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返狼群读后感1
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海拔将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偶然之间遇到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有睁开双眼却即将要断气的小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从此,她把格林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倔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终于重返群狼。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算是新闻,人咬狼算是重磅新闻了。在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就发生了人咬狼的事件。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这可能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作者在训练格林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细节。回头想想,每一个伟大事件的背后,势必都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但结局圆满。人生有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往往只看到了他人的成功和光环,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几个人知道?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大的委屈和苦楚,你就能接受多大的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武器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最开始的本意,只是想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面,健康成长,但是她没有想到,狼的野性,在这次跑丢事件中得以充分的展现。格林终究是不属于城市的,他应该放归草原。人性的本意其实都是善良的,但是如果违背了动物自然成长的规律,可能效果会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藏獒是忠诚护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在大草原的腹地,藏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他的坚韧和智慧取得了藏獒的认可。其实,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于人的残忍所致,都源自于利益的驱使。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格林出于对火苗的好奇,误吞了一块小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也遭遇了最特殊的疼痛。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是在好奇中成长,探寻这个世界的神秘!成长的过程,也是伴随着冒险的旅程,之所以我们会变得羽翼渐丰,那是因为我们经历过无数的挫败和伤痛后,才会越来越坚强。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伤痛,是必须要经历的,痛过才会记得,这也是成长一定要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为淋了一场冰雹,咳嗽感冒,患上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一样学会关心妈妈了。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大草原的冰天雪地,猎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读后感3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4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5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6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即刻在京东商城上拍下了,准备试着给女儿读一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好家伙!近四百页46万多字的大部头,女儿能坚持读完吗?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就读完了全文并且写了读书心得。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在她的文字中都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纯净。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性感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自由胜于身自由,面对漫漫人生路,只有那些心自由、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快乐。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感悟竞争:要想赢得胜利,必须要学会竞争,失败了没有关系,即便是伤痕累累也不应感到后悔,永远不丧失再次竞争的勇气才最为可贵。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实现梦想不仅仅是一句空洞的豪言壮语,需要不断的积累能量、付出代价、忍受孤独、背负压力,并为此奋力拼搏,所有这一切都没有人可以替代。记着,成功也好,失败也罢,路就在那里……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7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读后感8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重返狼群读后感1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2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读后感3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读后感5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读书作文1
我喜欢读书,喜欢看漫画、历险记、童话、名著……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海底两万里》的时候,我看到了船的形状,我就想:它是什么样子的呢?难道是像我在青岛看见的船一样吗?我正想接着往下看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说:“等一下,我看一会儿就来。”啊!原来书里的船指的是潜水艇啊!哎,怎么潜水艇是香烟的形状,我想的潜水艇不是应该很帅的,而不是香烟的形状,呵呵,还真是没有想到呀!还有,潜水艇怎么能在这么大的压力下都没有烂呢?原来因为潜水艇很硬,所以才没有烂。
后来我一直想和作者一起每天都去冒险,这样多好啊!我想只有继续把着把书看下去,才能和他冒险,于是我又接着往后看,看到他们在一个小岛上北野人追,他们的早中晚餐可丰盛了,早餐吃面包树上的面包,午餐是打下来的鸟或者野猪,,晚餐吃野猪,我想:他们吃的可真丰盛啊,无论早餐、午餐还是晚餐,都比我们吃得好,我从来都没有吃过野猪肉,看到这些,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看到后面,我又发现原来还里也有密道。后来他们游到了南极,在潜水艇里也要穿厚衣服,我也跟他们一起发抖。看书时,有时候我忘记时间,忘记了吃饭,与他们一起哈哈大笑,一起体会感人的时刻,一起跟他们与坏人决斗,就像自己也冒险了一次。书真是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
我认为读书很有乐趣,所以我们要热爱读书,喜欢读书,多读书!
读书作文2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夏洛的网。这本书甚至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它讲述了一只小蜘蛛和小猪之前的深厚友谊。
夏洛是一只躲墙角,以织网捕蝇为生的小蜘蛛,它曾一度认为自己应该平凡一生,直到她遇到了她的好朋友威尔伯。威尔伯是一只小猪,一天,威尔伯得知自己将被杀死,便求助于夏洛,夏洛十分冷静的想出了办法,帮威尔伯脱离险境,她一次又一次地在蜘蛛网上织出了文字,最终,威尔伯脱离了险境,可夏洛十分疲倦,疲倦到想一觉睡过去便不再醒来,是的,夏洛死了,没人知道这样一个小蜘蛛曾发挥过如此巨大的作用。
我曾经反复读过这本书,每一次都让我热泪盈眶,夏洛用自己的性命,换来了威尔伯一生的幸福。这两个小动物之间的无限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也许,夏洛是渺小的,可它所做的这件事却是惊天动地的。原来一个渺小的生物也能惊天动地。这不正如我们吗,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茫茫人海中显得渺小,但有人能登上世界的最高点,有人却不能。有人站在高台,让所有人都看见他,有人却在人山人海逐渐被埋没其中。我也曾经在人山人海中感叹自己的渺小,可我也曾经在比赛中为校争光。渺小只是一种外表,却没有人是真正渺小的。即使真的渺小,也能像夏洛一样,走出一片天地。也正是夏洛这样为朋友拼命,和她遇事的冷静与她的智慧,才让它从不显得渺小。
无论你多么渺小,你也能闯出一片天,一片地,这是夏洛的网带给我的启迪。愿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干出一番大事业。都能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
读书作文3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植物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我热爱读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篇幅侠》,那位侠肝义胆,伸张正义,不向困难屈服的大英雄篇幅侠!
蝙蝠侠,本名为布鲁斯—韦恩。在他很小的时候,杀手就当着小布鲁斯的面将他的父母双双枪杀。从此小布鲁斯就立下壮志,坚持正直正义的原则,击败黑暗势力。经过千锤百炼终于成为了哥谭市最有名的英雄—蝙蝠侠。他这种惩凶除恶的精神让市民对他很信任。
在哥谭市的犯罪人可并不只是普通人,有诡计多端的小丑,有强大身躯的杀人鳄。有聪明用高科技犯罪的贝恩———————在敌人们的一次一次诡计中,他并没有被打败,而是维持正义,坚持自己的信念,粉碎了敌人的阴谋。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道思考题,回家以后,看着这道题,急的我抓耳挠腮,正在我即将放弃之时,我便想起了那位伟大的英雄—蝙蝠侠!想起他努力打败邪恶势力的场面。想到这,我重新打起了精神,继续思考。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不法之徒。他们是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是我要做正义、正义的警察叔叔,长大以后我也要做一位超级英雄!
读书作文4
我读了《雪域豹影》这本书,明白了凡事不一定要用暴力解决
就在这本书的主角—一只雪豹被一个猎人抓走了,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但是它用顽强的意志力来生存。故事主要谈了雪豹怎样独自生存,还领着孩子,寻找继父,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找到了。
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它被关进了一个笼子里,并被放进一个冰冷、黑暗的车子里,无论它怎样动摇也无法挣脱猎人的手掌心,于是它想出一种方案,经过一番折腾,他终于把雪豹控制住。
我也要向雪豹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一直走下去,在学习中遇到不会的问题时,不会轻易放弃,不会只是等待老师讲解,而是自己去探索。
以后我还要再读这种书,多积累。在生活中学习雪豹,在学习中学习雪豹。
读书作文5
柳林风声这本书是格雷厄姆在1908年出版的,文中有友善的河鼠,热心的鼹鼠,稳重的獾先生,为了帮助本性不坏的蟾蜍,四只柳林里的小动物为我们演绎出了有意的可贵和温馨。在这片温馨中,我听到柳林传来阵阵风声。
每天,我都要读一读柳林风声里面的故事,一幅幅美妙生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我仿佛看到鼹鼠第一次坐上河鼠的小木船时,躺在船中,享受着惬意和欢乐,伸入河中的小手拍打着调皮的水花,仿佛看到河鼠全副武装,义无反顾地冒着大雪,独自前往黑暗的,令人恐惧的森林寻找迷路的朋友,仿佛看见忧伤的老水獭失魂落魄地坐在渡口边上,等待走失的孩子,仿佛看到天真的小田鼠围成半圆形,唱着圣诞颂歌
这本可爱的童话书充满了诗情画意,就像一缕温暖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心灵,通过柳林风声,我明白了知错就改,诚实做人的道理,感受到了友情的珍贵和强大力量,体会到了家的温馨美好,我喜欢柳林风声。
读书作文6
我读了《丑小鸭》童话故事,被丑小鸭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
想必读过安徒生童话的人,都记得那只可怜的小鸭子,它一出生就很丑,爸爸妈妈讨厌它,哥哥姐姐们常常嘲笑它,小动物们也都瞧不起它,寒冷的冬天到来了,小动物们都有一个家,而丑小鸭却没有,他不想被冻死,就一直在雪地里转圈,但它还是很冷,它多少次被冻晕过去,可它还是跳啊!飞啊!它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我要向它学习。我会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勤奋、刻苦。
终于有一天,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森林里的动物都不会瞧不起它了,哥哥姐姐也不嘲笑它了,但丑小鸭并不骄傲,我要向它学习这种纯洁、朴实、善良的精神。
读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我们每天都在父母的怀抱中,在这种美好的环境里,不用受什么苦,但我们更应该珍惜每一段美好时光,不能虚度光阴,
《丑小鸭》虽然只是本童话故事书,但却是给我很多的启示,让我明白了丑小鸭在恶劣的环境中依然很顽强的生活,我以后也要独立,要勇敢、做事情还要勤奋,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读书作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丰富着我们的生活,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位不可缺少的朋友。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很多故事书,我每天都听妈妈讲故事,有《一千零一夜》《笨狼的故事》《绿野仙踪》……这些故事大大地开阔了我的视野。故事里那精美的词句,丰富的哲理,充满幻想的情节,在我稚嫩的心灵上印下了深刻的印象。上小学后,我认识了很多的字了,这时,妈妈买回更多的书了,有《西游记》《昆虫世界历险记》《科学游戏》《淘气包马小跳》……这些书带给我很多的乐趣,使我不再孤独寂寞。有一次,妹妹到我家来玩,我把从《科学游戏》这本书的看到的一个有趣的游戏做给了妹妹看,那游戏是乒乓球太空漫步。我把吹风机打开,调到冷风,右手拿着吹风机,左手把乒乓球放在风口前,然后把手松开,这时,奇迹出现了,乒乓球在吹风机的吹拂下,怎么也掉不下,我左右移动吹风机,乒乓球也左右移动,好像在空中跳舞,妹妹看见,乐得咯咯直笑,闹着也要玩。
书,真是知识的源泉啊!它教给了我们许多的知识,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们不出门就可以行千里。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了书,我们就拥有美好的明天!
读书作文8
说起读书,我可是有名的“蛀书虫”。我非常爱看书,我写完作业看,上厕所也看,就连周末出去玩也要带上几本书。我常常读得没完没了,一读起书来,把什么事情都忘了。
我读过很多好书,一年级时我还不太懂,妈妈就给我买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白色的日本童话》等;二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感动小学生的80篇故事》、《让孩子一生受益的励志故事》、《十万个为什么》等;三年级时我又读了我们获得“书香家庭”和妈妈获得“家长博腕儿”得来的一些好书。这些书为我打开了走向世界的一扇窗户,让我成为了“智慧小子”。
这些书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和道理。比如,我看《小百科》上有很多科学道理,我把它们记住,在博客上写了《妈妈教我学科学》系列;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我知道了格列佛在小人国等国发生的有趣的事;我读了《数学侦探故事》,懂得了很多数学知识,还写了《侦探故事续写》和《数学童话故事》等很多读后感。这些知识汇成了打开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
我的博客里的博文正好一百篇了,应该好好庆祝一下。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在寒假了,我还要努力读书,努力写文章,争取寒假能得一个“阅读天使”。
读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你遨游在书的海洋中,你就是快乐的。
我就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从一年级起乃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是书的“发烧友”有一次,我照常来到图书馆。所有的书都是我的好朋友,跟我亲热地打着招呼!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夏洛的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看了一会儿,我便被猪和蜘蛛它们俩浓厚的友谊所感动,我明白了友谊才能使生命的光彩绽放!沉重地合上书,我热泪盈眶。再拿出一本书,看着看着,我已进入了书的海洋!瞧那,一位善良的姑娘正在帮助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再看那,是25世纪的地球,是多么美丽啊!……时间流逝着,而我却毫无感觉。我的生命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忽然,我从书的海洋中被硬拉了出来。“几点了,还看,都闭馆了!”原来是妈妈,“快跟我回家!”妈妈咆哮着。我的耳朵被妈妈牵着,我恋恋不舍地望着书,一小步一小步慢吞吞的离开了图书馆。我真想对我最最爱的书儿说:“再见了886,我会想念你们,愿我们不久再重逢!”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也是知识的海洋,当你吮吸着书中的营养时,你会十分快乐!愿你也和我一样爱上书,尽情地吮吸书中的营养吧!
读书作文10
我喜欢看书,在我家的书柜里放着许多书,有《动物大搜寻》、《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千古之谜》等等,数也数不清。
我不仅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
有一次,我想用零花钱去买书。吃完午饭,我就迫不及待地围上围巾,戴上帽子和手套,换上鞋子,拿上零花钱准备去新华书店,奶奶望了望窗外,看见天阴沉沉的,说:“沁沁,要不要带把伞呀?听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要下雨的。”“不用了!”我头也不回地说,“奶奶再见!”“等等……”我没法停下那已经被新华书店这块“吸铁石”吸去的脚步,飞也似的向那块充满知识的“吸铁石”奔去。
一路上,我都在想:买什么书好呢?《世界上下五千年》看过了,《童话故事》?家里有……来到书店,只见那里到处是丰富多彩的书,我顿时眼花缭乱。瞧,这本《奇妙的幻想》多好呀,里面给我们介绍了神秘的宇宙世界;还有这本《女孩三部曲》这本书它用自己生活中有趣的事情来向大家介绍这个世界是多么快乐……经过精挑细选,我选中了《女孩三部曲》这本书。付完钱,我高高兴兴地走出书店,一看顿时呆若木鸡,下雨了!
我只好冒雨跑回家,到了家我已经成了“落水狗”,奶奶说我真是个小书迷。
读书作文11
今天,我读了《爱读书的孩子》这篇短文,对故事中的主人翁产生无比的佩服。
短文记叙了伦敦住着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他为了维持生活,他不得不在一家印刷厂当童工。他虽然环境苦,但是志气大。每天都要到书店的橱窗旁读书。他的爱读书感动了书店的一位老人,同意孩子随时都可以来这读书,无需付钱。经过孩子的一番努力,他终于成才了。他就是著名作家、记者,英国一家报纸的主编本佳敏?;法利吉龙。
当我读到“一天早晨在上班途中,他在书店的橱窗里发现了一本打开的新书,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直到把打开的量页书读完才走。”我想:那孩子有要上班又要读书,太辛苦了,他一定只是一时得好奇罢了。然而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当我读到“就这样,那本书每天向后翻两页,他每天来读,直到把书全部读完。”时,我恍然大悟,他并没有放弃读书,他是多么爱读书啊!
比起这个孩子,我差劲多了。记得一次,表哥送我一本《宇宙大观》的地理书,一开始我读得津津有味,但是好景不长,渐渐的,我越来越厌倦读这本书。后来,这本书的命运就是放在书架给蜘蛛搭丝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爱读书的孩子》,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它的话中其意。
读书作文12
书籍是全人类的朋友,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看童话书,沉浸在那梦幻般的世界里,我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我喜欢看儿童文学,每当我闲暇时,总能感到书中的主人公向我招手,不知不觉,我就随它们置身于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之中…… 我喜欢看各类期刊杂志,尤其是在小饭桌休息时,一本《读友》就能让我逃离众多小朋友的喧闹……
我最喜欢看动物类的书籍,李微漪的一本《重返狼群》,仿佛把我也带入了若尔盖草原,和作者共同经历了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小狼,最终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的全部艰辛与收获。既让我了解到狼族的生活习性,亲情责任,也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如同亲子般的深切情感……有时,我还对大人们的书本杂志突发兴趣,有些文章浅显通俗,富有生活哲理;有些文章深奥难懂,但似乎有种神秘的感召力呼唤我走向远方……“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每每翻开一页书,就仿佛开启了一座神秘花园的大门,漫步在一个静谧而蕴藏丰富的宝库中…… 感谢书籍的陪伴,让我快乐而幸福的成长……
读书作文13
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知识与快乐,更给我带来了一份份丰厚的“奖励”,这“奖励”可不仅仅是那一张张金色的奖状,主要是在学习与生活中带给我巨大的帮助。
自从我爱上读书以后,我发现自己懂得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不仅有学习上的,比如从书中我学会了如何科学的进行学习,这样让我在学习中更加轻松;还有很多是生活中的常识,比如要在冰箱里储存熟的食物时,一定要等食物彻底冷却以后才能放入,否则食物更加容易变质,我们要时刻关注健康哦!你们说这样的“奖励”是不是很丰厚呢?
其实,每当我再看到一张张金色的奖状——一个个粗体的大黑字印在上面,配上殷红的印章盖在上面,显得极为神圣。每次得到它的时候,我的心中总是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它不仅代表我的成功,更记载着我的读书过程。那时的我总是拿着一本书贪婪地读着,犹如饿狼一般咀嚼着书中的“美味”……
书,带给我的乐趣是无限的。尤其是在我的成长道路上,让我明白了很多的做人道理以及更加坚强乐观的去学习和生活。同学们,请相信我,去书海中畅游吧!你们一定会和我一样,在书海中得到丰厚的“奖励”!
读书作文14
现在市面上的书越来越多,有精品也有糟粕,所以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人的一生是有限的,不可能也没有那样多的时间把全世界所有的书都读完,所以我们读书时一定要有选择性、有针对性,针对自己的年龄段去选择,这样才可以更全面地汲取精神食粮来提高我们的知识面。
在书店看到里面的书琳琅满目,真不知该如何选择。如比较流行的一些口袋书川木口子写的〈〈蜡笔小新〉〉,还有木村广田的“校园系列”,这些书籍的内容都充满着不健康的内容,根本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阅读。但是也有许多有益于我们身心健康的书籍,如〈〈哈里波特〉〉这套书讲述了一们名叫哈里波特的男孩从11岁到17岁在魔法世界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一系列神奇而又扣人心弦的故事,这套书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课外时间而且还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现在我们的心灵如同一张不曾污染的白纸,所以我们选择了好的书籍就如同选择了优秀的画师和画笔,让画师用画笔在这张白纸上绘出美丽绚彩的图画,使我们的心灵世界如同那幅绚丽的画,美丽无比。
读书作文15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读书博学之星评选的演讲,虽然我从幼儿园中班开始在父母的鼓励和引导下,一直坚持读书,但和其它知识渊博的同学相比,还是自愧不如。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中我学到了各种知识。《十万个为什么》教给我许多科学知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学会了感恩,《伊索寓言》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闪闪的红星》让我知道了中国革命的艰苦,新中国的来之不易。
我不但喜欢读书,还喜欢买书。父母也非常支持我的做法,每个月都会买几本书送给我,我现在已经有了几百本的藏书了。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育我如何做人,从中我学会了尊重、自爱、宽容、坚持。
书是我快乐的源泉,我爱读书!
谢谢!
有时我喜欢看一些动画书和漫画书,虽然它们对学习没有太多的用处,但是我觉得对于认字还是有帮助的。因为我看这些书的时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认读,不认识的就问妈妈,这样我就认识了更多的生字,不过我还是写不来,下次试试把认识的字动手来写写看。
所以我建议小朋友们在平时不仅要看课本书,也可以看看课外书,它可以增长见识,也可以认识新字哦!
读书作文16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一些小窍门解决问题,同样,读书有时也要用着它。自从我的学业生涯开始,我就从中悟出了不少经验。
一、课前预习。在老师要教的下一课之前,利用课余时间预习一下,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能帮助你快速理解老师的话,预习前碰到的困难在老师的教导下能够透底解决。
二、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听讲,就是跟着老师思路走,把知道的内容加深印象,不懂的在老师的讲解下能迎刃而解。上课时,积极发言也是进步的表达方式,表达出自已的想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同学和老师来分析你的思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可以及时纠正并且加深了自已对该知识点的印象。
三、课后复习。在老师的引导后,能及时复习,巩固课堂的学习成果,再一次加深印象。
还有一些学习经验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要靠你自己去探究。要摸索学习规律,总结学习方法,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譬如我以上说到的“三步”的学习方法大家都可以做到的,简单、易行并实用。
生活中也有许多道理,只要你用心去思考,你就会有收获。这些道理看似简单,但是如果我们真正应用这些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就会越走越宽阔,越走越亮堂。
读书作文17
一个晴朗的午后,爸爸妈妈带着我来到了图书馆,妈妈说我现在认识的字多了,可以在图书馆看书了,这个图书馆的房顶好高啊,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手动扶梯可以直达到每一层,从一楼就可以眺望到三楼的图书,真是气派。
进了图书馆,我和妈妈进入了少儿图书室,选择了一个靠窗,安静的座位放好书包就去选书了,图书室真的是书籍的海洋,种类太多了,有杂志,有画报,有小说,有漫画,看得我眼花缭乱,都不知道该从哪里看起,这时妈妈给我拿了一本《父与子》的漫画,说你先从漫画看起吧,漫画看完了可以看看儿童故事,这本《淘气包马小跳》很适合你,和你一个年纪,看看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在你的身上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故事发生呢?从此我就爱上了马小跳,我渴望阅读他的每一本书,想知道他身边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么有趣那么贴近我的生活,我把这本书也推荐给了我的同学们,他们也非常喜欢,我们在课间的时候讨论着马小跳他们班的事情,说着说着我们就心有灵犀的哈哈大笑起来,读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读书作文18
读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使我们的知识增长了,也让我们作文水平提高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而且要把里面精彩的段落和好词好句积累下来,这样不但能得高分,而且还能增长我们的知识。
读书使我懂得一个道理:我们要趁年少,奋发勤学,刻苦上进,因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待时光流逝时,只能空悲切,一事无成。就像古人言:“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写作时,我也悟出了一点道理:要写真情实感,落笔更有“鲜味”。不能胡编乱造,也不能千篇一律,而要别出心裁。如果要写出打动人心的文章,一是最真实的情感,二是呕心沥血创造的。
我爱读书,喜欢读历史,谈到古代王朝的发展兴衰,我可以讲的头头是道。喜欢读童话故事,可以使我疲惫的身心得到放松。多读书,还可以让我知道很多生活的真谛。读书有许许多多的益处,我怎会不喜欢呢?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读书总会把我带到了一个无垠的新天地。
读书作文19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上至课内外作文。阅读书,下至课外漫画书,都是我这个“书虫”必“啃”的食粮。
记得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童话书,可惜我那时不识字,所以只好等爸爸妈妈下班后讲给我听。于是,每天我都在家盼望着爸爸妈妈归来的脚步声。
三年级时,妈妈给我买的书已经从童话书改为了作文书,因为那时的我们已经开始写作文了。一开始,我不愿意去看,因为那是对作文没有多大的兴趣,甚至觉得那是一种无聊的举动。可有一次,我闲得无聊,便翻看起那老厚的作文书,看到了一篇名为《我的爸爸》的文章。看着看着,我觉得人物形象十分生动,并发现作文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感,便从此爱上了看作文书。一段时间后,我的作文水平便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更加对作文书爱不释手。
现在的我,已经不满足于漫画与作文书,便迷上了看小说。就这样,我的课外阅读量一下子就增多了,像《骆驼祥子》。《汤姆·索亚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诸如此类的名著都已经被我“啃”得千疮百孔。
读书是我一生的乐趣,我愿一辈子当一名“啃咬”知识的“小书虫”。
读书作文20
有人会以家庭团聚为乐,有人会以受到人们表扬为乐,有人会以站在领奖台上举起奖杯为乐,还有人以……
我以读书为快乐,它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丰富我的语言。
我喜欢看四大名著。那神通广大,憎恶分明,法力高强的孙悟空;那神机妙算的吴用;那直爽,义气孝敬父母的李逵;那壮志凌云的曹操;死而后已的诸葛亮;那生死不离,重情义的三兄弟DD刘备,关羽,张飞……不都体现出中华民族之光吗?
我还喜欢看科学知识的书,它引导我进入浩瀚的宇宙。春天的.夜晚辩实狮子座,夏天晚上观看天蟹座,秋天的飞马座,冬天的猎户座,都是这些那位“老师”教我的。它还带我走进动物王国,使我知道了什么动物要冬眠,什么动物会特殊本领,什么动物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仅仅是这样,他还带我飞遍了世界各地,风车之国荷兰,古都北京,花都巴黎,绿色首都莫斯科,还有那众人皆知的水城威尼斯……
书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知道许多知识,燃烧起我一条条知识之路,搭起我与知识的桥梁,架起我通往知识的阶梯……
啊!书,我有你感到快乐!
读书作文21
从古到今,读过书的人总比没读过书的人过得好,读书多的人总比读书少的人有成就,读好书的人总比那些读不利于身心健康书的人有品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这句话字虽不多,却包含了很深的道理。人类要进步,社会要发展,那就必须多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读书。
读书,不但增长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我们的写作水平。只要我们书读多了,积累的知识就多,我们在写作时就会觉得轻松,正如一位名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在读书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没有学习过的字、词和不理解的成语等等“拦路虎”,我们还可以及时地从无声老师字典里得到答案。
民间有一名顺口溜:“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虽然很简单,但能给我们一个启示,多读书可以从书中得到很多有价值的知识,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历史,还可以知道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但读书,也要注意方法,要认认真真地读,一字一句地读,不能马马虎虎,一目十行。读书要作笔记,把精彩的语言划下来,用心多读几遍,把它记在脑海里,这样也可以给我们一个练字的机会,总之读书的好处太多了。
读书作文22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读书生活》,非常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毛主席的读书生活。《不动笔墨不读书》这个小故事深深感动了我。毛主席每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后,都要在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在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感受。而且:毛主席在一本10万余字的书上用小楷写了12100多字的感受和评语。毛主席还会纠正原书上的错别字和不恰当的标点符号,还会将漏掉的字一个一个地添上去。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向想到了我的读书方法:每到周末,我就会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飞快的读起来,好像是为了老师才读的,草草度完就让他过去了,在也不管了,看到错别字也不会改正过来。从来都不摘录好词好句,只有老师布置摘抄我才会摘录好词好句。想到这里,我感到惭愧极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毛主席学习,学习他“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读书方法。以后,我一定要认真读书,像毛主席一样在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在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感受,划出好词好句,以后读起来就更清楚,当我看到书中有错误的地方,就改正过来。
有后的读书方法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讲究一个好的读书方法。
读书作文23
万事总有个开始,读书也是一样。当你在黑暗中迷失,是书像一盏明灯一样,让你找到了回家的路;当你漫步在狂风暴雨中时,是书像一把伞一样给你遮风挡雨……说来说去书就是一个从小就可以有的知心朋友。
在我四五岁时,我的表哥赠送了我一本多图少字的《童话书》可以说它是我读书的开始,刚带回家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当时我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认得大、小、多、少,那时我多么希望可以认得字呀!
几年后,我一年级了,可以认识一些字词了,当我再次翻开那本《童话书》时,我感到眼前一亮,我一下子把书翻到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章节,我感到每个细节都清晰了许多。我一字一字不熟练的读了起来,这时,书中真正的意思把我以前幼稚的想相完全替代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次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用杂物盒里的小玩意儿来演这个故事,还不时的给它们编台词,妈妈一开始以为我在玩,可是天长日久,妈妈开始想:“这孩子怎么自言自语的。”所以她以为我生了病。
后来这些故事书以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看一些
读书作文24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每当我回忆读书的一件件事,不免有一些快乐和失落。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想了想,自言自语地说:“做作业多没意思,还不如看书呢!”于是,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格林童话”阅读。哇!这本书可真厚啊!我想:这回可有事做了。急忙打开书,我像已经进了书里面。只要读到可怕的部分,我会咬紧牙根,继续读下去;只要读到故事里勇敢的人的段落,我会对他十分敬仰;只要读到有人死亡的部分,我会泪落如珠,不时嘴里还念着:“冤,真冤啊!”当我流泪的时候,妈妈走过来了。
我听到了脚步声,急忙把书放进了书包里。妈妈说:“孩子,你怎么哭了?”我断断续续地回答道:“我看了一本书。”妈妈拿走了我的书包,并把“格林童话”翻出来了。说:“你看你作业怎么办,还有心思看闲书。”然后气冲冲地走了。虽然我二话不说,但是,我认为妈妈说的那句话是错误的,因为,不仅仅只有教材书才有知识,有时候,有些不懂的知识教材书没有,课外书才有呢!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读书作文25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教我读书和认字,于是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它给我带来了不少快乐,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平时爸爸。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舍不得用,存下来买自己最喜欢的书,每当我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都会问我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书,书我就要书!”然后妈妈就会带我到书店去买许多的书,有:《连环画》《动物百科》《十万个为什么》《唐诗三百首》《童谣》《格林童话》《三字经》……
在我的书桌上放着许多的课外书,一有空我就钻到书堆里去,就像一只猫看见鱼一样,一头就扎进“鱼”堆里贪婪的吃起“鱼”来。读到幽默好笑的地方,我会跟主人公一样开怀大笑;读到伤心忧伤的地方,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落泪;读到感人肺腑的地方,我会为主人公的宽广胸怀而激动不已……
书,是学习的源泉;书,是学习的起点;书,是我的老师;书,也是我最忠实的朋友。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生活妙趣横生。
我爱读书,读书成了我的一项精彩生活内容。来吧,朋友让我们一起加入读书的大家庭,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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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题目时,你也许会想:读书有什么滋味呢?它应该是枯燥的,不回有滋味可言。但是你错了,读书也是有滋味的,不过可以能滋味不同而已。
读书的滋味可能是甜的。我们从书中可以知晓一切,读书让我知道了商纣王的残暴;读书让我知道了埃及金字塔的奇妙和建造;读书让我知道了唐太宗李世民的知人善任和虚心纳谏;因为我尽览世界的奇闻和大千世界的许许多多,所以在这书海中遨游,怎能不甜呢? 读书的滋味可能是酸的。当你读到某个情节时,故事中的主人公或其他人物的特征像你自己,并且犯的错误和你一样时,也许你会感到自己的鼻子酸酸的,眼圈里存满了热泪。听说美国的法利夫人曾经看一本书哭湿了好几条手绢呢!你说它是不是酸的呢? 读书的滋味还可能是辣的!当你看到书上说明的某个道理正好和你所想的背道而驰时,是不是觉地脸上火辣辣的?
但读书的滋味也是苦的。你迷上读书时,你会时时读书、在放学路队上读,在车上读,在睡觉时读……当你读后会发现,视力越来越差、慢慢的你戴上了眼镜,别人也叫你“四只眼”。老师问你课堂上的学的知识时,你也一问三不知,所以说读书的滋味也是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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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闷都闷死了!”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和毅力。可是我却觉得读书是一件非常让人快乐的 事,因为书就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一天夜里,我去上厕所,拿了一本《化学趣史》看,一页,两页,过了一会儿,我全然忘了我还坐在马桶上,我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把那本《化学趣史》翻来覆去地看了整整两遍,但是却把解大便的事给忘了。
还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约好了19:30来接我,但是爸爸却一直没有来。我呢,就借着这个机会,在新华书店里看着书,直到书店要关门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去找爸爸。事后,我才知道,爸爸也是工作得忘了时间,所以才让我一直游荡在书海里。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朋友一样,它在生活上,学习上给我带来许多乐趣和启发,当我跨进知识大门的第一步时,我就想到:是书引导我的!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书籍,把它当作了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把书当作了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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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雷梦瑶,今年10岁了,上小学六年级,头上扎着一个大辫子,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蹦出一股机灵劲儿,十分惹人喜欢。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渐渐的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我看书十分认真,而且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十分投入,有时妈妈叫我也没听见,难免要被妈妈职责几句。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作文书,一次,我坐车来到了书店,在作文书架旁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从那时起,爸爸则赐我书虫的雅号,但是我并不在乎,因为书中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许多知识,增添了许多做人的乐趣。
我看书有一个坏习惯——吃饭看,上厕所也看,因为这,爸爸妈妈不知讲过多少次,但我还是改不过来。有一次,妈妈去上厕所,竟然在手纸箱里翻出四五本书来,妈妈又好气又好笑的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作文29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并常常因为读书而忘了时间,所以,小朋友们都教我“小书虫”。
一天傍晚,我和妈妈去书店,我买了一本非常喜爱的书,匆匆回到家,我飞快地脱下外衣,然后奔向厨房,吃了几口饭,就去了我的书房,我很快就走进书的情节之中,不时地哈哈大笑,或是为主人公而感到骄傲,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这时,“叮铃铃”门铃响了,我这才从故事情节中走出来,喔!原来是小朋友招呼我下楼玩,我想再看会儿下楼也不迟,于是,我又开始看起来,直到小朋友等急了,又按门铃,我便一边穿外衣一边看着,正好故事进入了精彩的环节,我赶紧坐下又看了起来,小朋友又按门铃了,我舍不得放下书,索性和他们说:“太晚了,我不下楼了。”该到上床睡觉的时间了,我还有点不甘心,还想着故事情节该往哪儿发展了,于是,我偷偷地下了床,走进书房接着看,这时妈妈进来说:“睡觉吧!都快十一点了。”没办法,我只好恋恋不舍得放下书,回去睡觉了。
书是我的朋友,我爱读书,从书中我收获了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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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更爱读书。由于读书也闹过不少笑话。
有一年,我们一家人回到老家湖北过年。一天,我无意看到了二姐房间有一本书,胡乱翻了一下,结果被其中内容深深吸引。于是我决定利用晚上时间好好阅读一番,准备来个通宵作战。可妈妈叫我早点睡,明天早上有事。没有办法,母命难违,我只好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的起来,然后拿着书蹑手蹑脚走了出去。坐在凳子上静静的看书,一边看,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脑海中仿佛也出现了书中一幅幅画面。
正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耳旁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咚!我抬起头,一看:妈妈右手拿着大鼓,左手还悬在半空中,周围的人都在笑。“你们干吗?”我不满的问道。“干吗?问问你自己吧?二伯母跟你打招呼,你没有答应;爸爸跟你说话,你也听不见;我说话,你也听不到。”妈妈在旁大声的说。“我们三人见你如此,只好采用这种办法,看看你的耳朵有问题没有?”爸爸也在一旁帮腔。听着他们的话,我才明白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他们也在一旁哈哈大笑。
虽然读书闹过不少笑话,但对读书的热情我却一点也没有消退。也从书中获得了不少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