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2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
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5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6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7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8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9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0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1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2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3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自己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一些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如果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如果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自己就是自己的精神导师!不要让自己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自己的内心!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4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5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6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7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西南联大的校舍很分散。有一些是借用原先的会馆、祠堂、学校,只有新校舍是联大自建的,也是联大的主体。这里原来是一片坟地,坟主的后代大都已经式微或他徙了,联大征用了这片地并未引起麻烦。有一座校门,极简陋,两扇大门是用木板钉成的,不施油漆,露着白茬。门楣横书大字:“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进门是一条贯通南北的大路。路是土路,到了雨季,接连下雨,泥泞没足,极易滑倒。大路把新校舍分为东西两区。
路以西,是学生宿舍。土墙,草顶。两头各有门。窗户是在墙上留出方洞,直插着几根带皮的树棍。空气是很流通的,因为没有人爱在窗洞上糊纸,当然更没有玻璃。昆明气候温和,冬天从窗洞吹进一点风,也不要紧。宿舍是大统间,两边靠墙,和墙垂直,各排了十张双层木床。一张床睡两个人,一间宿舍可住四十人。我没有留心过这样的宿舍共有多少间。我曾在二十五号宿舍住过两年。二十五号不是最后一号。如果以三十间计,则新校舍可住一千二百人。联大学生三千人,工学院住在拓东路迤西会馆;女生住“南院”,新校舍住的是文、理、法三院的男生。估计起来,可以住得下。学生并不老老实实地让双层床靠墙直放,向右看齐,不少人给它重新组合,把三张床拼成一个U字,外面挂上旧床单或钉上纸板,就成了一个独立天地,屋中之屋。结邻而居的,多是谈得来的同学。也有的不是自己选择的,是学校派定的。我在二十五号宿舍住的时候,睡靠门的上铺,和下铺的一位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他是历史系的,姓刘,河南人。他是个农家子弟,到昆明来考大学是由河南自己挑了一担行李走来的。——到昆明来考联大的,多数是坐公共汽车来的,乘滇越铁路火车来的,但也有利用很奇怪的交通工具来的。物理系有个姓应的学生,是自己买了一头毛驴,从西康骑到昆明来的。我和历史系同学怎么会没有见过面呢?他是个很用功的老实学生,每天黎明即起,到树林里去读书。我是个夜猫子,天亮才回床睡觉。一般说,学生搬床位,调换宿舍,学校是不管的,从来也没有办事职员来查看过。有人占了一个床位,却终年不来住。也有根本不是联大的,却在宿舍里住了几年。有一个青年小说家曹卣,——他很年轻时就在《文学》这样的大杂志上发表过小说,他是同济大学的,却住在二十五号宿舍。也不到同济上课,整天在二十五号写小说。
桌椅是没有的。很多人去买了一些肥皂箱。昆明肥皂箱很多,也很便宜。一般三个肥皂箱就够用了。上面一个,面上糊一层报纸,是书桌。下面两层放书,放衣物,这就书橱、衣柜都有了。椅子?——床就是。不少未来学士在这样的肥皂箱桌面上写出了洋洋洒洒的论文。
宿舍区南边,校门围墙西侧以里,是一个小操场。操场上有一副单杠和一副双杠。体育主任马约翰带着大一学生在操场上上体育课。马先生一年四季只穿一件衬衫,一件西服上衣,下身是一条猎裤,从不穿毛衣、大衣。面色红润,连光秃秃的头顶也红润,脑后一圈雪白的鬈发。他上体育课不说中文,他的英语带北欧口音。学生列队,他要求学生必须站直:“Boys!You must keep your body straight!”我年轻时就有点驼背,始终没有straight起来。
操场上有一个篮球场,很简陋。遇有比赛,都要临时画线,现结篮网,但是很多当时的篮球名将如唐宝华、牟作云……都在这里展过身手。
大路以东,有一条较小的路。这条路经过一个池塘,池塘中间有一座大坟,成为一个岛。岛上开了很多野蔷薇,花盛时,香扑鼻。这个小岛是当初规划新校舍时特意留下的。于是成了一个景点。
往北,是大图书馆。这是新校舍惟一的瓦顶建筑。每天一早,就有一堆学生在外面等着。一开门,就争先进去,抢座位(座位不很多),抢指定参考书(参考书不够用)。晚上十点半钟。图书馆的电灯还亮着,还有很多学生在里面看书。这都是很用功的学生。大图书馆我只进去过几次。这样正襟危坐,集体苦读,我实在受不了。
图书馆门前有一片空地。联大没有大会堂,有什么全校性的集会便在这里举行。在图书馆关着的'大门上用摁钉摁两面党国旗,也算是会场。我入学不久,张清常先生在这里教唱过联大校歌(校歌是张先生谱的曲),学唱校歌的同学都很激动。每月一号,举行一次“国民月会”,全称应是“国民精神总动员月会”,可是从来没有人用全称,实在太麻烦了。国民月会有时请名人来演讲,一般都是梅贻琦校长讲讲话。梅先生很严肃,面无笑容,但说话很幽默。有一阵昆明闹霍乱,梅先生劝大家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说:“有一位同学说,‘我吃了那么多次,也没有得过一次霍乱。’这种事情是不能有第二次的。”开国民月会时,没有人老实站着,都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有一次,我发现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的太阳竟是十三只角(按规定应是十二只)!
“一二·一惨案”(国民政府军队枪杀三位同学、一位老师)发生后,大图书馆曾布置成死难的灵堂,四壁都是挽联,灵前摆满了花圈,大香大烛,气氛十分肃穆悲壮。那两天昆明各界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于途。
大图书馆后面是大食堂。学生吃的饭是通红的糙米,装在几个大木桶里,盛饭的瓢也是木头的,因此饭有木头的气味。饭里什么都有:砂粒、耗子屎……被称为“八宝饭”。八个人一桌,四个菜,装在酱色的粗陶碗里。菜多盐而少油。常吃的菜是煮芸豆,还有一种叫做蘑芋豆腐的灰色的凉粉似的东西。
大图书馆的东面,是教室。土墙,铁皮顶。铁皮上涂了一层绿漆。有时下大雨,雨点敲得铁皮丁丁当当地响。教室里放着一些白木椅子。椅子是特制的。右手有一块羽毛球拍大小的木板,可以在上面记笔记。椅子是不固定的,可以随便搬动,从这间教室搬到那间。吴宓先生上“红楼梦研究”课,见下面有女生没有坐下,就立即走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一些颇有骑士风度的男同学于是追随吴先生之后,也去搬。到女同学都落座,吴先生才开始上课。
我是个吊儿郎当的学生,不爱上课。有的教授授课是很严格的。教西洋通史(这是文学院必修课)的是皮名举。他要求学生记笔记,还要交历史地图。我有一次画了一张马其顿王国的地图,皮先生在我的地图上批了两行字:“阁下所绘地图美术价值甚高,科学价值全无。”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我得了三十七分。第二学期我至少得考八十三分,这样两学期平均,才能及格,这怎么办?到考试时我拉了两个历史系的同学,一个坐在我的左边,一个坐在我的右边。坐在右边的同学姓钮,左边的那个忘了。我就抄左边的同学一道答题,又抄右边的同学一道。公布分数时,我得了八十五分,及格还有富余!
朱自清先生教课也很认真。他教我们宋诗。他上课时带一沓卡片,一张一张地讲。要交读书笔记,还要月考、期考。我老是缺课,因此朱先生对我印象不佳。
多数教授讲课很随便。刘文典先生教《昭明文选》,一个学期才讲了半篇木玄虚的《海赋》。
闻一多先生上课时,学生是可以抽烟的。我上过他的“楚辞”。上第一课时,他打开高一尺又半的很大的毛边纸笔记本,抽上一口烟,用顿挫鲜明的语调说:“痛饮酒,熟读《离骚》——乃可以为名士。”他讲唐诗,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联系起来讲。这样讲唐诗,别的大学里大概没有。闻先生的课都不考试,学期终了交一篇读书报告即可。
唐兰先生教词选,基本上不讲。打起无锡腔调,把词“吟”一遍:“‘双鬓隔香红啊——玉钗头上风……’好!真好!”这首词就算讲过了。
西南联大的课程可以随意旁听。我听过冯文潜先生的美学。他有一次讲一首词:
汴水流,
泗水流,
流到瓜洲古渡头,
吴山点点愁。
冯先生说他教他的孙女念这首词,他的孙女把“吴山点点愁”念成“吴山点点头”,他举的这个例子我一直记得。
吴宓先生讲“中西诗之比较”,我很有兴趣地去听。不料他讲的第一首诗却是:
一去二三里,
烟村四五家,
楼台六七座,
八九十枝花。
我不好好上课,书倒真也读了一些。中文系办公室有一个小图书馆,通称系图书馆。我和另外一两个同学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看书。系办公室的钥匙就由我们拿着,随时可以进去。系图书馆是开架的,要看什么书自己拿,不需要填卡片这些麻烦手续。有的同学看书是有目的有系统的。一个姓范的同学每天摘抄《太平御览》。我则是从心所欲,随便瞎看。我这种乱七八糟看书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我觉得这个习惯挺好。夜里,系图书馆很安静,只有哲学心理系有几只狗怪声嗥叫——一个教生理学的教授做实验,把狗的不同部位的神经结扎起来,狗于是怪叫。有一天夜里我听到墙外一派鼓乐声,虽然悠远,但很清晰。半夜里怎么会有鼓乐声?只能这样解释:这是鬼奏乐。我确实听到的,不是错觉。我差不多每夜看书,到鸡叫才回宿舍睡觉。——因此我和历史系那位姓刘的河南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
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国民政府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事隔近五十年,我对这一警句还记得十分清楚。当时有一个“冬青社”(联大学生社团甚多),颇有影响。冬青社办了两块壁报,一块是《冬青诗刊》,一块就叫《冬青》,是刊载杂文和漫画的。冯友兰先生、查良钊先生、马约翰先生,都曾经被画进漫画。冯先生、查先生、马先生看了,也并不生气。
除了壁报,还有各色各样的启事。有的是出让衣物的。大都是八成新的西服、皮鞋。出让的衣物就放在大门旁边的校警室里,可以看货付钱。也有寻找失物的启事,大都写着:“鄙人不慎,遗失了什么东西,如有捡到者,请开示姓名住处,失主即当往取,并备薄酬。”所谓“薄酬”,通常是五香花生米一包。有一次有一位同学贴出启事:“寻找眼睛。”另一位同学在他的启事标题下用红笔画了一个大问号。他寻找的不是“眼睛”,是“眼镜”。
新校舍大门外是一条碎石块铺的马路。马路两边种着高高的柚加利树(即桉树,云南到处皆有)。
马路北侧,挨新校的围墙,每天早晨有一溜卖早点的摊子。最受欢迎的是一个广东老太太卖的煎鸡蛋饼。一个瓷盆里放着鸡蛋加少量的水和成的稀面,舀一大勺,摊在平铛上,煎熟,加一把葱花。广东老太太很舍得放猪油。鸡蛋饼煎得两面焦黄,猪油吱吱作响,喷香。一个鸡蛋饼直径一尺,卷而食之,很解馋。
晚上,常有一个贵州人来卖馄饨面。有时馄饨皮包完了,他就把馄饨馅拨在汤里下面。问他:“你这叫什么面?”贵州老乡毫不迟疑地说:“桃花面!”
马路对面常有一个卖水果的。卖桃子,“面核桃”和“离核桃”,卖泡梨——棠梨泡在盐水里,梨肉转为极嫩、极脆。
晚上有时有云南兵骑马由东面驰向西面,马蹄铁敲在碎石块的尖棱上,迸出一朵朵火花。
有一位曾在联大任教的作家教授在美国讲学。美国人问他:西南联大八年,设备条件那样差,教授、学生生活那样苦,为什么能出那样多的人才?——有一个专门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为什么?这位作家回答了两个字:自由。
一九九二年七月五日
载一九九二年第十期《芒种》
《汪曾祺散文》书摘:
1、《新校舍》有一位曾在联大任教的作家教授在美国讲学。美国人问他:西南联大八年,设备条件那样差,教授、学生生活那样苦,为什么能出那样多的人才?__有一个专门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为什么?这位作家回答了两个字:自由。
2、《跑警报》 一有一个姓马的同学最善于跑警报。他早起看天,只要是万里无云,不管有无警报,他就背了一壶水,带点吃的,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向郊外走去。直到太阳偏西,估计日本飞机不会来了,才慢慢地回来。这样的人不多。(读到这一段,想逃难躲灾、未雨绸缪也在情理之中。只是“ 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 ”这句话,让人糊涂。古人读书有“三上”,这位是安枕,还是旅行,偏要带着一本诗集。联大学子,生逢乱世,却如此痴于学问,作者貌似无心的一句话,却引人深思。)二 为了反映“不在乎”,作《跑警报》。(读了这三篇文章《新校舍》《泡茶馆》《跑警报》,觉得结构有些相似,前文似乎拉拉杂杂地写了许多,像闲聊,把联大艰苦、困窘、危险的日子写出了别样的趣味,当读者觉得有些厌倦时,则用一句或一段话,把文章戛然而止,让人回味。)三这些走长道的马锅头有他们的特殊装束。他们的短褂外都套了一件白色的羊皮背心,脑后挂着漆布的凉帽,脚下是一双厚牛皮底的草鞋状的,鞋帮上大都绣了花,还钉着亮晶晶的“鬼眨眼”亮片。(这一段让人想起沈从文的《云南的歌会》,是师徒的写作风格相似,还是描写的云南人民的服饰相似?可能二者兼而有之吧。后面还有几句,显然是化用了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