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从上幼儿园到现在,我去过很多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去的就是我们学校里的图书馆,在图书馆里不仅可以查找资料,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好多家里没有的书籍,去的次数多了,竟渐渐的喜欢起读书来了
每次踏进图书馆,捧着一本本散发着浓浓油墨香的图书,我都爱不释手,我小心的翻动着书中的每一页,恨不能把它们一气呵成,更恨不能把整个图书馆搬到自己家里去。
这里有很多我喜欢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亲爱的笨笨猪》,《三毛流浪记》,《木偶奇遇记》,《窗边的小豆豆》,《九色鹿》,《爱的教育》……这些书不但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而且,我还 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其中《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应该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九色鹿》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三毛流浪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坚强的人…...
我喜欢去图书馆,是因为我更喜欢读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此言不逊,希望同学们有时间多去图书馆看看书,因为读书对我们有很大的益处.
第二篇: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图书馆,那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在清静温馨的图书馆里,知识的使者会降临到你的身边,使你感到轻松愉快。在图书馆里我们可以回忆古老的历史,也可以憧憬美好的未来;可以探索世界的奥秘;还可以得到学习的技巧和秘诀……
记得有一次,老师叫我们搜集有关地球的资料,查完后还要汇报查资料的方法。父亲告诉我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可以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来到东莞市图书馆。哟!图书馆里的人还真不少,大家都在静静地看书。我轻轻地走到书架前,生怕打扰了他们。经过查找,我发现这里关于地球的资料很多。我翻开一本《宇宙的奥秘》,里面有一篇文章是关于地球的,可一篇文章太少了,我又翻开了另外和地球有关的书,终于,我又找到了一部分。我把这分散的资料摘抄下来,汇总后内容十分丰富。上课时,我汇报了搜集的资料,老师高兴地表扬了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敬佩的眼光,这时,我心里甜滋滋的。
首战告捷,我对利用图书馆资源的积极性高涨。学习语文时,需要大量地阅读课外书籍,到图书馆可以寻找适合我们的书籍;写作文需要掌握写作技巧,也可以到图书馆里找一些作文书,多阅读,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复习时需要巩固知识,可以到图书馆找课后练习类的书,多做练习。当我遇到难题时,也可以从图书馆里找到资料,释疑解惑,做到融会贯通。图书馆里还有很多
我都不知道我的假期有多长时间在图书馆里,只感觉图书馆好像一个浩瀚的知识海洋,让我们尽情遨游!如今,图书馆已成为我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地方!
第三篇: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喜欢读书,什么四大名著啊,《上下五千年》啊,我早就读的滚瓜烂熟。我家的书柜里,摆满了各类刊物,小说,它们是我最珍爱的宝贝,除了爸爸妈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一般人我不会让别人乱翻我的书。
可是这却不能满足我的读书欲望,这个里就成了我流连忘返的地方——图书馆。
那时候我还小,刚刚上一二年级吧。第一次踏进图书馆的大门是姥爷带我去的,那儿对我来说是个神圣庄严的地方:她像是一位和蔼可敬的女神,她有广阔的胸怀和渊博的知识。我终于走进了她。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便离不了她了,在书的海洋里 ,我尽情地畅游那里有我喜欢看的各类童话.小说以及名著等等,仿佛所有有趣儿的东西都在这儿。
我爱图书馆到了痴迷的程度,我经常会到那里去寻找我的宝藏。记得有一次,我有一本书没看完,没跟妈妈说,就自己跑到去图书馆,我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忘记了回家。这回麻烦可大了:妈妈找不到我了,以为我丢了,便到处找我,可怎么找也找不到,就差没报警了,我却自己跑了回去:书读完了,一看天快黑了,(出去的'时候才刚刚中午两点左右)我知道自己闯祸了,便快往家跑,妈妈见了我,只抱着我哭,说着:“你这破孩子,上哪里去了!急死我了!”我只是傻傻地笑,以后啊,再也不敢自己不说一声就去看书了。
慢慢的长大些了,去图书馆的时候就少的很多,想看篇文章就从网上搜一下,可我却并没有放弃去图书馆,在学校里,每星期有一节阅读课,我们都会在学校的图书馆进行,以前我看书只不过看个热闹,囫囵吞枣,没有多大的用处;现在,没上阅读课我都会带一本阅读笔记来抄阅好词好句,我的写作水平也大大提高了。
图书馆是我的启蒙老师,我对她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那里我获得了知识获得了让我一生受益的东西。
第四篇: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我们学校有两个图书馆,一个在三楼还有一个在二楼,以前我都是在二楼借书的。
记得那时借书借到了全校第七名,好像是借了300本。可是到了初中借书的机会就少了,每天都有许多的作业,很少有时间看书。
学校的图书馆有几十万册书,但是有些同学不珍惜图书,将图书乱涂乱画。我记得我看的书中有好几十本是被乱涂乱画的。也有一些书缺了几页,我觉得这些同学不该这样做。原本有好心情来看书,却因这些字弄的都没心情看书。当然,如果他们被发现的时候他们也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罚图书两倍的价格。经过一次的改进,学校的图书馆法则越来越完善了,书也都整理一遍了,环境也好了许多让我们有一个更好的环境读书。
我特别喜欢到图书馆读书那里,因为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书是很有趣的。我每次到图书馆都要借一些书,因为两个星期才有时间去一次图书馆。我爱看的书是那种关于历史的书,因为看那种书就像坐着时光机去看以前人们的厉害之处。还有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都让我们惊叹。如:埃及人建金字塔是多么的困难,但是他们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创造了可能,这是多么的神奇啊。金字塔上每个石头都有两吨重,总共有四万多个,他们是怎么完成的呢?这一些些文字都让我们惊叹埃及人的聪明智慧。
读书是美妙的,它可以带个我们快乐,好像我们在跟许许多多的名人谈话。莎士比亚就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我在图书馆工作时,有一次参加全省的馆长培训。和我同住一间房的是个老馆长,第一天吃过晚饭后,老馆长就深入各个房间去串联,召集人手打麻将。我无此雅好,便躲在房间里看书。
凌晨一点多,老馆长得胜归来,蹑手蹑脚打开门,生怕吵醒我,进门发现我还坐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老馆长很意外,感慨地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我45岁后再也没读过一本书了。”从他的年龄推算,他至少有10年没读过书了。
那天晚上,老馆长赢了200元钱,我读了200页书。
此事若发生在十年前,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老馆长的品位和职业水准。《世说新语》中有管宁“割席断交”的故事,管宁择友力求完美,宁缺毋滥。后来随着阅历增长,见过的人越来越多,我越来越觉得管宁对待朋友的方式有问题。
老馆长其实是一个老黄牛式的人,爱岗敬业,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他还是个热心肠,不论分内分外的事都有求必应,深受大家敬重。老馆长德高望重,是圈内的意见领袖,上级部门遇到难以决策的问题时,也习惯先问问他的.意见。
培训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老馆长依然每天在麻将桌上鏖战至深夜,我也乐得清静,一个人享受读书之乐。半夜“会师”,他向我报告当晚的战况,我向他请教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聊得很投机。
老馆长爱打麻将,我喜欢读书。我们志不同道不合,不仅没有割席断交,反而成了忘年交。培训结束后,只要遇到工作上的问题,我首先想到的就是给老馆长打电话请教,他总是倾囊相授。我很庆幸自己多交了一个良师益友。
看鲁豫采访罗永浩,发现老罗也有过类似的心路历程。他以前特别反感迷信的人,凡是信风水、鬼神或见了神像要磕头的人,统统被他划出朋友圈。做了企业之后,他发现有些特别迷信的人其实非常能干,而且这样的人居然不少,想法就慢慢转变了。他依然反对迷信,却不再反感迷信的人,对朋友的宽容度越来越高,接受度越来越大。
这种妥协和改变,我理解为成熟和睿智。憨豆先生说:“我已经不再年轻,但岁月教给了我智慧。”多年前我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如今略懂。
他出生在印度班加罗尔附近的一个小镇,由于家境贫寒,他连中学都没有毕业,就不得不辍学回家务农了。
他家有三亩多田地,像众多的村民一样,也遍植了橡胶树。由于产量有限,每年的收入家家户户仅够勉强填饱肚子。然而,他从小就不甘于一辈子过这种贫穷的生活。每当割胶的时候,他觉得那些橡胶树滴下的不是汁水,而是流自他心里的眼泪。
这个小镇有一个独特之处,那就是这里的土壤呈现一片褐红色。在外地的旅游者看来,这的确是一种罕见的自然奇观,但在当地村民看来,这种糟糕的土壤正是造成橡胶树减产的主要原因。
一个周末,他在当地唯一的图书馆查阅得知,这种红土很可能含有丰富的氧化铜。他的头脑里立刻有了一个生财之道。
他雇用了一辆汽车,把一整车红土运到了几百公里外的一个铜矿。经过检测,铜矿方同意以较高的价格收购,并和他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回来一算,除去运费,他这一趟净赚了96个卢比。从此,他砍伐了自家田地里的所有橡胶树,开始变卖那些在村民眼里看似一文不值的红土。可以说,这是他为自己人生掘的第一桶金。
当村民们开始纷纷效仿,四处变卖红土的时候,他迅速在镇里开设了第一家铜矿,大量收购红土,并且开出了更高的价格。由于节省了往返的运费,他几乎垄断了所有的红土。很快,他就成了镇里最富有的人。然而好景不长,在当地电视台狂轰乱炸的连续报道下,更多具有实力的铜矿开始进驻到这个小镇。同行间的恶意竞争,使红土的价格越抬越高。到了最后,几乎无任何利润可图了。
一天,他无意间在电视上听到这样一句话:卡邦科技部前副部长库尔卡尼表示,过去四年中平均每周有一个公司来班加罗尔注册,这个速度在印度是独一无二的。他马上敏锐地意识到,此时,在这个濒临城市的小镇投资地产将会获得巨大的收益。
说到做到,他迅速变卖了自己的铜矿,并开始转向收购村民手里的土地。由于土地遭到了村民大规模且无限量的开挖,早已遍布深坑,满目疮痍,不再适合种植任何农作物,他几乎用相当低廉的价格就回收了镇里90%以上的土地。他作出的唯一承诺是给村民免费建设一个封闭型的.小区,并安排他们的子女在其新创立的公司就业。
两年后,果真印证了他的推测,由于扩建工业园区的需要,当地政府开始大规模收购土地,且每亩地的价格高出了他当初收购价的600倍。他的举措,令那些至今还靠着开垦红土地做着发财梦的铜矿老板措手不及。靠着这一大笔资金,他终于成功组建了自己的软件公司。
25年后,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他从昔日那个整天围着橡胶树忙着割胶的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了开创世界知名IT品牌的跨国公司总裁。
他就是号称“印度比尔·盖茨”的普雷吉姆。他一手开创的公司就是业务遍布全球的著名的维普罗软件公司。
“敢为人先,他首先把红土卖出黄金的价格,然后再告诉我们:比黄金更贵的是人的智慧。”美国《时代》周刊曾这样形容他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