电脑,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一本有趣的书。你问我为什么?因为走到那里,只要有书就不会无聊了,而且在我们的生活中书籍是不可缺少的。不信,你瞧。

在童年时,爸爸妈妈为了哄我们睡觉,就会拿起故事书,给我们讲故事。上学时,老师为了给我们传授知识,也拿起书给我们讲解书中的内容所以书在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

有些人说,读书就是为了获取知识,但是我却不怎么认为。读书不仅能获取知识还会可你的生活添上一份光彩。如果你在开心的时候读书,你会更开心,如果你在伤心的时候读书,书籍就像一为母亲一样,安慰这你,然你不再伤心。

其实,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读书,感受也不一样。

如果你在春天读书,你会感觉到书中的人物仿佛站在你面前,而且你的心情也会割让舒畅。如果你在夏天读书,你会感受到一股凉风向你吹来。如果你在秋天读书,你会感觉到自己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如果你在冬天读书,你会感受到温暖的气息。

我原以为书就是书,我想错了,其实书不仅是一本书,还是我们的老师,因为它让我知道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书还是一名医生,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一本书最好的并不是它包含的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22

我就像是一只小鸟,显得那样的渺小,而书就是我的翅膀,它带着我飞向美好的未来。

书与我——是朋友,是伙伴,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书,让我快乐,使我开心。每当遭遇挫折,每当灰心丧气,书总会带给我最大的安慰,好像在对我说:“没关系的,加油加油!”在孤独的夜晚,书总是陪伴我,告诉我人间最美丽的故事,赠于我最真诚的祝福。

在蹒跚学步时,总是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喜欢看着她微笑着讲述千千万万有趣而美丽的童话,看着她手拿厚厚的书微笑着走过来,我总会开心地手舞足蹈。在我学会了认字的那一天起,书就成为了我生命中格外重要的东西,那些方方正正的黑色的字体在我的眼中成了闪着金光的涟漪,像是天使的羽翼,白色的羽毛飞扬在深蓝的夜空,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思绪,那么奇妙,那么美丽。从那时起,我就认为,书,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我喜欢那些漂亮而优雅的文字,在白色的书页上绽放。我看见母亲无私的奉献和伟大的爱在冰心的笔下缓缓流淌;我看见朱自清对时间的叹息,无奈而惋惜;我看见高尔基在他艰苦的童年里坚强地长大……

《悲惨世界》、《飘》、《巴黎圣母院》……数不清的书带给我数不清的感怀和乐趣。虽然我不能真正理解文字中流露出的丰富的人生哲理,但是我能感受到那些欢快或是委婉的节奏,美妙而奇异。我迷醉于书的世界。

与书结下缘分的人必定会幸福。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不错的,在人生道路上总会有无数的坎坷与挫折,也有灿烂的阳光和美丽的鲜花,多多少少的朋友来了又走了,惟有书与我同在,伴我成长……

书陪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篇23

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的,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生活的方向盘。

书时刻陪伴着我们,引导着我们。一本好书就像是你的一个朋友,在你伤心无助的时候,它帮助你分担忧愁与烦恼,成为你倾诉心声的对象。到那时,它的精论妙语已灌输到了你的大脑里,让你的心情轻松愉悦,将烦恼抛于九霄云外。直到脸上露出明朗灿烂的微笑,在这时,你应该好好感谢书——你最忠诚的伙伴,是它无声的慰藉使你感到充实,清醒,重新面对生活。

如果说书是你的伴侣,你的朋友,你不可能因为只看了一次朋友就永远不理他了吧!你同样应该常读常新;从不同的角度去品味,所得到的感受自然是不同的,要想真正了解一本书,就有必要每天坚持读书,品书,我想,必须给自己充足的时间去看书!即使再忙,也不能忘了你的好友啊!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挤,总还是有的,即使是一句简洁的话语,也值得我们反复去读,读书上千遍百遍,你总会发现书中蕴含的奥妙与精华!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相信吧!只有每天坚持读书,你才会充满智慧,你的人格才会变得越来越高尚!

因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如果你想成为一位高尚的人,那么从现在开始,每天坚持读书吧!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保思子自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为世人所用的!这是真理。

书是你的良师益友,无时无刻不在指导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它会一直伴你前行。

一、书籍简介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

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

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

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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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钱钟书(1910—1998),原名仰先,字哲良,后改名钟书,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江苏无锡人,育有一女钱瑗(1937年-1997年),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曾为《选集》英文版翻译小组成员,晚年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副院长。其父是著名国学家钱基博,在父亲的影响和督导下,自幼打下了良好的国学基础。其后就读于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辅仁中学。书评家夏志清先生认为小说《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钱钟书在文学,国学,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1946年写成并发表了长篇小说《围城》,同年发表短篇小说《人·兽·鬼》。抗战及解放以后,先后担任南京国立中央图书馆总纂、上海国立暨南大学外文系教授、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主要进行翻译和中国文学的研究,出版了《宋诗选注》《旧闻四篇》《七缀集》以及《管锥编》等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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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城》读书笔记30篇

第1篇:《围城》读书笔记200字

今天,我看了钱钟书的《围城》,感触颇多。当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面临的就是分手。分手过后,彼此都会很痛苦,不经意间可能两个人在一起快乐的画面就会浮现在脑海里,细细想来还是很幸福的,然后就会后悔如果没有分手该有多好啊!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谁让我们当初没有好好去珍惜呢!

同学们,其实生活在再苦的日子里也会有满足的人,生活在再富足的日子里也会有不满足的人。所以无论活在什么环境中,什么条件下,我们都要有一颗平常的心,享受当下,享受现在美好的时光,不要等我们老了再去蹉跎岁月……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第2篇:《围城》读书笔记300字

这是第一本重新再拿起来读的书,大学的时候读过一次,现在再拿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之前停留的印象是方鸿渐是一个浪子,但这次的感受却觉得他是一个可悲可怜之人。

围城给人以铭记的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错觉的幻想,得不到的往往最珍贵。苏文执不是方鸿渐想要的,所以错过了不是遗憾;唐晓芙是方鸿渐想要但却未得到的,所以悲痛欲绝心有余悸;孙柔嘉是方鸿渐心善心软的得物,以为能给自己带来一丝温暖,却奈阴阳不定,吵闹不断。方鸿渐跟孙柔嘉结婚的时候,内心“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什么才是最伟大的爱情?什么又是最伟大的婚姻?

方鸿渐是生活中很多人的缩影。没有突出的成绩,微弱的工资,思想老套的家人,想时刻逃离的心境,想要而不可得的痛苦,心善心软的内心,决绝而不果断精神,单纯而不复杂的思想,孤独而又渴望被爱的心灵…

第3篇:《围城》读书笔记400字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大师毕竟是大师。

第4篇:《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第5篇:《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证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证。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第6篇:《围城》读书笔记

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狠狠的挖苦和讽刺,揭露出当时旧中国的种种陋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第7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证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第8篇:《围城》读书笔记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第9篇:《围城》读书笔记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第10篇:《围城》读书笔记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第11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假学证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假学证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第12篇:《围城》读书笔记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的牵手都叫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第13篇:《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我觉得《围墙》中的一部分内容太过于琐碎,絮絮叨叨,就像春雨一样连连绵绵地下个不停。不过,这确实是一本佳作,是作者独具匠心的作品。

要用内心去感受故事的情节,把自己的身心融进故事里,随着心情一起一伏,才能体会到故事的精湛。要用知识去品读句子,品读其中的幽默和讽刺。

《围城》是一部使人忍俊不禁的小说,用内心,身心去品读吧,你会受益匪浅的!

第14篇:《围城》读书笔记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

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第15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初读围城这两个字还以为是写武侠小说。后来读完围城之后,才知道是写现实生活。

在序章中。钱钟书说,他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看完后知道是写战争时期的一批到外国留学的年亲人。讲述他们的爱情问题,工作竞争,生活的压力。主人公方鸿渐一开始对于感情、生活充满了遐想、向往,当它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时却发现多么的无趣,又向往以前的自由,也印证了书中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在围城里的人面对这各种压力:学生面对着学业压力,刚刚毕业的学生面对着新的压力:毕业后怎么生活,面对社会等等。在书中作者也描绘着一个刚毕业的人物——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颇有知识的青年人。他不断的想成为一名在社会中的名人,但是他经不起诱惑,总是被诱惑的恶魔勾走。就是他的性格才产生了他的种种决定。

方鸿渐拿着假毕业文书,并不他想骗父母,而是被围城迫着骗父母。他面对着假文书被识破的压力,不断的掩饰,尔虞我诈,在社会中明争暗斗。他不能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只能屈服于这股大潮流,成为这座围城下的扯线玩偶。身为一名高中生,看过《围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责任。婚姻生活中会不断遇到让人头疼的问题,而解决这种问题的能力我们是还不具备。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就是能够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来去自如的,对家人和朋友负责的能力。

从《围城》中我明白学校为什么禁止同学之间有男女关系,因为这种男女关系在我们这群高中生中像一群疯牛,不由我们所控制,我们在这关系中往往需要依靠别人替我们去解决,我们也往往会在这种关系中闯下大祸,最后我们总会一走了之去逃避,剩下一堆烂摊子让我们的父母,老师去解决。婚姻本来是对双方美好的事,但这种美好需要我们有能力去维持,去保护。这就是我在《围城》中的婚姻所理解的责任。

在《围城》的刚刚开始中,方鸿渐面对着欺骗与诚实的抉择,而他选择了欺骗。对于欺骗的了解我们不能够一概而论。在方鸿渐面对父母在假毕业证这件事中,确实是难以选择。当初方鸿渐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拿假毕业证回家,父母和自己在社会中会抬不起头做人,就业难,婚姻难等等的问题会不断的出现。但如果拿假毕业证回家,结果会不一样。就业容易,婚姻也不难,父母也会自豪。但会面对被揭发的风险,被揭发以后面对的问题会比不纳的严重很多。也许欺骗的结果会是好的,但也许是坏的如方鸿渐在后来被识破之后产生的种种棘手的问题。所以我们面对欺骗的态度在不同问题上应该持有不同的态度。这是我在《围城》中理解到的。但我会选择尽量不欺骗,因为相信着诚实总会有回报的。有很多人都指责方鸿渐这种拿假毕业证后来自食其果的做法。但当我们真正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创造比方鸿渐更好的做法。其实选择往往有百分之五十都是错的,但我们注重的应该是做错后补救的方法、能力。这才是我们值得去讨论的。

围城,围城中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走出去的人面对的又是一个围城,走进来的人也面对的一样,但人们总会在围城中兜兜转转。因为有生活就有压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微笑着去面对压力,试着冲向围城的上方,可能围城上是不一样的天空。

第16篇:《围城》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17篇:《围城》读书笔记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本来觉得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

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

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

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

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第18篇:《围城》读书笔记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第19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第20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远飘欧美国家留学,但是却学无所成,为了回国后不丢面子,只好买了张假文*来掩盖自己,结果也因此陷入了一层层关于恋爱、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围城中。方鸿渐在“城”外的时候,拼命地想进去,但是一旦进去后,不久就想出去,殊不知却又进入到了另一座围城中。

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形象。留过学的他们虽然受到了西方先进文化的熏陶,但是他们缺乏了对生活的追求,缺乏了与当时社会抗争的勇气,陷入了精神的苦苦潭水中,无法自救。作者通过对方鸿渐这个没落知识分子的人生经历的描述,写出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堕落,反映了上层知识分子缺乏勇气的可悲、可气,虽然接受了先进的思想,却没有办法在当时被列强侵略的中国干出一番大事出来。

读完钱钟书的《围城》后,我联想到了当今的中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当中国大批大批地向国外输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时,这些人才常常沉浸在发达国家的怀抱中,在国外过着优越的生活,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们共同的母亲,而能学成归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的人少之又少。他们想过着更好的生活,这并没有错,但是,现在的中国急切地需要他们的力量,中国的强大急需他们来建设。

方鸿渐是一名伪知识分子,仅仅有着个留学归来的名称,但是却有不少的工作向他迎面而来,而没有从深层次的考察过他的才能。这同样也很能反映当今的中国。不少的人打着假文*的旗子,堂而皇之地把简历递给各大公司,甚至有的公司居然而录用了。在学术上的投机取巧最终会让这些伪知识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围城》一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受殖民侵略的中国,饱受着中西文化的冲突。文中通过对保守迂腐方鸿渐的父亲、在三闾大学外表正直但内心不怀好意的先生的描述,向我们批评了当时迂腐,不懂得学习西方优秀方面,不思进取的中国人。同时,文中也刻画了不少虚荣、爱欺诈他人、软弱的中国人,对当时活在中国的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映了人性的弱点。

文章把围城比喻成了人们因追求而陷入的窘境。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对他们较好的生活不感到满足,不断地追求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但是当他们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层层的围城,让那些不满足于追求的人最终走向了精神的末路,不能战胜人性的弱点,饱受着精神上的摧残。

读完《围城》一书后,我获益良多。

第21篇:《围城》读书笔记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是钱钟书里的《围城》经典名句,每每读起这句,总有一些思考、一些感悟。

说起围城总会想起婚姻,单身的男女总会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地冲进婚姻这座城,而处于婚姻围城之中的众多怨男怨女们,又恨不得砸烂这座围城,冲出围城,寻找自由。对于婚姻这座围城,城内城外的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对于未婚者而言,婚姻这座城是希望之城、幸福之城,是一个能和自己的爱人厮守终生的温柔城,在进城之前,他们看到的是巍峨的城墙、辉煌的宫殿,而全然不知这城中还有迷宫般的小巷。婚前看到的对方也是光鲜无比,全然不知对方还有诸多的陋习。走进围城之后,短暂的蜜月之后,双方更多的是摩擦或者碰撞,一次次的冲突之后,或者是妥协,或者就是互不退让,爱情也就慢慢地被耗尽,直至破城而出。其实,婚姻的围城并不是只有一道城门槛,其中有着一道道门槛,只有多沟通、多理解、多谦让、多为对方想,才能不被门槛绊倒,才会领略到城中的百般奥妙,才会变围城为温柔的港湾。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形式多样的围城,比如事业、比如财富。一文不名的小子总会对事业的成功充满了渴求,成长的事业、傲人的财富、尊崇的地位,令他心驰神往,也令他充满斗志。但他拥有了这一切时,就会发现,他深陷于一个新的围城之中,越来越少的私人时间、越来越多的应酬、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等,他反而羡慕起城外那些刚毕业的穷小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再说买房也是,没房子的时候盼房子,住了小房子要换大房子,真的住进了大房子,却发现自己成了房子的奴隶,不但要支付不菲的养房子费用,还用没完没了地搞卫生,这时反而会怀念起蜗居的幸福时光。生活就是由一个个的围城组成,每一次都被那城的外观所吸引,总想去城里看看,就如同旅游景点一般,“不来后悔,来了更后悔!”

围城是目标,因为它那绚丽的外表,我们为之奋斗;围城也是希望,为了进城,我们不断前行;围城是牢笼,只有进去了才能发现;围城或许是安乐窝,需要用心维护。不管围城是什么,只要我们努力了、尽心了,就算进去了再出来,也不枉此行了。

第22篇:《围城》读书笔记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第23篇:《围城》读书笔记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第24篇:《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万事如围城。从1980年重版到现在,学者钱锺书惟一一部长篇小说《围城》一直保持着持续的热销:1980年11月首印13万册以后,迄今总销量达398万册。更被改编为小说连播、电视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研究著作和论文也不计其数。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围城》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小说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跟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的不断重复并乐此不疲。

第25篇:《围城》读书笔记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第26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着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jia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着。

第27篇:《围城》读书笔记

钱钟书先生于《围城》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逃离。这句话于我来说感慨颇深。世上每个生命都遵循着这样的成长规律:降世之初,俨然初生牛犊不畏猛虎,临终之际多困于城而留有遗憾。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或是名利场,或是温柔乡,或是拼造化,或是美名扬。这些意识世界里逐渐高大的城墙虽给予我们偏安一方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但在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的格局和生命的广度受限。但是人们往往对格局受限不自知,只是固守着前者自鸣得意。那些高大的城墙就像一个拥有可怕吸力的巨大漩涡,慢慢吞噬掉我们的斗志、毅力和对城外世界的好奇心,最终限制我们于围城之内,潦草一生。

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毫无疑问是悲剧的典型,重重城墙之内的他早已没了男人的血性。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点泥土气,这就是他们的民风,就是发财做官的人,也欠大方,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如周敦颐笔下的盛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者,少之甚少。在如此小气的环境下成长,便是方鸿渐悲剧人生的第一重城,钱钟书先生在本书之初便交代出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一番伏笔之下,后来主人公的多少荒唐和怯懦也就不那么让人反感而是觉得可悲了。

第二重城。文凭不过白纸一方,却能将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方鸿渐在国外不学无术、不思专攻,临到毕业在父亲和丈人的催促下才慌乱得在毕业证书上造假。人生如棋盘,一步错步步错。既胸无大志,又不敢随性而活,这样的人是极为矛盾的。虽说造假证是当时国内社会对留洋博士过于推崇之下的不得已,但是这一行为终究为他归国之后遭遇的种种歧视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一重城,是社风世情,是造假证归国之后被无知的乡人盲目吹捧的些许自得,竟幻化成迷境幻影,让方鸿渐难以清醒。

第三重城。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在当时中国青年的身上并存,方鸿渐是个矛盾中的典型。一封古文书信回乡想要与周家姑娘解除婚姻,却不敢承认自己真实想法,拿着两不耽误的借口与父亲商量,被父亲痛骂一番立马就收了心思;归国的邮轮上,他既为鲍小姐的大胆举动心神荡漾又觉得不成体统怕人瞧见;归国后他明明心念着唐晓芙,却又不敢对苏文纨挑明心意。如此纠结、不会拒绝的人,如何不会坎坷一生呢?

一个方鸿渐,映射了那个动乱时代的大多数人,迷茫、纠结、既不敢与传统割裂,又不敢真正接受新潮。在这样的人物里,也有当下年轻人的影子。我们也会偶尔迷茫、没有目标、无所适从,可是从这样的人物身上,我们终该明白,所有阻碍我们的城墙并非只是外界造成,没有人可以困扰我们,能够困扰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足够睿智的人,可以看穿世事的因由,不为所惑;一个足够洒脱的人,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率性而活;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不惧任何磨难,砥砺向前;一个足够坚定的人,终究可以成为想要的自己。

愿你我,都能在这纷扰的世间,活成一道明丽的光。

第28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自己毅然写下这四个字时,我感到很诧异,内心萌发一种异样。或许,是隐喻的悲伤。

青年们喜欢幻想,幻想自己的未来,一心想进入梦想的学校。进来后却开始担忧,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这也许就是围城吧。

在这里,每个青年的那份正值青春学生的朝气都被压制着,就如同政治老师所说的:“阶级制度已经消灭,但阶级现象依然存在。”

学校就这样温柔一刀切断青年们所有的出校理由,于是青年们只好望着四角的天空日复一日伤春悲秋。每一次银白的铁门在远方来来回回地蹭亮,都会晃荡每个人的心房,于是,“空悲复己愁,欲语泪先流”成为青年们的独身写照。

围城中,青年们的心灵寄托就是那泛蓝的天空,每时每刻,循着光线总会有几个人在独自忧郁地望向寥落的天空,直至隐去了远方模糊的阴影,这导致的必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青年开始迷恋悲伤。

有时,偶尔老师没来,就会有人在楼台处眺望。但城外遍布的喧嚣和光亮只会加剧我们心里的不平衡,因为那些自由的人儿是多么的放荡,而我们却在研究诸如中国的矛盾、现状之类的与我们素无瓜葛的无意义的问题。

而唯一使无意义变成有意义的就是考试。青年们很怕考试,每一次考试就是一场风波,在围城里掀起大浪,而青年们议论的也是这一话题。

可是,不久一切都归于平静。围城里的生活依旧波澜不惊地进行着。夹杂着抱怨的时候,青年们还是会望着乏味而惨淡的天空,偶尔暗浊的云朵从天边呼啸而过,拖曳着浓密的阴沉驶向远方,然后是静默许久的销匿。可是,任何凌厉的风暴,都无法动摇这围城里井然有序的铁律,就像风雨之后天空依旧寂寥一样。

然而,青年们终究无法抉择,因为自始至终他们的命运在冥冥中被安排,他们被砥砺着去做一些不想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青年们何时不曾抱怨?只是前方未知的惶恐泯灭了一切,就连最终的发言权也被扼杀,隐没了行迹。

从此,青年们开始沉默,也学会了沉默。而青年们所能做的只是带上梦想,扛着忧伤,奔赴前方未知的方向……

第29篇:《围城》读书笔记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第30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闻钱老有才,暑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品读《围城》。今日读完,我对钱老的才学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围城》引发的思考很多,光是题目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对此,议论的人很多,我大多看了看,还是没找到合意的。在自己的空间里,得以发发自己的浅见,还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围城》描述的是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着日子,深知自己无才而无钱,无奈中回国慢慢寻事。在国内转了一圈方知自己的地位像失事的飞机,层层往下降。留洋博士的虚名也逐渐被揭开面纱。之后事事不顺,工作不起眼,生活落魄。而方鸿渐在这一下坠的过程中未尝没有期望,只是在自己的期望中又一次下坠。钱老自己在文中说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亦是如此。《围城》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因为“围城”也是没有结局的。

我是这样理解《围城》这部书的:《围城》里写的都是些虚无的故事,而这些虚无的故事又是现实的。这不得不佩服钱老精辟的学问。我以为这本书所启发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希望与失望迭然而至的过程。法国的成语对“围城”这个词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便是: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很微妙的一种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着期望。好比在做学生时,总羡慕成年人能不受管束;读书时,总希望打仗(这样就可以不用读了);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的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最伤害身体等等,总希望能够变成其他的职业;而其他职业的人(譬如我的父母)又总觉得当老师的轻松而没有压力,工作稳定福利又好……总而言之,就是从事一种职业的人总认为其他的职业比自己的职业轻松而薪水高,一类人总认为另外的一类人有比自己更多的权利,生活得比自己更好,所以,总羡慕别人的职业。然而真正到自己尝试去做时,才知道并非如此。

“围城”也是这个道理,城外的人总认为城内好,反之,城内的人又认为城外好。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对其他人充满企盼。没结婚的人期盼结婚,而结婚后又希望单身。由此一来,便结了离,离了结。结之前向往结之后,离之前向往离之后,没有结局。并且不光是婚姻,我以为人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这个道理,都是这个规律。

早就听说过,拥有理想是非常美妙的事情,人要拥有目标,生活才会有意义之类的话。但是,当真正的目标实现以后又是否像自己所期盼的那样美好呢?“围城”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又发现不如自己所期望的,便是“出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的追求与追求到之后对于成功的厌烦和不满意两者的不断矛盾,不断反复,不断转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满意与失望,开心与厌恶,执著与动摇等等,这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生活。换句话说,“围城”的思想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

读完《围城》,我想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人生的困境中,我们所追求所企盼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辛苦地去追求一些虚假的东西未免太不值得?而其实恰恰相反。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不断的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会经历喜怒哀乐,追求得越多,所经历的就越多,这正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莫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规划一生,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一个人在发展中所经历的会不同,并且自己制定的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所期盼的相同。从这个角度讲,悲观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还是不得不再佩服钱老一次。或许此书还有更深的含义或寓意,但鄙人不才,仅能浅读至此。《围城》真是本好书,希望读过此文的朋友有机会定要看看。读了《围城》,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与希望——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虚无。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1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亵渎,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最高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2

今天中午没睡着,脑子里模模糊糊地全是昨天晚上看的《百年孤独》结尾的场景。奥雷里亚诺坐在案台前,有昏黄的灯光,他急迫地想破译羊皮卷,最后所有的一切被飓风刮走,这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了,好像一个王朝的消失,看着一场盛宴最后的狼藉。

好难以想象最后时刻,奥雷里亚诺跟应该是他姨妈辈分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那个阴湿的百年房屋中拥抱着,互相安慰彼此对于孤独的恐惧。

起床的时候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也是被飓风刮过,思维混沌,而感到有那么一种难以描述地孤独。

回过头来看书评,很多人说这本书很难啃,说读不懂,我却是越看越喜欢,我觉得至少今年内我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本更让我觉得喜欢的小说了(也许好几年都如此),甚至想看原文著作。

布恩迪亚家族史简直就是一部微缩人类发展史。从最早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带领同龄的青年们来到加勒比海临近的土地,建立起马孔多小村。那个时候的人们是自由平和而热情的。那个时候的马孔多没有政府控制,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我反过头来思考政府的控制手段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哲学思维,随着小村的发展有了什么变化(跟破解羊皮卷的奥义如出一辙),对无政府主义感到些许困惑,但很快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豁然开朗。其实那个时候布恩迪亚一代家长就像村长(原始社会的族长那般),是一个人治社会。只不过村长是个很有思想远见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跟自己的思维作斗争,跟吉普赛人先知谈话,甚至老年时被当成疯子。我非常崇拜他,尤其是他那么早就开始想证明无神论,面对神甫想说服他成为基督徒时,他只是一个劲反问,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能拿出一张上帝的照片吗?(他当时疯狂迷恋照相术)我觉得这人可爱透了。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他们亲手打造的,怀有深厚的感情而不至于用个人权力去毁灭它。

还值得去了解的一方面是里面的女性形象。除了被奥雷里亚诺上校说是娶进门后让家族衰败的费尔南达,其他的每一位女性都有其自由、独立的一面,尤其是贯穿整一个家族史的一代祖母乌尔苏拉,还有那个与家族密切相关却未入门的庇拉尔。特尔内拉。虽然里面费尔南达是最让人感到突兀的角色,在我看来,确实是她,最初的导火索毁了这个自由狂放而注定不凡的家族,但是她也是最可怜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做出一个自然人该有的生活姿态,更遑论作为一个女人的姿态。当然,这不能怪她,恐怕这是他们那个时代共有的特征,被宗教文化深深套牢,深深束缚,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束缚,还爱上了束缚(这是从《娱乐至死》里谈到“人们最终会爱上压迫”得来的启发,想一想,其实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嘛,要不然还要什么政府控制手段)。

越到后面也越让我感到震惊和无奈。比如说,那一场在火车站疯狂的大屠杀,以及之后我们看到书里写的,政府不承认,政府将这一天从马孔多的历史中抹去,而后来的人谈论起来还真的会说“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守着相信,还有看着那本书的你。那个时候你就能将这个家族的孤独深深植入你自己的身体里,就好像那些秘密只有读着书的你和书中还没破解羊皮卷的主人翁知道了。大屠杀之后下了三年零四个月的雨,更是让人深深感觉到,这是对一段历史即将死亡的征兆,这也是对人类藐视生命的一种控诉。

当最后那场飓风吹来,这段历史就真的随风飘去了。再也没有人会知道真相。就像今天的我们,再也无法了解历史上有过什么样的辉煌,有过什么样的伟人没有被记载,被孤独侵蚀,死在时间的长河里。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3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4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开始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开始接触这本书以前,觉得哲学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它是一种很飘渺,离我们很远的一种东西,并觉得哲学很枯躁,很无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很不理解里面的内容。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想不会有人会思考这两个问题吧,至少我没有。但随即我被里面的哲学理所吸引了。看着看着,有时甚至会怀疑我是否真的存在,从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上留下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哲学本是枯燥的东西,但《苏菲的世界》却全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用生动的语言和奈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产生了一种阅读悬疑小说的心情。

与其说在看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收眼底。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斯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许多哲学学派始祖苏格拉底。书中说的人常把不能理解的一些现象归于神论,等到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开始相信无神论!接着,哲学继续发展,宗教出现了分裂,基督教开始深入人心!大部分西方人开始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可是在新旧交替的时候,战争避免不了!红十字军为了耶路撒冷那称为基督教发源地的地方,组织了教徒开始征战,开始他们也许为了教义,可后面他们虐寺路过所有的城市!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宗教是可以洗涤人类的心灵,只有人的自我觉悟才能改变一切,因为只要人愿意,本原本是博爱的教义会被人曲解!我想哲学是可以让人们了解自己,改变自己,让人顿悟的学问。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气,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造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就是虚幻的,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小说中,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限度地去体会作者的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哪个版本是真?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心去探索,去发掘。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5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6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名为《羊脂球》的短篇小说,他的作者是世界的著名文学家莫泊桑。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描写人间事态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风俗画家的才能。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都有独到之处。文字简洁、质朴,却又犀利准确。

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肮脏的思想。羊脂球的身份虽然卑微,但却有着坚定的爱国信念以及善良的心。读完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感悟良多。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7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8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钱钟书善用比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的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到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偶尔我重拾起《围城》就是为了“把玩”这些妙喻的。

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竟然能够这样运用,真是妙极,使人不不得不佩服称奇。

鸿渐学无所成,为了回乡有个交代,只好买张假x凭,“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一张文凭,联想到《圣经》里的亚当夏娃,可真谓思虑深远啊!

鸿渐对鲍小姐的好象不经意地说的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产生了念头,直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男人要打消那种念头确实困难,要跟女人打胎一样,那可当真难受!

在县省立中学作失稿演讲时,鸿渐说只有x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失去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里进了污秽之言,这种移形换位的运用钱先生是多么炉火纯青啊!

有意招鸿渐为婿的张先生,喜欢中国语里夹无谓的英文字,钱先生称其“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这一比,比的既准确又生动,一个虚荣的假洋鬼子的嘴脸经这一比,原形毕露!

方鸿渐把信还给了唐小姐,“他个人的天地忽然从世人公共生活的天地里分出来,宛如与活人幽明隔绝的孤鬼瞧着阳世的乐事,自己插不进,瞧着阳世的太阳,自己晒不到”。失恋的世界是幽暗孤寂的,是抽象的感觉,可在这里,它成了具体的事物,让人看得见摸得着。

来看这一出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和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9

现代社会,女性人数越来越多,学位也大多被女性获取。可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却恰恰与之相反:女性被男性踩在脚下,不见天日!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正是怒斥这一现象的鸿篇巨制。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全书讲的是一块被女娲娘娘补天的一块奇石落入人间,世间便多出了一个衔玉出生的男孩,取名贾宝玉。宝玉出生在封建社会的贵族贾府,里面男人甚多,妻妾成群,却只有宝玉一人疼惜每一个女孩,把她们一视同仁。有了宝玉,女孩们的心里也有一丝安慰;有了宝玉,冰冷的贾府才添一时温暖。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最后因为众姐妹的死于非命,悲伤过度的宝玉出家为僧。

有人会说:“红楼梦是女性的颂歌。”颂的是女儿的美丽聪慧,颂的是女儿的才华横溢,颂的是女儿的情韵雅洁,更颂的是女儿的志行高卓……

也有人会说:“红楼梦是女性的悲歌。”悲的是女儿的“咎由自取”,悲的是女儿的“命中注定”,悲的是女儿的“偶然事件”,更悲的是女儿的“绝望悲观”!

贾宝玉小时后便说过一句话“女儿是水做的,男儿是泥做的。”我认为,大地的诞生是由水与泥构成的,是平等的。男性没有权利看不起女性,剥夺她们在这人世间应有的权利。是的,泥必不可少,没了泥,就种不出可口的食物;没了泥,人也就没有赖以生存的家园。可是水也必不可少,没了水,庄稼也就生长不了,没了水,人就生活不下去。所以,一切生命平等,男性更要学习贾宝玉的平等相待。

《红楼梦》,可歌可叹!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10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我不禁感慨道:“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令我受益匪浅。

经典名著读书笔记11

最近,我迷上了名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让我对里面的人物有了深刻的认识:如神机妙算、才华横溢的诸葛亮,求贤若渴的刘备,武艺高强的关羽……

诸葛亮并非神仙,他在儿时就巧读兵书,非常爱学习,所以才会这么巧用兵力,履次获胜。但他也有失手的时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阵,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比赛失败而灰心气馁,更不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在这本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张飞,他是一名猛将,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他因为痛失兄长关羽而失去理智,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被手下刺杀而亡。

一曲逐鹿中原的男儿颂歌,一篇金戈铁马,豪气纵横的鸿篇巨作。英勇无比的人物,气势磅礴的场面,这是一本古典文学书,我建议大家也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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