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年级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廛了一个小女孩没钱买收可却在窃读。这女孩叫做林海音。
看了这篇文章知道林海音窃读的滋味特别不好呀!了解到了读书的苦与乐。可林海音明知读书那么艰辛,可她还是要去窃读,可想而知她是多么爱读书啊!
文中有几句话用得很好,“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读书和知识的渴望和热爱。”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中。”这句话语写出了林海音把书当作了“精神的食粮“我们也要这样想哦!我觉得课文中也还有一句话很好,那就是最后一句话“这时我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也一直鼓励我要勤奋读书,我也一直把这句话铭记在心。
林海音读书太辛苦又要躲躲藏藏又要扮成别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小孙女……还要找各种理由或跑到别家再去窃读。我们却可以光明正大的走进书店看书。林海音为读书腰酸背痛,我们却可以拿回家躺在床上舒服的看。林海音为了读书饿的脖子咕咕响,我却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林海音怕没书看,我们却不想看。所以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我们班也有许多人跟林海音一样,非常爱看书,常常取得优异的成绩,有些人不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考试时变成“偷取别人果实的犯人“。我真不明白书那么好看,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愿意看呢!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现在不好好学习,时间都在玩耍时偷偷溜走。黑发不知勤学,百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
四年级读后感二
今年,我们学一篇名为《窃读记》的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每天放学就会去书店里窃读的>故事。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了解了林海音窃读的滋味,也让我体会到了她在书店里窃读时惧怕与快乐的心情。尽管林海音小时候看书非常地艰苦,但她还是那么爱读书。课文中有几句话写得很好:如“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书的如饥似渴和对书的热爱。
又如:“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咽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这句话更是写出了“我“把书当作了“精神的食粮“。还比如说:“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将鼓励我勤奋读书,也将时刻提醒我不要忘记书。林海音在读书时要躲躲藏藏的,而我们则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海海音常常因为读书而站得腰酸脚麻,而我们却可以买本书,回家躺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林海音还常常为了读书而饿得饥肠辘辘,我们却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林海音是怕没书看,可我们却是有书懒得看,真是身在福中知福啊!有时,我会觉得很奇怪,读书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啊!为什么有许多孩子都不太喜欢看书甚至根本不看书呢?
每个人应该都要看书,因为只有看书,才能丰富自己的知识!
指导老师:范老师
点评:文章小作者通过《窃读记》一文抓住了文中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有感而发并联系生活实际告诫读者们要好好学习并爱上看书。
四年级读后感三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中期武侠小说创作的代表作品,也是金庸拥有读者最多的作品,它的发表确立了金庸“武林至尊”的地位。这部小说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风靡整个中国大陆,各大导演以及影视公司对此部作品翻拍的无数次,可见其魅力之大!
金庸先生正是凭着他丰富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入了多姿多彩的武侠世界,让我们流连忘返,让我们的前辈一代和我们这一代,对他的作品爱不释手。所有人看完这部小说,都会对小说的两位男女主角印象深刻,多加评论,可是我个人更喜欢的是一个从未参与于故事中,却一直客观存在的人物。金庸小说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神秘、飘渺,着墨不多,充满传奇感,让读者浮想联翩,体会到不一样的阅读快感。神雕侠侣里的觉远和尚、天龙八部里的无名少林老僧、倚天屠龙记里的黄衣女子,都是此类人物。
《射雕英雄传》里面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人物,他们都是个性十足的个体,每个人都值得读者们探索与研究。
四年级读后感四
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五六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十五公斤的希望》。
它的主要内容是∶小男孩多多从小讨厌学校,痛恨学校,一闻到粉笔味或破球鞋味就肚子疼的多多,体育课就是他的噩梦。在家里,爸爸妈妈总是吵架,没有人关心他的兴趣和理想,爷爷是多多唯一的支柱,爷爷的储藏室是多多感到最幸福的地方。他在那里可以发明许多小东西,其实他也挺聪明的。他帮妈妈发明了合适的熨烫衣服的座椅,帮爸爸修割草机等。但突然有一天,他的爷爷生病了,这对多多的打击非常大,他从此变得坚强,勇敢。在一节体育课上,多多成功的攀上了第七节攀绳节。在他坚持不住的时候,他想起了爷爷慈祥的眼神,玛丽老师没放弃他,和格朗尚中学校长给他的鼓励。最终,他战胜了第七节攀绳节。
多多从玛丽老师和格朗上中学校长那里看到了现代教育体制中人性化柔情的一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像多多一样迎接挑战,克服重重困难战胜自我的精神,希望,在自己手上!
四年级读后感五
我不是很胖,但我有35公斤的希望。这句话是35公斤的希望这本书中主人公多多说的一句话,使我感悟最深。
多多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幼儿园的时光了,医生对多多影响最大的老师就是幼儿园的老师——玛丽老师了。玛丽老师在多多的毕业评价册上写道:他有仙女般的手指,漏斗般的脑袋,他一定可以教育成才。
到了小学一年级,多多还是很快乐,继续做自己的手工。二年级还是一样,快乐。但是到了三年级,多多的噩梦生活开始了:来了一个恶老师——贝鲁夫人。来了一个体育课,使他讨厌上学。一次体育课,他穿着杰西卡的运动衣和运动鞋,可是,杰西卡的衣服和鞋简直就是绿巨人的,太招惹人笑了。因此,贝鲁夫人就大骂了多多。
多多四年级和五年级都生活在体育课的阴影内,一直到中学多多还是讨厌学校。直到有一天,多多的老莱昂一病不起了,医院不让看老莱昂,多多励志要好好学习把自己的老莱昂救回来,所以他先给格朗尚中学写了一封信。多多终于开始学习了。
通过《35公斤的希望》我明白了:做人不仅要孝顺,还要有战胜困难的信心以及迎刃而上的决心,终加耐心就会有一番成果。
四年级读后感六
在暑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这本书大概意思是:主人公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的岁月。在外祖父家里,阿列克谢、表哥、表姐和外祖母都受到外祖父毒打。然而庆幸的是外祖母对孩子的爱像一盏明灯一样伴随他们整个童年。也经常给他们讲故事,她善良、聪明能干。
在阿列克谢的童年,他在圣像作访当过学徒;在船上帮厨;在大街上做过脚夫;在工厂里锯木头;在花园里当园丁;厨房里做面包师……,尽管他非常努力地工作,也仅仅只能维持生计。而我们的童年,和阿列克谢相比简直太幸福了!在爸妈培育之下,我们学到了知识,在明亮的教室学习文化知识;在课外时间我们可以去玩耍;在假期里可以去跳舞、学书法……我们生活在富足的社会里,物质极大丰富,根本不用为生计发愁。所以,我们要珍惜如今美好、幸福的生活。
我们的童年太幸福了,我们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再不努力学习,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逝去了,迎来少年时期。让我们珍惜童年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要离开我们了,要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吧!
四年级读后感七
这几天,我读到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苹果树上的外婆》。
《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是一本国际大奖小说。现在我为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它的故事内容: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感到很失望。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并且就在安迪他们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带她去游乐园、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也很奇怪,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衬裤花边;她总有些大胆新鲜的注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中懂得了许多许多,也成长了许多许多。
如果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外婆和奶奶的话,那我的生活也会变得一定很幸福、很快乐。或许我也会懂事一些,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一个幸福的孩子。
喜怒哀乐在我们的生活中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是在这喜怒哀乐中成长、懂事许多,那才是幸福,那才是快乐!
四年级读后感八
我在学校学习了《生死攸关的烛光》之后,我觉得他们都很聪明,遇事冷静,不慌不忙。
在这一篇课文中,我觉得伯瑙德夫人非常镇定自若,她面对危机和脸色苍白的儿女,做出了一个带头的动作,她去厨房里拿了一个很大的油灯去替换那藏有情报的蜡烛。
他儿子看见之后,立刻说是天很冷,要去柴房找点柴生火,随手就拿走了藏有情报的蜡烛去了柴房,可还没等他走几步,那位上尉就快步赶上,夺回了藏有情报的蜡烛。
当时,只剩下他的女儿杰奎琳,她知道如果她不成功,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她没有被这恐惧的心情使她畏缩不前,后来,她借说要上楼睡觉,需要一根蜡烛,最后,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这个办法居然成功了,原来,杰奎琳一看这个军人的年龄和外表就知道他可能也有孩子,成功后,那些德国人也走了,他们欣喜若狂,不断的在喊杰奎琳这个名字。
通过学习这个故事,他们一家人的机智和勇敢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更加敬佩他们一家了。
一、书籍简介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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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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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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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孔乙己》续写
天气越来越冷了。就要下雪了。
清晨。孔乙己从睡梦中冻醒了。他用双臂环住身子,紧紧地一颤一颤的抖动着靠在土地庙里的柱子上。呼——他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这么长时间了。他就一直藏身在这个破旧的土地庙里。因为几个月之前,他在丁举人家偷东西,被人打断了腿。他还记得那日被扔出门外时的落魄。遭人围观。他抱着头等人家离开,才用双臂费力的撑着身子走开。
可是,谁也不知道,他藏了丁举人家的东西。他是在丁举人家的桌子角里发现的,一支陈旧的珠钗,镶着一颗很小的珠子。他想大概是哪个女人落在那里了。丁举人也没有发现。于是这几个月,他便一直藏身在那里,为的是等人家都忘了这件事,去当铺把这珠钗给当了,换点钱来。
没人知道他这几月的苦。早晨,他去庙外吃几棵泛苦的野草,有时若是有毒还要上吐下泻几天;上午,他便从庙里翻出几本佛经,或是在柱子上刻上几个字。下午,他便睡觉,睡到傍晚出去再吃几颗草。久而久之庙门口的草已经被他吃的差不多了。这一切苦吗?当然苦。可是每当他想起那珠钗,每当他想起也许珠钗价值不菲,能换好几顿饭,他便有了精神。到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想,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用手拍了拍衣服,拿起庙里的旧蒲包挂在身上。拖着疲惫的双腿撑着双臂一步一步的向镇里爬。等爬到了镇上,已是半下午了。他把珠钗当了。他没想到那珠钗那么不值钱。老板说,四文钱。他愣了,然后张了张嘴,本想说这可是丁举人家的东西,怎能值这点小钱?可是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四文就四文吧。
他揣着那四文钱,爬到了酒店。
“温一碗酒。”他听见掌柜的说,“呦,孔乙己么?你还欠我十九个钱呢!”他说,“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他又听见掌柜的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他抬头望望看到掌柜的正差人往酒里兑水。于是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要取笑。”
等他喝完了酒,就撑着双臂离开了。半路上,他忽的听见从后面传来一阵声音,他回头,模糊的看见是丁举人家的家丁追来了,边上还跟着那个当铺老板。他抬起头,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了雪。他看着那雪,一阵眩晕,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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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孔乙己》读后感50篇
第1篇:《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书笔记.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第2篇:《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第3篇:《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第4篇:《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5篇:《孔乙己》读后感800字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第6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第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第8篇:《孔乙己》读后感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第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第10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第11篇:《孔乙己》读后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第12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第1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第14篇:《孔乙己》读后感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第1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第1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第1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第18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第19篇:《孔乙己》读后感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
第20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第21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第22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第2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第24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第25篇:《孔乙己》读后感
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第2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第27篇:《孔乙己》读后感
生活是一场戏剧,或喜或悲。这万千的悲悲喜喜当中,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呐喊;有时连缄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生命需要呐喊。
孔乙己,是悲剧,为什么,因为他仅仅在生存着,没有为生活而呐喊过,他从生存的狼狈当中来,最终在生存的戏谑当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万别!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个体,他代表了他所处的时代里所有和他一样,只在生存的人们。他们只关注如何过一天是一天,今天摊点便宜,明天耍点滑头,只要能活下去,而不问问自己怎样活得更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将就木,或是穷苦潦倒揭不开锅,也从不带一星半点的关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尘;他们只看重在自己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来获得快乐,从来不会懂得适可而止,也不会低声安慰,只是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即使那个人曾发出恳求,即使那个人也和他们一样,只剩下凄苦的生存。这样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苟且,没有生活的远方。当你的目标只是生存,你也许连生存都够不到。
生活,才是关于生命的最好解读。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呐喊过。面对残暴的君王,我们不缺像陈胜吴广这样英勇顽强的呐喊;面对渐渐变得麻木的人们,面对软弱无能的政府,面对亡国的危机,我们不缺像鲁迅先生先生这样不畏生死的呐喊;面对新时代的政治局面,我们不缺像外交官耿爽这样威严理性的呐喊。我们有太多像你我一样懂得呐喊的人。我们的呐喊也许微弱,也许渺小,但我们敢呐喊,会呐喊。我们的呐喊没有那么伟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己守住道义,告诫自己不要懒散,提醒自己有梦要追,我们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呐喊,为了远方的诗意呐喊。也许我们的呐喊不够宏亮,但是不可否定,大多数你我正在为了未来而奋斗着,你是在为了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为了一个好的大学而拼搏,还是在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为自己而呐喊,而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证,都是你回首往事时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奋斗的痕迹。
你甘于生存,还是乐于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够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时,千万不要丧气,也不要失去那份呐喊的勇气,至少你拥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来,当你拥有了想要的诗和远方,你会感谢曾经呐喊过的自己!
第28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第29篇:《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第30篇:《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第31篇:《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第32篇:《孔乙己》读后感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33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向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透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此刻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但是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我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之后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我怎样照顾自我。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明白,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之后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第34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第3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第3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第3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第38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节实录,在《孔乙己》这一课中,让我确实感受到了李老师的课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感到李老师的课是他自己的课,是他的心灵、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他对课文的理解、他对生活的认识与学生碰撞之后而生成的课,他的课带有他鲜明的个性特色。
如在讲《孔乙己》这一课时,他的导入就非常有特色。在他提前几分钟来到后台准备的时候,前面的一堂课还没结束,那位老师讲的是闻一到的《最后一次演说》,李老师受到了启发:一会他的课有了切入点。他的导入是这样设计的:同学们刚才也上了一堂公开课,学的是《最后一次演说》是闻一多先生,在本世纪中叶,向全中国人民发出的摧毁旧中国的呐喊!而这声‘呐喊’是本世纪初,鲁迅‘呐喊’的延续。鲁迅为什么在本世纪初把他的第一本小说取名叫《呐喊》呢?这也许是同学们想知道的。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呐喊》呐喊中的《孔乙己》,来找到答案。
看,导入的多么巧妙和自然。从这里不难看出李老师的课上得多么随意、有太多的“不期而遇”和“无法预约的精彩”,看李老师的课让我感受到了李老师字课堂上那份挥洒自如的从容,那些、灵光一闪的机智和幽默,看这样的课确实是一种艺术享受。反思我们的课堂,为了准备一节所谓的‘好课“,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刻意的去雕琢,努力的追求一种所谓的模式,结果使我们的课堂缺少了”悠然“和”潇洒“,那是因为我们缺乏丰富的文化储备和文化内涵,缺乏驾驭课堂教学环节、流程、节奏的艺术等。
让我们也象李老师那样努力去追求理想的课堂境界吧:那就是”举重若轻,行云流水。
第3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由中国最具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第40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第41篇:《孔乙己》读后感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第42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第4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第44篇:《孔乙己》读后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第45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第46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第4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第48篇:《孔乙己》读后感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第49篇:《孔乙己》读后感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第50篇:《孔乙己》读后感
其实,孔乙己的形象,在我们现代社会仍有存在,而且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人的身上,都还残留着孔乙己的气息。虽然这与封建科举制度远远拉扯不到关系,可他却与考试制度的不完善相联系着。想现在的高考制度,难道一点而都没残留封建科举制度的气味儿吗?
其实不然,现在的高考制度虽然没有以前的封建科举制度那样苛刻,可它却依然毒害了不少现代的青年们。这些青年们,为了能读上一流的大学,他们靠的也就是拼命地学习,他们每天都进行着三点一线的三部曲,每日每夜地学习,似乎恨不得把书上的内容装进脑袋里,以备高考那瞬间能派用上场。
一、作者简介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司马谈之子。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年)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后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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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世影响
《鸿门宴》是中国两千年来脍炙人口的名篇,被收入不同版本的高级中学语文教科书,一直作为中学生语文必读篇目。后世还根据《鸿门宴》的故事情节衍生出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或戏剧影视作品。如唐王毂有《鸿门宴》诗:“寰海沸兮争战苦,风云愁兮会龙虎。四百年汉欲开基,项庄一剑何虚舞。殊不知人心去暴秦,天意归明主。项王足底踏汉土,席上相看浑未悟。”还有李仁港执导的电影《鸿门宴传奇》以及王宏剑创作的油画《楚汉相争——鸿门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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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鸿门宴读书笔记
大家对“鸿门宴”这个故事比较熟悉吧!今天,我就要通过这个脍炙人口的故事来了解分析故事中的两个大人物——刘邦和项羽的性格特点。故事中刘邦机智脱逃,就已注定了他的结局不再模糊,而项羽最终自刎的原因也一清二楚!
曹无伤这一根引火线,引出了一场巨大的战争——项羽发怒了要杀刘邦,范增也在一旁添油加醋。当时,刘邦只有十万人马,而项羽却有四十万人马!两方交战,刘邦必败无疑。命运无常,就在此时,来了个大人物,改变了沛公的命运——项伯!
项伯,就是项羽的叔叔。因为他和刘备的谋士张良有交情,当天就把项羽第二天准备攻打刘邦的消息告诉了张良,但他没有想过张良知道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一阵密谋后,刘邦决定先迷惑项伯,先是表白自己进关并无野心,又承诺和他结为亲家,并请他在项羽面前说好话,然后自己在第二日早上去项羽的驻扎地新丰鸿门谢罪,于是就有了那个千古传唱的故事——鸿门宴!从此,他们的一生都得到改写。
刘邦这个人能分清好坏,听从好的建议。而项羽却恰恰相反,分不清正与反,有时就因为“分不清”才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造成了千古恨。鸿门宴,就是千古恨的典型:刘邦没有相信“鲰生”们的话,而是果断的相信了张良;项羽就没有听范增的忠告,而听进了项伯的蜜语……
刘邦这个人有心眼。刘邦就是因为心眼多,登上了皇帝的宝座;“西楚霸王”项羽就是因为没心眼,才听进了项伯的谎言;就是因为没心眼,才放走了刘邦;就是因为没心眼,才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一代天骄,西楚霸王,因为没心眼结局很惨。回过头看,有心眼的人物还是刘邦。刘邦有心眼,使他觉察出了“卧底”曹无伤,使他“结交”了傻乎乎的项伯,使他逃过了差点灭顶之灾的鸿门宴,使他成为了汉朝的开国皇帝,再显新的篇章!
刘邦这个人相对而言,比项羽谦虚多了。正是项羽太有才,就听不进别人的劝告,所以才不理会范增击玦的吧。刘邦虽然有点骄傲,但他能听进建议,所以他又比项羽技高一筹了。骄傲的人一般自尊心也很强,项羽就是自尊心作怪,令他“无颜再见江东父老”而拔剑自刎。
另外,刘邦比较果断,而项羽却总是犹犹豫豫的。比如说他要攻打刘邦也要第二天打,如果当天就攻打的话,历史就可以改写了!范增一直要项羽杀刘邦免除后患,但他犹豫不决,错失良机。要是换成刘邦的话,他是决不会心慈手软的!刘邦就果断了:一不做,二不休。他答应第二天去参加鸿门宴,一早就去了;说了要对项伯好点,就真的对他好点;说逃就逃,说走就走,真果断!
虽然当时刘邦的军事力量远不如项羽,但他为人、性格等方面都比项羽强。所以两人最终的命运也截然不同。性格即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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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鸿门宴读后感50篇
篇1:鸿门宴读后感200字
项羽者,时为霸王也,霸王者,乃有霸王之气,然否也,项羽乃女人之短见,一气用事之人,欲诛刘邦之大好时机,竟然错失,听信于项良一面之词,听信于刘邦开脱之词:军灞上,以待项王来。
人之临死,其言也悦耳,况刘邦乃谋略专家,关系己之性命者乎。
项良者,谁也,亦小人也,仅为儿女婚姻,而致族家兄弟失去为王之大好良机,此人,乃势利小人是也!可恶,可叹!
的确,在个人能力方面,项羽没刘邦有谋,也没有刘邦机智,跟没有刘邦善于用人。因为项羽崇尚武力,在黄河以北征战以来,战无不胜,诸侯们在他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军事的强大实力让西楚霸王占了上风,但这一切却被项羽的“情义”给瓦解。
篇2:鸿门宴读后感300字
大家应该听说过“鸿门宴”吧。自从我看了电影《鸿门宴》,我就迷上了这个故事,我从司马迁的《史记》这本书里找到鸿门宴这段历史文章,然后一遍一遍地读。
“鸿门宴”讲的是:楚怀王让刘邦和项羽分两路去打秦国,谁先入咸阳谁就称王。当时刘邦率十万人马,项羽率四十万人马,可是没想到刘邦先到了关中,约法三章,想在此称王,但这个消息被左司马曹无伤传到了项羽那儿,项羽想杀刘邦所以摆了鸿门宴。可到了鸿门宴上项羽又舍不得杀刘邦了,范增好几次给项羽使眼色,可是项羽好像没看见,(www.9xwang.com)后来范增把项庄请来让他舞剑杀刘邦,项庄在宴上舞剑,项伯(项羽季父也)和张良是朋友,也上去和项庄一起舞剑,不让项庄杀刘邦。最后,刘邦在上厕所的时候跑了,回去把曹无伤杀了。
读了“鸿门宴”这段文章,我感受到:人不要太自满了,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项羽在鸿门宴上可以杀刘邦,可是他放弃了。刘邦在上厕所时逃跑,虽然不符合情理,但是在打仗要逃的时候就不要在乎这点小事,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要放过。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们班选科学小组的组长,我们组有刘禹尧,何轼,张越熹和我,一开始我们都让张越熹当组长,但张越熹不当,然后我说:“如果你们都不当,我就当,爱当不当,不当我当。”后来我就成为了科学小组的组长。
篇3:鸿门宴读后感500字
寒假中,我阅读了《鸿门宴》这本书。《鸿门宴》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我读这本书最喜欢的一部分就是当项羽等人布下“鸿门宴”这场欲杀刘邦的迷局时,是项羽的叔父项伯把这一重要信息传递给张良,原因是张良曾经救过项伯的命,项伯为报答张良,便将此信息告之张良,张良又将这个消息转告刘邦,于是张良与刘邦紧急部署,周密安排,再加上项伯的相帮,终于在强敌重围中安全脱险。我感觉到朋友的重要,有朋友人生之路才好走,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帮助。
我挺喜欢书的人物的,项羽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他以匹夫之躯在乱世中揭竿而起,勇往直前,破敌百万,一举灭秦。他襟怀坦荡,铮铮铁骨,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是人们千年传诵的艺术典型斩秦皇封天下,武功盖世,成就一代霸王的美名。
刘邦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物,刘邦乃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贫民皇帝,他知人善任,用人不疑,他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最长的统一王朝,所创立的汉朝长达四百余年,他作为汉唐盛世之一的大汉盛世的奠基者,其伟大历史功绩为后世所称颂与敬仰。
一年决生死,一宴定天下。一个又一个的历史故事给我们留下了多少感叹啊!
屠洪刚在一曲《霸王别姬》中唱道:“问世间谁是英雄?”后人却更感慨于他生离死别时表现出来的侠骨柔情。至于他是否英雄,他已以自身的行为作了最好的注解。
篇4:鸿门宴读后感800字
谈到楚汉之争,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鸿门宴了。由于司马迁传神的描述,不但使得鸿门宴的过程曲折动人极富于戏剧性,更使得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而期间得失更是另后人咋舌不已,或惋惜之,或痛恨之,或不屑之,或赞叹之。
对于鸿门宴项羽不杀刘邦的原因却莫说纷纭,前人对此基本给予否定的态度,视之项羽不听臣言,狂妄无礼,优柔寡断,刚愎自用,眼光短浅,有勇无谋。其结论就是项羽头脑简单,骄傲自大,所以大意放走了敌手,酿成后患。
近年来出现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当时背景,重新探讨这个问题,作出不同于传统的看法。比如学者张志坤在其文《鸿门宴楚汉得失之我见》认为鸿门宴实际上是项羽兵不血刃,不废吹灰之力夺得关中,既降伏刘邦,又维护自己反秦盟主的地位;而刘邦忍辱负重,拿土地换来渡过暂时难关,而已。
学者周骋在《刘项关系与〈鸿门宴〉结局识论》一文认为鸿门宴是因为当前的形式而导致项羽不得不安抚刘邦,就大局上,项杀刘毫无必要;就理智而言,项不杀刘,不为失策;就感情而言,项不杀刘,不能算矫情;就未来前景而言,项羽已有对策,不杀刘不能看作放虎归山学者蔡伟更是高度的评价项羽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如果说刘备释刘璋为仁释、关羽释曹操为义释、孔明释孟获为智释,那么,项羽之释刘邦不但总其所有,更添一条——勇释。”
前人对项羽鸿门宴上轻易放跑刘邦简单归于其头脑简单,不足论矣!好在现在大多学者开始从当时的背景重新来探讨,犹为可喜,但是翻案过甚,许多观点尚有待于商讨。汉元年十月,刘邦从武关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泱泱大秦,就此覆灭。刘邦进入关中后听从儒生建议:“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项羽乃号为雍王,王关中。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内诸侯军,稍徵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派兵把守函谷关,自己欲在关中为王。
刘邦此战略有早年楚怀王之约为政治依据,早在约法三章的时候,刘邦就告诉关中父老:“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在这里刘邦把楚怀王之约的主角偷天换日改成自己,显示他此时不可一世,忘无所有,急不可待想在关中称王的心理。当然派人把守函谷关,以免其他反秦诸侯来分一羹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此时刘邦却犯了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反秦诸侯在北方和秦军誓死角斗,终于击败秦军,刘邦却趁秦主力被诸侯牵制而轻易盗取了胜利果实,却关起门自己独享成果。从道义上讲,刘邦这样做不厚道,遭到各路诸侯唾弃;从利益上讲,刘邦这样做大大惹怒了各路诸侯,使各路诸侯同心协力要消灭刘邦这个绊脚石。
果然,不久项羽带诸侯联军来到函谷关,却被刘邦的军队阻拦。项羽命英布击破函谷关,大军驻扎戏西与刘邦驻扎于霸上的大军对峙。
篇5:鸿门宴读后感
谈到楚汉之争,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鸿门宴了。由于司马迁传神的描述,不但使得鸿门宴的过程曲折动人极富于戏剧性,更使得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而期间得失更是另后人咋舌不已,或惋惜之,或痛恨之,或不屑之,或赞叹之。
对于鸿门宴项羽不杀刘邦的原因却莫说纷纭,前人对此基本给予否定的态度,视之项羽不听臣言,狂妄无礼,优柔寡断,刚愎自用,眼光短浅,有勇无谋。其结论就是项羽头脑简单,骄傲自大,所以大意放走了敌手,酿成后患。
近年来出现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当时背景,重新探讨这个问题,作出不同于传统的看法。比如学者张志坤在其文《鸿门宴楚汉得失之我见》认为鸿门宴实际上是项羽兵不血刃,不废吹灰之力夺得关中,既降伏刘邦,又维护自己反秦盟主的地位;而刘邦忍辱负重,拿土地换来渡过暂时难关,仅此而已。
学者周骋在《刘项关系与〈鸿门宴〉结局识论》一文认为鸿门宴是因为当前的形式而导致项羽不得不安抚刘邦,就大局上,项杀刘毫无必要;就理智而言,项不杀刘,不为失策;就感情而言,项不杀刘,不能算矫情;就未来前景而言,项羽已有对策,不杀刘不能看作放虎归山学者蔡伟更是高度的评价项羽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如果说刘备释刘璋为仁释、关羽释曹操为义释、孔明释孟获为智释,那么,项羽之释刘邦不但总其所有,更添一条——勇释。”
前人对项羽鸿门宴上轻易放跑刘邦简单归于其头脑简单,不足论矣!好在现在大多学者开始从当时的背景重新来探讨,犹为可喜,但是翻案过甚,许多观点尚有待于商讨。汉元年十月,刘邦从武关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泱泱大秦,就此覆灭。刘邦进入关中后听从儒生建议:“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项羽乃号为雍王,王关中。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内诸侯军,稍徵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派兵把守函谷关,自己欲在关中为王。
刘邦此战略有早年楚怀王之约为政治依据,早在约法三章的时候,刘邦就告诉关中父老:“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在这里刘邦把楚怀王之约的主角偷天换日改成自己,显示他此时不可一世,忘无所有,急不可待想在关中称王的心理。当然派人把守函谷关,以免其他反秦诸侯来分一羹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此时刘邦却犯了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反秦诸侯在北方和秦军誓死角斗,终于击败秦军,刘邦却趁秦主力被诸侯牵制而轻易盗取了胜利果实,却关起门自己独享成果。从道义上讲,刘邦这样做不厚道,遭到各路诸侯唾弃;从利益上讲,刘邦这样做大大惹怒了各路诸侯,使各路诸侯同心协力要消灭刘邦这个绊脚石。
果然,不久项羽带诸侯联军来到函谷关,却被刘邦的军队阻拦。项羽命英布击破函谷关,大军驻扎戏西与刘邦驻扎于霸上的大军对峙。
篇6:鸿门宴读后感
《鸿门宴》选自西汉司马迁的《史记》。鸿门是地名,位于新丰以东,即今陕西临潼东。宴是宴请。“鸿门宴”是项羽举行的一场暗藏杀机的宴会,因项羽与刘邦这个历史典故,被用来比喻不怀好意的宴请。
《史记》被鲁迅赞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足见其史学价值和文学地位之高。《鸿门宴》一文故事情节曲折,人物形象生动。很多读者认为项羽因刚愎自用,不肯采纳范增的意见,在鸿门宴上错放刘邦,放虎归山,才导致四面楚歌乌江自刎的后果。我觉得不然。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是项羽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最后的命运。即使在鸿门宴上顺利除去了刘邦,不久也会出现另外一个刘邦。鸿门宴是历史的一个偶然,而项羽的性格才是命运的必然。
曹无伤派人打小报告,项羽一听即信,不去分析事情的真假,即使消息可靠无误,也不能大张声势,泄露军事秘密,从而让刘邦有所防备。马上犒劳士兵,第二天就要“为击破沛公军”。果然项伯跑去救张良,无意把消息泄露给了刘邦,让刘邦有时间、有机会为自己狡辩。轻信的项羽自然又相信了刘邦的狡辩。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既然有人说刘邦“欲王关中”,又怎能轻易听信刘邦几句狡辩就冰释前嫌?所谓兵不厌诈,人心隔肚皮,难道项羽不知道吗?
项羽当然知道这些话,但是他从没想过谁会欺骗他,谁敢欺骗他。因为他是一个自大轻敌的人。曾经破釜沉舟,以一当十,九战九捷,消灭了秦军主力。固然英雄霸气,但世上没有不败的神话,秦始皇就是例子。虽然兵力多于刘邦,就一定能战胜刘邦吗?即使很有把握也不能鲁莽草率,仅仅是“飨士卒”,就“为击破沛公军”了,当然还要考察敌情,拟定作战计划,严守消息等慎重对待。鸿门宴刘邦带百来个人前往赴宴,个个以一挡百。而樊哙闯宴时,“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哙遂入”,足见项羽未对宴会作任何特殊防备,完全信任刘邦对他的忠诚,也完全信任自己要击败刘邦易如反掌。正是项羽这一自大轻信的弱点,给了刘邦以示弱而蓄强的机会。所以即使这次鸿门宴杀掉了刘邦,项羽的这一性格也会成全第二、第三个刘邦。
范增是个老谋深算、远见卓识之才,他断言刘邦“志不在小”,有帝王之相;鸿门宴上果断召项庄杀刘邦;碎玉斗,“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只可惜项羽不肯听信他的意见。刘邦在关键时刻,善于用人善于信人。当知道项羽要击破其军时,立即采纳张良的对策。最后离席未辞,他担心会引起严重后果,采纳樊哙“不辞而别”的建议。除范增外,项羽不善用人的表现还有很多。韩信、陈平二人均有经国之伟,济世之才,却不为项羽所用。最后,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是韩信;七出奇计,困项王于垓下的是陈平。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良才智士的辅助,又岂能成就帝王霸业?
所以说,鸿门宴上放走刘邦是历史的偶然,项羽的性格特点才是其命运的必然。当然如果撇开帝王霸业,项羽的性格是最好的性格,项羽是最可爱的人,项羽的人格是大人格。大战当前,不忌讳项伯私见刘邦。刘邦前来谢罪,不怀疑其真假,尽弃前嫌。樊哙私闯军帐,恶言相向,项羽不仅不计较,反而酒肉款待。因为相信刘邦,所以不怀疑樊哙,宽容他的鲁莽无礼。因为相信刘邦,所以不怀疑刘邦逃席的真相,“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勇敢、豪放、从容、率直、磊落、大度、仁义。“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不论江山霸业,项羽就是最可爱、最美好的人。
篇7:鸿门宴读后感
今天,学完了《鸿门宴》这篇课文之后,有一些感触。我用纸和笔把这些感触写下来。
《鸿门宴》的开关是曹无伤告密,项羽立即整理军队,为击破刘邦,而刘邦因为项伯前来,过一日向项羽赔罪,项羽留刘邦下来,与他喝酒,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
我认为刘邦之所以可以取代项羽成为天子,与刘邦及项羽的性格特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项羽的性格特点是刚愎自用,自大轻乱,在直率了,而刘邦这之所以可以从“鸿门宴”中死里逃生还得谢谢项羽有这样的性格,而正是因为项羽的性格让他失了天下,在乌江自刎,而刘邦是真的心系百姓,此外,项羽又坑杀了二十万秦兵,就算他日后可一统天下,老百姓也一定会抵抗他。
刘邦能屈能伸,知人善用,善于应变,而项羽太过于刚烈,所以说项羽是失败是注定的,而且从性格方面来说,刘邦的确比项羽更适合统一天下!
项羽又不善于用人,脑子太过于简单,而且即使项羽在“鸿门宴”那一日杀了刘邦,按他的性格,他日,他也一定会败在他人之手,项羽的失败跟他的性格是分不开的,而他在乌江自刎也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于刚烈所造成的。
篇8:鸿门宴读后感
今人读《鸿门宴》,往往抑项扬刘,说项羽有勇无谋,女人心肠,不该放走刘邦,以致后来败走垓下,皇帝没做上,连命也丢了,真是大傻一个!其鄙夷不屑之情,溢于言表。而对刘邦则赞美有加,说他有头脑,会办事,能屈能伸,皇帝本该他做。英雄被视为傻瓜,小人倒成了崇拜的对象,美丑错位,善恶颠倒,实令人匪夷所思,不胜感慨。
项羽本是一个英雄,这是古之定论。但项羽又不是一般的英雄。且不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勇敢,垓下之围以一当百的豪气,自刎乌江笑迎死神的从容,单说他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就令人心曳神摇,感佩万分。项羽闻听刘邦欲王关中,勃然大怒,着即发兵击之,这是他的率直而非霸道。二人虽有怀王之约,但刘邦侥幸入关破秦,未建大功而欲私自称王,毫无愧疚之心,实非正人君子所为。刘邦前来道歉,项羽不仅予以原谅,而且当即说出了告密者,这是他的磊落而非卤莽。过能改之,善莫大焉,焉能斤斤计较之?只有以诚相见,才能尽弃前嫌,和好如初。大敌当前,岂容内讧?樊哙私闯军帐,恶言相向,项羽不仅不计较,反而酒肉款待,这是他的大度而非愚钝。樊哙为救其主,敢做敢当,可见其忠;生吃彘肩,可见其勇。忠勇皆备,堪称好汉。项羽壮之,可谓好汉惜好汉。刘邦不辞而别,实属无礼,项羽不仅不在意,还网开一面,助其逃脱,这是他的仁义而非不智。刘邦毕竟是义军主将,劳苦而功高,如若杀之,实属不仁不义,与秦始皇的暴虐又有什么两样?勇敢,豪放,从容,率直,磊落,大度,仁义,这就是历史上项羽,一个集世间伟大人格于一身的人杰。这些伟大人格如日月经天,光华四射,令人眩目,使人心仪。这是他为人的大人格,作为一个英雄的大人格。也正因如此,他才成了一个出类拔萃的英雄,一个具有帝王气质、君子风范的英雄。
项羽的人性美还在于它的本真和纯朴。项羽是一个大人格的英雄,但仍然是一凡夫俗子,具有人之常情。兵败垓下,退守乌江,走投无路之际,一句“无颜见江东父老”,让我们窥见了他心底最真实的一面,这里有他的自责,有他的反省,更有他对江东父老的深深歉疚。他宁死不肯回江东,源于他的自尊,也是他心地善良的诠释。他爱江山更爱美人,而且爱的轰轰烈烈,荡气回肠。他是一个硬汉子,但也有软弱无助孤寂难奈的时候,也需要女人纤纤细手的抚慰,也需要爱情的滋润。一幕“霸王别姬”,把一个男人爱的情怀爱的无奈展露无遗,让人心碎。他一把火烧了阿房宫,大火三月而不灭,虽然有些过分,但我们可以理解。秦的暴政,已经天怒人怨,彻底埋葬这个罪恶的政权,是人心所向。熊熊燃烧的大火,无宁是他心中的怒火,他在宣泄对暴秦的愤怒。分封诸侯,他不做王侯,不做皇帝,做了个徒有虚名的“西楚霸王”。别人都忙着抢地盘,而他却衣锦还乡,陶醉在乡亲们赞美的旋涡里。他在乎的不是实惠,而是名声,如同小孩做游戏,要的就是名分。他敢爱敢恨,心地透亮,活的本真而洒脱。这是项羽的小人格,一个平凡人所具有的善良纯朴的本性。项羽,一个洋溢着人性美的英雄形象!
项羽本来应该创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泽被后世,名垂青史。但他生不逢时!他的优秀品质,没有帮助他成就大业,反而成了他的致命弱点,被他的对手利用,以致功败垂成,遗恨千古。鸿门宴上,除掉刘邦还不容易?一个手势,一个眼神而已,但项羽愣是没这样做,他相信了刘邦的花言巧语。在卑鄙奸诈的小人面前,高尚者鲜有不失败的。这并不值得奇怪,因为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如同一个职业拳击手面对一个不守规则的市井无赖,二者的道德水准差距太大,根本无法对决。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历代的皇帝老儿,无不心狠手辣,奸诈多端,刘邦原本不就是一个乡里无赖么?我们往往把项羽的悲剧看成其性格的悲剧,这是对英雄的蔑视和侮辱。项羽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过错,而是源于社会的黑暗无序、百姓的愚昧无知、道德的粗糙低劣。他的大人格过于美好了,以致不能被那个时代所接受。他的诞生,实是时代的错误!我们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统治者的欺世盗名,是庸俗小人的势利偏见。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仍然是一个英雄,一个光彩夺目的英雄。刘邦虽然胜利了,但他仍然是一个小人,一个十足的小人!
黄钟被毁,瓦釜雷鸣。好人受欺,小人得志。这是人性的异化,审美的错位。
今天,刘邦一类的奸诈虚伪之徒仍然大行其道,被顶礼膜拜,项羽这样没有城府心地善良的英雄,仍然被揶揄,被歧视。历史的脚步已踏入了二十一世纪的门槛,但人类的思想还停留在公元前的蒙昧时期!这无疑是社会的悲哀,这说明社会的无序,道德的低下,较两千年前,并未得到根本的改观。道德文明的重建,任重道远!
篇9:鸿门宴读后感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篇10:鸿门宴读后感
谈到楚汉之争,最出名的不外是鸿门宴,《鸿门宴》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毒霸天下的新,因此举办了暗藏杀机的宴会,这个宴会就是著名的鸿门宴。
项伯—一个被长期忽略然却在鸿门宴起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他通知了张良,项王对他的不满以及起来杀意,才让他有机会逃走。
张良——刘邦的智囊袋,然刘邦却不能给予他足够的信任,连刘邦想独霸天下的目地都不曾告诉过张良,但张良却不记前嫌,是他通知了张良,是他为张良出谋划策,是他在刘邦独自一人逃走时,镇定自若。
项王——唯我独尊,目光短浅,毫无心计,他的智囊袋范增告诉他,刘邦有独霸天下的心,一开始项羽很生气,且对刘邦起来杀意。然而却因为刘邦上门谢罪,而原谅,范增多次示意刘邦,项羽置之不理,项羽的唯我独尊,不善用人是导致他死亡的原因。
范增——项羽的智囊袋,他说一个老奸巨猾,洞察敏锐,是他最先察觉到刘邦的霸心,他劝说项羽杀了刘邦,刘邦心软放过刘邦,导致最后被杀。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威风,多么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最终落个自刎乌江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唯我独尊,犹豫不决的性格让他在鸿门宴上错失咯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错手可得的江山被他拱手送人,多么可悲啊?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都是因为个人性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最后在乌江自刎,刘邦因为他的性格,让他广招贤士,统帅三军。
项羽,我崇拜,只是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他们创造了历史。
篇11:鸿门宴读后感
成王败寇,这是人们历来所遵循(信奉)的“真理”。惟有千年前的楚汉之争好像是个例外。这场战争最终是以项羽命断乌江而告终,刘邦才是最后的胜利者。然而,后人往往是不为刘邦喝彩而为项羽惋惜。
众人皆知,项羽自封西楚霸王,善带兵打仗,乃一代枭雄。他身上无处不透露着慑人心魂的威严、虎虎生风的气势和与生俱来的英雄魅力。他一出现,似乎其他人立刻变得渺小了。而刘邦,出身寒微,举止粗俗,为(是)公认的地痞无赖。想当初,西楚霸王项羽无敌于天下,有谁能想到刘邦会这么快地战胜他呢?但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如同一盘棋局,项羽善于勇往直前,大砍大杀,当他把刘邦逼得就要满盘皆输的时候,刘邦突然妙手转动,最后竟反败为胜。
鸿门宴被认为是楚汉战争的转折点。正如宴后范增碎玉所言:无知短视之辈,不足共谋大事。天下,终归要落入刘邦手中。辞职报告天意,这是天意!正所谓“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古往今来,多少人感叹:如若鸿门宴上项羽狠下心来置刘邦于死地,哪里还会再有后顾之忧;如若战败时项羽横渡乌江东山再起,哪里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如若……可我想说的是,如若这一切统统实现的话,那他就不是项羽了,而是另一个“刘邦”。没错,比起戎马一生的大英雄项羽,刘邦是个十足的小人,阴谋家。但他却有着精明的政治头脑和笼络人心的技巧,这恰恰是项羽所不具备的,而这又恰恰是在乱世争雄中独占鳌头的锐利武器。
所以,刘邦最终获得了胜利,用他自己的方式,不是礼义廉耻,不是道德说教,而是阴谋诡计、权术厚黑。这也正诠释了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中最为著名的一句话:“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即使是这样的结果,后人还是一味地敬佩项羽的一身正气,而将刘邦视为阴险狡诈的反面典型,但是,作为开创西汉王朝二百多年霸业的帝王,令人敬佩不如令人畏惧。
再看这最后的失败对于项羽未尝不是一种公平。以他的性格,注定不会成为真正的王者。然而踏上了这条不归路,项羽必须为自己的妇人之仁和自大狂妄埋单,就算代价是死亡。可怜项羽和虞姬的生离死别,也不过是其悲壮结局的序曲!而项羽的傲骨和正气必将流芳百世,只不过,是以一种失败者的姿态。
这就是历史。
成王败寇,刘邦与项羽也无法例外。
篇12:鸿门宴读后感
刚刚学完了《鸿门宴》一课,感受颇深,在此浅谈几句。
“鸿门宴”是个众所周知的故事,也被作为日常用语,广为流传。在这个故事中,不只是描述了发生在刘邦、项羽间的一个故事,更是楚汉之争的分水岭,表现出刘邦、项羽的种种特点。“鸿门宴”上项羽的失败令无数人惋惜,却在其中有更多的历史必然。
(一)项羽与刘邦的性格特点
项羽的军事实力比刘邦强得多,却没有在最佳时期干掉刘邦,后患无穷,这与他们的性格特点密切相关。
项羽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军事奇才,他带领士兵们进入“反秦”的浪潮,“破釜沉舟”,九战九捷,成就了奇迹。但也正因为这些,才使得他骄傲自大、草率鲁莽。当和刘邦会面时没有清醒的头脑,被花言巧语所蒙蔽,竟然供出了自己在刘邦内部的奸细曹无伤;更是在宴会上没有听从范增的劝谏果断的下达杀掉刘邦的命令,使其逃脱,成为后患。
而刘邦恰好与项羽相反,他不但能虚心纳谏、随机应变,更重要的是善于用人。他好像有一种魔力一样,能让朋友与之同生共死,为人忠诚。他对项伯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例子,能将项羽的叔父收买,他的“魔力”真是不小,这也使项庄刺杀刘邦的计划不得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相伯在“鸿门宴”中的作用与分析
项伯是项羽的叔父,应该站在项羽一边,而今却与刘邦“约为婚姻”,其中自有刘邦拉拢相伯之意,但相伯怎么就不假思索的同意了呢?这不得不让人怀疑。
但与历史联系起来,这个事情就不难解释了。相伯是项家仅存的元老之一,是与项羽竞争最有利的对手。而项羽胜利后,权力的分配出现了问题,使项伯感到不公,而刘邦未尝不是一个强大的外援,那么投靠刘邦也就不见怪了。
总之,“鸿门宴”的失败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连环性的,值得我们细细研究。但项羽这个悲剧对我们是个告诫。
真是“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啊!
篇13:鸿门宴读后感
前几日,我们学习了《鸿门宴》这一古文,这篇古文向我们讲述了古代“鸿门宴”这一惊心动魄的“天下第一宴”。
学完课文后,难免会引起我们的深思:项羽是因为这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的吗?
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不管项羽在鸿门宴上杀不杀刘邦,他都无法称霸天下。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课文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项羽这个人,优柔寡断这样的人即使杀了刘邦,他还是无法称霸天下。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项羽不善于采纳他人的好的建议,对于范增的忠言置之不理,反而听取自己的叔父的无稽之谈,这也就了他是无法得到更多优秀的人才,以至于之后发生陈平反叛,范增也弃他而去。我们常说“得人心者得天下。”其实,在这“得人心”之中更重要的是去得到“人才的心”。而项王在这一方面就做得很不好。所以即使项羽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他也会由于自己的一意孤行、任人唯亲的性格而使他身败名裂的。
项羽最终被刘邦所灭,并不是因为项羽没有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即使他杀了刘邦,时势造英雄,还是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刘邦来消灭项羽。项羽虽有勇却无谋,只知道用武力来征服天下,却不知道智谋要远远比武力重要。所以,项羽未能称霸天下,未杀刘邦只是客观原因,项羽自己的种种弊端才是导致他乌江自刎的主要原因。
篇14:鸿门宴读后感
刘邦在项羽面前肯忍一时之气,才得以逃脱,他要是和项羽一般骄横气盛,恐怕早就死在鸿门了。
纵横古今,凡事忍字当头才能成大事,否则空有一勇字在身。成功不可能没有委屈和挫折。忍眼前之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韩信肯忍胯下之辱,蔺相如肯忍廉颇的狂言。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如果一味冲动,心里忍受不了一点怨气,眼里容不了半粒沙子,又怎么能办大事、成大谋呢?
刘邦在这方面胜过项羽,也就注定了结局。鸿门宴上,试想刘邦项羽要是对换一下,那项羽是必死无疑了。狂妄自大的他的字典里不可能有低头道歉,俯首称臣,做事果断的刘邦的字典里也不可能有妇人之仁。果然,项羽最后无法忍受战败之气,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悲壮自刎。刘邦呢?几乎可以说打了一辈子败仗,但是他照活不误。刘邦输的就是小仗,忍得就是小气,自然赢得就是大气,成的就是大事。
毛主席一代伟人,他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原则不也是“忍小成大”吗?敌强我退,敌退我进。敌人强大时,就像刘邦面对项羽四十万大军时,忍一下,退一步,不会损失什么,然后在适当的时机予以反击。但对于项羽,死打硬拼,决不让步。可结局呢?项羽自刎,刘邦胜了楚汉战争,毛主席成立了新中国。
小不忍则乱大谋,古人总结多少用血留下的沧桑经验,是多么富有哲理。
篇15:鸿门宴读后感
今天,学完了《鸿门宴》这篇课文之后,有一些感触。我用纸和笔把这些感触写下来。
《鸿门宴》的开关是曹无伤告密,项羽立即整理军队,为击破刘邦,而刘邦因为项伯前来,过一日向项羽赔罪,项羽留刘邦下来,与他喝酒,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
我认为刘邦之所以可以取代项羽成为天子,与刘邦及项羽的性格特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项羽的性格特点是刚愎自用,自大轻乱,在直率了,而刘邦这之所以可以从“鸿门宴”中死里逃生还得谢谢项羽有这样的性格,而正是因为项羽的性格让他失了天下,在乌江自刎,而刘邦是真的心系百姓,此外,项羽又坑杀了二十万秦兵,就算他日后可一统天下,老百姓也一定会抵抗他。
刘邦能屈能伸,知人善用,善于应变,而项羽太过于刚烈,所以说项羽是失败是注定的,而且从性格方面来说,刘邦的确比项羽更适合统一天下!
项羽又不善于用人,脑子太过于简单,而且即使项羽在“鸿门宴”那一日杀了刘邦,按他的性格,他日,他也一定会败在他人之手,项羽的失败跟他的性格是分不开的,而他在乌江自刎也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于刚烈所造成的。
篇16:鸿门宴读后感
我看过的电视剧有许多,但我印象最深并最喜欢看的一部电视剧就是《楚汉传奇》了!这部电视剧主要呈现了秦末汉初楚汉相争激烈战斗的情形。
《楚汉传奇》是一部整整八十集的大片。内容主要讲了:秦末,嬴政驾崩,在秦二世胡亥的暴政下,秦国一天天走向衰落。此时,楚将项燕之子项梁统领的项家军开始参与反秦,项梁死后,侄儿项羽继任他的位置。
泗水亭亭长刘邦是一个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他在萧何和一群兄弟们的帮助下,当上了沛公,带领着一支实力非常弱的小军队参加了反秦队伍。一次,他求项羽帮助,两人联手起来,消灭了秦朝。
刘邦因抢先到达关中,引起了项羽和范曾的怀疑。之后,项王请刘邦来赴鸿门宴,想伺机杀了刘邦,但刘邦在张良的帮助下,巧妙逃脱了。后来,刘邦被项羽分到了穷困的巴蜀地区,封汉王。汉王心中不平衡,卧薪尝胆,拜韩信为大将,讨伐各地。最终在垓下和项羽决一死战,项羽被逼在乌江自刎。刘邦称帝,始称汉高祖。
一个布衣平民战胜了世人皆知的一代名将,简直是件无稽之谈。但是历史选择了刘邦,并证实了这一切。但这会使人们非常不解。原因就是项羽太骄傲了,虽然他的武艺是举世无双的,但他寡不敌众,还开始怀疑自己的部下,最终还是败在了刘邦的手下。刘邦为了成就大业,以屈求伸,并有很强的领导力,取得了胜利并称了王。并且,项羽随时都可以灭了刘邦,但他不机智,三番五次地放走了刘邦,还认为以后的机会多的是,何以顾及这几次。最后只能沦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
篇17:鸿门宴读后感
开头就说明了这是一个历史的改编电影。整个故事结构严谨缜密,情节张弛有序,电影基本无尿点。文戏有度,武戏精彩,难得的优秀港片。
整片将鸿门宴的外延扩大到整个楚汉相争的历史段,以张良的视角阐述了鸿门宴这段精彩的故事。
最感叹的还是张良和范增的棋局虽左右一时之胜负却无法决定人心。项羽离范增,刘邦杀张良韩信,都是离间人心的结果。此恨长久噫。张良扶范增道出此步走的太狠了,却未曾想范增在更大层面上以死间法死韩信匿张良。此招完全看透了项羽和刘邦两人,项羽必定死不开此锦囊但必定会随身带着,而刘邦虽天下在手但绝不允许部下有二心的可能,必然赶尽杀绝。
项羽在鸿门北座霸气的长笑和刘邦在咸阳将张良诓入汉营的阴笑,道尽此片情节。
最后,还是感觉刘邦死前对张良的忏悔有画蛇添足之感,鸿门宴完全就是由他个人引起并深化的,在鸿门宴上一直与项羽死拼也是其不言败的体现,最后一剑将其城府体现到极致。此片中项羽堪称霸主,而刘邦就完全是枭雄了。
朝朝代代, 都被淹没在历史长河中,谁是英雄?历史是人写成的,我们的现在,就是将来的历史,我们每一个,都是组成历史的小分子,好歹活着,用日子写着历史,挺好。
篇18:鸿门宴读后感
今晚把刚上映的《鸿门宴》给看完了,看完之后,感慨颇丰。
首先我不得不佩服范增,那对项家的忠心,那过人的智谋以及那未卜先知的超凡能力,甚至是在死之前也能想出那样的一个谋略,真的不得不让人佩服,至于张良,同样是谋士,他或许在刘邦登上皇位时追杀他时,他才觉得自己输了,明白了范增在死之前跟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那是一盘两败俱伤的棋啊……
整部电影,项羽跟虞姬那至死不渝的爱情,着实让人感动,但让我流下眼泪的却是范增跟项羽告别的那一幕,在张良成功的施用计谋离间范增跟项羽,在项羽说完“亚父对项家的帮助是否是此一时彼一时”时,范增没有解释,其实他早已知道自己的结局,在房门外站了一天,只为见项羽最后一面,给他那个计谋,帮项羽最后一把,当范增沧桑的站在门外,周围的将士都动容了,最后,当项羽在范增转身欲要离开之时,双眼饱含着泪水,叫了最后一声“亚父”,范增还是离开了,最后,也只能是那样悲惨的结局……
不得不说,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刘邦跟我以前了解的不大一样,刚开始的他,懦弱,没有主见……可是到了故事的结尾,不得不承认,刘邦不愧是汉高祖,他具备一个皇帝应有的智谋……
对于项羽,跟历史上说的一样,我承认,他的的确确是一个霸主,但是有勇无谋,一介匹夫,真是应正了他的结局……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当初项羽不乌江自刎,而是忍辱负重,那历史又会有怎样的发展呢……?
篇19:鸿门宴读后感
我妈是影迷。我是孝顺闺女。于是,就带妈妈去影院看电影了。
11月29日首映,12月2日上午9:20,我和妈妈去看了电影《鸿门宴传奇》。本来想着电影一个半小时,正好宝宝上电子琴班两个小时。没想到电影那么长,两个多小时,宝宝两个小时的课,下课还等了我们十几分钟。
我上一次看电影是《最爱》和《将爱》。也是妈妈来时看的。
平时很少看电影,所以,只要坐在影院里,温暖,宽敞,有光有影有音响,我就很知足啦;所以, 我觉得这部电影还挺好看滴 ……貌似,照这个标准,没啥不好看的片子了吧——)
先说故事,俺脚着,看电影就图一乐和,虽然这个借了个历史故事,但也别把它当历史教材看。爱掰扯历史的请去博物馆;何况人家电影名字都叫《鸿门宴传奇》。
再说,历史还分正史野史呢,还分为第一历史和第二历史呢,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是那些统治者、撰写者有目的地对后人进行有企图性引导的记载,真正的史相是什么?鬼才知道 ——
历史不过是人的活动而已。历史从来不忍仔细追究。俺博学吧——懂得这么多“历史”知识,吼吼
然后是情节,基本衔接有序,个别部分情节拖沓,转换突兀,也没啥大碍。好比做爱高手,换体位时有些不流畅,也不影响总体感受啊,关键时刻做好了,质量就错不了;
场面好看。没看过这个导演的片子,叫赵啥港。可是,他拍的每一幅画面俺都喜欢。俺粉虚荣,奏是喜欢那些热闹的好看的木啥内涵的画面。所以,俺喜欢老谋子,他最擅长做这种活儿了。
俺没啥民乐知识,却也听出了羌笛(想象中的笛子)琵琶、丝竹、鼓、古筝、箫、芦笙,好多种。
项刘对决成了范增张良的斗智。最终,项羽赢得了爱情,刘邦得了天下,没有输者。挺好。
俺脚着,如果临死前,知道有最爱的人愿意陪着自己一起上路,应该是件很欣慰,很自豪,很释然的`事情吧,项羽这小子做到了。
篇20:鸿门宴读后感
风起,雪飘。
征尘碎,乌江蒙 。
八方被围,四面楚歌。
山峦遇创痛,夜月无颜色。
孤帐外:
霸王仰天长叹:时不利兮骓不逝!
虞姬对月空弹:妾当作磐石,誓同尘与灰!
凄凄将士诉别情,泪眼问花花不语。
霸王兀自对姬表白:哪怕兄弟们全死光——至少还有你。
山那边:
张良在抚掌,韩信在自度,
萧何在设宴,樊哙在大笑,
而汉王在回思:“如果我们两兄弟注定只有一个能活下来,对不起,那个人是我” !
天国里:
范增在怒骂:竖子不足与之谋!
龙且在沉吟:生做项家军,死亦为鬼雄!
……
历史像是魔法大师,
常随偶然性舞动。
鸿门宴的酒盏尚温,
便迎了垓下被围的悲壮,
一样的刀光剑影,
不一样的风流雪月 。
若干年后,
高祖纵情放歌: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千百年来,
后人一再吟唱:卷土重来未可知?
没有了项王的力拔山兮,
没有了虞姬的琵琶萧瑟,
历史的车轮依旧向前,
并往复着鸿门宴,
往复着十面埋伏,
往复着兴亡更替 ……
关于江山与美人之争,
竟一直在上演。
归去,一切都归去,
那沉醉的相别,
那无休的征战,
那断肠的离人……
如果枪炮无可避免,
我们希望它发生在明天,
而不要再留给下一代,
等他们睁开稚嫩的双眼,
看到的只有晨起的阳光,
安详地享受新生活……
篇21:鸿门宴读后感
项羽者,时为霸王也,霸王者,乃有霸王之气,然否也,项羽乃女人之短见,一气用事之人,欲诛刘邦之大好时机,竟然错失,听信于项良一面之词,听信于刘邦开脱之词:军灞上,以待项王来。
人之临死,其言也悦耳,况刘邦乃谋略专家,关系己之性命者乎。
项良者,谁也,亦小人也,仅为儿女婚姻,而致族家兄弟失去为王之大好良机,此人,乃势利小人是也!可恶,可叹!
篇22:鸿门宴读后感
近日,满怀期待的观看了由李仁港执导的古装大片《鸿门宴》,虽然情节改动比较大,历史上著名的饭宴改成了全新的棋局,但综观悬念迭起的情节,恢弘壮大的战争场面,仍然为近年来难得一见的古装佳作。至少比《杨门女将》好看过几十倍,真的。
黎明饰演的传奇帝王刘邦,冯绍峰饰演的西楚霸王项羽,张涵予饰演的谋士张良,黄秋生饰演的军师范增……每个角色都个性鲜明,特别是那场鸿门对弈,范增与张良两位高手,不动一兵一卒却暗藏刀光剑影,充满玄机,斗智过程险象环生、紧张刺激。
纵观全篇,将项羽的豪情壮志,将霸王和虞姬凄美的爱情等等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篇23:鸿门宴读后感
顺利解决一部国产影片——鸿门宴。
回到主题,鸿门宴是男人的争霸,所以柔情才更显得难能可贵,所以亦菲更楚楚动人一些,西楚霸王和虞姬的感动在此彰显。所以男人们,找一个信任的爱人,做到不离不弃是一件难事么?我怀疑。从来就没有什么非爱不可,非你不嫁,我选择的是适合的人,能让自己内心舒服的人,而非荣华富贵却隔着一层纱的虚情。我任性,总是按我的思维,因此我还会主动。我没耐性,所以不爱的请远离,想爱的不多深思。
爱吾之所愿,做吾之所信,足够了。
西楚霸王争天下,不料陷入温柔乡。温柔一曲平私心,忠魂难得返故乡。
依旧月流离,依旧楚歌声。恰如青石向晚,跫音笃笃,露寒星疏,忧思弥布。
篇24:鸿门宴读后感
请允许我带着个人感情的写下我的读后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陡然产生一种悲愤之情。项羽,真英雄也!这可惜他性格中的缺陷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
骁勇善战的项羽有勇有力,但谋略逊于刘邦十万八千里。倘若以项羽为将,必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他的刚愎自用,过于重义和重情,导致他少了那么几分运筹帷幄的帝王之气。照理说,谋士范增的眼光与胆识都不在刘邦谋臣张良之下,但生生被项羽气死。鸿门宴那么好一个局,偏就放虎归山,终究酿成大错。
唉,项羽要是多几分知人善用,多几分刘邦的隐忍,多几分心机谋划,怎么会落得最后自刎乌江的下场!
篇25:鸿门宴读后感
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从来都不缺乏强者。但能为王称帝的只是其中少数。他们都打败了自己同时代的其他强者,成为那个时代的主宰。仔细观察,这里面似乎有个规律:城府不深,目中无人,狂妄自大,不会玩帝王心术的,永远只是别人的陪衬,用自己的英名造就别人的辉煌,或早或晚的死在帝王之路上。项羽便是如此,枭雄一世,破釜沉舟,各诸侯谁与争锋?
鸿门宴上刘邦的低声下气讨得了项羽的欢心,自大的项羽哪里会想到对方是口蜜腹剑,对王位的窥觊怎么会让刘邦甘心居于他之下?没有杀掉刘邦,项羽最终自己惨淡收场。强者间的对局或许只是输给对方半招,结果却是你死我活。
唉,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老天永远是公平的,最终的胜利者只有一个!
篇26:鸿门宴读后感
从古至今,世人皆喜欢歌颂那些“重情义”的人。但我觉得“重情义”并非好事。
我国古代有这样一个典例。
在秦朝统治时期,项伯因杀人而触犯秦律而惹来杀生之祸,后因张良动用关系把他救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当项伯明白项羽攻打刘邦的计划的时候连夜敢去刘邦的军营中向张良告密的原因。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项伯是一个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人。这也完全贴合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的传统美德。“重情义”的人往往会拥有许多的好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会有较多的人愿意为他伸出援助之手;“重情义”的人能够让自己的生命价值得到提升:“重情义”的人在社会上是很容易取得到别人的好感,这样有利于自己在社会上“站稳脚”。但是“重情义”并非好事,就拿项伯来说,如果项伯没有因为“重情义”而跑去张良那里告密,那没我觉得项羽就不会输的这么惨,到最后还要以“乌江自刎”的方式来了解自己的生命,甚至,到最后在关中称王的不是刘邦而是项羽呢。因为项伯“重情义”而加速了项羽的悲惨的结局;因为项伯“重情义”导致了他变成了军中的叛徒;因为项伯“重情义”把项羽军中成千上万的士兵的安危推向死亡的边缘。
所以,我觉得“重情义”这种品德固然是值得发扬的,但是“重情义”也要分清场合,不然“重情义”就会适得其反。
时至当代,古人有因为中“重情义”而坏事的例子屡见不鲜;这天生活在激烈竞争和毫无“情义”可言只重视利益的社会下,也出现了一大批“重情义”的好人,但是他们大多数都以为自己的“重情义”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就像,有位好心人看见老人摔倒在地上,他就连忙把老人扶起来,但是当他送老人回家后老人的家人不感谢他反而说是他故意撞倒老人的,硬是要他赔偿;另一位好心人,在回家的路上发现发生老人车祸晕倒了,他急忙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一向等老人醒来。但是没想到老人一醒来就说是他把自己撞伤的,并要求他赔偿医药费及一大笔精神损失费。
像上述我说的这类事件还有许许多多,这些“重情义”的好心人因自己善意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所以,我说:“‘重情义’并非好事”。
篇27:鸿门宴读后感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能够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之后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最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篇28:鸿门宴读后感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悲剧英雄。 项羽身为楚国贵族后裔,从24岁(前209)起兵反秦开始,到31岁(前202)垓下身亡为止,在风起云涌的反秦斗争和楚汉相争的舞台上,只活跃了短短的8年,却留给人们历久不衰的鲜明印象。 公元前207年,巨鹿之战。此时陈胜被杀,项梁战死。秦军名将章邯率20万主力围困赵军于巨鹿,而反秦起义军首领宋义却坐观成败,延误战机。项羽果断地斩杀宋义,率楚军渡过漳河,破釜沉舟,以一当十,杀声震天,九战九捷,消灭了秦军主力,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此时的项羽将他的英雄豪气演绎得淋漓尽致。 公元前202年,楚汉相争已近尾声。项羽到了四面楚歌的悲惨境地,不免发出“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的哀叹。但在最后一战中,他孤身奋战群敌,“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倒退)数里。”
可以想见其多么神勇!但“虎落平阳遭犬欺”,终究摆脱不了受围困的处境,故有乌江边赠马亭长之举,有无颜见江东父老之感,以自刎之举成全急欲领赏的汉军将领。一代英雄,自我毁灭。死得坦然,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就连李清照这样的弱女子也不禁赞叹:“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一个项羽,岂不是将整个南宋小朝廷比了下去? 项羽是英雄,但只是一个失败英雄,只是一个悲剧英雄。 他力能扛鼎,有万夫不当之勇,但他有勇少谋。 他自视甚高,豪爽直率,但“自矜攻伐”、“奋其私智”、“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刚愎自用,不善用人
刘邦能利用项伯来摆脱危机,项羽却轻易出卖曹无伤;刘邦对张良言听计从,项羽有一范增却不用。 他坑杀秦军降卒20万,火烧阿房宫,其暴戾之举令人扼腕。 他自封西楚霸王,分裂天下以封王侯,更是倒行逆施之举,岂不是要将历史车轮拉回到战国时代? 他在面临垓下之围的绝境时,尚自负英雄,说什么“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拒绝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他政治上优柔寡断,目光短浅,不屑于耍弄权术,又怎能玩得过年长他24岁又极有心计极有野心的刘邦呢? 总之,项羽能作一员伟大的军事将领,却不能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 屠洪刚在一曲《霸王别姬》中唱道:“问世间谁是英雄?”后人却更感慨于他生离死别时表现出来的侠骨柔情。至于他是否英雄,他已以自身的行为作了最好的注解。 评:本文以“悲剧英雄”为主线,先肯定项羽是一位英雄,再谈到了他诸多方面的失措失误,结尾用歌词与题目照应,条理清晰,论述也较有说服力。
篇29:鸿门宴读后感
写了一篇《枉为小人》,主要是针对学生不会写读后感,有意强化感与引与述与评与析相关,但不同,从所感的内容上看,部分也是阅历性的话,学生写不出很自然。文章似乎别有怀抱,可以一读,但整体没有深度。还不是天天新的水平。
于是再读,三读。觉得读书不仅用眼,更要用心。可以说要用所有的感官。比如朱自清写《荷塘月色》那淡淡的幽香,需要我们用嗅觉去体味。其中作为《史记》中名篇的《鸿门宴》,也可以用嗅觉去读。
驻扎军队就驻扎军队吧,古书上常常说“军”。说:您这样做不好吧,如果是我,我是不这样做的。偏偏说“窃为大王不取也。”一嗅就是老古老古的事儿,所以用嗅觉最适合读不寻常的文字,像古文,像外文,一个古里古气,一个洋里洋气,古色古香,需要用嗅觉去嗅。
一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因为古,所以还能感觉到暗。长夜的味道也能嗅。夜里能生鬼,所以说鬼见生人要躲避,因为有生人气。现在叫活力。这篇文章因为古,也有此地鬼气。刘邦呀,项羽呀,现在不都成了鬼了吗,广义地说,《史记》也是《录鬼簿》,里面的所有人都成了鬼。曹无伤使人给项羽传话,想必是暗中行事,暗之暗者也,就像今天的爆炸事件当事人一定不想让你我知道他们的行事。范增给项羽示意,没有直接说话,而是用所佩玉向人示意,也是明中之暗。现在叫暗号。项伯“夜驰之沛公军”,一个夜字出这是黑暗中的勾当,一派夜幕遮掩了一切丑陋与背叛。人为什么为有胜有败,原来其中有阴谋诡计呵。阴谋之所以成功就在于阴。阴就是暗,所以鬼气冲天,阴气腾腾。中国历史原来就是阴谋的历史呵。
人为什么怕鬼,就在于鬼在暗处。读《鸿门宴》次数多了,就会感到害怕,鬼气里还有一种气,叫杀气。项羽是谁?在新安坑秦卒四十万,部队一个个都凶神恶煞的,以一当十,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他说“为击破沛公军”,那可不是玩笑,是要接近于“伏尸百万血流成河”的“天子一怒”。这个杀人的大计,范增在旁只是加油,古话叫:“急击勿失”。杀人还不能错过机会。所以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既然是娱乐,也充满杀气。也是范增的阴谋诡计之一。杀人是高招。是范增作为谋士实现自己理想的必要途径,所以项羽为人不忍,让他即气冲天,拔剑无处使,就碎玉斗。汉语有个词,叫杀人不见血。《鸿门宴》就是杀人不见血的一场戏。项伯杀人,只是提到,血已经化成碧了吧,鸿门宴上,杀人不成。樊哙就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那里的人命果然就像鱼肉一样。鲁迅先生说中国历史是人吃人的历史,我都不敢细细考证,而柏杨说是杀人的历史,其实意思是一样的,鱼肉可不是杀了吃的么?刀下鬼与口中食几乎是一样的。
这种杀气最突出的要数樊哙了。他是杀狗出身,杀人无数,也毫不畏惧。所以有闯帐一节,好像是义正辞严,其实是壮士一怒。眼看就要流血了,但项羽还很欣赏他,所以终于还是不见血。
杀气不等于血,正如恐惧并不是死,而是死之可能正在临近。最后沛公逃了出来,回到了自己的军中,那里才真正出现杀人,不过太史公笔下也很轻松,叫“立诛杀曹无伤”。死即死耳,如此而已。几个小小的人物的鲜血,甚至于没有胜味,没有颜色。但用鼻子读书,还是能嗅到杀气的。
由此再想想中国人,主体民族即是汉族。汉族之汉源于刘邦封为汉王,建立汉朝。大汉民族,哪一年没有杀人的事,哪个英雄不是杀人多才成功的。江山代有英雄出,各杀生民若干个。如此而已。
鬼气,杀气,最后感觉钝化了,只剩下一声叹气。是为感。
篇30:鸿门宴读后感
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但是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能够拔山,能够扛鼎,能够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明白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明白,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但是你是否明白,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
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悟么?霸王!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
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在西边的天空,一颗明星渐渐坠落,分解,崩溃,直至灰飞烟灭……
霸王,你的出现正如昙花一现,可昙花的美却无法使人忘却,即使只有一瞬间。所以我们忘不了那个拔山的勇士,那个原谅仇敌的君子,那个火烧阿房宫的英雄。
江水悠悠,易安居士临江悼念,凭谁干杯?江水涛涛,千古文人抚剑长叹,泫然泪下!忘不了,忘不了,那么沉重,那么凄凉,让后人评述,让后人哀伤。我永远的西楚霸王!
篇31:鸿门宴读后感
今天,学完了《鸿门宴》这篇课文之后,有一些感触。我用纸和笔把这些感触写下来。
《鸿门宴》的开关是曹无伤告密,项羽立即整理军队,为击破刘邦,而刘邦因为项伯前来,过一日向项羽赔罪,项羽留刘邦下来,与他喝酒,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
我认为刘邦之所以可以取代项羽成为天子,与刘邦及项羽的性格特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项羽的性格特点是刚愎自用,自大轻乱,在直率了,而刘邦这之所以可以从鸿门宴中死里逃生还得谢谢项羽有这样的性格,而正是因为项羽的性格让他失了天下,在乌江自刎,而刘邦是真的心系百姓,此外,项羽又坑杀了二十万秦兵,就算他日后可一统天下,老百姓也一定会抵抗他。
刘邦能屈能伸,知人善用,善于应变,而项羽太过于刚烈,所以说项羽是失败是注定的,而且从性格方面来说,刘邦的确比项羽更适合统一天下!读《鸿门宴》有感,鸿门宴读后感
项羽又不善于用人,脑子太过于简单,而且即使项羽在鸿门宴那一日杀了刘邦,按他的性格,他日,他也一定会败在他人之手,项羽的失败跟他的性格是分不开的,而他在乌江自刎也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于刚烈所造成的。
篇32:鸿门宴读后感
每次读鸿门宴,总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至于是哪里不对劲,以前并未曾深究。直至这一学期重讲《鸿门宴》,才下定决心为自己的疑惑寻找一个解释,也为学生拓展一点知识。
疑惑一
曹无伤是告密者,项伯是不是告密者?
《项羽本纪》项王曰:“此沛公左司马曹地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
《高祖本纪》沛公左司马曹无伤闻项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项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令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欲以求封”。
两处记载都表明曹无伤是告密者,有明确的告密动机。他背叛刘邦,为的是日后归顺项羽获得封赏,这种事情历史上多的是,三国时期更是不胜枚举。
再看项伯,《项羽本纪》楚伊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素善留侯张良,张良是时从沛公,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一俱去,曰:“毋从俱死也。”项伯许诺,谓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沛公曰:“诺,于是项伯复夜去,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项王许诺。
《高祖本纪》“十一月中,遂至戏,沛公左司马曹无伤闻项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项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令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欲以求封。亚父力劝项羽击沛公,方飨士,旦日合战,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号百万,沛公兵十万,号二十万,力不敌,会项伯欲活张良,夜往见良,因以文谕项羽,项羽乃止。沛人从百馀骑,驱之鸿门,见谢项羽。项羽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生此!沛公以樊哙,张良故,得解归,归,立诛曹无伤。”
两处都写明了项伯夜见张良的动机只是救张良,跟刘邦没关系,项伯回来前给刘邦下了命令,第二天一大早要前去给项羽请罪。项伯回来之后把事情原原本地告诉了项羽,文中用了一个“具”字,“具以沛公言报项王”也就是把刘邦说的话全说了一遍,《高祖本纪》也说了,沛公能逃脱,是因为樊哙和张良,而没有提项伯,因此,项伯是内奸之说不攻自破,项羽当然也没有锄奸的必要。
疑惑二
鸿门宴是谁的计谋?
《项羽本纪》中鸿门宴节选的第一段“攻打沛公,亚父定计”。亚父者,范增也,范增定的计是攻打刘邦《高祖本纪》中也说了亚父劝项羽击沛公,方飨士。所以范增并没有摆鸿门宴的想法,他的想法是让刘邦从从精神到肉体统统消失,除掉刘邦,永绝后患。那鸿门宴是怎么来的呢?应是项伯回营见过项羽之后,叔侄两人定下的。如果第二天一早刘邦来请罪,则项羽宴请刘邦;如果刘邦耍手段,那就出兵攻打刘邦。而这一改变,只有项氏叔侄知道,范增并不知情。到第二天刘邦来谢罪时,范增才知道事情有变,不得不将计就计,将攻打刘邦改为刺杀刘邦。从此处也可看出,项羽与范增的关系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亲密无间,也为后来陈平离间他们埋下了伏笔。因此鸿门宴是项羽和项伯定的,定的目的是善遇刘邦,所以鸿门宴上项羽自然不杀刘邦,而且当范增执意要杀刘邦时,项羽默许项伯出手护刘邦,甚至配合刘邦拖延上厕所的时间,刘邦才得逃脱。非如此,纵有樊哙、张良等人,刘邦也是插翅难飞。
疑惑三
范增为何要杀刘邦?
《项羽本记》居巢乃人范增,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计,往说项梁曰:“陈胜败固当。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秦人怜之至今 ,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今陈胜首事,不立楚后而自立,其势不长,今君起江东,楚蜂午之将皆争附君者,以为能复立楚之后也。”于是项梁然其言,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也,孙婴为,楚上柱国,封五县,与怀王都止于台,项梁自号为武信君。
这里指出楚怀王其实是范增所立,对于怀王,范增有拥立之功,只要怀王能坐稳天下,范增无疑是首功之人。怀王与范增君臣一心!怀王要借助项梁项羽的势力,项梁项羽要借怀王的旗帜,互相利用又互相防范,项梁和项羽要怀王做听话的棋子,不要有自己的思想。而事实上,怀王想得到更多,他任用宋义制衡项梁,趁项梁战死的时候,收编项羽,吕臣的军队亲自统率,而且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担任次将,范增为末将,去援救赵国,很明显楚怀王在利用宋义和范增压制项羽,如此高明的计谋应是范增谋划的。只不过没算准项羽哗变,在项羽被将领们推立为假上将军后,楚怀王失掉军权,只能让项羽做上将军,但仍将范增安插在项羽身边,项羽对范增的怀疑也应是此次开始的。自此之后,楚怀王处处被动,特别是项羽打下钜鹿救了赵国,楚怀王伟遏制项羽入秦,同诸侯军议定先入咸阳者王之。让刘邦先入咸阳称王,挑拨项羽与刘邦的关系,利用项羽杀掉称王的刘邦,再让诸侯军讨伐项羽。如此用心,非奇谋胆大的范增莫属。却没料到项伯与张良这一环节,可谓智者千虑也有一失,要不然,就不会有汉朝了,得天下者必楚怀王。这种挑拨的意图在鸿门宴之后,就已招然若揭,项王使人致命怀王,怀王曰:“如约”。楚怀王与项羽彻底决裂,于是项羽尊怀王为义帝。至此,楚怀王大势已去,项羽也早就开始防范范增了,故陈平用一瞥脚的离间计离间项羽与范增竟然成功!
所以苏轼在《古文观止》中有一篇《范增论》就说了范增就应该离早离开,他即使不走,项羽也会找机会杀掉他。
范增不帮项羽在项羽分封诸侯时看得出来,项羽分封的情况可谓糟糕至极,然而聪明如范增却没有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这是忠于项羽的表现吗?难怪刘邦说自己能赢项羽的原因之一便是项羽有一个范增却不能用啊!
写此文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学生,教材只是一个管孔,想要从这个孔看到《史记》的全貌是不可能的,很有可能连“一斑”都看不到。整本书的阅读,甚至相关联的书籍的整体阅读才是我们最需要做的。
篇33:鸿门宴读后感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篇34:鸿门宴读后感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咏项羽》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的*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35:鸿门宴读后感
秦始皇赢政吞并六国后,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执敲扑而鞭笞四海,天下已定。始皇便到处巡逻。所到一处,百官前呼后拥,车马相连,浩浩荡荡,其威风可想而知。一次途中,老百姓挤满了街道,争着瞻仰这位兼并诸侯统一中原的大皇帝。人群中一位浓眉大眼、杀气腾腾的少年说道:”大丈夫就该如此!”还有一位年龄略长的庄稼汉说道:”日后我也要这样!”这两位瞧不起秦始皇的人物:一位是西楚霸王项羽,另一位便是汉高祖刘邦。
项羽拔山盖世之雄,咽呜叱咤,千人皆废。最后却身死东城,为天下笑!刘邦为一地痞无赖式的亭长,却平荡群雄,建立汉室江山。二人在鸿门宴上的较量便可知一二。
鸿门之宴,项羽和刘邦同坐一席。项庄已经把剑取出来了。只要在刘邦的颈上一划,‘太高皇帝’的招牌,立刻可以摆出。项羽偏偏徘徊不迟,让刘邦逃走。枉费了亚父范增的一片苦心,无奈之下骂之”竖子不足与谋,夺天下者沛公也!”垓下之败,横渡乌江便可卷土重来!尚未知鹿死谁手的项羽偏说:”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我念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于是乎,拔剑自刎,遗恨乌江!失败原因,韩信所说,”匹夫之勇,妇人之仁”!
相比之下,刘邦则高明得多。他口若悬河般地笼络项伯。向项伯解释时,将自己的政治意图掩饰得丝毫不见。后来连自己的父亲身在俎下,都要分取一杯羹,更何况至军之后立诛曹无伤……
不管结局如何,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
世间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篇36:鸿门宴读后感
楚汉争霸,一段雄伟壮阔的历史故事。时势造英雄!乱世之下,群雄并起,一位位英雄各有千秋。项羽勇猛刚毅,刘邦善于纳谏,张良运筹唯喔,围绕这英雄们有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故事,鸿门宴就是斗智斗勇的经典。
项羽因刘邦欲王关中而愤怒,便叫刘邦到军中谈话,于是有了鸿门宴这一斗智斗勇的故事,项羽本应听从谋士范增的建议杀死刘邦,却因自己的优柔寡断而放走了刘邦。于是一步错,步步错最后项王在乌江自刎失去天下!
我认为项王最后失去天下并不能完全归咎于鸿门宴中的不杀刘邦。不耍流氓就已经体现出了项羽的优柔寡断,不听他人的建议,忠告。后来项羽进入咸阳宫杀死秦公子英,放火烧掉阿房宫,四处烧杀抢掠,这与刘邦听从张良的谏言而约法三章形成了鲜作文明的对比。这一对比就是明星的天平偏向了刘邦这一方。后来四年的楚汉争霸刘邦身边的谋臣武将越来越多,实力越来越强大;项羽因残暴使自己的亲信越来越少实力也随之消弱最后自刎失去天下假若项羽在鸿门宴中杀死了刘邦,这样项羽会越来越恣意娇纵,失去竞争者,这样项羽原来的雄心壮志也会慢慢消沉,最后变成一位桀纣之君。即使项羽依靠武力征服了全国,也会像暴秦一样二世而亡不会长久留存。所以不管项羽的武力多么强大,天下都不会在一位暴君手上流传百世千世。
读史可以明志,通过一个个精彩的历史故事,除了让我们大饱眼福之外更重要的可以学会许多品质。在鸿门宴这一故事中,我学会了如何镇定自若的面对危险,也知道了要善于接受他人的建议做事果断坚决。
篇37:鸿门宴读后感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成为后人引用的佳话。如今,鸿门宴成了阴谋的代名词。但是,里边的主要人物刘邦,司马迁给出的笔墨甚少,更多的是从部下和项羽一方的博弈。后人给刘邦的评价更多的是虚假诚恳。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的话,这样的评价是不公平的。假如这天我们都如樊浍那样的性情,恐怕这个世界早就打起来了。()战争早已不知把这个地球整死几回了。这也说明了说我们后人巴不得别人好的通病,人家刘邦一个平民百姓,凭的是智慧上位的,此刻的好多管理层、领导者都是需要智慧的,如果一味的性情用事,那只能说是头脑不想事。
细细揣摩一下鸿门宴中刘邦说的几句话,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很简洁。更注重把问题让部下来回答,其实他自己早就明白该怎样做了,这就是刘邦的智慧,正如那句话,难得糊涂,有点大智若愚的味道。
一来能够了解部下所想的,二来能够让部下感觉到在上司的眼里自己是存在的,若是采纳了自己的意见就更高兴了。倘若,部下和你想的一样,你却说出来了,时间久了那这部下肯定心里不舒服,越是性情之人,更乐于把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有种持久的存在感,因为他们更偏向于不愿意用逻辑思维来分析问题,越简单越好。有时,自己就在想,不管是不是利益所使,这都是一种尊重他人的表现,这是一个人心志成熟的表现。正所谓谎言有时也是美丽的。
刘邦登位后总结到: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论抚慰百姓供应粮草,我又不如萧何;论领兵百万,决战沙场,百战百胜,我不如韩信。但是,我能做到知人善用,发挥他们的才干,这才是我们取胜的真正原因。至于项羽,他只有范增一个人可用,但又对他猜疑,这是他最后失败的原因。
刘邦的智慧,这个布衣将相的王朝,我一介草民怎能读的懂,这位真正好处上的大皇帝,能够说是有好多值得我们后人来学习的。这位平民皇帝是第一人采取休养生息,注重发展经济的基本国策,这也是汉王朝为什么能够持久400多年。外国史学家给出的评价是世界主义统治者。
有人说,刘邦狠,其实,此刻的哪个高层不是狠主角,天安门事件,西藏的事情。记得小时候,村里要修路,就要拆房子,好多人肯定不是很情愿的,并且有几家还是钉子户,到最后,村干部就强行拆了,当然也得罪这几家人了,但是义无反顾,最后路通了,十好几年了,路还好好的,当别的村里一下雨就泥泞不堪时,看到自己门前的泊油路时,都不说话了。当时,就有人说:幸亏那个谁了。人就是这样的,既然选取把担子挑到自己的身上了,就得去承担,担子越大,意味着承担越大,自己需要放下的就愈多。
项羽的败局,从鸿门宴一开始就已经体现了,刘邦的假意歉意,却得到项羽的答复是: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所言。先不去论项羽的自负、妇人之仁、杀人成性、残暴、不仁义等等,就这一点就能够定性了项羽是鸿门宴的失败者,更是定性了楚汉相争的结局。
篇38:鸿门宴读后感
鸿门宴之时,众多实权派并立。
刘邦、项羽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在众多实权派眼中,如果刘邦敢挑战项羽的霸主地位,那项羽杀刘邦,只能怨他自不量力、活该。
但是如果刘邦对项羽俯首称臣,项羽只因猜忌刘邦就杀刘邦。在众多实权派想中,恐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项羽固然可以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刘邦的军队呢?项羽却显然不可能马上消灭。众多诸侯的实力,他显然了无法消除。
项羽不杀刘邦,那他当时已是无人能挑战的霸主地位。如果他杀了刘邦,众多实权派必然马上人人自危。项羽霸主的地位必然马上就会丧失。
项羽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保住自己的霸主地位, 再利用霸主地位去谋求自己最大政治利益。就好象庞统劝刘备杀刘璋,程昱、荀悠的叔叔(不好意思打不来这个字了)劝曹操杀刘备,刘备与曹操都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很简单,政治利益决定的。项羽不听范增的劝说杀刘邦,也是基于政治利益。
我常奇怪, 为什么项羽不杀刘邦。
后来终于发现,蒋介石在北代成功后。不敢杀冯、李、阎任何一个人,情景大约也是如此吧!
我常奇怪人们为什么说项羽妇人之仁。
最初会稽都尉想造秦始皇的反。感觉势单力孤于是就扫项氏叔侄做帮手。项氏叔侄想当老大,于是项羽就拿刀把都尉杀了。有人不服,于是项羽拿刀一口气杀了好几十个,直到没有敢表示不服。项羽才住手。(这可是合作伙伴)
后来率兵攻打彭城。攻破城后,下令屠城。当时的人都说,项羽打仗从来都是这样子的。太野蛮太残忍了。
再后来项羽给宋义当副手。项羽不满意宋义的指挥,于是拿刀就把宋义给杀了。从此他成楚国最高的军事长官。(这可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再后来项羽大败秦军,俘虏了二十万秦军。感觉这些秦兵留下来实是祸害。于是一黑夜把他们全活埋了。
再后来有人说项羽没有一点政治头脑,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于是项羽把他扔到锅里煮了。
再后来,项羽感觉义帝对自己没有利用价值了。于是派人杀了他。
我无意否定项羽的所做所为。我只想说,这种人如果都称得上妇人之仁,那杀人不眨眼该是什么样子?!我只想说,项羽绝对是一个举手不留情的人。
他为什么不杀刘邦,时也、势也!是迫于时势。这种时势,刘邦、张良都看得清清楚楚。否则?凭刘邦那种雄才,张良那种智谋之人,敢把自己的生死寄托于项羽这号人的测隐之心上。
篇39:鸿门宴读后感
楚汉争霸,一段雄伟壮阔的历史故事。时势造英雄!乱世之下,群雄并起,一位位英雄各有千秋。项羽勇猛刚毅,刘邦善于纳谏,张良运筹唯喔,围绕这英雄们有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故事,鸿门宴就是斗智斗勇的经典。
项羽因刘邦欲王关中而愤怒,便叫刘邦到军中谈话,于是有了鸿门宴这一斗智斗勇的故事,项羽本应听从谋士范增的建议杀死刘邦,却因自己的优柔寡断而放走了刘邦。于是一步错,步步错最后项王在乌江自刎失去天下!
我认为项王最后失去天下并不能完全归咎于鸿门宴中的不杀刘邦。不耍流氓就已经体现出了项羽的优柔寡断,不听他人的建议,忠告。后来项羽进入咸阳宫杀死秦公子英,放火烧掉阿房宫,四处烧杀抢掠,这与刘邦听从张良的谏言而约法三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对比就是明星的天平偏向了刘邦这一方。后来四年的楚汉争霸刘邦身边的谋臣武将越来越多,实力越来越强大;项羽因残暴使自己的亲信越来越少实力也随之消弱最后自刎失去天下假若项羽在鸿门宴中杀死了刘邦,这样项羽会越来越恣意娇纵,失去竞争者,这样项羽原来的雄心壮志也会慢慢消沉,最后变成一位桀纣之君。即使项羽依靠武力征服了全国,也会像暴秦一样二世而亡不会长久留存。所以不管项羽的武力多么强大,天下都不会在一位暴君手上流传百世千世。
读史可以明志,通过一个个精彩的历史故事,除了让我们大饱眼福之外更重要的可以学会许多品质。在鸿门宴这一故事中,我学会了如何镇定自若的面对危险,也知道了要善于接受他人的建议做事果断坚决。
篇40:鸿门宴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鸿门宴》这本书。《鸿门宴》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我读这本书最喜欢的一部分就是当项羽等人布下“鸿门宴”这场欲杀刘邦的迷局时,是项羽的叔父项伯把这一重要信息传递给张良,原因是张良曾经救过项伯的命,项伯为报答张良,便将此信息告之张良,张良又将这个消息转告刘邦,于是张良与刘邦紧急部署,周密安排,再加上项伯的相帮,终于在强敌重围中安全脱险。我感觉到朋友的重要,有朋友人生之路才好走,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帮助。
我挺喜欢书的人物的,项羽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物,他以匹夫之躯在乱世中揭竿而起,勇往直前,破敌百万,一举灭秦。他襟怀坦荡,铮铮铁骨,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是人们千年传诵的艺术典型斩秦皇封天下,武功盖世,成就一代霸王的美名。
刘邦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物,刘邦乃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贫民皇帝,他知人善任,用人不疑,他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最长的统一王朝,所创立的汉朝长达四百余年,他作为汉唐盛世之一的大汉盛世的奠基者,其伟大历史功绩为后世所称颂与敬仰。
一年决生死,一宴定天下。一个又一个的历史故事给我们留下了多少感叹啊!
篇41:鸿门宴读后感
李清照有诗云:"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很多人眼里,项羽是一个忠肝义胆的豪杰。他叱咤风云的伟业,所向披靡的战绩,在秦汉交替之际掀起了澎湃的浪潮。曾几何时,举世共仰,千秋景慕。项羽因之而成为历代王朝倍加推崇的人物,着实为后人所景仰。
然而,项羽毕竟是一个杯具式的历史人物。他的杯具,不仅仅是历史的杯具,也是性格的杯具,而他的杯具性格,无疑张扬了他的人格魅力。
项羽性格的最大魅力在于他的"义",而这个"义"也恰恰演绎了他的个人杯具。古人云:"义者,宜也。"又云:"行而宜者谓之义"。可想而知,只要行之得当,言而得体,便可称其"义"。然而,"义"是没有一个绝对标准的。项伯为报救命之恩,向张良通风报信,可称得上"义",可此举客观上却帮忙了刘邦,使得沛公在鸿门宴中能化险为夷,此举又谓之不"义"。两军对垒,项羽却不忍弑杀刘邦,纵虎归山,最后成就了刘邦的霸业,实乃对敌人的"义",而对自己不"义"。项羽的"妇人之仁"与"义"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能够说,项羽重义而轻理是他的性格的最大杯具。
项羽的性格杯具还表此刻他的刚愎自用。韩信始在项羽麾下,"言不听,画不用,故倍楚而归汉";陈平效力于项王,"累谏不受,乃封其金与印,仗剑亡,归汉于武"。此二人均有经国之伟,济世之才,然而却不为项羽所用。亚父范增,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亦未免被猜忌。最后,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是韩信;七出奇计,困项王于垓下的是陈平;十面埋伏,逼项羽走江东的是张良;乌江渡口取项羽头颅的竟然是项王"故人"王翳。项王的刚愎自用,最后让自己饮下了"四面楚歌"的恶果。能够说,过分借重于武力而忽视智谋,也是造成项羽性格杯具的一个重要原因。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驹不逝。驹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的悲怆无疑已成为千古绝唱。假如项羽不固守那狭隘的"义",假如项羽那么,意气风发,衣锦还乡,击筑高歌《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四海兮归故乡,安得猛将兮守四方"的人,可能就不会是刘邦了。
篇42:鸿门宴读后感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43:鸿门宴读后感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项羽和刘邦的故事吧!其中就有一段著名的《鸿门宴》,在鸿门宴中,你喜欢的是项羽还是刘邦呢?
曾经的项羽,可是“力拔山兮力盖世”的人物,他能扛起千斤大鼎,他能以一人之力敌千军万马。他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西楚霸王!但是他那桀骜不驯、犹豫不决的性格,让他在鸿门宴错过了一你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公元前207年,项梁战死,怀王派项羽等去救援被秦军围困的赵国。怀王与诸将约定,谁先入关,便封为关中王。
项羽大破秦军后,听说刘邦已入咸阳,非常恼火。军师范增就让项羽设下鸿门宴,一心诛除刘邦。可是刘邦知道后,认为这鸿门宴不去便只有死路一条,赴会也许能有一线生机。
宴会上,项庄上前为刘邦敬酒,敬酒完毕,请求舞剑,趁机把刘邦杀死在座位上。这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由来。这是,张良到军营门口找樊哙来护驾。樊哙气冲冲地闯进门来,严厉指责项羽,项羽羞愧万分。此时刘帮以上厕所为由,趁机逃出了项羽的军营。
在此,我们发现项羽在鸿门宴不听范增的话,放走了刘邦,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就这样拱手让人了。
篇44:鸿门宴读后感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咏项羽》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潜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45:鸿门宴读后感
大家应该听说过“鸿门宴”吧。自从我看了电影《鸿门宴》,我就迷上了这个故事,我从司马迁的《史记》这本书里找到鸿门宴这段历史文章,然后一遍一遍地读。
“鸿门宴”讲的是:楚怀王让刘邦和项羽分两路去打秦国,谁先入咸阳谁就称王。当时刘邦率十万人马,项羽率四十万人马,可是没想到刘邦先到了关中,约法三章,想在此称王,但这个消息被左司马曹无伤传到了项羽那儿,项羽想杀刘邦所以摆了鸿门宴。可到了鸿门宴上项羽又舍不得杀刘邦了,范增好几次给项羽使眼色,可是项羽好像没看见,(www.9xwang.com)后来范增把项庄请来让他舞剑杀刘邦,项庄在宴上舞剑,项伯(项羽季父也)和张良是朋友,也上去和项庄一起舞剑,不让项庄杀刘邦。最后,刘邦在上厕所的时候跑了,回去把曹无伤杀了。
读了“鸿门宴”这段文章,我感受到:人不要太自满了,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项羽在鸿门宴上可以杀刘邦,可是他放弃了。刘邦在上厕所时逃跑,虽然不符合情理,但是在打仗要逃的时候就不要在乎这点小事,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要放过。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们班选科学小组的组长,我们组有刘禹尧,何轼,张越熹和我,一开始我们都让张越熹当组长,但张越熹不当,然后我说:“如果你们都不当,我就当,爱当不当,不当我当。”后来我就成为了科学小组的组长。
篇46:鸿门宴读后感
四十万的精兵与十万士兵的较量,很明显,项羽赢定了。但历史却让项羽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最终乌江自刎,让刘邦建起盛大的西汉王朝,结果似乎在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的确,在个人能力方面,项羽没刘邦有谋,也没有刘邦机智,跟没有刘邦善于用人。因为项羽崇尚武力,在黄河以北征战以来,战无不胜,诸侯们在他面前也只能俯首称臣。军事的强大实力让西楚霸王占了上风,但这一切却被项羽的“情义”给瓦解。
鸿门宴上,项羽要杀刘邦绝非难事。项羽何尝不知,只要此时杀了刘邦,天下便是自己的呢。是因仁慈吗?不,连坑埋一城人的事都能做得出的人,会因杀一人而皱眉吗?其实,这一切皆因项羽重情义。不忍杀昔日战友,不愿歼以前的同盟。以前的情义仍在项羽心头,他又岂想到刘邦已是敌军首领,刘邦已不再是昔日的兄弟。刘邦的花言巧语更是欺骗了天真单纯的项羽,项羽也因情义而放走了刘邦,放走了复楚的机会,更是落得个乌江自刎的下场。
可怜,也可悲。一代英雄,一代霸王,因情而败走。
篇47:鸿门宴读后感
近日,满怀期待的观看了由李仁港执导的古装大片《鸿门宴》,虽然情节改动比较大,历史上著名的饭宴改成了全新的棋局,但综观悬念迭起的情节,恢弘壮大的战争场面,仍然为近年来难得一见的古装佳作。至少比《杨门女将》好看过几十倍,真的。
黎明饰演的传奇帝王刘邦,冯绍峰饰演的西楚霸王项羽,张涵予饰演的谋士张良,黄秋生饰演的军师范增……每个角色都个性鲜明,特别是那场鸿门对弈,范增与张良两位高手,不动一兵一卒却暗藏刀光剑影,充满玄机,斗智过程险象环生、紧张刺激。
纵观全篇,将项羽的豪情壮志,将霸王和虞姬凄美的爱情等等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篇48:鸿门宴读后感
谈到楚汉之争,最出名的不外是鸿门宴,《鸿门宴》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毒霸天下的新,因此举办了暗藏杀机的宴会,这个宴会就是著名的《鸿门宴》。
项伯—一个被长期忽略然却在鸿门宴起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他通知了张良,项王对他的不满以及起来杀意,才让他有机会逃走。
张良——刘邦的智囊袋,然刘邦却不能给予他足够的信任 ,连刘邦想独霸天下的目地都不曾告诉过张良,但张良却不记前嫌,是他通知了张良,是他为张良出谋划策,是他在刘邦独自一人逃走时,镇定自若。
项王——唯我独尊,目光短浅,毫无心计,他的智囊袋范增告诉他,刘邦有独霸天下的心,一开始项羽很生气,且对刘邦起来杀意。然而却因为刘邦上门谢罪,而原谅,范增多次示意刘邦,项羽置之不理,项羽的唯我独尊,不善用人是导致他死亡的原因。
范增——项羽的智囊袋,他说一个老奸巨猾,洞察敏锐,是他最先察觉到刘邦的霸心,他劝说项羽杀了刘邦,刘邦心软放过刘邦,导致最后被杀。
篇49:鸿门宴读后感
看《鸿门宴》之后,我既庆幸刘邦之逢凶化吉,又惋惜项羽之刚愎自用、放虎归山遗留后患。而仔细思量一番后,倒也觉得历史毕竟是必正的。
《鸿门宴》之后,刘邦逐渐由弱变强,而最终项羽这个常胜将军一败涂地,自刎于垓下。
刘邦能由一亭之长登上九五之尊,靠的不是自已超常的本领,也不是高深的智慧,而若要以这些来决定最后的胜利者,刘邦恐怕难见出头之日.碌碌而终。他智不及张良,勇不及韩信,但真正使他得益的是他能让这些人为他效力,也正因如此,他最终成就了霸业。
我常想,其实,弱者才更容易生存。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巨鹿一战,以少胜多,歼灭了秦军主力,鸿门宴之时已聚兵40万,而刘邦只有10万乌合之众,几乎所有人都以为项羽会是最后的胜利者,项羽也有点飘飘然了。其实鸿门宴之时,项羽根本就没把刘邦放在眼里,所以自始至终项羽都表现得颇为大度,而刘邦却是战战兢兢自己太强大了.就会蔑视弱小;自己的声音太大了,就会听不见别人的声音。刘邦处于弱势反而能放得开,刀口架在脖子上反而活得更从容,任何东西不可能永远强大下去。只有那些善于蓄势的才能笑到最后。“少则得,多则惑”的确有点宿命的道理。
所以,项羽只能成为一时之雄,而不能成就万世之业。刘邦虽不是英雄,却笑到了最后。
篇50:鸿门宴读后感
刘邦在项羽面前肯忍一时之气,才得以逃脱,他要是和项羽一般骄横气盛,恐怕早就死在鸿门了。
纵横古今,凡事忍字当头才能成大事,否则空有一勇字在身。成功不可能没有委屈和挫折。忍眼前之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韩信肯忍胯下之辱,蔺相如肯忍廉颇的狂言。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如果一味冲动,心里忍受不了一点怨气,眼里容不了半粒沙子,又怎么能办大事、成大谋呢?
刘邦在这方面胜过项羽,也就注定了结局。鸿门宴上,试想刘邦项羽要是对换一下,那项羽是必死无疑了。狂妄自大的他的字典里不可能有低头道歉,俯首称臣,做事果断的刘邦的字典里也不可能有妇人之仁。果然,项羽最后无法忍受战败之气,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悲壮自刎。刘邦呢?几乎可以说打了一辈子败仗,但是他照活不误。刘邦输的就是小仗,忍得就是小气,自然赢得就是大气,成的就是大事。
一代伟人,他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原则不也是“忍小成大”吗?敌强我退,敌退我进。敌人强大时,就像刘邦面对项羽四十万大军时,忍一下,退一步,不会损失什么,然后在适当的时机予以反击。但对于项羽,死打硬拼,决不让步。可结局呢?项羽自刎,刘邦胜了楚汉战争,成立了新中国。
小不忍则乱大谋,古人总结多少用血留下的沧桑经验,是多么富有哲理。



