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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作品赏析摘抄汇总76条

时间:2018-04-27 00:12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

我最近读的书:

1、《红豺》

2、《五彩龙鸟》

3、《雪域豹影》

4、《狼国女王》

阅读感受:

这四本书作者都是沈石溪,同属《沈石溪动物小说·感悟生命书系》,因此我是把它们放在一起阅读的,现在也希望能够一起推荐给大家。上面所列顺序,是根据我自身的读书感受,按照故事精彩程度从弱到强排列的,所以大家可以看到,《狼国女王》是我大力推荐的一本。

《红豺》讲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红豺含辛茹苦地养育咬死自己孩子的天敌——狼的幼崽甜点心(之所以起这个名字,火烧云就是提醒自己随时拿这只小狼崽作点心)。她不仅需要和猛兽搏斗,更要跟自己内心的复仇欲望作斗争,最终,母爱的天性战胜了一切,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

《五彩龙鸟》主要讲的是中华始祖鸟的故事。在小行星撞击地球后,两个原本是近亲的恐龙家族——岫家族(家族内所有成员名字都和山有关)与澄家族(家族内所有成员名字都和水有关),走上了不同的进化道路。岫家族延续着丛林争斗,利用武力和杀戮谋求生存,然而最后却走上了灭绝的不归路;澄家族则用爱来维系家族的温情,互相体贴帮助,最终生存了下来,而澄家族的后裔就是我们熟知的中华始祖鸟。

《雪域豹影》的主人公是一只从小被父母遗弃而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公雪豹——泥雪滚,在成年后选择了当三只失去父亲幼豹的继父。他用自己瘦削的身体和顽强的意志守护着母豹阿灿霞和她的三个孩子,舍生忘死,拼尽全力,最终帮助三只幼豹长大。

《狼国女王》是这一系列中我认为最好看的。它讲的是母狼紫葡萄在她丈夫盔盔狼王不幸牺牲后,成为了首任女狼王。在她的带领下,狼群承受过灾难和痛苦,经历过危险和挣扎,

我的收获:

读书中我学会了更多的生字和优美的词语,特别感受到了拟人手法在写作时的好处,为我自己写

我由此了解了更多的动物,并且深深被它们的勇气、智慧与意志所折服,同时也更感受到了大自然的魅力。

这四本书的中心都是——爱。无论是母爱、父爱还是家族的爱,都让我在阅读中感受到寒冬中的丝丝温暖。

推荐理由:

同学们,你们想认识动物、感受自然、体会爱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请你们赶快拿起这套书(我可以借给你们哦),跟我一起走进动物,拥抱大自然吧!

指导教师:王祥连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1

这个故事出自“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斑羚飞渡》一文荣获人民文学出版社首届《中华文学选刊》奖,台湾儿童文学学会、《民生报》、《国语日报》、《儿童日报》、《幼师少年月刊》联合主办“好书大家读”活动推荐书目。文章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的笔触,通过对动物社会的描写,揭示了动物之间情感纠葛的内心世界,使读者不仅了解了动物的生活习性,还可以从中引发联想,体会其中的内涵,引起人们深沉的思索:动物世界尚且如此,我们人呢?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2

“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能做好一两件事情就算不错了。”——沈石溪

上面这段是摘自沈石溪《闯入动物世界》中的一句话,读完之后。陷入小小的沉思之中。的确,人的一生很短暂,区区几十年而已,可以一直坚持做下来的事情屈指可数,十五而立志的我们,可能不知天高地厚,可能一积累无数雄心壮志,但我想,拥有好所好所梦想的我们,应该择出一两件值得我们为之一生奋斗的梦想。在这条路上,沈石溪做到了。他曾说过,写好他所钟爱的动物小说,能再写出几部让读者认可的作品来,就是他一生最大的快慰了。

沈石溪,这个名字会给人一朴实的感觉,林间石子,山间小溪,潺潺流水,拂过石块,拍击着……偶然之间,看到了作者本人的照片,着身休闲装,显得很和蔼可亲,说实话,与未曾见到的想象有着极大的反差。

也许正是这样一个人,才可与动物如此亲密,将动物写的如此真实。非常佩服与羡慕作者的经历,可以与大自然有着如此亲密接触,与动物做朋友。闲暇时,与动物们玩耍,感受着风拂过面庞的感觉,听着鸟儿生动的鸣叫,与大地融为一体,当然了这是我想象的,也是我所羡慕的。

有两篇小短文,给我很深的印象。

《训化诱雉》是其中之一,这篇短文是作者当年在西双版纳插队第二年所经历的。因为当时诱雉受欢迎,所指的欢迎,是因为它可以为村民们带来不少利润,所以也是村民们一项很走红的副业。作者在当地的捕猎能手的帮助下,悉心驯化了一直诱雉,倘若好好利用,定可带来不少利润。但当我读到末时,与想象的结果却截然不同。诱雉在一次捕猎中吸引了一只雌松雉,从做出求爱动作,到交尾,到雌松雉呼唤诱雉到丛林里去,作者一直没有开枪,可此时,诱雉又对作者啼叫起来,催促开枪,结果,诱雉倒在了血泊之中。

不断揣摩诱雉的心理,用种种的方法将它驯化为一只合格的地道的诱雉,使它完全丧失了自由的意识,成为人们最忠心的仆人,成为没有灵性的木偶,成为人类的傀儡,成为一只用所有的人类讨厌的品质构成的怪物,成为一只生命的毒瘤,最后死于自己主人的枪下。不管是动物也好,人类也罢,都不应成为魔鬼,成为一只没有感情的魔鬼。没有什么比失去自由,失去感情,并与同类自相残杀更令人悲伤的事情了。

第二篇小短文便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了。

经常会听到母亲抱怨,把自己含辛茹苦的养这么大,却不听话,常常给她找烦恼。所有人都知道,这抱怨中包含了无私的母亲的爱。因为爱常常和烦恼、痛苦、眼泪交织在一起的,即便是最无私的母爱,亦是如是。母亲的十月怀胎着实不容易,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碰着,是不对便吐,有事也会彻夜难眠;分娩的阵痛,标志着无涯的苦旅正是开始;消耗生命的哺乳;烦人的欢喜尿布;孩子生病时的担惊受怕等等琐碎的日常事务,雨爱紧密联系着,奠定了爱的基础,若抽掉了这些,爱,就成了空洞的代名词了。

没有血的浇灌,哪有爱的喷溅?

北极熊因为第一个出生的孩子收了不少的苦,付出甚多,连眼神都是那样的深沉而富有爱意。饲养员在他生下第二个孩子是,为了不让母熊过度疲劳,包揽了一切琐事,也因此母熊逐渐圆润起来。当母熊要插手干时琐事时,饲养员总是和蔼的将她推开。那情景,极像一位尽心尽职的保姆,在无微不至的照顾少奶奶和小公主。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便成了好心办会按时,扼杀了伟大的母爱。结果是这只熊宝宝死了,他掉进水池里,母熊可以很容易的救他上来,正当母熊要下水时,却因眼前的食物放弃了。当把熊宝宝的尸体放在母熊身边时,母熊却用一种不屑的神情将尸体推开,埋头啃刚刚到手的食物。

爱,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什么的自然属性。没有错,生命中孕育着爱的种子,但没有适宜的温度、水分、充足的空气,它又怎可以萌发,发芽,开花结果就更是异想天开了,因为一切人们为爱所做的事情,都要有与其相否的条件,换种说法说。就是爱的基矗。

其实,作者的很多作品令人印象深刻,感动我的不只只是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个段落,也可能会是一句话,一个词。

沈石溪带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动物世界,没有世故,没有虚假,真是而又迷幻。

“只要用心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实际,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坚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弗如。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3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

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亏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4

最近,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第一,是因为这些动物故事很吸引人。第二,是因为故事里还蕴含着很大的教育意义。

说几个我熟悉的故事吧!《骆驼王子》中讲到了动物们因为火山爆发,而进行了漫长而悲壮的大迁徙。大迁徙中,其它动物像斑羚、野马、野牛等都成了自私鬼,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最后一匹匹地倒在了冰天雪地中。而骆驼却懂得尊老爱幼,草丛让小骆驼先吃,野兽来了让小骆驼呆在包围圈里,沼泽中大骆驼当桥,让小骆驼先过……因此骆驼们到达了云南,并把这种美德传了下去。可这种美德却让野骆驼走向了濒临灭绝的道路。原来,种族们一向溺爱孩子,到了逆反期还一味地护着它们,等到发情期,也不让它们离开独立生活。因此,小骆驼就失去了自我生存的能力,骆驼王子只好让主人公和向导强巴当牲畜养。

看来,一味地溺爱就会让孩子产生依赖,无法自理更生,更无法繁衍后代,到了年轻力壮的时刻内心却还是一个小孩子。动物行为学家把青春逆反期称为“第二次断乳”。这个期间十分重要,它会影响动物的一生。如果“断乳”成功了,那么它们就会真正发育成熟了。如果“断乳”不成功,那它们就会变成一个只不过体格强健高大的小孩子,影响到学习、生活、工作、婚姻……

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呢?在这一方面,我们也要向一些食肉动物学习。有些食肉动物,幼崽长大后父母就会把它驱赶出群体,永远也不让再回来。让我深有感触的是狐狸清窝的习性。有一种叫赤狐的狐,它的幼崽大约一岁半就要被母狐残忍地赶出窝。有人说这是母狐出于自私。但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母狐要幼狐独自闯荡世界,自力更生,独立生活。就连瞎了眼的狐狸也宁可自己饿死也要清窝。狐狸竟如此智慧!虽然我们不需要像狐狸那样清窝,但也要渐渐学会独立生活,这样才能成为有出息的人。

动物的世界就是这样的,看了沈石溪的作品我倒觉得有时动物还真是我们的好老师,仔细想想,我们人类有时还真“禽兽不如”!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5

呵呵,我怎么读来读去总觉得沈石溪这一篇文章写得最好,所以,我要给大家亮一亮。

赤斑羚搬了两次家。

赤斑羚又称红崖羊,毛色红艳,数量稀少。就在大前年,圆通动物园引进了7只活赤斑羚,三雄四雌。这个动物园指望它们能在人工饲养的条件下繁衍后代,以拯救这一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

赤斑羚最早住在圆通山南麓的一块缓坡,那儿是个非常好的草区,但它们却不喜欢这环境,整天惊恐不安。但没有引起工作人员重视,最后一只最大的雄鹿长咩了一声,七窍流血,倒地而亡。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就在离这片草区不远的30米外,养着几只豹子。赤斑羚最大的天敌就是金豹,一抬头就能看见它矫健的身影:一呼吸就闻到豹子身上独有的血腥味;到了晚上,更是可怕,豹子发出的吼声毛骨悚然,赤斑羚吓得魂都没有,连片刻安静下来都不可能。

于是,赤斑羚的第一次搬家开始了。管理人员将它们的家搬到了鸟族馆背后的一片竹林里,那和豹子隔着一座山,什么都传不过来,清静得像座深山古刹。可没过半年,问题又出现了,六只赤斑羚被养得肥头大耳,明显发福了。它们因脂肪层过厚,臀部的皮肤被绷紧得呈透明状,仿佛一个透明的的袋子,轻轻一碰就会爆破似的。

大家都眼巴巴盼望它们生出健康的小赤斑羚,可一年过去了,还是六只赤斑羚。

得知这件事后,动物园将动物行为学的权威人士——蔡教授请了过来。蔡教授便让管理人员将赤斑羚的家搬到了圆通山西麓几棵海棠树背后一块盆地。说也奇怪,自从搬到那儿后,赤斑羚马上就活蹦乱跳了,几个月后,就产下了4只小赤斑羚。最后有一句话,令我茅塞顿开,大彻大悟——对生命而言,不能压力过大,也不能没有压力。

生命是一个既顽强又柔弱的物体,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当生命有一些因素正在变化,导致一些不利于生命发展的因素扩大。一旦超过了自我承受,生命就会崩溃,步入死亡。这个故事就是一个例子。将赤斑羚的家搬到离豹笼仅有30米地方,因为害怕,精神和生理压力增致百分之一百,最后崩溃了。食草动物总比食肉动物弱,就导致了一个生命的悲剧。

那另一次的搬家也和压力息息相关。

搬到鸟族馆后面的那一片竹林里,环境太优越了,鸟语花香,与豹子所处的地方相隔一个山头,任何异味都不会过来,那就不必为生命的安危所担忧了。在这里,压力减到了零,不用为食物担心,不需要矫舰轻盈的体魄来躲避天敌,更不需要互相依赖来抗拒灾难。一切都不用顾虑,就增肥发福了。

搬到海棠树后面,距离豹笼一百多米远,看不见豹子,但听得见吼声,闻得了气味。这是一块好地方,既感觉到天敌的存在,但又不是离自己很近。这压力只有百分之五十,没有超过生命的极限,而又沉甸甸地压在心头,迫使赤斑羚锻炼身体,驱赶懒惰,找回勤勉,彼此亲密合作,抵御可能出现的危机。

沈石溪说:“生命是剑,越磨砺越闪光;生命是钢,越锻炼越辉煌。没有压力的生命是空虚的生命,松散的生命;没有危机感的生命是低质量的生命。适当的压力,能点燃活力,能激活灵性,能摆脱平庸。

我认为:”没有压力,生命必然松弛,萎缩,丧失活力,会黯然失色。而有了一定的压力,生命必然会强健,茂盛,膨胀,容光焕发!“我坚信,在必要的时候,给自己增加一点压力,这样,可以让生命更美好,更光彩有力!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6

前一段时间,老师借给我了一本沈石溪小说《斑羚飞渡》让我在家的时候看。第一篇《再被狐狸骗一次》深深打动了我。

文章主要描写了:作者买了一只大阉鸡,但是,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只公狐狸和母狐狸骗走了,作者很气愤。但是,当他数月后去砍柴时,在一个树洞里,碰巧又遇上了那只骗过自己一只大阉鸡的那只公狐狸和母狐狸。这回公狐狸仍然用苦肉计骗着作者,可是作者不信。公狐狸的.目的是什么呢?突然,母狐狸从树洞里叼出了一只小狐狸引起了作者的注意,当作者走向树洞时,公狐狸用力地从自己身上撕下了一块皮,想引起作者的注意,作者这才抬起头。公狐狸平静了一些,突然,它又将爪子放在嘴里,咬断了自己的爪子,作者明白了公狐狸是为了掩护母狐狸将小狐狸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作者识破了公狐狸的“诡计”,但是甘愿再次受骗。最后,公狐狸因为血流的太多了,死了。

原来,我总觉得狐狸一直是坏的,并没有想过狐狸竟还有这般伟大的父爱。它为了自己的小狐狸,不惜舍弃生命,在这一点,我看出了公狐狸对一个家庭的责任心是那么的强烈。尤其是“突然,它举起一只前腿,将膝盖塞进自己的嘴,用力咬下去,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有害的噪音,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不一会,那条腿便被咬脱了骱,皮肉还相连着,那截小腿在空中晃荡着,转了两圈后,那截小腿终于被它象拆零件似的拆了下来,露出白森森的腿骨血喷射性的溢出来,把它面前的一片青草都淋湿了。它用一种期待的渴望的恳求的眼光望着我,一瘸一拐地往后逃却,似乎在跟我说,瞧,我真的受伤了,我真的逃不快了,我真的很容易就会被你捉住的,来追我吧,快来追我吧!”更是突出了公狐狸为了家庭的繁衍,宁愿牺牲自己而救活小狐狸和母狐狸。更是突出了公狐狸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

这篇文章不但让我知道了狐狸也有父爱,还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他们的全部心血,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样是无私而伟大的,所以,我们以后要好好学习,将来长大报效祖国,以便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7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警犬拉拉》。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条名叫拉拉的警犬,这种名叫警犬的狼狗。

拉拉是一条非常通人性,受过良好训练,忠诚勇敢的警犬,身上拥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使它看起来威风凛凛。它跟随主人大漫,勇敢地侦破了许多案子,立下了赫赫战绩。它既不伤害一个好人,又不放过一个坏人,得到了许多勋章,受到了众刑警的喜爱和警犬们的仰慕。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凶恶的敌人英勇无比。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它顺着气味找到了凶手的行凶衣服,确实在主人大漫的屋中找到的,大漫当即被下了枪并带走,伤心欲绝的拉拉不相信主人会干出这种事情,它在花丛中找到了凶器,巧妙地运用钓鱼战术,令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解救了被陷害的主人大漫,荣获一枚勇敢勋章。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曾经对它有恩的犯罪分子毫不留情,大公无私。在追捕毒贩的时候,它发现毒贩子居然就是那个和蔼可亲的救命恩人护士小燕,在两种极为矛盾的心理中,它最终选择了抓捕毒贩,放弃了自己与护士小燕的私情,帮助主人捕获了巨大的贩毒分子集团,立下了赫赫战功,荣获一枚正义的勋章。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警犬维奇强烈的嫉妒心并没有恨之入骨,而是帮助它改变。在维奇多次抢了拉拉的胜利果实之后,在拉拉蒙受不白之冤以后,在拉拉和维奇不得不并肩作战的时候,身经百战的拉拉并没有利用凶恶的敌人除掉维奇,反而牺牲自己,设法去咬伤拿着枪的敌人,让年轻的维奇趁时机抢掉枪,使得刑警大队不用与歹徒殊死搏斗,伤害无辜的生命。拉拉尽管自己被打了好几枪,血流成河,但为了抢到枪,它不惜一切地去搏斗,很了不起。当看到被医生从死亡边缘抢回来的拉拉,多次伤害了它的维奇,此时也低下了头。

这一本书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它们,和动物成为朋友。对待朋友要真诚、不虚伪,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够轻易放弃,遇到多大的艰难,只要你能坚持,勇往直前,那胜利一定是属于你的!在生活中,坏人坏事也很多,只要我们像书中的拉拉一样,为了人民的利益勇敢地拼搏,让坏人坏事无处藏身,那我们的社会治安会轻松许多,人民的生活也会幸福安康。

《警犬拉拉》真是一本好书。对于拉拉这种有情有义、忠诚、机智、坚持、执着、勇敢的人或物,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他们。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8

那天清晨,我无意间看到书柜里有一本小书,看似没人注意,也没有人翻。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从庞大的书柜中,把这一本弱不禁风的小书拿了出来,一看,这些的是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哇,是写动物的,Good,太棒了!要知道我就爱看动物类的书,班里所有写动物的书我都看了“百变”。没想到。没想到还有这本书的存在,刚翻开,就看见目录上,有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如虎女蒲公瑛。说真的,特好看,一点也不假,信不信由你,如果你实在不信,你可以去翻一下相关类似的作品,我也不多讲,免得人家说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看来看去,我发现沈石溪跟我一样,喜欢小动物,总喜欢探索,发现。对于我和他的共同点,我很骄傲,所以我最近一直在看这一类的书!

从这一句“我来不及细想,立即拔出随身佩戴的长刀,朝黑尾蟒掷去”。从这一句我发现了许多关键词,如来不及,细想,立刻。当时他想也没想,马上掷出了长刀,他当时肯定在想,我不能见死不救,一定要把他救出来,不能让这弱小的生命死在我的眼前,我猜想,若是别人,肯定是先想一下,到底救不救,或是直接逃命,而他是马上拔刀相助,蒲公瑛在他的关照下,越变越大,到现在已经有一头小水牛那么大了,真希望蒲公瑛快快乐乐的成长。蒲公瑛,我看好你呦!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9

在奥古斯盘羊群中,一只小羊刚出生就亲眼目睹了母亲死在黑母狼的口下,鲜血溅到了它的额头上,由此得名血顶儿,于是心中燃起复仇之火,日复一日地把自己的角插到石缝中强行改变原来盘羊的弯角形状,变成了禾杈状的尖利形,直到一天杀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这也招来了黑母狼对羊群的疯狂报复,它杀戮羊崽而又不吃,违反了大自然规则。在巨大的压力下,羊群不得不抛弃血顶儿。

血顶儿是疯狂的:以弱抗强,羊杀狼;血顶儿是勇猛的:不畏凶残,勇于抗拒恶势力;血顶儿是可悲的:违反自然规则,被集体的背叛。血顶儿最后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叔叔写的《感人的动物之爱》。为什么感人呢!原来,沈叔叔想表达的是动物并不是像人类看到的那样冷漠无情,它们也有爱的一面,它们甚至比人类更珍视生命的价值。

现在我先讲讲其中的一篇为母爱至伟,死而不倒————北美黑熊的故事吧。有一天,猎人拿着打猎的枪来打猎,忽然,猎人听到一阵吼声,他侧耳倾听,“不错,正是只母熊。”猎人小声说着,又盘算着自己可以卖多少价钱。猎人循着声音一点一点靠近,他伏低身子,就像一只伺机出动的猎豹。不久,只听见“砰”地一声,猎人看到那头熊全身一震,可它仍然没有倒下。猎人觉得非常奇怪,于是猎人紧紧地端着打猎的枪,一步步走向那头奇怪的熊。猎人这才发现,母熊的爪子紧紧地抱住一块大石头,鲜血不断地从熊身上的弹孔涌出来,扔不肯松开。原来是在有三只小熊在小溪里欢快的游泳,母熊是为了不让大石头砸到小溪中的小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它都不撒手。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

母熊在最后一刻,为了小溪中的小熊不受到伤害,就算鲜血不止扔抱着大石头,宁愿自己死,也不愿小熊受到一点点伤害,这是多么强的信念支持着母熊,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真让我感动。动物界的母爱,着实令人惊叹不已,赞叹不绝。

再来讲一篇油锅里的血脉亲情————黄鳝。故事讲的是有一天,妈妈买了一盆黄鳝,她用水清洗后,把它们一条条的放进油锅里煎炸,黄鳝们进入油锅十分痛苦,高温热油让它们痛不欲生。每一条黄鳝都卷缩着身体,拼命挣扎,奇怪的是其中一条肥大的黄鳝,它却头毅然决然地用脑袋直冲热油锅,而尾巴却直直的竖立起来。妈妈吓了一跳,将捞出剖开肚子,发现里面竟有一条活泼的小黄鳝。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被感动了。我体会到了黄鳝妈妈真是太伟大了,为了保护腹中的小黄鳝,宁可头朝油锅,让自己被烫死也要保护小黄鳝不受到伤害,我也要学习它珍惜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动物的爱不少于人类,警醒吧,聪明的人类,警醒吧,贪得无厌的人类,为了子孙后代的永久幸福,请放下你们手中的屠刀!人类的道德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动物世界,照亮我们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

这是一本好书,倾诉了动物之间有情有义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这么多美丽的瞬间,请大家都去看看。

1、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 。紫岚还是头一次怀孕,她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 所有的雌性动物 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她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她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还有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儿草原的精英,是森林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和杀戮,但在狼牙还没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极易成为其他食肉类动物 捕杀的目标的。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生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

2、她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天敌的袭击,她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

3、想到食物,她肚子又开始噜噜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公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一开始,她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她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过山羊、黄鹿、马鹿这样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

4、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靠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法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山羊、马鹿和羚羊,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呀。

5、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比如山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却谨慎机警,奔跑速度不亚于狼。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的山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她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她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她肚子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她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她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羊,羚羊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她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她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然朝她扑来,要不是她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她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

6、假若她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儿草原随心所欲地去捕捉山羊和麋鹿。想到这里,紫岚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呀,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她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她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她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在怀着崽的雌麋鹿,肚子里那块还没有成形的肉是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她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他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一个在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

7、唉,紫岚忧伤地叹了一口气,要是黑桑还在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她,在她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她身边,在她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她的脊背,在她饥饿时,为她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她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她分忧解愁,在她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她在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

8、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就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她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在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

9、天渐渐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兰色的夜空中散发出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她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

10、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她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她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肚子里一阵阵躁动,象是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她心疼极了,她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乳房,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动物来说,乳房是生命的泉。她自然希望自己那对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哺育得健康 而强壮。她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

11、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她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凯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他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的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一些。

12、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铭心的爱,她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指挥出众,头脑比洛嘎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指挥的高度统一。洛嘎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北风把狼的嚎叫声传得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山羊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嘎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姓名。。。。。。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紫岚觉得洛嘎的妄为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她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至终参与黑桑的篡位密谋。

13、她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嘎身上靠拢,洛嘎一定会处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嘎心神放松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嘎的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嘎的右后腿。就算洛嘎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主意真是妙绝了,设计得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她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胸膛。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14、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她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她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她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她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她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15、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她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她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她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16、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她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她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她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她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 ,她这才放心。但她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17、紫岚犹豫了,她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她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她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她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她打败了蓝魂儿。

18、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她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她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她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她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19、凭着她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她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她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她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她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她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她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20、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她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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