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妹妹丫丫最怕放炮。春节那天,我们到门外放炮。鞭炮声一响,她就把头钻进被子里。等炮声一停,被子里就传出咯咯的笑声,丫丫慢慢地露出头来。看着她闷得通红通红的小脸儿,大家都笑了。
2、这一来,倒吓我一跳,仰头一看,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高高地坐在一枝树杈上,手里还拿着一只口琴,正准备吹哩。她穿着火红色的绒绒衣,套一条豆绿色的短裙子。两只穿着力士鞋的小脚悬空的搭拉着,怪自在的。她那梳着小辫子的脑袋歪倚在右肩头上,水灵灵的大眼睛向我玩皮地眨巴着,鼻子略显有些上翘,显露出一副淘气相。只要你一看见她,就会从心眼里喜欢她。
3、小玛,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圆脸蛋,高鼻梁,一脑袋乌黑卷曲的头发,挺俊气的。只是耳朵长得老长,真难看,可老人们说,那是佛相,有福气。
4、我突然发觉到母亲以往平滑的额头上竟出现了水波痕一样的皱纹,一条一条映了出来,一、二、三……我都数得出几条了。我不喜欢皱纹,恨不得用手在她额头上用力磨一磨,将那几条岁月在妈妈额头上留下的痕迹皱纹抹去。当妈妈锁起眉心,怔怔出神的当儿她放下毛线,呆呆地坐着。我想,母亲是忧郁的,尤其是当爸爸一去不返的时候,她时常是这样的。她眼角的鱼尾纹都清楚可见了。这些皱纹是她勤劳、伟大的见证。
5、我妹妹长得漂亮,也很聪明,可就是嘴巴太馋。一天,外婆送来一袋苹果,我刚一转身,已经少了好几个。只见她的上衣口袋和裤袋里已经装满了苹果,嘴里还啃着一个大的。我对她说:你是只小馋猫!她却说:谁让你做姐姐呢你叫我一声姐姐,我就送你一个苹果。弄得我真是哭笑不得。
6、朦胧中,我发现房间里还亮着灯。爸爸瘦弱的身影正伏在桌上定书。啊!爸爸又工作到这么晚。天气又闷又热,我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湿了。我轻轻地跳下床,去拿毛由擦汗,顺便也给爸爸擦擦汗。走近一看,只见他脸上、背上都浸着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汗衫与湿透了,几只蚊子叮在爸爸肩膀上吸血。我连忙一巴掌打过去,把爸爸吓了一跳。我把毛巾递给爸爸,他不在意地擦了一下,又埋头工作起来。当我重新上床时,只听时钟当当当……地敲了12下。
7、我捧着这碗热呼呼的姜汤,一股热流流遍我的全身。我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温暖包裹着。这碗姜汤凝聚着老师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无限深情的爱。我一口气喝了下去,姜汤带着温馨,带着深情流到了我的每一根血管。它是那么香,那么甜,香甜中又透出令人振奋的辣味,使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顿时,我眼睛发热,鼻子发酸,一颗颗泪珠滚到了腮边……
8、我心里十分紧张,很担心爸爸回来骂我,一听到门外的脚步声,我就感到害怕,真希望我能逃过这一劫……
9、我直呆呆地望着大门,仿佛听到了爸爸咚咚的有力敲门声和那嘎吱的咬牙声,他似乎正冲进家门,冲我举起他那有力的大手……我好像全身的每块肌肉都在颤抖,两腿直打哆嗦。
10、一个嘴巴打将去。众人和邻居见这模样,忍不住的笑。不想胡屠户虽然大着胆子打了一下,心里到底还是怕的,那手早颤起来,不敢打到第二下。
11、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好像用红铜铸成,宽宽的额角上,深深刻着儿条显示出坚强意志的皱纹。一双时常眯起来的慈祥的眼睛闪着光。
12、我刚坐到位子上,就发现她在斜眼看着我,鲜红的嘴唇微微上翘,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13、这大娘骂起人来,就像雨打芭蕉。长短句,四六体。一气呵成。
14、姑娘清亮的嗓音和茶炊沉思般的细微的歌声交织在一起,像一条美丽的丝带在屋里萦绕回旋。
15、她的神情一会儿茫然无着,一会儿憋得满脸通红,慌乱极了。
16、她内穿鲜红的羊毛套衫,外披一件奶黄的风衣;敞开的衣襟经春风一吹,飘然而起,真像一只展翅的蝴蝶。
17、她的眼睛像利剑一样叮住了我,这下我成了瓮中鳖,我支支吾吾地左搪塞,右搪塞,班主任步步紧逗毫不放松地要我坐上这把交椅、
18、从那以后,我每天早起练吐气,一直吹到笛子里的热气凝成了水滴淌出来。晚上练指法,直练到指头发酸发麻。对着镜子练口型,直练到镜子上喷满了雾气,擦了再练,练了再擦。经过一段时间的基本功苦练,我终于能使吐气和指法配合起来,吹出时而嘹亮、时而低沉、时而欢快、时而悲伤的调来。我牢记伯伯练好基本功的教导,便义苦学了。调、D调、F调等吹法。
19、姑娘往日白里透红的苹果脸,现在笼罩着一层愁云,眉头微蹙,上齿咬着下嘴唇。
20、他最擅长用外国话演讲,响亮流利的美国话像天上心里转滚的雷,擦了油,打上蜡。一滑就是半个上空。
21、爸爸的脸色好难看啊,他像火山爆发一样发怒了。
22、只见她纵身一跃;腾空而起,又向空中屈起身来,向下旋转。呵,南边整个观众席与她反方向地升起,朝着她的脑后背部旋转。现在,她在空中已转了一百八十度,她的视线内只剩下了那碧绿光泽的地毯了,她好像正向着碧波粼粼的海底潜去。接着,她凌空顺势又屈身向上一转,北边整个观众席又与她反方向地下降,顺着她的脑后、背部转动。
23、“开始!”裁判员一挥手,王翔和黄钢便使上了力气。你看,王翔虽然带伤,可他并不在意,只见他圆睁两眼,目光直逼黄钢;黄钢把牙齿咬得紧紧的,锐利的目光紧盯着对方抖动的手。他俩手上的青筋一下子都暴起来了,由于劲用得大,桌子也抖动起来了。虽然两人都使上了吃奶的劲,可是紧握的手只是在微微颤动,总也分不出高低上下。
24、这持续近四个小时的演讲,是一首动人心魄的交响乐。
26、歌声飞扬赵来,高亢激越,像战鼓在敲击着人们的心灵。
27、每当我作画的时候,她总是探着身,撅着屁股,静静地盯着我的笔。
28、姑娘的心突突地跳着。脸就像霜打的杏叶一样绯红。
29、她开始唱了。她圆润的'歌声在空中颤动,听起来似乎辽远而又逼近,似乎柔和而又铿锵。歌词像珠子似的从她的一笑一颦中,从她的优雅的“水袖”中,从她的婀娜的身段中,一粒一粒地滚下来,滴在地上,溅到空中,落进每一个人的心里,引起一片深远的回音。这回音听不见,但是它却淹没了刚才涌起的那一股狂暴的掌声。
30、她细高个子,瓜子脸,淡眉圆服,眼白是浅浅的蓝色,跟眸闪着水莹莹的光。
31、双方越吵越凶,就像一只只斗红了眼的小公鸡。
32、现在她继续向上旋转着,体育馆那灯光闪烁的屋顶,充满了她的视野。她好像正向着那繁星灿烂的高空飞去。当她凌空旋转了三百六十度的时候,她又屈起身子在空中作第二次旋转,观众被她转得眼花缭乱。天翻地覆。观众们欢呼着,惊叫着!观众席沸腾了
33、她回眸一笑,真是千娇百媚,流光溢彩。
34、我纵情地笑着,几天来的疑惑与费解全部化作笑声飞出了心窝,伴着清凉的晨风吹响了这个山城小镇。妈妈也笑了,人们都跟着笑了。这是发自肺腑的欢笑。
35、那姑娘披一头漂亮的卷发,一双眸子似两池秋水,苗条身材,亭亭玉立,活像一支刚刚出水的箭秆荷花。
36、老师站直了身子,满意地看着厚厚的记录,眯缝起眼睛,像是在细细地品味着其中的欢乐。
37、他又惊又喜,眼睛像通了电的灯泡,蓦地亮了,一直沉着的脸露出了笑容。
38、姐姐听了。眼睛闪亮着,一种热乎乎的感觉涌上她的心。
40、她圆润的歌喉在夜空中颤动。听起来似乎辽远而又逼近似乎柔和而又铿锵。
41、她有着一张美丽的面孔,微微有点蓬松的乌黑卷发,有几丝散落在平整的额角上,一对弯弯的柳眉下,嵌着一对水汪汪的风眼,鼻梁端正,适中的小嘴棱角分明。
42、陈磊的确是个很特别的人物。你瞧,他长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塌鼻梁,大嘴巴,尤其那个大头特别引人注意,简直大得出奇,再加上一双总乱动的手和两只总不安分的脚,乍一看,仿佛是一一个泥塑的大头娃娃。有时,班上有些同学与陈磊开玩笑说:“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你有大头。”随后,便爆发出一阵哄笑声。而陈磊并不介意这些善意的玩笑,就与同学们一笑而过。
43、她顿时心花怒放,喜悦飞上眉梢,两只眼睛眯得像两个小小的月牙儿。
44、他那一副善于利用胸腔共鸣的男高音嗓子,又圆润又甜蜜歌声细得像一丝头发,似有似无,袅袅不断,在彩绘精致的屋梁上盘旋。
45、歌声突发。字字清脆。声声宛转、如新莺出谷。乳燕归巢。
46、这姑娘长得很讨人喜欢,圆圆的脸,弯弯的眉,水灵灵的眼睛,有一个微微翘起的小鼻子,使她显得又稚气、又逗人。
47、他顶大不过10岁,溜溜圆的脑瓜儿剃个光葫芦头,一对乌亮亮的大眼睛,宛若两汪澄清的湖水:两道浓黑的眉毛,好似湖上野鸭张开的翅膀。
48、轮到我吹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两跟紧紧盯住蜡烛。我把气轻轻地吐了出去,只见蜡烛上的火苗跳了几下,很快就熄灭了。“好!”我高兴得欢呼起来。可是,一转眼蜡烛像故意和我捣蛋,火苗“呼”的一下,叉蹿了上来,得意洋洋地闪着光,“唉,真可惜!”我可不灰心,才吹了一次,还有两次呢,怕什么?我又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先是轻轻地吹,接着,猛一使劲——瞧,火苗“啪”的一声灭了!灭了!这次真的灭了!我高兴地望着张新容,她笑嘻嘻地催我:“快去领奖!”
49、他的话像喷吐不尽的泉水。不停地冒着四溅的水花。
50、她尖声怪腔地喊叫着,好像垂死的野兽一般。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2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
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5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6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7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8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9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0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
前段时间读了《撒哈拉故事》,这也是我看的第一本三毛的书。
看完之后,我就隐隐地想写点什么,但我只看了她这一本书,即使全是叙述性的文字,也只代表一个时期的三毛,而同时吸引我的也是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所以钱老关于鸡与蛋的比喻于我是不适用的。
花些时间搜集资料,也看了一些访谈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才算对三毛有了一些了解。
年龄越大,就越容易对事物失望,甚至绝望,而《撒哈拉的故事》里的三毛,却不是这样,有人看了她的书之后,称咱她为沙漠里的东方玫瑰。
全书大多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以及所见所闻。很少有所感,是的,三毛只是讲故事,她的故事平凡而又动人,像一首欢快迷人的钢琴曲,兜兜转转,一不留神就把读者带入了她所独有的节奏。
重新回忆那些故事,我又不可避免地伤感了起来,我想到了现实的结局,荷西先她一步离开了,两人没能携手到老。可这些当时的三毛不知道啊,她依旧将沙漠中的苦乐记录下来,依旧把生活的琐碎化为文字里的优雅,依旧活得有滋有味。
最好的方法是忘却,只有放下一切,才能读出真实的感动。
写到这里,我还是觉得应该换一种欢快的基调来继续下去。
三毛倔强地扎根于沙漠,而这枯燥的生活,却因荷西的陪伴变得不一样了。
《沙漠中的饭店》与吃有关,塑造了一个有些童真的三毛。
《悬壶济世》则是讲了三毛用自己所带的药物来帮助当地人治疗一些小病的故事,因为撒哈拉威人《文中对当地人的称呼》原始的生活方式,三毛药效果特别好。可最后红药水却被一群妇女要去涂在脸上手上,然后跑到阳台上跳舞,我真的给逗乐了。
搬到沙漠之后,三毛渐渐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芳邻》讲的是夫妇俩和撒哈拉威人邻居们之间的相处。芳邻,芳邻,看了文章我才知道是反话。撒哈拉威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在我们看来应该是不可饶恕的吧,不洗澡,疯狂地借东西,也不顾忌别人的感受,种种种种,可这些最耗费热情的小事,却在三毛的笔下有了率真可爱的一面,比如某天三毛打开门,发现门口有一头小山似的死骆驼,然后旁边那个小孩说,我妈妈说,放你冰箱里。她看了看自己鞋盒大小的冰箱叹了口气;又比如经典的飞羊事件。
素来听闻沙漠里的人不洗澡的三毛偶然看到了洗澡的广告,便兴冲冲地去看了,结果被吓得不轻,便有了《沙漠观浴记》。
《爱的寻求》是一个当地人飞蛾扑火式悲壮的爱情。
《素人渔夫》是两人商量着去打鱼卖鱼,累了一番最终却一无所获。故事结尾,三毛坐在门口又哭又笑起来。
两人刚搬来沙漠,生活条件异常艰苦,《白手成家》讲的便是两人布置新家的事。我觉得三毛是像蒲公英种子一样的人,漂泊,却又异常坚定,扎根后迅速地生长。正是因为消除了现代文明的隔阂,才更加懂得了爱一切。看着屋里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布置的那种满足感,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
在这之后,我又去看了《雨季不再来》,三毛学生时代的作品。
通过意外看到的读者去见她的描述,我看到失去荷西后的她依旧平静活着,依旧活得平凡而诗意,文章却又在多个细节处揭露了她的哀伤。即使活得再张扬,她也只是一个失去挚爱的女子啊。
不过我相信,那流过泪的地方,也终会融化成温柔的笑意。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2
我曾想,我的童年是小村庄,可是,我走不出它的边际,无论远行到何方。就像我追逐着三毛的背影,追逐着那个身在撒哈拉却总是一副“中国脾气”的女子,追逐着那个热爱着饺子,黄瓜炒蛋,骆驼头骨和远方的身影,却永远追赶不上。
一个傍晚,我倚在窗边,数着来往人群的脚步,听着那些我闻所未闻的故事和漫无边际的话题——通常只有匆匆几句。直到夜来了,窗外的人群渐渐稀少,偶尔听见一两声树叶摩擦的声音和一阵风吹过的呼啸般的一瞬响声。这里,这个城市里,原来有这么多我追赶不上的东西。
换一个地方。换一个夜晚。
这个夜晚,我不像以往一样赶着回家,我将不眠,我要和星星的队伍夜谈,肆无忌惮地在夜晚中行走,我要看夜晚如何靠在月光的背上入眠。我要擎一炳烛光,看它的微光流淌成什么模样,然后走街串巷,叩响我曾无意经过的每一扇门窗。再静静地等待天明,等待一个更为明朗的早晨。我要拿起撒哈拉的相片,再放下——拿起,放下,这样反反复复。我一向算不得果断,烟烟雨雨的江南滋生了我优柔寡断的情绪,于是我只好反反复复,开始思考:那些干燥到汗渍渍的日子里,那些偏僻而荒凉的沉默里,那些贫穷又落后的时光里,到底有没有流浪的理由,有没有放弃安稳生活的另一种承诺。答案显然是:有。
三毛说: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撒哈拉——我们倚靠着这最真实的大地,我们行走在着最真实的世界。这片会呼吸的撒哈拉,沉闷的胸膛一起一伏,像一颗心,永远唱着生命的歌。三毛用文字吟颂了撒哈拉的诗,撒哈拉用永不停歇的生命完美了三毛的流浪。于是那些干燥的日子里,衣裳拧出了汗水,毛孔在日晒下更肆无忌惮地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些偏僻而荒凉的沉默里,分明有千年之鼓沉闷的响声,那种呼吸了历史的响声;那些贫穷又落后的时光里,依然有沙漠的阳光从窗子里照进来,人儿也只要咧嘴一笑,自由地深吸一口气。三毛也许会在某一天,抬头看看沙漠的天,沙漠的云,看看不远处的邻居敞开的大门,听听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听听那些蒙着头纱女孩颤颤的笑声,生命的声音,就是她心的呼吸,她懂得。然后那灵巧的手挥动着笔墨,流淌出一条生命之河,沙漠里的生命之河,本身就在不停地喘息。偶尔也泛几层粼粼的波光,那是太阳腼腆的呼吸,反射的点点灵动之意。
撒哈拉,时间像一群飞鸟,从你身边缓缓飞过,谁知道呢?!城市一座座拔地而起,再一座座支离崩析,只有亘古不变的你,知道迎娶生命的蓝天。但三毛的身影终是走远了,向着她来的方向。那么,可惜——我再也无法将你拼凑完整了,补缀,粘附,加上适度的接合。驼鸣和狰狞的爆裂声,自你的巨唇发出。地平线,凌乱散置于古老的无政府状态里。在撒哈拉,某个缺失了文字的夜晚,我蹲踞在你左耳的丰饶之角,远离风声。数着朱红和深紫的星星。我听你的呼吸一阵一阵地颤抖,我凝神倾听你沉闷的呼吸——像这样细细地听,如河口凝神倾听自己的源头。像这样深深地嗅,嗅一种原始的气息。像这样,在蔚蓝的空气里溶进了无底的渴望。这里,是会呼吸的大地,呼吸里旋转着生命的秘密,诠释着,生命,生活,还有爱。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我们会有一栋房子,不大,也许只有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中央,有一个磁砖砌成的炉子,每一块磁砖上画着一幅画:一颗心,一副潜水面具,一朵玫瑰。另一个房间,则由你支配,由你写一堆中国话。而自我们唯一的窗户张望,任何时候,都有一束阳光。荷西会这样对三毛说,他的呼吸会急促起来——Echo,我们一起。
高高的帷布挂上了我的窗户,日光灯上趴着一只不请自来的蚊子,被呼吸扰乱的灯影和我凝笔细思的深情。城市铁铸的地平线,升起了另一个时光的光明。正巧,我合上了《撒哈拉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3
翻开这本书,细细品味三毛在异国他乡里的生活,总是觉得原本我并不是很喜欢的撒哈拉沙漠,但是读了这本书后发现,也有一种别样的风情,恰似走进了一幅充满异国风光的画卷。这本书让我最佩服的是三毛的勇气,她能够抛开繁华的城市来到贫困的沙漠,这里没有太多的水,只有那茫茫的一片土黄,远处偶尔能看见仙人掌挺立在风沙之中。那里甚至没有家具没有床,但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就这样十分乐观地迎接沙漠给他们带来的挑战。即使条件十分恶劣,气温反差再大,并且有时撒哈拉威邻居们也不尽如人意,但她却在沙漠上“画上”了她的家,她也能与邻居们相处融洽,她可以开着她们的“白马”横穿撒哈拉,能发现无边无际的沙漠中别样的风景,能从沙漠中找到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使我了解了沙漠中另样风土人情,也了解了先前的撒哈拉威人的善良淳朴。三毛与荷西虽然在物质上面是缺乏的,但他们精神上的一口清泉是永不干涸的,他们的精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许多事情。人要是有一双慧眼,虽然在生活中的每件事都可能是不能尽如人意,但是心态可以使我们决定,要永远保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乐观面对世界抛掉偏见与固执。有一句话使我记忆犹新,“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大沙漠!”,而对于我们而言,每天以乐观的心态面对世界,就会发现身边的一点美,从此你的世界将因你而五彩斑斓!
三毛就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犹如开往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缓缓流淌在沙漠里。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4
《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幸福、感动和不平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书中三毛、荷西和他们的朋友们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一次拾化石的过程中,荷西不慎跌入沼泽,无论三毛怎么用力都拉不出来,反而越陷越深,最后,凭借荷西对三毛的信任、再加上三毛的智慧,她终于将自己的丈夫荷西救出来了。这一幕让我十分感动。
在他们结婚过程中那种幸福、撒哈拉人民的无知和热情,为这场紧张的婚礼增添了一份幽默,还有三毛那夸张而搞笑又剧情化的写法,让我哭笑不得,时而感动、时而又为他们虎口脱险而松了口气。最后沙伊卡和鲁阿二哥的那一份情,让我永生难忘。鲁阿二哥被害死了、而沙伊卡被撕掉了全身的衣服,鲁阿上前来救,却和沙伊卡一同被枪毙了,我倍感愤怒,在摩洛哥的强烈进攻下,屠杀人数达到了全世界排名第十。
记得在三毛初来到撒哈拉时,想了解那的卫生情况,就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偷看别人洗澡和洗胃,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个传闻,有一个来自中国的女人经常偷看别人洗澡,使三毛十分羞愧,如果换作我是她的话,我也会羞愧得直发愣。
我十分敬佩三毛那种对生活乐观向上的精神,面对坎坷的婚姻,她没有放弃,却依然充满着憧憬,结婚的房子是一个丑陋的小石屋,她没有埋怨,时间流逝,往日的“小破屋”已经变成了“豪宅”,使我“哇”地发出了一声又一声的赞叹!
我们要象三毛那样,成为一个乐观向上的人,使这个世界不再有争吵、战争、哭泣,而是充满幸福、感动和和平。为了我们子子孙孙、世世代代的生存,行动起来吧,就从现在开始!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5
不知为什么,读完《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的脑海中常会浮现出这样一种幅景象:在没有丝毫绿意的沙漠小镇,热浪之后隐现着一位松散着头发、牵着骆驼的美丽女子,她缓缓地向我走来,眼里蕴含着东方的柔情。
她,便是三毛。
不得不说,三毛曾掀起过一阵流浪文学的热潮。在那个相对于今天已经太落伍、太保守的年代,三毛的作品就像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流,滋润了无数干枯的心灵,也很少有人敢像三毛那样任性,潇洒的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时至今日,这本书仍不会过时,甚至现在还会有人觉得三毛的做法过于大胆和前卫,然而这也是它一直畅销的原因。
当年三毛在西班牙
后来,三毛想去西属撒哈拉沙漠居住,荷西便义无反顾的陪她去了,而这本书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创作的,书中记录他们在撒哈拉的点点滴滴。
在设施简陋、条件艰苦的撒哈拉沙漠,三毛有着一颗平淡快乐的心。尽管他租住的是毛胚房,但她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将这一切改造成了安乐窝。轮胎、木板、雕刻精美的石头、骆驼的头骨……这些都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与邻里之间的纠葛、与丈夫荷西的冒险经历和那些看似艰辛的生活,也统统成为她的灵感,流淌在她的笔下。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对三毛的生活态度十分钦佩,她好像永远不懂得绝望,是个天生的乐天派。她能忍受生活的艰苦,还能把它当作一种精神享受,从中寻找出乐趣来。随行、率真,这些词用来形容三毛一点都不为过。她敢爱敢恨,对所有的事物都充满好奇,在她身上有着不竭的激情。她曾和丈夫在沙漠傍晚时分,带着一壶烈酒,驱车到两百公里外的戈壁滩捡动物骨骼和造型奇异的石头,尽管那次差点要了他们俩的命,但却不失为一次刻骨铭心的经历,也是三毛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听自己的心声,让自己变的快乐,好好享受生命的美好,也不枉在人间走一回。永不言弃,相信明天,这便是三毛想要告诉我们大家的。
我也要像书中的三毛那样,去相信未来,随遇而安,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个精彩的明天。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6
寒假里妈妈送了我一本书,名叫《撒哈拉的故事》,作者是作家三毛。妈妈对我说:“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希望你去认认真真地读。”我心想: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怀着好奇心,我捧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原来,三毛在撒哈拉大沙漠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经历了各种有趣的事情:三毛住的房子的屋顶上有一个大洞,有时候房顶上的山羊会从大洞里掉下来,让人吓了一大跳;还有一次,三毛去一个旅馆里洗澡,可是,三毛刚打好肥皂想用水冲洗时,却断水了,只好勉强用毛巾擦干。第二天,三毛去骑马,不敢骑得太快,生怕热了出汗时身上会冒肥皂泡;她居住的小屋条件很苦,几乎什么也没有。于是她把废弃的瓶子加工做成了花瓶,把捡来的轮胎改造了,做成了垫子,把捡来的羊皮晒干了,做成了毯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三毛非常乐观,她不但没有在荒芜人烟的撒哈拉大沙漠里感到悲凉,反而生活地很开心,她在艰苦的环境下还能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观,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由此,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虽然生活在舒服的环境里,但我却常常埋怨别人,心里不知足。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南麂岛旅游,那时正是夏天,但岛上没有空调。夜晚,我睡在床上,炎热难耐,蚊子“嗡嗡”地围着我叮咬,让我难以入睡,我喋喋不休地抱怨起来:“这个鬼地方,条件真差!”现在想起来,我比三毛生活的环境优异多了,她能行,我怎么不行呢?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在生活中,总会遇到逆境,但我们始终要持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这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我读《撒哈拉的故事》的收获。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7
驾一叶之扁舟于书海中,游览那奇山异水,心领神会。在这浪漫而含蓄愉悦的寒假期间,我在书海里扑捉到了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发掘了书中的沙漠精神,在这短暂的阅读时间里,品起色,闻其香。
三毛、三毛这一个名字也许在我的脑海里出现过多次了,到底三毛是一个怎样的作家呢?她的写作背景和写作习惯又是怎样呢?也许在我未读她的著作前,只不过是盲目的听别人说。如今我第一次捧起她的书,第一次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独立而敢于探索的女子。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描述了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
三毛的文字从感觉上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一阵微风吹过,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却不留痕迹。我一直都很排斥那种用华丽的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因为那样读起来相当的枯燥无味,如同三月不知肉味的感觉罢了,,华丽但没有实际的意义,印象中,真正的好文章即使只是用最平淡的文字也能感受到作者心中的波澜壮阔。
这一本书开篇就引用了三毛母亲的一封信,这一封信也许许多人都会有所了解,因为天下的父母没有那几个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三毛的母亲起初对三毛的外出是不赞同的,但是考虑到一个人的一生应该多出去走走,就放松了对三毛的照看。由此,我可以推断出大多父母的心都是着重于孩子的内心世界,他们都很在乎孩子的未来。正所谓“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是我们中国传统俗语的一句代名词。恰恰三毛的父母也是因为这样,促使了三毛的旅途。
精读这一本书中的篇目,让我想起了沙漠精神这一个词语,激发了我心中的烈火,让我看到了三毛的勇气,志气,骨气。要想在沙漠中存活下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但是三毛却是在沙漠中开了间中国饭店,他不仅打破了中国女子的种族保守,而且还将自己的饮食习惯分享给别人,让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食文化广为人知。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却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上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如“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孤独或是寂寞这类字眼,在整本书中几乎都没有出现,但沙漠里的三毛一定真切地感受到。她愿意帮助沙漠里的人们,教她们读书写字,为她们治病施药,却从不被她们顽固、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所同化,她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如果要一个平白无事的人走在沙漠中,她的精神会被刺激到,因为他根本就找不到沙漠中的生活节奏,只是在那像一只无头苍蝇乱撞,碰碰巧合罢了,那样迟早会被沙漠中的万物所淘汰,成为自然界的奴隶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三毛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得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8
翻开《撒哈拉的故事》,品味着三毛在沙漠中的生活,感受别有一番风味。
本书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搬”到了沙漠。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还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引得人不禁赞美:“你把罗马都建成了”,三毛自豪地回应:“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9
三毛一直说她写书是为了父母。她自己的书,写成了她就不看了。她不喜欢自称为小说家,她只是喜欢小小地说说,再自己组建一个家。
再看这书之前,我对撒哈拉的印象就差不多等于没有印象。在我的tag之中,那裡应该是一个穷困,野蛮,艰苦的地方。即使我从来没有去过,我想我以后也不会去。
整本书不长不短,不会让你食不果腹,也不会让你饱难下嚥。我印象最深的无非是几件事。三毛与荷西仓促的婚礼,十岁姑卡的童贞,沙巴军曹,那个比近邻更懂得感恩的哑奴,还有沙伊达和巴西裡的故事。不管是真是假,是现实还是虚构,这些名字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裡,他们都曾让我沉默静思。他们是为了什么,我又是为了什么呢?
荷西,这个痴情的西班牙男人。为了心中挚爱,毅然决然的跑到了沙漠中间去生活。书里没有讲到荷西和三毛的死别,在简介中却是真的直言不讳。我想知道他们死别的经过,但是我又真的希望直到现在他们还在一起。世界为什么总是那么残酷,有情人总不能在最后终成眷属。三毛因为她独特的性格和那个深爱她的荷西,能够做到让一方水土因为某个人而动容,应该已经是人生之最了但是这样的三毛,却也还是失去了荷西,就像那像仙女一样的沙伊达,在摩洛哥的侵佔之中,还是失去了她的巴西裡。
若是能在一个偶然的瞬间,我们抬眸,亲眼目睹了绝世的美景,那必定会伴随著我们的一辈子。一片景尚且能在我们心中一息长存,又何况是我们亲身经历的事,又或者是亲自交往的人。
《撒哈拉的故事》,最妙之处是会让你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似乎真的能看见那个日日买醉的沙巴军曹,我似乎能看见巴西裡的自信霸气和沙伊达的美貌……我不是那么幸运的人,能够经历三毛这样跌宕的人生,我也没有勇气我的人生活成她的洒脱,但是在书中,在看她的书的那短短几个小时裡,我的心似乎真的如小鸟一样无拘无束过。
有欢有悲,有笑有泪,有满足有遗憾,有爱情,友情,善意……在离我生活很远的那个地方,有颗心曾经离我很近。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0
著名作家桂文亚曾这样写道:“欣赏一篇文章,不只为喜爱其中充满生趣的情节,而是因为产生‘人世’的共鸣。”而作家三毛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无疑亦具备了让人产生“人世”的共鸣的魅力。
这部作品收录了作家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悬壶济世》、《娃娃新娘》、《天梯》等十四篇作品,生动地为我们描述了她在漫漫黄沙的撒哈拉沙漠里极富色彩与浪漫的沙漠生活,以及其对生命意义、灵魂归依的探索与思考,给读者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心灵之旅。
一、阅读这部作品,我们会体会到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无法消释的孤独感,也是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存有的与外部世界的疏离感。
作者在《极乐鸟》一文中曾写道:“我羡慕你说你已生根在那块陌生的土地上。我是永远不会有根的。”又写道:“一切的感觉就是那样无助,好似哪儿都不是我该定下的地方……我已没有自己的地方了。”从这些语句中,我们不难读出作者那份难以言明的孤独。
于别人言,这份孤独缘于个体与外部世界之间无法打破的隔膜。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具有与他人不同的独立的思想。然而外部世界又具有另一套普适的思想、舆论体系。于是,个体与外部世界之间的不可调和与冲突,使之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进而产生隔离感,也即孤独感。而这,在当今这个旧有价值理念被摧毁,新的价值体系却未建立的迷茫时代里,又愈加明显了。物质文明不断地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精神文明却无法与其同步向前。外在世界越来越喧嚣,个人的内心世界不断受到侵袭而愈显空洞与苍白,人们愈加感到焦躁与不安,而这份无法言明的孤独感也愈加的强烈。《撒哈拉的故事》道出了人们心中的迷惑,表达了人们内心的痛苦,也因此而与人们产生强烈的共鸣。
而于作者三毛而言,这份孤独感或许更深入骨髓。
在别人眼中,这个“令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这是文学院教授胡文清对三毛的印象),常常因为她特立独行的思想与外部世界的格格不入,而成为众人眼中的“怪女孩”,被“另眼相看”,成为众矢之的,因其而产生的孤独感也愈为强烈。在阅读《撒哈拉的故事》时,这种空虚的孤独感常常萦绕心头,也让我们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个体的思想与传统的普适的思想之间的平衡问题。
二、《撒哈拉的故事》折射出了点点智慧之光,是对人生意义的探索和生活价值的思考,带有一定的哲学色彩。
作者对生命似乎有种超乎生死的淡然。
生命在她看来,就是起点与终点的一个循环,一个轮回。在《撒哈拉的故事》中她曾写道:“我们不耐的期待再来一个春天,再来一个夏天,总以为盼望的幸运迟迟不至,其实我们不明白,我们渴求的只不过是回归到第一个存在去,只不过是渴望自身的死亡和消融而已。”在她看来,生与死既是起点又是终点。正如她所说的:“人生是一场大梦。”
或许也正因为这样,世俗的名利在她眼中才显得如此微不足道。“活着已花力气,再要付出努力的代价去赢得成功的滋味我是不会的。我不要当那个连苦味都没有的空杯。”所以,她辞去工作,离开家人与朋友,踏上前往撒哈拉沙漠的旅行,来到那片辽阔的沙漠,开始自己另一段的人生。
否定了外界对人生意义的定义,她在《撒哈拉的故事》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在我来说,旅行的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它的过程。遇见不同的人,遭遇到奇奇怪怪的事,克服种种的困难,听听不同的语言,在我都是很大的快乐。虽说是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更何况世界不止是一沙一花,世界是多少奇妙的现象累积起来的。我看,我听,我的阅历就丰富了。”于她,生命的意义在于行走,在于其过程。或许如她常常说的:“我喜欢流浪。”。
三、《撒哈拉的故事》——关于灵魂的归依、命运的奥妙等形而上的问题。
三毛的作品中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种命运抑或称为不可知力量的神秘色彩。无论是《悬壶济世》中沙漠居民对巫术的崇拜,还是《死果》中对咒术的神秘力量的描述,都营造了一种异国的神秘氛围。
如《沙漠军团》中所说的:“不记得哪一年,我无意翻到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刊里,正好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天地。”她将自己与撒哈拉沙漠之间的不可解的情节归于一种前世回忆似的乡愁,是命运的安排。而这种难以言明的心情,大概就是她所写道的“我只常常感到那种冥冥中无所依归的心情,却说不出到底是什么。”命运于她,是一种不可知的神秘力量。
可是,不同于他人将失败,挫折,个人的不得志归结于命运的无情,三毛更多的是将每一次的尝试,每一次的向前归结于命运在冥冥的所做的决定,引导她走向她所选择的人生道路。因为对文字的特殊情感,她始终未放下手中的笔,将自己的所知所感都诉诸于书;因为对撒哈拉沙漠的莫名的眷恋,她来到了那片异国的乡土,与丈夫荷西相爱结婚。每一次的向前,是宿命,也是选择。
“我是一个像空气一样自由的人,妨碍我心灵自由时候,决不妥协。”
“……你要赢得你的人生,你就不能患得患失,是不是能够赢,你尽可去赌,只要不把生命赌掉,可以一赌再赌。”
在我看来,《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一本讲述生命历程的书——途中会感到孤独,却绝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对生命的热诚。一路旅行,捡拾洒落在沿途的生活光点,找寻自己的存在意义与生命本源。
这便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它给了我们一种新的视角去看待生命,新的态度面对每一个人的人生——健康,豁达,洒脱不羁。
我始终坚持,一本优秀的书籍,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历史的沉淀。甚至,在经由岁月的锤炼后,它会更显光彩。《撒哈拉的故事》一九七六年的出版横扫了整个华文世界,并因此兴起了一股流浪文学的热潮。而今,《撒哈拉的故事》再次出版,不但并未因时代的变更而被淘汰,反而愈加历久弥新,芬芳香醇。生活在拥挤,喧嚣的都市的人们,从《撒哈拉的故事》中感受到自由的快乐,生命的热度,找到了共鸣,填补了空白,为其单调的生活注入了新的动力。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1
常常听人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洒脱,听说她的偏执与执着。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第一次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特立独行亦是平凡真实的女子。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描述了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
三毛的文字从感觉上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一阵微风吹过,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却不留痕迹。我一直都很排斥那种用华丽的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觉得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华丽但没有实际的意义,印象中,真正的好文章即使只是用最平淡的文字也能感受到作者心中的波澜壮阔。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三毛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非常欠缺,一切物品都贵得惊人,特别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希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能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这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因为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助,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因为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可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系,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子和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却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上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如“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孤独或是寂寞这类字眼,在整本书中几乎都没有出现,但沙漠里的三毛一定真切地感受到。她愿意帮助沙漠里的人们,教她们读书写字,为她们治病施药,却从不被她们顽固、落后的思想和行为所同化,她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己心灵的自由与纯净。
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是一朵盛开在沙漠中的奇葩。读罢了《撒哈拉的故事》,我看到了一个广阔美丽的撒哈拉沙漠,看到了关于沙漠的美与丑,善与恶,文明与封建……更看到了一个快乐的三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